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消费与安全总结精选(九篇)

消费与安全总结

第1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一、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15”活动期间,**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纪念“3.15”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0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5次。制作宣传展板7块,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10篇。

    3月14日上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在秋浦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的池州市纪念“3.15”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共出动宣传彩车30多辆,并对标值100多万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当日还在城乡设立了10个咨询服务台,现场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介绍识真辨假知识和散发宣传资料。主咨询服务台设在电信大楼附近, 重点宣传先行赔付制度。同时还组织电信、移动、邮政、供电等单位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均围绕宣传主题,精心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值得一提的是池口工商所、池口消协分会还创办《池口消协》简报。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件,调解结案112件,建议消费者寻求其它途径解决2件,调解率达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26.00元,不予受理5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25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76.6%;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36.8%。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0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0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12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各消协分会向**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24篇,扩 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00九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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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15”活动期间,**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纪念“3.15”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0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5次。制作宣传展板7块,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10篇。

    3月14日上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在秋浦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的池州市纪念“3.15”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共出动宣传彩车30多辆,并对标值100多万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当日还在城乡设立了10个咨询服务台,现场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介绍识真辨假知识和散发宣传资料。主咨询服务台设在电信大楼附近, 重点宣传先行赔付制度。同时还组织电信、移动、邮政、供电等单位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均围绕宣传主题,精心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值得一提的是池口工商所、池口消协分会还创办《池口消协》简报。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件,调解结案112件,建议消费者寻求其它途径解决2件,调解率达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26.00元,不予受理5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25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76.6%;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36.8%。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0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0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12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各消协分会向**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24篇,扩 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协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是“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虽然全面展开,但作用不够明显,特别是“两站”的作用; 三是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其中有部分工商所没有完成市级媒体宣传报道任务;四是**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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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费者协会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区消协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市场消费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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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1.云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2.湖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摘要:通过对云南省菜籽油供需情况的分析,表明当前菜籽油自给率仅45%左右,造成菜籽油供给缺口的影响因素主要是:人口总量增加及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改善、油菜籽总产量少、菜籽油产量有限等。再用Logistic阻滞增长模型预测云南省未来人口变化,进而对云南省未来菜籽油消费需求进行预测。结果显示:云南省未来人口上限为5574万人,到2020年人口数量为4914万人,菜籽油的需求量将达到60万t,未来菜籽油的供给缺口约为自给量的2倍。最后提出保障云南省食用油供给安全的措施建议: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并充分挖掘生产潜能;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倡导理性、健康消费;充分利用省外食用油市场,建立健全食用油储备体系。

关键词 :菜籽油;供给缺口;需求预测

中图分类号:F 326.1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4.390X(2015)01.0039.05

收稿日期:2014.07.15修回日期:2014.10.09网络出版时间:2015.01.0713:06

基金项目:云南省现代农业油菜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A3007712)。

作者简介:曾健国(1988—),男,湖南郴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业经济、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

*通信作者:吴进明(1970—),男,云南通海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政策研究。

网络出版地址:http://cnki.net/kcms/detail/53.1044.S.20150107.1306.009.html

Supply Gap Analysis of Yunnan Rapeseed

Oil and Its Demand Forecast

ZENG Jianguo1 , WU Jinming1 , LI Jinxiao1 , LIU Wenjuan2

(1.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201,China;

2.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128,China)

Abstract:The rapeseed oil supply and demand situation of Yunnan province is analyzed, which indicates that the current rapeseed oil self?sufficiency rate is nearly 50%,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rapeseed oil supply gap is mainly caused by increasing population, accelerating urbanization, higher living standards, improving consumption structure and shortage of rapeseed oil production due to less rapeseed output. And then based on Logistic Block Growth Model(LBGM), the authors forecast the future population trend and the future consumption demand for rapeseed oil in Yunnan provinc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upper limit of the future population of Yunnan province is 55.74 million, up to 2020, the population is 49.14 million, the demand of rapeseed oil approaches 600000 tons, which means the future supply gap will be up to two times of self?sufficiency level. Finally, in order to guarantee edible oil supply security of Yunnan province, the authors propose such measures as expanding the acreage of rapeseed crop and fully tapping production potential, guiding residents to establish a correct concept of consumption and advocating rational and healthy consumption, and taking full advantage of outside edible oil markets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edible oil reserve system.

Keywords: rapeseed oil; supply gap; demand forecast

云南是我国传统的菜籽油主消费大省之一,人们在食用油的消费上更青睐于菜籽油,菜籽油也是云南省第一大食用油油源,全省一半以上食用油为菜籽油,其产量直接影响到全省的食用油供给安全,关系到全省近4700万人口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然而,37%的食用植物油自给率凸显出云南省食用油供给的严峻形势[1]。因此,正确认识当前云南省菜籽油供需现状,分析和把握云南省未来菜籽油消费需求形势,并积极探索保障全省食用油安全的供给路径,极力提高全省食用油自给率,这对于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以及促进省油菜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都极具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云南省菜籽油供需状况

云南省是全国油菜主产省份之一,全年可产菜籽油19万t左右。近年来,由于云南省油菜种植面积和单产的双增,加上压榨技术不断改进,平均出油率水平由2000年的30%提升到目前的35%,最高可达37%,菜籽油产量也在不断增加。2013年菜籽油总产量为19万t,较2012年同比增长5.6%,与2003年相比,产量增加了11万t,增加了2.4倍,年均增长9.0%,与同期油菜籽总产量年均增长速度(9.2%)相当。

西南和西北地区是全国菜籽油主消费区,尤其是四川、云南和贵州。近年来,传统的部分油菜主产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菜籽油消费呈下降趋势,但西南和西北地区菜籽油消费呈不断增加趋势,此两大地区的菜籽油产不足需,每年需从湖北、江苏和安徽等地调入大量菜籽油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目前,云南人均食用植物油消费量为11 kg,低于全国的19 kg,但较2003年的4.3 kg相比,增加了近3倍。2013年云南省食用油需求量约61万t,其中食用植物油51万t,动物油10万t,但菜籽油消费量达41万t,占食用植物油消费量的80%,食用油总消费量的67%[1]。

从表1可以看出全省菜籽油供需形势不容乐观,其自给率仅45%左右,近11年来,菜籽油供给量与消费量均持续快速增长,供给量的增速略快于消费量,供给量与消费量分别增加了2.4倍和2.3倍,年均增长9.0%和8.6%。同期菜籽油供给缺口扩大了2.2倍,由2003年的10万t增至2013年的22万t,自给率增速缓慢,尽管由2003年的44.4%提高到2013年的46.3%,年均增长速度0.4%,仍有50%以上的缺口,这极大凸显出云南省食用油供给安全的严峻形势。

注:2003—2010年数据来自云南统计年鉴(2004—2011年);2011—2013年数据来自云南省现代农业油菜产业技术体系。

二、云南省菜籽油供给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城镇化速度加快及人口总量持续增长

云南城镇化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持续加快,2012年总人口465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31.5万人,农村人口2827.5万人,总人口是1978年的1.5倍,同期城市人口增长了5倍。1978年的城镇化率为12.2%,2012年达到39.3%,城市人口以每年4.8%的速度增加,每年近100万人由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而城市人口是菜籽油消费的主要群体,其人均消费量是农村人口的2倍,这必然会大幅增加菜籽油的消费总量。其次,云南省人口总量的快速增长是导致菜籽油消费总量大幅增加的直接原因。从1978—2012年,云南省的总人口从3091.5万人增至4659万人,35年间人口增长了50.7%,年均增长速度1.2%。近年来,人口增速还在不断加快,从2002—2012年每年以0.73%的速度增长,增速是改革开放时期的2倍。云南省城镇人口的增加及进城人口的增多加上总人口的快速增长,使菜籽油消费总量迅速增加。

