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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精选(九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

第1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关键词】传染病; 疫情报告;管理

【中图分类号】R15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2-0031-01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每年上报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病例在2000以上,占所在辖区报告病例的70%,疫情报告涉及科室多,工作量非常繁重。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使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我院被湖北省疾病控制中心评为“疫情疫报先进单位”。现将我院采取的主要措施归纳如下。

1 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

我院领导对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由感控办、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放射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由感控办指派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的具体实施,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本科室和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明确要求科主任负总责。

2 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流程及传染病报告管理办法

制定和完善了《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报告流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传染病应急值班制度》、《疫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一系列制度,同时完善了门诊日志、化验室阳性结果登记、放射科肺结核阳性结果登记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等,对传染病疫情从门诊、临床首诊医生到检验科、放射科等相关辅助检查科室,从报告卡填写责任人到卡片收集人等全方位进行管理。

3 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

我院实行公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报卡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同时在医院总值班设立了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电话,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程序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我们在全院各临床科室、门诊设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疫情监控员每天分上、下午两次到各科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交接登记。对当天收集到的传染病报告卡按病种分类进行登记、审核,然后网络直报。疫情监控员每天查看放射科、检验科传染病阳性结果登记簿,与当天收集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核对,及时发现漏报和迟报,及时督促责任医生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4 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疫情报告的认识和对传染病的管理能力

我院每年对全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理论考试。同时派人参加各级卫生部门举办的传染病防治及相关内容培训班,及时掌握国家有关传染病诊治、信息报告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同时及时了解其他地区和单位先进的工作经验,用于指导本单位的实际工作。

5 开展质控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感控办和传染病管理小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门诊、临床科室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办法。我们每月对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与当月的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将考核结果以简报形式下发到全院各科室和部门。

6 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的质量管理,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准确性

6.1 我们要求临床医生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要详细询问、认真填写、并与病人仔细核对,尽量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特别是学生、托幼儿童一定要填写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的名称和班级;对于患者的家庭住址,农村要求详细到村组,城市要求到具体街、路和门牌号;对于14岁以下传染病患者,要求填写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

6.2 感控办和临床科室在传染病报告卡交接过程中履行签字手续,这样就防止了报告卡片的丢失,提高了传染病报告率。

6.3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职人员在录入传染病网络直报卡片前,需要再次认真审核报送纸质卡片,对存在空项、漏项及逻辑性错误卡片及时与报卡医生联系,在录完每例报告卡核对无误后再确认保存,以最大限度地确保传染病录入结果的准确性。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例,我们要求临床医生根据患者临床转归结果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予以订正。

第2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关键词】传染病;网络直报;流行病学

【中图分类号】R18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320-02

为了了解东阿县传染病的流行规律和变化趋势,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现对东阿县2005年-2012年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报道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

传染病疫情资料,来源于东阿县各疫情责任报告单位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的传染病资料;人口资料来源于东阿县统计局公布的人口统计数据。

1.2 分析方法

应用Excel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传染病疫情概况

2.3 主要传染病的发病情况

2.3.1 病毒性肝炎 8年来发病率一直居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的首位。在08年出现高峰。共发病4822例,死亡2例,年平均发病率139.24/10万。其中甲肝占0.35%,乙肝占96.97%,丙肝占1.7%,戊肝占0.23%,未分型肝炎占0.75%,占总发病数的46.87%。其中乙肝发病4676例,男性2728例,女性1948例,男女性别比1.40:1;发病年龄集中在15~69岁,占88.65%;职业分布以农民,工人,家务及待业为主,共占76.14%。丙肝发病82例,男性52例,女性30例,男女性别比1.73:1,职业分布以农民和家庭待业为主,占79.78%。铜城镇居民的肝炎发病率居第一位。

2.3.2 肺结核 8年共发病2371例,死亡4例,年平均发病率为68.23/10万,发病数占总发病数的23.05%,发病率在2005~2008年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2009~2012年呈下降趋势。男性发病1536例,女性发病835例,男女性别比1.84:1。发病年龄集中在15~74岁,占88.91%,职业分布以农民为主,占80.79%。铜城镇居民的肺结核发病率居第一位。

2.3.3 手足口病 2008年5月2日,国家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2008~2012年5年报告85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38.6/10万,发病数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34.95%。发病时间集中在4-7月份,共发病706例,占手足口病总发病数的82.86%;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5岁以下,共发病774例,占该病发病总数的90.85%;男性558例,女性294例,男女性别比1.9:1;发病以散居儿童,幼托儿童为主,共825例,占该病总数的96.83%。刘集镇居民的手足口病发病率居第一位。

