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论语名句范文

论语名句精选(九篇)

论语名句

第1篇:论语名句范文

英语写作体现了学生听、说、读、译的能力。贯穿英语教学的全过程,如今,无论是看图填词、看图写话、看图作文等形式,都是对学生英语水平的检验,书面表达对学生的要求很多,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标准、语法有无错误,还有词汇的使用、语法结构是否规范,语言表达的地道,行文的连贯流畅。正是因为它的要求涵盖格式、书写、表达、意思、要点等方面,对于学生来说,是对英语水平最好的促进和提升。

2.名句运用于作文的意义

名人名句的在文章的使用能够为文章生色不少,名句流传广泛、脍炙人口、意思明白、作为文章的佐证非常有说服力,对于写作水平还比较稚嫩的初中生来说,名人名句增加文采,避免平凡的单词和结构,使文章更为生动传神,更具有表现力,学习名句的使用,也有利于学生掌握英语最原滋原味的表达特点,避免作文中的冗长累赘、松散无力。

3.名句英语写作指导

如何才能够有效的将名人名句应用于英语的写作中呢,下面进行写作指导,首先要勤于积累,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在平时抄写、背诵和运用一些名人名句,整理出来,每天都读读,例如:Practicemakesperfect.熟能生巧,Wherethereisawill,thereisaway.有志者事竟成。Onefalsestepwillmakeagreatdifference.失之毫厘,谬之千里。wellbegun,halfdone.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Beautywithoutvirtueisarosewithoutfragrance.无德之美犹如没有香味的玫瑰,徒有其表,Ajourneyofathousandmilesbeginswithasinglestep.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其次是勤背诵和朗读,要能自如的运用名人名句,还要引导学生多加背诵,对名句的表达了然于胸,胸有成竹才能下笔如神,学生能够将名人名句吐口而出,才能准确表达,不会再运用中出现新的语法错误,最后是教会学生如何自己的作文中使用这些好的句子,对课堂上对于一些场景和课文中的意思,教师而已提示学生运用某些名人名句来表达和归纳,在写作的过程中尝试用名句来代替自己写作中要表达的观点和意思。例如,在课堂上,学生在描写英语学习的感受时,老师总结单词的记忆是一个长期的循环的过程,everystudentwantstoenlargehisvocabulary.Butthisaimcannotbeachievedinoneortwodays.这个时候,教师提示学生可以用一句谚语来表达里面蕴含的意思,有学生把背过的一句谚语用了进来:Hastemakeswaste.(欲速则不达),在积累的过程中,学生慢慢的就能将这些名句和谚语用到作文中去了,熟能生巧,学生逐步的把这项能力迁徙到自己的作文中只有通过不断的积累和磨练,必能练就良好的写作基本功。

第2篇:论语名句范文

关键词:词汇例句;学习者姓名;教学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0-0226-03

引言

词汇教学作为汉语课堂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对外汉语教学上有着重要的地位。目前对外汉语学界倾向于在语境中掌握词汇,词的教学和句子的教学相结合是词汇教学的有效途径之一(江新,1998)。因而词汇例句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好的例句能有效地展示生词的意义、用法和使用情境,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使教学效果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词汇例句教学作为重要的课堂教学环节之一,已得到了一些对外汉语研究者的关注。刘若云、徐韵如(2005)认为,教师应结合实际情况在选择例句时考虑其典型性、实用性、趣味性和形象性;张文华(2012)提出例句教学设计应注意积极因素、情感因素和文化背景因素;徐茗(2009)认为词汇教学中的例句设计要充分考虑词汇的语法、语义和语用因素;单天罡(2013)根据传统例句设计的途径及利弊提出构建汉语例句语料库的原则和方法;郭文娟、郑翠(2013)从宏观上对教师的课堂举例行为进行了观察与分析。以上研究或是从教师角度出发的课堂教学经验的总结,或是从宏观上对例句的内容和呈现方式提出建议,对新手教师备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但对外汉语界的相关研究还不够深入和细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构主义理论风靡全球,建构主义者认为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以建构主义理论为基础的教学设计的主要任务是设计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环境。而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行为上如何以学生为中心,如何根据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在微观上指导词汇例句设计的研究还未涉及。笔者通过以往的教学实践发现,在基于以上词汇教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在词汇例句设计时恰当地嵌入学习者姓名,这一教学行为可以建立有效的语言输入机制,有着良好的教学效果。

本研究拟对在词汇例句设计中嵌入学习者姓名这一教学行为做一次探索性和反思性研究,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通过笔者的预设和调查结果的对比,试图探讨以下几个问题,以期给对外汉语同行一些教学参考和建议。

第一,学习者对在词汇例句设计中嵌入他们姓名这一教学行为的态度是什么?个体因素不同的学生对待这一教学行为有何差异?

第二,课堂中在词汇例句设计中嵌入学习者姓名有哪些效果?

第三,汉语教师在嵌入学习者姓名时,词汇例句在内容上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第四,反思笔者在过去一年的汉语教学中具体实施这一教学行为时存在哪些问题?

一、调查结果与分析

笔者对Y大学二年级某班留学生发放了问卷,留学生分别来自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加纳、毛里求斯、泰国、印度、南非、埃塞俄比亚等八个国家,其中男生17人,女生19人,共发放问卷36份,收回问卷35份。问卷包括17个问题,采用利克特量表的形式(1表示非常不同意,5表示非常同意),为了防止部分学生看不懂中文的意思,从而给研究带来不便,因此调查问卷全部采用英文。由于调查对象均在过去一年中和笔者共同完成了500个学时的汉语学习,他们都参与了在课堂词汇例句中嵌入学习者姓名的具体教学过程,所以该问卷得出的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一)学习者对在词汇例句中嵌入其姓名的态度分析

根据受试者的回答和性别、汉语水平的对比等调查数据,我们对学习者对在词汇例句中嵌入其姓名这一教学行为的态度进行了分析。

表1是参与问卷的学习者对此教学行为的态度的回答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学习者对自己名字或班上同学名字出现在例句中的教学行为持非常肯定的态度,但同自己的姓名相比较,他们更希望看到其他同学的姓名出现在例句中。

表2中的数据显示,女生在问题1、2上的均值均大于男生,她们同比男生更倾向于自己的名字或班上同学的名字出现在例句中,这种选择的差异说明女生对课堂的参与度要高于男生。

为了区分学生的汉语水平,我们以是否通过HSK四级考试为标准,把已经通过了HSK四级考试的20名学习者看作汉语水平较高者,把没有通过或者还未参加HSK四级考试的15名学习者视为汉语水平较低者。从表3可以看出,对问题1,通过了HSK四级考试的学习者倾向于“同意”,还未通过HSK四级考试的学习者倾向于“不同意”。对问题2,通过和未通过HSK四级考试的学习者均持非常肯定的态度。这种选择的差异明显与学生的汉语水平有关,也与我们的预设相符。因为语言水平的限制,水平低的学生学习新词语的负担更重,存在着害怕老师此时对他们进行提问的心理因素,从而更希望老师可以选择别的同学的名字设计在例句中。

(二)课堂中在词汇例句设计中嵌入学习者姓名的效果分析

为了分析在词汇例句设计中嵌入学习者姓名能够带来哪些教学效果,根据其课堂内外的属性,我们预设了两种,分别命名为课堂效果(如问题3、4、6、8),和课外效果(如问题5、7、9)。

第3篇:论语名句范文

【摘要题】汉语言文字学

【关键词】显性非宾格现象/内论元/格/话题/主语/特征核查/受事主语

【正文】

一引言

非宾格动词现象(unaccusativity)具有跨语言的普遍性。人们通常把依靠表层句法结构位置显现出来的非宾格属性称为“显性非宾格现象”(surfaceunaccusativity)。据此,非宾格动词现象在汉语中应该主要是呈显性表现,很多时候凭句法结构位置就可判定动词的非宾格属性。本文把能够从表层句法结构位置上反映动词非宾格属性的句式结构统称为“显性非宾格动词结构”(surfaceunaccusativeconstructions)。常见的这类句式包括存现动词句(1a)、有对应使役形式的非使役动词句(1b)以及被动句(1c):

1)a.来了客人b.沉了三艘货船c.被偷了一辆摩托车

从生成语法理论的角度来看,显性非宾格动词结构的研究涉及到动词的论元结构、名词组的格、句法移位、空语类等诸多理论问题。在相关文献中,诸如此类的问题已有过不同程度的讨论。但大多比较零散,未见有系统的探讨。由于对一些语言事实的认识尚存在差异,理论纷争在所难免。

鉴于一些理论解释还存在严重的缺陷,难以准确地反映语言事实的本质,我们拟以生成语法普遍语法理论为框架,对汉语显性非宾格结构的句法性质特征作一次系统的考察,以期就它们的一些共同特征作出统一的解释。此外,在讨论非使役动词句的生成时我们还将论及汉语中的所谓“受事主语句”。

二非宾格假说

非宾格现象一直是许多语法学家研究动词及其类型的复杂属性时所关注的一个中心问题。Perlmutter首先在关系语法(RelationalGrammar)的框架下提出,传统意义上的不及物动词应进一步区分为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verbs)与非作格动词(unergativeverbs)两个次类;虽然它们都属于一元动词,而且其唯一的论元通常都出现在动词的前面位置充当句子的表层结构主语,但两类动词与其论元之间的深层逻辑语义关系却有着本质的差别:非宾格动词的终极主语(finalsubject)为其起始直接宾语(initialdirectobject),即表层结构中的主语是深层结构中的逻辑宾语,而非作格动词的终极主语是其起始主语,即表层结构中的主语也就是深层结构中的主语[1]。这就是所谓的“非宾格动词假说"(UnaccusativeHypothesis)。

Burzio[2,3]继承了Perlmutter的思想并在生成语法的框架下加以发展①。从生成语法管约理论的角度来看,非作格动词在句中只带一个受论旨标记的深层逻辑主语,属于深层无宾语结构,而非宾格动词在句中则只带一个受论旨标记的深层逻辑宾语,属于深层无主语句[4,5]。按照Williams的划分标准[6],非作格动词的唯一论元是动词的外论元(externalargument),而非宾格动词缺少外论元,其唯一的论元是内论元(internalargument)。

2)a.[[,IP]NP[[,VP]V]]unergativeJohnsangb.[[,IP][[,VP]VNP]]unaccusativeJohnarrived

从2)可以看出,区分内、外论元是以动词的最大投射动词组(VP)为界线的。作为深层逻辑宾语,非宾格动词的独论元是在VP之内基础生成(base-generated),随后经过显性句法移位到了屈折语素的最大投射IP的论元位置上,而该位置正是非作格动词主语的基础生成位置。

随着句法理论的发展,尤其是“动词组内主语假说”(VP-internalSubjectHypothesis[7,8])的提出,我们有必要对Williams原有的界定作适当的修正。根据动词组内主语假说,所有的论元主语都在VP之内基础生成,都在VP之内接受论旨角色的指派;IP的指示语位置只不过是主语移位后的落点位置,并不能接受论旨角色指派。该假说为论旨角色的指派提供了一个统一的解释:动词的所有论元,包括内论元与外论元,都源自VP内部,各自都在VP内有一个接受论旨角色指派的基础位置。因为同在一个动词的最大投射之内基础生成,内、外论元与动词之间的相互结构关系必然都是局域性的(local)。如果接受动词组内主语假说,动词最大投射便不再适合担当划分内、外论元的分界线。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深层结构位置上的差异会因此而消失,只不过界线有了改变而已,即外论元在VP的指示语位置基础生成,而内论元在V的补足语(complement)位置上基础生成。用树形图表示,例2)a、2)b的结构表达式分别为例3)a、3)b:3)aIPb.IP

SpecI''''SpecI''''

IVPIVP

SpecV''''V''''

VVNP

John[,i]-edt[,i]singJohn[,i]-edarrivet[,i]

从3)可以看出,非作格动词sing只有外论元,没有内论元,句子主语由外论元充当;而非宾格动词arrive只有内论元,没有外论元,句子主语由内论元充当。

因为深层语义结构上的差异,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在表层句法结构中表现出了一系列的不同之处。人们因而将这些句法特征视为区分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的诊断句式。其中,文献中提到较多的有如下一些:

(一)非人称被动句(impersonalpassive)在一些语言(如丹麦语)中,非宾格动词不允许被动化;相反,非作格动词允许有非人称被动式[1,9]。

(二)助动词的选择(auxiliaryselection)在法语、德语等语言中,非宾格动词选择与英语BE(是)相当的助动词,而非作格动词选择与英语HAVE(有)相当的助动词[1,3,10]。

(三)结果式结构(resultativeconstructions)在英语中,表结果的词语语义上指向及物动词的宾语,而不指向主语。非宾格动词的主语由于实际上是动词的深层宾语,因而可以带结果补语;相反,非作格动词不能直接带结果补语[10,11]。

(四)过去分词名词修饰语(prenominalperfectparticiples)及物动词的过去分词形式可以充当直接宾语相应名词组的定语修饰成分。非宾格动词可以转化为类似的形容词形式,而非作格动词则不允许有相同用法[9,10]。

(五)ne-附着化(ne-cliticization)在意大利语中,及物动词的直接宾语可以通过一个指代性的附着语素ne依附在动词中心词上。同样的操作适用于非宾格动词,但不适用于非作格动词[3,10]。

并不是上述各项诊断式都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一些语法学家曾对个别诊断式的有效性和普遍性提出过质疑,但对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的本质差别似乎已达成了共识。普遍认同的是,非作格动词的独论元具有施事的性质,句法上与及物动词的主语相似;相比之下,非宾格动词的独论元虽然出现在主语的位置上,但是句法上与及物动词的宾语相似;语义上该论元表示的是一个经过状态或者位置变化的参与者,因此所带的论旨角色为受事或客体。

三显性非宾格动词现象

早些时候,人们研究非宾格动词时所关注的焦点是一些不及物动词的唯一论元虽然与及物动词的主语有着同样的句法位置,但所具有的属性跟宾语的却一样。随后的研究发现,在某些被确认了的非宾格动词结构中动词的唯一论元不仅表现出与宾语相同的特征,而且表现形式也与及物动词的宾语一样。Burzio观察到,在意大利语中非宾格动词的独论元可以出现在直接宾语的表层结构位置上[3]p21-23。例如,以下4)中动词arrivare(arrive)的论元可以有动词前和动词后两个结构位置。

4)a.Moltiespertiarriverannob.Arriverannomoltiesperti

manyexpertswillarrivewillarrivemanyexperts

''''Manyexpertswillarrive.''''''''Manyexpertswillarrive.''''

只有当论元出现在动词之后时,也就是位居表层的直接宾语位置上,arrivare这类动词才允许进行ne-附着化操作。

5)a.Nearriverannomoltib.*Moltinearriveranno

ofthemwillarrivemanymanyofthemwillarrive

''''Manyofthemwillarrive.''''

如果一元动词的论元能够出现在动词之后的逻辑宾语位置上,这应该是一种显性的非宾格现象(surfaceunaccusativity)[10,12]。人们可以通过动词论元的显性结构位置来了解动词的性质,诊断其是否具有非宾格属性。如果动词的论元位于表层主语位置,动词的非宾格属性就不可能单凭表层的位置来判断,而必须通过上述的其它诊断式加以鉴别。换言之,这就是一种隐性的非宾格现象(deepunaccusativity)。

动词非宾格属性的显性与隐性表现形式在各种语言中不尽相同。英语中的显性非宾格现象表现在there-存现结构与处所倒装结构(locativeinversionconstructions)中②。

6)a.Thereappearedashiponthehorizonb.Intotheroomcameaman

汉语中的部分一元动词允许其唯一的论元可以有动词后和动词前两个不同的句法位置,如:

7)a.来了客人b.客人来了

8)a.沉了三艘货船b.三艘货船沉了

如果不考虑话语功能的差异,单从结构上看,上述两种序列组合形式包含的词语相同、表达的意义相近,只是组合形式不同,它们应该属于深层的同构形式,即其中一种形式为基础形式(basicform),由它派生出另一种派生形式(derivedform)。要是有办法证明这类动词之后的位置是论元的基础生成位置,那么就能为动词的非宾格属性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从句法生成角度说,把上述a句视为派生b句的基础形式是合理的。根据句法移位的原则,移位只能是层次位置上自下而上,或者说线性位置上从右到左的操作,必须保证移动后的成分能够成分统制(c-command)在移出原位上留下的语迹。假若以句b为基础形式,那么得到句a的办法只能是通过句法移位把论元名词组从动词前位移至动词后位。而这样的句法结构是无法得到允准的,因为移位留下的语迹得不到先行语的合理约束,从而违反了句法移位的限制条件。如果动词论元像句a那样在动词后位上生成,则可以通过显性句法移位到动词前位派生出句b,而得到的也是为普遍语法原则所允准的结构。

一般来说,基础形式受到的结构限制条件相对较少,为无标记语序,而派生形式受到的结构限制条件则要多,为有标记语序。以能否进入从句作为形式标准,可以鉴别不同序列组合中哪一个形式更为基本[13,14])。

9)a.来了客人的家庭b.*客人来了的家庭

10)a.沉了三艘货船的海域b.*三艘货船沉了的海域

以上两组例子中句a与句b的对立说明例7)a、例8)a为无标记的基础形式,而例7)b、例8)b为有标记的派生形式。在其它语言中,类似于“来”等同样用以表出现、消失、存在意义的存现动词以及类似于“沉”等同样用以表状态变化的非使役动词属于典型的非宾格动词。汉语的这部分动词不仅在宾语位置上基础生成,而且能像宾语一样在这个位置上表达出来证明了这些动词的非宾格属性,同时也说明非宾格现象在汉语中呈显性表现。就句法行为而言,这部分动词与同为不及物动词的非作格动词完全不同。非作格动词的独论元根本不允许出现在表层结构的宾语位置上。试比较:

11)a.*咳嗽了病人b.病人咳嗽了

12)a.*哭了孩子b.孩子哭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被动动词也应该看作是一种派生的非宾格动词。被动动词由对应的及物动词构成。经过被动化的操作过程,原来的及物动词的外论元受到抑制,同时动词也丧失了原有的及物性,从而成了不及物性动词。值得注意的是,被动动词原在宾语位置上基础生成的宾语有时仍可保留在原位。这是汉语具有显性非宾格现象的又一证据。

13)a.被抢了一个钱包③b.被打伤了一条胳膊

正是因为发现被动动词与其它非宾格动词存在重要的共性,Burzio才将它们放在一起作类比分析,并在此基础提出了在生成语法中影响至深的“Burzio原则”(Burzio''''sGeneralization)[3]。该原则的大意是,如果一个动词不能指派论旨角色给外论元,那么它也不能给内论元赋宾格,反之亦然。

将被动动词称为派生非宾格动词无非是想说明它们由其它动词派生而来,同时,又具有非宾格动词的特征。其实,若从来源上说存现动词应该属基本型非宾格动词;它们是词库中的基本词汇。相比之下,“沉”、“破”等表状态变化的非宾格动词(即传统上所称的“作格动词”)也应该算作派生型的词汇。这类动词由对应的及物性使役动词派生而来,但已变成了非使役性不及物动词。这类非使役动词与被动动词有着不同的派生方式,因此也有着某些不同的句法表现。本文在后面将会讨论它们的派生机制及其句法表现。

四动词后论元的格问题

如果将被动动词句、存现动词句、非使役动词句统称为非宾格动词句,它们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理论问题是:如何解释动词后名词性成分的赋格(或称格特征核查)?具体地说就是,为什么滞留在宾语位置上的名词性成分不会违反“格鉴别式”(CaseFilter)?

