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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

第1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课; 课程特点; 有效教学; 教学策略

中图分类号: G4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2-0063-03

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对大学生了解、分析、掌握时事与政策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状况。针对当前《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中的不完善之处,尤其是“教学内容不够系统、教学形式比较单一、教学资源过于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惟有准确把握课程的教学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教学策略,方能切实提高教学实效,应对挑战。

一、《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主要特点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中指出:“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通知》不仅明确了《形势与政策》课的性质和地位,也对课程教学内容和任务予以明确规定,由此决定了“《形势与政策》课既有着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相一致的共同性,也有着不同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1.稳定性与变动性兼具

《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可归纳为形势与政策两大部分,形势是国际和国内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和态势;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其中,有关形势与政策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形势与政策的基本方法,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基本内容相对稳定,而有关国内外重大事件、敏感问题、社会热点、难点等时事问题则动态性较强,这使得课程表现出稳定性与变动性兼具,尤以变动性更明显。

2.丰富性与广泛性并存

《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体系庞大,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国际关系等多个学科领域。仅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的《2011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为例,国内部分的教育教学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十二五”规划目标;“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教育等六个方面。国际部分教学内容包括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世界经济调整复苏的情况;世界格局调整中的国际关系;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进展状况;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下的国际安全威胁问题;我国全方位、多领域的外交策略与主张等五个方面。《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与广泛性并存的特点由此可见。

3.思想性与知识性统一

《形势与政策》课的性质与任务决定了课程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其教育功能的实现建立于知识讲授的基础之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功能体现在通过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党的政策等的宣讲与分析,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由于国内外各种事件和问题的形成与发展都涉及大量相关的背景知识,因此,教学过程中不能简单、中立地就事论事地讲述时事、转述新闻,而要全面分析时事的发生历史、发展趋势及其与相关事件的联系,阐明党和政府的立场、观点、态度,使得教学具有思想性与知识性相融的特点。

4.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

《形势与政策》课以时事和政策为教学内容,以培养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为教学目的,课程教学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课程教学中,无论是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还是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分析,都离不开对相关理论问题全面而充分地阐述,只有采取“以理服人”的方式,讲活、讲透和讲深相关的理论,才能使学生真心接受教育,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有在学生树立了正确的形势观和政策观的基础上,才能指导他们清晰地了解、认识和把握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问题,回答和解决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现象、问题。

上述《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所固有的特点对教学效果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它们既是课程教学的亮点,可以增强课程教学的生命力、吸引力,有助于形成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这成为课程的魅力所在;另一方面,它们也是课程教学的难点,教学内容变动性和广泛性强而连贯性、系统性相对不足,使任课教师因知识结构局限而难以驾驭所有讲授内容,易导致课堂教学有广度而无深度,影响教学效果。为此,扬优避劣、扬长避短以获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应成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策略设计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形势与政策》课的有效教学策略

根据《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特点、教学目标和当代大学生对形势与政策的认知特征,有效的教学策略是尊重教学双方的主体性,建构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在此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与方法,采取以讲授法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多种方法有机结合的教学法;改变单一的考核模式,形成以综合课堂学习考核与课外实践成果的成绩评定机制。

1.建构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

主体性教学模式是一种合乎人的本质属性的教学模式,在承认师生双方都是教学活动主体、激发双方主体意识的基础上,建构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它是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效举措之一。 《形势与政策》课的性质及教学内容的特点,决定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是课程教学得以开展的基础保障,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则是课程教学能够获得实效的重要途径。首先,从课堂教学的特点看。在信息化时代,获取信息、了解形势手段的便捷多样,令教师与学生在获取时事讯息方面处于同步状态,更何况学生人数众多、信息面广,教师个人的知识结构、信息储量相对具有局限性。对此,构建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既能促使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以补充新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教学的知识含量,又能激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课前收集与讲课内容相关的知识、信息,准备他们感兴趣的话题、感到困惑的问题等,从而在教学中形成师生在知识上的互补、过程中的互动,避免出现教与学相互分离的现象。其次,从大学生认知特点看。当代大学生个人生活经历相对简单、生活体验肤浅,来自外界尤其是网络的多元化、复杂性信息,容易造成他们对形势与政策的认知偏差。他们往往“在国家稳定和个人义愤,在理智和情感,在长远利益和短期目标等方面失去判断力。有些大学生的求异思维明显,对非正常渠道传播的消息信任度极高,易偏激和冲动,且有较强的行动力和号召性,往往在关键时候,影响大学生群体的行动力。”构建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能够使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表现出他们对当前政治经济形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真实认知情况,也能够使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加以剖析、澄清和引导,有效地实现课程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2.采取以讲授法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多种教学方法

《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在理论上所具有的帮助和引导大学生正确认知国情、社情、民情,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清形势和任务,增强他们珍惜和维护国家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等方面的作用,是通过精心设计、富有成效的课堂教学实践来实现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特点,使得以讲授法为主、其它教学法为辅、多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地应用于课程教学中显得既十分必要也充分可行。

首先,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出台,都与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相关,是特定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产物。《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中,无论是时事分析还是政策解读,都必需建立在学生对相关知识较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这奠定了讲授法作为主要教学形式的地位。讲授教学能够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和效率,帮助学生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教学主题,从而更有效地达到课堂教学的教育目的。但单一的讲授教学不仅会令课堂难以避免地陷入枯燥、沉闷的气氛之中,并且还会使学生产生依赖和期待心理,抑制了他们在学习中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在教学实践中以讲授法为主的同时,通过将提问法、讨论法、案例法、多媒体教学法等多种方法有机结合于课堂教学中,作为讲授法的辅助,不仅能营造生动活跃的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将学生的学习融入课程的教学中,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以发挥,从而增强课程教学效果。其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以及授课对象的特点,使得以讲授为主、辅以其他多种形式教学法的运用,在实践操作上也是可行的。当代大学生多为90后,他们生活在通信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从小练就了利用网络获取资讯的本领,见多识广、头脑敏捷、思维活跃。相对而言,他们的自我意识更强也更自信,个性张扬且叛逆,喜欢并敢于表现个人见解,喜欢尝试新事物。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安于一味被动地接受教师所给予的信息,更愿意相信自己从网络上所获取的知识,尤其是有异于教师所讲授的观点。90后的这些特点提醒教师,在讲课中应努力改变唱独角戏、满堂灌的做法,根据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将讲授与其他教学法相融合,尤其要注意多给学生提问、发言等表达他们观点的机会。对于学生在课堂上所表达的各种见解,教师不要急于以是非论定,而要以平等、尊重、友好的态度,鼓励学生完整表达自己的看法,通过不断设问、反问等方式,引导学生对自己的看法进行论证,最终得出教师所需要的结论。

3.形成以课堂学习考核与课外实践成果综合考量的评分机制

主体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多种教学法的运用,这些都是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吸引力的策略,但作为一门课程,学生更为关心的是课业成绩。如果依然沿用传统的、单一的考核评分机制,没有建立较为全面、公正的评分机制,没有将课堂理论学习与课外实践成果加以综合考量,无疑将极大地影响学生的学习热情,削弱所采取的教学策略的效度。丰富完善考核方式,形成以课堂学习考核与课外实践成果综合考量的评分机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营造严谨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氛围,是增强《形势与政策》教学实效性的重要环节。首先,《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政策观,给予他们一双明辨是非的“慧眼”。让学生们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变化中,在真假难辨的资讯大潮冲击下,学会以理性、客观的态度,全面、系统的思维,正确认识和分析在社会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始终将维护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置于第一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目的、教学效果的评价,都通过学生对处理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来衡量。如果说课堂教学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初步形成有关形势与政策方面的观念、理论和方法,实现认识的第一次飞跃的话,那么,这种初步形成的形势观、政策观的正确性,以及学生在这些观念指导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就需要通过他们在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中的表现来评定。其次,建立以课堂学习考核与课外实践成果综合考量的评分机制,需将过程与结果、理论与实践、态度与成效结合考虑,在成绩评定中坚持“强化平时、弱化考试;奖励参与、看重态度;既重学习、更重应用;以掌握知识为基础、培养能力为目的”的原则与做法。具体而言,学生最终成绩的评定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参与互动、讨论发言、课堂作业等情况的评分;二是在课外参与学校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担任青年志愿者、参加公益活动、考察调研等社会实践后,撰写的调查报告或学习体会等书面报告的成绩;三是期末的专题论文考核成绩,根据学期内《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相关内容给定选题范围,由学生据此选择论题、撰写论文,最后由教师综合学生这三部分成绩给出课程学习的总评成绩。

从教育学角度论,虽然有“教学有法,但无定法”之说,《形势与政策》有效教学策略的设计取决于教师自身对课程性质与任务的认识,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以及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情况,没有普适之道。但《形势与政策》课有效教学策略的设计也可谓有一定之法,这个法就是教师对课程特点的把握,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主体作用的认知以及教师自身对提高教学效果的不懈努力,这些都是不断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必不可少的法宝。

参考文献

[1] 曲 涛,马永春.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问题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6):50.

[2]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Z].教社政[2004]13号.

[3] 姜相志,王国学.把“形势与政策”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的课程[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8):73.

[4]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11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Z].教社科司函[2011]22号.

