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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精选(九篇)

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

第1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沈文虎,陕西理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理论研究、德育思想研究。

(陕西理工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程实施方案颁布后,在我国高校掀起了新一轮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课程改革热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新课程实施方案长效机制。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途径;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程实施方案于2005年经过中央审定颁布以来(简称“05新方案”),这既是我国实施高校思想品德课以来实践经验的历史总结,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课程改革的新成果,将是我国高校现在和将来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必须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积极探索,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新课程实施方案长效机制。

(一)高质量实施新课程方案,领导重视是关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05新方案”首先开设的第一门课程,无疑对其他三门课程的下一步开设具有探索、引导、示范作用,必须要高度重视,打好主动仗。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等学校更是责无旁贷。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员工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强调指出:“高等学校党委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学校要有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校长主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学校宣传、教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从实际工作现状来看,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在许多高校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大多工作布置多,具体检查落实少,领导讲话总结多,具体人、财、物投入少,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空对空现象,表面上雷厉风行,立竿见影,实际上雷声大雨点少,遇到实际问题如人员培训,教学计划,资料建设、课时落实等则采取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甚至一些学校借这次新课程方案调整之际,“名正言顺”地削减课堂教学课时,正如一些人戏称的那样“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一片加强声中削弱了”。当前,一是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成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一规划、协调和指导新课程方案的实施,保证教学计划、教学课时、经费投入、人员到位;二是要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特别是要结合新课程方案实施,对形势与政策、大学生社会实践、师资队伍建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工作制定统筹规划和具体措施;三是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制度,严把思政理论课教师准入关,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任职条件及专业理论背景和知识结构,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专兼结合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四是要及时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营造关心和支持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使用全国统编教材是基础。

教材是一课之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推出的第一本教材,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本教材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及其实施方案》的精神,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教育部组织全国力量统一编写,中央政治局常委审定批准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提纲,保证了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新编教材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和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成果,充分反映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和基本经验,充分反映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比较有针对性地回答大学生关心的理论问题。为此,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出版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再自行组织编写、出版发行各种名义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要认真吸取“98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种类型教材“泛滥成灾”的经验教训,全国统编教材、各省统编教材、各高校自编教材,三足鼎立,各自为政, 虽然体现了各方面不同特色,不乏优秀上乘之作,但也不乏互相抄袭、粗制滥造的教材充斥校园,或者因为公共课销量大,成为少数高校教材发行部门与教材出版商赚钱赢利的工具。一方面,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严重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声誉。

(三)认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基础”课教师队伍建设。

“基础”课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对思政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思政理论课的独特地位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要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信念,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课堂内外都要有较强的亲和力。“基础”课教师必须要真信、真懂、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指出:“提高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关键在教师。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做教书育人的表率,做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党和人民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师寄予厚望,思政理论课教师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从目前的现实教学实际来看,离实施“基础”课新方案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教师在思想认识上还有不同看法,肤浅地认为“基础”课就是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简单相加,只要以前讲过“思想道德修养”或者“法律基础”课,自己轻车熟路,无需下功夫再认真备课,二是“基础”课本身是过去“98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融合,新课程方案颁布以前,各高校大多是由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兼职教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则由系统学习过法律专业的兼职教师或专职教师讲授,但目前两门课融为一体,对于没有讲授给“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来说,知识结构不足。三是“05方案”课程设置改革的幅度较大,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又是最先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而我们的广大教师对新课程的内容又缺乏充分了解和把握,新课程的普遍开设也缺少试点经验可借鉴。因而解决广大教师现有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教学经验与新课程教学内容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就显得十分迫切。

切实做好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在2006年新学年开学之前,按照教育部负责组织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和各省(区、市)相关课程教学协作组成员的培训;各地教育部门组织本省骨干教师的培训;各高校负责本校教师的培训和集体备课工作的三级培训要求,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培训和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基本都已顺利完成,但各高校内部任课教师的全员培训,少数高校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任课教师只好仓促上阵,按照自己对教材的理解给学生讲授。还有少数教师仍在沿用以前的内容授课,因此,必须加大对任课教师的全员培训,吃透吃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教材的基本精神,尽快熟悉和掌握新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基本要求以及新教材的编写原则、编写思路、逻辑结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教学重点、难点、热点,切实保证新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全员培训,使广大授课教师充分认识实施“05新方案”的必要性和重点性,实现思想、认识的“四个统一”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调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的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教材编写的决策和审定教材的基本精神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崭新的课程,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把新教材的内容传输给学生,让每位学生喜欢,并终身受益,这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还要求教师具有高超的的教学艺术,良好的教学艺术,依赖于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一是积极借鉴实施“98方案”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如课堂演讲法、问题教学法、研究式教学法、专题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关键在于:一要根据新教材教学内容的需要;二要从目前教师的知识结构现状出发;三要真正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学习接受心理需求。从目前的教学实际及教师知识结构来看,可以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1.专题式教学法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教材内容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整体性和综合性较强。但从教材的总体结构看,仍可以大致分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大专题部分,具体到教材的内容体系,新教材的绪论和第一章至第四章可以归结为“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部分,包括人生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与爱国主义教育等,这一板块属第一大专题,可仍由原来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师讲授;第五章至第八章共四章内容,主要论述社会主义法律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等主要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具体规定,第七章、第八章则主要是引导大学生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五章至第八章可以归结为“法制观”教育第二大专题,这四章内容可以由原来讲授“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承担,这样安排教学既照顾原有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教学经验的前后衔接,也使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同时也可以作为目前教师边教学、边调整和补充知识结构的过渡形式,又为广大教师充分理解和把握教材体系,熟悉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创造了条件。但这种专题教学也有其不足,一是教师之间相互衔接容易造成个别混乱,二是课程体系的整体性,相互之间的逻辑结构,容易产生脱节,这是需要两个专题教学教师之间相互注意沟通、协调的。这样安排教学工作,一方面,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目前教师队伍知识结构现状也能满足教学要求。

2.实例教学法

“基础”课教学必须要结合一年级新生入校,由中学生到大学生转变的这一实际特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选取发生在大学校园内外的典型事例,特别是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正、反两方面生动事例,进行实例教学,通过对现实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例的比较和分析,引导大学生在典型事例比较中思考,在分析中选择,为自己将来的大学四年生活乃至一生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迪,教师在教学中切忌刻板教条,从案例书中选材料,照本宣科,可直接选取发生在本校、本系的优秀校友的先进事迹,甚至高一年级同学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在校大学生的事例,如理工科学生选取一些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获得国家专利,文科大学生则选取毕业的或在校大学生中一些诗人、作家的事例,也包括考研、个人成功创业、在国内外文体活动、英语竞赛中获奖等典型事例,还可选取发生在校园内外的一些学生沉溺网吧、荒废学业、打架斗殴、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违犯国家法律走上犯罪道路的在校大学生反面事例组织教学。讲述这些杰出校友、系友在校学习成长经历,取得的成绩,既对在校大学生具有激励、鞭策、鼓舞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人生理想抱负,贴近大学生生活、学习实际,使大学生感到自豪,增强自信心,使广大同学感到真实可信,赶有目标,学有榜样,又使“基础”课洋溢着与时俱进的青春时代气息。选取大学生中违法犯罪的反面典型事例,分析这些大学生如何一步步沦为罪犯的经过,则对在校大学生具有启迪警醒作用,帮助大学一年级同学选择自己正确的成才之路,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对大学生无疑具有较强的启发教育作用,使“基础”课真正成为每位大学生人生成长的“良师益友”。讲述过程,力求语言准确、言简意赅、形象生动、但不可过度渲染,讲成奇闻异事的“故事会”,实例教学所选取的事例必须具有真实性、典型性、教育性、启发性,尽量精选发生在本校、本系的活生生的正、反事例,让大学生感到真实亲切,对大学生的思想触动较大。讲述时要“少而精,管用”,点到为止,画龙点睛,升华主题。实践证明,实例教学可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吸引力。

3.课堂演讲法

课堂演讲法是结合课堂教学内容所组织开展的一种课堂教学方式。分课前十分钟演讲和课后演讲两种形式。这两种教学方法都有别于学校组织的学生课外活动――演讲赛,只选取学生中具有演讲才能的优秀学生代表参加,课堂演讲则不然,要求授课班级人人参与,共同得到提高,从教学实际效果来看,学生参与热情很高,很受学生欢迎。根据学生进校后,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分别以“我理想中的大学”,“进入大学后的感受”、“我怎样度过大学四年生活”为主题组织授课班级学生演讲,每人限时3分钟。既让学生结合自己的内心所思所想,有话可讲,讲出自己的心里话,相互交流思想,共同提高,又对学生的语言表达,临场发挥综合素质是一个提高,特别是平时性格较内向、不爱说话的同学,提供了一个在公众场合讲话锻炼的机会。通过这种课堂实践教学方法,调动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相互心理的交流和思想的碰撞,吸引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关注,有利于课堂气氛的活跃,提升教学效果。