非宾格动词,正如其名称所示那样,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不能给自己的宾语指派一个结构宾格。在英语的相应结构中,宾语都不能停留在动词后的宾语位置,而必须经显性句法移位移到表层主语位置上。这并非完全是因为句子需要一个结构主语的缘故,因为即使在句首用上一个无实质语义内容的主语填充词it并不能改变句子的合法性。

14)a.*Arrivedthreestudentsattheofficeb.*Sankaboatc.*Wasbrokenawindow

15)a.*Itarrivedthreestudentsattheofficeb.*Itsankaboatc.*Itwasbrokenawindow

16)a.Threestudentsarrivedattheofficeb.Aboatsankc.Awindowwasbroken

可见,这类移位发生的真正动因在于格。基于管约理论框架的解释是,所有显性名词组NP都必须具有抽象格或称结构格;NP只有在特定的结构位置上才能获得赋格。主格赋给限定性分句中屈折语素词组(IP)的指示语位置,宾格则赋给及物动词的补足语(即宾语)位置。因为无法在其原生位置上获取结构格,非宾格动词的宾语只能通过句法移位移到语法主语的位置上获取格位。这种移位称为论元(A/Argument)移位。根据最简方案的解释,A移位与NP格特征核查(featurechecking)直接相关[15-17]。设定单词由基本特征(atomicfeature)构成,如he这个词就包含了表达其人称、数、性等多个基本特征。格位是所有NP所固有的基本特征,属于逻辑式层面上无法解读的特征(uninterpretablefeatures),它们必须在结构运算进入逻辑式之前获得核查并加以删除,否则结构式不合法。删除了的特征不会进入逻辑形式,也不会影响对整个生成式的语义解读。而核查只能是当该词在派生过程的某个阶段处于特定的结构位置时才能实现,如主语格只有在IP的指示语位置上接受核查。因此,A移位反映了普遍语法原则征核查的利己性原则(PrincipleofGreed),即语类的移位仅仅是为了核查自身的语法特征。A移位必须满足两个操作条件:一、移出位置必须是不能被赋格的论元位置;二、移入位置必须是能被赋格的非论旨角色位置。例16)的移位都属于从无格但有论旨角色的宾语位置到有格但无论旨角色的主语位置的移位。

徐杰在论及汉语相关结构中动词后面名词组的格问题时,援用了“部分格”(partitivecase)概念进行解释[14,18]。根据Belletti的观察,动词后的名词性成分有可能从动词那里获得两种赋格,一种是宾格,另一种是部分格。宾格属于“结构格”,而部分格则属于“固有格”。部分格是在深层结构中由词汇项指派给名词性成分,与表层结构无关。Belletti指出,在有些词汇形态丰富的语言里宾格与部分格具有不同的形态标记,因此宾格与部分格之间的对立应该是各种语言里普遍存在的,尽管在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中这种对立没有相应的体现形式[19]。徐杰据此认为,在如下句式中“两颗门牙”与“一个钱包”所获得的正是这样一种部分格,理由是:虽然“Burzio原则”说非宾格动词不能指派宾格,但并没有规定它不能指派部分格。

17)a.张三掉了两颗门牙b.李四被偷了一个钱包

表面上看,“部分格”似乎解决了动词后面的名词组的格问题。殊不知,这样的解释又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理论问题,实际上并不可取。问题之一是汉语与其它语言在这方面的差别无法得到说明。例如,在类似情况下,英语要求动词后面的名词组移位到动词之前的表层主语位置,而不允许留在宾语位置上。上面提到,这样的移位是受到赋格或格特征核查的驱动,与句子有无结构主语无关(见例15))。如果说部分格的存在是普遍的,那么为什么英语与汉语会有不同的表现呢?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方法来解释英语同类结构中名词组的格问题,说它们也能获得部分格呢?

另一个问题是出现在动词后面的名词组并非只限于表“部分”意义。据认为,部分格实质上体现了语义的无定效应。接受部分格的名词组须为无定性词组,语义上表示一个实体集(asetofentities)中的某个或某些无定的实体,意即表示该实体集中的某部分而非全部[20]。换言之,有定名词组和全称量化名词组不能得到“部分格”。据此可解释为什么以下句子不合法[18]。

18)a.*掉了张三的两颗门牙b.*被偷了李四的一个钱包

然而事实上,有定名词组和全称量化词组并不完全被排除在动词之后这个位置之外。下面的例子就包含了这样的词语,但句法和语义上没有什么问题。

19)a.掉了那个钱包(之后,小马变得小心谨慎了)

b.被毁了所有的桥梁(,该地区的交通运输相当困难)

正如上文所述,有时论元名词组出现在动词的前面,这应该是名词组显性句法移位的结果。试观察以下例句。

20)a.两颗门牙掉了b.一个钱包被偷了

问题是,既然名词组可以在动词之后获得格,那么它为什么还要移位到主语位置上?移位的动因究竟是什么?如果说名词组已经有格,那么移位就是从一个有格位置到另一个有格位置。这样的操作势必造成名词组的重复赋格。而显性移位是有代价操作,必须有操作的动因,否则有违普遍语法的经济原则(PrincipleofEconomy)[15]。

与英语等语言不同,汉语的非宾格动词句可以在动词后面宾语位置持有宾语的同时,还允许动词前面句首位置上出现一个与宾语名词组有着广义领属意义关系的名词性成分,如:

21)a.王冕死了父亲b.李四掉了两颗门牙c.张三被偷了一个钱包

鉴于动词前后两个名词性成分之间存在领有与隶属关系,徐杰、韩景泉主张用移位来解释这类句子的生成,即它们是领有名词提升移位的结果[14,18,21]。换言之,例21)的潜在结构为例22)。

22)a.死了王冕的父亲b.掉了李四的两颗门牙c.被偷了张三的一个钱包

如果获得提升移位的对象是整个“领有+隶属”结构则生成23)之类的句子。

23)a.王冕的父亲死了b.李四的两颗门牙掉了c.张三的一个钱包被偷了

至于移位动因,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为了寻求赋格。在徐杰看来,例22)中的动词后名词组因为得不到格而不能成为合法的表层结构。动词的非宾格性决定了它没有赋宾格的能力,而有定名词组又决定了它不可能获得部分格,因此领有成分移位可以为保留下来的宾语接受部分格创造条件,而整个有定名词组移位到主语位置则可获得主格[14,18]。韩景泉也认为整个名词组的移位是为了获取主格,但反对援用部分格来解释保留宾语的做法,而是主张领有成分的移位在于把所获得的主格传递给保留在原位的宾语名词组[21]。

应该说,上述的移位解释把移位的动因归结为格问题似乎难以成立。拿领有名词组来说,它本身是有格的,即所有格。有格就证明它缺乏为了格移位的动因,而移位必然造成该词组的重复赋格。而且,正如上文所指出,部分格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动词宾语的赋格问题。从维护非宾格动词性质和格理论原则的普遍性角度出发,我们这里试提出这样两点不同的解释:

第一、汉语非宾格动词同样不具备给深层逻辑宾语指派或者核查宾格的能力,这是非宾格动词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第二、保留在动词后的逻辑宾语名词组之所以不会违反格鉴别式是因为它在该位置上获得了主格,即汉语非宾格动词的论元可以有动词前和动词后两个获取或核查主格的位置。

如果上述解释成立,那么在“掉了两颗门牙”与“两颗门牙掉了”中的名词组“两颗门牙”以及在“被偷了一个钱包”与“一个钱包被偷了”中的名词组“一个钱包”都具有结构上的主格。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应该如何解释英汉语之间的不同表现?英语同类结构中的名词组必须作显性句法移位才能获得主格。为什么它们不能不经移位也能解决格问题呢?我们认为,其中必然有独立的原因。这应该与英汉语句子主语位置的形式特征强弱程度不同有关。

据扩充投射原则(ExtendedProjectionPrinciple/EPP)[15,22,23],所有句子(TP)必须有主语;词汇信息体现在句法结构上④。某种意义上可以把EPP理解为一条结构主语要求条件,即要求TP必须投射出一个主语位置。然而该主语条件并不意味着主语位置上一定非得有一个有形的主语成分占着。换言之,句子结构要求必须有一个主语位置存在,但实际占据该位置的可能是一个有形的词汇性成分,也可能是有一个无形的空代词(pro),甚至可能是一个空位(e)。当然,具体属于哪一种情况还得取决于具体的语言以及具体的结构。句子必须有主语,这表明EPP就应该是TP的中心语T所具有的一个固有形式特征。作为T的不可解释性特征,EPP特征必须通过某种方式获得核查并消除,否则导致句子结构运算的解体(crash)[15,23]。所谓T的EPP特征核查,是指T的指示语特征(specifier-feature)与主语的中心语特征(head-feature)之间的特征匹配(matching),匹配即为特征的同一性。特征有强弱之分,特征的强弱在不同语言呈参数变化。可以假设T的EPP特征在英语中为强特征,而在汉语中为弱特征;强EPP特征的语言要求句子主语位置上有词汇性主语成分,弱EPP特征的语言则不要求句子主语位置上有词汇性主语成分。这样,英汉语非宾格动词句中的不同句法表现就能够得到有效地解释。因为EPP为强特征,英语既不允许以空代词pro作主语也不允许有主语空位的无主语句。

24)a.*prolikesmusicb.*eexistsomecontroversiesc.*eisraining

以上例句中的空代词pro须更换成一个词汇性的主语,而无主语句则须通过显性句法移位将句中适当的成分移入主语位置或通过第二次合并(merge)引入形式主语,若句子中没有适合作主语的成分时,就只能通过第二次合并引入形式主语。

25)a.Helikesmusicb.Somecontroversiesexist(或:Thereexistsomecontroversies)

c.Itisraining

相比之下,pro作主语以及无主语句在汉语中都是允许的。

26)a.pro喜欢音乐b.e存在一些争议c.e下雨了

以上事实说明,虽然英汉语非宾格动词句都属于深层无主语句,或天生的或派生的,但由于EPP特征核查的方式不相同,最后生成的结构形式也不一样。在非宾格动词句中,空位主语是动词唯一的论元移位的可能落点位置。因为汉语允许句子的主语空位,动词后的名词组即使不移入该空位也不影响结构的成立。这就是显性非宾格结构的情形。相反,英语要求相应的位置上有词汇性主语。以填充词there充当形式主语所生成的there存现结构是英语的一种显性非宾格结构。Radford指出,其中动词后面的论元带的不可能是补语所带的宾格,而应该是主语所带的主格[16];这在名词有显性形态标记的语言里会有直观表现[24],但诸如以下的英语结构也能足以说明问题。

27)There(butforthegraceofGod)goI

除了there,英语的it也可以用作结构填充词。不过,前者不及后者的独立性强。这表现在:作主语时there不能决定谓语动词的数,用单数还是复数往往要视动词后面名词组的数而定,Chomsky将其分析为名词组逻辑式层面上的一个词缀(LFaffix)[25];it作主语时动词一律用单数,不必考虑相关名词组的数。由于充当形式主语的there缺乏独立性,它所在位置上理应获得的一些结构特征便被它所依赖的名词组继承过去,这其中就包括了数、格等。汉语没有类似there、it的结构填充词,句子允许主语空位。在显性非宾格结构中,句子的主语是以空位的形式出现,而该空位又是动词后面名词组入住的默认位置。因此,完全有理由假设,动词后名词组可以获取空位主语位置上的结构特征,而格就是其中之一。换言之,在汉语显性非宾格结构中动词之后的名词组所获得的格为主格,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获得了主语的地位,而正是主语空位的存在为动词后面的名词组获得主格提供了平台。

五句首名词组的语法地位

例21)和23)的动词之前均有一个名词性的成分。对于这些句首名词组的来历以及语法功用,目前似乎还缺乏正确的认识,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大家对非宾格动词结构句法特性的了解。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这些句首位名词性成分在句中所占的语法地位。

前面提到,相关的研究倾向于把例22)之类的结构处理成一个基础形式,认为例21)、23)均在其基础上派生得来,前者是动词后名词组中的领有成分移位的结果,而后者则是动词后整个名词组移位的结果。对此,本文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移位分析适用于例23),但却不适用于例21)。

先看例23)的情况。如果说其中的句首名词组是从动词后面移位来的,那么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弄清移位的动因。既然在其源结构例22)中非宾格动词后面的名词组可以在原位上取得格或核查格特征,移位的动因显然就不应该是为了寻求赋格或核查格特征。我们认为,移位的真正目的在于造就一个话语主题,即话题(topic)。

名词组发生句法移位之后,得到的是一个变化了的序列结构。尽管它们的逻辑命题意义保持不变,但由于结构成分组合方式上的差异,各自所传递的语法意义往往有所不同,表达的信息功能也不相同。例如,“人来了”与“来人了”之间就存在着差别。就语法意义而言,“人”在前一句中为有定指称,而在后一句中为无定指称。就信息功能而言,“人”在前一句中属于已确立的已知信息,而在后一句中却是希望强调的未知信息。信息的编排须遵循一定的规律。比如说,组织言语信息片断时,人们通常用已知信息引出未知信息。从已知到未知构成了一个无标记的信息流向程式。之所以称之为无标记形式是因为该程式具有认知意义上的顺序象似性,符合认知过程的自然规律。

作为最基本的信息单位,句子往往把表达已知信息的有定性成分放在句首位置上作句子其余部分的陈述对象,即充当句子的话题。话题不同于主语,前者是话语或语用概念,后者是句法概念[26,27]。但特定情况下,主语与话题可以重合,即体现在同一成分上。在许多语言中,话题常常是无标记结构中的主语,这样的话题可称为无标记话题。有时话题与主语并不同一。这时,话题便会带上某种标记,比如说作为一个独立的成分单位置于句首。这就是一种有标记话题。不少学者(如赵元任[28])认为,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把这里的“话题”理解为无标记话题是适合的。

现回头来看看例22),其中“王冕的父亲”、“李四的两颗门牙”以及“张三的一个钱包”都属于带有表领有意义修饰语的有定词组。它们一般与已知信息联系在一起,通常应该位于句首作话题。如果置于动词之后,句子则无话题,这明显有违信息结构组织的基本规律,所以例22)的结构不合格。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将整个“领有+隶属”名词组显性移位到动词前面主语空位上,派生的结构为例23)。因为名词组在移位之前已获得主格,实际上具有主语的结构特征。移位之后,名词组的句法结构特征并没有改变,所带有的格特征依然为主格,继续充当句子的结构主语。因此,移位不会造成名词组的重复赋格。不过,名词组的话语地位因移位发生了改变,已经成为了话语主题。总之,移位后的名词组这时是一个集主语与话题于一身的成分,既是结构主语又是话语主题,也就是无标记结构中的话题。

第4篇:论语名句范文

摘 要: 简明短语结构下线性化的要求取消了名词短语结构中的中间投射,并加入了轻名词n这一功能语类。通过对英语动名词与名词短语在句子中的分布可以看出,线性化理论驱使了动名词中简单名词至动词之前的移位以及做主宾语的名词短语至限定词短语的进一步投射。这样限定词短语假设得到修正,是否产生限定词短语投射这一操作不是必须的,它取决于名词短语在句中是否为承担题元角色的论元。

管辖与约束理论对普遍语法的研究采取了模块式的处理,X-界标理论 [12]作为管约论的一个重要模块,对短语结构的表征起到重要作用。这个理论认为一个短语成分XP应存在三层不同的投射:最小投射(X)、中间投射(X')以及最大投射(XP)。Chomsky (1995)[3]提出,在句法推导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必须来自词库,而不能加入由外界强制界定的新信息。这样X-界标这一表征理论与包含条件产生冲突,而这一冲突直接导致了简明短语结构的诞生。本文运用简明短语结构的理论对名词短语的内部结构进行分析,也讨论了英语动名词结构以及主宾语位置上的名词短语结构等问题。

1 简明短语结构理论

简明短语结构认为句子推导不会承载任何冗余信息,合理的句法操作手段只有两个:外部合并与内部合并 (Chomsky, 2007)[4],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并与移位。Nunes (2004)[5]对移位加以解构,认为移位的内容就是复制+合并+删除,因而语法操作的原始手段只剩下合并。合并将两个且只有两个成分α与β从算式库中提出,合并成新的成分γ。γ的内容与产生投射的那个成分的内容相同,也就是说如果α发生了投射,那么γ就是α投射的标签,β亦然。

按照这样的理论,任何句子的推导都是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中间投射做为X-界标理论所额外附加的信息在推导过程中不再发生作用。先前的中间投射不复存在,而转变成为最小投射或者最大投射。

同时为了限制滥用合并的可能,可以进行合并的内容限定在了推导过程中最高位置的成分,发生在已推导的短语内部的操作是被禁止的,这也就是所说的合并的循环性 (戴曼纯,2007)[6]。根据这一原则,合并两个短语标记K和L只会存在如下一种可能性:

(1)a. K = {a, {a, b}};b. L = {c, {c, d}}

c. 合并 (K, L) = {a, {{a, {a, b}}, {c, {c, d}}}}(如果K/a 发生投射)

这样合并的能力受到限制,只能在它所允准的范围内以自下而上循环式的方式进行,有效地避免了合并的过度生成,使得句法操作更加经济和严格。

2 名词短语的内部结构

认为名词短语中包含修饰性限定词的说法由来已久。Chomsky (1965)[7]指出抽象名词都是由一个隐含的限定词修饰,Abney(1987)[8]指出所有的名词短语都是由一个限定词产生投射的限定词短语。也就是说抽象名词sincerity 存在如下的结构(表示隐现成分):

(2)[DP [D ] [N sincerity]]

Freidin and Vergnaud (2001)[9]提出一个普通的代词,如they等,都是由限定词短语与一个隐含的补足语构成。代词中的补足语成分不出现是因为在音系式中它接受零拼读(null Spellout)。如句子Linguists think they are undervalued中从句主语they为一个普通的人称代词,根据他们的理论,此代词应有如下的结构:

(3)[DP [D they] [N linguists]]

此限定词短语的补足语成分接受零拼读是因为避免与主句中主语产生重复。按照这两个理论,所有的名词短语皆为限定词短语,且短语中的限定词成分与补足语成分都可以隐现,但不可同时隐现。

Adger (2003)[10]指出:限定词有两大类型,一类为显性成分,一类为隐性成分。显性的限定词包括冠词类短语、指示语短语和量化词短语;隐性成分的限定词短语有四类:复数名词、带有属格表领属成分的短语、物质名词与专有名词。

名词短语中应有n成分。仿照Larson (1988[11];1990[12])提出的动词短语嵌套理论,他提出名词短语中也存在轻名词n。在动词短语中,轻动词的作用是选择动词短语VP。同理,轻名词的作用则是选择一个名词短语并引入施事(Agent)这一题元角色。一个完整的限定词短语应该有如下的结构:

(4)[DP [SPEC] [D’ [D] [nP [SPEC Agent] [n’ [n] [NP [SPEC Theme] [N’ Goal]]]]]]

按照这个模式,Richard’s gift of the cake to the children 应有如下结构:

(5)[DP [SPEC Richard’s] [D’ [D] [nP [SPEC Richards] [n’ [n gift+n] [NP [SPEC of the cake] [N’ [N gift] [PP to the children]]]]]]]

轻名词n的提出将不同结构中的题元角色安置在相同的位置加以处理,从而满足了Baker (1988)[13]提出的题元授予一致性假设。将具有相同角色的论元放置于语言结构中相同位置的做法减轻了句法操作的负担,符合经济性原则的要求。但是Adger提出的限定词短语仍然存在中间投射,这就意味着包含条件遭到违反,从而不适应简明短语结构理论的要求。

简明结构短语认为句法操作中的信息来源于词库,在推导过程中不允许加入新信息。这样中间投射的概念就被取消,只能存在最大投射或者最小投射的可能。按照这一理论,名词短语John’s gift of the dress to the girl的结构应为:

(6)[DP [SPEC John’s] [DP [D] [nP [SPEC John] [nP [n gift+n] [NP[SPEC of the dress] [NP [N gift][PP to the girl]]]]]]]

当名词gift与介词短语to the girl合并时产生了一个新的名词短语,同时此名词短语可以再次与其它成分合并形成新的名词短语,且它的标识不变。这种不改变标识的合并操作有两种,一种是与新成分的合并,如上例中of the dress 与名词短语gift的合并而产生新的名词短语gift of the dress;另一种是将合并的成分与从先前推导过程中移位的某个成分再次合并,如与DP结构产生再次合并的John’s成分就是从先前已推导的结构中移位而来的。

Chomsky (2001)[14]指出任何句法操作都需要一个激发机制,同时位置较高的中心语做为探源(Probe)必须寻找与已有操作形成的目标以形成核查关系,而驱动这种核查关系的就是探源的不可诠释性特征。由此论述可以得出在限定词短语中,中心语限定词做为探源需要一个驱动机制,否则特征核查就无法进行。

Adger (2003)[10]认为限定词选择nP是因为限定词具有[gen*]的强特征,从而驱使nP中承担施事题元角色的成分移位至SPEC-DP的位置,并完成对此特征的核查。至于一个句子中的名词短语为什么是限定词短语,他认为是因为句子中的动词具有[uDP]这个不可诠释性特征,从而形成句子动词短语中的名词结构必须为限定词短语,而不能是普通名词短语。

这一说法与特征核查的要求是相符的。但是限定词具有的[gen*]的强特征与句子中动词的[uDP]特征都是规定性的,缺乏理据性支撑。同时认为动词存在[uDP]特征的说法使得在名词短语推导时就要照顾到下一步的过程,这种前瞻性特征[1 5]也是不合理的。因此,这种做法很难对限定词短语的内部结构做出合理解释。

3 名词短语的线性化

语法中的计算系统负责句法的操作,而将推导出的成分转换为可发音的成分则是在音系式(PF)中进行。Kayne (1994)[16]的线性化理论关注的就是将多维的句法结构转化为一维的线性结构这一音系处理问题。他认为线性结构的确立是基于不对称成分统领基础上的,这也就是线性对应准则:如果一个词汇项α非对称地成分统领β,那么α的线性位置先于β。

同时Kayne对成分统领的概念加以严格的限定:X成分统领Y,只有在:X与Y同为语类;X与Y互不包含;以及每个统制X的语类也统制Y的条件下才可成立。这样的定义使得中间投射不能参与到成分统领关系,也就不会出现中心语成分统领其指定语的线性排列[17]。如在下述结构中:

(7)

成分m与K互为成分统领关系。但是m成分统领n,且n不成分统领m。也就是说此时m非对称性成分统领n。依据线性对应准则,m的线性位置在n之前。同时假如K为中间投射且n为中心语成分,由于K不为语类,此时K就不能成分统领其指定语成分,从而就不会出现中心语先于指定语的情况。

Hornstein, Nunes & Grohmann (2005)[18]对线性对应理论做出修正。他们针对的是如下的句子:

(8)[TP [DP the man from Toledo] [T' will [VP [V' visit Mary]]]]

在此句中,will非对称性成分统领Toledo,这样的话,will应先于Toledo,这与现实的句子显然不符。为了照顾到这些句子的线性化,他们将线性对应准则修改如下:当α非对称性成分统领β;或者任何统制α的XP成分也非对称性成分统制β,α的线性位置先于β。

按照这条规则,由于统制Toledo的限定词短语the man from Toledo非对称性成分统领will,因而Toledo的线性位置就在will之前,这样就解决了复杂主语与谓语的线性化问题,扩大了此理论的解释范围。

以上的线性化理论都是在X-界标的理论框架下提出的,Kayne提出此理论的目标之一就是从反对称现象中推导出X-界标理论,从而不再将X-界标理论做为普遍语法中的原始操作。在这样的框架下不可能出现如下的结构:

(9)[XP [X] [Y]] (X与Y同为中心语成分)

按照X-界标的理论,任何一个最大投射都会存在一个中间投射,从而两个中心语无法互相成分统领。但是在简明短语结构的理论下,中间投射的概念不复存在,上述结构完全可能产生。但是根据线性对应理论,此时X与Y互相成分统领,线性化无法进行。

为了形成线性关系,X与Y之间的并列的关系必须加以消除。一种可能性句法操作是移位,将其中的一个中心语移位到另一个中心语的指定语成分:

(10)[XP Y[XP [X] [Y]]]

此时每个统制Y的语类也统制X,不存在一个能统制Y但不统制X的语类,因而Y成分统领X。同时由于Y做为一个字段而非语类不由XP统制,因而X不会成分统领Y。这样就满足了Y与X之间的非对称性成分统领关系,从而实现Y先于X的线性关系。

能够线性化的一个前提是由于Y发生移位,与X平行的Y不存在音系表征,不会参与线性化的过程。

如果在X与Y之间插入一个没有语音表征的成分,线性化也能进行。

(11)[XP [X] [XP [][Y]]]

此时虽然与Y互为成分统领,但是由于没有语音表征,因而不会参与句子的线性化,与Y之间不会出现线性排列的问题。同时零语音成分的存在使得X非对称性成分统领Y,从而线性化得以进行。

英语中的动名词结构可以为第一类的移位现象做出佐证。语料如下:

(12)a. *John really enjoys decorating teacup.

b. John really enjoys teacup-decorating.

c. John really enjoys decorating teacups.

d. *John really enjoys teacups-decorating.

当动词短语中的名词是一个无复数的简单名词时,出现V-ing+N的结构是不合语法的,此时必须出现简单名词的移位,以形成N+V-ing结构。同时 如果动词短语中的名词已有复数,此时再出现名词的前置移位就不能接受。传统语法只是指定了这些规则,而无法做出理据性的解释。本文的论述则可以对此加以解释。

Ghomeshi (2003)[19]指出名词短语中数的概念由功能语类短语NumP表达。Num承载的数包括复数特征[Plural]和物质名词[Mass]特征。因此decorating teacup的结构如下:

(13)[VP [V decorating][N teacup]]

由于名词teacup没有复数概念,因而不会出现NumP投射。这样decorating与teacup之间相互成分统领,线性化无法进行,因而句子不合语法。此时采取的方法就是让名词teacup发生前置移位,形成如下结构:

(14)[VP [N teacup] [VP [V decorating][N teacup]]]

此时teacup成分统领decorating,但decorating非成分统领teacup,根据线性化的理论,teacup应先于decorating,从而出现teacup-decorating的正确结构。如果此时名词中包含了复数概念,那么此时的结构应为:

(15)[VP[V decorating][DP[D][NumP[Num Plural][N teacup]]]]

带有复数的teacup此时存在NumP投射,也就存在DP结构(拼读时Plural这一特征转变为teacup的复数后缀)。做为动词的decorating此时非对称性成分统领teacups,因而出现decorating teacups的结构。由于动词短语内部的动词与名词成分已经线性化,再出现名词移位就不存在激发机制,因而前置名词的动名词结构不合语法。需要指出的是此结构中虽然Num与teacup成互相对称性成分统领关系,但是Num只是[Plural]特征而非词汇项,因而不参与线性化,也就不存在线性表征的要求。

插入零语音表征成分方法在英语中也有所表达,如:

(16)a. *I write letter. / b. I write letters. / c. I write the letter.

句a不合语法的一个原因为动词与名词之间的相互成分统领关系:

(17)[VP [V write] [N letter]]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创造动词与名词之间的非对称性关系。句b采用的是插入无语音表征成分的方法:

(18)[VP[V write][DP[D][NumP[Num Plural][N letter]]]]

Num的存在消除了动词write与名词letter之间的相互成分统领关系,使得线性化得以进行。句c采用的是则是插入n的方法:

(19)[VP[V write][DP[D the][nP[n][N letter]]]]

完整的DP结构应该包括轻名词短语nP。将普通名词letter转化为限定词短语时,n的存在同样取消了限定词与名词之间的对称性关系,使得线性化得以进行。同时由于n没有发音要求,无需线性化,因此它与名词letter之间的相互成分统领关系不会对线性化产生影响。同样在英语中做主语的名词也不能是一个简单名词,采用的方法与做宾语的名词短语一样,可以加复数,也可以将之转换为限定词短语:

(20)*Book is my friend. / Books are my friends. / The book is my friend.

由此可见一个名词短语如果在句子中承担论元功能时,它不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名词短语,而必须转化为限定词短语,否则生成的句子就无法线性化,从而造成推导失败。Longobardi (1994)[20]做出了类似的申明,与之不同的是本文采用的句法音系接口的研究方式,通过线性化的理论对主宾语位置上名词短语的限定做出的研究,这就为Longobardi的结论提供了佐证。

当物质名词与专有名词为论元时,无需额外操作也合语法:

(21)a. John is my friend. / My friend is John.

b. I hate beer. / Beer is my favorite beverage.

这说明了物质名词与专有名词中虽然不出现显性限定词成分,但是它们同样属于限定词短语,这就为将这两类名词归类为隐性限定词短语提供了证据。

在简明短语理论的框架下,线性化理论的要求可以对名词短语在句子中的分布提出具体要求。如果名词短语占据的是论元位置,那么它必须为限定词短语,但是这不排除在不违反线性化理论的前提下,句子中的名词短语成分不为限定词短语的现象。事实上,英语中就存在不为限定词短语的名词短语入句的现象 (Radford, 2009)[21]132,如:

(22)a. Do all syntacticians suffer from asteriskitis, doctor?

b. Poor fool! He thought he’d passed the syntax exam.

第5篇:论语名句范文

29)a. *王冕死了王冕的父亲 b. *李四掉了李四的两颗门牙 c. *张三被偷了张三的一个钱包

再来看例21)的情况。不少人认为,它同样是由例22)派生来的,只是派生的方式与例23)的不同而已;这里发生显性句法移位的不是动词后面的整个名词组,而只是其中表示领有意义的那部分。至于句首位置上领有名词组的句法功用,文献中能提供的答案几乎都一样:主语。徐杰认为,包含领有成分的整个名词组与部分格不相容,提升领有成分在于为保留的宾语部分接受部分格提供条件,同时,领有成分移入空主语位置可以获得主格[14,18]。韩景泉反对援用部分格的解释,但认为领有成分是移入空主语位置以便获取主格。他提出领有名词组可以通过语链将所获得的格传递给保留在动词之后名词组[21]。同样将该类结构句首位置成分视为句子主语的还有Tan、Pan、潘海华等[29-31]。

必须指出,试图用领有名词组移位分析来解释例21)句首名词组的生成比较困难。Ross指出,领有名词组的移位违反左向分支条件(Left Branch Condition),英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领有名词组移位,无论包含领有成分的名词组位于主语位置还是宾语位置[32]。

30)a. *Whose i was[NP ti father]very rich?

b. *Whose[,i] did you see[[,NP]t[,i]father]

c. *John[,i],[[,NP]t[,i]father]was very rich d. *John[,i],I saw[[,NP]t[,i]father]

虽然汉语不像英语那样严格遵守左向分支条件,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根据Huang的观察,处于主语位置的名词组允许其中的领有成分移出,而处于宾语位置的名词组则不允许有领有成分移位[33]。

31)a. 张三i,[[,NP]t[,i]爸爸]很有钱

b. [[,NP][[,TP][[,NP]t[,i]爸爸]很有钱的]那个学生[,i]]来了

32)a. *张三[,i],我看见[[,NP]t[,i]爸爸]了

b. *[[,NP][[,TP]我看见[[,NP]t[,i]爸爸]的]那个学生[,i]来了

即便没有对领有成分移位的限制,要想证明类似的句首成分是句子的主语并不太容易。如果认为例21)中的“王冕”、“李四”及“张三”是靠移位生成的主语,则无法解释为什么其中没有格冲突。因为表达领有意义的名词组在包含它的大名词组中本来是有格的,即所有格,它不可能再为了格而移位,否则造成重复赋格。又因为移位是从一个所有格位置到一个主格位置,这难免在两个不同的格之间引发冲突。按预测应发生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原因何在?类似的问题在Tan、Pan、潘海华那里不存在,因为他们的分析是基于词汇操作规则,认为句首名词组是以动词论元的身份直接投射到主语位置上的[29-31]。但问题是,原本作为一元谓词的非宾格动词怎么突然又可以带一个以上的论元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存在着一条词汇操作规则,允许往动词的论元结构中添加一个“受害者”的论旨角色,可称之为“受害者插入规则”(Maleficiary Role Insertion)。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类动词可以有主语和宾语两个论元。的确,有时候通过词汇规则可以改变谓词原有的论元结构。英语中被动化、动词化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33)a. John broke the windowThe window was broken

b. The knife was sharpBill sharpened the knife

例33)a与33)b代表着两种不同方向的操作过程。前者因加缀过去分词词缀-en导致施事论元的抑制,后者则因加缀使役动词词缀-en导致施事论元的增容。值得注意的是,增容的论元与动词有直接的语义关系。例如,例33)b中的Bill为动作的使役者,是直接实施行为的主体,即施事。例21)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其中句首的领有名词组与动词之间根本不存在直接的语义关系。具体地说来,领有名词组不受动词的独立支配:例21)a中死的是“父亲”而不是“王冕”,例21)b掉的是“两颗门牙”而不是“李四”,例21)c被偷的是“一个钱包”而不是“张三”。如果可以把一个与动词无直接语义关系的成分视为动词的论元,这意味着用以界定论元的客观标准将不复存在,其结果也就无所谓动词论元以及论元结构了。这在理论上肯定是不可取的。另外,“受害者插入规则”并不具备普遍性,它在汉语中有而在英语中又没有,如何有效地解释这种语言间的差异恐怕又会成为一个更艰巨的任务。

考虑到上述问题的存在,句首名词组不应该看作主语,而应该看作话题。这类话题不是靠移位得来,而是在原位基础生成的(base-generated)。表面上看,这时候主语与话题重叠,位于同一个结构位置。实际上,主语的结构位置是一个空位,句首名词组位于标句词组(CP)的指示语位置,而不是TP的指示语位置。换言之,主语与话题并不同一,所生成的是一个有标记话题。用结构式可清楚表明,只是因为主语空位才看不出它与话题线性位置上的差别,使得话题貌似结构的主语。

34)a. [[,CP]王冕[[,TP] e[VP死了父亲]]]

b. [[,CP]李四[[,TP] e[[,VP]掉了两颗门牙]]]

c. [[,CP]张三[[,TP] e[[,VP]被偷了一个钱包]]]

这样的话题结构应该归为所谓的汉语式话题一类[34,35]。它们与述语(comment)部分中的动词没有直接的语义选择关系,述语中也不存在任何与话题直接相关联的结构位置,这使话题结构上显得无依无靠,因此称为“悬垂话题”(dangling topics)。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述语部分的结构成分应有尽有,但是语义上并不自足,属于语义开放性谓语(semantic open predicate)。其中所包含的语义空缺起着变量(variable)的作用,句首位置的话题正是因为语义变量的存在才得以允准(licensed)[36]。在原位基础生成话题不会改变动词的论元结构。话题与述语之间靠语义联系,但其间的具体语义关系是什么必须视具体的结构而定。在例34)中,话题与动词后面名词组的语义关系为领有—隶属关系。据观察,类似结构中通常都存在某种广义的领有隶属语义关系。

