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交易成本论文精选(九篇)

交易成本论文

第1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环境法

0引言

排污权交易,从理论发展的成熟到实践应用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角度来看待环境问题与环境法,乃至法与其调整对象的整个社会关系。

排污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是与产生排污权的制度紧密相联。如果说,自然权利比如自由平等这些固有权利,即使法律不对其进行规定,也不失为权利之一种。但是排污权属于法律规定才享有的一种权利,它的存在是与法律规定的特别制度相依存的。

一、排污权的产生背景

排污权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早期在限制排放污染物方面在法律上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要求工厂用"最佳实用技术"和"最佳可行技术"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这种规定最大的问题是在执行之中成本过高,因为这种技术性的规定很少考虑限制排放的成本,而且是按每一种污染物的特点专门制定,法律规定难以贯彻就在所难免。所以,就产生了在总量控制下可以对个别排污口灵活调整的变通性想法。这种想法付诸实践,最初只限于同一工厂内不同排污口之间的调整,只要总量不增加,某一排污口多排一点或少排一点是可以容许的。后来,总量控制的范围不断扩大,允许在同一区域内不同工厂之间调整,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最典型的有"折抵"制度和"气泡"制度。它们反映了排污权交易的一个最基本的思路,即在总量控制下,利用各企业减排成本的不同,调整企业的减排任务。

二、排污权的制度构建

(1)制订确保排污权顺利交易的相应办法、规则和制度在排污权初始配置的拍卖和市场交易过程中,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才能确保交易秩序。政府要根据排污权拍卖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排污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分别制订合理的规则。

(2)排污权配置。排污权初始配置是在制定排污总量的基础上,对环境容量这一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实行公正的分配,排污权初始配置直接涉及到排污单位的经济利益,并且影响到环境容量资源的配置效率。如何在现有污染源之间、以及现有污染源与将来污染源之间进行合理有效的排污权分配,成为排污权交易的首要问题。

(3)政府监督。在排污权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必须有政府的监督行为,政府要利用各种自动的连续的监测手段对污染源实行技术监测。如排污单位提出排污权出售申请,则政府就要通过对其排污源的技术监测核实该单位削减额外污染物的能力,在确认后才能批准出售申请。

三、排污权交易反映环境法调整方法上的新特点

首先,它从实际出发,肯定了排污是法律主体所享有的一项权利。有些人,现在谈"排污"色变,认为只要是排污就是对环境的破坏,为法律所不容,实际上混淆了排污与污染的概念。排污偏重事实评价,是对生产、生活中附带产生污染物这个过程的描述,而污染侧重价值评价,是在排污达到一定程度,超过环境的自净功能而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定义。正常的排污是生产生活所必须,也是法律所允许,而污染则是法律所禁止,对生产生活产生过量、超标污染物的限制。所以承认排污权,并不意味着承认污染权,而是法律规定法律主体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进行排污的可能性,并且满足主体的利益,这符合权利构成的两个方面。

并且,权利的交易符合了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原理之一就是"交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因为,通过与其他人交易,人们可以按较低的成本获得各种各样的物品与劳务;交易可以专门从事自己最擅长的活动,并且可以享有擅长其他活动的人为自己提供的服务,从而实现双赢甚至多赢。在排污权交易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这一原理的体现。那些有着先进污染处理技术的企业,可以通过出卖、存储排污量而获得利益,减少排污可以实现效益,从而鼓励了先进排污技术的开发利用的积极性。而那些因为技术原因或者生产需要,需要超标排放,当然是在当地环境指标允许的范围内时,可以通过购买排污权,实现生产,创造价值,实现自身和社会的双重发展。排污罚款和排污权交易虽然目的都是为了限制污染物的排放,然而前者是惩罚机制,后者是奖励机制,排污权交易更能够被接受,并且符合环保的需要。排污权交易的产生是有着深厚的经济学基础的,其中经济学基础是环境纳污能力的商品化,市场化和外部不经济的内化。在人们传统观念中普遍认为,环境的纳污能力是无限的,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环境纳污能力作为地球生命支撑力的一部分,它是有一定限度的,这就是部分学者所说的"安全阀"。在市场经济下,环境是一种资源,一种公共性很强的资源,它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代表公众的国家,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由政府出面通过发放可交易的许可证,将一定量的排污指标卖给污染者。

