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法治教育培训全文(5篇)

法治教育培训

第1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农民;教育培训;倡导;法治教育

党的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1],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要实现这个总要求,意味着农业农村要与城镇一样,培养、储备大量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立足广西111个县区全面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具体实际[2],每年每个县区开办4~5个培训班,每个培训班均开展7d以上的培训。假如每个班都开设一节法治教育课,那么全区每年有约500多个班2.5万人次学过法律知识,长期累积将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知法洪流和护法力量。有些县早在几年前就举办过土地纠纷仲裁此类法治课程,取得很好的效果。

1农民教育培训倡导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1.1法治教育是现代农民职业化的客观要求

农民职业化系列培训工作在各地开展了好几年,通过有的放矢、精细高效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助力产业扶贫、推动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傲人的成绩,强化农业农村多方面的人才支撑。职业化培训的目的就是使从业者增强技能,提高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逐渐使该行业成长,成熟融入社会并与之齐头并进。新时代培养大量德才兼备的农业职业人才势在必行。具备较高素养的农民,除了懂得先进的农业科技、使用高效的农业设施、掌握现代经营理念,同时要懂法、用法、守法。农民学员的知法程度如何呢?2015年,兴业县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期间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论》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解读》课程,在培训的283名学员中随机对16名学员提问“向在自家房屋旁的稻田排放生活污水或倾倒废弃物”“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生产经营”这些行为是否合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班学员(均为村“两委”干部),回答问题正确率58.5%,其他班学员回答正确率34.4%。当时村镇农民还没能通过智能手机上网。同样的问题在2018年,随机提问5%的农村党员培训学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回答正确率分别是67.2%和43%。可见,即使智能手机已经普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生效十几年,普及度仍不容乐观,特别是普通农民。农业农村生产活动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让职业化的新时代农民多学习、多接触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识理增智、开阔视野、明辨是非,有效规避生产生活中违法风险,减少纠纷或成本费用,促使行业健康和谐发展。2019年,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展广西农民教育培训需求调研,通过对回收的361份有效问卷分析发现,受访者对于政策、法规培训内容的需求度占32.22%,仅次于农技、创业培训需求。在农民教育培训中深入倡导法治教育是现代农民职业化的客观要求。

1.2法治教育助力和谐乡村建设

2018年11月,辽宁丹东某县一村民逄某因土地纠纷用刀杀死两村民[3];2019年3月,四川凉山某县一对兄弟因一语不合发生争执,弟弟用刀把哥哥刺死[4]。生产生活中小摩擦的事情时有发生,倘若法律意识浅薄者任性妄为,就会酿成悲惨事件。过去乡村是熟人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外来资本、产业的介入,村民与外来投资者更需和睦相处共求发展。富裕美好的生活、和谐的社会需要懂法守法的人民去维系。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5]。单方面依靠公检法部门普及法治教育是有限的,还需农业农村部门的专家老师日常工作经常下乡指导,与农民交流生产生活情况,多与农民有贴心之交。有时圣贤真理,也没有一句贴切的俗语更能打动人心,沁人肺腑,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新时代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法治思想的巧妙结合与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特色彰显。“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世界人口大国和农民职业大国,法治尤其重要,而农业农村部门也有责任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献策献力。教导广大农民具有法律常识和树立法治意识,和谐乡村建设才能早日实现,依法治国才有牢固基础。

1.3法治教育是新时代新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今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网络信息分秒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内涵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在生活中不能再按旧习惯行事了。例如从前办喜事过大年可以随意放烟花鞭炮,生产的污水污物随地排放等,现在这些在新法律上都有了约束。一线城市相继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垃圾分类将进入“强制时代”,这些都是时代进步的必然,相信这些举措进入农村也为时不远。另一方面,新时代农民参与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与日俱增,相应地民主生活越来越丰富,民主权利和参与村民自治的权利不断扩大,而权利需要相关的法律来保护。与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相对应,农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与法治教育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已体现出来。此外,特殊时期如流行疾病发生期间有特殊的法规,更须全民遵守。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全民特别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正如习所说“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

