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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保险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培训保险心得体会

第1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怀着空杯的心态,20xx年4月16日,我有幸参加了公司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期两天的新人班岗前培训,回首培训过程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

   下面我从以下四点浅谈一下我的个人心得体会。

   一、课程紧张而有序,氛围严肃而活泼。

   第一天上午的培训,是银保的张总和合规的王总授课。授课中,张总以他一贯的激情四射的风格紧紧吸引了大家。从他的讲述中,我对公司历史有了深入的了解: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是保险行业中第三兵团的佼佼者……他还谈到了他自己,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怎样从一名不起眼的保险销售人员做到今天,成为生命人寿银保系统的领军人。他以自己的成长经历,激励在座的每一位学员。他的真诚、坦率、智慧、执着折服了现场的每一个人。

   激情四溢、精彩纷呈的课堂还在脑海里缭绕。转眼下午的培训又到了,张总对目前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讲解。从他的讲解中,我们认识到了现在保险行业的发展位置、未来的趋势以及保险销售的基本理念。

   正所谓: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优定乾坤。成功就是从点滴到点滴的'过程。所以,良好点滴的养成对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也是我在培训的第二天,张总在讲述公司的企业文化中让我体会到的。一个人的辉煌,决不是偶然,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岁月的千锤百炼和人生的坎坎坷坷。总比别人多付出一点,总比别人多努力一些,总比别人多学习一分,离成功总会近些再近些。

   二、态度决定一切,理念产生力量。

   “做保险就是做事业,我为成功而来,我为理想而来”。从培训班一开始我就把它当作我的座右铭,时刻牢记在心,把端正态度作为成功与收获的起步。米卢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只有从心里认同了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使行动变自发为自觉,才能产生良好和积极的效果。

   学习课程的第一天我认真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培训班过程中如何学习,想学到什么,学习后对自己有哪些期望?现在我找到了想要的答案。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理论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纪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踏踏实实朝大目标走去。一个公司请出多位日理万机的高管为新人授课,这样的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和努力呢?积极向上的态度是进步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三、对目标执着,才能成功在握。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罗桂友总说,“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老总们用亲身经历的事实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自强不息的走在自己的创业路上,靠得就是这种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想遍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精神。努力找出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天堂。时刻把人生的目标谨记于心,每天都要朝着目标前进。确定目标,马上行动。不要总是把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时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但它在每个人手里的价值则是有所不同的,确定明确的目标,要有效的管理时间,让心态始终处于积极的状态。

   四、做最好的自己,缔造成功的未来。

   培训也已近尾声,但公司的培训给我带来的体会却是无穷无尽的,以前我一直认为做保险是最让人看不起的职业,但是培训让我彻底摈弃了对保险的偏见。只要给予客户专业的理财服务,提供他们真正需要的产品,那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到人们的尊重。虽然培训仅仅两天,但却让我迸发出了一种对事业的激情。我不希望自己只是一个过一天算一天的人,虽然我成不了李嘉诚,但我愿意做一个有个性、有想法、有追求的年轻人!我希望在公司这个平台上实现我的梦想。

   保险公司培训班心得体会2

   通过在xx人寿保险公司这段时间的学习,我从这里学到了很多,包括各个方面的。这段时间使自己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在这里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非常庆幸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机会。

   在xx人寿的时候,我担任的岗位是保全岗,可能有的人还是不太理解这个岗位是干什么的,它主要是和客户打交道的,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在这个岗位你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人特别和气,有的人却是特别难对付,在我这段工作的时间内曾经也遇到了一些蛮横不讲理的客户,他们时说话还带着脏字,有几次把我气的都想哭,但是不能,必须学会坚强的面对发生的困难,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

第2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保险营销员培训体系作为保险公司的助推器,起着提升保险公司留存率、提升保费规模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各家保险公司为支持2015年因监管政策变化而大力增员所采用的重要业务推动配套工作。本文将从硬件—培训中心配置,软件—培训中心人员配置和培训课程体系两大方面进行阐述,分析和对比总结,博取各家所长,为搭建良好的培训体系奠定基础是本文的重点。

关键词:

培训中心配置;培训部人员配置;培训课程体系;结构化培训体系构建模式;过程化培训体系构建模式

一、中外资保险公司培训体系对比研究的现实基础

2015年保监会下达了关于取消保险人从业资格证考试的相关规定,这个规定对于各家保险公司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这意味着各家保险将可以大力推动和发展增员、扩大业务团队、扩增保费规模。但这同样意味着加入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人员少了一次重要的从业筛选、少了一次标准的专业系统保险知识考核。保险公司如何对于大量入职的保险人该如何培育,让已经产生的增员成本转化为业务收益,培训是其中关键因素之一。保险营销人员虽然分布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但其在每个阶段遇到的问题及培训需求类似。各家保险公司的培训体系,虽然表面上架构大体一致,但细化到培训部的构成、培训课程的执行文化、培训课程的操作形式、培训讲师的设置、培训课程的追踪,又有较大的区别。所以保险公司培训体系是可以互相借鉴、互相吸收的。从最具有代表性的外资保险A公司和中资保险B公司而言,两者的团队风格和外在公司形象给人的感觉均各有千秋。这种状况出现的原因牵涉很多,但这与两家公司不同的培训体系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能够对比研究两者的不同,取长补短并完善系统,相信能为保险行业培训人员打开一个新视角。广州分公司无论是对于AB中外资保险公司哪家而言,都是重点机构、分公司级别、重点布局,市场份额大,并且在这个市场上,各家公司在培训部上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也都是毫不吝啬的,从而可对比性强。所以本文将从两家公司广州分公司为代表进行对比和分析。

二、培训体系对于保险营销员养成的重要意义

培训体系对于保险营销员的意义,相当于养料对于植物的意义,下面将从保险营销员的个人业务发展角度和晋升发展角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保险营销员业务角度而言。系统、专业、实战的培训能帮助他们掌握好系统的销售技能技巧、增强信心、从而达成更好的业绩、赢得更高的收入。人力发展是保险公司发展的极其重要板块、永恒的主题。人力发展包含“进”和“出”两部分。“进”代表增员,“出”代表留存。留存率的高低受到保险营销员的业绩影响,留存率高说明保险营销员有赚到钱,有成功销售到保单,他们留下来的继续拼搏的信心大。留存率低说明,保险营销员处处受挫,没有信心看好自己未来的发展,从而选择离职。保险营销员的养分与能量来自公司、主管、自身、客户。公司能给到的一大重要支持就是培训支持,帮助保险营销员搭建基本的营销认知框架、提升技能、调整心态、传授方法,搭建平台,为保险营销员的发展助力。

(二)从保险营销员晋升发展角度而言。良好的培训体系能帮助他们在晋升准备阶段和晋升后,搭建系统的认知框架,为更好的晋升和团队管理奠定基础。作为保险营销员而言,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为管理路线。新准备晋升的主管,如何进行增员、如何辅导新人、如何管理团队、如何进行会议经营,如何激励团队,这些都是他们的新课题,也是他们非常重要的、迫切需要得到指引和协助的部分。他们自然能从身边的团队和主管身上观察和领悟到很多经验,但没有系统的框架及整理帮助他们,容易让主管迷茫。并且培训部可以从整个公司层面来筛选各项指标都健康优秀的团队来进行经验的总结、分享和传承,从而拓展了新晋升主管们的思路和视野,也让公司能够在保险营销管理层中树立符合公司战略要求的典范和榜样。

三、AB中外资保险公司培训体系的对比与分析

无论对于哪家公司而言,保险营销员培训体系都同样包含软件和硬件两部分,软件包括培训课程体系以及培训部人员配置,硬件包括培训中心配置。本文将从以上几个维度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培训中心配置在广州,因为广州市场份额足够大,所以广州分公司在两家保险公司内部都属于一级机构,也是两家保险公司保费贡献的大头和人力占比的大头。为了支持同等的业务规模,这两家保险公司的培训部都极具规模,分别都有各自的培训中心,并且都是极具代表性的。1.培训中心配置对比。(1)从培训中心地段和面积而言。A中资公司的培训中心面积更大并且地段更佳,所在地理位置是广州中心的黄金地段,A中资公司的广州培训中心有占据整两层楼的空间,B外资公司的广州培训中心在地段方面同样也非常不错,甲级写字楼,但在面积上会略逊色一筹,总面积上仅占据整一层楼的空间。(2)从培训课室的的设置上和布局上而言。A中资公司培训中心,是在正常的办公环境中区隔成了几个大培训课室,每个培训课室配备上独立的音响设备和投影设备以及教学设备。B外资公司的设置上更科学、更灵活、音响和吸音设施考虑更周全。合计3个培训课室,4个小型面谈室、以及一个音控室。4个培训课室之间的隔墙可以推开,最大可以变成一个容纳300人的中型培训室。4个小型面谈室可以支持主管培训中的督导和辅导的演练环节以及培训课程的通关环节。音控室可以统一操作4个培训课室的音响设备,可以进行现场录像,每个培训课室也同样有自己的音响设备可供独立操控。2.培训中心配置分析总结。两家公司在培训中心的地理位置、面积以及硬件设备配置、课室布局上都非常不错,但A中资公司因为在广州需要培训支持的业务团队规模大于B外资公司,所以培训中心的面积大于B外资公司。而就培训中心配置的考虑周全性、设计的现代与灵活性而言,B外资公司毕竟借鉴了香港成熟保险市场培训中心运营的良好理念,所以略胜一筹。这也是保险公司在搭建培训中心时非常值得借鉴之处。

