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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行政管理精选(九篇)

管理行政管理

第1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一)为提高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对高校的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高校要提高教学质量,除了需要建立高素质的教师人才队伍,加强校内教学设施建设外,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学生要完成一个手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气氛决定了组织的发展。对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进行研究,有利于管理者了解高校行政管理组织的内部组织特点,从而为制定具体措施来改变和影响组织气氛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止2014年7月9日,我国的高等学校共计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增长率为2.18%,比2013年下降了0.63%;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9.77%,呈逐年增加趋势。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校数量非常大,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的结果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另外,从2014年的我国高校数据来看,未来民办普通高校的数量还会不断增加,在高等学校的比重也会逐渐上升。民办普通高校的加入推动了教育市场的改革,加大了公办高校的竞争压力。公办和民办高校要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就要重视行政管理,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制度。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的研究

(一)研究思路

首先,将国内外的组织气氛维度的学说进行比较整合,选择其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气氛维度因素。其次,根据选择的气氛维度因素制作调查问卷的题目。考虑到调查的深度,此次调查的维度因素控制在5个左右,调查问卷的总题目数控制在40道左右。再者,选择合适的样本高校,向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最后,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

(二)研究方案

1.组织气氛维度因素选择。根据对国内外的学说研究中的因素进行对比,发现领导支持、领导方式、士气、激励、冲突、绩效、人际关系、管理制度、控制过程九个因素的出现频率比较高。本文选择这九个因素来进行研究。然而,根据研究思路,需要缩减到5个因素,因此要对这九个因素进行研究。从性质来分析,冲突属于人际关系中的范畴,而领导支持其实是领导方式中的一部分。从因果关系分析,士气是激励的结果,绩效是激励的出发点,因此冲突可以归入人际关系当中,领导支持可以归入领导方式中,而士气、绩效都可以归入激励的研究范围。经过合并后,九个因素可以缩减成领导方式、激励、人际关系、管理制度和控制过程五个因素。

2.调查问卷阶段。首先,根据选择的五个维度因素,制定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题目设置为40道,平均每个维度因素8道题目。其次,考虑到群体组织气氛维度在一定区域内的稳定性,调查对象要选择同一个区域内的高校来进行,对象数量尽量比较多。最后,在进行问卷调查时,从各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群体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向调查对象发出调查问卷,记录问卷的发出数量。回收问卷后清算问卷数量,清除不合格的问卷。在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数据结果。

三、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结论的应用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选取五个维度因素,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一个区域内的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进行研究。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本区域内的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对组织气氛的影响力排比分别是:控制过程>领导方式>人际关系>管理制度>激励。

(二)研究结论应用

第2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 体制 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但相对与经济体制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我国整体改革的进程。所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方法势在必行。

一、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和行政行为,使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包括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2、创造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才能使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预期,促进投资和消费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3、保护好环境和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与条件。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的责任。从各国发展经验看,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往往忽视环境和生态保护,造成长期的严重后果。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破坏再治理恢复的老路。我们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4、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众必需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通过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保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创造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方法

1、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着力把握好两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制,要明确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纲要各项要求的具体职责;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坚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

2、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行政管理方式指的是行政管理的形式和方法问题。行政管理方式常常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自由,同时也决定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如采用行政许可、处罚的方式管理,则会形成命令服从的关系;采用合同、指导的方式管理,则会形成平等协商的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行政管理的方式也将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内在必然。行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重点将面临两个挑战:一是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要求政府行政管理由全能主义向有限政府转变。通过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目前仍然存在观念滞后、职能不到位、手段原始、效率偏低等问题。二是加入wto加剧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wto的规则和管理规程,要求政府行为增强透明度,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政府将成为最大的应对者。

3、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政府在决策的过程中,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显民本、和谐、长效的理念,把公共决策的思维建立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与把着眼点确定在真正代表、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之上;把立足点放在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统一上来:把落脚点置于夯实基础,真正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得到实惠上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研究机构的职能作用,提供决策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对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的重大问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对因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温家宝指出:“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更好地治国理政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改变过去那种“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观念和做法,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使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从而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有效推进改革,就必须十分重视改革的动力问题。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和广大公务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个方面动力机制的作用,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手段,又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第3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一)理论分析