1.4法治教育是乡村自治和乡村振兴的必然保障

党的提出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辅之[6],达到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更好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乡村法治则百姓安。着力构建新农村治理体系,以法治促进自治,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农业农村进行一系列深刻的改革和整治,如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等。在此基础上,为今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制、优化农产品品质和结构、美化乡村打造生态经济,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这就要在教育培训基层农村干部和普通农民之际加大法治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学法、守法、用法。强调和唤醒农民学员,他们是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激发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7]。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群策群力,共同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确保农业农村沿着正确的方向高速高效持续发展,促进高标准大农业大产业振兴发展的大格局。

2农民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制约因素

2.1信息不对称造成政策普及性难

在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大部分农民对当前的政策法规一知半解,比如土地和稻杆。土地承包经营了几十年,为何要确权登记颁证;稻谷收割后稻杆上古以来都可以随意一把火烧了,为何现在禁止焚烧等等。这种现象犹如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宣传不到位,而是长期以来,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观念仍保持在指令性计划时代,不主动了解新政策。信息的不对称,造成政策措施普及性差,实施成本过高,教育培训资源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利用和配置,致使农民教育培训和法治教育的缺失。

2.2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基层政府长期把精力放在发展农业生产上,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但不等同于对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视,从资金安排上可以体现。农民培训方面的经费,许多地方没有纳入县级地方财政预算,平时对农民的培训大部分依托其他农业农村项目顺带进行,培训质量不高。

2.3农村法治基础薄弱

农业是个劳动强度大、低门坎的行业,农民学历多在初中水平(以广西为研究主体),农村文化事业滞后、思想道德教育淡薄。自1985年开展的普法教育至今已36年[6],但农村普法教育模式单一、宣传过于局部短暂、农民接受能力差、农村陈规旧俗影响等客观原因致使农村普法效果不理想,广大农民的法治素养仍然较低。近几年党中央对农村土地、集体资产、环境治理等重大改革措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农村基层干部有待深入学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明辨是非,有效化解纠纷。无论是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学法用法意识,还是基层干部熟练用法执法的过程,都与培育高素质农民一样是长期的、缓慢的、效率较低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艰难推进的过程。

2.4农村法治教育流于形式

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法治教育并非根据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导致许多法治教育流于形式,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同时,大部分的普法教育仅单方面依靠公检法部门,效果并不理想。普通农民的文化素质及学习兴致偏低,法律知识对教育基础要求较高,受认知水平、文化程度、经济能力、地域条件和培训内容设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缺乏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法治教育难以落地。

3农民教育培训深入有效倡导法治教育的措施

3.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法治信息传播力度

进行培训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搭建新一代的移动课堂,打破信息屏障,提升法律信息的传教效率,扩大培训覆盖面。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接受门槛较低,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易于文化基础差的广大农民掌握。创建手机学法APP、学法微信群和云平台,建立日常学法及交流平台,提供多种信息形态相结合的服务,例如有奖答题、考试积分、交流考察学习等智能手机衍生活动,引导学员与亲友共同参与。为农民创造交换法治信息的交流平台,有效地保证农业、法律信息在流通过程中的真实性,减少信息失真。

3.2加强政府部门合作,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通过地方政府部门科学部署,组织农业、司法部门联动合力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印发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丰富村民民主生活和村民自治平台提升活动;创建乡村法治见习基地建设,挖掘、培养村级法治教育助手;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科技、司法下乡活动,多部门组织对个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区等开展法治走访、跟踪服务指导。

3.3结合农村实用知识,加大法治基础教育

采取柔性教育方式,组织农业、司法部门组成专家宣讲团,根据不同农民群体因人施教,深入农民的实际生活,结合农村实用知识宣传和讲解与他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借鉴在职在编干部每年学法考法,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广大农民常规化参加学法、用法活动。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缩小城乡办学差距,逐步减小普通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代际传递效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使之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加快村级法制宣传栏、村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馆(角)等基本设施建设,并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3.4发挥地方优势,创新培训模式

