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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与文化的关系精选(九篇)

民俗与文化的关系

第1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1 当代民俗文化保存传播现状

1.1  当代民俗文化保存传承面临的形势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传承历久而弥坚。但是,近代进来,受到西方文明经济文化的冲击十分巨大。建国以后,在漫长的时间里,又面临严峻的国内及国际形势,文化传承出现断层。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文化传统开始复苏,但是又面临高速的经济发展导致的拜金主义、唯利主义思潮的冲击,同时城市化的发展与广大乡村地区的逐渐凋零,也使得民俗文化自然存在的土壤被破坏。

1.2 当代民俗文化保存传播的主要形式

当前,民俗文化与民间艺术的保护与传播主要依靠以下几种形式:民俗博物馆、生态博物馆、民俗文化旅游。民俗博物馆强调民俗风物的保存保护、利用展示与组织特色活动进行民俗文化的传播,常常利用传统文物古建等为依托,如福建闽西的土楼民俗博物馆。生态博物馆往往以至今还存在的社会群落为依托,他们还居住在古来的村落中,按照古老的习俗与生态在生存,这往往也是民俗旅游的一种主要形式。

民俗文化旅游则涵盖面极广,而且往往与地域的自然生态景观旅游相结合。以产业化的民俗旅游业来看,大多数都是以民俗文化村、民俗文化古建等为主要依托开展活动。

2 民俗博物馆文化保护传播与发展旅游的相互关系

当前的民俗博物馆,事实上有两大类,一类是依托文物的传统博物馆,一类是功利性极强的“人造民俗馆”。前者是当前的主体,但是其往往在旅游策划上下的功夫不足,缺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并弘扬传统文化的精神,在运营上往往是低调地等待参观者上门。而在民俗风物展示中,往往也以单调的文物及风物展示为主,缺乏如同生态博物馆那样的“接地气”,使得民俗展示成为了一种抽象的概念,使得参观者无法深刻感受民俗文化的魅力。

人造民俗博物馆,在底蕴上有很大欠缺,开业时由于宣传与人们的好奇心理,往往能火爆一段时间,之后则客源不断流失,甚至难以生存。传统民俗博物馆,还要担负较重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旅游经营上,所下的精力往往不足,旅游活动组织时往往缺乏内涵,甚至只是以文物撑场面,但毕竟不是个个都是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无法将内涵展示出来,终也只会流失客源,导致经费短缺。而依赖政府,毕竟不是长久的发展之道。

因此,发展旅游、自力更生、生存并求发展,要与落实保护、展示底蕴、提高内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处理文物保护与开拓市场之间的关系。

第2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论文摘要]云南是民族文化大省,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从经济学、人类学等方面,对云南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研究状况作了总结,可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国内的研究状况综述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

(二)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 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 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现代旅游规模的日益扩大,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由此而带来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及民俗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影响越发引起学者的关注。这些负面影响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到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问题,成为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最感兴趣的领域。随着民俗旅游商品化倾向的日益严重,国外很多学者开始在“真实性”和“舞台性”两方面展开了研究,试图寻找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出路。在这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就是马康纳(MaCannel)的“舞台真实”理论,较系统的探讨了关于旅游景观系统的六种舞台类型。国内对民俗文化市场化的境遇研究,较少有比较系统论述的著作,大多只是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有所涉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谈及民俗文化的市场化,但是对于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实例探讨的文章并不多,在笔者涉猎的文献中尚未发现从市场化境遇角度出发来研究云南民俗文化发展的专题性论著。

第3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艺术民俗学;文化产业;教学模式

艺术与人类的总体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随着人类的文明、习俗发展而不断演变。以艺术为对象的研究也在不断地完善,在艺术学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者们从艺术的起源、艺术发展的规律、艺术与社会的关系、艺术的创造等方面进行探讨,更有学者从民俗学、人类学等角度对艺术展开研究。就艺术与民俗而言,有学者从民俗中的艺术展开讨论,另有学者从艺术中的民俗进行探析。不论民俗中的艺术还是艺术中的民俗,都是对艺术与民俗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的探究,旨在深入了解伴随民俗产生的艺术本质以及艺术产生、创作的民俗文化内涵。正如学者钟年在其文章中所述“对于艺术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对艺术事象的静态分析’,而应该‘以艺术活动中的审美形式与情感效应为材料,将其置于民族区域社会中生产生活的、社会时尚的、的广阔背景下予以观测论析’”。[1]就此研究视角,张士闪教授首先提出了“艺术民俗学”的学科建设理念,尝试在民俗文化研究和艺术学研究的学科间,建立一门交叉性的学科研究理念,旨在研究艺术与民俗之间的关系,同时对艺术进行民俗学的视角研究。学科归属上,艺术民俗学是艺术学的分支学科,由艺术学与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而形成。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作为艺术活动背景的民俗文化,包括民俗事象和民俗观念。其次,它将以民俗学的视角重新审视、阐释艺术的源起,本体,功能,以及艺术与民俗的真实关系。”[2]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是民间文化的表象之一,同时还是文化形态的一种表现方式,它们在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地发生着形态和功能上的演变。文化产业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就“产业”而言,其本源之意为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后随着第三产业的兴起而逐渐拓展为“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质产品、流通手段、服务劳动等的企业或组织”。[3]从文化产业角度结合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角对其进行观照,能更全面地对艺术的本源进行阐释,同时也对其产业化发展展开更深入地探讨。当下,我国的文化产业事业正蓬勃发展,在此热潮中应运而生了文化产业专业教育,尤其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与民族文化息息相关,同时也与民俗、民间艺术联系紧密。因此,要发展文化产业,对艺术民俗的研究、探讨必不可少,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开设艺术民俗学这门课程也是有必要的。笔者在本文中将尝试探讨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这一专业领域中的教学模式,从而为今后的文化产业民俗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

1教学模式制定的理论依据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首要功能之一,在人才培养的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正如潘懋元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理论“: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指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即必受一定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并为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服务;教育内部关系规律指教育必须与人的发展规律相适应。”[4]同样,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的教学也应遵循以上的教育规律。由此,制定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一致的教学模式是有必要的,而且应该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1结合艺术民俗学的教学特征,应该突出区域特征或民族特色

就笔者执教所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而言,该地区世居12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有壮族、瑶族、侗族、苗族、水族、毛南族、水族、彝族等11个,民族文化资源丰富,艺术产生所依附的民俗文化也各具特色。在教学中深入挖掘、整理各民族文化资源,构建富有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文化产业专业领域艺术民俗教学特色,强化学生的优创意识、特色意识和品牌意识,在保护和传承该地域中优秀的艺术、民俗类文化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在文化产业领域中进行艺术民俗的研究。

1.2重视学生能力培养

通过日常教学,使学生接收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包括艺术民俗学学科所涉及的艺术学、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艺术民俗学科学专业知识和规范,对学生进行专业的理论训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同时使学生具有一定程度的学术研究水平。