当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并不只有以上三种,如研究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都可以积极引入教学,力争使“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丰富多彩。不断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第2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教学评价 指标体系

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发展永恒的主题。思政治理论课是我国大学生的必修课,担负着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使命。制定科学完善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当前研究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既是评价工作的基础,又是评价工作的核心,没有指标体系,评价工作就会无从入手。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必须明确“谁来评、评什么、怎样评、如何评”的问题。现将近几年来我国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情况作一综述。

一、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意义

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是以一堂或几堂政治课的教学作为评价对象,依据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对教与学的水平和效果进行价值判断,进而帮助师生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明确今后改进的方向的过程。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可以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师生获得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教学,使教师明确并达到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学校管理提供一定的依据,促进教学的研究和改革。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有利于转变教师的观念,有利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有利于克服传统评价的弊端。也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对整个教学工作具有导向、鉴别、激励等作用,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念和理论依据

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念有人认为应坚持“以师生的发展为本”,坚持评教与评学相结合、突出评学,坚持可操作性。有人指出在评价功能上侧重学生的发展,评价依据转向结果与过程并重,评价主体向多元化转变,评价内容要全面,评价方法要多样化。

关于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论依据一种意见认为心理学从知、行、情、意四大要素研究分别形成的四大学习理论:认知主义、行为主义、人本主义、建构主义为课程评价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有多元智能理论、建构主义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等。

而国外的教育评价理论有:1、价值澄清理论学派。以路易斯・拉斯、梅里尔,哈明、悉尼・西蒙和基尔申・鲍姆为代表的价值澄清理论学派,对课程的评价,反对说教式的教育方式,认为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帮助学生澄清、发展他们自己的价值观而不在于把教师的价值观念教给学生,因为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里,何者为善,何者为正确,何者是有价值的等问题常常令青少年感到困惑混乱,学校和老师就应该帮助他们“澄清”价值。“澄清”价值是评价课程效果的主旨。2、认知发展德育课程理论学派。以柯尔伯格为代表的认知绉发展德育课程学派,在对价值澄清理论的批判反思上,提出了“新苏格格拉底法”、“公正团体法”课程实施方法。“新苏格拉底法”主要是编制制各种各样的道德两难故事情境吸引学生,让学生在充满情趣的道德情境中锣进行思考、探究和选择,使道德理念得以内化。教师的任务就是要创造机扎会让学生思考,促进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从低级发展到高级。“公正团体法”把学校和班级作为师生共同管理的“公正团体”,教师是这个团体的成员和学生道德发展的引导者,学生可以民主地评价教师,并向德育教师提出十条建议与要求作为评价教师的内容。可以说,认识和发展是这一理论的评价取向。3、价值教育德育课程理论。该理论主张课程要设计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战争与社会、家庭、教育、职业、财产、法律、种族等)作为课程内容,并让学生讨论、找答案;课程实施注重利用视听材料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学生学习以分组讨论为主,教师扮演“中立”角色。所以,主张价值中立成为价值教育理论的评价取向。4、体谅德育课程理论。以英国道德教育学家麦克菲尔为代表,他反对道德教育中那些过于理性的方法,主张道德主要靠理解和体会而不是靠教授;他还根据《英国学校道德教育课程的方案》,以“教学生如何关心”为主线,以生动活泼的形式,编制了一套寓理论、游戏、思考和行动于一体的系列德育教材《生命线》(LifeLine)。所以,注重情感体验成体谅德育课程理论的评价取向。5、道德教育的社会行动课程理论。美国教育家弗雷德・纽曼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道德教育的社会行动模式。在道德品质的知、情、意L信、行的结构中,弗雷德・纽曼更重视道德行为的养成,他认为,一个有道德的社会成员,应具备三种环境的胜任能力:物质的胜任能力即对物体的影响力,人际的胜任能力即对人的影响能力,公民的胜任能力即对公共事物影响的能力。道德教育应该注重公民的社会行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社会行动中训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所以,注重道德行为效果是道德教育的社会行动课程理论的评价取向。6、完善人格道德教育课程理论。主要代表人是托马斯,里考纳,托马斯・里考纳是美国当今较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他曾担过道德教育协会主席。里考纳认为完善的人格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方面,这三方面实质是知善、欲善和行善,而且三方面是道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道德认识由道德意识、领会道德价值观、理解别人、道德推理、作出道德决定、自我反思等几个侧面构成;道德情感由良心、自尊心、同情心、热爱真善美、自我控制、谦虚几个侧面构成;道德行为则由道德能力、意志和习惯组成。他认为尊重和责任是学校公共道德的核心,诚实、公平、忍让、谨慎、自律、助人、同情、合作、敢、民主是学校应该传授的价值观。提出了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中,学校程应承担完善人格教育的10条理由,并提出了12条道德教育的途径。7、实用主义道德教育课程理论。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极力强调道德才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力量,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实施方面,杜威首先主张把学校办成雏形的社会,学校的的道德教育应具有社会性,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等都具有社会性。杜威对课程的评价有鲜明的态度和观点,主张“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社会实践法,反对用背诵道德条文的方法进行道德教育的课堂灌输法。

三、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遵循的原则

由于各人在价值观、知识观、教育观以及人生经历经验的不同,人们对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应遵循客观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指导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有人认为应遵循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有人认为应遵循评价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原则、教学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优化整体的教学评价指标系统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有人认为应遵循导向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在确定评价指标筛选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相关性原则、完整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精确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有人认为应坚持效用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可行性原则。也有人提出发展性原则、认知和非认知相统一的原则、科学方法和人文方法相结合的原则。还有学者认为必须遵循思想政治性、科学性、全面性、个性化和实效性等原则。

广西大学的陈洪涛博士认为方向性与价值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客观性与公正性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性与层次性相结合的原则;动态性与静态性相结合的原则;阶段性与总结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结构与功能有机统一的原则;

四、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

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到底可以确定哪些评价内容,建立怎样的指标体系,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多数教育专家从教育评价的模式出发来确定评价内容。如有的从行为目标模式出发,将评课内容分为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任务、教学结构四项;有的从CIPP模式(C表示背景评价,I表示投入评价,P表示过程评价,P表示成果评价)出发,将评课内容分为教学准备、教材处理、教材的讲解、教学程序、教学效果五项。也有人认为,课堂教学评价应包括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结构、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包括对知识目标的评价,对能力目标的评价,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即三维目标并重的评价方法。有人建立了“以学评教”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不仅关注教师,更重要的是学生;不仅关注知识结论,更重要的是知识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不仅关注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良好的态度情感与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对学生认知、思维、情感等方面的发展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有人认为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包括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两部分,两者各有侧重,但又相互交融,不可截然分开。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包括评价项目、评价要点、教学特色、评语和评价等级;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师基本技能;对学生的评价包括自学与质疑、合作与交流、自结与反思。

五、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评价一节课大致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听课、记录;2.召开评议会;3.听课人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表评分。对于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一种意见认为:目前课堂教学评价已经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他评与自评相结合等方向发展。主要方法有量表法、单项教学技能评价法、课堂教学即时评价法。有人采用等级评定方法,认为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财日常教学的形成性评价,评价对象是一节课。采用模糊评价的方法,评价等级共分为A、B、C、D四级。等级评定办法由基本等级评定办法和特色表现升级办法两部分组成。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有: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评价、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评价方式的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真实性评价、表现性评价、情感评价)。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有:量表评价法、综合比较法、网络评课法、庭辩式评课法、“行为跟进式”评课法。近两年出现了不少新的评价方法,如档案袋评价法、教学评价记录卡、课堂教学中即时评价等。有人提出自我评价法、专家评价法、行政评价法、档案袋评价法、问卷调查评价。有人提出要采用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学生、同事、学校领导等共同参与评价。还有人采取自我评价、学生评教、家长评价、同行评议、观察与会谈、档案袋评价法等多种途径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

