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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报任安书精选(九篇)

第1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这句话的注释是"想要研究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关系,究,推究,研究。天,自然界。人,人类。"我以为这个

注释是错误的,对"天"的注释应当"古代君王",这样才符合司马迁写《史记》的目的。

关键词:课文注释矛盾疑问探讨商榷

我教授高中语文多年,每讲到第五册书中"司马

迁"单元的《报任安书》一课时,面对着课文中"亦欲

以究天人之际"这句话的注释,心里总是疑云一团,蹊

跷再三。

当然如果按照现代人对宇宙万物的认识,孤立地单

就这一句话解释,那么天是自然界,人是人类,确实能

自圆其说,无可非议。但是如果把这句话放回到司马迁

《报任安书》一文中,立足整体,瞻前顾后,思考教科

书这一句的解释就觉得这条注释有些不尽如人意了。在

《报任安书》里和这句话是一个整体的大句子是"亦欲

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是作者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对自己《史记》一书的写作目

的的全面阐述。《史记》是作者司马迁历尽艰辛,耗尽

心血撰写的,记载上起传说中的皇帝,下迄汉武帝太初

四年,共约三千年历史的一步通史;是以记述人事为主

要内容的记传体史书。"亦欲以究天人之际"是他阐述

自己写作《史记》之目的的第一句话。而按照教科书中

的解释,司马迁写作《史记》的目的首先是要通过《史

记》一书的写作,研究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我

觉得这样认为不大合适。依照汉朝当时的自然地理现

象、司马迁的阅历和他对周围事物的认识,他都不可能

在当时把研究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关系看成迫在眉睫

之事,更不可能把它当作自己一生奋斗写作《史记》的

首要目的。《史记》一书作为史书也不可能超越自身的

功能及涵盖面,凭一部社会科学的著作就能异想天开地

完成研究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关系的这一原本是自然科

学属性的课题。

我认为首先汉代,人和自然的矛盾还没有形成,或

者说还没显露出来,那时的自然环境不像现在这样,植

被遭到严重破坏,土地沙化范围日益扩大,沙尘暴频频

暴发、侵袭人类。那时还没有因为人为的诸多因素导致

出人类和自然界关系的不协调,也没有像现在那些由现

代工业引发的不可抵御的自然灾害威胁人类的生存,据

史书《汉书・匈奴传》记载,那时我国的大西北,如大

青山一带还是一个"草木茂盛,多禽兽"的地方。呼和

浩特蒙古语的意思是青色的城;包头的意思是有鹿的地

方。有些都清楚地告诉我们,直到蒙古人统治这些地方

的时候,我国西部边远的地方,人和自然关系和谐,各

自相安,没有暴露出相互对立的矛盾,自然也就不可能

引起人们的关注,更不可能让司马迁超前客观真实,把

这个尚未形成的自然问题作为自己协作《史记》的第一

目的。

其次,我认为研究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这

一课题应该是自然科学家的事。尽管汉代自然科学和社

会科学的分野还远不像现代这样清晰,但司马迁毕竟不

是张衡,世人一致认为他是个史学家、文学家,最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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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CONSTRUCTION

能说是个社会科学家,从他撰写的《史记》一书的具体

内容,也能看出来他在书中对自然现象没有什么描述。

纵观司马迁一生的行迹和《史记》的内容结构,"网罗

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始终,稽其成败兴坏

之纪,上起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

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报任安

书》)可以看出司马迁的《史记》是一本主要以人物传

记为载体,以人事为中心内容,来研究人际(君臣)关

系,历史兴替规律为宗旨的书。两肩担道义,铁笔著春

秋的司马迁在《史记》中是虔心着力地还历史以本来面

目,至于自然现象如何、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关系怎

样,书中却从不见其涉笔。我想世称"史圣"的司马迁

该不会在写作《史记》的过程中驾权不了笔墨,偏离自

己的写作目的吧,更不要说当时中国通往西亚、欧洲的

丝绸之路远未打通,中国人当时只知道"天圆地方",

根本就无从知道"人类"――地球上其他洲还有人。

对于司马迁阐述自己写《史记》的目的中"亦欲

以究天人之际"这句话中的"天"、"人"到底应作何

解释,我也查过几本字书。《辞海》(上海辞书出版

社)《汉语大字典》(主编宛志文,四川辞书出版社、

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没有把"天"解释为自然界把

"人"解释为人类的。与之近似的意思是:"天",指

自然。泛指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汉语

大字典》)"人",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

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思维的动物。(《辞

海》)但这两个字都分别还有其他的义项。《汉语大字

典》中的"天"字条对"天"解释义项第14则为"古代

指君王;也指人伦中的尊者。"我认为司马迁在这句话

中把"天"和"人"并列对举,"天"之义应该为"古

代君王,人伦中的尊者",而"人"应为《辞海》中

"人"字条之第②条义项;"泛指民众"。即《书》中

"神人以和"或"敬授人时"中"人"的意思,也就是

"民"、"百姓"。我们如果这样解释,那么就能把司

马迁写作《史记》的目的和《史记》一书所写的内容统

一起来了,化解了教科书中因解释之误造成的《史记》

写作目的的内容不统一的矛盾。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参照司马迁一生的行径和遭

遇来看司马迁有没有研究国君和人臣之间关系的心结。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及自己的遭遇和写作《史

记》的心愿时说李陵征匈奴兵败被擒,"主上为之食不

甘味",自己"诚欲效其款款只愚,""推言陵功,欲

于广主上之意",结果"明主不深晓,以为仆沮贰师,

而为李陵游说",遂遭冤狱,被迫处以宫刑,"重为乡

党戮笑,污辱先人"。而唯有自己写成《史记》,才能

"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这或许能够有

力的说明司马迁写《史记》前后耿耿于怀的心结和他自

己所述写《史记》目的中的第一句话的意思。他要以史

为鉴,研究国君与百姓、皇上与臣子之间的关系。惟有

这样理解,才符合《史记》是一部社会科学类巨著的本

质属性,才不至于由于人为的解释不到位而把原本前后

一致,是一个整体的司马迁写《史记》的目的和《史

记》一书的具体内容弄得支离不堪,前后矛盾。

综上所述,从司马迁所处时代的自然环境,从他

一生的遭遇、心结以及他所写《史记》的实际内容来

看,我认为把《报任安书》中"亦欲以究天人之际"的

"天"解释成"君王"或"人伦中的尊者"妥当,于情

于理于事实都无相悖。如果"天"是"君王"之意,那

么句中和"天"对举的"人"字自然是"人臣"之意,

全句的意思即;"也想通过《史记》写作,研究君王和

人臣的关系,通晓历史从古到今发展演变的规律,成就

第2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司马迁(前145―不可考),字子长,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六、七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司马谈成为太史令,成为宫廷里、帝王身边的一名身份低微、却又不可或缺的史官,他也因此随父进京(长安),启蒙读书。司马迁从小聪明伶俐、酷爱读书,十岁时他便能诵读史书,二十岁开始探幽访古之旅。《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归后“侍为郎中”,以后又奉使出差,侍帝封禅,游历了更多的地方,扩大了胸襟和视野,接触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体会到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和愿望,为以后创作《史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元封六年(公元前110年),武帝东巡,封禅泰山,司马谈却因病留在洛阳。作为一名太史令,却无法亲身参与这一千古盛事,打击可想而知。病中的司马谈流着眼泪,拉着儿子的手,倾述了自己长久以来著述历史、保存典籍,成为彪炳千秋的一代史家的理想和愿望。他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于官事。……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司马迁强忍悲痛接受父命。三年后,司马迁继任太史令。公元前一0四年,开始草创《史记》,立志实现父亲“论载天下之文”的遗志。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抗击匈奴,兵败投降,朝廷震惊。武帝原本希望李陵在兵败绝路之时,战死全节,给汉朝挣回一点面子。后来听说李陵率军投降,极为震怒。司马迁以为,李陵投降是权宜之计,必将寻机报答朝廷,并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武帝听了认为司马迁在为李陵辩解,借机打击贰师将军李广利,更加不满,一肚子怒气发泄在司马迁身上。司马迁被捕入狱,判处死罪。当时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的罪犯可以用钱赎罪,或受腐刑。”司马迁官轻家贫,拿不出钱买命,唯一的生路就是受腐刑。公元前98年,司马迁48岁,终于被下了“蚕室”受腐刑。司马迁出狱后,作了中书令,这是一个掌管机要的显职,能够亲近武帝,实际上等于一个宦官,一个打扫宫廷、听候使唤的奴隶。

司马迁因为一句话获罪入狱受宫刑,表面上是因为李陵事件,究其根源是封建专制制度和皇权至上的思想观念。古代的史官,记载国君言行和天下大事,从其职责来说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们社会地位卑微,人格得不到尊重,正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所言:“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因主上所戏弄。”在记载天下大事时,必须依照帝王的旨意,为其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历史上那些杰出的史官,他们以纵横古今、褒贬百代而自豪,往往把事实真相原原本本反映在史书上,不为统治者饰非护短、掩盖真相,就必然与封建专制君主和统治阶级产生矛盾。其结果,不是史官在“论兴衰、评功过”时稍存曲笔以保全自身,就是史官因笔法“不虚美、不隐恶”而深陷囹圄或招杀头之祸。有史以来,有多少史官因一言之褒贬而辱于斧钺,令人叹息。司马迁就是这些史官中最杰出的一个。他年青时期游历天下,为创作史书收集了丰富的材料,继任太史令后,他牢记父亲的嘱托,立志完成第二部《春秋》,幻想着能真正行使史官“记录历史、还原真相”的权利和使命。所以在武帝面前他很坦率地谈了自己对李陵一事的看法,结果遭受宫刑。汉武帝治司马迁以宫刑,表面上是因言获罪,实质上是早已记恨他的直言无隐。陈寿《三国志・王肃传》有这么一段记载:“(魏)明帝问王肃曰:‘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肃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处宫刑的监狱)。’”从这一段记录来看,武帝对司马迁久怀忿恨,借李陵事件打击报复,发泄不满。司马迁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那种社会,被摧残、被奴役阶层的共同悲剧。

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反映不像镜子那样机械、被动和消极,这其中还包含着作家对生活的看法和评价,这种评价又必然受作者生活经历和遭遇的影响。那么司马迁的悲剧对他创作《史记》有什么影响呢?

