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文化产业的理解精选(九篇)

文化产业的理解

第1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烟草企业在企业文化战略下通过适合的公共形象管理能够使企业自身成为一个无形的品牌,然而目前烟草企业的公共形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该类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烟草公司公共形象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

烟草企业;企业文化;公共形象管理

1 企业文化战略对公共形象管理的影响

企业文化战略是企业在经营时树立的一种价值观与行为规范,它要求企业管理人员、企业生产人员、企业营销人员自发的以企业文化为准则约束自己的形为。企业通过企业文化战略能构建自己的价值观、展现自己的形象、树立自己的品牌。

企业公共管理是指通过社交、宣传、管理的方法传播企业的战略文化,使社会认识到企业的文化、认同企业的形象、了解企业的产品,让企业的形象本身成为一种无形的资产。企业公共管理对企业文化战略有以下的影响:

1.1 引导消费市场

烟草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市场,然后针对自己选择自己选择的销售群体以合适的渠道让他们了解自己公司的生产理念、树立品牌形象、形成消费贯性。做好公共形象管理能让消费者了解到自己不仅在选择一件商品,而是通过这件商品体现自己的生活品味与价值观,最后成为烟草企业的忠实消费者。

1.2 提高企业竞争力

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不允许烟草企业以“好酒不怕巷子深”的理念经营自己的商品,目前每家烟草企业都感受一竞争的残酷性。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调整工艺流程、提高工艺生产技术等硬实力虽然能使烟草企业的质量得到保证,然而让消费者通过了解烟草公司的文化建设来了解公司的产品却要靠烟草企业的软实力来完成。树立企业公共管理形象是体现公司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只有做好企业公共形象管理人们才会相信企业文化建设可以完成。

1.3 扩大宣传途径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的发展与宣传也发生巨大的改变。在全球经济领域的模式下,烟草企业已经不能固守一地一区的宣传,否则必然在市场竞争中落后。要让烟草企业的商品走出地区,迈向世界,必须要依靠多渠道、全方位、人性化的宣传才能完成。公共形象管理能宣传烟草企业的文化建设,做好企业公共形象管理能使企业产品宣传事半功倍。

1.4 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各类烟草企业的文化建设结果参次不齐,使很多消费者对烟草企业本身没有信心。很多消费者担心烟草企业的宣传名不幅实,“挂着羊头卖狗肉”;担心自己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自己一旦失到经济损失无法追回;担心如果有疑问却没有咨询的渠道,他们希望与企业相关部门的人员沟通。

2 烟草企业公共形象管理出现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烟草企业已经了解到可以通过公共形象管理来实现自己的文化建设,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存在一些文体。目关烟草企业公共形象宣传中最常出现的问题为:

2.1 名不幅实,哗众取宠

人们选择一款商品,通常需要了解这款商品的质量、特色、品味,只有准确的了解以上信息,人们才知道在众多烟草产品中该款产品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可是部份烟草产品为了吸引人们的目光、为了让自己的产品独树一帜,便在烟草产品中作虚假宣传。比如部分烟草企业宣称自己的产品不含有任何副作用或者该款产品有独特的壮阳功能。人们虽然在短期内会关注这款产品,然而从长远的宣传效果来说,人们会对该品牌的产品不再信任。

2.2 急功近利,后继乏力

人们长期消费一款烟草产品,最主要的目的是该款产品的价位满足自己的需求、烟草质量符合自己的品味、外装或其它的服务能达到自己的要求。烟草企业长期只有把宣传销售与烟草产品的质量结合起来,才能让人们对该款烟草产品的宣传产生信赖感。然而部分烟草企业在做企业形象管理时期望一次投入巨大的资金,立刻产生品牌效果,却常常因为宣传缺乏后期的支持,使人们渐渐淡忘该产品。

2.3 缺少创意,照猫画虎

烟草企业要做好企业形象管理,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定位,然后在选定的人群中用适当的渠道宣传。然而部分烟草企业的企业形象管理的规划出现方向性的错误,他们认为自己的企业只要被越多人知道越好。因此不仅在各类平面媒体中广泛宣传,还将宣传小报等随意张贴。这种企业形象宣传不仅浪费大量的宣传成本,而且反而降低企业的自身形象。

2.4 延伸不当,品牌模糊

部分企业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便希望将自己的产品以系列的方式推销出去,可是由于企业形象管理的失误,使人们根本无法联想起烟草企业真正需要推广的品牌。比如部份烟草企业同时推广同品牌的服装、饮料、烟草,宣传的方式不分主次,人们提到该企业的形象感觉很模糊,不明白企业经营的方向。

3 文化建设战略下烟草企业公共形象管理的方法

3.1 明确企业文化建设的定位

烟草企业在做好企业公共形象管理以前,必须要意识到自己需要在哪些人群范围内树立怎样的公众形象。任何一个企业的价值观不可能讨好所有的人群、任何一件商品不可能实现所有的功能,企业必须以实际为出发,有针对性的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让该范围内的人群对企业树立的形象、形成的理念、推出的产品产生强烈的印象。

3.2 作好企业公共形象的规划

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不能依靠一时兴起的投资方式,即使该种宣传方式能一时搏得人们的关注,然而没有足够的宣传与之配合,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往往会淡忘该次宣传。烟草企业要制定一个长期的宣传规划,同时以该宣传规划为目标形成一套宣传机制。该种机制要能彼此呼应,从各个方面建设企业公共形象。

3.3 重点推出需要宣传的产品

烟草企业在做公共形象设计时,要清醒的认识到要以哪样商品为核心进行重点宣传。只有做到得点突出,人们才能意识到企业经营的方向、核心价值、重点产品。人们会尝试从烟草企业的重点产品着手尝试了解企业的产品;有们可能会看到与之相关的产品内心反应的却是企业的重点产品。抓好重点产品的宣传,才能作到主次突出,使企业的产品形象更鲜明。

3.4 选择企业产品宣传的途径

要作好企业产品的宣传,需要从产品的定位、宣传的文化、产品的价位来决定宣传的途径,使企业选择的消费人群能随时、迅速的了解自己的产品。企业除了使用营销的途径推广自己的产品外,还可以在各种文化领域用文化渗透的方法让人们了解该种文化时能了解自己的产品;烟草企业要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用微博、网站等方式加强人们与企业的沟通。选择适合的宣传途径,企业形象管理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总结

文化建设战略是以加强软宣传的方式加强烟草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形象管理是把企业文化建设用具象的方式表达出来,烟草企业要用适合的公共形象管理方式准确的表达自己的企业文化建设成果,通过企业公共形象管理的方式体现企业自身的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刘祥胜.略论企业文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01).