汉语中既有原位基础生成的悬垂话题,同时也有通过成分移位生成的话题。移位生成的话题一定与述语部分中的某个结构位置相关,话题依靠该位置上的句法空位(syntactic gap)或复指代词(resumptive pronoun)来允准。有的语言只能靠成分移位生成话题结构,英语就是一个例子。英汉语的这种差别可以归结于它们不同的语言类型。英语为主语突出(subject-prominent)语言,汉语为话题突出(topic-prominent)语言[35]。汉语句子可以有话题而无主语,而英语句子不可无主语,这些就是很好的支持证据。

六 受事主语句

汉语句子中动词的深层逻辑宾语经常会出现在动词之前位置上。从语义上来看,以下句子的句首名词组都属于谓语动词的深层宾语。

35)a. 文章已经发表了

b. 信写完了

c. 房子建好了

因句首位置只有一个名词性成分,自然就被认定为句子的主语。又因它们语义上为受动者,接受谓语所表示的动作或行为的影响或支配,语法研究中将这类句子称为受事主语句[37]。

关于受事主语,丁声树有这样的描写:有些句子的主语是“受事”,就是说,在意义上主语是被动者,是受谓语中所说的行为的影响的[38] p29。黄伯荣、廖序东指出,受事主语,表示动作承受者[39] p358。从此类有关受事主语的论断中可推断出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结构上为句子主语;二、语义上为动词的深层逻辑宾语,即为谓语动词所表示动作的承受者或者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时。

黄伯荣、廖序东列举的受事主语句就有“信写完了”以及“报纸还没有印出来”[39]。Cheng将汉语的动词“写”与英语的动词break(打破、破)放在一起作类比分析,试图论证它们都能参与及物动词交替(transitive alternation)[40]。试比较以下两组句子。

36)a. John broke the window

b. The window broke

37)a. 黄蓉写了那封信

b. 那封信写了

英语动词break有及物与不及物两种形式,用作不及物动词时,不能指派施事论旨角色。如果以带有使役意义的及物形式(causative)为基本形式,那么非使役不及物形式(non-causative)是经过一个非使役化(decausativize)过程派生来的⑥。在施事论旨角色被完全抑制以后,动词的受事论元移位移到句首位置充当主语。动词非使役化实际上就是从使役性及物动词派生出非宾格动词的操作,可称为动词的非宾格化(unaccusativization),本文因此将非使役动词归入派生非宾格动词一类。据认为,非使役动词句与被动句的生成过程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又有本质差别[10]。Cheng认为,英语的break与汉语的“写”可用同样的方法来分析[40]。这样,例36)b与例37)b的生成方式及结构形式是相同的。

应该说,有关英语break的分析是成立的,例36)b完全具备受事主语句应该有的本质特征,即句首的名词组the window既是句子的主语又是动词的深层宾语,但这并不等于说同样的分析也就一定适用于汉语的“写”[41]。说例37)b的句首名词组“那封信”是动词“写”的深层逻辑宾语肯定没问题,因为信不会自己写,而是写这一动作的所涉对象。但问题是,“那封信”能否看作结构上的主语?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我们认为,“那封信”应该是话题,而这时的施事主语仍然存在,只不过没有词汇形式而已,是一个空代词pro,而且其所指对象完全可以用词汇形式显性表现出来。

38)a. [[,CP]那封信i[[,TP] pro[VP写好了ti ]]]

b. [[,CP]那封信[,i][[,TP] 黄蓉[[,VP]写好了t[,i] ]]]

如果例37)b果真以例38)a为结构表达式,那么它显然不能称为受事主语句,因为“那封信”并不是句子主语,而是一个有标记话题。也许有人会说,即使例37)b可以分析为例38)a,也不能排除它还有其它的分析形式,比如说,它还能与例36)b有以下相同的结构表达式。

39)a. [[,TP]那封信i [[,VP]写好了ti ]] b. [[,TP]The window [,i] [[,VP]broke t[,i] ]]

事实证明,例36)b的结构表达式只能是例39)b,而例37)b的结构表达式则只能是例38)a,这是由动词的语义性质决定的。英语break一类动词可以通过非使役化,或者说非宾格化,转化为非宾格动词⑦。但并不是所有的及物性动词都允许同样的转换操作。值得注意的是,与汉语例35)对应的英文句子都是不合法的。

40)a. *The paper has published

b. *The letter wrote

c. *The house built

认真观察一下词义,就可以发现publish、write、build之类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严格依赖于施事。动作的启动、进行以及完成,都有一个施事全程参与并全权主导。离开了施事作使因,动作将无法进行。这类及物动词只具有狭义的使役意义。但break之类的动词则不同,构成使因的不一定非得是施事,也可以是环境、工具、自然力等非施事。

41)a. The boy broke the window

b. The wind broke the window c. The stone broke the window

可见,作及物动词使用时break所具有的是广义的使役意义。而是否具有广义的使役意义是决定动词能否进入非宾格化操作的最基本条件。

我们认为,无论是例35)汉语句子中的动词还是例40)英语句中的动词都不具备非宾格化的要求。然而前者合法而后者不合法,原因在于当例35)中的句首名词组为有标记话题,而主语为空代词pro时,所得到的是一个为汉语语法所允准的结构;相反,例40)中的句首名词组只能是主语,一旦动词非宾格化的条件不存在,句子便失去合法性。以下是英汉语都可以接受的非宾格化例子:

42)a. 船沉了

b. 门打开了

43)a. The boat sank

b. The door opened

作及物动词使用时,动词sink、open以及“沉”、“打开”都具有广义使役意义,构成使因的既可以是施事,也可以是非施事,只要是一种能构成使因的外作用力即可。

44)a. 水手/风沉了船

b. 老人/风打开了门

45)a. The sailor/The wind sank the boat b. The old man/The wind opened the door

有时,使因的作用并不明显,仅限于动作的启动,倒是动作的承受对象主导了动作的整个过程。汉语的相关句子加上“自己”,英语的相关句子加上all by itself,句子的意思不受影响。

46)a. 船自己沉了

b. 门自己打开了

47)a. The boat sank all by itself

b. The door opened all by itself

除及物动词被动化外,使役动词的非宾格化是生成受事主语句的又一途径。汉语例42)与英语例43)都属于典型的受事主语句,非宾格化操作致使深层逻辑宾语移入动词前面的主语位置充当语法主语。但由于汉语允许空代词pro作句子主语,例42)实际上应该是一个歧义句。它的另一种可能结构式跟例38)a完全一样,其中,主语为pro,而句首的名词组“船”和“门”是动词宾语经话题化(topicalization)提升上来的有标记话题。毕竟,将动词宾语移到主语前面作有标记话题远远不像非宾格化操作有那么多的限制。了解动词非宾格化的限制条件有助于正确判定一个句子是否受事主语句。

七 总结

非宾格动词假说具有丰富的跨语言支持证据,其基本观点也得到了来自汉语的相关事实的强烈支持。非宾格动词现象在汉语中主要呈显性表现,很多时候非宾格动词的唯一论元就出现在表层宾语的位置上,凭借表层句法结构位置就能判断动词的非宾格属性。能显性体现动词非宾格性的句式结构包括存现动词句、非使役动词句以及被动词句。本文在普遍语法理论原则的框架下对这些汉语显性非宾格动词结构的某些句法表现与基本性质进行了考察并作出了统一分析。

从来源来看,存现动词属于基本非宾格动词,而被动动词与非使役动词属于派生非宾格动词,尽管它们的派生方式并不相同,前者由句法派生,而后者由词汇派生。就其本质特征而言,非宾格动词不能给深层逻辑宾语指派结构宾格。因为非宾格结构为深层无主语句,而空主语位置又是动词后面内论元名词组入住的默认位置,即使不作显性移位动词后面的论元名词组也能将指派给主语空位的数、格等结构特征继承过去,论元名词组原位所获得的实际上是主语格。动词之后的论元名词组是否须作显现句法移位取决于该语言EPP特征的强弱。因为汉语EPP为弱特征,空代词作主语以及无主语句都是允许的。动词后面的论元名词组移入主语空位可以生成一个无标记话题。有时,在没有移位发生的情况下可以在句首位置基础生成一个有标记话题,而这时的句子无主语。基础生成的话题由述语部分中的语义变量来允准,与动词后面的论元名词组结为某种广义的领有隶属语义关系。非宾格动词的逻辑宾语移入主语空位可生成受事主语句。由于汉语允许空代词作主语,很多时候以空代词为主语的有标记话题句被误认为成受事主语句。汉语的显性非宾格结构可以有话题而无主语,这有效地支持了有关主语突出—话题突出两分的语言类型学以及汉语为话题突出型语言的论断。

注释:

①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所谈论的为同一现象,但他们使用的术语名称并不相同。Perlmutter用的名称为“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 verb)[1],而Burzio用的名称为“作格动词”(ergative verb)[2,3]。作为一个原有的术语,“作格动词”这一名称曾被用于其它一些似是而非的语言现象,为了避免引起混乱,本文从Perlmutter的非宾格动词。

②据发现,英语中的部分非作格动词也出现在处所倒装结构中[10]。应该说,非作格动词用于这样的结构是有条件限制的,而且我们认为在相应的限制条件下动词的属性极有可能发生了变化。因篇幅所限,恕不能在此展开讨论。

③很多时候被动动词的深层宾语不允许留在原位,如:“某人杀了李四”不可以被动化为“*被杀了李四”,正确的形式应该为“李四被杀了”。据此,有人可能说例(13a-b)之类的句子应该分析为一种独特的句式,确切地说,其中的动词主动式带有两个深层宾语,如“张三[VP抢了[NP李四][NP钱包]]”;因被动化,外论元“张三”受到抑制,丧失格的深层宾语“李四”显性移位到句子主语位置,而另一个深层宾语“钱包”则因为仍具有格而继续留在原位,从而生成被动句“李四被抢了钱包”。如果这一分析正确,那么这类句子显然就难以看作显性非宾格句,因为留在原位的深层宾语能够获得宾格。本文的看法有所不同,认为“李四被抢了钱包”之类句子的句首成分“李四”为主题,深层宾语“钱包”不能获得宾格,最直接一个证据就是其中的深层宾语可以作显性句法移位移到主语位置生成“李四,钱包被抢了”。进一步的论证,见下文。

④句子被认为是时态助动词(如英语中的be、may、can)以及时态词缀(如-s、-ed)为中心语的最大投射。助动词表示为AUX,时态词缀表示为I(或INFL),因此往往用IP表示句子。不过,现在更多的人倾向于用TP(tense phrase)来表示句子语类,即把句子视为T的投射。这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本质上没有差别。

⑤严格地说,任何动作的发生或状态的存在都离不开特定的时间与空间。这种普遍的时空意义这里暂且不计在内。

⑥也就是所谓的作格化(ergativization),本文称之为非宾格化(unaccusativization)

⑦类似的常用动词包括close、open、melt、freeze、drop、roll、sink等。

参考文献

[1]Perlmutter, D. Impersonal passives and the unaccusative hypothesis[A]. Proceedings of the Berkeley Linguistic Society 4[C]. 157-189.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78.

[2]Burzio, L. Intransitive Verbs and Italian Auxiliaries[D]. MIT,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81.

[3]Burzio, L. Italian Syntax: A Government-Binding Approach[M]. Dordrecht: Reidel. 1986.

[4]Chomsky, N.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M]. Dordrecht: Reidel. 1981.

[5]Chomsky, N. Knowledge of Language: Its Nature, Origin and Use[M]. New York: Praeger. 1986.

[6]Williams, E. Argument structure and morphology[J]. 1981, The Linguistic Review 1: 81-114.

[7]Sportiche, D. A theory of floating quantifiers and its corollaries for phrase structure[J]. 1988, Linguistic Inquiry 19: 425-40.

[8]Koopman, H. & D. Sportiche. The position of subjects[J]. 1991, Lingua, 85: 211-58.

[9]Zaenen, A. Unaccusativity in Dutch: integrating syntax and lexical semantics[A]. In J. Pustejovsky( ed. ) Semantics and Lexicon[C]. 129-161. Dordrecht: Kluwer, 1993.

[10]Levin, B. & M. Rappaport Hovav. Unaccusativity: At the Syntax-lexical Semantics Interface[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5.

[11]Rappaport Hovav, M. & B. Levin. 2001. An event structure account of Ennlish resultatives. Language 77: 776-797.

[12]Levin, B. & M. Rappaport Hovav. An approach to unaccusative mismatches[A]. North East Linguistic Society 19[C]. 1989.

[13]石毓智. 汉语的主语与话题之辨[J]. 语言研究,2001,(2).

[14]徐杰. 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5]Chomsky, N. The Minimalist Program[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5.

[16]Radford, A. Syntactic Theory and the Structure of English[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17]Radford, A. Syntax: A Minimalist Introduction[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18]徐杰. 两种保留宾语句式及相关句法理论问题[J]. 当代语言学,1999,(1).

[19]Belletti, A. The case of unaccusatives[J]. 1988, Linguistic Inquiry, 19: 1-34.

[20]顾阳. 关于存现结构的理论探讨[J]. 现代外语,1997,(3).

[21]韩景泉. 领有名词提升移位与格理论[J]. 现代外语,2000,(3).

[22]Chomsky, N. Some Concept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and Binding[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82.

[23]Chomsky, N. Minimalist inquiries: the framework[M]. MIT Working Papers in Linguistics. No. 16, 1998.

[24]Vikner, S. Verb Movement and Expletive Subjects in Germanic Language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25]Chomsky, N. Some notes on economy of derivation and representation[A]. In R. Freidin( ed. ) 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in Comparative Grammar[C]. 417-454.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1.

[26]朱德熙. 语法答问[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7]袁毓林. 话题化及相关的语法化过程[J]. 中国语文,1996,(4).

[28]赵元任. 汉语口语语法[M]. 吕叔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8(1979).

[29]Tan, F. Notion of Subject in Chinese[D]. Stanford University, CA. 1991.

[30]Pan, Haihua. Generalized passivization on complex predicates[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 New York, January 8-11, 1998.

[31]潘海华. 词汇映射理论在汉语句法研究中的应用[J]. 现代外语,1997,(4).

[32]Ross, J. R. Constraints on Variables in Syntax[D]. MIT,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67.

[33]Huang, C. -T. James. On the distribution and reference of empty pronouns[J]. 1984. Linguistic Inquiry 15: 531-574.

[34]Chafe, W. Givenness, contrastiveness, definiteness, subjects, topics and point of view[A]. In C. Li( ed. ) Subject and Topic[C]. 27-55.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6.

[35]Li, C. & S. Thompson. Subject and topic: a new typology of language[A]. In C. Li( ed. ) Subject and Topic[C]. 457-89.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6.

[36]Pan, Haihua & Hu Jianhua. Representing topic-comment structure in Chinese[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16[th] Pacific-Asia Conference on Language, Information and Computation, eju, Korea, 31 January-2 February 2002.

[37]陈建民. 现代汉语句型论[M]. 北京:语文出版社,1986.

[38]丁声树.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讲话[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9]黄伯荣,廖序东. 现代汉语[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40]Cheng, Lisa L. -S. Transitivity alternations in Mandarin Chinese[A]. In Proceedings of the 3[rd] Ohio StateUniversity Conference on Chinese Linguistics[C], Columbus, Ohio. 1989.

第6篇:论语名句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根据词汇语用学的语用充实理论,以“专有名词”和“确定性描述语的指称用法”为例阐释了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命题陈述之间的关系。根据语用充实理论,说话人把句子的语义内容和语用因素相互结合陈述的是句子的语用充实命题,至于其他的命题,只有当它们和语用充实命题相关并且是语用充实命题的必然结果时,说话人才对它们进行了陈述。

根据传统的语义学和语用学分工,语义学研究句子所陈述的命题通常具有真值并且表达的是句子的语义内容,因此,当说话人说出句子S时,他通常陈述的只是该句子的语义内容命题。在说话人所陈述的句子S的语义内容命题被确定之后,听话人再根据会话准则和其它语用原则获得该句子的会话含义和前提,从而获得该句子的意义。显然,这种分工过于强调了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命题称述之间的紧密联系。词汇语用学(Lexical pragmatics)提出的语用充实理论(pragmatic enrichment)(Bluntner;1998)为研究这一传统的语义学和语用学分工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为此,本文将根据这一理论来重新审视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命题陈述之间的关系。

一、意义和陈述关系的两原则

1.意义和陈述关系的传统原则

语义学研究的是句子所要表达的语义内容,但是句子的语义内容常常出现在不同的话语语境中,因此,句子的意义可以看作是由话语语境和句子在该语境中所表达的语义内容所构成的函数。根据上述看法,在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句子的说话人之间就必然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体现在如下原则中(Scott Soames;2005:2):“一位坦诚的、具有完全表达能力的说话人以肯定自信的语气在语境C中说出句子S时(该句子不是反话或隐喻,也不具有取消句子正常会话之力的会话含义),他只陈述了该句子在语境C中的语义内容命题。”

2.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

根据词汇语用学的语用充实理论,话语理解等信息处理既不是一个简单的信息编码或解码过程,也不是一个寻找原型意义或原型特征的过程。作为交际主体的听话人需要根据具体语境对目标话语进行不同程度的语用加工。因此,上文提出的原则过于强调了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命题称述之间的紧密联系,实际上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命题陈述之间的关系应该松散和间接得多。

为了便于讨论,本文把句子的语义内容看作为数学领域的“最小公分母”(least common denominator),把讨论范围局限于那些语义内容不随语境变化的“不受指示影响句”(indexical-free sentences)。因为“不受指示影响句”的意义是该句子在所有正常语境中做字面理解时的共同语义内容,不受会话含义的影响,而且这类句子的语义内容常常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命题,因此,能很好地说明意义和陈述的紧密联系。为此,本文提出了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如果M是不受指示影响句”S的语义内容,那么,说话人通过句子S的正常的、字面的用法就能陈述M的恰当语用充实命题。如果M是一个完整的命题,那么,只有当它结合会话的共享前提,并且是句子S所陈述的语用充实命题的明显的、相关的、必然的结果时,说话人才对它进行了陈述。”

