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

第1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镇卫生院院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扶贫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域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帮扶的XX村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扶贫开发和惠民行动工作,注重办实事、讲实效,具体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解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协助定点帮扶的XX村完成扶贫解困规划,以科技示范、信息服务、提供物质帮扶等手段,实施惠民行动,为定点帮扶的贫困户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圆满完成了镇党委委政府下达的扶贫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

我卫生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卫生院书记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分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二、措施有力,资金落实。

年初,卫生院扶贫领导小组到达定点帮扶的XX村,确定了35户帮扶对象,并与扶贫户签订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想办法出主意,帮助制定经济发展的计划、措施。我卫生院决定在“科技项目、科技示范、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输出、引导扶贫户发展第三年产业等三个方面为帮扶提供帮扶措施。每周工作人员直接到贫困户上门服务1次,期间帮助该村搞好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以及协助搞好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该村的实际困难,在肉孜节、七一等节日,向每户贫困户捐赠钱物,积极为贫困户办好事、办实事。今年以来,我卫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成员为贫困户购买鸡苗x余只,买羊x只,捐款捐物合计近万元。

三、开展科技服务,提供致富信息。

我院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帮扶户学习技术,针对贫困户缺知识、少技能、外出务工难的的实际情况为其免费进行了电工、焊工、缝纫、计算机、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力争让帮扶的贫困户逐渐摆脱贫困,今年帮助贫困户外出务工x人。

四、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开展义务治疗上门活动。

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我卫生院还对定点帮扶村农户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进行卫生知识和医疗常识的简单培训,发放卫生宣传资料近百份,帮助村民提高了讲卫生意识,极大减少了各类传染疾病的发病率,帮扶对象全年无一例传染病源感染现象发生。期间,我卫生院还选派骨干工作人员到村、到组、到户,进行了大量的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目前,我院帮扶工作进展顺利,帮扶的

x户都已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预计年底x户贫困户可以脱贫。

篇十

一年来,我院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卫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扶贫开发有关精神,经常深入xxx卫生院,采取资金扶持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摸清情况,把握重点,着力提高扶贫工作实效xxx卫生院地处我旗南部,受自然条件及资金、技术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该院同其它基层卫生院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院务会深知责任重大。为了迅速摸清掌握情况,专门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副院长任组长,各科主任为小组成员,他们不辞辛劳,多次奔赴扶贫点,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订扶贫计划提供了决策依据。xx淖尔卫生院是XX南部三个xx预防医疗、xx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全院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是一所中、蒙、西结合的综合性中心卫生院,现有职工x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x名,其中主治医师x名、医师x名、医士x名。

二、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形成扶贫帮困的合力

加大卫生扶贫力度,是加快落后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院高度重视定点结对扶贫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服务于我旗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为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年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订了扶贫方案,同时强调:一是要把扶贫点工作作为我院的一件大事来抓,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一年至少专题研究扶贫工作2次;二是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每年至少到扶贫点2—4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三是掌握政策,沟通信息,积极争取有关厅局、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使扶贫工作有力度,见效快。四是加大扶贫宣传力度,让本院广大医护人员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工作,形成扶贫帮困的良好新氛围。

三、结合我院实际,努力为扶贫点办实事、解难题

我们把“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尽力相助,如期脱贫”的总体工作思路做为扶贫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我院优势,深挖潜力,为扶贫点办实事、解难题。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3x万元,其中用于维修房屋x万元,培养人才x万元,引进尿十项、部分手术器械等x万元。尽最大努力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每季度选派2名业务素质高、肯于吃苦、又有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到扶贫点进行技术指导,把我院多年的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技术、经验传授给他们。

二是不定期选派1名学科带头人到该院举办专科医学培训班和学术讲座。三是按院方与该院协议要求,每年为扶贫点免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3—5名。四是该院的住院、门诊、护理病历与正规医院病历书写要求差距较大。为此,我院专门选派3名医护人员到该院进行了为期10天的病历书写指导,并免费赠送了医疗护理业务书本x余册和我院自编的《XX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x套,价值约x余元。通过以上扶贫既解决了他们应急硬软件建设问题,也充分体现了技术扶贫的重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存在问题

由于我院底子薄,资金匮乏,难以满足扶贫点经费所需;在指导扶贫点医技、护理等工作上还需加强。

第2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建立完善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使受援卫生院逐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村百姓在就医保健过程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方式

1、依据需求,双方协商。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注重改善其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服务能力。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由支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商项目。

2、帮扶项目,注重实效。要制定资金、人员、设备等对口帮扶计划,使受援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与发展。支援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思想作风好、医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挂职锻练,并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工作任务

1、提供服务:支援单位要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受援单位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选择受援地墟日期间组织中高级职称医生在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也可预约到挂点卫生院开展手术指导、专题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服务。医院、中医院的人员选派可以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受援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中医中药、产科和急救技术服务,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规范防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帮助受援单位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

3、培训人员: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帮助受援单位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对该院医技人员实行技术服务传、帮、带;免费接纳受援单位医技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活动。

4、卫生管理: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主动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5、经费和设备支持: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经费或适宜的医疗设备,促进受援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原则上每个卫生院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支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遵照市、县主管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落实农村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甲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要把“卫生下乡”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

第3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简单爱!”为你整理了这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绩卫健[2020]110号文件通知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自查,现将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全面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根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6000元/年/人,伤残家庭 4800元/年/人的标准,及时打卡发放。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为其全额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夫妻,根据其失能程度及时发放护理补贴。对患有慢性病、大病的特殊家庭及时给予医药补贴。同时,我镇已连续多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投保意外险,切实为计生特殊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

二是全面完善联系帮扶制度。镇卫计办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为每户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作为“双岗”联系人,同时安排了一名卫生院医生和一名“善根工程”大学生志愿者负责日常联系。并对工作调动的联系人,及时予以调整充实。每一户特扶家庭都有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联系方式、服务内容。镇政府要求联系人切实履行职责,每月至少登门走访一次,特别是在传统节日期间,更是要登门走访,以联系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慰问关怀。及时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宣传相关政策、疏导化解矛盾,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联系对象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是全面落实医疗健康服务。我镇确定了临溪镇卫生院作为全镇现有7户12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在便民窗口加贴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标识,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同时,镇卫生院每年定期为特扶对象安排一次免费体检。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100%,家庭医生为每位特殊家庭对象建立健康档案,熟悉其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并提供优先就诊、转诊服务。

