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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

第1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一、凡符合《xx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采购,一律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二、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者限额标准以下的物资采购,但是涉及到广播电视材料、器材的购置均须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三、本台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本台所有招标事宜,实行集体领导。

四、工作流程。

1、计划制定。各科室、基层广播电视站均应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本办法拟定物资采购计划。

(1)、广播电视材料的购置必须在年初制定全年的采购计划,同时还需要出具具体的购置理由。并且必须提早一季度上报阶段采购计划。

(2)、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提早一季度制定计划。

(3)、其他各类采购则必须提早一个月制定计划。

各类采购计划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在次月的1日以前报台采购人员处备案,由台采购人员汇总后报台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2、组织领导。台机关成立由班子成员和财务科科长组成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实施物资采购。如无特殊需要,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研究采购事宜,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领导小组相关内容的会议。如符合《xx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采购,则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者限额标准以下的物资采购则由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相关采购事宜。

3、质量验收。由相关的质量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直接参与本单位该项目采购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验收过程应当制作验收记录,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小组对产品质量负责。

4、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由分管领导代表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经济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均为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随合同一起生效。如物资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其他原因要求改变合同内容的,必须经台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且出具意见书。如属于政府采购的,还必须报告市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由市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出具意见书。任何科室或者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合同。

5、资料管理。应做到在计划、报批、采购方案、评标记要、合同审定、经销商资质、验收记录、报销程序等各环节程序到位、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五、各相关科室、人员均应在采购行为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六、台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对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帮助。

七、工作纪律。凡参加物资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本着节约的原则,鼓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购物价格。

2、不准接受供货单位提供的消费和馈赠;

3、不准到供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开支的费用;

4、不准向供货单位泄露有关物资采购招标、议标、竞价的内部信息;

5、与供货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时应予回避。

八、本管理办法由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资源整合 物资管理 控制

为适应路局生产力布局调整要求,完善物资保障机制,强化物资经营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通过优化物资流程,实现物资集中采购、集中存储和统一配送,形成全局统一的物资管理标准体系。

一、实施物资资源整合的目的

随着铁路生产力资源的调整,过去各运输站段自行分散采购、分库存放、一料多储、多人重复作业的方式、库存物资资金占用以及物资质量安全存在风险等因素,都制约了铁路运输的发展。因此,只有对全局物资进行整合,解决物资管理中采购重复、储备重复、管理机构重复配置、各类资源浪费等问题,实行物资流程再造、调整库存结构,依靠长期以来从事专业采购的经验与技术优势,积极开辟和拓展市场,建立“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储备、统一配送、统一清算”的高效、快捷的物资管理新体系。

二、资源整合的物资管理与控制

(一)重组机构,转变管理职能

通过物资资源管理整合,原乌鲁木齐物资供应段、北疆物资供应段、哈密物资供应段、库尔勒物资供应段四个段整合为一个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供应段,通过对各职能科室和岗位人员人员的重新分配调整,优化工作流程,理顺作业关系,全面负担起全局各单位的物资采购、供应、储备、配送、资金清算等物资管理工作,综合体现物资资源管理的整合优势。

整合后物资供应管理变为两级管理、一级储备。根据供应管理权限,物资管理处承担采购供应管理职能和局管物资的供应,物资供应段负责全局的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和段管物资的供应,各运输站段不能自行采购物资,各站段材料计划人员根据物资需求提报物资计划,并对配送物资的型号、质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等信息进行监督并反馈。

物资供应段根据物资配送需要,采用集中管理的供应模式,设立了乌鲁木齐中心库;哈密、库尔勒、阿克苏、奎屯4个综合物资库;7个机车车辆等专业配件库和13个物资配送组。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物资管理内控体系

对物资管理从物资计划、接运、验收、储备、配送、核算等方面按进行梳理细化,制定出台了《物资供应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供应段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规范物资经营管理。

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和物资采购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物资采购人员责任,规范采购行为,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凡因业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多余、积压、贬值报废物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理顺管理关系,建立供应新模式。

1、实行属地物资供应管理模式

采购供应配送中心负责乌鲁木齐及北疆地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哈密物资供应站负责东疆地区各库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库尔勒物资供应站负责南疆地区各库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2、建立统一的物资采购供应渠道

物资供应段将采购业务全部统一归集到采购供应配送中心,实现采购业务归口集中管理。建立了由采购供应配送中心下属8个采购组(其中乌鲁木齐地区6个,哈密、库尔勒地区各1个)统一负责材料采购业务,各专业库组负责仓储保管、发放、配送的集采直供供应模式。采购供应配送中心统筹协调好各库组日常供应工作,加强采购垂直管理,发挥了批量采购的优势,增强议价能力,促使供应厂家降低价格,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3、强化寻质比价、招投标管理

加强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物资供应段对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物资全部报路局集中进行招标;凡一批次或年批次在5万元及以下1万元及以上的段管物资采购,全部纳入段内集中询质比价范围;一批次或年批次在1万元以下的段管物资采购,实行采购供应配送中心采购组询质比价。

询质比价择优采购是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通过传真询价、电话询价、市场询价、网上询价等方式,对供方企业资格、信誉、服务质量、采购物资质量、价格、运杂费用等各项要素,采取经济技术综合评价择优排序的方法进行采购决策。询质比价择优采购在三家及以上的合格供方企业中进行,形成比质比价比服务的竞争机制。

集中采购招投标是通过职业道德良好、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理论知识及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评标专家和专家库,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对同一产品三家及以上供方企业的资格、信誉、服务质量、采购物资质量、价格、运杂费用等各项要素进行评审,最终以相同性能和质量条件下最低价中标的方法进行采购决策。

(四)资金结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使用

物资资源整合后,全局物资采购权限发生了变化,物资采购资金由路局直接拨付给乌鲁木齐物资供应段,各生产站段使用的物资款项由财务处和物资供应段直接结算,站段负责成本费用管理,物资供应段对站段的成本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经营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文件,物资供应段每月上报月度资金预算,财务处审核批准后,分每月上、中旬两次拨付物资供应段运营资金,每周拨付各站段的材料款。资金结算的统一管理和使用,有效的降低了全局运输成本。