公元前98年,司马迁入“蚕室”受宫刑,遭受极大的摧残,内心极其痛苦,以致“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报任安书》)父亲的嘱托、毕生的追求成为他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惨痛的遭遇使他更加发奋创作《史记》。这时的司马迁早已不是初入仕时“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的青年史官了。严酷的现实使他认清了主上虚伪的真面目和封建王法的残酷,他变得深沉而冷静。“本纪”、“世家”、“列传”,司马迁笔下所描写的一系列人物不仅表现出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而且通过人物活动背景展现出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同时,作者同情广大被压迫人民,为被损害被侮辱者鸣不平的朴素情感跃然纸上,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历史上值得歌颂赞美的一笔。

此外,武帝也成为司马迁极力讽刺的对象。《封禅书》中司马迁列举了封建帝王封禅之事,

第3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身直为闺合之臣:我现在身为皇宫里的小臣。

出自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

《报任安书》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写给其友人任安的一封回信。司马迁以激愤的心情,陈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抒发了内心的痛苦,说明因为《史记》未完,他决心放下个人得失,相比“死节”之士,体现出一种进步的生死观。行文大量运用典故,用排比的句式一气呵成,对偶、引用、夸张的修辞手法穿插其中,气势宏伟。这篇文章对后世了解司马迁的生活,理解他的思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4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坚持真理,舍生取义

司马迁把生命的价值看得十分重,曾在《报任安书》中表达了自己的生死观:“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在司马迁眼中,仁人志士苟活乃是不得已而为之,但绝非如常人般贪生怕死,死也要死得其所,因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司马迁内心中的坚守与现实生活中的践行是合一的。在李陵兵败投降匈奴后,大臣们纷纷诋毁,落井下石,无非是为了迎合汉武帝的心思,司马迁则公正地指出了事实,《汉书》卷五四《李广苏建列传》记载:

群臣皆罪陵,上以问太史令司马迁,迁盛言:“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蘖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

面对强权以及帝王的癖好,司马迁也是充分考虑到后果的,但他选择的是坚持正义,最终受了残忍的宫刑,然而,历史洗刷了他所蒙受的冤屈和耻辱。这种浩然正气、铮铮铁骨,也许是每个新闻工作者都应具备的光辉气节。与司马迁一样,坚持正义、追求人生的价值应是每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从这个意义讲,司马迁勇敢地把他所知道的事实表达出来,指出存在的不公,如果是在当代,我们真的可以称他是一个合格的记者。

理想坚定,执着追求

热爱新闻事业,忠于新闻事业,甚至献身于这项事业,是每个新闻记者的崇高理想。支撑新闻记者前行的正是内心中坚定的信念。发愤著书,将事实客观地呈现给世人,这同样是司马迁的执着追求。司马迁从少年时起便在父亲的熏陶下苦读,并周游四海名山大川,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说:“迁生龙门,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游历的生活拓展了司马迁的视野,培养了他的文学气质。苏辙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说:“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此二子者,岂尝执笔学为如此之文哉?其气充乎其中而溢乎其貌,动乎其言而见乎其文,而不自知也。”可见扎实的知识积淀是司马迁实现理想的基石。在遭受宫刑后,司马迁表明了其内心的痛苦和生存下来的原因。《汉书》卷六二《司马迁列传》记载:“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圉之中,谁可告诉者!”“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但司马迁前进的步伐并未受到阻止,相反,更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在《报任安书》中写道:

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髌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氐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及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司马迁遭遇逆境挫折,之后发愤著书,“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在一名记者成长的路上,苦难和艰辛是砥砺意志、磨炼身心的法宝。坚定理想,执着追求,不断充实自我,是成为优秀记者的必由之路,今人岂能不若古人哉!

广取博采,尚真实录

司马迁的太史令是承祖业,其父司马谈在辞世前曾叮嘱司马迁:“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可见,《史记》的创作是司马谈的遗愿,同时,也告诫司马迁作为史学家的责任感,也可谓职业操守。司马迁在创作过程中是以父亲的遗言为准则的。据司马迁的自述,创作《史记》,大有续《春秋》之意。《史记·太史公自序》以较大篇幅阐述《春秋》之创作要领。其中,暗含司马迁将秉承孔子创作《春秋》时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中的“春秋笔法”,强调自己是述而不作,“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述必须强调真实,于是,司马迁周游各地,亲身考察,这与记者现在所做的实地访谈何等相似?《屈原列传》写得真挚而感人肺腑,因为是在司马迁学习屈原的基础上来写屈原的。司马迁漫游到汨罗江畔,在当年屈原投江自沉的地方,曾吟诵屈诗而痛哭流涕。《史记》卷八四《屈原贾生列传》有:“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观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为作《淮阴侯列传》,司马迁也曾在韩信的故乡淮阴,搜集了许多有关韩信的故事,《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有:“吾如淮阴,淮阴人为舍言,韩信虽为布衣时,其志与众异。其母死,贫无以葬,然乃行营高敞地,令其旁可置万家。”司马迁所做的如一位新闻记者的工作,终成一部客观真实的作品。真实来自于实地的采风,来源于一丝不苟的心态,这也正是新闻记者在报道时所不能违背的尚真实录的精神。

倘使司马迁生活在当代,他会成为一位出色的新闻记者。司马迁等诸多史学家身上所潜藏的新闻记者的特质,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中华民族有灿烂悠久的文化,在新闻学领域,这些传统意义上的瑰宝需要继承、发扬。

参考文献:

①鲁迅:《汉文学史纲要》[A],《鲁迅全集》[M],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3年版

②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 1959年版

第5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关键词: 司马迁 酷吏 双重人格 《酷吏列传》

对于“酷吏”这个词,大多数人的理解是滥杀无辜、滥用刑法、目无王法、嗜血成性的官吏。但司马迁的观点显然不是这样,通览《酷吏列传》,可以将司马迁笔下的十位酷吏做一个简单的性格定性:双重人格。为什么西汉的酷吏会具有双重人格?为什么在西汉强盛的汉武帝时期会出现这样十个具有代表性的酷吏呢?我试就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酷吏的双重人格之体现

今天人们心目中的酷吏与司马迁笔下的酷吏实际上有着很大的不同。酷吏,就是用法苛酷的官吏,酷吏原先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汉朝的著名酷吏郅都、张汤等都是专门整治豪门、杀人如麻的大清官。这些汉朝的酷吏,酷则酷矣,但他们血性极足,为官清廉。汉武帝时期的酷吏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为官清廉

据司马迁所记,堪称有史以来酷吏第一人的郅都十分“公廉”,熟人的馈赠皆不受。《酷吏列传》这样描述郅都:“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①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②郅都是司马迁花大笔墨写的一位酷吏,所以也可以说是司马迁心中酷吏的代表人物。在写到另一位大名鼎鼎的酷吏――张汤时,司马迁是这样描述的:“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③写道义纵:“其治放郅都,直法行治,不必贵戚。”④司马迁在《酷吏列传》中列举了汉武帝时期的十位酷吏,几乎对每一位都有其廉洁的描述,无论是他们自己的评价,还是别人对其的评价。可以说为官清廉是司马迁笔下酷吏的共同特征。

(二)不畏强权

司马迁所描述的酷吏对不服从法律的人特别是豪门贵族都敢于痛下辣手。郅都执法严酷,甚至连列侯宗室都畏之如虎,称其为“苍鹰”⑤。郅都成名,即是从镇压豪强开始的,针对不法豪强目无国法、肆行无忌的特点,采取了以暴制暴的酷烈手段。到任即捕杀闲氏首恶,推行严法,开西汉以严厉手段打击豪强之先河。济南郡首恶被诛,“余皆股票”,不敢再与官府对抗。他在任一年多,号称难治的济南,形势非常安定,“郡中不拾遗”⑥。这种做法无疑有效地加强了皇权的威信,避免了地方势力坐大。

(三)屈从皇权

以上两点可以说是酷吏门正义化的一面,但不能否认其也有非正义的一面。

西汉酷吏最大的问题在于办事不公,断案办事推崇人治,屈从皇权。例如写王温舒:“为人谄,善事有势者,既无势者视之如奴。有势者,虽有奸如山,弗犯。无势者,贵戚必侵暴。”⑦写张汤,其判案原则是:“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⑧写道杜周:“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⑨

在一个人治的社会里,官吏看皇帝脸色行事,歪曲法律条文以为现行政策服务,这是令太史公所痛心疾首的。但酷吏们的这种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接受的是儒家传统的忠君爱国的思想,君命远远大过于个人意志。

(四)滥杀无辜

汉承秦制,保留株连一罪,这从某种意义上给了酷吏嗜血的法律后盾。郅都治济南,动辄灭族;写宁成,杀四百余人,后郡中不寒而栗;淮南王刘安被武帝认为图谋不轨,一家老幼血溅长安城,长安百姓立时惶惶不可终日;郭解死时,追随的几千人竟也惨遭杀戮。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就是搞恐怖政治,由此可见黎民百姓所受的痛苦。