1.政府与民间组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互动是公共治理最大的特点,所以在应对重大危机事件时不仅要发挥政府的权威和服务作用,而且不应局限于政府,应该强调各种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在只依靠政府发挥其行政作用的情况下,政府垄断全部的权利、资源及关键信息,这样就会使公众处于被动地位,在政府的不作为之下,公共利益必然会受到损害[3]。

2.作为善治的治理,强调效率、法治、责任的公共服务体系。但是由于我国政府刚刚开始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法律、规则和各种政策还都不够完善,也没有一套完整的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法治体系。政府部门只能在问题发生后才开始着手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2008年3月安徽阜阳肠道病毒传染病事件在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于是政府出台了《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透明度。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对信息公开主体的约束不够权威。

3.治理作为组织网络的管理,指的是建立在信任和互利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应该重视公共利益,同时要重视社会媒体的作用,如果企图将信息封锁在政府内部,而在公共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公开信息,那政府就非常被动了。

4.治理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在寻求问题的解决上存在着界限和责任的模糊性[4],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的信息的公开上,由于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广泛,在现有国情下,政府各部们之间无法形成无缝隙的协同合作,往往会造成责任的推卸和行动的延后,使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和及时。

(二)现实原因分析

1.政府转型不够彻底,现象严重。一些政府部门、政府官员出于维护自身形象和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无视公共利益,垄断、封锁信息。2003年的SARS事件,2008年的阜阳肠道病毒传染病事件,地方政府自认为可以将病情控制住,从而将整个事件隐瞒,但是事件的发展并不按照他们的愿望,反而越演越烈,这时地方政府才不得不公布真相。可见,一些政府官员太在乎自己的形象、政绩和官运了。

2.缺乏对政府官员严格的惩罚措施。一些企图隐瞒事实的行政官员之所以在舆论风暴中“岿然不动”,是因为舆论和民意还无法从根本上决定其官职的去留。这些官员的选任、提拔和奖惩,还往往掌握在某几个人甚至某一个人手中,这种任用选拔的程序不够透明,既不能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又无法保证干部的品德与能力。一些恶性事件发生后,有关官员的处理弹性很大,有的引咎辞职,而有的只是道歉认错作为了结。

3.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法律约束及有效的监管机制。尽管中央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便推行政务公开等改革措施,但由于信息公开立法长期缺席,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二、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公开其掌握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并且允许公众通过查询、摘录、阅览、复制、收听、观看、下载等形式充分利用行政机关所掌握的信息的行为与制度[1]。在实践中,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逐步发展,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从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透明度原则要求下政府开始关注信息公开,到2003年的SARS灾难使人们看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性;从2008年3月安徽阜阳肠道病毒传染病事件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疑与不满,到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我们看到政府正在努力发挥信息公开主体的作用,在保障公民权利、提高行政效率、预防和惩治腐败、构建和谐社会等方已有很大面改善。但是,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仍然存在着形式主义、内容有限、渠道较窄、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问题[2],亟需解决。

三、提高府信息透明度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应该由过去单一的政府行政部门变为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各方有序参与的合作集体。一方面,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可以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并且在实际的执行中为政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另一方面,多元主体之间可以形成良性的监督和相互制约关系,有利于防止政府部门垄断资源和信息。

(二)建立健全法制约束机制

治理程序不仅要考虑效率因素,而且要考虑公平、自由、民主和效率并重,更要从管理体制或者运行机制等方面对公共部门进行深层次的改革。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诞生,使得“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政治实验跨越了政府办事制度改革的层面,上升为政府责任和公民权利,它显示了打造“阳光政府”和“透明政府”的政治勇气[5],但是行政法规制定之后要收到理想的效果,还需要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和相关行政官员的自律、自省。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及奖惩机制

