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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

第1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范能力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扎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四项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监管“四个水平”、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为手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范能力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实现火灾事故零控制,确保全市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及市局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工作管理目标,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其他领导分管、相关部门落实、单位全员参与、消防安全员督办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有相关的领导责任。单位(系统)内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并实施。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制度、消防安全监管员和义务消防员管理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落实。

(四)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对所属服务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所属服务管理单位和场所做到“六必查”,对各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十必须”。一是加大对客运站、城市公交停车场、危货运输厂区、长途客车、城市公交车、危货运输车的消防安全督查力度,认真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和各类生产、生活、办公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检措施。监督长途客车、城市公交车、危货运输车以及客货场站区设施的防火、防爆安全器材和应急逃生用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二是加大对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管理以及其他有重大危险源的明火、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沥青仓储和加工使用单位、燃油储罐使用单位的督查力度,严格落实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火灾等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生产、生活、办公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检措施。四是制定应急救援运输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以上火灾及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五)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火灾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完善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对所属生产、生活、办公等场所要依照消防安全行业技术规范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设施、装备、器具,并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装备、器具的管护、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装备、器具技术状态完好;加大对用电、用火、用气管理以及其他有重大危险源的明火、压力容器等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火灾等防范措施,对不规范使用用电器具、电线老化、不规范使用液化气、天然气、不规范使用明火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实现火灾隐患零控制。

(六)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制定、落实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落实责任,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切实做好全国“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部位职工达到“三懂三会”,其他职工达到“一懂三会”。保障各类生产、生活、办公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救援、逃生通道畅通无阻。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八)信息反馈和事故调查处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信息互通机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发生火灾事故应即时报局领导,并按规定认真调查,妥善处置。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考评,要根据上级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该《要点》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

第2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认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执法手段和专项工作手段,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和强有力的管理平台。

二、总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中心,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在我市形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交通事故综合预防长效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达到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恶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百公里死亡率和十万人死亡率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副市长)

*(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市长助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市城建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路段段长)

*(市农机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广电中心主任)

*(市质监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反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兼)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四、工作职责

(一)安监局

加大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力度,按照责任分工,对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评比活动,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察局(纠风办)

负责对各单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落实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问题突出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三)公安局

市公交局指挥中心负责我市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接、报警工作,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安排事故处警工作。

(四)交警大队

1、认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系统分析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将事故信息和数据录入事故上报系统,杜绝事故信息瞒报、漏报现象,各项信息采集正确率达到95%以上。

2、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工作。立足现有条件,充分运用各项先进科学技术,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及时进行预见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适时为各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和建议,及时给有关主管部门送达交通事故隐患建议通知书,并通报有关部门落实。

3、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坚持“不消除违章不放行”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对驾龄3年以下,特别是1年以下的驾驶员以及大客、大货车、公交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监控。重点遏止超速行驶、违法装载、闯红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4、准确掌握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在上下班高峰和交通情况复杂或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巡逻,保证足够警力投入一线。

5、加强对各种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年检、年审管理工作。强化对驾驶员和车主、车辆运输单位安全主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管理,增加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知识的考试内容,切实提高驾驶员素质。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车辆检验、牌证发放、年检、年审工作。对辖区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包片到人,建立重点驾驶员或车辆登记薄,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准确掌握辖区车辆及驾驶员,特别是公路客运和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素质及出行规律等。

6、加强交通违法处理力度,对各种交通违法严格处罚。加大对事故隐患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各种措施遏止事故隐患苗头。对路面执勤、巡逻民警、城市秩序管理民警实行定岗、定位、定段、包安全的“三定一包”责任制。

(五)教育局

要结合防火、防震等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安排适当课时进行专门教育,并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小黄帽”等行动,认真落实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有关规定,确保教师与学生乘车安全。

(六)城建局

负责对街道路牙以上的营业性摊点进行规范化管理,经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抢占路牙以下的交通路面。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对我市城区内各类交通标志、设施,路面的各种标线进行高标准的规划,对各类交通警示语进行亮化。加强对城市道路设施、标志和标线的更新维护工作。

(七)交通局

加强地方公路的维护工作,保证交通设施的完整性,保障我市各主干道路、旅游路整洁、畅通。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公路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对市属的地方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

(八)公路段

加强对占用公路路面堆放沙、石和打场、晒粮、倾倒垃圾、路面过水、排水等各种违法行为的清除和案件处理工作。负责与各镇、街道做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公路畅通。进一步完善我市境内省道的各类交通标志,对我市临风线、运永线两条道路的交通畅通负总责。

(九)农机局

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全市“三无”农用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十)卫生局

保证“120”快速抢救机制正常运转,保证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各镇、街道医院在交通要道书写醒目的急救电话。

(十一)广电中心、*报社、政府信息中心

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设“交通安全专栏”和交通安全专版。以“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行车、走路讲安全,文明交通靠大家”为主题,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十二)司法局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20*年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十三)工商局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单位、法人经营资质的审核发放及监督处罚。

