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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1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大型文艺体育场馆设施等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和谐河北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深入分析我省公共安全形势和环绕首都的特殊区位环境,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其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宣传抓好总体预案的落实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要抓好基层,包括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宣传依靠科学技术,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理技术及设备,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为着力点,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深入解读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进一步加大总体预案宣传力度。及时播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及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省委宣传部负责)

2积极推进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新闻媒体要陆续播发可对外公开的省专项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由省委宣传部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陆续播发)

3广泛进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省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1个典型案例。此外,由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由省政府应急办协调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稿件,省委宣传部负责在专项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安排)

(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的作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民政厅、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进行宣传。结合河北省“*”规划中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宣传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积极推动应急知识普及,丰富科普宣教载体,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刊,开展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编辑出版包括各类灾害的综合性科普读物或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由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民政厅、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组织,做出具体安排,分步实施)

3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4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农村、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由各级政府应急机构会同建设、民政、旅游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结合受众不同特点,分类分层抓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尽快进入课堂。同时,利用省教育电视台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地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公务员和各级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人事厅、省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

4志愿者培训。对志愿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人员,采取不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团省委、省民政厅等部门负责组织)

(五)发挥各级政府优势,结合地域特点,推动科普宣教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本地区科普宣教工作方案。根据地域特点,编发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机场、车站、市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制作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各地电台、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客运班车、火车、客船、民航班机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围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日(周、月)开展宣传活动,当地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组织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由各级政府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科普宣教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科普宣教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根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制订科普宣传工作计划。从本方案之日开始,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在全省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科普宣教工作的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科普宣教工作结合起来。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要宣传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还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科普宣教效果。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共同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优,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和谐*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为核心,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宣传在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履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利益。二是宣传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所作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宣传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尤其要通过培训和演练抓好预案的宣传落实。四是宣传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作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一是通过介绍国外和市内外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三是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的基本技能,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组织实施

(一)预案解读宣传

1.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一是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刊登市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及新闻通稿。二是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报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总体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播发市委、市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三是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市总体应急预案的情况。(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从*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

2.市专项预案解读宣传。政府门户网站、《*日报》全文播发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简本,有关媒体给予相应报道。稿件由牵头制订市专项应急预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在市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公布后陆续播发。)

(二)科普知识宣传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日报》、《今日晚报》、*电视台、*电台、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开辟专栏、专题介绍应急知识。(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子政务办实施。)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动漫等作品。(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等部门组织安排,从2007年开始分步实施。)

3.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司法局负责,会同市政府应急办,从*年10月开始分步实施。)

(三)典型案例宣传。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区县政府、市级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即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从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此外,宣传群众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自救、互救的成功典型。(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协调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提供稿件,在专项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安排。)

(四)宣传活动

1.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让公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结合宣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各区县政府和市安监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气象日”、“世界红十字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实施。)

4.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宣传活动。结合国家规划宣传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宣传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公共安全等内容。(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在*年内完成。)

(五)教育培训

1.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大、中、小学及幼儿园课堂教学,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人员培训。

一是公务员培训。制订教育培训计划,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级领导干部、各区县政府、市级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公务员和各区县政府、市级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政府应急办,从*年11月开始组织实施。)

二是志愿者培训。(由团市委负责会同市民政局,从*年11月开始组织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从*年11月开始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制订分阶段的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实。从*年开始,利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应急科普知识,使公众学会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将灾难造成的危险和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一)明确职责。各区县政府要制订以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为重点的5年应急科普宣教实施方案;每年年初要制定全年宣传计划,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宣教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并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和相关部门搞好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应急科普宣传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主动开展应急科普宣传。

(二)注重实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群众层次,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寓教于乐,将科普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动态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结合应急演练重点介绍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举措。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第3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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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国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是国家最基本的国策之一,它为劳动者生产和生活提供最重要的保障,是现代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与安全有关的问题,同时在建筑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采取各种技术或管理措施都能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但在针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过程中,采取监控措施能够更直接、高效的实现安全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对建筑工程生产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所以,积极的采取措施对建筑工程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探索和研究,同时实施监控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减少建筑工程中重大事故的发生。基于此,本文结合某建筑工程企业生产建筑材料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危险源问题,同时就建设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分类及识别方法、管理程序和控制原则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和分析,以其为中国建设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依据,同时给本行业相关单位的建筑施工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建筑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建筑工程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它也是国家职业安全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行业之一。在我国现代建筑工程行业中,据相关资料表明,每天在建筑工程中丧失的人数达到3人。可见,建筑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已成为阻碍建设行业发展的阻力。所以,在现阶段对建筑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以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是现代建筑工程中的根本目标。

