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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人事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规范人事管理制度

第1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摘 要】 本文主要论述了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制度与理论基础。认为,教务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务管理规范化是学校管理规范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教务管理规范化有利于保障学校教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利于提升教学水平,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

【关键词】 民办院校;教务管理;法规制度;规范化

民办院校教务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务管理的规范化是民办院校管理规范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务管理规范化有利于保障学校教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利于提升教学水平,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要实现教务管理规范化,必须明确其法律法规、制度基础及其相关理论基础。

一、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基础

高等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规范化,虽然没有以其为名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却有大量的间接法律依据,比如《教育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则直接指导学校的教务管理,尤其是关于教育方针的规定直接指导和影响高校教务管理,是教务管理指针。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教育教学权,学生管理权以及教书育人的规定则直接与教师教学相关。《学位条例》则规定了学士、硕士、博士的培养和学位授予,确立了我国的学位制度。如《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都与教务管理相关,都构成了民办院校教务管理的宏观法律基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通知内容包括:总则、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这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直接依据。

二、民办院校教务管理的制度基础

法律法规及政策为高等学校教务管理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要实施法律指导教务管理则必须通过制度化落实法制化实现教务管理规范化,因此建立一套既符合法律、政策又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十分重要,可以f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制度基础。实际上各民办院校经过多年改革实践已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教务管理规章制度,这里以西安外事学院为例,以供借鉴。

1、西安外事学院规范专业与课程的制度规范

专业与课程设置是民办院校办学基础,也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首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系列制度规范。比较重要的有: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产学研合作教育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意见;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意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材编写及出版管理办法;教材选用及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学科建设与质量工程建设扶持奖励实施办法;本科教学工程扶持奖励实施细则;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等等。

2、西安外事学院教学运行的制度规范

规范教学运行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完成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十分重要。西安外事学院有一整套制度,重要的有: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办法;招生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试卷管理办法;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规范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替换相关课程成绩的通知;教研室暂行规定等等。

3、西安外事学院实践教学的制度规范

实践教学规范化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整套制度。比较重要的有:实验室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实验室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购工作程序的规定;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室教学管理办法;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运动场地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条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管理规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本科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实验室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高职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等。

4、西安外事学院教学质量与国际合作的制度规范

教学质量标准及其保障,国际合作办学是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套制度,比较重要的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一);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二)(实践教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体系;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管理办法;学生出国学习与实习暂行规定;学生出国学习与实习实施细则;统招生出国学习课程成绩与学分转换暂行管理办法等等。

5、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督导的制度规范

教学督导是保障教学运行和质量的重要举措,教学督导管理规范化是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套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职责;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联系会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等。

三、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理论基础

民办院校是现代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多种职能。学校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整个学校管理中处于重点地位。

教学管理的基础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障系统等,要围绕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开展工作,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为实现教务管理规范化服务。

以上这些基本理论观点,应作为教务管理规范化的总体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1] 教育政策法规[M].西北大学出版社,2012.12.

[2]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通知.教高司[1998]33号文.1998.4.10.

[3] 西安外事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13.

第2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要取得预期的成效,必须与履行职能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主管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我们在履职尽责时,往往把职能划分为服务职能和舱管执法职能,而这二者的实现,都离不开一支通过规范管理打造出来的“能谋善战”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有鉴于此,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虽然涵盖了工商事业的方方面面和发展全过程,但就目前而言,重点应从服务发展、监管执法、内部管理等三个方面着手抓规范:

1 紧贴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构建主动自觉与依法办事相统一的服务体系,通过规范服务树立工商部门形象

根据“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自身职能出发,贴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实际,尽心尽职尽责地提供服务,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天职,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做好服务的规范化显得尤为迫切。

首先要规范服务理念。要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健全法制、加强法治的大背景下来审视、判断和确立我们的服务理念,要在摒弃与行政机关职能不相一致的“商业化服务”、“差别化服务”、“个别化服务”等理念的基础上,做到:一是要牢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服务于科学发展、服务于和谐社会的理念,强化大局观念、发展观念和服务观念,尽职尽责促和谐,尽心尽力服务科学发展。要把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工作置于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格局中去理性研究、科学规划和精密部署,从而体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鲜明价值取向。二是牢固树立依法服务的理念。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有的行为包括为发展提供的服务行为都必须在法定的范围,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服务,搞好服务,规范服务。三是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的理念。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行使的是公共行政职能,因而向社会提供的是一种满足于大众需求的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公共服务,并努力在公共服务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人所共享、惠及民生的公共产品。

其次要规范服务内容,当前,从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看,我们在规范服务内容时应抓好“两个窗口”。一是市场准入窗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准入的“守门员”,以登记注册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是工商部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第一窗口,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和不断修改完善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登记注册流程,明确不同层级、不同人员之间拥有的审批权、职责和对违法违规登记的罚则,对受理、审批、发照以及营业执照的印制、领发、使用、保管、结报、缴销等各个环节作严密细致的规定,以最大可能地增加规范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随意性。二是消费维权窗口 消费维权是工商部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最直接体现民生的窗口,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所以规范消费维权工作,让消费者有申斥投诉的渠道和途径,有解决问题的高效机制,给消费者以解决问题的希望,是工商部门树立民生意识、为民服务的有效体现,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消费维权工作的处置程序、工作流群、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进一步畅通申投诉渠道,保证每一起中投诉都能得到快速接办、有效回复。

再次要规范服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行为时,要按照已有的规定,本着便利、快捷、高效的原则,努力做到用心、细心、耐心地服务。当前,规范服务行为的重点应放在做好政务、局务公开的规范化上,让服务对象对所接受的服务内容、流程、要求一目了然,让服务的提供者对照后加强自律、接受监督、规范实施,从而在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取得良性互动,实现服务的“双赢”。

2 着眼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执法体系,通过规范执法确立工商部门的威信

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是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础职能,通过围绕基础职能的有效履行来做好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裁判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这是我们履职的“主业”,因而也是我们规范化建设的“重头戏”。

首先要规范执法主体,由于执法主体不规范而产生的违法行政在工商系统时有发生。因此,要界定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范围,合理分工,权责一致,法定职权逐级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明确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哪一级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哪一级是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还是行政执法的内设机构?明确怎样的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必须以哪一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名义实施、避免越权执法、越界执法等由于执法主体不明确所造成的监管执法不规范现象。

其次要规范执法程序。规范监管执法最核心的环节就是执法程序的规范,程序规范就是要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先制定的轨迹运行。但由于法制不健全和信息不对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管执法中不完全按照程序办事,主观随意性、领导个人意志影响甚至左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行的现象时常发生,以致在监管执法中出现不少的违规违法现象,严重的甚至触犯刑律。如果把有章可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视作是静态的概念,那么“程序”就是对静态的实体规制的运行和操作,是动态的概念,而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必须按照严格公正的程序执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规范监管执法,就必须规范监管执法程序,既要不断完善和规范监管执法的原则、依据、立案与备案、调查与取证、复核与核审、决定与执行、告知与听证等作出详细的具体的规定,又要明确案件线索的处理、立案、案件核审、案件执行、案件催办督导、销案、案卷归档等工作流程,从而有效避免程序违法。

