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交易性金融资产精选(九篇)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1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较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同点

(1)初始计量属性都是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都是公允价值,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以公允价值作为这两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为了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把该类金融资产和市场紧密的结合。

(2)在取得金融资产的时候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股息,都单独通过应收项目来核算。

在取得金融资产的过程中,如果初始取得价款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股息,都要将这部分利息或股息单独通过“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来反映。

(3)金融资产持有过程中,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都计入了当期的投资收益。

这两类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确认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的,都要在当期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都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

这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都要将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进行比较,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要根据公允价值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便把金融资产更加紧密的和市场结合起来,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变动。

(5)出售的时候,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以及持有过程中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要计入当期损益。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不同点

(1)持有意图不同。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明确,持有时间短,是为了短期之内进行交易,赚取交易差价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限就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明确。

(2)初始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则是计入了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当然,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形式不同,计入的账户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的,交易费用可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的,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计量,所以交易费用应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均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3)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均以公允价值来计量,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则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金融资产资产减值的处理不同。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同点的原因简析

(1)初始确认时交易费用处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交易费用处理方式的不同是由 企业 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不同而造成的,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短期内进行交易,获取交易差价,因此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就是获取投资收益,因此该资产在取得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之外的交易费用,就是投资者为了取得投资而先付出的代价,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应该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间并不确定,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交易费用调节利润,对于企业持有时间不确定或者是长期资产的交易费用一般是计入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的。

(2)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处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是由它的持有意图决定的,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短,仅是为了赚取差价,因此短期内会处置,所以公允价值变动可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意图不明确,持有期间不确定,为了防止企业利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来人为调节利润,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要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到处置的时候才可以转入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损失处理方面不同的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主要是因为持有期限短,不涉及到减值测试和实际利率摊销问题,而且交易性金融资产正常的价值波动已经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也是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二者造成的结果一样,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主要是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影响的是权益而不是损益,而资产减值的话是会对当期利润造成影响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金融资产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反映它们投资获益的共同特性上,而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出现的最本质的原因在于企业持有资产的意图和期限不同。

第2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核算;计量

在会计教学中,金融资产一直是教学的难点。对于学生来讲,金融资产的概念、分类对于大学生来讲接触较少,比较抽象,不好理解;金融资产的计量、记录因为涉及到的会计科目较多,学生在计算、分录的书写时也容易出错。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会计核算中的难点进行分析。

一、交易金融资产的确认

我国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了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主要从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为了近期内出售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了划分,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或衍生金融产品。而在金融资产分类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表现形式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样,也为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股票、基金等。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教学过程中,如何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就成了难点,两者区分的重点是管理者的意图而不是资产核算的内容。从交易性金融资产定义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较短,管理者持有主要是为了近期在活跃市场上出售获利,从经济实质来讲是可以看作是一种投机行为;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时间不固定,持有意图也不明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难点

按照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把它的账面价值调整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需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账户,是企业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出售时,为了使“投资收益”账户反映企业在该项投资中实现的全部收益,所以要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所有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账户中。但由于两者都是损益类科目,结转不影响企业的利润总额,教学中应注意区分。

[例]万千公司2015年12月13日从证券市场购入宏发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共支付价款960万元,其中包括交易费用4万元。2015年12月31日,宏发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元,2016年3月10日,万千公司收到宏发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1元。2016年3月22日,万千公司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价款10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计算万千公司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因为在2016年3月22日,万千公司在出售该金融资产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600000 ①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560000 ②

-公允价值变动440000 ③

投资收益600000 ④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0000 ⑤

贷:投资收益440000 ⑥

以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为借方为例,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出售时售价①-取得时成本②-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⑥,其中③和⑥金额是相等的,所以我们得出公式:

出售时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

从以上会计分录可以看出,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00000+440000=1040000元,即为出售净价10600000元和取得时成本9560000元的差额,有了这个公式,我们在计算相关题目时,不用写出会计分录就能比较快的得出结果。