一、应用案例

在某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已成功使用了该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并平稳运行了半年,同时实现对该企业数据的24h连续监控,在视频中对图像进行远程监控,达到了该建筑工程所要的效果。同时该系统能够及时的发现和处理重大危险源,保证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有效进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护周边和国家的财产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同时该系统的设置还为企业的运行提供了应急功能,在事前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设置应急设备,在出现各种紧急情况时快速的发出警报,同时在电子地图上绘制出泄露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火灾事故发生的范围,确定最佳方案。在这一功能的支持下,该企业对员工进行了相关培训,提高了员工应对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在该系统运行的半年时间内,系统共出现6次报警信号,同时未出现漏报或误报的情况。在警报器发出警告信号时,监控室的工作人员积极的通知相关人员对发生警报的原因进行处理,及时排除各种异常现象,同时采取措施,将各种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及安全监控的定义

(一)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所谓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使用或者临时用于各种环节诸如运输、加工、生产、处理等过程中的危险物质,并且这类物质的数目会给施工场所或者设施,以及现有的危险物质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在存放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堆积有大量的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正在施工人员以及单位的财产等造成严重的损失。

(二)安全监控的定义

所谓安全监控指的是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地点进行监管和控制,同时设置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系统对其进行监管,以便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在存放地点的最新动态,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一定的帮助。采用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生产的安全性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及识别方法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中重大安全源分12类,分别是防护设备类、消防器材类、行政卫生类、环境保护类、材料建设类、基坑支护类、工程模板类、用电施工类、机械设备类、脚手架类、吊装起重类以及其它的类别。

识别重大危险源的主要方法

在现代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是实现现代企业安全生产和运行的基础和重点工作,它是预防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步骤和方法。在现代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主要识别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方法有:危险初步分析法、工作的危害性分析法、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分析法、故障模式分析法等。在有关建筑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方法可采用著名学者格雷厄姆以及金尼所提出的作业危险性分析方法,该方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所示:(1)构成作业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a.事故或危险发生的可能性L;b.事故发生环境中人出现的概率E;c.事故导致的结果C;(2)确定作业的危险性D=L×E×C。(3)根据具体的作业条件对危险性进行评价。将那些级别较高的属于特别危险和高度危险的物质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同时要将其报给企业,请企业的安全部门实施统一的管理和安排控制;将显著和一般危险的,分配给部门的项目部控制;略有危险性的可分作业班组的专人进行看管。

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程序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

建筑工程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在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积极的建立有关各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的人员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细化制度、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办法、重大危险源的审批流程、重大危险源信息反馈机制以及领导负责制度等各项规定。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要确立重大危险源的各个阶层的负责人,明确他们在自己岗位的职责和应该负的责任,尤其要强调的是各个项目部门要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隐患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具体的管理措施可参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中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部分时,项目部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制定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该方案的实施必须经过该企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才能执行。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碰到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建设部门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要请相关专家对该工程施工的安全性进行论证,在通过论证后进行工程的实施。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使施工人员经过一定程度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岗位安全操作流程,在特殊行业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的考核同时考取相应的资格证才能进行上岗工作。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前,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员要掌握建筑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中向班长和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交底过程中,施工员必须用通俗易懂的词语和实例进行讲解,使施工人员更容易理解建筑工程中的专业术语。在交底工作结束时要使施工人员明白施工的具体知识和操作规范,同时使施工人员注意重大安全源防护措施的实施,同时制定严格的书面手续,并放在指定地点,以备各级部门检查。

严格验收施工现场的设施、工具以及设备

建设过程中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项目进行施工前,相关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机械设备进行严密的检查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将其投入使用。在建设过程中使用到的起重类机械设备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备案,到此时才可进行投产。对施工中用到的各种防护设施、模板支撑系统以及脚手架等在进场之后需进行抽样检测,在检测符合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在与重大危险源场地相关电信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要保证这些设备处于安全使用期内。