第2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精神;形势与政策;教学改革;“大思政”理念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大思政’理念下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方式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6C18)研究成果。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一直是个育人的重点问题。随着党的的胜利召开,当前形势与政策课如果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就必须要让学生真正领悟精神,系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长期以来,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一直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那就是有些学生把形势与政策课当成一种形式来应付,认为其是一门不太重要甚至可以轻视的课程。少数学生在上形势与政策课时,心不在焉,有的玩手机,有的打瞌睡,有的做其他功课。这种局面的形成,固然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也同时反映出了这门课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当前教育界应当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而体现在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改革上,就是要切实改善教学效果。

一、切实改善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效果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需要

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党的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理论成果,如何让大学生更好地学习和把握精神,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目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存在着哪些问题呢?主要有两个问题:首先是课程内容没有经过分解处理就匆匆进入课堂,整堂课下来,学生听得云里雾里,容易产生困惑和厌烦的心态;其次是课程教学手段缺乏多样性,教师照着教案或PPT一路讲到底,想与学生互动但又怕完不成教学内容而容易满堂灌,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视频也因为时间的关系而难以让学生展开交流和讨论。形势与政策课是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和解读国内外形势的重要课程,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理论性,如果在讲解该门课程时教师不能让学生较好地领悟和掌握中央的相关精神,这样反而起不到教育学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的良好效果。

党的精神要求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手段更加丰富和多样,尤其是要在激发青年学生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上要多下功夫。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对国家、党和社会主义的认知水平。当代青年学生,思想活跃而乐于接受新事物,他们对于国家、民族、政党和社会主义的印象都是通过课堂、书本和影视媒体而建立起来的。而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思想意识多元多样的特点更加明显,引领和整合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美《外交政策》曾刊文对中国的微博状况进行了分析。作者在微博上搜索“《圣经》”这一关键词得到了1700万个搜索结果,搜索“耶稣”一词得到了1800万个搜索结果,搜索“基督教徒”得到了4100多万个搜索结果,搜索“圣诞节”一词得到了1.6亿多个搜索结果。有许多不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剥削阶级思想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在不断地侵蚀着青年学生的思想,比如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等。这些都是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如何将青年学生教育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和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形势与政策课有着其他思想政治课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时效性和新颖性。因此,要上好形势与政策课,就需要授课教师不断深入学习党中央最新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追逐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最新热点,不断拓展教学手段,努力把最新、最全和最具活力的知识体系传授给学生,要让学生深切感受到这门课程的独特魅力。新的教学手段即意味着教师要借助慕课、微信和QQ等多种教学辅助手段,同时要把最好、最新的视频资料和最新的教学资源通過课堂讲座、辩论、知识竞赛和演讲等方式传达给学生,让其深受感染,心灵不断受到新的知识体系的洗礼和冲击。

二、深入了解一些大学生对形势与政策课学习缺少兴趣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开展有效的教学改革来让大学生系统地学习党的精神

精神集中体现在党的报告中,如果让大学生单独学习这份报告是有难度的,因为当前大学生对政治学习缺少兴趣,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报告涉及国计民生,内容非常广泛,里面遍布政治术语,而大学生生活圈子小,接触社会的时间短,让其单独系统学习报告难免会觉得枯燥难懂,兴趣索然;二是当前大学生面临着电脑和手机网络、娱乐媒体、歌星影星等富有娱乐意味的“视觉快餐”的强烈冲击,再加上西方媒体无时无刻地针对我国青年大学生输出西方价值观,例如对自由、平等、人权和个人主义的反复歪曲和误导,这对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让一份政治性极强的报告成为学生系统学习的对象,其难度可想而知。作为宣传党和国家相关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及精神的形势与政策课,就应当充分利用课堂内外的多种学习方式,开展有效的教学改革,在教师的不断引导下,让大学生能够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的报告,了解和掌握报告的精神内核。

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应充分体现党的精神,将精神的具体内容落实到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方方面面。党的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五位一体系统中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具体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应当充分体现在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中,使学生通过课堂内外的多种方式来学习和掌握精神。应当认识到,报告虽然只有四万多字,却是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方方面面的高度总结和提炼,是今后中国发展的总的指导方针,其战略意义不言而喻。将报告与当前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融会贯通起来,使精神成为今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核心指导思想,即形势与政策课的每次教学活动都要以精神为指导,确保教学内容体现时展的最新要求,并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让精神深入到学生的头脑中。

三、通过“大思政”理念下的形势与政策教学改革,让围绕形势与政策课的“大思政”成为大学生学习党的精神的好平台

党的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成果,其中新提法新举措就有四十个,这其中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等重大判断等。如何在形势与政策课堂上向学生把这些大道理讲深讲透?“大思政”理念下的形势与政策教学改革是较好的解决途径,当前改革的重点就是通过“大思政”理念下的形势与政策教学改革,让“大思政”成为大学生学习党的精神的好平台,让精神以生动而具体的方式走进学生的心灵。

作为高等教育观的重要内容,“大思政”教育观是一种从全局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总的看法和从根本上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的方法。它以“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发展”为哲学基础,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工作理念,以“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为方法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不仅是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更重要的是一种教育思想的创新。从理论意义上说,“大思政”理念要求高校的各种资源整合,全员育人,有利于构建形势与政策教学大思政格局,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资源优势。从实践意义上说,“大思政”理念有利于创新形势与政策课的实践教学模式,尝试新型实践教学模式。传统的“传递-接受”式教学模式一直是改革的重点目标,高校思政课的教学改革将从单一的“灌输型”模式转变为多种形式的教学模式,然而在这当中,形势与政策课一直是改革的边缘课程,相关成果甚少且不成系统,急需以“大思政”理念来引领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

第3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论文摘要:从知识社会学观闽来看,我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有三个基本的战略取向,即构建主导意、只形态同时作为观念、制度和社会心理的三重身份;推动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家化,十勾建现代意义的国家意识形态;促使意识形态三要素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合理分离,实现主导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

如何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这是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传统的意识形态建设研究更多是集中在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具体内容的完善方面,而仅从这一视角并不足以回答主导意识形态建设问题因此有必要跳出具体内容本身,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和考察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运行规律,推动主导意识形态建设、本文认为,知识社会学视阈中的我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有二几个基本的战略取向。

一、构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同时作为观念、制度和社会心理的三重身份

意识形态就其表现形式来说分为观念化的意识形态、制度化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心理化的意识形态二种形式。意识形态从观念形式扩展为制度形式进而社会心理形式,同时具有观念、制度与社会心理的花重身份,这刁’完成了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卜的一个运动周期,意识形态才取得稳定有效的成熟形态。意识形态从观念形式到制度形式再到社会心理形式的发展并不是一个机械性的单线的台阶式过程,而是一个同心圆式的复合式的扩展过程。即制度形式的获得过程并不一定是以观念形式的完成为起点,同样,社会心理形式的获得过程也不一定以制度化的完成为起点二也就是说拼重身份的构建不能简单理解为促使三种形式的逐一扩展,而更重要的是点种身份的均衡、协调与贯通。因此,中国主导意识形态二重身份的构建既包括“新建”,也还有“改建”与“重建”。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就其表现形式来说最先是作为观念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出现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及社会卞义国家制度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政权的保护和推动下确立了主导地位,并开始了制度化进程,由于意识形态的现实效用最终并不是通过掌握理沦学说的职业思想家或政治家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广大群众的意识形态实践来实现的,因此,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从“精英”到“大众”的贯通机制就成为“制度化”的核心内容气于是,在肃清各种反动宣传组织与书刊、“接管”国外资助的文化教育机关及宗教团体、改革旧教育等的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主义理沦的“教科书化”,干部与人才选拔制度的马克思主义化,以传媒、学校和各级党团组织为载体的马克思主义教化机制的规范化以及国家政治和法律制度的马克思主义改造等措施,马克思主义取得了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迄今制度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是完成形态,但却远非完善形态,这其中还有很多“改建”、“重建”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一与政治生活都发生了深刻变革,观念形式的马克思主义也取得巨大发展,然而在传统计划经济背景下建立的制度化马克思主义面临的改革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当前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的控制与教化主要是通过国家政权来推动和保障的,对政权有很大的依赖性:主渠道、主旋律、主流媒体、党的喉舌等概念直观地反映了意识形态的传播与教化的状况这种制度化马克思主义运行体制中的“苏联模式”在计划经济与封闭时代的确具有极其强大的意识形态传播力和控制力、但随着经济的转轨、社会的转型、个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思想观念呈现空前的多元态势。影响思想观念变化的因素增加,信息来源与信息传播途径纷繁复杂,所谓主流也不完全由传播者决定,更多情况下实际决定于“受众”的选择,“主流”的传播力在今天已大打折扣、传统的以僵化的学校教一育、高度“一律”的传媒、层层渗透的党团组织为主要载体的马克思主义教化机制日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与开放条件的需要,制度化马克思主义运行机制亟待转变,改一革一与“重建”制度化马克思主义应成为当前意识形态建设的取要环一。

无论是观念层次的创新还是制度层次的完善,其最终效川都是通过导引人的行为来实现因此社会心理化马克思主义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兰重身份建构中最具实质性的环节观念与思想只有内化为社会心理层次的动机、认知、态度和文化性格,成为人们立事、处事、行事的动因,才能真正引导人的行为。而在这一层次的建设上,我们一直没有将其作为一个明确的战略措施来运作。所以尽管制度化马克思主义早已确认,但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教化机制中,由于忽视社会心理化马克思主义的建构,往往使得意识形态总是流于形式主义和空头政治,在政治学习与政治宣传认认真真走过场、轰轰烈烈做文章的表从下面是不和谐的心理暗流,这科,双取的社会人格使得“旧意识形态”所积淀的社会心理在表层理论包装的掩盖卜成为导引人们行为的深层力显对理论观点的认识是容易改变的,然而内化为“社会心理”井以“无意识”形式表现的思维方式、情感怠志、价值观及习俗习惯却是根深蒂固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真正扎根的关键在于社会心理层面的构建。只有‘将马克思主义渗透于中国人传统的文化心理以及现代的“文化实践”中,使得马克思主义的观念形式、制度形式、心理形式交互重叠,相互贯通,点重身份协调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才能在效用的最大限度发挥中根深蒂固。