(二)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课程体系的构建方式有结构化培训体系和过程化培训体系两种模式。两家公司在搭建培训体系时均有使用这两种方式,并且互相交织,无法独立剥离,但在应用过程中两家保险公司各有特色,各有值得借鉴的地方。1.从结构化培训体系构建对比。(1)A中资公司的培训课程分别为:①保险营销员培训课程:新人岗前培训;人考试培训;新人衔接培训;新人转正培训;成长训练;QS培训;产品培训;综合开拓培训;E化行销培训;②业务主管培训课程:主管晋升培训;主管成长训练;主管研修培训;增员旅程;③业务经理培训课程:部经理晋升培训;部经理研修培训;杰出部经理培训;④保险营销高手分享大型讲座。(2)B外资公司的培训课程分别为:①保险营销员培训课程:新人岗前培训;人考试培训;新人培训);新人重聚;营运知识培训;分红险培训;职业操守培训;万能险培训;社保培训;②业务主管培训课程:见习业务主任培训课程;讲师培训;团队管理培训;业务主任训练营(CAMP);业务主任年会(CLUB);③业务经理培训课程:卓越经理人课程;④专题讲座系列课程。2.从结构化培训体系构建上分析总结。(1)无论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在同一个市场下,他们都是具有共性需求的。两家在课程体系设计上均依照了结构化培训体系构建方式,他们都依据了保险营销员的职业发展生涯来设计课程内容;并依照了结构化培训体系构建方式分析各个级别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者培训课程体系内容丰富,各个层级的课程内容均有兼顾。故而,两家公司培训课程体系整体上而言也都是类似的,区别不大。(2)A中资公司在业务经理级别的培训课程支持力度非常大。原因有几个,第一,各地的分支公司很多,业务团队大,总监多,可以借助的总监资源也多;第二,成立自己的企业大学后,企业大学会协同全国内勤讲师资源共同开设培训经理级别的课程,内勤讲师们对经理级别课程的掌握力度也自然更强。(3)两家公司均有举办专题讲座,但两者的侧重点不同。A中资公司重点在于帮营销团队建立坚定的信心,所以举办的专题讲座,更大型、规格更高,比如外部租赁大型礼堂并邀请马来西亚、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业内顶级高手进行销售分享。主导举办单位一般不是培训部,是市场营销部,主题多为销售类型。B外资公司举办的专题讲座,重点在于打造专业的团队,所以一般由培训部主导,在培训中心,规模约为300人,题材更丰富,主题不仅仅限于销售,还会包括外聘专家分享心理专题、经济形势专题、股市分析专题、医疗专题等,销售部分则由内部的资深经理或总监担任分享嘉宾,从而更好的帮助销售人员增强知识,增加与客户沟通的谈资。(4)B外资公司在主管层级的课程更加丰富。其中的CAMP和CLUB是两个非常重要且极具特色的课程,也是主管们从中收获非常深的课程。这与B外资公司有丰富高阶营销经理有关也与培训部资深培训讲师有能力、有意愿,深耕开发并掌握主管级别课程的讲授也有关。(5)B外资公司课程设置上延续性更强。例如,新人重聚课程是对之前的新人培训的回炉,业务主任年会是在业务主任训练营基础上搭建的一个分享平台。A中资公司也有在做,但课程的回炉培训做得并不彻底也并没有形成制度,更多的是为了相应总部推动要求而去做。课程的延续,让课程的指标追踪性更强,为未来调整和改进课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反馈机会,同时也说明培训部设置课程时更加关注绩效指标及其达成。3.从过程化培训体系构建方式对比。根据在其中的工作经验和调研分析可以了解到,两家公司在培训体系中同样采用了过程化培训体系的构建方式,他们在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均是按照四个过程来设计的培训体系,第一步确定培训需求,第二步设计和策划培训,第三步提供培训,第四步评估培训成果。这四个步骤都是各家保险公司都会做,区别在于做到的程度。4.从过程化培训体系构建上分析总结。在过程化培训体系构建方式方面,B外资公司做得更加到位。在2006年,B外资公司就已经在培训部引入了ISO标准。无论从培训课程的设计、课程的修订、培训班开班执行、培训部内部的相关通知、培训课程评估表、培训课程行政工作等通通都有编号、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并且内部成立了审查团队,在接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外部审查通过之前,先内部审查。在外部审查通过并获得资质认定后,内部审查团队定期进行审查,如出现审查问题,将以备忘录的形式发送给部门主管,同时在部门主管会议上统一点评,直接有分公司总经理参与监督执行。所以执行力度是非常到位,确保每一个培训班的的质量按统一标准执行并有所保证,而不是形式主义。A中资公司培训部并未引入ISO标准来规范、监督培训部的相关工作,所以培训工作质量容易受到个别授课讲师和培训部部门调整的影响。

(三)培训部人员配置两家公司培训部的人员配置可以从培训部的部门架构角度来分析。1.培训部人员配置对比。(1)A中资公司培训部:培训部由部门经理担任,下设四个科室,分别为:业务员培训室、业务主管培训室、产品培训室、综合管理室。(2)B外资公司培训部:培训部在部门经理领导下,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业务培训组、业务主管培训组,行政组。在业务培训组中又分别设置职前培训小组、新人培训小组、资深业务员培训小组。2.培训部人员配置分析与总结。(1)从部门框架结构来看,两家公司培训人员人员配置,大体一致,相差不大。大体都是根据业务员的发展阶段来设置培训部的课室、并分配培训讲师。至于A中资公司培训部多了一个产品培训室,这个室,专门负责产品在营业区的推广和产品销售资格的确认。B外资公司培训部虽无这个科室,但其功能已经在其它小组涵盖完全了。(2)两家公司培训部都有行政支持的科室,但两者的功能有很大区别,对培训部讲师的工作影响也很大。B外资培训部行政组的功能非常强大,有力的支持了培训部的运转,并帮助培训部课程及课程管理能保质保量的进行。A中资公司培训部的综合管理室人员总配置一般为3人左右,是负责培训部的仓库、书籍、部门报表、培训课室及其设备管理,以及部门经理的行政秘书职责。B外资公司培训部行政组的人员配置可以达到8人左右,其工作职责除了以上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责是支持培训讲师,支持课程行政工作。B外资公司培训部的业务员组和业务主管组都有对应的1-2个行政组的指定支持同事。所有第二天上课的物料行政组的同事均会提前准备好给讲师,中大型课程的音响设备控制和音乐等播放,均有行政组的技术支持同事支持,所有新课程开发过程中PPT、学员手册、讲师手册的文字处理工作也均由行政组的同事协助,更重要的是,每堂课程的评估表均会由行政组的同事录入、评分并下发到部门所有讲师签名确认及存档。这样的安排极大的简化了培训讲师的工作量,让培训讲师可以更多的将精力放在培训课程的授课、培训课程的管理和更新上。

四、总述

通过以上对比和分析总结,可以看到中外资保险公司营销员培训体系各有优劣势,互相借鉴将更有利于保险营销员的留存和发展。1.在培训部场地设置上,应该在结合规模需求的情况下,考虑设计的灵活性以及使用人的便利性,让培训部硬件配置上更加人性化。2.在培训课程体系设置上,需要关注以下几点:(1)既要大力借助保险营销员团队的力量,来充实和提升课程的实战性以及号召力,同时又要提升培训讲师对高阶课程的掌握力,提高培训部的存在感。(2)在专题培训上,既要营销高手能发挥鼓气和标杆作用,又需要安排能提升保险营销员专业度的专题内容,让保险营销员内外兼修。(3)课程设置的延续性上,是容易被忽略的,关注和提升课程延续性,能让培训讲师更关注课程设计的品质和授课口碑。(4)在课程的标准操作上,一定要严把关,帮助提升和保持培训部课程品质的稳定性。3.在培训部人员配置上,要加强讲师的行政岗建设,让讲师能把更多时间放在课程开发和课程品质提升上。

参考文献:

[1]唐炯浙江保险营销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徐芳培训与开发理论及技术复旦大学出版社.

[3]王淑珍,王铜安现代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清华大学出版社.

[4]吴杰GS人寿保险公司营销员培训体系优化研究[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第3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中图分类号:R749.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10)002-0081-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0.02.001

受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German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德文简称DCAP)等单位的邀请,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心理治疗考察团于2008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访问了德国。代表团在德国期间访问了德国卫生部,参观了德国的心身医院、精神病医院,与卫生部官员、保险公司、大学和心理健康保健系统的重要专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代表团在德国的访问过程中,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主席Margarete HaassWiesegart和Alf Gerlach博士全程陪同。研究院的多位德国著名的心理治疗专家Wolfgang Senf,Tomas Plnkers,Thomas Fydrich,Alf Gerlach,Ansagar Lottermann等为代表团做了学术演讲。

德国是开展心理治疗最早的国家之一,其心理治疗服务管理已有约100年的发展历史。心理治疗发展的里程碑是1998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的《心理学心理治疗师和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法》。该法律确立了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职业,确定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非医学背景的心理学或者社会教育学专业人员可从事心理治疗工作。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获得了与精神科医师、心身医学科医师一道,在医疗卫生领域内向成人患者或者儿童青少年患者提供心理治疗的执业资格,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健全了相应的健康保险付费机制。本文将结合访问的情况与相关资料,重点介绍德国对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的培训要求和管理模式,为中国发展心理治疗的教育培训及健全管理体系提供借鉴和参考。

1 德国心理治疗历史及心理治疗立法

弗洛伊德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于奥地利创立的精神分析学说很快在德国传播。1910年,德国建立了第一个相关组织:柏林精神分析组织(Berlin Psychoanalytical Organization,德文缩写BPV,于1926年改为德国精神分析学会,German Psychoanalytic Society,德文缩写为DPG)[1]。

20世纪20年代德国相继开办了第一个精神分析门诊和第一家精神分析医院。同一时期,Georg Groddeck在BadenBaden开设了第一家接受住院病人的心身治疗诊所。这一时期许多德国的精神科医生对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发生兴趣,他们开始讲授相关课程,并出版了一批心理治疗的教科书[1]。尽管官方的精神病学组织一直排斥心理治疗,使其一直独立于精神病学,但1927年,第一个医生的心理治疗组织(Allgemeine rztliche Gesellschaft für Psychotherapie)还是正式成立了[1]。

30年代,特别是1933年,在纳粹势力的影响下,DPG学会有许多犹太籍成员被杀害,1936年这一学会被迫解散[1]。这一时期许多犹太籍精神科医生和心理治疗师移居其他国家,柏林的精神分析诊所也被迫关闭。在纳粹时期,有大批的精神病人被杀害。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心理治疗才在德国重新得到发展。