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环境的建设要远离重大危险源,施工人员的食堂、卫生间、浴室、宿舍等的建立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以及《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给相关施工人员提供安全,舒适和卫生的住宿环境和工作场所。同时注意将施工现场的材料摆放整齐并标全标牌,防止施工人员错误使用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远离重大危险源,同时做到工完料清,为下一道工序的实施提供方便;将施工地点周边的环境清理干净同时将引起重大危险事故发生的源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五、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原则

消除危险源和降低风险的原则

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尽最大程度的消除重大危险源,实现安全生产,如可用无害生产工艺代替有害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可以用无害物质代替重大危险物质、尽可能的实现自动化和遥控技术等。在不能从根本上减少重大危险源的情形下,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采取先进技术和一定的遥控管理措施,努力减少建筑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

(二)个体防护与动态化原则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在消除和降低重大危险源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要考虑个体防护设备的实施,将其作为另一种保护措施,如在工作过程中请施工人员穿戴各种特殊的防护用品。在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天气变化、施工交叉。人员流动以及环境特点等都在动态变化,为控制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行动态化跟踪,在发现问题时进行及时处理。

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措施

(一)安全控制中心的建立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采用传统的方法和经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好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施工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的决策和正确的施工,只有良好的施工过程才能产生良好的施工结果。所以,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中,必须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控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受到控制。

在安全中心的建立过程中,首先,要经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制定一套科学标准化的建设方案;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要请专业人员进行中心各项工作的处理;最后在安全中心建设工作结束之后,请专家或者监理进行检验和评估,然后才能投入使用。

(1)安全中心的构成

影响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因子主要必须从技术和管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按照预防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建筑工程中的风险管理状况,必须对建筑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产生的关键参数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对与重大危险源的相关环境进行视频监控,同时设置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系统进行积极的衔接,实现对重大事故灾害发生的有效预防和充分控制。

对建筑工程中重大危险源安全中心的构成主要有重要参数控制中心、视频监控控制中心以及预警控制中心和环境监测控制中心、现场应急控制中心、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中心。这五部分既相互独立又有紧密的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安全中心的工作过程中环境监测控制中心、预警控制中心、现场应急控制中心以及重要参数控制中心的工作均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中心实现,而视频监控控制中心的工作则需要在视频监控控制平台上实现。

(2)安全中心功能模块的建立

1.视频监控中心的建立

在建筑工程的一些重要位置安装摄像头,将收集到的不同信号和数据上传到视频监控中心,使监控人员能够详细的在监控中心观察到施工场地工作人员的情况以及建筑工程的各个情况比如温度影响重大危险源的因素等。

2.重大危险源与预警监控中心的建立

根据国家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辨识,发现存在于建筑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在深基坑工程中的土方坍塌、模板工程及其支撑体系中的模板坍塌、在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中的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脚手架工程中的高处坠落、拆除爆破工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爆炸、电路系统工程中的触电,甚至可能引起火灾等。所以,在建筑工程预警监控系统的设置过程中必须将这些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作为监控的重点对象,该中心的正常工作能够及时的对施工场所中的各种情况进行汇报,以便积极的采取现场的应急系统和预案系统。

3.现场施工环境的检测和报警中心的建立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渣和废液,这些有害物质的泄露很容易给现场的施工人员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环境中这些物质的监控和管理。根据相关需要在有害废气、废渣和废液出现的位置要安装具有检测功能的报警设备,报警仪器将采集的数据通过一定的传送渠道存储到计算机的数据库中,由动态化设备完成对数据的监控。

在监控中心中确定每个监控点的上下限值,同时比较实时数据与预警设置值之间的差距,在显示的数值超过预警值时,系统会发出报警声,与此同时显示屏的画面会自动的转换到预警点,监控点位置的颜色发生改变并闪烁。当然在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级别的报警模式。在险情结束之后,请相关管理人员将报警信号排除,同时保留系统的记录,数据将以表格或者图形的形式保存。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已有的数据列表对建筑工程中出现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进行检查。

4.现场应急控制中心的建立

建筑工程中现场应急控制中心的建立主要依靠智能化应急处理预案的设置,它可以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设置预案或者指定相关的处理措施和方案。针对挥发性物质或者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的事故建立泄露和扩散的数学模型,对泄露和扩散的区域进行一定的预测,同时对火灾或爆炸对周围设备或环境的影响做出估计,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在施工环境中的报警设备发出警告时,系统认为某一部分的生产处于危险阶段,系统会给出及时的语音提示并自动将页面切换至事故需要的危险地段,同时根据当时的气象和风力情况对该情况进行处理,确定出具体的影响范围。