另外,排污权的交易,还体现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经济分析法学的产生,是经济学对法学的渗透,也是经济基础作为法的本原之一的体现。经济分析法学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实现效率,将效率作为法的价值之一,那排污权交易是如何实现效率的呢?那些掌握先进排污技术和设备的企业,可以通过减少排污来实现效益,这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之前是不可能的,因此污染少的企业效率提高了;那些需要满足较大生产,较多排污的企业,不会因为排污超标而停产,在继续生产中实现效益;因为排污权交易,较之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执法来实现排污量达标的做法,依靠企业间的交易实现的方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执法成本和资源,而实现公共利益。这就是经济分析法学所追求的结果。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规范的是一种交易的规则,最典型的是美国司法中的辩诉交易制度,犯罪人可以在检察官不能肯定其是否犯有某罪的情况下承认其罪,而获得减免。

但是,排污权交易并不是不需要成本的,按照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一项制度能否有效的执行,同它施行前的成本投入是有关的。排污权交易的主体需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之下,并且充分考虑到当地环境的实际情况,避免"祸水东引",并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允许排污交易的决定,并且这样的成本投入也直接影响着污染物能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2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摘要]政治交易与市场交易一样,同样存在交易成本。一项政治交易的成本是其外在成本和决策成本的叠加。在对决策成本的核算上,正常时期的普通决策与非常时期的危机应急决策有所区别。这一区别主要体现在危机应急决策外在成本的变化趋势上。危机时期,随着决策参与人数的增加,外在成本不降反升,由此导致政治交易总成本的成倍增加,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引起危机递增漩涡的出现。因此,在危机时期制定应急方案时应当在兼顾民主的同时更加注重效率。

[关键词]交易成本外在成本决策成本危机递增漩涡

一、导论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世界范围内非传统威胁逐渐增多。传染病的扩散、金融危机的传导、恐怖袭击的发生等非传统威胁,都能在短时期内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加之对自然的认识尚有不足,地震、飓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也经常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失。在灾害发生后的非常时期,各国政府作为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决策制定者,在保障本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传统威胁与非传统威胁交织,灾害发生频仍的背景下,对政府非常时期危机应急过程中的政治决策成本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学界对于政治决策成本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将讨论的背景限定在常态时期的政治决策过程里,因而研究者能够有的放矢地对自己关切的概念或问题进行清晰地阐述,但该思路也因无法将非常态下的政治决策过程包含进来而失去了理论分析的完整性;第二种思路尽管能够兼顾讨论的完整性,使自身的讨论触及到常态和非常态两类不同情形,然而却因为没有清晰的概念分析做理论支撑而略显苍白,并且,由于按这一思路展开的研究通常着眼较高,往往在非常时期的政治决策成本问题上只是一带而过,并未做太多深入的探讨。

为此,笔者立意于非常时期应急决策的政治交易成本分析,希冀通过概念梳理,逻辑推演和案例分析,对非常时期危机应急决策中的成本结构和影响机理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二、交易成本概念及政治行为中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又称交易费用,最早是由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提出的。这一概念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关系成本。它与一般的生产成本(“人—自然界”关系成本)是对应的概念。从本质上说,哪里有人类交往互换活动,哪里就会有交易成本,它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公共选择理论主张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政治过程。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交易成本的概念就可以在政治决策领域内得到拓展。任何的政治决策行为,如同任何的市场决策行为一样,必然要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因此可以说,交易成本不仅存在于市场活动之中,同时也存在于政治活动之中。

三、正常与非常时期危机应急决策中的政治交易成本

1.正常时期政治决策中的政治交易成本

具体而言,政治决策中的交易成本分为外在成本和决策成本两类。

外在成本指的是一项政治决策给外界造成的利益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成本。可以想象,在正常时期的一项政治决策中,随着参与决策的人数增加,各种观点的碰撞就会越充分,该项决策对各方利益的平衡效果也就越好。因此,正常时期的外在成本函数是一个随参与决策人数增加而递减的函数(如图1-a所示)。