四、物资管理和控制的成效

(一)利用集采直供管理优势,扩大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利用管理流程再造的方式,不断扩大物资集中采购范围,物资集中采购的比例上升到97.3%,形成了全局各项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新型运行模式。

实行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采购招标信息公开化、采购价格透明化,有效的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了物资质量安全。

2012年全局集中招标采购完成40225项,市场总价20.53亿元,定标总价18.69亿元,降低采购成本1.84亿元,降幅8.9%。其中段管物资招标节约采购资金0.37亿元。

(二)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实行“先使用、后结算”的付款方式,分批点收结算,有效控制库存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月平均利用社会资金达9006万元。

加强采购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物资到货价中标,剔除一切不合理的附加费用,并将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减少二次物资配送费用的产生,切实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实施流程再造,提高作业效率。实行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定期下库作业方式,保证物资供应结算及时性。

(三)推行物资领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成本控制体系

实行全局存货支出预算管理,各单位根据生产任务安排情况确定存货支出预算控制总额,并将存货支出预算细分到各物资品种大类。物资供应段根据路局下达的存货预算要求,落实全局存货支出辅助控制职责,严格控制存货支出。

物资供应段每月中旬与预算支出单位沟通,督促单位控制存货支出,月末进行审核、汇总各单位实际供应情况,编制累计实际支出与同期累计存货预算完成情况表,上报路局物资管理处和财务处。对实际存货支出超出累计存货支出预算85%的单位,经段领导批准,与单位财务部门联系,发出预警通知书,通报存货支出情况,督促各单位按路局文件要求做好存货支出控制工作。

通过存货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路局存货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各单位总体存货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为路局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优化库存储备结构,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盘活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实施通用物资“零库存”管理。积极采取引厂(商)入库、代储代销、按照“先使用、后结算”的原则,分批点收结算,在各区域储备、各库组分储等多种形式实现通用物资“零库存”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采取“压库利库”各项措施,对多年积压的库存物资,采用与站段、供货厂商协调,采取调剂使用、厂家置换等方式,努力降低库存无效占用,压库利库,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物资供应段利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各库组采购进料情况,2012年采取站段利用、物资置换等方式,全段处理积压物资333项121.77万元。其中:局管物资65.72万元;段管物资56.05万元。

(五)建立快速、高效的物流配送模式。

(1)物资采购供应流程实行门对门采购,点对点供应,减少中间作业环节,提高作业效率。

(2)压缩长途配送频次,采取厂家直供等配送方式,有效节约物资配送成本。

(3)对同一路径、同一方向、同一站点各生产单位的物资进行集中、直达、一站式点对点配送,有效压缩发料运杂费,提高物资配送效率

2012年,在运输车辆减少,电气化铁路新线开通,物资供应额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各项材料直达配送率达97%以上,供应配送成本支出降低成效显著。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随着路局新线建设投入运营,电气化线路、新设备投入使用以及铁路货运改革的推进,为铁路物资系统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物资内控制度,优化物资流程,强化电气化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物资经营管理业务水平,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快捷、便利、高效、增值的物资配送服务,实现物资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物资供应段关于路局运输业存货支出控制办法》(乌物办〔2009〕49号)

[2]《物资供应段属地管理办法》(乌物企〔2011〕82)

[3]《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供应段集中采购招投标实施细则》(乌物办〔2012〕13号)

[4]《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供应段物资询质比价择优采购管理办法》(乌物办〔2012〕26号)

[5]《物资供应段物资采购记名责任制实施办法》(乌物办〔2012〕27号)

第3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摘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物资采购,在采购过程中,要实现公正、公平,确保采购物资质量。此外,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监控。为了达到上述要求,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本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有关政府采购业务控制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设计适合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实务操作办法,亦可为其他单位提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控制 事业单位 物资采购 实操设计

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是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的物资,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大型会议、培训、印刷、保险和其他服务。

一、物资采购的具体实务操作

(一)物资采购制度的制定依据和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

1.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加强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物资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物资采购除外: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某些特定的其他情况。

2.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采购工作要遵循“程序合法、结果合理、规范高效、廉洁自律”的基本原则。程序合法,就是首先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此基础上要讲究程序,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不个人私下操作,要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群众的检查监督;结果合理,要求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要切实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人员及专家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以求获得最大范围的合理性;规范高效,要求坚持规范基础上的高效和高效要求下的规范;廉洁自律,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坚决反对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做到在采购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物资采购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事业单位应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资产管理、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采购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物资采购活动;审定特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处理本单位物资采购中的投诉事项。资产管理部门是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本单位相关物资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物资采购有关规章制度;拟订本单位相关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相关物资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办理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采购相关事项。资产管理部门在实施具体采购活动时可成立临时采购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资产管理、使用、财务等部门和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单数)组成。临时采购小组负责相应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工作。单位其他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采购,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允许对部分物资自行采购的部门须在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单位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并承担采购相关责任。

(三)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应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当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原则,并加强计划的严肃性。物资采购计划制定部门为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应于每年9月份前完成下一年度相关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还应单独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计划上报领导集体审定后由财务部门汇总列入单位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资产管理部门在制定计划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涉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添置的,还须由相关专家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在上述年度采购计划内的采购项目,在具体实施时由资产管理部门按计划分项目实施,并编制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四)采购类型及方式。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本单位直接采购两种类型。凡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理政府采购,事业单位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分别办理有关委托采购手续或自行采购手续;凡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由事业单位自行采购。上述经当地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由事业单位自行采购以及事业单位直接采购的项目,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其他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是指事业单位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2)邀请招标是指事业单位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3)竞争性谈判是指事业单位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事业单位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5)询价是指事业单位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五)采购程序。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和当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编制招标文件,接收投标,组织开标,成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定标,并经公示后按规定向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1)成立谈判采购小组。(2)拟订谈判程序、谈判内容、成交标准、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等事项,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条件、名单及选择理由,并进行公示。(3)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4)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小组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当场宣布中标供应商。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1)成立采购小组。(2)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并对源头供应商的资信、财务状况、技术、服务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3)与供应商就合同条款等进行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确定成交的供应商。

