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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精选(九篇)

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第1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经济区;现代农业;驱动作用;山东省

山东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近年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相继上升为国家战略,“蓝黄”经济区建设必将对山东省现代农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驱动作用。

一、“蓝黄”经济区建设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业集聚,为山东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1.政策倾斜为山东省现代农业配置了发展引擎。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战略的加速实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民政部、国家海洋局等部委相继与山东省政府签订了部省合作协议,使得山东省现代农业不仅在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而且还被赋予了体制机制、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创新驱动力,为山东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人才集聚为山东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为更好地支持“蓝黄”经济区建设,山东省出台了有关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意见,加快了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产学研中心、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集聚力度,并重点选派经济区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赴海外进修培训,积极打造人才高地。与此同时,积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工作,为经济区建设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实用人才。从而有力地促进了高层次人才和高素质劳动力向农业等产业的集聚,为山东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4.科技支撑为山东省现代农业增加了助推器。为更好地支持“蓝黄”经济区建设,山东省提出以重点高校和部级科研机构为依托,全面整合区域科技资源,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建成一批高层次研发机构,构筑一批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和高效型、生态型、创新型、循环型农业产业体系,以建设创新型海洋科技示范基地、高效生态科技示范基地、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国家高效生态农牧业开发区和现代畜牧业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部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充分体现科技的支撑作用,全面提高“蓝黄”经济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贡献率。

二、“蓝黄”经济区建设把发展现代渔业和现代畜牧业放在重要位置,为山东省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效保障食物安全提供了有利条件

1.渔业和牧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山东省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涵盖山东省全部海域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将逐步改变目前我国以近海、浅海、海面养殖为重点的传统渔业生产模式,通过建设海底人工渔礁、海洋牧场、远洋渔业基地和扩大现代化专业远洋渔船建造规模,大力推进渔业生产由海面向海底、由浅海向深海、由近海向远洋的全方位拓展,全面实现传统低效渔业向现代高效渔业的转变。现代畜牧业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依托黄河三角洲百万亩天然草场资源,进一步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积极推进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打造沿黄肉牛、滨海奶牛、西部肉羊、中部肉禽、北部生猪等畜牧产业带,努力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的重要现代畜牧业示范区[3],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农牧渔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有效保障了山东省的食物安全。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广阔的海域资源是“蓝黄”经济区的突出优势,因此“蓝黄”经济区建设不仅不会因局部土地开发利用危及山东省的粮食生产,而且还能通过土地整理、盐碱地改造等措施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加粮食产能。并通过发展现代畜牧业和现代渔业,大幅度提高畜产品和水产品的产量,从而从量上有效保障了山东省的食物安全。高效生态农业是“蓝黄”经济区农业发展的模式定位,随着“蓝黄”经济区建设的逐步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将在畜牧业和渔业中得以全面推广应用,这不仅有利于畜牧和水产养殖业产量的提高,而且还有利于畜产品和水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高,从而在质上有效保障了山东省的食物安全。

三、“蓝黄”经济区建设有利于提高山东省农业综合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山东省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2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创新;协调;共享;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2016年一号文件把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和部署。2013年在湖南湘西考察,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精准扶贫”的难点在农村,关键点也在农村,通过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产值和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精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这是实现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所以,没有农业现代化,同样无法实现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精神,以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农村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第二、协调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与土地流转的关系;第三、协调粮食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的关系;第四、协调增加农民收入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的关系;第五、协调现代化农业生产结构与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的关系;第六、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一、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产权制度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产权。18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改革创新农业的经营方式,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推动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这对于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方便引入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产权制度的重点是“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农村土地流转的“三权分置”原则,“三权分置”最早出现在中央文件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是1978年我国农村继“包产到户”以来的一次重大创新,既坚持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这项基本制度,稳定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确认和保护了农民30年的土地承包权,更重要的是通过放活土地的经营权,适应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通过“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打开了方便之门,适应了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和2016年一号文件强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由此可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重点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这是由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和“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现实所决定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有以下原因所决定:第一,生产要素价格上升使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据农业部数据显示2006年到2013年,我国粮食和棉花的生产成本年平均增长11%到13%,导致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现实需要;第二,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所引发的城乡结构的重大变化,据统计2014年底,全国2.7亿左右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与此同时,我国的城镇化率从2008年的45.9%,上升到2014年的54.77%,城镇人口已经开始超过农村人口,国家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换句话说,随着农村人口转移城市造成的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必须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入农业先进技术,实现规模化的种植,从而在农业劳动力减少的背景下,继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解决因劳动力减少而造成的土地抛荒和粗放经营的问题,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力,有助于各类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增强农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协调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与土地流转的关系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一点上《建议》与18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说是一脉相承,虽然我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但是一定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土地流转。因为,目前我国还长期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经济模式:当前大约有80%农民家庭都存在年轻子女外出务工以获务工收入、年龄比较大的父母留守在家务农以获取务农收入的结构。这种半工半耕的经济模式,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客观存在于我国现实的农业生产中。这种经济模式的作用:第一是“中国粮食“十一连增”的基础之一,精耕细作有利于提高粮食产量,从2003年到2014年,我国粮食产量保持十一连增,2014年产量是6071亿公斤;第二,老人留守,形成了农民可以进城同时也可以返乡的保障体系。这种经济模式不仅提供了大量农产品,而且为进城失败农民提供了返回村庄的退路,为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向城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避免了短时间大规模农业劳动人口转移,对城市造成冲击,因为城市每年所能容纳的新增人口都是有限的,这就为“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赢得了宝贵的适应时间。

