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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精选(九篇)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

第1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经济社会学论文范文一:经济社会学视角下的服务型企业信任关系

近几年来,中国服务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但因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期,一些服务型企业为了追逐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无视对相关利益者的诚信,致使侵犯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鉴于此,本笔者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分析影响服务型企业的主要因素,并进而探索服务型企业通过相关诚信战略构建与顾客的信任关系。

一、国内外企业的信任研究的文献综述

信任的探讨一直是一个久远的话题,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作为对经济学帝国主义入侵的一种回应,信任问题逐渐成为西方经济社会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学者开始对信任进行了研究。

1.国外企业信任研究综述

新古典经济学是以理性选择理论研究信任问题。经济学家阿罗在其《组织限度》一书中指出信任是经济交换有效的润滑剂,将经济落后与信任联系起来,提出可以用缺少相互信任来解释世界上的很多经济落后现象。新经济社会学奠基人格兰诺维特以嵌入理论提出经济交易,经济行为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可以有效地防止相互破坏和相互欺诈行为和事件的发生,从而降低为防止欺诈、破坏及处理争端所需的交易成本。日裔美籍学者福山在其所著《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用企业发展的规模作为主要指标来反映一个国家信任度的高低,即一个国家的信任度越高,则其企业发展越好,反之则影响企业的发展。他指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一种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可有助于经济行为者降低了交易成本,以提高经济效率与效益。

2.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我国对信任的研究相对滞后,随着中国信任度下降问题日趋严重,学者们开始将信任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张缕博士以嵌入性为视角,提出了当前我国企业间信任关系有二个特征:一是以工具性关系构建为基础的多元信任关系构成。二是不同信任关系模式的运作方式相差较大,这种不同信任关系模式级有利也有弊,有利的一面为各模式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各尽其能地发挥作用,而不利的一面为各模式运作效果存在相互抵消的风险,对设计出有效的保障机制是极大的制约。清华大学的罗家德教授在《中国人的信任游戏》指出中国人做生意,一手是信任游戏,一手是权力游戏,信任是企业双方进行交易的基础。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学者关于信任理论的理论研究较多,而实证研究则较少,因此,本文立足于实践层面以服务型企业为例,运用企业信任理论,通过问卷法来探讨影响服务型与其消费者建立信任关系的重要因素,并在此基础提出构建服务型企业与消费者良好信任关系的建议。

二、服务企业的信任的界定

西方学者Sirdeshmuk以服务行业为背景来研究影响顾客信任的因素,将顾客信任定义为顾客所怀有的服务提供者是可靠的、并且能够履行其承诺的服务内容的期望。对服务性企业来说,其服信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即企业对员工的信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问题。

三、影响服务型企业持续性信任关系的最主要因素

企业持续信任的形成,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工具信任的形成,即企业通过独特的物质文化、建筑、服务设备,服务的规律性在顾客心目中获得良好的信任;第二阶段通过提供给消费者各种承诺性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与顾客有友好的合作经历,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过程型信任;第三阶段通过上述两个过程最终获得顾客的满意感、忠诚度的情感信任。基于此,本文选取500名消费者,来研究物质文化、服务规律性、企业办事效率、提供给顾客的承诺性服务、顾客的满意度和顾客的忠诚度等6个因素来分析顾客是否会与服务型企业建立持续性的信任关系,顾客的满意度、顾客的忠诚度和服务型企业所提供各种承诺是影响服务型企业与其顾客建立持续性信任关系的重要因素。

1.顾客满意度是影响服务型企业与顾客建立持续信任的最主要因素

顾客满意是顾客对企业及企业员工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直接性综合评价,顾客满意是顾客信任的前提。如果顾客对企业的服务态度、内外部设施越满意,顾客就会重复购买企业的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顾客的信任会增加企业的收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

2.顾客忠诚度是影响服务型企业与顾客者建立持续信任的重要因素

顾客忠诚度是顾客对某企业产品或服务产生的好感形成的偏好,主要是通过顾客的情感和行为忠诚表现出来的。对于喜欢规避风险的消费者来说,其对企业的忠诚度越高,就越不可能冒险尝试接受另一家服务,而愿意选择已经习惯了的服务。因为一旦选择其它的企业,他可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对于服务性企业来说,尽可能地维持与同一个的服务享受者的长期关系本身就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持续利润。

3.承诺也是影响服务型企业与消费者建立持续信任的重要因素

服务性企业产品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只有通过承诺才有可能建立某种信任关系。信任是对承诺的一种跨越,是不可化约的信念的一种品质。对于服务型企业来说,对服务接受方的承诺可以提供了一种激励,增进双方的合作,决定了可信赖性。但是承诺也必须适度,频繁的承诺可能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如果企业总是对顾客做出承诺,在顾客看来,企业会不可信。

四、培育服务型企业与消费者构建持续性信任关系的措施

本文通过对顾客的问卷调查,针对影响服务型企业构建信任因素的分析,认为应通过服务型企业应从自身出发,采取多种措施来培育服务性企业对顾客的持续性信任关系的构建。首先,因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是影响服务性企业信任的重要因素,所以企业应经常关注顾客的利益与诉求,可以通过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内部设施实现顾客满意,赢得顾客的忠诚,进而与顾客建立信任关系,使企业收益。其次,加强企业内部法制和行为规范的建设,对违反信任原则的要予以制裁。使员工认识到与交易方合作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益处,在企业信任的基础上进行长期投资和管理。最后,服务型企业要有效发挥服务承诺的作用,在服务承诺设计上遵守内容适度、表述清晰和队服容易等原则;在实施服务承诺时,要综合考虑服务本身特点、服务企业状况、服务行业情况和顾客特征等一系列因素。

经济社会学论文范文二: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张力及范式反思

一、社会网络与关系嵌入说

社会网络与关系嵌入说是新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代表性学说。它们假定,个体的经济社会行动是嵌入在人际关系网络之中的,人们正是通过对关系资本的建构与利用达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种社会关系与社会网络是屈从于个体理性的,关系人其实是理性人,关系嵌入本质上是一种弱嵌入,它并未否定经济理性的客观事实。在新经济社会学领域,格兰诺维特的探索最具代表性,其方法论关系主义原则的立论基础是在被其称之为低度社会化和过度社会化两种视角间展开的。格氏指出,社会学家将个体的经济行为视为一种社会化和制度化的过程,个人行为屈从于共有的价值与规范系统,受到文化与价值观念的支配。这是一种过度社会化的观念,持这一主张的典型代表人物是帕森斯。格氏反对帕森斯的社会学传统,十分贬抑对符号、价值、规范以及文化等等的学术关怀。他试图推翻帕森斯所强调的模糊的社会系统概念,而将个人行动理论及如何链接他人行动的方式置于新理论的核心位置,这个核心便是关系网络,它使个人行为和总体的社会形态的链接成为可能。与过度社会化相反,新古典经济学在认识人的经济行为时,将人视为理性个体,个人行为独立于社会关系之外,人类的一切文化与制度行为均可从理性个体的自利动机中得以理解,这便是低度社会化观点。该观点假定,生产、分配与消费行为完全不受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影响。格氏指出,无论是低度社会化还是过度社会化假定,都将社会性孤立的行动者作为行动与决定的中心,没有处理好社会网络与社会行动的关系。因此,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分析应当尽量避免过度与低度社会化的孤立问题。行动者有目的的行动实际上是嵌入在真实的、正在运作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的,社会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而嵌入性的基本内涵是:经济行动和经济绩效以及所有社会行动和社会绩效,都受到行动者动态的社会关系和全面的关系网络结构的影响。[1]格氏以职业流动为例,比较了社会学和经济学在分析个体经济行为上的差异。他指出,这两个学科在看待劳动力市场中行动者的跳槽行为时,都坚持方法论个体主义原则,从个人行为及其动机入手,来分析求职者通过何种手段来达致跳槽和转业的目的。不同之处是,社会学强调个人的求职流动嵌入于社会关系之中,受到社会网络的限制,而经济学则坚持社会孤立性假说,认为个人的经济行为可以脱离于社会关系网络的限制,强调是受雇者的个人倾向、经济动机、人力资本、升迁机会等因素决定了其跳槽或转行。格氏认为,经济学的解释不符合真实情况,个人的职业生涯及工作流动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一个人的求职及跳槽经历取决于他认识的人的数目及在工作中同这些人的关系状况。同样,经济学中的隐形契约、有效工资论将劳工行为视为一种社会孤立性行为,将员工和雇主视为陌生人,将他们的关系从社会组织网络中抽离出来,忽视了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熟识关系。在企业中,通常情况是,那些靠着关系获得职位的人已建立了工作上的非正式关系,这种关系促进了双方之间的信任。从社会学视角看,职位升迁的决定与行动嵌入在非正式的交换网络中。格氏关于关系人与职业生涯的经验研究是其方法论关系主义原则最具代表性的尝试,被视为新经济社会学的第一个范例,体现了他将个体经济行为与网络关系、微观层次与宏观层次加以链接的理论野心。他力求解答的基本问题是:人际关系如何建立和维系,如何利用这种关系传递信息、关系人如何从网络中获得信息,这种关系是强的还是弱的,其本质是什么。基本观点是:人际关系在求职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个人高度依赖其现存的个人关系特别是由弱关系构成的关系链来获取求职信息。个人关系是寻找工作的主要方法。大多数被访者指出,更好的工作是通过弱关系即工作关系和其他关系找到的。在个人求职经历中,弱关系往往比强关系更有效。弱关系比强关系更有利于信息传递,对个体的经济行动更为有利。强关系是群体内部的纽带,组成者之间的相似度高,他们之间的信息的重复性也高,通过强关系传播的信息更可能限制在较小范围内;而弱关系是群体间的纽带,其中的信息传播由于经过较长的社会距离,能使信息流行起来,弱关系充当了信息传递的桥梁。在群体关系中,弱关系更能扩大自身的关系网络,连接不同群体的成员,从而能获得更多的求职机会并找到更好的工作。弱关系的引入建立了一座链接微观至宏观、个人经验与社会结构的桥梁,形成了一条解释个人经济行为的因果链条。

二、社会资本理论中的形式主义传统

以普特南、林南等为代表的社会资本理论,强调将关系视为一种结构性社会资源,当作一种能为行动者带来价值增值的新型资本形态。这种资本嵌入在社会关系、社群组织、社会群体、权威关系之中。与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相比,社会资本突出个体行动与社会关系的链接,强调社会关系对个体行动的意义。与格兰诺维特等为代表的嵌入性关系相比,社会资本理论更明确地将人情关系作为一种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社会资源凸现出来,彰显了行动者的主体性与目的性。社会资本理论从个人及其行动出发,探讨行动者如何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来实现自身利益。这些学者认定,在社会行动中,行动者是理性人,其行动的目的是在确保资源损失最小化的基础上,谋求收益最大化。林南是社会资本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以个人及其理性选择为出发点,在个人行动和社会结构互动的基础上,试图回答:行动者为了在工具性行动中获得回报,如何在社会关系中投资,如何获取和使用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林南指出,社会资本是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它是在关系中获得并能带来更好回报的资本形态,包含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嵌入在社会关系而不是个人中的资源、这些资源的获取和使用取决于行动者。同人力资本一样,社会资本是行动者提高目的性行动成功的可能性的投资。不同之处是,人力资本是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对个人能力的投资,而社会资本则是在社会关系中的投资,通过社会关系可以使用和借取其他行动者的资源。林南的社会资本概念包含了三个基本含义:社会资本植根于社会关系之中,不能离开社会关系谈论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可以增值的资源;社会资本不仅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资源,而且是人们为了获取各种效益的投资行动。[2]行动、社会关系和资源构成了社会资本的基本结构要素。首先,资源及其利用是社会资本理论的核心。一般而言,行动者即个体或由个体组成的集体都会采取行动维持和获得有价值资源,促进自我利益。维持和获得有价值资源是行动的两个主要动机,而且维持资源比获得资源更重要。其次,这些有价值的资源是嵌入在等级制结构和网络结构之中的。资源的嵌入性与社会位置、权威关系、互动规则和位置占据者等结构要素相关,它们形成了一个密切相连的连续体,共同对行动者动用社会网络资源产生影响。第三,行动是社会资本得以运转的动因。行动者建立和维持社会资本、加强社会互动的目的在于从行动中获得益处并增进其福利。行动者通过行动直接或间接地从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社会资源。林南更关注目的性行动对行动者的意义,因为这种行动指导着社会互动。为评价互动在社会行动中的意义,林南将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分为同质互动与异质互动[3]45-46。前者以拥有相似资源的两个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特征,揭示了情感、互动与共享资源的三角关系,这些资源包括财富、声望、权力和生活方式等。行动者之间的共鸣与共同关心促进了同质互动。异质互动表述的是拥有不同资源的两个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与同质互动相比,异质互动要求付出更多努力。行动者参与异质互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回报,这意味着要超越自己的社会圈子,需要高代价的互惠承诺并向搭桥人提供资源。最终,林南的社会资本理论关注的是:嵌入在个体的社会网络中的资源,以及如何获取和使用这些资源使个体获益。[3]54资源是投资活动的对象,关系网络是投资活动的场所,而个体及其行动则是投资者及其活动。林楠认为,社会资本包含了三个过程:社会资本中的投资、对社会资本的获取和动员、社会资本的回报。社会关系包含了宏观的结构位置和中观的网络位置。行动者依靠行动和社会互动同嵌入在关系网络中的资源连接在一起,通过动员社会资本,使其实现资本化的转化,最终为其带来资源的增益与回报。林南沿着微观中观宏观自下而上的分析路径,从微观的个体有目的的社会行动开始,逐渐上升至社会网络和社会结构层面。微观层面上,社会资本是行动者在工具性行动中用来获取嵌入性资源的实际联系。中观网络层次上,强调的是个体如何获取嵌入在集体中的资源。宏观层次上,强调的是工具性或表达性行为所具有的结构意义,并受到结构性位置的限制。