2.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时点有三个,分别为(1)万千公司在取得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2)3月10日万千公司收到宏发公司现金股利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0×1=1000000元;(3)3月22日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600000-(9600000-40000)=1040000元,因此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1000000+1040000=2000000元。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取得时支付的交易费用+持有期间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又由第一个问题我们得出公式:出售时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因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取得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整理以后,我们得出最终公式: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支付的现金(不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利息或股利)+持有期间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从现金流入流出角度看,这个公式可以进一步简化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现金流出-交易性金融资在持有期间的现金流入

由这个公式我们就能轻易得出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600000-9600000+1000000=2000000元。

3.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处置损益(影响利润总额金额)

2016年3月22日,万千公司在出售该金融资产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600000 ①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560000 ②

-公允价值变动440000 ③

投资收益600000 ④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0000 ⑤

贷:投资收益440000 ⑥

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⑤和投资收益账户⑥同为损益类账户,出售时两个账户的结转不影响利润总额,因此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处置损益即为投资收益④的金额,即为10600000-(9560000+440000)=600000元,又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②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③的和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账面价值,所以整理以后得出公式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处置损益(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净价-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账面价值。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明确判断该项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基础上,在持有期间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具体会计核算时,我们只要熟练使用具体公式,就可以轻易解决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绝大部分问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2]林钢,李明.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问题的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5,(16).

第3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按新准则的规定,对外投资分为四大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本文探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之前,首先要知晓金融工具这一概念,它的定义告诉我们金融工具是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比如,有“全为”和“红星”两家公司,“全为”是销货方,“红星”是购货方,站在“全为”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是“应收账款”,表示的是“收取款项的合同性权利”,若站在“红星”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则是“应付账款”,表示“支付款项的合同性义务”;若“全为”公司发行股票,将形成“全为”公司的股本,它则是一项权益工具。有了金融工具这一概念,进而明确金融工具的内容,它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属于金融资产中的一种。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划分与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中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均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是20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如下特点: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由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可以看出,一项金融资产要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该项金融资产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上有报价,从而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的市场交易取得,能够可靠计量,还能随时变现,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看:第一,取得投资近期出售,为获取价差收入为目的,即为短期出售而有;第二,在会计实务中为近期出售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通常通常划分为此类;第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应设置的账户。“新准则”新增设了两个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会计科目,是核算企业为交易性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级科目下应设置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动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利得或损失。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原则

(一)初始取得时对于成本的确定。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该反映在投资收益的借方;如果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支取的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而不能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中,原因在于过去的现金股利或是债券利息,

[1] [2] 

现在未收取,不能形成现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二)确认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如果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属于取得时已计入的应收项目,则冲减应收股利;反之不属于,即是购买日不包括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则确认为投资收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的,企业应将变动额计入当期损益。运用等式:公允价值变动额=新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正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时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负值),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新准则”规定,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取款项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若账面价值大于实际收取款项,反映在投资收益的借方,若账面价值小于实际收取款项,反映在投资收益的贷方;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数转入“投资收益”。

四、举例说明——以购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年月日,甲公司从证券二级市场以银行存款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万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债券,另支付交易费用万元,该债券面值万元,票面年利率为%,剩余期限为年,每半年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年月日,收到该债券年下半年利息万元;

、年月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万元(不含利息);

、年月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年月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万元(不含利息);

、年月日,收到该债券年下半年利息;

、年月日,甲公司售出该债券,收到价款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年月日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年月日,收到该债券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年月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年月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年月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年月日,收到该债券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年月日出售该债券:

借: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第4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思考

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新的金融现象也不断的涌现,在这样的情况下,用原有的旧会计准则难以对复杂的金融商品进行规范,为适应新的要求,财政部制定了新的金融资产会计准则,新的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但我国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的比较

(一)基本概念不同

200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通过概念对比,可以看出新准则中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定义的概念更注重描述该类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并力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分类保持一致,而短期投资则是根据企业的自身,即从管理当局的持有意图和准备持有的期限上进行划分并对其进行定义的,这样旧准则并不能真实反映短期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企业当期损益的影响,而新准则则加强了对公允价值的考核,因而显得更加谨慎。

