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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精选(九篇)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

第1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在心理学中,意志是指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人在反映现实世界的时候,不仅对现实世界有依据其主观思维的认识,而且还会对它们形成一定的情感体验,并且在自我认识和情感的支配下有意识地去改造客观世界。这种最终表现为行动的,积极要求改变现实世界的心理过程就构成了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意志过程。 意志与行为有着不可忽视的密切关联:意志引导行为。这种引导又体现在两个方面:发动与制止。发动就是推动人去从事达到预定目的的所必需的行动;制止就是阻止不符合预定目的的行动。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一定的意志因素,行为也就失去了根本的心理支持,那么这一行为就不成为我们刑法学上所谈论的行为,因此也不会导致对此行为的刑事非难。

依照刑法学传统,罪过通常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将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它以故意和过失为内容,所以我们分别讨论一下意志因素在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中的地位。

1.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心理的意志因素具有两方面特征:希望和放任,其表现为意志对行为的发动作用,在犯罪故意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果一个人仅有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的认识而没有形成犯罪的意志,不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便不可能自觉的确定行为的方向、步骤、方法,导致此种行为的事实。德国刑法学家克莱因指出:决意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决意不履行法律命令的行为,就表明积极的恶的意志,就是故意, 可见故意心理是在积极的恶的意志的推动下而转化为现实中刑事非难的罪过心理的,它在犯罪的实施过程中具有决定的、主导的作用,是联系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的桥梁纽带。总之,意志因素是在认识的基础上,将人的心理外化到客观世界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意志是故意成立不可缺少的因素。

2.过失心理状态下是否存在意志因素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不休。我国《刑法》第15条第1款对过失犯罪作了规定,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上规定的过失有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2)过于自信的过失。

大多数学者将疏忽大意看作是这一过失心理的意志因素,但是笔者认为,意志的存在是以认识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中,其认识因素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的危害结果是没有认识的,既然没有认识有何来的意志呢?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疏忽大意的过失心理中既无意识又无意志呢?这显然与过失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相矛盾。对此陈兴良教授认为过失犯罪心理过程是有意志参加与意识和无意识交错活动的过程,在司法实践中除个别冲动行为外,找不到完全没有意志的过失犯罪。 因此笔者认为,疏忽大意并不是这种过失心理的意志因素,而是行为人的一种潜意识的表现,这种潜意识导致了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低于社会认可的正常标准,从而做出了与一般人的意志内容相反的决定,在这种决定(实际上也就是意志因素)的引导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第2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学校、专业  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华东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

C050114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汉语言文学专业

C05010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565)鲁迅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9074)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  (09071)红楼梦研究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公共关系专业

A050303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18)涉外事务管理概论  公共关系专业

B05030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

A020109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经济学专业

B020115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9091)证券经济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9092)投资银行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电子商务专业(见说明4)

A02021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子商务专业 (见说明4)

B02021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学前教育专业

B0401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84)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0886)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00015)英语(二)

(00885)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A040109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952)心理学史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B04011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954)现代人格心理学  *(00015)英语(二)  文化产业专业

B020155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41)国际文化贸易概论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37)民俗文化  *(00015)英语(二)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语专业

C050207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英语专业

C05020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日语专业

C050208 (基础科段)  (00608)日本国概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日语专业

C0502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601)日语翻译

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专业 A020203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会计专业

B020204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市场营销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2020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调查与分析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20121 (见说明9)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见说明11)

A02026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见说明11)

B02028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 C030112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专业

C03010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法律专业

B030117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律师专业 (本科段)

C03010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金融管理专业 (中英合作) (见说明7)

C020116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金融管理专业 (中英合作) (见说明7)

C02012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管理专业

C03040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复旦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A0303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行政管理学专业

B0303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新闻学专业

C050308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新闻学专业

C05030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A082207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B082208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

A030307 (专科)  (05583)电子文件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计算机网络专业

B08070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软件专业

B080711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370)编译技术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护理学专业

A1007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护理学专业

B1007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交通大学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A080602 (专科)  (02225)电机与拖动基础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289)企业供电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工业自动化专业

B080603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96)控制系统数字仿真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A0807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B0807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饭店管理专业

A020211 (专科)  (00189)旅游与饭店会计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93)饭店管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大学

秘书专业 (停考过渡)

A050102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秘书学专业 (停考过渡)

B050104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A080301 (专科)  (02191)机械制造技术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B0803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1847)机电一体化原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09)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00015)英语(二)  档案管理专业 (停考过渡)

A060201 (专科)  (05583)电子文件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780)档案文献复制技术  档案学专业 (停考过渡)

B0602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金融专业

A02010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金融专业

B02010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项目管理专业

B02025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058)管理数量方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动画专业

B08074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7189)视听语言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A0202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B0202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

A081702 (专科)  (03981)汽车专业英语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178)现代汽车检测技术  (05913)汽车维修技术  物流管理专业(见说明8)

A020228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物流管理专业(见说明8)

B02022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见说明10)

A02023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见说明10)

B02023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

A020160 (专科)  (04567)民航企业管理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569)机场服务概论  销售管理专业(见说明12)

A020313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销售管理专业(见说明12)

B020314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际贸易专业 A020109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国际贸易专业

B02011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商务英语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5021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961)会展英语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

C100803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974)中药学(一)  中药学专业

C1008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049)数理统计  *(00015)英语(二)  上海师范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A050406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88)设计概论  旅游管理专业 (导游方向)

A020209 (专科)  (00190)中国旅游地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6125)旅游美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旅游管理专业

B02021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广告专业 (专科)

A050301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35)广告法规与管理  广告学专业

B0503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7677)广告经营学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A020205 (专科)  (00165)劳动就业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63)管理心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B020218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964)人事人才政策与管理实务

(05969)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00015)英语(二)  小学教育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4011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329)小学语文教学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330)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08566)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   *(00015)英语(二)

(07688)小学班队工作原理与实践  电子政务专业(停考过渡)

A082217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子政务专业(停考过渡)

B082218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340)网站建设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艺术设计专业

