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海洋污染处理技术精选(九篇)

海洋污染处理技术

第1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关键词】石油污染;化学法;物理法;生物修复法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 A

0 前言

从石油开采之初到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石油污染问题就从未停止过。不管是进行石油勘探、运输,还是进行石油产品加工,石油对环境的污染都不曾间歇。石油勘探初期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就有好几种:

(1)钻井液体材料污染,一般为高分子材料,不易被降解,能够长期残留在地下层对地下水进行污染。

(2)含油矿渣污染,在钻井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岩渣,这些废弃物中包含了大量的石油。

(3)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在地下岩层中的一些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随着钻井所产生的矿渣一起被带到地面,如不处理将对环境产生严重且久远的影响。

在石油运输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事故的发生,常常伴随着石油泄漏的产生。一旦石油泄漏,给环境带来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特别是海上石油泄漏,一般海上发生石油泄漏少则几十吨,多则上千吨。当这些泄漏的石油进入大海时,部分海面就被石油所覆盖,从而给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1 石油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办法

石油对环境的污染包含了陆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以及江河、海洋环境污染。并且这些污染的形式和影响都存在很大差别。同时这些污染不但给环境带来了困扰,也给人类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特别是石油运输出现事故时, 一般一次事故的处理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万,多则可达几十亿,有的甚至近百亿(如1989 年,艾克森石油公司运输石油的一艘轮船发生事故,最后损失80 亿美元)。在石油给环境带来的问题上,人们针对不同的污染,提出并采取了很多相关措施。

1.1 石油对陆地环境的污染及治理办法

1.1.1 石油对陆地环境的污染

石油对陆地环境的污染主要包括陆地土壤的污染和地下水层的污染,同时存在对空气的污染。石油对土壤污染和地下水层的污染的来源主要是开采过程的钻井作业、井喷事故和石油储存罐的泄漏。在陆地上如果石油在土壤中的浓度过高,那么土壤的性质和结构会就受到很大的影响,即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从而对陆地上的动植物产生不良后果。石油之所以能够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主要是由于石油是由各种有机物组成,其主要成分有四种:饱和烷烃、芳香烃、沥青质和胶质。这些有毒有机物在土壤中不易被降解,残留在土壤中会对生态系统产生长期影响。被石油污染的土壤能对植物直接起毒害作用,因为石油是具有粘性的有机物,它可以粘附在植物的根系表面,阻断植物根部的呼吸,致使植物根部腐烂从而导致植物死亡。同时石油中的有毒有害的芳香烃和重金属被植物富集后,最后进入人体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1.1.2 陆地土壤被污染后的处理办法

由于石油对土壤的污染日趋严重化,国内外的研究人员对被污染的土壤做了多方面的研究。其中包括石油进入土壤的迁移方式的研究以及被污染的土壤的修复研究,陆地土壤被石油污染后一般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三种:化学法、物理法、生物修复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化学法容易引入二次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如果采用物理法则会使处理成本非常高,同时处理的效果也不是特别好。近几年,很多学者将目光放在了生物修复法上。主要是基于生物修复法既不会给环境带来像化学试剂那样的二次污染,又不会像物理法那样高成本。石油对地下水层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国内外的学者同样都重视这个问题。国外很多国家的环保局很早就对石油污染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同时国内的很多学者在这方面也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1.2 石油对江河、海洋环境的污染及处理方法

1.2.1 石油对江河、海洋环境的污染

在江河和海洋中,由于船舶在行驶过程中漏油以及油轮事故发生等,常常使得江河和海洋环境受到石油的污染,这样就给水生动植物带来了危害甚至是灭亡。石油中的有毒有害成分还会被植物直接吸收富集,当水中的鱼食用掉这些植物时,有毒物质就会富集在鱼的体内。而且,鱼在水中通过腮的呼吸也会使水中的石油成分进入身体中,导致有毒物在鱼体内富集。并且石油中的芳香烃还会降低水生动物的繁殖能力以及寿命。在江河和海洋环境中,通常易被石油污染的是海洋环境。因为几乎每年都有大型油轮的漏油事件在海上发生,海上钻井也时常发生泄漏事故, 海底大陆架也会发生天然的石油泄漏事件。因而很多科学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做了大量工作:石油污染预防监控分析、石油污染对沿海区域环境影响和石油污染的处理方法等。

1.2.2 江河和海洋环境被石油污染后的处理办法

对于水上产生石油污染时,通常也采用三种方法处理:物理法、化学法、生物修复法。物理法主要包括:围栏法、硬刷撇油器法、吸油材料法、活性碳吸附过滤法、激光处理法等。化学法主要有:胶凝剂处理法、分散剂处理法、破乳剂处理法等。生物修复法主要是微生物法和植物法。在这三种方法中,物理法和化学法是相对成熟的方法,而且在常见的石油泄漏事故中常常采用。而生物修复法由于不是十分成熟,常常在石油污染中起辅助作用。但更多的学者认定,生物修复技术将是石油污染处理的未来技术。很多学者也对不同的微生物菌类降解石油做了研究,并且发现微生物对石油的降解效果较好,而且降解的最终产物往往都是无毒无害的(如:CO2和H2O)。所以从长远来看,生物修复技术作为海上石油污染处理技术的前景是很广阔的。

2 总结

全球石油污染的严重化,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随着石油污染的环境范围越来越广,它给自然界带来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在治理石油污染上采取了很多方法:物理法、化学法、生物修复法等等,特别是生物修复法在近几年来备受关注。在石油污染处理中,无论是土壤还是海洋石油污染处理都有三种方法: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修复法。但是土壤和海洋本身存在很大的物性差异,因而需要区别对待。对于土壤的石油污染物理处理法主要空气爆破法,而海洋环境中物理法主要是围栏法将石油围起来,防止石油随波浪扩散,然后再将石油回收起来。所以对于土壤和海洋环境的石油污染处理中的三种方法的概念是不一样的。石油污染的最好处理办法是从根源处理,以预防为主。从石油开采、运输、工业化生产到石油产品的使用,都应该注意做好石油污染的防治措施。同时一旦发生石油污染,就要采取相应的紧急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 孟庆玲.空气曝气和生物曝气技术修复石油类污染地下水的研究[D]. 吉林大学 2012

第2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摘要】本文主要运用自然辩证法的观点,一方面通过航运业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提出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从而维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对科学技术与航运业的关系,对航海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最后,面对能源问题,对船舶轮机节能技术及能量的回收利用给出了论述。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海洋环境船舶污染航海技术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它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学科,对于航运技术领域也是如此,它的生态自然观是我们认识到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以使得航运业乃至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的科学技术以及方法论为航运技术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别介绍。

1航运对海洋环境的破坏与对策

地球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表现出了人类所遇到的危机的共同性、安全的共同性和未来的共同性,这就要求不同国家超越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来采取联合的共同行动,制止和打击那些给自然界带来严重污染的国家、企业和个人。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航运业。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其由于船舶的各种货物(化学危险品、油类等)、机器处所产生的含油垃圾和污水、废气(SOX、NOX等),以及船舶生产所产生的塑料等垃圾,给海洋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因此,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对船舶的防污染状况进行监督和控制,下面就对船舶对海洋的污染和船舶为防止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及国际上所采取的相关对策。

“海洋存亡,匹夫有责”。据统计:全球3/4的大城市和40%的人口集中在离海岸60公里以内的地区,因此海洋的兴衰关乎到人类的存亡。但是海洋的污染不仅来源于陆地上人类的各种活动;近年来随着航运业的发展,来自于船舶的污染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特别是由船舶造成的操作性、事故性甚至是人为的故意行为(随意排放污油、洗舱水、压载水、乱丢各种垃圾等)所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也日益增多,严重地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

船舶作为一个流动的工厂,为船舶提供动力的柴油机消耗燃料的同时,也产生大量的油渣和污水,同样,为船舶服务的其它机械也同样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油和污水,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油轮和化学危险品船,它们的压舱及洗舱水也含有大量的有害成分,如果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入海,就会对海洋生物环境造成极大的伤害。由于货运的需要及船舶生产、船员生活而造成的大量的垫舱物料,像木头和其它一些金属物品,塑料垃圾、它们又是一些不可分解的物质,显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没有意识到对海洋的伤害,于是大量的污油、污水及所有的垃圾直接倾倒入海,把海洋当作无限的垃圾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就是到了今天,由于直接处于航运第一线的各国船员素质参差不齐,也同样忽视对海洋环境的保护,置相关的国际法则于不顾,仍将上述各种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海洋中。

为了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近些年船舶防污染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按照造船规范,基本上所有的船舶都装有防污染设备,污水舱、污水预处理舱柜、油水分离器等设备,通过对排出的污油进行分离,使合乎要求的污水排出舷外(当然国际防污规则对排放区域、排放种类还有严格的规定),而含油率高的放回到污水舱,所分离出来的油则通过焚烧炉烧掉。杜绝含油污水排放出海。另外,由燃油分油机所分离出来的各种油渣也是通过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为了消除船员生活垃圾对海洋的产生的危害,大型的船舶都装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能过厌氧型和需氧型细茵的培养,对船员及旅客所产生的粪便等进行分解。再按相关的要求排放,为了方便船舶,世界上许多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专门的回收组织,如中国的上海和德国的汉堡。而这种服务都是免费的。另外,为了消除船舶对大气的污染,<<73/78防污公约>>附则VI对船舶排放的废气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为此,大型船舶柴油机排气系统都装有废气滤清系统,同时,对船用燃油的质量也提出了要求。如含硫量不超过3%等。当然和陆地上一样,氟利昂在船上也开始禁止使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球性的航运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营运航行的船舶数量与日俱增,使今天的海洋承受着来自船舶污染的巨大压力,而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也越来越清醒,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越来越感到对海洋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已迫在眉捷。为了有效地控制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以保证海洋具有较强的自身净化能力,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防污公约及附则,为世界各国对船舶的检查控制提供了国际准则。此外,在世界上还有一些区域性的组织和国家,制定出非常严历的法律对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者和船公司给予重罚,如<<巴黎备忘录>>国家、<<东京备忘录>>国家、美国、澳大利亚等等。在防污染与治理方面,欧洲及美国等西方国家己走在了世界的前面,在这一点上,由于工作的便利。我感触颇深,几次到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经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们的PSC检查官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检查,船员技能的检查都非常严格,而且密西西比河和基尔运河优美的环境也不能不让人叹服。但是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尽管人们也承认对环境的破坏给人类所带来的灾难,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总觉得离自己还很远,我曾经去过的埃及的苏伊土运河口和印度的加尔各答港等地区,当船在河道里航行时,看到海面上那一层层、一片片的污油,心情非常沉重,在我国也同样存在着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我国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科学技术与航运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革命力量。从蒸汽机到内燃机应用到船舶上,使世界航运业得到空前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航海技术得到日新月异的发展,目前船舶正向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世界航运巨头如中远、中海、马士基等航运公司,纷纷建造一些大型超大型的船舶,如50万吨级的超大型油轮(中远大连有36万吨级的)、36万吨级的散装矿石船、10000标箱集装箱船(中海己在韩国订造了两艘)、14万吨级的豪华游轮以及作为居住和休闲为一体的“海上移动城市型”船舶的面世和开发;同时船舶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明显:如液化气船、滚装船、客滚船、集装箱船、冷藏船等的相继面世和使用。随着商品的技术含量的不断提高,对运输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技术含量高的运输方式和专业化船舶将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传统的杂货船舶将越来越少。另外,随着海洋的开发和利用,海洋的各种工程船、新能源运输船(如液化气、液态氢等高热量环保型的运输船)、水上水下的观光游览船也不断出现;随着人们对船舶的高速化追求和向往,气垫船、水翼船和喷气船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大排水量的船舶正面临高速化的迫切需要。为了提高较大型船舶的快速性,人们将另外开发体积小而输出功率大的船舶推进新技术。目前我国已开发出超导磁流体的船舶推进系统,也许在不久将来能取代传统的螺旋桨推进系统,成为各种船舶的动力来源;船舶自动化:船舶自动化己从20世纪60年代前半期的最初设置机舱控制室的初期自动化时代,到20世纪70年代无人机舱的实现,目前又发展到船舶智能化和综合化时代。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劳动力成本的进一步提高,人们提出了驾通合一、机电合一、驾机合一的许多设想,并被国际海事组织所采纳,有的已经实现,有的将要实现。目前人们正着力研制开发“高信赖度智能化船舶”。其构成系统有:综合航行管理系统(海上自动航行系统与港内自动航行系统)、最佳航线计划系统、自动靠离泊系统、气象海况状态监视系统、装卸系统及船体状态监视/姿势控制系统等。上述许多系统正在模拟实验或实船实验之中,不久的将来也许会在实船开始应用。