《建议》强调“适度”规模经营和2014年11月20日我国颁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一脉相承的。《意见》强调:“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性作用”,“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

所以《建议》强调,我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前提是“适度”。土地流转要坚持两个前提:一个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一个是“适度规模经营”。

三、协调粮食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的关系

地者,政之要也,土地是国家立政的根本,因为土地和粮食生产息息相关,保护耕地就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的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建议》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百姓民生保障的基础,虽然农业作为第一产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在GDP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目前已低于百分之十,但是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不会减少,而是越来越重要,粮食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我们要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好粮食安全和绿色发展的关系。因为坚持绿色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所以《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实施“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草原保护”等,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既保障粮食安全,又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肥力,促进种地养地相结合,这是为了让农村的土地资源休养生息,促进农业可持续性的发展。

四、创新思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服务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同样离不开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人口有序落户城镇,为城市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进而推动城市的发展,反过来,城市发展以后要为农村发展、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比如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和城市户籍人口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在我国伴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出现的是农业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据统计2014年底,全国2.7亿左右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如何更好的让这部分务工经商农民真正融入到城市,在生活、就业、教育、医疗方面无后顾之忧,不但关系到我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成败与否,同时决定着农业现代化的成败。因为如果农业转移人口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必然影响到我国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顺利推进。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里边,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例如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迁往城镇落户,对于在城镇打工、经商的农民,落实居住证制度,保证其即使不是城镇户口,仍然享有城镇户籍人口一样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待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落户城镇农民利益,依法维护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这些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五、协调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结构和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协调发展。这种协调发展体现在协调“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并使农业生产结构实现内部合理并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是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因此《建议》提出“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协调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结构,首先要立足于保障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在此农业结构基础上,发展多样化的农业,生产各类农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二是协调建设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现代化不仅体现在生产各类农产品并不断提高其产量,而且体现在建立现代化的食品工业,使食品的生产、销售、流通、储存、消费等各个环节和农业生产相互配合,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和谐共生,共同发展。《建议》提出,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而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六、创新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使农民共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第3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紧紧围绕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年,我注重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准全市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有机结合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突出科学发展主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人大监督“议大事、抓重点”的原则,在确定今年监督议题时,我突出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列入议题,加强调研,认真审议,跟踪监督,促进新一轮追赶跨越发展目标的实现。

1、推动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的情况,市域环路产业带和板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主任会议审议了市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督促金融部门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和菱塘光电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软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2、推动农业农村统筹发展。对全面小康村创建工作和高效规模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与视察,提出了积极建议,并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落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洪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汇报,推进了全市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扬州市人大开展高效规模农业、农村“三大合作”和农村金融改革等调研活动,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准备了高效规模农业现场。

3、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审议了《通湖东路、海潮东路延伸段建设工程bt投资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申请省农发行贷款建设甸汤等农村骨干公路项目的议案》并作出了决定,促进了城乡道路建设。主任会议听取了广播电视、新闻信息、文化建设、五保供养、职业病防治、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等工作情况汇报,视察了残疾人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卫生、人口和 四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今年以来,我经常深入选区、社区和相关企业,加强与选民、群众和企业经营者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组织了代表联络组活动,听取市政府上半年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增进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组织了全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参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对代表和选民所提的建议、意见,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收到较好效果。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走村串户、联系农民”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组织部分企业界人大代表就如何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行深入座谈,并就如何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减少行政收费、优化部门服务、加大对本土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等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意见。认真督办5件重点代表建议,对“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逐步解决集镇非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等5件建议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负责人和有关工委督办,市政府分管负责人领办。我主持召开3次主任办公会议过堂办理方案,督查办理进度,听取办理结果汇报。同时,现场跟踪督办,组织代表视察,5件重点建议已全部办结,效果很好。