再次要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要防止利用执法权的“寻租”行为,杜绝权钱交易、。要把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放上突出位置。近年来,社会各界对限制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规范自由裁量执行的呼声越来越高。自由裁量权过大一直是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议论的焦点,由于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而产生的不规范执法行为时常发生,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规范监管执法,就必须强化对易出现问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这也是建设法治工商,提升工商形象的重要载体。

3 针对内部管理工作的特点,构建运转协调、廉洁

高效的管理体制,通过规范的管理促进工商事业的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团结、和谐、有序、开拓、创新的氛围,凝心聚力,就能为服务职能、监管执法职能的履行及全而到化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支撑,也是一个单位有无战斗力、事业能否持续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规范内部管理、特别是规范人财物的管理,是促进工商事业发展,建设效能工商、廉洁工商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要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权力的运用、政策的执行和工作的开展,最终都要靠人来完成,权力运行得是否规范?工作开展得好与坏?关键还是取决于执行人的素质和水平的高低,因此,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是规范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和基础,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就是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定标准、定程序进行有序工作、规范操作:一是规范“选人”的“人口”,把那些思想素质高、道德修养好、义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的同志选入工商队伍;二是规范“用人”的“楼梯口”,按照《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以有效带领十部职工不断开拓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T商行政管理事业:三是规范“堵训人”的“瓶颈口”,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干部工作几年后必须脱产学、在职学、长短期培训提高,都要有规定和规范的操作,使干部的素质与时代的发展、工作的推进相通应;四是规范“淘汰人”的“出口”,做到能上能下、有出有进,渠道畅通。

其次要规范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承担着为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的重任,规范财务管理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力方面,要在“收钱、管钱、用钱”三个环节上制订健全的规范,完善应有的监督,并辅之以严格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预算、决算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重大经费事项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等规定和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把钱用在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刀刃上。

再次要规范资产管理。资产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通过积极、有效、规范地资产管理,杜绝漏洞,防止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资产管理,重点要规范对同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 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并严格责任追究;按权限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处置实行报批;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等好的做法,做到物品统一采购管理和统一使用。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立项审批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招标、工程监理和廉政监督制度,实行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廉政监督部门各自的职责等,谨防“工程起来了,人倒下去了”的不良后果。

如果把规范服务、规范监管执法、规范内部管理视作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内容,那么以下四个方面就是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是用法律来规范。法律是人类行为规范的底线,是不可触犯的刚性规定。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即职权法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干部职工必须牢固确立职权法定意识,明确法律在授予你一定权力的同时,其实也限定了你行使行政权力的大小和范围。 行政职权只有在法律授权后,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才能为之,否则就不得为之。凡是法律授权给工商机关的职责就必须履行到位,有所作为,否则就不得作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和规范作为,避免缺位、错位、越位,才能规范工商部门的服务与监管执法,真正做到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

二是用制度来规范。制度以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而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是人类行为规范的有效补充。法律是宏观粗线条的纲领性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制定许许多多相应的、具体的、实际的、操作性强的制度规章来完善、补充和实施。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开展好规范化建设,就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来切实规范服务、执法与内部管理,制定市场准入临督机制来规范“注册登记权”和市场准入服务体系,有效防范不规范登记;制定消费维权监督机制来规范消费维权服务连务体系,有效防范不规范维权:制定监管执法监督机制来规范监管执法执罚权和监管执法体系,有效防范不规范执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来规范选人用人权,有效防范不规范用人;制定好财物使用监督机制来规范财物使用,有效防范不规范使用财物;制定好工商干部行为准则,有效防范不规范行为等等。

三是用道德来规范。道德引导是人类行为规范的软件建设,也是第一要素。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道德之所以为道德,很重要的特征就是个体内在的自觉自律,讲究的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用道德的力量来规范和制约人的行为不同于用法律、制度来规范人,后者带有强制性,所规制的也都是一些特定的内容,范围较窄;而道德需要的是从内而外的认同,而不是从外而内的强制,道德引导的内容也更为广泛。“德防之于将然之前,而法禁之于已然之后”。“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内需个体改善,外靠机制导向(法律也是一种导向),大力倡导自律、自省、自励。事实上,社会如果离开道德的规范和引导,就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果没有职业道德的支撑,就会不依法行政;工商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就会行为失范。因此,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离不开道德引导。工商部门在注重对照法律条文实施监管执法和按章办事的同时,注重运用道德来引导、来规范,将取得事半功倍、堵源截流之功效。

四是用责任来规范。有权就有责,权力必须与责任挂钩。这是现代行政管理的法则之一。作为被社会视作的“有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问责”的大部分实例,都是不规范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而招致的。正确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对部门来讲,是有无法定的授权。对个人来讲,取决于两点:一是个人的责任(职责),特别是责任心;二是个人承担的责任,牢记出现职能行使失当、权力运用失范时,就会导致“问责”,因此,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的设定,规范履职,以规范来避免失范,在规范实施服务、执法和内部管理的过程中,以“责”(任)来避免(问)“责”,这是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最直接,最现实的课题之一。

第3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安全管理;运行管理

On the Strategic Significance of Striving to Standardize Management

Dong Peng-fei

(Juxian Qingfengling Reservoir Management OfficeJuxianShandong276599)

【Abstract】From the concept of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and other management methods, discusses the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of striving to standardize management standard unit, and then demonstrates the principles and measures of striving for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unit.

【Key words】Standardization,Normalization,Specialization,Safety management,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1. 范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现在已成为一个时髦的概念了。人们更多的是把它等同于制度化管理,或叫标准化管理。所谓规范化就是:“在经济、技术和科学及管理等社会事务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在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事务管理标准统一规范,保证管理质量,确保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彼此关系。

2. 规范化管理与其他管理方法的区别

2.1与标准化管理的区别。

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可运用到生产、开发设计、管理等方面,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工作方法。标准化管理更多地是强调把为达成组织目标的行为过程以具体的标准加以界定,并用所界定的行为过程标准来约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的行为,其内涵接近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除了强调要贯彻体现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念体系,使所制定的目标和行为标准不再是孤立的支零破碎的制度规范之外,重点强调的是,对管理行为和标准进行统一必须建立在科学的人性理论基础上,要求在一个完整的体系上,来实施被管理者具有一定价值选择自由的管理。它不是简单地对企业组织运行的活动和过程制定具体的行为标准。

2.2与制度化管理的区别。

规范化是标准化的最高形式,尽管规范化管理最终也要落实到制度层面上,通过规章制度来实施,通过标准来评判,但制度化管理仍远不等于规范化管理。制度仅是形式,任何一种形式的管理都可以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界定和贯彻。所以人们所说的制度化管理仅仅是强调要把企业老板或上司主管的稳定意志――不是心血来潮的冲动,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界定。它仅仅是相对于由情感主导的上司老板的随意性管理行为而言的,是与能人强权管理相对立的一种管理,强调的是事事有章可循的“法制”化管理。