二、推动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家化,构建现代意义的国家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根植于特定利益背景的社会意识,意识形态主体也就是其背后的利益主体,根据给定的意识形态所代表的利益主体从明晰到广泛性扩展的进程,可以将现代国家中不同发展阶段的意识形态按不同主体划分为社会(民间)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社会(民间)意识形态向政党意识形态演化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这一阶段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从界限并不十分明确的模糊状态向有着径渭分明的阶级与集团界限的明晰状态转变。这一转变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在结构扭个层次—即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的政党化和基于政党范畴的社会意识—女日阶级、革命、政权、纪律等的马克思主义化的双向建构。中同共产党从夺权到执政使得作为政党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获得统治地位,但政党意识形态不会因其地位的改变而直接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范围并没有自动地扩展为“国家”。由于执政后政党意识形态固有的排他性、批判性等特征仍然留存,因而在其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统领下社会矛盾冲突不断,政治斗争仍然激烈。

一个现代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一定是国家化的意识形态,实现政党意识形态向国家意识形态的进化是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前,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主要是以政党意识形态的形式表现的。主导意识形态往往以阶级、革命、政权等为核心概念表现出来。马克思主义作为政党意识形态的国家化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价佰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的政党性质向国家性质转变和以国家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观念范畴—如爱国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人权、法制等等的马克思主义化的双向建构。具体地说,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理沦学说、政策主张应围绕中国的现代化、提高综合国力、富民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之,围绕中国的国家利益而进行“国家层次”的建构;另一方面应确立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如爱国主义、民族振兴、社会公正、社会秩序、民主自山、以人为本、人权、法制等等观念在主导意识形态中的突出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家化演进取得了初步成效。诸如一国两制、公平竞争、依法治国、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等观念已经逐渐深人人心,成为一切社会阶层与政治力量所共同拥有的国家意识形态。而当前关于人权人宪、和平崛起等新举措与新观念也丰富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内涵。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性质的明确,在理论与实践上都体现了国家化倾向:总之,意识形态的国家化能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同时也为执政党谋求最为广泛和坚实的合法性基础,使意识形态获得最稳定的地位,其效川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此,当前的主导意识形态建设应_立足于遵循意识形态发展规律,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闰家化的有益经验,积极主动地推进意识形态的国家化。

三、实现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

在“传统的”意识形态结构中,意识形态二要素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处于合一状态一改革开放前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结构华本卜属丁这一类型,诸如人民公社、计划经济甚至公有制企业的经营力一式等等实际上都属政策主张领域,然而由于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士张资者的“重叠”,这些政策主张同时也是作为价值理想而成为意识形态的核心。政策的调整甚至改变木无可非议,但实际上对政策的质疑、批评甚至否定就意味着对整个主导意识形态体系的质疑、批评和否定,就意味着对“软国家机器”的挑战,而“挑战者”自然就会成为专政的对象。在理论学说领域,不同理论学说的沦争可以是意识形态论争也一以是科学论争,关键在于其是否围绕意识形态的核心即根植于特定利益的价值理想展开。然而也是由于意识形态结构气要素的合而为一,本属理沦学说领域的正常科学争论往往上升为意识形态的根本分歧,最终畸变为政治斗争。同样是因为理论学说与价值理想的重叠,由一些针对特定对象的具体结论构成的理论观点也被看作意识形态的本质与核心而成为不可挑战的终极真理。

第4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决策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形式与手段,贯穿于政府社会管理实践活动的始终。为了保证我国政府公共决策的有效性,避免出现重大的决策失误,党的十报告中,对建立与健全我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我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些要求不仅是党的十基本治国理念的体现,也为权力能够正确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特别是对于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决策问责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建立,是近代以来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日益庞杂的产物,是对政府职能法定的严格约束。因而有权必有责,有违责必有追究,不仅成为了近代公共行政的基本理念,也成为当今政府社会管理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政府行政决策的失误行为发生以后,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就应得以应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成为严格约束政府社会管理行为的必然要求。

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加,社会利益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与动态化的发展趋势,使得党和政府深深感觉到,在实现重大社会决策的过程中,要坚持凡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才能使得国家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最终实现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政府问责的成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能够得到维护和实现。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经济建设和政治发展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犯了很多路线性错误。特别是多次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导致我国的经济体系几乎崩溃,而造成这一恶果的原因之一就是无视科学决策,缺乏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这一方面与仅凭政治领袖个人意志决定国家命运的决策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与建国后完全实行前苏联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有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组织结构严密,①形成了一个与计划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集权管理”形象,对于行政管理行为的问责主要侧重在行政执行不力、行政监管不力上,而作为公共行政最为重要的决策行为,却往往由于某种隐晦的原因而被忽略了,没有建立期起一整套严密而系统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导人制定了以建设市场经济为核心内容的新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方针。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巨大的社会变革不仅促进了政治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导致政府面临着政治、经济等一系列问题。

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机构,首先面临的挑战便是如何重新塑造自身的形象问题。例如,如何改变政府职能,变集权管理为公共管理;如何使政府部门成为集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效的公共管理机构等一系列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践的需要,也是提高公共管理机构运行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从根本上转变我国政府传统职能的需要。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旧观念与保守势力使我国的管理机构严重僵化和墨守成规,表现为滥用公共权力和行政无能,失去了必要的敏感性和同情心,逐渐远离社会公众。在这样一个问题的背后隐含着另外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缺乏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这不仅造成社会管理效率低下,成本增加,经济损失严重,错失许多发展机遇,给社会管理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使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降到历史的最低点,广大公众的愤怒与冷漠交替出现,严重侵蚀和破坏了我国政府的公共管理形象。人们发现,政府管理机构已经演变成了一个无比庞大的怪物,它更像一个有着特殊自我利益的封闭组织,而不是一个坚持国民利益至高无上的服务机构,这种变化使人们对官僚机构深恶痛绝,导致社会的控制力与凝聚力不断下降。

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与社会管理失灵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经过深入细致地分析后发现,政府部门出现的种种决策失误是造成我国政府管理失灵及形象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它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因此,研究决策活动的发展规律,改变我国决策方法和体制的落后性与局限性;提高各级领导的决策水平,建立一整套严格、缜密的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实现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提高我国政府对整个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宏观管理水平,塑造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形象,成为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首要课题。

重大决策的正确与否,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与事业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古人云:“一言兴邦,一言丧邦”,这里的“一言”,指的就是重大决策,其正确与否,关系到一个民族与国家的兴衰,社会事业的成功与失败,这方面的例子枚不胜举。例如我国的农村政策由提倡“一大二公”转变为“联产承包”,就彻底地改变了八亿农民的命运,促成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兴起。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国在1980年前后30多年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历史经验给予人们这样一个启示:一旦做出重大的错误决策,即使意识到了,往往也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够从根本上将它纠正过来,社会发展成本是巨大的。例如,我国早期的人口政策,由于错误地批判了马寅初,导致人口多增加了几个亿,不仅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极为缓慢,还带来了无数的深层次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无数的事实深刻地说明,重大的决策是否正确,左右着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兴衰,事业发展的成功与失败。从政府的主观愿望来说,都希望自己所制定的决策是正确的、有效的、科学的。但是由于政府各级行政机构在决策过程中缺乏科学化与民主化,对决策问题的分析,也往往局限于以往的一些经验,缺乏系统的科学方法作为指导,更缺乏理论性的、系统化的全面总结,特别是缺乏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有效保障,使得决策结果和事实不尽如人愿,导致决策失误频发。而这些失误则引发了社会管理效益低下,经济损失严重与资源浪费等问题,这不仅使得我国错失了许多历史发展机遇,而且还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增加了社会发展的成本,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目前,我国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由于决策失误形成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达1万亿元。据世界银行相关资料的统计,我国从“七五”到“九五”期间,投资决策失误率在 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至5000亿元。特别是一些违规项目和重复建设项目,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由于管理审批不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对环境和资源所造成的巨大破坏难以弥补。②

重大的公共决策失误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亚于严重的贪污与腐败。重大公共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失,远不能简单的用金钱来衡量,因为各级政府重大公共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严重侵蚀和破坏了政府公共管理形象,造成政府公信力与信誉度极大下降与社会管理失灵,而且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慨,形成了一种紧张的干群关系,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严重危及到了社会的稳定。因此,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构建庞大的社会监督体系对公共权力运行的严格制约,是公共决策处于正确运行状态的最后防线。

我国政府部门的公共政策决策模式

长期以来,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普遍用的是权力模式和分割式的权威主义。从我国公共决策的发展实践来看,决策的整个过程实际上是以党为主、立法与行政机构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这种三位一体的决策运作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议行和一”体制的决策系统,也被称为以党为中心的整体决策模式。在这种决策运作过程中,党、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这三者的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分与和,通常又是以需要决策问题的重要性程度来确定的,所以在一些非主要、非重要的社会问题上,实行的是自主的决策程序。一旦涉及到特别重大的公共决策事项,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还要通过政协等政治机构与各派、人民团体进行全面的协商,最终根据宪法交由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然后再提交各级政府贯彻执行。