(二)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及饮食结构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变化巨大,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其消费能力随之大大提高,尤其是生活消费性支付比例大幅增加。云南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达到21075元,是2000年的3倍,1990年的14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490元增加到2000年的1479元,净增了989元,增长了3倍,2012年又比2000年净增了3938元,增长了4倍[2]。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也从1990年的1272元增加到了2010年的11074元,增长了9倍;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从1990年的453元增加到了2010年的3398元,增长了8倍。

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改善是菜籽油需求量急剧上升的最主要原因。从2000—2012年云南省油菜籽产量的年均增速是人口年均增速的11倍,即使油菜籽产量增速远远大于人口的增速,但却落后于消费增长速度,它不仅要满足人们食用的需求,还得一部分用于工业消费,这必然会增加菜籽油的消费量,需要更多的菜籽油来满足市场的需求。

其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人们生活饮食结构和消费观的极大改善,居民越来越注重“健康消费”,在食用油选择上更注重“营养”与“安全”。在食用油的品种上,菜籽油的营养价值较高,其所含饱和脂肪酸相对较低(饱和脂肪酸含量越低,营养价值越高),这无疑使人们在选择食用油时更青睐菜籽油[3]。此外,近年来,受转基因食品的侵袭,人们的消费观变得更加谨慎,相对其他食用油而言,转基因菜籽油在市面上现身较少,大家在心理上给菜籽油贴上了一个“安全”标签,这也使得人们更偏好于菜籽油,其需求量也与日俱增。

(三)油菜籽总产量少,菜籽油自给量有限

对于一个近4700万人口的传统菜籽油消费大省而言,2013年其菜籽油供应量仅19万t左右,人均占有量不到5 kg,仅为人均消费量的一半,这凸显出其总产量的严峻不足。2000年之前云南省油菜籽年均总产量不到20万t,年均产油量不到10万t,自给率仅30%左右,直到2013年菜籽油产量才接近20万t,但自给率依旧不高,仅为46.3%。尽管云南省产籽量在逐年提高,但增量不大,难以短时间内大幅提高,而居民的消费量却在与日俱增,其极差势必越来越大,产需缺口逐年扩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未来人们对菜籽油的消费还将持续增加,供给缺口还将继续扩大。

三、云南省未来菜籽油消费需求预测

(一)云南省未来人口数量预测

至2003年以来,云南省总人口每年以0.7%的速度增长,2012年全省总人口为4659万人,2013年全省总人口近4700万人。考虑到当前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云南省未来人口数量的变化不会太大,人口数量增加将不会超过社会和环境所能容纳人口数量的最大极限[4]。在此,选用Logistic阻滞增长模型来预测云南省未来的人口数量。

假设:(1)人口增长率r为人口数量x的线性减函数r(x);(2)xm是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下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量(单位:万人)。

模型估计结果表明,云南省的人口上限为5574.22万,据模型预测,云南省2020年将达到4939.3万人,2030年将达到5128.1万人。

(二)云南省未来菜籽油消费量预测

2013年云南省人均植物油消费量约为11 kg,考虑到云南省是西南地区传统菜籽油消费大省,较其他食用油相比人们更偏好菜籽油,并且未来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改善,因此,对植物油的消费量也会逐年增加,并以菜籽油为主。2014年云南省人均菜籽油消费量按11 kg计算,往后每年增加0.2 kg。以此类推,再根据云南省未来人口的预测结果,预测出云南省未来菜籽油的需求量,见表2。

由表2可知,随着云南省未来人口数量的增加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菜籽油的需求量呈逐年增长趋势,预计到2020年菜籽油的需求量为60万t,2034年将达到77.9万t,较2013年增长59%,平均每年以2.2%的速度增长。目前云南省菜籽油的自给量仅20万t左右,在现有条件下欲短期内大幅度增加自给量还存在一定的困难,未来云南省菜籽油供给缺口将长期存在,并呈扩大趋势,缺口约为自给量的2倍。由于该预测未考虑到菜籽油的工业用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菜籽油的工业用途不断增多,用于工业消费的菜籽油数量将不断增加,因此,实际生活中菜籽油的消费量应比所预测的数量要大,供给缺口可能比实际中的还要大。

四、促进云南省食用油供给安全的对策建议

随着云南省人口的不断增长、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省对菜籽油消费需求总量上还将持续保持刚性增长态势。仅40%左右的食用油自给率,给全省人民的“食用油安全”敲响了警钟,云南省近4700万人口“舌尖上的安全”亟待解决。

(一)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充分挖掘生产潜能,提高菜籽油自给率

要从根本上解决云南省食用油供给安全问题,必须首先立足本省从自身出发,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籽总产量,进一步提高菜籽油自给率。要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就必须全力挖掘全省油菜生产潜能,充分开发利用云南省20万hm2冬闲田,在扩大种植面积的同时,主攻单产,提高含油量水平。若充分利用全部冬闲田,则每年可增加近15万t菜籽油,提高30%的菜籽油自给率,云南省食用油自给率可提高到60%,这对云南省食用油供给是一个巨大的贡献,极大地缓解食用油供给的紧张局势。其次,政府应从整体出发顶层设计,打通“最先一公里”,多管齐下,加大对油菜生产支持力度,加强科学研究和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努力完善油料良种补贴、种植补贴及价格收购等政策;全力落实“最后一公里”,提高农户油菜种植的积极性,确保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油量。

(二)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理性、健康消费

居民的消费观念很大程度上引导着其消费选择,在全省食用油供给紧张情况下,居民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调整消费结构,理性消费,不要过于把眼光聚焦在菜籽油上,可适当选择其他种类健康、安全、营养的动植物油。比如:猪油、大豆油、花生油、橄榄油等。居民消费结构的调整,可增加其他油脂的消费比例,激发其他油脂产业的发展潜能,促进油脂产业的全面发展,缓解菜籽油单方面供给压力,提高本省食用油自给率[5]。

(三)充分利用省外食用油市场,建立健全食用油储备体系

尽管云南省植物油产量在逐年提高,但其增长速度却不及消费增长速度,要保障全省食用油供给安全就必须充分利用省内、外两个市场,适时协调好两个市场,合理调入充足的油脂,维护省内食用油市场稳定,满足居民需求。其次,要建立健全云南省油脂储备体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度保障,完善储备结构,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将油脂储备调控与承储企业经营相结合,共同致力于缓解市场矛盾。创新云南省油脂储备体系,实行动态储备方式,在保证储备安全、储备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供需形势进行储备油轮换适时调整,保证储备油常储常新[6]。要保证云南省食用油供给安全,还必须树立正确的油脂观,对油脂产业的发展及油脂安全给予更多重视,提高政府与市场双控效率,全面保障云南省食用油供给安全。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现代农业油菜产业技术体系. 关于促进云南油菜产业提质增效保障全省植物食用油安全供给分析报告[R]. 2013:10.

[2]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3]沈金雄,傅廷栋.我国油菜生产、改良与食用油供给安全[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1,13(1):1.8.

[4]张海翔,赵鸭桥,张德亮,等.粮食安全——云南的探索与实践[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136.145.

