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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精选(九篇)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

第1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关键字: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有效教学

音乐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和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门艺术,音乐有它特殊的艺术表现手段。西方古代学者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都曾一度指出:音乐对人性格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影响,特别是在净化、美化人的心灵世界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特殊作用。

音乐教育是符合21世纪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当前,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素质教育的摇篮,是终身教育的起点,其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视。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将“艺术”作为幼儿教育五大领域的其中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强调“艺术”在不同领域的交叉和融合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这中介作用是其他领域所不能达到的。

热爱音乐是儿童的天性,因此对学龄前儿童实施音乐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用音乐打动和熏陶儿童的心灵,引导儿童热爱音乐、热爱生活,在音乐活动中焕发儿童生命和智慧的活力,最终促进儿童健康快乐、全面和谐的成长。

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是幼师专业的必修课,也是幼师专业的一项核心技能操作课,它是根据学前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对儿童实施音乐教育的,是儿童音乐学与学前儿童教育学相互交叉的产物,其实践性、实用性极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绝不仅仅是知识的教育或技能技巧的教育,而应该是音乐的教育、审美的教育、情感的教育。因此,在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过程、手段等各个方面都必须以幼儿对音乐美的感受和表现为线索,突出音乐本身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将音乐的知识与技术服务于音乐感受和表现的需要。事实上,音乐教学方法只是手段,不能当成目标。在实施音乐课程时,不能为了某种教学方式,生搬硬套,从而忽略了音乐教育的本质。在学前儿童音乐活动过程中,许多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儿童学习的过程和结果,使音乐活动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强调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创造机会。发挥他们的创造潜力。”学生离不开音乐实践,“读书”是学习,“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学以致用,永远是教育的直接目的。因此,引导学生将学习纳入一种以认知内化为基础的实践活动的轨道,给学生提供充分的试讲机会,让学生参与大量的实践体验,是学生优化学习,有效学习和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我希望通过目标制定、教育情境、活动形式、教学语言、师幼互动这几个方面加以把握,促使学前儿童音乐活动富有实效,真正促进幼儿的发展。

因此,做为中职学校的幼教学生在指导幼儿音乐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急待提高。我希望通过实施“学前儿童音乐有效教学方法”,将现有教材精简、整合,调整教学顺序,使之更有利于开展教学,同时还利用互联网等教学资源,查阅大量相关资料,用最前沿的音乐教学理论来充实教学内容。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中最突出、最重要的原则是即兴性原则得以充分运用,以即兴活动形式,发展儿童的音乐体验,尝试创造音乐的能力,即兴活动重视儿童在“做”的过程中主动学习,以及想象编创性的发展。因此,为真正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的有效性,突出“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的创新型原则,在音乐教法的研究过程中,我大胆的尝试并有效的运用了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育理念作为前沿、指导理论,将理论

与实践、创新与趣味性融于一体,努力开拓创新,力争成为学生

学习活动中的组织者、合作者和欣赏者,使“学前儿童音乐教学

法”的课堂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从而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

学法”的有效教学。我做出如下的实践研究学习:

1.如何有效的让学生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概论及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和任务?(1)了解音乐的本质、基本特征及其功能;(2)了解学前儿童音乐的特点及其能力的发展(3)在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含义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4)明确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

2.关于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课程的实践内容,具体包括:幼儿歌唱教学,幼儿韵律活动,音乐欣赏,音乐游戏,节奏乐活动与指导”的有效教学方法。

音乐教育是在学前儿童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的,音乐教育的内容是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目标的重要中间环节,对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内容包括:歌唱、韵律活动、音乐欣赏活动、音乐游戏、节奏乐等方面。(1)明确幼儿音乐教育的基本内容;(2)掌握幼儿音乐教育的基本方法。

3.通过学习“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的设计与组织”,使学生了解并把握学前儿童教学活动的目标,活动过程及有效的组织形式与教学活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1)了解并把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明确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原则,掌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活动过程等的设计;(2)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4.通过对国外先进的儿童音乐教学理论,即“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学习,有效的拓展学生对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的教学思路,使学生能够有效的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自身的实践教学相结合。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及日益繁荣的国际文化交流,世界上较有影响的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通过各种转播媒介传入我国,这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音乐教学改革是非常有益处的。它开拓了我们的改革思路,促进我国的音乐教学改革。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德国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创立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不仅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它从理论、原则、教材、教法及成功的教学实践等,都具备一个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元素性音乐教育”是该体系的独创风格和特点。

5.开展“教学实践课”,即通过模拟幼儿园教学活动,有效的发展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通过教师评价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从实践中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指标,有效的提升学生的教学能力。指导学生完成备课、讲课、总结、指导的过程。

通过对幼师学生实施“学前儿童音乐有效教学法”,使学生更好的了解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并更好更准确地为小班、中班和大班的孩子设计音乐教学内容与有效的教学方法,从而激发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而且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幼儿园音乐教学方法,并且通过对优秀课例的观看和情景模拟教学活动,使学生在原来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上她们自己丰富的联想、想象和小组的合作精神,创作出更加丰富多彩的优秀音乐课堂,使学生在今后的幼儿园音乐课堂中更加从容不迫,信心百倍。

参考文献:

1.《中等职业学校有效教学研究》李兴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指导》郭亦勤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2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循序渐进原则;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

中图分类号:G612?摇 文献标志码:A?摇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6-0260-02

一、循序渐进原则为何被忽视

循序渐进原则在幼儿园教师看来是简单又平常的教育原则,因此往往被他们所忽视。教师们似乎更愿意去接受一些新的教育原则和方法,并注重这些新原则和方法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运用。在教师们看来,新的东西就是好的、有价值的,这种观念使他们忽略了那些看似平常的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性。教师们不能一味去追求新的教育方法,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创新应以促进幼儿的发展为目标。比如教师可以在理解像循序渐进这样一些经典原则的基础上,思考如何创造性地将这些原则运用到音乐教学实践中。创新并不单指新的教育观念和方法的创新,在原有教育观念、教育原则的基础上在教学活动的具体细节上的创新只要以幼儿的发展为目标,也同样是非常有价值的。

二、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具体含义

循序渐进原则并不是什么新的教育原则,它作为教育的基本原则在许多有关教育的书上都有提及。但由于一部分幼儿教师关注于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对循序渐进原则不重视,自然也没去深入领会该原则的含义。那么在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的循序渐进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活动中的具体含义。许卓娅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提出的第一条原则(在儿童原有基础上促进其发展的原则)其实就是循序渐进原则。许卓娅指出:在设计音乐教育活动时,教师必须注意准确地把握学前儿童的原有基础。“原有基础”在此特指儿童需在新的学习情境运用和发展的已经获得的经验,不仅包括音乐的经验,而且也包括非音乐的经验。也有学者把它称为“发展性原则”,并认为: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贯彻该原则首先表现在音乐活动应适应儿童的发展水平,应将儿童的原有水平和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考虑……无论是确定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还是选择音乐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都必须建立在考虑儿童的发展水平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认为:无论从教材的选择还是教学顺序的安排上都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和特点。比如,在节奏方面,从适合儿童自身活动的节奏特点(行走合乎四分音符,跑步合乎八分音符)入手,在曲调方面,从幼儿发声最早、最自然的音调下行小三度(Sol-mi)起步。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认为:教学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对象(儿童)的周围音乐环境,才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音乐能力。简而言之,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具体含义是:注重幼儿的原有基础(包括幼儿已有的音乐经验和非音乐经验),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保证音乐活动目标的制定、活动内容的设计、活动方法的选择和幼儿的发展阶段相符合;幼儿的音乐学习和幼儿的发展相一致;音乐教学活动的结构和顺序要适应幼儿发展的先后次序,并通过小步递进的形式真正推进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和水平上获得发展。

三、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如何实践循序渐进原则

幼儿园教师了解了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具体含义之后,就需要思考如何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设计具体的教学活动。接下来笔者以江苏省南京市某幼儿园中班一节音乐教学活动《大象和蚊子》为例,探讨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运用。