2.3与科学化管理的区别。

规范化管理则是与泰罗的科学管理相对立的,强调的是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单位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的价值,而不是把人当作一个机器上的螺丝钉和齿轮,是在对人的本质特性准确把握的基础上,通过确立一套价值观念体系来引导下属员工的意志行为选择。规范化管理必须借助于科学技术,过科学化来体现。

3. 争创规范化管理单位的目的意义

3.1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物质载体。加强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水资源供给、水灾害防御和水生态保护三大安全保障能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安全决定一切。

3.2规范化管理的目的。争创规范化管理单位的目的,是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信息化,精细化;逐步建立“体制理顺、机构合理、权责明确、运行高效、良性发展”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通过创建形成机制,按照PDCA模式循环往复,持续改进,良性运转;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在规范标准化的轨道上持续走下去;健康安全运行发展下去。

3.3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责任体系,实现管理常态化;制定管理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标准化;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实现管理专业化;加强信息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实现管理现代化;推行管理考核责任制,建立奖惩机制,实现管理目标化,规范化管理划分等级,是为精细化奠定基础。规范化管理目前分为国家一级二级、省一级二级,两级四等标准。

第4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规范化管理的特点是程序性管理、标准化管理、质量控制,其根本目的是提高管理效率。

应当说,在政府组织内部推行规范化管理还是一件新鲜事物。尽管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一些好的经验,但是理论上的探讨还不够充分,因此有必要对政府组织推行规范化管理的含义及其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规范化管理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约束或自律。所谓规范化,就是政府按照事先的规定行动,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是程序。政府规范化管理就是按程序办事。政府组织本身就是依照程序建立和运行的,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和信息不对称,政府组织并没有完全按照程序办事,主观随意性、长官意志以及以职谋私等现象大量存在,以致出现许多不规范行为,严重的还发生犯罪行为。推行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增强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提高管理质量,最终提高政府服务社会民众的质量与效率。应当将这个目的作为统帅政府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不能为规范而规范,以致走向规范化管理的消极面,搞形式主义。

二、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解决办法

全面推行政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也有一定难度,这与政府组织的自身特性和承担功能有关。政府是非生产性组织,非营利组织,因此在理解政府管理质量、管理效率方面与工商组织有许多不同,这直接影响政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设立。政府的行为绩效应当不同于工商组织绩效,不能以政府机构取得的收益当作考核标准,或政府基层组织不能只是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作为考核标准,而应以社会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数量及质量的满意程度作为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说,由于政府面对的社会经济事务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因此不是所有的政府行为都能够走程序,实行规范化管理。实事求是地说,政府规范化管理不是万能的。

推行规范化管理在实践中会遇到两个突出的矛盾:第一,政府行为合法与合理悖论问题。要么政府行为合法但不合理,如事事都要按照程序来办,结果导致不合理行为的发生;要么政府行为合理但不合法,如为了便利服务对象的需求,省去繁琐的办事程序,结果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规。到底以哪种标尺来规范政府行为,目前没有统一意见,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第二,工作讲求实际效率和办事遵从程序形式的矛盾。应当说,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可以将效率与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的制度形式有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但是在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能事事都提前考虑,特殊情况时时出现,需要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才能得到合理的结果。因此,刻板地遵循已有的制度规定,也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进一步说,制度是由人创造的,并由人去遵守。而人是具有创新能力的,在规范化管理中也要给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留出空间。

建立政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可以考虑以下做法。

1、建立具有可操作法和可检验性的制度。ISO9000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制度,但是需要有相关条件的具备和落实。毕竟,按照ISO9000的要求,需要制定比较繁琐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三个通用文件,许多政府机构还不具备制定这三类文件的条件。美国学者詹姆斯・Q・威尔逊将政府组织机构分成四种类型:付出和成果二者都能观察得到的生产型机构;可以观察到付出但观察不到成果的程序型机构;可以观察到成果但观察不到付出的工艺型机构;付出和成果二者都观察不到的应付型机构。显然,只有生产型和程序型的政府组织才具备条件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于其他类型的政府组织实施有效管理就需要寻找新的解决方案。一般说来在我国,窗口服务性的政府机构可以参照服务业的ISO9000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和调控性的政府机构主要围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2、细化制度,责任量化到人。政府组织都多多少少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是缺乏实施细则,就使得既有制度不能落实。为了将制度细化和责任量化到人,需要有一套考核政府组织管理绩效的指标体系。但目前国内对政府组织的管理绩效及相关指标体系的研究还比较粗糙和不具体,今后这应是政府组织理论研究需要突破的难题。

3、尽快建立独立的政府业绩考核机构。对政府组织行为是否规范,从根本上讲不能由政府组织自身说了算,而应当由政府提供服务的受益方和社会各界来评价。目前我国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及其考评主要是来自政府自身的努力,这是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政府做出的积极努力,值得高度评价。但是从长远看,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化约束应当是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自律和社会他律。实现社会他律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政府业绩考核机构。

4、强化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政府规范化管理固然是政府内部的事情,但是由于与服务的对象社会公众有直接联系,因此需要将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相关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这样从外部增加了一条对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督促和检查渠道。实际上,政府规范化管理的最终受益者是社会公众,让这些受益者了解政府规范化管理制定规定,会更加有利于政府行为的规范化。

5、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个人修养与管理素质。制度再好,也需要人去执行。因此政府管理人员的个人修养和管理素质对完成规范化管理有重要意义。进行ISO9000认证,首先需要人人掌握相关规定和知识,通过学习而获得更多的知识,提高管理的自觉性。

第5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常态 《企业财务通则》 调整 修订

一、随着经济态势变化,企业财务管理内涵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国民经济逐渐与国际接轨,我国企业逐步走向成熟,企业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也不断引入,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其中也不乏国有企业。近年来,财政部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加科学的管理要求。此外,国务院国资委以及各省国资委分别牵头制定了《国有资产法》和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为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提供了可供遵循的法律规范。各级国资监管部门也要求或引导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运作方式,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权限,企业运作更加规范。

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遵循规则发生变化。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缺乏必要的规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随着各级国资委的成立,国有企业出资人不再缺位,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特别是国有资产法和各个地方国资监管条例的出台,使国有资产管理有法可依,国有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出资人要求,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运作。2008年,针对企业内部管理无章可循的问题,财政部会同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共同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陆续出台了17个配套指引。以上法律规章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行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遵循的规则更加清晰。

二是管理定位发生变化。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已经完全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已从原来的记账核算向管理决策支持实现全面转变。财务不但进行事后核算,也进行着意义更为重大的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