治理的方向应当由过去单一的自上而下变为上下左右的互动模式。法律保障公民知情权仅仅是第一步,紧随其后的就应当是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扩大与保障。有了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监督政府行为才有制度基础和实现的可能。利用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的有效支持,把只由政府传达信息,公民被动接收的单向模式变为信息互动、公开透明的双向模式,从而形成有效的信息传达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于查处的违规现象决不能姑息,要对责任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以及严厉处罚,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完善治理手段和治理工具

治理手段由过去单纯强调法治变为重视法治、德治和社会公民自觉自愿的合作相互补充。仅仅依靠政府制定法律加强约束力远远不够,应当利用多种治理手段和工具,如更加重视新闻传媒的力量,充分发挥其在信息传达和监督方面的中介和导向作用;同时,也要积极开发新的治理工具,如网络工具等,加大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的力度,增加信息负载量和透明度,打破政府信息封闭的现状,开始实践知情、参与、监督等公民权利;此外,还要重视政府新闻发言人群体的崛起,特别是发挥他们在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应对上的宣传作用,在第一时间让公民了解政府的态度和反映。

总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透明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只有在先进理论的指导下,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不断创新,政府信息才能真正透明化、公开化,使人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秀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06.

[2]路瑶.试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D].首都师范大学,2007.

[3]徐凌.公共管理职能变化下政府体制创新的若干思考[J].才智,2008.

[4]魏涛.公共治理理论研究综述[J].资料通讯,2006.

[5]杨涛.及时公开信息打造“阳光政府”[J].观察与思考,2004,(19).

第4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如果说在市场机制被捧为“万能”时期这种职能还受到排斥的话,那么在商品经济日趋发达、市场绝非万能且存在严重失灵的今天,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已普遍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且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强化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由若干政策措施、调控手段和调控职能构成的体系。从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经济增长政策、人力政策及消费政策等宏观和微观的政策;从调控手段来看,主要包括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管理;从调控职能来看,主要包括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经济管理职能和经济监督职能。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职能,对性质界定人们的看法基本相同,即属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性质究竟从哪些方面体现,或者进一步说工商行政管理究竟如何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笔者认为,就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其承担的任务而言,其宏观调控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1培育市场,促进完备市场体系的构建。市场的发育成熟及完备的市场体系的形成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典型特征,也是其赖以运作的基础。凡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把促进市场的发育、构建市场体系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多年束缚,市场发育十分滞后,以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为特征的市场体系远未形成。因此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尽快形成,不仅是当前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将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这被有些人称为是当代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工作。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我国市场监管的职能,培育市场、促进市场发育可以说是其职能中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不仅表现在工商部门参与培育各种具体的交易场所(在办管分离体制下不再直接建设交易场所),更重要的表现在工商部门立足本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推进市场规划的健全和完善,即从更高层次上促进市场的发育和成长。

2控制市场主体准入,从特定层面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有人认为是国家进行经济管理的高级形式,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布局政策等,其中核心是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政策。目前我国已经逐步认识到了产业政策的重要性,并已经开始运用产业调控经济运行。工商行政政管理以其特有的职能可以说正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实现形式或实现工具。如比根据国家的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目标,通过市场主体登记职能,控制市场主体进入的数量、规模及结构,从而实现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目标;通过控制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规模条件,实现产业组织的合理化,实现生产规模适当集中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还可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反垄断,即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同时也保持经济的适度竞争,从而实现国家的产业组织政策目标。仅从这一点讲,工商行政管理是通过管理微观主体、进而达到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其管理层次是很高的。

3规范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经济运行需要正常的市场秩序,而正常的市场秩序尽管依靠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行为有进也会形成,但由于利益机制的趋动及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等原因往往不会自发形成,它既需要作为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同时更需要作为经济管理机关的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强制确立。因此不论实行什么样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其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一种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可以说是其最重要的使命和天然职责,这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属宏观调控体系的最重要方面。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其他宏观调控职能的最主要区别也在于此。工商行政管理所应维护的市场秩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进出市场的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以确保市场统一开放,公平合法,竞争有序。