3能源利用与轮机技术

船舶要航行,总是要消耗能源。最初的船舶航行依靠帆借助于风力航行,蒸汽机的发明及其在船舶上的使用,使船舶的营运效率大大担高,但由于要携带大量的煤,使船舶的受载量受到限制。1885年内燃机的发明及后来在船舶上的广泛应用,使航运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有90%以上的船舶都采用内燃机作为船舶的动力,第一次石油危急导致的油价上涨,对轮机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于是长冲程、大缸径柴油机得到了发展,随着能源的不断紧张,船舶节能技术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涡轮增压系统,利用柴油机废气所带走的能量,使增压器涡轮旋转,带动同轴的压气端对吸入的空气进行压缩,增大了柴油机所需空气量,使柴油机的工作性能得到了改善;船舶废气锅炉,利用通过增压器后的柴油机废气对其中的能量再次利用,用来产生蒸汽,满足船舶的需要,如舱室取暖,燃油加温等等。同时现代船舶还装有造水机,对柴油机冷却水所带走的能量再利用,进行海水淡化,产生的淡水满足船舶锅炉、柴油机冷却水、冲洗货舱以及船员日用的需要,即有效地利用了柴油机冷却水中的热能,同时又节约了大量的淡水费用,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是非常可观的。最近,MANB&W公司新近研制成功的TES系统对能量的更进一步的利用提出了新的思路,样机已经成型。它利用柴油机的废气来带动气轮机和一个废气炉,利用废气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带动蒸汽轮机进行发电,与船舶电网并联,这样在船舶正常航行后就无需发电柴油机运行,从而也就节约了发电柴油机的燃油、备件及维修费用。

总之。世界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带动航运业的发展,而航运的快速增长不可避免地对海洋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这就需要各国政府及我们航海界人士负起历史的责任,特别是处于第一线的船员,我们人生的大部分都在海上度过,减少对海洋的危害,维持良好的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以及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对自己和子孙都是一件积功德的大事。同时,我们应该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船舶的技术含量和自动化水平,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使能源在船舶上得到最有效地利用;使世界航运业也在一个良性、和谐的状态下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Dieselfactsmagazine2005/3.MANB&WDieselA/S,Copenhagen,Denmark.

第3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0 引言

 

海洋对人类的影响越来越重要。但是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对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矛盾进一步突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陆源污染物大量入海,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严重,赤潮、浒苔绿潮的发生造成海洋污染事故频繁发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均给东海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进行海洋环境研究,落实法制建设,加大监测工作,严格控制和减少陆源污染物的排放,研制污染物的打捞装置,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保护和管理,已经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

 

1 海洋环境问题

 

海洋环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海洋污染,二是海洋生态破坏。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海洋生态破坏:除海洋污染外,人类的生产活动,例如工程建设和渔业生产(围垦和滥捕等),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都会使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改变。人类对某些海洋生物的过度捕捞,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也使部分物种濒临灭绝。有些海岸工程建设和围海造田缺乏科学论证,破坏了海岸环境和海岸带生态系统。

 

2 东海环境的主要问题

 

东海海域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东海大陆架平均水深72米,全海域平均水深达349米。根据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显示,到2015年,陆源污染物依然是污染损害东海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的主要原因,同时近岸局部海域水体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的超标,赤潮、浒苔绿潮的发生,也影响了东海水体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2.1 陆源污染严重,损害近岸海域生态系统

 

今年世界海洋日的主题是“健康的海洋,健康的地球”,为了构建健康的海洋环境格局,首先要认识到造成海洋污染的因素。陆源污染物入海依然是东海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在近岸海域,约为90%的污染物来自陆地,2015年《东海海洋环境公报》的数据显示:东海沿岸实时监测的陆源入海排污口共139个,污水排放总量约51.8亿吨,而这些沿岸排污口超标排放现象严重。东海区海域80%~90%的污染物来自入海河流。2015年,东海区监测的 36条主要江河中,携带入海污染物量较大的有长江、钱塘江、闽江和瓯江[1]。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达到1158万吨,超量严重。

 

2.2 近岸局部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较为严重

 

《2014年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显示,2014年内3次海水营养盐、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重金属等的监测表明,监测海域海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局部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较为严重。与2009至2013年平均值比较,2014年夏季二类和劣四类海水面积分别减少5%和 11%,三类、四类水质海域面积分别增加65%和26%。劣四类海水主要分布在灌河口、长江口、杭州湾、象山港、闽江口等海域。东海区20个主要海湾的监测表明,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营养盐是各港湾主要超标因子,其中15个港湾海水无机氮或活性磷酸盐超《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标准。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浓度相对较高[2]。

 

2.3 赤潮、浒苔绿潮的发生

 

《公报》指出,2015年东海区海洋环境灾害与风险发生次数均有所下降。全年发现15起赤潮,2014年发现27起,与2009年至2014 年的平均值比较,赤潮发现次数和累计影响面积均明显下降。全年发现有毒有害赤潮5起。虽然赤潮发现的次数在逐年减少,但它仍然成为影响东海海域突出的环境问题。由于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养殖污水等排放入海,近岸海域污染日趋严重,海水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3]。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时,浮游生物,藻类将大量繁殖,使生物量的种群种类数量发生改变,破坏了水体的生态平衡,发生“赤潮”。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和死亡威胁海洋生物生存,破坏海洋渔业资源,造成渔业经济损失。近几年,浒苔绿潮发生频繁,江苏近岸部分海域浒苔覆盖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受大风和潮汐影响,该市沿岸海域出现浒苔堆积漂浮情况,造成海洋环境的破坏[4]。

 

3 当前污染治理的主要建议

 

3.1 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期间,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法规的配合,东海海洋环境标准仍存在空白之处。由于东海具有区域性与综合性并存的特点,而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缺少一些可操作性条款,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配套法规以及对环境标准制定出台,以解决东海的环境问题,是现在面临的紧迫问题。在中央政府统一协调组织下,建立东海各省市协调机制并成立专门的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相对淡化国家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期待海域的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问题实现从原则规定到具体实施的转化,为环境执法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执法部门应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努力把法制工作落到实处。

 

3.2 严格治理陆源污染物的排放

 

建立实施陆源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应根据东海海域的环境总体目标、可以容纳不同主要污染物的容量情况、入海污染物总量的现状、削减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和确定该区域污染源的允许排放总量,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逐级实施排污计划。关停和淘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企业,促使企业自觉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废水及各种固体废物向海洋排放,彻底根治污染源[5]。继续推行海洋节能减排政策,完善涉海工程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的改善,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同时应加快沿海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各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增加污水排放达标率,提高处理后污水回用率,减少氮和磷等污染要素的入海量。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禁止沿海地区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洋。

 

3.3 加大海洋监测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基本稳定,污染主要集中在近岸局部海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处于亚健康状态。监测获得海洋区域水体的的实时、动态、连续的水质数据,及时把握水质环境的变化规律。2015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各级海洋部门,共布设监测站位约11000个,比2014年的 8700余个监测站位有所增加。重点开展管辖海域海水质量、生物多样性状况趋势等监测,密切跟踪赤潮等海洋环境灾害发生发展态势,2015年,全国发现赤潮共35次,东海次数最多,为15次。在东海区要进一步推进实时在线监测工作,建立在线监测技术体系,创新和集成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优化现有监测技术,充分挖掘在线监测技术潜力,实现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以达到提高监测工作效能,切实保障监测数据信息质量的效果[6]。加大监测力度以达到降低污染的影响。

 

3.4 污染物的清理,浒苔打捞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开展浒苔卫星遥感监视监测和漂移规律研究等工作,密切关注海上浒苔动态,周密部署浒苔打捞处置。使用海监指挥船、浒苔打捞处置综合平台和艘渔船进行浒苔打捞工作。利用综合打捞平台,打捞的渔船,购置小型无人机等调查仪器,制作打捞网具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已使得东海海域浒苔蔓延情况得到有效遏制[7]。

 

3.5 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海洋开发总体水平仍然不高,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大量的江河的污染度早已超过了其对污染的承受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工作,加大对陆源污染物监管监测,不断提升海洋环境业务化监测能力[8],强化应对海洋环境风险管理,对东海区海洋环境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4 结论

 

东海区的环境健康情况以及灾害的影响程度不仅影响着该海区周边区域城市的发展,同时直接关系到整个海洋的健康情况,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治理赤潮、浒苔绿潮更加紧迫,政府在加大法制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大海洋监测力度,研究污染物打捞处理机制,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人民的生活以及城市的建设,都要做到与海洋环境的可承受力相适应,发展经济要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第4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关键词】海洋石油?污水?处理?技术?工艺

依照2008年第三次全国石油资源评价结果可以看到,我国海洋石油资源储量为246亿吨,海洋天然气资源储量为16万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油、气总储量的23%和30%。在陆地石油资源开采增长能力有限的今天,开发海洋石油资源将成为未来我国能源战略发展的重中之重。中国海油年产5000万吨油当量约占全国石油年产量的四分之一。近十年来,全国新增石油产量中53%属于中国海油。中国海油承担着国家能源安全的重任!