六、对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研究的思考

课堂教学评价的主体与客体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也不会停止前进的脚步。对未来的课堂教学评价,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如:1.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论研究,提高理论的本土性和实用性;2.明确各级课程评价主体的职责,多层次参与评价;3.建立系统的合理的课程教学评价机制,实现评价关系的民主性,比如,设立社会评价中介机构等;4.拟订多维度的课程教学评价指标;5.丰富的系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数据库;6.切实改变课堂教学评价中的不利现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突出实效性。如过度注重结果导向、由上而下的外部评价、评价目的模糊、评价结果未能善加利用;7.通过完善制度、革新观念和创新方法,走出课堂教学评价的两难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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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关键词《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高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的重要环节,它能帮助大学生了解社会、国情、锻炼毅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因此,高等学校要把实践教学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中,提供必要经费。《意见》中同时还强调要“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重视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近年来,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对本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套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涉及学生自行组织和教师组织外出参观,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展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和形式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展实践教学,首先是教育部的课程要求,从教学目标上来讲,开展实践教学能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教学中,需要学生自己设计实践教学方案,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去处理实践中所碰到的问题,学会分析,想办法解决,锻炼、提高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开展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如果光靠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的讲述,从理论到理论,这门课是很难得到学生的认同,也不能做到入脑入心。教师一味地说教,很容易引起学生的抵触。但是,开展了实践教学,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在实践教学中会不断得到修正,学生对社会的认识也会在鲜活的实践中得到矫正。《基础》课的培养目标就是使学生能够知行统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有助于支撑理论教学,在使学生获得理论知识“知”的时候,通过学生的行来感悟知。课题组认为实践教学的形式多样化,一般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人物访谈、情景剧编排、志愿服务等等,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在情境中调适自己、优化自己的价值系统,实现社会资源的渗透教育和隐性教育。教育者要选择、创造好教育环境和条件,设计好教学方案,实践教学也是一项组织严密的教学活动,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带着问题参与教学,回来后自己总结教学成果汇报,让他们充分地体验到自己的主体地位。

二、本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开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为了更好地实现育人目标,提高教学实效,开展了多种实践教学。

(一)学生自行组织的实践教学

1.社会或校内调查:开展校内调查主要以大学生的社会公德状况为对象,社会调查可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吉安(或家乡)”为主题,调查了解社会主义在中国所取得的成就,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通过这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调查能力,亲身参与社会公德状况的调查,可以明了社会公德要求,以及学生公德存在的问题。让学生在观察、调查、分析中明辨是非,升华道德情感,并养成良好的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具体题目自定。自由组合若干调研组,以小组(5人为限)为单位进行资料收集调研;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制作PPT汇报。2.采访《最美井大人物》获奖者:井冈山大学2014年开展了寻找《最美井大人物》活动,并最终确定了10位最美人物,这些评选出来的人物都让人敬佩感动。通过采访《最美井大人物》中的获奖人物,以最美井大人物为楷模,学习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自强不息、拼搏不止的精神。要求学生能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采访小组将采访成果制作成PPT或是微电影在班上集中展示。3.经典影片赏析或社会热点分析:推荐的影片有《秋菊打官司》、《黑梦》、《建党伟业》等等。社会热点问题主要选取一些在社会上造成广泛影响的道德事件,将学生分组,每组学生提前收集资料,自行选题,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案,制作PPT进行汇报。

(二)教师组织的外出参观实践教学

1.红色圣地参访:参访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红色圣地参访实践教学活动,让大学生学习、体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坚定理想信念以及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民族精神,培养激发广大青年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自豪感,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的正确性和必然性,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以革命先烈为榜样,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井冈山大学地处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丰富,周边很多红色圣地都和井冈山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教研室联系的实践教学基地主要有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小井红军医院、小井红军烈士墓、三湾改编旧址群、贺子珍纪念馆、泰和马家洲集中营、兴国将军纪念馆等等。2.法院旁听: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有助于在本课程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帮助学生从理论上认清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了解《决定》提出的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举措,在实践中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从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教研室联系了吉安市吉州区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实践教学基地,主要是选取民事、刑事和劳动法相关案件进行旁听。3.参观看守所、监狱:让学生走进看守所和监狱,了解劳教人员在监狱的状况,倾听他们的忏悔,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升华道德情感,理性地对待人际间的纷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三、当前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纵观这几年的实践教学开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有所提高,但是开展的实践教学尤其是教师带队的外出实践教学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课程之间没有协调好,出现了重复、浪费了资源

现在学校的实践教学课开展的其实也不少,但是各门课程和各个学院、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并没有统一协调,缺乏衔接和沟通,比如学工处和团委的假期实践活动、红志班和大骨班的教学活动。在教学内容和目的上,各门课程出现了重复,客观地讲,教学活动随意性较大,没有统筹规划。这不光是我们学校在开展实践教学时碰到的问题,其他高校也是如此。有些参观的地方,教学目标并不是很明确,吉州窑作为学院统筹安排联系的实践教学基地之一,但是吉州窑并不适合所有的课程;再者,在实践基地,学生该干些什么,体会什么,教学目的也不是很清晰。

(二)旁听的案件不够深刻

比如去法院旁听,本来设计的是安排民事诉讼、贪污类案件的旁听,强调学生的权利意识以及当前法律上对腐败人员惩治的鲜活事例,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的权威。之所以这样选择,主要是很多学生对法律不够认同是基于社会上一些官员败法所导致的。但是很可惜,联系法院的民事案件多为离婚涉及隐私的,不适宜对外开放,而贪污渎职类案件也是比较少。因此,能够开放的案件多为简单的刑事案件,比如盗窃、邻里纠纷、轻微的故意伤害,对学生的教育意义不是很深刻。

(三)很难做到全覆盖

由于经费的限制,因为学生总体数量大,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时,很难让全部的学生都参加,只能组织部分的学生参与,尤其是安排学生外出考察。这并没有达到实践教学活动应全覆盖的要求,对于没有实地考察的学生,是无法感知亲身实践的那种效果,比如有一次组织学生到戒毒所参观,通过和戒毒人员对话,参加实践教学的学生从心里面感到震撼,发誓要和绝缘,他们通过多媒体向其他同学展示实践心得时,效果却大打折扣,其他同学对的感觉依然很遥远。

(四)参观流于形式

由于经费上的欠缺、参观时间和业务时间的不协调,不能联系到基地的专业讲解员以及带队教师的知识领域限制,学生在参访红色圣地时没有得到专业的讲解,为什么参观,参观的基地有什么教育意义,发生了些什么故事?这些都必须讲给学生听。因此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表面上看是轰轰烈烈的,对教学环节缺乏精心准备和细致设计,学生只是走马观花似的来去一趟,很难实现教育效果。

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思考

为了合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以及经费,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效果,《基础》教研室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教学活动开展,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必须得到加强:

(一)提高教师的素质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关键的主导因素。教学方案的设计、组织和实施都要依赖于教师,而这些直接决定了实践教学的效果。对于实践教学基地的历史渊源,以及教学基地要表达的主题思想,带队教师都应熟知。因此,教师除了具备基本的职业素质和责任心之外,还必须具有相应的学习能力、组织沟通能力、社会协调能力。

(二)组织上的统筹

高校学生的实践教学除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之外,虽然各高校有自己的做法,但是一般而言,还会有学工处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宣传部、团委的社会采风实践、团委的送法(医等)下乡活动等等。相对来讲,学工处、团委和宣传部等其他机构社会资源、资金更为充沛些,因此,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相关学科应多和这些部门协调,多利用他们的学生社会实践资源。

(三)实践教学的方式应更加多样化

按照学界的理解,实践教学的方式应当是多样的。但是目前由于经费上的限制以及教师能力、责任心等因素,实际上实践教学开展的方式并不是很多,主要集中为“参观访问”。参观访问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传统文化的了解上有一定的帮助,尤其是井冈山大学又处于红色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红色资源蕴涵了崇高的理想信念、厚重的先进文化、丰富的革命精神、高尚的人格魅力,具有超越时空的强烈感染力、说服力、震撼力和强大的教育功能,对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德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参观、考察寻访红色资源,学生能更多地了解革命英烈的先进事迹,进而感受他们崇高的革命情怀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实践教学的开展所选取的方式还应更为多样化,调查研究、访谈教学、情景剧的编排,专题讨论等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具体到选取哪种方法,应当和理论教学内容相挂钩,实践教学必须服务于理论教学。

参考文献:

[1]刘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规范化改革与实证研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7).

[2]颜加珍.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若干思考.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2).

[3]李昌国.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教育与职业.2012(36).