1.3促进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专业结构、巩固艺术民俗学专业优势,逐步建立健全该专业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制定有效的教学评价标准,拓宽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学生的专业视野,是艺术民俗学在教学中亟待完成的重要任务。艺术民俗学教学除了遵循专业研究规范外,还要围绕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业教学。在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高等教育质量观贯彻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之中”。由此可知,艺术民俗学教学贯穿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应结合该专业的学科特点,让学生在掌握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掌握民俗学、艺术学的专业研究方法,尝试艺术民俗与文化产业等学科理念融合展开科学研究,进行文化创新和传承。

2艺术民俗学教学目标与规格设计

目前高校教学在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市场与就业需求下,加强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训练。由此,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艺术民俗学的教学中,要本着“突出地域特色和民俗特点”的目的,抓住在文化产业中如何发展民间艺术与民俗的基本点,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的,即掌握艺术与民俗知识又能够将其灵活运用于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学生,具体如下:首先,通过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领域环境中教学,让学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交叉性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因此,在教学中对学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必须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了解并驾驭历史文化发展与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随着现代社会信息化的逐渐加强,作为文化产业专业的学生,在此领域中更应该具有敏锐的触角,而且要意识到艺术民俗学这一交叉学科在学习过程中仅纸上谈兵是不能为今后从事的专业服务的,必须学会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引导学习实践以及学术研究,要注重当下新的形势、政策、信息、思想等,做新型的文化产业与艺术民俗的复合型学者。二是学生要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同时掌握民俗文化与民间艺术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民间艺术的生存需要民间文化的沃土滋养,艺术的创作也离不开对民间艺术的了解和掌握。民间艺术体现了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所特有的审美观念与道德意识,其间更蕴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理念。因此,在艺术民俗的教学中,以艺术、民俗文化为根本,秉承传承传统文化的观念,站在当下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高度,探求如何构建新时期艺术民俗学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通过整合学科知识和运用知识传播发展艺术与民俗文化的能力。其次,通过教学,让学生在不同学科的交叉学习中具备传承及实践创新能力。张士闪教授提及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一是从民俗学研究的整体文化观出发,对典范社区内曾经存在的和仍然存在的艺术事象予以梳理,对其中的各个艺术门类进行慎重的微观性分体研究和宏观性综合研究,为社区文化的艺术定位、发展提供出指导性建议;二是注重艺术活动与民俗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双向的动态研究;三是中国的艺术民俗学研究应注意其自身特色。[5]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的艺术民俗学教学,除遵循以上几点研究原则,还要结合社会文化的发展现实,让学生把社会实践同创新思维相联系,在日常学习的实地调研等实践活动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学习知识,同时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将其运用到具体的案例分析和操作过程中。

3艺术民俗学教学模式中的课程教学设计

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所设立的艺术民俗学课程教学有别于一般学科中的艺术民俗学教学,除遵循一般课堂教学原则外,还有其独特的课程教学设计,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具体如下:

3.1根据实际情况展开教学,注重因材施教

综合来看,文化产业专业领域的学生的文化素质一般较高。但就艺术民俗学这个学科而言,涉及了艺术和民俗,具有一定特殊性,尤其是艺术,并非每个学生都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掌握艺术、民俗文化基础知识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知识教学。对艺术基础常识较弱的学生,让其多听、多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艺术鉴赏力;对民俗文化常识较弱的学生,可通过消化课堂讲授知识和实地调研体验,增强学生的民俗意识和文化自觉性,掌握民俗文化基本理论。

3.2把握教学整体性与灵活性

在进行艺术民俗学的教学过程中,传统教学方式通常采用纯理论性的授课方式,难免会枯燥乏味,让学生在冗杂的理论学习中失去对课程的兴趣。因此,笔者认为在本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传统的理论授课分解为理论与实践穿插,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灵活掌握课程的进度。例如,教师可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各自选定一个调查对象,在进行前期的理论知识学习后,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其选定的对象进行文化、现状、发展、艺术性、民俗特征等方面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并做课堂展示。学生的课堂展示不仅要表述清楚所调查对象的具体内容和文化背景等,还要结合文化产业的专业特点进行思考并展开有效的阐释。此类学生课堂展示的教学形式,将以学生为主体,自主策划每次课堂演示,教师为辅助对展示完的学生进行提问引导,从而达到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提高学生的艺术、民俗文化素养。

3.3掌握学生实践学习的合理性

艺术民俗学在研究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将艺术活动与民俗社会之间的关系结合起来,同时进行双向的动态研究。由此,将这个研究观念引入其教学模式中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艺术民俗学的教学中,尤其在文化产业专业视阈下的艺术民俗学教学更加要关注在变迁的民俗社会中艺术活动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动态的艺术活动所依附的民俗社会大环境。从而,在学生将艺术民俗学基本调查方法运动到实践过程中时,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调查进度随时给予指导,适时纠正学生在实践中所遗漏的关键信息,指导学生合理运用相关学术知识进行实地调研和调查报告写作,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组织、策划能力。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留下了丰富的民俗活动和具有特色的艺术形式。在张士闪教授提出构建艺术民俗学这一学科开始,就提出本门学科应该将文献资料、历史考古和民俗调查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展开学术研究,从而更清晰、准确地认识存在于各地域、人群中的民俗和艺术。同样,今天我们将艺术民俗学放置文化产业这样的专业领域中进行教学,不仅要遵循以上学术观点进行教学,而且要与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结合,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引导式教学,从更广阔的视角去看待艺术民俗学,也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教学实践依据,让艺术民俗学研究的对象能够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钟年.《艺术民俗学》评述[J].民俗研究,2001(2):169-170.

[2]张士闪.当代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界[J].齐鲁艺苑,1998(2):48.

[3]王伟.民俗艺术产业化的路径研究[J].学术论坛,2010(8):161.

[4]潘懋元.教育基本规律及其在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中的运用[J].教育发展研究,1997(2):1-7.

[5]张士闪.当代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界[J].齐鲁艺苑,1998(2):49-50

第4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

近年来,我国民俗文化保护及研究取得了相当突出的成绩,提出了民俗文化村、民俗文化博物馆、参与式保护等实践模式和保护理念,但由于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以及认识上的偏差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已有的保护模式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因此,在原有的保护模式之外,借鉴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探索新的保护方式成为民俗文化领域十分迫切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民俗文化的档案化日益受到民俗文化保护部门的重视。

一、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的动因

民俗文化档案化是指依据档案学原理,通过文字、录音、摄影、录像及数字化等记录手段将民俗文化转化成档案予以保存,并以之为依托加以再现、复原和创造的过程。民俗文化档案化为民俗文化的保护提供了新的思维和视野,这一理念与实践方法的出现,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民俗文化多样化保护的客观要求