随着海洋石油工业的发展,海洋石油生产活动中的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生产平台产生的含油污水如不进行合理处理与排放以及近年来海洋石油工业发生的多次漏油事件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不可忽视。

1 海洋油污染来源

海洋水体油污染来源于天然和人为两方面原因。天然原因之一为海底油藏中的石油通过地层断裂或裂缝渗出,渗出程度与地壳构造活动带有关。已发现在加利福尼亚、阿拉斯加岸外、阿拉伯湾、红海和南中国海等地都有地下原油渗出。天然原因之二为河流从陆地含油沉积岩侵蚀下来的油再搬运输入海洋。海洋水体油污染人为来源很多,如海上石油生产、FPSO外输、海洋运输、平台能源供应用油、伴生油气等。

1.1 海上采油平台排污

在海上石油开发中,海上采油平台常发生溢油。比如,2009年4月20日,英国石油公司(BP)位于墨西哥湾的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大量原油在深海泄漏,引发美国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石油泄漏事故。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英国石油公司堵塞漏油取得了一定进展,漏油量逐渐减少,到8月份可望完全制止,但事故在环境、公共卫生、经济、社会、政治等各方面造成的损失目前还难以准确估算。这次事故是美国最严重的原油环境污染事件。虽然泄漏油量目前低于1991年海湾战争泄漏油量,但环境影响可能是史无前例的。泄漏油井在深海,原油收集行动难度较大,各方处理水下原油经验不足,遇到飓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进展还会受到影响甚至会被迫停止。漏出原油成分的水溶性高,与海水相溶后难以燃烧和清理,处理过程要耗时几年之久。

1.2 海上运输排污

海上运输石油中油作业排污、码头作业排污、修船作业排污、压舱水排污及油轮和非油轮碰撞、触礁等事故溢油。

1.3 FPSO原油外输

原油外输是一项高风险,持续时间长,需要多方密切配合的重大联合作业,需要FPSO、提油轮、两艘拖轮(一艘拖尾,一艘送管)等多方共同完成。任何的疏忽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造成海洋污染。

2 油污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

含油污水的不合理排放是对海洋环境的一种慢性长期输入,其在海洋环境中的表现形式主要以油膜、溶解分散态、乳化以及凝聚态残余物等四种形式存在。石油主要由烷烃、芳香烃、环烷烃以及含氧、硫、氮等数百种化合物组成,其物理影响和化学毒性会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环境。

2.1 对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产生影响

海洋具有森林一样的能力:吸收二氧化碳。海洋中石油的污染会影响海洋吸收二氧化碳的机制,形成碳酸盐或碳酸氢盐,对海水中氧气与二氧化碳的平衡产生破坏;附着在海面上的油膜还会造成阳光辐射的减弱。以上因素将会影响到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破坏食物链,造成生物的死亡。

2.2 造成海洋生态失衡,影响海洋水产养殖业

1L石油完全氧化需要4万L的溶解氧,会造成海水缺氧,引起海洋中的微生物和藻类死亡,因氧气的短缺,引起厌氧生物大量繁殖,造成海洋食物链破坏,造成海洋生态系统失衡。

海域石油污染,一是污染了的渔业水域,使对虾养殖池不能正常纳水,二是增养殖品种因水质恶化大量死亡影响产量。据初步统计,自1983年以来,山东省因石油污染造成渔业经济损失达2.95亿元,其中海水养殖业最为严重。1985、1986年,在胶州湾海域的大庆242、245号油轮漏油和大庆245号油轮爆炸,造成近海养殖损失3000万元;1989年8月12日,黄岛油库爆炸起火,630多吨原油溢流入海造成胶州湾大片海域严重污染,10万亩增养殖渔业受到重大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4000万元。

在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唐山市环保局、海洋局、水产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水产品死亡情况。仅在唐山地区,乐亭县扇贝养殖面积共35万亩,涉及160多户养殖户,共计700万笼扇贝。据当地水产养殖协会统计,目前乐亭县的扇贝死亡率已经达到了50%至60%,初步估计损失在3亿元左右。

2.3 形成赤潮

由于石油中含有氮元素,在化学反应下,含氮物质促使海水富营养化,这是赤潮藻类能够大量繁殖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海洋浮游藻是引发赤潮的主要生物,在全世界4000多种海洋浮游藻中有260多种能形成赤潮,其中有70多种能产生毒素。他们分泌的毒素有些可直接导致海洋生物大量死亡,有些甚至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造成人类食物中毒。

2.4 污染大气

石油在水体中以油膜形式浮在水面,表面积非常大,在多种自然因素作用下,其中一部分组分和分解产物挥发进入大气,污染和毒化水体上空和周围的大气环境。由于扩散和风力的作用,会使污染范围不断扩大。

3 海洋石油工业污水处理技术

3.1 海上平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3.1.1?生化处理法

生化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物化处理消毒原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该处理装置由 五个柜室组成:曝气柜、接触氧化柜、沉淀柜、消毒柜。在曝气柜内,以好氧菌为主的活性污泥菌胶团形成象棉絮状带有粘性的絮体吸附有机物质,在充氧条件下变 成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 ,同时活性污泥得到繁殖;在接触氧化柜内挂有软性填料,充作生物膜,有机物得到进一步消解;在沉淀柜内累积的活性污泥沉淀物再被返送至曝气柜作为菌种繁殖 和再处理 ;经沉清处理过的污水最后进入消毒柜用含氯药品杀菌,然后由排放泵排至舷外。

3.1.3?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对比优缺点

生化法优点为生活水停留时间较长,处理水量大,调节手段多,耐冲击,运行平稳。缺点则是体积大,占用空间较大,重量大。

电解法优点为体积小,占用空间小,重量轻。缺点则是停留时间很短,调节手段少,对流量变化敏感,处理水量小,维护较困难。

3.2 海上平台生产污水处理技术

3.2.1?水力旋处理系统

该系统工作原理是:来自一级分离器的生产污水进入生产水舱进行沉淀,分离出的油可通过溢流管线进入撇油舱,水则通过生产污水泵输送到生产工艺模块的水力游流器进行油水分离,使水中含油浓度不大于排放限值,经漩流器处理后的污水再经过撇油罐稳定后,排入海中。工艺流程见图:

图4?气浮选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3.2.3?生产污水处理方法对比优缺点

浮选机的优点为停留时间较长,调节手段多,耐冲击性好。缺点则是体积大,重量大,维修量较大,对设备的平稳度要求较高,密闭运行比较难实现。

水力旋流器的优点是体积小,重量轻,没有转动部件,维修量小,对设备平稳度没有要求,密闭运行。缺点则是停留时间很短,调节手段少,对流量变化敏感。

3.2.4?实际应用数据对比

以下数据选于南海某平台在两种处理系统使用中监测结果见表1:

4 结语

第5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浙江海洋学院,浙江 舟山 316022)

摘 要:海洋经济作为未来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海洋经济的开发同样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在对当前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

中图分类号:F0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2-0189-03

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经济背景:我国是海洋大国,有着丰富的海洋资源和海洋开发经验.2013年全国海洋生产占国内生产总值总额的9.7%,其中,海洋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27亿元、21835亿元、21408亿元,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5∶48∶47;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19062亿元,全年涉海就业人员比上年增加70万人.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1.1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与保护

海洋本身对危害自身生态环境的有害物质具有一定的自洁功能,因此,尽管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对海洋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但是海洋的环境还没有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随着人们对海洋资源更深层次的利用,各种不正当利用海洋资源以及人类生活导致排污活动,不利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环境日趋严重和复杂,不仅包括自然因素造成的,如海啸、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更多的是由各种人类活动造成的海洋生态破坏海洋污染.

1.2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困境

当前我国突出的海洋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海洋污染和海洋环境破坏这两个领域.根据1970年联合国对海洋污染的定义,海洋污染主要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将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包括海洋),从而导致生物资源的损害,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海洋活动,对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人类对于海洋资源的经济开发必然会对其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四海海洋污染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合理有效的治理.目前,我国的海洋污染主要集中在黄海海岸的北部地区,辽东湾、渤海湾、江苏沿海、长江口、杭州湾、北部浙江沿海、珠江口等海域.全国海域的污染水质以第二类(较清洁)水质的海域面积为最大,达47840平方公里,而劣于第四类(严重污染)水质次之,达43800平方公里.

1.3 渤海海域的污染程度最高,污染情况不容小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加大了对海洋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导致海洋环境不容乐观,海洋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不不完善.对海水的污染分析可以发现,一直以来,渤海海域的污染最为突出,且污染的面积略有增加,东海的污染程度相对较低,但由于其海域面积基数较大,东海海域的污染海域面积却居四大海域之首,达62670平方公里.自2004年以来其污染海域的面积占全海域面积的平均比例为8.96%,水质总污染比例目前基本与黄海相当,海域面积最大的南海海域的平均污染面积比例为0.62%,是四大海域中污染程度最小的区域.

1.4 各大海域海洋灾难频发,海洋生态环境风险严峻

当前由于我国不注重对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海域的赤潮、风暴潮等海洋污染的事件时有发生,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海洋环境造成了破坏,这也不利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我国的近岸海域污染尤为严重,主要表现在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海域污染严重、赤潮灾害多发、局部区域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等灾害严重、海洋溢油等突发性事件的环境风险加剧等.这些危害显然不利于生态经济的发展.

2 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也在不断的加深且速度之快.目前,全球海洋经济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

2.1 海洋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随着陆地资源的日益枯竭,海洋资源成为了各个国家争抢的对象,意欲从丰富的海洋资源中寻求更大的生存机会,因此海洋资源突显得越来越重要.海洋是孕育生命的摇篮,蕴藏着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无论是大洋还是海岸带,无论是海水表面还是海底世界,海洋中到处遍布着丰富的海洋矿产资源和化学资源.目前世界上95%的钻石、90%的金刚石、75%的锡石均来自滨海砂矿,而且在世界海洋3500-6000米的洋底处还储藏着约有3万亿吨的多金属结核,其中锰的产量可供世界用18000年、镍可用25000年.世界关于海水化学资源的利用主要在于海水的淡化和海水溶解物的利用.当前海洋资源的利用不够完善,开发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了海洋资源越来越少.目前我国存在许多不科学、不合理的海洋开发活动,主要体现在渔业捕捞和海水养殖等方面,这对海洋生态结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海上石油、化学品运输的泄漏事故,以及因对沿海港口和码头的废水、废物的处理不当,致使海洋倾废量增加;许多不科学的海岸工程建设改变了局部水文的动力条件;沿海滩涂的盲目围垦致使海岸带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入海流域的断流对沿岸海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一定破坏;某些外来物种的盲目引进,严重危害着本地物种的安全.