(十四)气象局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气象信息,以便科学应对。

(十五)市直各单位、各厂(场)

加强本单位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管理,不乱停放车辆,定期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理论知识进行考评。

(十六)驻永各汽运公司

对本公司的交通安全负总责。定期或不定期检验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违法超载、超员情况的发生。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技能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驾龄三年以下的驾驶员进行重点培训,配合交警部门搞好车辆管理工作。

(十七)各镇、街道

对本机关的车辆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经常违法、有肇事记录的驾驶员,实施重点帮教,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对所辖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

五、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重点

重点道路:336省道、238省道

重点街道:*大街、*大道、*大道

重点镇村:*镇、*镇、*镇、*村

重点治理对象:摩托车、农用车、出租车、公交车

六、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必须常抓不懈的思想。

第3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一批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各乡(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清理整顿目标

在省、县、乡、村道路上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

(三)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目标

对全县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

(四)路面秩序整治目标

在省道行驶的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在城市道路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酒后驾驶发生率不超过2%,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10%。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驾驶人、从业人员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达100%,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

1.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发现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2.对客运经营驾驶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和超员客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人随意进站组客,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人,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上述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强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清理整顿

对辖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三)强化公路危险路段和公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的整治

1.对今年全县排查出的危险路段,研究整治措施,落实整治经费,明确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于8月前完成整治任务。9月份,县人民政府组织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各乡(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对公路施工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施工管理。

3.对乡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路段设置不准载人的警示标志牌。

4.各乡(镇)要在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防撞墙、墩)1000米以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等永久性警示标志牌。

上述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落实。

(四)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在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对客运车辆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3.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4.进一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杜绝超限超载现象回潮反弹。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上述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站(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驾驶培训实际训练里程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的落实。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2.对辖区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站(校)进行清理整顿,落实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

3.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集中学习考试。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4.对7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当地客运企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由县教育局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六)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县电视台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不少于2次,同时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2.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专项检查,不断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上述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强化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

2.在车辆年检、驾驶人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学习考试工作中,县公安局要强化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3.把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教育对象,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针对上述三类重点驾驶人的不同特点,确定教育培训教材,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通局负责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局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农业局负责对拖拉机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上述三类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情况,要逐人登记备查。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此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2.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4.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5.要组织开展经常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6.要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交警大队

1.要努力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放在首位,从各个安全环节上全面强化措施,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要认真按照《怒江州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交警、派出所民警要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之中,狠抓源头管理。

3.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县公安局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把勤务安排延伸到农村地区,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狠抓落实,加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4.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5.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

6.对企业所有的驾驶人,要一个不漏地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对营运车辆逐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带“病”车出站上路。

(三)县交通局

1.要加强客运车辆和客运站点的管理,认真落实客运车辆界定站的各项工作职责。加大打击非法客运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

2.对公路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技术条件、行驶线路要认真审核,依法管理,依法治运,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缔。

3.督促客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努力解决城乡人民群众及学生乘车难和无安全感的问题。

4.对没有修理条件、场地占用道路修车的修理点,坚决予以取缔,还路于人民。

5.要积极加大对公路险桥、缺口、危险路段的修复及安全设施经费的投入。加强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严格取缔违章建筑,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对暂时难以修复的公路水毁塌方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7.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四)县教育局

1.各中、小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范围,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与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返校乘车难的问题,坚决杜绝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及无牌无证车辆运送学生。

3.要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公路沿线住宿与教室分设在公路两侧的学校,要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公路沿线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五)县建设局

1.按照城市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违规行为。

2.加强对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

(六)县工商局

1.严格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体客运户营业执照的审查、核发工作。对公路和城市街道占道开办的农贸市场、赶集交易点等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以路为市、以街为市阻塞交通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

2.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对已建有乡(镇)农贸市场仍继续在公路上交易的,要进行严管重罚。加强街天集市贸易管理,坚决取缔以路为市、摆摊设点的非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七)县农业局

1.要切实加强对辖区专门从事营运又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工作;要一个不漏地对农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加强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建立农村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档案。要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及拖拉机载人经营客运的违法行为,对边远山区无牌无证拖拉机要提供上门服务。

3.要对今年以来拖拉机肇事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八)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分公司

1.落实好公司法人与客运经理、驾驶员、安技员、安全稽查员、调度员、维修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法规、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管理。

2.使用(聘用)本公司以外的客车驾驶员,必须负责对其驾龄、安全驾驶经历进行严格审查,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方能使用(聘用)。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吉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新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绍德县安监局局长

和胜彪县交通局局长

和松堂县农业局局长

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教育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广播电视局、宣传部、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李秀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员参战,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县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宣传部等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第4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通事故,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构建和谐上街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百日会战的重点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积极拓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法,增强宣传效果,使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