第4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关键词】基础课 整合 发展

“05 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并从2006 年秋季在大一新生中实施。黄冈师范学院为了应对新的变化,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有作用和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对基础课教学进行了整合与发展。

一 “05 方案”实施5 年来黄冈师范学院基础课教学的整合

1.教学内容的整合

(1)整合的原因。“05 方案”的实施必然带来基础课教学课教学内容的整合,其原因包括:一是课时的大幅度削减。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一共为72 个学时,现在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仅为48 个学时(如果将新生军训和节假日的课时去掉,课时更少了,如有的入学新生基础课教学实际上课只有39 个学时);二是基础课内容多。虽然两门课合为一门课,表面上看门数少了,法律部分的内容也大为缩减,但8 章加上绪论几乎等同于9 章内容,内容涉及道德和法律两大领域,范围仍然很广;三是两课合并后,教学目的和教学方法发生了变化,如法律部分不强调法律知识的普及而是法律意识的灌输;四是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存在差异。虽然教育部为基础课指定了全国统一的教材,但是进行教学,必须进行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即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取舍,安排学时并确定重点。

(2)整合后的内容。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内容以及教育部领导和编写教材专家对该课程教学要求,我们根据总课时为48 学时的规定对教学内容进行了分解。具体情况是:课堂教学学时44 学时,实践课4 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内容与学时的安排为: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4 学时)。主要介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特点、意义、方法、主要内容,大学生要尽快适应人生新阶段,重点介绍思想道德与思想道德修养、法律与法律素质等几组核心概念、当代大学生肩负历史新使命、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4 学时)。重点介绍理想、信念等基本概念、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信念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并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6 学时)。重点讲爱国主义概念;关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必须弘扬爱国主义与怎样弘扬爱国主义的问题;关于为什么说经济全球化不等于政治、文化一体化问题;关于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与弘扬民族精神问题;关于弘扬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问题。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4 学时)。重点讲在什么意义上理解教材中的“人生观”、“价值观”及其关系;关于“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关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及“人性自私”的分析;如何理解“人生环境”。

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6 学时)。介绍道德的起源、发展、本质、功能、作用,重点介绍为什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基本原则;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问题。

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4 学时)。重点介绍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培养中的矛盾问题。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4 学时)。重点讲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大学生择业和创业;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家庭观。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6 学时)。重点讲如何正确认识学法、知法与护法;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以及结束语(8 学时)。重点介绍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我国实体法律制度;我国程序法法律制度;大学生要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2.教学师资的整合

(1)整合的原因。提高基础课教学必须对教学师资进行整合。整合的原因包括:一是“05 方案”实施以前,学院原来的师资存在交叉重复,如社科部(黄冈师范学院专门从事全校公共课教学的独立的教学单位)有专门从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而政法系(政法学院的前身)也有从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而且政法系的学生的基础课教学由政法系自己的老师垄断),这样从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存在交叉重复;二是法制教育部分的师资显得薄弱。

社科部尽管承担全校的公共课教学,但毕竟术业有专攻,从事法制教育的老师和政法系从事法学教学的老师相比存在明显的不足;三是原来很多老师只带一门课,没有同时讲授过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两课合并以后讲好基础课存在一定的难度。

(2)整合的方法。一是师院进行院系的重新组合。原来从事全校公共课教学的社科部进行分家,在社科部从事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和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调到政法系。政法系则变为了政法学院;二是政法学院设立了法学系、思政系和行政系。基础课教学由法学系的老师担任。他们不仅从事法学专业课教学也从事基础课教学。

3.教学手段的整合

(1)整合的原因。整合的原因是: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要求整合教学手段。之所以对原有的教学手段进行整合,一是因为原有的教学手段没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体现为不能普遍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课堂教学几乎是教师讲,学生主动参与,体悟性和内化性不够;二是实践课课时缺乏,学生难以通过实践去感受教材所写和教师所讲的内容。

(2)整合的方法。整合的方法有:一是利用多媒体教学,要求教师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目前从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大多有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二是强调课堂教学师生的互动,让学生主动参与进来快乐学习;三是开辟第二课堂坚持实践教学。黄冈师范学院作为黄冈市唯一的高等学府,一直得到市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有着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社会基础,建立了许多实习基地,同时黄冈地区有着丰富的红色资源,这些都为基础课开辟第二课堂坚持实践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 “05 方案”实施5 年来黄冈师范学院基础课教学的发展

基础课教学的整合为基础课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法学部采取了许多措施来推进基础课教学的发展。

1.打造科研平台为基础课教学提供科研支撑

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必须坚持教学和科研相结合,尽可能以科研来带动和促进教学。为此,承担基础课教学的法学部教师一方面坚持申请各种科研立项,采取团队协作的方式进行科研公关;另一方面,政法学院单独组织成功申报了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该中心是目前基础课教学的最高的科研平台,可以鄂东地区的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为基础进行研究,从而为基础课教学提供科研支撑。

2.建设精品课程为基础课提供发展动力

要搞好基础课教学,让基础课教学攀层次上水平必须将其打造成精品课程,为基础课教学提供发展动力。从2009 年开始,学院开始了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的准备工作,力争先把基础课建设成校级精品课程。

基础课精品课程的建设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二是教学内容的建设,教学内容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三是要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报告、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四是教材建设;五是实践建设。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践,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实践;六是机制建设。要有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鼓励教授承担精品课程建设,要有新的用人机制保障精品课程建设等。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的向导重在促进教学观念的转变,教学方式的改革,体现教学理念的变化,促进基础课的改革和创新。

3.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活动,提高基础课教学的水平和影响力

为提高基础课教学的水平和影响力,法学部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活动。

(1)参加培训。如2010 年7 月9 日至7 月13 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示范培训班”在北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班,此次培训由、教育部主办。按照教育部确定的名单,我院吴光辉老师参加了此次培训。2010 年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于7 月22 日至8 月24 日在武汉举行。通过培训这个平台,我校教师与其他高校教师互相交流了教育、教学、科研的经验,结交了新朋友,传播了友谊,扩大了学校知名度。

(2)和地方院校交流。如2010 年6 月19 日下午,咸宁学院经管学院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主任商文斌一行5 人来我院开展交流学习。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居继清,副院长李红卫、周青鹏、吴光辉等在政法学院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与来访客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重点就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改革、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方法改革、图书资料建设、学科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整个交流会气氛热烈。

第5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萌芽;探索;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两课;98方案;05方案;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既是一门传统学科又是一门新兴学科,既是一门交叉学科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基础”课的学科建设经过多年探索、突破、改革、创新和不断完善、整合而走上今天的跨越式发展之路。“基础”课是2005年由原来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整合为一门新的学科。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以《形势与政策》课的设立为标志开始萌芽,改革开放以后的80年代初期正式开设并命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提出了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高校思想理论课教学研究开始关注新时期高校大学生的特点和要求,探索高校思想理论课教学的新内容、新机制、新手段和新方法,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由此也进入了改革探索的新阶段。在探讨大学生思想政治科学化的同时,教学研究开始关注思想品德课课程设置问题。如1980年大连工学院率先开设“思想修养”课,后来全国各高校也都以不同的形式开设了类似课程的讲座和专题如思想品德教育、人生哲理、人才成长与修养、职业道德、形势与政策、社会主义道路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等。与此同时,有关方面的教材、著作和刊物相继出版,相关的学术讨论和论文纷纷发表,党和国家宣传、教育部门也在加大研究规划力度,不断制定、出台支撑其学科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方案。

1982年l0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通知》指出,有计划地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是实现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需要。“要把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通知》还规定: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教学,由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由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讲课,电可请校内外其他同志讲课。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专门的教研室,设立少量专职人员。至此.思想品德课作为一门课程在全国高校普遍开设,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道德、人生观教育的重要途径。90年代中期逐步得到完善,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一起,简称为“两课”。

1984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除规定了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任务、内容、教学原则、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机构等,还规定“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应纳入教学计划并考核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教育平均每周两学时,由各校根据情况统筹安排。思想品德课教学时间不得任意挤占。”在教学方法上提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课堂讲授与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相结合”等。

1985年国家教育部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为两部分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教育,其中,思想教育课程包括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和法律基础课。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意见)提出了“因校制宜地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1987年10月国家教委在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开设五门课程:《形势政策》《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这五门课程的开设基本上确立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的完整课程体系。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对我国高校“两课”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1993年7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国家教委提出了进一步对“两课”教学进行改革。会议报告提出:“两课教学改革的核心是教学内容改革,根本途径和方法是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目标和要求是提高思想理论教育的说服力和针对性’’“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邓小平所指出的‘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精神应成为‘两课’教学改革的指导方针”国家教委在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四所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作为教学改革试点学校,三所部委或地方院校作为改革试点联系学校,全国各地有近四十所院校被确定为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各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充分依靠广大教师,经过充分准备,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上,进行了积极努力和艰苦探索。提出了许多具有特色的教学试点方案。

1994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学科加强建设,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研和学科建设,要培养和造就一批德育专家、教授、特级教师和理论家。