四是全面开展关怀慰问活动。镇卫计办通过组织户外郊游活动、知识讲座、家居环境清扫等活动,并在春节、端午及中秋等传统节日送上慰问品。通过系列活动建立贫困特殊家庭扶助关怀长效机制,让特扶家庭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今后,我镇将以本次专项行动自查为契机,切实建立起“三个全覆盖”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目标人群。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各自责任,并发挥我镇独有的优势,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帮扶措施,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工作做得更细更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第4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党建工作计划

20__年度帮扶顾高镇工作计划安排表

科技局、教育局、广电局、法院、国税局、科协六部门

20__年度顾高镇帮扶工作计划安排表

文秘站版权所有

时间帮扶工作具体任务责任部门

20__.07顾高镇野庄村建设规划邀请专家对顾高镇野庄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组织第1次送科技、文化等下乡针对农时举办农业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农业专家针对养殖、种植及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现场授课、答疑。

组织第1次农村义诊活动针对顾高镇肿瘤、乙肝等病多发,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组织泰州有关医院知名医生举办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义诊持续一天。

20__.08帮扶一批贫困生鉴于目前初中以下学生实行义务教育,今年帮扶贫困生工作侧重于帮扶部分特困学生。各部门参与

举办第1期职业技能培训班根据需要进行订单式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当地企业所需的服装专业熟练工人,借助顾高镇现有资源,开办短期培训班。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各部门参与

20__.09实施学历培训和教育广泛开展中职和高职等学历教育培训,使部分初中、高中毕业不能升学而又无经济能力接受学历培训的学生接受继续教育,列出帮扶学生名单。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各部门参与

顾高中学新址落成典礼捐赠助学资金

20__.10改善村中心卫生室条件各帮扶部门拨出部分经费,对所挂钩的村因地制宜地进行村中心卫生室诊疗设备的改造,主要措施有:添置1-2张病床;更新常用医疗器材;对卫生室墙壁进行粉刷;修整卫生室地面等。各部门参与文秘站版权所有

20__.11组织第2次农村义诊活动针对顾高镇肿瘤、乙肝等病多发,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组织泰州有关医院知名医生举办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义诊持续一天。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20__.12组织第2次送科技、文化等下乡年末组织一次送农业科技、政策法规、税务常识、文化教育等下乡活动,积极引导村民致富。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20__.01送温暖给特困户继续保持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年终送温暖的传统,向顾高镇部分特困户提供一些实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各部门参与

第5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2007年度帮扶顾高镇工作计划安排表

科技局、教育局、广电局、法院、国税局、科协六部门

2007年度顾高镇帮扶工作计划安排表

版权所有

时间帮扶工作具体任务责任部门

2007.07顾高镇野庄村建设规划邀请专家对顾高镇野庄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组织第1次送科技、文化等下乡针对农时举办农业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农业专家针对养殖、种植及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现场授课、答疑。

组织第1次农村义诊活动针对顾高镇肿瘤、乙肝等病多发,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组织泰州有关医院知名医生举办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义诊持续一天。

2007.08帮扶一批贫困生鉴于目前初中以下学生实行义务教育,今年帮扶贫困生工作侧重于帮扶部分特困学生。各部门参与

举办第1期职业技能培训班根据需要进行订单式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当地企业所需的服装专业熟练工人,借助顾高镇现有资源,开办短期培训班。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各部门参与

2007.09实施学历培训和教育广泛开展中职和高职等学历教育培训,使部分初中、高中毕业不能升学而又无经济能力接受学历培训的学生接受继续教育,列出帮扶学生名单。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各部门参与

顾高中学新址落成典礼捐赠助学资金

2007.10改善村中心卫生室条件各帮扶部门拨出部分经费,对所挂钩的村因地制宜地进行村中心卫生室诊疗设备的改造,主要措施有:添置1-2张病床;更新常用医疗器材;对卫生室墙壁进行粉刷;修整卫生室地面等。各部门参与版权所有

2007.11组织第2次农村义诊活动针对顾高镇肿瘤、乙肝等病多发,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组织泰州有关医院知名医生举办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义诊持续一天。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2007.12组织第2次送科技、文化等下乡年末组织一次送农业科技、政策法规、税务常识、文化教育等下乡活动,积极引导村民致富。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2008.01送温暖给特困户继续保持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年终送温暖的传统,向顾高镇部分特困户提供一些实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各部门参与

第6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__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紧紧围绕“三基”建设,坚持上下联动、利导驱动、机制推动,不断强化基本建设,规范基本服务,在领导力量上加强、惠民投入上加大、综合服务上加力、依法行政上加压,开创了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上下联动打造“行业党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为了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开展“三基”建设各项工作,结合本系统党员人数实际情况,经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成立了以行业为依托的__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党总支下设了由区属医疗单位为核心的3个党支部,并选举产生了党总支支委会。__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管理__x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家寨卫生院5家单位,在开展党的各项活动时以大卫生计生为引导,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下设的三个支部,可在各自不同工作领域按照需求开展不同活动,既丰富了广大党员的工作、生活,也突出了各自特色。

全面锻炼开展“上培下挂”,稳步提升卫生计生从业人员基本能力。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技能,方便辖区群众就近得到较好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__x区卫生计生系统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分别与省市级大医院联合开展“上培下挂”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地区医疗资源,以三甲医疗单位青大附院为核心,通过协商合作与__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松散型医联体,实现核心医院向下级医疗机构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联合体内的信息互认、转诊,达到资源最优的整合和分级诊疗扎实推进的目的,并为广大群众拓宽就医渠道、提供更便捷的转诊服务。活动中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__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与省市级疾控中心;区妇保站与省市级妇保站;彭家寨卫生院与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共形成八对技术帮扶对子,定期派遣经验丰富的专家到我区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进行坐诊、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技术帮扶。与此同时,区属各医疗单位也不定期派遣相关人员前往上级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学习,从而提高基层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将技术骨干不定期送往省外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型医疗机构学习经验、技术。