二、坚持求真务实,主动服务大局

第4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高瞻远瞩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又正式公布,进一步细化了建设新农村的具体措施,新农村建设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完成好这一重大历史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长期不懈努力,地方人大常委会同样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责任感。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第一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高度来强调,充分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性。相对于以前的“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建议》包含四个新的施政理念,即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若干意见》出台了8个方面的32条重大举措,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行动纲领。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建议》和《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缓解资源约束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从而增强历史责任感,自觉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神圣使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建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五项重点任务,即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围绕这五个方面的工作积极履行职责。一是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听取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事项汇报,适时做出决议、决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要加强工作监督。利用视察、调查、听取审议汇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的监督,加强对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及农村政权建设的监督,加强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监督,多提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促进《若干意见》在本地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加强法律监督。对《农业法》、《土地承包法》、《义务教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强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农村法制建设。在监督工作中,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凝心聚力。县、乡级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大部分还是村“两委”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发挥代表的宣传、带头和引导作用。动员组织基层的代表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同时,动员代表发挥带头和引导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积极学习掌握种养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共同富裕;倡树文明新风,改善村容村貌,依法有序参加自治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农民中间,能够听到农民群众真实的声音,随时了解群众的所愿所求。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发挥这一优势,组织代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听取并反映农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三是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利用集中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活动等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及时收集代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要加强转办、督办、催办等工作,推动建议得到办理,问题得到解决,从而畅通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民主渠道,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第5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会议采取参观典型、专家辅导、集中开会、经验交流的方式进行。10月12日,在郑文芝副书记、陈巳副市长的带领下,利用一天的时间,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双阳、莲花山、九台、德惠、农安和绿园6个县(市、区)的11个新农村建设典型。10月13日上午,邀请省财经办郭庆海主任做了《关于农村发展形势与任务》的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副书记郑文芝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同时,会议总结交流了德惠市和双阳区整体推进经验,学习推广了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土地整理推进新村建设模式、九台市龙嘉镇红光村村企联姻建新村模式、莲花山开发区景观带建设模式、绿园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模式等新农村建设模式。会议还就当前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印发了《长春市城乡双向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议对过去几年长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会议指出,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全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长春实际,突出抓好167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创新开展市级领导联乡包村活动,深入开展乡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长春市农村呈现了令人欣喜的显著变化。

会议认为,长春市新农村建设经验可以概括为:一是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机制;二是建立了领导、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三是推广了旧村整治、新村建设、迁村并点等分类改造建设模式;四是丰富了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等发展形态;五是探索了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这些思路、经验和模式也是下一步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法。

会议对全市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重中之重”和“三化”统筹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任务,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重点,继续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要突出示范村功能建设,科学谋划村镇布局,构筑城乡联动的新型村镇布局体系;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构筑城乡一体的新型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提升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型产业,构筑结构合理的新型产业支撑体系;突出人居环境建设,整体推进村屯环境整治,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生态建设体系;突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党的建设,构筑和谐稳定的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创新思维,抓住工作重点,用现代意识教育农民,用现代装备武装农村,用现代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农业。

第6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深入调研,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统筹城乡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去年,全省“三农”工作现场会在东营召开,省委、省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快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推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促进“三农”问题得到更快更好解决,根据市委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集中力量,利用近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市五个县区、部分重点乡镇、二十多个部门,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和人大代表等多种形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摸清了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基本状况。在充分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思路对策和办法措施,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市委,引起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将报告转发全市,并明确提出,我们对农民是既欠帐又欠情,应该还帐于“三农”,还情于“三农”,市财政再难也要为农民排忧解难,再紧也要挤出人财物投向“三农”。所提意见建议被市委决策时采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破就城市抓城市、就农村抓农村的思维定势,综合考虑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市民和农民,按照“工农互补、城乡互动”的思路,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观念,切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发展机制,走出了一条城乡统筹发展、工农协调推进的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市本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4.6亿元,2005年将达到4.9亿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二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9.6%,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三是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去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33元,增长14.9%。四是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坚持“用老板的钱干发展的大事,用财政的钱干百姓的难事”,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事业。目前,全市农村基本实现了“五通”(村村通柏油路、通汽车、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中小学微机联网校校通)、“五保”(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五救助”(教育救助、残疾人救助、灾害救助、老年人救助、住房救助),达到了“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的目标。五是基层干部待遇进一步提高。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为全市乡镇干部补贴月工资100元,从2004年1月份补发,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通过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城市化水平提高到54%,在连创“五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科技创新示范城市)的基础上,去年进入全国城市综合实力100强,列第37位,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有了良好开端。

二、强化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全市每年实施的“双十”工程(十件实事、十大工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常委会将其列入2004年审议议题。为保证审议效果,提高监督质量,根据主任会议分工安排,委员会对关系“三农”方面的6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对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有的工程进展缓慢、资金到位不及时、建管用机制不健全和县乡配套资金负担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意见建议,通过加强调度,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了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快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如,35万亩荒碱地开发实现了当年开发当年见效,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增收150元;农村绿化工程完成造林39.5万亩,当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19.6%,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东营市地处黄河下游,荒碱涝洼地多,地下水卤度高,生产生活用水主要靠引用黄河水,水利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去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对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通过审议,就如何搞好田间工程配套、加强水利设施监管、解决王庄灌区引水困难、进一步实施乡镇集中供水等方面,分别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将实施水利三排涝洼地治理、实施乡镇集中供水示范工程、改造中心城水系及城区河道、黄河南海堤建设四项工程列入2005年“双十”工程。王庄灌区引水困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证了今年春灌的正常进行,较去年多引水0.9亿方,多浇农田近40万亩,保证了生产急需,深受群众欢迎。通过对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视察,促进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及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去年,通过清理涉农收费项目,人均减负22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人均减负79.22元;通过降低农业税税率、直补种粮农民人均减负73.9元。今年,我市全部取消农业税,全市农民将彻底摆脱负担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将得到充分发挥。