我们常认为汉武帝时期国力强盛,可称得上是一个盛世时期,但是这些酷吏的存在,使国家的人民隐隐感到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一旦犯罪,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

总之,司马迁笔下的十位酷吏都以自己的特点存在于历史上,正义与非正义只能由后人去评说。

二、酷吏何以为“善”

为什么在汉初这样一个以黄老思想治国的国家会出现酷吏?为什么汉武帝时期的酷吏表现尤为明显?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从不同的方面来考虑。

从传统文化的层面来讲,秦汉时期还没有离开上古社会很久,而上古时期,尤其是周朝,被孔子称为君子时代,两军交战尚且以礼相待,可见人伦道德风尚尤甚。秦汉时期,人们还未脱尽礼仪管制下的那种品格,所以汉朝臣子的忠君爱国的思想还特别强烈,皇权在其心中至高无上。

从社会发展的层面来讲,汉王朝是一个大一统王朝,华夏民族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盛世局面,这让身在这种社会的人民拥有一种自豪感,豪情万丈地投入到国家建设当中,臣子们自然也是尽心尽力地为国家办事。

从君主的个人层面来讲,汉前期出现了几位贤能之君,他们能够体贤下士,任用贤能。例如,汉武帝对人才特别的重视,他说:“……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休,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⑩这充分表明了汉武帝对人才的渴求。有这样的皇帝,让臣子感觉到信心十足,认为自己胸怀理想有实现的可能,使得他们忠君思想深深植根于脑海中,甚至不惜使用一些非常手段来报效皇恩,处置对皇权不利的人或事。

三、酷吏何以为“恶”

西汉前期出现大量酷吏,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民族关系等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原因。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汉高祖刘邦将秦灭亡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分封同姓诸侯王共同拱卫国家,所以汉初统治者大分诸侯。然而随着各诸侯国实力的发展,诸侯势力膨胀,一步步威胁到了中央的统治,形成诸侯国尾大不掉的局面。到了汉景帝时期出现的“七国之乱”,就是各个王国和中央皇权矛盾冲突爆发的集中体现。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者需要用铁腕手段去镇压,这也是汉武帝不得不大量任用酷吏的原因之一。

(二)缓和社会矛盾的需要

西汉前期的统治者有意恢复国家的经济实力,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因而人民受的剥削较轻,安居乐业,极少有百姓触犯法律之事,而犯法者多为皇亲国戚、功臣列侯。

汉武帝时期的宰相田为保护自己在山东的属地丰收,竟然决口黄河,淹没生灵无数,这使得阶级矛盾骤起,汉武帝为了安定民心,不得不使用酷吏来处决田。西汉前期的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比较重视对民心的安抚,任用酷吏处置犯法贵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三)汉武帝个人欲望膨胀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一步步分化瓦解各个王国的势力,其在位期间中央集权制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汉武帝在位时间长,这让他深刻感受到了权力的美好,在他统治后期,他好大喜功,大兴土木,封禅巡游,这些无不需要人去为他安排,而这些被忠君爱国思想牢牢束缚的酷吏是他很好的工具。同时,汉武帝的治国思想是法家的主张,酷吏的行事手段也和武帝的治国主张不谋而合。

(四)司马迁个人情感的发泄

作为汉武帝时期严酷统治的受害者之一,司马迁在认识到封建统治的残暴的同时,亦产生了反抗意识和同情人民的心理,对于让其遭受非人磨难的帮凶――法家思想和酷吏,司马迁深感厌恶。

四、结语

一个王朝最鼎盛的时期也是它最悲哀的时期,因为这意味着它将马上走向衰败,或许汉武帝时期,盛世浮华中已潜藏了各种危机,睿智的太史公也许早已看出,因而在《酷吏列传》中,仅武帝一朝就出现了十个酷吏,汉王朝的尊严需要酷吏维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这十人只是酷吏中较有典型性的代表而已。司马迁在结尾处写道:“至若蜀守冯当暴挫,广汉李贞擅磔人,东郡弥仆锯项,天水骆璧推减棰成,河东褚广妄杀,京兆无忌、冯翊殷周蝮鸷,水衡阎奉朴击卖请,何足数哉!何足数哉!”{11}可见,酷吏之多,已经到了数不胜数的地步。司马迁作为一个有历史良知的士人,紧紧抓住当朝当代的现实问题,充分反映了他作为一代史学家“不虚美,不隐恶”的著史精神。

注释:

①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33.

②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33.

③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44.

④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46.

⑤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33.

⑥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33.

⑦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49.

⑧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39.

⑨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53.

⑩页班固著.汉书(卷六)・武帝纪.中华书局,1962.6,(第1版):161.

{11}司马迁著.史记(卷一二十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1959.9,(第1版):3154.

参考文献:

[1]李巍涛.汉代酷吏溯源.唐都学刊,2011,(03).

[2]延慧.西汉酷吏产生之原因探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08).

[3]杨宁宁.从《史记》看西汉酷吏的性格人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5).

第6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关键词 司马迁 发愤著书 《史记》

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是中国古代文论一个影响较大的命题。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昔西伯拘菱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在《报任少卿书》中也有类似的话:“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这就是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来源。

“发愤著书”不是司马迁的原话,乃是后人对司马迁上述两段文字所蕴含的事理的一种概括。但笔者认为,目前学术界对这两段文字的一些理解,是有违司马迁的本意的。本文试对这一问题重新进行考辩。

对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目前学术界一个比较有影响的看法是认为司马迁揭示了“作者的痛苦和不幸可以转化为创作的动力”这样一条重要的创作规律:

司马迁认为,《周易》、《春秋》、《离骚》、《诗三百》等著作的作者们,都是在遭遇不幸、“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的情况下,为了把自己的主张、想法表达出来,留传后世,以求后世的理解,才“发愤”从事著述的……司马迁的意思主要是说痛苦和不幸恰可以激励作者的志向,坚定他们“立言不朽”的决心,成为写作的动力……

在司马迁所举的事例中,从叙述用语看,“拘”、“厄”“放逐”、“失(明)”、“膑(脚)”、“迁”、“囚”等描述历史人物遭遇的动词,自然而清晰地昭示出他们的不幸,司马迁先说他们的不幸,再说他们的著作,的确很容易让人把他们的著作视为遭受不幸后奋发有为的结果。但实际上司马迁所举的事例并不都是这种情况。其中最明显的是“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这两句。因为《吕览》的写作,恰恰是在吕不韦得宠专权之时,而不是在其获罪被贬之后。司马迁在《吕不韦列传》中说:“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苟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而韩非创作《孤愤》等著作,亦在其遭受不幸之前《老子韩非列传》中说:“秦王贝《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因此,用“作者的痛苦和不幸可以转化为创作的动力”来概括司马迁这两段话的意思,显然是不够准确的。正如张少康先生所指出的,司马迁的这两段话“都写于《史记》基本完成之后,难道司马迁明明知道事实真相,故意要在这里说些与事实不符的话吗?这岂不是和他严格遵循实录原则的一贯写作态度矛盾了吗?”张先生提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当然,人们之所以认为司马迁所说的是“作者的痛苦和不幸可以转化为创作的动力”这个意思,主要是由司马迁遭受宫刑很自然地想到他将痛苦和不幸转化为创作《史记》的动力。但实际情形是不是这样呢?

考察司马迁的生平,我们发现,他创作《史记》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结果。司马迁出生于一个史官之家,他的父亲司马谈学识广博,长期担任太史,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写成一部史书,司马迁自幼就受着家学的熏陶。10岁时,司马迁开始学习古文。后来,又先后师从当时著名的学者董仲舒、孔安国,在学问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岁时,司马迁开始出游。外出游历使司马迁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丰富了阅历,对他以后创作《史记》有很大的帮助。元封元年(前110年),司马谈病死。他在临终前嘱托司马迁完成自己未竟的事业:“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毋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公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面对父亲的殷殷嘱托,司马迁在悲痛之中作出了郑重的承诺:“小于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从这一刻起,司马迁实际上就担当起了创作《史记》的重任。元封三年(前108年),司马迁继父职做了太史令。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写作的资料准备。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史记》的撰写。在此后的六七年时间里,司马迁一边任职,一边作史。天汉三年(前99年),因替李陵辩冤而下狱,遭受宫刑。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史记》的撰写。征和二年(前91年)。《史记》的创作基本完成。可见,史官的家庭背景、自己的人生阅历、其父司马谈临终前的嘱托以及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等,对司马迁创作《史记》都有羞直接的影响。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司马迁对《史记》的编著,在他遭受宫刑之前已经进行好些年了,《史记》的创作决不是司马迁受辱之后才有意为之的。司马迁是早有大志,且一直在努力践行着,他在接受父命后便自觉把创作出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当作自己一生的奋斗目标。他选择忍受宫刑之辱而活下来,也就是为了完成《史记》的创作:“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而在受刑后,司马迁在倍感屈辱的精神煎熬中创作《史记》“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报 任少卿书》)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作这样的推想:对于像司马迁这样富有历史使命感的人来说,如果没有那场飞来横祸,《史记》的创作是不是要顺利得多?也就是说,从司马迁创作《史记》的动机和过程来看,并不存在因遭受不幸而激发斗志的情形。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段痛苦的人生经历也使司马迁对现实社会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从而更加深入地思考社会、历史和人生问题,这对《史记》的创作是有积极影响的。但这与“作者的痛苦和不幸可以转化为创作的动力”是两码事。所以,痛苦和不幸可以激励作者的志向,坚定他们“立言不朽”的决心,成为写作的动力,这在历史上确实不乏其例,但用在司马迁身上是不太合适的。