第3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食品安全与风险的理论分析

从近年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看,由于科技发展,工业生产使食品安全产生的问题,与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安全具有不同新特征,即科技含量上升、人为不确定因素增多[3]。灌装、冷冻、防腐等技术在食品领域的广泛应用为人们提供大量安全的食品,但不法商贩造假制假可利用技术手段也越来越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潜在风险成为新的规避因素[4]。风险可以界定为一种处理社会自身所导致和引进的危害和不安全的系统方法。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指出:“风险”概念直接与反思现代化相关联,“反思”成为试图规避风险的手段[5]。同时,贝克认为风险产生的同时必然引出责任问题,他在描述分析政府在风险社会中的职能弊病时,用到“有组织的不负责任”这一概念,即人们可以向一个又一个主管机构求助,并要求他们负责,而这些机构则会为自己开脱,在这种过程中,是根本无法查明谁该负责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涉及到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近10个部门[6]。多头执法造成责任的相互推诿,以及管理体制相互交错造成管理职责交叉,使得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不到实处,政府监管力度被大大削弱,由此造成政府诚信面临危机。

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调研所取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针对回收问卷相关数据,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选取天津市消费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根据市内六区的人口数量分配样本[7]。调研共发放问卷330份,回收有效问卷325份,有效回收率达到99.7%。

调查结果分析

1样本概况

样本中女性比例占46.6%,男女比例相当。平均年龄主要集中在31—49岁,占样本总数的43.2%。受访者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占样本总数的74.1%,在职人员的比例为82.7%,已婚受访者的比例为78.1%。家庭总收入集中在2001—5000元,家庭人口数3人占样本总体例的45.2%(附表)。

2食品安全知识与意识

对于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与意识方面的情况,问卷设计主要是通过消费者对食品认证标识(QS标志、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等)的知晓程度、对《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情况、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食物之间相克的知识的了解进行调查。以QS标识为例,QS标识即食品市场准入标志,食品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调查消费者对QS质量安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HACCP、ISO9000、ISO14000认证标志的知晓程度,结果表明,除多数被调查者只是听说过上述食品认证标志,具体的认证标准及要求并不清楚。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该法共10章、104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8]。调查结果发现,对于《食品安全法》,有28.7%的消费者根本不知道,65.7%的消费者听说过,但不太了解更具体的内容,仅有6.58%的消费者对此十分了解。《食品安全法》中还规定,当消费者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被调查者中,有37%的人不知道、54%的人听说过、仅9%的人十分了解这项规定。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的途径,主要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和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交流等几个方面。其中,利用广播电视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受访者达到83.1%,网络的作用在食品安全知识与信息传播方面越来越明显,半数以上(61%)的消费者利用网络获得食品安全知识。

3食品安全行为

在考察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行为之前,先对影响其食品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1)影响食品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

通过调研发现,平时比较关注食品安全知识和信息的消费者占到总人数的88%,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相关讲座或培训的次数不多,调查显示,大部分人未参加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讲座或培训。消费者对购买食物地点的选择,77.5%的被访者经常去大型超市购买食品、51.9%的被访者经常去农贸市场购买食品、20.7%的被访者去食品便利店购买食品。消费者购买食物时,判断食物是否安全的主要依据前三位的指标为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品牌知名度。调查消费者购买食品后,有保留购物小票习惯的人占到54.3%。

2)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采取的措施

当消费者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是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大部分人直接找商家退换,占到被调查消费者比例的66.4%。自认倒霉的消费者比例占到23.8%,消费者会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比例为6.8%,还有消费者会提出民事赔偿诉讼的比例为0.9%,只有0.6%的消费者向媒体反映。在与商家交涉要求退换过程中,58.3%的消费者表示会要求支付赔偿金,但仅有7.1%的消费者投诉后获得赔偿。在问及为什么没有去投诉时,71.6%的被调查者回答“投诉太麻烦”、17.6%的被调查者回答“不知道找谁投诉”、6.2%的被调查者回答“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投诉”。

结论与讨论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安全知识与意识方面,绝大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相关标识都不了解,容易造成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9]。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知晓程度看,大部分消费者对它的内容不甚了解,这很容易造成消费者不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从消费者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途径看,电视广播、网络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要求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时、客观、准确。媒体是影响消费者支付意愿的一个重要因素,电视比报纸等媒体更能影响消费者行为的改变[10]。从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因素看,去正规的场所购买食品和保留购物小票是最为主要的两个因素。此外,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即购买到问题食品时,近1/3的被调查消费者自认倒霉,只是表示碰到类似情况以后不会再到相同的地方去购买食品,怕麻烦不愿意找商家理论或者去消协投诉,不懂得利用法律或者媒体等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对食品安全问题不够关注;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不能及时、准确地获得食品安全信息。同时,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渠道和途径也不够方便和畅通。调研结果表明,从消费者的角度来思考食品安全问题,最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以及由此导致的食物不安全消费行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则在于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与危机控制。

第4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关键词:炭产量:能耗;矿难

煤炭在工业中的应用中非常广泛,有“工业粮食”的美称,它既是动力燃料,又是化工和制焦炼铁的原料。中国和美国是对煤炭消费增长做出贡献的主要国家,其中中国不仅是煤炭消费大国,也是煤炭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美国消费增长速度次之,并且中国和美国在煤炭消费方面的政策及其变化将影响世界煤炭乃至世界能源环境。

一、煤炭是中、美两国消费的主要能源

中国和美国的煤炭消费对世界煤炭消费以及能源消耗都有重要影响。从两国内部的能源消费结构看,中国和美国是世界煤炭消费中基数大的两个国家,并且中国的能源消费对煤炭的消费比美国更大,中国能源的消耗主要依赖煤炭的消耗。

2006年全球能源消费总量为108.785亿吨油当量。其中,石油消耗为38.898亿吨,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35.8%:天然气消耗量为25.749亿吨,占23.7%;煤炭消耗量为30.901亿吨,占28.4%;核能消耗总量为6.355亿吨,占5.8%;水力消耗总量为6.881亿吨,占6.3%。并且,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大国美国为第一。能源消耗总量为23.264亿吨油,占世界能源消耗总量的21.39%。其中,石油消费为9.388亿吨,占美国国内能源消耗的40%,占世界石油能源消耗的24.13%;天然气消耗为5.669亿吨,占美国国内能源消耗的24.4%,占世界天然气能源消耗的22.02%;煤炭消费为5.673亿吨,占美国国内能源消耗的24.4%,占世界煤炭能源消耗的18.36%;核电消费1.875亿吨,占美国国内能源消耗的8.1%,占世界天然气能源消耗量的29.5%;水电消费为0.695亿吨,占美国国内能源消耗的2.8%,占世界水电能源消耗量的9.58%。石油、煤炭和天然气消费总量占到美国能源消费总量的89.2%,由此构成了美国的3大消费能源。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能源消费总量为17.207亿吨油,占世界能源消耗的15.82%。其中,石油消费3.63亿吨。占中国国内能源消耗的21.1%,占世界石油能源消耗的9.33%;天然气消费0.522亿吨,占中国国内能源消耗的3%,占世界天然气能源消耗的2.03%;煤炭消费11.988亿吨,占中国国内能源消耗的69.7%,占世界煤炭能源消耗的38.79%;核能消费0.123亿吨,占中国国内能源消耗的0.7%,占世界核能消耗的1.94%;水电消费0.943亿吨,占中国国内能源消耗的5.5%,占世界水电能源消耗的13.7%。石油、煤炭消费总量占到中国能源消耗的90.8%,是中国主要的能源消费,并且中国对煤炭的消费总量大大超过石油消费,成为中国的第一大消费能源。

2006年世界煤炭消费总量为30.901亿吨油,而中、美两国的煤炭消费总量为17.661亿吨油,占到了世界煤炭消费总量的57.15%。由此可以预测,随着两国煤炭消费的迅速增长,其比例有进一步增长的趋势。

二、中、美两国煤炭产量比较分析

中、美两个国家都是煤炭消耗大国,也是煤炭消费迅速增长的两个国家。两国煤炭产量的增长对全球煤炭产量的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1988~2007年美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煤炭产量的16.5~22.78%;而中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煤炭产量的份额不断上升,由1988年的20.64%上升到2006年的36.68%,上升幅度高达16%。中国煤炭产量的大副增长不可小视。

中国、美国两国煤炭产量在世界煤炭产量中处于重要的地位。1988年两国煤炭产量之和占世界煤炭产量的38.8%,其所占比例逐年增加,2006年两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煤炭产量份额最大,占全球煤炭产量的54.58%。中、美被称为世界上两个产煤大国,两国煤炭产量的逐年增加推动了世界煤炭产量的增长。

1988~2007年世界煤炭产量年发展速度为101.5%,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5%:美国煤炭产量年平均发展速度为101%,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中国煤炭产量年平均发展速度为104.6%,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6%。中国煤炭产量增长幅度大于美国和世界煤炭产量的增长幅度,由此可以断言:中国煤炭行业产量的增长推动了世界煤炭产量的增长。