1945-1950年,德国的几个与心理分析和心理治疗相关的组织成立,1945年柏林成立了第一个由政府资助的精神分析诊所。1946年柏林成立了第一个由保险公司开设的心理疾病研究所(Versicherungsanstalt Berlin) ,此研究所对心理动力学治疗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60年代初,Annemarie Duhrssen及其同事的研究证明了心理动力学治疗的有效性,这使得心理治疗指南于1967年进入法定的健康治疗体系[1]。

从1957年开始,经过培训的医生可以“心理治疗”的名义工作,1978 “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和治疗被认可,医生开始以“精神分析”的名义从事心理治疗工作。1945年以后,德国出现了大批以心理治疗或精神分析为名称的医院或科室;50年代开始,在德国涌现出许多心身治疗医院。这些医院和科室最初都是以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进行治疗,到80年代,特别是1987年,行为治疗成为第二个被认可的治疗学派后,开始了以认知行为治疗为理论基础的心理治疗工作[1]。

1967年心理治疗指南进入了德国政府制定的法定的健康治疗体系之后,由医生提供的精神分析治疗在部分健康保险公司列入了可以报销的治疗项目[2]。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患者对心理治疗需求增加,而从事心理治疗的医师数量不足,德国开始探索非医疗人员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疗的措施(1970年,当时的东德建立了“心理治疗专科医师”制度)。从1971年开始,经过心理治疗培训的心理学工作者和教育学工作者,被允许与精神科医生联合进行心理治疗工作[3]。

1971年,德国政府联邦议院任命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致力于研究德国精神医学状况并为精神医学的改革提出建议。1975年提交给德国联邦议院的报告详细描述了德国精神医学的状况,并为精神医学的改革提出了建议。1980-1985年,联邦政府在6个州实施了一项大型改革示范项目;并在1979-1986年,成立了一个顾问委员会,起草并撰写了精神医学改革的计划书。发表于1988年11月的计划书中涉及了心理治疗的概念、应用领域和职责范围,并在建议部分明确指出应为在精神病学领域工作的心理治疗师制定职业法规 [4]。

1992年,在多方要求下,德国联邦医学协会( German Federal Medical Association) 在其第95届年会上,决定成立一个新的专科医师分支,即心理治疗医学的医师( physicians for psychotherapeutic medicine)分支,其中包括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的专科医师以及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的专科医师。这个决定促进了精神卫生相关学科的教育改革,使心理治疗的教学内容成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自此,所有学习医学的学生,其所学习的课程中必须包括心理治疗医学的课程[1]。

1998年德国联邦政府正式颁布了《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和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法(The law for Psychological Psychotherapists and Childand YouthPsychotherapists)》[23](以下简称心理治疗师法)。按照该法律,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非医学背景的心理学专业人员或社会教育学专业人员,具有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疗的执业资格,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确立了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职业,使医疗卫生领域中由非医疗人员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疗合法化,同时健全了相应的健康保险付费机制。自此法出台后,那些没有得到官方认可而从事心理治疗者不得再使用“心理治疗师”的称谓[1]。现在,心理治疗在德国作为医学临床治疗的一部分,在心理治疗师的培养、考核、从业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管理严格。

2003年,德国将心身医学的专科医师重新命名为心身医学和心理治疗专科医师[2]。心身医学是从德国发展起来的一个专门学科,学习心身医学的学生需要大学医学系毕业,同时进行医学和心理治疗方面的培训。目前,德国许多医院有心身医学科,许多地区有心身医学诊所。与其他国家,尤其是英语国家不同,在德国、瑞士、奥地利,心身医学科是与精神科平行的独立临床专科。这种格局有其历史原因。最主要的是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以及精神病学界在纳粹时代所犯的错误。心身医学十分强调心理治疗,所以全称为“心身医学与心理治疗学”;临床科室称为“心身医学与心理治疗科”,在医院工作的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和心身医学的专科医师共同在心身医学与心理治疗科工作。

2 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培训与心理治疗师资格

2.1 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区别

1998年德国制定的心理治疗师法,确定了心理治疗属于医学领域的服务内容之一,心理治疗人员在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进行服务,其服务费用由病人的保险机构支付,这使得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在德国得到明确的区分:心理咨询工作通常在社区咨询中心开展,这些中心得到政府或慈善机构的资助,服务是免费进行的。德国的心理咨询服务对象为正常人群,而心理治疗的服务对象是有明确诊断的病人。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在人员培训、从业机构、经费来源等方面有很大区别,在管理方面也没有心理治疗那样规范和严格。

2.2 不同类别的心理治疗师及其培训途径

心理治疗师法出台以后,允许心理学出身经过系统心理治疗训练的人员在医疗领域从事心理治疗。以此法律为基础,心理治疗师按其培训背景可分为两类,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和医学的心理治疗师;按其专业培训内容也可分为两类,针对成人的心理治疗师和儿童青少年(出生至21岁前)的心理治疗师[1]。

希望成为心理治疗师的人员,必须先在大学学习医学或心理学。医生中获得心理治疗师资格的途径:精神科医生要加心理治疗培训,其他科加心理治疗培训,或各科加儿童心理治疗培训。大学中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在德国,本科学习通常为5年,毕业后得到的学位相当于硕士,大学的学历培养中没有另外的硕士培训)在参加政府认可的培训机构或大学的培训机构的心理治疗职业培训后,方可获得心理治疗师资格。儿童和青少年心理治疗师,教育学背景者也可申请参加培训。不同教育背景人员在分别接受规定的培训课程后通过国家举办的考试可获得心理治疗师资质(如图1所示)。

到2007年德国共有19917名心理治疗师,其中医学背景的心理治疗师4484人,约为所有心理治疗师的25%;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共15433人(其中成人心理治疗师12728人,儿童青少年治疗师2705人)[5]。

2.3 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的培训及国家考试

目前德国共有173家获得政府发放的许可提供心理治疗培训的机构,其中33家在大学内,集中在柏林、海德堡、汉堡等4个城市。现在德国获得联邦心理治疗科学委员会及社会保障委员会认可的心理治疗学派为心理动力学和行为治疗,各培训机构可以在心理动力学、行为治疗中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系统深入培训。对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的培训也有严格的规定,其差别在于培训内容偏重在成人或儿童和青少年。全德国现有100所机构做心理动力学培训,73家做认知行为治疗培训。学习认知行为的学生与学习心理动力学的学生其数量比为3∶1[5]。

现在许多人希望参加心理治疗的培训。申请者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筛选,例如申请参加精神分析培训者需要经过3次访谈的评估[6],通过者方可参加培训;行为治疗的培训也需要经过2天的考核筛选[5]。因此,进入心理治疗培训者,通常都是心理学系或教育学系毕业生中的优秀者。

对于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的培训分为5个部分。(1)理论部分:培训时间至少600小时;(2)实践培训部分:培训600小时为治疗小时数,另外接受督导150小时;(3)临床实践部分:1800小时,包括在精神病院工作600小时,另外600小时在法定承认的医院或私人开业门诊的实践,在心身医院工作600小时等(通常在医院对住院病人工作1200小时,对门诊病人工作600小时,完成全部实践小时数通常需要1.5年);(4)自我体验部分:120小时;(5)其他理论学习及论文报告等930小时。共培训4200小时[5]。4200小时仅是政府规定的培训时间,在许多高水平培训机构或大学中,对参加培训者的培训要求实际上高于这一标准,精神分析培训所需要的时间比4200小时更长,培训更为严格[67]。按照政府规定,全日制培训需要3年,半脱产培训需要5年才能完成,而实际上要完成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标准和要求,许多学生需要花费更长时间(完成心理动力学培训平均约需要8.5年,完成认知行为治疗培训平均约需要5年时间)[5]。

学生经正规培训机构培训毕业后,须参加德国联邦国家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心理治疗师执照。考试包括笔试(理论部分)和由3人专家小组进行的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心理治疗的理论,疾病分类学,对不同疾病的诊断与评估、预防与康复,不同心理治疗学派对疾病的概念化及治疗方法,专业伦理及法律知识等。面试部分由学生现场抽取题目,考试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了解既往病史和诊断的能力,分析发病机制、辨别疾病指征及对治疗理论及方法选择的能力,与病人建立关系的能力,把握职业伦理和法律问题的能力等[3]。通过国家考试者,可申请心理治疗师开业许可,得到许可后方可以此为职业。

3 心理治疗系统与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

3.1 心理治疗立法及行政管理

德国政府对心理治疗的管理分为联邦政府一级的管理和州政府一级的管理。

联邦一级负责立法及相关规定的修改,执行立法由州一级政府相应机构负责。德意志联邦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中与心理治疗密切相关的法律一个是“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和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法”;另一个是社会保障法,这一法律要求所有联邦公民都需要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5类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养老金保险、失业保险和老年护理保险[8]。其中涉及心理治疗的保险为医疗保险。

州政府一级的管理,德国各州政府劳动福利部下属的卫生局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培训机构的认证工作;较大的州有独立的卫生部负责此方面工作。此外,州一级政府相应的主管部门还具有控制和监督法律实施的作用,社会保障法的执行情况就是由州一级卫生部或劳工福利部进行监督的。

3.2 心理治疗学派的科学许可和保险付费认可

法律授权德国联邦科学顾问委员会负责心理治疗学派的科学许可工作。该委员会下设有心理治疗科学委员会,包括有12名成员,其中6位为心理学和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6位为精神科医生。委员会的核心任务是从治疗过程、疗效方面审查心理治疗学派及其治疗方法的科学性[9]。目前,该委员会批准的心理治疗学派有:精神分析治疗和心理动力学治疗(1978年获得批准),行为治疗(1987年获得批准),人本主义心理治疗(2006年获得批准),系统家庭治疗(2008年获得批准)。

心理治疗科学委员会在决定某一心理治疗学派的科学性时,采用多种科学指标进行衡量[9]:该学派对各种心理障碍病因的解释、治疗的理论及科学的实证性研究的证据。最后一项至少需要有三项对不同心理障碍的研究为证据,并且这些研究需要同时符合随机对照、有清楚的治疗过程、采用真实病人的研究及有干预后的随访等条件。