1.案例描述。这节活动大致是这样的:第一个环节是教师为幼儿讲有关大象和蚊子的故事,并通过动作将故事表现出来,让幼儿模仿老师的动作。老师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幼儿们听得很入神,并积极模仿老师的动作。第二个环节是教师出示图谱。教师边让幼儿看图谱边告诉幼儿图谱与前面所讲故事的联系,让幼儿进一步熟悉了故事情节。第三个环节是教师开始播放音乐,并示范用前面故事中的动作表现音乐的变化。教师示范,幼儿模仿教师动作,并跟着教师一起听音乐,随着音乐的变化做各种动作。幼儿跟随音乐做了几遍动作之后,进入最后环节,教师拿出五种乐器,让每个孩子选择一种乐器,并让孩子用乐器来表现音乐的节拍。在该环节中,有些孩子注意力无法集中,开始与旁边孩子嬉戏,还有些孩子不知何时轮到他来用乐器演奏。尽管教师在努力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但似乎作用不大。

2.案例分析。从以上案例可看出教师前几个环节似乎都是为了最后一个环节――让幼儿们合作用各种乐器来表现音乐的变化,但幼儿并没达到老师的要求。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在第一、二环节,教师设置的故事比较有趣,能吸引幼儿。幼儿积极跟着教师用动作来表现故事。但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始终没有听到音乐,教师一直在用语言结合图谱讲述故事,用动作表现故事。到了第三环节,教师才播放音乐,幼儿跟着教师边听音乐边做动作,音乐听了几遍就进入了第四环节,可以说在幼儿对乐曲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教师马上拿出乐器来要求幼儿用乐器表现前面听到的乐曲,对中班幼儿来说有一定难度。再加上乐器种类过多,分给不同的幼儿后,每个幼儿等待轮到自己演奏的时间较长。对中班幼儿来说,让他们等待好几个八拍才轮到自己确实难度较大。幼儿对乐曲的不熟悉,及等待时间较长,有些幼儿自然会出现注意力分散及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他来用乐器演奏的情况。由于教师急着让幼儿听故事,根据故事做动作,幼儿倾听音乐,能用动作表现音乐的变化和让幼儿合作用乐器演奏音乐这些环节放在一起用一节教学活动的时间急匆匆地教给幼儿,幼儿显然无法咀嚼这种“压缩饼干”,最终幼儿既没有很好地感受音乐,更无法用乐器合作表现音乐。

3.结合案例谈实践循序渐进原则的方法。①准确把握幼儿的原有基础是进行音乐活动的前提,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活动之前,无论是确定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还是选择音乐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都必须建立在考虑儿童的发展水平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应根据所在班级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仔细认真地考虑教学活动的每个环节的设计。比如,在上述案例中,教师如果能将第一个环节和第二个环节结合起来,根据幼儿以形象思维为主的认知特点,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就出示图谱,将抽象的语言和形象的图像相结合,这样便能让幼儿更容易理解故事。在幼儿对故事了解并能根据故事做动作之后,幼儿将比较顺利地进入下一个环节。此外,在第四个环节,教师在采用让幼儿轮流演奏乐器的方式进行活动时,教师如果能考虑中班幼儿的特点,给中班幼儿提供2~3种乐器,那么幼儿不仅能较快地熟悉这些乐器,而且等待轮到自己演奏乐器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不容易分散注意力。②在音乐活动中应循序渐进地实施教学,教师在整个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始终遵循由易到难的顺序。每次教学都应让幼儿从最简单的活动开始,通过多次重复直到幼儿能熟练前面的活动后,才开始下一个活动。这样前面的基础牢靠了,才有利于下一个环节活动的展开。幼儿在充分掌握中低层次的活动之后再进入较高层次的活动中,通过小步递进的形式真正推进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和水平上获得发展,慢慢让幼儿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向审美经验提升。比如,在上述案例中的第三个环节教师应让幼儿多次重复倾听音乐,以便幼儿充分感知音乐的变化与故事人物、动作的关系,在幼儿熟悉音乐后,教师还应鼓励幼儿创造性地用各种动作来表现音乐的变化。这个环节是这节音乐活动的重点环节,所用时间是应长一些。这个环节将为下一个环节:让幼儿用乐器来表现音乐打下基础。一节音乐课时间不够的话,可以把该音乐活动分成两节课上,“让幼儿用乐器来表现音乐”放到下节音乐活动中进行,而不要像本案例中那样为完成教学任务在一节课中匆忙就教给幼儿。

参考文献:

第3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一)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音乐是儿童生活的灵魂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着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2.儿童音乐教育的本土化

第4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音乐启蒙教育的对象问题,即音乐启蒙教育到底是面对少数具有音乐学习兴趣和具有一定音乐天赋的儿童,还是面对每一个普通儿童,并纳入他们基本受教育内容的问题。

从欧洲的某些音乐渊源看,他们早从中世纪开始,由于宗教对当地人民生活的渗透与影响,儿童一般从小就跟随长辈进入教堂进行礼拜活动,他们自幼便在“圣咏”的歌声中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接受了音乐的启蒙教育,特别是乐音(音高、音准)、歌唱,以及多声部和声的熏陶与影响。这也是一般欧洲人注重和声,而音准概念比较强的传统根源所在。

而我国则没有同样的宗教音乐文化传统的背景,相对来说,少年儿童的音乐启蒙教育表现了极其多样化,非常散乱而缺乏规范性的特点,每个儿童接受音乐的启蒙教育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比如有的儿童最初的音乐启蒙来自家庭中长辈从事专业音乐工作或是业余音乐爱好者;有的来自民歌、戏曲的熏陶,或学习乐器演奏等。少部分有这样条件的儿童在他们的学龄前就已经接受了不同程度的音乐启蒙教育,而大部分儿童是在入学后接受的粗略而随性的音乐启蒙教育(这里还未计入部分不能或没有条件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儿童在内)。这样就造成一种情况,除了一部分儿童在学龄前接受的不够系统的音乐启蒙教育以外,大部分的儿童在学校接受的音乐启蒙教育更是大打折扣的,实在难以保证具备最基本的“音乐入门”的知识和素质,如果加上一部分不能进入学校学习或学校没有能力安排音乐课程的情况,我国儿童普遍接受音乐启蒙教育的状况还是令人堪忧的。这样一批没有接受良好的音乐启蒙教育的儿童,当他们长大成人后一定就会出现对音乐茫然无趣,进入音乐厅就想睡大觉的情形。

笔者建议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构建如同我们古代教儿童断文识字的“三字经”这样的“少年儿童音乐启蒙教材”,为音乐教育者提供可靠的教学材料,并将这个教材通过家庭和小学校普及到我国每一个儿童身上。当然这个设想的实施,最为重要的是对教材内容的制定,这需要经过严谨的科学论证。比如在这个教材中选用经典的音乐作品片断作为儿童“音乐入门”的聆听或学习材料,例如选择贝多芬的《欢乐颂》作为儿童认知“大调音阶”的材料;选取民歌《东方红》作为儿童认知中国民族商调式的材料;选取格里格的《晨曲》作为认知和声色彩的材料;选取莫扎特的《弦乐四重奏》作为认知小型弦乐队的材料;选取马思聪的《思乡曲》作为认知小提琴音色的材料;选取刘北茂的《小花鼓》作为认知二胡音色的材料;选取普罗科菲耶夫的《彼得与狼》作为认知管弦乐队音色的材料等等。

二、音乐启蒙教育要循序渐进

音乐启蒙教育应该如何循序渐进的问题,也是儿童音乐启蒙教育是否收到良好效果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对于音乐启蒙教育的教学材料的选择,一定要注意根据儿童年龄的增长对使用的教材做科学有序的调整。看到有的儿童家长为了培养儿童的音乐兴趣,不分青红皂白地拿贝多芬、海顿、莫扎特、肖邦的作品放给儿童聆听,以为这样就可以增加儿童对音乐的理解和储存。比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的《大地之歌》、肖邦的《革命练习曲》虽然都是非常经典的音乐名作,但不一定适宜儿童聆听。如若在第一阶段的聆听之后,选用施特劳斯的圆舞曲、维瓦尔第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莫索尔斯基的《图画展览会》则更能收到好的聆听效果。这样才符合由浅入深、螺旋式前进的人对自然普遍的认识规律。