对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目前学术界还有另外一个影响比较大的看法,就是认为司马迁“揭示了文学创作的一条重要规律:文学史上许多有生命力和审美价值的作品,都是作者抒写强烈情感与深广忧愤的产物。”

考察司马迁所举的事例,我们首先发现:这些例子有很多是学术著作而非文学作品。因此,很显然,司马迁的原意并不是要谈文学创作的规律问题。那么,这些例子是否“都是作者抒写强烈情感与深广忧愤的产物”呢?屈原的《离骚》确实容易让我们联想到抒发不平的意思,司马迁在《屈原贾生列传》中对屈原创作《离骚》曾做了如下的分析:“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但在其余七例中,像《周易》、《兵法》、《国语》等都难以找到作者借著书抒发“忧愤”的依据。至于《诗经》,《吴太伯世家》记载了公元前544年季札观乐的情景:“请观周乐,为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歌《邶》、《庸》、《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歌《郑》。曰:‘其细已甚,民不堪也,是其先亡乎?’……歌《豳》。曰:‘美哉,荡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歌《魏》曰:‘美哉,讽讽乎,大而婉,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风乎?不然,何忧之远也?……’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歌《颂》曰:‘……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可见,《诗经》表现的情感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有怨愤有讥讽有忧虑,但也有不少的美颂。对于《春秋》,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有一段论述:“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敞起废,王之大道者也。”在这里,司马迁高度称赞了《春秋》明辨是非善恶,而如果孔子只是抒发一己的忧愤之情,又何以能存亡继绝、承载王道?

可见,若将司马迁所举的例子都看作“作者抒写强烈情感与深广忧愤的产物”,必然会出现所举的事例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对此,罗根泽先生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司马迁是了解他所举的这些事例的历史真相的,而他之所以这么说,原因有两点:一是他受屈原“发愤以抒情”的影响,所以特别偏重“发愤”这一点:二是司马迁创作《史记》,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家块垒”,是在“抒其愤思”,所以对古人的著作都以“抒其愤思”来解释。罗根泽先生的理解比较独到,但他的理解是建立在司马迁创作《史记》“确是在‘抒其愤思’”的前提条件下的,实际情形却并非这样。

司马迁是一个有崇高而远大志向的人,他在《太史公自序》中写道:“太史公日: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年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在《报少卿书》中也谈到要“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迁创作《史记》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历史发展、国家治乱盛衰的变化及其规律。《史记》对汉武帝的评价可以很有力地说明这个问题。《史记》对汉武帝有诸多批评,如写他重用酷吏,对老百姓采取高压政策,结果是“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但这是司马迁站在“以德治国、反对暴政”的立场上来看问题,而并不是泄自己个人的“忧愤”之情。另外,司马迁主张任贤举能,他认为贤才是否得到重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亡治乱,他在《楚元王世家》中曾说:“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君子用而小人退:国之将亡,贤人隐,乱臣贵。”正是从国家兴亡治乱的角度出发,他才批评汉武帝重用外戚李广利等人。同时,我们看到,司马迁并没有抹杀汉武帝的历史功绩,他对汉武帝统治下的“大一统”局面是赞颂有加的。汉朝建立以后,有很长一段时期,诸侯的势力过于强大,对中央政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汉文帝和汉景曾采取“削藩”的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直到汉武帝采纳了主父偃的建议,颁布了推恩令,让诸侯国化整为零,诸侯的力量才大为削弱,中央集权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对此,司马迁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称赞道:“强本干,弱枝叶之势,尊卑明而万事各得其所矣。”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对汉武帝的统治有如下描述:“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内修法度,封禅,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纪第十二。”“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这些都说明,司马迁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在创作《史记》时是本着“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原始察终,见盛观衰”,他并没有将一己的愤懑与不平倾注于史著之中而改变他对历史的理智认识和客观评价。

当然,不少学者也指出,司马迁有着浪漫的诗人气质,这是不错的。从《史记》中也确实可以看到司马迁感情强烈的性格特点,如他写伍子胥隐忍成就功名,屈原为了崇高的理想抱石沉江等等,都充满了激情,而且其中也包含了司马迁本人的人生体验。但所有这些描写,都是建立在“不失其真”的前提下的,其主要目的是要让这些“扶义m傥,不令已失时,立功名于天下”的人得以垂名后世。所以,把司马迁创作《史记》归结为“抒其愤思”,是不够准确的,也是对其创作动机的一种贬低。

孟子说:“颂其书,读其诗,不知其人,可 乎?是以论其世也。”鲁迅也曾说过:“我总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因此,要真正理解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我们必须严格遵循“知人论世”的原则,并要从相关的文本出发,“做到顾及全人全篇”。

我们都知道,“发愤著书”说的提出,与司马迁在创作《史记》的过程中因李陵之祸而遭受宫刑密切相关。而问题在于,身遭宫刑对司马迁继续创作《史记》到底有什么影响呢?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提到的这几句话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

从这几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到,司马迁曾一度感到身遭宫刑对继续创作《史记》是致命的,以致深深地感叹“身毁不用矣”。很明显,司马迁在此所说的“身毁不用”,不是指他受了宫刑之后的身体不能再从事《史记》的创作了。因为对于一个从事著述的人,单就工作本身来说。可能手脚受伤害所带来的不便会远远超过受宫刑所造成的不便。另外,司马迁也不是指他从此被剥夺了写作《史记》的权利。实际上,司马迁出狱后任中书令,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秘书档案,这给他的写作提供了更大的方便。司马迁所指的应是,遭受宫刑,不仅自己的身心受到伤害,而且自己整个的生命价值也都给全部否定了。对此,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中明确说到:“诟莫大于宫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昔卫灵公与雍渠同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同子参乘,袁丝变色,自古而耻之。夫中材之人,事有关于宦竖,莫不伤气,而况于慷慨之士乎r可见,在人们的观念里,一个人所受的耻辱,没有比受宫刑更严重的了。一个人遭遇宫刑之后,就会变得毫无地位和价值可言。从古到今。人们对受过宫刑之人都是轻视的,甚至觉得和他牵连在一起都是一种耻辱。所以,一个人受了宫刑,被割掉的不仅是生殖器,连他的尊严、价值也一起被除掉了。平常我们经常说忍辱负重,但有时候“忍辱”未必就能“负重”,司马迁就面临着遭受宫刑之后继续创作《史记》还有没有价值的问题。而这点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士可杀不可辱”,而“颇识去就之分”的司马迁为什么最终选择活下来,继续完成《史记》的创作呢?很显然,司马迁曾深入地思考过自己生存意义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发愤著书”说中所举的事例,正是司马迁为他自己继续创作《史记》寻找价值依据。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发出“身毁不用”的感叹之后写道:“退而深惟日: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接着就举了前面提到的事例。可见,这些事例正是针对“身毁不用”而发。那么,是不是遭受侮辱后就真的“身毁不用”了呢?司马迁在西伯、孔子、屈原、孙子、不韦、韩非等历史人物身上看到,尽管他们都遭受过不幸和侮辱,但这种不幸和侮辱并无损于他们作品的价值。在《报任少卿书》中,司马迁在举例之前亦感叹:“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可见,不管是在《太史公自序》还是在《报任少卿书》,司马迁思考的都是生命价值的问题。

结合上文所言,我们从人物的遭遇和他们作品价值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这些事例,才符合司马迁的本意,同时也不会出现有与史实不符的情况。也就是说,我们在解释这些历史人物的遭遇和他们作品价值的关系时,不应从顺承的关系来解释,而应从转折的关系来理解。所以,关于吕不韦、韩非的那两句论述,应是指他们虽然获罪被流放或遭囚。但他们的著作却在世上广为流传,也就是说人物的遭遇如何,无损于人们对他们作品价值的肯定和认同。以此来解释其他各例,亦完全讲得通。很显然,司马迁从人们对西伯等这些历史人物的著作的态度上认识到自己受宫刑后继续创作《史记》还是有价值的,由此坚定了继续创作《史记》的信念。正如他在《报任少卿书》提到的:“仆诚已著此书,藏诸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司马迁相信,他的著作的价值总会有人能理解,而且相信它能够抵偿自己之前受到的侮辱。

第7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关键词]《荆轲传》;叙事结构;表层结构;深层结构

[作者简介]李泽需,梧州学院中文系讲师,广西 梧州 543002

[中图分类号]I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7―0139―04

叙事理论认为,叙述内容的基本成分是故事,而内容的存在形态则是结构。结构是指作品中各个成分或单元之间关系的整体形态,其可以从两个向度进行分析:一是历时性向度,即根据叙述的前后顺序研究句子与句子、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关系;二是共时性向度,即研究内容各个要素与故事之外的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前者称为表层结构,即由叙述的顺序所确定的字面意义层次的文本自身结构;后者称为深层结构,即具体的叙述话语同产生这些话语的整个文化背景之间存在的超出话语字面的深层意义。本文试对《史记・荆轲传》(以下简称《荆轲传》)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进行探讨。

一、《荆轲传》的表层结构

一般情况下,从叙述层面分析作品的结构,首先应当确定最小的叙述单位。从句法分析的角度可以把叙述内容化简为一系列基本句型,最小单位叫做叙述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对故事结构简化提炼的结果是形成若干叙述句,这些句子之间是不可任意错乱的结构关系,即序列。《荆轲传》的主要故事内容可以用以下几个叙述句构成一个基本的单线序列:(1)荆轲是卫国人,好“读书击剑”和与诸侯“贤豪长者相结”;(2)太子丹辗转结识荆轲,两人共同谋划如何对付秦国;(3)荆轲在秦廷上刺杀秦王;(4)荆轲刺秦王失败,燕国灭亡;(5)高渐离筑击秦王,鲁句践感叹自己当初错看了荆轲。