(二)对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

新准则计量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成本入账,相关的交易税费,如税金、手续费,佣金等,在发生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原投资中短期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企业取得短期投资时所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证券的买价、税金、手续费和经纪人的佣金等相关费用。可以看出新准则把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旧准则则将交易成本计入短期投资的初始成本。

(三)对购买后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和利息的处理不同

新准则把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后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投资收益,而原投资准则把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在实际收到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当然,对于新旧准则而言,原已计入应收项目的都要除外。

(四)资产负债表日的计价方法不同

新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因公允价值金额变动引起的公允价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而在旧准则中规定了,企业所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来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应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如果短期投资增值则不作会计处理。

(五)出售时的处理不同

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其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短期投资时,如果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应将获得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或损失,如果不同时结转计提的跌价准备,应将获得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处置差额均作为投资收益处理。不同的是,对原先已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还应当同时予以结转,计入“投资收益”账户。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的特点

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价模式。针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自身特点,采用这种计价模式就很合适,因为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格时刻都在变化之中,如果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出售,为了客观反映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差价给企业损益造成的影响,新准则就设置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用来核算这种其实尚未真正实现却在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下形成需要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公允价值的引入,是一个进步,一方面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结果,另一方面也为推动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方法和保障。也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实施的难点及解决对策

(一)公允价值确定的困难及对策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如下:一是由于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直接取得,需要会计人员的估算和验证,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也增加了企业会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力及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还存在许多缺陷,一些高层管理人员的道德观和诚信意识缺失,会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二是公允价值很容易受市场变化的影响,由此可能会导致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易确定且在同一报告期内公允价值波动较大,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而新会计准则却要求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须按市价作为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和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列为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不断波动会导致企业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大幅度波动,恶化企业的财务状况。三是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会增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波动性,公允价值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运用范围较大,不仅反映在初始计量中,而且在后续计量中也有所要求,因此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化都将在损益表中反映,这直接导致金融企业财务报告的波动性,它既可能创造高额的利润,也会在大盘震荡中大幅缩水,这将极可能的引起市场对企业价值的错误判断。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对策,首先企业应避免使用公允价值不易获取和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避免选择公允价值变动过于频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投资,以减轻由于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动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增加、损益波动以及对财务报表中相关财务比率的影响。其次要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使其掌握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避免出现计量的价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的情况,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尽量使用公允价值,还要增加使用客观的证据,防止个人的操控。针对因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利润大幅波动的问题,有研究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之间的投资,无论是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算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益都是非主营的。所以上市公司在谋求投资收益的同时,不应该忽视对主营业务的发展。上市公司应该有长远的发展目光,注意保持业绩增长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就是要推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上体现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的控制与披露,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不确定性的程度,提取相应的风险准备。

(二)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新旧准则衔接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首次执行日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进行追溯调整。但是准则并未对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差额应计入哪一明细科目做出规定。虽然这个问题看来微不足道,但是对拥有大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企业而言,不同的处理方式将带来的影响就很大。新会计准则的详细的规定为,在首次执行日,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资产,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一科目下,可以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新旧准则衔接时,应将对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追溯调整。那么,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之间的差额,到底是应该计入“成本”明细还是“公允价值变动”明细,这个问题没有被重视,但是实践中,这个决策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很多的企业,特别是对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却是非常重要。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新准则时是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的“成本”明细科目还是“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将会影响到出售业务时处理的繁简程度。

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之间差额分别计入不同明细科目下的区别: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下时,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新准则规定,应该将原计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通常我们都会理解,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这一明细科目的金额就应该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因此在出售金融资产时的第二笔分录处理时,直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这一明细科目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这种方法,概念清楚,符合准则的界定。但是,会计处理比较复杂,需要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下再增设三级科目,才能够正确结转出变动金额,每次处理出售业务时均进行两次加权平均(一次计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一次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对于业务量非常大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而言,数据处理量增加一倍,为业务处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首次执行新准则时,进行如此处理会重复计算了损益,因为公允价值变动值已在首次执行日进行了追溯调整,计入了未分配利润。