B050437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同济大学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

A020206 (专科)  (00122)房地产评估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76)物业管理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A080801 (专科)  (02394)房屋建筑学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建筑工程专业

B08080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2446)建筑设备  *(00015)英语(二)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A082239 (专科)  (02394)房屋建筑学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1849)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工程管理专业

B02027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22)房地产评估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76)物业管理  *(00015)英语(二)  上海开放大学

市场营销专业 A020207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会计专业 (专科)

A020203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行政管理专业 (专科)

A030301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A030202 (专科)  (00275)社会问题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72)社会工作概论  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见说明7)

C020214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见说明7)

C02022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室内设计专业

A05040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88)设计概论  室内设计专业

B05043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216)中外建筑史  *(00015)英语(二)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A020166 (专科)  (03870)策划文案写作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872)会展营销  会展管理专业

B02018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商学院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 A020255 (专科)  (07990)连锁企业门店开发、营运与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7984)商业法规  上海电机学院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A080744 (专科)  (01668)机床设备电气与PLC控制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395)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护  上海金融学院

第3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专门院校;专业法学人才;课程设置;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3-0066-02

目前,我国高等学校的法学专业设置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专门的政法类大学,如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二是综合性大学里的法律系或法学院,如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三是以专门院校里的法学院系,如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等。通常政法类院校是以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以培养理论型人才为特色,而专门类院校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与其他院校有所区别,体现自身的特色,即要培养出专门、专业法律人才。本文仅就专门院校专业法学本科课程改革谈本人之粗浅看法。

一、专门院校法学本科专业课程改革的意义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等学校要办出特色,要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要有特色、高水平,这不仅是国家发展的要求,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是高校自身的选择。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法律人才为数众多,但高层次、高素质、专门法律人才短缺却尤为严重,培养法学专才已成为大势所趋。专门院校法学专业本科课程改革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如下:

(一)专门院校法学专业本科课程改革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纲要》还要求:“……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要培养高素质法学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专门院校专业法学本科课程改革是当务之需。

(二)专门院校法学专业本科课程改革是合理配置法学教育资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000余所普通高校中已有650余所设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专业。《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北京市200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失业或离职量最多的10个专业,占本科失业量的44.0%。失业或离职者最多的5大专业依次是:法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其中2008届法学类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9%,远低于当年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8%)。专门院校法学专业如果不根据现实的需要、改革课程设置,只能造成法学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剧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负担。

(三)专门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改革是市场经济的需求。笔者由于职业的关系每年都能接触到来自专门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感触颇深:建筑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分不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医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不懂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财经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竟搞不清中国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可想而知专门院校法学教育的失败。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现象也比较突出:税收案件中法官、律师不懂增值税发票;建筑纠纷中法官、律师不懂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医疗纠纷中法官、律师不懂医疗常识……社会急需专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而专门院校对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专门院校的法学专业要扬长避短,走专门化特色化的法律专才培养模式,改革现有课程设置。只有这样专门院校的法律专业才有生存的空间与市场的需求,满足市场经济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需求。

二、专门院校法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课程设置不合理。专门院校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应当考虑到社会对专门、专业法学人才的实际需求。不少专门院校的法学课程开设没有专业特点,基本上是人家开什么可我们就开什么课程。没有对专门院校的法学课程的开设进行可行性分析,致使已开设的课程比较混乱,没有做到与法学专业的融合与衔接。以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为例,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基本上照搬、照操政法类、综合类大学的法学课程体系,其结果,专门院校培养的学生法学不仅基本功底不及其他政法类及综合大学,专门、专业法学知识也没有凸显出来。一方面,造成了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就业困难,另一方面社会对专业法学人才的需求也没有得到满足。

(二)专业基础课程内容所占学分或课时的比重明显偏轻。要做到专门院校法学专门化,专业基础课程的开设尤为重要。以财经院校为例,要打造特色财经法学人才,财经类基础课程应该纳入学科基础课程当中。比如,财经院校应当把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财政学等学科纳入学科基础必修课程范围之内。设想在没有开设金融学、会计学、税收学等学科基础课程或在所开课程学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给学生开设金融法、会计法、税法等课程,只能使学生掌握的法律规范与经济学理论相脱节。

(三)专门院校专业法学课程严重缺失。专门院校的法学专业,应当将本专业的法学课程作为开课的重点,开全专业法学课程。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可能凸显专业特长,又可使法学专业符合本专门院校的特点,满足于本专业的法律需求。但在实际上,各专门院校对本行业的法律课程重视不够。以财经院校为例,目前财经院校中,体现财经法学特色的财经类课程的设置比较混乱,没有一个科学的、统一的财经类法学课程类别划分。各院校虽都开设财经类法学课程,但课程类别各不相同,有的为必修课、有的为选修或任意选修课,还有的为必修与选修相结合。同时财经类课程在教学时间的安排上随意性较大,财经类核心法学课程开设时间较晚,大部分学校在第三学期才开始安排此类课程。财经类课程没有结合相应的法学课程开设。

三、专门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改革对策

(一)准确定位本专门院校的专业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专业人才的培养需专门院校应该在办学过程中准确定位,一是学校类型定位。学校要根据区域、行业的需求,选准自己的定位。二是办学层次定位。如财经院校法学专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常热门,许多高校都争办这个专业,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保持特色和优势,就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三是在办学规模上要考虑把资源集中到学生培养、提高质量上。学科建设始终是学校的龙头,学校如何保持优势的特色学科,是学校特色非常重要的内容。以财经院校为例,财经院校的法学专业应当注意在经济、管理的学科交叉中寻找特色,凸显优势。

(二)优化课程结构,强化法学专业特点

以财经院校为例,财经类院校应该根据各自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当调整适合本校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的比例,使课程结构既科学、合理、相对稳定,又具有一定的弹性。因此,应细化大专业下的小专业,体现财经特色的课程设置,重新整合专业方向课,以突出财经类法学的优势。将限制性选修课作为专业方向课的学校,应增加其总的学分和学时,在总量上提升财经类法学专业方向课的比重。