第2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教学现状;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6-0116-02 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支柱产业。要发展文化产业,首先就要规范文化市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国家就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文化产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到了21世纪初,又根据WTO的相关原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合理完善。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合文化市场要求的专业人才,目前国内大多数开设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校都开设了与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相关的课程。此类课程属于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必修课,本课程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今后的职业规范。因此,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对实现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

笔者目前所在学院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生近十年时间,笔者先后担任三轮《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任务,使用的规定教材为陈杰、闵锐武编著,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此外,笔者还参考了由林日葵编著,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与典型案例分析》,以及由赵阳、徐宝祥编著,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三本书构成了笔者此课程的主要内容。笔者发现这门课存在以下问题。

1.教材内容繁杂枯燥。本课程涉及出版业法律法规、演出与娱乐市场法律法规、网络文化市场法律实务、文物艺术品市场法律实务、广告法律实务等内容,在2012年修订的培养计划中又增加了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使得整个内容繁杂枯燥,既激不起学生的学习欲望,也很难活跃课堂气氛。另外,用于参考的案例分析书籍虽然设计了诸多案例,但是这些案例内容陈旧,解释简单,学生根本无法完全把握其中的内涵,更理解不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最终的结果就是课程结束后学生对课程几乎没什么印象,只是觉得这门课程太枯燥无聊了。

2.学时设置严重不足。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学生开设,共有48个学时,3学分,但除去国庆等假期时间,实际教学学时仅为40学时左右,在规定学时内根本无法完成全部教学任务。笔者每次开设此门课程最后最多只能完成三分之二的教学任务,由此可见这门课程在学时设置上的不合理。

3.实践环节形同虚设。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但是要求学生必须要掌握一定的法律背景知识。可是学生的整个培养计划中几乎没有专门关于法律方面的课程,导致在笔者设计的案例分析环节根本无法理解,最后基本都变成老师自己唱独角戏。再加上学时比较紧张,很难在有限的课时内将理论基础理解透彻,使得任课老师上课也比较吃力,更加重了教学任务。

二、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

要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就需要从根本上进行一些教改,笔者认为对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首先要遵循客观性原则,这也是该课程教改的最基本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要尊重客观事实,遵循文化产业诸行业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正确对待目前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诸如知识内容繁杂、学时不够等问题,结合教学事实进行理性分析,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和教学任务提出改革设想和措施。

2.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立足点,要求将教学模式与教学目的有机结合,使得教学方法尽量与教学内容相匹配,教学内容要与学科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相吻合,日常教学设计要尽可能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更符合科学性原则,也才能让这门课程真正成为实用型的科学课程。

3.协调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主要是要让影响教学质量的各要素之间彼此协调,共同改进,包括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两个层面。其中,内部协调是指对教学过程中所涉及各个具体教学要素进行协调一致的改革探索。例如,一个先进的教学理念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教学方法,那这个教学理念就是空谈;反之,如果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去讲授空洞的教学内容,这个教学方法也就变得一无是处。外部协调则是指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教学改革大方向要与文化市场和社会发展方向、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发展方向,以及其他专业课程相互协调发展。此外,协调性原则还应该关注到教学共性与学生个性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教学共性的前提下,尽可能照顾到每个学生的个性,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兴趣点。

4.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教学改革应该照顾到教育的方方面面,应该覆盖到有关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科发展、专业发展和实践发展的每个环节。在《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对于教师而言,在努力提高执教水平的同时也要为教师个人发展创造各种条件;对于学生而言,则要既考虑学生专业知识的习得,又注重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和职业能力的锻炼;既重视专业知识教育,又不忽视实践教学。总之,在《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中遵循全面性原则,将会使教学的内容更丰富,产生的意义更深远。

5.发展性原则。每一种教学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必须随着物质和精神文化条件的改善、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科学研究的创新不断向前发展,使之能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像文化产业管理这样还处于基础发展阶段的学科,知识更新速度快,实践信息密集度高,更要求课程的教学实践要遵循发展性原则,要求教师要以动态化的眼光去理解教学过程,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学,不断推陈出新,始终保持教学内容的适时性和教学方法的先进性。

三、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思路与主要措施

为实现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通文化、懂经营”的创新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笔者认为,在《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实践中,必须紧紧围绕“怎样培养好人”这一工作中心来改进相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该课程的教学改革首先要转变教学思路,从“淡化知识传授,强化能力培养”的教学思路出发,在现有学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简化理论教学内容,利用多种方式手段吸引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水平。主要包括:

(一)优化教学内容

根据最新的教学大纲,笔者所在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文化产业概论》、《文化经济学》、《文化市场营销学》、《影视文化概论》、《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艺术概论》等课程。因此,针对《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笔者在教学中将整个教学内容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总论部分,包括文化产业概述和文化产业政策概述两大章,共用8个学时来介绍;下篇为具体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讲解,利用20个学时来具体介绍出版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美术品市场、广告类等七大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利用10个学时来讲授知识产权保护和文物类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最后留10个学时由学生分组进行相关行业政策法规的案例。

(二)创新教学方法

在不同课程的教学中,要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笔者根据《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的学科特点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试图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教学改革。

1.案例教学法。《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的理论性较强,笔者认为可以从当前比较热点的文化现象入手,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通过制订详细的案例教学计划,引导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景,了解案例中提示的有关事实,主动展开讨论,寻求各事物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法律解决方式,再由老师进行总结评述。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能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尽可能提出自己的看法,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分组教学法。分组教学法要与案例教学法结合使用才能有效。在学期初就将学生分组,每个小组由7~8个学生按兴趣自由组合,每个小组按照不同产业类别收集本产业的资料与案例,并制成PPT文件。等到教学计划执行到相关产业分论部分时,先由教师分析相关政策法规概况,然后由小组成员讲解本小组的产业典型案例。其他同学对报告进行分析讨论,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问,由主讲小组成员予以回应,实在无法解答的由师生共同商讨解决,最后教师要对本组案例讨论进行点评,加深学生的理解。

第3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产业文化;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文化对接

1酒店及其产业发展现状

酒店是当下商业地产中的一颗明星,发挥着带动经济发展与地产增值的积极作用。酒店凭借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向客户提供各类住宿、餐饮、娱乐、休闲等产品和服务,从而获取经济收益。2014年后我国酒店业实现稳中增长,回归理性发展。同时,在经济气候、国家政策和社会风气的作用下,关注大众客户需求,走平民化、特色化、多样化、服务性道路成为行业主流。文化、互联网、个性、生态、绿色等主题日渐成为产业文化新的风向标和亮点。今后,酒店业将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促进就业三大主题,推进产业向现代生态服务业转型升级。

2酒店业产业文化综述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酒店业普遍弥漫着一种急功近利、粗放冒进、因循守旧的文化气息。盲目的投资、错误的策划、偏离的定位、同质的产品、失当的管理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影响了社会对产业文化的认同。国务院将文化主题酒店作为发展的重点,并由商务部颁布了《文化主题饭店经营服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可是说,文化和消费体验将成为酒店业实现长期有效发展的内部动力和新兴业态,我国文化主题酒店正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黄金期。面对酒店业的发展方向和文化特征,要想实现酒店业顺应时代的健康发展,培养一大批符合产业文化精神内涵,理解酒店文化特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心理因素的行业人才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3应用型本科酒店管理类专业对接产业文化的路径

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主要方法和手段。酒店管理类人才正确培养,离不开对产业现实和发展深入研究和把握,在应用型塑造方面,如果只注重技能和知识的传授,而忽略思想和文化教育,那么培养出来的人才将很难真正融入产业一线,理想和现实会出现鸿沟或落差,白白浪费了社会资源,耽误学子发展。