《荆轲传》首先用几个片断简要介绍荆轲的身世爱好和交游情况。荆轲“好读书击剑”,文武兼修,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在其父母之邦卫国受到秦国兼并威胁的形势下,荆轲“以术说卫元君”,可见他关心时势,以天下为己任。荆轲在榆次与盖聂论剑,在邯郸与鲁句践争赢局,都在别人的怒目或怒叱下逃去。尽管这样会被别人视为胆小懦弱,但荆轲都没有为了逞一时之强而意气用事。到了燕国后,“荆轲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沉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荆轲始终胸怀天下。这里再次提到他“好书”,可见他不仅仅是胸有大志,而且有真才实学。“好书”和与诸侯“贤豪长者相结”,说明荆轲一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另外,作者写荆轲的交游,还特别提到“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通过这些描述,作者已为我们粗略勾画出荆轲个性深沉、志向远大的特点。

在介绍了荆轲的身世爱好和交游情况后,作者接着写燕太子丹谋划如何对付秦国。荆轲因田光的推荐而去拜见太子丹,被太子丹委以劫刺秦王的重任。面对太子丹的“刺秦”计划,荆轲先是沉默,继而是推辞,在太子丹的恳请之下最后才应允。劫刺秦王首先要能接近秦王,荆轲提出要用樊於期之头和燕国地图作为入秦的信物,这两个信物实际上代表了燕国表示归顺秦国,所以何时奉给秦王有个时机问题。在秦国大兵压境的情况下荆轲才开始行动,体现了荆轲选择时机的良苦用心。樊於期因得罪秦王而逃到燕国避难,太子丹不忍伤害他。于是荆轲面见樊於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樊於期主动献出自己的头颅。在与太子丹谋划刺秦的过程中,荆轲深沉的性格特点再次得到表现,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荆轲足智多谋的一面。

易水送别的场面突显了荆轲的英雄气概。荆轲入秦,太子丹及那些知道这件事的宾客都穿戴着“白衣冠”来为他送行。在易水边,祭过路神之后,就要上路,高渐离击筑,荆轲和着筑声唱歌,悲凉凄怆的音调,让送行的人都被感动得流泪哭泣。荆轲一边前进一边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在慷慨激昂的歌声中,在群情激愤的气氛中,荆轲登上车连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一悲壮的情景,充分表现了荆轲义无反顾、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荆轲在秦廷上刺杀秦王,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作者浓墨重彩地描写了荆轲的英雄本色。先是“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的秦舞阳,在秦王的宏大排场面前“色变振恐”,引起秦王“群臣怪之”。眼看就要露馅,荆轲回头笑看了秦舞阳一眼,向前对秦王谢罪说:“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荆轲在如此紧急的关头能镇定自若。并在谈笑间就消除了秦王君臣的疑心,充分显示了他的大智大勇。接着写荆轲向秦王进献地图,当秦王打开地图,地图完全展开、匕首露出来的时候,荆轲顺势左手抓住秦王的衣袖,同时右手抓起匕首,刺向秦王。但秦王的反应也是出奇地快,荆轲的匕首还没有接触到秦王身体的时候,秦王在惊惶中抽身而起,一下子就把衣袖挣断了。于是荆轲追秦王,秦王绕着柱子拼命奔逃。由于秦王群臣“以手共搏之”,加上“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让秦王有机会拔出剑来反击荆轲。荆轲的左腿被砍断了,倒在地上,便举起匕首投向秦王,但没有击中。秦王再用剑刺荆轲,荆轲身上受了八处创伤。荆轲知道事情办不成功了,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秦王左右的人上前杀死了荆轲。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充分体现了荆轲刚毅勇敢、无所畏惧的性格。

在传记的最后,作者写高渐离以筑击秦王不成被杀以及鲁句践听说荆轲刺秦王之事后感叹自己当初错看了荆轲,再次烘托了荆轲的英雄形象。

作者就这样层层深入、有条不紊地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志向远大、大智大勇、无所畏惧的英雄形象,表达了对荆轲的赞美之情。从传记的结构来看,作者非常注意前后照应。如开头写荆轲到燕国后,“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从他们相同的志趣里,可以看出高渐离也是荆轲式的人物。易水送别时,作者再次写高渐离击筑,荆轲高歌,进一步表明他们胸怀的一致。而传记最后写高渐离视秦王如寇仇,借击筑之机扑杀秦王,与前面的叙写正相呼应。又如写荆轲入秦前,太子急于行事,便找了一个“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的秦舞阳作荆轲的副手。荆轲似乎在出发前就已看出秦舞阳不行,所以他要等他的朋友与他一起去。这与后面写到秦廷之后“秦舞阳色变振恐”,不能起到助手的作用,又是遥相呼应的。另外,传记开头写荆轲与鲁句践下棋争道,鲁句践怒而斥之,而最后写鲁句践引咎自责,也互为照应。这样写,不仅使得结构严谨,而且也有助于事件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

二、《荆轲传》的深层结构

从表层结构看,《荆轲传》围绕荆轲刺秦王这

一中心事件,塑造了一个志向远大、深沉多谋、英勇无畏的英雄形象。而从深层结构看,《荆轲传》则暗含着荆轲始终不被人们理解的人生悲剧。

《荆轲传》在交待完荆轲的身世后,即写荆轲“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卫元君不用荆轲之“术”,表明卫元君对荆轲的才学不以为然。荆轲的才学如何,传记中没有具体的描述,但从荆轲后来谋划刺秦的精细准备看,应该不差。可见,《荆轲传》从一开始就暗示荆轲处于不为人所知的境地。

荆轲在榆次与盖聂论剑,因两人看法不同,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就出去了,有人劝盖聂再把荆轲叫回来,盖聂断言荆轲不敢再逗留,已经离开了。派人到荆轲住的地方寻找,荆轲果然已经驾车离开榆次了。使者回来向盖聂报告,盖聂说:“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另外,荆轲在邯郸和鲁句践下棋,由于争执棋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不再跟鲁句践见面。后来鲁句践听说荆轲刺秦王的事后感叹:“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很显然,盖聂“怒而目之”和鲁句践“怒而叱之”,都是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荆轲,而荆轲也不和他们争一时之强,是因为“志不同,道不合”,但这却被他们误认为是懦弱的表现。荆轲受人误解不可谓不深。 《荆轲传》还浓墨重彩地写到燕太子丹的“不知人”。太子丹由于质秦时受到秦王的侮辱,逃归后想报复秦王,鞠武批评太子丹只想自己个人雪耻而不顾全大局;后来得罪秦王的将军樊於期逃到燕国,鞠武主张立即把他送到匈奴去,以消除秦国的借口。这些建议都没有被太子丹真正接受。对于秦国日益严重的威胁,鞠武提出“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之策略,而太子丹认为:“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心恬然,恐不能须臾。”鞠武批评太子丹的行为是“行危欲求安,造祸而求福,计浅而怨深,连结一人之后交,不顾国家之大害,此所谓‘资怨而助祸’矣。”后来太子丹被杀,燕国被灭,证明鞠武所说的不无道理。另外,鞠武是个十分谨慎之人,尽管他明确反对报复秦王,但他还是向太子丹推荐了田光,认为田光“为人智深而勇沉,可与谋”。但太子丹对老师眼中的这个大侠,还要告诫他不要泄漏他们之间谈话的秘密:“丹所报,先生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结果导致田光以死来表明自己不会把这事说出去。由此可见,太子丹既不了解田光,也不了解鞠武。另外,太子丹把秦舞阳配给荆轲作为刺秦的助手,实在也是“不知人”。秦舞阳虽然“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但其实是个外强中干的人。太子丹以秦舞阳为荆轲刺秦的助手,意味着对他寄予厚望,结果秦舞阳在秦王的宏大排场面前就已吓得“色变振恐”,在荆轲追杀秦王的关键时刻更是不见了踪影。

太子丹“不知人”的性格特征直接影响到他对荆轲的态度。太子丹把“刺秦”的重任寄托在荆轲身上,并待荆轲为上宾,“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就此而言,太子丹可说是礼贤下士的典范,但实际上他并不了解荆轲。荆轲准备入秦前,在等待一个朋友的到来,想和他一起去,但由于这个朋友住得比较远,没有及时赶到,结果被太子丹怀疑荆轲反悔:“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改悔,乃复请曰:‘日已尽矣,荆卿岂有意哉?丹请得先遣秦舞阳。”’这里用“复请”二字,表明燕太子丹一再催促荆轲赶紧出发,写出了太子丹心中对荆轲的疑虑甚大。可见,太子丹对荆轲并没有真正了解,他之前对荆轲的厚望、厚遇,只不过是由于田光的原因。而面对太子丹的怀疑,个性深沉的荆轲好象一下子变得意气用事起来:“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或许有人会说,荆轲之前不是很能忍的么,这时候怎么就不能再忍一忍?这也正是让人十分感叹的地方。从田光以死“明不言”,我们也就知道,荆轲这时非如此不能消除太子丹的怀疑了。荆轲作为一个刺客,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替太子丹行事,却得不到太子丹的真正理解,实在可悲可叹!