决策成本指的是为使集体决策得到通过而花费的成本。一般而言,在正常时期的一次政治决策中,常见的决策成本包括协商谈判的时间成本、投票的管理成本等等。不难想见,个人独裁的决策成本是最低的,而随着政治决策参与的人数不断增加,决策成本不可避免地要随之增长。因此,正常时期的决策成本函数是一个随参与决策人数增加而递增的函数(如图1-b所示)。

综上,一项政治决策的总交易成本就是其耗费的外在成本与决策成本之和。反映在图中,就是外在成本同决策成本的纵向叠加(如图1-c所示)。

2.非常时期危机应急决策中的政治交易成本

危机时期的情况明显地有别于正常时期。在正常时期,决策过程中的充分民主是必要的。因为作为利益平衡机制的民主决策程序,只有让代表各种利益阶层的观点相互碰撞,才能最终形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决策方案,也有助于控制决策的外在成本。而且,由于各国政治立法制度的约束,一项决策的参与者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达成一致,否则提案即有可能被推延到下次表决。这客观上刺激了政治决策参与方,使之主动控制决策的时间成本,力争尽快使提案得到通过。所以,正常时期的政治决策,完全可能实现外在成本与决策成本间的兼顾。

然而,危机时期与正常时期不同。危机时期,往往是社会政治经济局势发生剧烈波动、人民生产生活遭受重大损失的时期。危机发生时,民众最大意愿就是早日结束危机、尽快地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政府在危机出现后的应急决策中也必须最大程度地兼顾时效,迅速出台相应政策,早日结束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此时,一方面,决策成本曲线的走向不变,依然随参与决策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如图2-b);但另一方面,决策的外在成本曲线,却一改正常时期递减函数的特点,明显地随着参与决策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如图2-a)。这是因为,危机时期参与决策的人数越多,需要平衡的利益也就越多,为此需付出的时间成本也就必然越多。而在分秒必争的危机救援过程中,时间的流逝直接意味着外在成本的上升。

不仅如此,这一政治决策耗费的时间成本越多,也就意味着当前危机加剧和蔓延为新的、更大的危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此时,一个经过完备法制程序、充分民主并再三斟酌的救援方案或许能够有效地降低其实施后的外在成本,然而“完备法制程序、充分民主和再三斟酌”所耗费的时间却足以使危机加剧,加剧后的危机往往又需要更大规模的救援方案。而如果下一个救援方案又继续“完备法制程序、充分民主和再三斟酌”的话,那么一个可怕的循环往复就会出现:危机不断加大,人们用于救援的“空头支票”也将越开越大,而真正意义上有效的救援方案将永远无法成型,从而陷入“危机递增漩涡”之中,这样一来,有效的救援就彻底地成为了一句空话。

四、实际案例

1.卡特里娜飓风

2005年8月末,卡特里娜飓风袭击了美国南部地区,共造成1330人死亡,损失高达1000亿美元。产生如此巨大的损失,除了飓风本身来势凶猛之外,相关法律程序过于复杂,掣肘决策时效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

第3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摘要:从多国企业经济理论的发展脉络,更能明显地辨识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轨迹。本文以交易成本概念、科斯交易成本思想和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理论为线索,对多国企业理论发展的学术脉络和内在联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威廉姆森于2009年成为交易成本理论学界又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得主,源自其使有关治理问题和企业边界问题的研究在过去30年中成为经济学研究热点和理论前沿的贡献。

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以交易作为分析单位,将制度作为考察对象,可以轻易地应用于其他能够以制度作为解释变量或被解释变量的研究主题,其应用与影响范围之广泛,无疑是其获得认可和殊荣的重要原因之一。整个20世纪70年代,多国企业经济理论的发展明显带有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烙印,科斯与威廉姆森的概念、框架和思想的影响在多国企业理论内部的竞争中更体现出解释力和竞争力。

多国企业理论,俗称跨国公司理论,确立于上世纪60年代,时属国际经济学范畴,研究多国企业的存在并用以解释国际投资的方向和动因。此阶段的多国企业理论属于新古典方法的产业组织理论范式时期。