3.1校园文化与产业文化跨界融合放眼全球,德国职业教育处于顶级水平,其成功要素中,将产业文化与教育文化无缝对接是宁人瞩目的。事实上,纵观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特别是本科及以上的教育,“金字塔”意识依然比较浓厚,去职业化或弱经济性的教育型校园文化依然根深蒂固。但是,产业文化确实来自于社会现实,具有显著的经济特性和职业标识。以上两种文化具有深刻的异质性,因此必须进行跨界整合,一方面,学校要主动融入产业、地方经济和企业,以服务经济和产业为己任;一方面,产业文化要通过深入的校企合作,不断的将文化渗透到校园之中,把文化的培育、宣扬维度追溯至学生阶段。从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将两种文化实现对接,如建立产业文化看板、文化长廊、准员工活动、工装文化、技能竞赛等。

3.2教学贴合产业动向应用型本科酒店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必须要与产业岗位群需要相适应,并兼顾适当的发展性和超前意识,但切不可无视、忽视产业现状一味的按照理论推断进行人才培养。尤其是面对酒店业发展新局面和动向,这一点已变得更加重要。因此,专业教学要时刻关注产业结构、经营模式、管理革新、技术进步、人才需求的变化,通过广泛的调查分析,积极参与产业一线生产和研讨活动,把握产业脉络,零距离接触企业,共同谋划专业教学标准、内容、方式和手段,逐步建立起能够主动融合产业、善于自我调整、理论与实践真正融合的专业建设和运行机制。作为各级教育主管单位和部门,也要对于产业开展对接和融合,建立经济一盘棋的管理互动模式,关注产业动向和人才供需平衡,建立灵活、有效的专业教学管理模式[1]。

3.3提升教师产业文化意识教师是教学活动指导者、组织者、激励者,教师能否正确对接产业文化,关乎应用型本科教育对接产业文化的成败。因此,学校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对接机制,包括形式、周期、经费、人员和组织,以促进、保障教师与产业的融合,使产业最新的文化因子和动向特色能够及时的传递到教师的思想和行动中。通过产业文化课程、顶岗培训、企业服务、社会调研等形式全面提升教师主动渗透产业文化的能力,在传统学校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中,加上“师傅带徒弟”这一环节,把产业文化中的这一特色性人才培养思维和办法引入高校教育之中,完善教育的内容。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充分利用教师这样的文化交流载体,适时的将学校文化带入产业、企业领域,加强两者的互相了解和有机融合,加深彼此之间的理解和完善[2],避免文化冲突的产生或加剧。

3.4课程凸显文化熏陶文化的演绎和推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或行为基础之上,物化和践行是文化建设扎实落地的基础。课程是应用型本科酒店管理类专业达成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单元,实现产业文化融合必须从课程建设与改进入手。首先,课程的选择和设置必须与产业需求相适应,并兼顾必要的理论拔高。要按照行业中管理岗位的递进次序,在4年的时间里进行合理编排,并能够与见习、实习、顶岗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有效的匹配。其次,课程执行和评价标准应当与产业标准、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对接,使学生在校园中形成准“职业人”的角色认知,将产业中普遍存在的安全、质量、效益、环保、责任等产业文化精髓通过课程学习,直观的向学生传递,引导学生注重自身职业素养的养成和提升。最后,建立文化育人课程体系,进一步丰富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技能等方面的产业文化培育专项课程,将产业文化素养教育课程放在显著的位置。全面建设起以学生的成人成才为主旨、以职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相融通的产业文化教育课程体系,从专业知识技能和一线岗位需要出发,引导学生了解产业和岗位,系统有序的学习所属产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专业伦理、行业准则等产业文化知识,在步入职场前形成初步的产业核心价值理念。

4结束语

总之,应用型本科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紧密围绕产业新动向和新局面,积极探索产业文化与高等教育的对接与融合,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剂良方。

参考文献:

[1]张健.产业文化育人:破题后该如何落墨[J].江苏教育,2014,(1).

第4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文化企业 并购 高管薪酬 薪酬辩解 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267-02

一、引言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当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文化产业必然会迎来爆发式的增长。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发展文化产业已经被提上日程。无论是《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还是《支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发展纲要》的制定都表明文化产业在近期必然会开创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现阶段,资本市场中以影视传播、游戏动漫等行业为代表的文化产业也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的关注。因此,研究新兴的文化产业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具有先驱意义。

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下,并购这种外延式发展路径逐渐受到文化产业的认可。并购作为延伸产业链(Baum, Xiao Li, and Usher,2000)、进行组织变迁(Carpron et al., 1998)的工具,获得财务协同效应的手段(Leland, 2007),取得规模效益的路径,逐渐在文化产业市场掀起波澜。尽管并购能够给文化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益处,但是并购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在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的背景下,是否应该出现如此之多的并购案?

根据许多学者的研究,企业规模成为影响高管薪酬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当前舆论监督不断加强的背景下,高管的高额薪酬不断遭到社会公众的质疑。为了摆脱社会公众的质疑,同时迎合国家政策,文化企业高管可能将“并购”作为高管过高薪酬的一种解释工具,从而降低社会公众对高管过高薪酬的质疑。在这样的条件下,并购战略的实施与公司绩效的提升不具有关系,并购仅作为高管过高薪酬的解释工具、掩饰工具。文化企业可能通过并购做大了,而非做强。

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引发了国家的重视,企业高管在过度自信的影响下天然地觉得应该获得高额薪酬,为了降低社会公众的质疑,以“并购”作为粉饰手段,解释其获得高额薪酬具有正当性。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治理是否能够发挥其监督作用?很明显,公司治理的作用很弱小。文化企业的发展刚刚起步,一方面,国有文化企业正在经历“转企改制”,许多企业的高管还没有从政府官员转变过来,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并没有完善。另一方面,民营文化企业大多数是在政策的刺激下,抓住时机进驻该领域,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通过跨界并购进入文化产业,在传统产业、文化产业受到重视的情形下,许多以材料、能源、乳制品等为主业的制造业企业进驻文化产业,面对新兴的文化产业,即使其以前具备再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也不可能完全发挥其作用。所以,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公司的并购过程中很少发挥作用。

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现有的文献很少单独研究文化产业,没有足够清晰地认识到文化产业“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的作用。笔者从文化产业出发,研究了文化产业高管、文化企业并购与文化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二,理清了“文化产业支持政策文化企业高管高度自信高管高额薪酬高管高额薪酬辩解(并购)”的逻辑顺序。为文化企业频繁发生的并购行为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以期为投资者在投资时正确分析文化企业的并购战略提供借鉴作用。第三,本文发现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慎完善,不能发挥其监督监管机制的作用,以后文化企业的繁荣发展还需要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日臻完善。

二、文化企业并购提升了公司绩效吗?

迎合理论(catering theory)最早用于解释公司的股利支付政策(Polk and Sapienza, 2009)。股利迎合理论(catering theory of dividends)认为公司“是否支付股利的决策”是为了迎合投资者的意愿,由于企业的高管足够聪明,能够洞悉投资者的意愿,当大多数投资者希望公司支付股利时,公司会发放股利;当大多数投资者希望公司将剩余现金流用于再投资时,公司不会进行股利分配。由于企业的高管足够聪明,不仅能够洞悉投资者对股利的需求程度,还能够深入解读政府的政策,随即引申出了政策迎合理论(catering theory of policies)。中国的股市称为“政策市”,中国的资本市场离不开政府的监督、管理与干预。在一定程度上迎合政策的需要关系到许多企业的生死、关系到企业高管能够晋升。文化企业的大发展离不开市场需求的刺激,也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鼓励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并购的路径打造文化航母、引导文化企业通过跨区域、跨行业和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破地区和行业壁垒,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在多项政策支持企业进行并购的背景下,加之文化企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企业高管为了迎合政策,实施了并购战略。在政府政策在资本市场发挥重要作用的情景下,实施并购行为尽管可能导致公司绩效下降,但是并购作为公司一项中长期战略,其效果要在以后显现。但是,现阶段文化企业迎合了政策,却能马上获得许多短期收益,比如政府补贴等。因此,现阶段,文化企业并购战略的实施大部分是由于政策的刺激,对公司整体实力的增强效果不甚明显。

三、文化企业高管的高额薪酬与其并购战略的实施有关吗?