中央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所运用的是分割式集权决策模式。这种分割式集权决策模式的运行过程是:首先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文件草案,然后与相关的职能部门沟通协商达成某种共识,最后根据决策的重要程度和成熟程度,分别提交给人大会议通过颁布,或者提交给政府首长由其统一签发。此外,如何划分政府不同机构之间的决策权限呢?根据中国公共决策的实践来看,政府不同机构决策权的划分一般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如果法律或法规对不同机构的权限做出详细而具体划分的,应自觉遵从这些规定的划分。各机构可在其事权的范围内,对有关事项做出决策规定;第二,如果法律或法规没有对各级政府机构的事权做出明确的划分,则对于经过批准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各级政府机构都有权决策。通常的做法是,上级机关没有决策的,下级机关可以先决策;上级机关决策不明确的,下级机关可以予以明确。下级机关决策后,如果上级机关又做出新的决策,必须坚决服从上级机关的决策,不得与上级机关的决策相抵触。

由于我国政府具有行政部门分工细致的特点,所以部门林立,职能交叉,使得政策性建议在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商与协调,往往演变成一项费人、费时、费力的复杂工程。因而在我国公共决策的实践中,一般来说决策产生于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而中央政府在与各级地方政府对政策项目的谈判中主要通过不断争论、妥协,在各方利益与意见基本达成一致性之后,制定出相应的公共决策。如果政府的行政部门之间协商与协调较好,那么公共决策的工作就基本上完成了一大半,可见中央政府部门在公共决策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完全是由我国的社会制度、政府结构、政治文化、公共行政运作的惯性、公共信息的发展程度等社会因素所决定的,在很短的时间内还难以有较大的改变。

一般来说,我国地方政府缺乏制定公共决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即使有时候提供公共决策,质量也比较差。这里面既包括体制在内的政治因素,也有地方官员对于公共决策的理论学习和知识掌握不足的因素,另外地方政府财政经费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匮乏也是导致一些重大决策的失误和挫折的因素之一。总体上来说,我国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所运用的这种机构决策模式比较传统,决策程序往往不规范。尤其是对决策问题的界定准确性较差,使社会公众对决策的诉求和参与缺乏畅通的渠道,其根本原因就是大部分决策的选择都是通过决策系统的内部提出的。这种缺乏科学性与民主性的决策模式,造成我国决策在选择阶段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使得那些完全不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制定也都能够进入到决策过程。

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对我国政府决策的现实意义

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这种权力模式和分割式的权威主义决策模式,其最大的特征就是存在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是理性决策模式和传统的意识形态决策模式相结合的产物。这种决策模式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没有形成一种强大的监督体系,因而导致决策失误频发成为常态。

党的十以来,通过对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重新认识和不断反思,党和政府对科学决策高度重视,决心将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以及不断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提上议事日程。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在全国普遍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科学性,建立一整套严格的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结束公共决策过去长期在黑暗中摸索的历史,结束其非理性的蒙昧状态,逐渐走上一条科学决策与民主监督的发展道路,以有效保证国家社会改革进程的顺利进行。

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发生过很多问责事件,像 SARS中的责任事件、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件、湖南“嘉禾违法拆迁”事件、江苏“铁本”事件、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沪倒楼事件等。虽然从时间上看,建立与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在我国起步的时间并不长,但它的发展速度却非常迅猛,现在基本上已经遍及各个区域、各个层级的行政机关。但是,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建设,既取得了进步,也存在着问题,因此,各级政府不但要制定科学的决策程序,而且还要建立与完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在公共决策的实践中,用实实在在的利害关系让决策者明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在社会管理中坚持责权一体的原则,让那些随意决策、不按程序决策、不执行合法决策的“拍脑袋”决策者们得到应有的处罚,让其为自己的重大决策失误“买单”。

在我国建立与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不只是基于决策本身在科学化与民主化上的意义,更多地还是出于政府亟待需要迅速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行政决策能力的现实要求。目前我国改革已经到了必然要触发深层次社会变革的关键时刻,所以要为如此广度和深度的社会变革提供保障,提供充满睿智的洞见和理论创新,培养卓越的领导才能,大规模地提高全社会管理的综合水平,实现科学与民主决策。在此基础上,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就不可避免地被提到了党和政府政治改革的议事日程。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完全契合了在当今中国社会非常流行的治国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寻求他山之石。

实践证明,我国政府管理机构在制定重大决策过程中,要想尽量减少决策失误率,提高行政有效性,就必须不断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主要做法为:充分认识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客观规律,彻底改变仅由少数政治家、社会精英“自上而下”的“沙发式决策模式”,通过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考虑公众感受,加强与公众的联系,让广大公众参与重大社会决策,建立一种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公共管理基本范式。在当代社会,每个国家的宪法都充分赋予了广大公众管理国家一切公共事务的权利,以保障广大公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加强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民主建设,完全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建立追究重大决策失误的监督机制,从而使得公共决策过程中的决策者持一种谨慎的工作态度。

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经验借鉴

此外,我国决策理论体系的创立和发展,以及责任问责与纠错机制的完善,也需要借鉴、吸取世界各国决策研究的先进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我国决策研究与世界各国的研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才能使得我国决策研究具有现代科学的性质。因此,在当前我国建立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与责任型政府的背景下,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地区的社会治理经验,对于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了保证社会的有效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不仅提出了成熟的决策责任理论体系,而且还将其广泛地应用到了公共管理的实践当中,逐渐形成了健全有效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这既为我们建立与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我们在这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管理实践中建立的有效、科学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主要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决策问责与纠错制度确立下来,确认和细化公共管理机构和决策者的责任内容;第二,构建了一个立体的决策问责与纠错体系。虽然西方各国的问责与纠错方式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都是从议会、选民、司法、社会力量等几个方面来进行问责,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决策问责与纠错体系;第三,明确了决策问责与纠错的范围。在西方国家,决策者不仅要对重大决策的失误承担责任,而且也要对影响政府运行或损害政府形象等行为产生的问题承担责任,这既包括了违法行为也包括了不当行为,可见西方国家在决策问责与纠错的范围规定既明确又广泛;第四,设立独立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惩戒部门,从组织上有效保障决策问责与纠错制度的实施,如日本的纪律委员会等;第五,决策问责与纠错有着严格而规范的程序,例如德国的决策问责与纠错程序虽然有正式与非正式程序之分,但都非常规范,既包括申请、决定和调查,也包括法院审理与救济。

在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虽然每个西方发达国家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有所不同,具有很大的差异,但在特定的管理思想和共同的政治体制下,其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又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第一,公共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建立在分权与制衡的体制下。在西方发达国家特殊的政治体制下,分权与制衡的组织原则直接决定了决策问责与纠错的方式及手段。在美、英等普遍采用代议制的“民主国家”,要求在社会管理中坚持立法、司法与行政相互监督并相互制约的原则,使得公共管理部门无论是针对议会的执行性决策,还是在自身范围内制定的一些决策,都要受到立法与司法的监督和追责,如议会可以采取质询、弹劾等方式,司法部门可以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直接追究公共决策失误的政治、法律责任。

第二,对公共决策的权利性制约。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与法治运行机制下,重大的公共决策行为都要对选民负责,这就使得公民权利可以有效制约政府的决策权,从而加大了政府公共决策有效性的压力和追究决策失误的责任。

第三,实现公共决策问责与纠错的规范化、法律化。西方发达国家具有优良的法治理念与传统,非常注重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一般在宪法或主要法律中都详细列有关于公共决策问责与纠错的条款,将公共管理中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也就是说,决策问责与纠错的执行和实现,都必须要纳入到法律的形式和程序,以保证公共决策问责与纠错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面对21世纪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在积极寻求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创新中,我国政府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进一步实现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以及完善决策问责与纠错机制的重要性。我国正逐步形成一种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公共决策机制,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现社会公平,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决策理论体系而努力奋斗。

【注释】

①黄维民:“论公共政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

第5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内容摘要: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必须提高政策支持体系的质量。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支持政策应采取试验性政策为主,辅之以优惠性政策。在“十二五”期间,应围绕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上海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需要,重点以建成人民币投融资国际平台和发展航运金融为目标出台试验性政策和优惠性政策。

关键词:国际金融中心 政策 支持

政策支持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

国际上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模式主要有两种:自然形成型和政府推进型。纽约和伦敦是第一种模式的代表,本国经济实力和本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是决定这两大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新加坡则往往被认为是后一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一般认为,1968年新加坡政府采取的以低税收和提供各种便利以发展新加坡的离岸金融业务等诸项政策支持措施,对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实际上,即使是自然形成型的国际金融中心,政策支持在其发展中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两种模式中,第二种模式更适合上海。因为伦敦和纽约这两大国际金融中心都是在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独占鳌头、本币在国际货币体系占据垄断地位的背景下形成的。而虽然我国即将成为国际上第二大经济体、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步增大,但上海要像纽约和伦敦那样自然形成国际金融中心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种模式下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需要相当长的发展时间,而且充满曲折性和不确定性,而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球范围内对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争夺日益激烈,已不具备自然渐进完善金融体系的时间和空间,惟有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加快金融产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因此,面对争夺亚太区域国际金融中心的强劲对手―我国香港、新加坡和日本东京,作为后起之秀的上海,必须采取政府推进型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支持的作用。

政策支持体系的质量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许多城市为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都纷纷加大了政策支持的力度。但为什么有些城市取得成功,而大部分城市却没有实现当初预期的目标呢?这可能和政策支持体系的质量有关。按政策质量高低可将政策分为优质政策、劣质政策和低质政策,优质政策是指政策程序科学、政策内容严密、政策目标明确、政策效应较好的政策;劣质政策是指那些未经严密论证、政策内容缺陷多、政策效应极差的政策;低质政策是政策程序不尽完善、政策设计漏洞较多、政策目标偏差大的政策。