研究、摸索农民教育培训的规律,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成人教学方式。在“怎么教、怎么学”上做有益尝试,加强经验交流,重视案例教学。特别是积极发挥地方现有的教学资源,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课堂“活”起来。结合当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实例讲解法律知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使农民喜闻乐见地学习法律。地方广播电视台开辟乡村法制宣传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制作法治宣传片在授课期间播放,或者结合案例分析、编制生动故事。开展专题讲座,加强部门合作,邀请司法系统专家前来授课。积极开发新的培训渠道,形成可广泛应用的培训模式。

4小结

对农民法制教育培训应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引导理解和学法有用的理念培养上,久而久之,广大农民在技能本领增长的同时,法治的感性认识慢慢转为理性认识。通过法治教育,逐步培养更多自觉提升农产品质量、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掌握土地租赁规约的农民人才队伍。跟随乡村振兴的步伐,让农民成为推动全社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主导力量,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共识。

参考文献:

[1].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人民出版社,2017-11.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136号).

[3]辽沈晚报.[EB/OL]

[4]都市现场.[EB/OL]

[5]李适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下)[J].中国人大,2016(11):11-16.

[6]王文娟.科学把握自治、法治、德治间的辩证关系.[EB/OL]

第2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1.1教育对象广泛。远程教育可以针对所有想要自主学习的人,而没有对学习对象有地点,学习能力等要求。

1.2课时时间灵活。所有人都可以利用空余时间来学习,而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

1.3学员更容易接触到高端教育。通过远程教育平台,许多想要深造的人都能通过名师课堂接受到高端教育,没有学历要求,让更多人拥有公平的学习机会。

1.4学习资源更易获得。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对于课程的其他资料,讲师可以通过链接等方式公布,然后学员可以实时的了解相关知识,而不需要自己一点点的去搜索。

1.5信息传输方式多样化。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信息传输。

1.6远程教育成本低下。

1.7远程教育规模巨大。目前已通过国家审批的远程教育试点已达68所高校。

二、远程教育机制的缺点

2.1师生之间的交流难以尽如人意。虽然学员课后能够在评论区交流,互动,但是交流的实时性还是太弱,通过平台授课的讲师,讲课时只是按照自己的备课进行讲解,很难即时的了解学员们听课的感受,换句话说,目前的远程教育只是一种单向的教育模式。

2.2对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有更高要求。就目前的远程教育机制来说,学员学习积极性方面还是太过被动。一般通过远程学习的人都是想要以这种方式对自己的某方面有所提高,但是在学习限制宽松的情况下,想要持之以恒的不断习惯这样的学习方式,则需付出更多的努力,一旦动力缺失,那么这样的学习就失去了效果和意义。除了学员本身的动力之外,课堂也基本只能是由讲师的课程带动学生的兴趣,若是内容太多,再加上单一的讲解方式,则会打击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2.3远程教育师资力量受限。师资力量受限是限制远程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是现在的远程教育仍然处于初期阶段,加入远程教育讲师还是不多,同时,熟悉并经常运用这种方式授课的讲师也不是很多。

2.4平台建立不完善。目前,国内的远程教育平台的发展技术,思想,并不完善,这将是一个限制远程教育发展的关键。

2.5相关制度不健全。在制度上,国家已经拟定了不少规章条例,但是远程教育制度出具并不完善,这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在远程教育的发展中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3.1教育,本来就是一个相互的过程,作为老师,需要知道学生对于课堂的感受,作为学生,也需及时的向老师请教疑惑,反应课堂效果。如此才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所以远程教育的方向应该朝这样的方面去发展,这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来说,在远程教育科技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对老师教学生一堂课程的现场录制,以部分学生代替远程受教学员来实现师生之间的互动还是很不错的。

3.2对于学员的自主学习积极性方面,教师可根据和学员的交流,针对系统记录不同学员的浏览学习习惯,对其提出个性化学习建议,通过远程教育机制使个性化教育能够有效的实施。