动态管理明确“三个清单”,切实保障基础工作更好完成。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繁杂且量大,自加强“三基”建设各项活动开展以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为做到对各项重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系统“三基”建设各项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要求各项工作实行“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清单”将本系统各项重点任务逐一罗列,并分为不同阶段分别完成,注明每阶段应完成的工作以及此项任务的完成时限、主要负责人;“措施清单”把完成各项任务所采用的具体措施、主要方法等内容详细记载,以达到上下联动,优势互补;“进程清单”中会清楚记录各项任务在该时段的详细进展情况,以此保障任务完成时间。“三个清单”制定出台,可为局领导班子了解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详实的资料,保质保量完成区委下达的“三基”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第7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县卫计局:

    2018年度,我中心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患者满意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加快医院发展为目标,有序实施“三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开展“三项活动”教育,积极推进精准扶贫措施落实,巩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成果,不断提升保健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全体员工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现将我中心2018年工作自查总结汇报如下:

一、实施科学管理,整体运行稳步提升

全院职工在县卫计局领导下,围绕“医疗质量安全和护理控感管理、医院学科建设、财务收费管理、人事绩效考核、DRGS支付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领导班子团结,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达标,重点项目推进有序、人才队伍逐渐壮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完成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学科建设方案及DRGS支付前期工作,医疗质量安全和护理控感更加科学、规范,全院整体运行良好。2018年共争取项目资金140万元,门诊就诊人次较去年增长25.5%,住院人次较去年增长20%,手术较去年增长19.4%,分娩人次较去年增长25%,医疗总收入较去年增长25%。

(一)、狠抓党的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工作

医院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抓政治理论学习,认真传达学习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认真组织党费收缴工作,深入推进“三项活动”开展,积极创建了精神文明单位,成功创建了青年文明号,各项党建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医院党支部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各科主任护士长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书》《廉洁行医承诺书》,定期对行风进行考核通报,作风转变成效显著。二是通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方面群众就医专项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提高服务效率,以患者为中心,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全年共收到感谢信、锦旗38人次,群众满意度95%以上。三是对医务人员建立了医德考评机制,将医德医风作为全面质量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科室及个人优秀评选、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2018年先后开展了元宵节拔河、猜灯谜、舞狮活动,举办了“3.12”植树节活动、“5.12护士节”优秀评选活动,冬季登山活动,开展了 “七一”建党节活动及重阳节义诊活动。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坚持人才兴院,推进人次梯队建设。

针对我院目前学科建设不甚规范,专科特点尚不突出,人才出现断档的情况,制定和完善了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在人才培养上,医院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并把重点转移到培养专科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上来,本年度招聘32名卫生专业人员,其中,招聘3名临床本科医生,特聘资深知名专家5名充实到了儿科、妇科、外科等临床一线,今年选派4余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为完善我院人才结构,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水平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三)综合细致施策,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我院的区域检验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新添了大型设备4台,增加了自助打印,检验科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与全院系统的互联互通,检验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区域检验数据中心在我院机房建设完成。二是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已完成建设,运行良好。三是医院数字化门诊及妇幼云平台建设项目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的运行实现了微信在线预约挂号、短信提醒、在线咨询、化验单自助打印等功能,特别是实现了孕产妇及儿童从孕前、孕期、生产、产后、新生儿保健、随访等工作的数字化,保证了保健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受到市级专家的肯定。四是新生儿科建设已完成考察招标,目前已进入施工装修阶段,并选派2名业务骨干外出学习。

(三)强化措施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工作制度,制定了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安全培训与教育。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建立质控网络,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业准入、资质准入,加强监督,全院无违法执业行为。

二是重新完善修订了各种应急制度及流程图,建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安装了门禁系统,规范了出入车辆安全管理;邀请市消防中心及县消防中队专家对全院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进一步增强职工火灾防范意识和应变能力;针对压力锅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外培;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投资5500元更新、添置灭火器153个;在院内重点部位增加逃生指标牌,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报。一年来,医院无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医政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控制,强化内涵建设。

一是由业务院长负责,办公室、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参与,制定并落实包含精神文明、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爱婴医院、满意度、公共卫生在内的全面质量控制工作,并纳入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特别是医院年初制定了详细的专业能力培训、继续教育计划及三基考核办法,开展了新的医疗核心制度、医疗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学习,选派4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全年共组织业务学习12次,承办了宝鸡市医学会儿科学术年会和宝鸡市基层妇科医师培训会,举办了妇科“1+N”工程、“情暖三秦”学术讲座3次,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10次,共26人,每季度三基考核1次,收到了良好效果。全院学习氛围浓厚,创新工作成效显著,医院开展了“糖尿病胰岛素泵治疗”,“经颅磁治疗”等新的检查治疗手段,全院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二是进一步落实新农合管理,为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制定了药占比控制方案,次均费用控制办法、抗生素授权管理办法,并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人均费用、单病种管理等纳入质量考核。2018年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等各项数据与去年持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院感管理,实行全面监测和控制以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每月对供应室、手术室、产房、检验科进行染菌量监测,每季度对各病区治疗室、病房、门诊手术科室进行监测及整改督导。全院无医院感染流行与暴发。

四是坚决执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医疗废物交由宝鸡市医疗废物站统一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回收人员指导和督查,使全院的医疗废物做到分类规范、回收及时,处置达标。

(二)注重妇幼保健能力建设,特色更加突出。医院将妇幼保健能力提升工作作为重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妇幼工作发展规划。2018年妇儿专业省市进修学习2人次,参加省市妇儿专题会议30次共82人次,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进修学习妇保、儿保及口腔保健、心理保健技术,业务能力大幅提升。2018年妇产科开展宫腹腔镜微创手术53例,并成功实施了经阴道子宫切除术,腹腔镜子宫、附件切除术。开展全自动仿生助产186例,较去年同期增长132.5%。同时儿童保健科开展了骨密度检测、神经功能检查等新项目,产房开展了移动式洗浴,新生儿科增加了两台多功能暖箱和婴儿监护仪,妇产科开设了孕妇氧吧,新建了环境优美的孕妇学校、亲子乐园,新增了温馨舒适的家化病房、哺乳室,检验科开展了肺炎支原体快速培养鉴定咽拭子法等项目,极大地提高了我中心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三、融合妇幼计生,提升妇幼保健能力 

 (一)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更加精细。我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管理办法,对全县助产医疗机构各镇(中心)卫生院妇幼项目实施情况及53个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季度督导检查,并加强了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2018年无孕产妇死亡,孕产妇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率均较2017年提高,全县妇幼项目管理更加精细,效果显著。