三是管理内容发生变化。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一大批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集团,企业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显著提高,财务管理的领域发生重大变化,管理内容不断拓展,财务管理风险日益凸显。财务管理领域从会计核算、全面预算、税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传统领域,逐步扩展到资本运作、生产控制、资金池管理、业绩管理等各个方面。

由于财务管理内涵发生显著变化,企业财务管理应适应企业发展变化的需要。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享有绝对的主导权,企业管理是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的内部事务。但是企业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方方面面发生联系,比如国家、债权人、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等都会相互影响。如果企业没有遵循一定的规则,那么相关方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需要一定的规则去规范企业的行为,包括财务管理行为。这些规则除了各种财经法律,还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等。

在当前由各级国资委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情况下,企业财务通则应与其它财经法律、规章一样应着眼于调整企业的外部关系,保障各外部相关方的权益。

二、随着财务管理领域的拓展,财政部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定位发生显著变化

企业财务制度一般是指企业内部根据自身财务管理的需求,在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自行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

会计准则是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指南。

内控制度是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规范。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部分。从国家层面看,财政部会同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共同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17个配套指引,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了规范性框架;从企业层面看,应在国家提供的内控框架基础上,制定企业自身的内控制度体系,包括内控控制的设计、执行和监测等。

管理会计是一个将会计深入应用于企业管理的会计学分支。通过深入挖掘会计信息,并加以分析,为企业管理提供支持,进行经营控制。

上述财务管理体系在企业财务管理中都可能会涉及。其中,会计准则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由于是财政部制定的行业规则,因此企业必须加以遵守;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必备规章,由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管理会计是企业挖掘会计的管理价值的行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开展。

财政部门是国家财经秩序重要规范者,承担着规范企业会计秩序的主要职责和企业财务秩序的重要职责。财政部门必须要制定统一、科学的会计核算规则,以使各企业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满足外部相关方的需要。财政部门还会同其他财经管理部门制定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框架,来促使大中型企业能够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规避企业因自身管理水平不足而存在内部控制漏洞,从而帮助企业规避重大财务风险,促进财经秩序的平稳、有序。而对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如制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开展管理会计活动,则可由企业自主开展,或者由出资人督促企业开展。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财政部门不宜干涉,或者说过多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三、在国企改革背景下,企业财务通则需要重新定位

2015年8月,国家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以下几点,第一,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第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见》明确指出:“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第三,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意见》强调:“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四,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要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这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础。因为不以资本为管理纽带,就没有股东地位的平等,也就不可能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从以上论述看,国家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切入点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说,通过加强董事会的作用,从“管资本”入手,做好国企的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管理应主要由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来完成,并且国资委也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应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实现对国有企业的管控。因此,财政部门要考虑财务通则的制定目的是什么?是通过约束企业财务行为来规范社会财经秩序,还是以约束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来保护国家权益。按照上述分析,如果是后者,那么现在更应该通过产权纽带,由国资监管部门实施。如果是前者,那么则应该打破适用范围仅仅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限制,将制度推广至所有企业。

四、必须调整财政部门对企业管理职责和方式,以增强通则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管理职能在逐渐转变。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制定者和维护者,逐步退出了微观经济层面的运作。但是财政部门作为国家财经秩序的重要规范者,可以从维护国家财经秩序的角度出发,制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防范恶性财务风险的规章制度,例如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而且其应用并不限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而是应用于达到一定规模,能够承担管理成本的所有企业。因此,在当前体制和政策环境下,企业财务通则应考虑进行重新定位,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大中型企业。

如果企业财务通则的整体定位进行了调整,那么通则中有关财政部门对企业管理的职责和方式也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一,通则规定,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按照上述公司法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应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而应由董事会对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及其他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并且财政部门也难以有足够精力指导这么多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在目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企业提供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框架的情况下,通过适当方式抽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是较为可行的管理方式。同样财务关系隶属于同级财政机关的提法,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第二,通则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上述职责虽然是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但是并未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相关性。因此,作为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意义不大。

五、必须深入分析和调整通则的框架和内容,使其满足当前政策环境和实务管理的需求

企业财务通则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对企业建立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例如“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界定投资者职责和经营者职责等。二是对企业财务运作的规范性要求,例如“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等。三是对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要求,例如“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企业出售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等。四是主管财政机关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事项,例如:“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清算报告应当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月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等。

通则中对企业建立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所占篇幅最大,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尚未出台前,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出台后,通则这部分内容与内控规范产生了较大重叠。例如,通则和规范都指出,企业要建立存货管理(保管)制度、合理确定销售定价机制和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等。对于重叠的部分,既然已被重新编入内控规范,而且内控规范将财务及其他管理领域的内控要求整合成了一个完整框架,因此应考虑在通则修订中予以删除。而对于剩余的没有重叠的部分,则可予以保留。

通则中对企业财务运作的规范性要求,是从规范财务秩序角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的限定,是统一财务工作标准,确保财务信息质量的必要措施,因此应予以保留。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应重新评估通则的这部分内容是否应予以修订。

通则中对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要求,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行为已做出明确规定,但企业经营所受的法律约束远不止通则所列举的情形,企业理应熟悉经营管理的法律环境,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展开经营管理。因此,对于此部分内容,通则修订中可以考虑删除。

通则中主管财政机关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事项这部分内容,因为国家政策调整,政企关系发生变化,所以需要重新梳理,评估其有效性,以确定是否保留或修订。

六、对新时期财政部门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财政部网站的公开信息显示,财政部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包括:“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第6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药事管理 规范管理 规范药房内容

笔者借助进行井冈山市县乡(镇)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的机会,对位于罗霄山脉中段的井冈山周边县市的约50家县乡医疗机构(其中县市级医疗单位8家、私立县级医疗机构1家、乡镇中心卫生院12家、乡镇卫生院29家)药事管理的现状与发展思路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期望通过调查和分析探讨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改进对策,进一步推动县乡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1 罗霄山脉中段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面对的问题

地处湘赣两省交界罗霄山脉中段的井冈山市和周边县市的一些乡镇农村,山高林密,地势险峻,平均海拔381.5米,属于边远山区,这里人口居住分散,呈现“小集中、大分散”的分布特点。过去,罗霄山脉中段部分县乡(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如涉药人员缺乏必要的药学知识与技能,药房建设投入不足,药库(房)简陋,药品购进、验收程序不规范,储存、保管、养护的管理不到位,冷藏设备不足等诸多问题,对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构成一定隐患。从调研情况看,这些医疗机构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1 药学专业人才匮乏。《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从调研的50家医疗机构159名从事药剂工作的人员基本情况来看,50家医疗机构只有26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159名从事药剂工作的人员中只有87名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只有68人经过药学专业院校毕业的,41家乡镇卫生院只有19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25名。由此可见,从事药剂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没有取得药学技术职称或执业资质,一般由医生、护士兼职,甚至无医药知识的人员也在从事药品采购、调配、养护工作。由于这些涉药人员缺乏必要的药学知识与技能,理解、执行药事法规的能力较差,从而降低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