德国的法律认可获得科学委员会科学许可的心理治疗学派进入医疗保险系统,但这不意味着被纳入国家健康保险支付的治疗项目,而获得保险支付需要得到德国联邦社会保障委员会的批准。德国的联邦社会保障委员会在联邦科学委员会批准的心理治疗学派基础上评估该学派的治疗效力。目前,获得这一委员会批准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心理治疗种类仅包括1978年通过的精神分析与心理动力学的心理治疗和1987年通过的认知行为治疗。

3.3心理治疗质量管理与行业协会的作用

3.3.1 心理治疗师行会(Chamber,德文: Kammer)

各州均成立有心理治疗师行会“Chamber”,全国行会由各州行会组成[3]。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在取得心理治疗师的资格后都必须加入心理治疗师行会。心理治疗师行会负责的是心理治疗师本身的质量控制。行会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员费用,并按照规定每年完成一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学习。

心理治疗师行会对会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行为规范和伦理法则进行管理,接受患者投诉。各州的心理治疗师行会设立有专门处理违反伦理规范的委员会,有自己聘请的律师。这个专门的委员会的职责是处理相关伦理投诉。心理治疗师行会以此方式保障在各州从事心理治疗的心理治疗师的学术资质和伦理水准。

心理治疗师行会要求其会员遵纪守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心理治疗师治疗的患者必须是符合ICD10诊断系统中某种诊断标准的人,或具有诊断标准中某些症状的人。不符合这些条件者,不属于心理治疗的对象。而且按照规定,符合ICD10诊断标准者在不同科室的治疗也有分工。如:重性精神病、药物依赖、重型抑郁等归精神科诊治;焦虑障碍、躯体形式障碍、进食障碍、轻型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人格障碍及各种心身障碍等归心身医学科诊治[1]。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主要在心身医院或科室从事临床工作,或在私人诊所从事临床实践,所接待的病人为后一大类,应按照规定从事心理治疗工作。此外,根据法律,得到执照可以开业的心理治疗师,可以进行心理障碍的诊断,其诊断权如医生一样。但如果病人有器质性病变,必须将其转介给医生。

此外,心理治疗师行会制定有心理治疗师的行为规范和伦理法则,所有会员必须遵守。例如,如果病人有明确的自杀和伤人倾向,治疗师必须向相关部门告知;治疗师不得与病人发生性关系等。如果心理治疗师违反了行会的伦理规范,将面临处罚甚至被吊销开业许可。情况更为严重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3.3.2 法定健康保险医师协会

心理治疗师行会的成员如果私人开业从事心理治疗的话,必须加入该州的Aships(Associations of Statutory Health Insurance Physicians),即各州的法定健康保险医师协会。Aships管理并代表所有开业医师(包括心理治疗师)的利益(特别是私人开业医生的利益)与社会保障系统协调,并获得保险付费[10]。德国联邦的全国性法定健康保险医师行会称为Naships,Naships管理各州Aships的机构,由17个州或地区的Aships组成,负责管理15万医疗从业人员,包括心理治疗师。

各州Aships的委员会与保险公司会按照每个地区人口与心理治疗师的比例,共同决定每个地区需要配备多少开业医生。目前德国的情况为:大城市居民与不分学派或类别的心理治疗师之比大约为2000∶1[11]。心理治疗师只有成为Aships会员,在其管理下,为病人进行的心理治疗服务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付费。保险公司将费用付给Aships,再由Aships付钱给私人开业的医生或心理治疗师。由此可以看出,Aships的职能是负责心理治疗师的市场准入和操作性管理。

3.4 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对心理治疗行业的监控

在德国,患精神疾病的人得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治疗师的治疗可以获得保险支付。目前保险公司仅为心理动力学治疗和认知行为治疗付费。法律规定社保必须包括心理治疗,目前保险公司为心理治疗师每个小时的心理治疗服务付费为70欧元~80欧元。以个体门诊治疗为例,心理治疗师必须对接待的每一个病人,完成系统评估和诊断报告,说明自己的治疗计划及方法,并将报告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将报告转给一个独立的资深心理治疗师进行评估;经专家评估合格,申请获准后,心理治疗师给病人进行的心理治疗,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付费。保险公司为不同心理治疗学派付费的治疗小时数是不同的,对行为治疗服务通常付费45小时,最大限度付费80小时;精神分析治疗付费通常为160小时,最大限度付费300小时[11]。保险公司以此方式对治疗师的心理治疗服务起到监控作用。

心理治疗服务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获得保险公司的支付,其原因在于当时已有实证研究表明,罹患心理障碍的患者,使用心理治疗服务者消耗的医疗资源明显少于不使用心理治疗服务者。而民众对心理治疗的需求,促使医学领域向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开放,使心理学背景的心理治疗师可以在医学领域从事心理治疗,这使得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得以缓解。而将心理治疗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则是民众可以真正使用心理治疗的福音。

弗洛伊德曾经指出:总有一天,社会会形成共识,穷人和富人都能免费享受心理治疗。 来自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的Senf教授认为弗洛伊德的话在德国已经很大程度地得到了实现[2]。尽管德国的心理治疗系统及管理体系也存在其自身的问题,但其组织管理框架和发展的思路,仍可以给中国心理治疗的发展以某种启迪。

参考文献

[1]KrauseGirth C.Germany[M]∥Pritz A,ed.Globalized psychotherapy.Vienna,Austria:Facultas Verlagsund Buchhandels AG,2002:134-154.

[2]Senf W.Mental illness and psychotherapy in Germany: History,facts and current structure[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3]Munz D.Psychotherapist law,professional code of conduct,ethical principles[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4]波恩精神病患者行动委员会整理编辑.德意志联邦政府专家委员会建议汇编.在联邦政府精神疾病模式计划的基础上实施精神医学及心理治疗/心身治疗领域的照管改革[G].联邦青年、家庭、妇女及卫生部,1988.

[5]Bents H,Kammerer A.Psychotherapy training focusing on 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Heidelberg,Germany,December 3rd,2008.

[6]Plnkers T.Training at the Frankfurt Psychoanalytic Institute[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Frankfurt,Germany,December 2nd,2008.

[8]Lottermann A.Structure of public health system in Germany: The role of the country Baden Wuerttemberg[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9]Fydrich T.Quality assurance for psychotherapy in Germany[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10]Clever B.Structure of public health system in Germany: Psychotherapy[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第4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培训考察团在法国巴黎先后走访了法国劳工部社会保险部、法国建筑业联合会、法国职业培训协会和法国成人职业培训中心,受到有关方面友好热情地接待。有关方面的官员详细介绍了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情况、政策法规、组织机构、运作机制、资金来源与筹集方式和管理经验,并实地参观考察了巴黎成人职业培训中心,参观了一些建筑工地和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古建筑保护等。培训考察团全体同志,不仅了解到很多情况,学到了一些较先进管理知识,同时也亲自感受到了法国在社会保障制度、职业培训制度方面以及在市场管理、人的管理方面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意识.团员们深感开阔了眼界,拓宽了视野,触动了传统的封闭式的思维模式,拓展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维观念,感到收获很大。

法国是目前世界上社会保障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社会保障的国家。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对推动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建筑业劳动保险工作的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指导作用。

一、法国基本概况

法国是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二次世界大战后被称之为“光荣30年”的大建设、大发展,实现了现代化。目前国内生产总值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居世界第四位,2001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2156美元.行政区划为22个大区、96个省(另有4个海外省),面积55.16平方公理,人口5908万人。

法国的建筑业十分发达,实力比较雄厚,在欧州10大建筑集团中,法国占了4家,2001年这四家的营业额达到316亿美元,建筑业真正成为法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建筑业中,拉法热一科佩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之一,波利埃和绍松公司是法国最大的建筑材料批发商之一。

二、法国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比较早,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德国、英国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产业工人就实行了不同形式的保险制度享受保险工人的年龄定为55岁,有的为60岁:有的享受基本工资30%,有的50%不等,总之,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随着工业革命发展而形成的,社会保障是工业革命的产物。

1889年,巴黎国际会议制定了一个公共救济原则,即个人、企业、国家、社会等共同承担保险费问题。社会保险的广义是,职业的安全感和消除失业;劳动者的收入安全感和家庭负担的补偿:通过得到治疗和预防职工疾病和工伤事故对工作能力的保证;在疾病、生育、残疾、工伤事故情况下和劳动者达到某一年龄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随着工业革命的成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队伍的扩大,1910年,法国建立了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法国政府进行了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的改革,制定了医疗费偿付法律以及三个相关条列,使法国社会保障体系更加趋于完善。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法国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家庭补助保险和其它保险(生育保险、残疾人保险等)。开展社会保险的同时还进行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分为不同的体制,比如有普通体制、特殊体制、非受薪者体制、特殊津贴体制和全国团结基金的补充津贴体制等5种体制,不同体制对不同的人群.比如非受薪者体制主要是农业经营者、农民在家庭补助金体制中包括生育补助、不受收入条件限制的时期性补助、受收入条件限制的补助、住房补助、支付给孤儿和单亲父(母)的时期性补贴和残疾人补贴等。

(三)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目前,法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并没有改变以往的经营原则,社会保险机构仍保留了二战前的私营性质,地区社会管理局仍根据1898年关于互助法律规定组织运转,但他们只有为公众服务的职能。社会保险部面向全国,为国会负责.社会保险部主要负责起草保护公民抵抗社会风险的立法和有关规定,监督对法律的执行实施和解释,确保为民众服务职能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四大类:一是非农业,(包括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受薪者的普通体制;二是农业体制(包括经营主和受薪者);三是非农业职业受薪者体制(包括手工业者和商人、自由职业者);四是特殊体制(包括公务员、职业军人、地方行政部门职员、国营铁路公司职工、电力煤气公司职工。建筑、矿工、海上作业者等).另外还有1978年法律规定的神职人体制.当前享受社会保险的人数分别为;受薪者2100万人:非受薪者230万人;补贴人员2.3万人,合计参保人数为2330万人,占总人口的45%以上。每年社会保险支出4160亿欧元。