世界煤炭产量在1988~2002年间增长量为0.1039亿吨,年平均增长量为0.00742亿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0.014%;2003-2007年世界煤炭产量大幅增长,5年间增长幅度17.0128亿吨,年平均增长量为4.2532亿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15%。后5年的平均增长幅度是前15年平均增长幅度的573倍,年平均增长速度是前15年平均增长速度的142倍。1988~2007年美国煤炭产量稳步增长,20年美国煤炭增长量为1.95267亿吨,年平均增长量为0.1028亿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增长幅度不大。中国煤炭产量在1988~2002年稳步增长,15年间增长幅度为3.0007亿吨,年平均增长幅度为0.214336亿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77%;从2003年开始中国煤炭产量大幅度增加,5年间增长量为8.5605亿吨,年平均增长量为2.140125亿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0.91%。后5年的平均增长幅度是前15年平均增长幅度的10倍,平均增长速度是前15年平均增长速度的6倍。

三、中、美两国煤炭行业矿难统计分析

中国煤炭产量的大幅度增加推动了世界煤炭产量的增加。但中国煤炭行业却未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上,煤炭产量近年来的大幅度增长是以煤矿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是煤矿工人的生命换来的中国煤炭产量的高速增长,正如一些经济学者所说“带血的煤炭”。

2000~2007年中国煤炭行业产出148.7168亿吨,平均年产量为18.5896亿吨;事故起数为27416起,平均年事故起数3427起;死亡人数为45162人。平均年死亡5645.25人;百万吨死亡率3.04人。2000年以来中国煤炭产量逐年增加、事故起数以及死亡人数尽管逐年减少;但是。148.7168亿吨煤炭的产出是以45162个煤矿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而从2000~2007年美国煤炭行业产量为89.18亿吨,平均每年产煤11.1475亿吨;死亡人数共241人,平均年死亡30人;百万吨死亡人

数为0.027。

四、中、美两国矿难比较引发的警示

2000~2007年中国煤炭比美国煤炭行业多产出61.5368亿吨煤,平均每年多产出7.6921亿吨煤;死亡人数比美国煤炭行业多44921人,平均每年死亡多5615人。即中国比美国每多产出100万吨煤就需要付出7~8个煤矿工人的生命。8年期间中国煤炭的产量仅是美国煤炭行业产量的1.7倍;但死亡人数是美国的187倍,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13倍。2000~2007年美国行业百万吨死亡率很低;中国煤炭行业百万吨死亡率很高,大大高于美国,2002年达到了最高峰,此后逐年下降,但仍高于美国。人们会看到,即使2007年中国煤炭行业死亡人数降到最低,也是美国的煤炭行业死亡人数的172倍,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75倍。

但是这些带血的数字并没有引起有关部分执政者的重视。来自中国国家安全网的资料显示,中国煤矿事故呈现几个大的特点:事故发生次数多,总量大;特大事故多,死亡人数多;大矿大事故多,重大事故呈增长趋势。这些说明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仍相当严峻,发生矿难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管理、执法、监管不力,审批、许可把关不严,不该开采的煤矿开采了,该关停的煤矿没有关停,该重罚的煤矿罚款了事。二是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三是井下违法存放、使用炸药,买卖、使用非法炸药,相关部门超量批准购买炸药。四是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以包代管,使用未经培训的劳动力,缺乏救生装备和逃生知识。五是井下违法使用非防暴机动三轮车运输。

总之,中国死难矿工的血泪数字必须引起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各个部门的重视,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制定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惩治“官煤勾结”无视矿工生命的利益重心者,对于造成矿难事故的矿主以及有关人员不绳之以法,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史就是煤矿工人及其家属的血淋淋的血泪史。

五、结论与展望

第5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消费需求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2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投诉中,三分之二的投诉与质量安全有关。今年国内奶业倍受负面消息的冲击,所以选择奶业作为基本研究对象,通过引入“食品安全信息”变量,对QAIDS模型进行扩展,进行实证研究,并利用回归结果计算计算价格、支出、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弹性。

一、文献综述

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认知情况,姜励卿(2004)、张晓勇,李刚,张莉(2004)、王新宇、杨九滢、史茜、汪楠(2010)等做过调查分析。更为近期的调查分析来自吴维成、黄博(2011),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牛奶制品质量安全需求做初步的探讨和调查分析。至于食品安全信息对消费者选择的影响,国内学者王志刚(2003)、周洁红(2004)等人均做过相关调查分析。但国内研究多以某个地区的整个食品行业为研究对象,缺少针对具体行业的分析;同时,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是通过调查法获取相关数据,缺少利用消费系统模型研究食品安全信息的实证研究。本文将从以上不足的方面进行一定的探索和改进。

二、理论分析

受Swartz和Strand(1981)的观点影响,可以假设商品数量和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信念均会影响效用,而消费者可以得到的关于产品的信息将决定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念。在此处,我们通过“产品质量的信念q”,把信息与需求函数联系起来。

考虑在效用约束下追求支出最小化,可以求得包含质量信念变量 的希克斯需求函数。依照Bockstael和McConnell(1993)对质量变化的比较静态分析,可以得出:

(1)

将上式分解,有:

(2)

衡量了需求量对食品安全信心的反应,根据链式法则有: 。此处只考虑负面信息,则有 ;的符号完全取决于。的方向并不确定:假定效用函数为凹函数, ,进而 ;是的正负不确定:k产品的质量变化对j产品的边际效用的影响可以正向,也可以负向。这就使得最终的影响方向取决于产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食品安全信息对该产品需求量的影响变不确定,既可能出现某类食品的负面安全信息越多,需求量反而越大,也可能出现负面信息越多需求量越小以及需求量并不因食品安全信息的多少而改变的情况。

三、计量模型――扩展的QAIDS模型

1.模型基础:QAIDS

本研究的模型基础是二次型的几乎理想需求系统(Quadratic 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在给定价格体系和一定效用水平的情况下,认为消费者在给定效用水平的约束下追求最小化支出。QAIDS模型假定消费者行为满足PIGLOG的偏好特征,即通过将市场需求作为由一位代表性消费者做出的选择来解决加总问题。此外,James Banks,Richard Blundell和Arthur Lewbel(1997)通过引入一个二次项,允许支出份额与总支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i产品支出份额可表达如下:

(3)

模型除需保持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外,还需使得

2.模型扩展:纳入食品安全信息变量

传统的模型通常暗含的假设是消费者的偏好不发生变化。但实际情况中,食品安全信息会通过改变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信念作用于其偏好,进而使消费需求发生变化,因此将“信息”变量纳入理论模型。

某类消费品在总消费支出的份额的回归模型可以表示为:

(4)

(5)

其中,代表衡量信息的变量,确切的构成将在参数构建时具体讨论,为残差项。

在传统的QAIDS模型中,截距项是常数,且需要求加和结果为“1”,可以看出,若仍要使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得到满足,此时要附加条件,因此,该模型的约束条件为:

通过上面的式子以及谢泼德引理,可以推导出拓展的QAIDS模型的支出弹性、非补偿性价格弹性(马歇尔需求弹性)和补偿性价格弹性(希克斯需求弹性),分别为:

(6)

(7)

其中,

3.信息参数的构建

众学者通过对不同地区进行实证分析,认为与负面信息相比,正面信息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很小。且就现今中国的情况来看,正面信息很少见;即使出现正面信息,消费者也不一定相信。所以为了简化计量分析,仅利用食品安全负面信息作为信息参数构建的依据。同时还注意到经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随着时间间隔的延伸而发生变化。信息对购买行为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且不同时间上的变量对“信息参数”的边际影响并不一定相同。现构造如下多项式分布滞后(polynomial distributed lag,PDL)模型来测度信息参数:

为第t期内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数量,为系数,n为截距项,为残差项,i为滞后期数。信息参数方面的数据收集于百度搜索引擎。在百度新闻的高级搜索中,分别检索“奶 安全”、“奶 超标”,设置“只在标题中出现”,时间“2005-01-01至2009-12-31”,并排除二者重复、无关的以及正面的新闻,进行加总,得到乳业安全负面信息统计数据。

4.计量方法:迭代收敛的SUR

本文试图通过联立方程组和约束条件来计算出模型的各个参数值,属于典型的联立方程组模型,因此采用不相关回归(SUR)。并且本文是利用迭代过程估计一个非线性模型,在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跨方程份额之和为1的限制下,利用计量软件STATA进行似不相关回归,并选择迭代至收敛。

四、回归结果及分析

1.选择信息滞后阶数

在时间序列里确定解释变量的个数,可供选择的权衡标准主要有“赤池信息准则”(AIC)和“贝叶斯信息准则”(BIC)。本文综合考虑这两个准则。AIC、BIC选择解释变量的个数K,分别使以下目标函数最小化:

分别对信息变量进行滞后0期和滞后一期的SUR回归,前后两次计算AIC、BIC的值,结果汇总如下:

表三:AIC、BIC结果汇总表

加入滞后1期的信息变量后,AIC和BIC的值均变大了,以AIC和BIC为标准,不引入滞后的信息变量更有效。信息参数可以简化为:

综合以上检验结果,效率较高的回归可以表示为:

2.稳定性检验

对于时间序列模型而言,模型系数的稳定性很重要。本文利用CHOW统计量进行了稳定性检验,分别对2008、2009年各季度进行了CHOW统计量的计算。其中对2008年第二季度的检验结果如下。结果证明我们可以认为城镇居民乳制品消费结构没有发生变化,扩展的QAIDS模型有比较好的结构稳定性。

表四:CHOW统计量计算表

3.SUR回归结果及弹性分析

在三个回归方程中,信息变量“info”的系数的回归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上均显著,表明“乳制品安全信息”对乳制品的需求确实存在一定作用,但“信息”变量的系数较小,统计上显著,但经济上并不显著。即其他条件不变时,关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并没有对城镇居民的乳制品消费结构产生明显影响。

利用公式 可以计算信息对于支出比例的弹性。结果显示,信息对于乳制品支出比例的弹性很低,即乳制品的支出比例对于乳制品安全信息的反应很小。鲜乳品和奶粉的信息支出弹性为负,而酸奶的信息支出弹性为正,虽然这一效果并不明显,但这意味着酸奶相对于其它乳制品,是消费者比较信赖的,对于鲜乳品和奶粉有一定的替代效应。

表五:SUR回归结果

利用公式(6)、(7),可以计算出各季度的支出弹性、补偿性价格弹性(希克斯需求弹性)。对比支出弹性、补偿性需求价格弹性与信息支出弹性,可以看出,信息支出弹性要明显小于支出弹性和补偿性需求价格弹性,这意味着,相比于价格和预算支出,关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对于乳制品之间相对需求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中国乳制品行业2005年至2009年的数据而言,乳制品安全的负面信息并没有对城镇居民的乳制品消费结构、相对需求产生显著影响。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国家不断增强打击查处力度,可食品安全问题仍旧频发,消费者不会因食品安全信息调整其消费结构及对产品的需求,企业便没有激励改善产品质量安全,最终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五、结论及建议

理论分析认为,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消费的作用并不确定,作用取决于食品间的相互关系;实证分析表明,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消费的作用在统计上显著,而在经济上不显著。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信息”入手,设计激励机制,使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做出比较大的需求反应,厂商才会致力于保证和改善其产品的质量安全。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第一,政府要结合民间信息机构,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真实、可靠的披露;第二,政府应加大力度惩罚交易过程中的欺骗者,制定法律政策,对于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的企业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第三,由于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价格和预算支出对于消费者需求量的影响很大,所以政府除了应该协助实现信息真实披露,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同一监管标准之外,更重要的是促发展,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固上升,进而,消费者可以扩大其预算约束,更多地将“食品安全”纳入其消费的决定因素中。

参考文献:

[1]陈思,罗云波,江树人.激励相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选择[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3):168-175.

[2]何坪华,焦金芝,刘华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关注度的调查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7(23).

[3]姜励卿.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认知和信息搜寻行为研究――基于浙江省蔬菜购买者的实证分析[D]. 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4,12.

第6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一、评价指标

进行粮食安全评价,首先要选择确能反映粮食安全与否的评价指标,因而选择科学、合理指标并构建完整的指标体系,是进行粮食安全评价与预警的基础和前提。依据粮食安全的内涵,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并参照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的评价口径,我们主要选取11个指标作为评价预警指标。

1.粮食生产波动指数

它是衡量粮食生产是否稳定的指标,反映了本期粮食产量可能偏离粮食长期趋势产量的程度。粮食生产波动影响粮食的供给,从而影响粮食供求平衡及食物能量供求平衡,影响粮食安全状况。粮食生产波动指数为:V=((Yt-Yt’)/Yt’)×100%,式中Yt为第t的实际产量;Yt’为第t年的趋势粮食产量。

2.产需差率

产需差率反映国内粮食生产总量满足粮食总需求的程度。因为粮食国内生产总量主要决定于粮食生产能力,因此该指标是反映粮食生产安全和粮食消费安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

3.人均粮食播种面积

反映土地资源对粮食生产约束作用的指标。人均粮食播种面积=TA/TM×100%。式中TA为全部粮食播种面积数,TM为总人口数。

4.有效灌溉面积比重

反映农田基础建设对粮食生产影响的指标。有效灌溉面积比重=EA/TP×100%,式中EA为有效灌溉面积,TP为全部粮食播种面积数。

5.播种面积受灾率

反映气象和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影响的指标。播种面积受灾率=AA/TP×100%,式中AA为受灾面积,TP为全部粮食播种面积。

6.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物质投入的边际效益会逐步下降。因此,科技进步是推动粮食投入产出水平提高的重要动力。

7.粮食消费价格指数

粮食消费价格指数综合反映了粮食市场价格的稳定程度,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生活支出,是直接反映粮食平衡状态的晴雨表。粮食消费价格指数=Pt/Pt-1×100%,式中Pt为第t期粮食市场价格;Pt-1为t-1期价格。

8.外贸依存度

外贸依存度为净进口量占总需求量的百分比,反映国家粮食消费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外贸依存度=(I-E)/X×100%。其中I为粮食进口量,E为粮食出口量,X为粮食总需求量。

9.国家粮食储备率

该指标是反映粮食供应安全状况最基本的指标,相对稳定的粮食价格是实现持续性粮食安全的基本条件之一。计算公式为:粮食储备率=SL/TC×100%,式中SL是上年末或当年初国家粮食总储备数量;TC是当年粮食消费总量。

10.人均粮食占有量

这一指标能直接、快捷地反映出一个国家粮食安全与否。人均粮食占有量=TD/TM×100%,式中TD为年粮食总消耗量,TD=年口粮直接消费量+年均种子、饲料、工业消耗等粮食间接消耗总量;TM为总人口数。

11.最低收入人群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该指标反映最低收入人群粮食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在粮食供给量一定的情况下,增加最低收入人群的粮食供给,可以显著提高粮食安全的水平。计算公式为:最低收入人群粮食保障水=TS’/TD’×100%,式中TD’指最低收入人群年粮食消费需求量;TS’是最低收入人群粮食总供应量。

二、评价方法

1.评价方法选择

目前,指标评价的方法虽有多种,但相比其他评价方法而言,“标准比值法”可以围绕着100%上下取值,能清晰地显示粮食安全的基本特性,同时可以保证各单项指标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既可以得出粮食安全的总体判断,又可以对各个指标的安全做出判断,避免总体水平掩盖个别指标的粮食安全状况,因此我们主要以“标准比值法”作为粮食安全的评价方法。