2.2 陆域污染源造成海洋污染现象严重

我国海域的陆域污染源约占入海污染物的90%以上,其中以陆地企业向大海中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具有放射性的废水等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为主.其余陆域污染主要包括以生活废水、生活垃圾为主的生活污染源,过量使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源,以及在水产养殖过程中的陆上养殖污染源.目前全国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现象严重,仅27%入海排污口全年四次监测基本达标.近岸局部海域受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影响,约4.4万平方公里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约2.2万平方公里近岸海域水体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

2.3 海洋科研机构人才稀缺

目前我国海洋科技人才的教育仍以大学本科为主.但其实对于理论功底和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的海洋科研机构,尤其是海洋基础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研究机构来说,对高层次的博士人才需求量相对更大,而我国目前的人才构成状况却远不能满足这方面的要求.目前海洋技术服务研究中本科成员的构成占51%,四类研究机构中本科生比例最高,而博士学位科研人员的比例仅占4%;海洋信息服务技术研究机构中本科生的比例也高达48%,居第二位,博士学位科研人员的比例仅占6%;海洋工程技术服务业和海洋基础科学研究业研究人员中本科生的比例分别占总量的37%和31%,博士比例分别为13%和25%.因此,在发展海洋科技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培养或引进“高精尖”类的海洋科技人才,这是提升海洋科技水平的基本前提,不可小视.

3 推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海洋开发和海洋保护都需要有可持续的理念.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都在纷纷抢夺海洋资源,在陆地的资源变得枯竭的背景下,海洋资源已逐渐成为主要战场.因此,在全球越来越严重的资源危机的情况下,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只有遵循海洋自身的发展规律,不破坏和牺牲海洋资源,才能争取在生态经济的背景下的海洋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3.1 重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

对于地球来说,任何资源都不能毫不顾忌永无止境的开发和利用的,尤其是不注重对海洋的保护.在海洋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重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努力保持海洋的生态的平衡,而不是过度的采捞.尤其是像海洋矿产资源、海洋土地资源、海洋空间资源等这些海洋的非再生资源,需要保持一定的存储量,实现海洋资源的再利用.不仅可以采取技术手段作为着手点,提高海洋资源开发的技术创新的水平,同时提高海洋资源的开发效率,促使海洋资源向生产力的方向转化.当然,也应该注意海洋资源利用的集约性,改善海洋资源的周边环境,提高海洋资源的内在价值.

3.2 海洋资源开发战略需要合理规划,推动绿色能源的利用

海洋资源的多样性,应用范围的广度决定了在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选择颇多.然而,陆地的资源的开发经验告诉我们,粗放型的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是不可行的,只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对海洋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以及开发和利用,才能实现海洋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循环发展.当前我国对绿色海洋资源的利用的程度仍然不高,主要原由是目前的海洋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水平还不能满足一些绿色海洋资源开发的需要,对于绿色海洋资源的开发力度远远不够,缺乏对海洋能源开发的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此外,对海洋绿色资源的研究可以发现,如海洋热能、潮汐能、波浪能、盐差能和海流能等海洋能资源和海洋海水的资源等绿色海洋能源,大多用于代表着海洋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海洋新兴产业.因此,我们必须对海洋的绿色能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同时与海洋产业相结合,有规划的对海洋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从而推动绿色海洋能源能被充分有效的利用.

3.3 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全社会海洋保护意识

切实保护海洋环境,一方面是海洋法律法规和严格的执法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还在于全球的积极参与.但受长期的历史观念的影响,我国人民的海洋保护意识却相对薄弱,没有从根本上形成保护海洋环境的观念.此外,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明显滞后且不够健全,严重制约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完善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改善和提高大众的海洋保护意识.

3.4 推进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科技含量

人类社会使用土地资源的经验告诉我们,海洋产业不能再走陆地的产业发展的道路,而应该是集约重质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海洋产业高投入、高科技这些特点也决定了技术创新对提高整个海洋产业的科技增加值和效率水平的重要性,这必将对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海洋产业的技术水平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入手.一方面,对于涉海企业,应着力提高企业创新管理能力,加强研发投入,引进海洋高科技管理人才;一方面要着眼于体制支持,加大对于海洋的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的支持的力度.尤其是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相关航运的配套的金融环境和法律等基础设施还远远不完善,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关的配套的金融产业体系以及政策环境,才可以使得海洋经济的发展朝着可持续的发展的道路前进.

3.5 完善开发海洋的航运金融工具

目前我国的航运金融体系较为简单化,银行一直都承担了主要的融资的功能,航运的融资体系极为不完善.从发达国家的国际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特点来看,以投资基金模式运营的私人股权资本正逐渐成为航运金融市场的一个发展主力,所以我国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的形式,利用我国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完善航运的金融工具.

4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当前我国的海洋经济发展迅猛,但在当前生态经济的背景下,海洋经济的开发浪费问题相对严重,不符合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全球越来越严重的资源危机情况下,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只有遵循海洋自身的发展规律,不破坏和牺牲海洋资源,才能争取在生态经济的背景下的海洋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对策主要可以如下:重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海洋资源开发战略需要合理规划,推动绿色能源的利用;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全社会海洋保护意识;推进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完善开发海洋的航运金融工具.

参考文献:

〔1〕朱炳元.关于《资本论》中的生态思想[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1):46-55.

〔2〕马彩华,等.海域承载力与海洋生态补偿的关系研究[J].我国渔业经济,2013(3):106-110.

〔3〕姜旭朝,张继华,林强.蓝色经济研究动态[J].山东社会科学,20120(1):105-114.

〔4〕刘涛,曹广忠,等.区域产业布局模式识别:指标体系与实证验证[J].地理科学,2013(2):190-196.

〔5〕崔力拓.河北省海域承载力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J].我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26-31.

第6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关键词:海洋农业;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S1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04-0295-02

1海洋农业发展存在问题

1.1海洋资源管理体系不完善

海洋农业资源的开发和海洋农业发展的过程中,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从目前大连现状看,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体系,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着条块分割、各行其是、相互矛盾的问题。各涉海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不清或不合理的问题,难于适应大规模海洋开发的要求和发展趋势,难以满足现代海洋管理的新要求。同时,各个区域发展过程中缺少海洋农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不能完美地配合,影响了海洋农业的整体效益。

1.2海洋农业相关人才匮乏

大连作为全国沿海城市之一,海洋农业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急需海洋农业科技人才。然而现在海洋农业的人才队伍却难以满足海洋农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已有的高级、副高级海洋农业技术人员多数已接近退休年龄,另一方面海洋农业的队伍普遍学历较低,一些人员又是非海洋渔业专业毕业,加之工作实践经验少,使得海洋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整体发展和能力建设速度趋于下降,使整个海洋农业人才队伍比较薄弱,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不足,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不强,短期无法实现科技服务质量上新的突破和革新。

1.3海洋农业资源枯竭

目前大连绝大多数的海洋农业生产活动都是在近海海域进行,由于海洋农业的发展,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与管理,一些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顾资源的现状,盲目开发。渔业生产主要是拖网作业方式,拖网捕捞毁坏了海底珊瑚群体,严重威胁了鱼类的生活环境,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产生巨大的威胁,导致大量鱼类资源减少。一方面,工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过度排放,给海洋带来严重污染,造成海洋生物大幅度减少;填海造地、盲目攫取海底能源等开发行为,使海洋生态资源枯竭[1]。

造成海洋农业资源的枯竭主要有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野蛮的作业方式、环境污染问题三个方面。

(1)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一些企业和个人盲目地增加效益,人为地增加产量,超出了资源的再生能力,渔业的资源将面临严重的枯竭的危险。目前有限的海洋资源难以满足强大的捕捞强度,海洋农业的发展靠海洋资源,过度的捕捞,加速了海洋农业资源的破坏。

(2)野蛮的作业方式,海洋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各种违规方法,使海洋生物资源不断减少甚至灭绝,政府管理部门抓不胜抓,长期如此,必将破坏海洋农业的持续发展。

(3)环境污染问题,各种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不加处理或处理程度不足倾流入海,成为海洋环境的重大污染源头。其他海洋经济活动对海洋的污染,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海洋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对海洋农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

1.4海洋农业环境恶化

随着工业、农业的快速蓬勃发展和人口的膨胀,污染源迅速增多,使海洋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给海洋生物资源造成严重威胁。据2013年12月30国家海洋局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我国78个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占比过半,辽宁超标率为60.9%。辽宁省水域流入渤海的大小河流几乎都被污染。双台子河等15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劣五类,环辽东湾的辽宁盘锦、营口、葫芦岛等市的海洋排污有增无减,仅锦州一市每年排入海域的工业废水达5538万t,含污染物1214万t。

2海洋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2.1政府缺乏引导

海洋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引导,目前政府对海洋农业的管理机构虽然存在,但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海洋农业有关政策制定得不及时,并且得不到落实。海洋农业的发展,主要由渔民主导,渔民的一些不正当做法,政府缺乏引导,个别渔民还无视管理规范;另一方面,对海洋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政府不能及时掌握解决,渔民对政府失去信心,直接影响海洋农业的发展。

2.2重要水生物基因组研究过于片面

大连的海洋农业产业规模和经济总量目前正逐渐增加,但总体上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海洋农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只在半滑舌鳎、鲤鱼等少数物种开展了全基因测序工作,全基因组选择育种研究方面发展缓慢。应该增强在海洋生物基因测序方面的成果,由于只是注重少数生物基因方面的片面研究,制约了辽宁省海洋农业产业规模和经济总量的提高。

2.3渔业基础设施落后

我国是渔业大国,而不是渔业强国,表现在海水养殖业,主要体现在渔业产业基本设施陈旧老化严重、技术保障支撑不配套等问题。目前,在海洋渔获物总产量中海洋捕捞业的产量约占全国的60%。很多地方海洋捕捞的产量已接近种群数量增长曲线的临界值,一些品种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种群数量增长的临界值。海水集约化养殖技术尚未形成一定的标准和规范[2],急需研究在不同生产模式、不同生产对象、不同操作环节的养殖技术标准体系。目前集约化养殖方式主要以粗养、散养为主,集约化水平不高。

2.4海水养殖生物投入品研发滞后

海水养殖中疫苗、渔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对保障水产品的安全有重大影响。而我国养殖安保产品研制起步较晚,不能满足海洋农业所需的技术要求。新型安全渔药的研究比较落后,为了防治各种病害大量使用各种兽药、农药甚至化学试剂,严重影响了水产品的安全。水产动物营养需求研究缺少系统性、全面性,专用的配合型高效环保饲料开发严重滞后,饲料的开发和使用技术有待提高。海水养殖中的渔药、饲料的滥用,既浪费了天然渔业资源,又破坏了水体环境,对海洋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3]。

2.5水产品加工技术落后

水产品一经捕捞后,如不立即采取必要的保鲜措施,就很容易造成水产品的腐败变质。目前大连主要的水产加工方式还是冷冻保藏,机械化和技术工艺难以满足现在社会的需求。在加工和综合利用方面与发达国家水产品加工相比存在巨大差距。一是水产品加工量较低,大多数都是直接出售;二是深加工技术含量低,加工的种类较少,难以满足社会需求;三是对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综合利用较少,水产品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大多数都用来生产鱼粉,对废弃物中有价值的成分难以合理利用,大大浪费了资源;四是主要加工方式还是传统产品的加工方法,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做到工厂化生产,效率较低[4]。