问题源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由于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具有不一致性,导致委托问题出现(Jensen and Meckling, 1976)。而解决委托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高管薪酬制度的设计。随着舆论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逐渐开始关注高管的高额薪酬,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多渠道获得高管的薪酬水平。社会公平是一种比较的结果,当社会公众在比较之后,发现自己薪酬水平与高管的薪酬在增长速度和绝对数量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时,不公平感就会产生。随着网络的发展,这种不公平感通过众多渠道得以宣泄,从而导致了现阶段社会公众对高额薪酬的关注。多年连续亏损的中国远洋其高管薪酬明显超过平均水平,引发了社会大众的质疑。

面对高额薪酬遭到社会的质疑,政府出台了《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规章条例,希望缓和公众质疑与高管高额薪酬之间的矛盾。而企业高管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认为高额薪酬是对其能力的肯定,不愿意使自身利益受损。根据管理者权力理论(managerial power hypothesis),管理者的薪酬是管理者能力的体现(Bebchuk, Fried and Walker, 2002),高额薪酬是董事会对管理者管理能力的认可。因此,企业高管必须在公众质疑与高额薪酬之间就必须寻找到一种解释工具,既能够消除社会公众的质疑,同时又能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此时,“并购战略”就摇身一变,从企业外延式成长路径转变成高管高额薪酬的解释工具。李增泉等(2005)、张鸣和郭思勇(2007)、陈庆勇和韩立岩(2008)等研究发现在并购没有带来绩效提升的情况下,却提高了高管的薪酬。

“并购战略的实施”为什么能够成为缓解公众质疑与高管高额薪酬二者矛盾的工具呢?首先,并购战略的实施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了合并以后的公司经营规模变大。获得规模效益作为并购的动因之一已经得到众多学者的认可,而且高管薪酬与公司规模呈正相关,经营大型公司的高管天然地应该获得更多的报酬。其次,现阶段政府出台的政策鼓励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整合资源从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文化企业高管通过迎合政府政策,进而获得政府补助等优势,同时响应政府的号召也为自身的晋升奠定了基础。再次,并购重组具有长期效应,短期内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不甚明显。也就是说并购战略的实施并不会立竿见影,需要一定的缓冲期,而且在远期,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并购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无法分离。即使并购导致了公司绩效下降,高管也不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纵观资本市场上所有上市公司,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的高管由于并购失败而在多年以后被追回一定数量的报酬。高管可能通过过度投资获取高额薪酬,而并购就是过度投资的一种表现。所以,并购重组扩大了公司规模、响应了政策号召的同时规避了被处罚的风险,这些管理层自利因素的存在(Mork et al.,1990)都导致了并购成为高管高额薪酬的解释工具。

四、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了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吗?

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战略未能显著提升公司的绩效,反而沦为高管高额薪酬的解释工具,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否发挥了监督和监管的作用?现阶段,国家倡导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打造全新的市场主体,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平衡。也就是目前文化市场体系有待完善、迫切需要使文化企业摘掉“小、弱、散”的帽子。在目前文化企业“小、弱、散”的背后就必然隐藏着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不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直接导致了企业并购战略的实施缺乏监督、高管薪酬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国有文化企业正在经历“转企改制”,通过转企改制扔掉企业中存在的政府力量,让市场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尽管许多文化企业的转企改制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是企业的转企改制并非可以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而不少民营文化企业是伴随着国家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出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是通过“跨界并购”,实现了从传统制造业进驻到新兴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的结合体在管理过程中也区别于一般的制造业,因此新转型而来的民营文化企业在监督和监管方面也存在问题。

因此,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无法识别出“企业的并购策略”是否是高管高额薪酬的解释工具。也就是,公司治理机制不能抑制高管通过并购获得高额薪酬的行为。

五、结论

本文以文化产业的并购热和高管日趋高涨的薪酬为研究起点,着重突出文化产业支持政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以文化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现阶段文化产业并购热与文化企业高管薪酬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第一,文化企业现阶段的并购存在盲目并购的特点,由于政府出台了大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政策红利”引发文化产业并购热潮,但是在目前,并购重组并没有发挥其“做强”的作用,通过并购做大的文化企业更需要做强,才能实现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的目的。第二,同其他行业一样,文化企业的高管也存在高额薪酬的问题,高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当性,以并购战略作为解释其高额薪酬的工具,并购战略不仅迎合了现阶段的产业支持政策,同时具有良好的隐蔽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文化产业并购热局面。第三,由于文化产业起步晚,同时由于其意识形态属性的缘故,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不能发现公司实施的并购战略是否具有正当性。因此,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通过并购这一外延式成长路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需要以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为基础,发挥公司治理机制监督和监管的作用,识别出高管的自利行为,不能让并购沦为高管高额薪酬的解释和辩解的工具。此外,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企业的评价指标不能仅仅停留在“做大”的目标上,更需要强调“做强”的重要性,防止高管利用并购钻空子。最后,建立并购不当的问责机制,约束高管的盲目并购行为,实施问责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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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工业文化;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10-0069-03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提高教师工业文化素质是提升职业教育的教学效果、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必须研究具有工业文化素质的“双师型”职教师资的培养方法和途径。

“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的现状

教师来源仍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近年来,多数职校年轻教师学历较高,科研能力较强,但从学校毕业直接任教的教师比例仍高于80%以上。我国传统学校教育在课程及教学活动中常忽视劳动教育和工业文化教育,使得毕业生理论水平较高,但由于其在成为教师之前一直在学校学习,缺乏企业实践经验,对本行业及企业生产、技术情况和管理现状不够了解。

教师的工业文化素质仍需提高 要培养具有工业文化素质的学生,首先要提高教师的工业文化素质。多数教师在入职前没有企业实际工业项目的工作经验,入职后由于教学任务重以及到企业长时间学习经济和精力方面的实际困难,无法迅速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文化带入教学活动中。对工业文化和工作价值观了解不足,无法在教学中更好地与现代企业文化及生产技术相结合,从而将工业文化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工作中。

教学内容和方法与产业结合度需进一步加强 虽然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已经广泛应用,但在实际教学形式上多数仍采取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的单向传授方式,教学方法上以理解为主,实践感受不足。教学内容仍以教科书的经典案例为主,个别案例已与行业技术现状脱节较大,无法实现教学内容与当代工业发展水平同步,使得毕业生在就业时感觉在学校所学课程与工作内容差别较大,不利于中高职学生初次就业时迅速融入企业。