二、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实例分析

根据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说话人的话语并不常常陈述所说句子的语义内容。即使该句子的语义内容是一个完整的命题并且说话人表达的是句子的字面意思。本文将根据这一原则,以“专有名词”和“确定性描述语的指称用法”为例来阐释句子的语义内容和命题陈述之间的关系。

1.专有名词

先谈不完全描述性专有名词,如“Huanghe River”(黄河)。要正确地使用这个专有名词,说话人不但必须知道它的所指对象(referent)是一条河流,而且也必须知道当他说出句子“Huanghe River is F”时,他描述的所指对象是一条具有F特征的河流。根据语义内容的“最小公分母”构想,我们可以把专有名词“Huanghe River”的语义内容描述成表达式“the x: x is a river & x=y”,变量y代表的是专有名词“Huanghe River”的概念意义,它不具有任何语境意义。然而,人们在使用这个专有名词的时候常常会根据具体语境对它进行语用信息加工,从而获得不同的语境意义。

再看看结构简单的专有名词“曹操”,大家都知道它是三国时期一个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人们在使用这个专有名词时,它的语义内容通常会得到语用充实。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对话:

(1)A:你们刘经理这个人怎么样?B:他呀,是我们公司的曹操。

在上述对话中,A对B的话语中“曹操”这一专有名词不能做原型意义的解读,需要对它进行类别延伸,根据具体语境条件进行语用充实。听话人A可以从一系列语用充实项目中进行关联语用选择,确定最佳关联。这些语用充实项目包括“善于纳贤、胸怀大志的曹操”、“善于玩弄权术的曹操”、“欺上瞒下、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善于纳贤、胸怀大志且具有文学才华的曹操”等。如果听话人A根据具体语境确定B的话语陈述的是语用充实命题“刘经理是善于纳贤、胸怀大志且具有文学才华的曹操”,那么,根据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B在陈述这一语用充实命题时并没有陈述他所说话语的语义内容命题“刘经理是我们公司的曹操”。

2.确定性描述语的指称用法

我们现在用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来分析确定性描述语的指称用法(referential use)。我们来看看Donnellan(1966)的那个著名例子。在该例中,句子(2)所表达的语义内容可以描写成命题(S2)。

(2)The man in the corner drinking champagne is a famous philosopher.S2. [The x: x is a man & x is in the corner & is drinking champagne] x is a famous philosopher

当句子(2)中的确定性描述语“The man in the corner drinking champagne”用于指称时,说话人的注意力就集中在某个特定的人m身上,他意欲表明的是m是一位著名哲学家,因此,我们根据语境因素对话语(2)进行语用充实就可以获得说话人所陈述的主要语用充实命题(PE2)。

PE2. [The x: x is a man & x is in the corner & x is drinking champagne & x=m] x is a famous philosopher (“m”的内容是m所指明的那个人)

根据意义和陈述关系的新原则,说话人在陈述主要语用充实命题(PE2)时也必然陈述了语用充实命题(PE2a)和(PE2b)。

PE2a. m is a famous philosopher.(“m”同上)

PE2b. m is a man & m is in the corner & m is drinking champagne(“m”同上)

我们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到,语用充实理论能成功地解释确定性描述语的指称用法,确定说话人的所说或者所述。

第7篇:论语名句范文

关键词:一元动词带宾语;无受格动词(被动词、作格动词、存现动词);非作格动词;述补结构(使成式);受事宾语;施事宾语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本文上篇就刘探宙(2009)关于非作格动词也能有带宾语的论元结构的论断,以及付义琴(2012)对一元动词带宾句进行历史探源所下的“非宾格动词或直接由及物动词的用法引申生成”结论提出了质疑。下篇再就其“非宾格动词或由述补结构上字脱落而生成”的理论,与之商榷;最后提出一元动词带宾语假设。

付学者认为《三宝太监西洋记》中一句“把座敌楼推塌了一角”的“推塌”是述补结构,“推”是“塌”的原因和方式;《封神演义》的 “飞云阁塌了一梁”一句是 “一元动词带宾句”。一元动词“塌”是由上句中的述补结构“推塌”的上字“推”脱落发展而来。她又从《三侠剑》中挑出一段文字:“把桌子又撞倒了一个……,眼看桌子板凳倒了十数张……。”用这段文字之中后面的一句“桌子板凳倒了十数张”中的“倒”字,来证明是前面一句“把桌子又撞倒了一个”中的述补结构“撞倒”的上字“撞”脱落变成。该作者自以为“从中我们可以较明显地看出二者的源流关系。”

因此该作者如此类推并进一步泛化,认为一元动词皆由述补结构上字脱落生成。例如“倒”是由“撞倒”和“推倒”的上字“撞”和“推”脱落而生成;“死”是由“打死”、“药死”、“杀死”和“跌死”的上字“打”、“药”、“杀”和“跌”脱落而生成;“跑”是由“追跑”和“打跑”的上字“追”和“打”脱落而生成。

我们认为该作者提出的一元动词带宾句是由述补结构上字脱落而生成的理论既违背人类语言发展趋势,又违背汉语语法的发展规律,更违背人类思维发展的规律。

根据张今(1981)“关于原始动词的假说”,我们认为人类语言发展的趋势,是由单语素词向双语素词和多语素词发展,没有理由和证据证明单语素词是由双语素词的上字脱落,或下字脱落而生成。人类语言的这种发展趋势,正是帮助和促成人类由低级的具体思维,向高级的逻辑思维发展的催化剂。人类的这种语言和思维发展的趋势,在儿童的语言和智力发展过程中,就以缩影的方式大体上再现和印证了人类语言由单语素词向双语素词和多语素词发展,人类思维从具体思维上升发展到抽象(逻辑)思维的历史进程。故此,应该说汉语双语素的作格动词,也就是该文所说的“述补结构”,例如: “撞倒”、“推倒”和“推塌”;“打死”、“药死”、“杀死”和“跌死”;“追跑”和“打跑”等等,是由一单语素的使役动词和另一单语素的存现动词构词配置而生成,因而形成作格动词集使役动词所蕴含的行为义、使役义,和存现动词所蕴含的结果状态义,三义于一体的语义特征。作格动词也是一元动词!在句子的表层结构上是不能带宾语的!它的语义上的宾语出现在主语位置上,形成受事做主语的句法特征。例如:“板凳撞倒了”,“妖怪打死了”,“和尚打跑了”等等。应该说,这样的语言发展趋势,揭示了人类语言的发展推动人类逻辑思维发展的进程。

该作者提出“一元动词带宾句”一是由致使动词发展而来,二是由述补结构发展而来的理论时,引证了王力先生(1980)对致动用法的衰落和使成式的产生和兴起的研究成果来支持他的理论。我们认为刚刚在这个问题上,该作者的立论认知与王力先生的研究结果,在因果关系上是本末倒置的。而王力先生关于致动用法的衰落和使成式的产生、兴起与我们此前引证张今关于人类语言产生和发展的趋势是基本一致的。该作者所讲的致使动词和述补结构,就是王力先生(1980)所研究的致动词(用法)和使成式。

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1980)中对致动用法的衰落和使成式的产生和兴起,进行详细考察史料后发现,致动用法在上古时期盛行,但随着使成式自汉代开始产生,逐渐扩展于南北朝,普遍应用于唐代,完善于宋代,便逐渐取代了致动用法。

使成式(causative form)是一种仂语的结构方式。从形式上说,是外动词带着形容词(如修好、弄坏),或者是外动词带着内动词(如打死、压倒、吹散);从意义上说,是把行为及其结果在一个动词性仂语中表现出来。这种行为能使受事者得到某种结果,所以叫做使成式。王力先生(1980)说:由致动发展为使成式,是汉语语法的一大进步。因为致动只能表示使某事物得到某种结果,而不能表示用哪一种行为以达到此一结果。它们的作用相似,但是有两点差别:1、致动只用一个汉字,是单语素词,使成式用两个汉字,是双语素词;2、致动是一种临时职务,使成式是一种经常职务。试比较:

致动 使成式

小之: 削小、裁小、砍小它

正之: 纠正、改正、扶正它

死之: 打死、药死、绞死、吊死、淹死、咬死它

广之:放宽他

活之:救活它

孰能一之: 谁能统一它

王力考察大量史料发现,除了动词以外,能用作致动词的大多数是形容词,还有名词、代词和数词等。

由致动发展为使成式经历了十好几个朝代长达一千多年的漫长过程。使成式是两个词的组合,在它发展的前一阶段,由于二者的连接关系还不是十分紧密,上字和下字,即动补之间还常常被受事宾语隔开。例如“石角钩衣破,谁能拆笼破,长绳百尺拽碑倒,检书烧烛短,寒天催日短,大风吹云散”等。宋代以后基本上就没有这种情况发生,使成式的上字和下字,即动补之间的关系就已经结合得十分密切了。五四以后,汉语受西洋语言的影响,使成式起了相当大的变化,就是外动词带形容词的使成式大量增加,这种结构逐渐占了优势,因为西洋语言有许多动词或行为名词是来自形容词的,而这种来自形容词的动词或行为名词,用使成式的结构来翻译最为合适,例如improve(改善), strengthen(增强), widen(扩大), innovation(革新), correction(改正)。当然也增加了一些外动词带内动词的使成式,例如改进、增进等。在现代汉语里,有些使成式逐渐单词化了,例如“、扩大、改善、革新”等,因为它们的背景是西洋语言的单词。

由此观之,汉语使成式这一仂语结构的产生、发展、变化,经历了长达10多个世纪的漫长过程。在此过程中由“外动词带内动词(如打死、吹倒、驱走、放去、增进、吹散、用尽等)”和“外动词带形容词”构成的两种使成式,前者表示“其施事者的行为的结果是使某事物有某种行为”,后者表示“其施事者的行为的结果是使某事物有某种情况”。根据王力先生对使成式的结构配置和语义蕴含的考察和界定,本文付义琴(2012)提出的“一元动词带宾句是由述补结构上字脱落而生成的”的理论,就既有语言理论依据,又有充分的语言事实的支持。因为该作者将王力先生称作“内动词”的存现动词,说成是由使成式的“上字脱落”而来的。然而语言发展和语法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存现动词在使成式,即述补结构之前,早就已经产生、存在并且能够带宾语了!

王力先生进一步指出:使成式的产生,使汉语语法更完善,更能表达复杂的思想。然而该作者的理论与这一发展趋势完全相反。王力先生对使成式的考察与研究证明他所讲的“使成式”与我们所指的“作格动词”几乎相似。

我们怎么可以设想刚刚才咿呀学语的儿童,在还不知道“打”、“踩”和“死”这样的单语素词的概念和低级的具体思维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我把虫虫踩死了”、“虫虫被我踩死了”、“虫虫踩死了”这样的双语素词概念和高级复杂的逻辑思维?还推导出一元存现动词“死”是“述补结构”“踩死”的上字“踩”的脱落而生成的?儿童只可能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一次又一次地学着念“打”、“踩”和“死”等单语素词,并无数次地做“打”、“踩” 和“死”的具体动作,才在大脑中形成低级的具体思维。在此基础上,一天孩子看见地上有一条小虫,爸爸说“打,”“踩”,孩子才能照着爸爸的话做了。爸爸看见虫子死了,便说,“哟,死了。”孩子也学着说,“哟,死了。”“谁踩死的呢?” “我踩死的。”于是孩子才将这些单语素词联系起来,也将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联系起来,学到了双语素词“打死”和“踩死”,脑海里的初级的具体思维逐渐发展为高级的逻辑思维:“我踩死了虫虫”,“虫虫被我踩死了”,“虫虫踩死了”。我们不能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正确,而编造出违背语言产生、语法发展和思维发展趋势和规律的所谓语言事实来。

另外,将所谓的“述补结构”认定为完全“及物性”,也是使该研究陷入死胡同的症结。“述补结构”,就是王力先生所指的“使成式”,即“作格动词”,既是及物的,也是不及物的。当它用做及物动词时,有施事和受事的共同参与,施事充当主语,受事充当宾语,例如,“展开豹皮幅子看时,……”。(西游记第七十回)当它用做不及物动词时,用做及物动词时的施事主语自动消失,而用做及物动词时的受事宾语成为它用做不及物动词时的主语,但仍然是受事,例如,“连连在饭店住了几天,盘缠也用尽了”。(儒林外史第二十八回)“母亲肢体折伤,疼痛而死。”(镜花缘第十回)因为这种所谓的“述补结构”还有一个由及物性变异为不及物性的“及物性变异的过程”。这种异变过程有时甚至对于成年人,也并不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逻辑思维过程,孩子要理解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样说来,作者所提出的较为简单的单语素的存现动词,是由很有难度逻辑思维的双语素的所谓“述补结构”的上字脱落而生成的理论,就更站不住脚了!更何况充当述补结构下字的绝大多数是形容词和普通不及物动词,存现动词只是少数。

王力先生笔下的使成式,一种由外动词带形容词构成;另一种由外动词带内动词构成,内动词指的是存现动词和普通不及物动词。我们反复考察和分析使成式的构成及其语义蕴涵后发现,所谓述补结构上字脱落后,留下来的下字能够带宾语的只有存现动词,而存现动词本来就能够带宾语;而构成绝大多数使成式下字的是形容词和普通不及物动词,但都不能带宾语,所以例句16b和17b皆成为病句:

16.a.他把汽车修好了。

b.*好了汽车。

17.a.大风把乌云吹散了。

b.*散了乌云。

然而,凡使成式,即述补结构根本用不着上字脱落,都既能够用作及物动词带宾语,譬如例句16、17、18、19、20的(a)所示;也能够用作不及物动词生成“受事主语句”,即“作格句”,如下例句18、19、20的(b)所示;还能够用作一元“作格动词”,生成作格动词带宾句,如下例句18、19、20的(c)所示:

18.a. 他把汽车修好了。

b. 汽车修好了。

c. 汽车修好了两辆。

19.a. 车队把队伍冲散了。

b. 队伍冲散了。

c. 队伍冲散了一大半。

20.a. 他们把桌子板凳撞倒了。

b. 桌子板凳撞倒了。

c. 桌子板凳撞倒了十数张。

使成式,即作格动词也是一元动词,和存现动词、被动词一样也可以带宾语。只是很多人没有发现、没注意到而已。最后所讲的这些除了验证“上字脱落”论不能成立外,还说明语言研究,除了立论认知必须把握准确以外,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只知其一,不知有二的研究方法应该避免。

我们现在回到一元动词中有哪些动词能够带宾语,带的是什么类型宾语的论题上来。

所谓一元动词,是依据动词的论元结构规定只有一个论元的动词。余澄清(2013)的专著《无受格动词研究》在对动词进行重新分类时,将一元动词分成非作格动词和无受格动词。无受格动词下分五个次类,即被动词、中动词、作格动词、存现动词和提升动词。按照普遍语法规则,及物动词才能够带宾语,一元不及物动词是不能带宾语的。然而独特的汉语却滋生着大量一元动词带宾语的现象,因而也就成为语言学界争相研究的热点话题,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和理论价值。

根据“无受格动词假说”和“布尔兹欧定律”,非作格动词唯一论元为域外论元,带施事论旨角色,无域内论元;无受格动词唯一论元为域内论元,带受事论旨角色,无域外论元。学者们在研究一元动词带宾语现象时,只注意到存现动词和非作格动词,很少有人提及被动词,更无人涉及作格动词,这也是不能全面、正确、深入认识一元动词带宾语现象的原因。因此,本出如下假设:

宾语假设:

一、无受格动词旗下五个次类中,有被动词、作格动词和存现动词能够带宾语;无受格动词带宾句的生成,遵循动词语义上的宾语滞留在宾语原来位置上的句法操作过程,因此带的宾语都是受事宾语。

二、非作格动词也能像无受格动词一样带“宾语”,然而非作格动词带宾句的生成,完全不同于无受格动词,走的是一种非常规句法操作程序,因此带的所谓“宾语”其实是后置到宾语位置上的主语,是施事宾语。宾语的形式主要是以计数名词组,或表示对比焦点的光杆名词,逻辑上应该是无定的。

主语假设:

一、无受格动词带受事宾语句的主语,必定是非施事论旨角色,但可以拥有任何一种论旨角色。

二、非作格动词带施事宾语句的主语,以整体-部分关系和领属者论旨角色为主,兼有少数处所、工具等论旨角色。

以被动词为例,考察分析无受格动词带宾语的理据。邓思颖(2004)提出被动句由作格化推导出来的句法机制,给我们研究无受格动词带受事宾语的假设提供了理论支持。衍生的无受格动词都是通过作格化变异而来的。“作格化”(ergativization)是一种让动词由及物动词变为不及物动词的句法过程。经过作格化后,动词的施事主语消失,动词也失去指派受格的能力,被动词、作格动词和中动词都是如此。不带宾语的被动句,即直接被动句是由得不到受格的宾语进行移位生成,如例句21所示:

21.张三i被土匪杀了[ti]。

例句21说明受事宾语“张三”不能停留在原来的位置,必须移位至主语的位置得到主格,成为受事主语。

带宾语的被动句,即间接被动句由宾语滞留在原来的位置,从作格化动词获得部分格而生成,如例句22所示:

22.张三被土匪杀了父亲。

从例句22可以看出,动词原来的施事外论元“土匪”从主语位置消失,只能依附介词“被”字而现身。这一事实说明,不管是被动词的主语还是宾语都不可能是施事论旨角色了。滞留在被动词后的宾语为保留宾语,故此断定被动词带的宾语“父亲”绝不是施事宾语,而是受事宾语,因而证明被动词带受事宾语的假设成立。

一是经过作格化后,动词的主语不再是施事,二由于被动词带宾句的主语并非直接由宾语而来,所以被动词带宾句的主语除了不能是施事以外,但可以拥有任何一种论旨角色:可以是领属者,如例句23a的“张三”;可以是整体-部分的关系,如例句23b的“十个苹果”和“两个”;也可以是处所,如例句23c的“那块地”,和23e的“珠宝店”;还可以是工具,如例句23d的“那块肉”:

23.a. 张三被土匪杀了父亲。

b. 十个苹果被张三吃了两个。

c. 那块地被他们种了土豆。

d. 那块肉被妈妈炒了青椒。

e. 珠宝店被劫了大量黄金。

邓思颖(2004)用作格化推导出被动句的句法机制,毫无疑问同样适用于作格动词。作格化后,作格动词原施事论元消失得无影无踪,无法得到格位的受事论元移位到主语位置,成为受事主语,如例句24所示:

24. 镜子i摔破了[ti]。

正因为如此,很多学者,如邓思颖(2004),都将作格句称作“受事主语句”。如果作格动词带宾语的话,其句子生成机制遵循像被动词带宾句一样让宾语保留在原来位置上的句法操作过程,带的宾语也只能是受事宾语,绝无可能是施事宾语,因为作格动词的施事论元在句法层面不存在。如下例句25所示:

25.a. 屋檐撞塌了一角。

b. 西服弄脏了一只袖子。

c. 10架飞机击落了9架。

d. 奶奶的眼睛哭红了一只。

e. 毛笔写坏了无数只。

和被动词带宾句一样,作格动词带宾句的主语不能是施事,但可以是领属者,如例句25a的“屋檐”和25b的“西服”;可以是整体-部分的关系,如例句25c的的“10架飞机”和“9架”、25d的“奶奶的眼睛”和“一只”、25e的“毛笔”和“无数只”。但有的情况又与被动词带宾句不一样, 作格动词带宾句的主语不能是处所和工具论旨角色。

至于存现动词,根本就无法进行作格化。按照邓思颖的说法,因为“这类动词在词汇库里早就已经是作格动词了”,既无施事者外论元,也没有指派受格的能力,即与被动词和作格动词一样了。那么,存现动词带的宾语也绝无可能是施事,必定受事无疑了。请看下面存现动词带受事宾语的例句:

26.a. 他们家跑了一只鸽子。

b. (教室里)出去了一个人。

c. 树底下蹲着一个老头儿。。

d. 这把椅子坐过很多人。

e. 七月份一共死了40多人。

f. 村里来了两个勘探队员。

g. 昨天走了两个游击战士。

然而有些学者如易洪川(1997)、张伯江(1989)等,将存现动词带的宾语定位为施事宾语。他们认为施事宾语的语义特点是“宾语是动作的发出人(施事者)”,并引用孟琮(1987)的《动词用法词典》的释义作为理论依据:施事宾语语义上“是动作或活动的发出者或当事者”;形式上有“动词和宾语的位置可以颠倒,宾语变为主语而意思大体不变”的特点。如:出去了一个人——一个人出去了。此例句和上面例句26全部引自他们论文中被认定为带施事宾语的句子,都是存现句。但是根据我们提出的“宾语假设”,存现动词和被动词、作格动词一样,带的宾语是受事宾语,绝不是施事宾语。

首先,本文提出的存现动词,和被动词、作格动词一样,带受事宾语的假设,得到“无受格的动词必无外论元(论旨角色),无外论元的动词必无受格”的布尔兹欧定律提供的理论支持,这一理论已经得到比较充分的跨语言事实的证明。存现动词无施事外论元,只有内论元。这个内论元就是语义上的受事宾语。

其次,被动词能进入存现句的语言事实,给我们提出的“宾语假设”提供了有力佐证: 存现动词带的是受事宾语,不是施事宾语。我们知道,英语的存现动词全部来源于不及物动词,但是有些及物动词的被动式可以进入存现句。请看下面例句27:

27.a. In the cemetery were buried many war heroes.

b. Under the bed was found a sleeping cat.

我们刚刚讨论过直接被动句是由得不到受格的宾语必须移位至主语位置而生成。但是被动词进入存现句后,完全受存现句法结构的严格制约,使受事宾语仍然停留在被动词之后的宾语位置上,如例句27所示。被动词的受事宾语在存现句中可以停留在被动词之后不用移位的语言事实证明,被动词像存现动词一样,在存现句中可以保留宾语不用移位,并且可以解决受事宾语的格位问题。如果不是在存现句中,英语被动句的受事宾语绝不允许滞留在被动词之后,因为滞留在被动词之后的受事宾语由于通不过格鉴别式(Case Filter)而使句子成为病句,如例句28所示:

28.a. *Were buried Many war heroes in the cemetery.

b. *Was found a sleeping cat under the bed.

汉语及物动词的被动式进入存现句的例子就更多,如例句29a和30a所示。特别有说服力的是,被动词,与其同源衍生而来的存现动词,同处存现句中,两者的语义特征和句法特征几近相同,名词组论元都在动词之后,如例句29a-b和30a-b所示:

29.a. 大厅正上方被挂着一幅中国地图。

b. 大厅正上方挂着一幅中国地图。

30.a. 墙上被写着一个“静”字。

b. 墙上写着一个“静”字。

英语和汉语被动词能够进入存现句的语言事实充分证实:存现动词与被动词一样,动词的“行为动作或活动的发出者或当事者”,即动词的施事外论元不在句中,存现动词天生就没有,被动词作格化后消失了。这就使得易洪川、张伯江等学者提出的“存现动词带施事宾语”假设的理论基础——“施事宾语语义上是这种动作或活动的发出者或当事者”就化为乌有了,说明存现动词带的宾语铁定不是施事宾语。

进入存现句的被动词和存现动词一样,可以将其宾语保留在原来的位置上的语言事实,有力佐证了存现动词和被动词同样带的是受事宾语的假设。这样就可以完全张伯江、易洪川等学者关于“存现句中施事作宾语是大量存在的”的论断。

最后,我们还可以找到另外一个有力旁证,即石毓智(2000)关于汉语定语从句语序的总结,来证明存现句的两种形式,哪一种是深层初始基础形式,哪一种是表层形式,从而可以证明,存现句带的是受事宾语,还是施事宾语。

石毓智(2000)指出,从句是句子内部的一个成分,它的构造不受句子以外的各种语境因素的影响,代表的是汉语的基础性的、核心的、自然的、无标记的句子结构,跟无标记结构相对的有标记句子结构则是因应各种外部语境因素而通过改变语序,或者添加语法标记等手段产生的各种灵活多变的格式。他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了汉语定语从句的语序是:

[(施事) +动词 +(受事)] + 的 + 名词

这就是说,尽管表层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在汉语基础性无标记结构中“施事名词”只能位于动词之前,“受事名词”只能位处动词之后。

我们来对比两种形式的存现句充当定语从句时的情形:先看看由“存现动词处于名词组之前” 的深层初始基础形式充当定语从句的名词组例句31:

31. a. 死了一条狗的老头。

b. 掉了三颗牙的老汉。

再对比以下由“存现动词位于名词组之后”的因应语境因素而派生出来的表层结构形式充当定语从句的名词组例句32:

32. a. * 一条狗死了的老头。

b. * 三颗牙掉了的老汉。

从以上例句(31)和例句(32)相对比发现,按照“受事名词只能位处动词之后”的顺序原则,由存现句的深层初始基础形式充当定语从句的名词组合理合法;而违背这个顺序原则,将受事名词置于存现动词之前则是存现句的基础形式派生出来的表层结构。由这样的结构充当定语从句,用来修饰名词组,不符合汉语定语从句的语序,不合语法,失去存在的的合法性。

这一论证结果对我们认定存现动词后面的名词组论元是受事,而不是施事的假设极端重要。因为存现句的初始深层基础形式是“V + O” ,而不是 “S + V”。“S + V”则是由初始深层基础形式的受事宾语移位到主语位置,而派生出来的表层结构。这说明不论是“O”还是“S”,它们都是受事,即受事宾语和受事主语,从根本上否定了存现动词带的是施事宾语的假设及其理论基础。

我们再来看看由非作格动词构成的句子充当定语从句的情形。下面例句33中的名词组的定语从句,都是由“施事名词 + 非作格动词”所构成:

33. a. 两个人结婚的地方。

b. 病人咳嗽的时候。

而下面例句34中的名词组的定语从句,则是由“非作格动词 + 施事名词组”所凑成:

34. a. * 结婚两个人的地方。

b. * 咳嗽病人的时候。

例句(33)和例句(34)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与上面例句(31)和例句(32)的情形完全相反,由非作格动词生成的句子只有一种形式,就是“施事名词组在非作格动词之前”。由这样的句子结构充当定语从句的名词组才合乎语法;由于没有非作格动词在施事名词组之前的句子存在,所以由这样的句子结构充当名词组的定语从句,理所当然不合语法。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存现动词和非作格动词生成的句子,只有深层初始基础形式充当定语从句所修饰的名词组才能合乎语法。顺理也验证了存现句的深层初始基础形式是“存现动词位于受事名词之前”,即“存现动词的唯一名词组论元处于存现动词之后”。因为我们早就发现和找到大量例证证明不及物动词中的非作格动词与无受格动词,尤其是与天生的无受格动词——存现动词的区别:非作格动词的唯一论元名词组不论是在底层结构还是在表层结构中,都处于动词之前,根本不存在名词组移位的问题;存现动词的唯一名词组论元既可以在底层结构中处于动词之后,也可以通过名词组移位至动词之前。所以我们从以上例句(31)与例句(32),例句(33)与例句(34)可以看出这两类不及物动词所生成的深层初始形式所形成的鲜明对立。

石毓智关于汉语定语从句语序的总结,不仅对无受动词和非作格动词之间鲜明对立的理论,而且对存现动词所带的受事宾语假设,都提供了无可辩驳的理论和事实支持;同时也佐证了本文在上、下篇所论证的非作格动词的唯一论元是施事外论元,动词带的所谓“宾语”并不是动词语义上和逻辑上的宾语,而是后置到焦点位置上的主语,即施事宾语的假设,如例句35所示:

35.a. 在场的5人就哭了4个。

b. 郭德纲一开口,我们仨就笑了俩。

c. 我大学同学已经离婚了好几个了。

d. 他们接连感冒了三四个。

e. 他们五人就工作了四人。

f. 这台跑步机一连跑了三个大胖子,那台只跑了一个。

g. 跳远项目已经跳了10个运动员,跳高也跳了10个。

h. 东门走汽车,西门走行人。

这些例句表明,非作格动词在特殊条件下带的所谓“宾语”,必定是施事宾语,绝无可能带受事宾语;非作格动词带宾句的主语大都为整体-部分关系和领属者论旨角色,如例句35a-b-c-d-e所示;另有少量工具、目标、处所论旨角色,如例句35f-g-h所示。

此刻再回顾付义琴(2012)在刘探宙(2009)关于非作格动词也像非宾格动词一样能够带宾语的错误立论认知基础上所进行的一元动词带宾句的历史探源所下的结论,就觉得错得更远。该学者的一元动词带宾语研究之所以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是因为她始终跳不出只有及物动词才能带宾语的认知窠臼。该学者在引述刘探宙(2009)很多非作格动词带宾例句后做出这样的结论:“我们以为这种非作格动词带宾语的用例应该是由非宾格动词带宾语的句子类推而来的,非作格动词进入这种构式后,也具有了‘计较得失’的含义,谓语前经常出现‘就’就是这一构式的体现。”她还认为“在这种句子产生的早期,动词通常是非宾格动词,但后来由非宾格动词又类推扩展到非作格动词。”很明显,付义琴(2012)对一元动词带宾句进行历史探源所得出的结论是:非作格动词和非宾格动词的词性来源相同,构式没有差别,构式义也一样。一个演员同时扮演两个角色,演员相同,扮演的角色可大不一样。我们只想借这个比方,来说明语言研究不能只看表面,更应该探寻内在的本质特征。

结语

本文之所以花了太多的篇幅来探讨一元动词带“宾语”现象,是因为这一论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存在太多的争议。

语言研究,应该在得到比较充分的跨语言事实证明具有很强解释力的当代语言学理论框架下进行;当然利用能够相补的语言学说,建立语言理论新框架推演则更好;最好在双语或多语的背景中展开,这是我国老一代语言学界前辈的谆谆教诲。

参考文献:

[1] Burzio, Luigi.Intransitive Verbs and Italian Auxiliaries[D]. Ph. D. Dissertation. MIT. Revised as Burzio,1981.

[2] Burzio, Luigi.Italian Syntax: A Government-Binding Approach [M].Dordrecht:Reidel.

[3] Chomsky,N. 2001,Derivation by phase[A]. In M. Kenstowicz & K. Hale (eds), A Life in Language [C]. Cambridge, Mass.:MIT Press,1986.

[4] Perlmutter, David. Impersonal Passives and the Unaccusative Hypothesis [J].Berkeley Linguistics Society 4,157-189.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78.

[5] Halliday, M,A,K.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London:Edward Arnold,1985.

[6] 余澄清. 无受格动词研究[M].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3.

[7] 赵彦春. 作格动词与存现动词症结[J]. 外语学刊2002(2).

[8] 张今, 陈云清. 英汉比较语法纲要[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1.

[9] 王力. 汉语史稿[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0.

[10] 胡壮麟,朱永生,张德录. 系统功能语法概论[M]. 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9.

[11] 石毓智. 语法的认知语义基础[M]. 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2000.

[12] 邓思颖. 作格化和汉语被动句[J]. 中国语文, 2004(4).

[13] 付义琴. 从语法史角度看“一元动词带宾句”现象[J]. 外语学刊, 2012(2).

[14] 刘探宙. 一元非作格动词带宾语现象[J]. 中国语文, 2009(2).

[15] 易洪川. 汉语口语里的一种施事宾语句[J]. 语言教学与研究, 1997(4).

[16] 张伯江. 施事宾语句的主要类型[J]. 汉语学习, 1989(1).

第8篇:论语名句范文

本文将对过去所提出的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即:汉语中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the relative construction)之间的关系,并非在句法的特征方面,而是在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方面得到最好的论述。本文研究结果显示:就跟句法话题有关的关系化(relativization)来说,现在定义的句法话题在汉语中并不能表现出一致的语法功能。跟话题结构的句法特征无关,本文从语用角度将句法话题分为三种,即事例话题(instance topic)、框架话题(frame topic)和范围话题(range topic),每一种都由涉及话题结构的特殊主题结构表现出来。我认为,本文提出的语用差异,在论述汉语话题结构是否以及如何转变为关系结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三节分别简要讨论汉语话题结构,包括三种有句法依据的句法话题,还将简要讨论汉语的关系结构。第四节将证明,如认为句法话题具有一致的语法功能,那就无法对汉语的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之间的关

系作出令人满意的论述。第五节将讨论对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并且表明如何确定对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

释。第六节将根据第五节中列出的句法话题的语用差异,对汉语的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之间的关系作出简洁

的论述。第七节是结论。

⒉话题结构和三种句法话题

句法话题是话题结构的结构上的成分,在英语和汉语中,句法话题用nps(名词词组+句子)的一般的形

式来定义,例如:

(1)this proposal,the review committee does not likeat all(这个计划,审查委员会完全不喜欢

(2)john i haven't seen him for a long time(约翰我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

(3)香蕉我很爱吃

(4)那件事,你最好把它忘掉话题结构中的最前面的名词词组,如(1)-(4)中的斜体或黑体部分,是句法

话题。gundel(1985:86)认为,句法话题在形式上定义为:

(5)一个成分c,是某个句子s的句法话题,当且仅当c是由s直接控制的,而且,c邻接于也由s直接控制的

某个句子s的左或右。

在过去的研究中,三种句法话题的区分,取决于跟该句子的其他成分的句法关系。众所周知,首先,(1)

和(2)在英语中属于两种不同的话题结构,(1)是话题化(topicalization)话题结构,(2)是左置话题结构。话

题化话题结构的特征是句子的其他部分中有一个空位(gap),句法话题能够回到句子中去而不影响句子的命题

内容。另一方面,左置话题结构中句子其他部分中没有空位,却有一个代词跟句法话题同指(chomsky 1977,

1981)。由于上述区别,(1)和(2)中的句法话题可分别称为话题化句法话题和左置句法话题。

这两类话题结构通常都可在汉语中得到证实,(3)是话题化句法话题,(4)是左置话题结构。再举几例:

(6)那几封信他快写完了 (8)那个人我以前见过他吗?