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命题的提出,首先是构建完善的民俗文化保护体系的需要。从实践来看,在几十年摸索与借鉴过程中累积起来的民俗文化村、民俗文化博物馆、参与式保护等模式,对于保持我国民俗文化及其生态空间的相对稳定,并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新的形势下,其内在的不足与缺点也逐渐凸显。作为一个开放的文化系统,民俗文化不可避免地要与外在环境发生着各种交流与碰撞,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民俗文化旅游的快速兴起及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外来商业文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渗透到民族地区,打破了当地文化赖以生存、传承的独立、封闭格局,对民族文化地区产生强烈冲击,使得民俗文化即使在上述模式的保护之下,仍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弱化、衰微乃至消亡现象,亟需我们在原有的保护模式之外,寻求一种更为持久有效的民俗文化保护模式。文化财产积累主要靠人类“共识符号系统载荷”的社会信息。[1]从文化与文献的关系考察,无论哪一种形态的文化都可以转化为文献的记载。而档案与档案工作,正是物化的记忆与记忆的物化。面对在诸多努力之下仍将濒临消亡的民俗文化,我们唯有通过文献将其物化,有目的、有选择地加以固化、保存,与其他保护方式相结合,构建起更加立体、完善的民俗文化传承体系,使其得以超越个体生命和时空范围的局限,成为社会群体的记忆,绵绵不绝地无限延续。[2]可见,民俗文化的档案化保护是应对当前民俗文化保护困局的迫切需求和现实选择。

(二)新形势下档案部门转型的需要

民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民族记忆,传承民族传统,强化民族认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档案部门是保存和管理国家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保护民俗文化,是档案部门的基本使命,也是其文化属性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我国档案部门参与文化建设与保护,其着眼点往往过于突出文化的政治性、历史性,且多以汉族文化为,这种文化中心主义视野下的民族文化构建由于缺乏趣味性和草根性,离社会日常生活较远,很难获得广大民众的广泛认同与参与,在民主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社会趋势下,越来越难以适应时代的变迁和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因而,以更加民本、人文的姿态来参与民族文化建设,实现由国家范式向社会范式的转型,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档案部门适应社会变革和档案服务生态变化的必然选择。档案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及档案部门在构建社会记忆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档案馆(部门)所保存的不仅要涉及政府的职责和保护公民个人的权益,而且更多地还应为他们提供根源感、身份感和集体记忆”。[3]这种根源感、身份感和集体记忆的提供离不开档案部门对民间生活百态的聚焦、关注与收集。参与民俗文化保护,深化档案部门的文化建构在新形势下由以政治文化、士文化为主向与民本文化、乡土文化并重的格局转化,构筑具有普遍意义和代表性的社会记忆体系,既是对档案机构身份本质和使命的理性回归,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档案部门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途径。

(三)信息技术的进步提供了可靠的

术支撑

从文化向档案转化的过程及其特征来看,民俗文化的档案化首先离不开相应的记录技术和档案管理经验的支撑。民俗文化的档案化保护,其核心与难点即在于保存民俗文化的活态场景,即对民俗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的动态、全景记录和呈展。这就需要综合运用包括文字、声音、图像及其组合在内的多种记录手段。以往的民俗文化传承与记录多以文字、录音、摄影为主,其所形成的载体中,书籍的生霉、录像(音)带的老化、录像色彩的蜕变等,都会不可避免地使所记录的民俗文化信息出现失真,[4]加上记录手段固有的缺陷,难以起到既传形又传神,全面完整地呈现民俗文化各个侧面及其生存环境的目的。信息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改变了这种局面。在信息化环境下,数字化的图文扫描、立体扫描、全息拍摄、数字摄影、运动捕捉等技术为民俗文化信息的采集提供了全新的记录手段,使得其能够真实、形象地捕获民俗文化的全部场景;而数据库、磁盘阵列、光盘塔、光纤和网络连接以及一系列相关规定、协议则为民俗文化的存储、传播提供了更好的条件。通过这些先进的技术,不仅可以把诸种民俗文化物象编辑转化为数字化的文本、图像和影像,保存于数字磁盘、光盘等物质介质中,而且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数据库来管理和利用,实现传统意义上的保护方式所不能达到的展示要求与保真效果,[4]全景式地展现民俗文化的不同侧面及其变迁过程,使民俗文化得到安全、长久保存,为民俗文化的研究、保真或复原提供真实依据。不仅如此,借助于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还能实现民俗文化跨时空的大范围传播,改变民俗文化因受外来强势文化冲击而面临的传播颓势,为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创造有益的社会环境。这些,都将有力提升民俗文化保护的整体水平。

二、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的原则

民俗文化的档案化保护是一项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的文化记忆工程,要实现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的目的,需要一系列科学原则的指导。

(一)持续协同原则

民俗文化是各民族民众在其日常生活中相沿习成、深度共享的生产生活形式,具有地缘性、复合性、开放性等特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民众的日常生活本身。这就决定了民俗文化是一幅活的图景,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的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地区生活的变迁而不断地演化、嬗变。要达到用文献载体准确、完整反映民俗文化历史演化过程全貌的目的,实现对民俗文化的有效保护,就需要包括档案部门在内的相关机构对民俗文化进行动态、持续的关注与跟进,不间断地实施记录,这样才能保证记录的全面性和持续性。同时,民俗文化的档案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档案机构、文化组织、技术部门以及当地社区和民众的广泛参与与密切配合,形成职能清晰、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多元主体合作体系,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的恰当性和有效性。另外,从构建民俗文化保护的立体体系的角度看,民俗文化档案的建立必须注意与民俗文化村、民俗博物馆、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得益彰、互相促进的局面,才能发挥保护民俗文化的最佳效益。

(二)全面多样原则

全面多样性原则指的是对民俗文化的档案化转化除了需要持续跟进以保持时间序列的连续之外,还在于民俗文化档案构建、征集的完整性。换言之,就是要在民俗文化的横向层面,力求整体多元、广阔覆盖,构建起内容丰富的民俗文化全景图,力争全面、综合记录、反映民俗文化的各个层面。从民俗文化的构成来看,民俗文化的档案化记录既应包括民众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社会组织、岁时节日、人生礼仪、游艺民俗、民间观念、民间文学、宗教及巫术、婚丧嫁娶及房屋建筑等具体文化形式,更要注意记录、跟踪影响民俗文化变迁及其效果的文化生态场景。从民俗文化档案的构成来看,则应根据民俗文化的特点和及其保护的具体需要,构建、征集多种形式的民俗文化档案,既要有文字形式,也要有图像形式,还要有多媒体档案等,做到形象生动,趣味突出。具体到某个民俗文化物象的保护、开发方面,则应对其发现、识别、认定、保护、开发等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

(三)差别平等原则

以往的民俗文化保护

、开发,参与主体往往是政府、企业等“外来者”,这样的参与模式很容易因立场和视角的差异而忽视当地民众的感受和意愿,引发真正的民俗文化保护主体的缺位,造成在保护客体与对象(轻重缓急,有无必要)的选择上的失误和失衡。民俗文化档案化保护应破除这种文化中心主义的禁锢,树立差别平等的理念。坚持每种类型、每个地区的民俗文化都有受到保护的权利,都有受到保护的机会,不管是什么民族,生活于何处,起源于何时,只要是其形成的民俗文化,这种公平对待的权利和机会就应得到保障。同时也应该看到,不同的民俗文化由于地域、历史等因素的差异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有不同的保护需求,在档案化转化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文化特点和民族特色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式,体现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原则。易言之,民俗文化的档案化决不是要搞平均分配,而是要在不同民俗文化的情况特征和保护要求之间寻找适度平衡,做到合情合理,实现保护效益的最大化。为此,要在追求全面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优先关注那些最具原始性、典型性和濒危性的民俗文化,首先实施记录和抢救。并且,这种评价与选择体系的构建必须以当地民众的广泛参与充分考虑当地民众的情感和生活需要为前提。