在建筑工程处于紧急状况时,确定受重大危险物质干扰的区域,提供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此外,应急处理系统作为具体的处理中心,还需要包括以下几项的技术内容。(1)针对不同事故的初发状态,在计算机中模拟不同危险源和不同气候条件下的风力所影响的区域,提出相对应的处理方案。(2)建立火灾或爆炸预防的数学模型,确定在火灾或爆炸发生之后该着火设备对相邻设备的影响,并要根据消防力量的分布和影响的区域,合理的安排救援车辆,提供具体的灭火方案。(3)各种预测方案的制定,同时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形成智能化的处理方案,并实施保存和管理。

(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中心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行业的要求和规定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技术和材料,从以下几个方面如重大危险源的基础资料和信息、预估和评价风险、电子地图信息的管理以及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重新建立了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中心。

(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基础资料和信息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基础资料和信息主要是重大危险源在企业中的分布范围,企业的主要预防爆炸区域、防护隔离区域、周围环境信息、施工场地的具体信息、施工场地的气象资料和数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概述、在工程施工中所用到的主要的重大危险源及其主要特征、主要的仪器和设备等的各项技术指标、能量供应中心的各种与安全有关的如电力系统、水源系统、消防系统等以及事故发生的隐患与整改情况等。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中心提供这些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建筑工程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2)预估和评价风险

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中心的设置过程中,建筑工程单位的管理人员可请相关管理人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主要平台上对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现状进行风险的预估和评价。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预估和评价辨识出存在于施工单位中的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对重大事故的影响和结果做出预测,同时清除的提出预防、控制以及减少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

(3)制定应急管理救援措施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应急管理救援措施,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1)建立企业应急预案的具体信息,主要由企业主要的应急救援机构、主要的事故管理中心、事故的启动程序、应急处理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的队伍构成、应急救援的主要设备、应急联系信息以及预案的附件等构成。(2)应急基本资料库的建立。各种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方法的基本资料和信息库、有毒有害物质等各类事件的处理办法等。

结论

总之,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和情况,如何对建筑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处理是现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被动防范事故的发生,积极的转变思想,将重大危险源的工作控制于源头上,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工作。积极的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认识与其它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建设施工的安全和生产的安全,对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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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一、提高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应“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是国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有评论认为,中国在安全生产领域已形成全国性的应急预案体系,从非典疫情,松花江水污染,“桑美”台风,到山西多起煤矿事故……各类突发事件频繁考验着党的意志,国家各级政府也在这一次次“大考"中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危机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是关系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不断优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思想观念不断更新。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同时也伴随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趋于复杂。各级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多样,突发公共事件的频率也在加快。积极预防和完善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是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任务,是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政能力,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能力的现实考验。必须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加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事关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势在必行。

二、增强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理解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或学校周边地区突然发生的,并对师生生命健康、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公共事件。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并非起始于当今,是由来已久的,只是原来没有上升到公共事件的角度来认识,原来把这些事件称为校园突发事件或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虽然党和国家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这类校园突发事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并没有把它纳入应急管理之中。直到2003年春,我国突然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人们才对突发公共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把“突发公共事件"与“公共危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展开深入研究,并制定应对的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与公共危机密不可分。公共危机,是指一个事件突然发生,并对一定范围大众的正常生活、工作、生命财产以及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状态。从引发公共危机原因的角度,公共危机也就是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尽管有了以上的认识,我认为,目前人们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还很不充分,甚至有人对于教育系统是否存在公共危机还抱怀疑态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无数事实和全国典型案例足以证踞,教育系统同样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同样需要应急管理,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大家深知一百减一等于零的道理,即一百件事,九十九件完成得出色,仅因为一起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救助就会全功尽弃了。

为了构建完备科学、系统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效能,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专项基础工作就是对其进行分类。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形式是十分繁杂的,而且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综合考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危急处置等因素,将其划分为七种类型,分别是:违规办学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社会安全事故、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国家教育考试事件。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具有教育性。二是具有公共性。三是具有突发性。四是具有不确定性。五是具有双重性。