(二)强化法律监督,严格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为依法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如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妥善解决征地补偿安置和少数村预留机动地不合法等问题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市性工作大检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法认真整改。特别是有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少数乡镇、村存在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和油田拖欠土地补偿费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大减少了因土地问题引起上访的案件,维护了农村稳定。通过对《农业法》、《森林法》、《海域使用管理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上水平,加大了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力度,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强化督办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常委会制定并实施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查办法》。委员会对市政府每次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都在下一次常委会进行汇报。同时,制定过硬的督办措施,落实承办责任,明确办理时限,严格标准要求,搞好跟踪问效,直到相关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对办理认真、成效明显的,建议常委会对其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消极应付的,除责成其重新办理外,并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人的责任。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特别是对人代会期间议案转建议的办理更加注重搞好督办,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专门委员会的同志,深入办理单位进行集中办理,并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实,收到实效。截止目前,涉及“三农”方面的代表意见建议已经办结的,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有些建议正在办理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并使代表满意为止。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监督的能力。积极参加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抓教育、做表率、创佳绩”的目标要求,一心一意想工作,干事业,谋发展,为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7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上证指数 农林牧渔业板块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73-02

根据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尤金・法玛(Eugene F.Fama)的“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证券市场的相关的信息如果不受扭曲且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那么,证券市场就是有效的。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任何战胜市场的企图都是徒劳的,因为证券市场股票的价格充分反映了历史的、当前的或内幕的所有可能的信息,在股票价格对信息的迅速反应下,任何投资者都无法利用市场信息获取超出市场正常收益的超额利润。然而,大量的证券市场异象,如“股利之谜”、“节日效应”、“弗里德曼-萨维奇困惑”以及“规模效应”,向“有效市场假说”提出了有力挑战。那么,周期性的特殊事件或大型重要会议,与证券市场是否也有类似的“异象”关系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查阅了有关文献,并没有发现对这个问题的学术性研究,本文就我国每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我国证券市场的代表性指数―上证指数及其农林渔牧板块之间波动方向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试图揭示我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否也创造着我国股市的类似“异象”。

一、研究说明

研究时间段选取“2000-2010年”的11年,研究对象以历年中央经济会议总基调和货币与财政政策导向为自变量,选取“上证指数”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代表性指数,数据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上证指数。

二、研究结果及讨论

统计发现,自2000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一周,上证指数共计上涨6次,下跌5次,其中涨幅最大的年份是2008年,股市正处于大熊市以来的见底反弹初期,股票市场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利好充满预期,会议前一周,沪指上涨7.88%;跌幅最大的年份为2007年,由于前期涨幅过大,市场预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或将定调从紧的货币政策,会议召开前一周,上证指数下跌3.19%。但总体来看,涨跌幅度都将有限,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后,股市走势平稳的概率较高,大涨和大跌的可能性较低。

统计显示,自2000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一周,市场上涨的概率明显偏大。过去的11年中,有3年会后一周涨幅表现为下跌,却有8年会后一周表现为上涨。

统计结果发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基调的变化和市场估值水平对未来市场表现有重要影响,尤其是货币政策的松紧对股市走势影响较大,宽松或稳健的货币政策都会给市场营造良好的氛围,而从紧的货币政策将给股市带来考验。例如,2007年,货币政策定调为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从紧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维持稳健不变,结果,2008年全年股市一路走熊。

当然,观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股市的影响,不能局限于经济工作会议对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定调,还要研究中央对来年经济工作任务的安排。比如,在2005年12月经济工作会议上对2006年经济工作定调时,明确提出促进全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因此即使后来提出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仍可理解为相对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总体上流动性还是宽裕的。

三、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农林牧渔业板块股票指数变化对比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作出了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从1958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从这一天起,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终于告别历史,中国农民承担了几千年的重负终于从此卸下,中国的惠农政策从此迈向切实有效的操作层面,中央政策对农林牧渔业的影响也从此开始产生真正的效力,本研究的时段也从此开始。

四、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三农工作的指导方针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从表二的统计,发现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三农工作的指导方针,对来年的证券市场走势有规律性的影响。

1.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会议部署,要通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措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全部取消农业税后,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粮食直补政策,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农民购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直补办法。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包括国家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小水电、沼气等的建设投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三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市场向区域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该方针,来年“农林渔牧”板块指数涨幅高达56%,而同期上证指数下跌8.33%。

2.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现代农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着力点。现代农业是伴随农业现代化而产生的新概念,就是用现代装备、技术、理念等来改造传统农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建立工农协调发展的机制。特别要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继续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实实在在为农民办一些实事,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围绕该方针,来年“农林渔牧”板块指数涨幅高达137.51%,而同期上证指数下跌15.40%。

3.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建设。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巩固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突出加强农村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着力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发挥广大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力争粮食生产再获好收成。要切实改善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让广大农民更好共享发展成果。围绕该方针,来年“农林渔牧”板块指数下跌58.02%,而同期上证指数上涨10.27%。原因在于流动性过剩引发的大盘的过度性投机,大多集中在资本密集型板块,狂热投机者没有青睐走势稳健的“农林渔牧”板块。