如果把差额计入“成本”明细科目,此时,就可以将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金额直接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直接转入“投资收益”科目,这样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工作量也将大大减少。但是,这种方式仍有缺陷,计入“成本”明细科目下,会计处理会变得相对简单,出售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金额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也会相对应,关系十分明了。但“成本”就是“成本”,“变动”就是“变动”,不能相互结转。而且除首次执行日追溯调整外,在每年结转时都需要将上年末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成本”,从而也导致了概念的模糊不清。

如果完全依照新准则的字面规定,公司在这两种方案中也很难做出决策,在实践中,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现在有一种比较合适的方法。即在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将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差额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这时候,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等于期末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减去期初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这个算式计算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额即为本期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这一金额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因为价格变动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二是因为出售而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因此,在这种做法中这两种方法下企业的损益情况相同,只是“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科目下金额有所不同。不过,这点差别并不会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偏差,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较多的企业,可以采取上述方法进行处理,既能够确保信息有效的披露又能减少工作量,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方法。

总之,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顺应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同时符合我国的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但从会计准则的趋同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在实施过程中还将遇到某些问题和困难,需引起关注。

参考文献:

1、中级会计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匡丽.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之比较[J].科技信息,2007(15).

第5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金融工具;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4-0109-02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我们应当理解和掌握好公允价值这个崭露头角的计量属性,注意它自身可靠性低,操作性强的特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所以还要注意其所得税递延的问题。应用好它的独特核算方式,为企业投资运营做出贡献。

一、会计准则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规定

(一)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借方,与其他金融资产不同。对于交易费用的处理,区别于其他金融资产。

(二)后续计量

1.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014年,在《注册会计师教材》第十二章中,资产负债表将原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替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此项替换的意义在于,使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变得更加全面直接。

2.对于企业持有期间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息,直接计入到投资收益当中;对于超过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并且不产生税会差异,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金融资产来说,唯独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原因是其持有期间最长为六个月,所以计提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来说,意义不大。

(三)处置计量

将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且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二、公允价值的涵义与处理方式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财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

2.“美国会计准则”给出的定义: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既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一项资产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

3.体现我国定义的《企业会计准则39――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二)公允价值的处理方式

1.将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这样做会使企业净利润变得模糊。因为将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企业的利润表中,既包含已实现利润,又包含未实现利润;从客观上来说,降低了其利润表的有用性。

2.不属于上述的部分,则计入资本公积。计入资本公积不利于取得报表信息。原因是资本公积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和损失。《企业会计准则》中,有七项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等与金融资产有关。其他信息读者请查询《准则》详细说明,此处不再赘述。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的税会差异

(一)税会差异的产生原因

1.会计和税法的计量口径不同。会计是根据会计要素来为企业的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参考依据;税法则是以保证国家税收长治久安为目的。会计主张权责发生制;税法则更强调收付实现制。

2.我国的公允价值体系刚刚起步,其公允价值在经济市场的可靠性较低,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知识产权和生产要素市场活跃性较差;人为操作性较强。所以就公允价值而言,中国政府就预见性的做出了应对策略,《企业会计准则》中,在资本公积下设的二级明细,其他资本公积,就是针对企业公允价值调整的一项惩罚措施。虽然不属于当期损益的范畴,但依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将其变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必然会严重影响国家税收。

(二)差异处理的基本思路

在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间,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虽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当中,但只有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所以持有期间,随着公允价值的升高,企业应当将当期变动金额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相反,若升高,则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也就进一步阐释了在学习会计的初期,为什么在处置或结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将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到投资收益中。因为准则理解中,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就是要完整反应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企业中的全部价值;仅当金融资产在处置或结算时,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才真正得到实现。下面节选一部分201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习题,更直观的感受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及税会调整的流程。例:

(1)2013年11月27日,A公司从X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支付价款合计508万元(其中包含交易费用0.8万元,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7.2万元)。A公司没有在B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准备近期出售。

第6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例]甲公司2008年7月6日以520万元取得乙公司股票5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出售所持有乙公司股票,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12.4元。2009年7月12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4元。2009年7月2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万元。2009年8月9日,甲公司将该股票全部出售,所得价款70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08年7月6日购入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200000

投资收益100000

贷:银行存款5300000

(2)2008年12月31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0

(3)2009年7月12日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乙公司200000

贷:投资收益200000

(4)2009年7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200000

(5)2009年8月9日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7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2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0