(四)易获取性原则

民俗文化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民俗文化生态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因此,保障传承民俗文化主体的当地民众的信息获取权利应该成为民俗文化档案数据库建设的基本目标。这就要求,首先要保障民俗文化档案在物理上的可取性。在保管、利用过程中树立平等、开放、服务的理念,保障本地区民众能方便进出民俗文化档案的保管场所。在民俗文化档案的载体选择上,多选择cd、磁带、dvd及图书等,方便民俗文化信息的流通与传播。其次,要保障民俗文化档案内容的易获取。在民俗文化档案库的构建过程中,应充分照顾本地民众的语言特色和风俗习惯,引入双(多)语字典,使用民族语言,在民族地区民众的参与下建立便于检索和浏览的档案数据库界面和开放的元数据框架,方便地区民众对民俗文化档案的表述、查询与利用。[5]此外,在民俗文化档案数据库的建立过程中,建立长效的标准化规范,包括数据格式的标准化、描述语言的标准化、著录规则的标准化及通信规则的标准化等,将有利于促进民俗文化档案信息的高度共享,扩大对民俗文化信息的获取。

参考文献:

[1]蔡俊生,韩林德.文化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杨毅,张会超.东巴文化之档案化探析[j].学术探索,2006,(1).

[3]特里·库克.189年荷兰手册出版以来档案学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影响[m].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文件报告集.北京:中国档案出版,1996.

[4]黄永林,谈国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

[5]胡立耘.本土知识数字化的伦理考量及建设原则[j].宁夏社会科学,2009,(1).

第5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民俗摄影 特性表现 价值 关系

民俗摄影是新兴的摄影门类,其出现完善了摄影艺术。而想要正确定位民俗摄影就要把握民俗摄影的根本,从其本身的特性展开研究,然后通过特性感悟其魅力,这便形成了对民俗摄影的基本价值观。

一、民俗摄影的特性表现

可以说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特性,民俗摄影更是与传统摄影相区分,在外在表现上拥有相对的特殊表现。在探究民俗摄影的过程中会发现,民俗摄影特性的许多方面是相矛盾的,但正是这些相悖的表现,才使民俗摄影个性鲜明。

(一)个性鲜明的民俗标签

从字面可以看出,“民俗”是民俗摄影的核心,其首要职责就是表现民俗特点。民俗摄影以民俗文化为创造根基,用摄影的手段有目的地记录民族风情,从而将民俗呈现。所以民俗摄影者要深入生活,聚焦生活的点点滴滴,用镜头定格瞬间的生活状态,才能塑造出具有民俗特色的摄影。摄影师对待民俗摄影,要把握“民俗”这一理念,用总的视角定位传统文化,但这并不意味着糟粕不分,或是片面、歪曲地表现民俗特质。由此,呈现出来的民俗摄影必然是个性鲜明的民俗文化精品。

(二)真实与艺术表现共存

与其将民俗摄影看作是一种艺术的行径,倒不如说这是一种真实人物风情的再现。首先,民俗摄影属于纪实摄影的范畴,强调一种真实性,要求画面内容要准确无误地反映民俗事象,遵守固有的民俗事象和民俗规律,采用写实的手法,极力追求一种朴实之感,还原民俗事象本质的真实。其次,表现真实民俗并不意味着平平淡淡的记录,摄影艺术正是其主要的艺术表现手段。民俗摄影的艺术性在于用摄影形象思维以及摄影造型法则来塑造事物,这其中包括光的运用、角度选取、构图选择等艺术手法。这种真实与艺术共存的现象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真实的民俗为艺术的呈现提供契机,而艺术的表现是具有真实感的保障。

(三)狭义性与包容性同在

民俗摄影的狭义性主要在于民俗摄影关注民俗活动、民俗事件的真实性,摄影师要以客观的角度看待民俗摄影,他们往往基于尊重民俗的基础之上,抓拍民俗活动的典型瞬间,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理想化的调整、改编、虚构。而民俗摄影具有包容性的原因在于纪实、人像、新闻等许多摄影艺术都涉及民俗摄影,其明显包容了艺术摄影,运用艺术的眼光呈现作品,同时还将民俗、民风融入画面之中,使其彰显文化涵养。因此,狭义的民俗摄影与包容的民俗,促使民俗摄影向着全面化的方向发展。

二、从民俗摄影的特性看民俗摄影的价值

如果说民俗摄影的特性是外在表现,那么其价值所在就是内在修为。想要单纯地了解民俗摄影的价值是不科学的,缺乏基本的依据。所以就有从民俗摄影的特性来探究民俗摄影的价值,如此才会有深刻的领悟。

首先,民俗摄影的“民俗”特性显示了民俗摄影的基本价值: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传统的民俗、民风正在逐渐消逝,民俗摄影的意义就在于其是抢救濒临消失的传统民俗的有效手段。其运用形象的手段真实地将民俗再现,这不仅在于将民俗文化不加修饰地还原,保持了传统民俗的完整,而且对于民俗文化的弘扬有着极大地推动作用。从这方面看民俗摄影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其次,就民俗摄影的真实与艺术层面来说,民俗摄影基本还原了民俗活动的现状,向我们呈现出一种真实而又具有艺术价值的摄影艺术。其真实地将民俗、民风罗列,并形象地再现,无论时代在怎样改变,民俗摄影依旧坚持自我的发展,这份坚守对民俗摄影来说是难能可贵的。而艺术的摄影呈现,不仅让摄影作品具有了极高的艺术美感,由此产生了鉴赏美学,集聚史料研究和文化价值,而且美化后的民俗摄影,拥有了能够交流的功能,这必定促进民俗摄影的传播性。民俗摄影中真实与艺术的结合,让民俗摄影的现实作用更加凸显。

最后,我们应当明白,任何文化的发展不能只有狭义的文化,而没有包容的心态。这对于民俗摄影同样适用,即便民俗摄影在对待民俗文化的视角这一方面是狭义的(这是主体表现的要求),但是其并非与其他摄影形式没有联系,表现出排斥的状态。相反,民俗摄影与各种摄影门类是相交融的。正是这种包容性,允许民俗摄影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放眼于世俗,从而提升了民俗摄影的价值表现,使其能够由我及他地认识世界。