4.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围绕该方针,来年“农林渔牧”板块指数涨幅高达111.17%,而同期上证指数下跌17.52%。

5.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大三农投入,保障农产品供给。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大三农的投入力度,保障农产品稳定供应,避免食品型通货膨胀,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从历史角度看,会议被提及频率最高的农业、消费、节能环保行业在会议后上涨概率和获取超额收益的幅度远超出其他行业。围绕该方针,来年“农林渔牧”板块指数涨幅19.56%,而同期上证指数下跌20.62%。

6.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推进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会议将“推进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列为2011年六大任务之一。在土地特别是人均耕地面积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增加供应必须依靠提升单产,生物育种技术的推广应该成为当务之急,因此生物育种板块将受政策大力扶持,有望在2011年业绩得到大幅提高,特别是那些具有研发实力或未来有较强意向加强研发实力的公司。

此外,未来政府为了减少极端气候对农业的影响,将加大对水利设施的投资。在2011年的1号文件中,水利建设将是农业投资的重中之重。水利设施是保障农产品按照既定目标增产,特别是保持农产品产量稳定的关键因素。在通胀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水利投资将实现翻倍增长,2011年预计达到4000亿至5000亿左右的规模,10年内总投资有望达到数万亿。

展望2011年,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并继续维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总体上大盘呈现震荡上行的概率会比较高,经济结构转型、产业调整以及低碳环保节能政策将为新兴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水利板块等提供充分的市场题材。

参考文献:

1.饶育蕾,刘达锋.行为金融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2000-2010年各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

第8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农村的历史性变化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改革开放前,我市农村经济基本处于封闭、落后状态,在全市经济中的地位无足轻重。30年后的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现代都市型农业格局初步形成,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进入发达地区行列,郊区正在成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区。

1.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200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2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了9.5倍;农机综合作业率超过70%;耕地产出率达到1931元/亩,是1978年的24.8倍;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570.81元,剔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了14.1倍。二是农业结构发生质的变化,农业生产由以粮食种植为主向粮、菜、肉、蛋、奶、渔、果全面发展,城郊型农业结构已经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农业增加值的2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三是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基地化、园区化、设施化农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市设施农业面积已达42万多亩,其中仅去年新农村建设20条意见实施以来新建的设施农业面积就达到8万亩,平均亩增效益3到10倍;建成了一批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和优势水产品养殖园区。农民从发展设施农业中得到了实惠,丰富了市民的菜蓝子。

2.农村经济由封闭落后向开放发达转变。一是80年代初,以乡镇企业迅速崛起为标志,*农村进入了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郊区工业水平显著提高。2007年,郊区工业中规模企业已达到3603家,占全市规模企业总数的60%,郊区规模工业对全市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载体建设成效显著。全市103个乡镇工业区入区企业达到5064家,累计招商引资超过800亿元,基础设施投入累计突破100亿元,园区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例占到郊区工业总数的30%。二是进入90年代,以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为契机,*12个有农业区县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郊区外向型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14个区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总数达到5581个,其中外资企业3043个;累计引进外资68.2亿美元,占区县引进外资总量的50.2%。2007年,14个区县经济开发区增加值增幅比全市农村高11.1个百分点,占有农业区县地区生产总值的25%;实现税收93.5亿元,占区县财政收入的25.1%。三是郊区工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农村逐步由以农业为主的产业格局向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方向转变,非农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2007年,全市有农业区县三次产业结构为6.9:55:38.1,非农产业所占比重高达93.1%,二、三产业比重比1978年分别提高了10.4和33.4个百分点,郊区整体上已经达到工业化阶段,环城地区已经开始进入后工业化阶段。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农民就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2007年,全市乡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比重仅为41.88%,比1978年下降了近40个百分点。非农产业收入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07年,农民人均从非农产业得到收入6269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6%;其中,从郊区工业获得收入4528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7%。

3.郊区地位由附属向战略支撑区转变。一是郊区经济规模迅速壮大。2007年,郊区生产总值达到1485.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了26.7倍,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先进行列。2007年,郊区生产总值在全市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2.5%提高到29.6%,提高了27.1个百分点。二是郊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7年,郊区财政总收入达到37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42.4倍,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由1978年的5.9%提高到30.96%。

(二)农村经济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

改革开放之初,我市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动了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

1.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全面废除了制度,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明确了农民生产经营者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大大加强。二是明确了农民土地经营权。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分离出来交还给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并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三是改变了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打破了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确立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四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农民纷纷走上了新的联合与合作之路,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起,2007年,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915个,各类农业经纪人4488人,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等各个领域。产业化经营模式顺势而生。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一批产业化龙头组织,逐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批发市场带动型、农业园区带动型等产业化经营模式。2007年,全市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农户数达到78万户,已达到全市农户总数的73.6%。

2.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发生重大转变。一是打破了“一大二公”的单一集体所有制结构,形成了集体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经济等多元化经济并存的格局,市场主体、产权主体、投资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二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取消了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放开农产品市场,培育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组织,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的农村市场体系。三是建立了多元化投资机制。由单一集体经济时期依靠村、乡自身的积累投入发展,转变为现阶段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投入的多元化融资。