三、音乐启蒙教育的根本目标

音乐启蒙教育的根本目标的问题,也是音乐启蒙教育最为重要的问题。人们总是说“音乐的美可以陶冶人的灵魂”,可是我们的音乐教育者却很少认真探讨过,音乐的美又是怎样起到陶冶人的灵魂的作用,又使人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的呢?什么是音乐所特有的美呢?汉斯立克说:“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并且使我们感到美的愉悦。”“音乐的原始要素是和谐的声音”,从音乐的本质上说,音乐的美是具体体现在人的听觉上的,是人的听觉所感受到的乐音(在一定律制下的有稳定频率的固定音高、音准)、韵律(节奏)、旋律(曲调,即由组织的音高体系)、乐曲的结构(曲式)诸方面音乐要素的总合。而对于音乐的特殊性而言,这其中最最重要的要素是乐音(音高、音准)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有组织的音高体系(即曲调),因为节奏、结构等要素并不是音乐独有的特质,比如诗歌、舞蹈等艺术门类都具有同样的要素。

因此,笔者认为,乐音(音高、音准)的训练应该被首先提到我们音乐启蒙教育的日程上来,我们的国民音乐素质才能真正地提高。平时我们说这个儿童“五音不全”,也就是说他在最初的音乐启蒙教育中没有接受很好的乐音的感受与音准的训练,倘若音乐没有乐音就等于零。在这一点上,往往被许多从事音乐教育的的人加以忽视。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是:一个有几年学琴经历的儿童,当众用小提琴演奏一首人们十分熟悉的民歌曲调《茉莉花》,她认真按照指板上用橡皮膏标出的音高位置按音,然而她却拉出让人不堪入耳的音调;为什么呢?究其原因,是她手中的这件四根弦的乐器有一根弦低了一个全音,拉出怪异的曲调她却全然不知,而一直把最后一个音拉完。人们不禁一定会问,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么熟悉的曲调,她居然就从来没有听过吗?她的耳朵怎么就能够容忍这样的音调延续下去呢?这个个案可能让人难以置信的,但却真实地出现在我们身边。这个事例虽然发生在个别儿童身上,但却说明了我国音乐启蒙教育中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也即忽略音乐最根本的音高与听觉的训练,这样的音乐教育是足以令人担忧的。因此,音乐启蒙教育应具体体现在对“乐音”概念的认知与训练上。我们的教育者只有在这一方面下大力气,才能达到国民音乐素质提高的长远目标。

四、音乐启蒙教育的具体问题

汉斯立克说:“每一种艺术的美的法则是跟这种艺术材料和技术的特点分不开的。”所以说,在音乐启蒙教育中,我们一定要把教学的重中之重放在聆听音乐和聆听音乐的质量之上,而不是过多的说教上。基于此,以下几点是在“少年儿童音乐启蒙教育”中须特别加以强调的。

首先,要注意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的不同生理与心理状态选择受教者适应的聆听与学唱材料。上述本文列举的一些曲例的建议只是一种提示,要构建系统的音乐启蒙教材还需要众多在这个领域的操业者(教育者),拿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并经过谨慎的研究加以确定。在音乐启蒙教育中对受教者的学习材料的选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其次,注重对儿童聆听材料品质和音质的认真甄别与选择。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所选音乐片段音乐品质的甄别,因为同一作品会有不同演奏家、不同乐团,不同指挥家演绎的不同版本,这就要求教育者通过仔细甄别,筛选出最高品质的音乐给儿童做聆听材料。但以往的教育者并未引起注意,在他们看来,只要随便找个录音,只要是这个作品就行了,孰不知这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我们的儿童所聆听的音乐都是先入为主,你给他好的音乐在他的记忆里就留下了好的音乐,你给他粗劣的音乐,效果就会适得其反。儿童从最初的教育中就失去对音乐美感的认知,这是非常可悲的事。另外还要注重录音材料的音质,再好的音乐与诠释在一个粗劣的播放系统里也会变得低劣不堪,那么这样的音乐教育也会差强人意。二是对于为儿童做示范的钢琴、手风琴等固定键簧品格的乐器要经常调试,以保证其音准的正确,使儿童随时都接触正确音准的音乐演奏;对于使用其他弦乐器示范的教育者则无疑一定要具备基本的演奏水平(能够非常准确地演奏音高),这些都是为了儿童在最初的音乐学习中接受最正确的声音,而不是错误的或似是而非的音准。三是在音乐启蒙教育中,要贯彻“教学从教抓起”的原则,要想提高受教者的水平,首先必须提高教育者的水平,在音乐启蒙教育中更是这样,这时因为音乐是诉诸听觉的直观教学,教育者每一次示范都直接影响着儿童受教的好坏,直接体现着教育者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优劣,所以说“儿童音乐启蒙教育”是教育者必须引起重视的、绝不可掉以轻心的教育门类。科达伊有一句名言:“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人”,他还说过:“孩子纯洁的灵魂应被视为神圣的,我们必须在他们的心灵中种植最好的品质;如果移入任何坏的东西,他们的灵魂将被污染。”“少年儿童音乐启蒙教育”应该是音乐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它是一项复杂的学问,也是一个巨大的工程。

参考资料

[1] 张前,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基础.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第5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不管从“音乐中的文化”还是“文化中的音乐”理念看,音乐参与都是音乐文化本质的体现。从心理层面说,动作参与是儿童认知的主要特点①;从教育层面看,身体参与是儿童教育的重要途径②;从音乐课程说,参与音乐是课堂教学的主要方式。“新课标”把“实践性”作为音乐课程三大性质之一看待,“课标解读”则把“参与性原则”视为音乐教学方法的三大审美原则之一③,而列宁所谓“感觉是运动着的物质的映像。不通过感觉,我们就不能知道实物的任何形式,也不能知道运动的任何形式”④ 则从哲学高度阐释了音乐参与的教育本质。常态教学普遍存在聆听音乐后往往停留在“音乐表现什么情绪”的问答层面。如此聆听教学有效性就会打折扣,因为它容易成为“走形式”。聆听音乐的关键是体验到音乐情绪,而参与音乐是直接的实现途径。

在方法讨论前,我们需要明确方法背后的意涵。参与音乐首要是参与的主动性,不是被动参与或为了参与而参与;其次是音乐参与要在主动性基础上符合教学主体性,即教育规律和身心特点。“生本教育”理论的大量教学实践研究表明:儿童在被考虑其天性的教育条件下可以达到学习兴奋不疲、不愿下课的状态。每个教学事实都彰显孩子们的无限潜能,“都在呈现着他们是天生的学习者,而且,由此还表现出不多见到的学习效率。”⑤教育要注重“教学交付”,教师要让学生自己积极活动起来去体验并获取自己的体验,总而言之,“把可以托付的教学托付给学生”⑥,音乐体验要参与音乐,学生要做教学参与者不是旁观者。

就小学低学段而言,音乐聆听教学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来主动参与音乐。一方面,柯达伊指出“儿童像喜欢歌唱和表演一样地喜欢听音乐” ⑦;另一方面,心理学认为儿童各种感觉主要是在各种活动中发展起来的。同时活动的各种刺激作用于儿童感官,这是培养儿童感觉的必要条件。⑧ 因此就音乐聆听来说,只有当学生的聆听活动对他们具有意义,即儿童聆听的成败完全依赖于能否对音乐音响有良好的感受、体验甚至辨别,进而学生音乐听觉感受性才能谈得上有效发展。布约克沃尔德认为儿童是“缪斯性”的,这种天性是创造性的,它是艺术灵感的潜在本能。儿童的“缪斯性”表现为歌唱与游戏。柯达伊教学法这一经典音乐教学理论一直用实践向我们证明:“音乐教育应该使儿童通过歌唱、音乐活动获得直接体验。”⑨总之,正如克莱恩说的,一旦我们开始根据人类的天性做事,复杂的事也都变得简单。因此,笔者认为只要根据学生天性进行教学,复杂的音乐聆听也会变得简单。具体而言,我们认为儿童参与音乐主要有两种方式:身体参与和歌唱参与。