(1)普通体制.普通体制的行政组织是公立性质的.国家保险基金管理局把地方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活动集中统—起来,1967年分别建立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家庭外助三个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职能:一是建立统一的透明的帐目;二是机制的运转保持财务平衡.另外有—个社会保险机构的中心管理局,同属部级机构,主要负责整个社会保险金的收支平衡.这四个保险局是公众机构。在地方一级的有129个地区医疗保险金管理局,16个大区医疗保险金管理局,1个大区养老保险管理局和4个家庭补助金管理局等,共同组成了法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分摊金的征收由105个征收联盟进行。

(2)农业体制.农业体制的行政组织,国家一级的有三个农业社会互助金中心管理局组成,分别是农业互助中心管理局(负责受薪者的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家庭补助金中心管理局和农业互助全国养老保险金管理局(负责非受薪人员)。

(3)特殊体制的行政组织,是依据于普通体制的保险金管理局或公立部门本身,他具有互质的保险管理局,拥有与行政和财政自的部门,如矿业体制包括全国矿业社会保险自主管理局;国营铁路公司也有自己的疾病和生育保险自主互助基金和一个养老部门及一个本行业的医疗保险组织等。

(4)非受薪者及非农业体制.非受薪者、非农业体制的组织分为:手工业者养老保险由全国自主管理局负责:工业主和商人由全国自主补偿金管理局负责;在自由职业体制里每一个职业有一个自主管理局,称之为“行业局”.同时在手工业者、商人和自由职业人的医疗保险体制分为3级管理:即全国保险金管理局、大区互助保险管理局和合约机构.另外有自由保险和个人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经营。

(四)社会保障管理监督机制.法国社会保障的管理监督机制比较健全.在法国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受制于严格的行政监督之下,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及参保者的总体利益,保证数额巨大的社会分摊金的合理使用.这项行政监督由负责社会保险的有关部委及有关部门具体进行,中央行政和大区卫生社会事务部和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和手工业涉及到的部委,农业体制由农业部来监督。另外,则政和社会事务总监察处等对保险金管理局及其部门履行监督。在实施社会保险工作中,若发生纠纷,则通过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诉讼包括法院及社会保险事务法庭(称一审委员会)。

法国设有国家审计委员会,每年对社会保险的收支进行一次审计。一是审查社会保险各体制的账目;二是了解由法院强制性质的补充养老保险体制的帐目,三是普通体制与其他机构进行的金融活动等等。

目前,在法国除了以上形式社会保障和组织体制外,还有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体制,比如失业保险、互助会、私营保险、行业保险等。法国实行的补充养老保险体制属于私法范围的自由采用的体制,在行业或跨行业方面,通过雇主机构和受薪者机构间的集体合同或协议,或通过雇主和他的职员间的协议,这些体制来源于当局的决定,但是机构本身必须报负责社会保险部委的批准。

(五)法国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从发展趋势。世界各国老龄化的趋势逐年加剧。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比我国来得早,矛盾十分突出,但由于各国经济实力差距比较大;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和社会保险方式,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等各不相同。目前在法国养老保险以再分配的方式发放给养老职工,也就是说当年征收来的社会分摊金理论上在同一年度以养老补助金的方式被重新分发.分摊金的比例乘以为负担一位退休者所需缴纳分摊金的就业人数的平均数,1967年为8.5%,如今比例为16.35%。

除了因工资和物价引起的金融因素外,养老体制的平衡建立在两类人口的关系上,即缴纳分摊金的和领取补助金的人口。在某一特定它取决于三个因素:缴纳分摊者的人数、性别和年龄、退休年龄、退休者和他们的受益者的人数、性别、及退休后的寿命等.除了养老水平外,在法国退休年龄也是养老政策重要的因素之一。退休年龄一般为65岁,若工作满40年,可以60岁办理退休.私营企业工作的人员,要交纳40年的社会摊金方可享受退休待遇.公务员工作满37.5年.可以退休;但他们可以选择在60岁至65岁间的“浮动退休制”或在55至60岁之间“非常辛苦”退休制。1991年法国了“退休白皮书”,进一步确立了退休保证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立了养老保险资金积累制度,明确了缴纳分摊金与非缴纳分摊金的人员区分,向点数体制过渡及体制间资金补偿的限制。

从目前法国人口结构看:20岁以下占人口的25.4%,20岁至59岁的占54.9%,60岁以上的占20.6%(老龄人口)。预计2020年,60岁以上将达到27.3%左右.因此,目前法国正研究2003年养老金的调整问题,估计将有大的改革变动,要么延长退休年限,要么降低标准,不然就会引发社会动荡.比如1995年因退休养老问题,铁路工人,税务职工罢工3个月,国家出现大动乱.2002年11月份,法国民航工人大罢工.当前,在欧州—些国家因工人退休养老金得不到保障,或者因物价上涨,退休工人生活受到影响,引起工人大罢工时有发生。英国2002年10月,因工人的养老保险问题,电器工人大罢工;比利时2002年铁路工人大罢工等等.为了防止问题的重演,所以法国必须对工人的保险问题进行调整。

(六)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法国社会保险体制的资金来源,建立在工资基础上的雇员分摊金,雇主分摊金和税收来保证。目前在法国社会分摊金提供了普通体制4/5的资金,社会分摊金占非农业职业的非受薪劳动者的医疗和养老保险体制收入的68%以上,这些分摊金由受保人承担。国营铁路、矿业、建筑等资金来源主要建立在公众征税和补偿转移收入基础上。工伤事故保险分摊金比较高,根据行业特点分摊比例有所不同,如建筑业分摊占工资的4%(个人占1%,雇主占3%),银行业分摊金仅为0.1%。

农业经营主的社会保险金主要是靠农业社会补助金的预算,受保人的分摊为18%,国家为9.5%,税款为28.5%,补偿转移为42%。

社会保险分摊金的征收。为了保险金管理局能够保证支付补助金,建立征收联盟方式,社会保险的受薪者的分摊直接由雇主从报酬中扣除.联盟为雇主简化手续,减少偷漏现象,赋予一些保障和特权,包括债务人的资产享有特权,可以快捷和强制性的征收程序,征收率达到98%。

三、法国的职业培训体系

法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和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于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种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资格的证明,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1、职业培训机构。法国全国共有职业培训机构290个,授课点6500个,遍布法国各地.全国22个大区设有100个培训中心。此外全国还有私人职业培训点4000个,其经费约为210亿欧元,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占全部在职人员的三分之一。25岁以上人员的再教育由劳工部负责,分等级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学习的方式也比较灵活,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如在继续教育学院或通过各种培训中心或企业的培训学习),经过有关国家的认定机构的考核,获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培训经费.主要是由劳工部、教育部(国家)、大区(全国22个大区)、K大(大区教育机构)组织投资;另一部分是各企业承担的社会分摊金,约为工资总额的1.1%(企业交纳的社会分摊金全国约为240亿欧元);再一部分是培训对象支付的培训费.全国教育支出占国家预算的21%。其中,普通教育投资每年560亿欧元,职业教育(包括成人教育、职业高中、技校)年预算资金约为410亿欧元。又以法国建筑业为例,法国共有建筑业26万家(其中70%以上为l0人以下企业),有建筑队伍100万人。建筑业员工的培训由法国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其培训经费由建筑企业交纳。l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每年交纳工资总额的1.5%的培训金;10人以下交0.9%。

3、职业培训的对象和内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学习者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没有具体的要求和限制,可以是经过八年义务教育进入劳动年龄的学生,也可以是在岗的职工或失业的人群。

培训内容有职业技能学习和语言训练(包括专业理论和实习操作),培训对象,包括成人换岗培训,转业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失业者再就业培训以及文化知识培训等.培训时间有短期、几个月和2年或3年期的培训.授课老师由K大专职教师或聘请大学讲师、教授或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K大培训教材由法国教育部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合作编写,培训教材全国统一.培训质量由各大区教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对私人机构的培训质量由有关行业工会负责监督检查。

四、启示与借鉴

1、强化法制建设,增强法制透明度,严格执法,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搞好社会保障建设必须建立健全完备而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同时还要根据城乡间的不同情况;各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特点,制定相关政策,区别对待.法国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及其严格的法律意识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地筹措社会保障金,强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化、社会化服务管理。目前,建筑业实行的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工作,就是根据建筑业的行业特点,实施多渠道,多形式筹措社会养老金的一种创新举措;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5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关健词:保险行业  培训

        0 引言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我国经济增长较快,保险需求量较大;保险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从事保险销售工作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但管理落后、员工素质低下已成为保险公司进一步 发展 的“瓶颈”,特别是进入2009年,受国际 金融 危机的影响,预计未来几年全球财产保险业将面临增长放缓的局面。我国又有不少保险公司特别是地方保险公司发展 历史 不长,员工培训经验不足,措施不当,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培训效果,使得培训出现了亏本。长此下去将影响地方保险业质量的提高,制约地方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了解地方保险行业员工培训的现状,对阳泉市部分保险行业进行问卷调查,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素质。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资源来源于阳泉市8家保险公司的问卷调查,其中发放调查表至各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手中。共发放调查表210份,回收166份,回收率79%,有效问卷164份,有效率98.7%;涉及太平洋寿险阳泉中心支公司、

        2.1.4 保险公司培训的途径 公司在确定了培训内容之后,就要考虑通过哪些途径对员工进行培训,当然也会认真考虑成本与效益的问题。在对阳泉市8家保险公司的调查问卷中发现,在“更愿意”的培训途径的选择上,首先是本单位内部培训机构,其次是政府办的各类培训中心,再次是有业务关系的其它单位。总的来说,保险公司培训的途径是以自己单位内部培训机构为主,以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和政府主办的各类培训中心为辅。而在与之座谈中得知,公司培训员工首公司内部培训机构,不仅是为了节约开支,也是因为部分公司内部的培训机构有较为正规的教学计划、师资队伍和较为先进的教学手段,培训针对性较强,员工的收效也较大。而通过座谈了解到管理者更多地是从 经济 角度衡量投入产出比,对培训的直接费用、间接成本与培训收益进行对比分析而后做出的选择。