3.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初步建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对“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了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三个一”工程、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农民素质提高工程、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等,建立了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不断加快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三农”延伸,公共服务向“三农”覆盖,逐步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二是小城镇建设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化作为缩小城乡差距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2004年起,市财政建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2005年,以中心城区联接新城、带动中心镇、辐射广大农村的城镇体系规划框架基本确定。小城镇的载体功能进一步提高,设施水平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人口转移步伐加快,农村城市化率由1983年的22%提高到52%。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开展了“宅基地换房”试点工作。在国家政策框架之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耕地总量不减少,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和资金瓶颈,摸索出一条加快郊区城市化建设的新路子。

(三)农村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飞跃

随着农村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和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社会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时期。

1.农村基础教育水平显著提高。2007年*农村已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日臻完善,初步建立起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支撑的农民培训体系。全市12个有农业区县的177个乡镇(街)均启动了化技术学校建设工程,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实施了“351”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和农民素质提高工程,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余万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民素质的大幅提升。全市郊区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1年的5.2年提高为9.15年,农村劳动力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由1981年的6.2%上升为20.5%。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德意识逐渐养成,农村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和舆论监督环境。

2.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立了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每个乡镇都建立了医院或卫生院。400万农村常住人口可直接享受到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一类疫苗防治接种、老年保健等18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显著进步。农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一半以上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公园、体育健身场所、图书室、文化站等文化施不断健全。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为主体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最低保障标准指导线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地域覆盖,乡、镇、村参合率达100%,农业人口参合率达89.5%;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启动,全市54万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养老补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截止到2007年末,全市共有2万失地农民被纳入保障范围,有效保障了失地农民权益。

(四)农民权益保障实现历史性进步

1.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是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752元,比1978年的153元增长了56倍,剔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实际增长了14.9倍,年均递增10.22%。二是消费结构显著优化。2007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60.8%下降为38%,已经达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的富裕型社会标准。三是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农民家庭拥有高档耐用消费品品种和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6.6m?,比1978年增长了近2倍,房屋质量、室内设施已今非昔比,住宅成套率大幅度提高,随着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住进了楼房;大部分农民告别烧柴、烧煤的历史,用上了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现了村内道路硬化,农村电网覆盖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交车,部分农民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2.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2004年起,全面推开以“五个取消、一个调整、一个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农村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零税负,为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公共分配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彻底取消了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并对农民实行反哺,真正实现了从“取”到“予”的转变。

3.农民民利得到有效维护。一是农民的首创精神得到尊重。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和鼓励农民大胆探索,尊重农民的创造,及时总结推广。各级人大积极为农村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农民的呼声,从立法、监督等各方面保护农民的创造成果。二是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逐步建立起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建立民主选举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双向约束机制和村务、财务两公开的民主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了“政社合一”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缺乏约束和制衡机制的基层政权形式,全面保障了农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受益权。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等活动,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层次和水平。通过多年努力,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强化,参与村民自治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4.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乡镇机构不断改革和调整。通过开展乡镇撤并,乡镇总数由80年代初期的220多个,撤并为2007年底的137个,其中建制镇达到117个,占全部乡镇数量的85%以上。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决策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不断开展“三级联创”、重点帮扶、民主评议、教育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确立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党委、80%以上的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达到市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全市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员工50人以上的单位全部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有70%以上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二、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农业与农村方面主要工作

伴随着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我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不断加强,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1980年至1993年,以1980年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为标志。在这十三年中,市人大常委会没有专门的农业与农村工作部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处于起步和探索的阶段。二是1993年至2008年,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农村委员会为标志。这一阶段,成立了农村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并不断完善。三是从今年开始,以成立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标志。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作为市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性质、地位、作用都有了新的变化,对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的召开,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贯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围绕中央和市委对“三农”工作的重点部署,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经济立法,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代表服务,不断强化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部门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保证和促进我市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和改进涉农地方立法工作,涉农法规质量不断提高