颇有意味的是,这篇传记的末尾写鲁句践听说荆轲刺秦王之事后感叹:“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这里鲁句践为过去自己太不了解荆轲而感到羞愧,荆轲刺秦王的英勇行为也让鲁句践明白了荆轲当初离他而去的原因。至此鲁句践对荆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好像他终于明白了荆轲是个怎样的人。但鲁句践把荆轲失败的原因归结为荆轲的剑术不精,从这点看来,鲁句践还是没有真正了解荆轲。荆轲的剑术如何,可从田光那里得到印证。起初鞠武把田光推荐给太子丹,上文已说过,鞠武是个十分谨慎的人,他认为田光可以担当起刺秦的重任。如此说来,田光的剑术应该不错。而田光去见太子丹时,说自己已年老力竭,力不能任,认为荆轲可以胜任。这样说来,荆轲又是胜过田光的。而这篇传记一开始就交待荆轲“好读书击剑”。所以,荆轲的剑术应该是很不错的。荆轲在身负重伤、知道事情最终不成之后说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这么说并不是自我解嘲之词,他在出发前就曾说过:“往而不返者。竖子也!”怎样才能活着回来呢?唯一的做法只能是生劫秦王。可见,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不在于他的剑术不精。鲁句践终归还是没有真正了解荆轲。

综上所述,《荆轲传》存在“不知人”这一深层结构。那么,这一深层结构传达出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意义呢?中国很早就有“士为知己者死”之说,但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的“知己”与“士”之间真正做到相知的其实并不多。而这正是中国古代大多数文人士大夫的悲剧所在。《荆轲传》的深层结构正是这一文化背景的体现。

三、《荆轲传》叙事结构的创作根源

《史记》是一部历史著作,但司马迁并不是以冰冷的态度看待历史,而是在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在对历史人物的褒贬中,融入强烈的爱憎感情。具体分析,我们发现,《荆轲传》无论是表层结构还是深层结构,都蕴涵着司马迁的身世之感。

首先,与荆轲一样,司马迁也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人。司马迁在《与挚伯陵书》中曾说过:“迁闻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欲以立德、立功或立言的方式实现人生的不朽,这正是司马迁的人生追求。司马迁少年好学,二十岁开始外出游历,归后“仕为郎中”,又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元封元年(前110年),其父司马谈病死,临死前嘱托司马迁继承自己开创的事业。司马迁在悲痛之中作出了郑重的承诺:“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从此,司马迁开始肩负起修史之重任。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写道:“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年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五百年而代有圣人出,司马迁以周公、孔子为楷模,志向不可谓不大。他在《报任安书》中也谈到要“欲以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在《史记》中热情地讴歌了包括荆轲在内的各种英雄人物,因为他们“扶义倜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这与司马迁自己的人生追求是一致的。

其次,与荆轲一样,司马迁虽然志向远大、才能出众,却难以得到人们的真正理解。天汉二年(前99年)李陵抗击匈奴,最后矢尽食绝,兵败投降。消息传来,汉武帝大为震怒,朝臣也纷纷附和斥骂李陵。司马迁则认为李陵杀敌过万,虽然战败降敌,但其功可以抵过;李陵也并不是真心投降匈奴,而是伺机报答汉朝。起初,汉武帝接受了司马迁的意见,派使者慰劳李陵部下生还者,并“遣因杼将军公孙敖将兵深入匈奴迎陵”(《汉书・李陵传》)。但是公孙敖没有等候到李陵,却从捕获的匈奴士兵之口听到李陵教练匈奴兵来对付汉朝的消息(实际上教匈奴练兵的是另一降将李绪)。于是汉武帝大怒,族灭了李陵一家。至此,司马迁之前的说法也就被人说成是“诬罔”之词,按律当诛。此时,司马迁有口难辩,“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视,左右亲近,不为一言”(《报任安书》),最后只能屈辱地接受腐刑以免一死。本来司马迁是站在历史学家的立场上讲了事实真相,希望汉武帝公正地对待将士的成败,但他的“拳拳之忠”反而给自己招来腐刑这样的奇耻大辱,使他只能痛苦地感叹“明主不深晓”。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把自己的这种痛苦表露无遗。任安写信叫他“以推贤进士为务”,尽管他自己也很想为朝廷尽点力,但觉得自己没有了这种资格:“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虽才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见笑而自点耳”、“如今朝廷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馀,荐天下豪俊哉”、“向者仆亦尝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不以此时引维纲,尽思虑,今已亏形为除之隶,在闻茸之中,乃欲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不亦轻朝廷、羞当世之士邪?嗟呼!嗟呼!如仆,尚何言哉!”纵使自己品德高尚、才能出众,但“动而见尤,欲益反损”,还能再说什么呢?又有谁能真正理解呢?

第8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院岭街道地处石漫滩水库上游,马鞍山南麓,紧靠平桐公路,下辖4个村,11个居委会,总人口2.3万人,非农人口2万人,农业人口0.3万人。辖区有邯钢集团舞钢公司、舞钢中加钢铁公司两家大型钢铁企业和龙山纺织科技园及其他大小企业380多家。近年来,院岭街道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陈金甫常说:“创造宽松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两年,该辖区新建项目接连不断,进展迅速。特别是舞钢公司新百万吨宽厚板、中加二期工程、龙山科技园和马庄旧城改造等项目,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的项目。为切实搞好辖区这些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大型建设项目早日投产创效益,该街道专门成立了以书记陈金甫为组长、主任刘林山为副组长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拆迁领导小组。他们实行“街道办事处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办法,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打击。

他们多次召开厂占区村民大会,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下发张贴由市公安局和舞钢公司公安处联合印制的《通告》5000多份。通告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搞强装强卸、堵门堵路、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围攻、谩骂、殴打现场管理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不听劝阻、无视通告、强行阻挠施工的人员坚决打击。冯庄、李辉庄、马庄有个别人以身试法,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舞钢公司新百万吨宽厚板项目是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涉及胡庄厂占区108户的房屋必须拆迁。为保证新百万吨宽厚板工程项目如期开工,陈金甫、刘林山带领干部、职工深入胡庄做群众思想工作,协调拆迁事宜。在那段时间里,从早上7点到夜里11点钟,他们逐家逐户协调,并仔细为拆迁户丈量土地,尽量不让农民吃亏。村民何金铛是个单身汉,父亲90岁,母亲近80岁,家里没啥收入,是村上有名的困难户。拆迁没劳力,新房盖不起。对此,陈金甫和刘林山非常重视,不但给老何家发放足额补贴,而且还帮他筹钱筹料盖新房,何金铛感动地说:“有这样的好领导,俺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半月之内,胡庄108户全部迁完,保证了舞钢公司新百万吨项目2006年8月20日开工建设。

李辉庄马庄组地处石漫滩水库西端淹没区108.53线以下。全村136户,625人的房屋属动迁范围。为此,1999年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由于当时没有适当的宅基位置,加之迁移资金缺口较大等原因而没有动迁。因地势低洼,2004年前马庄年年进水,仅2002年就两次进水,最低处水至屋檐,群众的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为了改善这种局面,市政府投资23万元,于1997年在该庄建起了排水站。可是,下暴雨时作用仍然不大。2004年,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急群众之所急,决定彻底解决这一难题,将马庄整体搬迁,使马庄改颜换面。

院岭街道一班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做好马庄群众的思想工作,不仅为马庄整体拆迁做好一切前期准备工作,也为开发商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工程建设环境。

现在,马庄的住宅小区――福田・龙城正以崭新的面貌,伸展“双臂”,接待马庄群众喜迁新居。

2006年11月9日,福田・龙城荣获“2006年中国城市标志名盘奖”。

院岭街道办事处按照省、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治安工作,实现了辖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的目标。

他们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坚持半个月一次排查上报制度,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上推,确保了一方稳定安康。

他们认真落实“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会议精神,辖区组织有15人的专职治安巡防队,5个警务区,配齐了“一警两员”。行政村义务巡逻队4个、148人,单位居民区庭院值班看护人员36人,杂居庭院义务轮流值班人员14个,充分发挥了群防群治的职能作用,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为全方位构筑辖区“零发案”平安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证了辖区的治安稳定。近几年,该辖区连年被平顶山市和舞钢市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蓝图已绘,航道开通。回眸往事,心潮澎湃。展望未来,豪情满怀。舞钢市院岭街道党工委一班人在陈金甫的带领下,正向着新的目标扬帆前进!