3促进海洋农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3.1转变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道路

海洋农业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跳出过去以海论海的观念,由传统相对独立的海水农业转变为海陆统筹发展的海洋农业;由粗放型无序捕捞海洋渔业资源向集约性工厂化利用海洋渔业资源转变;由无偿使用海域、竭泽而渔式开发海洋渔业资源向海域有偿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农业转变.走适度捕捞、集约化养殖、精深加工、标准化生产的发展道路。避免竭泽而渔式的捕捞方式,适度捕捞,逐步取消传统的自然采捕的渔业,进行人工增殖和工厂化养殖,提高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使海洋农业持续高效地发展。沿岸淡水对浅海海水盐度的冲淡而造成养殖对象的生存,破坏了养殖生物的生存环境。不要走“先污染、后治理”道路,实现科学开发与可持续利用的有机结合[5]。

3.2健全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海洋环境评估制度。对海洋资源开发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使其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管理。二是建立净化污染物入海国际化标准制度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制度。减缓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对海洋农业的影响,加强对沿岸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水等污染物的管理和治理,对影响海洋农业发展的其他海洋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三是建立起满足种群生长曲线最大捕捞量的控制制度,使渔业资源保持稳定。要严格控制近海渔业资源的捕捞强度,保持渔业资源相对稳定,完善相关海域的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制度及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海洋监察制度,为海洋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法律保障和支持。

3.3提高海洋农业的生产水平

为了确保海洋农业的持续发展,应提高海洋农业的生产水平。主要的海洋生产有两种,一种是“广种薄收”,实行不投入饲料,依靠海域自然环境的养殖;另一种是进行集约化的工厂化养殖方式,降低高成本、低效率的养殖方式,提高效益。发展低投入、高产出的集约化的工厂化养殖是海洋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不断地提高海洋农业的生产水平,极大地提高产量和经济效益[6]。

3.4健全科研队伍,加强海洋科学研究

应加强海洋科技自主研发能力。培养适合现代海洋农业所需的各种人才。如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等,使人尽其才,因地制宜地发展海洋农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海洋农业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海洋农业相关企业提高科研经费,把大力发展海洋农业高新技术放在重要的位置。政府应建立海洋高科技示范基地,重点推进海水健康养殖、耐盐碱植物开发等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海洋农业的崛起。

参考文献:

[1]王文翰,杨坤,王冬.辽宁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1(5):56~58.

[2]杨蕾,舒延飞,温琰茂.我国海水养殖及其可持续发展的对策[J].水产科学,2003(4):45~48.

[3]孙建富,张大鹏,韩绍祖.辽宁海水养殖增长方式转变研究[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3(6):82~87.

[4]韩立民,王金环.“蓝色粮仓”空间拓展策略选择及其保障措施[J].中国渔业经济,2013(2):53~58.

第7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在海洋环境下,二氧化碳的大规模泄漏会使海洋pH值降低,造成海水酸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海洋环境,在进行二氧化碳海洋封存时,需要包括国际海洋环境法在内的法律制度的规制。与海洋封存有关的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公约主要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以下简称《伦敦公约》)、1996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议定书》(以下简称《伦敦议定书》),以及一些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公约和条约,如《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等。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对海洋保护作原则规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个包含有海洋环境保护在内的海洋治理法律框架性公约。其“序言”明确指出,缔约国认识到有需要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该公约专列第12部分(第192条至第237条)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作了专门的规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对海洋封存应用作出直接的、专门的规定,然而其第210条规定,各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及其他可能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倾倒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这种法律、规章和措施应确保非经各国主管当局准许,不进行倾倒。根据该公约第1条的规定,“倾倒”包括从船只、飞机、平台或其他人造海上结构故意处置废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但不包括船只、飞机、平台或其他人造海上结构及其装备的正常操作所附带发生或产生的废物或其他物质的处置。换言之,各国可以向海洋倾倒废物或其他物质,但应制定防止、减少和控制倾倒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法律和规章以及其他可能必要的措施,并且必须经各国主管当局准许才能倾倒;有关运输工具和装备的正常操作所附带产生的废物或其他物质不在其列。海洋封存中的二氧化碳属于工业废物,并需要被故意处置。因此,根据这些规定,可以理解为只要符合条件,海洋封存是被允许的;同时,海底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旳二氧化碳可以回注到海底,进行封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其第192条和第193条规定,各国有依据其环境政策和按照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职责开发其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海洋封存应用正是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护海洋环境的措施,故各国应有权进行海洋封存。第194条规定,各国应采取一切符合本公约的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为此目的,按照其能力使用其所掌握的最切实可行方法,并应在这方面尽力协调它们的政策;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的进行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或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扩大到其按照本公约行使权利的区域之外;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部分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为保护和保全稀有或脆弱的生态系统,以及衰竭、受威胁或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和其他形式的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而有必要的措施。第195条规定,各国在采取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的污染时采取的行动不应直接或间接将损害或危险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或将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第196条要求,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由于在其管辖或控制下使用技术而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这些规定既为海洋封存应用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权利,也对海洋封存应用提出了法律要求和义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8条和第199条规定了发生海洋环境遭受污染损害时所应采取的处置和应急措施,即当一国获知海洋环境有即将遭受污染损害的迫切危险或已经遭受污染损害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其认为可能受这种损害影响的其他国家以及各主管国际组织;受影响区域的各国,应按照其能力,与各主管国际组织尽可能进行合作,以消除污染的影响并防止或尽量减少损害。为此目的,各国应共同发展和促进各种应急计划,以应付海洋环境的污染事故。正因为存在海洋环境遭受污染的风险,该公约第204条、第205条、第206条提出了对污染危险或影响的监测、报告和评价的责任,即各国应在符合其他国家权利的情形下,在实际可行范围内,尽力直接或通过各主管国际组织,用公认的科学方法观察、测算、估计和分析海洋环境污染的危险或影响;特别应不断监视其所准许或从事的任何活动的影响,以便确定这些活动是否可能污染海洋环境。各国应发表依据以上观察、测算、估计和分析所取得的结果旳报告,或每隔相当时间向主管国际组织提出这种报告,该组织应将上述报告提供给所有国家。各国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污染或重大和有害的变化,应在实际可行范围内就这种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可能影响作出评价,并应发表或向主管国际组织提送这些评价结果的报告。根据公约第209条的规定,各国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进行活动时,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第11部分“区域”的有关规定。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海洋封存,各当事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是一个框架性公约,对海洋环境保护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规则主要来自更细化的《伦敦公约》及其议定书等。

(二)《伦敦公约》有关规定及其争议

《伦敦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防止人类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国际协议,于1972年12月29日由80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签署,并于1975年8月30日生效。中国于1985年11月15日加人该公约,同年12月15日公约对中国生效。公约的主要目的是对海洋环境污染的一切来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并特别保证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防止因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因为这些物质可能危害人类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破坏娱乐设施,或妨碍对海洋的其他合法利用。人类关注海洋环境保护,提出海洋自净能力的概念,应该说始自《伦敦公约》,倾废与反倾废的国际间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除通过正式条文确立缔约国的义务外,公约还列有三个作了详细规定的附件:附件一为“禁止向海洋倾倒的废物及其他物质”;附件二为“需经特别许可才能倾倒的废物及其他物质”;附件三为“需经一般许可即能倾倒的其他废物或物质”。《伦敦公约》第3条对若干关键术语的含义作了界定:“倾倒”是指任何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筑物上有意地在海上倾弃废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海”系指各国内水以外的所有海域;“废物或其他物质”系指任何种类、任何形状或任何式样的材料和物质。《伦敦公约》对“海”,即“海域”,作出了界定,但却没有定义“海上”,即“海洋”的范围。从有关条款规定看,《伦敦公约》中的“海洋”仅限于海水水体,并不包括海床及其底土,因此,其定义的“倾倒”并不包括废物或其他物质的海底封存。易言之,《伦敦公约》不适用于二氧化碳在海床或其底土封存。那么,《伦敦公约》是否适用于二氧化碳在海水水体封存?《伦敦公约》禁止将其附件一中所列的废物及其他物质在海上进行倾倒,附件二中所列的废物及其他物质要在海上进行倾倒必须经过监管机构的特别许可。二氧化碳并不属于其附件一和附件二中所列的废物及其他物质,因此,在《伦敦公约》的调整对象中,海洋封存似乎并不被禁止,也不需要得到监管机构的特别许可。但是,对于附件一中的“废物及其他物质”是否包含二氧化碳目前还存在争议。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持肯定观点,《伦敦公约》设立的科学工作小组也认为使用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属于“废物及其他物质”,?但《伦敦公约》咨询缔约国会议并未采纳这一建议。根据《伦敦公约》第3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由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及相关的海上加工所直接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废物或其他物质的处置,不适用于公约规定。这就意味着诸如对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操作中所附带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海洋封存不在其规范之内,采用二氧化碳强化油气开采技术也是可以的。