投资收益1800000

所得税分析:

(1)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所得税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该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税所得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又规定,投资资产应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结合本例,会计处理上将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10万元直接冲减了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20万元,而税法规定,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10万元不得在本期扣除,待该资产处置时,从其处置收入中才可以税前扣除,即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为530万元,于是该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10万元,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导致本期所得税费用小于应交所得税2.5万元(10×25%),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同时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

贷:所得税费用25000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的所得税分析。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需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当日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录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本例中,2008年12月31日,由于乙公司股票价格上升,甲公司调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万元,同时还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因此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20万元(成本5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作为纳税依据,待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金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资产负债表日,由于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上涨,相应甲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100万元,使该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100万元,导致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使得本期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25万元(100×25%),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同时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00

(3)确认持有期间现金股利收入的所得税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09年7月12日乙公司宣告派发0.4元/股的现金股利时,甲公司相应确认投资收益20万元。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利、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会计确认的投资收益20万元属于税法上的免税收入,20万元属于会计确认和税法处理的永久性差异,甲公司申报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债权性投资,其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

(4)处置时的所得税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09年8月9日,甲公司处置乙公司股票时,收到处置款7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20万元(成本5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因此,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为80万元。(注:2008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100万元已经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此时不能再重复计算)。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票收入为700万元,扣减税法认为可以税前列支的投资成本530万元,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70万元。也就是说,本期税前会计利润(80万元)小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170万元)90万元,使得本期所得税费用小于应交所得税22.5万元(90×25%),这二者相差的22.5万元正是前期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的转回,以及前期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的转回。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00000×25%) 2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前期的产生额) 2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前期的产生额)25000

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1700000×25%) 42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初始价值时,由于会计与税法对发生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导致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待资产处置时转回;确认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时,会计将应收的股利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而税法认为权益性投资产生的收益不计入纳税所得,此时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只产生永久性差异,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但不产生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时,会计将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潜在损益计入了当期损益,而税法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既不是处置收益也不是持有收益,而是一种未实现的收益,虽然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但并不影响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暂时性差异。若公允价值上涨,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则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若公允价值下降,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待资产处置时转回;处置资产时,会计上将处置收入扣减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的余额作为税前会计利润,而税法将处置收入扣除资产的计税基础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导致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同,二者的差额是前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额的代数和。

参考文献:

第7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且持有期限较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包括买价,不包括交易费用(比如佣金、手续费等),其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面有两个二级科目,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初始确认会计核算的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指买价,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也就是说,不能确认持有期限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如持有意图不明确则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以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分类账户,下设四个二级科目: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和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又分为两处情况:

1.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则其初始确认为:买价+相关税费。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直接冲减当期的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成本。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其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与相关税费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债券,则成本反映面值。买价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 “应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实企业还有可能从另外一种形式取得,那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来持有最初意图是一定要持到期,因后违背了将该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处理,不难发现,其实因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获利,持有期限短,到出售时,对于每笔交易金融资产中的交易费用也容易查证,则为核算简便不将交易费用直接进入成本;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不明确,意图也不明确,则将其交易费用进入其成本,在股票中直接进入成本,而对于债券,则挤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中了。当然,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只能将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能将其进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的核算,如收到原买价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则应该冲减原来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如果是购买后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利或利息,则应确认投资收益,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该予以确认。如某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成本为500万元,100万股。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上升为8元/股。这时就应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

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是下跌为7元/股。这时就应该把损益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债券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核算其利息,分期付息的应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进入到“应收利息”中,如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股票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测试其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动。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了其账面余额的差额或低于了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差额不大),都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调整。例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5元/股,共100万股,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股票的价格为4.5元/股,应该确认价格下跌所带来的影响,这时就应该确认资本公积减少了0.5元/股,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接上例,如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股票的价格为5.5元/股,应该确认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影响,这时就应该确认资本公积增加了0.5元/股,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3.资产负债表日减值(公允价值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或非暂时性的下降或持续下降没有回升的希望,则应该是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例如:一项可供出售的资产,2007年6月10日购入的成本是100,到了2007年的12月31日,公允价值是95,变动情况计入资本公积5(差异变动不大),到了2008年12月31日假如公允价值是60,则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5(因差异变动较大,确认减值),但总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该是40(35+5)。也就是把原借方的差异不大的资本公积也要转入到资产减值损失里面去。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差额)