3.3想要在师生中普及远程教育方式,那么就得有吸引他们的东西。比如第三方建立的比较健全的资料库等,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质量保证的资料,以此来吸引更多讲师的加入。

3.4远程教育平台作为师生之间的桥梁,完善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以当前的科技水平,普及三维立体的传播方式还是有点难度,但是传播方式微处理上是可以改变的。比如,平台应该拥有记录用户登陆次数及检索的功能,然后在用户首次或前三次应用平台的时候,对于用户搜索的某个课题,平台可多提供几个相关课题的课程以供用户选择,让用户自己寻找自己感兴趣的讲师。从某方面来说,这样的方式是可以增加学员的学习积极性的;另外,在教育中,平台还可以根据学生对学习中的疑点,难点的提问及浏览次数统计分析,更加有针对性地改善讲师教学,让讲解的课程更加符合远程教育的教育模式。在完善上,平台系统应该辅以论坛,教学动态管理,和其他教务管理信息等方式,为学员多方位的提供更加全面的各类课程信息。

3.5在制度上,本来是一个中期的事情,但是远程教育的道路既已开始,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同时出具相关制度条例,然后再随之做出相关调整,这样将会使后续的工作变得简单很多,同时减少很多后续支出。

四、总结

第3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区教育;发展困境;出路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基础地位不可动摇,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念的提出与执行,依靠科学技术与人才,走现代农业的发展道路,成为无可更改的顺应时代的大趋势。农村社区教育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组成,是一种能够利用社区内外的教育对农村居民进行的具有区域性和整体性的教育活动。具有广泛的覆盖性,能够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对于经济文化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困境

(一)教育观念落后

传统的农村教育观念认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脱离农村生活,摆脱落后的生存环境,对于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意识淡薄。并且此种观念被广泛接受,对于无法通过教育完成脱离农村的情况,多持否定态度,并会终止居民的继续受教育的权利,由于教育的缺乏,居民的教育意识得不到提高,导致恶性循环,使得落后的教育观念得到了“传承”。而且此种情况得不到教育及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没有相关政策作为支撑和扶持,教育观念落后的现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二)教育功能单一

新农村的建设中需要的不仅仅是低素质的密集型劳动力,更多的是要依靠技术能力强、具有革新意识、大局观及发展眼光的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因此农村社区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符合农村经济建设需求、具有服务农村建设思想的新型劳动力,但是,目前的农村教育仍以普通教育为主,在劳动生产技能、素质培养、创业思维等方面严重缺失,并且不注重社区居民服务农村意识的培养,符合农村经济建设的职业技术教育的缺乏,使得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三)教学内容脱离农村发展需要

目前农村的教育内容并不是针对不同的地域性及不同经济发展需求而制定的,导致了教育目的严重脱离了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由于目前农村社区教育的课程安排的内容与城市的一致,都是传授基础知识,以升学为主要目标。而对于劳动技能、素质培养等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没有提到日常的教学计划当中,导致只有少数居民能够通过教育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而大多数居民不但不能通过教育学会在农村环境下的生活技能,并且课程中安排的内容极少涉及到农村生活,导致扎根农村的意识淡薄,不能以稳定的心态适应农村的生活及农村环境下谋求发展。

(四)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偏低

由于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有限,导致教师的福利待遇差,提升自身能力机会缺乏,骨干教师流失、教师数量不足等多种问题的产生。随着农村教学布局的调整,很多地区出现学校合并、班级合并的现象,班级数量过多,教师无法兼顾或是一名教师担任多门课程的教学,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在农村社区教育体系中,专业技能教师与基础知识教师的比例严重失衡,甚至出现空缺,从而使社区居民失去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机会。

二、农村社区教育的出路

(一)提高农村社区整体教育意识和内容的改进

根本解决农村教育理念落后的问题,是农村社区教育开展的重要前提。首先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使社区居民意识到开展农村社区教育能够提升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领导要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农村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及接受社区教育的自觉性。农村社区教育要适应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不但要包含基础性和统一性的知识内容,更要针对不同的地域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内容,把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进行有机合理的结合。一方面可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水平,另一方面能够使所学技能适应当地农村建设的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增加农村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整合资源