由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职能,是我国宏观调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各类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市场障碍以尽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及健全市场规划、加强市场管理,从而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条件。这些规定无疑为专司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提出的发挥作用的要求和方向。现在我们应该认识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不仅是完成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本身的需要,同时还有更深刻的意义,那就是履行国家宏观调控应有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任何不到位,执法力度的不够从而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身的失职,更涉及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二、对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状况的基本分析

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为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趋向繁荣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发挥强有力的规范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准入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为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其合法性,把好市场准入关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进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在监管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履行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发挥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等作用,为使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符合市场规则要求,为创制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通过培育监管等方式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挥基础性作用,这突出地表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运用自身职能促进各类消费品市场和部分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完备方面,尽管在当时主要是通过既管市场、又办市场的方式培育市场的,但无论如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我国市场的发展上功不可没;第四,在执法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法律,依法监管市场,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第五,在保护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的监管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进一步发挥了对市场的规范效应,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在看到近些年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迅速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历史性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尽管工商行政管理已经纳入了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工商行政管理尚没有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宏观调控职能,其蕴含的巨大管理能量或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换言之,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的地位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是不相称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尽管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准入职能可以发挥使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及产业布局合理化的作用,同时企业登记制度由审批制向准则制的转变也为工商行政管理调控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和产业布局提供了前提条件,但由于工商部门自身在观念、能力等方面的欠缺及市场发育不健全等原因,工商行政管理并未实现这种高层次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也并未完全成为国家产业实施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以致有些人至今还认为工商部门就是盖图章、发执照、干些程序方面工作的部门。因此,当务之急是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职能能着眼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在高层次上强化登记管理。

2由于体制制肘、市场主体不完全成熟、工商管理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能失衡等原因,工商行政管理的效果还不十分理想,有时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使市场秩序并未达到最佳状态,有时甚至还比较混乱。如假冒伪劣商品仍时而充斥市场,商标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时仍很猖獗,不规范的市场主体及市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仍时有出现等。这不仅使工商行政管理的效率大打折扣,也使工商行政管理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整个大市场以及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及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工商监管的方式方法还未发生相应的转变,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仍陷入微观管理领域而不能自拔,从而放弃从高层次上监管市场。比如在对市场的培育方面,一些部门仍囿于管理集贸市场或仍习惯于用管理集贸市场的方法(如进驻式管理)管理整个市场,而不是从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规范市场客体、推进市场规则的健全等高层次上培育市场;再如一些部门仍完全习惯于那种“重点整治”或“集中治理”式管理方式而放弃或放松应有的日常监管。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工商监管效能及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思路

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任务的重化,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极大重视,人们也提出了种种对策并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如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设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绝对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针对上述工商职能发挥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在完善体制、强化法制等方面继续努力外,当前应着重于以下几方面:

1转变观念,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所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转变观念作为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对策之一,这几年也一直在强调,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对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还缺乏准确的把握,仍停留于监管集贸市场而不能自拨就是一个突出的证明。因此,对于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想、管理方式方法的广大工商管理干部尤其是基层工商干部来说,转变观念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转变观念就是要求广大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认清工商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调准管理观念和管理思想,自觉提高管理层次,从狭隘的监管集贸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增强监管的自觉性和准确性,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2优化监管的外部环境。工商监管总要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这个环境涉及的因素主要包括:有关的政府部门、执法的手段、管理经费、管理对象对管理主体的认同及其成熟程度等。不可否认,尽管工商部门行使监管职能的内外环境从总体上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不同程度地制约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经常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从而阻碍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2)由于财政经费的不足,使得工商部门一直受到管理经费不足及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无法落实的困扰,从而使工商部门不得不把筹集经费和解决工资、福利问题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这无疑会因目标的多元化而制约管理的效果(市场管办难以脱钩、工商部门难以割舍管集贸市场和个体户主要就是因为经费的困扰);(3)执法手段不强,如工商监管所必须的查封、扣压、冻结等强制手段不具备,使监管力度大打折扣;(4)有关的职能交叉部门由于利益、权力的碰撞,有时互相制肘,从而影响监管效果;(5)市场主体不成熟,有时对工商监管缺乏认同感,甚至产生抵触,这也会严重影响监管效果。因此,要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必须改善监管的外部环境,使工商部门在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职能作用。改善或优化监管环境,主要解决好以上五个问题,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解决困扰工商部门的经费不足问题,赋予必要的强制监管手段,加强与各有关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促进市场主体的尽快成熟。