1.身体参与

“儿童是人类之父”⑩ 这句隐喻揭示了儿童身上宝贵的天性。笔者认为学前和小学不是断裂的阶段,而是续承的关系,即七岁绝不仅指七岁,还指七岁之前的一切存在。按结构主义心理学观念,认知结构是前一认知的结果,也是后一认知的基础。因此,小学低年段音乐教学要倾向幼儿园阶段,教学形式要向学前音乐学习模式靠拢。众所周知,幼儿园的音乐课是综合性的,即听、唱、看、演等多样方式的多重结合。这既是孩子的音乐习惯,也是他们“缪斯性”的表现,因而教学顺应了他们的天性,也因此他们的音乐学习是有效的。学前儿童的学习活动以“玩”――游戏为主导,而学龄期儿童要以“学”――认知为主导。这里就出现一个教学转型问题,即由“游戏”教学模式转型为“学习”教学模式。另一方面,学前期与学龄期虽然在理论上可区分,但实践中则是过渡性的或者说一体性的。因此如果说幼儿园是“游戏中学习”,那么小学低年级则是“学习中游戏”。如此两个时期的教学就实现了“无缝对接”,而且在教育原理上既有机联系又不原样重复,亦即做到了教学过程的最优化。因此,小学低年级音乐课堂教学要以“游戏”的方式行为,通过游戏学习音乐和聆听音乐。当然这种游戏要与音乐密切联系,其具体形式要根据不同音乐风格、种类而具体设计,不过一般的律动、唱游等都不失为有效的教学方式。总之,音乐教学只有亲身体验音乐律动,亲自歌唱音乐旋律,才能实现有效聆听。

游戏是儿童文化和日常生活的自然组成部分,儿童的内在心灵世界和外在人类社会在其中形成一种自然关联。此外,音乐的领悟是一种自由的体验,对于儿童来说,最自然是在游戏中用属于自己的方式去感知音乐的律动,体悟音乐的自由。这是音乐的本能也是儿童乃至人的本能。布约克沃尔德说,“本能的缪斯”正是音乐和游戏的源泉,它们是一种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缪斯式突破”的范例。儿童在发展早期阶段就是音乐性质的存在,对他们来说,这种“缪斯式突破”就典型地发生于游戏的形式中。

实现身体参与音乐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没有固定模式。但从整体看,教师要尽力“涉及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是最重要的;从具体处着眼,教学手段要在儿童的文化语境中设计,并围绕有效融入音乐的目标。总之,不论参与的形式如何多样,其内核是不变的,即身体性。本质地说,体态律动是身体参与音乐的主要方式,也是音乐节奏韵律感知的最有效方式,因此也是有效音乐聆听最直接的教学方式。再则,体态律动还可以很好地感知音乐情绪以及对音乐情绪进行表现。这方面,笔者认为舞蹈或舞蹈动作是音乐体态律动最佳的形式,因为“舞蹈是人体造型上‘动的艺术’,它是借着人体‘动的形象”,通过自然或社会生活的’动的规律,去分析各种自然或社会的‘动的现象’,而表现出各种‘形态化’了的运动,这种运动不论是表现个人或者多数人的思想和情感” 。舞蹈即“动的艺术”,更准确地说,舞蹈首先是肢体动作的艺术;其次,舞蹈是“艺术的动”,正如吴晓邦先生所指出的:“凡借着人体有组织有规律的运动来抒发感情的,都可称之为舞蹈”。舞蹈的身体之动并非乱动,而是规律的节奏性运动,而这正是有效聆听音乐教学所需要的;再次,这种动是具有感情性的。吕艺生老师认为,从本体论上说,舞蹈最基本的是人体动作,包括两个要素:“动作、动态与律动中表现的人的真切情感”。舞蹈是人的情感的表现,甚至可以说,舞蹈动作就是情感本身,这一点闻一多先生在《说舞》中说的最鲜明:“舞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生命的技能是动而舞便是节奏的动,或更准确点,有节奏的移易地点的动,所以它直接是生命技能的表演。” 一言以蔽之,人的身体动作是表达音乐情感与音乐情感表达最直接的方式,从这一意义来看,《毛诗序》中所谓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不仅揭示了音乐与舞蹈的关系,也揭示了音乐有效聆听的真谛。

有效音乐聆听教学必须身体参与音乐,这种参与最显著的是节奏感知,然后是音乐韵律。道理上,一方面学生通过听觉感知到音乐音响特征和情绪表现,另一方面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体进行律动,体验音乐要素的特点以及音乐情绪,包括音乐情绪的细腻变化等。方法上,许多教法学专家包括教学一线经验丰富的教师都创设了很多优秀的教学方式。当然,不同音乐需要创设不同方式。但总的原则是不变的。这方面国外著名教学法是很好的范本。不论是“达尔克罗兹”、“奥尔夫”还是“柯达伊”,都非常注重音乐节奏的感知。节奏是音乐旋律的骨架,甚至可以脱离旋律音高而存在。柯达伊认为“初学阶段把节奏分离出来配合身体律动进行练习,使儿童在运动中获得对节奏的音响、韵律、符号的体验,逐渐形成节奏的内心感觉。” 本文认为达尔克罗兹、奥尔夫等音乐教学方法是有效聆听音乐教学须要借鉴的。因为这些教学法是经过历史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其次是这些教学法都注重身体参与,积极投入音乐,尤其突出通过音乐节奏、节拍等要素来进入音乐。具体来说,譬如声势参与法,即在聆听之后在教师引导下提炼出音乐的节奏型,跟随音乐拍手、跺脚等;再如律动参与方式,即用肢体语言表现、再现音乐要素与音乐情绪。随音乐摆动身体、借用身边的日常用品、手边学习用品作为道具,辅助表达音乐的节奏律动、情绪等。再如模拟演奏参与法(打击乐器参与教学),即使用乐器,如实在没有乐器,就使用自然音源(如钥匙、文具盒、圆珠笔等)分组、集体配合,跟随音乐音响表现音乐。首先要找出乐句旋律、节奏的特点,然后用不同的道具表现不同的部分。这些身体参与方式都要求学生必须注意听音乐才能参与并顺利完成,不容易分神,因此可以很好地实现音乐的有效聆听。同时这些方式既可以个人做也可以集体参与,尤其参与的教学条件不受学校客观因素制约,可行性和普及性非常强。

身体参与音乐的教学方式强调舞蹈性原则,因为它是辅助聆听与体验音乐情绪的最佳方式。我们知道,舞蹈是随着音乐律动,用姿态的线、形等人体构图去表现情感、节奏的艺术。教学设计中,身体参与要根据音乐的情状来进行。音乐节奏的疏密、旋律的起伏、速度的快慢、力度的强弱,包括节拍的特点等,都可以通过学生的体态动作表现出来。这一点,吴晓邦先生说得很确切:在与音乐关系上,“舞蹈的表情就等于音乐的旋律一样,动作和动作的连续就等于乐段、乐句的连续。而动作的连续又必须像音乐一样通过节奏上的力度(强弱)、速度(快慢)、能量(增减)打消、重轻等有机的组织,才能表现出对象的情感和想象”。反过来,教师也通过学生的身体形态进行教学反馈,因为身体参与的动作和姿态直接体现了学生是否体验到了音乐情感,甚至是否在聆听音乐。