自1980年6月至200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农业与农村方面地方性法规34件,现行有效的24件。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部门牵头组织起草3件;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0多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编印了《农业与农村法律法规汇编》。这些法规的制定修改,使我市农业与农村方面法规不断健全,农业与农村主要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我市率先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坚持突出经济立法,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三农”工作部署,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加强农村经济立法作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改革开放之初,我市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为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1986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市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合法权益和加强农村承包经营户管理规定》,依法明确了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权利,对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促进了我市农村改革发展。上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进入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标志的非农产业加快发展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维护了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乡镇企业的行为,促进了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新世纪之初,为适应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等一系列新规定,及时贯彻了中央精神,适应了形势的发展。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市畜牧条例》列入立法项目,为做好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亲自带队对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对我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坚持立法为民,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业与农村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农作物种子的商品化,出现了生产管理不严、市场混乱等许多新问题。仅1995年一年我市就发生假玉米种子事件22起,造成减产475万公斤。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农作物种子有法可依。针对这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了《*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现了监督管理与经营相分离,保护了科研生产单位的积极性,依法扭转了假种子坑农害农的局面。为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护农民利益,市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审议通过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使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步入了法制轨道,使农民多年积累的集体资产有了法律保障。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法制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相统一,始终是人大农业与农村立法工作中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上世纪80年代后期,注重发展经济、忽视生态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我市侵占绿地和毁坏树木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开始着手制定《*市绿化造林管理条例》,1989年审议通过该法规,使义务植树成为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公民的绿化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有很大提高。为了对我市基本菜田进行依法保护,199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市基本菜田保护管理条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乱占菜田和随意改变菜田用途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市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及时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保护了菜田资源。针对我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缺乏法律法规管理的情况,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规范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另一方面也填补了区域野生动物管理空白,对国家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全地域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4.坚持开拓创新,体现我市农村地方特色。扩大立法起草主体,是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体现。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部门主动提出牵头起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市植物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两项法规被批准列入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为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部门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牵头成立两个起草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反复研究法规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协调论证,两部法规在2006年顺利审议通过。两部法规都涉及到农业和林业两个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工作比较复杂,要求法规的针对性必须强、权责规定必须明确,通过合并农业和林业相关内容,既注意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又突出了我市特色。

(二)不断加大涉农监督工作力度,涉农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对“一府两院”依法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农业与农村方面监督工作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自1980年6月至200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农业与农村方面的监督工作中,共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21次,开展执法检查31次,组织各类视察50多次。通过经常性的监督工作,确保了农业与农村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促进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围绕农业与农村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抓住实施中问题较多、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执法检查。相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市节约用水条例》、《*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从1995年至1997年,连续三年对该法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大量的调研、视察、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形成了对《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强大的监督检查氛围。通过持续努力,《农业法》实施后的三年,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业投入,每年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幅度;调动了集体组织和个人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投入年递增率达到39.2%,促进了我市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和加强。

2.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和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把关系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和事关农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重点。相继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1992年*市农村工作情况及1993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关于引滦入津工程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防洪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农业现代化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关于建设节水型城市、发展大都市水利情况的报告》、《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郊区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等。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上世纪90年代末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了市政府农业现代化实施情况和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连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39个农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和乡镇工业结构调整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和视察中提出,要加快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认真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与农村应对的思路,把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科技、规模、品牌优势,这些建议、意见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逐步落实。2004年,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报告的审议工作,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有农业区县进行调研,召开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为做好我市农民增收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3.围绕重点监督工作组织视察。一方面通过视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将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促进政府改进工作。1994年,为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有农业区县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为执法检查作了充分的准备。2007年,为审议好市政府《关于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了常规水资源、非常规水资源、控制地面沉降、农村饮水安全、引滦引江工程等7次视察、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了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情况,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

(三)开展调研活动,调查研究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始终把它作为开展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基础,长期坚持,贯穿始终,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立足履行人大农业与农村立法、监督工作职能,开展调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农业与农村立法、监督等工作,先后围绕农村法制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土地延包政策、农村集体资产、农业投入、乡镇企业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社会保障、农民收入、农村工业、农业科技、水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在立法调研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尽快制定我市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规的建议,并尽量吸收运用到法规审议中。2006年,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就农业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等问题深入基层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审议市政府报告中,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抓紧了编制我市科教兴农“十一五”发展规划工作,制定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方案。市财政局专门下发文件,从2007年起将农科院所属的7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恢复为全额预算单位,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

2.立足农村全局和农民切身利益,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中已经形成制度化,每年通过召开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进行研讨,确定一个调研主题,已经坚持了四届17年。2004年,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分析了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征地补偿偏低,农民收益少;二是安置办法单一,难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三是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提出了四个方面建议:一是把就业作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的根本出路;二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三是设立分档次的缴纳水准和保障待遇水平;四是要注意新、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这些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办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和市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把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作为调研重点。通过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及建议》,调研报告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把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了3倍,对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3.增强调研实效性,努力实现调研成果的有效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农业与农村调研成果的转化,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运用渠道。一是建立市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制度。二是把调研报告按程序转报(送)市委、市政府,为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积极参加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三篇调研报告获*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二等奖、二篇获三等奖。多篇调研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四是在市委《对策与研究》、《参阅件》和《*人大》上发表调研文章。通过这些途径,扩大了成果的宣传,一些调研成果得到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如,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实施办法》情况报告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姜春云同志批示:“此件有指导意义,可登内部刊物”。在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调查报告上,时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的黄兴国同志批示:“这个报告很多意见很好,应予充分采纳”。

(四)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积极为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了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使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

1.结合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开展代表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坚持邀请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在有关农业与农村方面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中邀请代表参加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前,组织农业与农村专业组代表围绕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行了专题座谈。在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修正过程中,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把代表提出的好意见及时吸收到了该办法的修改意见中。在对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调研时,专门召开了来自农村基层和长期工作在水利战线的代表座谈会,代表们通过座谈讨论形成了《关于对我市农田水利设施抓紧进行维修改造的建议》,引起市领导重视,为推进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2.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建立了主管农业与农村方面副市长与人大代表座谈制度,座谈的重点从比较具体、微观的问题,逐步转向事关我市农村发展的全局性和前瞻性的宏观问题。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1993年组建农业与农村代表专业组以来,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各项立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专业优势。开展了大量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的讲座、培训活动。如2001年,举办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知识讲座。2008年,专门举办了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专题培训。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等刊物,发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等参阅资料。