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如专业教师的薪资待遇、实践场所、教育器材等投入,仅仅依靠自愿的方式自筹资金是远远达不到社区教育的需求。因此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及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更可以通过设立居民迫切需要学习的课程,发动居民出资支持社区教育的开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有利资源整合到农村社区教育当中去,如鼓励专业技能突出的教师到农村去,并给予一定的扶植政策,允许教师带动社区居民一起创业,在实践过程中完成教育的目的。资源的整合不仅仅包含人力资源,还可以将社区已有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运用到农村社区教育当中去,不但达到资源的重复利用,更推动了社区教育的发展。

三、小结

由于受教育观念、财政支持、人口密度及师资力量等条件的制约,严重阻碍了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如何使农村教育走出困境,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持续良好的发展,是目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因此需要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发展、遵循发展规律等多方面寻求突破出路。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能够推进农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更能够有效提升居民的综合素质。在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更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因此,克服目前农村社区教育中遇到的困难,积极的寻求发展道路,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论文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2017—2019年度)“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困境与思路”(编号:JSS-B-2017002)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厉以贤.社区教育原理[M]四川教育出版社,2003

[2]简小鹰.农村社区发展中的农村社区教育[J]中国农业教育,2002(2)

第4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交通企业;职工培训;发展研究;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工教育培训在企业中的地位及作用越来越受企业的重视,拥有高素质的员工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主要来源。创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机制是企业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并改进人力资源质量的重要举措。提高企业职工整体素质,使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最终使企业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职工教育培训重视不够。当今社会的竞争最重要的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当中胜出,就必须有人才资源做保障。有些企业对职工培训认识不到位,为培训而搞培训,出现一些培训误区,注重形式主义的培训;有些企业则认为职工培训是给员工的福利,可以轮流进行,人人都有份;有些则更甚,认为培训费时、费力又费财,应该都是员工自己的事情,可见企业对培训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第二,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现如今,很多企业在经费投入方面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进行。培训经费投入的不足,直接影响企业的员工发展,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最终使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也有相关规定,但都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1]第三,培训效果评价与反馈机制不健全。企业培训部门只注重培训,对培训后的效果漠不关心。不管参加哪种培训,培训对象是谁,考核往往只采取笔试,对于员工的技能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考核,因此,培训的效果往往不够理想。[2]

三、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相应的对策研究

第一,创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动力机制。在企业中建立起职工教育培训的动力机制,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可以把员工的薪酬与职业生涯关联到一起,这样就能使培训效果大大的提升,培训成果更具有效性。其一,建立职工进修教育制度。首先以工作为导向,建立职工进修教育制度,加强企业与学院之间的联系,便于开展培训;其次为职工提供教育假,可以分为带薪或停薪培训,在此期间的权益与工作的关联性,可以通过相关的法规给予规范确定;最后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档案,及时掌握并了解其学习情况与培训的需求。其二,建立职工继续教育的回归制度,为受训员工建立多元化的职业生涯。在重视教育,重视个人能力的现代化社会,如何让员工对企业更具依赖性和归属感也是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企业一方面帮助员工建立一个短期与长期的职业生涯规划。另一方面采用校企结合的模式来提升职工的学历、资历、工作方式、心态等问题。这样就解决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问题转换,使员工的教育层次、员工的职业水平得以有效提高。还可以使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第二,创新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投入机制。企业应该深刻的意识到,对于投入在员工身上的培训经费,跟企业的发展成一定的比例。投入的少,甚至根本不投入培训经费,这就很容易造成企业人才的匮乏。管理层缺乏有能力的人员,基层也缺少技术能力好,服务意识好的员工。第三,员工要树终身学习的态度。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的教育体系下,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员工来讲,只能接收有限的信息,产生有限的行为改进和思想变革,这样短期的培训效果显得不够理想。因此培训员工的自我学习意识,比直接向其输入具体的信息效果会更持久一些,这也是企业应该认识到的问题。员工应该有危机意识,自主的学习。员工的能力应该与企业发展的步伐相匹配,改变心态。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加强自身能力。培养自身超越自我的精神,适应不断发展的需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第四,实施企业培训评价与反馈机制。建立与评价系统相关的反馈机制是培训效果的保障,也是提高培训效率、提升培训的方式并加强针对性培训的重要手段之一。完善培训质量评价、培训者学习效果评价和培训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建立由企业、使用单位和培训者组成的行业评价机制,开展相应的主体调查。由相关行业企业的领导、技术人员、各专业的专家,对培训者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评价信息进行意见反馈,改善培训质量保障体系。

