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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全文(5篇)

安全生产法规

第1篇:安全生产法规范文

[关键词]课程思政;新工科;安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为教育改革提供了更多地动力。也要求人才培养能够匹配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人才需求[1]。新工科建设与《华盛顿协议》相对应,既符合人才培养的国际标准,也提供了新思路。借助于新工科建设的发展契机,对高等学校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等提供了新思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结合这一论断,高等院校在新工科背景下进行人才输出时,不仅要考虑如何将学生培养成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还应该让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通过将各类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帮助高校教师实现“立德树人”这个目标[2-3]。安全工程专业隶属于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注重培养从事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研究、安全设计与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综合交叉学科。以《安全生产法规与标准》课程为例,课程内容蕴含丰富的思政元素,并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中也将学生的职业道德及学生在工程专业中实践的内容对社会、法律的影响作为衡量学生教育在的一个重要方面。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展示了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决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更是要求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吃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深层次内涵[4]。借助于课程,能够完美地实现专业知识的教授与“思政教育”相结合。

1《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概况

1.1课程背景与意义

安全工程专业的学生关注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该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学习。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是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而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及基础。《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是常熟理工学院安全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其设置在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课程的设置充分考虑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一方面需要学生对专业知识有一定地积累,才能够更好地对课程知识点进行学习;另一方面,考虑到课程知识点的实用性,能够帮助学生提前了解到安全工程专业所从事的工作内容。

1.2教学内容与目标

《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是研究安全法规的起源、产生、发展和制订以及安全法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的一门学科,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专业选修课程之一。其目的在于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的起源、产生和发展过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现状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层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学生在学习完课程内容后,能够对于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并培养学生运用安全法规的基本知识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1.3与课程思政的联系

《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在新形势下,课程的知识体系能够很好地跟“课程思政”结合起来。借助学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其在社会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将《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的结合,能够发挥安全工程专业课程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的渗透和引导,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到“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内涵。通过设置合理的教学内容,能够从更深层次让学生理解到课堂上学习的专业课知识对人生发展有何种影响及意义。教书育人更重要地是立德树人,让学生能够在本专业领域内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课程思政在《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中的应用

2.1创新教学方法

本课程在过往的教学过程中,借助已有的课程教学平台。在平台上可以对课程的教学单元进行合理的设置,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工程案例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相关内容;在课程教学平台,设置专题讨论单元,让同学们进行深入思考;利用课后答疑时间,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力求在课堂上,每个学生都有实践的机会。

2.2课程思政元素点的提炼

[4]无论是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理知识介绍,还是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都贯穿着丰富的德育教育元素。以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为例,表1列举了部分思政元素与课程知识点的结合。课程自立项以来,进行了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但更多地结合点还有待授课教师在备课及授课的过程中不断去挖掘。

2.3典型案例库的建立

对于工科专业,合理的利用典型案例,是融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合适途径。在我国,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其依据就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传授,更可以通过过往地事故案例对于法律相关知识点进行介绍。从不同的角度介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后将这些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形成经验,在教学研讨中和其他教师进行交流,相互学习。

2.4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

课程思政的达成目标可以借助学生的教学成绩等来进行分析,为课程目标达成度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5,7]。按照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安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两个学期批次的《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分析。以2019~2020年班级为例,图1展示了根据成绩等级分布的学生数量,根据成绩分成五个等级,根据图1,各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90~100(优秀)占比9.46%、80~89(良好)占比21.62%、70~79(中等)占比25.68%、60~69(及格)占比33.78%、<60(不及格)占比9.46%。图2则展示了学生课程目标达成度,通过图2,能够看到学生课程目标最高达成度在94%,最低达成度在60%,平均达成度为76.69%,可以认为课程目标达成。