众所周知,直观的事物更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音乐音响作为直观、具体的事物,本身是可以引起学生听觉注意的。从有效聆听的角度出发,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让学生在有限的教学条件下和时间空间内做到有效聆听音乐。以上列举的音乐参与法具有共同的优点,即学生可以参与音乐,积极主动地进入音乐当中,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学生倾听音乐。不论是声势还是律动,还是模拟演奏,学生要想顺利完成参与,就必须认真聆听音乐、注意力专注,否则就会跟不上节奏或旋律运动。同时教师也很容易发现哪些学生没有注意听或没有听到音乐。此外,作为参与性教学方式的一种延伸,画图形也是一种非常有效聆听音乐的教学方式。学生可以利用画板或白纸来画,甚至可以徒手比划。譬如圣-桑的《动物狂欢节》组曲之《引子与狮王进行曲》中前奏部分的钢琴震音以及弦乐三音列上行和之后的钢琴急速音阶下行,以及主题部分的钢琴柱式和弦等音响都可以让学生边听边用线条或图形画出来。总之,让学生用线条、图形、手势等来体验和再现音乐要素、音乐音响特征,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对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的体验都很突出,尤其是这种参与音乐的过程即是有效聆听过程,因为学生每一拍、每一划都在音乐中,否则他们的耳朵就会“跑”出音乐。 (待续)

注 释:

① 诸多心理学家都强调动作因素在一切记忆水平中的重要地位。皮亚杰等人认为不仅如此,表象―记忆中出现的表象既是构成一种内化的模仿,而内化的模仿同样也包含一种动作的因素在内。参见〔瑞士〕J.皮亚杰、 B.英海尔著,吴福元译《儿童心理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出版,第63页。

② 马卡连科指出“游戏在儿童生活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就像活动、动作和服务对成人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样。”转引自朱智贤著《儿童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156页。

③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第62页。

④ 《列宁全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第319页。

⑤ 郭思乐著,《教育走向生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4页。

⑥ 同⑤。

⑦ 杨立梅著,《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124页。

⑧ 朱智贤著,《儿童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288页。

⑨ 同⑦,第95页。

⑩“儿童是人类之父”是一个从教育家蒙台梭利到生物学家古尔德(S.J.Gould)等许多学者从19世纪至今反复表达的隐喻主题。

〔挪威〕让-罗尔・布约克沃尔德著,《本能的缪斯―激活潜在的艺术灵性》,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39页。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第87页。

吕艺生著,《舞蹈学导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41页。

《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13页。

同,第42至43页。

《闻一多全集》(第一卷),三联书店1982年出版,第195页。

同⑦,第56页。

第6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一、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现状和误区

(一)我国现阶段儿童的音乐教育现状

音乐课程作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我国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们在经过将近十年的教学实践检验的基础上,在2011年修订并面向社会正式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然而这套《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实行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音乐是一门聆听的艺术,可在我国的大部分学校,音乐老师没有预先提出问题让儿童思考,儿童不是思考着问题去听音乐,不能对儿童起到帮助作用。虽然我国的音乐教育方式有些方面还比较陈旧,但实施新课程标准十年间,我国音乐课堂教学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一些音乐课教学评比之中也出现了很多优秀的教学案例。当然这只是一部分学校,在一些城乡的小学校,因为经济、教师资源等原因在音乐教育方面还比较落后,但是音乐应当成为每个人终身学习的科目。

(二)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误区

我国大部分教育者都是经历应试教育的人,他们经常会忽视了对儿童的人格的全面培养。现今,素质教育被受到广泛提倡,艺术的美育功能逐渐受到更多人们的关注,但是我国儿童音乐教育方面还是存在很多的缺陷。

首先,很多学校只是做一些艺术形式的活动来体现素质教育,把简单的唱唱跳跳作为素质教育,没有彻底的认识到在儿童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儿童作为学习的重点对象的重要性。其次,音乐具有娱乐功能,但并不代表音乐是一门休息的课程。音乐经常被作为小科目起到穿插其他科目的作用,有时甚至会被取消,却不知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中有着其他任何一种教育不可取代的功能。最后,我国儿童的音乐课本大量借鑒了西方音乐文化中的精华,我国传统音乐的艺术成果较少,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应该让儿童从小就接受民族音乐的熏陶,这样有利于增长民族凝聚力,对儿童的成长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二、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概述

国外有很多优秀的音乐教育体系,他们被实施运用在不同的国家,我们研究这些体系,下面主要概述从儿童本身以及国家传统的角度深入研究出来的国外音乐教育体系的特色。

(一)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

达尔克罗兹,瑞士音乐教育家,他构造了20世纪最早的音乐教育体系,以体态律动的教学方法来让自己的学生把听觉和动觉相结合来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健康发展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他先进行体验和感受,而后进行以认识和了解的原则作为基本教学理念,把视唱和练耳以及即兴的创作乐曲和展现动作作为学习音乐的途径,用他原创的体态律动的教学方法来完成了这个教学的实践,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还注重即兴性的音乐训练,他认为:音乐不能脱离音响,培养他们具有联系和体验音乐情绪的能力,用官能参与体验,然后才是获得见解。所以他会有规律性的运用音乐,从简单的音乐到复杂的节奏音乐,让学生们即兴的表现这些音乐片段,这种发现式教学原则可以让学生更加的具有创作力。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

奥尔夫,德国民族音乐理论家和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教学法就是把原本性音乐作为重点课题,把元素性的教学内容作为重要支柱。他的音乐更加的向往于回归大自然,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因为十分喜爱舞蹈,他就着力探索音乐和舞蹈相结合的办法来使音乐教学更加有趣。奥尔夫认为动作、舞蹈、语言和音乐是不可分开的教学四大方面,联系这四个方面的就是音乐节奏。他创立了声势活动,认为动作不只有体态律动或者跳舞,有一定规律性的运动也非常适合练习音乐的节奏。他的声势活动主要包括四个部分:拍腿、拍手、跺脚和捻指。他很注重音乐的原本性和即兴性,认为原本性的音乐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也是人们可以亲身参与的音乐活动。他的音乐的即兴性是把教学用游戏的方式进行导入,加入一些想象的训练,认为让孩子去做才是音乐教育最重要的一点。

(三)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

柯达伊,匈牙利民族音乐理论家和音乐教育家。他的音乐理论主要是以民族传统音乐为重点课题,是第一个在音乐教学中注重本国语言特点的教育家。他认为儿童应该首先用音乐的母语来唱歌,这样可以继承本国的音乐文化传统,使本国的音乐文化传统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他强调五声音阶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儿童音乐教育中。

三、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改革方面的启示

通过对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奥尔夫以及柯达伊的音乐教育体系研究得出,我们可用以下方法试验于我国儿童音乐教学,针对我国音乐教育方法的停滞不前,进行强有力的推动。现今社会多媒体工具发展的十分迅速,我们要好好的利用这些网络工具和更好的儿童教学环境,用正确的方法引导儿童热爱音乐。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以肢体和感官作为学习媒介

1.聆听音乐,感受音乐

研究了奥尔夫的声势活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听是音乐欣赏首先要做到的一点,聆听音乐是学校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内容。由于过去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音乐的学习都以直接教导知识为主,这种直接输入的形式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因此,为了让儿童更好的、主动的去聆听音乐,我们鼓励教师积极的向儿童提出问题,让儿童带着问题去听音乐,在听完之后还要鼓励学生对所听的音乐表达一下自己的独立感受与想法。

2.让儿童用身体乐器来反应

音乐是充满想象的,儿童更是一个大脑正在发展并且充满着无数想象力的个体,我们要在学习音乐课的同时激发儿童的想象力,让儿童对音乐的感知力变的更为敏感,这就需要我们带动儿童的身体跟随音乐舞动起来。奥尔夫的声势活动可以培养儿童的节奏感和对不同音乐的感受,声势活动非常有益于我国儿童的音乐教学。

3.综合语言、动作、舞蹈来用于音乐教学

奥尔夫认为原始的音乐绝对不是单独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和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我们不仅仅可以使儿童通过手指和双腿做出简单的反应,我们也可以让儿童展现美妙的舞蹈,甚至我们还可以通过语言来帮助学生掌握音乐的节奏和内涵。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以儿童为主体进行互动式教学

1.从游戏着手参与音乐创作

现代音乐的音乐教育要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作为音乐教育者首先就是要多与学生们互动。学生作为主体是最关键的一点。

2.参与教学互动

时代在发展,在音乐艺术这个领域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很多儿童都有自己的一门特长,我们想要上一节很活的音乐课,不妨多让儿童们在讲台上多展示展示。