(二)“两项工程”进展顺利。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标准,认真做好优生健康服务,针对人群不同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对早孕、高风险人群通过上门入户、电话咨询等形式定期跟踪随访,有效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发生。2018年孕检率94.7%。评估为高风险1202人,全部进行了随访服务,把母亲健康检查和宫颈癌筛查工作有机结合,方便了群众,有效提高了项目实施力度,保障了妇女健康。

(三)积极开展免费婚检工作。为了有效提高免费婚检质量和婚检率,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按照市局对婚检机构准入要求,及时对标自查,增添设备仪器,规范科室服务流程,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操作规范。为了提高婚检检查率,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为准备登记结婚的青年男女宣传免费婚检的政策,发放婚检大礼包、免费婚检联系卡、婚育知识读本,同时在电视台进行免费婚检宣传等,2018年全县婚检较去年增加21.6%。

(四)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两项工程”工作制度,为业务人员配发《孕前优生健康教育指南》、《孕前优生咨询指南》,《临床检验操作指南》等业务书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组织全县开展妇幼公卫项目管理、计生两项工程业务、产科质量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业务知识培训四期480人次,召开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有效地提高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

2018年医院继续围绕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开展工作,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各类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制度与奖惩办法,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传染病管理科学、规范、上报及时、准确。下半年,医院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完成了周边群众4000针次的出血热疫苗接种任务,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健康。

五、积极组织动员,创建健康促进医院

按照上级安排,我院紧紧围绕“健康促进医院”具体目标任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将健康促进医院创建与爱卫、健康教育合并开展工作,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通过优化就医环境、开设健康小屋、完善健康餐厅、宣传健康知识、巩固无烟医院、定期检查整改等手段,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已初见成效。

六、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扶贫工作

    我院按照上级安排,积极开展了健康扶贫工作,有效落实了健康扶贫医疗惠民保障和救助政策,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报销服务,同时扎扎实实开展了对四家卫生院的医疗帮扶工作。

    (一)开展技术帮扶,提升基层能力。我中心与安乐、雍川、蔡镇、马江卫生院建立了帮扶关系,制定了帮扶计划,每月四次组织业务骨干到卫生院进行全方位技术帮扶,通过集体授课、带教查房、现场指导等全面提高了卫生院的诊疗工作,同时与卫生院建立了双向转诊和长期协作帮扶关系,使当地患者享受到二甲医院的诊疗服务。

(二)实施精准扶贫,落实扶贫政策。我中心28名帮扶干部分别承担着蔡家坡镇古城村20名贫困户及凤鸣镇玉丹村64户191名贫困户的扶贫工作,对帮扶户实行包户到人、包干负责的办法,扎实有效的从生产生活、健康教育、医疗救治等方面开展了扶贫工作。本年度,我中心8名帮扶干部集体深入古城村80余次,开展义诊2次,发放慰问品共计8000余元;20名帮扶户深入玉丹村900余次,开展送医送药活动2次,帮助贫困户养羊108头,养猪20头,养牛13头,发展大棚5亩,种值花椒0.5亩,参加药业合作社流转土地66.47亩,户均流转3.7亩,户均增收2775元,完成8户贫困户危房改造,2018年14户贫困户顺利脱贫。

七、主动拓展业务,对外创收成果丰硕。

为了弥补资金上的不足,医院在全面做好医疗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解放思想、对外扩张、搞活经济”的战略谋局,先后给中行、消防中队、阜丰生物等单位免费进行了健康讲座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分别给阜丰生物、海螺型材、千阳石材、凤翔冀东水泥等28家单位进行了健康体检,对34家单位进行了职业病体检,共体检6928人。办理托幼证965份,食品健康证1280。创造了广泛的社会效益,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欠缺,人员结构欠合理。今年以来,随着蔡家坡地区其他大的医疗机构业务能力的下降,我院门诊及住院病人明显增加,特别是儿科、妇产科患者剧增,疑难病接连不断,许多大病重病都没有在我院得到彻底的治疗就转到了上级医院,这一问题,暴露出了我院业务上亟需向更高层次拓展。

二、由于部分人员重临床、轻保健的观念仍未完全转变,妇幼保健特色还不够突出,婚检、孕检率偏低,妇幼保健业务量增长不显著。

三、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观念不强,医疗服务创新项目偏少。

 

第8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序号

方案名称

修改位置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备注

1

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78%、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76%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

 

2

到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

到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

 

3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三)明确标准,严控质量

危房改造保障基本要求,严控建筑面积,无自筹能力的危房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及以下的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5人和5人以上的人均建筑面积严控在18平方米以内;修缮加固危房户不受面积控制。

危房改造保障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的形式为新建的,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五保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下(含)农户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含)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无资金自筹能力农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范畴的,其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人数以家庭实际人口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储藏谷物、放置农具等用房面积。

 

4

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实施方案

二(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产业

自治区从粮食及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中至少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绿色、特色种植产业。

新增条款

5

二(三)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

对于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贫困户建设在林地、草地内,特定用于实施扶贫脱贫工作的畜禽养殖设施、采后处理设施、初加工设施等,在“十三五”期间免征森林、草地植被恢复费。

新增条款

6

二(四)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

鼓励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由政府出资向有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购买面向贫困户的技术服务,明确服务事项,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遇到技术问题时,可直接联系签约企业、科研院所获得技术支持。

新增条款

7

二(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各县(市、区)应建立扶贫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鼓励贫困户参与农业保险,经审核确定、建档立卡并录入信息系统的贫困户,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到脱贫当年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免交保费,贫困户免交的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新增条款

8

脱贫攻坚鼓励企业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二(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每年筹措1亿元,扶持贫困地区本市以外新引进且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农林产品初加工和产业链配套等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各市、县对本地原有的重点扶贫企业的扶持参照自治区政策执行。

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每年筹措1亿元,通过切块下达的方式,为贫困县新建、改扩建并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各市、县对本地原有的重点扶贫企业的扶持参照自治区政策执行。

 

9

二(六)实行贫困劳动力用工补贴

贫困地区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

贫困地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企业所在地财政筹集的就业资金中列支。

 

10

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

二(十二)实行优惠政策

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电商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