1.2 药房基础设施差。长期以来,医疗机构药房建设投入不足,药房药库的面积过于狭窄。大部分医院药房药库面积与医院规模不相适宜,有的医疗机构的药房(库)面积不足15平方米,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药房(库)大都在12平方米以下。大部分医疗机构的药房设置在一楼,库房陈旧、潮湿、通风避光条件较差,药库没有安装风扇,夏天闷热、春季潮湿,室内最高湿度达到90%,最高温度达到33℃。按照规定,药品贮存湿度应在45~75%,阴凉库温度应

1.3 软件资料不健全。在10余种必备的常用软件资料中,大部分医疗机构最多只能查到药品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出库记录等三、四种资料,与药品零售企业50余种档案资料相比,还不足10%。各类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如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入库出库、处方调配、事故处理、特殊药品、不合格药品、进口药品管理等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上墙制度更是难觅踪迹,没有收集药品质量信息,也没有记录近效期药品催销情况,部分医疗机构没有温度调控记录。对供货方资质的审查普遍不够重视,认为只要和供货方签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合同并留存相关资质证明就可以了。对招标药品,认为政府统一采购的药品质量不会出问题,既没有和供货方签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合同,也没有留存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对于进口药品及一些特殊药品,没有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留存件。

1.4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缺少对药品进货入库的全面质量验收,往往只注意数量验收和金额校对,忽视质量验收和项目登记,没有把验收工作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程序,没有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也没有验收记录和验收人员签名。近效期药品没有做到近期先出,致使许多医疗单位或多或少存在过期药品。药品储存未实行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的分区管理,对不合格药品、过期药品管理、报废没有严格手续和记录、不合格药品随地堆放或丢弃现象较多。药品堆垛没有与地面墙壁保持一定距离,部分药品直接堆放地上,由于罗霄山脉中段地区雨量充沛,空气湿度较大,而医疗单位又缺少必要的温湿度调控设备,药品受潮现象时有发生,又不能定期对药品检查养护,造成了许多药品霉烂变质或被虫蛀。药房、药橱、药架药品摆放零乱,倒置、横放药品时有发生,内服药与外用药、药品与非药品、药品与器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未明显区分,生活用品与药品混放现象也较多。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等“五专”管理要求不严格,帐册登记、专用处方书写不规范,同其它药品有混放现象。进口药品验收把关不严,发现有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证明手续使用进口药品的现象。

2 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是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缺乏制约机制,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机制不完善,加上医疗机构对医院药学、医院药事、医院药事组织、医院药事管理部门等认识不清,由此导致医院药事管理不力,这是近年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中存在的最大失误。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2.1 “重医轻药”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改变。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缺乏足够重视,认识不到加强药事管理对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作用。加之现在医疗机构间竞争激烈,医疗机构多把工作重点放在经营上,对药事管理缺乏主动性。个别医疗机构负责人甚至片面地认为,加强药事管理和创建“规范化药房”,是增加成本的“作秀”活动,对这些工作有一定抵触情绪。还有一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经过监管部门耐心的宣传和指导,虽然愿意加强药事管理和创建“规范化药房”,但缺乏长效管理意识,认为通过了“规范化药房”验收就万事大吉了,为了节约药品管理成本,出现安装的降温设备不再启用、温湿度不严格监控、记录填写不及时等不规范行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与改造后的硬件设施不相匹配。不能把药学人员的培养教育摆在与临床医生同等重要上来认识,有的医院管理者对此缺乏认识或认识不足,把药学人员的培养教育放在从属的或被制约的地位,对历史和政策原因造成的药学人员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偏低,采取另眼相看或歧视的态度,即给临床医生学习、深造机会多,给予药学人员的少。对药品购销、利润注重多,对人员培养教育、内涵建设考虑少,有的把药学部门的职能异化为普通事务管理部门,以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充任药学技术工作,给人造成一种医院无需药学人员的感觉。

2.2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到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包括:为临床医学、临床病人提供药学服务;保证供应安全、有效的药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经济;提高药物治疗的质量;采购、配制、分发和控制医院所使用的全部药品;给医生、护士、患者传播和评价有关药物及其使用的全部信息;监督、评价药物使用质量等。但实际情况是,医疗机构受规模、人员等因素的限制,一般无条件设置药事管理机构,药事管理的基本职能缺失,医院领导或者药房人员的药事管理意识停留在日常配发药品等简单工作上,其他如保证临床安全用药、传播药物信息、评价药品质量等职能没有履行。

2.3 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机制不完善。由于创建“规范化药房”是一项探索性、试验性的活动,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义务均缺乏明确规定,卫生部门的参与程度、重视程度往往要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关系而定,缺乏主动性,如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创建"规范化药房"没有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导致医疗机构创建不积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进行的,但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思想认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导致前期工作互相配合、有声有色,后期跟踪检查只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单打独斗”,达不到预期目标。

2.4 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缺乏制约机制。药房管理的好坏有赖于科学、健全的规范管理,但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始终没有很好地开展。由于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因素,《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配套法规尚未出台,目前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制度处于可有可无状态,就连《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由于没有规定医疗机构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相当一部分医疗机构中没有得到落实,给药品的安全使用带来很大隐患。

2.5 现行法规相应的责任条款缺失。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只有禁止性或者义务性规定,缺乏相应的罚则;新颁布实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在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对违规行为仅做出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的处罚,起不到有效遏制和处理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诸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药房、药库面积必须达标且必须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等要求,即使医疗机构做不到,监管部门也无法采取限制和强制性处罚措施。

3 促进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如何使县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由传统的供应服务模式向规范化模式转变,是摆在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3.1 建立以县(市)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为龙头的区域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协会。建立区域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协会,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医疗机构药剂工作的领导,总揽医院药事管理全局,集中研究具有共性的药事管理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实现形式,这是完成上述任务可靠的组织保证。乡镇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受规模、技术力量等因素的限制,一般无条件设置药事管理机构,而县(市)级医疗机构却具备人财物的优势,在这种情形下,就有必要建立以县(市)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为龙头的区域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协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协会要根据医疗机构药学自身的特点、规律和工作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与药学会工作结合,让区域内药学工作者参与管理协会有关学术、业务、管理方面的活动;同时区域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协会要协调、指导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药事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切实解决药事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3.2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如在现行《药品管理法》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许可制度,并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可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统一的“规范化药房”验收标准。但也应考虑到医疗机构的特殊性,除了对药库、药房软硬件建设制定标准外,还应考虑急诊室、防疫室、中药炮制室、病区药房、化验室、煎药室的药品管理问题,使药房、药库在人员、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上得到有效规范,各项具体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可由卫生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当然,在此之前,可先考虑制定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性《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3.3 重视药学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的潜在力量。无论是从药学事业发展的宏观上看,还是从各单位微观上说,药学人员是药学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的承担者、执行者,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德才兼备的药学技术队伍,并管理好这支队伍,是发展药学学科和医院药学事业的重要保证。如何来解决好药学专业人才匮乏问题呢?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力度,鼓励一批药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医疗机构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学人才,解决乡镇医疗机构药学专业人才匮乏问题。二是积极鼓励现有药学人员参加再教育,提高药学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函授、广播电视、网络教育、讲习班等方法培养和复训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并把重点放在偏远、贫穷、少数民族地区,尽快提高乡镇药学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应将乡镇药学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卫生人才培训计划。