(三)《伦敦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及其发展

为使《伦敦公约》进一步现代化,适应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新要求,《伦敦公约》缔约国会议于1994年开始讨论《伦敦公约》的修改问题。1996年11月7日,《伦敦公约》缔约国会议通过了《伦敦议定书》,该议定书于2006年3月24日生效。根据《伦敦议定书》第23条的规定,对于既是《伦敦公约》缔约国又是《伦敦议定书》缔约国的,《伦敦议定书》取代《伦敦公约》;仅是《伦敦公约》缔约国的,适用《伦敦公约》。与《伦敦公约》相比较,《伦敦议定书》在防止和消除倾倒造成的污染,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方面,从国家或区域层面上采用了比以往的全球性协议更为严格的措施。《伦敦议定书》由29个条文和3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为了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为了对人类活动加以管理从而使海洋生态系统可以继续承受对海洋的各种合法利用并继续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需求,能够而且必须不迟延地采取新的国际行动来防止、减轻并在切实可行时消除倾倒造成的海洋污染。设定的目标为:缔约当事国应单独和集体地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使其不受一切污染源的危害,应按其科学技术和经济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并在可行时消除倾倒或海上焚烧废物或其他物质造成的海洋污染。在适当时,它们应对该方面的政策作出协调。为此,一是强调需要保护海洋环境和促进对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养护(可持续性),二是特别注重向以预防和防止为基础的处理方法的演进(预防原则)。海洋封存也应当遵循这两条。《伦敦议定书》通过给予有关术语的定义,对海洋封存作出了一定的规制。《伦敦议定书》第1条第4款对“倾倒”的定义作了如下规定:“倾倒”包括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将废物或其他物质在海洋中作的任何故意处置以及在海床及其底土中作的任何贮藏。该议定书在第1条第7款对“海洋"作了明确界定,“海洋”系指除各国内水之外的所有其他海洋水域以及海床及其底土;它不包括仅从陆地通入的海床下贮藏所。与《伦敦公约》相比较,《伦敦议定书》增加了对海床及其底土进行倾废活动的管辖。这样,《伦敦议定书》适用于海洋封存,包括海底封存。然而,“海洋”不包括仅从陆地通人的海床下贮藏所,“倾倒”也不包括从陆地通过管道直接注入海床下贮藏所的海底封存,因此,《伦敦议定书》适用于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将二氧化碳注入海床及其底土中作贮藏的海底封存,但并不适用于仅通过管道从陆地直接通人海床下贮藏所的二氧化碳海底封存。另外,《伦敦议定书》通过第7条的规定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海洋内水:每一缔约当事国应自主决定是应用本议定书的规定还是采取其他有效的许可和管理措施来控制如在海上进行则属于第1条定义范围内的“倾倒”或“海上焚烧”的废物或其他物质在海洋内水中的故意处置,应向本组织提供有关在海洋内水中实施、遵守和执行的立法和组织机制的信息以及尽力自愿提供有关在海洋内水中倾倒的物质种类和性质的摘要报告。这些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缔约国在海洋内水的二氧化碳封存。《伦敦议定书》也列有3个附件,即附件一“可考虑倾倒的废物或其他物质”,附件二“对可考虑倾倒的废物或其他物质的评定”和附件三“仲裁程序”。其中附件一用“可考虑倾倒的废物或其他物质”清单取代了《伦敦公约》附件一“禁止向海洋倾倒的废物及其他物质”清单,这是《伦敦议定书》对《伦敦公约》的一项重大修改,即用所谓“反列名单”来代替原来的所谓"禁止名单”。《伦敦公约》规定,除其附件一所列的禁止向海洋倾倒的废物及其他物质外的一切废物都允许在海上有控制地加以处置;而《伦敦议定书》则相反,规定除其附件一中所列物质以外的其他一切物质都禁止在海上处置。两者规范的出发点发生了变化,《伦敦公约》是“只禁止部分物质,但允许其他多数物质倾倒”,而《伦敦议定书》则为“只允许某些类物质,禁止其他物质倾倒”。与“禁止名单”方法相比,“反列名单”方法应该是一个较为严格的海洋倾废管理方法,这反映了环保观念上的一种转变,顺应了国际环保趋势。《伦敦议定书》附件一所规定的物质并没有二氧化碳,因而二氧化碳的海洋封存似乎违反《伦敦议定书》的规定,是属于被禁止的行为。为了切实减缓因二氧化碳大量排放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2006年11月2日,首届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对《伦敦议定书》附件一的修正案。修正案主要涉及二氧化碳海底封存问题,即收集工业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封存在海底地质结构中。?修正案对附件一第1条增加了1.8款,将“二氧化碳捕获过程获得的用于封存的二氧化碳流”列为允许向海洋倾倒的物质之一。同时增加第4条,规定了二氧化碳流仅可在符合下列条件时考虑倾倒:(1)处置位于海床下的地质构造中。(2)被考虑倾.倒物中包含绝对数量的二氧化碳,其中可含有原始材料伴生的和捕获及封存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质。(3)没有为处置的目的增加其他废物或其他物质。这一修正案既确立了二氧化碳在海底地质结构中封存的合法性,同时又对其作了必要的法律限制。《伦敦议定书》规定了比《伦敦公约》更为严格的保护原则和监管措施。根据其第3条、第4条和附件二的规定,可以明确《伦敦议定书》实施以下保护海洋环境安全与防止污染海洋的原则:(1)预防原则。要求各缔约国采取预防措施,保护海洋环境不受倾倒废物活动的危害,即使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在输入物与其影响间有因果关系时亦然。(2)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各缔约国充分考虑到公众利益,努力推行由经其批准进行倾倒或海上焚烧者承担为达到对经批准的活动的防止和控制污染的要求而引起的费用的做法。(3)避免污染转移原则。要求各缔约国采取的行动不应使损害或损害的可能性直接或间接地从环境的一个部分转移到另一个部分或从一种污染转变为另一种污染。(4)允许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原则。《伦敦议定书》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成阻止缔约国按照国际法单独或共同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防止、减轻和在切实可行时消除污染,包括在本国的范围内禁止倾倒附件一中所列废物或其他物质。(5)倾废许可证原则。倾倒附件一中所列废物或其他物质需有许可证,缔约国应采取行政或立法措施,确保许可证的颁发和许可证的条件符合附件二。颁发许可证的决定只能在所有的影响评估均已完成,监测机制已经建立后作出。(6)定期审查原则。应根据监测结果和监测方案的目标对许可证作出定期检查,以对许可证的继续、修改或废止一事作出知情的决定。各缔约国在进行海洋封存时必须遵循这些原则。为了使二氧化碳长期或短期封存过程都在对海洋环境安全的方式下进行,并满足议定书的其他要求,《伦敦公约》缔约国会议设立科学工作组,制定了《二氧化碳海底封存的风险评估及管理框架》和《二氧化碳海底处置专项评价指南》,这些文件已被缔约国会议通过。这两个文件进一步为二氧化碳海底封存提供了规范基础,为二氧化碳海底封存的申请人申请许可、管理部门颁发许可提供了指南和依据。?

二、思考与建议

海洋被认为是封存二氧化碳的主要地点,当封存地点位于海洋中时,其法律问题则因国际海洋法的适用而变得更加复杂。同时一旦发生泄漏的问题,如何确定法律责任和赔偿都属于需要研究的问题。世界海洋独立委员会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并未规定缔约方可以在海水中倾倒或封存二氧化碳并将其作为温室气体的减排手段,所以海洋之中的碳封存行为并不合法。然而有专家指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也没有明确禁止海洋中的碳封存行为,事实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4条第1款(d)项和《京都议定书》第2条第1款(a)项都鼓励缔约方从事碳封存技术的研发和适用。英国政府甚至认为没有按照《京都议定书》第2条第1款(a)项的规定采用碳封存技术的国家可以说是在消极履行《京都议定书》的义务。?因此,如何进行合理、科学并具可操作性的海洋封存的国际性制度安排是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

1.应当对CCS技术应用作出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和清楚的评估与鉴定。CCS技术应用是快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但是由于其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争议不断,莫衷一是。CCS技术应用究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利器,还是破坏生态环境的一颗定时炸弹?CCS技术应用离商业化、规模化生产还有多远,抑或只是节能减排实验项目的点缀?CCS技术应不应该发展,具不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受制于诸多因素,其中主要的因素或者说争议较大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两类: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的可行性。技术的可行性主要是技术的安全性和技术的可操作性,经济的可行性包括低成本性和可交易性。有研究表明,“各国公众对于CCS多抱怀疑态度,担心CCS项目存在导致环境安全、人身健康以及财产损害风险。”?因此,必须对CCS技术应用作出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和清楚的评估与鉴定。所谓全面的,是指CCS技术应用的全过程,包括碳捕获、碳运输和碳封存,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所谓科学的,就是必须以事实和科学理论为依据,不能以偏概全;所谓清楚的,就是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也就是说,必须明确在CCS技术的实施过程中,加强风险管理能否预防和应对后续环境公害事件的发生;通过技术革新和理论创新,能否开发低成本的CCS技术,进而提出规范、科学、统一的CCS国际技术标准体系。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海洋封存的依据与基础,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是要促进和保障未来海洋封存的低风险性和低成本性。

2.构建完备旳海洋封存应用法律框架。海洋封存具有极大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但其大规模应用推广必然会伴生一系列不可忽视的生态风险。运用法律手段明确海洋封存每一环节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风险预防和应急机制,避免和降低海洋封存生态风险是全球面临的重要任务。纵览全球,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已率先制定CCS技术监管法律,发挥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然而,它们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程序有异,需要国际法规范来加以协调和监管。目前一些气候变化和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公约》、《伦敦议定书》等也涉及到二氧化碳注入海洋会引起的环境变化等问题,但所有这些公约都没有特别考虑海洋封存应用。规制海洋封存的国际法律架构的缺失无疑成为海洋封存发展进程中的一大缺憾。因此,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框架对于保证海洋封存应用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领域就更需要一个明确、合理、公义的国际法律框架来为之保驾护航、定分止争,以避免新的国际不公与纷争的产生,并破除CCS活动发展道路上的国际法瓶颈,使CCS活动在发展的源头就走上良性、公正而永续的制度化轨道。”?该法律框架应该在符合科学和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对海洋封存的风险评估、许可程序、运输环节、封存与监测等全过程做出制度性安排,使之具备现实层面的可操作性。该国际法律框架设计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和制度:(1)应当明确立法宗旨和目的。其立法宗旨是为CCS推广应用的相关问题构建具体的法律框架,从而更有助于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和降低海洋封存应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消极影响。(2)明确相关概念和定义。尤其对可以封存的‘ 二氧化碳流要设定具体的要求与限制。(3)明确封存地点的选择与标准。比如,禁止在海水水体中和海床上封存二氧化碳,允许二氧化碳的海底地质封存活动在缔约国主管机构的监控下开展;规定公海、沿海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封存二氧化碳的权利与责任。(4)封存许可制度。规定海洋封存项目的设立和运营必须事先得到封存许可,并必须确保封存点不用于别的商业目的;各成员国必须确保封存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条件及程序透明化。(5)国际技术标准制度。应实现海洋封存各实施环节技术标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同时也具备现实层面的可操作性。(6)促进CCS技术发展制度。这里包括技术交流、情报交换、纳入CDM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制度等。(7)监管与责任制度。要建立政府部门监管与非政府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式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制度。制度与规范是需要人来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因此设立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执行机构和组织是极为重要的。现阶段,IPCC在全球气候变化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与性与权威性,因而可以考虑在其体制框架内设立专门的政府间海洋封存应用问题的国际协调机构。