一、交易成本与新古典方法的内部化理论

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交易成本概念已经明确地进入了多国企业理论的构建和发展。Buckley&Casson(1976,1998a,b)和Rugman(1981,2003)是多国企业内部化论的领军人物,他们在其各自的内部化观点中都承认科斯的影响。虽然,事实上,他们从科斯那里继承的只是交易成本的概念内涵和分析模式,并非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方法。

(一)交易成本概念与Buckley&Casson的内部化理论

Buckley&Casson(1976)在论述其“市场内部化经济学”时认为,由于“在一定条件(如规模收益非递增)下”,通过完全竞争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因此企业以寻求效率为动机进行市场内部化的必要条件是外部市场不完善。内部化规避了不完善的外部市场,避免了因市场不完善导致的低效率,进而产生了内部化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成本会抵消潜在的利益,因此,企业的最优规模被确定在进一步内部化的成本与利益相等的那一点。企业跨越国界进行内部化时创造了多国企业。这就是他们解释多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逻辑。

学术渊源上,Buckley&Casson的内部化观点源于科斯在《企业的性质》(1937)-文中将企业解释为节约交易成本所产生的组织形式。他们也承认其“市场内部化的经济学”得益于科斯等人的经典分析,同样以“企业替代市场”的逻辑为基础解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照此逻辑,他们的内部化理论是将跨国公司解释为出于节约交易成本的效率动机而产生的经济组织。

(二)交易成本概念与Rugman的内部化理论

Rugman(1981)将经济理论应用于国际投资问题,其内部化观点建立在极强的假设之上,他认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与国际贸易纯理论相反,自由贸易被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不完善所破坏,并由多国企业取而代之。在Rugman看来,针对外部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或外部市场的缺失,相应的解决方案是以管理指令制定内部(转移)价格,以内部市场替代外部市场,即所谓的内部化。他指出“科斯(1937)在其原创论文中显示国内公司可以规避常规市场并利用内部价格以克服外部市场上过度的交易成本,为避免这些成本,企业的管理团队可以使用管理命令确定内部(转移)价格。”

(三)内部化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概念

内部化学者Buckley&Casson(1976)和Rug-man(1981)虽都认为多国企业的存在即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企业替代市场,但他们所说的企业在内涵上只是作为外部市场替代物的内部市场。尽管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和分析模式在他们的理论构建中都有使用,但科斯意义上的企业概念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二、科斯思想传统下的多国企业理论

(一)Hymer的多国企业理论介绍

Hymer作为多国企业理论的开创者,其早年博士论文(1960)的观点早已进入教科书,并被冠以产业组织方法的标签。然而,Hymer(1968)的交易成本思想被世人发现至今仅20年,且尚未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传播。

Hymer是最早将科斯(1937)的交易成本观点应用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研究的。在沉寂了大约30年之后,该论文最初的法文版被Horaguchi&Toyne(1990)与Casson(1990)等人发现并刊行英文版译文。至此确立了Hymer作为直接投资理论交易成本方法先驱的地位。例如Horaguchi&Toyne(1990)指出,“通读Hym-er的博士论文和其有关科斯的著作”可以发现Hymer运用“科斯的企业与市场理论”并同时考虑“管理资源”的作用以解释多国企业。

(二)Hymer交易成本思想的学术渊源

从以上回顾可以看到,科斯思想和分析模式在Hymer的多国企业理论中体现得非常完整。也不难看出,在学术渊源上,Hymer的内部化观点同科斯(1937)的思想联系密切。虽然Hymer在其博士论文中并未明确提及科斯(1937),但提出的观点“企业将市场内部化或取而代之”与之类似;而Hymer(1968)后来则明确引用了科斯(1937)的观点,并将其文章第一部分的标题命名为“企业是节约市场成本的工具”。可见,Hymer沿袭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市场与企业”二分法,也基本遵循了科斯(1937)从企业“是否有利可图”的角度选择交易模式的思路,明确指出从企业的角度研究问题。总之,同科斯(1937)-样,Hymer(1968)体现出原始粗糙的交易成本思想。这同Hennart的多国企业理论所体现的威廉姆森思想具有显著的差异。