3《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实施“课程思政”的改进

《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自本校安全工程专业成立以来,已经进行了4个轮次的教学,但是该课程以明确的方式与“课程思政”相结合仅有2个轮次,因此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其中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满意度有待衡量并提高。课程思政的实施过程中少不了师生互动,在此过程中学生的自我收获与师生互动的质量密切相关[5-6]。学生作为“课程思政”改革的服务对象,对于课程效果有足够地发言权。教师在教授专业知识的过程,学生的“客户”属性需要充分被考虑,因此教师需要积极关注师生互动对学生满意度的影响,借助合适的教学方法,将课程思政与课程知识进行巧妙的结合,在这个过程中,最忌讳地就是将思政元素强加给学生。(2)元素结合点的整理与更新。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在于不断地进行修订,这也就要求教师不断根据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更新去适时地更新与“课程思政”的结合点。与对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进行识别整理繁琐耗时一致,对元素结合点的梳理也需要专业课教师耐心花费时间去进行整理汇总,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调整对其结合点进行及时的更新。(1)教师团队的完善。课程思政需要授课教师不仅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教师具有跨学科的知识。幸运的是,安全工程学科本身是一个跨学科专业,教师对于课程思政应用,有一定的学科优势。但是教师团队的建设仍然是“课程思政”亟待解决的问题,课程团队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如何能够在此基础上开拓“课程思政”在安全工程其他专业课中的应用,都要求有一支实干高效的教学团队。

4结语

课程思政是为了更好地“立德树人”,学生在学习到专业课知识的同时,能够将对于课程的认识拔高到进入社会后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上。安全工程专业课教师在新工科建设的际遇下应不断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结合新颖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能够在“润物细无声”的学习过程中领悟教师想要传达的观点。为了更好地向学生传递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师也应该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地了解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动态,才能更好地实现“教书育人”这个初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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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淑明,严菊芳,张丁玲,等.论高校课程思政的实施策略[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39(15):44-46.

[4]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人民政府,2016.

[5]刘媛华.系统工程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与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9(22):147-148.

[6]刘在洲,唐春燕.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的契合性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09):64-66.

[7]刘隽,范国睿.高校“课程思政”改革背景下师生互动对于学生自我收获感与满意度的影响机理——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J].现代教育管理,2019(05):117-123.

第2篇:安全生产法规范文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体系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有的安全生产立法,是体制转型时期的安全生产立法。安全监管体制几经变化,立、改、废等立法活动频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稳定性较差,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衔接不够、内容有重复交叉现象。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应急性、临时性较多,尚未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法制建设机制,无形中降低了法规质量及其适用性,缺乏法律体系的整体设计和完整性。二是执行法律不严问题比较突出。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方面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是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不全面、不到位,导致宽严不一、主客体偏差,“重实体轻程序”、超过法定时限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用“下位法”顶替“上位法”,使法律的规制作用降低;另一方面,该制订规范性文件的不按程序制订,怕麻烦、图省事,甚至用上级指导性文件、一般性文件作为法律法规加以运用,主次颠倒、本末倒置。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严作风不实。少数安全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法治意识,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各项规章制度更多是写在纸上,挂在口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即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有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没有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更没有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执法违法甚至徇私枉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执法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中,违反规定滥用行政裁量权,对该处罚的不处罚或处罚过轻、该移交刑事司法的用行政处罚,或妨碍事故调查处理和不执行事故处理决定的行为;个别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监管人员在审查行政许可、颁发许可征以及前置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企业或安全中介机构的好处或费用,接受企业提供的财物或宴请等违法违纪行为,从而放松发证条件,乱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在培训考核发证方面把关不严,存在乱发证、乱收费现象;干预插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执法、中介活动等行为;违反统一市场原则和国家或省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虽不带普遍性,但有代表性。四是法制素养有待提高。一些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的能力不强,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上述问题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公众利益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实,安全生产领域法纪松弛由来已久,社会上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也有一些批评,认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种情况,固然与全社会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漠,现行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某些法律条文较为宽松等有关,但根本上还是执法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存在不到位现象,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欠缺,需要继续解决好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等问题。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因素复杂。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以及从业人员整体法制意识较差的特殊时期,严格实施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此,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着力创新法制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社会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普遍要求,进一步完善坚持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有效实现形式。倡导安全生产阳光法治、法治惠民的准则,继续探索建立与国情和艰巨繁重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实现“三个切实”: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到监管监察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切实把“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实施到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坚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第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各国工业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伤亡事故显著增加,立法也进一步加快,并由单一的安全生产立法逐步过渡到综合性的、适用范围广泛的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美国于1970年颁布了《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日本于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健康法》,英国于1974年10月、1975年1月和4月分三批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其后德国、加拿大等国也分别制定并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执法监察,是国家干预的基本途径,对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等,都可以对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2006年3月27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制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紧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调结构、保民生、保稳定”为核心、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为中心、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为基础、推进依法科学决策为重要任务、加强劳动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基点,在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扩大安全生产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监管监察对象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第三,在法律贯彻执行上要动真从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普遍的违法行为一旦得不到纠正和惩处,则可能导致法不责众的后果,使法律形同虚设。2006年1月23日,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靠法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紧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法治兴安的理念。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争做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表率,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牢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法制原则,依法办事,把“预防事故、拯救生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天大的责任,时刻把人民利益装在心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安全稳定作为执法的唯一目标,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注重把握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自觉防止偏差,尤其要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问题。同时要继续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正透明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知情权。