第5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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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主题/106 夏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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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社会“制度性风险”治理的理论演进及其路径选择/120 张玉

山东省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调查/124 张俊侯小伏龚宗俊张舒平

・关于批准接纳姜爱林等18名同志为个人会员的通知/71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召开专业分会工作座谈会/106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加强行政管理研究/127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暨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论坛在广州召开/61

・对行政生活哲学意蕴的探幽――评《行政哲学研究》/128 宋汝冰朱逢春

・2010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在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昆明市考察。这是6月1日,在昆明西山区白鱼居委会禄海新村田间考察小水利设施和春耕生产情况。新华社供稿

这是6月1日,在昆明西山区白鱼居委会禄海新村田间考察小水利设施和春耕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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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步骤,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意见》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分析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既体现了改革的前瞻性、创造性,也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表明了我们党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坚定意志,展现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科学精神。

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不断推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治组织结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政府职能得到很大转变,行政机构和人员得到优化精简。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深化改革势在必行。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才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应对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各种挑战,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各方面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迫切,这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面对时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必须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着力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突出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向前进。

第7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英文名称:Biweekly of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工商出版社

出版周期:半月

出版地址:北京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1673-5870

国内刊号:11-1242/F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53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创刊于1953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杂志一直承担着宣传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交流、沟通各地工商工作经验和信息,开展理论和业务探讨等重要任务。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杂志也在努力与时俱进,努力提高专业化办刊水平,为广大工商干部读者了解把握新情况,学会解决新问题,理解适用新法规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第8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管理;创新

论文提要: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建立适应社会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为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服务政府建设为切入点。“十一五”规划从“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未来五年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其中,完善体制机制是谋求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体制机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问题。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2、行政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所谓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谋求经济、社会、环境几个方面的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上的发展。这就要求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协调一致,统筹兼顾才能谋求这种和谐。而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必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只有在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否则谈不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

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制度保障。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处的这个新阶段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否获得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支持。例如,推进国企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需要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市场

环境。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

1、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改革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制约各项改革的突破口和瓶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各项改革的整体性和配套性更强了,难度也更大了。特别是在深化全面改革的过程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又关系到政治体制改革,处于改革的中心环节,因此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各项改革就很难深入。

2、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度越来越强,这与政府能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形成矛盾。我们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过渡期,在加快工业化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不断提高,期望值也不断增强。但是,我国具有特殊的国情,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同时,由于财力有限,政府能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只能逐步增加和提高,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只能逐步加快步伐。这种状况,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要求和期望值形成了反差。同时,人民群众不仅要参与改革,也要求分享改革的成果,希望尽快获得看得见的物质利益。这就要求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处理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既要引导群众参与改革,又要教育群众着眼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而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3、政府管理由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管理的方式向主要以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间接管理转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要更新政府管理理念,彻底抛弃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官本位的思想,实现由政府主体向市场主体的转变。其次,要改变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做法,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主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再次,要尊重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不断加大改革的力度。"

三、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措施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政府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当然提供公共产品并不等于自己去生产);二是良好社会环境的创造者,“人民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三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在这个前提下,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要突出理顺“四个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要明晰政府边界,凡应由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决策的事情应严格由他们决策,政府不应“越俎代庖”。凡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事情,政府责无旁贷,不能“缺位”。针对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错位”现象,要强调由“经济管制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即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各级政府要有意识地做到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包办企业决策,不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精神,探索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架构,以解决层次、层级过多的问题,推进行政审批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政府与事业单位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体制改革。