三、威廉姆森思想传统下的多国企业理论

(一)Hennart的多国企业理论介绍

Hennart是跨国公司理论内部化/交易成本方法论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在早期的时候使用“内部化”一词(1982),后期则改作“交易成本理论/方法”的提法(2000)。其观点以交易作为分析单位,对给定的交易进行分析。Hennart认为,对于给定的交易,不同制度(市场或企业)以不同的方式(价格或等级结构)组织交易会经受不同的成本,内部化理论应当解释为何企业在组织交换上是更有效率的制度。Hennart指出,价格制度可以无成本地完成任何组织制度都必须完成的三个任务,即告知每个人以他人的需要、补偿其生产性质的行为和抑制议价。

为减少上述成本,尤其是减少机会主义导致的“欺诈”动机,需要以等级结构的指令替代有瑕疵的市场价格,切断产量与业绩之间的联系,即市场不完善的解决方案是以等级结构作为组织方式,这是因为内部化转移了动机并提供了“正确的”信息。

当然,等级结构作为一种与价格不同的激励结构会引发“偷懒”,这就成为利用企业制度的成本。而可能的企业失灵与等级结构失灵同时存在意味着显著的交易成本本身并不是内部化的充分条件。由于使用单一的组织方式(价格或等级结构)受到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二者兼用是最为现实的组织方式。在Hennart看来,多国企业的边界最终由此决定。

(二)Hennart多国企业理论的学理特征

Hennart对多国企业的解释是强调基于“自然的”市场不完善所导致的交易成本。具体地讲,是指信息成本、执行成本、议价成本等形式的交易成本。从学理上看,虽然Hennart同样注意到确立、执行与转移产权的成本,但根据其理论对产权的确定与执行成本的重视,可以判断Hennart的理论体系中所讲的主要的交易成本属于产权学派的交易成本概念,即确定与维持产权的成本。

虽然Hennart在其理论中运用威廉姆森类型的交易成本概念,同属产权学派的交易成本观点,而且对交易成本的解释同威廉姆森(1975,1985)-样基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概念,分析模式如出一辙,但是Hennart(2000)强调其理论并不完全依赖,只是时而取用“资产专用性”这一标志威廉姆森版本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特征的概念。因此可以认为,Hennart的理论虽是威廉姆森的思想传统,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四、交易成本理论对多国企业理论的影响

(一)交易成本理论对多国企业理论发展的贡献

Hymer(1968)吸收并明确运用了科斯(1937)的思想,即所谓企业理论,也将企业视作协调生产活动的组织,企业家的“管理”与“市场”是相互替代的协调方式。Hymer指出“只有当市场不完善且企业规模大到足以意识到诸(市场)不完善时,才需以多国企业的管理结构替代市场联系。”简言之,Hymer以企业作为解决方案是基于企业的管理结构能够更好地协调生产活动这一认识。

总之,科斯与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思想进入多国企业理论后,Hymer与Hennart轻松地回应了内部化论中瑕疵明显的观点,有力地推动了多国企业理论的发展和进步,从协调和激励两个方面,清晰地解释了多国企业的存在。

(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的挑战与理论的发展

交易成本理论推动了多国企业理论的发展,解决了多国企业经济理论发展中遗留的问题,使得该领域的理论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便迅速达到鼎盛。然而,理论顶峰的到来也往往伴随着挑战的出现和衰落的开始。

第4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关键词:价格决定理论;交易机制;市场质量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1-000276-02

1968年,德姆塞茨(Demsetz)发表了题为TheCostofTransacting的文章,该文章第一次将交易机制引入证券价格形成的过程当中。他认为,买卖价差的存在是做市商交易制度下证券供求不平衡导致的,从而提出交易制度对金融资产价格存在影响的命题。MaureenO'Hara(1996)发表在TheJournalofFinance上的文章MarketMicrostructureTheory中对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领域做了如下归纳:第一,证券价格决定理论。包括交易费用模型、信息模型,用于分析交易费用和信息对价格的影响;第二,交易者交易策略研究。该策略将交易者分为知情交易者、不知情策略交易者、不知情噪声交易者。从个体最优化角度分析交易者交易策略选择;第三,价格序列的信息含量分析;第四,交易机制的分析与选择。本文笔者在借鉴O'Hara的归纳框架基础上,将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领域概括为以下两部分:第一,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价格决定理论,即内生因素理论;第二,市场交易机制的选择和不同交易机制下市场质量的比较,即外生因素理论。最后,对该领域未来发展的可能方向做出探讨。