3.创造条件将碳封存的碳量纳人国际碳市场。在现阶段,国际社会应对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依仗的还是传统的市场手段,即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控制。如何减少大气层中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含量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一个极其严峻的课题,各国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并签订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两个文件。在其影响之下,一些国际碳排放交易体系已日趋成熟,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碳排放交易市场也在迅速发展。而对气候变化起指导意义的两大国际性法律文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对于CCS都没有明确定位。碳封存的碳量目前没有列入清洁发展机制中,也未列人联合履约机制和排放贸易机制中。由此造成碳封存的碳量不能在国际碳交易的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形成价格,使该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缺少外部市场的促进。反对CCS技术纳人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原因是不能长期保障二氧化碳不发生泄漏,且无法保证CCS项目的二氧化碳属于净减排。2001年10月29日至11月]0日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马拉喀什会议就清洁发展机制、信息通报、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技术性谈判和协商,达成了一揽子协议,统称为《马拉喀什协定》。《马拉喀什协定》第5/CP.7号决定第26条明确提出:“鼓励缔约方合作开发、推广和转让排放温室气体较少的先进矿物燃料技术和或与矿物燃料相关、能吸收和存储温室气体的技术,并请附件二缔约方为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非附件一缔约方参与这一努力提供便利。”《马拉喀什协定》第9/CP.7号决定第8条强调,应优先重视先进的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矿物燃料技术和或与矿物燃料有关的回收和储存温室气体技术的开发、推广和转让展开合作,鼓励推广使用这些技术,并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其中。2010年底于墨西哥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6次会议达成的《坎昆协议》指出,碳捕获与封存应适用于清洁发展中的碳信用额,但需符合严格的条件。强调CCS在地质构造中的部署应该是环境安全的,并且应该将避免泄漏作为其目标。易言之,只有符合严格条件的CCS才能纳入清洁发展机制,这个严格条件首先就是技术的安全性。IPCC在《CCS技术特别报告》中指出:“如果小心选址,二氧化碳的泄漏率有望控制在每千年泄漏1%,目前的技术足以达到预期。”但问题在于,目前的国际法尚缺乏对CCS在长期封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机制方面的规定。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合理的、科学的海洋封存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监管机制,引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以确保海洋封存项目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就显得尤为必要。除了国际法规定的制度外,还应当倡导实施海洋封存项目的当事国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4.建立海洋封存的监管机制和责任制度。大量二氧化碳在运输途中或者被封存长达数百年时间里有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发生泄漏,这就对海洋封存的安全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种安全可靠性不仅是为了满足创造条件将碳封存的碳量纳入国际碳市场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发生泄漏,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影响都将是致命的,并且这种风险的出现很有可能是全球性的。海洋封存一旦成为合法的减排手段,其监管便会涉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公约》及《伦敦议定书》等。当前,国际法领域对于海洋封存的长期安全性与可靠性监测管理方面的规定还很薄弱,还未建立与二氧化碳长期封存相关的潜在风险的综合评价体系,以推进实施对二氧化碳封存地的监测与管理,这也成为海洋封存发展的巨大障碍。IEA在其的《CCS技术路线图》中指出:“应建立综合的CCS末端监测与风险管理框架。”监测与管理是监管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对市场经济进行的干预和控制,目的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海洋封存项目的监测与管理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其制度设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风险评价制度。所有的海洋封存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该评价应涉及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以作为项目许可的主要依据之一。(2)封存场地选择管理制度。二氧化碳封存场地的选择必须确保对人体、环境不造成影响和损害,确保二氧化碳不;发生泄漏。依据国际统一准则,选取风险最小化的场地。(3)审批许可制度。海洋封存项目的运营必须事先得到封存许可,必须确保封存点不用于别的商业目的。应当明确审批内容、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条件及程序。(4)监测管理制度。必须重视海洋封存项目对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和资源管理等的影响,应当对此作具体的监测和评估。监测制度分为常规监测和非常规监测。常规监测要求至少每年对相关设备进行一次监测直至关闭后的3年;非常规监测包括在设备发生意外泄漏和故障时进行的特别监测,对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进行有效的评估。(5)责任制度。主要是对项目运营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制定透明的运行和执行计划、监测制度、报告制度以及相关侵权行为的惩罚制度。由于二氧化碳的封存时间一般超过运营企业存在的时间,因此不仅需要对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还需要明确政府作为风险的监督者或共同承担者的角色。(6)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二氧化碳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紧急报告程序、责任保险制度、管理者应急补救措施等。?各实施国应当在所加入的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的框架内,设立一个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来监督海洋封存运营主体的碳捕获和封存行为。同时,由于当事国政府既是海洋封存活动的倡导者,又是海洋封存项目运行的监管者,因此为了保证其切实履行海洋封存风险管控方面的职责,有关国际组织有必要加强风险监管职责方面的国际合作、协调与制约等工作,促进成员国间设置和维持海洋封存风险监管及有关情报快速交换系统,建立和维持各种应急辅助中心为海洋封存国际突发风险事件提供有关的服务。此外,在长期封存中还会涉及责任转移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必须得到重视与关注。

第8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保护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05602

1引言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1.8万km的大陆海岸线,管辖总面积约300万km2的海域。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扶持下,许多的沿海新区海洋经济迅速发展。但是,海洋经济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同时,随之产生的海洋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海洋资源的过度获取已经对海洋中各种功能的运转产生了阻碍,海洋环境岌岌可危,甚至有可能面临失去作用的威胁。因此,应当将海洋环境保护放在重点,从政府、群众、科学研究等方面综合治理海洋环境,以海洋环境的基本规律为基础,为保证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海洋环境问题的方法。

2海洋环境污染的种类

2.1重金属

重金属一般是指密度超过5 g/cm3的化学元素,主要通过天然来源、陆源输入和大气沉降三种途径进入海洋。其中,陆源输入是最主要的途径,通过重工业生产的大量含有重金属物质的废水大量的排入大海,这些重金属物质入海后会不断迁移转化,或者随食物链不断的积累。就拿汞在海洋中的迁移、转化来说,汞经过甲基化产生的高神经毒剂――甲基汞,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因甲基汞污染而不同程度受害的居民不在少数,这便是著名的“水俣病事件”[1] 。

在我国,海洋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09年,我国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重金属污染,江河污染物入海量1367万t,其中重金属3.8万t。2010年,我国江河污染物入海量超过1760万t,较2009年增加28.7%,其中重金属4.6万t,较2009年增加21.1%,除铅、镉的入海量有小幅减少外,各主要重金属入海量均增加[1]。

2.2农药

我国由于人口众多而耕地有限,为了能够保证粮食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要,除了优化农作物的产量、改善耕地的条件之外,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施用农药与化肥。但是同时,化肥与农药中的部分成分也必定会通过地下水或地表水的形式流向大海,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而这样的后果是严重的,农药、化肥中含有的大量的有机物及营养物质流入大海,使得近岸水体中的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从而引发赤潮灾害。赤潮灾害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但会影近岸居民获取水生资源,还会造成大量的生物死亡,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达几十亿元。而受到赤潮影响的生物若是让人类食用,也会危害人类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3有机物质

由于生活污水(如食品残渣、排泄物、洗涤剂等)、农田化肥、工业污水(如食品、酿造工业、造纸工业、化肥工业等)以及海水养殖废水流入海洋,当中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会导致海水富营养化,引发赤潮灾害,这无论是对水质还是生物都将造成无法预计的灾难。

2.4固体废弃物

影响海洋环境的固体污染物主要是工业和城市垃圾、船舶废弃物、工程渣土和疏浚物等[2]。这些固体废弃物会影响沿岸景观的美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仅对人类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对海洋生物也造成了致命的威胁。

3近年中国面临的主要海洋环境问题

3.1化肥与农药污染

农药及其降解产物(如DDT的降解产物DDD、DDE)在海洋环境中所造成的污染,其危害程度因其数量、毒性及化学稳定性的不同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有机氯农药(主要是DDT、六六六等),其化学性质不稳定,极易在海洋环境里分解,所以成为了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农药。

即便如此,我国的农药使用也仍旧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比如说在80年代,我国就已经颁布了对于禁止使用一些有机氯农药的法令,但至今,在河口与近岸沉积物中仍然可以检测出这些农药的残留。这些农药的残留经常不经过处理,通过地下水等方式流入海洋,对海洋水质及生物都造成了难以估计的伤害。

3.2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与其他污染相比,其程度不受外在环境的影响,仅遵循各核素的衰变规律,可在海洋存留相当长的时间,约103~10 4年。因此,一旦其流入海洋,就将会对其造成难以估计的破坏。目前人工放射性物质进入海洋的主要途径为以下4种:①卫星的组件从空间进入海洋;②海上核动力船只;③沿海核动力电厂;④倾倒入海的核废料。

就以核物质为例,现在海域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质,几乎大部分是由核爆炸试验产生的[3],而这些放射性核物质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也同样是不可估量的。根据马树森[4]通过研究鱼类受放射性物质的影响可知,放射性物质会严重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同时对人类的健康以及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间接的影响。

3.3溢油与泄漏污染

如果说油库起火爆炸的发生极其少见,那么各种船舶失事造成的油料外泄事故就很频繁了。就像1989年青岛市黄岛油库因遭雷击发生的油罐爆炸事故,造成近千吨原油外泄,这些原油附着在海滩、礁石上,无论是对海洋环境还是赖以生存的生物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石油进入海洋后对于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海洋生态而言,溢油会阻碍海洋内的水气交换,使太阳光辐射透入海水的能力减弱,海洋当中的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大大减弱,从而造成海洋浮游植物的死亡,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的发展;对于沿海活动而言,溢油会严重污染沿岸线资源,影响海洋环境与观光旅游业,同时制约人类社会与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系列的经济损失[5]。

3.4养殖废水污染

现如今,随着我国对海洋的探索与研究不断的加深,我国的海水养殖已发展壮大。但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能够提高动植物的抵抗力,某些添加剂(如维生素、杀菌剂等)的添加必不可少,同时投入的大量饵料也不能充分地利用,这些物质会沉积在水中,并且经常不加处理的直接排入大海,对海洋环境的破坏很大。而这些废水中含有的大量有机物质会造成海水的富营养化,造成赤潮现象。

4海洋环境问题的保护对策

4.1政府组织,规划管理

对于海洋环境的治理,政府部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各地的有关部门应认真了解相关管理海域内的环境情况,清楚了解海域内海洋污染物的种类、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海洋物种的状况,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提出具体的规划,及时作出相关对策,更好地解决相应的海洋环境问题。

此外,还要通过立法明确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在所有使用者之间达成限制自己使用公共财产行为的协议[6]。只有建立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国家所有权经济利益得以实现,才能更加有效的进行对海洋环境的相关保护工作,更好的保护海洋环境。

4.2群众参与,群策群力

作为国家的一员,保护海洋环境既是责任,又是义务,因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和普及海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民海洋保护意识,要向自己身边的人多多宣传环保节约知识,营造一个良好的保护环境的风气。

(2)减少海滩餐饮业和水产养殖所产生的的污染,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中,禁止向海洋及沙滩丢弃垃圾。使用无磷洗衣粉,不要将洗衣等生活废水排入阳台雨水管道。

(3)不肆意获取海洋资源,捕杀濒危海洋生物,同时拒绝购买受保护的海洋生物制品。

4.3强化研究,科学治理

为了深入解决我国的海洋h境问题,必须积极开展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以便为保护海洋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目前需深入开展的研究领域有:中国近海自净能力和纳污能力的研究;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研究;中国近海环境质量基准和标准研究;近岸养殖海域污染控制研究机制研究;中国近海污染物生物及生态效应研究;赤潮发生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近岸生境保护、整治与恢复技术研究[7]。

5总结和展望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管辖面积巨大。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责任。由于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的发展,对于海洋的污染也随之增多,解决海洋问题便摆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在全世界人民的研究及努力之下,海洋环境日渐改善。

从研究的角度上来看,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因此在研究保护海洋环境的对策时,应当把整体性的理念贯彻到底,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8]。

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一定能面对一个蔚蓝、生机勃勃的大海,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生生不息的海洋环境。

参考文献:

[1]

夏娜娜,王军,史云娣,等. 海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对策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5):343~346.