三、民俗摄影的特性与价值的关系探究

既然我们看到民俗摄影的特性对其价值的表现作用,我们同样应该想到两者的内在联系。一方面,民俗摄影的特性是对民俗摄影价值的总结,了解民俗摄影就会逐渐领悟民俗摄影的价值。民俗摄影以一种直白的方式诉说其特性,从而直接将民俗摄影的价值呈现。另一方面,民俗摄影价值影响民俗摄影特性的表现,民俗摄影的价值间接作用其特性,在其影响下,民俗摄影特性会悄然发生改变,从基本的形态特性到成型的意识特征,这些特性都会受其影响。民俗摄影特性与民俗摄影价值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二者相互作用,才能相得益彰。因而,探究民俗摄影的特性与民俗摄影的价值不能单一地考虑一种因素,应当在纵观全局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探究。

总之,民俗摄影的特性与其价值是紧密联系的,我们对其探究应当关注两者相互作用下的关系效应。而这个探究的过程必然是伴随着客观认识,需要我们亲身经历并体验。由于我们使用现代的眼光,借助现代的摄影技术来认识传统。这个过程可能伴随着现代人有限的认识。从民俗摄影特性看民俗摄影的价值可能具有局限性,探究的过程即是认识民俗摄影过程,有些探究的结果并不精准,但是我们应当相信探讨民俗摄影的价值必然有所收获,而这种收获也必定会对民俗摄影的发展提供借鉴。

(注:本文为2014年度黑龙江艺术科学规划“黑龙江地区鄂伦春民俗摄影研究”,课题编号:2014C016)

参考文献:

[1]王晓旭.民俗的审美价值探源及其现代意义[J].河南教育学院报,2006(2).

第6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日本文化 民俗学 历史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法

日本文化研究的对象是日本民族文化,一般文化研究中的概念和规律都可以运用于日本文化研究领域,但日本文化本身的历史发展有其特殊性,因此它又有别于一般的文化研究。日本文化研究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它要研究日本文化整个体系和其中的各个文化要素。民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各集团共同生活中普遍具有的代代相习的社会世相。它作为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种积淀,集中表现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民众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伦理观念及心理结构等方面的传统特征,构成民族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原动力。中日两国有着相邻的地域关系和相似的人文传统,自古以来就有着悠久的友好交往历史,而且中日两国文化存在源与流的关系,从现存的很多文化表象来看,日本和中国的民俗文化有很多共同点,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很多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从民俗学的角度,揭示了日本文化的特殊性,构建了一套独特的日本文化研究方法和视角,这些都为我们认识和研究日本文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理论资源。

1.日本文化的研究方法

民俗学是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等现象的一门社会科学。民俗学研究涉及的领域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广泛,今天在有些国家已经延伸到全部的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民俗学既是一门现在之学,又是一门历史之学。它对任何一种民俗事象的研究,都离不开对它的历史过程的考察。19世纪,民俗作为一个科学研究对象,在世界现代人文科学中成为一门重要学科。在日本,柳田国男是日本民俗学的奠基人,日本民俗学是以柳田国男为中心形成的。

1.1柳田民俗学

日本民俗学界习惯于把柳田国男提倡、指导和实践的民俗学称为柳田民俗学。柳田民俗学的基本立场是阐明普通日本人的日常生活及其历史文化变迁。柳田国男认为民俗学是产生于历史学,并从历史学中独立出来的学问。柳田民俗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历史研究方法,即重出立证法。重出立证法是通过对从全国各地采集获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归纳、分类和比较研究,阐释日本历史文化的变迁和发展。

正如日本著名民俗学家关敬吾所评价的那样:“柳田国男把民俗学置于历史科学之中,一贯采用了历史研究方法。”柳田国男认为民俗学是产生于历史学,并从历史学中独立出来的学问。他的《乡土生活研究法》、《民间传承论》和《国史与民俗学》等主要民俗学论著中,贯穿着他对民俗学与史学关系的思考和历史研究方法。柳田国男把民俗学放在历史科学范畴中,用历史研究方法采集、整理、分类和研究民俗学。柳田国男指出,民俗学是在历史学的影响下产生、发展和独立的学科。并且民俗学是为了弥补史学中存在的缺陷,解决历史学无法处理的问题而产生的学科。

关于历史研究法,就是要追溯民俗事象间纵横的历史联系。在民俗学研究中,学者们经常采用历史文化残余分析方法。所谓历史文化残余,是指现代各民族中还以某种变形的形式保留的许多文化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现象的分析研究,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任何一类民俗事象的产生、发展和演变,都表现为一定的历史过程,许多民俗学事象不仅现在仍在民间流传,而且在历史文献中早有记载,借助古籍文献资料,可以追溯某一民俗的原始形态和它以后的发展及今天的传承。

1.2比较研究法

这是一种不管是人文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可以采用的研究方法。但是,如果要研究日本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似乎更特殊地需要它。比较研究,是日本文化研究中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方法。因为“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只有通过与其他文化的比较,才能准确地析出和把握日本文化的结构和特征等。

比较研究法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在“五四”运动之后,随着我国民俗学研究的开展,从国外介绍进来。近几年来,随着民间文学和民俗学研究的深入,比较研究法引起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注意。而所谓民俗学的比较研究法,是指在民俗学研究中将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国度的民俗事象拿来作比较,从而找出各类民俗事象之间纵的和横的联系,探讨某一民族民俗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的方法。

由此看来,比较研究法便可分为两种:历史比较法和类型比较法。历史比较法,就是对历史上有关系的民俗事象加以比较,找出某一民俗事象的历史联系和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变异与原因。它在研究某一民族民俗的特征、分布及文化史方面被广泛采用。这种比较研究法常常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比如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有时也可能是某一具体的民俗事象。类型比较法是将历史上没有关联的民俗事象,作横向的排列比较,探讨它们之间的交流和影响。这种方法重点在横向比较,所以它常常对众多的民俗事象进行分类比较,以探讨同一类民俗事象的传播和变化幅度。在民俗学研究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孤立地看,某一民俗事象并不见得有什么特点,也似乎和别一地区的民俗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如果将不同地区的同一类民俗放在一起作比较,则不仅特点很快明显起来,而且这一类民俗互相之间的联系和影响十分清楚,即使没有联系,我们也很容易找出这一民俗产生和流传的原因。民俗学中的“中心起源说”和“心理共同说”就是这样得出的。

2.日本文化研究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从近年来发表的著作和论文来看,可以说重视比较研究是中国日本文化研究的一大特色。从中日社会结构、家族的比较,到中日儒学、佛教、实学、书法、绘画、茶道的比较,以及中日启蒙思想、吸收外来文化、思维方式的比较,等等,领域相当广泛。而且不少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有的得到了中日两国学者的较高评价。中国的日本文化研究能在短时期内出现如此众多的比较研究成果,是由中日两国的历史文化条件决定的。中国文化与日本文化有很深的渊源关系,日本文化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曾受到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因此,从比较的角度入手发掘日本文化的特质,在中国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且,中日文化的比较研究,由于不同于以往的西欧对日本的比较模式,容易得出新颖和富有启示性的结论。但是,中国的中日文化比较研究中,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其一,仍存在用先入为主的观念解释日本文化的倾向。比如有的日本文化研究者虽然也承认儒教、佛教等中国大陆文化传到日本后,经过日本人的改造发生了日本化的现象,但不愿承认使中国文化日本化的是日本固有的文化。与此相联系,在中日文化的比较研究中,自然存在一些用中国的概念解释日本文化,或有意无意地抬高中国文化而贬低日本文化的现象。虽然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有渊源,但二者在结构上是不同的。因此必须破除那种先入为主的观念。