3.表演音乐内容

音乐是抽象的,不同的人听到一首曲子想法总是不同的。但大部分的音乐会给人们一些共通的指引。那么,儿童又会想到什么呢?想要知道儿童从音乐里能想到什么,我们可以让儿童来表演音乐的内容。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以民族传统音乐为重点

1.以五声音阶为音乐教学切入点

柯达伊认为:民族音乐在教学中应该占有突出的地位,这样是为了尽力的去表达民族的创造性。中国的民族音乐是以五声音阶为主的,所以我们在音乐的教育过程中,要多输入儿童关于五声音阶的知识。只有掌握了民族的音乐,才能更好的了解其他国家的音乐。

2.儿童教唱歌曲中民歌要占大多数

柯达伊认为:只有在民间歌曲中才最好地保留了本民族的语言和音乐传统。儿童的音乐的教育的学习必须要先以我国语言的韵律或者音调开始,歌谣在儿童时期音乐的教育中起到非常重大的作用,主要是以民歌为主,民歌会让儿童在学习音乐的同时对于我国有一定的了解,从民歌里可以看出我国的风土人情,可以加深儿童对于自己国家的亲切感和归属感。

3.用大合唱的方式使儿童灵活运用民歌

现在的很多学校的音乐教学设施还不够完善,而最容易最直接让儿童们参与进音乐实践里的方式就是进行歌唱,因为器乐是少数有条件的孩子才能够接触到的。在歌唱这个部分中,可以让儿童们在学习音乐的同时彼此产生更丰厚的友谊。

第7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黎锦晖;儿童歌舞表演曲;音乐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0-0236-04

艺术的发展和繁荣需要创新,尤其是作为艺术之首的音乐更是如此。纵观古今中外的音乐史,我们不难发现,那些让我们永远怀念和学习的音乐家,最主要的是他的作品对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他们的思想成为众人学习的榜样,更重要的是对音乐史的发展做出了开拓性贡献。今天我们依然重视和研究黎锦晖,也正是因为他在我国近代音乐史上做出巨大的贡献,他创造性地将“爱的教育,美的追求”理念运用到他的儿童歌舞创作中去,教育儿童应当有善良纯洁的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当今音乐教育有着深远启发和影响。他的许多儿童歌舞音乐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而他独特的音乐教育思想更值得现在的人们借鉴和学习。

一、黎锦晖及其音乐创作

(一)黎锦晖生平简介

黎锦晖,湖南湘潭人,早年学习民族民间音乐,对各种民族乐器的演奏有所研究。上世纪20年代起,他致力于儿童歌舞音乐的创作,先后写下了《麻雀与小孩》、《小小画家》等12部儿童歌舞剧及《可怜的秋香》、《好朋友来了》等24首儿童歌舞表演曲。同时,他还主编《小朋友》周刊,并创办了中华歌舞专科学校,为改革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和推广国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黎锦晖被誉为“中国儿童歌舞剧之父”,他的许多创作思想和艺术实践,对当今学校素质教育中“德、智、体、美、劳”教育的具体实施,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巨大的现实意义。黎锦晖提倡以“爱的教育”为核心,“美的追求”为目的,他认为儿童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没有什么比教育好儿童更为重要的了。通过他的作品,让孩子在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既陶冶情操又学到做人的道理,真是双重功效啊!黎锦晖的这些思想对从事儿童音乐教育的工作着来说,无疑使他们受用终生,并有着很高的学习价值。

(二)黎锦晖的儿童歌舞音乐创作

1.儿童歌舞表演曲。黎锦晖最早的儿童音乐作品采用的是一种集音乐、舞蹈、诗歌和游戏为一体的载歌载舞的儿童艺术形式,跟欧洲的歌剧形式很相似。这种艺术形式取材于儿童生活、符合儿童的审美情趣,内容大多是充满爱心和美的形式的寓言故事和神话,适应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审美情趣。当他编写成曲调后,一个崭新的音乐形式――儿童歌舞表演曲就出现了。早期的儿童歌舞表演曲根据演唱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集体歌唱为主(即齐唱、合唱),加上群舞以及简单的队列变化,表达儿童的生活情趣和思想感情,如《努力》、《吹泡泡》等;另一类是通过富于个性的独唱、对唱,表演起来使音乐产生很强的感染力,更贴近生活,如《寒衣曲》、《可z的秋香》、《蝴蝶姑娘》等,其中《可怜的秋香》影响最大。

《可怜的秋香》创作于1921年,共有三段歌词,分别表现了牧羊女秋香的幼年、青年和老年三个时期的痛苦生活,表达了人们对牧羊女深深的同情。歌曲的结构采用了民间音乐中“鱼咬尾”(即上句的结束音和下句的开始音是同一音,因此又叫“同音承递”)的形式,这种作曲技法使旋律听起来很有民族风格。

2.儿童歌舞剧。儿童歌舞剧是儿童歌舞表演曲的进一步发展。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闪耀着“五四”时期新鲜的思想光芒。他曾说:“我自以为儿童歌舞剧的内容主旨,是以表现好人好事为主,有利于当时的新教育运动。”他所谓的“好人好事”就是全部贯穿在儿童歌舞剧中的以“爱”的教育为核心的精神。他的第一部作品《麻雀与小孩》描写老麻雀教小麻雀飞,一个天真顽皮的小男孩趁老麻雀出去觅食,把小麻雀骗回家关起来供自己玩耍。老麻雀回来后,不见了自己心爱的孩子十分着急,当小男孩看到麻雀妈妈找不到孩子的悲伤与着急时,良心受到了谴责,心里十分难过:“换位思考,如果我失踪了,我的妈妈一定也急坏了”。于是便赶忙把小麻雀送还给了麻雀妈妈,看到它们母子团圆的感人场面,小男孩高兴的流下了眼泪。故事情节简单易懂,但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的十分细腻,充分体现出了“仁爱心,诚实话,品格人人夸”的主题,同时作者也从侧面提示人们时刻要有热爱大自然,保护小动物的思想。

那么,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有什么作用呢?(1)学国语最好从歌唱入手(例如上海启贤公学,学生大多数都是广东人,自唱熟《葡萄仙子》之后,国语话便可以通用)。(2)将歌曲运用到学校各科的教材中去。这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高,学习效率自然也提高了,比要求小学生死记硬背效果来的更好。(3)所有的舞台布景和化妆,都要求孩子们亲力亲为,这样既锻炼了他们的动手能力,又培养了他们的审美能力,可谓事半功倍。从以上三点我们不难看出,黎锦晖对少年儿童的挚爱,他在注重音乐娱乐作用的同时,亦关注音乐在锻炼国语,帮助学习中发挥的实效,同时更加重视的是寓教于乐。以上这三点作用是他对学校音乐教育方式成功探索的核心。

3.价值与意义。黎锦晖对儿童歌舞音乐的创造与发展,在我国近代音乐史上,乃至对当今的音乐教育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首创的儿童歌舞表演曲和儿童歌舞剧这两种艺术形式,使我国早期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从以歌唱为主的单一形式跨入了多元化艺术形式并存的阶段。尤其是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使国语运用更加广泛,培养和训练了儿童的动手动脑的能力,激发了儿童的思维。黎锦晖的音乐教育思想以及儿童歌舞表演曲和儿童歌舞剧之所以能在当时社会产生强烈的社会影响,不仅在于他十分注重结合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去进行音乐旋律和剧本的编写,而且他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中西合璧,取其精华的理念,既借鉴国外音乐的经验和优点,又继承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方针,才能取得现在的深远影响。