3.认真做好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与农村方面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的督办,推动了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2008年,刘智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市畜牧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畜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到部分区县进行了调研,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

三、努力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前列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面部署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对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我市要在农村制度建设、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

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刘胜玉主任明确指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理解中央和市委精神,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大力推进涉农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护农民各项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当前,我们认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在促进我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上下工夫

统筹城乡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市农村置身京津大都市圈,处在沿海地带,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发展优势明显,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完全有基础、有条件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对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劳动力就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我们认为必须着力在促进我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上下工夫。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制定出台为契机,尽快对我市依法统筹城乡规划的制定、管理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协调城乡产业、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要求,对依法调整小城镇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要针对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政策实施多年仍无法可依的情况,结合市委四次全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认真研究依法规范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问题。二是,在监督工作中:要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劳动力就业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及时跟踪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工作力度。要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整改工作,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三是,在调研工作中:对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等方面适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观点、有分析、可操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明年工作中,准备对我市财政、金融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解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为我市“三农”工作发展创造坚实基础。

(二)在促进农村提升发展水平上下工夫

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建设水平,是实现市委“三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市城市定位的重要基础。促进农村提升发展水平,要围绕促进我市现代农业、非农产业、农村城市化、农村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认真总结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研究论证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的可行性,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要做好《*市肥料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该项法规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审议项目,要加快立法步伐,突出*特色,把这项创设性的法规制定好。要配合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市畜牧业管理条例》的二审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审议通过。要做好《*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尽快将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要做好《*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促进我市农村可持续发展。二是,监督工作中:要结合落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的意见》情况,组织好明年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促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要针对我市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小城镇顺利推进的情况,组织好明年对我市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视察,进一步促进我市小城镇的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合法权益。三是,在调研工作中:要针对我市郊区非农产业加速发展的情况,明年组织对我市郊区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调整郊区工业发展布局、增强区县发展后劲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对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培育强村强镇、发展设施农业等情况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水平献计出力。

(三)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上下工夫

要把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素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工作,积极了解立法精神和规范的主要内容,指导我市农民权益保护工作。要做好《*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法规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审议项目,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和沟通协调工作。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争取尽快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建立起农民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二是,在监督工作中: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农民增收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民增收情况的专项汇报。要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监督力度,这是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对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建议,要求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性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失业政策和服务、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做好跟踪监督工作,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要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情况、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对口帮扶区县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确实保障农民得实惠、农村有发展。三是,在调研工作中:要围绕依法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等方面适时开展调查研究。

(四)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建设法制化上下工夫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经进入重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实现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使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及时上升到法制化的层面,将使其更加稳定、影响各加广泛。促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建设法制化,我们认为应该对以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探索:一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认真研究如何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依法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长久不变。二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展集体经济”和党的十七大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对依法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三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认真研究依法保护基本农田、依法建立农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问题,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四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要求,研究探索如何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何依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五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节约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等要求,认真研究依法保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同地同价、集体建设用地股份化改革、允许农民依法参与开发经营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等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六是要针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情况,研究探索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依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七是要针对近年来制定农业投入法呼声很高,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出台的情况,研究探索制定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依法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八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要求,认真研究村级政权运转保障制度法制化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第9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

会议认为,近年来农村沼气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农村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导致户用沼气原料供应不足,以及分散的建设方式与新农村中心村建设不适应的实际,今后农村沼气要根据发酵原料、用户结构、使用功能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进行结构性调整,加大秸秆沼气推广力度,加强后续服务管理,尽快实现由以建为主向建管并重转型。要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沼气科技研发,加快深度开发利用,不断拓宽沼气应用领域和发展空间。在发展农村沼气的同时,要做好省柴节煤灶炕炉升级改造、秸秆和太阳能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多能互补、多元发展。

会议提出,要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积极探索有效机制,重点解决好服务动力和服务质量问题。要规范大中型沼气工程可研、初设、施工、监理等管理环节,加强资质和安全管理。要积极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农村沼气综合效益,调动农户建池和使用的积极性。会议指出,今后和“十二五”期间,农村能源要在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大格局下,明确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实现农村节能减排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沼气发展形势,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十二五”规划和今后农村能源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今年,农业部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题座谈会和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今年5月,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在海南联合召开了农村沼气工作座谈会,提出了科技支撑、管理创新和表彰先进等几项措施,现正在推动实施;9月的北京会议针对沼气使用和后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开展大培训、大回访、大改灶工作。会后,各地迅速落实,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沼气技术培训;在大回访的过程中,各地正组织力量对未正常产气的沼气池,进行故障检查和维修维护,对农户进出料和“三沼”综合利用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代表们反映。这次会议邀请各方面代表共同研讨交流,启发思路,提出对策,对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农村能源工作十分必要,是一次务实和深入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