1995年10月24日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和思想品德课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推动‘两课’的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重点学科加以建设,把‘两课’作为学校的重点课程加以建设”。《意见》提出,“两课”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增强抵制错误思潮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意见》还对“两课”的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通过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两课”课程体系。《意见》对高校“两课”教学时数做了调整,提出了各级各类院校四年制本科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时数为教学计划内不少于85学时,专科不少于68学时。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合理确定上述各门课程的学分,切实保证规定的学时。”

1995年12月,教育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保证高等学校德育有效实施,根据《教育法》制定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大纲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对学生系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基本环节,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要把两课作为重点课程来建设,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不断改革“两课”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实效。大纲规定高校思想品德课应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法律基础课和形势政策课程。

1996年3月在全国高校“两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新的课程设置方案的制订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两课”教学改革的指示,贯彻“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方针,全面总结和吸取1985年以来“两课”教学改革的经验,特别是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教学秩序的相对稳定性,要对课程名称和教学内容做出统一规定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发挥“两课”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保证“两课”教学根本目标的实现。1997年6月第六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设置改革的步伐。

1998年4月23日,党中央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课程设置新方案,正式提出了高校“两课”教学的课程体系即包括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在内的八门课程的设置即所谓的“98方案”。1998年6月,、教育部联合颁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1993年以来,为适应形势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高等学校的‘两课’教学在内容和方法上进行了改革,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当前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决好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一主要任务。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修订教学基本要求,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两课’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1999年7月在党的第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至立对实施“两课”课程设置新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新方案实施工作的领导。高校党政领导要深入第一线,了解和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第二,要加强对教学中热点、难点的研究,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感。第三,要大力坚强“两课”教师队伍建设。为贯彻会议精神,高质量地实施“两课”课程设置新方案,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1999年12月3日,教育部社政司印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在充分肯定“两课”教师队伍整体情况较好、工作富有成效的同时,指出“两课”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应改进的地方,关键是要提高“两课”教师自身的水平。为此,该通知提出:为改变“两课”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明显偏低的状况,要在1999年致2004年间,使3500名左右在任“两课”专职教师通过在职学习的方式,获得硕士学位。

2000年3月22日,教育部社政司和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评选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提高“两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高质量地全面实施“两课”设置新方案,决定从2000年到2002年分三批进行“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的评选和制作工作。2000年下半年,教育部社政司根据近年来教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当前高校思想理论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决定启动教学基本要求修订工作。

2001年7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两课”教育教学中贯彻江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要把贯彻《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目前正在进行的高质量地全面实施“两课”课程新方案的工作结合起来,同“两课”教育教学中正在进行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教学方法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两课”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为现阶段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也对高校特别是“两课”教育教学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2003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在内的“两课”应全面地渗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用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新的教学研究成果全面修订“两课”教材,切实抓好“两课”教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培训。

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要按照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教学与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之后,、教育部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凋研,为2005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改革的新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奠定了可行基础和经验准备。

2005年2月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特别强调要大力推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意见》还指出,科学的课程设置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通过充实教学内容,完善课程设置,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

第6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实效性 现状

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国高校开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新方案(2005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四门新的主干课程之一,首先进入课堂。这门课教学实效性如何,不仅关系到后续三门课的教学,而且关系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的实现。虽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新方案的实施只有四五年的时间,但从研究状况来看,学术界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的研究还是比较广泛和深入的,取得了诸多的研究成果。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领域: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内涵的探讨,对影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因素的研究,对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对策分析。

一、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内涵的探讨

概念明析是科学认识的逻辑起点,要准确把握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研究,首先就应当明确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内涵。目前学术界关于这方面的探讨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是从哲学的角度来思考

张舜清指出,在哲学上,实效性是有关理性运用的一个概念,是理性在观念的把握与创造人与世界关系时的目的性体现和达致程度。在体现与达致过程中,过程样态只是理性具体展开的方式和形态,不能看作理性运用结果的实效性依据。具体到教学实践中,教学的实效性是教学理念由教育者传向受教育者并在受教育者身上得以体现的过程与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任何良好的互动如果最终都不能表现为教育者的教育目的与理念在受教育者身上的体现结果,那么就谈不上教学有实效。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讲得好,学生爱听,以及生动活泼的课堂场面都不应列入教学实效性的评价依据中。因为过程形式不能取代实质结果,而实质结果的达致,除了有赖于教育者注重过程形式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教育者实施的教学理念的高度和践行的广度。在这里,所谓过程形式主要是指教育者为了促进受教育者上课的积极性或为获取生动活泼的课堂场面而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教学手段及艺术,如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如播放硬碟,课堂辩论,注重演讲的艺术性等。这些手段与形式的采用,客观上确实能够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产生师生情感共鸣的即时效应,但这只能说是“课堂效果”,与“教学实效性”并无本质的关联。哲学上的实效性强调理性主体(具体到教学实践主要是指教师与学生)的目的与过程的一致与共融:双方目的一致,且目的蕴于过程,过程体现目的[1]。

(二)是从价值的角度来思考

丹指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就是指在其教学的过程中,是否发挥了各教学要素的作用,并通过优化的教学内容和科学的教学方法,真正达到了最佳的教学效果和“教书育人”的目的。“基础课”教学的实际效果往往是通过两个方面体出现出来的:一是显性效果,即“基础课”课堂教学的直接效果。从学生方面来说,表现为到课率、听课率和教学满意率。从教师方面说,表现为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教学方法是否得当。另一方面是隐性效果,即“基础课”教学对大学生长远的实际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基础课”在某种范围和程度上承担着培养大学生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在促进大学生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形成中起着独特的作用[2]。

二、对影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因素的研究

影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因素是什么,这是目前学者们所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研究者们着重对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归纳起来,学者们关注的问题主要涵盖三个方面。

(一)从学生方面来说

丹认为,学生对“基础课”的认知程度、学习态度、学习兴趣都会影响“基础课”教育的效果。(1)对“基础课”认识不准。(2)对“基础课”重视不够。(3)学习动力有待提高[2]。詹红菊指出,知行脱节是影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关键所在。当前大学生存在过于功利实用的心态,降低了对课程学习的兴趣,淡化了知行转化的必要性。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把握不准,忽视了知行转化的教学要求。目前,一些大学生未能很好地把握“基础”课的性质,把这门课只是当作一门课程来进行“知识”学习。很显然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基础”课不是一门单纯的知识和技能教育课程,它的教育功能非常明显。它具有“知”“行”统一的特点,即学生对这门课学得好坏,不仅要看他们对这门课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了解程度的高低,而且要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的境界,要考察他们知行转化的程度的高低,从行为层面来考核学生是否真正掌握领会了书本理论[3]。

(二)从教师方面来说

余玉花,程德慧认为,教师的理论素养、教学水平、科研能力以及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直接关系到课程教学的质量[4]。黄小平也指出,教师的人格魅力会外化为教学热情与职业良心,从而促进“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提高。第一,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执着地追求,努力扩展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第二,对教学工作一丝不苟,从课堂内延伸到课堂外。第三,对教学内容与方法、手段不断进行调整与改革,千方百计促进教学实效性的提高。第四,对自己的工作及其效果不断进行总结、反思,正视自身的缺点与不足并予以改正,在此过程中使教学的实效性不断得到提高[5]。

(三)从学校方面来说

丹指出,高校“基础课”教育没能很好地结合学生求知的特点和心理。(1)教育教学方法落后。(2)对学生发展规律的调查研究不够。(3)对“基础课”教学的认识不准。(4)教育改革的力度不大[2]。

三、对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对策分析

对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对策分析,无疑是学术界关注最多,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部分。围绕如何提升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学术界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概括起来,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以生为本论

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对象是学生,因此,其实效性的提升就不能脱离学生这个根本主题,在实践中要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梅萍,曾一帆,罗斌指出,思想道德修养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其能否取得实效,发挥育人功能,关键在于其能否满足学生的主体需要,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和谐发展。①把握学生主体需要的根本点,注重对学生功利目标的引导。②把握学生主体接受的兴趣点,注重知行合一。③把握学生主体学习的兴奋点,注重乐学情境的创设。④把握学生主体情感的激发点,注重生命的自主体验[6]。张新薇认为在提高实效性的措施中,第一条就是以人为本,把握学生的主体需要。其认为,把握学生的主体需要,是为了使教育深入学生内心,贴近学生实际[7]。李在强指出,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必须注重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方面下功夫,这是增强教学效果的前提和基础[8]。牟艳娟认为,要真正提高“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必须注重“三个方面”,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即①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②注重学生的内在需要;③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9]。刘韵清,蒋福明也指出,以学生为本是增强实效性的核心。“以学生为本”必须把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坚持“以学生为本”必须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让学生乐学、勤学、善学。坚持“以学生为本”,教师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掌握打开大学生心扉的钥匙,做到“感情相通,心理想通,思想相通”[10]。持同样观点的还有杨震,他认为,要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精神世界的构建和全面素质的提升[11]。颜廷华指出以学生为中心,全面调动学生的积极性[12]。此外,还有许多学者在以生为本的前提下,纷纷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二)围绕教学目标论