3.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1)成立询价小组。(2)拟订询价方法、价格构成、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询价供应商名单。(3)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4)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交本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审核;并及时将采购活动特别是评标、定标或谈判、询价等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形成采购文书,在归档的同时送财务、监察审计部门备案。

(六)采购纪律。采购活动必须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禁止暗箱操作,严禁个人说了算。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平竞争的商务信息;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和宴请。供应商的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订立的合同之中。事业单位各部门不得将批量或同类产品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和本单位统一采购监督管理。如擅自采购,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资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验收签字手续,财务部不予报销,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纪检监察部门将进行责任追究。资产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向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报告采购实施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向领导小组提供全年采购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采购监督。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工作接受单位监察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和全体职工的监督。监察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2)采购类型、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合理性和规范性。(3)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4)参加数额较大(10 000元以上)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全程监督。(5)负责对建筑工程、维修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审计。(6)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事业单位监察审计部门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规定的,并有可能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物资采购活动,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停止采购。监察部门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监察报告制度。在招标采购活动终结,监察人员会同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关报告。财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2)是否符合采购预算的要求。(3)采购类型、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合理性和规范性。(4)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5)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事业单位物资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物资采购部门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应由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组成。

(八)违规责任。 采购活动按照“谁的职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凡只签名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认定为“认同意见”。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采购行为无效,事业单位监察审计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事业单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3)供应商违规串通的。(4)开标后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违反采购工作程序,规避监督检查的。(7)接受供应商好处,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8)其他违反采购法规的行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由事业单位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纳入事业单位采购黑名单,实行退出机制;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事业单位采购供应商资格的。(2)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3)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与事业单位采购部门及工作人员违规串通的。(5)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事业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7)向事业单位采购部门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8)其他违反采购法规的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总结

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了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事业单位应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和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的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事业单位通过制度制定、措施实施和程序执行,以提高对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S].财会[2012]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2002.

第4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机构与职责 供应商 采购 质量与验收 仓储 供应

中图分类号:F276.1;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087-01

现阶段的国有企业在物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①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行业特点、市场环境、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此决定了物资管理水平的不同。②部分企业对物资管理水平提升的认识不到位。有的企业对物资管理提升能达到的效果认识不足,对此仍狐疑不定;有的企业仅将此当做企业一项普通的职能管理;有的企业尽管认识了其重要性,但不知从何处下手,心存顾虑。③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④管理经验不足。⑤缺少专业人才。

国有企业的物资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小型工器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基本任务是从实际需求出发,及时、准确、保质、经济地完成物资供应储备,定额配置,保证供应,加速周转,降耗增效。具体构思如下:

1 机构与职责

国企企业的物资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分级管理,设有专业部门(一般称为物资管理部、物流中心等),这个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应有: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和上级部门原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制度;②制定年度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③建立物资管理统计工作台帐,了解掌握采购,主要物资消耗,及废旧物资处理等管理工作;④按制度处理废旧物资工作;⑤负责物资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注重物资情报和信息交流服务,推动物资管理工作的进步和创新;⑥定期参与并组织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⑦对使用物资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⑧负责物资的采购、合同、物流、验收、仓储、供应、及废旧物资处理,盘点等物资,日常管理工作。

2 供应商管理

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制定合格供应管理办法,确认合格供应商,其应满足的条件有:①提供的产品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②产品使用依据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③产品检测合格;④提品的制造厂家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⑤产品质量优良、供货及时、物美价廉;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信誉优良。

遇到特殊情况,需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之外采购物资,应设立特殊采购方案,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合格供应商主营业务中不包括的产品类型;②业主单位指定供应商;③合格供应商中无法满足项目(产品)急需采购物资时间要求的;④国外项目须在当地采购的;⑤其它特殊原因。

3 采购管理

工作原则:科学有效、公开公正、统一管理、招标采购。

对于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所有物资采购到位,必须依据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实施,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方式,工作中,有计划地提高物资集中采购比例。

一般来说,物资采购应通过招标、比质、比价和协商采购三种方式进行。①针对实际情况,确定招票采购物资的种类和总额,按招票管理办法执行;②不具备招标采购的物资,应采取比质比价的采购方式,其过程记录必须严格,并将之按规定上报审批;③特殊情况时,不具备招标和比质比价条件或唯一供应商的物质,宜采取协商采购模式,但不宜超过总采购的20%。

4 仓储

①仓储管理遵循“合理储备、加快周转、保质可用、永续盘存”的原则。应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库存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库存物资的动态监控,杜绝管理漏洞。②应制定物资库房(堆场)管理、出入库管理、顾客财产代保管、库损责任认定与追究等管理制度和物资短缺或积压等预警机制。③物资仓库管理应做到“四号定位”:区号、架号、层号、位号;“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三齐”:堆码整齐、存放整齐、排列整齐;“三明”:分类明、编号明、标识明。④保管员应做到“四懂”:懂名称、懂规格、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标记号。⑤须加强仓库(堆场)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及环保设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库存物资的防护。物资的货损货差率应小于1%,物资的完好率应大于99%。⑥须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分类编目。定期进行清仓盘点,物资的收、发、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卡(标签)、物、金额”四相符,符合率应达到98%以上。

5 供应

①物资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顺序发放,健全物资发放及交付制度,建立相应的台帐和发料手续,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必要的供应台帐,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及重要物资应建立专门发放台帐和质量跟踪记录。物资台帐记录应及时、准确、规范。定期组织采购计划、财务、配送对账,做到帐目准确、账物相符。②应制定物资消耗控制制度,实行限(定)额发料,计划管理。坚持无工号、无去向不发料,超计划、无计划不发料。③物资管理部门应树立服务现场的意识,对于项目(产品)生产现场需要进行加工组装和配送的物资应按需求组织好现场服务。④应对物资消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定期进行物资成本核算、分析,提高物资管理水平,降低项目(产品)物资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⑤应急物资应建立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储备方案。