第9篇:司马迁报任安书范文

关键词:司马迁/习俗/制度变迁/经济自由主义

习俗作为一种自发的社会秩序,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概念。无独有偶,在史学鸿著《史记》中,司马迁以他通古今之变的视野,构建了“随俗浮沉”①,即因俗变迁的经济观。“俗”在《史记》的不同篇目中互文见义,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范畴,而《史记·货殖列传》则尤为特别,司马迁在此篇不惜笔墨,集中叙述了全国各地不同的习俗风情,对俗的重视跃然纸上,但后人对这一专题的研究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运用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对司马迁的因俗变迁经济观进行系统的探讨。之所以选择司马迁的经济观,主要是因为其思想不仅在传统社会中受到,而且几成传统知识分子的绝响。同时其因俗变迁的经济观对我国当代经济制度的转型也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因俗变迁经济观的理论基础

习俗在经济学家的词典中具有不同的界定,但大都认为它是一种习惯心理在特定环境的刺激下所作出的行为复制,在行为主体的利益博弈过程中,往往是不加思索地遵循着某种传统的惯例。诺斯(1991)指出,制度是由人类设计的用以安排政治、经济与社会交往的约束。它们由非正式的约束(习俗、制裁、忌讳、传统、行为准则)和正式的规则(章程、法律、财产所有权)组成。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们已经设计出各种各样的制度以建立秩序并降低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制度以累积性的方式逐步演进,将过去现在及未来连接起来,因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关于制度演化的故事。哈耶克(1988)也认为,习俗是在文化演进的过程中形成的,在这种意义上,它们的基础是人类的经验。当人们长期按某种习俗行事,他们就会惯性地或无意识地认为应该保持着这种约定俗成的经验型行为的一致性。这样,一种习俗也就会逐渐地或潜移默化地向人们的心理层面推进,转化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从而对利益相关主体产生自发的行为约束,形成自发的社会秩序。从诺斯和哈耶克的论述中,我们认为,无论在现代市场经济抑或是希克斯所说的“习俗经济”中,习俗为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低成本的博弈规则,其变迁往往发生在正式规则的边际,因而为正式规则的演变提供了成本较小的方向,因循习俗变迁的趋势,可以降低经济制度转型的成本,这已经为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发展和转型所验证。由此看来,对司马迁因俗变迁的经济要义确有分析的必要。

在司马迁的语境中,俗有风俗、谣俗等表达方式,但其主要内涵如作者所言,即“上行谓之风,下习谓之俗(《史记·乐书》)”,统治集团的行为形成了社会的主流风气,民间主体的生产、经营、消费和分配习惯构成了日常的习俗。他认为“州异国殊,情习不同,故博采风俗,协比声律,以补短移化,助流政教。(《史记·乐书》)”了解各地不同的习俗,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根据习俗变迁的趋势制定国家政策,可以降低移风易俗的阻力,有助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演变。因此他周游全国,考察各地风俗人情,“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史记·太史公自序》)”,探寻国家盛衰的内在规律;“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通过对古今社会风俗变化的考证,透视习俗、文化传统变迁的内在要求,形成自己关于习俗变迁的学说。我们不禁要问,司马迁的因俗变迁经济观渊源何处?古往今来,诸多学者对此评价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词。最早如东汉时期的班固评价司马迁“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先黄老而后六经(《汉书·司马迁传》)”,其原因是“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汉书·艺文志》)”近世有梁启超认为“太史公最通经学,最尊孔子,是汉代独一无二之大儒矣。(《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而今人则有胡寄窗、赵靖、叶世昌等先生持“黄老之学”之说,此说颇有见地,惜三位先生分析不多,此处我们不吝笔墨,姑妄析之。

我们先分析司马迁对先秦儒道的态度。他在《史记》中把孔子纳入“世家”,并且在《孔子世家》中确实表达了景仰之情,却把老子纳入“列传”,因此明人陈仁锡、清人赵翼和王之昌等借此认为司马迁思想渊源儒家。本文认为此说值得商榷,一是《史记》作于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孔子已获较高文化地位,这是司马迁的实录。二是《老庄申韩列传》记载孔子问礼于老子一事,并且对“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颇有非议。三是先秦儒家的思想体系以“仁”为核心,强调“礼乐征伐白天子出(《论语·季氏第十六》)”,经过董仲舒的异化后,“《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这已经成为专制集权超经济控制的理论工具,而这与司马迁的因俗变迁观相抵触。四是司马迁希望成为孔子卒后的一代文化导师,创立自己的一家之言,他尊重孔子的态度并不能证明其思想脉络的相承。

我们再从《史记》的文本出发,探讨其因俗变迁的理论基础。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叙述了他的家学渊源,特别阐发了父亲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一文,通过对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墨者“俭而难遵”、法家“严而少恩”、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等五家学说的批评之后,肯定了道家学说,指出“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执,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司马迁很赞同这个观点,并且客观隐含在他对秦汉经济的考察结论之中,秦国力强大经济却走向衰退,汉初百废待兴经济却走向繁荣,关键是秦接受法家思想,干预经济失其道,汉因循为用,无为而治。《史记》在卷六(《秦始皇本纪》)到卷十二(《孝武本纪》)、《律书》、《封禅书》、《平准书》、《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酷吏列传》等有大量的事实比较了秦汉及当下经济政策,表达了司马迁对汉初“无为而治”政策的推崇,此处限于篇幅,恕不一一列出。关于“无为”思想,老子有如下的论述:“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第七十五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老子》第七十三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老子》第五十七章)”、“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第四十八章)”、“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老子》第三十八章)”等等皆体现了老子反对“上之有为”而强调“无为”的思想。思想的火花超越了时空,当代经济学家哈耶克也借鉴了老子的“无为”之论,当他(1966)谈到自发社会秩序理论时:“难道这一切如此不同于《老子》第五十七章的诗句:我无为也,而民白化,我好静,而民自正。(参见韦森《难得糊涂的经济学家·哈耶克与老子》)”可是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司马迁已经汲取了老子“无为”思想的精髓,提出了“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史记·太史公自序》)”的观点,即“因者”是统治者的治理之纲,是社会经济制度变迁模型的理论基础。分析至此,我们才更容易理解他的“善因论”。

然而,司马迁对道家思想的认同并不排斥他的理性转换,他融入了自己的思考。如他摒弃了老子“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第七十七章)”的分配观,提出“贫富之道,莫之夺予(《史记·货殖列传》)”的效率观;如他对老子的“少思寡欲”和“绝巧弃利”的主张加以改造,提出了顺民之欲和求利观,在《史记·货殖列传》的开端:“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鞔(晚)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这里引用了《老子》第八十章,大多数学者认为,引之是为了斥之,梁启超即持此论。今人李埏(1999)则指出,断句应当在“必用此为务!”结束。本文对此持相同看法,因为《货殖列传》是司马迁对各地经济案例的考察和归纳,此处引文省略了《老子》原文中关于“小国寡民”的论述,补入了“至治之极”四字,表明了司马迁对这段话进行了改造,其着眼点在于“安其俗”才能“乐其业”,至于“老死不相往来”也许表明了老子对浮华之礼的鄙视(刘俊男,1999),换句话说,百姓各自安俗乐业,没有互相侵犯的机会主义,不需要任何的帕雷托改进,达到了交易成本为零的帕雷托最优状态。从反对国家干预的角度,司马迁评价汉文帝和乐之治:“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史记·律书》)”汉武帝与民争利:“於是丞上指,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组豪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百姓不安其生,骚动(《史记·酷吏列传》)”,孰是孰非,昭然若揭。因此,司马迁认为近世涂民耳目,干预控制个体自发的经济行为政策,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由此观之,我们认为司马迁对老子文本“甘”、“美”、“安”、“乐”的引用,在于表明他对因俗变迁的渴望,至于人民因什么俗、得什么欲,则应顺其自然。

二、因俗变迁经济观的前提假设

上文已述及习俗是人们长期交往中共同经验知识的积淀,因俗变迁可以降低制度变革的不确定性,减少个人在经济活动弈的机会成本,从而带来社会福利的整体增进,为此司马迁提出了著名的“善因论”:“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史记·货殖列传》)”即因俗变迁的机制设计是经济学追求的帕雷托最优解,用利益引导为次优解,而道德教化和整齐同一则又在其次,与习俗斗争背离更是最下解。那么司马迁立论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我们通过对《史记》文本的分析,概括为如下两方面:

(一)求利本性的假设。司马迁肯定求利是人类的本性,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诸多论述(后面未加注释的引文均出自此篇),如“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正是利益、财富驱使人们的各种活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这种求利本性上自王公贵族下到黎民百姓,没有任何差别,“白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史记·孟荀列传》)”同时,司马迁列举了壮士、贤人、廉吏、廉贾、赵女郑姬、游闲公子、渔夫猎人、赌徒、医方诸食技术之人、农工商贾畜长等等各类群体,指出他们的活动“归于富厚也”,无不是在财富流动的自然顺序下忙碌、奔波。正如斯密(AdamSmith,1776)所言:“他们原来的统治的性质使他们的风俗习惯变成了这个模样,后来,这种统治大大改变了,他们的风俗习惯却仍然没有多大改变。”②个体的求利活动没有带来社会经济的萧条,反而促进了生活消费品的日益丰富,如山西、山东、江南、龙门、碣石等地的产品“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而获取这些丰富的消费品依赖于农、虞、工、商的社会分工,合理的分工来自于农、虞、工、商产业的利润和规模经济,规模带来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市场扩大带来国民财富的增加,所谓“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

先秦以来,关于人们的自利本性已有很多精彩的论述,但大都从整体主义的角度选择影响或限制人们求利诉求的路径。如法家主张用赏罚政策,利归于国;儒家主张用道德教化使人们欲望最小化,达到“安无寡,均无贫”的目的;《管子》(后期)则认为民富难以管理,提出了国家干预市场价格的主张,诸如这些学说的共同之处在于为统治集团筹谋划策,维护统治集团的利益。唯独司马迁没有提出任何限制好利活动的主张,如对于“匹夫编户之民”的求利,他认为:“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肯定了人民追求自身利益的正当性。不仅如此,司马迁还认为仁义道德是财富的派生物,他说:“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他还用范蠡经商致富后散财给贫贱之交和远房兄弟为例,指出“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对空谈仁义之士,“无岩处奇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表明了他对虚伪的道德乌托邦者的反对态度。