三、新经济社会学的范式反思

新经济社会学始终将关系或社会网络视为个体经济行动的重要资源看待,从个体行动的关系论立场出发,力图超越政治经济学对人类经济行为的认知局限,拓展人类经济社会行动研究的新视野。新经济社会学试图将行动者的微观行动与宏观的社会结构链接起来,以弥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之间的鸿沟。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超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对于人类经济行为的认知?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从理论硬核、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等层面对新经济社会学进行范式反思,并在这种范式反思的基础上,培养我们的范式自觉意识,进而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学的发展。我们将再次以新经济社会学的主要开拓者格兰诺维特的理论观点为典型范例,来说明这门分支学科在认知人类经济社会关系时所陷入的范式困境。之所以选择格兰诺维特作为典范,是因为其经济社会思想在新经济社会学范式中最具代表性。甚至可以说,认清了格兰诺维特思想的误区,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认清了新经济社会学面临的范式困境。格兰诺维特试图从关系主义方法论视角,展开对个体经济行为的研究,其理论抱负是超越低度社会化与过度社会化视角,建立经济行为分析的第三种研究思路。然而,格氏对上述两种视角的处理存在简单化倾向,甚至为了论述其关系主义的合理性,故意歪曲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一些基本理论观点。如他将斯密视为低度社会化的主要代表。但斯密在谈到个体的经济行为时,强调了经济行为的道德与社会基础。同样,格氏在认识帕森斯的观点时,同样也存在着简单化和片面化倾向。在帕森斯思想中既包含着个人自主的社会基础,又包含着社会秩序的多元基础,行动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帕森斯的理论是在与各种理论传统,特别是在同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传统进行激烈对话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一直未放弃整合两者的努力。帕氏一方面强调集体规范对个体的渗透,一方面又突出个体自发意志的意义,认为规范的相互渗透作用是由两个个体分享共同符号并使之内化的过程造成的。帕森斯认为,就像离散的个体是一种不可能发生的社会事实一样,无序的社会行动也是不可能发生的。符号的相互渗透意味着,个体之间必然会存在着某种确定的秩序要素。个人行动受内化于其中的规范制约,服从于个人意愿的调整。

格氏在对帕森斯的思想进行批判时,并未认真对待帕森斯的理论精神,他对过度社会化问题的解释十分草率。格氏所说的关系嵌入本质上是一种形式嵌入,从未否定方法论个体主义中关于理性个体、经济理性与市场自主性的假定。他关于经济行为的嵌入性分析强调的是行动者如何利用各种关系来实现自身的行动目的,关系是为个体理性行动服务的。在他笔下,求职者是自由人,是能够为了达致经济目的而建立、维系和利用关系的经济理性人。不论是强关系还是弱关系,均为个人的经济需要与目的而存在。因此,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说中的理性人、经济理性、市场自主性等要素,构成了市场经济的硬核。格氏所修正的,其实仅是市场硬核之外的保护带,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根基。格氏在个体行动的基础上,引入了社会网络变量,并探讨了社会网络如何影响经济行动、社会结构如何产生经济绩效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修正了形式经济学的一些假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贝尔特认为,格氏的嵌入性思想与其说是对经济学的批判,不如说是对经济学的补充,他似乎在提醒经济家,在考虑经济行动时,应当关注社会网络。他的理论并未没有提出一种目的性与策略性行动的理论,仅仅补充了经济行为分析的某些变量。[5]斯威德伯格也指出,网络分析方法并没有形成一个关于到底何谓市场的完整理论,而是构建了一个探索社会关系的一般性方法。人们为什么从事交换活动,市场在何种情况下被建立等,都没有被包含在这一理论当中。[6]Krippner指出,格氏试图超越原子化个人的假设,但却陷入了经济学设定的模型中,将经济从社会中分离出来了。嵌入性观念假定,市场世界可以脱离社会而存在。但即便从理想类型看,市场也不可能不受时空限制,它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制度,反映了一种复杂的政治、文化和思想的炼金术。因此,以格氏为首的网路理论家尽管清晰地验证了市场,但社会内容却从社会结构中蒸馏了。他指出,格氏试图在低度社会化与过渡社会化之间寻求一条认识经济行为的中间道路,但却坚持将经济与社会的本质分割开。这个问题在经济社会学领域产生了一种悖论现象:研究者既可以放弃市场领域而研究社会领域中的经济过程;也可以将市场视为一个自治的理论实体来研究,而清除所有社会因素。因此,嵌入性概念对提升市场社会学的理论化水平贡献甚微。[7]倪志伟等指出,虽然格氏为经济生活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他对人际关系和网络结构本质的片面认知限制了经济社会学的分析视角,无法解释与经济相关的国家、法律、规则、契约、产权等制度,也无从解释维系交易的各种组织制度和与社会规范相关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如果缺乏制度性因素的考虑,这种网络嵌入的观点在解释力度上就会受到限制。格氏试图为个人行动建构一种社会基础,但他对网络与制度之间关系的理解是肤浅的。在倪志伟等看来,个体的关系网络除了正在进行的社会互动外什么也不是。这些网络牵涉到动态的社会过程,而不是静态的社会结构。格氏的嵌入说缺乏对行动机制的阐释,这种机制可以解释为什么经济行动者有时候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脱离持续的网路。

最后,格氏忽视了经济形式的多样性,忽视了文化因素和社会因素对经济行为的影响。虽然他也提及社会因素,但它基本上等同于社会网,显然简化了社会这一概念的丰富内涵。对此,格兰诺维特曾进行了认真检讨和反思,他指出,社会网络分析犯了两个致命错误:一是将很多精力放在追求网络分析的细枝末节和因果性分析上,却对社会理论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缺乏敏感性,忽视了经济关系中的文化、政治以及制度框架的重要性。实际上,社会网络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建构和权力结构之外,经济行为是嵌入于特定的政治、文化和历史脉络之中的;二是,嵌入性理论未能有效分析较大的文化及政治力量如何影响个人的行动与网络。格氏的理论认知局限表明,新经济社会学的关系主义方法论本质上是沿着个体主义的思路展开的,其理论分析的基本单位是理性个体,没有实现对形式主义经济学的超越和替代,而且缺乏对重大问题的理论关怀。关系人本质上是理性人,是为追逐私利而利用关系的人。社会关系一旦建立,似乎便成为了一种客观的、静态的网络结构,一种可以用数理方法进行演绎推理、按照因果逻辑加以认识的资源。正如塞勒尼等指出,嵌入性观点将社会结构萎缩成关于网络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所有这些智识上的选择,都包含了对理性选择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含蓄让步。在有限理性的假定下,模仿是理性的,网络是被理性个体操纵的资源,而嵌入性不过是在理性选择旁边加了个括号,亦即假设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是平的。因此,格氏所主张的嵌入性观念不仅忽视了阶级的差异,而且忽视了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的历史意义,收缩了经济社会行动的时空范围。

但实际上,建立在人际互动基础上的社会关系本质上具有理性与情感、工具性与表达性、历史性与共时性、流动性与易变性等特征,受到特定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制度的限定,更难加以量化和客观化。因此,关系所能提供的仅仅是对纷繁的日常生活的一种可能的分析方法。[10]总之,新经济社会学明确以方法论关系主义为取向,来弥合方法论个体论与整体论、低度社会化与过度社会化之间的内在张力。关系存在于个体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经济与社会之间,是开启个体与社会、行动与结构之张力的中间路径。然而,通过分析发现,这些学者主张的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本质是建立在微观基础上的人际互动产物,是经济人为谋求私欲而与他人互动的结果,是一种工具理性关系。当这些学者将关系视为一种客观结构、一种资源和资本时,表明这种分析理路已经陷入形式分析所追求的强调客观性、普遍性和一般性的思维困境之中。依照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解,关系本身是一种客观性资源,这种资源能超越时空限制,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中,其发挥作用的机制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仅是其表现形式而已,即在有的社会中发挥作用的是弱关系、而在其他社会中可能是强关系。在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表述中,关系成为了理性行动者谋求自身利益而启动的社会资源,是嵌入在经济社会行动之中的资本形式。因此,新经济社会学非但未否认经济理性与经济交往的客观事实,反而赋予了这种理性更丰富的现实基础,如关系理性、社会资本等。它强调的嵌入性,更确切的表述方式是:关系是嵌入在经济社会行动之中的,是理性行动者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这种嵌入性观点未从根本上动摇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基础。

四、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学研究的范式自觉

第2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之前,先说明有关法的文化理论。法文化论这一学术领域刚刚成立,是文化理论这个一般性的学术趋向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文化理论”与“法文化论”一同得到充分的发展。一定的事实背景促使“文化理论”的形成,而且这一现实背景一直持续到将来。这种现实不仅在国家之间,而且在各国内部文化共同体中都是存在的。主体性应得到尊重的历史根据,这在作为对象的法的侧面来看在某种意义上需要视觉的转换。一般来说,法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归属于文化、经济、政治、艺术一同组成的文化。只要说明什么是法,就会充分涉及到法的意义。当前的法哲学书籍一直依此进行说明。但“法文化论”自称是新成的学问,涉及的对象、范围、考察方法还未有专门的共同的理解。可是,法文化论企图从“文化理论”的角度来解释法,文化理论被运用到文化人类学和文化社会学,在社会科学所有领域中起着一定影响。“文化理论”从有关法的文化理论的范围上看,属于经验社会科学,以认识文化这一事实为目标。本论文中的观点与“社会理论”相比较,并把“文化理论”对作为文化哲学有关法的文化理论的观点进行验证。因之,有关法的文化理论,可以从文化理论、社会理论、文化哲学三个方向进行验证。这种证明从经验科学发展到哲学,从事实发展到价值,也意味着通过法的特殊性来考察法的普遍性。