2、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如财政税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权。

四、延续传统文明,推进政府文化创新

1、倡导政府文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政府文明,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不断更新政府管理思想,突出时代意识、民族特色、社会价值,建立社会成员参与监督行政决策和管理的机制,建设廉洁、高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为核心内容的现代行政文化。

第9篇:管理行政管理范文

有学者曾言:“在中国当官是最少风险的。”[1]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并没有一套完备的行政责任制度,其主要表现是职位分类制度不完善、不科学,行政官员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尤其是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归属不清晰,责任追究和责任处罚过程中非程序化和非理性的情感化现象比较严重,结果导致以下严重现象:

一是重权力轻责任。行政活动和行政过程主要表现为权力运作的单向运动模式,而行政责任仅仅是写在文件上,或是挂在行政领导者的嘴边上,一旦出现严重失误,往往是轻描淡写地作个检讨,或是抽象地分析客观因素就过去了,很少有实质性的追究和处罚,以至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四拍”领导:一拍脑门子就上一个项目,当着领导拍胸脯山盟海誓能干好,出了问题拍大腿——“真没想到”,然后拍屁股走人。

二是重态度轻处罚。传统文化中就一直流行重教轻罚的观念,体现出厚重的人情昧,反映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便是情感化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方式,即强调客观原因多一些而强调主观原因少一些;强调当事人的认错态度重要一些而对其处罚的力度则要轻一些;注重抽象的批评多一些而真正的追究和具体的处罚要少一些,其结果当然是一些行政领导者发生重大失职行为时,每每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终究平安无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中,行政权力实际上处于无责任、无风险运行的状态。

三是重过错处罚轻“无作为”处罚。由于行政责任未能与行政权力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行政责任既不明了,也不确定,行政责任的追究只能退到最后的底线:过错处罚。事实上,过去我们主要是靠监察部门按行政法规对行政官员进行监察处理,一般带有法律法规的处罚性,犯有严重过错才处理,而对“无作为”但不犯错误的行政官员则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无过便是功”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为官之道”。一些行政领导者随心所欲,、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盛行,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也若无其事,甚至还趾高气扬:而另一些人则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凡事随大流,美其名曰人人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平平稳稳地工作,慢慢腾腾地升官。这两种类型的“官”虽然“风格”迥然,但其感觉却是殊途同归:“中国的官好做!”这种现象早已为我国的老百姓“千夫所指”而不堪容忍,正在建设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是迫切要求尽快从根本上根除这一现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问责制相继在长沙、南京、成都和山东等地出台了。

[理论分析]

行政问责制突出了行政管理中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一致的原则。这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基本规律。行政管理中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行政领导者的职责和其行政职位、行政职权是统一的。行政领导者要有行政职位,即行政领导者在国家行政领导机关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和担任的行政领导职务,这是行政领导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前提。行政领导者要有行政职权,即来自于行政职位的权力。它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力。它是行政领导者履行职责的必要依据。行政领导者要履行行政领导职责。行政领导者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处于一定的职位,具有一定的职权,就要承担国家委托的一定的工作任务,并对国家负有责任,这就是行政领导者的行政领导的职责。(2)行政责任和行政权力是对等的、平衡的。

责任和权力是行政组织中两个基本概念。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及其后果。行政权力是指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履行义务和完成行政任务的权力。在设置行政组织时,既要明确规定每一管理层级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又要赋予其完成职责所应有的行政管理权力。责任和权力必须是对等的、平衡的,即一个行政组织所承担的责任越大,其拥有的行政权力则应越大,如果有责无权,或行政权力过小,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会受到束缚,也不可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反之,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就会造成滥用权力,,瞎指挥,产生等现象,给国家行政管理带来损害。(3)

履行行政领导职责,是行政领导者含义的实质和核心。作为领导者,责任是第一位的,权力是第二位的。权力是尽责的手段,责任才是领导者的真正属性。列宁指出:“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工作完全负责。”[2](P554)行政领导者决不仅仅是掌权者、管人者,而首先是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工作实绩和贡献来表明自己的责任心,表明自己对工作的胜任,否则就不是一个称职的行政领导者。