2.指标阈值确定

用“标准比值法”评价粮食安全程度,首先必须确定各具体评价指标的安全标准(阈值)和各指标所占的权重。根据粮食安全的内涵,各评价指标安全标准(阈值)及所占权重详见表1。

① 粮食生产波动指数。当波动指数较大时,粮食安全水平降低。从我国粮食50年来的波动指数来看,以1953年数为基数,50年代平均波动指数为21.3%,60年代年均为-13.8%,70年代年均为-4.51%,80年代年均为3.73%,90年代年均为7.62%。对比各年代粮食安全形势,相比较而言,80年代较为平稳些。同时,考虑这一波动指数受上世纪50、60年代特殊因素影响较大,有一定的水分,因此以-2%~2%(即正负波动2%之内)作为粮食生产波动指数的目标值。

② 产需差率。据国家粮食局专家测算,中国在粮食生产、管理、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上的粮食总损失率为8%左右,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5%的标准有不小的距离。综合考虑粮食损耗、消费、出口等需要,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粮食产需差率最低要达到5%以上。

③ 人均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粮食消费需求的测算结果显示,2000~2004年5年平均粮食亩产和居民人均年粮食消费量(直接和间接消费)分别为291.7kg和379.1kg。据此推算,在目前的农业生产水平下,每人需要1.29亩的粮食播种面积,就可实现完全自给。考虑到耕地面积下降的必然趋势和粮食进口的可能性,满足粮食消费需求的人均粮食播种面积水平可适当下调。近5年人均粮食播种面积为1.21亩,由于进口和库存的调节,基本实现了粮食自给的目标。因此,从中长期看,要保证国内粮食供给安全,人均粮食播种面积最低安全线可定为1.2亩。

④ 有效灌溉面积比重。利用近5年人均口粮消费量,可以较为准确地估算人均所需有效耕地面积数量。目前,人均每年需要口粮消费200kg;据江苏、上海、山东、吉林、湖南等5个水利条件较好的省(市)推算,有效灌溉耕地亩产平均约为500kg,要满足全国居民口粮需求,按目前种植业生产结构及复种指数初步测算,需要有效灌溉面积9.69亿亩,占耕地面积的比重54%。

⑤ 播种面积受灾率。粮食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以来,我国年均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率在0.4左右,因此,可将农作物成灾警戒线定为40%。

⑥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根据我国粮食需求的增加和资源环境短缺状况测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只有达到60%以上的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对粮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故将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近期目标定为60%较为合适。

⑦ 粮食消费价格指数。粮食价格是一把两刃剑,因此,粮食消费价格指数的标准应低于CPI涨幅或基本同步。正常年份CPI涨幅都在4%以内,而且1953以来年均粮食上涨率为4.37%,所以粮食消费价格指数目标值定为104%为宜。

⑧ 外贸依存度。按照《中国粮食问题白皮书》的承诺,我国粮食自给率应保证95%以上。因此,粮食的外贸依存度应控制在5%以下。

⑨ 国家粮食储备率。FAO把年消费量的17%~18%确定为最低储备安全线,考虑到我国人口众多、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生产基础薄弱等因素,可适当提高粮食储备率。因此,我们把20%作为最低储备安全线。

⑩ 人均粮食占有量。从历史的数据来看,如果我国连续几年人均粮食超过380kg,就会出现粮食过剩情况,如1983、1984年人均粮食分别为387、397kg,结果出现了建国来的第一次“卖粮难”现象;1990年人均粮食供给又达到了397kg,结果出现了第二次粮食过剩现象;1995~1999年人均了连续超过380kg,形成了多年连续性的粮食过剩问题。因此,人均粮食占有量380kg为最佳安全标准。

最低收入人群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由于目前我国贫困发生率3.4%。缺粮户比重不应高于这一比例。因此,笔者将最低收入人群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安全标准(理想值)定为97%。若超过此限度说明低收入阶层缺粮状况恶化。

3.计算方法

第一步:依据各三级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模型,求出各三级指标的标准值(xi);

第二步:三级指标安全程度计算。对照各三级指标的安全标准,求出各三级指标与安全标准的比值(ki)。其中,当指标属于越大越优型时,如产需差率、人均播种面积、有效灌溉面积比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国家粮食储备率、人均粮食占有量、最低收入人群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则ki=yi=xi/ti(ti为第i个指标的安全标准);当指标属于越小越优型时,如播种面积受灾率、粮食消费价格指数,则ki=ti/xi;当指标属于越中越优时,如粮食生产波动指数,则ki=1-|xi/ti|。

第三步:指数合成。我们采用线性加权法测算粮食安全综合指数,其数学表达式为:

其中:E为粮食安全综合值;

Wi为第i类指标权重系数,∑Wi=1,0

αij为第i类第j项指标权重系数,∑αij=1,0

Kij为第i类第j项指标安全指数值。

三、评价结果

运用粮食安全综合评价方法,我们对1953、1962、1970、1978、1990、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年等12个年份全国的粮食安全程度进行了综合评价,详见表2。从评价的结果来看:

1.总体上看,我国的粮食安全形势在“基本安全”范围内,但距适度安全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评价的12个年份中,只有1953、1970、1990年三年的粮食安全综合程度大于100,其余都在100以下。其中,2003年粮食安全程度最低,只有60.95%。这主要与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自然灾害严重、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有关。虽然自2004年起,中央连续几年下发一号文件,粮食安全下降的趋势有所缓解,但仍未达到1953年的水平。2006年我国粮食安全综合指数为77.69%,只有1953年的66.69%。

2.从结构上看,我国的粮食生产和消费安全程度较低

从主要评价年份的评价结果来看,我国的粮食生产和消费安全程度较低,年均分别为88.34%、89.40%,分别比年均综合安全指数低6.18、5.12个百分点。相对而言,流通安全程度较高,达到108.10%,比综合安全指数高出13.58个百分点,最高年份高出近50个百分点。消费安全程度最低年份为1962年,安全指数仅为70.69%,比年均水平低18.71个百分点。详见表3。

3.从各年间的比较看,我国粮食安全状况波动幅度大

粮食安全程度最高年份1990年的综合指数为189.98%,与粮食安全程度最低年份2003年相比,相差129.03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的安全程度虽然比2003、2004、2005年有所提高,其中比2003年高出16.74个百分点,但仍比1953、1962、1970、1978、1990、2000、2001、2002年分别低38.81、5.96、28.75、18.99、112.29、19.65、0.98、3.27个百分点。详见表3。

4.从各评价年份的二级指标看,我国粮食生产安全、流通安全波动较大,消费安全呈稳步提高的态势

生产安全指数1953年为142.74%,到1990年增长到267.77%(事实上1998年的指数还要高,此处主要是讨论各评价年份。),相差125.03个百分点。到2003年降到最低点6.76%,跌幅达261.01个百分点,2004年后因政策效应,生产安全程度缓慢回升。由于生产安全是影响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占粮食安全比重的50%,因此,生产安全的大幅度波动,直接导致粮食综合安全程度大幅度波动。粮食安全综合指数从1953年的116.50%上升到1990年的189.98%后,便一路下滑,到2003年跌至谷底。2004年之后,粮食生产形势逐步好转,粮食综合安全程度也随之逐步提高。流通安全指数走势与生产安全指数走势基本雷同,只不过幅度没生产安全的大。流通安全指数从1953年的97.18%,逐步提高到2000年的147.05%,增长近50个百分点,之后下措,到2004年降到谷底,2005年后又逐步提升。消费安全一直成平稳提升态势。1953年消费安全综合指数为79.90%,1990年提升到97.56%后,绝大部分年度稳定在95.00%左右。详见图4。