4.减值损失转回

对于原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进行恢复,如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减值损失恢复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除了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外,其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恢复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的比较,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比较简单,只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收到利息及股利的核算处理,二是当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而相对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比较复杂,要从股票与债券分别进行处理,这是由于根据股票与债券的性质决定的,对于债券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一定要计提利息,且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原计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的金额,而股票则要考虑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到“资本公积”,当然还有一个股票与债券都要考虑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是否发生很明显的下降,如发生了,股票与债券都要计提减值损失,而公允价值回升,又都要进行减值损失恢复的核算。

三、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比较短,是一项流动资产,当企业认为无利可图或急需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会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将原账面的金融资产的余额转出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计入“投资收益”,而将原计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计入“投资收益”,以使其余额为零。其具体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或: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限不确定,但总有一天,会由于各种原因进行出售、债务重组等终止确认该资产,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要把原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转出,将因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变动的金额转出,这些与实际收到金额的差额,进入到“投资收益”。其具体的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的会计核算,可以发现其两种核算大同小异,都是将原有会计核算科目的金额转出,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额,计入到“投资收益”,不同的是核算科目不一样。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 2006.

第8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特殊情况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如企业为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要计算公允价值变动,首先需要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股票,如何确定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呢?通常的做法是取当日或最近一个交易日(资产负债表日为非交易日时)的股票收盘价格作为计算股票公允价值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使用当日或最近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格计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就会不公允。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或最近交易日,股票价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

在我国股市,为了防止股票价格出现太大的波动,股价的波动幅度当天限制在10%,即所谓的“涨停”和“跌停”,在跌停的情况下,股票以收盘的价格是卖不出去的,如果采用“跌停”情况下的收盘价格作为计算股票公允价值的依据,就会高估股票的公允价值,同样,在“涨停”的情况下,以现在的价格买不到股票,会低估股票的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在出现“涨停”或者“跌停”情况下,以股票的收盘价格计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并不是股票实际变现能够收回的价值。另外在股票市场,当出现“利好”或“利空”消息时,机构往往会借题发挥,恶意炒作,从而会导致股票价格出现非常大的波动,但是这种影响并不会持续很久,逐渐会被市场消化,最终股票价格还会趋于其正常的价格。如果企业所持有的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或最近交易日,出现了“利好”或“利空”消息,那么股票的价格会出现大幅度的波动,此时,股票的市价并不能真实反映股票的真实价格,计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并不公允。

二、公司持有的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长时间一直处于停盘状态,而此时所处股市或者同类(或相似)公司股票价格相比股票停盘时价格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比如,我国股市在2008年上半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部分股票的价格在短短几个月之内跌去了60%。如果企业所持有的股票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在此期间长时间处于停盘状态,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等股票重新开盘以后,在新的股市环境下,股票价格会出现大幅度的变化,即所谓的“补涨”和“补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使用最近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格(即停盘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计算股票的公允价值,也会歪曲股票真实的公允价值。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上述特殊情况对股票真实公允价值的影响,笔者认为可以分情况处理。在第一种情况下,股票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股票价格取资产负债表日前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选择前5个交易日,是因为根据股市的经验数据,特定事件的影响通常会在一个星期内被股市消化)的平均值,作为计算股票公允价值的依据,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票价格突然间的波动对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2.用股票的估计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如果存在比较恶意的炒作,上述方法确定的股票的价格还是和股票真实的公允价值相差甚远,此时可以使用股票的估计价格作为股票的公允价值,估计价格的确定可以根据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股票价格的预期,这种方式下,为了防止对利润的操纵,需要在报表中披露估计股票价格的方法和依据。