职业教育与产业结合的现状

社会分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社会分工方面,高校具备高学历研究人员的学历、知识层次较高、创新和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能力较强等优势,但生产经营和技术应用能力稍显薄弱;企业拥有工业化制造技术、与产业结合紧密、对技术和市场较为敏感等特点。在“做中学”及“教学做合一”的思想影响下,以市场为导向、基于岗位需求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逐渐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职校教师是职业教育与产业结合最重要的环节,提高教师的工业文化素质可有效提升职业教育与产业的结合程度。职业教育传授的知识是现场情境性很强的技术性、程序性知识,是科学技术在实际生产情境中的应用,即解决产业中某种具体技术问题的实用性知识和技能。企业利用技术进行生产并创造效益,获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企业生产管理一线,会碰到很多具体的实际技术问题,需要融合个人的技术经验和创新思想来解决,而这些都是传统的理论教育无法提供的。

职业教育教师的工业文化素质应来自企业的工作经历和产学研项目的工作实施过程,其表现形式是一种修养、认识和观念,如时间观念、市场观念和潜在消费者的需求观念等,这些不但要融入高新技术的研究过程中,更要在与企业的合作中体现。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通高等学校所培养出来的职教教师往往缺乏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就业初期无法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真实工业产品生产经验,逐渐与产业的技术发展相脱节。

现阶段,中、高职院校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出的人才技术水平高、动手能力强,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但仍然存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关键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些方面通常与掌握的技术知识和技能无关,主要是学生在在校期间以及自身成长的过程中,与制造业产业具体结合的机会较少,不能在学习技能的过程中,与现在制造企业发展中所需的以企业文化为代表的工业文化教育结合起来。现阶段职业教育在与行业及产业对接的过程中,也大量存在着学生前期在中、高职学校学习,最后一年在企业实习的教育培养模式,这种模式在增加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也存在两个阶段各自为战、对学生在两个阶段的学习情况缺乏沟通的现实问题,从而对正确理解在学校所学技能与企业实践及工业思想之间的关系十分不利。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职业教育中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工业文化教育水平,在提高人才队伍技能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的工业文化思想教育,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市场的对接能力。

具有工业文化素质的

“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是高职教育师资队伍的特色,是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关键。当前培养的职业教育专业理论教师实训实践能力普遍不强,缺乏企业工作经历,难以跨越教育与产业间的鸿沟,迫切需要一支具有现代工业文化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根据对中职工程技术类专业教师人才需求情况的调研和分析发现,懂专业、懂教育、有理论、会实践是职教师资特定的职业要求,中职专业教师需具有与职业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换言之,职业教育教师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技术操作技能、教学技能及相应的工业文化素质。

工业文化根植于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中,与科学技术的联系最为紧密,中、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是将教学、科学技术与产业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加强职教师资的工业文化素质,对于提高中、高职院校与产业结合的紧密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有工业文化素质的

“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方法与途径

具有工业文化素质的“双师型”师资的培养方法与途径,是职教师资培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职教师资培养从生源、职前教育、职后教育以及“双师”技能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它以“双师型”职教师资评估标准为目标,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院校、中高职学校与企业之间,以全面提高理论教学、实训实践技能和工业文化素质为纽带,最终实现技能素质和文化内涵的培养,如图1所示。

强化教育理论和技能素质课程,突出工业文化特色 优秀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必须以“双师型”教师为主,教师要懂理论、会讲授、会实践、能操作,这些特点是职教教师的典型特点。现阶段,职业教育师范生在校期间仍然主要学习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师范技能及相关技能训练课程,教学中需要改变仅注重学科系统性,忽视以企业文化和先进管理制度为代表的工业文化教育的现状。职业教育师范类的学生要同时具有专业技术和师范技能,要使学生认识到未来职业教育更直接面向产业,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需要满足未来职业教育教学岗位的需要和实际应用能力培养的需要,满足社会经济以及企业发展的需求,从而具有针对性。因此,一方面,在教学中要结合传统的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训实践课程,运用大量的资料和案例介绍现代工业生产中理论和技能在实际中的应用,树立为现代工业生产服务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将现代先进企业的技术经验和管理模式与实现工业文化教育有机地融入教学内容中,使学生认识到工业文化的发展与产业技术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形成成熟稳定的工业文化思想。

整合工业文化载体,提升职业生涯教育水平 工业文化源于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会给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带来明显变化,而文化需要通过具体的物质和载体来体现。具体而言,教材、音视频资料、实训、企业管理制度及技能比赛等都是职业教育中常见的工业文化载体,然而在实际教育中往往因为教学课程的设置、学制和经费的原因,这些载体往往很难形成系统性。工业文化思想不只是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也包含团队合作、刻苦钻研等非工程的但在工业生产及研究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是工程思想的更高层次――工业文化的具体体现。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与技术,并通过工程案例了解工业生产实际,这是学习最纯粹的工业思想,是学生在毕业后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必备的专业知识。一些职业院校毕业生具有较好的在工业生产中团队合作和刻苦钻研精神,能够在原先熟悉的技术基础上,很好地融入或带领一定规模的团队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并且在同龄人中崭露头角。另外一些毕业生则很有可能因为安于现状或缺乏刻苦钻研的动力与能力,逐渐被身边的同事超越而影响个人发展。作为职业教育教师,要通过整合教学中的所有关键环节,通过学习各种技术如音视频资料感受技术、实训实践技术、技能比赛和企业实践工作应用技术等,更多地感受工业文化的价值观和内涵。在教学中,除了提升学生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和教书育人的能力,更要注意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刻苦钻研创新等更高层次的工程思想,使其了解技术是安身立命的基础,要想人生有更好的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其他工作能力。

构建与产业结合紧密的教学体系,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职业院校与企业有共同的目标与利益,建设一支具有较高工业文化素质的“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力保证。因此,应在现有的校企共建产学研合作基础上,通过开发学校与企业专业相符或相近的课程及教学体系,在提升职业教育师范生的基础性能力、发展性能力、师范技能和实践技能的基础上,构建与产业结合紧密的教学体系,突出工业文化,奠定学校与企业共同的文化基础,实现校企对接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文化层面的对接,构建具有技能型、实用型和工业文化特征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在实施方面,要通过理论学习、参加企业实际项目和主动接受工业文化熏陶提高教师自身的工业文化素质,进一步拓宽与企业的合作渠道,加强高校与企业联系的密切程度,真正深入了解企业技术水平与生产现状,为后续深入合作奠定人员基础,不断提高职校教师的工业文化素质。

高技能人才培养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很高的相关性。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产业必将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过渡,劳动力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对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将不断扩大。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技能且具有较高工业文化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要从课程开发、校企文化层面合作、工业文化载体整合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养具有较高工业文化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进而提高中、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培养水平和竞争力,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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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一)已初步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多年来,安徽省立足省情和文化发展实际,积极推进文化立法工作,陆续制定实施了一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推动地区文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徽省现有促进全省文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6件,即《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有线电视管理条例》、《安徽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条例》、《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内容涉及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广播电视管理等。安徽省目前正在施行的文化规章主要有5件,即《安徽省音像市场管理办法》、《安徽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和《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这一系列由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地方法律体系为安徽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推动我省在文化管理方式上,基本实现了由主要依靠政策开始向依靠法规规章为主、政策为辅的转变,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文化强省建设。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安徽省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文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护机制正逐步完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衡量地区创新能力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国家和地区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安徽省的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护机制正是基于知识产权保护而逐步完善的。2008年至2012年安徽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501件,审结4529件,结案数较上一个五年增长4.4倍;受理二审案件558件,审结557件,结案数较上一个五年增长2.89倍。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78件,审结26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21人。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68件,审结68件,案件无一上诉。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省高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出的要求,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省高院和相关中院通过搭建机制平台、帮助协调沟通、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推动合肥高新区法院、蚌埠禹会区法院、芜湖经开区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三合一”审判模式试点。