3.4 加强药房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营造良好的药学服务环境。作为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的药学工作,应加强基础设施,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重点改善制剂室、门诊药房、病室药房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用具条件,并要根据质量控制检测需要,充实药检室的仪器设备。同时应按照临床药学、合理用药监管的要求,搞好图书情报资料、用药咨询、药物配伍禁忌、相互作用等软件咨询系统及信息网络,充实实验室建设;改善药品存放条件,力争达到《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的标准,为完善服务功能,延伸和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技术水准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加强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县乡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需要多方协作,尤其是医疗机构管理机关、区域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协会和药学会等组织,应当发挥指导与协调作用,综合运用法制的、政策的、自律的、经济的手段,使县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赣卫医发[2007]6号)

2 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安市卫生局制定的《吉安市乡镇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3 卫生部医政司陈虎编著.我国医院药事管理现状与发展思考

第7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几个难点和重点问题加以分析,最终得出一些创新和构建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的改进对策,使行政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问题;对策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意识较弱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没有良好的控制环境,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能力较弱,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内部控制意识能力也相对较差,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规范难以正常构建,即使把相关的控制制度和策略制作出来也无法具体的加以实施。在现代化模式控制的复杂环境下,传统模式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众多的职工暂时不能适应这种变化,从而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无法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内部控制制度缺乏监督力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内部制度,然而,大多数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制度,也没有设立相关的纪检监督机构或岗位,致使内部的控制环境混乱,很多制度和政策无法执行和落实,这种现象表明了内部缺乏有力的监督制度。

3.财政管理制度的不规范

财政管理制度不规范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人员管理方面,财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低,专业技术能力较差,无法熟悉财务工作和相关要求,从而出现出纳人员兼职管理会计档案、费用、收入和保管、债务债权账目的登记工作的现象。交接工作时,接替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原先移交的工作账簿,购买的原始凭证没有追加相应的验收证明,在收借款时出现借款凭据内容不齐全的现象,导致财务账目不清楚,业务量增加。其次,在财务控制能力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在预算控制工作中过简或过繁都会导致预算失败,预算规定过繁会导致部门管理之间所需的自由空间缩小,降低职工积极性,预算规定过简又会导致部门管理之间的自由空间过大,从而职工放任自由,夸大预算的款项。

在收支管理工作中,随意增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财务开支管理违背规定的具体表现,无法做到对号入座的专款专用,以至于出现占用款项、挪作他用或名目不清等现象。在会计方面行政单位内部不存在成本的核算工作,因而出现资产管理方面的纰漏,重复购买、盲目购买和攀比现象的泛滥,从而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成本增加、办公产品利用率降低。

二、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内控意识

(1)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工作。职工首先要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特点,并且加深对单位内部文化的了解,同时学习并掌握工作的内容,即收支控制、预算控制、建设项目控制、采购控制、信息控制及资产控制等。职工要对每个工作环节的要点进行分析,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判断力,职工应强化合同控制意识,尤其是在政府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融资建设项目中的合同控制,结合市场的需求,为单位制定发展战略和决策。除此之外,单位应当组建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内控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加入到单位规定的学习和培训的机构中,确保行政事业能够健康长久的发展。

(2)提高管理职工管理的能力。提高管理职工的能力,特别是在信息时代的覆盖之下,职工风险控制和信息技术的操作是非常专业的能力。此外,行政事业应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单位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 职) 位说明书和权限指引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职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要培养和锻炼职工的市场调查能力,从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寻找解决难题的“良方”,同时,员工还要要掌握专业的管理软件、办公软件,从而提高内部管理员工科学化管理的能力。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体系和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是人员管理规范的实施,建立职工考核制度、激励机制,能提升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此外,还要建立预算控制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最主要的方面是预算控制,预算控制关系到使用资金效率方面控制的水平,预算控制的建立要经历预算执行、分析、编制和调整等程序,控制预算务必科学准确、严格有效。最后,加快内部的信息体系建设,使信息系统更加完善,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走向现代化。内部规范的主要保障和途径是信息系统,因此,要定期检查系统漏洞,系统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找出相关解决方案,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信息资源完好无损,以便对财务进行监管。

(2)建立并实施节点监控体系,开设相对自由独立的纪检岗位或机构,对业务点、行政点的相关监管,确保有相关的人员和机构行使敲警钟的任务,把监督和内审联系到决策每步的操作和步骤,做好未雨绸缪的准备。同时,还应对单位内部相关体系和制度加以完善,使行政事业单位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规范财政管理制度

规范财政管理制度可以分两方面来说,其一,在加强会计部门职工的工作规范时,对会计部门的职工基础工作和规范多加培训教育,并且针对会计的基础工作,建立全面的检查制度以及相应的奖罚制度。在进行单位的业务活动时,对预算分析、执行、编制和考核的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预算标准。规范预算中的编制,在执行流程中可以加强对预算的硬性约束、防止任意超预算、增大预算范围等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生。

其二,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控制时,找出财政业务中的薄弱环节,把项目管理、政府的采购管理、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合同的管理,六项经济活动风险控制的管理摆在重点。财政部门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对目前的业务流程认真分析梳理,降低其中的风险,优化业务的整体流程,对业务的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对各项经济活动发生的全程,制定相关的制衡机制,有利于消除报销过程中虚假上报、不明追加预算等现象。

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内控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能因此而一成不变,规范《试行》的颁布给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带来了好消息。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循规范《试行》的规定,提高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进度,有利于单位在公民中树立良好的形象,确保达到期望的建设成果,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建设向现代化推进。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唐大鹏.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13,1(1):57-61.

[2]秦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2):120-121.