杨怀祥指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尚不能尽如人意,这主要与部分教师不能够对该课程价值目标进行准确的理解和科学的把握,从而缺乏对价值目标的理论追求和实践理性有关。围绕价值目标提高实效性,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首先必须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其自身的价值目标,从而形成对价值目标的认同与追求,同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努力培养构建彰显其价值目标的教学逻辑体系的实践理性[13]。吉菁认为,教学目标是对学习结果的预期,是课堂教学设计的出发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结果的评价都要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来进行。因此,确定科学、恰当、合理的教学目标对于如何组织教学活动和教育目的的实现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标性质是“情感态度”型的目标。在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性质设计适合情感与态度学习的教学方法;制定评价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标准。为此还必须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这样才能增强“基础”课的教学效果[14]。

(三)各类具体方面的对策

1.认真钻研教材,吃透吃准教材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钟万林指出,吃透教材是上好“基础”课的前提。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内容,这是上好课的第一步。只有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材内容的实质,才能把教学内容准确地传授给学生,才能紧密地联系实际,才能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取得良好的效果[15]。周晏认为,要想提高“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首先必须吃透教材,教师应深入钻研教材,深刻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教材的逻辑框架,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和解决学生思想问题的着眼点,把握“基础”课教学的主旨所在,这样才能把教学内容准确地传授给学生,并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16]。黄代翠认为,教材是教学的依据,“基础”课新教材是在党中央的直接关怀和指导下,集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家的集体智慧编写而成的,具有正确的价值导向、深刻的理论性和严密的逻辑体系,是一本很好的教材。要切实提高基础课的实效性,必须吃透教材精神,全面把握教材体系,弄清楚教材的重点、难点和热点[17]。

2.丰富拓展教学内容。

黄代翠指出,教材是教学的依据,但如果照本宣科是绝不可能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教师必须依据教材,丰富和拓展教学内容,收集和组织材料,实现教材的二次开发。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材料丰富多彩,取之不尽,教师要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精心筛选:选用的教学材料要贴切、新颖、典型[17]。王俊、闫缨也认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教学内容,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实效性的前提[18]。刘韵清、蒋福明指出,教学内容开放是增强实效性的重点。作为全国的统编教材,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遵循教材,同时,还要适当开放教学内容,用“最鲜活的素材,最及时的讲解,最真切的感受”激发教学活力[10]。王琰认为,丰富和拓展课程教学内容是提高“修养课”教学实效性的基础和核心[19]。惠保德认为,教学内容是“基础”课教学的载体,是其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要素。需要注意做好以下方面:第一,教学内容要精;第二,教学内容要实;第三,教学内容要新[20]。

3.改进教学方法。

在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上,学术界探讨得很多,如运用专题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演讲式教学、辩论式教学、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等等。下面,仅就几个代表性的教学方法作综述。

第一,案例教学法。陈海认为,大量成功的教学实践表明,生动感人的事例、丰富的多媒体信息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因此,在“基础”课的教学中,教师要遵循“三贴近”的原则精选案例,增强教学的吸引力与感染力,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21]。林峰指出,案例教学法可以增强教学效果。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既有实际情况的描述,又包含着问题。它采取以学生为主进行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弄清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深刻理解课文知识。而且案例来源于活生生的现实,会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内容生动有趣,没有那么多抽象、复杂的概念、理论。因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容易产生学习兴趣,能够增强教学效果[22]。周宏岩认为,丰富的典型个案是提升实效性的手段。教材是一般原理,个案是现实;教材是理论,个案是实际;教材是一般,个案是具体;教材是骨架,个案是血肉。个案具有典型性、生动性和亲切型,可以帮助人们深化和理解一般,运用典型个案于教学中,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运用,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教学方法[23]。

第二,多媒体教学法。宋颖惠、杨航征指出,恰当采用多媒体教学有助于增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增强教学效果。要求教师积极自制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教学,文字、图片、视频短片相结合,提高课程的生动性和感染力、吸引力,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和师生互动[24]。张新薇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在“基础”课的教学中大力使用多媒体课件适应了当代高等教育教学的要求。尤其对一些案例的介绍,声像并茂会让学生的感受由静变动、由抽象变直观、由枯燥变有趣、由复杂变简单,从而增强教学效果[7]。林峰认为,教学活动是一种复杂的信息交流活动,运用多媒体技术后,课堂内容更加丰富,信息密度更大,课堂效率明显提高,不但使学生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时得到检验和反馈,而且大大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多媒体辅助可以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放弃落后的教学方法,突破创新,扩大补充课堂知识容量[22]。

第三,创新教学模式。任洁认为,教学模式是沟通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中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设计的基本要求有几点:第一,要在把握教学基本要点和了解大学生需要的基础上,设计课堂教学体系;第二,要处理好理论知识讲授与现实问题分析的关系;第三要转变教育理念,注重显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25]。陈杰峰指出,对于该课程的教学,教师不能只用一种教学模式,应根据具体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26]。

4.加强实践教学。

勇素华、蔡正平指出,实践教学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践用所知,以践促学”的过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性、科学性的认识,进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27]。钟万林认为,注重课程实践是上好“基础”课的重要桥梁。“基础”课具有突出的实践性,只有加强实践环节,注重课堂内外的结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提高课程的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15]。裴小燕认为,“重视实践、言行一致、身体力行、知而必行”,“思想”课这一突出的学科特性,决定了重视构建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的特殊意义。强化以实践环节为切入点,整合校内资源,是提高“思想”课实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构建学校德育工作大格局的迫切需要[28]。张社强指出,只有突出“基础”课的实践性特色,才能保持其不断发展的动力,进而满足大学生多样性的客观需要,实现其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成长成才的理想与追求。据此,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拓展实践教学形式成为提高“基础”课教学有效性的必由之路[29]。

5.发挥教师人格魅力。

袁劲果认为,“基础”课从根本上说是明理课,课堂上讲的道理能否让学生信服,教师的人格魅力起着很大的作用。增强教师的人格魅力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政治素养、求学高更求身正[30]。张社争指出,教师自身的修养和人格魅力是增强教学效果的重要保证。与其他课程教师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人格力量显得更为重要[31]。蒋福明,刘韵清指出,要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得到大学生的认同与喜欢,首先在于教师要不断提升个人的人格魅力,将人格魅力外显为教学魅力,将吸引力在课堂内外表现出来,“以美好的心灵赢得心灵,用优秀的人格塑造人格”,真正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32]。

6.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

惠保德认为,要想真正提高其教学实效性,不仅需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进行大胆的改革,在教学考核方面也应有所创新,以推动整个“基础”课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入。“基础”课教学考核的革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在考核内容上把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在考核方式上把短期考核与长期考核相结合;在考核主体上把自我考核、学生互评与教师考核相结合[20]。陈杰峰指出,必须在原有的教学评价模式的基础上创新评价机制和改革评价方式,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知识掌握程度评价与问题研究能力评价相结合,理论水平评价与实践能力评价相结合,教师主评、学生自评与互评相结合[26]。

四、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研究取得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但从研究成果来看仍存有不足之处。首先,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分析不够深入。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侧重于如何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研究,而对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内涵的分析和影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因素的研究尚显不足,尤其是对社会大环境对该课教学实效性影响研究和关注不够,涉及的不多。其次,低层次研究,重复多,创新少。目前,对于如何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提出的对策很多,但对策大多泛泛而谈,具有典型的创新性和具有便捷的可操作性的对策不多。再次,研究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已有研究成果多为发表在一般性期刊上的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很少,公开出版的高层次的学术专著更是罕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深化相关问题的理论性研究,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内涵和外延要进行科学的界定。第二,加强对具体问题的实证性研究。加强影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因素的研究,尤其是对增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对策研究,要从自身的实践特色出发提出有特色的对策,并注意其可操作性。第三,加强综合研究。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研究是一个系统,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应开阔研究视野,从整体上研究,开创研究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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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关键词:德育教学;案例教学法;重要性;原则;运用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2014年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指出德育课教学:“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情感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这一要求为中职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如何使理论性较强的德育课贴近现实、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关键在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德育课教师要遵循实效性和时代感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正确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法,才能提高德育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一案例教学法在德育课程教学中运用的重要性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其本质上是设定一种特定的教学情境,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德育课教学中的案例教学,主要是运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道德品质问题、法律问题、社会问题、职业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引出和论证相关的基本理论,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书本理论和社会实际相结合,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作为一名中职学校的德育课教师,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观察,发现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尽管2008年德育课程改革后,课本中增加了许多与现实相连接的实例,但因学生感受不到实际的效果,吸引力不强,学生很难参与教学,很大一部分学生把上德育课作为休息课,上课即睡觉。有学生甚至认为德育课对今后的工作毫无帮助,所以上不上德育课无所谓。因此,如何提高中职学校德育课程的有效性,调动学生参与学习德育课堂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德育课育人教化的功能,是中职德育课教师必须认真思考、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通常,德育课程所选案例属于感性材料,来自于社会实践,浅显易懂。通过教学,很容易让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实现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在中职德育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中概念性、原理性的知识较多,比较抽象,对于理解力不强的中职生来说很难有吸引力。如果只从理论上分析原理,学生不愿意听,也未必听得懂,即使听懂了,也不会感受太深,但是如果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融入案例中,从抽象到具体,那么枯燥的理论就获得了生命。通过这种方式的教学: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学生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也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激发学生奋发向上,从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德育课程教学中案例选择应遵循的原则