第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制度供给能力,不断完善法定职责与实际安全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履职方式,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影响监管对象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凡是通过教育能够达到执法目的的,要慎用或者不用强制和处罚手段。同时要根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各方反映强烈的拟决策事项,要按照隶属关系,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另一方面,要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其次,对于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尤其对出现违法、违纪执法行为,以及在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及贪赃枉法等问题,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从严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强化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3篇:安全生产法规范文

【关键词】核特色;安全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改革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特点

《安全法规》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平台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的基础知识,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掌握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安全实际问题的分析,培养学生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南华大学安全工程本科专业自2004年创办以来,建设过程中一直以“核”为特色,培养熟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相关知识,具备安全工程扎实专业知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1],主要为核工业企业及核电建设企业等输送人才。《安全法规》课程既涉及法理学的知识,又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具有多学科交叉性、综合性和较强的工程应用性等特点。为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按照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核心任务,聚焦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过程中从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的优化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与实践。

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一)精心组织、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课程教学要达到培养目标要求,首先必须选择合适的教材,对教学内容进行精选,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目前南华大学安全工程专业采用的《安全法规》课程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11版)是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其中部分内容已经陈旧,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是需要更新的。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必须利用好网络资源对教学内容更新。该教材教学信息量大,且与《安全管理学》《职业卫生与防护》《建筑安全工程》等课程教材存在内容交叉和重复。全书共七章内容,而教学课时有限(24学时),因此必须依据专业的培养计划和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通过系室教研活动与相关课程进行衔接,避免内容的重复,同时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加以补充完善。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主要介绍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等;第二章《安全生产法》,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以及重要条款内容等;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主要介绍《矿山安全法》和《消防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重点介绍《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章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以及第一至第五章未在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要求学生自学。在介绍完上述内容后,根据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即增加一章内容:第八章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讲授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主要核能源国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国家核安全局历史沿革和职责;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架、范围;我国目前有关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导则以及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的主要法律和法规;核安全国际公约及有关文件;核与辐射安全有关的重要国际组织等,重点介绍《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精选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满堂灌”,教师讲、学生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能见分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在人们生产、生活及生存的空间领域中,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内容。大量的事故案例统计分析表明:事故原因大多都是“三违”所引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去做。《安全法规》课堂理论教学都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如单纯采用“说教”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起来比较枯燥,易产生疲劳心理,教学效果难以保证。教学中如果把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则学生对法律条文就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才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是在该课程教学中采用的很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先由主讲教师讲授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然后通过精选国内外典型案例,并以课堂讨论的形式来展开,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选择案例时注重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和价值性,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上通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这样学生查找起来也比较方便。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条款则结合具体案例来学习,并配以适量课堂练习题,由学生讨论后回答,边学习边消化,加深了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记忆,教学效果较好;介绍《消防法》时,精选《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2],运用安全管理学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指出违法之处,即分析讨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方瑞海公司、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如安全评价公司等,具体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哪些条款?