澳大利亚的学者Sagaram & Wickramanayake(2005)的实证研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对亚太地区的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在1977至2002年间的计量研究表明,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在我国香港、新加坡均为有利于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但日本的政府政策对其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影响显著为负,其原因可能是其政府政策缺乏连贯性,政策质量较差。

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开始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为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金融自由化之前,日本的金融市场管制相对较为严格,银行与证券的业务严格区分,对资本的流入流出都有限制。为克服这些弊端,这次金融自由化主要采取推进利率自由化、金融机构业务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等措施。金融自由化为此后东京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京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急剧衰落,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政策的失误。日本在金融自由化改革之后,政府对资本、外汇等各市场的管制放松,在银行、证券公司、企业之间相互持股炒作盛行,资产价格飞涨之时,并未实行有效的限制措施,放任银行、企业通过炒作股票来获得收益,导致实体产业的空洞化。在日本资产泡沫破灭后,东京的金融业出现了急剧的衰退。从东京银行业的收益水平来看,1988年银行的收益率水平达到最高值,ROE超过25%,而此后便开始一路下滑,银行经营情况持续恶化。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政策支持体系模式选择

按政策目标的性质可将政策划分为倾斜性政策、优惠性政策、试验性政策和差别性政策。历史上,新加坡是利用政府支持政策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成功典范。新加坡政府的支持政策主要是优惠性政策,例如,1968 年8月,新加坡政府免收非新加坡居民的利率收入预扣税,使新加坡与香港和东京在亚洲美元市场中心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在此之后,新加坡还不断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2005年,为发展新加坡房产投资基金(S-REITs),出台了四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REITs 买卖房地产免征3%的印花税;二是REITs所分配收益免缴所得税;三是国内和国外个人投资者均享有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四是非新加坡本国的机构投资者投资REITs所得代扣税税率为10%。

近年来,为争夺金融中心地位,发展本地金融市场,国内一些城市也纷纷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当然也有一些城市主要争取国家在相关政策方面的先行先试权,天津在这一方面已是先例。2006年6月,中央通过《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宣布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天津滨海新区成为部级金融新区。在《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随后,天津夺得多项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 自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为国家战略以来,中央和上海市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支持性政策,这些政策既包括优惠性政策也包括试验性政策。优惠性政策,如在2009年国务院推进上海“双中心”建设的文件中规定,航运保险保费收入的5%营业税获得全免;上海市政府通过“金融人才奖”对为上海金融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使得他们的实际个人所得税率不超过年薪总额的20%等。试验性政策,如2005年6月国务院批复浦东作为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2009年中央决定上海作为人民币国际结算的试点城市之一;2009年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合作积极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等。

笔者认为,在今后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中央和上海市政府的支持政策主要应该以试验性政策为主,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优惠性政策有可能造成国内城市间过度竞争,不利于中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与新加坡不同,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共和国,因此采取优惠政策不会造成国内各区域之间在优惠政策上的比拼,而我国国内目前北京、上海和深圳都有志于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如果各城市纷纷在优惠性政策上比拼,容易陷于“囚徒的困境”,最终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整体发展。

二是采取试验性政策有利于上海优势的发挥和我国金融体制的渐进性改革。与国内城市相比,上海最大的优势在于金融市场,但与国际上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最大的劣势在于金融市场的创新不足,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提高上海金融市场的创新能力,发挥上海的比较优势,必须赋予上海在金融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权,这有利于我国金融体制的渐进式改革。经过3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采取的渐进式改革战略,在保证原有利益格局不受到急剧性冲击的前提下,使市场制度能够以“边际演进”的方式获得生长。我国独特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不但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有效防止了激进式改革可能给经济增长带来的“J型曲线”效应或更为糟糕的“L型曲线”效应,也得到了社会普遍的理解和支持,保持了社会的稳定。相对于其它体制改革,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难度和风险更大,因此更需要采取渐进性改革的策略。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来看,市场化和国际化是今后进一步改革的两个重要方向,上海金融业在这两个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应当进一步争取中央给予上海在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权,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和促进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平稳进行。

当然,采取以试验型的政策支持体系,并不意味着上海不重视优惠性政策,但应抓住重点,如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高定位,特别注重有行业影响力或者核心地位的骨干金融企业或特殊企业,如中国银联等,给予更有针对性、更有竞争力的优惠政策;再如对一些国家尚无立法的、但又在上海居于前列的市场,如产权交易市场,专门出台一些优惠发展政策。

对“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议

2011年至2015年这5年将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时期,为此中央和上海市政府应以试验性政策为主构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于该体系的构建,笔者提出以下两点建议,供中央和上海市政府参考。

一是要注意政策过程的现代化,提高支持性政策的质量。政策过程的现代化包括政策过程的信息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对于前面两个方面,笔者认为在此无需多谈,而在政策过程的社会化方面是需要中央和上海市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加以注意的。政策过程的社会化是指用社会化的方法提出政策问题、获得政策建议、控制政策实施和进行政策调整。新加坡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在这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如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的1998年2月,新加坡竞争力委员会属下的金融与银行附属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新加坡金融业调查报告书,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对金融业进行全面改革的55条建议,这些建议涵盖了新加坡金融业的7大领域。新加坡政府不久做出了反应,接受了该委员会所提出的大部分建议。相对而言,上海金融业人士却很少有机会参与到重大政策制定中。今后,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中央和上海市政府应创造机会让更多的业界精英参与到国际金融中心重要政策的制定中来。

二是要围绕“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改革的重点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需要争取试验性和优惠性政策。根据对总理2010年3月所做的政府报告进行解读,今后我国金融业改革的七个方面内容为:一是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改革;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三是大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四是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五是继续深化保险业改革;六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七是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的 “一个核心”,即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因此结合这七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在“十二五”期间上海主要以发展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为目标,争取中央在外汇管理体制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权以推进金融创新。

具体来讲,在“十二五”期间上海围绕以下两个目标争取金融创新的先行先试权:一是将上海初步建成人民币的国际投融资平台,为此需要进一步出台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相关配套政策,优选外国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普通股股票,同时允许将筹集金额兑换外币出境使用等;二是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金融是连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纽带,航运金融市场也是“十二五”期间上海最有发展潜力的金融市场之一,但由于税收政策、保险体系完善度以及融资渠道宽广导致的资金规模差距,目前国内主要航运公司的绝大部分船舶融资和资金结算主要通过境外金融机构进行,因此在“十二五”期间上海要大力争取在航运金融方面的优惠性政策和试验性政策,如采取对银行船舶贷款业务营业税采取减税政策等。

参考文献:

1.项俊波.国家战略视角下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王维平.经济政策创新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秦晟.金融产业集群形成演化机制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D].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9

第6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一、当前高职院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形势的发展给形势与政策教育带来了严峻挑战,与我国的本科院校相比,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目前高职院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职院校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在专业理论上强调“必需、够用”。有的高职院校把这一原则泛化,弱化专业基础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把形势与政策教育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甚至有人想当然地认为高职学生的文化层次比普通本科生稍低,理论水平不高,理性思维薄弱,政治热情低,对他们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根本没有必要。

2、组织不健全,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相对较小,在机构设置上又相对精简,因而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机构不自觉地进行了压缩。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形势与政策教育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有明确的主管校领导和主管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和学校教务部门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但高职院校有的未设党委宣传部,有的未设社科部,而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务部门又往往由于具体事务繁杂对形势与政策教育无暇顾及,因而使形势与政策教育任务无从落实。个别院校开展的形势与政策教育,也往往是蜻蜓点水,给人一种有其名无其实的感觉。

3、对《形势与政策》课管理不够,对师资队伍建设不重视。《形势与政策》课难度大、变化快、备课耗时多,现在无论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都还是带有开创性的,大家天天都在接触,天天都在发展变化,要把难点、热点、深层次问题讲好,需要做大量的实际研究比较,相比其他学科,知识的积累更新难度更大,而对一些新出现的大事件,又需要给学生及时讲清楚,具有“消防队灭火”的本事。因此,抓好形势政策这门课的教学,特别要有一批既对形势具有较系统深入的研究,又对新问题具有攻坚研究型的教师队伍。而高职院校普遍将思想政治课看成是基础课,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上降低该课程特别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系数,使教师对上好该课程的心理期望值降低,教师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4、形势与政策教育所需的场所和设备得不到保障,经费投入落不到实处,相关研究科研课题难以得到支持,研究成果的发表缺乏园地。虽然形势与政策隶属两课范畴,但部分学校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道德修养课,却没有开设专门的《形势与政策》课程。

5、教学内容相对陈旧,教学方法简单。从形势与政策的内涵来看,形势指的是现实事物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既定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即行为准则,它反映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二者相辅相成。形势政策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变化快,正是这一点形势与政策课才引起学生的高度关注。但是,高职院校在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时,老师们往往满足于书本知识,对新鲜的东西不能补充,对社会的难点、热点缺乏充分关注,使讲授内容落后于时展和学生的思想实际,降低了学生的关注度,削弱了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激情。在教学方式方法上,有的老师们习惯于满堂灌,将学生看作是被动的机器,相互之间缺乏交流,缺乏心与心的沟通;在教学手段上,教师不能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使学生觉着单调、枯燥和乏味。所有这些问题使学生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大大降低,学生的创造性也难以提高。

6、理论与实际的融合度不够,教育实效性难以充分体现。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做到既要让学生进得去,又要让学生出得来。形势政策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把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就要求学生既要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中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用这些方法论指导自己认识世界、观察世界,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以及充分利用暑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和加深学生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巨大进步的认识。高职院校在这方面往往做得不够,从而使学生产生了一种无用论思想,降低了教育的实效性。