(三)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行政执法趋于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行政执法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在行政行为中的检查、处罚、许可、征收、强制等,目前的文化市场的政府规制主要由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电影、“扫黄打非”办公室等政府执法部门开展的一系列综合执法活动为主,如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舨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我省2010年出台了关于整合组建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实施方案,将市、县现有的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整合,设立集中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市场领域的文化执法工作,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安徽省文化厅进行了一系列机制创新,如成立全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专门机构。目前,我省上下形成了部门协同、条块联动、社会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格局。同时,省内各级综合执法机构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重要抓手,重拳出击,成功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我省文化市场管理状况明显好转。

二、当前安徽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立法还不够全面1.立法空白的存在。文化产业的范围广泛,涉及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文化、旅游等方面,包含的内容复杂,然而从我省教科文卫体领域立法总体情况看,教科文卫方面地方性法规共计27件,其中涉及文化的只有6件,文化立法数量明显不足。在文化市场、文化交流、文化演出、网络文化传播等诸多方面,都存在许多立法“空白”,造成文化立法盲点较多。2.文化立法内容存在滞后性。我省现有的一些文化方面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已经不能适用于文化发展中的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或者在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做出修订之后,由于没有及时做出修订和调整,造成了安徽省文化立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尤其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这种滞后性体现的尤为明显,一些传统法律条款已经难以对新技术条件下的文化问题做出准确的界定和评判,造成了司法和执法过程中的盲区。3.文化立法层次和效力偏低。目前我省的文化方面仍然没有一部能够统领文化法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现有的法律法规仍比较零散,不够系统和全面,造成很多文化产业问题仍主要依据行政府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来处理,很多矛盾仅仅依靠政府政策文件来解决。由于没有一部权威和规范的地方性文化法律,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显然不利于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省目前的文化立法中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这类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不足,造成了侵害成本过低,会给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发展造成损害。

(二)文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障不完善1.案件审判的时效性不强。文化产业相较于其他其他而言具有精神性、科技型等特点,其受到权益侵害的情况也更普遍,而这种权益侵害的速度之快和危害之大较之其他产业也严重得多。因此,文化产业类诉讼在时效性上对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更高。而目前我省的司法程序较为繁杂,合议庭与审判庭、庭长、院长层层行使审判职能的多级审议现状,都直接造成了诉讼时间的增加,应对诉讼的及时性得不到有效保障。2.解决纠纷的司法成本过高。与其他省份类似,目前我省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而在文化产业纠纷中,大部分都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纠纷,这往往又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法律为法院设置了较为苛刻的程序规则,纯粹的诉讼方式解决文化产业纠纷会造成司法和经济成本较高。3.对侵权的打击有待加强。就刑事执法而言,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涉及文化产业的刑事案件比较突出,如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领域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犯罪,以及假冒、盗版等。2009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加强商业标识保护等指导性意见,强调增强损害赔偿的补偿、惩罚和威慑效果,提高侵权代价。但在我省文化产业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侵权制裁力度不够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三)文化执法仍不够规范1.执法职能定位不明确。近年来,我省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大了扶持力度,但同时也出现了政府管理和包揽过多的问题,对文化生产企业和文化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束缚,一些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受到了限制,文化资源的调节依然主要依靠政府,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并没有完全体现,甚至出现了一些管办不分的现象,如一些地方政府的出台管理规范和措施偏向本地自己办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长效执法和监督机制的缺失。目前我省的文化执法很多都是采取运动式的专项执法行动,一旦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各种文化违法行为又会泛滥开来,由于缺乏长效执法监管机制,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与各种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拉锯之势。同时,我省文化产业执法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执法依据等方面还不充分、有盲点,导致文化领域行政执法与我省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三、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制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第一,加快出台一批文化产业法规。通过出台一些符合我省实际、适应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文化法规,规范和促进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调整文化产业领域内的各种社会关系,对我省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的创造、生产、传播、消费直至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法规建设纳入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计划中,弥补文化产业立法空白。第二,加速对我省现有的各项文化法规的梳理和修订工作。对于严重过时、完全不适用于当今社会的法规要及时废止,对于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委规章等相关文化法规矛盾、抵触的法规要及时修订,对于相关法规中不适用和滞后的条款进行修改,对于一些过于笼统的法律规定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法规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第三,构建我省文化产业法规体系。尽快启动我省纲领性、综合性的文化产业法规的立法工作,统筹协调,循序渐进,加大对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最终形成框架比较完整、结构科学合理、关系清晰协调、内容有效衔接、效力层次分明的完备的地方文化法规体系。

(二)强化文化产业领域的司法保护第一,加强诉讼引导和审判制度完善。解决文化产业纠纷尤其是知识产权案件时效问题,减少权利人维权阻碍,缩短诉讼时间。通过诉前、诉中,诉讼程序引导,指导企业企业、文化人正确、规范、高效地开展诉讼流程。第二,加大对于文化产业侵权行为的保护和打击力度。在司法实践中要积极适用酌定赔偿制度,如果权利人能够证明被诉侵权人的行为构成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并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人有侵权获利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根据情况推定权利人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诉请成立,从而加大权利保护力度。同时,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尺度,实现司法、行政执法的真正衔接,加大保护和打击力度。第三,降低文化产业纠纷的维权成本。要高度重视非诉讼解决纠纷处理机构及其解决纠纷的过程,对它发挥的功能进行研究,并考虑其与诉讼解决方式的承递性,尽量让文化产业各类纠纷都能找到比较适合其解决的处理方式。同时,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侵权纠纷司法救济的核心作用还需要做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效率,降低救济成本。只有实现诉讼机制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这两种不同权利救济途径的相互借鉴和吸收,才能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第7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灰色预测模型;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广西

中图分类号:F124

一、引言

2011年广西正式颁布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十二五”规划,也是广西文化产业发展以来第一个独立的五年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广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到2015年要实现1000亿元,要实现处于全国中等偏上的水平,要增大文化产业对全区GDP、财政收入和社会就业增长贡献率的大幅跃升,要实现文化产业占全区GDP比重的5%左右,成为广西国民经济中新的支柱性产业。

一国的兴旺和发展,人才是关键,一个产业也如此。因而,文化产业的兴旺和发展,需要加强对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更要合理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发和培养文化产业人力资源。从而,对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需求进行合理的预测和分析有其实际应用意义,有利于促进政府合理的开发、引导和运用人力资源,有利于促进政府更好的掌握文化产业经济的发展趋势,更好的实现广西文化产业的第一个独立的五年规划。

本文基于灰色系统理论,运用GM(1,1)模型,对广西省2007-2011年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检测得出灰色预测模型符合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领域预测的一级精度。因此,本文依据灰色预测模型对2012-2015年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进行了合理预测,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

二、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仍落后于国家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广西区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就目前广西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总体情况来看,广西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

据2008年至2012年《广西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广西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处于增长状态。2007年全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98.71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5723.41亿元的3.41%;2008年实现增加值216.44亿元,比上年增长8.92%;2009年实现增加值272.11亿元,比上年增长28.01%;2010年实现增加值289.62亿元,比上年增长8.81%;2011实现增加值325.66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8.14%(见表1)。然而,在2007至2011年期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实现6455亿元、7630亿元、8400亿元、11052亿元和13479亿元,相比上一年的环比增长速度依次为18.20%、10.09%、31.57%和21.96%(见表2)。