    二、经验科学中的法文化论

    (一)文化人类学中文化的概念通常提到法文化,使人联想到什么呢?“法”和“文化”是人们常用的单词,一提到法,使人联想到国会制定的法律;但一提到文化,就想不起来适当的对象。通常文化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文化如教育、艺术等,乃是为了一定价值的实现做出人的努力和活动,通常“文化人”、“文化遗产”、“文化国家”、“文化生活”也包括在这一类。另一类是包括上述内容的广泛的文化,被称为“对自然的文化”、“表示人类社会特点的文化”,这是指一种人为形成的环境,不仅包括物质而且包括制度和观念的东西。在这里重要的是,法文化虽然联系到文化人类学的概念,但属于后一种广义的文化。下面就来详细说明广义的文化。文化人类学上用机能主义文化理论来为人类学奠定基础的B?K?马林诺夫斯基,曾在1926年通过《未开发社会中的犯罪与习俗》一书,从人类学的立场上展开了“民族法学”。他在1931年出版的《文化论》的开头中对于“文化人类学”作了如下的说明:人类在肉体的形式和社会遗产即文化上来讲相异。肉体人类学根据人类的体格、生理特点(肉体形式)不同来对于人类进行分类是成功的,但人类在其他方面也互不相同。如果一个黑人小孩长在法国,那么其结果大大区别于非洲森林中长大的小孩,因为他体验到包括不同的语言、习惯、理论、信仰(文化)以及社会遗产,他并且成为不同的社会组织及文化环境中的一员。这里指出了社会遗产在文化人类学中不可忽视的概念。它在现代人类学及社会科学中通常被称为文化。由此,马林诺夫斯基强调人不同于动物,根据不同的文化而存在和抚养。从这种观点上看,人类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像动物和自然环境一样非常必要。然而对人类来讲必要的只是一般的文化,而不像动物用天生的本能来适应特定的环境。虽然对人类来讲并没有特定的环境,但作为环境的文化个个都具有特殊性。这种有关文化的观点,在法学界上成为法文化论的小小的原因。再举马林诺夫斯基的例子来讲所谓法文化概念。社会学家常把文化外的东西引进社会组织,这是错误的。社会组织可称为“标准化的集体行动手段”,说明构成社会组织的所有个人行动带有协调性,能促进协调行动的“情操”或“价值”的形成,并始终把其基础放到“社会中文化装备”上。文化具有心理学性质的“社会学实体”,通过好几代祖先的文化生产中才能理解—从这种观点上超越个人。文化是“与物质或心理学实体中不可分隔的物质装备与肉体习俗复杂的结合之结果”。亦即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文化带有物质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基本模式,随之文化由物质和心理两方面构成。“物质装备”指的是工具、武器或衣服以及住房设备,它们构成部分的文化。如一定长度的木棍随着不同的文化可作为手杖、桨、挖洞时的工具来使用。这里木棍在“不同的文化’中具有“不同的文化价值”。文化内部物质装备具有如此价值,那么文化的心理方面的“肉体习俗”更为重要。即依据明显的方法被承认或以明显的自动方法发挥作用的社会规范,即习俗达到和谐性。像法律、习俗承认的规范可看成肉体习俗的获得。这不仅引出特定行动的内部强制机构,而且是“内部冲动”以及“文化条件”内部“逐渐调练”的结果。马林诺夫斯基有关文化和社会的看法基本上维持在人类学学说中。人类社会不像动物依据本能而是依据文化。如今更加注意文化的物质方面和心理方面,强调惯学和学习的重要性。例如E?A?霍贝尔在《原始世界的人类》一书中称道:“文化是社会成员特定的学习过的行动样式而综合的系统。”在这里,“综合的行动系统”中的“综合”和在前面马林诺夫斯基所用的“文化脉络”相联系,但更加注重惯学。这一观点起源于贝内德把“文化统合”看成文化人类学中的概念。根据其“文化样式”,人类的文化行动虽然逐渐相一致,但并不意味着简单的组合。如现代科学主张,不是部分之间的简单的组合而是依照特殊的安排和相互关系的结果生成了“一个新的实体”。总之,文化作为一个统合的部分,具有个性和相对独立性。

    (二)机能主义社会学中文化的概念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在确立文化人类学的基础中把马林诺夫斯基的“社会组织”看成“文化的一部分”。用这种社会和文化的关系观点来观察,不仅在文化人类学上而且在社会学上也具有重要意义。如前所述,马林诺夫斯基注重文化统合的全体性,这就说明构成文化的各个部分通过整体的统合来执行一定的社会作用。人类具有一定的基本欲望,采取营养、生殖、繁殖、对抗威胁生命或身体的物质装备,采取一定的体系的文化满足人的基本欲望。文化协调第一次生物学欲望,通过执行派生出来的第二次手段命令来作为具体形式。‘这种命令意味着为了满足基本欲望,决定有必要建立行动、惯例、价值的命令或规范体系。随之组成经济组织、法律制度、教育制度,也可把宗教、知识、技术看成满足需要的体系。把社会当成文化来理解的观点使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心理社会学中形成一个“文化社会学”派。总之,依据人类基本的欲望或派生出来的满足需要的观点理解文化的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人类学流派,创造出了社会学中的机能主义体系。机能主义社会学的代表人物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人类的行为构成一个系统,并且这种系统作用于维持全体,因而其内部组成一定的结构。社会系统包括在行为系统之中,构成文化系统,这种观点与马林诺夫斯基的主张相同,不把社会和文化当成同一个东西,认为不是所有的社会都是文化。把人类社会看成文化的观点是由贝内德解释的。文化原来的意思不是满足基本欲望的自身方面,而是派生出来的满足必要的、特殊的方面。文化永远是一种特殊的个别的生活样式,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从人类活动具有的广泛可能性中选择的结果。从这种特殊意义上讲,全部的社会生活方式都可称之为文化。帕森斯认为社会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行为,具有功能性,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象征性和意思性。如前所述,社会体系的作用结构内的常数(价值观)或社会当中文化的象征性之重要性已被指出,社会体系和文化体系的相互关系已被充分认定,在后面的法文化部分中将详细说明文化和社会的联系。对作为象征体系的文化之关注,在当今文化人类学上正在成为一个倾向。

    (三)两种法文化论在说明法文化之前,先弄清法的概念。下面在简单说明两种概念之后,重点解释法和文化成为一体的概念。第一个社会指标是社会规范。所谓的规范指的是行为的准则,行为必须规律性地进行。法规范超越个人的作为社会存在的根据,在这一点上称为社会规范,是社会赋予的。第二个指标是强制性,对于违反指示的行为者进行制裁,最终通过实力来强制性地对付,至少在法里包括这一部分。然而,带有这种强制性的法怎样和文化联系形成一个法文化的概念?关于文化和社会的联系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针对法文化的理解,存在着贝内德和帕森斯两种相对立的观点。前者是以霍贝尔观点为出发点。霍贝尔认为,任何社会都从自己的文化中选择一定的东西,一定社会的行动样式就是文化,法文化的重要问题是把文化联系到法来解释。这时法是带有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在现实中执行。后者的观点反映在劳伦斯?M?弗里德曼的《法与社会》一书之中。法系统成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执行社会功能,包括社会制约、处理分歧、再分配、改革,广义来讲它们都归属到社会制约。法不仅具有上述功能,而且由结构、实体、文化三个部分构成。结构指的是法院、警察局等权力系统;实体指的是在这种制度下人们现实的行动的样式;最后,文化表示需求,意味着“有关于法的思考方式,态度、信念、期待、意见”等,社会作为有关法的思考方式创造出一些需求,即人们是否执行法的需求,如何利用法系统都由法文化来决定。如果人们对法文化无知,那么法的结构和实体就不带有现实性。如上所述,弗里德曼把法系统归到社会系统中,其中一部分由文化占居。如何评价两者差距?弗里德曼的法文化是由法系统或关系到这部分的人的观念、思考方式来构成。这就决定法系统和联系到这部分的人的使用方法。这里包括前面所讲的以结构和实体来组成的法系统,但有关思考方式则看成文化。有关文化的这种关系,以前没有讨论过。文化存在于部分法系统、成为有关法系统的思考方式。因此,把文化看成存在于法系统的外部更为确切。与前面讨论的帕森斯的理论相同,在社会内部法系统与带有自律性的文化系统并存。所谓的法文化理论,指的是从文化到法的外在的联系,因此,只要注重个别文化特色就认为适合以前的法意识论。在霍贝尔的法文化论中,法作为一种社会行动样式在实现着。它的行动样式总在文化中,那么我们就能说法的行动样式就是文化。根据这一点来看,弗里德曼法的结构和实体的核心内容就用文化来解释。例如,法院的结构或家庭法的主体在内容上具有文化的独特性,但这种法文化论是从文化到法的内在联系。如果从霍贝尔的文化与社会同一论来讲,法文化就具有包括法意识在内的广泛的意义。在上述两种法文化论中,讨论哪一种较确切,这已超越个别的法文化论的基本问题,这种课题在法文化中成为一个总的理论。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来讲,拟应限定在法文化领域来解决问题。下面的讨论应该从社会科学的法文化论,转移到人类哲学的法理论。

    三、文化哲学中的法文化论

第3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既不同于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也不同于作为一般哲学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它是在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其核心是具体的社会实践观)为基础,通过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中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建构而成的。

作为总体上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19世纪中期已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则至今尚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尽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看法所存在的严重偏差无疑是主要原因。人们习惯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那么就没有必要研究和建构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诚然,历史唯物主义是迄今以来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但它只是一种一般的哲学方法论,而不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论,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问是一种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它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方法论,它们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具有总体而间接的指导作用,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则具有直接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联结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间环节和桥梁,因而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直接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看法是偏颇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很有必要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一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世界观或哲学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或哲学观和方法论是一致的。人们对于社会所形成的理论化、系统化的观点就是所谓的社会哲学,以这一社会哲学指导去观察、研究、分析和处理各种社会现象就是所谓研究社会的方法论,即社会科学方法论。因此,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以社会哲学为基础的。传统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主要包括两对相互对立的科学方法论,即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与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它们分别以两对对立的社会哲学为基础。首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社会独特论”和“社会类似论”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社会独特论”认为社会虽然是自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社会一旦产生就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从而与自然区别开来。社会的独特性在于,它是一种人文或文化现象,是人的主观活动的结果。因此,在“社会独特论”看来,既然社会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现象的独特的人文或文化现象。那么不应照搬在研究自然现象时十分有效的自然科学方法(实证的方法),而应运用人文科学方法(理解的方法)来研究这种独特的社会现象。“社会类似论”认为社会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又是自然的~部分,社会是一种“类自然现象”,具有类似于自然的客观特点和规律。因此,在“社会类似论”看来,既然社会是一种与自然相类似的现象,那么在研究自然现象时十分有效的自然科学方法(即实证的方法)对于研究社会现象也应是十分有效的。其次,“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社会哲学为基础。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对社会具有先在性,个人是先于社会的,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离开个人及其行为,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便不复存在,社会或集体仅是“个人的聚集”。因此,从社会唯名论出发开展社会现象研究,必然导致“方法论个人主义”,即认为只有从个人行为角度,以个人为分析基点,才能对于社会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社会唯实论认为尽管个人是社会的主体,个人生活形成社会,但社会不是“个人的聚集”,而是“自成一类”的,它一旦形成便会产生新的特征,这些特征反过来塑造个人意识与个人行为。因而社会并不源于个人选择,相反,个人选择假定了社会的先在。因此,从社会唯实论出发开展社会现象研究,必然导致“方法论整体主义”,即认为只有从社会环境角度,以群体、制度和社会为5J-"析基点,才能对社会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然而,无论是“社会独特论”、“社会类似论”,还是“社会唯名论”、“社会唯实论”,它们都是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一种片面认识,因而都是一种片面的社会哲学。“社会独特论”只看到了社会不同于自然的独特性,即社会的个人性、主观性、精神性,而忽视了社会与自然的类似性、社会的整体性、客观性、自然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人文科学方法论而忽视自然科学方法论。与之相反,“社会类似论”则看到了社会与自然的类似性、社会的整体性、客观性、自然性,而忽视了社会的个人性、主观性、精神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自然科学方法论而忽视人文科学方法论。“社会唯名论”只看到了社会中的个人及其主观性、精神性,而忽视了社会及其客观性、物质性、整体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方法论个人主义”而忽视“方法论整体主义”。“社会唯实论”则看到了社会及其客观性、整体性、物质性,而忽视了社会由以构成的个人及其主观性、精神性。以这种片面的社会哲学为基础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注重“方法论整体主义”而忽视“方法论个人主义”。