新增条款

11

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

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12

二(二)5.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管理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制度,摸清缺员去向和辍学原因,积极动员其返校,并做好工作台账。(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新增条款

13

二(九)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力度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三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500元、广西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五是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为4000元、二等为2000元。六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新增条款

14

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二(一)1.职业培训

将贫困人口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并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学员经培训机构介绍实现就业,签订就业合同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职业培训学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总人数50%的培训班次,可简化手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班,并可由培训机构垫付该班次全体学员的培训费,培训合格学员经培训机构介绍实现就业,签订就业合同1年以上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15

二(一)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

 

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参加本科及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资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应补尽补、精准补助;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举办的短期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补助;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参加本科及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对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以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为依据,一次性补助5000元;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学制年限、分学期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资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应补尽补、精准补助;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期补助3000元。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实行以奖代补,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当地产业扶贫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农民补助50元/人·天;授课教师课酬,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鼓励开展技术承包等创新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16

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二(二)1.开发贫困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

探索和鼓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开发岗位数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

二(二)5. 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

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可由市、县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新增条款

18

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

全文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增条款

19

二(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

(一)提高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大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左右。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广西保监局)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广西保监局)

 

20

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

二(三)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

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21

二(五)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到达90%的,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责任单位:自治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进一步做好我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广西”建设总体要求,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我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推进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显著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用水条件。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78%、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76%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完成19个贫困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贫困区27座抗旱小型水库工程、12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进一批“五小水利”工程和特色农业节水灌溉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灌溉条件。

到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完成12个贫困县约85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水利化建设,基本完成贫困地区11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再实施10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根据贫困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一批特色农业节水灌溉,促进农业增产和贫困户增收。

二、政策措施

(一)精准编制水利扶贫规划。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我区贫困地区实际,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水利扶贫的思路、目标、重点,系统研究解决对策措施。充分了解掌握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急需解决生活生产用水等水利设施建设需求,突出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建设“短板”,将精准脱贫体现到具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之中,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统筹实施抗旱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水利项目,精准编制水利扶贫“十三五”规划,为贫困地区脱贫摘帽提供精准的水利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精准选择技术方案。充分利用优势水源,综合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积极发展贫困村连片集中供水,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提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集雨家庭水柜,采取超滤膜技术等解决好贫困村集雨家庭水柜水质卫生问题。严格按照规程规范确定抗旱小型水库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的技术路线或加固方案。采取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的方式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贫困村高效节水灌溉。(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水利扶贫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明显提高贫困村、贫困县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自治区筹措资金10亿元左右支持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和特色农业节水灌溉建设。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标准原来的100元/人提高到150元/人左右。探索合作共建、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等建设,发动受益群众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实行农村饮水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号)规定的饮水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保障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规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先安排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输变电设施安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各市、县人民政府)

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按规定免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工程建后管护。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和维修养护机制。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通过财政预算、水费提取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成本补贴。落实水质检测监测经费,进一步加强水质监管,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定期抽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及时整改水质不达标问题,确保水质卫生达标。加大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投入,保障区域农田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

三、检查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五小水利”工程、“双高”糖料蔗基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小型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扶贫水利项目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完善,及时组织复验。

(二)监督考核。各级要建立脱贫攻坚水利建设分片督查联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扶贫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通报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完善。加强扶贫水利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按照“饮水净化率”绩效考评等要求,对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农田水利建设等情况进行考评,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贫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将绩效考评及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扶贫水利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保障农村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全区贫困县、贫困村脱贫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新提升。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政策措施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每年的危房改造任务优先保证5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000个贫困村,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区内其他地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危房户,已列入整体移民搬迁计划的不予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严格程序,精准认定。各地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优先安排已经建档的贫困危房户,分年度制定改造计划。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试行)》进行危房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和建设,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平、公正、公开。(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明确标准,严控质量。自治区、市指导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强化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中的现场指导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保障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的形式为新建的,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五保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下(含)农户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含)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无资金自筹能力农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范畴的,其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人数以家庭实际人口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储藏谷物、放置农具等用房面积。(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整合资源,分类补助。整合各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以精准识别结果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为基准,将危房改造对象按极端贫困、特别贫困、中等贫困、一般贫困四种类型,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全拆重建的按以上补助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修缮加固的按对应的补助标准给予减半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创新方式,增加房源。在具备条件的市县,稳妥开展以购代建试点,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型商品房,供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户购买使用。结合棚户区改造,配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户安置住房。(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改善村容村貌,彰显新居特色。坚持危房改造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相结合,对集中连片改造的村屯,优先安排屯内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建设风貌管控,强化村容村貌整治,突出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整体提升人居环境。(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年度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的组织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形式全额拨付到危改户手中。

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大力培育特色种养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林下经济产业,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逐步提高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能力。

2016-2020年,全区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分别发展2-5个特色优势产业。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发展1个以上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贫困户家庭经营收入年增长率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

二、政策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结合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自治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自治区指导贫困县编制县级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各县对照脱贫到片到村到户名单,选择2—5个对贫困村贫困户覆盖面广的特色种养业,编制本县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规划,制定年度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精准到村到户的实施方案。各县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区域优势,规划发展1—2个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抓好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确保品种纯正、质量优良、数量足额的种苗供应。(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各县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特色种质资源,结合当地种植习惯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以“品种品质品牌”为核心的现代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优势特色种养业及林业。