(7)这些事我从来没听说过 (9)你说的那些人,他们都来了

(6)和(7)中的句法话题属于话题化类,而(8)和(9)中的句法话题属于左置类。

除了以上两类句法话题外,还有第三类句法话题,这种句法话题在汉语中很常见,例如:

(10)这本书我读得很累

(11)那场火幸亏消防队来得快

(12)象鼻子长

(10)-(12)很明显跟(6)-(9)不同,(10)-(12)既没有句法话题的句法上的空位,在句子的其他部分中也没

有同指的代词。对话题结构的其他部分中的谓语动词来说,句法话题在语义上既可以是一个参与者,如(10)

所示;也可以是一个场景,如(11)所示;也可以没有直接的语义关系,如(12)。(12)是鼻子长,而不是象长

。如果这类句法话题在英语中有对应的表达式的话,那经常是由介词短语充当,这从英语翻译中便可看出。(

10)-(12)被gundel(1988:224)称为典型的话题一述题结构,它们在过去研究中也被看作“汉语式”的话题结

构,跟典型的、由话题化句法话题和左置句法话题表现出来的“英语式”的话题结构相对立(特别参看chafe

,1976:50-51;xu和langendoen 1985),下面就把(10)-(12)中句首的名词词组称作汉语式句法话题。

这样,我们已经确定了话题化句法话题,左置句法话题和汉语式句法话题这三种类型,它们之间的差异

是建立在句法话题和话题结构的其他部分之间的句法关系之上的。

⒊汉语的关系结构

在探讨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的关系前,让我们首先简要讨论一下汉语关系结构的特征。

关系结构,正象lehmann(1992:333)所定义的那样,是由一个(可能是空的)称为中心词的名词性成分和

称为关系小句、在语义上是修饰这个名词性成分的从句组成,人们分出了两种关系结构:一种带有一个充当

中心词的名词性词组,另一种不带充当中心词的名词性词组。在过去的研究中,后者也称作缺少中心词的关

系小句或自由的关系小句(参看grimshaw 1978;lehmann 1986,1992)。在汉语语言学里,它通常指的是名词

化结构(参看li和thompson1981)。在下面讨论中,关系化指的是带有一个中心词的关系结构;名词化指的

是不带中心词的关系结构。

汉语中关系化的标记是小词“的”,“的”把一个缩短了的小句与紧接的中心词词组连接起来:

(13a)旅行团提早出发了 (13b)[提早出发的]旅行团

(14a)小王请来了客人 (14b)[小王请来的]客人

(15a)那些事你们不知道 (15b)[你们不知道的]那些事

(16a)这些人我们雇他们来当顾问 (16b)[我们雇他们来当顾问的]这些人

(17a)这棵树叶子大 (17b)[叶子大的]这棵树

以上例子明显看出,汉语中的关系结构有的是从非话题结构转变而来的,如(13)-(14),有的是从话题结

构转变而来的:有的是话题化话题结构,如(15);有的是左置话题结构,如(16);也有的是汉语式的话题结

构,如(17)。

li和thompson(1981)详细阐述过汉语名词化,他们认为,把小词“的”放在缩短了的小句之后,这就是

汉语名词化,与关系化不同的是,汉语名词化结构后面并不带中心名词。跟关系化一样,汉语中的名词化结

构既可以从非话题结构转变而来,如(13c)-(14c),也可以从话题结构转变而来,如(15c)-(17c):

(13c)说到旅行团,[提早出发的]反而最后到

(14c)[小王请来的]后来都走了

(15c)[你们不知道的]还多着了

(16c)[我们雇他们来当顾问的]其实都是些外行

(17c)[叶子大的]好看

根据定义,以上例句中的名词化结构,它的语义中心在词汇上是零形式。它的所指取决于关系小句中没

特别指出的参与者。如果只有一个未出现的参与者,那么,名词化结构的所指对象就跟这个未出现的参与者

相同,如(13c)-(17c)所示。如果未出现的参与者不止一个,那么,名词化结构可指几个未出现的参与者中的

一个,如(18c)所示:

(18)他非常喜欢这个国家 (18b)[非常喜欢这个国家的]

(18a)[他非常喜欢的] (18c)[非常喜欢的]

当话题结构转变为名词化结构时,未出现的总是句法话题,换句话说,从汉语话题结构转变而来的名词

化结构的所指,跟相对应的话题结构的句法话题相同,如(15)-(17)。

必须注意,在汉语中,凡能名词化的句子,都能关系化,能关系化的句子却不一定能名词化。有许多能

关系化的句子不能名词化,尽管名词化结构的所指可以从语境中推导出来,请看(19):

(19a)那次比赛老李得了冠军

(19b)[老李得了冠军的]那次比赛,我没参加。

(19c)说到比赛,*[老李得了冠军的],我没有参加

⒋以前对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之间关系的论述

⒋⒈句法观点

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这两种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在以前早有研究(参看:chomsky1977,1981;jiang 19

91;justus 1976;kitakawa 1982;kuno 1973;j.mccawley 1976;schachter1976,等等)。例如,kuno(1973:2

54)认为,日语中,关系小句是从话题结构转变而来的,关系化的成分并非是一个一般的名词词组,而是原结

构中的主题(theme)[句法话题](名词词组-wa),汉语情况也是如此,尽管汉语中没有象日语wa之类形态

上的话题标记。汉语中,如果一个名词词组充当句法话题,那么,这个名词词组便也能关系化(tsao 1990:43

0)。jiang(1991:140)进一步指出:只有句法话题才能关系化,而非句法话题不能关系化。此类观点已被汉语

语言学界认可,就我所知,至今无人对此提出挑战。

必需指出的是,话题结构与关系化和名词化之间的关系不能仅从句法话题的句法类型角度来描述。虽然

,话题化类型和左置类型的句法话题,能被关系化和名词化,就象上面所述的那样,但是对汉语式的句法话

题来说,情况就比较复杂。某些带有汉语式句法话题的话题结构能被关系化或名词化,而另一些却不能。请

看下例:

(20a)水果我最爱吃香蕉 (21a)物价东京比北京贵

(20b)*[我最爱吃香蕉的]水果 (21b)*[东京比北京贵的]物价

(20c)说到水果,*[我最爱吃香蕉的](21c)说到物价,*[东京比北京贵的]

(19)中看出,某些句子能关系化,却不能名词化。

(19a)(20a)(21a)中句首名词词组都归于汉语式句法话题,虽然这三类句子在是否能关系化或名词化方面

,具有不同的表现。要想解释汉语中话题结构与关系化和名词化之间的关系,人们就会发现:仅仅从句法话

题的句法类型出发,很难说清汉语式句法话题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差异。

必需强调的是,这里所争论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它已超出了解决下列问题的本身:话题结构和关系

结构的关系,是否只能在句法方面以及只能在句法话题方面得到解决。对此类现象作出恰当的解释,还将有

助于更好地理解汉语语法中句法话题的地位。

自li和thompson(1976)发表了很有影响的那篇论文以来,作为语法概念的话题引起了许多语言学家的兴

趣,特别是引起研究诸如汉语类语言——现在一般看作话题明显(topicprominent)类型的语言——的语言学

家的兴趣。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句法过程的关系化,自60年代以来,得到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因为它被看作

是一种句法机制,便于我们深入了解语法结构。关系化和特定的语法功能(如主语、宾语)的关系,建立在k

eenan和comrie(1977)的“可及性等级”(accessibilityhirerarchy)之上,这个等级说明了特定语法功能在

特定语言中是如何有规律地适合于特定的句法策略的。①人们把keenan和comrie的发现看作是理论上的一大

贡献,因为这一发现证明了特定语法功能的存在。虽然,keenan和comrie没有提到象汉语这种话题明显语言

中,一个由基础生成的句法话题,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在可及性等级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人们都认为,

句法话题应该看作和主语相等,至少就关系化来说是这样(特别参看chen 1986,1994;jiang 1991;tsao 1990

)。

如果就象我上面所证明的:对汉语中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之间的关系,仅从句法话题的句法类型无法作

出适当的论述,那么,可以这样断言:至少就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的关系而言,句法话题的定义在汉语中无

法形成一种一致的语法功能。

⒋⒉语用观点

j.mccawley(1976)和n.mccawley(1976)最早从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的角度来研究这种现象。j.mccawley(

1976:305)对日语的这个问题的讨论具有深刻的见解,他指出:能关系化的名词词组的种类除了受句法因素制

约外,日语中(限制性的)关系小句,可以由跟事例话题相对应的名词词组的关系化来形成,而不能由跟范

围话题相对应的名词词组的关系化来形成,如(22)和(23):

(22a)nihon wa syuto ga sumi-yo-i(事例话题)

日本 首都 居住-好-现在时

“至于日本,它的首都是个好住处。”

(22b)(syuto ga sumiyoi) kuni

国家

(23a)nihon wa tookyoo ga sumi-yo-i(范围话题)

“至于日本,东京是个好住处。”

(23b)*(tookyoo ga sumiyoi) kuni

“它的东京是个好住处的国家”

这种区别在其他语言里是否得到了验证,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验证几乎还没人进行过研究。

⒌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

综上所述,汉语的话题结构是否能关系化或名词化,无法从三种句法话题——即话题化话题、左置话题

和汉语式话题——的区别来得到解释,因为它们是通过结构的句法特征来确定的。在我证明句法话题的语用

差异能对话题结构跟关系化和名词化之间的关系作出简洁的描述之前,让我们首先讨论一下汉语句法话题的

语用解释,以及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即事例话题、框架话题和范围话题,是如何独立于话题结构的句

法特征而确定的。

⒌⒈语用话题的定义:关涉(aboutness)

下面我们将看到,句法话题跟语用话题的关系很密切。在过去的研究中,话题通常由语用“关涉”所定

义。gundel(1985:86)的论述如下:

(24)一个实体e,是一个句子s的语用话题,当且仅当s的用意是提高接收者有关e的知识,索取有关e的信

息,或者使接收者做出涉及e的行为。

同样的观点,参看dik(1978),kuno(1972),reinhart(1981)等人的论著。

过去几十年来,语用话题是如何在句子平面上表现的这一问题,人们已经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参看chafe

1976,1994;davison 1984;dooley 1982;gundel 1977;1985,1988;halliday 1967;kuno 1972;li& thompson

1976,1981;prince 1981,1985,1992;reinhart 1981;tsao 1990;van dijk 1977,1981;van oosten 1986等等

)。人们一致公认,诸如(25)这类句子可能由不同的句法成分充当语用话题:

(25)felix invited rosa to dance with him (felix邀请rosa跟他跳舞)

在(26a)和(27a)的语境里,(25)可以是关涉felix的断言,他邀请了rosa跟他跳舞;或是关涉rosa的断言

,felix邀请她跟他跳舞。

(26)a:how about felix?(felix怎么样?)(27)a:how aboutrosa?(rosa怎么样?)

这一看法也适用于汉语。(28)用于(29a)和(30a)的语境中都很恰当,只要把不同的句法成分解释为语用

话题:

(28)老赵把客人们都带出去了

(29)a:老赵怎么了?

(30)a:客人们怎么了?

面对这些证据,对判断一个名词词组是否具有语用话题的性质,目前几乎没有几个人坚持句首位置是必

要和充分条件(参看halliday1967,1985;huddleston 1988)。另一方面,人们通常认为,但有时是断言:所

有类型的话题结构中的句法话题总是被看作是语用话题(参看gundel 1988:211)。如(31)和(32)这类话题结

构:

(31)felix,it's been ages since i've seen him (felix,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

(32) your second proposal,the board found unfeasible

(你的第二个计划,委员会认为不适用)

reinbart(1981:63)发现,在标准的语调模式和重音模式下,只有当位于前面的名词词组看作是语用话题

,也就是说,当这个句子所作的断言是关涉句法话题的所指时,(31)和(32)这类话题结构才能恰当地在某个

特定的语境中使用(参看davison 1984;gundel 1985:86;1988:211,他们持同样的看法)。

⒌⒉汉语中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

句法话题和语用话题这种关系在汉语的话题结构中是否跟英语一样密切,这虽然会有争论,但没有理由

怀疑,其他所有的条件都一样,在汉语的话题结构的所有句子成分中,句法话题是最有可能成为我们上面所

定义的语用话题这一角色的候选者。然而,我们关注的是,对汉语话题结构中的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作出较

细致的区分,因为在讨论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的关系中,这些区分将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同时,还要表明

这些区分是如何跟有关结构式的主题结构的特征相联系的。

一般来讲,(24)中语用话题的定义适用于汉语的句法话题。因此,假定有下列三种汉语话题结构,我们

把黑体部分的句法话题看作是语用话题:

(33)老李我们已经请出来了

(34)上次郊游孩子们都累极了

(35)物价纽约最贵

根据(24)的定义,可以认为,说(33)-(35)三句的用意是分别想提高我们对“老李”“上次郊游”“物价

”的认识。

尽管(24)的定义大体上适用于(33)-(35),但应该指出的是,这个定义事实上没有指出,在解释句法话题

跟句子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时,这三个句子之间具有哪些重要的区别。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33)和(34)。一般可以说这两个句子是有关“老李”和“上次郊游”的,但严格地

说,只有在(33)里,句法话题才是断言所关涉的唯一对象。在(34)里,“累极了”是关于“孩子们”,而不

是关于“上次郊游”的断言。(34)中的句法话题实际上为有关孩子的断言提供了一个框架。

就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来说,(35)是另一个次类。一方面,(35)与(34)相同之处在于句法话题跟话题结

构的剩余部分的谓语动词没有格的联系,只不过提供了对另一个成分作出断言的框架。另一方面,(35)中的

句法话题又跟(34)不同,它表现出话题结构殊的焦点结构的特征,这种焦点结构用来识别一个集合中的

一员,这个集合是由句法话题规定的所有可能的值。举例来说,(35)说明了:谈到任何地方的物价,纽约是

最贵的。我在下面还要详细谈到这一点。

我们已经确认,虽然汉语话题结构中的句法话题一般来说可解释为语用话题,对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可

以作出较细致的区分。更重要的是,我将在下面谈到,正是这些细微的语用差异,在阐述汉语话题结构和关

系结构的关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参看chafe 1976;dooley1982;j.mccawley 1976;n.mccawley 1976;j

iang 1991等等)。按通行说法,(33)-(35)中所示的这三种语用话题分别称为事例话题,框架话题和范围话

题。下面是对这三种语用话题所作的更确切的定义:

(36)事例话题是对它作出断言并进行评估的一个事例,它通常是语境中全部所指实体的认知总藏中的一

个定指的实体。

(37)框架话题是提供时空和具体框架的话题,在这个框架里,由话题结构其他部分表达的命题(通常是

对句子中另一个成分——一般为主语——作出的断言)为真。

(38)范围话题是划定作为断言对象的一个变项的范围的话题。拿句子(35)来说,句法话题“物价”是范

围话题,用j.mccawley(1976:304)的话来说,它“将变量‘x高’中的x限定在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然后谈

到那个范围内的事情。对纽约的物价水平来说,命题‘x高’是真的。”

在过去的研究中,人们已经清楚地区分了事例话题和框架话题,但没有区分框架话题和范围话题,事实

上,在过去的某些研究中,框架话题和范围话题是混为一谈的,如j.mccawley(1976)和jiang(1991:12)。如

上所述,这两种语用话题,都具有界定句子其他部分中的断言为真的特性,但整个话题结构的主题结构却不

相同。另一方面,必须指出,具有通常的语调和重音升降曲线时,带有一个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具有新信息

的范围不定的特征,而带有一个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必须解释为新信息的范围是固定的。事实显示:带有一

个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能对多种问题作出合适的回答,这些问题要求了解作为新信息的话题结构的不同部分

,而带有一个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正好相反,并未表现出这种灵活性。对比下列句子:

(39)这次考试小李错了三道 (40)水果小李买了香蕉

(39)是带有一个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用于(41a)-(43a)的语境都很合适:

(41)a:这次考试小李错了多少?

(42)a:这次考试小李怎么了?

(43)a:这次考试怎么了?

相反,(40)是带有一个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用于(44a)的回答很合适,用于(45a)-(46a)的回答不合适

(44)a:水果他买了什么?

(45)a:#水果他怎么了?

(46)a:#水果怎么了?

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的特点是焦点范围狭小,这个特点,明显反映在汉语话题结构中的“是”(或者是

疑问式“是不是”)所处的位置。作为汉语焦点标记(参看li和thomoson 1981;teng 1979),“是”用于句

子成分前,以标示该成分是新信息的焦点。请看下列例子:

(47)他租了两套公寓 (47a)他租的是两套公寓

(47b)他是租了两套公寓 (47c)是他租了两套公寓

在li和thompson(1981)和teng(1979)研究的句法制约因素里,“是”在框架话题结构里出现相当自由,

如(48a-d)所示。然而在带有一个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里,“是”局限于提供变量的值的名词词组之前这个位

置。如(49a-d):

(48)这次考试小李错了三道题 (49)水果他买了香蕉

(48a)这次考试小李错的是三道题 (49a)水果他买的是香蕉

(48b)这次考试小李是错了三道题 (49b)???水果他是买的香蕉

(48c)这次考试是小李错了三道题 (49c)#水果是他买了香蕉

(48d)是这次考试小李错了三道题 (49d)#是水果他买了香蕉

人们一旦认识到,象(49)这类带有一个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的主要功能,是在句子其他部分内指明一个

所指是由句法话题规定的范围内的最高成员,那么,由(49a-b)所描述的固定的焦点结构也就正在意料之中了

(参看n.mccawley 1976:953)。另一方面,由于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不受这种特殊功能的限制,因此它不受

焦点信息的位置这种制约因素的影响。

值得再次强调的是,我们将在第6节中讨论到,这里划分的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的差异,在论述汉语

话题结构和关系结构的关系时,起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⒌⒊句法话题种类和三种语用语题之间的联系

汉语话题结构中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之间的区别,跟在这种结构的句法特征的基础上区分出来的三

种句法话题,既联系紧密又相互独立。话题化话题结构和左置话题结构通常有一个解释为事例话题的句法话

题,而汉语式句法话题可能是三种语用话题中任何一种,请看例句:

(50)这本书他写得太匆忙了 (53)他身体很好

(51)这些事情你们不必放在心上 (54)身体老赵最好

(52)上星期三,老钱去了日本 (55)海鲜,我最爱吃龙虾

(50)和(51)都是事例话题,因为在句子的其他部分既没有空位,也没有和句法话题同指的代词,根据定

义,它们是带有汉语式句法话题的话题结构,尽管事实是,在话题结构所表达的情况中,句法话题扮演了参

与者的角色,而不是环境的角色。当句法话题在此类格框架方面跟谓语动词相联系时,这个句法话题通常看

作事例话题。当句法话题扮演了某个情况中环境的角色,如(52),或当句法话题不直接跟谓语发生联系时,

如(53)-(55),句法话题可看作框架话题或范围话题。

以上论述显示,就以上区别的语用解释来说,归在汉语式句法话题名目下的句法话题,内部是不一致的

。正象我们上面指出的,这对认识这种语言的语法组织中的句法话题的地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⒍汉语中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和话题结构之间的关系

对前面列出的各个例子进行仔细的研究显示:要简洁论述汉语的话题结构是否能转变为关系结构和名词

化结构,关键取决于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的差别。

带有一个事例话题的话题结构,不管三种句法话题之间的句法区别如何,都能被关系化和名词化。(13)-

(16)都具有句法话题是事例话题的特征,它们都属于这一类。

另一方面,带有一个范围话题的话题结构,这一类既不能被关系化也不能名词化,如(20)和(21)所示。

带有一个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跟关系化和名词化之间的关系不这么严整。这些话题结构都能关系化,但

只有一部分能名词化,条件是已删除的中心名词的所指可以从语境中找回,如(17)。而另一些却不管语境如

何,也不能名词化,如(19)。什么是构成这种差异的原因?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只有当句法话题的所指,跟句子其他部分的另一个所指之间有一种拥有—被拥有的

关系时,带有一个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才能名词化。比较下列带有一个框架话题的句法话题:

(56a)这种西瓜,籽大 (56b)说到西瓜,我不喜欢[籽大的]

(57a)那位先生,我忘了名字了 (57b)[我忘了名字的],当然没法叫了

(58a)那次旅行他带队 (58b)说到旅行,*我不喜欢[他带队的]

(56)-(57)中,句法话题“西瓜”和“那位先生”分别跟“籽”和“名字”之间有一种拥有-被拥有的关

系,而(58)中句法话题和句子的其他部分之间没有这种关系。凡带有一个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能名词化的

和不能名词化的之间都有同样的区别。

以上讨论的关系可归纳为表1:

关系化 名词化

事例话题 可以 可以

框架话题 可以 (可以)