其二,仅局限于对从中国传到日本的东西与中国原产的东西,或一看就有较大相似性的东西的比较,前者如儒教、佛教、书法、绘画、建筑等,后者如近代启蒙思想等,而没有直接对两国土生土长的异质文化进行比较,如儒教与神道等。也就是说,我们在比较中只采用同中求异的方法,但忽视了直接从异中求异的方法。这使我们的比较研究往往带有先天的致命缺陷,即对两国文化的差异视而不见。

其三,有意无意地忽视西方文化的视点。西方文化的视点之所以必要,不仅在于其在明确中日文化的类型特征时是一个重要的参照系,还在于如果缺乏这样的视点,就无法对中日近现代文化进行比较,也不能对中日文化的未来发展做出切实的展望。因为不仅中国和日本在近现代都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巨大影响,甚至现在西方文化仍然作为世界上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对整个世界都产生深刻影响。这样的现实,要求我们在中日文化的比较中无论如何也不能无视西方文化的视点。

3.结语

日本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是不同于中国文化的一种模式。文化作为一种模式,有超阶层的东西,在研究时必须冻结一些条件,这样才能达到对一种文化的理论抽象和本质把握。比较的方法对文化的宏观研究,对一种文化模式的本质把握都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日本文化只有通过与其他各种文化的比较,才能明确其特征。

应指出的是,中日两国民俗文化交流历史悠久,民俗互润互补色彩至为浓厚。因此,通过对两国不同民俗文化现象,采取历史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探讨彼此间的影响和相互关系,寻求民俗文化发展的横向借鉴,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

研究方法总是与研究思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研究成果正是因为运用了恰当的研究手法,才能开发思路,独具一格,脱颖而出,言前人之未言,具有创造性。思路不开阔,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观察各种不同的对象,比较分析,自然可以开阔视野,发现以前没有获得的收获,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创造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第7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一、综合档案馆加强民俗档案建设的困境

1.民俗档案保护主体的多元性弱化了档案馆地位。目前我国民俗档案保护工作主管机构主要是文化部门,最高主管机构为国务院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保护规划,承办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管理处和保护处三个处室;各省市的管理机构亦在文化部门。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民俗档案资料有的是由地方综合档案馆来负责,有的是博物馆,还有的是由地方民俗学会组织或其他群艺组织负责整理保管。由于民俗档案保护主体多元化,造成民俗档案管理归属模糊,大大弱化了档案馆的保护主体地位,容易出现部门抢收民俗档案,或互相推诿,造成部分民俗档案漏档或保管多处,不便综合利用。

2.社会传统档案意识的影响将档案馆边缘化。档案意识是指档案客观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是人们对那些具有考察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加以保护和开发的意识。我国传统档案意识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从国家机关出发,在档案的产生上,只重视政府形成的官方档案,忽视其它社会团体、特别是普通民众在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非官方档案的价值。地方综合档案馆由于对政府的依附性较强,其文化形象一直被政治形象所掩盖,容易被公众误解为党委和政府的直属机构。社会的这种传统档案意识直接将档案馆推到民俗档案管理体系的边缘,认为民俗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自然应由文化部门来负责,如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与这些机构相比,档案馆的社会文化形象就明显处于弱势。

3.稳定长效管理机制缺失是档案馆参与民俗档案保护底气不足。从行政上,民俗档案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基本隶属同级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归属于文化行政部门,《非遗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而作为已经加入地方公共文化机构行列的档案馆,在2011年颁布的《非遗法》并没有将其明确为开展非遗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的公共文化机构,这不免让人有点遗憾。也使得多年致力于民俗特色档案建设的档案馆,很难真正参与到民俗档案管理之中,尤其是非遗类民俗档案的保护。目前的民俗档案管理机制对档案馆参与民俗档案保护的支持力度不够。

二、综合档案馆参与民俗档案保护的紧迫性

1.加强民俗档案建设是综合档案馆职责所在。综合档案馆汇集了具有重要的文化内容与历史内涵的档案,是历史文化的宝库,属于公共文化设施和机构的重要成员,它有别于部门档案馆、大学或私人企业档案馆,地方综合档案馆自身的属性决定了它承担着为社会保存完整社会记忆,构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职责。民俗文化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在“非遗”保护的影响下,保护优秀民俗文化就是传承和保护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需要档案机构的参与和指导,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和管理工作。

2.加强民俗档案建设是综合档案馆优化档案馆藏结构的渠道。档案资源建设是档案馆的工作基础。合理的馆藏结构、丰富的馆藏内容、浓郁的地方特色,是各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追求的目标所在。一个档案馆的馆藏结构是否优化、合理,关系着这个档案馆的生存和发展。只有档案结构合理,特色分明,档案馆才会树立文化形象,才能吸引公众的眼球。综合档案馆要积极参与地方的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进行超前介入和监督指导,把民俗档案的收集整理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抓,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民俗档案资料接收进馆,极大丰富了馆藏内容,改善了馆藏结构。并将优秀的民俗档案的图文及音像资料尽可能全面制作成电子文档,创建民俗档案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加强保护和管理,为社会各界查阅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3.民俗档案保护现状堪忧需综合档案馆参与和技术支持。民俗资料建档保护的过程辐射了档案管理流程上收集、保管、利用等多个环节。目前在遗产传承、挖掘和资料的整理上仍然以个人行为居多,一些民间文化机构和传承人,由于经验缺乏以及民俗档案的分散性,许多地方的民俗档案收集和管理不规范,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俗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一些濒临灭绝的非遗产档案亟待补救和整理;民俗资料档案化过程不严格,分类不标准,或相关民俗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档案散失、损毁情况严重、利用方式保守落后等问题,不利于发挥地方民俗档案的现实意义。这种现状也急需档案部门的参与非遗类民俗资料的整理与保护。

三、档案馆主动融入民俗档案保护工作的对策

1.组织管理体系上——突破壁垒,理顺工作机制、建立以档案机构为核心的民俗档案管理体系。目前民俗档案保护属于政府文化部门管理,就非遗类民俗档案保护管理体系来讲,各级都是政府主导,相关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主体较多,保管条块分割,归档重点和标准不一,且保管上各有优劣,这不利于非遗档案的长久保护和利用。申遗对于民俗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要求较高,很多遗产单位难以独立胜任此项工作,客观上也需要加强与档案机构的合作,遗产申报单位要积极向档案机构求助,主动接受档案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当然,单靠外部吸纳档案部门参与民俗档案管理是不够的,国家档案局和各地档案行政部门对民俗档案工作也要进行积极争取、统筹规划,将民俗档案工作转化为档案人的自觉意识和长期工作。如可以由政府出面,明确各个保护主体的职责,在非遗类民俗档案管理流程上,群艺馆、民俗研究或传承单位负责对民间传统民俗文化调研,进行系统而又全面的记录、整理、挖掘;博物馆负责民俗文化还原、展示;档案馆负责民俗档案数据库建设、档案保管及培训指导。总之,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促进档案馆与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的积极合作,突破保护壁垒,统一归口,这样才有利于开展民俗档案咨询、展示和保护工作。