第4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社会质量;理论体系;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11)06-0083-05

一、问题及进路

社会质量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兴起和流行的重要社会理论之一,亦是欧洲新出现的一种社会政策研究范式。社会质量是指人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共同体的社会与经济生活,并且这种生活能够提升其福利和潜能。社会质量作为欧洲社会理论界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其主要目标在于构建一个以“社会”为中心而非以“市场”为中心的欧洲。简单地说,为了与欧洲社会发展相适应,理论家们提出了相应的社会质量理论体系。

社会质量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改变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扭转欧洲社会政策中的相关危机,开创一种欧洲社会政策研究新范式,这对于欧洲福利社会建设向何方进展、如何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权利与促进民众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有学者认为,社会质量致力于的目标是将决策者和人们交给一个整体性的工具,通过它可以测量社会进步和经济进步。

社会质量理论作为试图缓和和超越制度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的紧张关系亦即正式的系统世界和由家庭、群体和社区构成的非正式的生活世界两者之间的水平方向的紧张关系以及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紧张关系的基础理论,西欧学者们主要从社会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维度以及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如贝克等人认为,有三组因素在创建和评价社会质量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这三种因素分别是制度性因素(社会行动主体维度,包括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团结、社会融合、社会赋权)、条件性因素(人力资源维度,包括个人保障、社会认知、社会反应以及人的能力)和规范性因素(道德/意识形态维度,包括社会公正、团结、平等价值以及人的尊严)等,三组因素共同构成了社会质量的影响因子。

众多学者认为,“社会性”是社会质量理论的重要核心,社会环境限制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在探讨社会质量理论分析维度时,学者们将其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保障维度,在“社会经济保障”这一维度上,它包括那些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社会经济保障条件及其相关制度,包括收入保障、工作机会、居住条件和住房、教育、卫生、社会网络及可支配时间等。二是社会团结,“社会团结”可以定义为具有共享的规范与价值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状况;三是社会融合,包括人际关系、社区和邻里关系,以及社会组织和国家等,提高社会融合度能够强化已有的社会结构,促进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并促进社会增能;四是社会赋权,包含了考察民众获得政治资讯的容易程度、对于信息准入性以及他们所具有的参政议政的权利等方面的指标,同时也通过考察人们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意愿和积极性,来反映该社会的社会质量高低。此外,西方学者们还研究和发展了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及其建构问题,并且对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测量,展开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虽说社会质量的系统研究最早见诸欧洲,但是在西方社会质量理论提出之前,中国大陆早已有学者研究过社会质量问题。1989年,政治学学者王沪宁从政治秩序的角度探讨了社会质量问题,他认为社会质量是指社会非政治有序化程度,即在没有政治控制和协调下它们的自组织达到何种程度;他把现代社会分为政治的有序化社会和非政治的有序化社会两大类的基础上,又分为四大基本类型:即政治的有序化低的社会;政治的有序化高的社会;非政治的有序化低的社会;非政治的有序化高的社会。如果说王沪宁是从政治学亦即政治秩序的角度去界定和探讨社会质量问题的话,那么,与其同时的吴忠民教授则是从社会学中社会转型的角度来思考和探究社会质量问题的。吴忠民认为,社会质量是指社会机体在运转、发展过程中满足其自身特定的内在规定要求和需求的一切特性的总和;社会质量有六个基本特征:本体性、效能性、调适性、畅通性、协调性、稳定可靠性;依据社会自身内在规定性所满足的程度,社会质量可以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高质量社会、一般质量社会和低质量社会。虽说中国社会质量研究的两位先行者的学科背景、研究视角有很大不同,但是二者都共同探讨和涉及了社会质量的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测量以及社会质量的影响因素等问题。

在王沪宁与吴忠民两位学者对社会质量问题有所初步研究之后,中国社会质量理论研究一直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近年来,以浙江大学林卡教授为代表的社会质量研究团队开始系统介绍西方社会质量研究,他认为,研究社会质量理论有助于展开社会政策发展的比较研究,并进而探索“中国模式”;社会质量研究把社会团结、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这些理念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为研究社会和谐问题奠定了社会哲学的基础。

社会质量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其提出时间不长,理论厚度不足,一些核心概念界定模糊,理论框架有待优化;尤其是这些研究并没有直面中国社会问题、立足中国国情与考量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并没有发展出具有中国气派与中国风格的社会质量理论体系。如何在借鉴既往社会质量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在推进已有和谐稳定研究的基础上,努力建构和发展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这是当前社会质量研究所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及其构成

费孝通晚年在论及文化自觉时指出,大家要致力于对自己民族与文化的反思,用实证主义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来认识各自的历史和文化。对此,朱苏力概括为:直面中国的现实,回答中国的真实问题;而不能仅仅关心中国传统文献或西学文献中的问题。社会质量作为缘起于西方社会科学界的理论,它不能简单地移植到中国,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需要一个与中国社会相结合的过程,需以此来建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主要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质量基本内涵及其特征

社会质量是衡量与指向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在西方学者眼中,它指的是人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共同体的社会与经济生活,并且这种生活能够提升其福利和潜能。社会质量作为一个既具有社会取向、又兼容个体发展的概念,其终极愿景就是“人与社会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中国正在追求的和谐社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希冀提高社会发展质量,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社会质量作为“舶来品”,并非“一无是处”,它可以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项面,可以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某些启发与贡献。当我们将社会质量移植到中国

语境中时,我们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要直面中国社会问题,二是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三是要体现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认为,所谓社会质量,指的是个体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能够获得应有的社会安全与社会保障,能够自由地参与社会发展和享有社会发展成果,进而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很显然,这里所讲的社会质量,既包括个体与个体之间平等交流、坦诚相待,也包括个体与社会之间理性兼容、界限有别,还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质量将至少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考量到了社会发展的差异性与不均衡性,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社会质量程度不同,其考量的指标亦应有别。第二,体现层次性。也就是说,社会质量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整体,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社会质量本身是有层次差异的,不同时期社会质量的要求有别。第三,侧重发展性。社会质量概念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质量与现代化下的社会质量不同,社会质量需要不断地发展。

2.社会质量分析框架

社会质量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愿景,并非是宏大而不可琢磨的。对社会质量的分析和理解,我们可以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两个基本向度进行,根据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不同,我们可以建构出相应的社会发展理想类型。具体如下表:

值得一提的是,以个人性和社会性作为基本向度所析出的社会质量分析框架,不仅适用于中国,而且适用于其他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不仅适用于特定发展阶段的社会类型,而且适用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类型。在一个具象的社会中,个人发展程度与社会发展程度的相差、互切与涵盖,型塑出了社会质量类型的基本序列与谱系。这个序列与谱系的基本顺序就是社会质量建设的演进之路,亦即“混乱――非均衡――均衡”的发展与建设路径。某一特定的国家或者地区,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可能对应这一路径的某一阶段。当然,没有任何国家或地区是在某一时点停留,毕竟,所有的国家与地区均处在发展当中。

与社会质量建设整体路径相关,依据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出四种基本社会类型:

类型Ⅰ:个人发展程度低、社会发展程度低。在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个人发展程度与社会发展程度均低,具体表现为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冲突频繁、个人权益受损严重、个人发展空间不足等等,这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以当下部分中非国家较为典型。相比整体社会质量建设路径而言,此种类型可以看作是“混乱”状态。

类型Ⅱ:个人发展程度高、社会发展程度低。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程度较低,但是个人发展程度高,具体表现为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社会断层现象突出、社会矛盾多发、个人主义盛行等等,这以部分拉美国家为典型。

类型Ⅲ:个人发展程度低、社会发展程度高。在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个人发展情况较差,但是社会发展较好,整个社会处于高度整合之下,社会呈现出刚性稳定,社会贫富差距较小,但是整体物质环境较差,这以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为典型。相比整体社会质量建设路径而言,类型Ⅱ与类型Ⅲ均可以看作是“非均衡”状态。

类型Ⅳ:个人发展程度高、社会发展程度高。在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平衡,二者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状态,具体体现为社会治安良好,社会参与度较高,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个人自由发展,这种类型以部分北欧国家以及中国正在追求的和谐社会为典型。相比整体社会质量建设路径而言,此种类型可以看作是“均衡”状态。

3.社会质量理论要素及其构成

当前,中国社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与社会发展转型期。在当今中国社会,社会结构分化严重,地区发展不均衡,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凸显。基于这一基本国情,我们认为,社会质量理论的核心构件至少应当包括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动员、社会融合、社会活力与社会文化等六个方面。依据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各个方面相应有着考察的重点与指标。具体内容可参见表2及本文第三部分的论述。

4.社会质量本土化指导思想及其基本路径

社会质量理论作为欧洲社会思想家们在探索和总结社会发展规律时,为有别于美国式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社会建设理论而提出,其基本立足点和生长点是欧洲福利型社会发展模式,是欧洲社会政策陷入困境之后的可能创新空间。社会质量理论不仅在突破欧洲社会发展困境、走出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的不平衡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对于当今中国正在建设和追求的和谐社会而言,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价值。

但是,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追求,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想,其与欧洲社会的社会质量观之间存在很大不同,二者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有着显著差异。我们在吸收和借鉴社会质量理论时,需要处理好“外来移植”与“本土生长”之间的关系,需要在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思想下,将社会质量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与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只有建构出直面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质量理论,才能以这样的理论来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构成

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重点和亮点所在。现有的相关社会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了参考与启示,但离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还有较大的距离。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构建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价值分析

一是有利于形成评价社会质量的整体尺度。社会指标概念的首倡者比德曼指出:“随着社会向复杂化发展,直接经验在作为信息来源和判断之基础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了,与之相比,作为中介物的符号形式的信息所发挥的作用更大了。对于大量的信息必须加以整理,而且要重视其选择性、浓缩性、及时性和普遍性。大量的社会现象的指标,就是专为满足这些要求而产生的”。社会质量指标是一种测量尺度,以单个社会质量指标集合构成的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有助于充分认识社会质量这一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发挥其衡量和评价社会质量水平的核心功能,从而形成评价社会质量的整体尺度。

二是有利于实施社会质量水平的监测。指标是一种可以评估发展、确认挑战和需求、监督实施和评估结果的有效工具,它可以显示与某个重要目标或动机相联系的某种事物的发展情况。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提出,将有利于我们实施对社会质量水平的监测,通过对现存问题的认知和预警,更准确地发现社会问题,并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从而推动中国整体社会质量水平的提升。

三是有利于预测社会质量建设趋势。社会质量指标为

当代中国政府对于下一阶段社会质量水平提升的工作预测和工作计划提供了发展细节,提供了发展的程度范围和数量依据。社会质量指标根据已经占有的数据资料,在对过去和现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索社会质量建设的规律,从而对未来可能发展变化趋势作出预测。

2.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与“以社会为导向”的原则。“以人为本”和“以社会为导向”的社会建设指向,张扬了人的主体间地位,反映了社会的特征,强调了个体在团体、社区和社会中的相互依存关系,突出了社会关系的质量提升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其核心价值就是强调人的尊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团结。

二是系统性与整体统一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要求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社会质量建设的战略目标、评价目的三者之间的一致。整体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社会质量建设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是规范性与可测性原则。中国特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指标体系是否可测和可行。中国特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可测性主要包括社会质量评价指标本身的可测性和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现实可行性。

3.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主要内容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动员、社会融合、社会活力、社会文化六个一级指标。在社会安全质量方面,包括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危机应对体系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保障质量方面,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济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动员质量方面,包括如何规范政府行为以提高政府权威,如何完善社会动员体制以实现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风险等的有效快速应对,如何加大资源保障以完善资源调配系统,如何提高民众危机意识以提升社会响应能力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融合质量方面,包括如何创新民族政策以促进民族融合,如何避免社会分化以促进阶层融合,如何均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以推动城乡融合,如何减少东中西部经济差异以推动区域融合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活力质量方面,包括如何创新政治参与形式以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如何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实现社会自组织能力的提升,如何完善基层自治以实现基层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推动实现包容性增长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文化质量方面,包括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牢固价值信仰,如何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以提高道德风尚,如何保护知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宣扬国家认同与制度认同以积极推动社会心理认同等具体内容与指标。