(二)求欲心理的假设。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己。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执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司马迁指出,虞夏以来出现的求娱乐、求物欲、求荣耀、求享受的心理,已经变成一种习俗,对人民浸染许久,即使用最美妙的高论逐户去劝说,最终也是无济于事。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给定资源稀缺和信息不对称的条件,追求自身欲望的最大满足是人类的天性,它驱使人们追求体安驾乘、目好五色、口甘五味、情好珍善的生活,而实现这种欲望可以促使人们最大程度地发挥个人积极性,因此司马迁认为“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之验”。只有统治者尊重这种改变,才能使人民“安其俗,乐其业”,达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促进。但资源的稀缺和人类欲望的无止境这一对矛盾难以解决,古今亦然。从自发的秩序而言,萨杰(Sugden)认为,人们所遵从的习俗有道德的约束力,而礼义道德、信仰是构成习俗的主要因素,并随习俗一同演化。司马迁指出:“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穷於物,物不屈於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史记·礼书》)”解决物和欲的冲突需要“政治人”的介入,制定相应的道德行为约束,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其目的是“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既保证人们的正常欲求,又能促进物品的增长,而不是压抑扭曲人们的欲求。相比之下,战国时期的荀子也有对物欲冲突的论述,“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荀子·王制》)”,荀子强调等级秩序,为统治集团的干预开绿灯,而司马迁注重习俗的自发秩序,为经济自由创新说。

三、因俗变迁经济观的内容

(一)“与时迁移,立俗施事”的指导原则。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叙述了自己对司马谈思想的继承,并且把“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作为因俗变迁经济观的指导原则,即社会制度变迁应该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习俗会发生变化,沿着习俗变化的方向处理事务,容易执行,并能达到事少而功多的绩效。根据诺斯(1991)的理解,历史是制度变迁的故事,在故事的演进中,非正式规则创新将以低于改变正式规则安排的成本被诱发、刺激出来,它试图绕过正式规则的限制来获取潜在的利润。我们知道,“科斯定理”是交易成本为零的状态,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一切社会制度均可达到帕雷托最优。可是由于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状况,因此制度变迁能否带来经济效率关键在于如何使变迁成本最小化。习俗作为自发的社会秩序,从正式规则的边际缓慢演变,降低了外部性和群体“搭便车”行为,因而制度变迁才会得到多数人的认可,才会提高经济效率。这样看来,司马迁的“与时迁移,立俗施事”确具有前科学因素。

(二)因俗变迁的具体主张。因俗变迁的制度是否可行,关键要解决激励问题和信息问题。司马迁通过对大量历史事件和经济案例的考察,间接提出了因俗变迁的具体主张。

第一,因俗简政。《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了太公望的治国方略,“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尽管齐“地卤、人民寡,”可太公望至齐后,因循齐地习俗,精简政务,因地制宜,终使“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同时在《史记·鲁周公世家》中记载了鲁公伯禽和太公望报政周公之事,周公对太公“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的政策极为欣赏,叹日:“呜呼,鲁後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在这里,司马迁借周公之口提出了因俗简政的主张,并且分析了因俗简政给人民带来的激励。如管仲富比王室,可齐人不以为侈,因为管仲任政“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史记·管晏列传》)”再如孙叔敖为楚相,“世俗盛美,政缓禁止”,“民皆乐其生(《史记·循吏列传》)”等等案例,表明了司马迁对因俗简政的肯定。

第二,习俗变迁与资源选择集合的改变相关。在上文我们已经从求利、求欲的假设中分析了习俗变迁的内在前提,如果资源选择集合的改变导致了收益分配的变化,人们将会对现行习俗发出质疑,进而自发产生习俗变迁的激励。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用大量的资料作为实证,间接地表明了这个观点。如他考察了关中之地习俗的变化:关中之地沃野千里,适宜种植,俗好稼穑、难为奸邪,但自秦汉以后,逐渐成为政治和商业中心,“四方辐凑并至而会”,贸易流通扩大了资源选择集合,“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因此俗变为多贾再变至“益玩巧而事末”。再如越、楚三俗的比较:西楚土地贫瘠,“其俗剽轻,易发怒,地薄,寡於积聚”,而越由于“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东楚,由于喜游子弟较多,俗“则清刻,矜己诺”;南楚,由于与闽中、干越杂俗,“故好辞,巧说少信”。

第三,习俗变迁与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相关。土地和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如果不考虑技术进步的因素,那么其相对价格和产出的变化会对习俗产生影响。(1)地少人多,如三河“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故其俗纤俭习事”;(2)地薄人多,如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馀民,民俗儇急,仰机利而食”;(3)地广人稀,但如果财富产权得不到保护,人民缺乏生产的积极性,如种、代和上谷至辽东地区,地广人稀,可“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

第四,习俗实际上是人们的利益与需要的函数,其变迁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如果人们长期维护这种习俗带来的不是收益而是成本,则人们就会自发产生变迁习俗的需求。司马迁列举了(1)邹、鲁之地习俗首先是“俗好儒,备於礼,”但维持此种习俗的成本较高,然后变为吝啬,当其衰败时,“好贾趋利,甚於周人,”这是利益的诱导;(2)颍川、南阳之地习俗从尚忠朴到“俗杂好事,业多贾”,这是由于秦末不轨之民迁居后群体交易需要的变化。

第五,“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史记·乐书》)”司马迁意识到俗有厚薄、善恶之分,而薄恶之俗会对经济发展产生锁定效应,如楚越之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俗却“偷生,无积聚而多贫”,经济走向衰退;如淮南王和衡山王的叛乱,“非独王过,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也(《淮南衡山列传》)”,薄俗使政治经济发生扰动;为此要“易前之恶俗,从今之善俗”。那么如何移风易俗呢?司马迁表明了两种倾向。一是对制俗、轻俗论调的批评。因为制俗、轻俗论者过分相信自己的智慧,低估了人们的理性预期。如商鞅认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史记·商君列传》)”,司马迁斥之为“浮说”;赵武灵王主张“制俗”,人们不事农商;汉武帝轻俗,“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史记·平准书》)”尽管公孙弘作政治秀,“布被,食不重味,为天下先”,却“无益于俗”等等皆是鲜明的例证。二是对“不教而民从其化”的肯定。司马迁通过对孙叔敖改变楚地民俗事件的叙述,提出了“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史记·循吏列传》)”的观点,如果“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会使民众无所适从,因为习俗是维系社会稳定运行的纽带和“剂,”具有自我变迁和实施的机制。自西汉以后,这个观点可谓曲高和寡,只有北宋时期的苏轼针对王安石改革提出的“流俗不足恤”的严刻之政,提出“因俗而任情”(《上神宗皇帝书》)的主张,因俗变迁的制度设计才是克服北宋社会危机的上策。

第六,习俗可以自发扩展为成文的规则和非成文的惯例,为经济运行提供和谐的市场秩序,同时也降低了经济活动信息的搜寻成本。司马迁记载的经济案例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解释,从宏观来说,减少国家治理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使经济健康运行。如太公治齐、文景之治。从微观来说,减少商业风险,扩大获利机会。如《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卓氏发家之事,卓氏远迁临邛是由于他了解临邛习俗“民工於市,易贾”,其它如程郑、宛孔氏、曹邴氏、刀问等等致富史也说明了解习俗的重要性。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诸多“任时”、“随时”、“逐时”、“趋时”之词,其关键是要掌握消费者信息,而消费者的经济活动信息存在于大量的习俗惯例之中。

四、因俗变迁经济观的评价及当代启示

司马迁在“道法自然”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对民间经济主体的实际考察,提出了因俗变迁的经济观,这是传统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创举。他肯定了人们求富的合法正当性,把“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的人称为“贤人”和“素封者”;同时他看到了经济运行的自发调节机制,反对政府的强制干预和与民争利。事实上,他已经朴素地认识到政府干预对人们生产激励的消散,如杨可告缗后,“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也看到了政府干预为官吏、骄奢腐败提供了物质温床(如《酷吏列传》记载的杜周、周阳由、王温舒等人)。可以这样说,司马迁的因俗变迁经济观是与君主专制思想博弈下的一颗流星。

众所周知,君主专制是以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为核心,所谓“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与此同时,政治规则将取代经济效率原则,成为统治者效用函数的内生变量。尽管西汉初期的“无为而治”带来了经济繁荣,“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但社会财富的最大化与君主效用的最大化有着天然的冲突。我们知道,董仲舒异化的“大一统”为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从贾谊的“众建诸候而少其力(《治安策》)”,到晁错的“削藩”,再到主父偃“推恩令”,逐步剔除了利益集团势力,为中央集权的巩固铺平了道路。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则使统治者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汉武帝实施的“与民争利”政策实质上是满足其个人偏好的例证。如汉武帝多次与匈奴作战,扩充疆土,司马迁称之为“务纳其税(《史记·匈奴列传》)”;如更钱造币是因为“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史记·平准书》)”;如杨可告缗“得民财物以亿计(《史记·平准书》)”;如桑弘羊实施的盐铁官营、均输、平准使“太仓、甘泉仓满”等等;所有这些措施是以牺牲经济效率为代价,来换取君主专制统治下行政效率的需要,所谓“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上,犹自以为不足也(《史记·平准书》)”。自此以后,经济哲学让位于政治哲学,求真让位于至善,儒家“内圣外王”成为统治集团致命的自负工具,对民间主体的超经济控制成为传统社会长期的路径依赖。

当前,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们正处于经济冲突的多发期,因为经济制度转型不可避免地改变了原先的利益分配,必然产生制度变迁的成本,这需要我们从制度创新的边际——习俗出发,减少改革的阻力和难度,同时我们应该明白,习俗存在自发的维持市场运行的社会秩序,理性的政府应该尊重民众的经济选择,而在经济制度的转型期,如何引导个人创新的激励,减少经济主体的寻租行为才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这既是司马迁的因俗变迁经济观给今人的启示,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注释:

①司马迁在《史记·张丞相列传》中对韦丞相玄成执政理念的评价。

②[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P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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