二、黎锦晖的音乐教育思想及其特点

(一)音乐教育思想

1.“爱的教育、美的追求”思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黎锦晖认识到,欲将理想转化为现实不是很快就能实现的,要想让不公平的、黑暗的社会变成一个和谐温暖的大家庭,就需要不断的进取,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在他的作品中,将盛行于“五四”时期的“平等、自由、仁爱”的精神与当时我国音乐教育思想相结合,从培养人性中最珍贵的“爱之心”和“美之心”入手,去影响我国广大人民的思想。因此,在他的作品中,“爱”是他创作的核心思想,也是他创作的一大原则。在他的笔下,“爱”被赋予了广博的含义,到处弥漫着浓浓的“爱”的气息和“美”的享受。如《麻雀与小孩》中,运用拟人的手法将老麻雀和小麻雀之间间接的母女之情刻画的淋漓尽致,歌颂了伟大无私的母爱;《小羊救母》是讲述用“爱”来战胜邪恶的故事;《葡萄仙子》则启迪儿童对自然界弱小生命的怜爱以及对世界上一切美好事物的博爱。黎先生希望通过这些作品使青少年从小就接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滋润。然而不难看出,黎锦晖对真挚的爱的描绘与渲染是通过慰藉,让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而失掉爱心的人性重新复苏,回归人“性本善”,从而关注人生,热爱人生。

在黎锦晖的歌舞剧创作中,顺应爱美天性,以美的艺术形式进一步启发儿童的爱美之心,便成了他歌舞创作的另一大原则。如在《七姊妹游花园》的创作“旨趣”中说:剧本完全以“美”为主,人美、服装美、歌声美、动作美,剧中人的品性、行为,无一不美。美只是美,爱美的人只是爱美!至于美以外的一切规矩啊、成见啊、习惯啊,可没功夫去管。可以说这是“唯美主义”的创作原则。那么他真是除了“美”以外什么都不顾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他所说的一切“美”,有重要的“品性美”一项内容。在他看来,没有必要单独提出,而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感化方式达到目的。黎锦晖对美的追求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高尚的审美观,塑造完美的人格,使孩子们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既学到了优美的歌曲,又得到心灵和精神上的陶冶和洗涤,真是太有益处了啊!

2.“唯美主义”思想。黎锦晖的“唯美主义”思想是根据人爱美的本性得来得灵感。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们都爱看美的风景和漂亮的人,总爱美的事物,黎锦晖就将人们的这种“爱美”、“敬美”、“崇美”的“唯美主义”思想贯穿他教育的始终。

他的“唯美主义”音乐教育思想从上世纪20年代初到20年代末逐渐清晰成熟起来,他所谓的“为歌舞而歌舞”,实质上是在求得一种艺术本体的“真”和“美”,在观众面前所展示的也是真的和美的。从视觉的角度上讲,《七姊妹游花园》的舞美最美丽,七个姊妹各出场七次,换了49套服装,这种豪华的服装造型连国外的观众都赞叹不已。从听觉的角度上讲,在香港演出就有人认为《春天的快乐》音乐语言接近粤语让人觉得十分亲切,辞藻典雅,受成年人的喜爱。可以说,黎锦晖的“唯美主义”音乐教育理念既与蔡元培先生的“美育”思想相吻合,又与建立在西方近代“科学主义”、“进化论”基础上的萧友梅、刘天华、赵元任等“五四”时期主流派音乐理念不谋而合。

黎锦晖的这种音乐教育观,充分体现在基础教育和歌舞艺术表演以及儿童歌舞剧表演相结合的形式当中,是古今中外前所未有的。这不就是他“唯美主义”思想的体现吗,既教育了孩子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又能让观众欣赏到不同风格的作品。

(二)特点

黎锦晖的音乐教育事业同刘天华等人一样,是一位始终立足于民间传统音乐的教育家和民族音乐学家。他坚持认为“中国音乐应以民族音乐为主流,民族音乐应以民间音乐为重点”,也就是现在我们常说的“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所以在黎锦晖的音乐教材与音乐作品中,鲜明的民族特色是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也是其民族音乐教育观在教育内容上最突出的体现。

黎锦晖不是专职音乐教育家,但却是大众音乐教育的积极倡导者。黎锦晖的平民教育事业走的是一条大众化、通俗化的音乐道路。总体上说,黎锦晖的音乐平民教育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曲调上,以民族民间音乐为自己的创作基础,将民族民间音乐转化为现代型的平民化艺术。《麻雀与小孩》中有选自湖南民歌的《嗤嗤令》、传统歌曲《苏武牧羊》、流行于民间的曲牌《银绞丝》。(2)在文学语言上,他坚持以平民化、大众化、通俗化的语言深入人心。(3)在音乐内容上,他的绝大多数音乐题材都选用我国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充分地表达了“五四”时期反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和要求进步与科W的信念。

三、黎锦晖音乐教育思想的影响

黎锦晖为中国音乐教育现代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奉献了自己毕生的精力。“美育教育”和对儿童“爱的追求”是他音乐教育思想的中心,努力把对儿童的爱和对儿童在各个方面素质的培养作为创作的中心,正是由于围绕这两个“中心”使他的儿童歌舞剧和儿童歌舞表演曲推向了一个新的辉煌。他十分重视儿童的心理需求和审美情绪,创作题材大多以反映儿童生活为主。他的儿童歌舞剧的创作,具有鲜明的学校教育特点。

儿童是国家未来的主人,要想使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富强,就必须要对儿童进行教育,而作为艺术教育之首的音乐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对于学习音乐教育专业的笔者,更要仔细揣摩黎锦晖先生“美的教育,爱的追求”的思想。我们要发扬黎先生热爱儿童的理念,呼吁更多的艺术家们关爱儿童,能够创作出像黎锦晖儿童歌舞剧那样具有美育价值和具有21世纪特征的美育作品,为新世纪人才的培养提供优秀的美育教材。黎锦晖的贡献也在于他对学校音乐教育方式的成功探索。在中国学校教育发展的并不完善的20世纪20年代,专业的音乐教育也只是刚刚起步,影响很具有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黎锦晖主张“平民音乐”,得到了许多城市居民的共鸣。他推广普通话,在这方面对学生提出许多具体的要求,使学校音乐教育有了新的发展,推动了中国音乐教育的现代化进程。

四、结语

黎锦晖先生关注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用意之所在,就是用充满爱和美的音乐呵护儿童的纯真性情和纯洁心灵,用民族化、大众化、通俗化的作品,让每个人都能欣赏音乐,从而养成良好的习惯,对当今的音乐教育界和音乐教育家起着十分重要的模范作用。然而,黎锦晖先生选择的道路并不平坦,是一条“改革之路”,一条“创新之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从未放弃,坚持创作,虽然充满荆棘,但他迎难而上,永不言弃,终于为我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和音乐创作积累了最宝贵的经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他的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的这种锲而不舍的创作精神以及对音乐的执着与热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同时,为新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尤其是儿童音乐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的音乐教育思想给了我们很大的启迪,是我们学习和研究的典范人物。

参考文献:

[1]黎锦晖.麻雀与小孩:卷头语[M].上海:中华书局,1928.

[2]黎锦晖.《神仙妹妹》旨趣[M].上海:中华书局,1928.

[3]黎锦晖.《葡萄仙子》编辑本意[M].上海:中华书局,1930.

[4]黎锦晖.《三蝴蝶》卷首语[M].上海:中华书局,1931.

[5]黎锦晖.《七姊妹游花园》[M].上海:中华书局,1931.

[6]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家评传[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

[7]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8]孙继南.黎锦晖评传[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

[9]孙继南.中国音乐通史简编[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10]孙继南.黎锦晖与黎派音乐[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

[11]冯长春.中国近代音乐思潮研究[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12]居其宏.走向戏剧性――作为戏剧作品的黎锦晖儿童歌舞剧[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04.

[13]汪毓和.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历史意义[J].中华乐志,1993,(62).

[14]明言.唯美主义、启蒙主义、平民主义的融会贯通――为纪念黎锦晖先生诞辰110周年而作[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1,(2).