三、强化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如何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进行应急管理呢?总的说来,必须依法进行,我们称之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制。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会使学校出现一种非常规状态。在危机状态下,通常的做法就是建立以教育行政为核心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使行政紧急权力应对突发事件。教育行政应急改变了日常法律确定的国家机关与教职工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重心向教育行政应急主体倾斜,教育行政应急主体可以采取必要的对教职工和学生法定权利和合法利益进行某些限制和带来一定影响的措施来应对突发事件。但是,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实质是法律的管理,需要用法律来规范。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师生伤亡和危害,保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发展。

教育系统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在限定的可控时间内处理完毕突发事件,迅速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落实“一案三制”。所谓“一案三制”,是指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者方案。《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与等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体系、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应急监督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其后,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实际,制定了全国和各地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教育系统应急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与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做出了具体安排,并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了培训和演练。一些大、中、小学校也结合本校实际编制了应对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其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教育系统要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的形成、处置和善后,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等组织的配合才能妥当应对。因此,应在各级人民政府协调下,让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参与应对教育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应急的相应的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应急管理体制。

教育系统要全方位建设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行机制,以担负危机管理职能的机构为核心,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反应快速,按照相应组织结构运作,从而对危机事态进行预警,应对和恢复要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预防和预警可以说是应对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基础和前提,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制,做到报送突发事件的信息快速、准确,采取措施及时、合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若事发学校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启动相关预案,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突发事件暴发后,对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使用与事件级别匹配的资源,采取分级应对的措施。教育系统的这种公共危机,除少数特例外,一般都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遏制或者控制,不会出现大面积的扩散。这是因为,学校历来是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政府重点保护对象,与当地人民政府保持着良好而有效的信息联系方式;学校内部组织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学校教职工是教书育人的职业工作者,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是教职员工的神圣职责。因此,一旦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除了学校师生的自救,当地人民政府会竭尽全力千方百计地救助。所以,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展开救援到恢复重建的周期比较短。

最后,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教育行政应急法制。

教育行政应急的实质是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状态下政府及行政部门行使紧急权力,采取行政紧急措施来消除危险。但教育行政应急要坚持行政法治,依法应对突发事件,遵循正常行政管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服从教育行政应急管理部门的指挥。同时学校又是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层组织。要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组织学校师生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各种应急演练。根据教育系统危急管理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应该包括应急预案,公共事件发生前的预警,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危机后处理等四个管理环节。.预案的完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处理教育突发事件的能力;预警决定着能够对可能的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理,变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带来的损失;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是整个应急管理的核心,要对事件产生的各种影响进行整理分析,对事件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根据分析的结果,对各种应对措施做出相应的决策;危机后处理是在突发事件的影响减弱或结束之后,对原有状态的恢复,对事件的相关部门、人员的奖励和追究责任,对事件及时形成案例,总结经验教训。

我们必须要重视教育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研究教育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科学而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因此,对于教育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参考文献:

[1]龚维宾・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4.

[2]黄顺康・公共危机管理与危机法制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11.

第6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灭火;应急预案;预案编制

引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灭火与救援行动、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辩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火险、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的具体安排。

一、目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企位开始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工作,表明了企业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然而,从目前企业编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与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粗略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个规定,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应该包括的核心内容都未能反映,将预案与条例混淆。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的实际,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一些关键信息,如火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乏有效的实施

尽管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有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不等于灭火和应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否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情况,包括预案的宣传,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开展培训,进行定期演习等。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核心要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不仅局限于火灾发生过程中的救援措施,还应该包括火灾发生前的各种准备和火灾发生后的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一)方针与原则

无论是何种,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和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企业发生火灾后灭火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策划和准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现场救援及恢复,都应当围绕方针和原则开展。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策划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最重要的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而,灭火和应急疏散策划必须明确预案的对象和可用资源情况,全面系统的认识和评价所针对的潜在火灾危险的基础上,识别出其性质、区域、分布及火灾后果,同时,根据火灾危险分析的结果,分析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力量和可用资源情况,为灭火和应急疏散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响应

应急响应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中需要明确并实施的核心功能和任务。

1、接警与通知

准确了解火灾大小、地点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迅速、准确的向报警人员询问火灾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警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机构发出火灾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行动。

2、指挥与控制

灭火和应急疏散往往涉及单位多个部门,因此,对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有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便于迅速有效地进行响应决策,确立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优先原则,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

3、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火灾发生后,不足以控制,可对建筑物内人员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单位内人员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如广播系统等发出紧急公告,告知发生什么情况,对自己可能带来的威胁,自我保护措施,疏散线路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以便人们能及时作出自我防护。