(三)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及开课时间

为了培养法律专才,专门院校法学专业课程应当有别于专门法律院校。笔者认为,专门院校法学专业课程可分为通识课程、法学基础课程、法学专业课程三大模块,这三大模块中又按照重要程度分成选修课、必修课等,开课的次序、时间应当本着先一般通识课、后法学基础课、最后到专业法学课程这样的程序进行。具体对策如下:

1.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是指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不分院校、专业,所有高校必须开设的课程。比如,思想道德修养、军事理论、体育、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哲学、政治经济学、外语、计算机等。对法学专业而言,为了给后续的法学教学打下基础,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也应当列入通识课程范畴。专业院校的法学专业应当将这些通识课程划分为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思想道德修养、军事理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哲学、政治经济学等都可作为学生的通识选修课;而法学基础理论、外语等则应作为通识必修课。同时对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必须规定必修的学分。除外语、计算机课可在以后学期根据需要继续开设外,其他全部通识课程均应当在大学一年级修完。

2.法学学科基础课

专业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除了要开设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4科核心课程外,还应开设司法文书、外国法制史、律师法、法官与检察官法等课程。这些法学学科基础课也可以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可将法学专业的14科核心课程作为必修课,其他课程作为选修课,同时对必修课和选修课必须规定必修的学分。全部法学基础课程应当在大二全学年修完。

3.专业法学课程

如果说专业院校中通识课程和法学学科基础课程设置没有差异的,那专业法学课程将是打造法学专才的核心与关键。各专门院校完全可以根据市场经济对本行业、部门法学人才的需要,设置法学专业专门化的课程体系。以财经院校为例,财经院校的法学专业应当开设并强化财经特色,以经济生活中主要法律规范作为课程开设的重点。可将经济法律规范划分为经济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市场秩序法、经济管理法、社会保障法等。作为经济组织法内容包括公司法、各种企业法等。作为宏观调控法,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价格法、金融法等。作为市场秩序法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作为经济管理法包括会计法、合同法等。作为社会保障法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每一部分又可根据本院校的实际情况再做细分。比如,金融法,内容可含银行法、票据与结算法、担保法、保险法等。这些课程也可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这些课程授课时间应当安排在大三及大四第一学期。其他院校可以结合本专业法学的实际需要选课、开课。

当然,专门院校要培养出专业法学人才,对策及措施还有很多,比如,论文写作和实习环节。论文写作应要求写本专门院校相关行业法律论文,医学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就可以围绕医疗法,而建筑大学的法学专业则可以建筑法为方面来确定选题撰写论文。毕业实习也应当有针对性的到医疗、建筑公司等单位实习……这样就能比较好的将所学专业与实践有机、有效的结合起来。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不仅要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理念、精通和熟悉市场经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更需要既通晓本行业、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法律专才。专门院校法学本科专业可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定位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而目标的实现重在课程设置的改革。

参考文献

[1]蒋悟真,张西道.财经院校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及改革研究――以江西财经大学为例[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3)

第4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专业代码与名称 星期六(2016年04月16日) 星期日(2016年04月17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09:00-11:30 14:30-17:00 09:00-11:30 14:30-17:00 020105 金融 [专科] 0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066 货币银行学 00060 财政学   0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00074 中央银行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107 保险 [专科] 00079 保险学原理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6 货币银行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080 财产保险学 00081 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109 国际贸易 [专科] 00088 基础英语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91 国际商法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90 国际贸易实务(一) 00092 中国对外贸易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76 国际金融 00094 外贸函电 00093 国际技术贸易   00089 国际贸易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118 餐饮管理 [专科] 00984 酒水知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77 消费心理学 00978 烹饪工艺学(二)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54 管理学原理   00980 烹饪原料学(二)   00977 餐饮业法规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146 中国税制   04729 大学语文   00148 国际企业管理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3 会计 [专科]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57 管理会计(一)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146 中国税制 00156 成本会计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5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66 企业劳动工资管理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63 管理心理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67 劳动法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164 劳动经济学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071 社会保障概论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专科] 00168 房地产经济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71 房地产投资分析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76 物业管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74 建筑工程概论 00169 房地产法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75 房地产开发       04729 大学语文 020207 市场营销 [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77 消费心理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180 企业定价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81 广告学(一)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00182 公共关系学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11 饭店管理 [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93 饭店管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00194 旅游法规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201 饭店餐饮管理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215 电子商务 [专科] 00890 市场营销(三) 00888 电子商务英语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889 经济学(二) 00891 国际贸易实务(三) 00892 商务交流(二) 00894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00893 市场信息学 00898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00900 网页设计与制作 00902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28 物流管理 [专科]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364 物流企业会计 05372 国际物流导论 05361 物流数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362 物流英语     020265 采购与供应管理 [专科]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364 物流企业会计 05728 采购谈判与供应商选择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361 物流数学 05362 物流英语       05734 商业组织与过程     020313 销售管理 [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00054 管理学原理 00177 消费心理学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892 商务交流(二)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0103 监所管理 [专科] 00242 民法学 00245 刑法学 00182 公共关系学 04729 大学语文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05677 法理学 05679 宪法学      点击查看全部内容

第5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工程法学教育

一、职业教育的理想目标

职业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职业规范和职业技能的教育,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熟练掌握专业技能的复合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职业教育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1],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及教学过程应体现这样的要求,满足接受职业教育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关于这样的要求,在国家的权威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阐述。

由于培养的人才规格类型不同,高等职业教育与传统的学术型或者理论研究型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在人才培养过程上存在较大差异,尤其在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上,高等职业教育更是具有很多自身的特殊性。高等职业教育管理者应认真研究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方法和举措,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产业结构的重大战略转型调整,传统高职法律专业“重理论、轻实践”、“重说教、轻互动”、“重阐述、轻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愈发显得不够适应,唯有重新“洗牌”,与时俱进地调整教学思路、深化教学改革、科学地设置专业,借助工程学科的平台,与工程学科共享资源、“互利共赢”,寻求专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才能生机勃勃,所培养的复合型、实用型法律专业毕业生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才会脱颖而出,实现受教育者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工程法学教育的基本思路