四、结语

第5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众所周知,伊格尔顿师从著名西方文化研究理论的奠基人雷蒙•威廉斯,并且,伊格尔顿的文学理论研究最早是从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理论框架开始的。在长达四十年的文化理论思考与实践中,威廉斯承担了多种多样的角色,如文化批评家、历史学家、媒体写稿人、政治评论家、戏剧理论家等等,然而,最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莫过于他对文化的传统定义的颠覆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命题的解构性诠释,这些成就也对伊格尔顿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理论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威廉斯于1958年出版的《文化与社会:1780-1950》(CultureandSociety:1780-1950)被广泛地视为英国文化理论史长河中一部里程碑式的论著,威廉斯注重阐释文化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在社会语境即社会的物质条件框架下开启文化研究的新的理论范式,形成了时至今日仍然具有极高理论意义和极强生命力的文化唯物主义。首先,在对文化传统定义的颠覆方面,威廉斯考察了自工业资本主义产生以来的英国文化批评传统,并指出“文化概念的演变可能是所有语汇之中变化最明显的,也就是说,文化的意义集中表现在由文化而引发的与工业、民主、和阶级相关的问题,与其相关的艺术表现也不例外。文化语义的发展和变化记录了我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变化和改变可以提供认识和探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变化本质的示图和有效的手段。”[2]因此,在威廉斯观念中文化的语义演变史就是包含阶级、工业和民主等关键词的社会发展史,对文化的考察必然要在社会语境即社会的物质条件框架下开展。威廉斯认为“文化观念的历史是我们在思想上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的变迁所做出的反应的记录……文化观念是针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中一个普遍而且是主要的改变而产生的一种普遍反应”。[3]由此可以看出,威廉斯认为在对文化进行定义时,不能简单地把某种社会文化与某一社会形式简单的对应,因为社会文化与社会形式的关系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一定时期的文化并非简单地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它是社会历史动态发展下形成的。其次,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命题的解构性诠释方面,威廉斯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不是简单的决定于反映的关系,虽然相对于文化而言,生产具有最终的决定性,但是生产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动态过程,如果把文化简单地当作是上层建筑来界定,则忽视了文化是社会物质生产进程中的一种特殊实践活动这一属性,剥夺了文化生产的物质性。因此,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既承认文化的精神性,又突出了文化的实践性,是一种具有实践—精神二元属性的理论观念。威廉斯对文化与社会的思考和阐释使文化研究走出精英学术圈,更多地触及现实生活中的日常文化现象,进而在社会历史现实这个平台上把作为理想价值的文化和作为日常生活方式的文化融合起来。威廉斯的理论观念不仅开启了文化与社会关系研究的新视界,而且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正是在威廉斯理论观念的引导下,伊格尔顿才走上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道路。

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一书中,伊格尔顿是这样评述威廉斯理论观念的影响的:“在英国,任何想要逃避威廉斯著作的压力的马克思主义批评都会发现它的著作是严重地残破和削弱。”[4]作为威廉斯的学生,伊格尔顿的文化观处处显露着威廉斯文化唯物主义的思想痕迹,他把文化看作是一个重新体验和掌控某种经验的过程。伊格尔顿在1967年出版的《莎士比亚与社会》一书就是从威廉斯的理论框架出发的,从书名人们就可以看出,在这部献给威廉斯的学术著作中,伊格尔顿旗帜鲜明地宣示其文化与社会的批评视野。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使在这部深受威廉斯影响的著作中,伊格尔顿仍然表现出他独特的思想特质。伊格尔顿对威廉斯的理论观点既有占有,又有批判与超越。一方面,伊格尔顿的文化观秉承了威廉斯的思考模式,强调英国从历史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文化与社会的关系,文化是不可能独立于社会物质条件之外的,与社会现实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有着不可割裂的密切联系,对于文化的考察必然要在社会语境即社会的物质条件框架下开展,因此,无论是在《审美意识形态》、《甜蜜的暴力:悲剧性的概念》等高深的理论作品中,还是在《莎士比亚与社会》、《权力的神话:对勃朗特姐妹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这样的文学批评实践中,伊格尔顿自始至终都自觉地将文学文本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进而突出文化的物质属性,此外,综观伊格尔顿的文化批评理念,他始终认为无论在哪种具体的社会结构下,都应该倡导一种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享有、参与、创造和控制共同文化;另一方面,纵观伊格尔顿的一系列文学理论著作,如《批评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等,我们发现伊格尔顿都是在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基础上开展与马克思主义的对话的,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伊格尔顿的文化批评观是从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中不断吸取养分和灵感的,但是伊格尔顿并非完全站在威廉斯的理论框架内思考文化与社会的关系这一问题,在对二者关系的积极思考与探索中,伊格尔顿也发现了威廉斯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因此,伊格尔顿跳出了威廉斯的理论框架,在一个新的理论视野中审视文化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而这个所谓新的理论视野就是在西方理论界具有广泛影响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二、伊格尔顿意识形态观的理论渊源

一直以来,在伊格尔顿的思想世界中,意识形态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众所周知,在伊格尔顿近四十年的文学理论研究中,他积极尝试把意识形态概念引入20世纪西方思想与文化研究历史,从意识形态研究这一独特视角来关注文化理论与文学实践问题,进而以意识形态为核心,在文化批评这个大的视域中构建了关于文本生产的科学,即文学生产理论体系。长久以来,在20世纪西方思想史上,意识形态都是备受关注与争论的概念,其内容最为复杂,意义最为含糊,无论其内在的基本含义还是外在的社会功能与意义都是扑朔迷离又难以明确界定的。然而,伊格尔顿在其文学理论研究中,从未放弃对意识形态的梳理,曾专门写就《意识形态引论》试图澄清意识形态的概念。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观念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与建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批判地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葛兰西、阿尔都塞等人的意识形态观念。最早,意识形态的理性概念出现在启蒙主义理想中,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贵族思想家特拉西是第一位把意识形态概念引入西方哲学史的人,对于他来说,意识形态就是关于观念的学说,其核心任务是考察观念的普遍原则及发生规律。之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在欧洲诸国日渐流行,人们对于这个概念的界定和它本身涵盖意义的探讨从未停止。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首创了意识形态的德语词汇,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一系列重要论著中阐述了意识形态概念。在伊格尔顿的老师威廉斯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中的意识形态概念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意识形态是指特定阶级或集团特有的信念体系;第二,意识形态是指各种幻觉的信念体系,尤其是所谓的虚假观念或虚假意识,它们与真知或科学知识形成对照;第三,意识形态就是意义和观念的一般生产过程。[5]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他把意识形态看作一个否定性的概念,在他看来,从本质上说意识形态是编造幻想和遮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一种虚假意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阐释深刻影响着伊格尔顿,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中,伊格尔顿写到:“马克思主义批评是一个更大的理论分析体系中的一部分,这个体系旨在理解意识形态———即人们在各个时代借以体验他们的社会的观念、价值和感情。而某些观念、价值和感情,我们只能从文学中获得。理解意识形态就是更深刻地理解过去和现在;这种理解有助于我们的解放。”[6]在马克思之后,葛兰西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丰富了其概念,葛兰西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在艺术、法律、经济和所有个体的及集体的生活中含蓄地显露出来的世界观”[7]而非错误观念或依附于经济基础的现象,葛兰西的市民社会与文化霸权理论革命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它不仅把意识形态从认识论层面带入到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领域,而且更进一步地把意识形态视为霸权斗争的核心范畴,从而超越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决定论,为我们理解意识形态与政治问题之间的关联提供了理论基础,突出了意识形态的实践功能,使意识形态从认识论层面上升到实践层面。作为阿尔都塞学派成员,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观还深受阿尔都塞理论思想的影响。在阿尔都塞早期著作《保卫马克思》中,他指出“意识形态使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它在特定的社会中历史地存在,并作为历史而起作用……作为表象体系的意识形态之所以与科学不同,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的和社会的职能压倒理论的职能(认识的职能)。”[8]在此,阿尔都塞要强调的是意识形态是社会必不可少的结构要素,是一切社会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他主张意识形态具有现实的社会作用,应该从维持社会运转这一实践职能方面来理解意识形态的内涵。由此可见,在阿尔都塞的理论体系中,他所关注的并非意识形态的具体内容,而是意识形态作为一套信仰机制在社会中怎样发挥其功能和影响的。在意识形态与文学艺术研究的关系方面,在《皮科罗剧团,贝尔多拉西和布莱希特(关于一部唯物主义戏剧的笔记)》一文中,受布莱希特的启发,阿尔都塞开创了从文本与意识形态的离心结构这一视角去考察文学艺术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新范式,这一理论范式对伊格尔顿这位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正是伊格尔顿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

在当代西方理论界,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极具争议又异常复杂,因为它往往附着于异彩纷呈的各种哲学与文化思想观念中,迄今为止,尚未有一人能把其丰富且复杂的内涵意义提炼成一个单一的定义。在《意识形态引论》一书中,伊格尔顿仔细地梳理了西方思想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意识形态概念,就这一概念内涵意义的复杂性问题,伊格尔顿指出有多少意识形态理论家就有多少意识形态理论,由此可以看出,伊格尔顿并未简单地继承某种意识形态理论,而是更加倾向于把意识形态看作是由复杂的概念交错而成的文本。在阐释自己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时,伊格尔顿并未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自身封闭的理论框架出发,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模式出发,在平衡和利用多种理论概念资源的基础上,对意识形态这一概念重新进行了批判性的阐释。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中,伊格尔顿把意识形态视为一种“科学的分析对象”,他指出“意识形态不是一套教义,而是指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完成自己角色的方式,即把他们束缚在他们的社会职能上并因此阻止他们真正的理解整个社会的那些价值、观念和形象。”[9]在此,可以看出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如意识形态的自发性、经验性与无意识性以及意识形态的主体垂询功能,在伊格尔顿对意识形态的理解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伊格尔顿并非简单地占有或继承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观念,在对意识形态的阐释中,伊格尔顿主要贡献在于它发展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概念,特别突出了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与政治属性。由此可以看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久违的阶级概念在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观中得以回归,并占据了社会政治运动的核心位置。在《审美意识形态》和《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等一系列著作中,他在具体的社会关系即阶级视野下来审视文学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伊格尔顿指出衡量一部作品是否是文学作品的标准完全取决于意识形态,只有能够体现某一社会阶级的种种价值观念和趣味的作品才会被赋予文学作品这一资格,因而,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文学这个概念通体浸透着某一特定社会阶级的价值判断,符合社会结构中占据权力主体地位的阶级的价值标准的作品才能被称为文学。换而言之,在形式上,上至阳春白雪的诗歌,下至下里巴人的口述传奇故事只有与权力主体阶级的价值标准一致才能被称为文学,反之亦然。在伊格尔顿的理论体系中,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与政治性是紧密相关的。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中,伊格尔顿写到:“我希望我已证明,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可不必把文学和意识形态作为两个可以被互相联系起来的独立现象来谈论。文学,就我们所继承的这一词的含义来说,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与种种社会权力问题有着最密切的关系。”[10]之后,他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后期英国文学的情况为例,证明了文学这种意识形态的政治性。首先,伊格尔顿指出,在十八世纪,文学不仅仅体现了占据社会权力主体地位的阶级的某些社会价值,还是严密保卫这些价值的深沟壁垒,又是传播它们的大道通衢,此时,文学包括一整套意识形态机构,如期刊、咖啡馆等等,发挥了巩固社会秩序的作用,既传播了权力主体阶级的价值标准又捍卫了其统治地位,意识形态的政治性显而易见。此外,伊格尔顿认为,19世纪后期英国文学研究强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宗教的衰落。作为意识形态的另外一种载体,宗教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限于深刻的困境,在科学发现与社会变化的双重冲击下,人们对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理性认知逐渐抬头,宗教这一极其有效的意识形态控制方式不再能控制普罗大众的感情和思想,其强势的精神统治地位正处于日渐消亡的危险之中,于是英国文学发展成为一门学科,接替宗教继续承担意识形态这一任务,捍卫社会主体权力阶级的统治地位。耐人寻味的是,作为一门学科,英国文学是在技工学院、工人院校中首先成为常设课程的,而非在大学。这表明了,文学的本质即意识形态,它向普罗大众的头脑中灌输着他们在社会中完成自己角色的方式,并把他们束缚在他们的社会角色与职能上,从而阻止他们真正的理解整个社会的价值和观念,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意识形态的政治性。正如斯洛文尼亚精神分析理论家斯拉沃热•齐泽克所言,意识形态犹如一个幽灵,它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又时时刻刻缠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思想观念中。在伊格尔顿意识形态观建构过程中,马克思、葛兰西和阿尔都塞的理论观念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影响,在梳理西方理论界众多理论家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基础上,伊格尔顿批判性地阐述了自己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并围绕意识形态这一核心概念建立起了文学生产理论体系。