5.从2006年的评价情况看,我国的粮食安全仍存在隐患

第7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xx

副组长:张xx、苑xx

成员部门: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处、标准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认证认可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和投诉站,采取进社区、企业、商场、超市、学校、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分别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与xx时报社深度合作,开办《xx消费》每月专栏和“315”特刊;通过电子显示屏、布标、广告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倡导网络诚信新主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无忧,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二)召开“315”活动座谈会。围绕“315”活动重点,结合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消费者代表、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重点企业等召开“315”活动座谈会。针对新常态下消费新热点、新模式、新主张,围绕投诉难点和突出问题共同探讨研究,进行经验交流,广泛征询建议,谋划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举措,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普及业务知识为核心,与市检验检疫局、食品检测等专业机构、社区管理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消费常识,进口奶粉、红酒、水果、化妆品、纸尿裤等热门商品的选购知识,共同构建食品安全消费防线;结合地域特点及重点行业结构现状,选取与辖区主要消费类型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

(四)开展消费体察等系列活动。以学生为切入点,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组织市食品工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开展走进“空港制造”消费体察活动;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召开“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论坛会;与企业联合在商场、商业街、社区举办形式灵活的维权嘉年华活动、消法知识问答、消费维权咨询等活动。通过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和商品服务监督,提高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消费者协会)

(五)开展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集贸市场的行政指导、检查工作。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大型交易网站进行走访、调研、开展行政指导,倡导网络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依法履责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规范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市场“短斤少两”欺诈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六)开展对直销企业及煤炭市场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直销企业、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和重点地区街道打击传销工作,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确保燃煤品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

(七)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广告、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烟草、非法医疗广告“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好迎全运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八)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内部资源,通过多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打造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维权效能。(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九)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手机消费行业及近年来手机消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区域,查处利用销售“合约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无“3C”认证标志、不履行手机“三包”责任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颁发牌匾、业务培训等活动。对辖区新增的消费维权服务站颁发牌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置工作效率。开展集中更换辖区商品交易市场消费维权提示牌工作。(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十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流通领域儿童玩具、空气净化器、家具、一次性卫生用纸、化肥、农药、针织内衣、家居服等商品的抽样检验;向社会涂料、羽绒服、纸尿裤等14类商品质量抽检公告;向社会涂料、羽绒服、纸尿裤等14类商品质量抽检公告。(责任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处)

(十二)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对交易市场中销售、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在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标准计量处)

(十三)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印制宣传画册,主动与区教体委联系,走进校园向广大学生宣传电梯使用安全知识;采用大讲堂形式,对新修订的《xx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宣传贯彻。(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十四)开展系列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家用电器、手机等消费品及儿童用品(童车、儿童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按计划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工厂巡查工作,并按需要聘请专家协助检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中无损、煤炭、食品卫生及机动车检验机构等行业监督检查工作。(责任部门:认证认可处)

(十五)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测等活动。组织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有效防范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以“正确选择,科学食用”为主题,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街道科普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确保对食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处)

(十六)开展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公共场所卫生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风险品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及时消除药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责任部门:药品化妆品监管处)

(十七)开展对医疗器械企业的专项检查。深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宣传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不相符合的情况进行重点清查;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核查,重点对企业风险点进行排查。(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监管处)

(十八)开展市级“诚信服务单位”评选推荐等活动。共同签署诚信服务倡议书,参加 “诚信服务单位”候选企业体察活动,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开展xx市“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推荐活动,持续构建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责任部门: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消费维权事关百姓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各自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策划,周密部署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好“315”期间各项宣传纪念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方案的责任划分认真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315”各项活动落到实处。“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分局要组织成立应急小分队,负责“315”期间投诉举报现场处置工作。区局投诉举报中心及分局相关部门、各消协及消协分会、各相关直属机构等单位投诉热线要保持畅通,安排业务较强的人员3月14日、15日全天候值班,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集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12315热线分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遇有突发、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报告,严格信息纪律,依法高效应急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8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设;金融教育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3(1)-0008-03

2009年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总行的精心指导下,围绕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主题,对国内外相关理论以及政策进展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积极探索研究成果的应用和实践,基于三地试点经验在陕西全省推开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西安分行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投诉管理、建立协调机制、普及金融知识、注重理论研究,探索构建了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保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陕西省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意见》,对金融机构提出12条要求。要求辖内金融机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得到了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有效落实。金融机构落实过程中还提出了建立典型投诉案例共享的需求。

二是满足金融机构的需求,建立陕西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数据库和典型案例共享制度。2010年,西安分行下发了《关于建立陕西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报告与共享制度的通知》,探索建立了陕西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数据库与典型案例报送和共享制度。每半年在金融机构报送的投诉案例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例,以正式文件印发各金融机构共享。2011年又将陕西各地市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受理的投诉案例纳入了数据库。通过案例共享促进金融机构间相互学习借鉴,改进金融服务。目前,已经与金融机构进行案例共享五期。

三是制定《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该办法是在总结前期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经验的基础上,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金融法律为依据制定的,界定了投诉人、被投诉人、投诉事项的范围,分行陕西辖区投诉部门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调查、调解与处理等。

四是参考OECD关于公司治理基本原则的理念,制定印发了《陕西存款类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从金融机构明确并稳定承担消费者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处理时限、金融消费者教育与宣传、投诉数据库的建立和分析、与媒体关系的处理、内外部审计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基本原则,重点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的消费者保护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搭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框架

一是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分)中心,全省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组织框架基本建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设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明确了中心职责。陕西各地市设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分)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金融消费者在人民银行法定管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是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评估体系。从省级层面将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全省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体系中,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同时,指导商洛、延安等地区拟定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投诉处理质量与效率、有关资料报送和备案、配合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通报表扬或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金融业稳健经营,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设计开发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CSE三维综合评估体系,以评估和披露促进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市场方式改善县域金融服务。推动改善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近5年持续研究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设计开发了“信贷投放 + 金融服务 + 宏观环境”三位一体的CSE综合评估体系,对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目前,已经对陕西省280余家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五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给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召集评估不合格机构开会,共同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县域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三、加强投诉管理、分析与监测,督促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服务和业务管理

一是要求金融机构公布自己的投诉电话和央行的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2011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印发了《关于公布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陕西辖内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其所有营业网点及离行式ATM机的醒目位置,公布自己的投诉电话和央行的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应在其互联网门户网站页面显著位置进行公布。目前,按照人民银行各地市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的要求,全省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所有网点已经公布了当地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

二是开发金融消费者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投诉信息的动态分配与流程监控,提高了投诉处理效率,为投诉信息的管理与使用奠定了基础。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前期开发“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了“陕西省金融消费者保护信息管理系统”。2012年8月1日,该系统在西安分行金融业网间互联平台正式上线,与商业银行实现对接,在陕西全省推广使用。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投诉信息管理、投诉信息浏览、案例库管理、文件制度管理、系统管理和系统帮助等。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西安分行从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两个层面上进行了持续监测。总体来看,系统运行稳定、技术可靠、可扩展性强。

三是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投诉信息的统计、分析与监测。2012年5月,西安分行下发了《关于建立陕西省金融消费者投诉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地市分支机构按季度定期报送受理的所有投诉案例及数据,并撰写提交金融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西安分行按季度对陕西全省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总体情况、投诉的机构分布、投诉的业务类型、投诉案例的特点及变化趋势等方面进行监测、分析,为掌握全省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提供重要参考。2011-2012年,陕西各地市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685件,已办结673件,办结率达98.25%;办结满意665件,办结满意率达98.81%。

四、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联动网络,发挥部门合力

一是牵头与陕西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搭建“一行三局”金融消费保护工作沟通交流平台。2010年末以来按季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全面交流“一行三局”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最新进展,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使陕西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得到了全面、深入、快速推进。

二是协调省消协在分行设立金融消费者投诉站,探索多渠道纠纷解决方式。投诉站的职责是:解答金融消费者咨询,受理、调解金融行业消费者投诉;就消费者对金融业的意见和要求与省消协进行交流和沟通;协助省消协做好其他金融维权工作等。投诉站自设立以来,已成功处理多起金融消费者投诉和省消协转办的投诉。