4、通讯

通讯是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指挥、消防控制室、各灭火和应急疏散机构、医院和消防队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并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过程中,始终保持通信网络畅通。

5、火灾监测与评估

在灭火和应急疏散必须对火灾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火灾检测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其结果不仅是控制火灾现场,也是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的重要依据。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火灾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 序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与灭火和应急疏散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应当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作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题。

8、公共关系

火灾发生后,不可避免的会引起公众及媒体的关注。应将火灾信息、影响、救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9、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

在火灾发生后,必须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现场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的条件和程序,避免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受火灾伤害。

(四)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是在火灾被控制扑灭后进行的短期恢复,并意味着救援工作的结束,并转进入到另一工作状态,即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等,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程序,防止事故发生。

(五)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指导文件。应当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作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结束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直接关系到企业及员工生命安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涉及面多,操作难度和实际阻力有时还很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大型企业自身具备多部门协同控制,处置灾害事故的同时,应该积极的与当地消防部门学习、交流,并形成联动机制,以具备大型灾害事故发生时,更广泛、更全面的发动一切可发动救援力量,为保证人生安全及国家财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红云分队

参考文献:

[1]《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年.

第7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044-01

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了建筑企业的应急管理方法,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管理措施的制定,可以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合理的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

0引言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突发安全事故,造成了员伤亡以及企业财产损失,对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加强针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尽可能的降低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是非常重要的。应急管理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预防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对于确保安全作业以及救援的及时有效具有重要的作用。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影响分析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繁琐的系统工程,土方施工、地下施工以及高层施工较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影响因素较多,安全突发事件比较常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作业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施工作业强度较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人工操作,诸如模板支架的搭设、脚手架搭设、砌砖施工等均需人工作业,作业的劳动强度较高,工人体力消耗较多,因而容易因为疲惫或者疏忽导致突发安全事故。

1.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复杂多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从基础到上部结构以及安装工程施工,由于施工工艺以及施工工序的不同,现场作业条件千变万化,经常存在着不同班组交叉施工作业的现象,需要采取多种安全保障措施,因此容易出现安全突发事件。

1.3建筑工程高处以及露天作业较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以及模板的搭设、室内外的装修等均属高处作业,安全影响因素较多。此外,建筑工程施工大多在室外进行,安全施工受天气环境影响因素较大。

1.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存在着片面追求工程进度与成本的现象,对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能定期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等,都容易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造成突发事件。

2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方法

根据相关统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建筑施工现场的因工伤亡比例也较大,主要集中在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工程坍塌以及触电与机械伤害等方面,造成了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其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巨大,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制定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可能地降低伤亡与财产损失。

2.1建筑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以人为本,把预防以及降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施工作业人员自我防护的能力,提高施工企业的救援力量,减少人员的伤亡;科学实施,对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当严格按照施救原则,遵循首先排除险情进而施救,提高救援装备以及救援技术水平,做到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及时有效;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按照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进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的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进行编制工作。

2.2建筑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措施

2.2.1建筑工程施工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施工企业应当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专业救援与施工人员参与相结合、应急救援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部分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应急救援培训,成立以专业人员为救援骨干,兼职施工作业人员为辅助,以施工作业队伍为基础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筑施工作为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应该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以及作业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提高自我防护与救援的能力。对于施工中安全责任较重要的岗位,不仅应该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同时更应该提高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安全突发时间的快速反应处理。

2.2.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突发安全事件,应带首先及时向当地政府以及相关救援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突发安全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单位或者群众发出警报信息,将安全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区域做出警示标识,协助医疗消防等救援队伍开展救援。例如土方坍塌,结构倾斜等,应及时通知相邻建筑物人员撤离。要尽可能的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将事故控制在萌芽中,从而尽可能的降低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

2.2.3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急管理的投入。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加大应急管理的投入,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对于应急管理的投入,主要集中在人员配备、资金投入以及物资投入。对于人员配备,应当形成以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领导全面负责,各施工作业部门的分工负责体系,形成整体的协助配合,确保应急管理体系作用的发挥。同时,不断的提供施工作业水平,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为安全施工作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大应急物资的投入,对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干衣机救援设备器材进行必要的储备。安全生产条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在卿.建筑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实务[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7:202-204

第8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预见性护理程序;剖宫产;术后并发症;护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R473.71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4-4721(2011)07(a)-117-02