1、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的通知》要求,加强预防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正面报道,在区电视台、有线广播、报纸等媒体开设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及时推出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的专题、专版,在新闻节目和黄金时间播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安全出行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广电中心)

2、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以“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有关内容列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针对性宣传,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做到会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制度,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片,展出宣传挂图,在客运场站设立驾驶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曝光台,通过警示教育,使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4、公安机关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农村、社区、单位、中小学校播放宣传光盘、展出挂图,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大力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5、各镇、办要切实加强以“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自然村,特别是310国道和乡镇道路附近的自然村、加油站要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重点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在社区、重点单位和公众宣传园地也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设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大会战。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警力安排,最大限度地组织警力和测速等执法装备上路执勤执法,通过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等办法,加强310国道以及乡镇道路路面管控,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要从严查处客车、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要责成驾驶员转运超员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除依法严格处罚以外,还要向交通部门通报交通违法等情况。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交通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2、要从严查处农用车载人违法行为。镇人民政府要动员组织镇、村干部和镇派出所、治保会负责包村、包组、包户,讲解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无证驾驶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车的危害和后果,与有车户逐户签订不违法载人安全责任状。同时,切实加强乡镇道路管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犯规定载人的,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对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坚决遏制当前农用车违法载人事故高发势头。(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区公安局)

3、要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要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4、要加强重点路段的管控。对310国道、乡镇公路、施工路段,要增设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交通部门要按照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要求,在与310国道交叉的宽3.5米以上路口全部设置减速带。对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增派人员,死看硬守,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要禁止客运车辆通行。通过严格管理,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切实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三)开展源头化管理大会战。源头化管理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从人、车、路三个方面的源头共同抓起,才能取得实效。

1、交通、农业和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农经委、区公安局)

2、要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行为的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要督促营运载客汽车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等技术装备,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等行为,确保驾驶员上路不违法。(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3、要切实落实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公交公司、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市政部门要督促、监督客运企业立即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做好对出站客运车辆载客、车辆制动、轮胎及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客运场站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市政局)

4、交通、市政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管、公安部门立即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运行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要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予以取缔。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市政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

5、建立客运驾驶员交通肇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抄告制度。公安部门要抓紧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所属运输企业和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并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对交通肇事多、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运输企业,交通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

6、进一步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交通部门要结合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施工绕行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三、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会战的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区长宋双兴任组长的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对百日会战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百日会战相关工作,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百日会战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区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路面巡逻执勤,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区交通局要把落实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整治公路危险路段作为重点,督促检查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危险路段及时进行科学有效地整治。农经委要加强拖拉机安全生产管理,查处拖拉机载客等违法行为,提高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操作和农民群众自觉防范意识。区安监局要发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作用,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共同搞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并组织落实好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占道马路市场的管理和查处,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区教体局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时计划,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车的源头管理。区广电中心、报纸、文化等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报刊、进广播、进电视、进网络,普及交通法规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强化责任,加强监督,防止出现互相推诿、各自为战局面,确保百日会战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5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分管领导及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运管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201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以下简称县春运办),由县公安局副政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城区不发生大面积交通堵塞,国、省、县道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力争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人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九个一”措施,强化源头监管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制定方案,集约各方力量,统筹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召开一次部署大会。年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召开一次辖区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

三是召开一次警示大会。年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组织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召开一次警示大会,通报近期全国、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辖区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典型事故和“三追两检一挂牌”典型案例,再次部署落实企业、客运场站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年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拉网式巡检,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隐患,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形成拉网式排查报告,限时整改。

五是开展一次驾驶人资质集中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对所有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交通违法未处理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驾驶有关车辆。

六是开展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所有公路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车辆轮胎、方向、灯光、ABS及GPS系统情况,车内是否喷涂有奖举报电话、张贴宣传标语,玻璃锤、灭火器、三角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不合格车辆一律停驶整改。

七是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学习。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组织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八是开展一次客运班线集中清理。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长途车运行线路进行一次清理分析,对凌晨0时前不能到达目的地或长途客车(含卧铺客车)可能在凌晨2至5时继续行驶的,调整发车时间和班次,严防疲劳驾驶。

九是开展一次企业场站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辖区企业和客运场站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每10天提取一次各客运企业和场站GPS系统发现的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各单位要对落实“九个一”措施,建立严格的台帐、档案备查。

(二)抓好“五个到位”,强化路面管控

一是“路段分包干计安”和“六定”勤务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全市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路面管控,严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每天“设卡固定排查不少于4小时、巡逻排查不少于4小时,检查客运车辆不少于100台次、查处严重交通违法量比日常增加一倍”,并严格按照7座以上车辆“六必查”工作要求,如实填写台帐。同时,在执法执勤中,要坚决按照“两升一减半”要求,综合运用记分、教育、警告、扣留、暂扣、吊销等多种方式加强管理,严禁罚款,引发负面。