三、伊格尔顿文学生产观的理论渊源

除文化批评与意识形态,生产是伊格尔顿文学理论体系的第三个关键词,而伊格尔顿的文学生产观很大程度上受本雅明艺术生产理论的影响。在人类思想史的历史长河中,马克思开创了艺术生产美学思想,在他的众多追随者中,德国思想家瓦尔特•本雅明则被众学者视为艺术生产理论的创始人,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思想堡垒———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成员本雅明是在马克思之后第一个深入思考与研究艺术生产思想的理论家。在他的《作为生产者的作家》和《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等一系列代表著作中,本雅明创造性地把马克思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论述拓展到艺术领域,重点关注艺术活动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作为生产者的作家》一文中,本雅明指出“艺术像其它形式的生产一样,依赖某些生产技术———某些绘画、出版、演出等等方面的技术。这些技术是艺术生产力的一部分,是艺术生产发展的阶段;它们涉及一整套艺术生产者极其群众之间的社会的关系。”[11]因此,在本雅明看来,与物质生产一样,艺术生产是社会生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有归路可循的特殊生产活动,也因而同其它物质生产一样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制约。在艺术生产流程中,生产者是艺术家,消费者是读者,生产过程即艺术创作过程,消费过程即艺术欣赏过程。此外,本雅明还指出,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艺术生产技术是艺术生产中最为重要的生产力,并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进一步阐释了艺术的机械复制技术对艺术生产的重要影响。众所周知,传统的艺术作品总是具有特权、距离、稀罕等属性,而机械复制技术消灭了艺术的这些属性,使艺术的从象牙塔内精英文化这一小众领域迅速拓展到大众文化领域,消解了艺术高高在上的神秘性,加速了艺术生产的进程。伊格尔顿是在本雅明艺术生产理论的基础上思考文学问题的,他的文学理论思想处处显露着本雅明的痕迹。在论述什么是文学时,伊格尔顿始终坚持文学的物质实在性,并且认为“我们可以像检查一部机器一样来分析它的活动”。[12]正是文学的物质实在性开启了伊格尔顿对文学文本的生产过程的考察之旅。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中,伊格尔顿指出“文学可以是一件人工产品,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一种世界观;但同时也是一种制造业……我们可以视文学为文本,但也可以把它看作一种社会活动,一种与其它形式并存和有关的社会、经济生产形式。”[13]不难看出,与本雅明一样,伊格尔顿也认为文学生产与其它任何形式的物质生产一样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通过特定的文学生产方式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处理,从而生产出文学作品,在文学作品的生产过程中,作家是主要生产者,作家会使用艺术生产工具把客观材料,如语言、经验、神话、意识形态等,加工成文学作品。因此,文学的生产过程与一般社会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一致的。

第6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 马克思 社会交往理论 和谐社会 人际和谐

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从理论上支持和加强了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路,为现阶段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实现人际和谐提供了坚实的哲学根基。从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的理论视角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是研究人际和谐,具有根本性的理论意义。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

自古以来,人类对美好社会孜孜以求。从我国古代的“大同社会”到西方的“理想国”诉求,无不表达了人类对社会和谐的向往和憧憬,和谐社会的理念也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深化。

回顾历史,我国早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了某些偏差,即片面强调社会的矛盾和斗争。自1957年之后,由于错误估计形势,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从根本指导思想上均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阶级斗争被扩大化、绝对化,期间发展到极致,造成了社会交往的病态发展、人际关系被严重破坏,这不但使社会发展出现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而且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敌对和动乱状态,社会和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邓小平和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代之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这是中国开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转折点。

当前,国际局势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进入了一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转型期。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现代化建设任务,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精辟地概括出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①这是从人们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思想道德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的动力机制和整合机制等诸多方面,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所做出的精辟阐述,也是现阶段我国交往规范和交往形式的指导原则。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主要内容,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纳入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体系。“和谐社会”成了中国文字的高频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旋律。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成熟的形态。有阶级压迫、阶级剥削、阶级对立,就没有和谐可言。因此,在生产力发展、经济发达而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能建成和谐社会的。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年代,和谐更无从谈起。在计划经济时期在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人们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也谈不上和谐社会,即便是在改革开放之初,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也远远不成熟。而在当今中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复存在,阶级对抗已经消失,社会阶层取代了阶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人民的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命题,正当其时。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也是对马克思交往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它从人们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思想道德关系等方面全方位地对社会政治交往、物质交往、精神交往进行了阐述和引导,这也是现阶段我国交往形式和交往规范的指导原则。

二、人际交往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尤以富于主观能动性的人类社会最为复杂,因而处于主体地位。综合考察和谐社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我们不难发现,人际关系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中国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人是人类社会的细胞,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人与人的和谐乃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演化,总是以社会中的人为载体的,即表现为人际关系的变化。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正在和必将引起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巨大变化,这一变化最终都要归结到人际关系的变化,导致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新变化。这种变化既是社会进步的成果,同时它又带来新旧体制和利益的冲突,使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新的内容和特点,因此人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基础。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际交往关系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交往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三、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是人际和谐的哲学根基

在对人际关系的研究中,不同的理论提出各自的思路。但从社会交往层面上来深入地揭示人际关系及其向着和谐状态的运动,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构建人际和谐的理论基础。

人际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实践中不断展开、不断发展的产物,体现了人们交互作用的社会性生成。并且,结果态的人际关系不仅是主体间交往的产物,它也反过来对主体间交往和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在这里,交往实践以及人际关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社会发展境域紧密相关。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在现实的主体交往的此岸所展示的人际交往的理想彼岸,这种理想的实现,不是人们在现实的社会境域中通过交往实践对和谐的人际关系的交互作用,而是受到整个社会系统的深刻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不仅产生于个体之间的微观交往,即日常生活中具体的交互活动,而且产生于人们的宏观社会境域。“小国寡民”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久远记忆,单个人之间的直接交往已经被日益社会化了,随着人自身的社会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趋向于更为复杂的结构。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历史发展的社会境域总是处于开放状态的,因此,人际交往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广泛而频繁的交互作用。在这种敞开的人际交往实践中,人际关系的和谐不是偶然的随机事件,而是在社会发展境域中的人际交往实践的生成结果。人与人的和谐交往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状态,人际和谐是交往实践的结果态。和谐的人际关系不仅是微观的日常生活境域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而且是社会发展境域中人与人之间的动态平衡的交往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人际和谐的实践基础在于平等的主体际交往实践,而这种主体际交往实践在马克思的交往理论那里获得了科学揭示。并且,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为我们建构人际和谐的基本原则提供了理论基石。

人际和谐是人们通过社会性的交往实践不断形成的人际关系产物,人际交往是产生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实践之源。因此,我们透过学术界有关交往理论的诸多研究,复归到马克思的理论文本,即《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马克思那里寻找到对交往实践的科学揭示,从而获得人际和谐的理论基石。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从交往范畴的科学内涵出发,在可以经验确认的感性世界基础上,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来展开人际交往实践的理论逻辑。正如王武召所认为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考察了社会交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学说的初步确立”。②尽管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是在近代工业文明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所做出的理论思考,但其内容阐释对于我们当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这种启示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当代性彰显,也是当代中国建设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必须要满足的一些必要条件。

生成于人们的社会往实践的人际和谐不是观念的预设,而是交往实践的产物。这种交往实践在马克思那里获得了科学的社会历史性,即人际交往何以达到和谐状态,抑或人际交往的实践如何具有科学性,因而,为我们思考当今的人际交往提供了理论基础。

四、用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我们考察和辨析马克思交往思想,不仅仅是为了搞清这一思想的具体观点,更重要的是运用它去认识和把握当代社会历史出现的问题。作为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交往思想的方法论意义是多方面的,但我们所处时代使之凸显的是,它提供了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视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从马克思交往理论的角度来理解,和谐社会表征的无非是组成社会的各系统、各要素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交融、彼此协调、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状态。因而,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也就在于理顺各种关系。具体说来,就是既要整合社会关系,特别是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要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等各要素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这些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整体社会的有序运作;既要让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又要平稳有序……这些丰富而深刻的思想,无疑在启迪着我们,在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中,要努力完善社会交往系统,防止主体间交往关系的蜕变,促进社会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价值系统的协调演进,纠正以往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成果轻人文价值的片面做法,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整体地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千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5.2.20.

②王武召.社会交往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4.

参考文献:

[1]吴俊杰,张红等.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总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16.

[2]社会学视野中的――和谐社会调整结构(一).人民网,2004.11.30.

[3]王武召.社会交往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4.

第7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主体性;生态文明;理论指导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哲学这一概念,但是他们的生态学哲学理念已经产生。资本主义大工业所带来的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急剧加深;工业发展使人们对土地疯狂掠夺,对森林植被无限破坏,使马克思和恩格斯预见到生态问题对人类产生的严重影响,预示生态哲学的发展。生态学是探讨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学术。这些关系都是阐明人与自然之间如何相处的哲学关系,生态学必然会发展到生态哲学。生态哲学是从生态学发展而来,主要是研究生态问题的哲学理论。生态哲学从人与自然关系出发,着重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探讨人、社会、技术、工具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人与自然关系是否和谐统一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改变世界、认识世界是否成功的关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就要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马克思生态哲学以人为主体,从人的角度出发以整个物质世界为研究对象,阐明了生态哲学是按照什么样的自然规律运行,揭示了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如今,社会发展迅速,生态破坏严重,马克思生态哲学对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一、马克思生态哲学内容概述

1.人是第一主体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观里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相一致。马克思生态哲学观中人来自于自然,创造出社会,最终人与自然、社会之间是和谐统一才会保持整个生态系统正常运行。人与自然、社会是整体与部分、系统与元素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实现人类自身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与通过人的主体性很好地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相吻合,被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接纳。马克思生态哲学“以人为本”,人是第一主体。从人主体利益出发来阐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是把人视为改造世界的主体,从人的角度来看自然界。人的利益最终实现,就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曾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1]。以人为主体,就是从人主体利益出发,来协调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整体利益,不能因私而忘公,要保护生态环境,使自然界与社会都得到持续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物质大生产,物质欲望大于一切,对自然界无止境地掠夺,造成水土流失、草地退化、荒漠扩张,严重的自私自利行为给整个自然界带来了巨大伤害。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把双刃剑,它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但又携带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挑战自然界生态承载能力。于是,我们不能一味地坚持经济飞速发展,要从人类社会长久发展出发,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2.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主要特点

马克思关于生态危机的描述为“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即使如此,马克思也不是对科学、经济和思维意识形态等社会存在的因素做简单直列式评述,而是运用经得起考验的理论来帮助人们实现对哲学的掌握,要遵循基本理论规律,按照特定的原则如:抽象到具体、个别到一般等原则进行实践。马克思运用这些原则本质地揭露资本主义利润为上的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尖锐矛盾冲突,揭示生态破坏带来的宏观与微观的后果。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是一门科学,具有浓厚的科学性。第一,马克思生态哲学从自然科学理论出发,以自然生态规律为基础,发展生态哲学。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坚持物质第一性,从唯物主义思想出发,物质决定意识,人只要遵守自然运行规律就可以创造物质,按照自然规律开展实践活动,就可以可持续地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产资料。不然就会造成生态资源枯竭,受到自然界的恶性反馈。第三,马克思生态哲学找到了引发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所在,也找到了改善生态的方法。马克思以及恩格斯都认为,资本主义掠夺式的生产是造成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原因,旧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只会给社会发展带来阻碍,寻找新生产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只有找到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才能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如今,建立生态文明社会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最佳途经。第四,马克思生态哲学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有机统一。生态哲学辩证法就是物质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也是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理论基础。