教育模式、人才培养方式的不断创新和与时俱进,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调整的需要是职业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的必要性

1.“专业+产业”教育模式的诞生和发展,正是高职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种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决定着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地方性和行业性,主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类合格人才。因此,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应该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设置的专业种类,尤其是特色专业,一般要与当地行业、产业特点密切联系。

2.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体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的特征,应该以一定学科领域的科学文化知识为基础来设置专业,而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则体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具有职业教育的特点。因此,高职院校的专业规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规格不同,同时体现着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征。高职教育的专业规格必须要体现出对高级实用型、技术型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工程法学教育实现了法学学科与工程学科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两大学科的共同繁荣发展,更利于复合型实用人才的培育成长,使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具有深刻的必要性。

(二)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的必然性

1.工程法学的学科属性。工程法学是一门边缘性法学学科,是法学学科与工程学科的有机融合,是以新视角、新思路、新方法探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的有益尝试。这一学科将工程领域中的规范、标准问题法律化、制度化,使各个工程领域都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应是依法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工程领域属于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规范的范畴,其调整的对象涉及工程领域中多重法律关系。工程法学是各学科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促使工程思维与法律思维有机融合,整合了工程学科与法学学科的科际资源,开辟了法律教育、工程教育的新领域。

2.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弊端。科学发展观是工程法学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谋求法律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就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律教育要是钻在象牙塔里搞“经院哲学”,或者只搞理论上“空对空”的繁琐论证,注定不会有大的作为。不可否认,传统法律教育为我国培养出了包括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内的大批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与人才保证。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更,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以及工程文明的繁荣兴起,这种传统的、以单一学科为主要依据的法律教育模式,已越发显现出教育力的不足和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不适应。工程文明的兴起以及繁荣、健康、和谐发展,呼唤传统法律教育与其同步伐、同进程、同发展,要求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更新换代。在工程文明不断进步的前提下,工程法学教育自觉地适应了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一方面,在工程法学教育模式下培养了一专多能,具备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满足了工程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促进了我国工程事业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进程。实践证明,法律教育只有与具体的生产实践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与工程事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健康、科学、和谐地发展。高职法律专业建设亦应摆脱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束缚,自觉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勇于探索、自强图新,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发展之路。

三、强化职业教育学生的规范、诚信和责任意识:优秀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工程文化的塑造

文化对人具有持续而深刻的塑造、引导、规范功能,职业教育应在文化传承、育人育德、培育行业新风上有所作为。《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应“研究借鉴优秀企业文化,培育具有职业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促进职业学校学生人人成才”。优秀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工程文化的塑造能引领职业教育学生规范、诚信、责任意识的养成,引导毕业生就业后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建功立业,奉献社会。

(一)优秀企业文化与和谐工程文化的对话

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建设、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理论、群体意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企业领导层提倡、全体职工共同遵守的文化传统和不断革新的一套行为方式,它体现为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行为规范,渗透于企业的各个领域。对企业成员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把众多人的兴趣、目的、需要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统一起来,是企业长期文化建设的反映。其核心内容是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经营理念的培育,是企业职工思想道德风貌和工作作风的体现。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实施,使企业人文素质得以优化,归根结底是推进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优秀企业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精华形态,其核心就是培育员工的规范、诚信和责任意识,引导员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工程文化是一种和谐、美丽、生动而具有久远历史的秩序文化形态。工程文化是工程事业发展过程中长期积淀的社会现象,是工程文明的产物,在人们心里产生了深刻、不易变更的印记。和谐工程文化,应是一个理论体系完整,工程学科与人文学科,工程思维与法学思维,工程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的一种良性有序状态。工程文化演进的过程应是一个多学科、多领域交织、对话、交融、共赢、和谐运行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法学思维、法学理论应渗透到工程思维和工程理论中,两种思维、两种学科的相融沟通、相得益彰,促进和谐工程文化的不断进化。优秀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的相互渗透、交融、对话,正是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工程文化价值与工程法律意识教育

工程法律意识教育是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化价值教育。工程法学属于工程文化中构建和谐与秩序的规范、标准与程序。没有文化的工程是浅薄的工程,没有和谐文化的工程更缺少思想内涵与价值。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直存在这样情形,搞工程的人不具备法律知识,更谈不上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这必然会潜伏着巨大社会风险,比如极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工程成本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大打折扣。还有很多法科出身的人包括法律职业者在内大多不懂得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流程,法律职业者在涉及工程技术纠纷案件面前,总觉得无能为力、望而却步,丧失了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导致这两种情形出现的原因在于,在很多以理工科为主的院校,不重视人文学科特别是法学学科教育的渗透影响,不注重科际资源的整合,把法律教育看做是一个附属产品,置其可有可无的地位。同样,在文科类院校尤其是单一学科院校的学生,缺乏工程文化的熏陶与培育,缺乏工程技术知识的培训和工程思维的锻炼。工程法学教育正是整合了工程学科与法学学科的科际资源,开辟了法律教育、工程教育的新领域。所以,工程文化教育与法律文化教育应相互融合、充分沟通对话、统筹协调发展,不能将二者视为非此即彼的对立极。工程文化教育为法律文化教育提供客观的物质条件,为法律教育搭建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法律文化教育为工程文化教育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准备,促进工程文化教育的健康发展。这样的思路对高职法律专业改革与发展而言极具借鉴价值。

四、彰显职业教育的历史使命:工程法学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

职业教育的历史使命不仅在于培养一个人、一代人,更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尤其对于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职业教育责无旁贷。

(一)和谐社会亦是法治社会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中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应是工科学科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工科各个领域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开展法律意识培养与教育,法制建设是工程事业繁荣发展的先决条件。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就要大兴土木工程,筑楼、建桥、修路等各个工程领域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以公路交通工程为例,公路作为国家公共产品,它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管理各环节,都有自身的质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通晓这些规范和标准,保证公路交通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由此看来,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规范标准的设立和法治文化的培育。