        从对阳泉市8家保险公司问卷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地方保险行业的 发展 历史 短,加之地处较落后的地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地方保险公司在培训的深化及发展也还存在很多需要加强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2.2 地方保险行业员工培训存在的问题分析

        2.2.1 缺乏正确的培训理念和指导思想 由于培训并不能直接产生于经济效益,是只见“投入”不见“产出”的“亏本买卖”,出于节约成本理念,能省则省,尤其是见于培训了员工要么“跳槽”要么要求“加薪”的两难境地。这些原因造成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对待培训的随意性比较大,不能从公司战略的角度来看待培训,过分强调短期效应,使得培训缺乏长期、系统的战略支技,往往流于形式。培训的首要目的应该是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然而阳泉市的某些保险公司的领导对培训定位不清,并不是十分清楚公司人力瓶颈所在,也没有认真分析公司的困境是否通过培训就可以解决,只是简单地认为培训就是组织理论学习,教会员工基本的岗位技能和知识,无需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以至于将培训变成一种盲目的应急式、救火式工作,无法将培训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达不到真正激励员工的目的,更谈不上将培训制度融入公司文化之中,同时,在这种观念引导之下,公司往往会忽视对管理层和决策领导的培训,忽略培训的潜在价值。

        2.2.2 缺乏各层级管理者对培训的支持力度 员工培训如果离开各层级管理者的支持,培训效果就很难保证。因为培训的很多工作,特别是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效果的跟踪都离不开一线管理者的支持和帮助。而地方的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实施保障体系,各层级管理者对自己在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不明确,所以在团队建设中,还有很多管理人员认为员工技能缺乏和绩效低下是因为培训工作做的不好,跟他们毫无关系,甚至推卸责任。

        2.2.3 缺乏对培训过程的监督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培训过程的监督和培训效果的评估是培训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地方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或者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的方法单一,效果评估工作仅仅停留在培训后的简单 考试 上,而事后又不再做跟踪调查,使培训与实际需求脱节,培训是否成功,能否为 企业 带来预期收益,不得而知。这样不仅仅不能达到考评培训效果促进培训工作,对培训上的巨大投入也不能收到预期的回报。培训结束就意味着培训者与公司、与被培训者脱离了关系,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及效果反馈系统,如此循环使受训者的工作技能、工作行为、工作态度改进不大,并导致受训者丧失再次受训的信心和兴趣。

第6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保险营销人员;胜任力冰山模型;胜任力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7-0044-02

1胜任力和胜任力冰山模型

11胜任力的概念

胜任力作为特定概念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美国,当时美国在选拔外交官员的过程中遇到困惑,他们从众多具备高学历和优秀教育背景的群体中选的外交官员,在实际的外交工作中表现总是差强人意,甚至有时候“非常令人失望”。针对当时的现状和困境,美国国务院启动了优秀实践业绩人员选拔的研究项目,其中卓有成效的是邀请到美国心理学家麦克莱兰(McClelland)博士,针对优秀实际工作业绩的人才进行预测和选拔方法的研究。麦克莱兰博士在此项研究项目过程中,提出了胜任力研究的关键性理论和技术。1973年,他在《美国心理学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Testing for Competency Ratherthan Intelligence》的文章,文章指出胜任力作为一个人的深层次特征,能将基于某种工作的优秀人才和普通从业者加以区分,这种能力可以是“动机、态度、知识、技能”等多方面的个体特征,同时这些特征可以利用各种方法进行可靠的测量、计算,其结果能够将优秀人才和普通从业者明显区分开来。

12胜任力冰山模型

胜任力模型(Competency Model)是担任组织或企业某一任务角色所必需的能力支持要素的集中表示,它是完成特定职位表现要求组合起来的一组胜任力。对胜任力模型研究颇有建树的是美国学者莱尔·M.斯潘塞和塞尼·M.斯潘塞博士,在1993年出版的著作《工作中的胜任力:优秀绩效的模型》中,认为从业者在具体的工作环境下获得良好的工作表现和优秀的业绩,个性特征是其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莱尔·M.斯潘塞和塞尼·M.斯潘塞两人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胜任力研究,选取200多种管理工作和300多种管理行为作为研究样本,提出了“胜任力冰山模型”(The Iceberg Model),如下图所示。两人将从业者的胜任力比作冰山结构,分为水上可见层和水下隐蔽层,水上可见层包含了诸如学历、知识、教育经历等容易辨别的能力,即麦克莱兰所说的“基准性胜任力”(Threshold Competencies);水下隐蔽层包含自我特质和自我动机等表面上不容易辨析,需要通过特定的情景方能加以展现的个人能力素质,即麦克莱兰所指的“鉴别性胜任力”(Differentiating Competencies)。

2保险营销人员胜任力分析

21保险营销人员的基准性胜任力

保险营销人员的基准性胜任力,包括从事保险营销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这是应具备的基本胜任力,如同冰山水面以上部分,是显而易见的,是比较容易通过学习和培训获得的能力,这种基本胜任力不能区分高效者和普通者。作为保险营销人员,担任保险营销的任务角色,必须要精通各种保险业务,拥有良好的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包括保险理论知识、保险行业政策、保险产品知识、保险业务流程、市场营销理论、市场分析能力、市场洞察力、表达能力、咨询能力、销售策略和技巧、基本保险销售技能、客户服务能力、保险销售经验等。

22保险营销人员的鉴别性胜任力

保险营销人员的鉴别性胜任力,它包括保险营销人员的社会角色、自我认知、特质、成就动机,这部分是隐性存在,隐藏在深处不容易被察觉,如同冰山水下部分,此部分才是区分高效者与普通者的关键。

(1)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指处于特定的社会与组织中的个人投射给其他人的形象或印象,它包括社会角色的认知、行为、期待、评价。表现在保险营销胜任力上,具体由人际交往能力、团队精神、公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要素组成。

(2)自我认知。自我认知是一种比较高级的认知能力,是主观自我对客观自我的认识和评价。对于营销人员而言,倘若不能正确的自我认识,对自身的估计和社会上其他人对自己客观评价距离过于悬殊,久而久之形成的自满或自卑的心理特征,将不利于保险营销工作的开展。保险营销人员的自我认知胜任力具体表现在适应能力、自觉能力、自省能力、自控能力等方面。

(3)特质。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能力模式和人格特质,而某种个性特质与某些特定的社会职业相关联。而成功的保险营销人员身上都有一些共同的优秀特质,这些特质决定着是否适合保险营销工作,能否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险营销人员。具体包括自信心、恒心、耐心、乐观积极、责任心、诚实守信、工作态度、亲和力、爱心等要素。

(4)成就动机。成就动机是指个体对自己认为重要或有价值的工作,不仅乐意去做,而且力求达到更高标准的内在心理过程。在众多的职业群体中,保险销售人员是较为特殊的,他们面对的工作极富挑战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随时准备承受不确定的工作结果,工作压力是非常巨大的。在这种压力之下,如果没有强烈的成就动机,保险营销人员容易遭遇困难就会产生懒怠甚至放弃的消极心理。

3提升保险营销人员胜任力的策略

31严把招聘任用关,甄别鉴别性胜任力

全球著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公布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的保险行业人总体流失率每年高于50%,保险营销人员的高频率流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各家寿险公司陷入“招聘—流失—再招聘—再流失”的恶性循环,形成了不稳定的用人局面。如何才能走出这种恶性循环的怪圈,处于源头的招聘和任用环节是解决模式问题的关键点。要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就必须遵循人—岗匹配原则,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岗位上,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决定保险营销人员是否成功的关键不在胜任力冰山模型的冰山以上部分,而在冰山以下部分,尤其是营销保险人员的成就动机和特质。如果这些胜任力不在招聘环节进行严格地筛选,而把其放在后续培训和职业发展上,那么组织不仅耗费巨大的成本,而且收效甚微。在招聘的环节按照保险营销人员的鉴别性胜任力标准,严格挑选适合保险营销岗位的具有保险营销人员胜任力的员工,而这种胜任力是很难通过后续的培训进行改变的,也是能区分优秀者和普通者的辨别性的重要胜任力。招聘环节应根据营销人员的胜任力需求,针对应聘人员鉴别性胜任力的特征,设计科学的结构化题库,提出有效的鉴别性胜任力面试问题,旨在重点考核应聘者胜任各个岗位的关键性个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提高招聘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应重视对所有应聘者考核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挖掘,使得人员到达最优化配置。

32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提升鉴别性胜任力

我国保险营销人员流失率高也是普遍的现象,我们看到很大一部分保险营销人员满怀激情入行,灰心丧气离去,在流失的营销人员中不乏素质高、技能强、表现优秀的员工,为何优秀的营销人员能够走进来却留不住。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岗位管理上普遍呈现出大量增员、严格培训、低保障严淘汰等显著特征,在这种营销管理模式下缺乏对保险营销人员足够的人文关怀,没有帮助营销人员对自我进行评价和分析、对发展路线进行牵引和指导,保险营销人员鉴别性胜任力得不到进一步发展和提升,造成了保险营销人员职业安全缺乏、价值评估匮乏、发展前景黯淡的不稳定心理状态。因此鉴别性胜任力的提升也是稳定营销队伍,促进营销能力的必要途径。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开始在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职业生涯规划是指针对个人职业选择的主观和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和测定,确定个人的奋斗目标并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员工规划适宜的职业生涯目的是为了通过规划求得职业发展,制定出今后各个阶段的发展平台,并且拿出攻占各个平台的计划和措施,而自己则按自己的规划去充电,使自己的薪水和职位得到提升。组织则通过帮助员工获得职业生涯的成功来谋求组织的持续发展。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帮助员工提升胜任力,促进营销人员自我认知,探我所爱、寻我所需、做我所能、探我所适,确立自身的社会角色定位,明确营销人员的角色权利、角色义务、角色规范。

33建立有效层级培训,提升基准性胜任力

保险营销人员的基准性胜任力相对鉴别性胜任力而言,是较为容易获得提升和发展的,也是目前各保险公司普遍比较重视的部分,我国各大保险公司在开发培训系统上投入大量成本,基本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培训系统。基于胜任力冰山模型,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培训系统的层次性、针对性和效度。根据保险营销人员各种层级序列的胜任力,建立不同的层级序列胜任力模型,各个层级胜任力模型是不一样的,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也不一样,因此,一方面必须以各层级营销人员的胜任力模型为基础,开发各个层级符合提升对应胜任力的培训课程体系,根据具体层次和发展阶段的需求,拟定技能培训和专业培训项目,提升课程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应加强培训效度的跟踪与分析,确保培训体系对员工胜任力的提升效度和广度,若效果不理想,则需对培训内容进行改进,甚至重新制定培训项目。同时,为提高培训效度,还可以重复招聘阶段对从职者进行胜任力再评估,进一步挖掘从职者的优势和弱势能力,归纳出各层级各阶段从职者的能力短板,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个人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提升组织培训的整体效力,达到职员个体和组织整体的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院编委会.人力资源经理胜任素质模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2]方羡辉.浅析胜任力模型在企业中的应用[J].企业家天地,2009(4).