剖宫产术是产科处理高危妊娠或异常分娩挽救孕妇和围生儿生命的有效手段。随着手术范围的扩大,在临床中应用增多,术后并发症不应忽视[1-3]。本院产科2008年1月~2010年12月对剖宫产患者术后实施预见性护理程序,与2005年1月~2007年12月实施常规护理程序组对比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573例产科并发症患者按2008年前后分为两组,常规护理程序组(对照组)2 310例,年龄16~43岁,平均26.1岁,预见性护理程序组(观察组)3 263例,年龄18~46岁,平均26.3岁。两组在性别、年龄、病情程度、伴发疾病及既往史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

1.2方法

预见性护理程序组通过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个案分析、总结经验、临床推广等,在工作程序、人力资源、应急处理、物品配备和安全护理等方面实行责任制护理。对照组按常规护理进行。

1.2.1 术前全面了解孕产妇的病理以及心理情况,对肥胖、年龄较大的多胎经产妇、产程延长、多次阴道检查、胎膜早破、羊膜腔感染以及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贫血等疾病的患者进行筛查,对孕产妇及其家属做好手术及术后相关说明和心理辅导,并争取到他们的积极配合,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工作[4]。

1.2.2 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大小便和恶露情况,对手术时间较长、出血量较多和有贫血等疾病的患者进行筛查,有针对性的观察患者手术切口、子宫收缩和出血量情况,按照护理程序让患者术后多翻身、尽早下床活动、及时大小便、清淡饮食,教会产妇适当按摩子宫、侧身喂奶和温水擦浴,重点做好手术切口的护理,保持伤口清洁敷料干燥,定时会阴擦洗,尽早拔除导尿管。

2 结果

见表1、2、3。

3 讨论

预见性是根据事情发生的客观规律预先想到可能出现的变化。实施预见性护理程序体现在护理工作中是使护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护士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有了充分的认识,通过分析研究制定出护理方案,积极配合医生对剖宫产患者进行各种抢救和治疗,以获得最佳医疗效果。

3.1转变模式,提高主观能动性

针对产科护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实行预见性护理程序,由经验型转为科学型管理,通过预见思维的培训和强化,使护理人员和管理者积极思维,提高主观能动性,改变被动、保守的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全体护理人员工作中的积极性。根据预见性护理程序要求,护士应全面了解剖宫产术后并发症,对患者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正确评估和果断处理,坚持先预防后治疗的原则,严密监测患者的体温、血压、意识、大小便和出血等情况,尤其是对高危风险患者有针对性监测术后情况,提供合理的护理措施,及时处理和防治并发症,促进孕产妇康复,以免给患者及其家属甚至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5]。

3.2 合理调配,工作程序预见性

护长应全面掌握当班护理人员素质、思想、心理和身体状况,对当班工作进行预见性评估,合理调整工作岗位,理顺工作程序,并有预见性的督促和检查,使科室急救物品做到定人、定量、定位、定时、定物检查和随时补充,按照五常法管理,使急救物品处于完好率为100%的备用状态,不定时对护士对仪器和抢救物品的清点进行检查,以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自觉性,有效地保证设备的完善性,为不可预测的产科护理救治工作做好准备[6]。

3.3 安全护理,积极应对急危重症

产科护理工作抢救概率高、操作频繁、安全系数小、患者及其家属着急,护理中每个环节都潜在着安全隐患,工作稍有疏忽便容易造成失误或纠纷。护理人员应针对工作中各个环节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应对措施,重点应加强对术后患者的巡视和准备好相应的急救物品,主动和患者及其家属交流,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思想、心理状态以及对护理工作的意见或评价,及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缺陷,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护理风险,提高护理质量,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德)O.Kaser,胡立(译).剖腹产术妇科手术图谱[M].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1996:183-184.

[2]周昌菊,陶新陆,丁娟.妇产科常见手术围麻醉期患者的整体护理现代妇产科护理模式[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357-363.

[3]曹伟新.外科护理学[M].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25-33.

[4]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1348-1350.

[5]戴美龙,郁林.剖宫产术后腹胀的预防和护理[J].中国医药导报,2007,4(26):65.

[6]李红玉.创伤性休克63例护理体会[J].山东医药,2008,48(47):50-51.