(二)提高法律素质是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定

法律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的关键环节。在工程领域应大力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他们培养成既精通工程技术、工程实践,又知晓工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工程法学教育做出相应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回答,将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到最适合复合型人才脱颖而出、最有利于工程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上来,造就一大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法律素养较高的工程领域专业人才,这既是公民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职业教育的目标使然。

尽管我国在工程法学教育上开展了有益探索和实践,但仍处于初级化、粗放化阶段,没有把工程法学教育思维、思路提升到一个理论高度。目前,对工程法学教育理论这方面的研究,零散单薄、不成体系。所以,站在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高度上,建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工程法学教育体系已迫在眉睫。可喜的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已经意识到传统法律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症结,试图把工程思维、工程文化移植到法律教育中来,期待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变革,注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如我国法律硕士、工程监理等新类型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很好的例证。然而,更有意义的是这一人才培养思路和模式必将会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律专业的改革、建设与发展产生现实而深刻的影响,高职教育管理者应用心体会,抓住机遇,勇于实践,积极作为。

参考文献:

[1] 冯军,王静.法律职业教育实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1,(17):167.

Vocational Education Goals in the Perspectiv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Law

LI Xue-jun1, GUO Xiao-rong1, HAO Zhan-hui2

第6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是教育体系不可分割的部分,农业院校培养的法学人才对填补农村法治人才真空、提供农村发展外源型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着法学教育的通病,同时又面临基础不扎实、培养目标模糊等困境。本文将基于对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的分析,结合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

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改革

一、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教育的现状及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在学历上由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构成,经过六十年的发展,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为主,法学专科教育为辅的多层次高等法学教育体系逐渐成熟。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下,中国法律业蓬勃发展,各大高校为顺应时代潮流纷纷设立法学专业,农业本科院校也不例外。当今绝大多数农业本科院校均设立了法学专业,虽然体现了其全面办学、综合发展的宗旨,但农业院校多为综合性大学,且多以涉农专业为主,在法学专业方面难以像中国政法大学之类独立设置的政法院校般投入大量的资源,加之师资不足、办学经验浅薄、学院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难免会产生专业基础不扎实、培养目标模糊的问题。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可分为如下四种:普通型法学人才、应用型法学人才、研究型大学人才和精英型法学人才。不同等级的院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可实现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较于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郁的综合类、政法类高校,农业院校应扬长避短,依靠自己的学科优势,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农业院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新农村的建设服务。

二、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一)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法学专业教学实践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高等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由于创办时间短、师资力量薄弱等原因,实践教学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不能适应社会和学生对专业能力培养的要求。为了实现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即培养具有农业院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各高校近年来都在致力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目前,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一般实践教学方法有:课堂模拟练习、真实案件、模拟法庭等,其中模拟法庭的应用较为广泛。这里以模拟法庭为例,通过对其现状的分析来揭示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模拟法庭是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扮演其中角色,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模拟法庭审判全过程。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说“如果一个人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审判程序之规程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那么他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此教学方法的目的就在于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增强对法条的运用和把握,熟悉法律文书制作,锻炼辩论技巧,提高实践能力。

(二)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1.实践课程课时偏少教育部依据“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原则将法学专业的课程划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三部分,其中专业课部分又分为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以法理学等十四门核心课程为基础形成了中国法学教育统一的课程设置,而大量的实践性课程却被排除在外。因此,实践性课程设置不合理和课时偏少的问题亟待解决。

2.实践教学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存在对实践教学之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很多学生只是把模拟法庭当成任务一样机械地去完成,根据准备好的剧本照本宣科,使得模拟法庭完全沦为走过场式的表演。另外,由于案件中角色特定化的原因,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重要角色,导致其他边缘角色的同学参与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得不到充分的锻炼。除此之外,部分老师也只是把模拟法庭当做教学成绩的证明和点缀,做指导时态度不够严谨认真、应付了事,最终使得模拟法庭形同虚设。

3.制度建设亟待加强由于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很多指导老师对模拟法庭的总结、反馈只是象征性的加以分析与评价,不能真正起到查漏补缺、逐步完善的作用。而且在案卷归档、设备保管、场地使用等各环节都缺乏规范的管理,有必要尽快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整。

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一)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要求课程设置的“厚基础”是指应扩大基础课教学内涵,实现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完美结合,以及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和基本素质的培养;课程设置的“宽口径”就是力求按大一学科设置学科基础课,力求课程门类多种多样,拓宽教育者的专业知识面。具体到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的设置上,“厚基础、宽口径”就是应当重视十四门专业核心课程,因为专业核心课程是面向2l世纪、适应经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而精心设计的,是法科学生应当系统学习和掌握的基本专业理论和知识,是本科法学人才达到一定专业水平的基本保障,是各高校本科法学教育的最低要求。然而,根据各农业院校网站披露的资料,一些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仅将三大国际法课程列为选修课,有的院校甚至将全部核心课程列为选修课。这种不合理的课程设置体系直接导致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不具备法律人独立人格等问题,与法学教育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相背离,也不利于学生独立从业。

(二)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改革

1.科学安排课程设置课程的设置应当符合认识的规律,即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取真知。当前各农业院校在课程安排上存在着诸多误区,如先理论法学后应用法学,先公法后私法等主张。在此错误认识的指导下,很多高校在大一就设置了法理学、法制史等史论性课程,而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实用性法律却在大二才设立。如此,学生在没有法律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就去学习法律思维,导致入门难、易失去对专业的学习兴趣等问题。实际上,民、刑法和诉讼法作为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其理念和方法处处都彰显着法理,而法理则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应用型法律的学习和运用。因此,学校应当将民、刑法和诉讼法等应用性法律课程的设置提前,将法理学、法制史等史论性课程设置在大二,让学生在对法律条文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去学习法律思维,这样不仅能够引起学生对实际法律运作和具体法律现象的兴趣,更为老师们实践课程的安排提供了便利。