二、高职院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原则与特点

高职院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必须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从高职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从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出发,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坚持方向性、突出职业性、富有针对性、取得实效性。

1、方向性。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必须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使学生全面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学会“看”,学会“站”,学会“干”,确立正确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

2、职业性。我国的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它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职业性是它突出的特点。高职院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也要突出职业性,突出形势与就业的结合,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岗位群的变化和影响,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探索和建立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新机制,引导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3、针对性。高职院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要从高职学生的实际出发,富有针对性。目前高职学生的文化层次比普通本科生稍低,但政治敏锐性与普通本科生一样;理论水平不高,理性思维薄弱,对现实问题的诉求与本科生一样。因此,在高职院校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要注意适合学生的这些思想状况和特点,积极探索新方式和新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努力做到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三、高职院校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对策

做好高职院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要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增强实效性,赋予创造性,认认真真抓好各项工作。

1、提高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认识。认识的深度决定行动的速度。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必须站在为社会主义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角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站在帮助学生成人成才的角度认识形势与政策教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加强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领导支持。认真落实中央指示精神,成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对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建立由学校党委宣传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组成的管理机构,使其职责明确,相互配合。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审定、教师聘任、教学组织、教学考核等具体工作,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将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费科目,确保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顺利开展。

3、以规范化、制度化为重点,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管理。学校教务部门应将形势与政策课列入正式教学计划,排进课表。学校要从编制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建立教学组织、加强教学研究、开展集体备课、建立成绩档案、反馈教学信息、抓好教学评估、强化教学督导等方面,全面加强课程建设。

4、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1)建立大学生形势报告会制度。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学校领导要带头给大学生做形势政策报告。并创造条件邀请知名企业家、人大代表或英雄模范人物等给大学生做报告;(2)建立重大节庆日和重大事件教育制度。每年围绕重大节日、纪念日及重大事件的发生,充分挖掘教育资源,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效果;(3)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三下乡”、“青年志愿者”等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社会实践的亲身体验中接受教育;(4)充分利用网络拓展教育空间。校园网要开辟形势与政策教育网页和专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教学、讨论等活动,不断丰富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

第7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规范化;对策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形势与政策课程针对现阶段高校大学生的心理特征与学习特点,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教材编写与课程设置的重要指导,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关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发展历程、路线方针以及政府政策的思想理论教育。虽然形势与政策在课程设置以及课时安排方面已经有了明显进步,但是与其他大学必修课程相比,其仍旧存在诸多问题与缺陷,使得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育价值难以真正实现,无法有效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政治觉悟与思想水平。因此对现阶段各大高校独立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

1.正确实施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需要

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在推动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中央宣传部以及教育部等政府部门针对现阶段高校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的实际需求,立足于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发展实际,以形势与政策课程为切入点,不断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构建起科学全面的高等教育体系。随着党和政府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认知程度的不断加深,不断制订各类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对高等教育体系的相关教育活动进行引导与规范,逐渐构建起完善的课程规范化体系。因此,在这一背景下,高校管理者与教师应充分认识到课程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与急切性,对自身的办学理念与教育方针进行必要调整,实现专业教育与思想教育的有机结合,有效发挥高等教育在思想教育方面的巨大作用,为了保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活动的科学进行,保持高效的教育效果,需要采取有效的教育方式与教育手段,对课程进行规范化建设,使学生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保持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满足国家宏观形势与教育发展对于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2.大学生自我发展与自我成长的需要

大学阶段作为重要的发展阶段,在人生命历程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在这一阶段,大学生的生理与心理日益成熟,具有了独立思考与理性判断的能力,这种生理心理上的发展特点,使得高等院校成为培养大学生政治思想觉悟、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加之高等院校独特的教育教学环境,使得大学生在日常学习与生活过程中,有充足的时间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进行自身行为与生活的规划,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自身独特的价值追求与思想认知。为此,高等院校需要针对现阶段在校大学生独特的心理与生理发展特点,将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引入大学课堂体系中,以形势与政策课程为切入点,切实有效地引导大学生,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与人生观,构建起积极向上的政治思想体系。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学生可以通过越来越多的渠道获取信息,而这些信息内容多样、政治立场各有不同,一旦不加鉴别,将会导致校园思想混乱,对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养成及大学生政治思想的培养工作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需要党和政府加大信息审查力度,对不当言论以及不良信息进行筛选,从外部环境入手,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另一方面,高等院校以及教育部门要加大形势与政策课程开发建设的力度,通过课程的合理设置与教学活动的有序安排,帮助大学生在课堂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有效提升政治思想的认知水平,形成正确的政治立场与价值观,进而对网络生活中的各类信息进行自主筛选,在提升信息获取能力的同时,促进自身的健康快速发展。

3.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养成

心理素质在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借助于形势与政策教学相关课程活动,高等院校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在校大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与正确的政治思想方向,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使大学生能够以更加科学、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例如,延安大学在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的过程中,能够以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养成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与立足点,以科学的课程设置与教材安排,切实有效地满足大学生在发展过程中对于政治思想教育的客观需求,使其自身保持正确的思想方向,从根本上帮助学生提升竞争能力,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三、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虽然我国大多数高校在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成就,在教师队伍的建设、课程内容的设计、教学方式的选择等方面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才培养工作深入进行,使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不足与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实际的建设需求,造成课程自身的开发建设有效,却难以切实有效地推动大学生思想教育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1.高校对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重视程度不足

形势与政策课程虽然在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资源投入当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课程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是这一行为的产生,更多的是国家政策与法规要求的结果。各大高校管理者与教师从思想上并未真正形成对形势与政策课程重要性的科学认知,进而使得形势与政策课程体系在建设过程中,难以发挥教师与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造成课程规范化构建活动效率的低下。

2.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缺乏科学性

教学管理科学化是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必要保障。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大致可分为五大管理模块(详见图1)。在形势与政策课程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五大管理模块缺乏科学性现象时有发生,使之成为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道路上的阻碍。

3.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考核与评价方式过于单一

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独立学院在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方式设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单一的考核与评价形式使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成果无法真实显示出来,进而对后续课程的开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将期末测试成绩作为考量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成果评价的唯一标准,使得教师在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无法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必要延伸。另一方面,单一的考核与评价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对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带来消极影响。在更多情况下,学生只是为了考试而学习,造成学习时间与学习资源浪费以及学习效率的低下。

四、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还存在不足之处。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从不同层次、角度对待“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问题。

1.明确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培养的目标,革新教育观念

高等院校要充分理解形势与政策绝不简单等同于学习技能与学习能力,正确思想意识的养成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需要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辨别能力以及价值取向能进行全面的养成。为此,就需要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进行合理设置,为学生日后的学习、生活以及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要帮助学生树立起自主学习与终身学习的理念,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生能够自觉融入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实现学生综合能力、专业技能以及思想道德水平的协调发展。

以规范化课程为切入点,实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在这一过程中,为了提升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高校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对大学生的理论认识水平与知识学习能力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对于课程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各类教学活动进行合理设计,保证各类课程教学活动在满足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客观要求的同时,立足于我国现阶段政治思想教育的发展趋势,对教育内容进行合理化安排,实现政治思想与理论的更新与完善,使大学生能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接受新的政治思想理论与政策变化,促进其政治思想觉悟的提高。

2.改革考核方式

针对现阶段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规划教学活动中存在的考核c评价方式过于单一的情况,在进行课程规范化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需要高校管理者与相关教育部门充分认识到考核方式存在的不足与缺陷,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对大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全方位考核。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教师在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程安排的过程中,要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情况,对教学活动进行交叉处理,采取难易结合的方式,帮助大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并在学习的过程中,促进自身政治思想基本知识的积累与思想体系的形成。在这一过程中,为了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检验自身的学习成果,教师可以鼓励学生采用课堂笔记、读后感以及论文的形式,对学习或阅读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根据自身知识认识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与判断。教师可以定期将笔记、论文进行检查并进行评分,将其作为考核评价的标准之一,以此实现对大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行为以及学习成果的全方面评价与检验。另一方面,需要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期末考试内容以及方向进行合理化设置,针对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际要求,结合传统期末考试内容与方式中存在的不足,在相关教育学理论的指导下,对考试的重点内容以及基本知识点进行确定,将考试与党和国家现阶段实际的政策发展方向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形势与政策课程相关考试内容能够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提升对相关理论知识的认知与应用水平。

3.促进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规范化

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规范化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与各大高校根据相关课程的实际需求,结合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的规范化管理,以此推动课程规范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首先,在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规范化相关工作之前,教育部门与各大高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方向与主旨进行确立。在确立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使教学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立足于这一段学生的认知特性与心理发展历程。另一方面,要提升教学内容政治理论的高度与深度,使大学生在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过程中,能够接收到正确的政策理论教育与引导。

其次,在进行教学内容选择的过程中,要将教学内容与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的各类文件结合起来,实现教学内容的更新与充实,使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内容能够有效反映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与重点,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认知党和政府现阶段的工作中心,实现教学内容与热点政策的科学高效结合。

最后,形势与政策课程在进行教学内容规范化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要立足于现阶段政策方针发展的实际,并以此为指导,不断进行教材内容的更新。但是为了保证教学内容的连贯性与有效性,在进行教学内容更新的过程中,要将稳定性与更新性结合起来,提升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时效性,满足相关教学活动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谭书敏.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创新性改革与探索[J].思想教育研究,2010(1).