[3]崔冰子.关于胜任力的研究[J].社会心理科学,2009(2).

第7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2

安全是铁路运输的生产永恒的主题,当前按照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各级组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突出了安全风险管理,强化了过程控制,把铁路安全这一系统工程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理念,强化了安全意识,优化了安全工作思路。安全风险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安全工作管理举措,使安全管理的手段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科学和富有针对性,坚实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基础。

一、多角度认识和推进安全风险管理

1.做好安全风险管理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作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来不得半点马虎、松懈和麻痹,如果说基层单位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漏洞,事故隐患就将有所抬头,甚至就会发生。这就要求广大干部职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在实际作业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落实作业标准,努力实现“要好”向“我要干好”的方向转变,形成至上而下都把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对待,上下同心,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2.做好安全风险管理的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铁路运输系统都要把“风险管理过程控制”当做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逐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熟知、掌握好本单位的风险点、风险因素和控制措施,只有这样,强化安全风险管理才能落到实处。抓好安全风险管理,各单位要从源头上深挖风险因素的隐患,从过程控制中卡控好每一个作业环节和风险因素。对过去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进行细致的排查和梳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防范、卡控措施,以“风险管理过程控制”为主要切入点,加强对风险要素的控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安全管理的范围之内。

3.从纵向角度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要求。所谓从纵向角度开展,就是管理机构按照从上而下的机构设置来把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首先,基层单位要坚定不移的按照上级组织的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其次,加强对“风险管理过程控制”。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和作业程序,加强对现场作业中的风险因素的卡控。

4.从横向角度进行安全风险管理。所谓从横向角度开展,就是从管理人员到现场作业人员全员把握好“风险管理过程控制”。基层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盛部长提出的“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的安全要求,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全体职工要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作业标准,落实自控、互控、他控的“三控”要求,把风险因素控制在作业安全的范围内,减少风险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干扰。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大对现场“风险点”的检查力度,上车看车,下车看站,加强作业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对问题较严重的部门、处所和环节的管理人员及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帮促进行整改。工作要具体到全体干部职工,各级管理者对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关键时段等的作业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候亲自上岗把关,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作业。

二、把握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

1.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由于铁路运输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将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尽心尽力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不渝地大力开展安全风险意识教育,将开展安全风险过程控制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意义灌输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心中,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恪尽职守,切实提高安全责任心,将安全理念装进心中。同时结合分公司实际,认真开展以“严管厚爱”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不断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

2.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不能有任何纰漏。7·23动车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要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把风险管理过程控制作为一个重要的环节抓好,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风险因素和发生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点,才能牢牢抓住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切实保证铁路运输生产的长治久安,让人民满意,让国家放心。要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安全问题不过夜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国家的安全稳定。

三、实施科学培训,夯实安全风险管理基础

加强职工“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至关重要。因此要:通过培训实现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根植于职工思想深处;通过培训实现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本职岗位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各类事故;通过培训实现全体职工提高安全风险的识别、研判、控制、应急处置能力及其自觉性、主动性;通过培训实现全体职工认真落实“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要求,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稳定有序。

1.注重“安全第一,教育先导”的原则。要把“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放在职工培训的首要位置,讲清违章违纪行为给行车安全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与职工算“政治账”、“经济账”,教育职工时刻牢记安全是铁路工作的生命线,是铁路和个人的“饭碗工程”,把安全风险意识根植于全体职工的思想深处,落实到职工岗位作业的全过程。

2.注重“突出重点、解决关键”的原则。“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要针对班组长和作业人员两个层面,重点围绕:“如何洞察风险、如何预见风险、如何消除风险”,突出相关岗位安全风险防范的培训。其中对班组长要侧重解决其在安全风险识别、研判、控制方法和应急处置组织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对作业层人员要侧重解决其在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执行标准化作业和应急处置方法掌握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

3.注重“按需施教、注重能力”的原则。“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要紧紧围绕各岗位安全生产实际,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层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培训需求,有区别、有重点地采取有效方式开展入脑入心的教育培训活动,做到按需施教、分类培训。培训中必须注重职工实际能力的提高,切实做到在安全风险面前会识别、会研判、会处理。

4.注重“深入持久、反复培训”的原则。要把“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贯穿于所有职工培训活动之中,确立终身培训的观念,定期和及时地反复组织专题培训,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巩固和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让职工始终明确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项点、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技能。

5.注重“有机融合、注重实用”的原则。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必须与现有职工安全教育有机结合。在坚持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培训的基础上,使全体职工明确“安全风险管理”知识与现有安全教育知识的关系,注重针对性,不能与现有安全教育相割裂,不得另起炉灶、脱离实际,避免形式化、复杂化和教条化。

6.注重“因材施教,区别施教”的原则。要以各单位运输生产一线职工为主体,实训提高标准化作业能力;要以与运输安全关联密切的岗位人员为重点,实训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要突出新职、转岗、晋升等岗位变化人员的岗前补强性培训,实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注重加强班组长人员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实训提高安全风险实施和组织能力。

四、结合实际,培以致用

1.实行普及性培训。主要是让职工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管理流程、事故树分析、风险防范和控制流程等相关理论知识。包括要抓好铁道部《关于推行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业务系统制定的《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培训,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

2.实行应用性培训。主要是抓好各单位制定的《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安全风险控制表》、《安全风险控制卡》中相关安全风险项点和防控措施及“安全风险数据库”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要做到“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与职工岗位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灌输“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理念,对班组长人员要强化安全风险识别、研判、控制和管理知识的培训,掌握风险起源,明确风险等级,提高实施“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组织能力和防控措施落实质量;对作业层人员要强化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项点识别、防控措施掌握和作业标准、应急处置方法的培训。

3.实行标准化作业培训。主要是做到经过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岗位作业标准,人身安全、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要“牢记于心”,加强基本规章的学习与培训,侧重于业务素质和作业标准方面的“补强短板”;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立标、学标、对标、达标”,使职工真正做到立足本岗、“严守于行”,要认真落实“作业标准化”要求,不断强化训练“执标习惯”,最大限度减少职工作业脱标行为,有效“纠正陋习”。

4.实行应急处置培训。要做到定期化、常态化地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活动,把应急处置培训作为“安全风险管理”的常态工作,作为职工技术业务的本能。通过反复演练,使职工对相关应急预案、非正常应急处置和故障处理的有关流程 “牢记于心”;要在演练中找问题,针对问题抓好补强培训,保证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始终达到“流程掌握准、规章依据准、用语使用准、环节操作准”的“四准”要求。

5.实行新安全知识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新工艺之前,必须认真抓好对作业人员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培训,保证相关岗位人员做到理论知识理解透彻、牢固掌握,实作技能操作熟练、流程准确。并要做好“四新”知识投入后人员掌握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做好补强培训。

第8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目的,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证,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1-6月份,全区新增就业1154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67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2153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2270人,登记失业率3.1%。概括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确定了二七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并按照市上下达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责任书,完善了各项保障措施,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二是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狠抓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等就业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1-6月,累计为75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110万元,对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2315名下岗失业职工兑现社会保险补贴227万元,为2295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暖气费补贴84.4万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就业服务“新三化”为契机,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服务平台,整合业务职能,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权益维护、培训申请、档案管理、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和“一条龙”就业服务。5月份,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深入111家民营企业调查用工情况、采集用工信息,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岗位8060个。活动中,有2600多人进行求职登记,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把困难群体作为再就业服务的重点,积极开展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服务。元至6月份,累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6512人(次),职业指导8385人(次),用工信息2546条;发放《失业证》2198本,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212本。四是元旦至春节期间,组织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工作人员,开展了以“稳定您的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中,累计走访援助对象家庭427户,向援助对象提供宣传材料14071份、出黑板报222块,就业信息2124条,开发就业岗位2433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23人,其中:“4050”人员226人。

(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状况,我们坚持以“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为指导,构建了“纵向到社区、横向到基地”的就业培训网络。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需求、特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信息,推出了一批特色培训专业,并开展了培训品牌创建活动。结合企业改制、试点并轨和非公经济发展,形成了微机、美容美发、保健按摩、家政服务、服装裁剪、电气焊等有影响的培训项目。1-6月,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481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同时,不断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4月份开始,由万方公司培训中心采取订单培训的方式先后为我区培训并安置农民工2100人。1-6月,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598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472人(次),引导性培训2045人(次)复转军人培训227人(次),大中专毕业生培训554人(次)。

(三)劳务输转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劳务输转工作有关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就地输转为主,异地输转为辅,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质量,实现我区劳务输转的超常规发展。2月份,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了“春风行动”,完善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了城乡就业的同步推进。5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通知》,成立了××区劳务输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村级劳务联络站,充实了工作人员。同时,认真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对农村富余力、自发劳务输转中介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细致地调查,为提高劳务输转的组织化程度提供了保障。1-6月份,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8263人(次),实现劳务收入8080万元。其中:有组织输转13016人(次)。