6 剩余及废旧物资处理

①项目(产品)生产结束后,应对剩余物资进行清理,列出清单,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审批。②因业主或设计原因,产生原购物资或领用物资不能用于本项目(产品)时,应在接到变更后立即向业主联系退货或索赔事宜,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③废旧物资的认定和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废旧物资处理收入应按规定上交财务部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挪用。④废旧物资处理应按竞价方式进行,择优选择价格高、支付能力强、信誉好的单位。⑤应制定剩余和废旧物资、周转材料管理办法。⑥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应按期上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剩余及废旧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7 检查与评比

各单位应加强对物资采购、仓储管理、废旧物资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稽查,健全物资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所有物资均应受控,防止“体外循环”。

8 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的建立是对工作的有效约束。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第5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一、采购管理制度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管理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管理制度。

三、采购管理制度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管理制度。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采购管理制度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对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制度。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采购管理制度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采购绩效考核

6.1采购绩效评估的指标

采购人员绩效评估应以5R为核心,即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并用量化指标作为考核之尺度。

6.1.1时间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时间管理绩效:

(1)停工断料影响工时。(2)紧急采购(如空运)的费用差额。

6.1.2品质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品质管理绩效:

(1)进料品质合格率。(2)物料使用的不良率或退货率。

6.1.3数量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数量管理绩效:

(1)呆滞物料金额。 (2)呆滞处理损失金额。

(3)库存金额。 (4)库存周转率。

6.1.4价格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价格管理绩效: (1)实际价格与标准成本的差额。

(2)实际价格与过去移动平均价格的差额。 (3)比较使用时之价格和采购时之价格的差额。

(4)将当期采购价格与基期采购价格之比率同当期物价指数与基期物价指数之比率相互比较。

6.1.5效率指标

其他采购绩效评估指标有: (1)采购金额。

(2)采购金额占销货收入的百分比。 (3)采购部门的费用。 (4)新开发供应产商的数量。 (5)采购完成率。 (6)错误采购次数。 (7)订单处理的时间。 (8)其他指标。

6.2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本公司采购人员之绩效评估方式,采用目标管理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之方式进行。 6.2.1绩效评估说明

(1)目标管理考核占采购人员绩效评估的70%。 (2)公司的人事考核(工作表现)占绩效评估的30%。 (3)两次考核的总合即为采购人员之绩效,即: 绩效分数=目标管理考核*70%+工作表现考核*30%

6.2.2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1)每年12月,公司制定年度目标与预算。

(2)采购部根据公司营业目标与预算,提出本部门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3)采购部各级人员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制定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4)采购部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经采购部主管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存档。 (5)采购部依《目标管理卡》逐月对采购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6)《目标管理卡》依个人自填、主管审核的方式进行。 6.2.3工作表现考核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考核之方式进行,参照《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方法》。 工作表考核由直属主管每月对下属进行考核,并报上一级主管核准。 6.2.4绩效评估奖惩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奖惩管理规定给付款绩效资金。

(2)年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的人员,次年度可晋升一至三级工资,视公司整体工资制度规划而定。

(3)拟晋升职务等级之采购人员,其年度考核分数应高于85分。 (4)年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应调离采购岗位。

第6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宜昌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XXX医疗设备、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采购是指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采购预算和计划

第四条  各科室应在每年12月初编制下一年度采购预算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汇总,采购预算计划于每年3月份之前报区卫计局备案。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预算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经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区卫计局、区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采购必须按照年初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未纳入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实施,不得支付采购资金。

第三章  采购限额及采购方式

第六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见附件1),年预算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委托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二)纳入政府协议供货管理的项目需从协议供货库和定点服务库采购,实行“二次询价”,其采购过程可不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均需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行计划执行和合同备案。

第七条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年预算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委托采购机构采购。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年预算采购金额1万元(含1万元)-3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是预算采购金额1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的服务、1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货物和工程由中心自行询价采购。

二是预算采购金额5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服务、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货物和工程,按照程序书面报区卫计局审批同意后,由中心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自行采购比照政府采购流程组织采购,采购过程需在指定媒体上;委托采购须通过委托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年预算采购金额低于1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中心直接采购。

第八条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预算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按夷政发〔2018〕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重复采购相同货物或者服务两次以上、资金总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视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四章  采购的申请与实施

第十条  采购申请按年初预算,由相关科室提出填写采购审批表(附件2),报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后交财务科统一对外采购。时间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任务提前五日申请,办公用品、耗材每季度采购一次,电脑、空调、办公家具一年采购一次。

第十一条  应急物质由使用科室提出计划,报分管主任审批,提交中心办公会审议后及时执行。医用耗材、生物制品由使用科室每月月底前提出需用计划报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后按上级规定执行(医用耗材按宜昌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阳光采购工作方案进行采购;生物制品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采购)。

第十二条  财务科组织采购时,按采购限额及标准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及其他规定采购等多种方式。

第十三条  分管采购主任、分管科室主任、财务科和使用科室人员参加整个采购过程,对于重大物资采购中心主任须参加。

第十四条  办公区域内维修所需的采购,金额低于1万元的由办公室负责,超过1万元的由财务科负责。项目工作所需的采购由项目科室会同财务科负责。

第十五条  采购工作结束后,财务科应将采购结果告知成交供应商和使用科室。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由财务科和使用科室负责草拟合同,报分管主任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中心主任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十七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采购的物资,中心主任应拒签合同。

第六章  验收和档案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  采购活动完成后,由分管科室主任会同采购小组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按采购要求、合同逐一清点,验收合格后填写《采购验收报告单》。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第十九条  验收合格的货物交由财务科入库、登记、建档,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科室到财务科办理领取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财务科负责对采购过程中的原始资料予以存档保留,包括: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预算达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活动公告公示、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备案表、采购项目验收表、采购货物(服务)正规税务发票复印件;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预算3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采购活动公告公示、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项目验收表、采购货物(服务)正规税务发票复印件;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需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计划备案表、二次询价资料、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备案表、采购项目验收表、采购货物(服务)正规税务发票复印件。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参与采购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不得向供应商(厂家)泄露任何与中心采购事宜有关的内容,包括计划、预算、招标或竞价采购过程内部商谈等,不得接受钱物、吃请等。