二是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到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在辖区客运车流量大的主要国、省道或县道,至少设置1个“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年底前,全面启动服务站,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查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车辆要逐台登记,建立台帐;凌晨2至5时发现长途客车(含卧铺客车)运行的,一律强制落地休息,并通报县运管所;遇有恶劣天气造成车辆和人员滞留路面时,县级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救助预案;遇有冰雪等天气时,要优先保障煤电油运车辆和菜蛋肉奶等绿色通道车辆通行,必要时通过警车带道护送、引导,确保有序、快速、安全通行;并为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提供指路、饮水、休息和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

三是各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到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全力开展好“三超一疲劳”专项集中整治日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好年12月18日、12月24日、12月29日以及2012年1月19日4次全国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并针对“每日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22时至次日凌晨2时”三个醉酒驾车易发重点时段,采取大队集中整治和各平台交替轮流设卡检查的方式,严查酒后驾驶,形成整治酒驾强大声势。

四是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车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公发〔〕722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加强督促指导。

五是严重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到位。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交通、治安和刑事手段,针对“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客运车辆(含校车)严重超载(超过50%以上的)、非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以“扰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等依法一律治安拘留,对“非法占道施工、损毁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损毁安全设施”等严肃处理,对醉酒驾驶一律刑拘。

(三)抓住三个时间节点,全面整治交通秩序

一是“两会”期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在辖区“两会”会场和代表、委员驻地安排点岗,确保车辆出入及周边道路通行畅通;同时在代表、委员驻地到会场沿线加派巡逻警力,积极疏导交通,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是春节前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摸排辖区人流、车流变化情况,针对群众出行、返程及货运物流高峰在各大客、货运场站及其周边道路增加警力配置,积极疏导交通,并在各客、货运往返城市快速道路及各主线高速收费站的必经线路和重要交通节点安排事故处理民警和拖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是春节期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在辖区购物、娱乐、饮食的集中区域增派警力,积极疏导,严查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校车交通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管部门要保质保量落实“人、车、线、校、查、宣、督”七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刚性措施,即:重新审查驾驶人资质、重新核发校车标牌、重新核定校车运行线路、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车路检路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督检。从即日起,严格按上述七条措施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校车交通安全。

二是立即对辖区中、小学校的放假时间进行摸排,县教委要安排城区学校错时放假、县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运力,避免因学生集中出行造成交通拥堵。县教委要督促学校在放假前和开学后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保证学生安全回家返校,对学生包车集中出行的,要严格审批,指定车辆通行线路,确保车队安全。

(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一是对因大雾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结冰未清除、塌方及泥石流造成的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一律封闭道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要与县气象局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评估气候变化对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交通路政、道路养护等部门,要在坡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备足融雪剂、盐、沙石等物资和铲雪除冰设备、装备。

二是出现冰雪、雾霾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通过执法车辆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国省道安全畅通;出现道路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况时,要按照“先省际干线、后省内道路”的原则,县交通局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铲冰除雪,必要时提请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发动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铲冰除雪工作。

(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春运氛围

一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要以“拒绝三超一疲劳”、“拒绝酒驾、喜迎新春”、“拒绝超员超载、共享幸福生活”、“拒绝疲劳驾驶、关爱生命健康”为宣传主题,按照“每周一主题”原则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场站、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广泛宣传“客运车辆超员50%一律治安拘留、醉酒驾驶一律刑事拘留”。

二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要以“安全出行,平安春运”为主题,组织开展好春运启动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定期道路通行信息,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有牌证、限2人、戴头盔、靠右行”为重点,加强驾驶摩托车返乡民工的宣传教育,同时向辖区客货运单位每位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发放1本三超一疲劳《重特大交通事故警示录》。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加强协调指导。

五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通过“领导包企业、民警包车辆和驾驶人”的方式,将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分包落实到每名领导和民警,每天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对驾驶人进行安全行车警示、提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把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切实抓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第一线检查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县201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对造成较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对于预防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发生特大事故的,由县监察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责任倒查,决不手软。

第6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辛集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一直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70%左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警钟长鸣,不得有丝毫松懈。要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建设平安辛集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治本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整治城乡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险路段为重点,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教育,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加强超载超限治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规范城乡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危险路段得到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指挥整治行动,成立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城管局副局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市国土局党组成员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建伟同志兼任。

工作重点及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突出以下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立即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各乡镇要配合公安部门立即开展一次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马路市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明确责任单位,抓紧治理;重点落实马路市场的整治与搬迁,将公路沿线的学校、企业、加油站、装卸点、汽修点也一并纳入检查范围,对发现的隐患能够及时消除的,立即进行消除,对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治理的路段,公安部门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重点安排勤务,加强巡逻管控,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普查工作,建立本乡镇机动车及驾驶人台账,及时准确的掌握本地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

2、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客运、货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清理整顿、安全评估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隐患的,要记录在案,并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特别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部门要严格校车及其驾驶人资格审查,完善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