(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区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元至5月份,累计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512万元,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779万元,发放率达到100%。二是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截止5月底,全区共核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66家,参保职工21020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468家,参保职工21890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88家,参保职工12617人。1-5月份,共征收养老保险金3144万元,失业保险金390万元,医疗保险金351万元。三是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积极开展了接续服务,共为357名下岗失业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四是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建立完善了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共稽核参保单位274家,参保人数12318人,核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5126人,稽核率分别达到80%、90%和60%。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月份,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活动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80家,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黑职介”4家,对已经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28家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严格审查其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并且进行了跟踪核实,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活动,使企业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加大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元至6月份,共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0件,处理劳动监察案件218件,为劳动者讨回工资66.8万元,兑现工伤待遇98.9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共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517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于5月22日至6月15日对区属范围内的各类用工单位集中进行了劳动保障年检。共年检各类用人单位953户,其中:私营企业756户,个体工商户188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93户,其他用人单位66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就业和再就业人员择业观念滞后,自主创业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就业形势的需要。

二是再就业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劳动力市场建设离“三化”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统筹层次不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窄,部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意识不强,拒缴现象严重。

四是“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滞后,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专职工作人员少,工作难度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省、市劳动保障会议精神,结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输转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输转工作力度。

(二)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把两个确保摆在突出位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巩固在100%。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积极探索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的办法和途径。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做好养老、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把社会保障体系与我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要注意加强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协调发展,要在巩固养老、失业保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6%,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

(四)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收入制度改革。围绕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指导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收入能高能低,按劳分配与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五)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抓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努力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9篇:培训保险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成本收益分析;财税支持

中国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0)04-0072-04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是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财税政策作为政府最直接最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对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框架

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标志是:拥有城镇户口并在城镇定居;脱离农业并在城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农村待转移的劳动力角度看,应具备“想出去”、“出得去”、“往哪儿去”、“进得去”、“住得下”、“能住下去”、“放心住下去”等条件;从已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角度看,主要是解决他们真正“进去”并“住下”以及“能住下去”、

“放心住下去”这样四个问题。由于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

“想出去”是农民的普遍心态,因此,具体分析后面六个方面(见图示)。

1.农民必须“走得了”。首先,土地承包权必须永久化、市场化,使农民放弃土地后能得到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补偿,这才能保证农民放心地“走出去”;其次,自愿“走出去”的农民会面临激烈的就业竞争,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具备一技之长和较高的文化水平,以适应城市产业多样化的需要,才能顺利就业。

2.农民必须清楚“往哪儿走”。准确而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引导农民工找到合适的城市并顺利实现就业。这种有效信息既包括有关各种职业的信息,也包括各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的信息。

3.农民必须“进得去(城市)”。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必须获得合法的身份,成为真正的“市民”,才能与城市劳动者进行平等的就业竞争,才能实现稳定转移。

4.农民进城后必须“住得下”。进城的农民工应该拥有或租有符合标准并且价格合理的住房,只有拥有稳定的住所,才能真正融人城市劳动力市场。

5.农民“能住下去”。有了市民身份并有了稳定的住所后,关键是看农民工是否有能力住下去。这就要尽快解决其就业问题,即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工作,来获取一定的必要的货币资金维持在城市的生活。

6.农民必须能“放心住下去”。只有切实解决了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婚姻、子女就读以及劳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才能使农民工没有后顾之忧,才能保证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后安心在城市定居。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收益分析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劳动力在比较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向收入较高的地区或部门流动的理性经济行为。他们总是在城市与农村两地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多寡大小的比较中,以及在流动后的正负效益的利弊得失的权衡之中,做出是否流动的抉择。可见,农民做出流动的抉择经历了一个下意识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过程,收益/成本大于1,则此人可能会流动,否则可能不会流动。收益/成本越大,此人流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对劳动力转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非常必要。

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即农民进城就业的成本,既包括有形成本,又包括无形成本。有形成本是指可计算的、农民实际支付了的费用。具体包括:信息成本、迁移成本、就业成本、生存成本。无形成本是不易计算、不是实际支付但确实存在的成本。具体包括:机会成本,是指由于外出就业而放弃的种地也能够获得的收入;风险成本,包括失业风险和伤病风险;心理成本,进城的农民工往往受到当地居民的歧视,很少有闲暇时间和与家人亲友的团聚和情感交流的机会,从而产生了心理成本。而另一方面,转移劳动力的收益相对较低,最脏、最累、最苦的较为低级的劳动得到的收入很低,有时甚至被拖欠工资,加之城市生活成本很高,最终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的收益/成本更小,一旦农民觉得收益,成本小于1,他们就选择不流动。可见,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的成本相对较大,成为转移的重大负担,从而制约了他们的流动。

三、财税政策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思路

无论从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六个方面看,还是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收益看,农民在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直接进入城市是不现实的,这就启发我们思考:为何不引导农民找到工作之前的这些活动发生在农村,再走一次“农村包围城市”之路呢?在农村,农民有自己的住所,有生活的资本,农民一方面不用实际支付迁移成本和生存成本;另一方面由政府组织培训和就业信息引导机制,’他们也不用支付就业成本和信息成本。而且,由于农民在农村接受培训,实现就业,都由政府支持,他们需要付出的只是精力和时间,经过培训找到工作更好,即使不能马上找到工作,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还有土地做最后的保障。这样他们的机会成本、风险成本以及心理成本都不会发生。而所有这些条件都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完善的管理和服务来达到,具体来说,政府财政部门应增加财政支出,降低其转移成本。增加能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的基本公共服务,保证劳动力顺利“转出”;采取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将要转出的和已经转出的农村劳动力不再“回流”;同时,政府其他部门应在相关环节做好配套的改革。具体财税支持政策包括: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

各级财政从资金上给予支持,是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进而促进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这也符合公共财政支持的范围。因此,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可设立“农民进城务工专项基金”,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但这笔资金并不是直接转交给农民,而是作为一个“助燃剂”,带动和引导民间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一巨大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增加能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的基本公共服务

各地区政府部门应尽可能将现有的职业服务机构整合在一起,共同开展服务。在“农民进城务工专项基金”的支持下,可由各地农业、科技、教育、劳动等各部门联合在农村建立“进城务工服务中心”,它应是一个集信息管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引导就业、后续服务于一体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运作机制如下:

1.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

信息。这是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最关键的环节。.一方面,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有关全国各地人才需求信息和各种职业的人才需求信息,为农民接受培训的方向和转移的方向提供指导;另一方面,应全面掌握劳动力资源的分布、年龄结构、技能状况、求职意愿等,为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和制定中长期转移计划奠定基础。

2.对自愿进城务工的农民进行岗前培训并监督培训成果,颁发有关职业合格证书。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买单、培训机构自由竞争、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格局,保证农民劳动技能培训的质量。在专业设置上,应主要以日益发展的制造业所急需的技术专业及第三产业所需的专业为主。在方法上,可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计划”,一是用人单位定向委托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这类培训项目经“进城务工服务中心”确认后,纳入地方政府培训经费补贴范围;二是职业介绍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确定的培训项目,这类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招标后,确定中标培训机构,由其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城务工服务中心”或其委托的检查验收机构对参训农民进行验收,形成培训、验收分离的机制,对合格者颁发结业合格证书。根据培训机构所培训农民的合格率予以不同的培训经费补贴,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做一次性取消培训资格的处理。

3.组织农村人才交流会。简单说,就是在农村举办人才交流会,这就要求各地“进城务工服务中心”采取措施,吸引各地企业、职业中介机构积极参加。国家有关税收、信贷政策应对吸纳农民工的企业倾斜;各地应选择对口帮扶城市并建立有效的帮扶机制,对口帮扶城市可鼓励其所管辖的企业参加农村人才交流会;地方政府应加大宣传,相信农民勤劳、热情、责任性强的特点加上岗前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必然能够吸引许多地区不同用工单位的青睐。这样,农民外出交通费就有一大部分转移到了各招聘单位。

4.就业后续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流向、职业、工资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为其提供维权服务,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就业的单位协商,务必保证外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婚姻、子女就读以及劳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经过这种在农村开展“一条龙”的全程式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发生了变化:一部分由政府支付(如培训费及信息费等),一部分由用工单位负担(如运输费等),另一部分根本就不会发生(如机会成本、心理成本及风险成本)。这必将大大鼓励和加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三)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

进城务工的农民与下岗失业人员同属于城市新弱势群体,与一般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同,由于职业技能差、文化水平低,虽然都在积极寻找工作,但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就业也基本属于临时就业或弹性就业就业质量低下,享受不到各种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在生活水平上他们处于社会的最低点。制定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农民工”群体大多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而劳动密集型产业多为中小企业。可考虑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允许中小企业享受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优惠,对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等的机构给予营业税优惠,对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实施所得税优惠、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项目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等。更为重要的是,可参照企业雇佣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农民工的企业予以所得税优惠。

2.对城市新弱势群体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如对新弱势群体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应从其开始获利年度(或开始超过免征额)之日起计算其减免期;对异地就业,予以大力鼓励。

3.给予就业培训机构税收优惠。加大对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对新兴的企业化、社会化的就业培训机构,根据其培训新弱势群体人数,以及经过培训后,新弱势群体就业比例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措施。对于专门为培训新弱势群体兴建的培训机构,可以免征其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以鼓励其发展。

(四)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农民工转移情况的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已到城市的农民工,一是待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对于已到城市的农民工,又可根据其就业情况的不同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有雇主并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人的农民工;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而待转移的劳动力进城后直接转化为上述第一类农民工。

1.就有雇主的农民工而言,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企业(雇主)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定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建立农民工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雇主负担社会统筹部分,个人及雇主缴费的小部分进入劳动者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一般医疗,不足部分,只要未超过一定比例,仍由个人负担。医疗费若超过一定比例,即为大病,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负担费用的绝大部分,其余仍由个人负担。而对于后两类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大,因而可不参加一般医疗保险,日常的医疗开支由个人的家庭承担。但其应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账户。

3.建立进城农民工的失业保险机制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第一类农民工,若其年龄已满40周岁,则应将其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但对于不满40周岁的及后两类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大且年纪普遍较轻,因此,对他们的社会救助不应是单纯的经济救助,而应是提供劳动机会。对于他们,可以考虑建立一种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即“公共劳动”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为农民工提供暂时的栖身和劳动之地,以维持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