行政问责制是政府实现其行政责任的一种自律或自我控制(admistrativeself-regulation),即行政自律机制。所谓行政自律机制,是政府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力所建立起的一种内部控制机制。从历史上看,即使在简单的政府体系之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或形式的内部约束的责任机制。在封建社会,也有“国王不能为非”(TheKingCanDoNoWrong)的普通法原则。现代政府发展的一个共同特征便是其内部控制机制比较发达、比较完备。这种内部的控制机制,是维护政府体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最低条件之一,它与政府其他负责控制机制(立法或司法控制)相比,具有一定优势,即监控的广泛性,它贯穿于政府行政活动的全过程。监控的全面性,它覆盖所有的行政行为;监控的及时性和灵活性,政府对其自身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发觉最快,反映最迅速、直接;监控的经济性,政府所承担的监控成本较小[3]。应该说,行政问责制是一种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政府行政自律机制。它将在实现政府行政责任方面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行政问责制的实质在于防止和阻止行政官员“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这是对行政责任的科学界定。为官就要做事。做什么事?怎样做事?我们比较习惯的思维方式是“做好事,做更多的事”。这显然是一种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的价值追求。从表面看,由此而形成的行政责任似乎无比的大,而实际上这种行政责任往往会因为大得无人能够承担而变得事实上很小,也会因为模糊不清而变得实际上的极不确定,还会因为太神圣而变得华而不实、形同虚设。行政问责制是另一种思维方式,它的回答是“做应该做的事,不要做坏事”。这种价值追求看起来定位很低,但却是科学的。首先,从职位分类制度来看,它的本质就在于要求处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上的行政官员“做应该做的事,不做坏事”,只要这样,整个行政系统才能发挥它的整体功能,完成其组织任务;其次,从活动行为的可控性来看,“做好事、做更多的事”属“无限可加”模型,变数很大,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既缺乏可控性,也没有可操作性。而“做应该做的事,不做坏事”则属“无加减”模型,变数很小,可控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孰优孰劣,不仅明了,而且十分确定。以此作为价值追求的定位,我们才能对整个行政活动和行政过程实行有效的科学管理。我们当然要追求卓越,但我们也只能理性地选择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先坚守住“做应该做的事,不做坏事”的底线,再向“做好事,做更多的事”递进。

行政问责制将着力强化“无功便是过”的新的为官之道。传统的行政体制为何效率低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看,主要是传统的行政体制缺乏真正的竞争机制,行政官员在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的竞争很难得到制度性的支持和肯定,其差异也很难体现出来,你好我也好,一团和气,行政体制对行政官员的约束只能向消极的方面倾斜,注重和强调过错处罚,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无过便是功”的制度导向;从主观上看,主要是很多行政官员消极地把“无为”作为自己的为官之道,信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的传统观念,因循守旧,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凡事不是往前冲,而是环顾左右,只求稳妥,安生立命。作为我国干部制度改革和行政体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迅速矫正这种被扭曲的“为官之道”,重构行政官员健康的“功过观”。行政问责制强调了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和不可分离性,强调了岗位职责作为约束、考核行政官员之标准的至上性和绝对性,并突出了主要领导干部的问责责任,以促使他们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层层实行问责制。行政问责制清清楚楚告诉了各级领导干部:为官就要做事,做事就要负责。行政官员不仅要克制自己不滥用权力,还必须清清楚楚地知道所肩负的重任,在工作中行动迅速,措施果断,尽职尽责。否则将立刻面临撤职罢官。无功便是过,“无作为”者必须下岗。随着问责制成为一个制度化、经常化的考核程序,必将大大拉近市民与政府之间的距离,大大提升政府形象,加快推进塑造出一个高效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

参考文献:

[1]郭道辉·政治责任与责任政治[J]·学习,1995,(7)·

[2]列宁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