第8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普及校园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和减少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长知识、强意识、善管理、压事故、保平安。

三、活动内容

(一)构建校园安全物质文化

从优化校区规划与建设入手,严格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汶川地震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科学规划校园建筑设施布局,严格实行校园功能分区,严格进行建筑项目“三同时”审查,确保校园安全设施“三达标”、“三落实”。

“三达标”即:校舍建筑安全达标——无地灾隐患,无危房、危墙、危坎,有校门和围墙;有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堂和厕所;有满足师生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校园警务(门卫)室,按规定配备卫生室。

校园设施设备安全达标——有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且无安全隐患的体育场所和活动器材,有合符规范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带、应急灯等)、防雷设施,有校园报警点等物防设施,有必要的技防设备。校园饮用水源、水质、供水设施达标,校车及驾驶人员合符相关规定。校园内门、窗、讲台、课桌凳、学生床铺等完好整洁、美观。

校园周边安全环境达标——临近公路的校门口有交通警示标志、标线和标牌,周边池塘、渠堰要有安全围栏和标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和危化物品仓库、经营站,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无无证经营的小摊点等,环境洁净,绿化美化好。

“三落实”即:校园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门卫、学生公寓、学校食堂食店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要落实,要有相应的职能职责要求,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

校园安全宣传阵地落实——有固定的校园安全宣传专栏,有季节性校园安全宣传标语,有校园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有班级安全宣传栏,具有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校园安全教育教材落实——校校有安全教育教师用书和教学光盘,班班有一套学生用书和挂图。要落实安全教育课时和师资,做到有计划和总结,有教案或讲义、有知识检测和考核。

(二)创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

结合学校实际,不断修改和完善学校安全台帐、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分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网络。要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逐步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科学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台帐,要按照隐患程度分门别类建立台帐,跟踪整改,把握动态,定期排患。

2、建立和完善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安全投入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制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制度等。

3、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务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各功能教室安全管理制度、体育课及各类教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考评制度等。

4、建立和落实校舍安全管理、板房安全管理及重建恢复过程中拆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效高质和平安重建。

5、建立和完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缺课登记核查制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建筑安全管理制度等。

6、建立和完善校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食物(饮用水)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等。预案要简明、科学、实用,并根据情况在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

(三)规范校园安全行为文化

1、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坚持把安全工作纳入对基层的目标考核,实行校园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广元市教育局2010年下发的8种表册做到安全工作周检查、月报告、季研究制度,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日志;实行校园定期消杀,开展实行校园安全卫生评比考核制度;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承诺等。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安全教育行为。校校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有安全教育计划、总结、光碟和教材,挂图和宣传标贴,班班有学校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安全教育纳入课表。通过“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征文比赛、安全知识竞赛、文娱汇演、书画展、安全歌谣创作、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岗、安全宣传队、校园小交警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在不同的时段和不同的场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安全演练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规范教职工的管理行为和教育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辱骂和歧视差生。

3、规范学生安全行为。通过团委会、学生会、少先队等组织,在校内设立文明监督岗、课外活动安全岗、安全监督员等,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一系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和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行为的实施,规范学生在课堂上下、校园内外的学习、生活行为,让学生懂得健康平安应从细节做起的道理,懂得遵纪守法,懂得用制度和规范来约束自己,懂得礼貌与忍让,懂得与周围的人和睦相处,不讲伤害别人的话,不做伤害别人的事,学会自我保护,自求平安。

四、活动时间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至2010年6月结束,历时一年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0年3月至4月底,为安全文化的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利用学校灾后重建的契机,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建设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

第二阶段,从2010年4月——2010年4月为全面安全制度文化实施阶段要把安全基础设施纳入灾后重建一并进行,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教育教学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增强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从2010年5月——6月底,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成效与经验,评比表彰先进学校、先进县区和先进个人。

五、活动目标

力争用一年半的时间,全面建立起规范化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消除校园硬件设施方面的重大隐患,在学生中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校园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第9篇:规范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1)没有按照计划工作;(2)在送货之前重复性工作;(3)从事了本来完全可以减少费用的工作;(4)低于用户或公司质量标准的工作;(5)高于用户已经确定为合理实用的质量标准的工作;(6)没有完成规定的具体任务;(7)没有事先具体计划、指导工人实行这些具体计划,并且没有事先采取必要的纠错行动;(8)没有有效管理成本;(9)从事了虽然能被接受但以某种方式导致其他高成本或延误送货结果的工作;(10)设立比实际报价要高的预计成本项目;(11)对预计成本项目的忽略;(12)没有满足预算要求。

测量缺陷也有各种方式。有的通过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缺陷数量。西屋公司的无缺陷测量公式为:绩效=100-有缺陷项目数/无缺陷项目数×100。如果有缺陷项目数等于无缺陷项目数,绩效值为零;如果有缺陷项目数多于或小于无缺陷项目数,绩效值就为负或为正。

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control,TQC)来自日本企业管理实践,20世纪80年代大力引入我国。日本企业结合科学管理和零缺陷管理的理论,提出过程质量控制的理念,即将产品的质量缺陷消灭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这样最终产品必然是符合质量要求的。为了做到这点,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是一个质量控制点,每个环节的操作员工都是质量控制人员。为了保障每个质量控制点不出废品,每个质量控制点都设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客观检测手段。按照这种控制要求操作,最终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用检测都是合格产品。

个别工商组织推行的零缺陷管理或全面质量管理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已经显得不够通用和规范,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1988年由国际标准组织推行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认证体系,融合零缺陷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管理理念,成为保障质量管理更加规范的国际化标准。ISO9000实施的是已经具有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质量国家标准,它适用于整个生产过程,而不是某一具体产品。该体系认证在市场上标志着质量,国际购买者往往会坚持要求其固定供应商获得这种认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严格的程序及考核要求,按照系列分为ISO9001、ISO9002、ISO9003和ISO9004等,依照不同行业设立,但制定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三个通用文件是其核心。其中ISO9001标准的用途是:当合同要求进行设计,并对产品性能要求有原则规定或有待制定,只有当供货方充分证实了其设计、开发、安装和服务的能力时,才能相信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应要求供货方按ISO9001提供质量保障。该质量体系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与尊重。因而,只要企业通过考核达到ISO9000质量体系并严格按照这一体系的要求去做,其产品质量就是可靠的,其服务就是值得信赖的。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代表着规范化管理的方向,迅速从工商业领域推广到其他领域。在用企业精神、市场原则改革政府组织的新公共管理理念影响下,规范化管理的思想以及成功经验也开始推广到公共管理领域,国外许多公共机构如医院、学校、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组织也开始推行规范化管理。在我国,2000年9月深圳市国税局蛇口分局通过了ISO9001税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后河北省地税局也开始学习深圳的经验,在基层机构进行ISO9001体系试点建设。

综合起来,规范化管理的特点就是程序性管理、标准化管理、质量控制,其根本目的是提高管理效率。

二、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含义

应当说,在政府组织内部推行规范化管理还是一件新鲜事物。尽管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一些好的经验,但是理论上的探讨还不够充分,因此有必要对政府组织推行规范化管理的含义及其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规范化管理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约束或自律。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显著特质,诚如美国学者斯蒂格利茨所说:“第一,政府是一种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的组织;第二,政府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备的强制力。”这两个特性,决定了政府行动必须受到约束。约束的形式多种多样,法律和社会舆论是对政府的外在约束,或政府他律,而规范化管理则是政府的自身约束,或政府自律。推行政府规范化管理能够有助于消除政府失灵。