第8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当前形势下要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必须重视教学话语创新。但在具体教学实践中,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还面临课程话语权不高、形式创新弱化话语创新、教师缺乏话语创新能力、教学话语体系脱离学生核心关切等多重困境。克服上述困境,不但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课程话语权,而且应不断提高教师的话语转换能力,重视对网络话语的整合与引导,还应使教学话语贴近学生的核心关切,从而达到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课;话语创新;形式创新;话语权

DOI:10.15938/ki.iper.2016.05.014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5-0066-03

新世纪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学生获取信息与形势政策解释的渠道更加多样化,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时效性不再明显,[1]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在时事话语方面的“垄断”地位渐失。社会思潮借助网络等现代传媒,深刻影响着当代大学生。[2]如何整合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将党和国家理论性和政策性较强的文件话语转换为学生容易接受的教学话语,构建符合当代大学生学习、生活和情感需求的话语体系,就成为提高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实效性的当务之急。

一、话语创新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

话语是人们交流、传播知识或思想的载体。但话语又不仅仅是知识和思想传播的媒介,还常常参与知识和思想的重构。话语总是随着社会历史、话语实践场景、话语参与主体等的变迁而不断转化更新。因此,话语创新在具体的知识和思想传播实践中就显得非常重要。课堂教学是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知识和思想传播实践,话语创新对课堂教学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是以话语为媒介,使学生在与教师的话语交流中正确判断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全面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话语创新是增强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提高教育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话语创新主要体现在转换、整合、提升和对接四个层面。转换是指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文件话语转换为有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的课堂教学话语。整合则是指要将网络化、碎片化的关于国家大政方针、国内外形势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争论性话语,经过解析和建构,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大学生思想特征的正面话语。提升则是指要将学生不成熟或错误的思想认识和话语体系提升到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高层次话语。对接是指把经过转换、整合、提升后形成的话语,以合适、恰当的方式与学生的思想特征和关注点融会贯通,真正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教育教学效果。

上述四个方面相互结合,构成了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话语创新必不可少的四个环节,但其核心主要体现在教师的理论厚度和能力水平上。然而,从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实际情况看,要真正做到以上四个层面的话语创新,还有不少现实困难需要克服。

二、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话语创新面临的困境

1.课程本身的话语权缺乏机制和体制上的保障

教社政[2004]13号文件对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必修课地位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强调要重点加强该课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如对教学计划的编制,教学组织的建立,学时的保障,学分的考核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在高校实际教学管理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一些高校还未把形势与政策课作为一门课程落实在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中,而是用大型讲座形式来替代有计划的小型课堂教学;有些学校虽然在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中有所体现,但又缺乏操作层面的具体措施,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的随意性和变动性较大。这使课程缺乏应有的话语权,造成师生对该课程不够重视,课程教学的效果很难提高。

2.教育教学实践中把形式创新等同于话语创新

虽然不少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已意识到教学话语创新的重要性,但往往在教学实践中把形式创新等同于话语创新。在当下的课程教学中,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大多都引入了多媒体教学,课件中插入了丰富的视听资源,课堂教学语言也变得生动有趣了很多。这些新教学方法的引入,使课堂教学信息量大增,教学形式更具多样化,在一段时间内确实对学生产生了吸引力。但过不了多久,学生就陷入一种形式化的审美疲劳中,对教师的努力视若无睹。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教师过分依赖多媒体教学,未能有效整合海量的碎片化信息,师生之间难以形成深入有效的话语互动,学生汲取不到各类信息背后深层的理论养分,使课堂教学逐渐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照本宣科,久而久之,学生难免觉得课堂教学苍白、乏味。[3]说到底,这种教学革新只是形式上的革新,教师仍然是课堂教学过程的唯一主体,学生仍旧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教学的模式并没有真正改变。

3.教师的理论分析和思想引导能力不足,缺乏话语创新意识

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政治理论素养、知识结构和教学引导能力等方面的不足,使他们普遍缺乏话语创新意识。首先,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不高,缺乏阐释重大政治时事的能力。政治理论素养,是教师保持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洞察力,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前提。目前不少学校由辅导员、团学等管理部门教师兼职上课,许多教师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学习,在应对重大政治时事上还缺乏应有的理论支撑。其次,教师知识结构单一,很难应对复杂的课程内容。从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来看,现实与历史问题兼有,宏观与微观问题并重,涵盖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个学科,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体现出多学科交叉渗透、互相融合的特性,这对任课教师的话语转换和创新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应具有多元的知识结构。

4.传统教学话语体系无法积极应对大学生的核心关切

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成了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传声筒,课堂教学传达多于解答,对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的内在直接需要重视不够,对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热点问题的人文意识和现实关怀解读不够,致使学生感受不到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背后所体现出的深层次人文和现实关怀,满足不了学生的思想、生活和情感需要。

同时,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与学生的话语进行有效对接,教学话语刻板、僵硬,缺乏针对性、启发性和感染性,忽视了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影响了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不同的学生由于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不同,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和评价,对不同的思想观念、社会思潮的态度也会不同。学生对不同事物和社会现象认识的差异性是教师应予关注的问题。但是当前多数高校单一化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模式缺乏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不能满足学生对形势与政策学习的多样化需求。这就使不少学生对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三、增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话语创新能力的对策思考

1.完善管理体制和领导机制,增强课程话语权

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要深刻领会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学校主管领导和课程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邀请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参与一堂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工作,使学校领导协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提升形势与政策课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话语权。同时,每个高校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尤其是要形成一支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长期负责课程建设和各种专题报告的协调工作,保障形势与政策课的规范化、学科化发展。

2.增强教师的话语创新意识,提高话语转换能力

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政治性和理论性是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要特征。它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宏观的理论视野、深刻的政治洞察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要努力增强话语创新意识,善于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国内外形势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度的理论讲解与生动的事实分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政治立场来客观、理性的认识和理解重大理论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强化学生的社会担当意识。

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要提升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话语转换和创新的实效性,首先,必须加强理论和政策学习,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如果教师缺乏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便很难做到居高临下地分析和处理政策、文件等教学内容,讲课就很难做到融会贯通,也就不可能使教学话语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4]其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要善于独立思考,引导学生理性分析问题。教师必须具备独立思考能力,不能人云亦云,要能够使“要点”语言、政策语言转换为有效的课堂教学语言,激发出学生理性思考能力,切中学生的情感共鸣点。

3.掌握网络话语权,提高话语整合与提升能力

当代大学生的话语体系与网络话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网络话语兼具解构既有话语体系和建构新话语体系的双重功能。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必须重视对网络话语权的掌控。教师必须学会利用网络平台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程内容的话语权。现在大学生对网络平台非常熟悉,如果教师不能够与他们共享网络平台、运用网络语言进行对话交流,便很难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形势与政策课应围绕某些社会热点事件的变化,针对大学生的政治态度及意见表达的多变性、随意性与无导性特征,进行思维方法的传授与行为实践的指导,使大学生在面对网络舆论时,能够立足于正确的政治立场,采取理性的应对态度,保持独立思考的认知原则,客观公正地得出正确结论,形成正确认识。[5]在教学实践中,首先,要围绕教学专题,把握网络舆情热点,对背离实事、偏离方向的网络话语进行客观深入的剖析、解构和整合,使学生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未来发展趋势等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其次,可以通过课堂教学对话、网络平台交流、小组讨论沟通等形式,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提升学生话语水平,使学生的思想认识符合教育目的。

4.积极回应学生的核心关切,提升话语对接能力

在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践中,首先,教师要充分重视与学生的平等交流和沟通,开展对话性教学,引导他们发挥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课程教学。其次,教师还应及时了解不同阶段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情感、利益需求,关注他们的核心关切,有针对性的帮他们解答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其三,教师要有参与大学校园文化生活的意识,了解学生在校园现实空间和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学习、生活、交往和娱乐方式以及他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特征,学会运用学生常用或认同的话语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不断探索理论话语、“要点”话语、政策话语与学生话语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实现两种话语体系的有效对接。

参考文献

[1]李斌雄,等.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述评[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2):100-111.

[2]邱柏生,等.从社会思潮的影响特征看如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J].思想理论教育,2010(17):53-58.

[3]李铁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主体性因素的激发[A].上海市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协作组编.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践与创新[C].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20-25.

第9篇:形式与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政策+市场”:广电改革与发展的“双引擎”

所谓“政策+市场”,是指政策与市场两股力量,通过各自作用和交互作用推动中国广电的改革与发展。无论从经济学、社会学还是管理学角度来看,政策与市场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操作主体不同。政策的主体是政府行政部门,我国广播影视政策的制定者是国家广电总局;市场的主体则是行业内的实体,即各级广电媒体和广播影视企业。二是本质特点不同。政策的本质是行政权力,具有威权性、强制性、一刀切等特点;市场的本质则是以利益为核心的市场行为,其特点具有自主性、原发性和逐利性。三是角度和内涵不同。政策是宏观层面的指令、规定和准则,即使被唤作“指导意见”也是不由分说必须执行的;市场则是微观操作层面的具体行为。四是表现形式不同。政策是有形的,通常外化为符号表达(文件、文本)的观念、思想和信息;市场是无形的,作为一切经营性活动的总和,通常具体化为竞争手段及场域。