范围话题 不可以 不可以

表1 汉语中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和话题结构的关系化/名词化之间的关系

(*在句法话题和句子其他部分中的名词词组是拥有和被拥有的关系的条件下)

现已证实,从三种语用解释——即事例话题、框架话题和范围话题——的角度对句法话题的区分,对合

理论述汉语中话题结构和关系化名词化之间的联系是至关重要的。

⒎结语

本文证实,在汉语中,跟相关话题结构的句法特征无关,就能区分句法话题的三种语用解释,每一种都

各自表现出相关话题结构的特定的主题结构的特征。更重要的是,本文证明,汉语中的话题结构是否能转换

为关系结构,带或者不带充当中心词的名词词组,完全取决于句法话题的语用解释。带有一个事例话题的话

题结构,既能转换为带有一个中心名词词组的关系小句,也能转换为名词化结构,而范围话题却做不到这一

点。框架话题的话题结构能转换为带有一个中心名词词组的关系小句,但只有当句法话题这个名词词组和话

题结构的其他部分中另一个名词词组具有拥有-被拥有的关系时,才能名词化。从上述发现中,我们可以得

出这样的逻辑推论:至少就关系化和名词化而言,按现有定义的句法话题在汉语中并没有一致的语法功能。

汉语中句法话题的语用差异如何跟其他语法过程有联系,以及在其他语言中,是否存在这种差异,如何证实

这种差异,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bresnan,joan and janegrimshaw,1978.the syntax of freerelatives in english.linguistic inquir

y 9:331-391.

chafe,wallace l.,1976.givenness,contrastiveness,definiteness,subjects,topics,and point of v

iew.in:charles n.li,ed.,1976,25-55.

chafe wallace l.,1994.discourse,consciousness,and time.chicago,il:the university of chicag

o press.

chen,ping,1986.referent introducing and trackingin chinesenarratives.ph.d.dissertation,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chen,ping,1994.shi lun hanyu zhong san zhong juzi chengfen yu yuyi chengfen de peiwei yuanz

e(on principles of argumentselection in chinese).zhongguo yuwen(chinese language andwriting]3:1

61-168.

chomsky,noam,1977.on wh-movement.in:peter culicover,thomaswasow and adrian akmajian,eds.,fo

rmal syntax,72-132.new york:academic press.

chomsky,noam,1981.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dordrecht:foris.

davison,alice,1984.syntactic markedness and the definition of sentence topic.language 60:79

7-846.

dik,simon,1978.functional grammar.amsterdam:north-holland.

dooley,robert a.,1982.options in the pragmatic structuring ofguarini sentences.language 58:

307-331.

gundel,jeanette,1977.the role of topic and comment in

【英文标题】nguistic theory bloomington,in:indiana universitylinguistics club.

gundel,jeanette,1985.'shared knowledge'and topicality.journalof pragmatics 9:83-107.

gundel,jeanette,1988.universals of topic-comment structure,in:michael hammond.edith moravcs

ik and jessica wirth,eds.,studies in syntactic typology,209-239.amsterdam:ben-jamins.

halliday,michael a.k.,1967.notes on transitivity and theme inenglish.part ii.journal of lin

guistics 3:37-81,177-274.

halliday michael a,k.,1985.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grammar.london:edward amold.

huddleston,rodney,1988.constituency,multi-functionality andgrammaticalization in halliday's

functional grammar.journalof linguistics 24:137-174.

jiang,zixin,1991.some aspects of the syntax of topic andsubject in chinese.ph.d.dissertatio

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justus,carol,1976.relativization and topicalization in hittite.in:charles n.li,ed.,1976,215

—245.

keenan,edward l.and bernard comrie,1977.noun phraseaccessibility and universal grammar.ling

uistic inquiry8:63-99.

kitakawa,chisato,1982.topic constructions in japanese.lingua57:175-214.

kuno,susumu,1972.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a case study from japanese and english.lin

guistic inquiry 3:269-230.

kuno,susumu,1973.the structure of the japanese language.cambridge,ma:mit press.

lehmann,christian,1986,on the typology of relative clauses.linguistics 24:663-680.

lehmann,christian,1992.relativization.in:william bright,ed.,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l

inguistics,vol.3:333-335.newyork 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i,charles n.,ed.,1976.subject and topic.new york:academicpress.

li,charles n.and sandra a.thompson,1976.subject and topic:anew typology of language.in:char

les n.li,ed.,1976,457-489.

li,charkes n,and sandra a.thompson,1981.mandarin chinese:afunctional reference grammar.berk

eley and los angeles,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mccawley,james.1976.relativization.in:masayoshi shibatani ed.,syntax and semantics.vol.5:ja

panese generative grammar,209-306.new york:academic press.

mccawley,james,1988.the syntactic phenomena of english.vol.iand vol.2.chicago,il:the univer

sity of chicago press.

mccawley,noriko a.,1976.review of the structure of thejapanese language by susumu kuno.lang

uage 52:942-960.

prince,ellen,1981.topicalization,focus movement and yiddishmovement:a pragmatic differentia

tion.proceedings of berkeleylinguistics societjy 7:249-264.6prince,ellen,1985.fancy syntax and

‘shared knowledge’.journalof pragmatics 9:65-81.

prince,ellen,1992.informational and rhetorical structure.in:william bright,ed.,internationa

l encyclopedia of linguistics,vol.3:399-401.new york and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reinhart,tanya,1981.pragmatics and linguistics:an analysis of sentence topics.philosophica

27:53-94.

schachter,paul,1976.the subject in philippine languages:topic,actor,actor-topic,or none of

the above.in:charles n.li,ed.,1976,493-518.

teng,shou-hsin,1979,remarks on cleft sentences in chinese.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 7:

101-114.

tsao,feng-fu,1990.sentence and clause structure in chinese:afunctional perspective.taipei:s

tudent book co.

van dijk,teun,1977.text and context:explorations in the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of discours

e.london:longman.

van dijk,teun,1981.studies in the pragmatics of discourse.thehague:mouton.

van oosten,jeanne,1986.the nature of subjects,topic and agents:a cognitive explanation.bloo

mington,in:indiana universitylinguistics club.

xu,liejiong and d.terence langendoen,1985.topic structures in chinese.language 61:1-27.

注释:

* 非常感谢sandra a.thompson在旅欧期间,百忙中抽空看了本文的初稿,并提出了详细的意见。感谢o

ne-soon her,李行德,孙朝奋,徐烈炯和徐云扬,他们在我研究汉语话题结构时给予的各种帮助。还要感谢

malcom skewis的帮助。本文的撰写也得到昆士兰大学专项研究计划基金的赞助。我本人对本文所有的观点负

责。——作者

原文题目是pragmatic interpretations of structural topicsand relativization in chinese,刊于

journal of pragmatics(语用学杂志)1996年第3期。——译者

① 句法功能的这个“可及性等级”就是“主语<宾语<旁语”——译注通讯地址:陈平 department

of asian languages and studies

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brisbane,qld 4072

第9篇:论语名句范文

[论文摘要]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涵义和指称是弗雷格意义理论的著名观点,但由于弗雷格从未给“涵义”以精确的定义,因而涵义问题至今仍然是哲学,尤其是语言哲学争论的焦点问题。从认知价值和同一关系两方面,弗雷格认为必须区分涵义和指称。涵义在弗雷格系统中主要有三种功能,由于概念模糊而功能广泛,弗雷格的涵义概念产生了诸多困惑。

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指称和涵义是弗雷格意义理论的著名论点,弗雷格通过讨论专名、概念词和句子这三种语言表达式的涵义和指称及其区别阐释,他的意义理论的思想。但是,由于弗雷格从未给“涵义”以精确的定义,只是给出一些说明的例子,因而,弗雷格的“涵义”问题至今仍然是哲学家们争论的一个谜点。这个问题之所以仍然值得探讨,首先是因为哲学家们和语言学家们对弗雷格意义理论的基本教条的理解分歧无存;其次是因为对弗雷格“涵义”概念引起的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当今意义理论的发展。

一、区分涵义和指称的理由

专名是指涉一个特定对象的符号或名称,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单独词项,逻辑中的个体常项,如,“晨星”、“暮星”等。在语句中起到专名作用的成分的是指称一个特定的对象的词组,如,“那个亚历山大的老师”。指称一个对象的名称、指称一个特定对象的词组,在弗雷格看来都是专名。他是从区分句子的指称和涵义,进而区分专名和概念词的指称和涵义的。归纳起来,他对涵义和指称的区分主要作了如下两方面论证:

(一)认知价值论证

弗雷格根据康德关于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区分的观点,分析了a=a和a=b两个句子认知意义的识别。如,“晨星是晨星”,“晨星是暮星”,这两个句子虽然都体现了一种关系,但它们在认知上的价值是不同的。a=a的有效性是先验地可识别的,是分析的。即使不能识别晨星的人,也能证明“晨星是晨星”是有效的。a=b则包含了知识的扩展,其有效性是经验地可识别的,是综合的。即使是在今天,要辨认a和b两个名字或符号标志的是同一颗行星也是需要经验验证的。

“22=4”和“2·2=4”这两个等式表达的是不同的思想,但是这两个等式的左边“22”和“2·2”可以互相替代,因为这两个符号有相同的指称。因此,“22=4”和“2·2=4”这两个思想不同的等式有相同的指称。同样,“晨星是一颗行星”,“暮星是一颗行星”,虽然这两个句子由于“晨星”和“暮星”的指称相同而真值相同,但是它们所表达的思想是不同的,因为不知道晨星就是暮星的人,会以为这两个句子中一个是真的,而另一句是假的。因此,对于认知者而言,a=a和a=b两个句子认知意义是不同的。

(二)同一关系论证

a=b要表达的似乎是“a”和“b”这两个符号或名字所命名的同一事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a=b是真的,那么a=a和a=b的认知价值就基本相同了。但既然用了a和b两个不同的名字,显然两个名字的意义除了对象以外,还有其他未尽之意。这未尽之意就是用不同的方式来命名同一个对象。“那个亚历山大的老师”、“那个出生在斯塔吉斯的古希腊的哲学家”两个符号的差异不在它们所命名对象的不同,而在于由于命名者的语境(或背景知识)不同,在于对同一个对象的给出方式不同。可见,符号“a”和“b”的差异只是在对象给出的方式或语境方面。

由此,弗雷格认为,“必须区别涵义和指称”。弗雷格明确指出,专名的指称就是专名所命名的对象;概念词的指称是概念,概念的外延是对象;直陈句的指称是它的真值,直陈句的涵义是它包含的思想。但却没有明确指出专名和概念词的涵义是什么,如何定义“涵义”。

二、语言表达式的涵义在弗雷格系统中的功能

弗雷格首次区分了专名的涵义和指称,从此关于专名的意义问题便产生了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专名有指称无涵义;第二,专名有涵义而仅仅在下述条件下有指称:只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满足专名的涵义。由此看来,专名的涵义问题是两种对立观点争论的交点。专名,乃至语言表达式的涵义问题在弗雷格理论系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这取决于涵义在弗雷格系统中的多种功能。

(一)涵义是给出表达式指称的媒介

根据弗雷格反对逻辑心理主义原则,必须把心理学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区别开,把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区别开。因而必须把语言表达式的指称与个别心灵的表象图像区别开。如上所述,专名的指称是它表示的对象,但是对于弗雷格来说,名字或符号并不能直接与其对象联系,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语境,或者通过符号出现的方式与其表示的对象联系起来。当出现“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时,可能通过考察出生地,把那位古希腊人与这个专名所指的对象联系起来,也可能通过他与其他人的关系,把那位柏拉图大学生和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与这个专名的所指联系起来。如果把符号的给出方式理解为弗雷格意义上的专名的涵义,那么“专名通过涵义的媒介并且仅仅通过这种媒介与对象联系在一起”。

弗雷格指出,概念词的指称是概念,概念的外延是对象。在42=4·4这个等式中,不是概念的简单相等,而是对象,即概念的外延之间的相等。所以可以断言,两个概念词的指称相同,且仅当其从属的概念的外延重合。那么概念词如何与其表示的对象联系起来呢?弗雷格虽未明确说明概念词的涵义是什么,但根据他“必须在句子联系中研究语词的指称,而不是个别地研究语词的指称”的基本原则,可以把概念词的涵义理解为(表达句子的)思想的一部分。这样便可以认为,概念词是通过它的涵义与它所属的概念的外延相联系的。正如弗雷格所说:“不仅对于专名,而且对于概念词,逻辑必须都有要求:从语词进到涵义,并且从涵义进到指称,这是毫无疑问的。否则就会根本无法谈论指称。”

从语词进到涵义,并从涵义进到指称的思想是否能推广到对直陈句的分析上呢?“晨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和“暮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这两个句子的思想是不同的,但如果我们知道晨星就是暮星,那么我们便知道这两句的真值是相同的。如果我们用“暮星”替换前一句中的一部分“晨星”,便得到与前一句具有同一关系的后一个句子。显然,这两句相同的是真值,而不是思想。所以弗雷格明确指出,直陈句的涵义是其思想,直陈句的指称是其真值,并由这个假设推导出两个重点结论:第一,如果一个句子的真值就是它的指称,那么所有真句子就有相同的指称,所有假句子也有相同的指称。第二,保真互换原则,即当句子的一部分被指称相同而涵义不同的一个表达式替代时,句子的真值保持不变。因此,“一个断定句含有一个思想做涵义(或者至少要求含有一个思想作涵义);这个思想一般是真的或假的;就是说,它一般有一个真值。”这样,对于直陈句而言,仍然是从句子进到涵义,并从其涵义进到指称的。由此可见,涵义是联结语言表达式与其指称的认识论通道。

(二)涵义是间接指称的对象

与直陈句不同的是,间接引语的指称不是真值。在问接引语中,人们谈到的是另一个人某句话的涵义,所使用的语词在间接引语中没有通常意义上的指称,而是通常作为语词涵义的东西。比如,“哥白尼相信行星的轨道是圆形”,影响整个句子的真值的不是其中的从句“行星的轨道是圆形”的真值,而是哥白尼是否相信“行星的轨道是圆形这个思想”,可见,从句的指称不是其真值,而是其思想。由此弗雷格区别了语词的通常指称和间接指称,通常涵义和间接涵义。一个语词在间接引语中是被间接地使用,或者它具有间接的指称;类似地,也区别了一个语词的通常涵义和间接涵义。并指出,一个语词的间接指称是它的通常涵义。这样一来,对于间接引语,保真互换原则就应该修改为:当从句被与其通常涵义相同的一个表达式替代时,整个句子的真值保持不变。如上例,如果我们用“哥白尼认为太阳运动假象是由地球的真实运动造成”和“哥白尼认为行星的轨道是网形的”互相替代,不会影响整个句子的真值。

弗雷格根据这个原则处理了命题态度的归属问题,例如,由“…认为”、“…相信”、“…推论”、“…认识到”、“…知道”、“…以为”、“看来…”、“指责”、“希望”、“害怕”、“同意”等所引导的名词性从句,其间接指称是其通常涵义。这样,在间接引语中,通常涵义就转变为间接指称的对象。

(三)涵义是语义理论的构成元素

弗雷格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现代语义理论,因为他没有使用元理论为他的基本推理原则和规则辩护。但是他使用自然语言介绍和论证了他的形式系统的特征,从而建立了他的语义理论。

弗雷格有一个雄心勃勃的逻辑主义计划,即模仿算术语言构造一种纯思维的形式语言。因为他认为算术是进一步发展的逻辑,逻辑定律是严格论证算术定律的基础,这就要求算术符号语言必然扩展为一种逻辑符号语言。为了实现他的这个逻辑主义计划,他把函数概念扩展为逻辑概念,把含有空位的函数看作概念,用真值代替了作为自变元的函数值。真值是判断的可断定内容,“可断定内容”是弗雷格逻辑系统中很重要的语义概念。弗雷格把判断符号表示为上,他在《概念文字》中这样解释道:“水平线可以叫做内容线,竖杠可以叫做判断线。内容线通常也用来使任何一些符号与其后出现的符号整体联系起来。在内容线之后出现的东西必然总有可断定的内容。”在判断中可断定内容不仅具有概念(或函数)真值的功能,而且还具有另外两种功能,即指在一定背景中判断所能够表达的东西,以及断定的说服力。尽管我们断定某个东西时,我们实际上是说它是真的,但是我们所断定的不是真值。真值赋予句子并不是逻辑意义的全部内容,所以真值不能完全承担弗雷格所说的可断定内容的全部功能,仅仅满足了可断定内容的概念值的功能,而满足可断定内容后两种功能的东西,他称之为判断(即陈述句)的“思想”。而思想并不与他的逻辑中的函数和自变量直接联系,他给思想赋予了如下一些特殊的性质:

第一,思想不是思想者心理的对象,而是思想者思考的实体,或语言的实体。因为它们虽然是思想者断言或接受的东西,但却是独立于思想者的断言或接受而存在的。

第二,思想是公共的,可分享的,它的理解和识别是独立于思想者的。思想是或真或假的,思想的真就是与客观一致,所以思想依其断言为真必须是客观的。

第三,思想不等同于句子的意义,因为只有陈述句表达思想,非陈述句,如疑问句、祈使句等不表达思想,但非陈述句是有意义的句子。

第四,判断表达的思想独立于附加在句子上的语力。句子使用不同的语调,对句子的语力是有影响的,“他真会这么绝情”,用升调和用降调表达的语力是不同的。而且句子使用了不同修辞色彩的词也会影响句子的语力,用“战马”代替“那匹劣马是红色的”一句中的“劣马”,句子的语力就不同了。用“但是”和“并且”连接的句子语力不同。然而,判断表达的思想不涉及语力方面的东西,只涉及推理中与形式表达有关的东西。

第五,思想是对象。思想是作为具有真值的东西出现在判断中的,真值是句子的指称。另一方面,弗雷格把“p这个思想”这种表述看作构成对象的专名。在这个意义上,思想具有对象的特征。

一个句子代表或表示一个真值,它表达一个思想。真值是句子的指称,思想表达了句子的涵义。可以说,弗雷格把可断定内容的功能区分为两种,然后把这两种小同的功能指定为句子的真值和思想,即句子的指称和涵义。他的语义理论是以区分句子的涵义和指称为基础的,对涵义特征的论证是他的语义理论不可或缺的构成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