第二十二条  分管采购的主任组织财务科及相关科室每年对设备、物资材料等采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财务科每年负责组织一次供应商评价,对不合格供应商取消供货资格。

第八章  违规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中心各科室在编制采购预算过程中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财务科要认真把握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听取使用科室的意见,保证采购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与供货方联系退换事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通报、诫勉谈话等处罚,经济上违规的由中心办公会讨论后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参与采购人员在审批和采购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对中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他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的,以及未按中标目录供货,包括以次充好、以小包装代替大包装、变更生产厂家、以国产代替进口等各种违规行为,中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按合同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心财务科和中心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不符之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审批表

 

附件1

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编  码

品目名称

说  明

A货物类

A02010103

服务器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图形工作站除外。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移动工作站除外。

A02010202

交换设备

指交换机。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3

热式打印机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80102

数据库管理系统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具有多种功能的设备入此,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A020210

文印设备

速印机、胶印机、装订机、配页机、折页机、油印机、其他文印设备。

A020305

乘用车(轿车)

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轿车)。

A020306

客车

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

A0206180203

空调机

空调;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视频会议控制台、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音视频矩阵、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911

视频设备

通用摄像机、平板显示设备、其他视频设备等。

A0602

台、桌类

写字台、书桌、前台桌等。

A0603

椅凳类

扶手椅、凳子等。

A0604

沙发类

皮沙发、布面料沙发等。

A0605

柜类

柜类采购。

A0606

架类

密集架、书架、货架等。

A0609

组合家具

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无法拆分的成套家具。

A090101

复印纸

C服务类

C030101

基础电信服务

C030102

增值电信服务

C0802

会计服务

C08140101

其他印刷服务

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信封、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印刷服务。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机动车保险服务(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

附件2

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审批表

申报科室: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万元)

采购明细

商品名称

采购数量单位

预估单价(万元)

预估总价(万元)

1

2

3

4

5

申报理由:

 

 

 

 

 

申报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主任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采购主任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中心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采购情况:

 

第7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需求的物资大都由国家统一调配,价格由国家制定,因此企业对价格的管理并不显得重要。而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原来旧的管理方法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对物价的逐渐放开和买方市场的形成,现在市场中各类商品的价格差异极大,而且形成价格的因素相当得杂,在价格问题上的投机及欺诈行为也无处不在,所以企业对购销环节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由此所造成的资金浪费和效益下降可能要比由生产制造环节的浪费更大,并且还难以及时发现,更难以补球。许多曾经辉煌过而最终走向衰落的企业,大都栽在物资的"进"和"出"这两个"黑窟隆"里。为此,企业必须要在物资"进"和"出"这两个字环节上下功夫、做文章、挖潜力。目前,国有企业实施比价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首先,从企业外部来看,各类生产资料的买方市场经济形成,企业需用的物供大于求,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其次,从企业内部来看,只要建立严密的控制网络,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并按照科学的程序操作管理,那么市场上混乱的价格是完全可以被企业相对控制的。

购销比价管理的基本做法,概括起来说,就是控制网络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程序化。

一、 控制网络化

建立控制网络是比价管理的组织基础,这个网络纵横交叉,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建立控制网络应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原则;二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三是协调原则;四是责任原则。亚星集团公司建立的网络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领导到位。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成立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任组长、有关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价格监控领导小组,形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

二是机构到位。首先在审计处增设了专职的物价科,让其独立行使物价管理职能,不受外界及任何人的干扰。其次,按照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了计划、购销、质检、仓储、审计、财务、考核和服务等职能部门在购销比价管理中各自的职责范围,其中: 

信息中心主要是为审计处和经营公司提供准确及时的价格变化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预测信息。

计划处是采购和销售计划的制定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采购和销售计划。

经营综合处主要职责是进行市场调研和信息处理等服务工作。

销售处是销售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销售业务并提出销售价格建议,严格执行和控制产品的最低限价。

供应处是采购物资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采购业务,并提出采购价格建议,严格执行和控制采购物资的最高限价。

设备处是成套和大型设备及备品件采购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采购询价和招标投标,控制采购设备的质量和价格。

质检处是购销物资的质量检验部门。主要职责是准确和及时地提供客观公正的质量检验报告,对物资的价值进行评价。

物管处是物资人库前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对购销物资进行数量、质量的综合监督控制,防止超储积压和资金不合理占用。

审计处是购销比价管理的常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并对购销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控制。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收费标准和采购物资控制价格,对超出控制价格的采购行为有否决权;检查、处理违反公司价格规定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参加各种物资订货会,建立价格监控台账,将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和产生销售价格输入微机网络进行追踪管理,开展价格信息服务;每月将公司的物价执行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中心是购销比价管理动态控制的最终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购销业务的全过程实施财务管理。

企管处是购销比价管理的综合考核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价格执行情况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

三是人员到位。在审计处物价科配备了对购销比价管理业务十分熟悉的人员。在其它关联的职能部门也配备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优良思想品质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制度化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实施购销比价管理的工作基础。亚星集团公司制订的《物价管理条例》是购销比价管理的基本法,对产品销售价格和采购物资价格的管理以及奖惩办法进行了规范,它明确了价格的审计方法,包括权力、责任、范围、内容和考核办法。对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的价格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是"集中权力分散化"的具体表现。