特色种植业以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的“三品”提升为核心,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重点发展特色水果、蔬菜、食用菌、桑蚕、茶叶、中药材等经济效益好,见效快,在贫困地区有一定基础的产业。选择产业规模大、市场容量大、地方特色浓郁、发展前景好的特色品种。对糖料蔗,在贫困地区现有蔗区内重点抓好高产高糖基地建设,对粮油作物,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小杂粮品种和油葵,加快推进富硒农产品种植和开发。自治区从粮食及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中至少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绿色、特色种植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扶贫办、“双高”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水产畜牧业按“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思路,推进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畜禽产业主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和林下养殖,包括牛羊等草食动物、家禽、生猪以及其他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渔业主要发展稻田养鱼、梯级小窝养殖、池塘养殖和庭院养殖等模式,大力发展罗非鱼、鲤鱼、草鱼、泥鳅以及其他地方优势特色品种。(责任单位: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林业要注重生态保护,重点发展速丰松、速丰杉、速丰竹、速丰珍贵树种、速丰乡土树种和油茶、核桃等名特优经济林树种。采取以短养长的办法,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林草、林菜、林果等林下经济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林产品加工企业,带动贫困地区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林产品、特色粮食等产品开发。推进贫困地区桑蚕、茶叶、核桃等产品的全产业链开发,提高附加值。着力建设农林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保鲜、贮藏等采后处理设施。鼓励贫困户发展订单生产,以土地、资金、设施设备等方式参股兴办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对于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贫困户建设在林地、草地内,特定用于实施扶贫脱贫工作的畜禽养殖设施、采后处理设施、初加工设施等,在“十三五”期间免征森林、草地植被恢复费。(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倾斜支持建设城乡商业服务网点、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冷链设施。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发展代耕代种、农资配送、植保机防队等农业服务业,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搞活农村市场,促进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由政府出资向有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购买面向贫困户的技术服务,明确服务事项,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遇到技术问题时,可直接联系签约企业、科研院所获得技术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中心、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8年基本完成所有贫困县、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贫困户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贫困县发展的每个重点产业,都要引进或培育1个以上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每个贫困县都要建设1个以上的产业园区。适当降低条件,将贫困地区带动能力较强的合作社优先评定为示范社,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加快科技推广应用。优先在贫困地区配置科技资源,每年从自治区、市、县、乡镇选派一批科技人员担任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指导开展科技扶贫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加大新品种、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在每个贫困县建成2-3个农林业科技示范基地,为当地特色种养业发展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加强贫困村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广西农科院,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自治区、市、县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适当降低项目建设条件,优先扶持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服务到村到户。在有条件的贫困村设立扶贫互助资金,鼓励各级人民政府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扩大资金总量。允许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来源,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放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使有劳动能力、贷款意愿和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按基准利率由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积极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增强贫困地区防灾抗灾能力。各县(市、区)应建立扶贫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鼓励贫困户参与农业保险,经审核确定、建档立卡并录入信息系统的贫困户,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到脱贫当年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免交保费,贫困户免交的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办、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将特色种养业培育纳入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考核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市、县制定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县给予奖励,完成不好的予以问责。

 

 

 

 

脱贫攻坚鼓励企业

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进一步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参与工业扶贫开发,更好地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指导、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特色原材料优势,采取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进入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致富。到2020年,引导过100户规模以上企业落户贫困地区,每个贫困县培育3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新增2000户以上小微企业。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每年筹措1亿元,通过切块下达的方式,为贫困县新建、改扩建并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各市、县对本地原有的重点扶贫企业的扶持参照自治区政策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财政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企业外,在贫困地区以利用当地资源为主投资新办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5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部级贫困县新办符合国家鼓励类条件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免征5年、减半征收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类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资产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2017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税条件,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予以减免。企业在扶贫行动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自治区地税局)

(三)优先保障扶贫项目建设用地。开通扶贫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工业建设用地安排,加大贫困县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多使用荒山等未利用地,凡全部使用未利用地指标的贫困县工业项目,一律由自治区统筹保障。进一步在贫困县降低工业用地出让金标准,经审批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适当降低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百企对口引入”工程。梳理整合54个贫困县的产业资源,打破县域限制,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定位,以产业化组织方式和市场化手段跨区域划片区为资源类加工企业配置资源,引入一批规模以上企业。鼓励对口引入企业在贫困地区实施规模化生产、工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产业资源深加工基地。围绕贫困地区产业链填平补齐引入一批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配套基地。引导和鼓励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形成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投资促进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推动返乡农民工实施大众创业。利用现有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引导有技术、有资金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培育发展一批小微企业,把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成为特色产品加工基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吸引农民工入园进城。依托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一批标准化劳务外包车间,建立自治区贫困地区区域性用工调剂交易平台,通过短期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和季节性用工调剂,承接发达地区生产车间或生产线劳务外包并免收各类管理费用,承接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增加农民工季节性收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实行贫困劳动力用工补贴。贫困地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企业所在地财政筹集的就业资金中列支。企业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且合作2年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针对贫困地区开展招商引资。贫困县每年编制生产经营类扶贫需求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安排联合策划包装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经费,对项目进行整合,举办专题招商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牵头每年对鼓励企业参与扶贫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重点检查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保障、用工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与各级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挂勾。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表彰。

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步伐,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538万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对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推动贫困地区以农产品、农村制品为主的农村产品销售,促进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加。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县有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有电子商务工作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在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二、政策措施

(一)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为贫困地区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设自治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自治区电子商务云平台和二维码溯源防伪系统。联合知名电商企业,依托云平台,重点为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搭建方便快捷的交易平台,提供一物一码的二维码溯源防伪服务。采取众筹、预售、众包、团购等方式,实现产销对接,推动互联网金融和农业“众筹”项目实施,为农村产品生产、销售、物流、推广等全流程提供品牌培育、商品规划、营销策划等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贫困地区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备物流配送设施设备,在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到2017年实现快递物流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辐射到村,物流配送48小时内到达村(屯)。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加强与各类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合作,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投递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责任单位:广西邮政管理局,自治区供销社、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完善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推动贫困地区宽带村村通建设,采用光纤到村的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8Mbps,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电商企业、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广西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快建设农村产品电商品牌。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培育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户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生产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供应体系。引导贫困地区运用电子商务拓展农村手工艺品、旅游服务等销售渠道。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监管,杜绝质量隐患。以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为主要载体,搭建广西特色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开设旗舰店,鼓励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贫困户开设网店,拓展网络零售业务。鼓励贫困地区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基地+市场”等电子商务业务。各地要依托网络团购促销平台,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责任单位:自治区供销社、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增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服务功能。鼓励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合作,支持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网上代购代销功能,逐步增加电子支付、票务、网上缴费、快递收发、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新型服务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金融办、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八)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传统农村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转型。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妇联,团区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干部、村官、本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子商务创业行动,培养一批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团区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抓好试点示范。各贫困县要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科学布局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国家试点县中贫困县安排占比力争50%以上。试点以外的贫困县每年至少建设1个电子商务示范乡镇、3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个开展电子商务的特色农产品生、加工、包装、销售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非贫困县要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予以重点支持。各市、县要指导试点乡镇、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系统,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广泛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优化自治区促进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结构,适当增加安排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已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贫困县,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贫困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性支出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所在地财政承担项目资金的主要部分,社会资金可适当参与;由企业承担的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自治区根据贫困县上一年度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中列入支持范围的投入情况,参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项目补助标准,经验收确认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在上一年度脱贫摘帽的县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对贫困村开展电子商务予以重点倾斜。(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二)实行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用水、用电、用气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将农村电子商务及相关的快递物流纳入脱贫攻坚信贷支持范围。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电商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鲜活农产品配送质量保险,探索保费补贴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金融办、商务厅、国税局、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脱贫攻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行“自治区指导、市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各地要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脱贫攻坚工作体系,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贫困县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好的贫困县和单位进行通报,并与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挂钩。