2.3.4 梅毒 8年共发病168例,年平均发病率为4.76/10万,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男性78例,女性90例,男女性别比1:1.15;发病年龄集中在20~29岁,占34.69%;职业分布以农民,家务及待业,民工为主,共占70.92%。铜城镇居民的梅毒发病率居第一位。

2.3.5 HIV感染/艾滋病 8年共报告HIV感染和病人23人,死亡2人,年平均发病率为0.66/10万,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见表3)男性21例,女性2例,男女性别比10.5:1;发病年龄大约集中在20~40岁之间,共20例,占该病发病总数的86.96%;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同性传播比例逐年上升,异性传播8例,同性传播15例,异性传播和同性传播之比为1:1.88,样本来源以自愿咨询检测为主,占52.17%。职业分布在农民,民工和商业服务,干部职员,学生等都有发病,以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为主,占52.17%。东阿县城区居民的艾滋病发病率居第一位。

3 讨论

疫情资料显示,近几年来东阿县血液及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播疾病为最常见的法定报告传染病,而病毒性肝炎和肺结核是法定报告传染病中最常见的病种。

2005~2009年东阿县病毒性肝炎和肺结核的总报告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其中几种主要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都有明显的上升,原因可能是政府逐年强化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质量的督查,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质量逐年提高,疫情的漏报逐年减少。另外,随着结核病、乙肝、丙肝等传染病防治项目的实施,传染病监测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传染病病例的发现也有所增加。此外,可能还有各自不同的原因:病毒性肝炎,以乙肝和丙肝为主,发病率的上升与实验室检测技术的提高和筛查范围的扩大有关,也可能与把HBsAg健康携带者当作乙肝病例报告有关;肺结核疫情上升与人群流动性增加和耐药菌株的增加有关。

2010~2012年,病毒性肝炎和肺结核的报告发病率又呈下降趋势,发病率的下降与东阿县积极采取的防控措施有关。从2010年开始全县开展了包括新生儿在内的,对中小学生和成人接种乙肝疫苗的宣传推广和接种的乙肝阻断工作。同时全县也进一步规范了乙肝的诊断标准,提高了疫情网络直报的质量,减少了重报的现象;肺结核的防治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归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了规范用药治疗,提高了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

2005~2012年,梅毒和艾滋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除了网络直报质量提高,漏报减少这个原因之外,还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东阿县着力发展农业和旅游业,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增多,人群自我防护意识较薄弱,生活观念多样化,为血液和性传播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条件。东阿县艾滋病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的工作扎实有效,疾控机构提升了对性病艾滋病的监测能力和筛查力度,增加了病例的发现机会。

第3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为真实掌握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切实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近期,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市级调查组完成了对××、××和××三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抽查,每县抽查1家疾控中心和1家县级医疗机构(保健院或中医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3家。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提出五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将漏报调查向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转型;二、进一步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完备网络报告基础建设;三、完善现有纸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争取实现电子化管理;四、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疫情报告知识、技术的培训力度和频次,及时培训新的相关内容;五、严格按照《云南省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技术指南(试行)》,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技术指导,规范我市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第4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共调查了苏州市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40家,其中2007年调查了21家,2008年调查了19家。

1.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各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与报告及时性、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与网上录入报告卡内容的一致性。

1.3调查方法

查看医院的门诊日志、化验室阳性记录、病案室记录,把抽查到的法定传染病病例与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核对。网络未报的,视为漏报;晚于规定时间报告的,视为迟报。从医疗机构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纸质报告卡中随机抽取部分纸质报告卡与对应的网络报告卡进行核对,纸质报告卡必填项目未填的,视为不完整;有明显逻辑错误的,视为不准确;网络报告原始卡与纸质报告卡不吻合的,视为不一致。

2 结果

2.1漏报情况

2007--2008年共查出传染病613例,漏报8例,漏报率为1.31%,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报率分别为1.39%(5/359)和1.18%(3/254)。

2.2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本次调查没有发现甲类传染病。查出乙类传染病13种,漏报率为0.81%;丙类传染病4种,漏报率为3.30%。发生漏报的传染病按漏报率高低分别为:风疹、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和麻疹(表1)。