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

第一,企业借助培训和教育的功能,使企业成为“学习型企业”。使企业成为“学习型企业”,其最大的特点是:注重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提倡理性思维方式和合作的精神,鼓励劳资双方通过提高素质来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持续不断的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通过学习和创新提高工作的效率,这就是与一般企业最大的区别。第二,企业培训符合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时代的潮流。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对企业培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技术的使用要求企业职工拥有与之匹配的知识能力,如利用终端技术互联网进行远距离的培训等,大大提高了培训的及时性,使员工能够及时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大大地提高了工作了效率,节省了工作的时间。让企业也能够迅速地适应时代的发展。

五、结束语

随着企业培训制度的逐步完善,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也备受重视,其地位及作用也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为了发展完备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使企业与职工“双赢”,就必须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提高整体员工素质,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吴景松,俞建伟,刘瑜.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9(4).

第5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新时代;教育培训;法律制度

一、引言

教育培训行业自在市场上出现以来,一直保持着蓬勃发展的趋势。当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反应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人们对高质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增加。学历教育通过学校所提供的是一套基础性的、适应能力不强的教育,而教育培训则以其灵活性、高效性的教学吸引了广大群众。教育培训作为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性教育,对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教育培训繁荣市场的背后,受逐利心理的影响,一些关于教育培训行业的“负面”新闻报道频繁出现,大量的“无证无照类”的培训机构被查处、受培训者与机构之间频繁爆发“服务纠纷”问题,如培训教师资质不合格,这些问题大大损害了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受培训者寻求不到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关于教育培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很多缺漏,司法、执法部门就没有一部可执行的法律规定,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而相互推诿,使得教育培训行业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加剧了教育培训市场内部不正当竞争现象,整个教育培训市场一片混乱,急需治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有必要对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法律制度的缺失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培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继续发挥其好的作用。目前我国关于教育培训法律制度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数学者主要是从经济学和教育学的角度对于教育培训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如胡天佑的《我国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与治理》,李一凡的《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有些期刊和论文则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进行研究,例如:杨清的《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张静的《教育培训机构“虚假承诺”的法律规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等。然而,这些研究并未深入涉及到法律制度层面,笔者主要从教育培训行业法律制度层面来分析教育培训行业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从而希望能够为当下我国教育培训行业出现的问题提供一些有效的解决措施。

二、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培训出现的原因

新时代背景下,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教育方面更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教育需求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即当下传统的教育—学历教育提供的教育存在科目众多、课时繁杂、时间地点的安排不能照顾到一些的特殊群体,不能够满足社会群众追求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等问题。因此在这样的矛盾下,教育培训行业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为我国的朝阳产业。作为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教育方式,教育培训以其灵活性、服务范围广泛等特点受到了社会群众的欢迎。[1]不同于传统的学历教育,它的服务对象不只局限于学生的课外辅导,而且对于社会各个行业,如司法、经济、艺术等方面都有涉及。抓住了当下社会群体对知识、技能的渴望,同时又创新教学模式,利用网络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进行知识的灌输,同时改善了传统教育科目繁琐,耗时大等缺点,关注“针对性”的教学,设立“专门技能”课程的培训,这样的专门培训更加有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这里我们所说的教育培训与学校教育不同,学校教育即学历教育,是指由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即学校)所提供的有目的的、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由专职人员承担的,以影响受教育者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全面系统的训练和培养活动。而教育培训指的是非学历教育,它以满足公众的兴趣、技能、文化等某个专项的需要为目的,主要存在于教育培训机构、国际夏令营、留学中介、学生课外辅导、考研以及公务员培训、幼儿早教机构、教育机构等。它的形式灵活,培训的周期短,上课的时间地点安排上的优势更能满足当下社会公众的需求。[2]