2.加强职业技能训练所谓法律职业技能,就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运用运用所掌握的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论进行法律实践操作的能力,包括法律解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与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能等等。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应加强课堂理论教学,使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从事法律实践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应当加强课堂技能训练,增设专门的法律事务性课程,如社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专题辩论等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其成为能独立解决问题的合格法学人才。

3.增设专业实践性课程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学科,而现今法学教育界的通病就是重理论、轻实践,为了弥补“实践”的短板,目前大多数农业院校都设置了如上文提到过的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但都流于表面,收效甚微。因此,专业实践性课程的增设刻不容缓,如备受英美法系推崇的案例分析和诊所式法律教育。案例分析即通过给出一定背景材料提出问题,让学生依据一定法律知识自主地去思考并解决问题。它不仅能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更能锻炼其综合分析、知识运用方面的能力。诊所式法律教育其特点在于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其运行通常以真实案例为课堂教材,有课堂教学和案件两部分组成。课堂教学是在老师的辅导下,主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提问和反馈进行。学生通过自主分析案件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与判断,除培养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还能很好地提升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案件是指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深入社会去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并负责案件的全过程。此方式虽然带给学生极大的压力,但也能最大程度上丰富学生的司法实践经验。这几种实践性课程不仅弥补了现有课程的不足,还能以其趣味性和灵活性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的是仅靠一支笔、一张嘴,满堂灌、一言堂的填鸭式理论教学形式,上课只管讲而不理会学生有没有在听、听不听得懂;有的教师讲课时完全按着自己的想法来,课本形同虚设,使得学生在上课时常常不知所以,一步落后则步步落后,难以跟上老师的思维。这样的教学方式手段单一、内容死板、重灌输轻启发、重书本轻实践,很难保证教学质量。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学也应该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因此应当多多增加课堂互动,例如本课中由学生选定课题再做汇报的方式,这样可以引导大家积极思考,集众之所长拓宽对同一热点问题的认识。除此之外,还可采用分小组学习的方式,在一开始就分好固定的小组,安排一些实践性质的任务,如送法下乡:若干队员分为一队,各个小队在一个村子里进行活动,宣传的方式可以采用讲座、宣讲、串户等方式。在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学生尽己所能对农村中的弱者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增强了社会责任感,积累了实践经验,也培养了团队协作能力。此外还有“送法进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

[参考文献]

[1]毛牧然.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与强化措施[J].沈阳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1):67-69.

[2]王建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反思与深化路径[J].行政与法,2014(4):42-46.

[3]江虹.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特色办学的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12(2):33-36.

[4]蔡梅蛾,陈运雄.农林院校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9,(2):73.

第7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企业文化;工程文化;职业教育;工程法学教育;高职法律专业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6—049—03

一、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融合的目标:着重培养职业教育受教育者的规范、诚信、责任意识

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的融合是一个历史过程,二者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塑造、引导、规范功能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提出明确要求和规格,这也正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方向。优秀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工程文化的塑造能引领职业教育学生规范、诚信、责任意识的养成,引导毕业生就业后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建功立业,奉献社会。

(一)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的对话

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过较长时间的成长、建设、发展而形成的一系列有关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经营理念、服务理念、群体观念、团队意识以及与之相吻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企业成长、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精神积累与价值观的升华,并且被全体职工所认可、认同并自觉遵守的一套行为方式。由于企业负责人的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宣传引导和其他职工的自觉践行,企业文化对企业成员极具感召力和凝聚力。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发展、提炼升华,目的在于使企业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强大的发展活力、规范的发展流程、浓厚的人文情怀和负责任的社会形象,激励引导全体员工为之勤奋工作、作出贡献。这无论对于推动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还是对于优化企业的运行效率、培育企业精神和员工思想道德风貌以及工作作风都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优秀企业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精华形态,其核心就是培育塑造员工的规范、诚信和责任意识,引导员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章守法、奉献社会。

工程文化是工程事业发展过程中长期积淀的社会现象,是工程文明的产物,和谐工程文化应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工程学科与人文学科、工程思维与法学思维、工程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融合和相互协调的一种良性有序状态。工程文化演进的过程应是一个多学科、多领域交织、对话、交融、共赢、和谐运行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法学思维、法学理论应渗透到工程思维和工程理论中,两种思维、两种学科的相融沟通、相得益彰,促进和谐工程文化的不断进化。优秀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的相互渗透、交融、对话,正是职业教育目标得以实现的必然路径。

(二)工程文化价值与工程法律意识教育

工程法律意识教育是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化价值教育。工程法学属于工程文化中构建和谐与秩序的规范、标准与程序。没有和谐文化的工程缺少思想内涵与价值。搞工程的人不具备法律知识,更谈不上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这必然会潜伏着巨大社会风险,比如极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工程成本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大打折扣。还有很多法科出身的人包括法律职业者在内大多不懂得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流程,法律职业者在涉及工程技术纠纷案件面前,总觉得无能为力,望而却步,丧失了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导致这两种情形的出现的原因在于,在很多以理工科为主的院校,不重视人文学科特别是法学学科教育的渗透影响,不注重科际资源整合,把法律教育看做足一个附属产品,置其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同样,义科类院校尤其是单一学科院校学生,缺乏工程文化的熏陶、培育,缺乏工程技术知识的培训和工程思维的锻炼。工程法学教育整合了工程学科与法学学科的科际资源,开辟了法律教育、工程教育的新领域。由此看来,工程文化教育与法律文化教育应相互融合、充分沟通对话、统筹协调发展。工程文化教育为法律文化教育提供客观的物质条件,为法律教育搭建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法律文化教育为工程文化教育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准备,促进工程文化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文化之期待:职业教育的目标

职业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职业规范和职业技能的教育,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熟练掌握专业技能的复合型、技术型、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及教学过程应体现这样的要求,满足接受职业教育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应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指出,职业教育应“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和教材,使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既要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又要为学生职业发展和继续学习打好基础”。还应“强化学生素质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团队学习;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应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使这一理念融入职业教育的全过程。