3、交通部门要立即对管辖公路范围内的标志、标线进行一次严格排查,在检查道路安全设施的同时,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特别危险路段、学校周边路段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要加大投入,完善道路的养护,清理侵占路面的堆积物,清理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提供良好、安全的行车环境。同时,要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公路及桥涵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影响交通安全的路面、桥涵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要建立雨、雪预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实施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路面管理

公安部门要深入分析交通事故原因,抓住事故规律和特点,合理制定勤务方案,科学安排部署警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对主干道路的管控力度。市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通过加强勤务,加大对道路的管控,进而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隐患。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重点地选择流量大、行车秩序乱、安全隐患多的路段,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占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病车上路行驶、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等易引发死亡事故多的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工作。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二、三轮摩托车、驾驶报废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超载、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长期经营“黑车”、货运车载客“赶转转场”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一起,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交通部门要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要严格审查客运、货运驾驶的从业资质,加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驾驶从业资格管理。没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绝不允许营运。督促汽车站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同时,督促企业对全部营运车辆上检测线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营运。要进一步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整治力度,要严格按照《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要求,严格监控车辆货物装载,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不得出厂(场)、不许上路,彻底根治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学会“弹钢琴”,坚持几手抓、几手都要硬,在抓好其他工作的同时,抓好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冰雪、凌冻、大雾等恶劣气候增多,气象部门要完善恶劣天气气象信息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各乡镇、公安、交通部门要提前研究制定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门要针对大风降雪天气对路面交通状况的影响,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对危险路段、易积水结冰点段、事故多发路段增派警力定点执勤,指挥交通,一旦发现因交通事故或冰雪凌冻等情况造成道路堵塞,要及时组织疏导分流,必要时要派出人员和车辆护送,防止出现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道路拥堵。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订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二)明确任务,注重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大局,立足长远,高瞻远瞩,不走形式,注重实效。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上,明确自身职责,自查工作要符合预防工作要求,力争标本兼治。对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要积极调查研究,制定可行措施,迅速整改。同时,要对下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第7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运输"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1.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沉船事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不发生死亡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到 2017 年底,全市各级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 100%;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率达 100%;渡口渡船标准化率达 100%;依法依规做好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健全科学合理的"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渡口、 "平安车站"和"平安工地"考核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系列规范

2.清理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精神,废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三个规定的通知》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分级分类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细则。(局运安股牵头,局属有关单位落实。时限:废止文件自本文生效之日起失效,其余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

3.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各单位岗位职责,全面细化落实方法和措施。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安监部门的沟通,以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为核心,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局运安股牵头,局属有关单位落实。时限:2015 年底前)

(二)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2.进一步加大运输安全生产宣传贯彻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宣贯为核心,分年度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2015 年,各类需开设安全课程的培训班均应将"规定"作为培训内容。(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加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危病桥和渡口渡船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安全中介服务机制和专家聘用机制。(局规划股、运安股分别牵头,局属各有关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4.进一步优化安全与应急管理人才结构。重点培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人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才、安全与应急培训师资等;健全安全生产与应急专家库机制;优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结构。按照"专兼结合、平急结合、警地结合"的原则,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安全监管和执法干部的管理水平。(局运安股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5.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货物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海事、运政、执法等数据系统;开发隐患排查登记系统;优化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功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远程监控网络;建设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局办公室(应急中心)牵头、局运安股配合,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机制

2.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模式。试点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和控制,建立风险源清单并评估;重点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在役基础设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风险管理。围绕风险源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17 年底)

4.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力争到2017 年底全市超限率控制到 3.5%以内。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局规划股、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5.强化内河渡运建设和安全管理。实施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合法渡运一船一档、一渡一档、一人(船员)一档;渡工持证上岗率 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合格率100%.(市地方海事处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6.加强水上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和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市地方海事处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7.强化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隧工程以及隐患较多工点实施重点监督。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促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局规划股、市交通质监站分别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三、工作要求

第8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社会在不断进步,知识也需要不断更新,交通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始终重视交通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一是利用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和相关业务知识;二是由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建设工地组织驻地技术员、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以提高各工程项目部和施工人员的工程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三是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和勤政廉政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四是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及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半年来,共组织学习4次68人次,参加上级主办的业务知识培训3次,共3人。另外,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部门实际,我们认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学习活动,一是召开了本系统范围内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我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关会议精神,并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二是召集党员集中学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使全体党员对开展好这次活动有了全面的认识,同时要求每个党员要注重学习形式和工作实效相结合。三是采取集中学习、各股室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第一阶段我局共召开会议3次54人次,集中学习6次134人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了学习风气,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解放思想、推动交通各项工作发展

今年1-7月,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县交通局与市交通局签订的关于《*年交通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要求,我局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稳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行业管理,各项目标进度进展顺利。