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案例选择是否合适,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案例教学法的作用是否得到真正的发挥,并直接影响到该德育课的教学成效。为了充分发挥案例法的教育功能作用,在案例选择时,笔者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关联性原则。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所选案例与所讲教学内容要相一致,不能与教学内容脱节。作为教师,必须熟悉教材,清楚教学内容中的难点和重点,了解哪些课程内容可以用理论阐述清楚,哪些地方需要用案例帮助才能让学生理解。二是实际性和指导性原则。教学案例要符合中职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的实际特点,教师所设计的问题还要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笔者曾经在教授《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课》课时,发现因本课程与学生今后从事职业活动密切相关,学生非常关注职业发展的形势,他们对中职生毕业后取得成功的一些事例(尤其是本校毕业的成功学生案例)特别感兴趣,教师就要选好典型例子,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恰如其分地运用好这些好的案例,学生也易于接受,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并能够对学生对未来的选择、发展有较强的指导性。三是思想性原则。德育课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德育课老师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培养思想先进、道德高尚的职业技能型人才。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紧密结合时展的实际和中职学生的思想状况,增强德育教学的思想性和时代性。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挖掘事例的道德教育意义,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案例教学法在德育课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传统的德育课教学中,教师是主体,过分突出“教”,偏于理论教学,没有考虑学生的知行实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指出德育课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中职学生生活,尊重中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知识学习和观念形成,更注重情感培养和行为养成”。因此,德育课教学中要一改传统的教学模式,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要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就需要任课教师及学校层面做出一定的努力。第一,教师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取得第一手资料。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社会形势的急剧变化,向德育课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案例教学法对德育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就要紧扣中职学生感兴趣的理论和社会问题,在了解熟悉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基础上编写案例素材,掌握更多切合学生实际的鲜活案例,并能对案例有充分的思考和把握,在教学中以恰当的方式、方法教授于学生,在教学互动中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引导,让学生在内心上认同,在行为上自律,这样才能上好案例分析课,最终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第二,处理好案例教学的各个环节:案例的选编、学前准备、课堂交流讨论以及教学评价。1.案例的选择和编写。这一环节对德育课教学犹为重要,只有选好案例,才能把案例较好地运用到教学中,才能显现案例教学法独到之处。2.做好课前准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均是教学过程的主体。案例教学强调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和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体现“双主体”的教学理念。教师和学生的课前准备,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基本前提。3.案例的讨论与交流。此环节是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是否成功。笔者通常采用的是分组讨论方式,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集中意见,再由各小组推荐代表参与交流。这一过程中,教师是导演,设计、营造的是一种活跃的课堂氛围,学生是演员,是课堂主体,大家各抒己见。4.开展教学评价。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步骤,教师总结前阶段所取得的成果并作出教学评价,师生达到共识,为共同完成好以后的案例教学任务打好基础。提高对德育教学工作的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些中等职业学校对德育教学不够重视,存在着重专业课、轻普通课,重技能、轻理论的现象。笔者曾经工作过的一所县级职业学校,因师资不够,认为德育课谁都可以上,于是安排一些课时不足的专业教师、基础课老师上德育课,而且大量减缩德育课学时,有的教师上课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教学效果差,失去了德育课应有的功效。笔者认为德育课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养,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解决教学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才能真正成为学生树德的引路人。此外,对于中职学校德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作了专门的规定。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研究与高校思想政治课不同,中职德育课重教学轻教研,德育教师参加师资培训机会少,导致他们见识不多,视野不开阔,导致授课枯燥无味;教辅资料相对缺乏,课外辅助资料主要教师自备。所以作为学校层面应该加强德育课师资队伍建设,并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给予支持。

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在中等职业技术德育课程教学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了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主动性,教学效果成效明显。德育教学工作者应根据中职学校德育教学自身规律,不断开展案例教学法的研究,在教学方法上总结经验,推陈出新,才能发挥德育课教学在中职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使德育课程教学真正地实现育人教化的功能。

作者:邓先凤 单位: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教职成[2014]14号)

第8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根据《中学德育大纲》的要求,高中阶段德育的基本内容分8个方面:(1)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2)爱国主义教育;(3)国际主义教育;(4)理想教育;(5)道德教育;(6)劳动教育;(7)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8)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我们根据三个学年学生年龄和心理特征以及他们的接受能力,将上述8方面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学年,有的内容覆盖整个高中阶段,有的则落实到其中一个或两个学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中一年级

1、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进行经济常识教育。按现行高一思想政治教育教材进行,由政治课教师实施。

2、爱国主义教育

重点进行爱父母、爱家乡、爱母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为祖国富强,人民富裕贡献青春的远大理想。实现途径:望儿山德育基地、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班团会等。

3、道德教育

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纲要》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社会人际关系的教育、现代文明方式和交往礼仪的教育以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观念教育。

此项教育由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统筹,班主任、班委会

团支部组织实施,政治、语文、英语等学科密切配合。实现途径要把理论学习与行为实践结合起来,注重训练,养成习惯。

3、劳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草坪、花卉、树木的栽植、施肥、防治虫害等劳动实践,学习吃苦耐劳精神和有关劳动技能。劳动教育由总务处安排,生物老师进行指导,班主任和班委会协助做好组织工作。

4、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

开展青春期卫生课和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咨询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设研究性学习课、音乐欣赏课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此项教育由校医、政治教师、音乐教师组织实施,班主任密切配合。

二、高中二年级

1、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进行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按现行高二政治思想课教材进行,由政治课教师实施。

2、爱国主义教育

重点进行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优良传统教育,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影响。

此项教育由历史教师、政治教师、语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进行渗透,并通过学校艺术节和校本课程进行,学校政教处、团委、班主任密切配合。

3、道德教育

继续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纲要》教育,在高一基础上侧重进行提倡共产主义精神的教育。组织实施的办法见高一“道德教育”部分。

4、劳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校农田作物管理,学习并掌握农作物种植管理知识技能。实施办法见高一“劳动教育”部分。

5、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

组织学生参与公安分局的共建活动,体验公安干警的生活与工作,请公安干警作治安形势和法制报告,提高遵法守纪的自觉性,组织学生参加社区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活动和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活动,了解我国的民主制度,增强民主意识。

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由政教处统筹,班主任积极配合。

6、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

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活动,开设美术欣赏课和研究性学习课,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个性得到进一步发展。

实施办法见高一“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部分。

三高中三年级

1、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进行政治常识教育。按现行高三思想政治课教材进行,由政治课教师实施。

2、爱国主义教育

重点进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教育,配合毕业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升学与就业观念。

3、国际主义教育

对学生进行我国独立和平外交政策及热爱和平的教育,发展各国人民之间友好合作的教育和献身人类进步事业的教育。国际主义教育要通过政治课和时事报告会进行,由政治课教师、学生党团组织和政教处组织实施,班主任搞好配合。

4、理想教育

进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和立志成才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理想教育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政治教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

5、道德教育

继续深入地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纲要》的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提高道德水平,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实施办法见高一“道德教育”部分。

6、劳动教育

组织学生去省果树研究所参加果树管理和改良劳动,增强科技意识,学习科学的果树管理技术。

实施办法见高一“劳动教育”部分。

7、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

在高二的基础上,通过《政治常识》的学习,使此项教育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培养学生进一步了解民主和法制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实施办法在高一“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的基础上,增加政治课教师的参与。

8、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

在高一、高二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良好意志性格的教育,保证学生在完成高三繁重的学习任务中,以良好的意志性格克服困难,创造优异的成绩。