2.3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

县区级医疗机构的漏报率最高,为1.48%(5/338),乡级次之,为1.34%(2/149),市级最低,为0.79%(1/126)。

2.4传染病卡报告质量

应报的613例传染病中按时报告的有603例,报告及时率为98.37%;抽查传染病纸质报告卡568张,填写完整的卡片520张,填写完整率为91.55%;填写准确的卡片528张,填写准确率为92.96%;网络录入报告卡与纸质报告卡填写内容一致的卡片464张,填卡内容一致率为81.69%(表2)。

3 讨论

本次调查表明,苏州市2007--2008年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为1.31%,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卡片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填卡内容一致率均明显高于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

从漏报病种看,漏报比较严重的是丙类传染病,这与临床医生对丙类传染病不重视,报告意识淡薄有关。部分临床医生对丙类传染病病种不熟悉,说明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相关培训还有待加强。菌痢漏报的原因主要是化验室和门诊医生相互之间没有衔接好,门诊医生开具化验单后,患者从化验室直接将化验阳性报告取走,而化验室也未将阳性结果及时反馈给门诊医生,造成漏报。

第5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影响因素;对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医学体制的日益完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效果也在不断提升[1]。笔者所在乡镇卫生院,近年来在传染病管理方法等相关规范的指导下,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控也颇具成效。但就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来看,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不乏问题的存在,因此造成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低下,对具体工作的有效落实带来不便。现通过资料收集统计,对影响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因素及对策作一详细分析与论述,以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本乡镇卫生院2013年1月~12月有关传染病疫情的上报资料,收集2014年1月~12月我院有关传染病疫情的上报资料。纳入标准:符合《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监测的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数据资料。

1.2方法

1.2.1调查方法 以《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及《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等规章条例作为参考,设计传染病疫情上报质量的调查评估表[2,3],对本乡镇卫生院2013年1月~12月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进行调查评估,调查内容是指填卡质量与及时性的分析。①填卡质量。对传染病卡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必填项缺一项则视为不完整,填写无逻辑错误则视为填定正确;②及时性分析。采用"诊断-录入"与"录入-审核"两个时间间隔,来评价报告与审核的及时性。通过上述调查,对疫情报告质量做出比较合理、客观的评估。同时分析本卫生院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疫情登记报告情况、疫情管理人员情况、直报系统运行情况等,总结影响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主要因素。

1.2.2改进对策 通过调查,对2013年1月~12月影响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因素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优化改进对策,并于2014年1月起全面落实,同时分析2014年1月~12月本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评价改进对策的应用效果。

1.3统计学分析 应用Excel表格、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分析,计数用百分率(%)表示,率的比较采用?字2检验,当P

2结果

2.1 2013年1月~12月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评估及影响因素

2.1.1报告质量评估 2013年1月~12月本乡镇卫生院共填写148张传染病卡,填写完整数82张,完整率55.41%;传染病卡存在逻辑错误17张,错误率11.49%。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分析,及时录入率48.65%(72/148),及时审核率70.95%(105/148)。

2.1.2影响因素 分析结果表明,卫生院传染病卡的填写、及时录入与审核的质量有待提高,整体报告质量水平低下。进一步分析认为,导致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低下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如下几类:①重视程度不足。乡镇卫生院日常工作繁忙,接收患者较多,接触疾病类型繁杂,容易忽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重要性。②制度不完善。在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尚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③相关知识缺乏。

2.2 2014年1月~12月改进对策落实及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评估

2.2.1改进对策 针对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影响因素的改进对策如下几点:①加强培训。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就传染病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与指导,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的了解程度,意识到疫情报告的重要性,增强其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意识及工作能力,避免工作疏漏发生,最终达到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的效果。②完善制度。根据本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关于传染病疫情的管理条例,制定一套系统、完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做好疫情的记录工作。同时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传染病商情报告质量,避免差错发生。③加强监督审查。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监督审查工作,对疫情报告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监督审核,包括对报告方式、报告流程、报告资料的严谨性、合理性与完整性的审核,同时加强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工作监督与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去强化处理,切实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4]。

2.2.2报告质量评估 通过1年的持续质量改进,2014年1月~12月共填写162张传染病卡,填写完整率、逻辑错误率、及时录入率与及时审核率均明显高于上1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综上所述,针对影响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因素,必须进一步加强督导,采取有效策略进行改进,加强医务工作者的培训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同时还需加强录入与审核,以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为有效防控传染病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韦彬,王福春,农娟.2011~2013年靖西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分析[J].应用预防医学,2014,20(3):159-160.

[2]魏文君.医院传染病报告实施持续质量改进(CQI)的效果分析[J].求医问药,2012,10(11):1060.