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介绍《职业病防治法》时,通过精选国内典型尘肺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如“张海超开胸验肺尘肺事件”、“深圳尘肺门事件”等,让学生依据安全管理学的知识来分析其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指出违法之处,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加深学生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和理解,从而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并增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能力。又如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时,教学过程中结合身边发生的事故案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时,教师提前一周将案例布置给学生,让学生先就案例进行消化,要求学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献资料,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然后采用课堂讨论的形式,由教师进行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思考,紧接着由学生发言,分析其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指出事故各方责任主体有哪些违法之处?即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并提出预防对策及措施,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加深了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理解。通过对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式教学法的有机融合,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三)运用视频、图片资料,寓实践教学于理论教学中。《安全法规》课程内容多为枯燥的文字条款,纯理论教学不能使学生充分掌握这门课程的精髓,容易造成学生课堂注意力不集中,教学质量和效果欠佳。在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学内容精选一些视频和图片资料,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反映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的条款配以图片或视频,简单直观、通俗易懂,教学效果好;又如在介绍《消防法》时,课堂上组织学生观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的剖析》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并结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图片资料,使学生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学习《消防法》的重要性,增强其安全责任感。此外,还利用课间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系列片《火场逃生与自救》,使学生感受火灾现场的紧张气氛,并学习一些火场逃生的知识,使学生终生受益[3]。通过相关视频影像及图片资料的展示,让学生轻松自如地学习,很好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付诸于实践。

(四)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为主要考核内容。《安全法规》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对该课程成绩的考核,主要依据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落着点,聚焦对学生解决复杂安全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即既要考核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核他们初步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多样化的考核,即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与期末考试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四个方面作为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采用开卷方式占60%,精选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题,对于每道案例分析题均提出两个问题:第一,要求学生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指出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第二,要求学生依据相关专业课程(如安全管理学等)知识提出预防控制措施。这样既考核了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初步应用的能力,同时通过对相关专业课程知识的渗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提升了教学效果。

三、结语

《安全法规》是安全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程。本文从精心组织、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精选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运用视频、图片资料,寓实践教学于理论教学中;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为主要考核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当然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仍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并持续改进,提升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郑平卫,周星火,李向阳等.“核与辐射安全”课程教学实践与探索[J].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5,6

[2]郑吉玉,王振江.安全法学案例教学法应用研究[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

第4篇:安全生产法规范文

关键词: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安全第一”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针,也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企业发展的前提是安全、健康。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政府,抓好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企业安全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力度加大,安全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突显出来。

一、正确认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就是在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的前提下,企业所进行的生产过程。从这个概念里我们可以看出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有三个:人、物和环境。尽管企业、单位的性质不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同,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都是相同的。在这三个要素里,由人实施监督管理,操作机械,选择、改善、控制环境,因此人是其中最能动的、最重要的因素。安全生产管理就是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影响人的健康和安全的不利因素,进而保障正常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对象是影响安全生产的三个因素:人、物和环境。监督管理的范围是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只有全面正确地理解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对象和范围,才能找准安全生产管理的着力点。

二、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随着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比以往重视了。但事实上,有的“领导重视”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害怕企业出现安全事故会追究自己的法律责任,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他们认为,只要自己的话讲到了,工作要求提到了,如果再出现安全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