三、教育培训面临的现状与问题

(一)现状

教育培训行业近些年在市场发展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他们以满足大众追求完美生活需要为目标,制定了一系列为大众服务的形式灵活的课程。同时,高效利用互联网进行课程开发,吸引了一大批消费者,整个市场的营业份额逐渐扩大,获取了高额的利润。教育培训行业遍地开花,并且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二)问题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在市场上的快速发展,市场份额的逐步扩大,整个教育培训行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但是,在繁荣景象的背后也滋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近些年来,我们可以从很多新闻报道中看到,多地教育培训机构老板卷款逃跑、受培训者学费退还困难、培训机构与受培训者之间的“服务纠纷”增加等现象。这些现象使得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国家也开始重视教育培训行业方面的治理,如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这就对我们研究教育培训行业相关问题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1.教育培训机构数量众多,品质良莠不齐,大多数资质不合格由于教育培训特殊的行业特点,准入门槛低,市场监管较为宽松,这就让很多小型的实际上不具备创办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趁机而入。这些培训机构的加入使得教育培训机构数量猛增,机构之间的利益受到侵犯,一些不合理的竞争行为开始出现。从而导致整个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教育服务质量下降,使参加培训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同时也引发了参加培训者因合法利益遭受侵犯而“诉求无门”的难题。[3]2.乱收费”现象和“虚假承诺”现象增加教育行业是一种长期投资行业,因此,在整个教育培训行业中,采取的是一种“先交钱,后服务”的模式。许多培训机构往往利用这种经营方式,在培训的过程中收取一些不合理的费用,例如“咨询费”、“服务费”等。同时,因为是“先交钱,后服务”的经营方式,也滋生了一些“培训机构卷款逃跑”、“学员退款难”的问题。教育培训市场竞争激烈,许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培训成效、师资力量强大、承诺“包教包过,不过退款”的方式来增加生源,同时利用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来获取收益,这些都是“虚假承诺”的具体表现。[5]3.“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培训成效高低不平从而影响行业公平竞争由于教育培训市场的准入门槛低,在培训教师资格要求层面不像学校教育一样严格,要通过专门的国家资格考试,取得一定的资格条件才能上岗。教育培训行业是“针对性”的教学,它的目的就在于在最少的时间内利用最低的成本提升培训成效。在这样的市场背景和需求下,教育培训行业对培训老师的关注点就在于“是否有能力”、“是否能够节约成本取得高效培训效果”。所以,大的教育培训机构就会通过高额薪酬聘请能力强的培训教师以及一些学历教育中的教师,吸引了大量的顾客和带来了高效的培训效果,造成“教师资源垄断”问题;[6]而一些小型的培训机构因为能力有限,于是通过多种手段,例如虚假包装师资,虚假宣传来增加生源,欺骗消费者。这些行为会影响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加剧不正当竞争、影响学历教育中学校教学效果。

四、教育培训行业问题出现的原因

当前教育培训行业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外观层面来看,是整个教育培训市场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导致的。但是不应局限于这些表面现象,我们应当从深层次的方面进行分析,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缺失、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受培训者的法律维权意识低等因素是诱发教育培训行业问题出现的原因。其中最值得探究的应该是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教育培训行业机构设置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针对教育培训市场中培训机构数量众多,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根源就在于我国目前针对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登记法律制度规定的流程和申报程序复杂。教育培训机构实质上是“姓商不姓教”,在我国基本上都是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民办学校。[7]所以它的设立登记一般是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要到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审批登记表,写明情况,经过审批机构审批,再申请正式设立报告等一系列复杂流程,审查合格后才有权依法从事教育培训工作。这就导致机构设立登记这块由于程序复杂,而许多教育培训机构又不愿意在这方面花费众多时间和成本,因不具备相关创办条件,未取得许可证明,而无证经营。