三是形成法院、消协、金融机构、高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例会制度。陕西省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分行组织召开了多次金融消费者保护例会,先后邀请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以及高校专家就辖区的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点、诉讼热点,与陕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各金融机构也在会议中相互交流信息、学习经验、吸取教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注重从源头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一是确定每年9月为“金融知识普及月”,2011年选择宝鸡、铜川两市先行试点,2012年全省推开。金融消费者教育既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又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经过深入研究,西安分行决定每年9月为辖内“金融知识普及月”,2011年选取宝鸡、铜川两市先行试点,2012年在陕西全省推开。作为一项公益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以宣传普及广大人民群众从事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应必备的金融知识为主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创新活动方式、注重活动实效,鼓励金融机构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使金融法规、金融政策、金融知识深入人心,探索金融知识普及的长效机制。

二是要求金融机构在其所有营业网点长期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使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活动长期化、持续化、多样化。2011年以来,在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日常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每年结合3·15主题,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周活动。2012年,结合“消费与安全”的3·15主题,组织陕西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所属各级分支机构开展了“陕西省金融消费与金融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周活动,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辖区和谐金融的建设。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教育试点工作。在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指导下,2009年西安分行选择渭南白水、铜川宜君、榆林绥德三个县开展了农村金融教育试点工作,2010年又扩大到六个县。四年来,试点地区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方式,教育成效逐步显现:农民金融知识水平有了提高,县域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

六、注重理论研究,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理论研究是实践行动的重要指导。2009年,西安分行启动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研究和现状调查,2010年完成总行重点研究课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从立法、监管、金融机构三个层面提出了加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若干建议。《金融时报》(理论周刊)刊登了系列研究成果,得到了理论界、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关注与好评。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开后,西安分行继续注重从跟踪国际前沿、掌握基层实践两个端点开展研究。一方面,翻译和研究国外最新成果,及时掌握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最新理论成果与政策进展。如世界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金融消费者保护高水平原则》、国际金融教育网络《金融教育国家战略的高层次原则》、美联储《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手册》、美国《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英国《金融监管的新方案:改革蓝皮书》等。另一方面,调研国内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层实践,分析各类投诉案例,发现金融业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撑。

参考文献

[1]王华庆.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J].中国金融,2012,(22):10-12。

[2]董裕平,全先银,汤柳,姚云等译.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课题组.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教训[J].金融研究,2010,(1):198-208。

[4]叶芳.从监管角度看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改革[J].上海金融,2010,(12):52-57。

[5]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课题组.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Exploration in Shaanxi Province

GUO Xinming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第9篇:消费与安全总结范文

本文基于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通过实际调研的方式,对当前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现状的认识、食品安全信息对消费者消费的影响以及当前食品消费者地位及其经济意义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信息

一、调研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文化程度等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食品作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我国近些年来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对社会民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所以,在食品安全的层面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研究,能够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为此,本文通过问卷调查(700份问卷)的方式,对不同年龄、收入和文化水平的消费者进行了实际的社会调研,以期望公众和政府等能够认识到食品安全对我国民生福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二、不同年龄、收入、文化程度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一)年龄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有不同的消费心理特征,年龄因素对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和看法会有一定的影响。经过问卷的统计后我们发现,在日常的食品消费中,不同年龄段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统计如下:青年消费者(18岁—30岁)中有43%的人们会关注食品的安全,中年消费者(30岁—55岁)中有67%的人们会关注,而老年消费者(55岁以上)的关注度为51%。总的来看,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高,整体低于发达国家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二)收入收入水平的不同会导致人们安全食品需求的不同。通过此次对收入因素的分析,我们发现,家庭月收入越高的消费者对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现状越缺失信心。其中,家庭月月收入为3000—5000元的消费者中有32.08%的人认为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现状基本安全,而家庭月收入为5000—8000的消费者中有19.35%的人认为基本安全,收入8000元以上的消费者家庭只有10%的消费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这反映了我国居民对目前我国食品消费的信心严重不足。

(三)文化程度消费者的受教育程度作为一个文化因素,消费者的文化程度与其对我国当前的消费现状的认识和态度呈现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经过调查发现,消费者的文化程度越高,其对我国消费现状的要求也越高。例如,初中或以下的消费者中有三分之一认为我国当前的消费现状是基本安全的,而高中或中专程度的消费者中有21.88%的人同意次看法,本科、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消费者中认为我国消费现状基本安全的人数比例更少。通过总结和分析消费者目前的消费行为,我们可以发现,在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下,大部分消费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情况的现状不容乐观。将近一半的消费者认为不安全,有30.5%的消费者认为很不安全。但却仍有五分之一的消费者对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抱乐观态度,认为基本安全。

三、食品安全信息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影响

消费者在选择消费食品之前,一般会获得该食品的一些相关信息,消费者通过这些信息,来对食品的质量、价值等进行判断和决策。而消费者获得信息的渠道、信息数量等各有差异,这些差异都会导致不同消费者对同一食品作出不同的选择。许多研究表明,消费者在获得相关食品信息的情况下会选择食用更加健康和安全的事物。我们调查结果显示49%的消费者更倾向信任媒体,而46.36最信任政府公告,4.64%的消费者选择信任企业和直觉。为了考察为了考察食品安全信息对消费者行为的变化,我们考察了群众对食品安全消费的敏感程度,对与媒体曝光某些知名企业的食品是否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量,结果表示,只有9.27%的消费者不受事件的影响,会继续消费该产品,31.13%的消费者表示不是很在意,偶尔也会购买,而59.60%的群众则表现出强烈的排斥感,并且拒绝再次消费该品牌的任何产品。被调查者对于媒体曝光某品牌食品是否会影响其对该类食品的总体态度,我们的调查结果如下:有将近三分之一的消费者对整个类别行业的食品也不再信任,而对食品安全较为敏感的群众中,有35.87%的人会因为一个企业被曝光而对其他企业也失去信心。换句话说,某类食品,只要有一家企业质量不合格被披露,则整个该类食品的市场将减少约三分之一,一个企业犯错会殃及池鱼。

四、当前食品消费者地位及其经济意义

调查结果表示,有30.5%和47.7%的消费者认为目前食品安全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同时,认为目前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化学剂使用问题、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和病死牲畜问题。有23%的消费者有亲身经历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并发生呕吐、恶心、腹泻等症状。但是即使消费者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却仍有大部分消费者不去捍卫权益。通过问卷我们得知,有40.4%的消费者在买到质量有问题的食品时选择忍受,放弃维权,而选择向政府投诉求助的消费者只占1.99%。究其原因,主要是认为投诉太麻烦,和投诉一般没有什么结果。表明在消费者心目中,相关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很让大家信任。约一半的消费者会向商家要求赔偿,但经询问,这样的要求约有63.64%以无果告终。在市场营销学中,我们称有这样一种消费特征的消费者为“囚禁者”。消费者的在市场中的地位是非常被动的,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尽管以顾客为中心的基本思想是无可争辩的,但这个高深理论和企业资源与生产意愿或者生产意愿之间的联系却很脆弱。根据市场营销管理的哲学,要形成良性的发展,要与顾客及其他利益方建立持久关系,为此,企业必须首先创造卓越的顾客认知价值,建立持久的顾客关系,通过全面质量管理,形成系统的“顾客满意”良性机制。从大局来说,消费者普遍被“囚禁”也许在短时间内会为国内厂商造成利润,拉高了国内的总体消费水平,但却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长期发展消费者将演变成对国内食品即不满意,也不忠诚的“破坏者”。因此当前食品消费的现状必须改变,调查显示,消费者普遍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持否定态度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食品生产企业的利欲熏心。2.政府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不力是主要原因。3.另外,执法部门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不够有威慑力。4.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了解程度不深。

五、建议

1.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政策的针对性。食品安全宣传应该提高消费者对各类不合格食品的风险认知水平,加强不合格食品种类的暴光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降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认知水平;2.采取各种措施消除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传统观点,增加公众的消费信心;3.改善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形象。政府应搭建更为透明、直接的食品安全监督平台,改善政府以往不作为的形象,携手公众,共同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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