[2]李明. 海洋污染来源及防治对策[J]. 科技、经济、市场, 2011(8):69~71.

[3]市川龙资. 海洋的放射性污染[J]. 海洋科技资料,1972(2):16~21.

[4]马树森. 海洋放射性污染对鱼类的影响及与人类的关系[J]. 环境科学丛刊,1983,4(5):22~27.

[5]杨昊炜,柴田. 浅谈溢油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J]. 天津航海,2007(4):13~15.

[6]王琪. 海洋环境问题及其政府管理[J]. 青岛海洋大学学报,2002(4):91~96.

第9篇:海洋污染处理技术范文

关键词:近海严重污染防止污染恶化

中图分类号: TE99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The cause of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the policy of management

about sea alongshore in our country

LiHaixiangLiuXiaoping

(Shandong Geo-engineeryng Exploration Institute,ShandongJinan 250014,China)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ine economy for instant success, extensive management, even at the expense of the environment, causing serious pollution of coastal waters. In addition, an important reason for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is not perfect, imperfe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In order to prevent further deterioration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coastal waters, shall formulat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as soon as possible,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rengthen the mechanism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Keywords: coastal pollution prevent worsening pollution

引言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域辽阔,海洋资源种类繁多,储量丰富。合理开发我国的海洋资源可以带来巨大的生态经济效益,然而,在以往海洋资源不被视为商品,使其被无偿或低偿使用,带来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摆脱传统发展模式中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的两难困境,真正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国,必须针对我国海洋资源过度利用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提出防治办法。

1、中国海洋环境基本状况

1.1中国海域自然状况

中国海域位于亚洲大陆东侧的中纬度和低纬度带,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个气候带,各海域与大洋之间均有大陆边缘的半岛或群岛断续间隔,基本属封闭性海区。海岸线漫长,长达18000km,分布有6500多个岛屿,沿海滩涂380万公顷,海洋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同时,中国海域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油气资源、滨海旅游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十分巨大。

1.2我国海水水质情况

近年来,我国近岸海域污染状况严重,2009年,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146980km2,其中较清洁海域面积70920 km2,轻度污染海域面积25500 km2,中度污染海域面积20840 km2,严重污染海域面积29720 km2。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

1.3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发展

国家海洋局作为中国海洋工作的主管部门,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对中国的海洋环境实施监测,特别是1972年斯德哥尔摩环境大会以后,国家海洋局开始组织对中国沿海的环境污染进行调查。从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开始逐步建立海洋环境监测业务体系,从国家、区域、沿海地方省市到基层单位的四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逐步建立,并广泛开展了中国海域的环境监测工作。近年来,国家海洋局相继制定了海洋工程和海岸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和审核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全面推进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此外,对中国海监进行了整编,充实了执法力量,加强了能力建设,指导地方成立了执法队伍,加大了海上执法力度。

2.中国海洋污染现状及特点

2.1中国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近年我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仍呈继续恶化趋势,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河口、海湾以及大中城市毗邻海域污染最为严重。由于污染严重,导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赤潮大规模频繁发生,使沿海经济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2.1.1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

截止到2009年,我国全海域受污染面积为76060 km2,其中轻度污染海域面积25500 km2,中度污染海域面积20840 km2,严重污染海域面积29720 km2,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磷酸盐、部分重金属和石油类,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近岸、河口、海湾和人口密集、工业发达的大中城市邻近海域以及排污口附近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较好,近岸部分海域沉积物受到DDT、多氯联苯、砷和石油类等的污染。海洋生物质量状况基本良好,但近岸部分监测地点个别贝类体内残留的铅、镉、铜、砷等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粪大肠菌群含量超过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少数监测地点个别贝类体内仍然残留有六六六和DDT。

2.1.2陆源排污严重污染近岸海域

中国近海海域的主要污染物80%以上来自陆源排污。每年上百亿吨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将大量的氮、磷、石油类、重金属类(锌、镉、铅、汞、铜等)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携带排放入海,造成近岸海域水质恶化。2005年,全国陆源入海排污监测结果表示,84%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主要超标污染物为营养盐、粪大肠菌群和B0D5等。入海污染物的排放严重影响了邻近增养殖区、保护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等海洋功能区的功能。

2.1.3海水养殖区环境不容乐观

通过对50个海水增养殖区实施监测的结果表明,56%的增养殖区水质状况良好,部分养殖区海水受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的影响,水体呈富营养化状态;48%的增养殖区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部分养殖区沉积物中粪大肠菌群、有机碳、砷的含量较高;养殖生物总体质量一般,部分养殖区养殖生物体内出现DDT、多氯联苯、粪大肠菌群、镉、砷和铅的超标等现象。

2.1.4赤潮灾害频繁发生

由于含有高浓度营养物质的大量污水排放入海,致使我国近海海域赤潮频繁发生,给养殖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给海洋生态造成巨大破坏,特别是有毒赤潮的发生,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和威胁。

2.1.5近岸海洋生态环境脆弱

近年来,海洋污染加剧和围填海等人为破坏行为的存在,使我国近岸海域生境恶化,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典型生态系统受损,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物种减少,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中国。总体而言,中国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整体处于脆弱状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缓解。

2.1.6海岸侵蚀灾害严重

据统计,目前70%左右的沙岸和大部分开敞式淤泥岸遭受侵蚀,沙质海岸侵蚀岸线己逾2500公里,主要是受沿岸挖砂、水库拦砂、河流人工改道等人为活动的影响。

2.2中国海洋环境污染的特点

2.2.1我国近海污染物普遍是以氮、磷、油类为主

①油类污染在各海区均有分布,局部区域严重,其中锦州湾、渤海湾、辽东湾、黄海北部、胶州湾、莱州湾及大连湾油类污染尤其显著;②中国近海水体中营养盐含量普遍偏高,超标严重;③重金属污染严重,各海区河口或港湾的海洋生物体内重金属含量都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特别是1998年我国近岸水城持续受到重金属污染,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汞的超标率分别达到42%、19%、22%和29%。

2.2.2污染物的浓度分布为河口高于近岸,近岸高于远岸

污染区城主要集中于近岸,近岸又以河口、港湾污染最为严重。如长江、珠江口等,其中长江口、珠江口、胶州湾、杭州湾、舟山渔场营养盐含量最高。

2.2.3赤潮是中国近海最突出的环境问题

近年来,中国赤潮灾害多发,且普遍具有以下特点:发生次数增多,持续时间延长,大面积赤潮增加、区域集中,有毒有害藻种类增加。上世纪70年代在中国仅发现9次赤潮,80年代75次,90年代猛增到262次,2001-2004年的四年中已发生赤潮371次,总面积超过6.6万km2,其中仅2003年就发生赤潮119次,且近年来不但海河沿岸水域频繁发生赤潮,而且在开阔的近海也时有发生。

3.防治海洋污染的对策

3.1.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协调沿海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

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实现临海经济、海洋经济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②加大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投入力度,科学评估海洋资源开发潜力和海洋环境承载力指标,提出海洋资源开发重点领域和海洋环境管理优先顺序,制定科学的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③因地制宜地完善海岸带功能区划,严格控制海岸带各种生产性开发活动,加强对海上及海岸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价及监测管理,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污染轻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

3.2.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

①完善沿海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三废的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大幅度减少各种污染物的入海量,在有条件的大城市城区,尽快实现污水的三级处理后循环利用,没有条件或基础设施不达标的城区也要尽快实现污水的二级处理或深海集中排放;②严格控制固体污染,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或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固体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③开展水上保持及小流域综合整治小范工程,防止大量的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物通过水上流失进入海洋造成污染。

3.3.完善海洋保护区建设,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①采取积极措施,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在现有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基础上,扩大海洋保护区数量,增加海洋保护区面积;②根据近海海洋环境特点和生物地理分布进行典型海区生态环境地理区划,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岛屿、海域或海岸带区域规划不同形式的海洋保护区,建立海洋保护区代表系统,重点对沿海重要的经济生物资源、珍稀海洋动植物、典型的海岸地质景观和海洋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尤其是对重点河口、海湾和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综合保护;③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对重要的海洋生物繁殖地和栖息地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恢复海洋生物群落的稳定性和生产力。

3.4.实施生态渔业工程,保护和恢复近海渔业资源

①积极调整海洋渔业产业结构,优化渔业局,推动近海生态渔区建设。完善禁渔区一期、捕捞许可证、渔具限制等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保护近海渔业资源;②实施海洋农牧化工程,通过投放人工鱼礁、改造海洋牧场等措施改善近海海洋生态质量,改善海洋生境,扩大人工增殖放流品种和数量,加速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增加渔业资源量;②建立近海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渔业工程,积极恢复近海渔业生物的产卵场和育幼场,保持其栖息地海洋环境条件的稳定和改善。调整捕捞结构,保持海洋生物种群食物链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从而最终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3.5.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提升海洋监测能力

①围绕重点海域海洋环境承载力和海洋资源可开发量评价进行全面系统的近海综合调查,全面掌握近海海洋物理、化学、生物及社会经济状况指标,为海洋环境监测提供评价基线数据;②加大对海洋环境监测的投入力度,对现有观测台站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地方的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在重点排污口、河口湾、港口、养殖区等重点污染控制区建立区域性海洋观测网,为科学保护和利用海洋资源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③建立近海海洋环境信息管理及决策支持系统,将包括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开发决策、海洋污染源管理、海洋监测、海洋灾害及应急监测系统等内容在内的海洋环境信息和数据纳入统一的信息网络,使政府主管部门、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各涉海用户及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关心的海域信息,为海洋开发决策、海洋环境管理和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3.6.海洋意识普及与公众参与

①加强对公众的海洋意识和海洋法律、法规教育,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开展海洋环境知识普及;②鼓励和支持公众和企业参与海洋环境保护行动,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志愿者队伍,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公众关注的海域开展志愿监测行动,以弥补专业监测网络的不足;③开展形式多样的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环境维护公益活动,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和参与度;④采取鼓励政策,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民间社团建设,并通过赞助和募捐的方式设立海洋环境保护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进行奖励;⑤建立定期的区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制度,为公众和民间团体提供参与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的信息渠道与反馈机制。

4.结语

近岸海域是海洋中和人类社会关系最密切的部分,由于人口向海岸带地区迅速集中,海岸带便遭受了人类过度活动、各类污染物排放、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退化等过程的综合影响,给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带来巨大的压力。面对日益恶化的海洋环境和逐渐衰退的海洋生物资源,我们必须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海洋环境的重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真正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国。

参考文献

[1] 张玉珍,张丽玉,曾悦,洪华生,张珞平,方秦华,我国近岸海域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山东环境,2003,02期

[2] 高强,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4,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