第6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地段)级以上的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县(市、区)级以上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乡(镇、地段)级责任报告单位应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或采集器的网络直报。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卫生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四章调查

第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7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关键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9-0409-02 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报告、处置的前沿阵地。加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传染病的早期预警及有效防治起着重要作用,另外医院病人多,病种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有些医生上报传染病意识薄弱,令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少难题,为有效地解决这些难题, 我们采取制度管理、教育提高、奖罚兑现三管齐下的办法, 较好地解决了综合性医院疫情报告难管理的现象。

1 主要作法

1.1 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 医务部及相关科室主任护长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治小组。并在保健科指定了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1.2 强化制度建设: 医院制定了《传染病管理制度》、《梧州市人民医院职工奖惩制度》,对传染病报告实行奖惩制度,传染病作为法定监测任务,如有迟报,漏报,将给责任疫情报告人处以经济处罚。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1.3 制定科学合理的传染病报告流程: 提高全员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意识,确立科学、合理的疫情报告管理流程是抓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基础。具体做法是:

1.4 抓好传染病知识培训: 把疫情报告知识作为新员工入院培训的重要内容,新入院医师均应接受传染病管理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根据传染病发病的新动态和流行趋势重点强化培训,科教科不定期地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知识培训和考试,促使做到诊断准确、报卡及时、填写完整和规范。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化教育、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特点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意识。

1.5 充分利用信息平台: 专职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去检验科,放射科核对阳性疫情报告登记本,发现医生漏报疫情的,及时督促医生补报。由于我院是实行电子信息系统,系统的建立提高了传染病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了工作流程,取得了较好成效。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对住院部的出入院登记本进行一次传染病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沟通处理。每月将自查存在的问题上报至医务科及分管副院长处,认真抓好奖惩兑现。

1.6 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疫情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要强,熟悉传染病诊断等专业知识,率先接受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培训,掌握传染病的信息动态,避免信息传递失误。把握传染病管理的各个环节, 并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沟通,及时通报医院的发病情况,随时做好接受工作检查及业务指导,注意提高自身传染病管理水平。

2 体会

在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将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成立由主管院长到各科室的传染病管理防治三级管理体系,该体系由主管院长直接领导,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责任到人,提高首诊责任报告人的报告意识,这是杜绝和减少传染病漏报,迟报的关键。

职工疫情报告意识的确立是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的基础,提高医务人员疫情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是有效防止疫情漏报、误报和迟报,不断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职工疫情报告意识,为提高传染病管理水平提供了前提保证。

重视对检验科、放射科、住院部传染病的排查,从源头处理,才能使传染病管理工作迅速上台阶。

3 结论

综合医院在传染病防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刻不容缓。综合医院不仅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还要承担起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要做好疫情管理工作,制度要严,工作要细,奖惩分明,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与监督机制是提高工作水平的根本。

参考文献

[1] 宋敏,米春香,黄才惠等 医院信息系统在传染病疫情管理中的作用[J] 中国医药导报,2011,11(8 ):31

第8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第9篇: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

【关键词】传染病;疫情分析;发病率;病死率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160-01

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s〕是各种病原体从一个人或其他物种,经过各种途径传染给另一个人或物种的感染病。有些传染病,防疫部门必须及时掌握其发病情况,及时采取对策,因此发现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称为法定传染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3类,共39种,实行分类管理。部分传染病可对人类造成重度伤害,或是可能引发大流行,往往给人们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因此,对于传染病应采取有效的预防策略与措施,才能促进人类健康。本文笔者对2013年喀什市法定传染病疫情进行回顾性分析,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3年喀什市无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报告病例数为5641例,占总发病例的96%;报告丙类传染病7种,报告病例数为241例, 占总发病例的4.1%;死亡24例。总报告病例数5882例与去年(7004例)相比下降16.02%。

1.2 方法

通过对2013年喀什市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分析,其中对疫情报告种类、例数、人群分布、职业分布、地区分布、网络直报进行分析,并进行传染病报告质量综合评价。然后,与2012年同期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对比,对相应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

3 讨论

新疆喀什地区地域辽阔,人口相对分散,多民族聚居,人口流动性较大,喀什有五个口岸对外开放,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通往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的国际大通道。这些特定自然状况,使喀什地区传染病状况每年都有发生,且报告传染病例数不容乐观。因此,及时做好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各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积极做好法定传染病的监测和提高传染病网络直报率,都有利于传染病的防控,对降低区域性传染病发生率和死亡率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