《条例》规定:产品销售最低限价的制定程序和权限,首先由销售部门于每月25日提出价格建议,并在经营公司调度会上讨论,由经营经理在月末再提议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30日下达次月产品销售最低限价表,转发有关副总经济和经营公司、财务、审计等部门,由经营公司执行;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外经处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表,送发有关副总经理和外经、财务、审计等部门,由外经处执行;残、损、废次产品物资的处理价格权限,由物管处、审计处、设备处联合提出价格评估建设,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有关部门的收费,都要建立收费标准,并经审计处物价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发有关部门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无条件执行销售价格表中确定的最低限价,不得超过权限擅自降低价格;各销售部门掌握的市场商品价格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为制定下期产品销售价格提供依据;各销售部门的年度销货合同及执行情况报审计物价科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同样,《条例》也对物资采购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主要生产消耗性物资最高控制价格权制。首先由物资采购部门于每月25日提出价格建议,并在经营公司调度会上讨论,由经营经理在月末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最高控制价格表,发有关副总经理和供应、财务、审计等部门,由采购部门执行;对主要生产消耗性原料,应签订购销合同,并标明质量标准,严格进厂检验。审计处物价科在接到发票及质量合格证明后,开具《采购物资审核通知单》,到财务中心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但尚可使用的,须按商定的下浮价格结算。生产消耗性辅助材料最高控制价格权限,由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审批;设备、机电、建材、备品各件、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最高价格控制权限,每种单价五千元以下物资的定价权由部门处级负责人审批;五千元至三万元物资的定价权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物资的定价权由总经理审批。对超出价格审批权限范围擅自采购的,审计处物价科对此采购行为可以否决。凡采购单项三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和成套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除向审计处物价科提供完善的主合同外,还应提供由生产、技术、设备等中门参加制订的"技术要求附件",以及定价依据即货比三家的询价情况,以加强物价监督;物资采购部门必须设立采购物资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名称、商品名称、质量和价格情况,以供备查;计划处要把月义物资采购计划,信息中收要将掌握的即期物资价格信息及时提供给审计处物价科存阅和备查。

除了《物价管理条例》以外,还需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其中《定点采购物资办法》明确规定大宗原材料物资都要定点采购,定点单位应是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确立的"合格供应商",两次验收质量不合格即否定定点供应商供货资格;《可追溯责任的比价管理台账制度》明确规定可随时或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关联部门为适应比价管理有秩序地开展,也都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原材料检验办法》、《经济责任考核办法》等。

 三、运作程序化

购销比价管理有一套科学、严密、规范的运作程序,运作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下达计划。所有物资的采购,首先由各分厂、车间、基建处等物资使用部门每月23日前,根据其生产经营和基建维修的实际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报计划处进行汇总,与此同时物管处也每月填写《物资储备定额补库计划表》提交计划处。然后计划处进行分类初审,并在两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库存核实和价格交流。将各部门提报的物资采购计划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差异额控制在10%。经审计处复核后的物资采购计划由报告总绐理进行审批,然后正式下达(月度物资采购计划),交物资采购部门执行。

产品销售计划由计划处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供求合同,按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份的产品销售计划(草案),上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正式下发执行。 

二是比较价格。经营部门根据《物价管理条例》,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每月都制定一个最低销售限价和最高采购控制价格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发有关部门执行并进行控制和监督。

产品销售价格的制订程序按照"三级管理"进行控制。集团公司负责制订最低限价,经营公司负责制订调剂指导价,各销售部门负责制订执行价。各销售部门在批准的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按照不同地区和用户,对直供户、合同户、大用户和零售户分别细分,并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凡出现低于各级制定价格标准的,须按分级权限层层进行相应的审批。对产品销售价格的监督,由财务中心执行。对不经批准低于规定限价销售的产品,财务中心拒绝开票和结算。

 

对采购物资价格监督由物价科执行。主要是通过审核采购业务员填报的《采购物资价格申报表》来完成的。物价科在收到《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后,根据掌握的价格信息对价格进行比较,如果申报的价格符合市场价格,则签署同意采购的意见;如果高于市场价格,则予以否定。

三是质量监督。采购物资到库后,由物管处填写《检验通知单》书面通知质检处取样检验。要求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封闭式"检验,不准许采购、供货商和车间三种人员进行分析室,避免人为的因素干扰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以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对凡能留样或规定必须留样的物资检验后,都必须留样备查。《检验报告单》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达供应处、审计处、物管处等有关部门。

 

四是票据审核。对销售产品票据的审核,由财务中心检查是否具有销售部门开具的《开票通知单》,经营计划处的《产品结算通知单》,价格是否突破公司制定的规定限价?否则,一律不准开票。对采购物资票据的审核,主要是由物价科审查是否有采购计划、《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经济合同、增值税发票、《检验报告单》和《入库单》等,对符合要求的票据。由物价科签发《审核通知单》后才能允许到财务中心办理对外结算事宜。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所有的销售和采购部门都实行目标责任制,凡实际销售的产品价格高于公司每月制定的最低限价的,或实际采购的物资价格低于公司每月制定的最高控制价格的,均按不同比例进行奖励,以调动购销人员的积极性。

对销售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销售收入、产品溢价、清欠货款和销售费用四项指标。

对物资采购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计划完成、节约额、质量和采购费用四项指标。考核时,对实际采价格低于公司制订的最高控制价格部分实行按比例提奖;对超过最高控制价部分则全额扣罚。 

四、购销比价管理的几点体会

1.比价购销,要害是分权

自1988年以来,亚星集团公司对购销的管理走过了四个阶段。首先是实行采购承包,这是权力下放阶段,在物价飞涨时代似乎起到过一些作用,但当物价回落时,承包人变得坐享其成,他们的收益同付出劳动不成正比。不久公司尝试"抓大放小",即大项目采购由公司招标拍板,小项目让权下放,这种方法购销漏洞依然存在。再后来公司采取强化班子建设的办法,把思想品质好的人放在购销工作岗位第一线委以重任,这是权力上收阶段,但终究还是没有监督。于是公司终于找到了现在这种分级、分权制约的管理办法,现在的比价购销不同于过去简单的货比三家,它们有本质的区别,货比三家仅仅是一种手段,而比价购销却是一套完整的法制管理方法,它既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割断了权力与腐败的瓜葛。