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总体而言,近五年文化产业发展的绝对速度虽快,但发展速度不平稳,波动较大,且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文化产业给区内经济和社会的贡献太小。除2008年奥运期间广西文化产业的环比增长速度高于GDP环比增长速度以外,自治区文化产业的环比增长幅度远远落后于GDP环比增长幅度,表现出经济发展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不匹配,不利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和发展。而且,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相比,广西区文化产业平均发展速度滞后于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

(二)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数的发展趋势

近五年来广西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的发展趋势:2008年全区文化产业从业人数为66875人,与2007年全区文化产业从业人数71030人相比,有减少趋势,环比增长速度为-5.85%;从2008年开始呈现长期增加趋势,从2008年至2011年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分别为67032人、67980人和69242人,与上一年相比,增长速度分别为0.23%、1.41%和1.86%(见表3)。显然,在2007年出现了一个奇异值,也就是说2008年至2009年都是呈增长趋势,而2007年到2008年是一个下降趋势,而且下降幅度将近六个百分点。

因此,采用灰色系统理论模型中的累加生成算子对数据进行处理,通过累加可以看出灰量累积过程的发展态势,从而使离乱的原始数据呈现出它内部本有的规律和特性。从图1上的实际值曲线,无法显著的判别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的发展趋势,然而,通过累加生成算子对数据进行初步处理,虽然2007年至2008年广西区文化产业从业实际人数呈下降趋势,但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数内部呈现出的增长趋势强势的凸显出来,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的灰色数据转化成白化数据。

三、灰色预测模型简介

灰色预测模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灰色预测模型的内涵

灰预测理论发源于我国。最早是邓聚龙教授在1981年上海举办的中-美控制系统学术会议上作“含未知系数的控制问题”的学术报告中对状态通道中灰色元控制问题进行了论述,并首次使用“灰色系统”一词,这是灰色预测理论雏形。1982年邓聚龙教授关于灰色系统理论的首篇中英文论文分别在《系统与控制通讯》(Systems&Control Letters)和《华中工学院学报》发表,并详细论述了灰色控制系统的定义及算理,这标志着灰色系统理论正式诞生。

后由我国学者刘思峰对该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和拓展,在《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第五版)》中提出,灰预测主要是通过灰色生成或序列算子的作用来弱化数据的随机性,挖掘序列内在的规律,不仅仅可以对连续的序列进行预测,而且可以通过对差分方程和微分方程之间的转化,实现利用离散的数据序列建立连续的动态微分方程的新解法。其中,GM(1,1)模型是目前在各领域应用最广泛,也是应用最普遍的解决连续型序列的核心灰预测模型。

(二)灰色预测模型的理论步骤

灰色预测模型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步骤。

1.对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

通过累加生成对原始数据X(0)进行预处理,得到新的数列:

2.求解相关数据并建立方程

求解发展灰数α和内生控制灰数u,并根据白化形式方程:

构建数列x(1)的预测模型。设待估参数向量为

根据最小二乘法解得 ,其中

3.确定模型

将 代入(1)式,通过求解微分方程,

得到 预测模型为:

(4)

(三) 灰色预测理论模型的检验

灰色预测理论模型结果一般采用三种方式进行精度检测,分别是残差检验、灰色关联度检验和后残差检验。本文介绍残差检验和后残差检验两种方式的简单运算步骤。

1.残差检验

残差检验是通过对原始数据列 与预测 值之间的残差 和相对误差 进行运算,从而判断模型的精确度。其中:

。借鉴前人的研究结果,一般认为M(0) (K)

2.后残差检验

首先,分别计算原始数列x(0)(k)和残差6(0)(k)的平均值 ;其次,分别计算原始数列x(0)(k)和残差6(0)(k)的方差。

其中

最后,计算出方差比C和小误差概率ρ。模型的精度等级可由C、P和灰色关联度gama三者共同限定(见表4)。

四、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预测模型的构建

本部分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一)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的灰色预测模型构建步骤

第一,根据广西历年统计年鉴收集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据,确定选取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2007-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也就是灰色预测模型中的原始数列为:

第二,对原始数据X(0)进行累加生成,得到新的数列

第三,根据方程(2)求解得到:

并解得:

第四,将 代入(3)式中,得到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预测的灰色预测模型为 :

(二)模型检验

本文采用残差检验、后残差检验和灰色关联度检验三种方式对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预测模型进行精度检测(表5)。

由上表可知该模型的均方差比值为:

,小误差概率 ,所以该模型运用于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的预测符合一级精度,预测等级为优,且灰色关联度 ,故GM(1,1)预测模型适用于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

(三)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趋势预测

依据GM(1,1)预测模型对广西2012―2015年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进行预测(表6)。

五、结论与不足

综合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灰色预测模型在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预测中准确度高,预测等级为优,且未来五年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呈现稳步增长状态。灰色预测模型可用于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的中长期预测,政府可根据该数据合理的进行文化产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利于促进广西文化产业发展中人才战略的实施,从而推动广西文化产业科学合理的高速发展,进而更好的实现广西文化产业的“十二五”规划。

不足之处:本预测模型仅是单纯的依赖文化产业从业人数自身增长数据为研究对象,没有考虑自治区文化产业政策、GDP增长等其他因素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变动带来的间接影响。而未来文化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受到政府的大力推动作用,未来对于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的预测可以结合当地GDP目标、政府政策等宏观因素进行关联度分析和预测,二期工作将对多因素影响下的广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进行预测,从而不断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预测模型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参考文献:

[1]邓聚龙.灰色控制系统[J].华中工学院学报,1982(10).

[2]邓聚龙.灰理论基础[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

[3]闵惜琳.基于灰色预测模型GM(1,1) 的人才需求分析 [J].科技管理研究,2005(6).

[4]朱海玲.人口数量最优预测模型与应用[J]. 统计与决策,2007(8).

[5]杨名桂,杨晓霞.基于灰色预测模型的重庆市入境旅游客流量预测[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5(3).

第8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文化民生;观念;两轮驱动;三种力量;四项工作;五大活动

在物质生活较为充裕的新时期,民生已经不仅仅是衣食住行之类物质层面的东西,它还应当包含文化的层面:同时,在精神生活高度丰盈的今天,文化不应再是束之高阁的阳春白雪,更应同广大老百姓的点滴生活融为一体,为民生服务。笔者拟就“文化民生”问题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树立一个观念:文化民生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物质生活已基本得到满足,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人们的需求正逐渐由物质型需求向更高层次的精神型需求转变,更多的人开始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和满足。文化正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文化民生成为新时期民生的核心。

要切实解决文化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就必需树立文化也是民生的观念。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也就是说人的活动的整个过程就是根据这个“观念”进行的。意识的能动作用不仅在于人们从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思想。更重要的在于通过指导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俗话也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虽然这句话有失偏颇,也太过绝对,但也不是毫无道理。虽然想到的不一定都能真正做到,但如果想都没想到,那就绝对做不到,这点却是毫无异议的。

所以,树立文化民生观念,进一步认识文化民生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民生,人人谋划文化民生,不断寻求文化民生的解决之道,真正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化民生问题的解决才能成为可能,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也才有希望。