㈠交通固定资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市局下达我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5740万元,截至6月底,完成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174万元,完成任务的40%。其中:1.边防公路完成投资950万元:芒回至东南海公路投资700万元,焦山至154界碑投资250万元;2.通达工程完成投资647万元:上嘎嘎公路投资400万元,南腊至南景投资210万元,南腊茶厂至海牙投资37万元;3.通乡油路完成投资2874万元:*年完成投资1920万元,*年完成投资954万元;4.客运站点建设5个共投资80万元。

㈡南立线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管理段交付使用

南伞至*县际油路全长108公里,共分为三个合同段,工程于*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2006年12月底完工并通过市交通局初验,完成投资6480万元。*年4月23日经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组成的验收组对南立线进行竣工验收,被评为优良工程,同时,该路线正式移交给县公路管理段管养。

㈢*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顺利通过上级交(竣)工验收

*年我县通达工程建设里程为14条151.6公里,经我局实地勘测后测定总里程为167公里。根据我县实际和建设里程共分为7个合同段组织实施,工程于*年10月11日动工,*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完成投资3180万元。*年4月15日经市交通局实地检测,我县*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顺利通过市级交(竣)工验收。

㈣*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执行情况

1、通畅工程我县*年的通畅工程为勐建线(勐省至岩帅建设),该油路工程全长64公里,分两个标段建设,一标段37公里工程于2006年11月13日正式启动建设,*年12月31日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220万元,其中2006年完成300万元,*年完成1920万元,目前该段工程已通过交工初验,各项技术指标评定分值均在90分以上,待验收交付使用。第二标段建设里程27公里,工程计划投资1620万元,列入*年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于*年10月11日动工建设,目前,完成路基调型23公里,路缘石21公里,完成土石方58.63万立方,完成级配层铺筑7公里,水稳层铺筑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954万元。

2、通达工程*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里程为16条156.3公里,涉及5个乡镇。目前已开工建设上嘎嘎线、南腊至南景线和南腊茶厂至海芽三条通达工程,其中:上嘎嘎线全长25公里,计划投资496万元,目前工程完成80%,完成投资400万元;南腊至南景线全长13.04公里,计划投资260.8万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10万元;南腊茶厂至海芽线全长1.85公里,计划投资37万元,完成投资37万元。其余13条通达工程已完成外业的测设工作,目前正进行内业资料并上报市交通局审核批复,计划9月底全部动工修建。

3、其它公路工程

小团弹石路小黑江至团结弹石路全长36公里,计划投资720万元,目前工程已建设完工34公里,剩2公里没有铺筑完成,完成投资680万元;

岩帅至建设弹石路工程岩帅至建设弹石路全长19公里,计划总投资176万元,于*年12月开工,目前已完成5公里,完成投资100万元,工程计划于*年12月底完工。

㈤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交通部、发改委、财政部和省交通厅等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佤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年4月30给予了批复,目前,各乡镇也在积极筹备成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局上根据各乡镇的筹备情况给予挂牌。

㈥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年我县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乡镇为*,五个站点计划总投资300万元。目前勐角乡和班洪乡的站点建设已完成选址和土地征用工作,在建的有勐来、糯良和单甲三个站点,已完成投资90万元,五个站点建设计划于*年12月底完工。这五个站点建设完工后,我县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工程将全部结束。

㈦规费征收完成情况

*年省市下达我县规费征收任务数为378.7万元,截止6月30日,完成各项规费征收293.6077万元,完成任务的77.5%。其中:汽车养路费和客货运附加费251万元,完成计划的66%;运管费31.1897万元,完成计划的77%;拖拉机养路费11.418万元,完成计划的57.1%(计划数为2万元)。

㈧安全生产工作

历年来,我们始终把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交通工作中的重点常抓不懈,今年,我国将迎来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我们从上到下,形成共识,敲响安全警钟,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上安全、工程施工安全及公路养护、客运市管理和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超限运输危害公路》等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三是建章立制,层层签订道路、水路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和职责;四是加强反恐安保工作,成立反恐安保领导小组,制定交通局反恐安保应急预案,要求交通系统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5:00前把安保情况上报交通局。半年来,路政人员上路巡查42天84人次,新增设置警示桩43棵,安全告示牌6块;在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交通系统在县城城南路和勐角乡街道进行图展、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等活动,累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共3000余份;各施工队伍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施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半年来,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㈨交通战备规范化建设

交通战备工作是为了保障站时交通运输通畅所进行的物质、组织和思想准备。*县交通战备办是县国动委下的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局长兼任战备办主任,并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完成上级交通战备部门和县国动委安排的各项任务。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县境内省道、县乡道、乡村道和边防道纵横交错,确保了在应急状态下道路的畅通。全县拥有各种机动车辆6160辆,有车辆维修户51户,油库5个。根据*实际和战备需要,在“双应”时,将全县机动车辆编成几个应急运输队,其中运输企业车辆为一个运输队,县级各部门车辆为一个编队,各乡镇区域内车辆编为一个分队,所有车辆的调动和任务安排统一由县交通战备办统筹。同时,战备办已相应制定了《公路水毁抢修应急预案》、《*县交通战备应急预案》、《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以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公路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转移。