第9篇:新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煤矿;事故;比较;系统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6.51

1 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意义

加强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保证事故应急响应及时、抢救迅速有效,提高应急预案的启动速度、执行效率以及执行的准确程度,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智能化、系统化水平,尽最大可能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建立一套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方面,自我国煤炭资源得到很好地发展,矿井年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相应人员的配备比以前更多,尤其在社会高速发展经济的社会背景下,提高矿井各项工作效率也是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在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事故应急信息系统能提供完善的应急救援程序,促进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防范工作,提高煤矿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做到处变不惊加强各部门的联动与配合,充分调动生产单位应急救援的各种资源,临危不惧,从而使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损失降到最低。

2 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存在的问题

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需要配备多学科人才,包括矿产资源学、采矿学、应用化学、地质学、岩土工程学、环境学、材料学、工程力学、安全科学、计算机、流体力学、管理学、系统学等;另外,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是一门集采矿学与现代管理技术系统的交叉学科,需要大批的复合型人才,但是在煤矿开采领域,这样的人才是很稀缺的,随着国发〔2010〕30文件的,安全生产,但煤矿事故在我国高发,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很有必要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3 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步骤

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加强对煤矿事故救援的领导,保证事故应急响应及时、抢救迅速有效,提高应急启动速度、执行效率以及执行的准确程度,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智能化、系统化水平,尽最大可能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 收集整理数据、网络设计

在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之前,就要对该煤矿的人员信息(年龄、工作经验、应变能力和专业研究深度等)、地理位置、交通要道、设备、本地管理协调机构等信息的综合评价和掌握。这些数据对后面本矿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实现组织、成员及其职责的管理,实现用户管理,完善的用户管理机制,可以对用户设定密码安全认证与操作权限,拥有相关权限的人员才可以进入系统,高级别的用户可以抢夺低级别的用户的控制权,确保控制唯一性;拥有权限的用户可以方便地对系统配置进行查询和修改,并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可进行系统设置、数据整理、备份、恢复等功能。调查本矿所有机构设置,对于管理职能重叠、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分管工作不明进行整顿,综合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3.2 建立数据库、录入数据

数据库的选择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建立有很大的影响。现在一般可以应用Excel、Access、Microsoft office Infopath、Visual Basic、Visual C++、Visual J++、Visual InterDev、Visual SourceSafe 、FoxPro等软件开发数据库,Excel、Access、Microsoft office Infopath 软件建立数据库前期工作量少,所建数据库直观明确,但是随着数据的膨胀,后面查询会带来工作量增加。考虑到软件普遍、易操作、效率高、快速等特点,采用Visual FoxPro 建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整体性强、层次分明、较高的处理速度、利于后面的开发。

该系统基础信息管理模块用于危险源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典型事故案例数据库、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数据库及其他应急救援数据库的数据输入、编辑和输出。

数据库的设计决定着该系统的性能的高低甚至成败,所以在设计数据库时,按照事故类型进行数据库设计,事故类型分为瓦斯、地质水文、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通风安全,分类的优势在于事故发生时,按照事故类型进行数据查询,找到处理事故的最佳人员配置和管理结果,把事故的生命和经济损失减到最低。

3.3 数据查询及事故汇报子系统的嵌入

该数据库主要是通过该矿的具体情况(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本矿地质条件等因素)建立的,通过矿上事故处理各领域专家综合考虑然后建立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方案,在进行事故类别查询,得到最优事故处理方案。例如,当本矿出现水淹井事故,在该系统查询栏里面输入地质水文,系统查询处理水害事故的最优方案,查询结果里面出现处理水害专家,也及相应的人员、设备配备,还有先前该类事故经验和教训。同时还有出现事故汇报流程,做到事情紧急情况下,有条不紊的运行。

4 结束语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是随着经济增长特别是对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的结果,是一个经济、安全生产的综合项目的研究。同时这个也是一个不断更新的动态项目,将随着新技术、新理念、新型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步,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高效的、更深层次的稳定系统。但同时也要注意该系统为事故发生提供了很优化的救援方案,与实际发生事故时,系统内部各块能否真正得到顺利,还要定期进行实际演练,各单位达到最佳磨合状况。

参考文献:

[1]宋振骐,杨增夫,彭林军.我国煤矿重大事故(研究)的现状和现状[A].沈阳:沈阳出版社,2009.

[2]薛华成.管理信息系统[M].第二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

[3]许佳.水质监测系统的应用与意义[J].新疆:中国水运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