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将政策与市场组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广电业改革与发展的“双引擎”?从我国广电业改革与发展的起点、沿革及现状来分析,主要有两个成因:一是由广电业的政治、经济双重属性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及有关政策要求,广电部门及广电媒体顺应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整体转型和步入现代社会的趋势和需求,其社会角色及职能属性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原来单一的宣传单位转变为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于一身,兼具政治与经济双重属性的新主体。广电业的市场化改革、产业化发展,就是在原有的“行政事业体”母板上添加和配置市场的各种插件,目的是将可经营性资源、资产逐步推向市场,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其他经济领域的不同之处在于,广电传媒的宣传阵地和喉舌功能始终被摆在第一位,还承担了面向最广义大众和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播出、传输机构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必须要掌控在党和政府的手中,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广电业不可能像其他竞争类行业那样100%市场化,从宏观体制到微观机制必然是“政策+市场”的二元结构模式。二是由广电业的管办体制结构模式决定的。改革之前及改革以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各级广电一直是管办一体的体制,电台、电视台为同级广电部门的直属机构,一些地方同级广电局长兼台长(或集团总裁)的情况很普遍,许多基层广电中心(台)与行政部门都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近年来,随着广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许多地方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都实现了“三局合一”,各级广电基本实现了局台分离、管办分开,局、台、企的权责界限逐渐明晰。但是无论管办分离还是管办合一,广电行政部门与广电媒体都是构成广电行业的两大主体,“管”“办”的职能分工及各自运作分别与政策、市场呈一一对应关系,政策与市场构成了宏观和微观层面的两大推力,共同推动了广电事业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革深化,并形成了“一体两翼、双核驱动”的改革发展格局。

同时也应看到,政策与市场各自是一柄“双刃剑”,用到极限便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行政部门来看,制定政策往往会从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出发,存在揽权、扩权、过度用权和以权谋利的利益驱动,特别是在与相关行业竞争中常常祭出保护政策,以致破坏了公平、公正、机会均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和正常的市场秩序,客观上也阻碍了广电产业与相关产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融合发展,有成为“孤岛经济”的趋向。二是从行业实体来看,处于各级行政区划内的各级广电媒体始终无法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产生了浓重的行政权力崇拜和依赖情结,并影响到其参与业内外竞争时的市场心态和行为方式,往往会将本级行政权力资源和行业政策资源用到极致,导致了片面追求“眼球经济效益”的唯收视率、新闻娱乐化、娱乐低俗化、恶性竞争等超越法规、政策、道德界限的行为频繁发生。

“政策的市场”:偏正结构中的定义及被定义者

所谓“政策的市场”,是指以政策为主导的广电市场,或政策魔棒下的广电市场化改革与运营。很显然,“政策的市场”这一偏正式结构中,市场无疑是中心词,而作为修饰语的政策却有反客为主的意味。在这里,政策首先是一个意涵丰富的名词,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规定、原则和行为准则,也是某种哲学思想、理念和具有符号意义的特殊标识。同时它还是一个强有力的限定词,广电行政部门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对国内广电市场进行重新定义,并赋予其多重属性及特定意蕴。因此,可以说,政策是中国广电市场及广电产业的“特色”之“内核”。

“政策的市场”的特定意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政策在广电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具体有多种体现方式:首先,坚持党管媒体,是我党根据国情、世情和党情确立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中国广电业的市场化改革、产业化发展整体上必须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统一部署及步骤进行,国务院、、广电总局制定出台的各种政策一直是广电改革与发展的直接推力,并通过各级宣传部门、广电行政部门来具体实施、把关和监管。其三,目前各级广电普遍实行“宣传部领导下的管(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办(以广播电视台为主体进行事业产业资源重组并相对独立运作)分离”的体制管理模式,地方宣传部门都很强势,不仅管宣传,也管人管事管资产,还管改革管产业,如不少地方的有线网络整合、电视台跨地域合作、产业园区建设都是由宣传部门直接牵头主导。其四,很多广电媒体事业编制内的人头费及基本运营经费都来源于所属地方财政,维持简单再生产之外的任何投入都与当地政府息息相关,如“盖大楼”“置家当”等基本建设工程都是靠政府投入和划拨土地、贴息贷款、税收返还等政策支持。其五,广电总局制定的改革发展规划和随机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都会对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络传输机构及民营广播影视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由此可见,政策是中国广电市场化改革的“总开关”,一切都是围绕着政策的指挥棒转,改革的快慢进程取决于政策推进的步骤和力度。

二是政策对市场的合法性确认。首先,关于发展广电产业和建立现代化的广电传媒企业,虽然发达国家早有一套成熟的制度模式,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不可能原样照搬,必须独辟蹊径地“摸着石头过河”。各级广电媒体从自身内部进行的制度变革、机制创新等一系列探索,或依照“法无禁止即许可”的通例,或采取“试点”的办法,适度突破现行政策界限“先行先试”,发现问题即予以终止,一俟成熟便经政策确认赋予其合法性。如1999年发轫于无锡广电的事业集团模式,经在省级、部级广电媒体进行试点,终因其作为行政力量催生的市场实体存在事企不分、可经营性资产不能有效剥离等问题而被叫停。又如制片人制、频道频率总监制、制播分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都是由一些基层单位率先探索,待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一定经验并得到广电总局肯定后才在业内推而广之。这些微观运营层面的改革,在行业内部产生了巨大的裂变效应,由下及上影响了高层政策导向,进而带动了整个行业体制机制的变革。其次,广电总局制定出台的各种政策属于部门规章,在我国广电领域法律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为广电业的改革及管理提供了法理依据。目前广电行业的最高法律形式是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在“四级办”的一片分邦裂土之上,各级广电媒体的竞争行为只能更多地要靠政策来约束,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法律漏洞只能由政策来补缀,经受过实践检验被确认为切实可行的一些“破戒”举措需要政策予以“追认”,运营中的各种问题也须由政策来处理。

三是政策的标识性符号意义。政策除了是具体的规定、原则和准则之外,还是一种符号、观念和理念,具有赋予广电市场以特定标识特征的功能。特别是在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广电与通信行业界限日渐模糊、广电传统业务与新媒体业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广电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仅源源不断地为政策提供了用武之地,也为广电行政部门“守土有责”提供了充足理由和重要依据。而广电行政部门也需要在改革发展中时时停下脚步环顾四周,以惯熟的政策魔杖留下必要的印记来确定自己的行业领地。

“市场的政策”:微观运作的化“有形”于“无形”

所谓“市场的政策”,是指在微观运营层面,各级广电媒体和经营实体往往将政策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要素来对待和处理,进而使政策变成了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政策通常能够转变为四种市场要素:一是资源要素。一些地方政府对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直接投资,或出台优惠的投融资、信贷、用地、税收等政策,能够直接转化为广电媒体的生产经营要素。二是特权要素。体制内的广电媒体不仅处于行政垄断地位,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还拥有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破产和退出的“豁免权”。另外,广电部门为了应对电信、互联网及境外传媒企业的竞争而向中央政府争取或在行业内制定的有关保护性政策,都能够直接转化为广电媒体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场域要素。国家通过开放内容制作、动漫、新媒体等领域,让民资、外资等市场力量进入,将人、财、物要素的配置权交给市场。四是限制要素。广电部门针对业内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的专项政策(如限娱令、限广令),实际上成为广电媒体调整节目结构、经营方式等市场行为的直接动因。

广电媒体和经营实体在执行或运用政策过程中将其转变为市场要素,是一个以退为进、变被动为主动的过程。通常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顺应政策,其市场行为像水一样随政策而赋形。政策标明了市场中的各种界限和禁忌,告知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各级广电媒体的一切改革举措和市场行为必须在法规、政策的框架内进行,通过调整经营策略、运营办法,用无形的市场成功地将有形的政策“消化”掉,使自身的市场行为与政策环境不断达成动态的平衡。二是“用好用活政策”。因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特别是那些纠偏性、治理性政策往往都有一定的倾向性、强制性、一刀切和矫枉过正的极端性;任何政策的执行都有一定的弹性和操作空间,说的直白些就是“有空子可钻”。当今各级广电媒体在执行或运用政策时大都能够做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就是尽可能地挖掘政策对自己有利的成份。

当政策被市场化“有形”于“无形”,变成市场的构成要素,也几乎最大程度地改变着市场。而被政策修改过的国内广电市场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是一个有些变异甚至畸形的市场。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主体人格扭曲。如今各级广电虽然完成了管办分离,却并未实现事企分开和可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有效剥离,非盈利性的公益性事业与盈利性的经营性产业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角色兼容于一体,难免会产生利益冲突和矛盾,进而使广电媒体的主体人格一定程度上呈“分裂”状态。二是退出机制缺失。我国广电市场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各级广电媒体都无破产、倒闭之虞,即使经营最不得力的广电媒体也不会退场。这就意味着市场对于广电业来说,仅仅是一种经营方式和牟利工具,其优化配置各种要素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几乎完全失灵。三是要素市场及产业链不健全。国内至今仍未形成统一完整、竞争规范的要素市场及产业链体系,“四级办”的天然行政区隔将国内广电市场版图切割为无数“碎片”,只在上星频道群内形成了一个以央视与省级卫视比拼为主的“全国性市场”,其余大大小小的各级广电各自为营、各守一隅,均维持作坊式的低水平运作。同一区域内的竞争都是纵向上居高临下式的,不同地域的同级广电媒体之间不存在竞争的问题。四是广电行业的封闭垄断格局加剧。在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等新媒体迅猛发展和三网融合的趋势下,传统的广电行业领地正在萎缩。虽然在广电与电信的前一轮政策博弈中,广电在掌控内容集成播控权方面先胜出一局,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电信进入广电核心业务的步伐。但目前时隔已近两年,绝大多数广电仍浸淫于节目、广告等传统产业竞争不能自拔,在开拓电信业务方面几乎无所作为。与电信、互联网、新媒体相比,国内广电市场竞争日渐窄化,这样下去无疑会成为一种“孤岛经济”,最终丧失三网融合的历史机遇,也丧失了与整个经济融合互补的功能,进而遏制了广电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