㈩认真办复人民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县委、政府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同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每次“两代”会结束后,交通局都会受理到一定数量的提案和建议案。对每一件提案,局领导都非常重视,认真对待,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分析,哪些提案是近期内能够办理的要尽快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也一一说明理由,并形成文件给予答复,文件除报上级外,所有提案的委员也都一一邮寄去,给委员们满意的答复。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6份,人民代表议案13份,我们都给予认真地办理答复。

㈩扶贫挂钩情况

我局原挂钩点为班老乡的班搞村,局上的一名新农村指导员也在班搞村指导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我局先后投入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班搞村办公楼和村道路的建设。今年,我局的挂钩点为岩帅的坝岭村,目前,我局对坝岭村的硬板路正进行规划,另外,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在坝岭村实施竹子种植,共种植竹子105亩1575株,投资9000元。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制定了《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和《交通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同时与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纪律严明、高效廉洁、文明热情的交通队伍。

2、继续充实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新增设了党务公开栏,实行行政问责等制度,以制度管人,推动全县交通事业的发展。

3、加强在建工程的廉洁监督力度,与各施工单位、监理组和施工监督员签订廉政责任书,确保每项工程建设的廉洁性。

4、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县交通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5、认真开展“三力”建设,加强交通局领导班子的能力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完善各项程序规划,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建设,提高交通行业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推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紧缺,项目储备工作难度大。

第9篇: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治道路交通和工矿商贸事故为重点,实行协调配合、联合执法,深化全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坚决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力争减少一般死亡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3月10日)。县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我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县政府要求,分别制定辖区内、行业内、领域内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动员会议。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3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对象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本领域内企业数量,建立企业安全档案,切实掌握各自管辖范围内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对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企业自查阶段(3月21日—4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督促各自管辖的监管对象开展自查,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进行自查,企业自查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

(四)检查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1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各自监管对象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对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无法整改到位的,按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现场检查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五)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7月31日)。县政府组织县安委会、县监察局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少于60%,重点抽查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小结于7月31日前报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还须上报挂点乡镇督查情况汇报)。

(六)整治“回头看”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对辖区内、领域内开展安全整治“回头看”活动,加强安全检查,巩固安全整治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整治范围、内容及责任部门

对各行业、各领域安全实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点抓好道路交通、矿山、消防、建筑施工、校园、水利、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防雷、特种设备、食品、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货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严厉打击报废车和面包车改装盗运木材行为。一是落实责任。县交管大队要牵头制定《取缔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工作方案》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县政府与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二是分工负责。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负责制,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载人行为;各运输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要负责加强对司机、车辆的管理,严厉禁止司机非法载人行为;县交管大队要负责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监管和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各类车辆台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辖区农机驾驶人进行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载客;各有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三是联合执法。由县政府牵头,交管、交通运输、安监、农机等部门参加,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整治和打击非法载人行为。对非法载人整治不到位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乡镇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四是广泛宣传。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广泛宣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的巨大危害,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五是确保稳定。在推进取缔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时,要认真开展现场教育,严格实行整治前宣传动员,要全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工作措施方面要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实施,分片包干到人,确保社会稳定。(牵头部门:县交管大队;配合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农机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2.严格校车管理。县教育局要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凡存在车辆未取得年检合格标志、未喷涂统一校车标志、未落实专职司机驾驶、未明确校车管理制度的一律不得核发办学资质手续,凡使用黑车接送学生的学校一律取消办学资质;县交管大队要加强校车路面监控,严查校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拘留驾驶员及学校负责人。(牵头部门:县交管大队;配合部门:县教育局、县农机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3.大力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县交管大队要加大摩托车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关和车辆检验关;要采取坚强有力的超常举措,集中查处一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载人、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势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摩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涉摩交通事故。(牵头部门:县交管大队;配合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

4.严格规范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运输行为,打击非法营运。要做到“五个管严”,即管严客车、管严司机、管严车站、管严客船、管严渡口;严禁“三超”(超载、超时、超速);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处罚标准。尽快建立全县统一的出租车、校车、客运车辆电子监控系统,加强车辆运营的全过程监管。(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交管大队、县农机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5.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公路保养责任分工,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查隐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订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重点加强对雨季水毁道路(桥梁)、事故多发地段、道路改造施工路段以及道路标志标线、道路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公路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6.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要形成各地政府主导,发动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干部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对村民(居民)以及有车单位(人员)、专业客(货)运输企业进行逐一见面宣传、订立交通安全责任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重点宣传违法驾驶、乘坐违法车辆的危害,让驾驶人、有车单位(人员)、乘车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牵头部门:县交管大队;配合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