 

 

 

 

 

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切实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帮扶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把教育帮扶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以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精准实施八大教育帮扶计划,做到精准建设、精准帮扶、精准资助、精准就业,实现贫困地区学校保障基本、满足需要、均衡发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充分就业,决不让贫困地区的孩子输在人生的起点上,从根本上斩断穷根。

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大通铺”,基本实现结对帮扶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3%。

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增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2%,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

二、政策措施

(一)精准实施幼儿园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入园难”问题。

1.支持贫困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需要,支持每个贫困县在城区建设1-2所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县每个具备建设条件的乡镇建设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根据建设规模分别给予每所200万-600万元不等的补助,基本实现贫困地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责任单位: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优化公益性、普惠性资源布局,落实多元普惠幼儿园奖补政策,通过改善办园条件、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提高贫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确保贫困地区儿童有机会接受一定质量的学前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建立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各县统筹安排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在县域内建立“县-乡”和“乡-村”两层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二)精准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学校改善基本办学和生活条件,让贫困地区少儿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

1.精准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对贫困地区每所中小学校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一校一册”、“一校一图”科学编制学校建设规划,准确建立每所薄弱学校的需求清单和建设台账。统筹“全面改薄”等教育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投入,计划投入54个贫困县资金50亿元左右,建设校舍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500多所,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生“应宿尽宿”、“一人一床位”,切实解决“大通铺”、“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各县人民政府)

2.支持贫困地区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审慎稳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坚持先建后撤,对于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标准化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贫困地区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逐步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及应用水平,使贫困地区师生能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4.建立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各市统筹安排市级义务教育学校、市辖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县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各县统筹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建立“市—县”、“县—乡”和“乡—村”三层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5.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制度,摸清缺员去向和辍学原因,积极动员其返校,并做好工作台账。(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精准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

1.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建设。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各类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016年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并视情况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重点满足贫困地区学生入学需求。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贫困县发展多种形式的高中教育,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促进贫困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建立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各市统筹安排区域内优质高中分别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建立“市—县”结对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精准实施县级中专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富民中的中坚作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每个贫困县办好1所新型中等专业学校,到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办学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改革专业设置。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中等专业学校办好1-2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骨干专业、1-2个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涉农专业,努力办好2-3个服务农村生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富民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需要的特色专业。(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行业性职教集团自治区重点产业全覆盖、区域性职教集团14个市全覆盖。鼓励职教集团积极吸纳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为成员单位,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4.加强基地建设。面向全区建立40个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

5.建立职业教育结对帮扶。支持高职院校和城市职业学校通过管理、课程、师资、设备“四下乡”对口帮扶贫困县中职学校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建师资队伍、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合作招生等,力争对口帮扶县全覆盖,并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资金奖补。(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精准实施高等教育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提升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水平,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扶智富民中的作用。

1.加大对贫困地区高校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高校开展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及相关平台建设,支持贫困地区高校申报开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的新专业,积极扶持贫困地区每所高校建设1-2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增加贫困地区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配额,支持贫困地区高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

2.扩大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国家重点高校本科第一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并在定向生源不足情况下酌情降分录取本科第二批考生。区内本科第一批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每年增幅不低于1%。贫困地区考生继续享受现有高考加分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3.加大贫困地区专项人才培养力度。扩大招收免费民族预科生规模,2016年增加20%招生计划,招收1200名免费预科新生,并视生源情况逐年增加计划。在高等学校招收民族班,每年招收本科生1200名左右。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招收博士、硕士生300人左右。(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

4.充分发挥科技平台扶贫作用。每年举办高校科技服务地方新发展活动,支持高校与贫困地区在产业、行业技术深度合作,建立涵盖科技帮扶、科教培训、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的多元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教育厅)

5.落实高等教育结对帮扶和继续教育结对帮扶。落实国家统筹安排的东部地区开放大学“一对一”对口帮扶片区县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点),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开展公益性继续教育。打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开放大学升级版,为贫困县每一个贫困村培养若干后备干部、创业青年和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教育厅)

(六)精准实施特殊教育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合适的教育。

1.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贫困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扩建等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和康复设施配置的支持力度。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支持未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县加快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残联,各县人民政府)

2.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201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6000元。(责任单位:财政厅、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实施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建设试点项目。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遴选若干所中高职学校作为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基地学校,对其校园和实训基地进行适合残疾学生入学的设施改造,为其配备职业教育的设备,提高贫困地区残疾青少年职业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残联)

(七)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无障碍上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助尽助。

1.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在现有资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档资助,对特困生给予重点资助。(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即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

3.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

4.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历教育扶持政策,实行“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应补尽补。(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教育厅)

5.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精准就业。区内各高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帮扶,落实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优先推荐、一次技能培训、一项就业补贴”等帮扶措施,举办专场招聘会,优先向合作单位重点推荐,确保其顺利就业。(责任单位:教育厅,全区各高校)

6.建立贫困家庭学生结对帮扶。依托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动员大学生志愿者与片区农村贫困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单位:教育厅)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志愿者与片区贫困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团区委)县级统筹建立校长、教师“一对一”对口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八)精准实施教师队伍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培养造就“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好老师,为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1.拓展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渠道。实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项考试,给予乡镇以下教师岗位适当倾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首先满足贫困地区教师补充的需要。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落实贫困地区教师生活待遇。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自治区统筹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给予奖补。依法依规落实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贫困地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将贫困地区教师住房建设纳入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以乡镇为中心,加快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农村教师住房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3.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用编。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将教职工编制从富余地区向紧缺地区调剂,其他系统改革调整出来的事业单位编制优先调剂用于解决贫困地区学校编制紧缺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4.职称(职务)评定向贫困地区倾斜。乡村教师在申报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论文不做刚性要求,免除外语、计算机考试。(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5.推动优质师资向贫困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推动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每年从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学校支教走教。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6.教师培训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县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设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每年组织自治区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教下乡。(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7.支持贫困地区县级中专建设“双师型”教师。支持贫困地区县级中专通过多种方式调剂空余编制和岗位用于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逐步提高优秀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力度。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三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500元、广西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五是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为4000元、二等为2000元。六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按年度分解下达任务,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逐年完成落实。