二、坚持两轮驱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党的十指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路径,就是要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二者在本质上有所不同。公益性文化事业,强调的是公益性,以政府作为服务主体,应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入手,努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电视难、听广播难、读书难、看报难、看电影难、听戏难、搞活动难等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解决的是群众基本文化消费的需求问题。而经营性文化产业,强调的是经营性,以市场为主体,要求文化企业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以满足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繁荣文化市场,解决的是文化产品的供给问题。

二者在关系上十分紧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发展的两个轮子,二者相辅相成、互为统一、缺一不可。没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就会失去应有的市场和动力,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消费就不可能得到有效满足,文化民生就难以得到妥善解决:没有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就会缺少必要的内容和条件,文化创造活力将难以释放,文化繁荣就可能无法实现。

所以,要切实解决文化民生问题,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确保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就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即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也只有坚持两轮驱动,充分调动政府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市场在经营性文化产业中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才能得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民生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从而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科学发展。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两个轮子。只有真正坚持好两轮驱动,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步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所以。抓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轮驱动,才是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所在,

三、调动三种力量:政府、市场、群众

文化民生问题的解决,从空间上来讲,涉及千家万户、东中西部、城市农村;从时间上来说,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内容上来看,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从路径上来看,关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切实解决文化民生问题,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形成政府、市场和群众等多方面的合力,共同推进文化民生的解决,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是加强政府对文化民生工作的引导和扶持。政府作为解决文化民生问题的主体,首先应充分利用政府所掌握的丰富的公共资源,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搞好文化民生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民生、思考文化民生、解决文化民生的浓厚氛围。其次是制定政策,做好规划,建立长效体制机制,凸显政策引导功能;第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对文化事业加大资金的扶持和投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尽可能建立覆盖面广、方便快捷、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对文化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让文化生产力进一步释放。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显现。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文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第四是搞好市场监管,强化工商、税务、公安、文化执法大队、网络管理中心等的监督管理职责,搞好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的监管,加大文化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有序运行,让更多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惠及全体人民,用更好的文化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良性发展,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文化自身发展规律,掌握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用市场来调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供求关系,增强市场供给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多样性,实现公平和效率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同时,通过市场调节,促进文化市场繁荣,规范文化消费价格,降低文化产品生产成本,激发文化产品创造活力。增强文化产品竞争力。

供求理论告诉我们,市场需求是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最大动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中,只要文化事业得到发展,文化产业就必然发生根本性变化,会自觉适应市场需求,根据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变化,不断生产出新的精神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健康良性发展,同时解决文化民生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品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三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群众生产和消费的积极性。群众既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消费者,也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生产者。在解决文化民生,促进文化繁荣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充分调动群众在文化民生中的组织和协调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文化民生的解决中来。为切实解决文化民生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二是要充分尊重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创造更多更好更贴近群众生活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四、突出四项工作: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文化产品、群众需求

一是改革创新。要不断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决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关键,是解决文化民生的先决条件,更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制度保障。要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消除阻碍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使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所以,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新时期精神文化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文化民生的基本保障,更是文化繁荣的战略选择。应通过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构建有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使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释放,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二是公共服务。就是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覆盖面广、方便快捷、设施完善、管理到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根本保障,真正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和常态化。

三是文化产品。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调动文化企业和文化单位对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销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供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步发展。

四是群众需求。文化民生作为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理所当然要把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丰富群众基本精神文化生活作为基本要求,要把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作为根本方向,脱离群众需求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不存在的,只有真正从人民群众中来,又回到人民群众中去的文化产品,才是有顽强生命力和感召力的,也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文化才能真正实现大繁荣大发展。

五、抓好五大活动:品牌打造、广场文化、展演巡演、五送活动、群众活动

一是“品牌打造”活动。要根据本地区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元素,积极打造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品牌,扩大文化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是“广场文化”活动。要把“广场文化”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以重大节庆为契机,把广场文化活动作为弘扬主旋律、引领社会风尚、教育广大群众、凝聚人心、服务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创新形式。促其常态化发展。

三是“展演巡演”活动。文化单位、文化企业、文艺团体,应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利用本地文化资源,创作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精品,到基层和全市全国各地进行展演巡演,以提高本土文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增强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9篇:文化产业的理解范文

(一)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当前,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的、全面的、高层次的法律还处于缺失状态,而且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多是事后保护且可操作性不强。例如,现行的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并没有对创意产品的思想和理念进行保护;对于创意产品的界定,创意的价值评估,如何在给予创意保护的同时不会限制公众的思想传播等问题现行法律仍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2]同时,我国关于文化创意产品被侵权的处罚力度过小,对侵权方来说侵权即使被发现只要道个歉,罚个款就行,起不到警示作用,而对被侵权方来说向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在某些时候成本较高甚至得不偿失,不如直接忽略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侵权之风。

(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

知识产权保护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而要让文化创意产业拥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需要政府、消费者、文化创意企业共同的努力。消费者往往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购买、使用侵权盗版的复制品的危害性没有树立正确的认识;文化创意企业本身也存在着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既对自身创意产品缺乏保护意识,同时又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究其原因,在于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足够的资本来提升自我创新能力;对知识产权保护没有足够的重视,缺乏“权利先于创作”的理念;介于成本,放弃通过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权益。

(三)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和服务体制不健全

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制方面,我国当前还没有专门为文化创意产业设置统一的管理和服务部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依靠的政策支持还没有落实到位,知识产权的不同权利客体受不同部门管理,没有做到统一处理,缺乏工作效率。但是随着文化创意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出现了一些包含多项权利的创意产品,该如何管辖就成了问题。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服务方面,虽然我国有些地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已经联合创建了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也起到了不小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是民间组织,容易忽视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而且此类协会多数缺乏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无法在文化创意产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发挥切实的作用,更谈不上预防机制的建立。

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才能保障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稳步发展。针对新形势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模糊和真空地带,立法机构应及时出台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树立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在侵权处罚方面不能仅限于单一的金钱惩罚,应考虑增加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提高侵权成本,加大处罚的威慑力,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文化创意产品可能包含着多种权利,针对当前不同权利归由多部门分别管理的模式,为了使文化创意企业能清晰的厘清救济机构,缓解其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时的资金和时间压力,可以考虑由有关政府部门带头创立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解决平台,统一力量,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意识决定行动。要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就要树立正确的、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特别是在创意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方面远远逊于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若要在发展中避免或减少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就得防患于未然,政府、民众以及文化创意企业都必须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文化创意企业应设立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部门,聘请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政府除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外,还应采取多种途径培养人民群众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诸如组织相关专家向民众普及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解惑答疑。只有市民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对文化创意进行保护,文化创意产业才有真正的生存与延续的空间。

(三)针对创意作品权利客体的特点确定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文化创意产业包含很多类别,权利人要注意应针对不同的权利客体采取不同的保护手段。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对这些权利客体的保护大多都属于事后保护。对于专利侵权一般都先由被侵权企业写警告信给侵权方,当对方不予理睬时,本方才会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在侵权诉讼中最主要的就是证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而一般专利权都有登记,具有时效性和专有性,容易证明,所以这类侵权纠纷比较好解决。而对于商业秘密文化创意企业则要特别注意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因为商业秘密没有经过登记,不具有专有性、排他性和时效性,所以只能进行事前保护。

(四)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企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