由于培养的人才规格类型不同,高等职业教育与传统的学术型或者理论研究型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在人才培养过程上存在较大差异。尤其在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上,高等职业教育更是具有很多自身的特殊性。高等职业教育管理者应认真研究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方法和举措,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产业结构的重大战略转型调整,传统高职法律专业“重理论、轻实践”,“重说教、轻互动”,“重阐述、轻应用”人才培养的模式愈发不能适应,唯有重新“洗牌”,与时俱进地调整教学思路,深化教学改革,科学地设置专业,借助工程学科的平台,与工程学科共享资源、“互利共赢”,寻求专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才能生机勃勃、枝繁叶茂,所培养的复合型、实用型法律专业毕业生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才会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工程文化之培育: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变革

(一)工程法学之于工程文化: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的必要性

1 “专业+产业”教育模式的诞生和发展,正是高职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教育模式、人才培养方式的不断创新和与时俱进,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调整的需要是职业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种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决定着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地方性和行业性,主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类合格人才。因此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应该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设置的专业种类,尤其是特色专业,一般要与当地行业、产业特点密切联系。

2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体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的特征,应以一定学科领域的科学文化知识为基础来设置专业,而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则体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具有职业教育的特点。因此,高职院校的专业规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规格不同,同时体现着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征。高职教育的专业规格必须要体现对高级实用型、技术型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工程法学教育实现了法学学科与工程学科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两大学科的共同繁荣发展,更有利于复合型实用人才的培育成长,使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具有深刻的必要性。

(二)工程法学之于工程文化: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的必然性

1 工程法学的学科属性。工程法学是一门边缘性法学学科,是法学学科与工程学科的有机融合,是以新视角、新思路、新方法探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的有益尝试。这一学科将工程领域中的规范、标准问题法律化、制度化,使各个工程领域都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应是依法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工程领域属于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规范的范畴,其调整的对象涉及工程领域中多重法律关系。工程法学是各学科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促使工程思维与法律思维有机融合,整合了工程学科与法学学科的科际资源,开辟了法律教育、工程教育的新领域。

2 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弊端。科学发展观是工程法学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谋求法律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就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律教育要是钻在象牙塔里搞“经院哲学”,或者只搞理论上“空对空”的烦琐论证,注定不会有大的作为。工程文明的兴起以及工程文明的繁荣、健康、和谐发展,呼唤传统法律教育与其同步伐、同进程、同发展,要求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更新换代。在工程文明不断进步的前提下,工程法学教育自觉地适应了社会条件发展变化,一方面,在工程法学教育模式下培养了一专多能、具备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满足了工程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促进了我国工程事业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实践证明,法律教育只有与具体的生产实践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与工程事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健康、科学、和谐地发展。高职法律专业建设亦应摆脱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束缚,自觉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勇于探索,自强图新,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发展之路。

四、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融合共生的社会理想:职业教育之历史使命

(一)和谐社会亦是法治社会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民主法治中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应是工科学科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工科各个领域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开展法律意识培养与教育,法制建设是工程事业繁荣发展的先决条件。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就要大兴土木工程,筑楼、建桥、修路等各个工程领域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以公路交通工程为例,公路作为国家公共产品,它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管理各环节,都有自身的质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通晓这些规范和标准,保证公路交通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由此看来,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规范标准的设立和法治文化的培育。

(二)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是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定

第8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一)为了更加科学、准确地评定我区律师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律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全区律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工作机构中具有律师资格、从事律师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二级律师资格。

(三)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二级律师。

(四)申报人在符合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同时具备“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以及“业绩成果”的要求,方能评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依法执业,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律师资格二年以上;

(二)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三级律师资格四年以上;

(三)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律师资格五年以上;

(四)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三级律师资格七年以上:并在本科院校修完本专业本科主要课程取得结业证书;

(五)任观职以来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中,有一件以上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或两件以上被评为全区优秀案例;

(六)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

(七)经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专业理论水平

申报人,应当具有较高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和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学术动态,能组织和开展律师业务研究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过法律或律师业务方面的专著并已公开出版(与他人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两万字);

(二)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刊物上发表过两篇论文或在自治区级法律专业学术会议上提交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调查报告等;

(三)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有价值的论文。

四、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申报人应当具有下列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一)具有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能够处理律师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二)具有指导三级以下律师工作和业务进修的能力和经历;

(三)每年至少应承办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三十五件;

(四)连续三年累计担任国家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十二家,续聘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五)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

五、业绩成果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一)出色地办理过一件以上在国内外或三件以上在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二)参加过两个以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涉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并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连续三年担任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提出过有效的法律建议,被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在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

(四)主持完成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的法律专业方面的科研课题并获自治区三等奖。

六、附则

一、本《评审条件》中要求报送的专著、论文、案卷等是指取得三级律师资格期间的材料。

第9篇:法律专业专科论文范文

 

当前,我国近一半的理工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增强了该类高校学科设置的综合性。但不可否认,与专门的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法学理论专业相比,理工类高校的法学专业在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经验、学术底蕴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再加上理工院校固有的专业环境和办学传统的影响,使得理工类高校法学教育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理工院校的多学科优势为其法学专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创新空间。如何充分利用理工类高校的特殊背景和条件,变劣势为优势,化被动为主动,实现法学教育的机制创新,对理工类高校办好法学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思路的创新

 

(一)培养目标的定位

 

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成为理工类高校法学教育最基本的目标定位。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学科和专业的改革,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综合发展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专业间的界线逐渐淡化。理工类高校的法学教育应强调法学学科与理工类学科的相互交叉与融合以传统法学专业教学模式为基础,以理工类高校专业为依托,立足市场,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

 

“如果只设有工科专业……不利于培养高素质、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应逐步实现法学与工、理、经、管、文等领域学科的结合,尤其是法学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领域的结合。在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的培养上,不仅要注重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传授,更要注重学生对特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各行各业用人单位的需要。

 

(二)办学思路的更新

 