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将工商组织的质量管理理念引入公共机构,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方,按照工商管理的原则和理念,向社会公众作为公共服务的需求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政府规范化管理应运而生。在80年代,我国曾经在政府管理中大力推行过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MBO)。实践证明,目标管理比起规范化管理有许多不足。由于目标管理强调终极结果,容易导致政府行为短期化弊端,而规范化管理强调的是过程结果,能够促使政府持续不断地改进管理质量与效率,因此规范化管理更符合政府组织的特性。

政府规范化管理就是按程序办事。所谓规范化,就是政府按照事先的规定行动,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是程序。简言之,政府按程序办事,就是规范化管理。政府组织本身就是依照程序建立和运行的,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和信息不对称,政府组织并没有完全按照程序办事,主观随意性、长官意志以及以职谋私等现象大量存在,以致出现许多不规范行为,严重的还发生犯罪行为。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就可以大量减少这种不规范行为和犯罪行为,最终提高政府服务社会公众的质量与效率。推行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增强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提高管理质量。应当将这个目的作为统帅政府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不能为规范而规范,以致走向规范化管理的消极面,搞形式主义。

规范化管理要有制度和考核标准。规范化是一个制度建立和强化考核标准的过程。一般说来,制度建立的依据是法规和惯例。法规比较明确,也容易执行。在建立具体的规章制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与现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条文相冲突。而惯例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而且从行为结果上看具有利弊双重性特点。过去在没有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时候,实际工作也按照许多工作惯例来运作,并取得成效。因此,政府规范化管理应力求将惯例趋利避害,将好的惯例转化成制度安排,将不好的惯例通过制度安排革除。有了制度,还需要对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考核,为此就需要设立独立的考核标准以及考核机构。首先,标准应是指标化、量化和可操作的。而且标准起着导向的作用,需要下功夫来设计一套标准体系。ISO9000引入公共组织,就是一种标准体系的建立。除ISO9000以外,还可以根据各个机构的实际情况设立其他标准化体系。其后,对运行情况需要有外在的独立机构对政府组织进行考核。政府同级组织或上下级组织之间由于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共同性,比较难以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考核容易流于形式。目前在这方面的工作尚未真正制度化,任重而道远。

三、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的难点及解决

全面推行政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也有一定难度,这与政府组织的自身特性和承担功能有关。政府是非生产性组织,非营利组织,因此在理解政府管理质量、管理效率方面与工商组织有许多不同,这直接影响政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设立。政府的行为绩效应当不同于工商组织绩效,不能以政府机构取得的收益当作考核标准,或政府基层组织不能只是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作为考核标准,而应以社会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数量及质量的满意程度作为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说,由于政府面对的社会经济事务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因此不是所有的政府行为都能够走程序,实行规范化管理。实事求是地说,政府规范化管理不是万能的。

推行规范化管理在实践中会遇到两个突出的矛盾:第一,政府行为合法与合理悖论问题。要么政府行为合法但不合理,比如事事都要按照程序办结果导致不合理行为的发生;要么政府行为合理但不合法,比如为了便利服务对象的需求,省去繁琐的办事程序,结果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规。到底以哪种标尺来规范政府行为,没有统一意见,要通过实践来检验。一是依据现行法规来规范政府行为,如火车站内厕所收费;以改革精神来合理规范政府行为,如对娱乐、休闲场所服务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工作讲求实际效率和办事遵从程序形式的矛盾。应当说,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可以将效率与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的制度形式有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但是在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能事事都提前考虑,特殊情况时时出现,需要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才能得到合理的结果。因此,刻板地遵循已有的制度规定,也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进一步说,制度是由人创造的,并由人去遵守。而人是具有创新能力的,在规范化管理中也要给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留出空间。21世纪的最新管理理念是以人为本,由于这种理念的传播,使得许多具有创新特性的工商企业开始推行弹性工作制以及创立学习型管理组织。作为侧重程序性管理的政府组织,当然不可能照搬这种弹性工作制,必须推行规范化管理。但是政府组织也会遇到如何处理效率与形式的矛盾,为此,需要上级关注来自基层的创新思维与创新做法,及时地将一些不符合惯例或已有规定的做法纳入到制度创新中。不能忘记,规范化管理的终极目的,还是提高政府组织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效率。

建立政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可以考虑以下做法。

1.建立具有可操作法和可检验性的制度。ISO9000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制度,但是需要有相关条件的具备和落实。毕竟,按照ISO9000的要求,需要制定比较繁琐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三个通用文件,许多政府机构还不具备制定这三类文件的条件。美国学者詹姆斯·Q·威尔逊将政府组织机构分成四种类型:付出和成果二者都能观察得到的生产型机构;可以观察到付出但观察不到成果的程序型机构;可以观察到成果但观察不到付出的工艺型机构;付出和成果二者都观察不到的应付型机构。显然,只有生产型和程序型的政府组织才具备条件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于其他类型的政府组织实施有效管理就需要寻找新的解决方案。一般说来在我国,窗口服务性的政府机构可以参照服务业的ISO9000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和调控性的政府机构主要围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2.细化制度,责任量化到人。政府组织都多多少少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是缺乏实施细则,就使得既有制度不能落实。实际部门的经验比较看重领导的重视,以及抓落实就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实际上制度细化和责任量化到人也能起到落实的作用。为了将制度细化和责任量化到人,需要有一套考核政府组织管理绩效的指标体系。但目前国内对政府组织的管理绩效及相关指标体系的研究还比较粗糙和不具体,今后这应是政府组织理论研究需要突破的难题。

3.尽快建立独立的政府业绩考核机构。对政府组织行为是否规范,从根本上讲不能由政府组织自身说了算,而应当由政府提供服务的受益方社会各界来评价。目前我国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及其考评主要是来自政府自身的努力,这是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政府做出的积极努力,值得高度评价。但是从长远看,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化约束应当是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自律和社会他律。实现社会他律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政府业绩考核机构。

4.强化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政府规范化管理固然是政府内部的事情,但是由于与服务的对象社会公众有直接联系,因此需要将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相关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这样从外部增加了一条对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督促和检查渠道。实际上,政府规范化管理的最终受益者是社会公众,让这些受益者了解政府规范化管理制定规定,会更加有利于政府行为的规范化。

5.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个人修养与管理素质。制度再好,也需要人去执行。因此政府管理人员的个人修养和管理素质对完成规范化管理有重要意义。搞ISO9000,首先需要人人掌握相关规定和知识,通过学习而获得更多的知识,提高管理的自觉性。

6.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推进政府规范化管理,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的需要。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将加快信息化进程,信息化本身就需要有规范化的信息输入与输出,同时基于互联网平台构建的电子政府可以满足政府改革的多种目的和要求。因此,把电子政务纳入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构成要素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应当从这个角度审视政府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对电子政务给予充分的重视,加快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 斯蒂格利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2] 刘瑞.政府经济管理行为分析[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

[3] D.S.皮尤.组织理论精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4] CarHeyel.The  Encyclopedia  Of  Management[M].Van  Nostrand  Erinhold  Company,New  York,Cincinnati,Toronto,London,Melbou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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