2.法律法规上——深入调研,出台相关民俗档案管理法规,从法律上明确档案馆参与非遗类民俗档案管理的地位与职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以及现在的工作格局“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牵头下的条块分割”使得档案部门被边缘化,缺少法律支持。因此各级政府及档案部门要尽快出台民俗档案管理办法或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档案馆在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管理中的职责与地位,细化管理措施,明确各保护主体职责,为加强民俗档案的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奠定基础。目前已经有些档案机构走在前列,明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写进了地方档案法规,如2008年实施的《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市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生等新领域的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上述领域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移交工作。”这就给档案部门积极与当地文化部门开展协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事实上他们已在非遗档案的征集、整理以及网站、数据库的建设上取得不斐的成绩。

3.操作运行上——前端控制,合作共享,加强数据库建设。档案部门要根据申遗标准和要求制定归档规范,对民俗机构和传承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关培训,保证他们在非遗类民俗档案整理收集申遗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符合归档标准,以保证后期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规范化。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在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呈现出更为多维化、更具层次性的特点,其建档保护流程上包含了收集、保管、利用等多个环节。而且与传统档案保护有所不同,它更注重利用与收集等环节,保护与利用环节间的影响和联动更为紧密。为了方便利用和减少原件的利用频率,民俗档案在利用上多提供电子档案。同时。民俗档案载体的多元化,手段多样化等特点对档案部门现行的职能分工、管理方式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档案部门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不断探索和革新。

参考文献:

[1]邵静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城市建设2009(33).

[2]何永斌陈海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体系建设刍议.四川档案2008(6).

[3]周林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公共档案馆职责研究.档案学研究2011(5).

第8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对策

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各民族在服饰、饮食、居住、交通等各方面都大不相同。所以,各民族形成了其独特的民俗文化资源。科学合理地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概况

(一)民俗文化资源的内涵

民间风俗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民间信仰习俗、生活习俗、人生礼仪习俗、节日习俗等[2]。

(二)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特征。民俗文化资源是具有多种属性和特征的文化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性。民俗文化资源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反映了不同阶级社会、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形态。民俗文化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2.多样性。民俗文化资源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俗文化资源的种类多,二是民俗文化资源的表现形式众多。3.传承性。民俗文化资源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人类世世代代相传的。4.时代性。民俗文化资源是某个时代特定的产物。不同时期的民俗文化资源具有不同的特征。

二.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旅游的开发过分商业化。在开发过程中,由于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而使我国的民俗文化资源的原始价值逐渐流失。(二)外来文化侵入带来的冲击。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外来文化在促进各民族文化融合的同时也侵蚀着我国的传统民俗文化。(三)重开发,轻保护。一些景区单纯地追求经济利益,无限制地对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而忽略了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这是与当代“可持续发展观”背道而驰的。

三.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的对策

(一)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应遵循的原则

1.尊重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保持民俗文化资源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最淳朴的本色,不经任何刻意的修饰,不跟风模仿。2.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在我国民俗文化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以保护我国民俗文化资源为先导和前提,不单纯追求眼前的利益。3.正确认识我国民俗文化资源与外来文化的关系。在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与外来民俗文化相互融合、相互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二)我国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具体措施

1.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指导和政策性扶持(1)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严格化、科学化。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进行开发之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发方案、效益预测报告等书面报告。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并严格审批。(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相关部门对已进行旅游开发的民俗文化资源进行监督。对那些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关部门应鼓励并给与大力的支持。对于那些不科学的开发利用,应依法取缔。(3)加强立法保护。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进行保护。(4)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大众树立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保护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重要性,让他们主动地、自觉地保护我国的民俗文化资源。

2.科学合理地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

(1)因地制宜地进行旅游开发

根据当地的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及区位优势等。利用当地现有的民俗文化资源,将其自身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其他资源的开发有机结合

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不能只是单一的,仅仅包括风土人情,而应涉及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并与其他类型的旅游资源进行有机结合,增强我国的民俗文化资源吸引力。

(3)重视质量,走精品化道路

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应该深入挖掘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注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着重突出我国的民俗文化特色,走精品化道路。

(4)实现民俗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观”已成为时代的主流,在对我国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时,也应该贯彻这一观念,实现民俗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的创新

(1)思维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旧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时代需求。所以要求从思维上打破常规,勇于创新,推出主题性较强的民俗旅游。

(2)方式创新

包括民俗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方式、旅游线路设计方式、旅游内容安排方式等。资源开发方面,可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单独资开发或中外合资开发的方式。

(3)科学技术创新

虽然民俗文化资源本身与科学技术并无关系,可是这里所说的科技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运用科技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民俗文化资源,二是运用科技再现我国的传统民俗文化资源。

4.培养专业的民俗旅游从业人员

国家和政府的宏观指导固然重要,可培养专业的民俗旅游人才才是问题的关键。培养专业的队伍,运用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我国的民俗文化资源及民俗旅游进行全面地、系统地分析,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我国的民俗文化资源。在出现问题时,在最短、最快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的前景较为可观,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所以,当前首要便是处理好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旅游开发与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保护我国民俗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科学合理地开发,使其获得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效益,促进我国民俗旅游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法)列维・斯持劳斯.历史学和人类学――结构人类学序言[J].哲学译丛,1976(8).

第9篇:民俗与文化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客家民居建筑民俗文化环境艺术设计

一、客家民居与民俗文化的密切联系

客家是汉族民系征明显、个性突出的一个民系,也是一个多次辗转迁徙的流动的民系,其文化就形成了开放性多元一体的文化。它以中原文化为主体,曾经吸纳了楚文化、吴文化、赣文化、闽文化、粤文化、畲文化、苗文化、瑶文化等 。因此,客家文化既与原生态的中原文化保持着血肉联系,又有自己的鲜明个性。它继承了中原汉族的传统建筑文化,在迁徙的过程中,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运用现有材料营造出各种居住建筑。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若要说明民居建筑与民俗文化两者间的关系,用“一方文化影响一方建筑”来概括也未有不妥。有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家,在建筑风格表现上必然也是有独特风貌的 。客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色鲜明的文化,客家民居建筑风格也有其独特性,独具特色的客家围屋就是客家民居建筑形式的典型代表。聚族而居、四世同堂、祠住合一是客家建筑民俗的显著特点。