(二)教育培训行业“服务纠纷”解决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教育培训行业“服务纠纷”越来越多,主要体现在一些“胡乱收费”、“虚假承诺”的行为所引发的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解决方面。针对这些“服务纠纷”,目前只能够依照我国相关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寻求解决途径,但是仅依照这些法律规定,不足以对培训机构的各种失信行为产生有效的法律约束;而且考虑到诉讼程序复杂和成本高、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监管责任的相互推诿,使得受培训者难以寻求到有效途径维权,另一方面也会使这些教育培训机构继续“为所欲为”,最终导致整个教育培训市场的混乱。

(三)教师资格条件方面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对于教育培训行业的“师资质量问题”影响培训成效高低不平所引发的内部不正当竞争加剧,学历教育学校内部教学混乱的现象,主要存在以下两大原因:首先,针对“师资质量问题”引起培训效果高低差异,进而加剧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损害受培训者合法利益的问题,根源就在于教育培训行业教师资格认定没有一个合格的准则。我国现行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只规定了学历教育中教师任职条件,需要通过专门的国家资格考试以及一些严格的程序审查,而对于非学历教育层面的教师任职资格上并没有任何规定。于是整个教育培训行业的教师数量急剧增加,培训教师的水平差异明显,这就致使教育培训行业“教师资源垄断”现象的产生,加剧了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另外,针对大规模的公立学校教师受高薪酬诱惑去培训机构兼职,影响公立学校教学效果的问题,也在于当前《教师法》中对教师工资和待遇的规定不能满足教师需求所致。[8]

五、教育培训行业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通过上述相关方面法律制度问题和原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在增强受培训者法律意识的基础上,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同时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因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方面的法律制度

面对教育培训市场门槛准入低、设立登记渠道漏洞多,致使机构众多、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以保障教育质量为中心,简化《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登记流程,严格审查机构创办的资格,控制培训机构的数量,让机构设立登记上能够有法可依。[9]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行业纠纷有效解决的相关法律制度

针对教育培训行业出现的“胡乱收费”,“虚假承诺”现象,我国目前只能依据相关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进行调整,但是这些法律的调整不能给受培训者带来满意的结果。由于法律对此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制,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就没有统一的法律适用依据,受培训者因权益遭受损害提出诉讼赔偿几乎无法可依。面对这种现状,有必要加强教育培训服务方面的立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业收费标准,严惩“虚假承诺”的行为。另外,对于受培训者因法律程序复杂,维权通道难行等问题而无法诉求的状况,可以针对这类消费者设立快捷简便的法律维权通道,简化法律程序,使得受培训者简便快捷的获得赔偿。

(三)建立健全教师资格方面的法律制度

对于“教师资格”问题影响行业公平竞争现象,在《教师法》中可以增设培训教师的任职资格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教育培训教师也要通过专门的国家资格考试,严格规制任职条件和程序,从根源上解决“教师资源垄断”问题。[10]另一方面,针对学历教育学校中教师因为高额薪酬到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加剧培训教师之间的竞争压力、影响传统学校教育教学效果的现象,可以对《教师法》中关于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进行调整,防止公立学校教师去培训机构兼职从而影响公立学校教学秩序现象的发生。[11]综上所述,教育是国家重点关注事业,而教育培训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希望的教育是能够改善国民生活,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所以在教育培训行业,相关的立法者,执法者,行政管理者,服务者,受培训者都要严格的依法办事,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这就需要完善教育培训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改善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使得他们有法可依。同时也让教育培训行业能够合理化发展,对我国的教育事业继续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黄也佳.教育培训法律纠纷的应对策略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