(二)加强教育督导检查。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逐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不定期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经费管理、项目进度等专项督导或检查。

(三)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当地媒体、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按照市场需求,实施职业培训、政策帮扶,促进贫困劳动力从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外出务工脱贫。

二、政策措施

(一)大力开展各类培训。

1.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学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总人数50%的培训班次,可简化手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班,并可由培训机构垫付该班次全体学员的培训费,培训合格学员经培训机构介绍实现就业,签订就业合同1年以上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自治区加大对贫困地区就业资金的扶持力度。培训后获得网上可查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全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人只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职业技能学历教育。以贫困户“两后生”为主要对象,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历教育,培养持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型技术技能人才,其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参加本科及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对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以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为依据,一次性补助5000元;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学制年限、分学期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资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应补尽补、精准补助;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期补助3000元。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实行以奖代补,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当地产业扶贫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农民补助50元/人·天;授课教师课酬,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鼓励开展技术承包等创新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开展政策扶持与跟踪服务。每年培训0.3万人次,累计培训1.5万人次。(责任单位:农业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扶持就业创业。

1.开发贫困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建立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立14个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自治区给予每个创业园财政补助500万元及15公顷用地指标,入园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申请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需资金从农民工创业扶持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健全贫困地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自治区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指标及服务设施补助经费给予倾斜支持。到2020年,有用地指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所在乡镇,全部完成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培训有技能、创业有指导、权益有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根据项目组织实施需求统筹安排解决,自治区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职业技能鉴定。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流程,提供简便的鉴定服务,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对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的质量控制作用。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及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 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可由市、县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对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培训实施情况、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等。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统计资料分析、座谈分析、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和走访等形式进行。各市、县要适时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做好我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工作,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解困一批”脱贫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的主要目标,以全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工作。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医疗保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2‰,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0‰以下。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和人口健康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地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得到规范化管理,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政策措施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广西保监局)

(二)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在定点医院实现医保政策、救助制度“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扶贫办,中医药局,广西保监局)

(三)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对未列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农村贫困人口,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四)实行大病分类救治。对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一次性能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定点医院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中医药局)

(五)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到达90%的,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责任单位:自治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54个贫困县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个一”标准化建设,确保每县至少有1所二级标准的县级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政府举办标准化卫生室。加强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未设中医民族医院的县加强县医院中医科建设。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优先用于54个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移民新村)建设业务用房。优先为乡镇卫生院配置数字化X射线成像机(DR)、彩超、救护车等一批基本医疗设备;优先为全区5000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面向54个贫困县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专科医学生。2016-2020年,依托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为贫困地区招收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医学生各450人。培养经费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中医药局)

2.加强在岗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分批安排全区各行政村在岗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

3.实施国家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根据国家特岗计划,优先为54个贫困县每个乡镇卫生院招聘1-2名特岗全科医生,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医改办、中医药局)

4.加强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开展中医民族医师承培养,在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中遴选50名具有执业(助理)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资格的人员,根据其专业特长,为其选配指导老师,采取跟师学习、专科进修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开展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推广,每年对200名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进行15天短期培训,使其掌握1-2种简便易行、疗效良好的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至2020年,进行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000人次。(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财政厅)

(八)加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从全区遴选能力强的三级医院,对54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工作,重点加强前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个病种所属专科的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方面的作用,在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定期派出医疗队,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建设,有效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医疗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九)实行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健康卡,每个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健康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扶贫办)

(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加强对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随访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率。在54个贫困县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医学检查、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

(十一)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定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落实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抓实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对象资格确认和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发放等相关措施。制定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贫困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关怀、帮扶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十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全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效预防贫困地区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加强贫困地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检查验收

第9篇: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5月14日,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院士恳谈会在北京召开,12位两院院士与贵州省医疗卫生系统相关人士齐聚一堂,话医疗、说帮扶,共谋贵州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贵州省副省长何力出席并讲话,会议由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潘小林主持,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忠汇报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基本情况。会上,何力还向援黔专家团专家颁发了聘书。

借力“外脑”技术援黔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作出“像抓教育一样下更大决心抓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为打破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的瓶颈和补齐高层次人才稀缺的短板,贵州省决定创新机制,借力“外脑”,由省政府发起组织医疗卫生专家援黔团,特邀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为首席专家,聚集一批关心支持贵州医疗卫生事业的专家团队,通过智力援黔、技术援黔、学科援黔、科技援黔等方式,全面提升贵州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实现新跨越。

恳谈会上,王培安指出,首先要充分认识做好医疗卫生援黔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健康扶贫的重要载体。其次,强力推动医疗卫生援黔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实施医疗卫生援黔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持续的任务,因此要精准编制帮扶规划、精准确定帮扶重点、精准实施帮扶任务、精准打造帮扶品牌。最后,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援黔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定期交流、强化成效评估。

智力输入培育优才

王忠在会上恳请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的各位院士给予贵州七个方面的帮助支持:帮助培养高层次人才,招收贵州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接收贵州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挂职学习;在受援医疗机构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室,适时到贵州开展讲学、诊疗、科研等工作;帮助培训骨干医生,接收贵州医疗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帮助提升临床科研水平,指导贵州医疗机构申报省部级、部级科研项目,联合开展临床科研;帮助提高临床教学能力,适时在贵州开展临床教学活动;帮助提升技术水平,指导贵州医疗机构推广使用新技术;帮助打造重点学科,指导受援医疗机构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学科带头人。

会上,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首席专家代表侯凡凡宣读了《医疗卫生院士专家援黔行动倡议书》。贵州省政府驻京办副主任王心一代表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北京、上海、广州联络人发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主任医师、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北京召集人黄永辉代表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北京、上海、广州召集人发言。钟南山、刘昌孝代表院士发言。

目前,全国已有32名院士、225名专家接受邀请,愿意加入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