(一)与民俗信仰有关的公共建筑

民居不是简单的住宅概念,而是与民俗禁忌等因素紧密相关的住宅,因此研究民居,除对住宅的建筑结构和技术成分加以研究外,更应重视民俗和禁忌对民居产生的制约和影响,这是民居宅制模式产生的主要原因 。按照民俗事象的分类,居住民俗属于物质民俗,它与人们的物质生活息息相关。但我们不能孤立的研究居住民俗,它与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在客家民居中,大多数公共性建筑是为了村民举行各种盛大民俗活动而修建的,如村落中常见的宗祠、庙宇、戏台等等。

客家人受传统宗教观念影响,其居住习俗多为聚族而居,由本宗同一祖宗一脉相承的若干家庭组成一个集体村落,对于祖先神的崇拜极其强烈。村落公共建筑中最有代表性的形式之一---祠堂就是崇祖观念的产物。祠堂的规模及建筑装饰体现了本族的名望、地位和权势,因此,祠堂的装饰装修比住房更为讲究。

客家民俗信仰具有多神崇拜的特征,对神明的信仰具有一定的功利性。除信仰祖先神外,客家人大多崇拜土地神、海神等自然神,并修建诸如土地庙、妈祖庙等神明休憩的庙宇,一方面为在固定的节日进行祭祀活动,另一方面是表示民众对神明的敬畏之心。也有客家人信仰民间的一些巫术,具有一定的迷信色彩。除了信仰本土道教外,客家人对外来文化也很包容,如信仰佛教、基督教等。

客家民居中既有满足客家人在岁时节日民俗中的祭祀功能的建筑,也有满足人们娱乐功能的公共性建筑,如戏台。村民可观看各种精彩的戏曲表演,既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又起到传播文化的作用,同时庙会促进经济交流,是将祈神、贸易、娱乐融于一体的民俗活动。

公共的共享空间是客家人的精神“空间”,是建筑的实与情感的虚的结合体,它是客家人祈求风调雨顺、憧憬美好生活、寻求心理慰藉的重要场所。深入了解客家民间信仰以及相关活动对于研究客家的民居建筑有很大的帮助。

(二)注重风水文化的环境观

风水在客家传统文化中扮演过重要而特殊的角色,而在传统客家村落的思想指导与精神支柱方面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客家研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 。受道教文化的影响,客家人很早就形成“天人合一”的环境观,这种环境观对客家人在村落、住宅、祠堂、庙宇、祖坟的选址和朝向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客家人在给阴阳宅选址时的称呼上颇有讲究,给阴宅选址时,通常称“看风水”的人为“风水先生”或“地理先生”,而给阳宅选址则称为“看屋场”,先生被称为“堪舆先生”。

客家人在村落的选址上强调村基的形局和气场,讲究背山面水、负阴抱阳,在风水学中,山环水抱的村落被认为是藏风聚气的风水宝地。若形局不太完备的村基,通常可以采取引水、植树、建塔等“补风水”的措施进行补救,如密溪古村就在村子四周山顶上各建有一座文峰塔,分别为坤峰、丁峰、辛峰、巽峰,四座不同方位的文峰塔在风水中起到兴文运的作用,也是古村落中常见的弥补形势的“风水建筑”。

宗祠和住宅同样讲究负阴抱阳的风水格局。在客家地区,宗祠的风水关系到宗族的兴衰,因此,对宗祠风水的重视程度常在村落风水之上,既讲究背山面水、形局合理;又讲究山明水秀、景观秀美。住宅与人的生产生活最为密切,它的选址和布局关系到人的发展。客家民居室内设有天井,一方面起到室内采光通风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具有养气聚财和排水的功能,因为在客家人的观念中,四水归堂的天井是财禄的象征,当然就“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总之,风水文化与客家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如床的安放、灶的方位等等都很讲究,这里不再赘述。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同时也反映出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因此,风水运用的成功其实是让人们在心理上得到最大程度满足,那么,在进行室外和室内设计时,运用风水文化理论与客户沟通,将对设计的实施起到一定的催化作用。

二、对未来环境艺术设计的若干思考

环境艺术设计作为艺术设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它包括建筑设计、室外环境设计和室内环境设计三大部分的内容。环境艺术设计也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与美学、社会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等学科都有一定的联系,可以说,与人有关的知识和学科都值得环境艺术设计借鉴和学习,民俗学就是我们值得去深入研究的人文学科。然而,民俗学有其独立的学科体系,所涉及的内容较多,那么,集功能性、艺术性、技术性于一身的环境艺术设计要如何从中汲取养分进行设计创作,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八里不同俗。”中华民族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各放异彩,形成了中国灿烂的民俗文化史。民俗包括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四个部分,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域的民俗我们都可以从这四个部分进行了解和研究。笔者作为赣南客家人,相对而言有更好的地理优势去了解并参与赣南客家人的各种民俗活动,这里将试着以赣南客家文化为例探讨环境艺术设计应该如何借鉴并运用客家民俗文化。

(一)设计

民俗文化是设计艺术汲取养分的营养丰富的原生土壤,是设计者反映民族或地域文化特色并进行创作借鉴的重要来源。客家文化是中原文化与赣、闽、粤、畲、瑶等地方文化结合的一种传统文化,它在环境设计中的运用将使设计呈现不同的风格。一般认为,社会因素、经济因素、自然因素和文化因素是产生各种风格和流派的四个主要因素,也有学者认为,要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设计风格则应具备三方面的条件:成熟的人文条件;明显的地域条件;比较齐备的传统地方文化条件。此外,环境设计中传统文化的体现不仅包括绘画、雕塑、装饰、装修、图案以及匾额、楹联等直观的艺术形式,还包括体现情景意境等美感方面的文化内涵。比如,在对客家人的婚房进行设计时,应先了解客家婚俗,从中挖掘对提升设计有益的素材;在进行室外环境设计时,我们也可以吸收客家风水中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观,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从而营造出适合人居住的理想环境。

(二)设计师

设计师对设计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设计作品的好坏与设计师各方面的修养有很大关系,那么对于设计者就应该有相应的要求:

1.要了解当地的习俗、户主的生活习惯、思想、性格、审美观等,同时要了解当地的气候、地理、材料、环境等客观条件,因为设计师设计的好坏关系到使用者是否适用、满意。

2.要掌握历史文脉,包括历史、文学、艺术、宗教、信仰、哲学、美学、民族、民俗等。这关系到营造的设计风格是否具有民族特色,是否具有地方特色。

3.提高自身的素养,即思想、文化、信念、能力,例如对空间的正确理解,对创作方向的坚定信念,有一定的业务文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以及认真务实、深入工作的作风等。

三、结语

客家民俗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并不是静止不变的,它与外来文化的碰撞和交融将对原有的民俗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影响到人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以及审美意识,新的民居建筑形式将逐渐替代传统民居建筑形式,当然,这种“新”是继承传统民居建筑精华的基础上的一种创新,只有这样,具有民族或地域特色的环境设计才能够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其钧、谈一评著,《民间住宅――图解中国古建筑丛书》,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第2次。

2.单德启等著,《中国民居》,五洲传播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

3.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2次。

4.陆元鼎著,《岭南人文、性格、建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