3.实践性的特征

马克思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思想精神透露着实践观点,与实践观点存在严密的逻辑性。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批判和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直观感性批判做了深刻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世界存在的万物都要通过实践去了解掌握,物质生产实践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实践才能顺利地开展。实践主体性是为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基本特性。第一,马克思从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关系出发来研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旧生态哲学无视实践,忽视人是实践主体性,因而不能正确阐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把实践当作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活动,人通过实践来掌握世界运行的一般规律,总结经验得出结论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认为实践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方法,人通过实践作用于自然界,使自然界产生相应效应。实践是人与自然界互相联系的媒介。实践是人作用于自然界的方式,实践产生生态问题,人也要通过实践来解决生态问题,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总的来说,马克思生态哲学就是以人为根本、以实践为基础、以促进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为目的的哲学理论[2]。体现了辩证法与方法论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

二、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意义

1.马克思生态哲学有助于我国人民发展理念的转变

马克思生态哲学特点很好地转变了我国人民对生产、生活的发展理念,深刻改变了我国人民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旧思维。从传统发展来看生态危机的产生都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传统理念的转变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我们要摒弃传统中不良的思想,要将物质生产与环境和谐放在一个整体中考虑,放在一个有机系统中进行分析研究。树立新的经济发展理念,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达到不以损坏未来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在正确理论指导下,实践才会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就为我们指明了道路。第一,掌握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坚持以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指导。熟悉马克思生态哲学,就掌握了以人为主体思想理论,排除了以物为本的错误思想,建立了正确价值观。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马克思生态哲学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生态学是马克思生态哲学科学基础,从生态学出发把握马克思生态哲学更好地指导我们建立生态文明社会。第三,坚持马克思生态哲学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马克思生态哲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只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建立生态文明社会。人的实践促进了自然发展,就是掌握了正确科学理论;相反阻碍了自然发展,就是被错误的理论所误导。掌握马克思生态哲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所以,马克思生态哲学促进生态世界、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相互和谐统一的基础,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生态哲学,有助于实现真、善、美的有机统一[3]。

2.马克思生态哲学提供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批判人与自然界对立起来的观点。他们指出环境创造并影响着人,人也通过实践活动来反作用地改造环境,人在适合于人本性的条件下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以马克思生态哲学为理论指导[4]。第一,马克思生态哲学是实践哲学理论发展的基础。要掌握以人为本的科学理论,就要理解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马克思生态哲学主体思想就是以人为本,维护主体利益解决生态问题,促进整体利益的发展。掌握好马克思生态哲学为更好地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打下基础,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体现了人与自然界辩证统一的关系,它要求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要掌握好全体利益,也为后代子孙利益考虑,维护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要求我们掌握自然基本规律,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生产实践活动越多对自然界认识就越丰富,掌握自然规律的能力越大就更容易创造多样性的生产活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关注生态文明的建设。马克思生态哲学是辩证的自然观,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通过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达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和谐统一发展,完成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向前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3.生态哲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处于严重落后状态加上传统的经济发展思想,我国较长的一段时间采用了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略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同发展,为未来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激起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刻矛盾。因此,我们要立足国情从我国的基本情况出发,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正确的生态理论引导下做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处理好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提高了广大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勇气。以现在为代表的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观就是结合马克思生态哲学,把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很好地融合起来,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是指导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全面的生态理论。当今,经济得到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快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使人类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恶化问题,为了改善生态,人要掌握生态哲学理论,坚持正确理论指导,按照正确方法从事实践,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为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关春玲.生态哲学的重生:论马克思实践观的生态哲学意义[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3]王仕国.论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理论视野与历史使命[J].求实,2010(11).

第8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时代语境;文化语境;文本语境;教学语境

中国高等教育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实效问题,由于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密切相关,近年来受到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但如何切实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合理语境进行深入研究。所谓“合理语境”是指具有合理性并被成功接受的条件和方法的总和。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时代语境

任何理论的产生和接受都需要一定的时代条件。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关于工人阶级解放从而全人类解放条件的学说。除了德国古典哲学和一系列科学发现提供创立新世界观的前提条件外,工人阶级的日益壮大和其受残酷剥削的地位之间的反差,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主要时代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战友们对工人阶级进行启蒙教育的现实基础,是工人阶级进行解放斗争的现实需要。聚集在工厂的大批工人的极端贫困,引起具有自由民主意识的知识分子的同情,进而成为寻求解放这些贫困工人的条件的探索。马克思和恩格斯相信工人阶级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但他们有责任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使工人阶级意识到自己悲惨境地的原因,并指出其走出悲惨境地的道路。

在工人阶级改变自己受剥削压迫地位的革命时代,对工人阶级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工人阶级解放斗争的切身需要。工人阶级有了解自己处境的思想亲和力,他们的受剥削压迫地位容易使他们以一个阶级整体来意识自己。

恩格斯在描述英国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时说,他们的“阶级的生活条件本身就给他们一种际的教育贫困教人去祈祷,而更重要得多的是教人去思考和行动。英国工人几乎都不会读,更不会写,但是他们自己和全民族的利益是什么,他们却知道得很清楚。”种阶级整体感正是高昂的政治生活和高度的理论教育所需要的精神氛围。这意味着他们的政治意识、阶级意识和理论意识远远走在他何的文化和技术教育前面。而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战友们对工人生活的各方面极为了解,能够将理论的深度和鲜活的生活细节充分结合起来。后来,列宁把对工人阶级进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过程称为“灌输”,这实际上只注意到了这种教育的一个方面,即教育者的主动性,而对受教育者的主动性有所忽略。

随着工人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而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代,工人阶级被迫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出现的条件不存在了,解放了的工人比受剥削压迫时期获得更多自由,他们现在更关注的是他们自己作为个人的现实物质和精神生活,而不是他们的阶级地位。“工人阶级”这一概念不再像革命时代那样所指清楚,鲜活亲切,而变得所指模糊,干扁抽象。这时,工人们对政治生活的关注和理论教育的需要大为降低,革命时代用于教育工人父辈的那些道理已经与解放了的工人有相当的距离。占统治地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占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理论上是直接的,而对于现实的个人来说却是间接的,因为理论与现实的一定距离是统治的自然需要。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工人阶级个人还能够保持革命时代的阶级意识、精神整体感和理论亲和力,那就是社会主义国家都经历过的强大资本主义世界外部压力下的状态,这种外部压力仍使工人阶级个人处于革命激情中,现实的物质生活可以退居次要的地位,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仍能被他们接受。苏联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直到冷战结束前,社会主义国家受资本主义世界直接压力,使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处于这种状况下。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冷战时代的结束,这是中国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时代语境中的两个决定性因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既不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类型,也不属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冷战类型,但这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需要了,而是说在理论内容和教育方法上必须进行新的理解和设置。显然,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还没能对这一新的时代语境做好充分准备。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意味着个人更多从阶级整体中游离出来,原来维系工人阶级个人为一个整体的直接被意识到的因素,逐步转化为由市场和法律来规范的不被直接意识到的因素。个人的文化和技术教育,以及直接的生存竞争和幸福,远远超过了阶级意识、政治意识和理论意识。社会成员“主要面对一个首先是按利益原则为评价标准的社会,面对一个完全由量化的契约关系重组起来的社会”。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时代使中国的这种转型不断得到强化,资本主义的威胁从直接压力变成优势地位的逐步渗透。显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既要能对这种渗透起防护作用,使受教育者有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强烈政治理论意识,又要能鼓舞面对生活的个人,使他们更能独立地面对现实。

防止资本主义渗透的关键是培养中国大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培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独立公民,主要在于养成能在社会主义大环境中生存的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和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这两个任务,从根本上说都依赖于营造的社会环境,而不是直接教育,也就是说,依赖于不知不觉形成的教育环境,而不是大张旗鼓地进行的宣传。爱国和爱社会主义,做一个有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公民,必须从现实文化气氛中加强,必须变成从小就从其中感染的生活方式。由于教育语境的转换,我们对“政治教育”概念、“政治”概念、“理论”概念的理解,以及对教育成效的检验,都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一种环境中潜移默化养成的政治认同感,往往在重大的政治情境中才能被焕发和显现出来,而在平常情境中显现出来的则是独立公民的合法行为。因此,我们要营造导致政治认同感的各种环境,并使其产生长远的影响。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文化语境

马克思主义理论起初不仅产生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比较尖锐的西欧,而且深深植根于西方文化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中国后如何与中国文化合理对接,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何切实建立在中国厚重的文化土壤上,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必须认真研究的严肃问题。

依照马克思主义原理,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对政治和文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西方文明中工商业从一开始就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导致社会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相对比较发达,政治集权化受到一定的约束。与此相反,在中国五千年文明中,农业始终在经济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导致血缘宗族关系和自然地域关系在社会关系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而工商业及其组织没有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西方和中国文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上的这些不同关系导致文化上的不同特质,这些文化的不同特质对于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影响,在非常时期也许不是很突出,但在社会正常发展时期就成为不容忽视的因素。

首先,在西方文化中,个人与群体的分离比较彻底,个人有比较强烈的归属群体的自觉追求,这一倾向发端于希腊文化,在基督教文化中发展到极端,由此有利于培育个人的自我意识,并发展了较高的抽象思维和理性思维,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追求(尤其在宗教影响下)比较强烈。马克思主义对未来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是西方几千年追求理想社会传统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新时代条件下的继续。西方文化的这一传统无疑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广大贫困民众尤其在工人阶级中产生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工人阶级中唤醒并延续西方文化中对未来理想的、公正的社会的渴望。而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与群体(主要是血缘宗族,地缘关系不过是其延伸)紧密联系在一起,个人对群体有一种自发依赖(或者天然地被束缚着),有比较好的亲缘归属感,容易建立一种伦理文化。这种归属感积极的方面是容易与反对宗教、追求现世理想社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亲密关系,但这种社会关系不利于人的抽象思维和理论思维的形成,不利于完整地从理论上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容易采取实用主义的理解态度。对个人来说,个人与群体的自然亲密感可能在个人心中会积淀一种挣脱自然群体束缚的潜在的文化心理倾向(现代化过程无疑在不断加强这种倾向),这种潜在的挣脱心理一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尤其是其“灌输”方式所产生的逆反心理结合起来,便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取得成效的极大障碍。

其次,在西方文化中,从古希腊开始逐步培养自由和平等的意识,先是古希腊——罗马自由民的平等.然后是宗教原罪面前的平等,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和法律面前的平等。古希腊文化强调自由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责任感,其结果是社会伦理规则高于自然伦理关系,这些方面尤其得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和法制机制的进一步强化,有利于培育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无疑是西方文化中最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他们以探寻工人阶级乃至全人类解放的条件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从自然关系和不公正的社会关系中充分解放出来的“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过程要求极大地提高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这是西方文明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基础上的更高要求。而在中国文化中,几千年封建生产方式使农民束缚于小块土地上,社会的公共生活从组织到规则都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在社会的正常发展时期,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相对比较弱。因此,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要引导受教育者切实关心公共事务,建立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由于工商业和资本主义在西方文明中的充分发展。社会民主发展到比较高的程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能够看到经济关系对社会其他关系的决定作用,依此来划分社会阶级,分析社会结构,规定阶级斗争内容,另一方面可以采取比较合法的斗争形式为工人阶级争取权利和地位,存在着采取和平的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在这种文化和社会状况下,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所采取的方式和内容的重点都有西方文化和社会的特点。而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形成了高度的集权和专制,经济之外的政治关系、宗法关系等因素长期包裹着经济关系,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某种程度加重了这一文化特点。这导致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一开始就有两点变化: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上有一些重心的变化。例如,对于究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经济决定论重要,还是作为自觉社会活动的阶级斗争重要,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最初接受苏联革命和列宁的影响,坚持阶级斗争的重要性,正如西方学者评价李大钊宣传马克思主义时所说的:“只有相信自觉政治行为的创造力,他才能看到尽快将中国从落后和社会苦难中解放出来的可能性。”‘李大钊的影响下,也出于当时中国救亡图存的现状,毛泽东也自觉地赞同阶级斗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甚至将这一关系延续到解放后,超出经济关系来划分阶级和谈论阶级斗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吸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时的理解不能不受当时中国革命的出发点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二是中国工人阶级争取权利和地位的斗争,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教育,没有民主的、合法的渠道,只能走武装革命的道路,反过来更激发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阶级斗争重要性的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遭遇的革命特点和文化语境至今仍影响着我们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传人到改革开放这一段时间也许是个例外,先是西方殖民化力量对中国的强大刺激,后是帝国主义国家对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封锁,救亡图存和保卫新的革命果实的需要,激发了全民尤其作为社会脊梁的知识分子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这为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创造了有利的客观环境和思想氛围。迄今为止,近代百年的屈辱历史引发的爱国之心仍是凝聚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资源。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文本语境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文本上看,不仅存在各种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完整准确问题,而且存在着马克思主义文本与非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关系问题。在各种理论和价值观都在传播的时代,不能客观地说明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想倾向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不能从其他思想倾向中吸收借鉴有益的东西,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来说是一大缺陷。