第8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课程特点 课程要求

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倾向,相反,要充分重视幼儿的艺术创作过程,因为和作品一样,这也是幼儿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

一、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课程的一般特点与要求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要重视表现技能或艺术活动的结果。在这样一个基本理解的基础之上,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课程的实施在遵循学前教育课程一般组织原则的前提下,还必须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必须适应幼儿在音乐能力与音乐学习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现代音乐教育认为,音乐能力是每个儿童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能力,这种能力是潜在的、需要挖掘的能力,同时也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和十分明显的个体差异性。挖掘每个幼儿潜在的音乐能力,使每个幼儿在其原有水平上获得各自的发展是儿童发展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必须遵循音乐艺术美的规律,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美的感染力,以美的音乐形象来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使幼儿能够在音乐艺术美的气氛中,在轻松愉快的情绪中主动地学习,从而使幼儿的积极的心理过程得到强化和激发。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课程要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教给幼儿唱歌、韵律活动、音乐欣赏等方面的内容,并且在这种学歌学舞的过程中,发展幼儿的智力与才能,培养幼儿从事音乐实践活动的各种能力,使幼儿的认知,情感和社会性都得到全面发展,并且使幼儿身心愉悦,情操得到陶冶。

二、幼儿园常规性音乐活动

常规性音乐活动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最具传统、最为常见的一种组织形成,是充分体现音乐艺术特点,最有效地发挥音乐活动审美教育功能必不可少的一种组织形式。常规性音乐活动一般由三个环节组成。

(一)开始部分

音乐活动从一开始就要有音乐艺术美的气氛,充分体现出生动活泼、富有朝气的艺术科目的特点,因此,通常用音乐伴随幼儿进入活动室,并按照本次音乐活动内容情绪的需要,或用进行曲伴随幼儿精神抖擞地走步,或用律动曲和舞曲做律动和舞步愉快活泼地进入活动室,幼儿入座以后,可以做律动练习、发声练习或听音练习,既作了节奏、发声、听音方面的基本训练,又调动了幼儿学习的积极性,集中了注意力。

在开始部分经常做的节奏练习,可以采用“节奏模仿”“节奏应答”“人名节奏”等多种游戏形式和内容。此外,还有一种“人名接龙”游戏也很有趣,它的玩法是在熟练掌握人名节奏的基础上进行的:幼儿围坐成一圈或半圆形,第一个幼儿有节奏地说自己的名字,“我叫某某”,第二个幼儿紧跟着用不同的节奏说出自己的名字,这样依次进行,直到结束。它要求幼儿在说的过程中节奏紧凑。为此,幼儿可以根据需要给自己的名字添一个字或减一个字,例如:“王小红”可以称为“小红”,“王红”也可以称为“小王红”等。注意全体幼儿的节拍应该一致,否则就很难接得上了。这个游戏还可以变换形式,让幼儿说别人的名字。比方第一个小朋友说最后一个小朋友的名字,第二个小朋友说倒数第二个小朋友的名字.......依次类推。

发生练习的目的不是为了练技巧而练技巧,去追求高难度的、成人化的东西,而是要根据幼儿自身歌唱发声的特点,以及幼儿歌曲艺术表现力的需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发声练习要和本次音乐教育活动中歌唱部分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尽可能为歌曲的情感表现扫除技术障碍。同时,在富有表现力的、充满感情的歌声中使幼儿自身的情绪情感得到陶冶升华。听音练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幼儿较为精细、准确的音乐听觉分辨能力。如果幼儿园受条件的限制没有键盘乐器,也可以考虑音叉和钟琴、钢片琴等固定音高的节奏乐器来练习听辨单音,但是一定要注意保证乐器的音准质量。

常规性音乐活动开始部分的形式和方法还应该考虑与本次音乐活动内容的呼应关系。如果音乐活动的内容是关于某种动物,那么不妨作该动物的模仿动作进活动室;如果音乐活动要教一个三拍子的舞蹈,那么就可以作三拍子的舞步进活动室。还要注意开始部分的音乐及活动内容要经常加以改变,使幼儿能够始终保持一种新鲜感。否则,幼儿如果习以为常,不用心听音乐或做动作,形成了机械化的自动动作,这对于音乐活动来说就失去美的意义了。

(二)基本部分

这是音乐活动完成教育要求部分。这一部分通常可以安排2-3项音乐活动内容,如歌唱、欣赏、舞蹈,或欣赏、歌唱、节奏乐等。总之,内容安排应丰富多样,既要防止内容单一、一唱到底,令幼儿感到单调,又不要内容太多,把音乐活动搞成大杂烩、大拼盘,分量太重,超出了幼儿的接受能力。一次音乐活动还要考虑教材的新旧搭配,注意难易适当。教材的内容和情绪类型既有变化,又有统一,比方柔和抒情性的教材可以和活泼欢快的教材搭配。活动形式的安排要注意动静配合,从而使教学活动能够重点突出、生动活泼,保持幼儿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三)结束部分

第9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幼儿;音乐教育;意义;特点

随着国家对幼儿教育的重视和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音乐教育不仅可以培养幼儿的音乐素养,更重要的是音乐教育能够促进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和谐发展。使幼儿在音乐中不仅掌握了一定的音乐和知识、而其能提高幼儿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及基本素质。

一、幼儿音乐教育的含义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作为学前儿童的一个方面和要素,既要遵照儿童教育的总目标,遵循学前儿童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字迹的特殊规律--用音乐进行教育和教儿童音乐。

一方面,通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让儿童认识表现音乐的各种符号和手段,掌握一些必要的演奏技巧,同时学会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和表现音乐。培养和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才能。它是学前儿童的总要任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音乐教育承担这样一些音乐本身的教育目的。

另一方面,儿童学习音乐的过程,不仅是儿童逐步学会认识音乐、把握音乐、养成对音乐的积极态度的过程,更是儿童外在身体、智力、情感、个性、社会性等方面获得全面、和谐发展的过程。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儿童健全的人格,促进儿童全面、和谐、整体的发展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音乐教育更是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手段。以音乐为手段,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是指除了教给儿童一些基本的音乐知识,技能技巧,感受表现等音乐本身的东西以外,还必须使儿童在精神与心灵等方面获得更多有益的东西。

二、幼儿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举世闻名的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著名的德裔美国科学家,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经典感言是:"没有早期的音乐教育,干什么都一事无成"。人的成长和教育是分不开的,教育环境越优越越能促进人的发展。

(1)音乐可以提高孩子的记忆力。日本著名音乐家铃木镇一曾做过一个这样的实验:请一些刚生过孩子的母亲给婴儿听一些古典音乐中的作品,循环反复的放给婴儿听,不断的给他们讲解。直到婴儿5个月时,又进一步实验,把一些他们没有听过的曲子夹在已经听熟的曲子中放给他们听,当他们听到那些没有听到的曲子时,婴儿脸上带着惊讶和不安的神情,而听到那些熟悉的曲子时,他们则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2)音乐可以提高孩子的注意力。国外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一组5岁的孩子中,每天听一首儿童古典音乐。过一段时间后,在测这些孩子的注意力,这些孩子的注意力的集中时间是未经过训练孩子的4倍。婴幼儿的注意力不仅短暂,而且很容易转移,所以选择极具亲和力的音乐使孩子的注意力得到持续增长。

三、音乐教育对幼儿的成长作用

音乐是美育的组成部分,是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美育能培养人对自然界、社会生活、文艺作品正确的审美观点,是培养人感受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一种教育活动。一般地说,幼儿通过艺术形象接受的教育往往是最难忘的,而音乐正具有这样的功能,它可以直接地影响儿童的感情,帮助儿童在无意识中认识周围的世界,产生道德与美的经验。幼儿园音乐教育包括唱歌、韵律活动、音乐游戏、轻打型音乐、音乐欣赏等。

四、幼儿音乐教育的特点

(1)幼儿音乐教育要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规律。幼儿音乐必须以幼儿发展的生理、心理特点、幼儿教育的原则、方法基本理论为指导工作,违反这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教育工作或事倍功半,或收效甚微,甚至给幼儿带来心理、生理上的损伤。

(2)寓教于乐也是幼儿教育的特点。音乐教育具有娱乐性特点是吸引幼儿积极参与音乐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利用音乐的娱乐性特点引导幼儿在乐中学,在玩中学,把音乐教育寓于愉快的音乐感受和音乐表现中,学的高兴,学有所得,引导幼儿在生活愉快的,具有艺术特点的教育活动中受教育,把教育寓于欢乐音乐活动之中,把"乐"作为幼儿进行教育的最有效的手段,从而使幼儿变得活泼开朗、身心健康发展、精神得到满足,德、智、体、美等方面同时受到教育。

(3)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是音乐教育又一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