结合本校特点,实现特色办学。理工类高校的法学教育的发展,要从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凭借所在学校重点优势学科,依靠现有资源,于学科间交汇点上将一个或数个优势学科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探索法学发展的新兴领域和研究方向,形成合理的学科结构和布局,创设既符合自身条件,又体现学校特色的法学专业,有侧重地培养具有自身的独特品格与不可替代性的法律人才。

 

二、教育模式的创新

 

纵观全球法学教育的模式,一种是通识教育,另一种是职业教育。从目前专门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的思路和做法来看,中国的法学教育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以法学理论知识的课堂传授为主的通识教育,而是更加注重以案例教学和法庭教学等实务教学方式为主的职业教育。大多数理工类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是以之为效仿对象。但问题在于,理工类高校,特别是地方理工类高校在法学专业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学术影响、社会资源等各方面,与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职业教育上存在短板,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而通识教育如果在课程设置上不体现差异化,则无法显现出竞争力。鉴于理工类高校法学本科生毕业后进入公检法系统的比例较低,绝大部分是进入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因此,本文认为,基于理工类高校的特殊情况,无论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都不应只是针对纯法律职业而进行知识储备,而应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学校特色探索一条有竞争力和广泛发展空间的道路。在通识教育方面,除了向学生讲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制度,培养其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之外,可根据各校理工科背景专业的特长,确定一到两个特别法专业方向进行教学。这样有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为毕业后从事法官、律师之外的非传统法律职业作好知识储备。

 

在职业教育方面,可以说案例分析、法庭旁听等普遍采用的职业教育方法仍然只是针对传统法律职业进行的技能培训,虽然目前很多理工类高校职业教育都是以司法考试为核心进行课程安排和教法更新,但这并不是理工类高校法学职业教育的全部。基于其毕业生的就业分布特点,我们认为理工类高校法学职业教育还应着眼于法律专才的培养,不仅要强调传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还要关注法律职业技能在其他职业领域中的运用。这就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设计教学环节,尤其通过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掌握理工学科相关职业的特点、内容、工作程序等,为学生毕业进入非公检法单位工作打下基础。

 

三、课程体系的创新

 

理工类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实现创新,就必须在传统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基于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的定位,理工类高校院校法学专业教育适宜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 即前三年进行法学专业基础教育, 后一年进行法律职业实践教育。理论课程体系方面, 分为两大部分,法学基础课程和法学特色课程。课程设置应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14门核心基础课为主干,既要保持课程设置的相对稳定性,又要结合本校的优势专业,体现一定的灵活性和开放度。

 

此外专业方向课程的设置要体现特色,重点是结合理工类课程,体现出层次性和方向性,可以部分设为选修课程,由学生依兴趣自主选择。实践课程体系方面,应设置一套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提高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以目标就业岗位为指针的实践课程体系。规范的实践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学年论文(阶段论文)、毕业论文、实习三种。教师通过指导和评判学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从而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实习则是法学职业教育的关键环节,又可分为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专业见习是组织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见习,了解法律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的学习活动。毕业实习则是对学生知识和技能水平的综合考察。实习应在校外实习基地完成。值得注意的,理工类高校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应该更加多元化,不能仅限于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还应当向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拓展,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习空间。

 

四、教学方法的创新

 

由于教学方法是当前法学教育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因此在理工类高校法律教育的机制创新中,教学方法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理工类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以应用复合型为基本目标定位,故而实践型的现代教学方法应贯穿于法学教学的全过程,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教学环节。具体而言,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明确教学目标,把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思维,形成分析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 力争专业知识同步转化为职业能力。

 

同时,倡导互动式教学,以可采用案例教学法和疑案辩论教学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 克服学生因被动接受灌输形成的学习惰性。通过案例教学,增强学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辩论教学,锻炼学生的口才和应变能力。在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其一,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使学生深入基层、认识社会,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社会现象。培养学生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运用法律思维观察社会、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二,观摩法庭庭审。庭审观摩教学可以增加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特别是使学生对庭审程序有直观的了解。其三,模拟法庭教学。通过模拟庭审,可以增强学生对诉讼参与人的了解和认知,使学生将理论知识融会于实践,对提高其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大有益处。

 

其四,诊所式法律教育。该方法的最大特点在于让学生亲身参与真正的法律实务,真切感悟课堂所学理论知识的深刻内涵, 发现自己的不足,并由此掌握基本的法律实践操作技能和法律职业精神。

 

五、师资建设的创新

 

为适应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师资队伍建设也要实施机制创新,其核心在于:加强理论型师资的引进和培养的同时,要重视实践型师资的队伍建设。理工类高校,尤其是地方理工类高校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普遍存在学历和职称偏低的现象。缺乏具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的教师,会直接影响法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同时也影响专业科研水平的提高,从而无法进一步促进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这成为制约理工类高校法学教育上层次、入主流、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首先加强理论性师资的引进和培养。一是要引进高端法学人才。

 

我国部分重点理工类高校的法学专业近些年得以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仰赖于国内著名法学教授等学科领军人物的引进。如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名校。因此理工科高校应将的法学人才的引进作为学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鉴于普通理工类高校相对于名校在学校级别和声望上存在差距,且国内高端法律人才稀缺,因此在人才引进上要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在经费支持和配套政策等方面要高于其他学科,这样才能吸引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加盟。二是鼓励现有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理工科高校的理工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结构已趋于合理,而法学专业教师的学历层次仍有提高的空间。

 

因此理工类高校在教师的培养政策上同样也需区别对待,法学专业教师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职称评定都应享受与理工专业攻博人员不同的差别待遇。建设实践型师资队伍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第一,加大实践型人才的引进。第二,教师应亲身参与法律实务,主动获得法律实践经验。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可以通过案件提高实践能力。还可以参与媒体、政府部门组织的咨询和培训和活动以获得实践经验。第三,深化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和协作。可以建立与政府和企业的双向岗位交流机制,使教师在实务部门的工作中获得实践经验。第四,建立法律实务人员兼职教师的机制。法律实务人员相比专职教师具备更多的实践经验,让他们走上讲台,对于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大有裨益。但对聘任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教学管理等问题需要认真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