在第二种情况下,对于股市大盘发生了剧烈变化,而此期间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因长时间停盘不能交易时,可以使用可变现价值计量代替公允价值计量。如果所持股票存在其他的股票交易途径,可以根据其他方愿意接受转让股票的价格计算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其他交易途径,可以依据第三方价值评估机构的股票评估价值代替公允价值计量。

另外,如果使用上述途径仍不能有效确定股票的价格时,可以根据所持股票的同类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平均水平,或者是根据相似公司股票价格变动进行预期,同样这种方式下,也需要在报表中披露估计股票价格的方法和依据。

参考文献:

第9篇: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准则;功利人性

金融资产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从金融资产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相应规定可以看到,准则在引入这一计量属性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核算就是笼罩在功利人性色彩下的核算。

孔子在《论语・里仁》的说“君子喻为义,小人喻于利”是对功利人性跨越历史性的总结。中国传统文化看来,谈“利”似乎是违背君子之道的。然而从深层次的人性上说,不含功利的人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功利是人性的一种本能反应。王海明在《新伦理学》中将人性定位为人的属性,认为把人性摊开来讲,功利性不可能从人的属性中剔除。企业作为投资人虽不能做一般意义上的“人”的等同理解,可是投资行为的背后是人的意志和思想,既然人在企业投资行为中起决定作用,人的功利属性就在所难免的存在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过程,会计核算就不能不有所反映,所以金融资产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内容的核算规定必然离不开功利色彩。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对税费的处理规定:计入投资收益

金融资产准则对税费的处理规定,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这里是一个例外。

(1)从账户命名上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目的是为了获取交易带来的收益,但税费的产生却直接影响到投资人对收益的预期。人性的功利本质在于要通过投资行为获利,可是税费的出现却妨碍了这一理想的部分实现。在不想长期持有又想获利的情况下,投资人必须迫使自己做到先保证税费的补偿,其次才能是获利。中长期的金融资产虽也有获利的压力,但是时间上有回旋的余地,在功利心的体现上就有所收敛。时间上的从容,使得中长期金融资产不需要在当下的核算上表现得过于急迫。泰戈尔说过‘过于功利的人生就像是把无柄的刀子’,既然这样,就不需要握得那么紧。温和的人性思考“拯救”了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对中长期投资的税费处理规定――税费计入了投资成本。这意味着中长期金融资产投资在处置时才一并核算投资收益,税费对损益的影响滞后。

(2)从人性本能反应看来,税费的实质就是投资的损失。悲观去看,税费的发生就是对投资正收益的侵蚀。因为,税费的存在成为了投资人短时间内想获利必须跨越的门槛,或者说投资人还没开始在资本市场做收益博弈,未来生死尚未卜时已是负收益了。费尔巴哈在他的人本主义哲学中指出“人是以感性为基础的感性和理性的统一体。人首先是有感性,然后才有理性”。所以,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费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视为投资损失看待的规定,符合“人”的感性感受,更符合“人”的理性思考。

二、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核算中看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对功利人性的认可与迁就

交易性金融资产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之一,也是会计人在这一属性规范下,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核算进行把握的难点。

(1)从横向对比来看对公允价值变动的核算。在金融资产准则中,除过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外,其他中长期金融资产则是计入“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归属于了所有者该享有的权益,但却并没有急于计人当期利润。后者的处理,使得资产在处置时由“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结转为“投资收益”时才计入当期损益,在时间上将公允价值变动给企业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化影响结果做了后延。然而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这种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化,在账务处理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中核算,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因此,对比准则下的其他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时间上提前了很多。

(2)对上述(1)的原因考虑上,可以这样认为: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人在投资心理上更看重投资结果对自己损益的影响。出于短期获利的目的压力,“利”对其是首当其冲的要害考量。功利人性在这里开始起作用,使得核算体现出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对功利人性的认可与迁就。②损益时间上的迫切确认是功利人性的内在要求。因为短视往往是功利人性在投资业务中的内在常态表现,短视是功利的伴生要素。既然追求短期利益,短时间就要体现结果,就只能是在价值变动当期就要确认损益的。所以,看重当下,不侧重做长远打算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投资目的下的规律,功利人性的存在使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在规定其业务核算时就得遵循它自身的规律。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的损益结转是功利人性在其会计核算上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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