2.比价购销,核心是比价

比的前提是先得有价可比。公司通过建立庞大的价格收集网络,实现有价可比,价格信息来源于市场调查、国际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话咨询等形式。同时,也来源于企业建立的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个系统把价格资料,包括购销合同、结算价格、业务台账、质量检验、资金预算、审核结果等,经过处理后,明白无误地展示出来,并接受相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督,使比价成为了公开亮相的经营行为,也由此获得更合理、更公正的价格修正。

 

第8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企业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为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工作,根据《北京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工电大修段机构调整整合情况及施工生产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制定了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管理系列办法,包括《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管理办法》、《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等12个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内容更加具体,更加细化。例如,《北京工电大修段物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中,除了对物资数量、质量验收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外,对影响大修施工的重要物资,包括钢轨、轨枕、鱼尾板、弹条、轨距挡板、橡胶垫板、钢材、水泥、电源屏、微机连锁设备、信号电缆、转辙机等主要物资做出了详细的验收说明,确保物资供应质量。系列办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规范全段物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2014年,北京铁路局将工电大修段天津桥隧车间丰沙线67km棚洞施工现场作为北京铁路局“标准化文明工地”试点,以此为契机,段物资部门根据“标准化文明工地”达标要求及桥隧施工用料特点,修订制定了《现场物资管理办法》、《周转料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班组物资管理标准》等,为规范现场物资管理奠定了基础。

2.创新计划管理方式,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计划管理是物资管理的基础和先导,及时准确地编制物资计划是确保物资供应、实现降低成本的前提和必要条件。2010年,随着铁路机构改革的深化,北京工电大修段由原来的工电大修处更名为“北京工电大修段”,原来的7个段改为9个车间,物资采购管理权限也由车间上移段物资科,物资计划员从原车间材料主管或骨干人员中选用。由于各车间生产性质不同,且专业性强,对主要物资消耗种类不同,因此,机构调整后计划员对其他车间生产情况、物资消耗规律等不熟悉,按物资分类进行管理,易造成短期内物资供不应求影响施工生产或供大于求造成物资积压浪费。为此,北京工电大修段领导转变思维方式,对下(车间)由以往的“分类”管理改为“分块”管理,即依据工作量大小,一个计划员负责一个或两个车间物资计划。计划员对所管车间生产任务、物资消耗规律基本掌握,对物资计划供应做到提前预想、提前安排;对上(路局物资处)按科目(或称“条”)管理,钢轨、轨枕、线路配件、电务器材分别由专人负责向路局提报申请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通过这种“条”“块”结合管理方式,实现了物资计划供应无缝对接,避免了过渡期对物资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了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3.创新物资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支出费用

物资采购是企业资金支出的关口,能不能把好这个关口是企业成本控制的关键。北京工电大修段在实现物资归口管理的基础上,加大站段自购物资管控力度,即局管物资统一上报计划,由路局组织供应;站段自购物资品种繁杂、零星采购次数频繁,物资采购难以形成规模,不能满足招投标条件,因此,比价、限价采购制度为核心的物资采购管理便成为物资采购的主流模式。比价采购,是年初开工前,邀请各供应商对所供物资进行报价,由段物资采购小组通过综合对比确定供应商。其中,物资的供应质量和价格、采购的中间费用、售后服务、供货商的信誉及货款的承付方式等是采购对比的要素。简单而言,就是“同种物资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服务,同等服务比信誉”,通过对各要素进行综合比对,实现“物美价廉”的目标。限价采购是比价采购的一种延伸,物资部门根据施工预算,在深入调查物资市场行情的基础上,拟定企业所能接受的物资价格上限或具体数额,物资采购小组人员与供应商经多轮谈判协商确定最终价格,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定价。比价、限价采购方式增加了物资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2014年,北京工电大修段自购物资3363万元,通过比价、限价采购节支155万元,物资采购节支率达到4.6%,超额完成了路局规定的不低于3%的指标,为全段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支出做出了积极贡献。

4.创新物资仓储管理,加速流动资金周转

在物资相对紧缺的计划经济时期,物资储备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生产物资的积压使企业承担了巨额的仓储费用,而且无限量地购买物资使企业的资金周转日益艰难,超额的物资储备让众多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现代物资储备管理要求企业在满足现实生产需求和扩大再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ABC分析法,也称为“重点管理法”,是对事物进行统计综合、排列分类,找出主要矛盾、抓住重点进行管理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是调整企业库存结构、盘活超储积压物资、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储备资金占用的有效方法。北京工电大修段根据对历年物资消耗资料的统计分析、排列分类,将全段常用的3400余种物资按需用量大小、占用资金多少、对生产的重要程度,以及采购难易程度,分为A、B、C3类。把品种虽少,但占用资金多、对生产起关键和重要作用、采购较难的物资,如钢轨、轨枕、线上料、进口焊机配件等归为A类;把品种虽多,但占用资金少、采购较易的长线物资,如一般料、配件归为C类;把处于中间状态的物资,如钢材、水泥、电务料、燃料等归为B类。对A类物资在订货批量、进货时间和库存储备方面采用定时定量供应,实行重点管理,严格控制库存;对C类物资采用较简便的方法进行管理,一般是随用随买,“一进一出”,实行“零库存”;对B类物资进行一般控制,保持合理周转库存或“零库存”。同时,对物资储备量实施实时监控,每季度末对库存结构进行分析,预防超储积压现象的发生,并及时将储备情况向管理层上报。若出现物资超储、积压现象,则采取代用、调拨、交换、协商退货等方法解决处理。采用ABC分类管理物资的方法,对保证施工生产、优化库存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北京工电大修段完成物资供应额35539万元,存货平均余额2680万元,存货周转天数仅为27天,大大提高了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5.创新现场物资管理,降低物资消耗