(二)矿山及尾矿库、排土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煤矿:县工信局要理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制,切实落实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统一管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为重点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不超产、不超限、不超人”三条高压线,淘汰木支护,推广锚喷、金属支护等先进工艺,全面推广金属前探梁技术;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联手放炮制度,取缔非法开采,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对技改煤矿的监管,对借技改之名实施开采的煤矿予以关闭。非煤矿山:重点围绕防透水、地压两大灾害,遏制冒顶片帮、放炮、中毒窒息等安全隐患;加强矿山通风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加强爆破安全管理,全面采用三通一次点火和非电导爆技术;加强矿山年度采掘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防范和制止矿山超能力、超定员、超计划生产;对矿山非法盗采、越界越层开采行为的,矿管部门必须立即依法查处;认真开展查安全责任、查矿井通风、查防范水灾、查防范冒顶、查安全设施的“五查”活动。(牵头部门:县安监局;配合部门:县矿管局、县工信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2.开展尾砂库及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廖坑钨矿安全运行,确保中矿同发萤石矿、万隆萤石公司尾矿尾砂堆场安全度汛,确保黄陂、东韶不出现非法尾矿库及排土场。督促西部资源锂业有限公司石上河源锂辉矿尾矿库、朝盛矿业有限公司硫铁矿尾矿库按“三同时”要求建设。各企业要立即制定危库、险库排险前和排除过程中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危险排土场、废石堆进行全面整治,明确排土场、废石堆的管理责任,对无主的排土场、废石堆,由所在乡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负管理责任并组织隐患治理。(牵头部门:县安监局;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县矿管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三)开展消防防火安全专项整治

对全县宾馆、酒店、网吧、超市等公共聚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坚决取缔无证非法及消防不达标的企业。彻底整治南门商贸城、文化城火灾隐患,建立防火安全长效机制。

1.宾馆、酒店、超市(牵头部门:县消防大队;配合部门:县工商局、县治安大队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2.歌舞厅、网吧(牵头部门:县文广局;配合部门: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3.“三合一”、“多合一”工厂(牵头部门:县消防大队;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民营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1.建筑工地。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和电力工程等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加强企业安全基础规范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并暂扣直至吊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证照。(牵头部门:县城建局;配合部门:项目归口建设单位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2.城市市政工程及桥梁。城市市政工程防范建筑施工事故,规范城市公交车营运,杜绝因违章行驶引发交通事故。(牵头部门: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城建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3.道路施工安全。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县、乡镇公路及桥梁改造维修施工作业安全。(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公路局、县高速办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4.工业园建设项目。园区内企业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依法履行建筑项目报建手续,确保园区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牵头部门:县工业园管委会;配合部门:县城建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五)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以预防踩踏、交通、溺水、食物中毒、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在新学期开学前启动全面安全排查,培训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全面清理、取缔无证幼儿园。(牵头部门:县教育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消防大队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六)水利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开展山塘、水库等水利设施安全整治,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

(七)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及烟花爆竹安全。坚决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库房安全条件、储存情况、值班守护情况等重点环节,认真整改隐患,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打非”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死灰复燃。(牵头部门:县安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2.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严格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制度,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居民区等地乱停乱放,威胁公共安全。(牵头部门:县交管大队;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八)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提高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理工伤保险。要求认真核实各类企业证照是否合法有效,凡证照不齐的企业,一律依法下达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

1.工业园园区内企业。(牵头部门:县工业园管委会;配合部门: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民营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2.工业园园区外企业。(牵头部门:县工信局;配合部门:县工商局、县民营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九)防雷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雷电天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各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雷电天气预防工作,向辖区内企业告知雷电天气安全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雷电伤害事故。(牵头部门:县气象局;配合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吊机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工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牵头部门:县质监局;配合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

(十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查处问题奶粉、饮料、酒类及其它食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县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十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对旅游景区安全设施逐一进行安全排查,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建安全旅游景区。(牵头部门:县旅游局;配合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

(十三)供电安全专项整治

对全县供电线路、供电设施进行安全排查,落实产权单位安全整治责任,对隐患线路及设施进行整改。(牵头部门:县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

其它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由“一把手”亲自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全面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集中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治理措施。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进,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在3月10日前向县安委办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严格现场检查,认真核查证照、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安全培训情况。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既要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也要按乡镇挂点分工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安全工作,重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非法生产情况及工作建议,对六个阶段的工作均要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会要会同县监察部门和效能部门,针对掌握的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暗访督查,现场督查安全生产部署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等情况,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期间,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执行;矿山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并经县安委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安全事故的,一律由县安委会进行督办事故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生产行为。全面排查各项证照不齐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一律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五)实行隐患挂牌督办、催办制度。对短期内无法及时整改销号的安全隐患,由县安委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牵头)单位、整改单位、协助单位并下达《整改落实函》,相关单位必须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对逾期未落实整改且未上报整改销号申请的,由县安委会下达《整改催办函》,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相关协助单位、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