一、证券价格决定理论

(一)存货模型价格决定理论

存货模型认为,为满足证券流动性做市商必须保有一定量的证券现货和现金头寸,为弥补这部分风险敞口和机会成本做市商在报价时会有一个买卖报价价差。因分析方法的不同,存货模型可分为三类。第一种,着重分析指令流的性质及其在证券交易价格决定中的作用。Garmen(1976)认为各交易主体都根据自身最优化条件提交买卖指令,从而形成数量上不平衡的指令流。他假定这些指令流依据泊松分布过程产生,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描述资本市场的“时间微观结构”;第二种,着重分析做市商决策最优化问题来考虑交易成本对证券价格的影响。Stoll(1987)认为,市场价差反映了做市商做市风险的成本,但研究仅限于单期最优化问题。此后,Ho和Stoll(1981)和O'Hara和Oldfield(1986)将单期模型拓展为多期模型,使问题的分析更接近实际;第三种,着重分析了多名做市商对价格决定的影响。存货模型的核心问题是不确定的交易指令流导致了做市商的交易成本,进而导致了买卖报价价差。实践表明,存货模型对价格的解释力较弱,所以学者们在进一步探索的基础上发展出了信息模型价格决定理论。

(二)信息模型价格决定理论

信息模型是用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的信息成本来解释市场价差。Glosten和Milgrom(1985)提出了序贯交易模型,首次将交易视为信息传递信号,并考察了在交易规模不变假设下做市商通过交易指令流传递的信息对价格进行动态调整的过程;Easley和O'Hara(1992)考察了交易规模和交易时间性对价格的影响,认为做市商定价策略会随交易指令规模变化而变化。Glosten、Milgrom、Easley和O'Hara的分析都是从做市商的角度出发的。后来的学者们将信息模型的考察从做市商角度发展到投资者角度。其中,知情交易者根据资产真实价值按一定的交易策略使得预期盈利最大化,同时充分考虑做市商的定价策略和不知情交易者可能的交易策略对自身策略和预期收益的影响;不知情策略交易者通过相机抉择旨在实现损失最小化;不知情噪声交易者则单纯基于流动性需求进行交易。研究表明,不知情交易者越多,来自不知情交易者的盈利就越能弥补做市商和知情交易者交易的亏损,相应的做市商会降低交易佣金。信息模型的核心问题是信息不对称性导致了做市商的逆向选择成本,进而导致了买卖报价价差。

(三)价格决定理论存货模型和信息模型的实证检验

Hasbrouck(1998)对纽交所的日内交易量和报价数据做了向量自回归检验,发现不论是基于存货模型还是信息模型,日内交易量和报价调整之间都呈现出很强的相互依赖性。此外,Hasbrouck还得出了不对称信息对买卖价差的影响超过了存货成本的结论。Madhavan和Smidt(1991)用做市商存货数据检验表明不对称信息是日内交易价格动态变化的主要原因。Madhavan和Keim对大宗商品交易的价格影响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信息对价格有持久影响,存货对价格有暂时影响。French和Roll(1986)发现,股票从开盘到收盘的收益波动方差是收盘到开盘收益波动方差的5倍,他们认为导致此结论可能的原因是开盘后公开信息被更高效地传递到市场,同时私人信息也会通过知情交易者的交易指令被传递到市场。综上实证研究可知:信息模型价格决定理论在实际中能够更好地解释市场买卖价差。