物资使用过程的管理是降耗提效的关键,现场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失浪费直接影响工程成本。现场物资管理是站段物资管理的薄弱环节,必须创新管理办法,加大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定(限)额发料制。首先,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消耗定额,严格按定额发料、按计划数量发料,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消耗环节出现浪费现象的几率。其次,合理使用物资,提倡合理套裁、节约代用、以旧代新等手段节约物资,控制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失浪费;二是实行有权领料人制度,谁领料谁负责物资的安全。对主要物资和一些重要物资实行“跟踪管理”,对民用物资严格卡控,有效控制物资使用过程中的丢失;三是做好物资回收工作。工程完毕,及时派专人清点剩余物资,办理退库,冲减工程成本,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四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指派专业包保干部每月下车间检查指导,督促车间、班组严格执行现场物资管理办法,做到用料有计划、领料有定额、进料有登记、支出有去向、存料有范围、储备有定量、期末有盘点,认真填写收料、发料(用料)记录,特别是做好行车关键物资的发放、使用记录,确保物资的来源与去向能够全过程准确追溯,使现场物资管理逐步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降低物资消耗。

6.积极推广应用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9篇: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范文

一、*县政府采购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今年,借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之机,*县组织专门调查组对涵盖劳动、建设、教育、卫生、民政等20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发现采购单位在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掌握了政府采购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从20*年至20*年的会计资料看,被查单位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普遍存在不报或漏报的现象,而且大部分单位有往来欠账,尤其是多年来的基建工程欠账、公务接待欠账以及少量的货物采购欠账,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形象,并且对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这些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是一种锁链,而是推动财政性资金高效使用的一种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对财政监督管理的进一步延伸和完善。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单位日常的公务费用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如果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去办理,多数单位不可能出现单位经费的拮据,其实许多问题,完全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资金不合理使用而导致单位产生沉重的债务包袱。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府采购法》的理解存在偏差。*县自20*年以来,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政府采购目录》,并陆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部分办公用品(零星)采购、车辆保险、印刷、综合接待及会议进行了公开招标,实行定点管理,办公用品、电脑及耗材、办公桌椅、电器设备、印刷资料定点价格比市场价优惠4%一10%,车辆保险定点价比市场价优惠12%,综合接待及会议定点采购价比一般优惠6%一10%。实行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办公用品采购和印刷实行定点管理以后,由于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法操作,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和定点采购的,一律不序报账,在某些方面触动了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如定点前,多数单位购置办公用品、电脑及耗材、办公桌椅、电器设备、印刷资料等基本上是挂账式采购;有的单位指定专人挂账,有的单位是谁拿谁挂,挂账单上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付款方式多门别类,既有实行分期付款的,也有实行年底结算的,还有一部分单位实行一年一年往下记,且多数单位每次报账出示的办公用品发票无数量、无单价,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并不是采购单位经费紧张,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以该县为例,实行政府采购后,而是由于一些部门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规章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透,错误的把政府采购理解为”政府买单,单位使用”,并认为单位使用公用经费进行采购理当归单位自主管理,无需政府采购监管,从而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上,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不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拟定审查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收支数字的过程,也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该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由于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采购单位采购所需项目的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临时编制采购计划、随时申报和随时报账的现象较多,导致日常零星采购量增大、重复采购量增多,不仅无法形成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而且造成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并与正常的政府采购节约率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另一方面,由于部分采购单位在争取县级财政资金采购时,所编预算计划缺乏严肃性,存在虚列采购项目、数量和抬高单价现象,导致预算与实际存在很大偏差。如:20*年该县某单位报批印刷资料的预算为5.4万元,而交由政府采购办审核后,实际只需0.725万元;更有甚者,部分单位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以至不惜违法乱纪,挤占挪用国家的专项资金随意采购,引起单位之间的攀比之风盛行,个别单位即使在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也想方设法以赊账和贷款的方法及手段来达到最后采购目的,导致单位的债台高筑,政府采购预算难以执行。

三是对落实政府采购监管主观意识不强。该县尽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部分办公用品(零星)采购、车辆保险、印刷、综合接待及会议实行了定点管理;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习惯于自由采购,并千方百计将本单位的采购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之外。从调查发现个别单位对一些大宗的物品采购比较看重异地采购或跨省采购,理由就是说外地市场价格优惠,但从其最终的综合采购成本来看却大大超过原计划,如我县某单位异地采购了复印机一台,优惠价8000元一台,结果一个月之间维修2次,终因无法使用而废弃;有些单位认为定点商的产品价格并不一定优惠,执意到异地采购,由于时间匆忙,对非定点商提供的产品质量、经营规模、售后服务情况未进行全面的考察,产品使用在短期内出现问题竟然找不到商家去向,不仅造成资金的浪费,而且影响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还有个别单位有意规避政府采购的定点管理,总是从照顾关系出法,对本该按规定办理的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在这方面尤为突出的是打字印刷,其市场价格几乎高于政府采购定点价格的一倍,如该县某单位一年打印各种资料和表格的费用近十万元,但如果按照定点打印至少可以节约三分之一的公务费用。同时,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各单位的办公电脑配置已基本饱和,且半数以上单位的现代办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一体机等配套齐全,有的单位电脑达到了每人操作一台的水平,但多数单位的打印资料仍然是送到非定点的打字店打印,即便是简单的通知或表格名单也在外打印挂账,再加上经办人对打印材料的数量、单价并没有进行清楚的记录,尤其是对材料的更改、校对次数当时没有明细记载,而是以总额作为结算依据,使得资料费居高不下,既浪费了资金,又导致单位办公设备闲置。

二、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采购的思想认识。一是要加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加强正反典型的对比宣传,弘扬正气,鞭策落后,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是要加强采购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熟悉掌握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知识,知道政府采购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把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变成自觉行为。三是要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日常宣传的基础上,把《政府采购法》的学习作为党校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落实政府采购工作的好坏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范围。四是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等舆论工具,广泛开展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宣传,特别是要在每年的普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直接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财政部门,首先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并从严要求各部门单位把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同时,要明文规定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财力,坚持量人为出、实事求是,拟定好政府采购计划的年度预算指标。其次,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无论是预算内资金或是预算外资金,其他来源资金或者专项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都要求采购单位必须有详细的采购项目预算,具体应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资金来源、采购时间等;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政府采购领域内腐败行为的滋生,确保财政性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