2.“三同时”缺位、“生产优先于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为了引进外资和项目,不惜在安全监管上让步:建设项目“三同时”可以不做,消防设施建设可以不搞审核、验收,导致企业在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缺位,出现了“生产经营优先于安全”的不正常现象。有些被招来的项目,在被安全监管部门查处后,动不动就找上级领导告状,以投资环境不好为由抵制安全监管和查处,而领导为了“安商”,有时会暗示监管部门“网开一面”。这种情况,势必加剧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局面。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三项岗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从目前企业参加培训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企业强调生产忙、挤不出时间参加培训;二是个别企业认为安全培训属长线工程,对培训活动积极性不高,大多被动应付;三是部分企业属于民营性质,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不愿意多派人参加培训。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存在只重视生产设施建设,不重视安全设施建设的问题,致使安全设施建设不能满足企业防范事故的需要。有的企业安全投入没有计划,不使用标准产品,不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不搞竣工验收,不注重平时的维护,有的安全设施形同虚设。

5.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不浓部分企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也明确了安全职责,但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没有深入地、系统地开展。另外,企业在安全生产宣传方面的力度比较小,导致了“安盲”的出现,有的人正因为对安全常识的无知而失去生命。

(二)解决对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多途径,多层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施。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认识是根本,企业负责人重视是关键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重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考核。

2.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覆盖全面,贯穿生产全过程,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

(1)健全组织机构,构建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成立企业一把手任组长,各级管理人员任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覆盖全面的安全管理网络;

(2)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在制度落实中,既要持之以恒,又要严肃认真。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企业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着先导性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宣传教育的內容要全面,对主要的安全生产法规、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应全覆盖,不遗漏;宣传教育的形式人性、多样化,让人乐于接受、便于接受,努力达到好的效果;教育培训的对象应多层次、全员化,并涵盖企业的“三项岗位”人员。

4.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工作预算,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实施。同时,结合企业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加大急救救援物资储备和投入,提高企业应急救援水平。

5.加强安全制度建设,突出安全文化创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要求,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定期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变化,并将法规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制度规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文化宣传,使广大职工“懂安全、会安全”。

三、结语

第5篇:安全生产法规范文

1.1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

1.1.1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最有效方式,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教育,使其遵守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目经理部在认真审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分析安全薄弱环节,寻找主要安全危险点的基础上,确定施工现场评价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评价内容。

1.1.2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

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施工单位领导要站在战略的高度重视施工操作的规范性问题制定出符合现场实际且可行的作业指导书编制好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每一个招聘的员工都必须要有安全生产理念和安全合格证书。电力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登高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等人员,在检查中,监理及时指出有些工程施工项目部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管理层、操作层脱节,劳务合作单位人员素质不高,工序操作不熟练等现象新从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要进行公司、工区或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1.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及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2.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形中就降低了企业的安全素质,而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的最主要手段是对他们进行频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定施工现场评价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价内容,明确检查时间,在要求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评价。此外,还要确定安全监理控制点,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及时、有效的监控;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3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1.3.1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电力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一个小的失误和事故,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甚至危及整个电网的安全。安全规章制度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控制及事故教训和先进安全管理方法的总结。施工安全是实现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它能够使工人们安全施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能够为企业降低安全风险支出,降低成本,也就是增加利润。所以,参与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这是尤为重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将改变以往粗放型的施工习惯,养成按制度、程序规范进行施工的良好作风,是有效保障电力施工安全高效进行的关键。

1.3.2健全和细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涉及多种环节,各环节之间错综复杂,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严格的管理措施,不能有效地控制安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人身事故或设备的发生。电力施工过程中,要重视对现场安全的管理。施工单位领导要站在战略的高度重视施工操作的规范性问题制定出符合现场实际且可行的作业指导书,编制好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通过各种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的学习,引起对电力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视。

1.3.3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要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明确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管制度及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形成有分工、有协作及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贯彻执行。要严格执行班组作业前安全交底、班组安全抵押金等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筑牢安全管理基石,从源头上实现安全生产。

2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