实施办法见高一“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部分。

第9篇:道德与法治教研方案范文

“从某个角度上说,担任政协委员不是我的社会兼职,而是我的学术生活的重要部分。参政议政不是学术以外的社会活动,而是学者学术活动的一部分。”曹义孙坦言,“不同的学术观决定了一个学者对待社会实践尤其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不同态度。如同自然科学离不开实验一样,社会科学研究者更应当主动将自己投入到活生生的社会实践当中,不仅仅将参加社会活动当做是以自己的学识为社会尽责任,更重要的是,把社会活动本身看做是自己所从事的社会问题研究的一部分,是社会科学的研究结论证实或证伪的过程,是学术思考的配套实验。”

以问题为导向,逐步聚焦法治教育

中南政法学院是曹义孙学术生涯的起点。当时的中国法学学科知识体系尚在建构之中,学界大都关注部门法的理论建设,也许是哲学科班出身的缘故,当一般的法学研究者大都还在关注技术层面的法学问题时,曹义孙已经开始关注法学学子和法律职业的伦理问题了。

当年在中南政法学院读研究生时就常常向曹义孙请教问题,如今在曹义孙担任主任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的梁文永对记者说,“那时曹老师还很年轻,也还不是研究生导师,但他思想锋利、观点新颖,在研究生当中享有盛誉,很多研究生都找他交流问题,我也把他当做是自己的编外导师”,梁文永补充道,“记得有一次到他家里拜访,发现他正在研究法官道德问题,他的桌上摆着一份题为《法官道德论纲》的文稿,侃侃而谈法官的职业伦理。这种问题当时在我们看来都不是正宗的法律问题,但今天看来他的眼光是超前的,他早在20多年前关注的司法公正和法律职业伦理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困扰中国法治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1992年底,时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的乔克裕教授主持一个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力邀曹义孙与他一起负责课题研究。曹义孙坦陈自己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可能不适合。没想到乔教授独具慧眼,认定曹义孙是最佳人选。

士为知己者死,曹义孙当即着手调研,拟定计划,花了大半年时间完成课题。这本名为《法律教育论》的著述全面论证法律教育的规律、职能、目的、教学方法、管理模式和原则,成为国内第一本系统研究法律教育的论著。26万余字的书,他一个人写了20万字,他也因此成为国内较早研究这一领域的学者。该论著后来获得省部级二等奖,牛刀小试取得的意外成果,激发了曹义孙对法治教育问题的研究兴趣,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曹义孙的学术发展路径。继那本《法律教育论》获奖之后,他主编的《高校教学管理通论》再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司法部首届教育成果二等奖。

说起当时对法学问题的研究心态,曹义孙说:“我当时还是从哲学和伦理学的角度去思考法律问题的,我把整个法学以及法学教育现象当做哲学和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也算误打误撞吧,最后竟然不知不觉地把研究对象变成自己的研究主业了。”

创建国内首家法治教育研究机构

1998年,曹义孙调入北京工作。此时的他在法治教育研究领域已经名声在外,2002年,曾宪义、张文显主持“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项目,曹义孙应邀参加。该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了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殊荣,标志着曹义孙在法律教育领域的研究能力获得法学界的公认。

基于他在法律教育领域的独特思考,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决定将一项特殊任务交给曹义孙,授权他组建全国第一家专门以法治教育自身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机构。当时的曹义孙尚在教务处副处长任上,大刀阔斧地推出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迄今仍有不少教师对当时的教改热潮记忆犹新。按照校领导的构想,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应该对全国法学教育贡献管理智慧和制度经验。校领导希望通过这个新的研究机构引领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为中国法学教育输入新型管理思想。

2006年,曹义孙领导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正式运作起来,经过近十年的日积月累,曹义孙带领该中心一帮人围绕“什么是法教育学?”“中国法治视野下应当构建以及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的法教育学理论体系?”“大学法学教育和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教育实践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法治教育在国家法治建设乃至国家治理体系中应当发挥何种作用?”等等一系列事关法学教育自身规律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展开调研、提出构想。

曹义孙说,“法治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必须从法治建设乃至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全面、系统、综合地整体研究与法治教育有关的所有问题,构建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依法治国诸领域的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

“法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体系必须具有中国特色,”说到这里,曹义孙顿了顿,似乎有点担心自己的意思可能会被误解,“从全球的法治发展史上考察,每个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途径、方法和道路都不同,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也一定会有体现中国国情的中国路径,既然法治中国需要走中国道路,中国的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的构建也一定要体现出中国元素。”曹义孙一下子把视野扩大到了全球,记者感染到他是在一个多么大的背景下思考他的法治教育问题了。

2008年,就任这个全国首家法治教育研究评估机构首任主任三年之后,曹义孙进入一个更为崭新的工作平台,担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多次政协组织的重大调研之后,我开始深刻反思学术生活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关系,我发现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在不同的学科中找到学术源流,而学术思考中的任何理论问题继续延伸下去都会指向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对应事物,”曹义孙说,一个以学术为业的人,应当先后经历求学、教学、科研、带队伍、搞管理和服务社会等6个环节,其中每一个环节都是学术活动。他批评了那种觉得只有科研才是学术,其他都不是学术生活的观点。学者的最终使命是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追求自己的创新本性。

以学术为依托,

打造参政议政团队影响力

学者应当关注社会生活的学术观不仅是曹义孙身体力行的生活原则,也成了他带领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科研团队对学术生活的共识。他带领的团队对社会实践问题有着非同一般的敏锐,用该中心副教授刘坤轮的话说,“我们在做学问和参加各种科研活动时都会自觉地多思考一层,这个问题有无可能以及如何可能成为一项政策建议。有时,我们在外面参加学术会议发现了一些新观点,会主动去找发言的学者交流,别人往往会很惊讶,因为以形成全国政协的提案为目标的交流是大多数学者闻所未闻的事。”刘坤轮补充了一句,“但是,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他自嘲地说,“有些圈内的朋友说我们中心的人,政治敏感度非同一般”。看得出来,这位青年才俊很满意自己的这种学术状态。

曹义孙的学术观影响了他领导的整个中心,全中心的学者都自觉地将社会关怀和社会责任意识嵌入到自己的学术生活中。新的学术观不仅仅影响了同事们的研究方法,也激活大家的“真问题”意识。

在曹义孙连任两届的政协委员生涯中,他提出了不少与他领导的中心科研成果有关的提案,由于这些提案同时也是中心科研工作的研究范畴,所以言之有物,有理论也有数据支持,均获得广泛的认同。

2008年,曹义孙和同事开展一项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委托的“关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标准化问题研究”的科研项目,据此他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的提案》。2010年,曹义孙和他的团队以防范司法腐败问题为切点,思考反对腐败的制度措施,从借鉴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在纪检监察领域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研究设想,在此基础上,曹义孙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递交了《关于反腐倡廉亟待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提案》。

谈起曹义孙担任政协委员与他作为学术带头人对所任职的研究机构之间的关系,中心多位科研人员对记者表示,曹老师的参政议政活动同时开拓了我们大家的研究视野,成为我们全中心所有学者关心国家政治经济生活重大议题的平台,激发了我们研究社会问题的学术责任。

2014年9月,经民盟中央商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同意,曹义孙受邀兼任史良法学院院长。史良法学院设立于常州大学,由民盟与常州大学共建,是我国第一家以派领袖人物冠名的法学院。

去年11月上任伊始,针对史良法学院教师专业结构的特点,曹义孙提出了组建中国首家德治与法治战略问题研究院的设想,并亲自为研究院确立了为国家德治与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提供意见和建议的发展定位。

记者向曹义孙讨教他的办学理念,曹义孙说,“如何体现一所法学院校的社会责任?传统的办学理念是为治国理政输送人才,我以为一所优秀的法学院还必须为治国理政提供智力支持,成为国家某一个领域的专业智库,为国家全面改革建言献策,贡献智慧。”面对记者的疑问,曹义孙非常认真地回答道,“八年来的政协委员生涯确实影响了我的法学教育管理思想,不仅仅影响了我的学术观,也影响了我的法学教育管

理观。”

曹义孙告诉记者,“2015年的两会,我打算关注德治与法治领域的问题。”和以往的每一次提案一样,这个正在酝酿之中的提案也是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成果。在史良法学院,曹义孙提出了组建中国首家德治与法治战略问题研究院的设想,并亲自为研究院确立了为国家德治与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提供意见和建议的发展定位。宏大的愿景迅速激发了教学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整合了不同专业背景的教职工的科研力量。曹义孙说,“德治与法治关系问题需要多学科的共同介入,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在回答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