自马克思主义创立以来,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所以,不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需要整理出版和翻新,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代或稍晚的准经典作家的作品需要翻译出版,而且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文本也是我们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文献。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代或稍晚的准经典作家对于阐释和使马克思主义系统化起了重要作用,有他们的文本,可以使我们更系统完整地、有时也更容易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文本对于我们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世界影响,对于我们提高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自觉性,对于我们剖析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树立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信心,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些方面的工作还很不系统完整,这对于形成全社会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氛围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不仅中国马克思主义教育,而且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都经历先是极端否定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后过度赞赏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价值的过程。这当然都不是合理的态度。

在否定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方面,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了一种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屑一顾的固步自封的态度。这种固步自封态度的形成,可能与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和压力这一客观因素有关。这样,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我们并没有持续地追踪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线索,对其进行系统的、合理的比较研究,对其文本进行有序的这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造成两个不良后果: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在较少外部刺激的条件下变得越来越僵化,缺乏理论创新的活力。二是由于没有与非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有效争论,影响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形成接受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挑战的自我维护能力。

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以前和以后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未加批判和引导地涌人思想界和教育界,出现了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过度赞赏的倾向。据统计,中国20多年来出版社所出版的哲学文化论著,非马克思主义文献是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几十倍,因而受教育者所阅读和接受非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机会几十倍于阅读和接受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机会。而且,由于学科、教育和研究体制等方面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和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存在着极大的隔阂,很少有人横跨这两个领域并做出创造性的贡献。所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评价、分析批判和吸收借鉴,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语境

除了社会大范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氛围外,对于教育者来说,还有一个在可控范围内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问题。这是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成效的最直接因素,也是首先可以改进的因素。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材所归纳的原理与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与鲜活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形象相脱离。一是20世纪30代形成的教材体系沿用至今,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被分割为不同的课程,而且每_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材都大同小异,主要是抽出来供考试和记忆的知识点。教学过程中如果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出发,不辅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思考和实践的生动历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容易变成教条。

第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现代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教学中脱节。一种理论只有深深植根于某一或某些具体科学中,才有新鲜的血液不断向顶层理论结论输送,马克思由于深入研究政治经济学才使其唯物主义历史观成为鲜活的理论。而要将从事现代科学技术的受教育者引导到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者必须从某一或某些具体科学出发,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某一或某些具体科学紧密结合起来,谙熟具体科学到达抽象理论的通道。没有这种修炼,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可能脱离学生的接受能力和需要。所以,教育者的知识结构和研究路径也影响着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成效。

第9篇: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范文

一、建构主义的哲学基础

建构主义原本并不是国际关系学界的概念。它最初被用于教育心理学领域,曾经出现在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论述心理发生发展及认识形成的著作《发生认识论原理》当中。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被用来说明儿童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同化”与“顺应”两个基本过程,逐步建立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发展自身的认识结构。这一心理学基础应用于教育学中,即演化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学生、教材(知识)、媒介四要素相互作用的建构主义教学模式。

对建构主义使用最广泛、最深刻的是社会学领域,建构主义被人们公认为社会学领域内的概念或方法。这也是国际关系领域内的建构主义被称为“国际政治社会学”的原因。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主要是指一种系统的社会学方法论,即从社会化、规范化的宏观整体出发,研究社会体系、构成这一体系的个体及其观念、身份和行为实践。

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可以从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等找到其深厚的社会学渊源。然而,作为一种足以挑战国际关系主流理性主义学派的全新理论,建构主义首先要做的就是夯实它整个理论大厦的根基,建立与之相联系的深厚哲学基础。

哲学是什么?形而上地说,“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艺术或智慧”。形而下地说,哲学是人们理解世界和人自身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方法,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价值观。哲学源于人类好奇的本能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它的永恒主题是人。

亚历山大·温特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是全面提出和阐述国际关系建构主义理论的代表作,著作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是社会理论和哲学理论。温特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各个方面讨论了社会建构问题,同时建构了他“温和建构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一是基础性层面,即第二层面问题,涉及有什么内容以及我们怎样解释和理解建构主义”。建构主义在其理论部分的中心词语是:社会结构,施动者,共有观念,建构。即认为:国际社会的结构是由国际体系的施动者通过其共有观念来建构的社会性结构,而非纯粹的物质性结构;即使是行为体自身的身份和利益也不是天然固有的,而是由共有观念和与之相应的社会性结构来建构的。这是国际关系几大要素的基本关系问题。

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建构主义承认社会结构和行为者身份是一种存在,观念属于思维范畴,但是这一存在并不是先验的、绝对的存在,而是物质因素和思维共同建构的存在。它们的联系就在于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存在,同时建构了存在。而存在既是已有的物质存在,同时也是受思维影响的存在。因为世界毕竟只是人们所认知的世界。(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太阳,其实只是感受到了它在几分钟以前放射出的光芒,而不是此刻真正的太阳的状态。)这也就是说,建构主义并不否认理性主义所讨论的世界具有客观性,并且可以认识,但是这种客观性只有在认识的主体间才能得到体现。因为认识客观世界必须在认知实践中才能实现。

建构主义试图以整体主义和观念主义的方法,诠释国际政治的体系和个体及其相互作用,对观念的建构作用、社会结构和行为体的相互作用的阐发带有明显的黑格尔辩证唯心主义哲学的痕迹。它所宣称的“探求国际政治环境从洛克文化到康德文化的过渡”,追寻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友谊的目标取向,则更鲜明地展现了建构主义类似哲学的价值追求。

二、建构主义与人、社会、观念

在国际关系的动力和构成问题上,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社会的主要施动者“国家”实际上是无法看到的,国家行动依赖于个人活动,个人的共有知识再造了国家作为团体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国家也是人”[4](P272-278)。实际上,相对于理性主义把国家设定为“理性经济人”的那种人格化来说,建构主义更加深刻地分析了个体主义的人和人性,它揭示出,施动者(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意愿的多元化作用建构了国家的共同观念,从而影响国际政治。它甚至把国家比拟为人,但它是一个有观念和主观性的“人”,而不是一个客观的符号。从这一点来说,建构主义可以称得上是人本主义。

而人恰恰是哲学的主题。哲学探讨人的肉体与灵魂、生存与毁灭、精神与价值以及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构主义从具有主观观念和主体认识功能的“人”的角度来观察世界,考察国际关系,实质上是在阐述关于人、人的观念、人与社会(国家层次和国际层次的)相互关系的建构主义主张。

建构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关系规定了人的存在,而社会的人及其观念共同建构国家,从而建构整个世界。建构主义从它的角度揭示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国际关系的实质:即国际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的关系,从特征上看是扩大了的人际关系,是人以及人们的共有观念建构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由此,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凭空的,不是先验的,而是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互动的结果;不是不包含人的观念与价值的“冰冷的机器”,而是能够体现人的主体性、社会实践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治现象。它跟国内政治一样,是公民的意愿与选择的多元化作用的结果。建构主义发掘人,人的观念和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联系,把三者有机地统一了起来。它拉近了个人与国际关系的距离,使国际关系变得人性化,使国际关系不再是实质上只作为概念存在的“国家”之间的事,使人性回归国际政治。这不能不说是建构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贡献。

三、建构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所谓世界观,通常是指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而价值观则反映人们的需要、取舍、倾向和意愿。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注重价值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反映哲学的特性。

建构主义的世界观是明确的。它认为,“世界无政府状态”是一种特定事实,但是它不是先验的、自在的。它是世界体系的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因而也是可变的。这在哲学上就是说,世界是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也是我们的世界,人对世界来说不是无为的。这样,建构主义既肯定了现实主义关于世界无政府状态的实在性,肯定了新现实主义关于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又修正了这两者的观点,把这两种理论避而不谈的“世界无政府状态到底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并且深入研究,进而提出了自己革命性的理念主义观点:“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与此同时,建构主义用辩证主义哲学的方法,把新现实主义体系理论所忽略的单位层次因素对体系的建构作用,作为建构主义所要解决的另一个中心问题。而它的答案就是:“结构引导角色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重新界定它们的利益和认同甚至角色自身。”简言之,这个国际关系的世界,实质上是体系和施动者(包括共有观念)之间的相互建构。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状态问题。

与此相应的,在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问题上,建构主义坚决摒弃了科学行为主义的所谓价值中立,在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价值观问题,提出了理性的“理想主义”。它认为,既然国际体系的施动者国家是个体人共有观念的集合,世界体系是由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体系也建构了施动者的身份和利益,而和平、幸福与友谊是正常的个人的需要,那么也就有理由相信,国际社会可以坚决地抛弃“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霍布斯式无政府文化,从竞争对手式的当代洛克文化状态走向相互友爱的康德文化,从而确保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福祉。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可以变化,变化的方向是向前的、进步的、乐观的,从而国际关系也将向着和解与和平的方向发展。它断然拒绝了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自私本能导致国际关系悲剧循环的理论,在肯定由于国家的选择和实践的消极和失误有导致国际社会“依然陷于洛克文化之中不能自拔”的可能性的同时,展望了国际社会的光明前途,并对有实力的大国以及它们的选择和努力寄予厚望。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社会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理论殊途同归。四、建构主义的方法论

建构主义成型于旧的国际格局解体、新的格局尚未形成的国际关系大变革时代,实践的需要呼唤理论的创新,建构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由此应运而生。但是,理性主义方法统治国际关系理论界已有多年,建构主义如何引导人们摆脱绝对理性主义的束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分析和研究国际关系呢?

建构主义的方法论特征是整体主义,它从国际体系结构的总体出发,强调体系对国家的建构作用,特别是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建构。首先,它引导人们怀疑理性主义关于行为体身份不变的假定前提,通过两个相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关系和观念,轻而易举地对理性主义理论的这一固有缺陷进行证伪。国家间关系是变化的,国家之间彼此的看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人人皆知,因而理性主义理论派别对此根本无从反驳。然后,进一步归纳得出:建立在实证主义和因果性解释基础上的理论假定———国际关系是一个外在的客观现实,可以通过自然科学方法加以证实的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社会历史事件是不可逆转、不可还原的,它只能由我们,站在各自不同的位置,带着各自特有的知识、经验、价值和道德观念去认知。进一步说,完全客观的现象即使存在,对于人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理论研究者诠释的所有事件都是人们主观认知的现象,它不能脱离物质因素的作用,但观念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而国际关系的实质,就是结构、施动者和共有观念的互相建构。建构主义用普通的哲学逻辑方法,向人展示了一个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世界。

但是,如果我们追问,建构主义最初是何以发现和断言国际关系的这种建构主义特征的?因为观念建构体系,体系与施动者互构本身也是不能由科学加以证实的,恐怕这只能归功于建构主义的最初创立者们所谓“智的直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