二、市场交易机制选择及市场质量标准

(一)市场交易机制

市场交易机制指将投资者的潜在需求转化为实际交易需求的规则框架,包括交易的指令类型,发生时间,投资者能够获得的信息、交易对手方等。沿用买卖价差决定理论中的分类思路,可以将市场交易机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做市商为交易对手方的报价驱动市场;另一类是投资者互为对手方的指令驱动市场。1.报价驱动市场。报价驱动市场是以做市商为中心的市场交易制度。做市商充当市场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和实际的买卖双方分别交易,并根据交易指令流来决定不同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做市商可以分为柜台做市商和交易所内的特种交易商。NASDAQ交易所采用的是柜台做市商的报价驱动交易机制,这种做市商制度能有效降低做市商提供不合理买卖价差的可能性,但也可能导致做市商合谋欺骗投资者;纽交所最初采用的是特种交易商制度,该制度对每个做市商的经营范围做了有效控制,有利于做市商对于所做市股票的深入了解,从而提出恰当的买卖报价价差,同时,对特种交易商自营性的证券买卖业务的激励也有利于做市商对于市场信息的搜集从而更好地实现买卖报价价差定价,但也有可能因为做市商掌握的信息比普通投资者多,从而导致信息不对称下做市商的不当收益和投资者的额外亏损。2.指令驱动市场。指令驱动市场是以投资者提交的指令流为中心的。该种交易机制下没有做市商,所有买卖指令提交到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自动撮合成交。Friedman(1993),Sadrieh(1998)指出指令驱动市场是一个多对多市场,买卖双方在交易时间内自由提出各自的买卖报价,如果双方接受彼此的报价即可成交。一般地,指令驱动市场都结合了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形式。Perry和Reny(2004)发现,指令驱动市场是一个能够满足竞争性理性预期均衡条件的市场机制;Smith(1962),Cason和Friedman(1996),Fudenbergetal.(2004)的研究指出指令驱动市场能够快速收敛到竞争均衡,价格发现效率很高。3.混合型市场。混合型市场是报价驱动市场和指令驱动市场的结合版。报价驱动市场由于做市商的存在可以保证交易价格的相对稳定和证券的流动性,但同时由于做市商承担了较高的市场风险而导致了较高的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指令驱动市场由于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所以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较低,但对于市场对信息的过度或不足的反应容易引发交易价格的波动或流动性缺乏。因此,全球各大证券交易所有将两种交易制度进行混合使用的趋势以结合它们各自优势规避劣势。

(二)市场质量标准

证券市场质量标准是用于衡量证券市场特性的一系列指标的组合,包括有效性、透明度、稳定性、流动性、交易成本等。本文中,笔者将从流动性、稳定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四个角度对报价驱动市场和指令驱动市场做简单的比较。1.流动性。JamesTobin(1958)认为,买方立即出售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时可能遭受的损失程度代表了金融资产流动性的好坏。Garbade(1985)和Kyle(1985)将流动性指标概括为宽度、深度和弹性,Harris(1990)在此基础上加了即时性指标,并给出了宽度的观测方法。Muranaga和Shimizu(1999)将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弹性两个动态指标引入流动性的测量中。在报价驱动市场中,做市商有义务维护交易的连续性,调整短期不均衡导致的价格偏离,通过做市行为提高新股发行的流动性;指令驱动市场中,流动性完全是由买卖指令流提供,如果投资者整体对市场持不理性的悲观态度,那么市场在整体表现良好时流动性也将非常低。因此,报价驱动市场的流动性整体较指令驱动市场强。2.稳定性。报价驱动市场中,做市商的报价要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比如报价要有连续性、价差幅度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中。此外,当面临市场上买卖指令不均衡的情况,做市商有义务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股票进行交易来保证价格的稳定;指令驱动市场中,不同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不同看法会导致买卖指令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没有做市商来抑平,所以会导致较高的价格波动幅度,而较高的价格波动幅度反过来又会影响投资者对市场的看法,即便这种波动仅仅是由于交易指令的不平衡而不是证券自身的有效信息引起的。因此,报价驱动市场的稳定性较指令驱动市场高。3.透明度。在指令驱动市场,交易时间段内所有的买卖盘、价格、成交量信息等都会通过电子平台及时公布,整个市场共享公开的交易信息;在报价驱动市场,做市商享有信息优势,可以综合分析所掌握的信息,并将其反映在买卖报价中,而无需公开限价指令簿。因此,报价驱动市场的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较指令驱动市场低。4.有效性。在报价驱动市场中,做市商相比知情交易者拥有的信息少,相对不知情交易者拥有的信息多,所以对知情交易者来说,整体上总是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对不知情交易者来说,整体上总是亏损的,因此市场效率较低;在指令驱动市场中,投资者之间直接交易,交易所对于信息公开的程度高,有利于投资者在进行信息处理之后报出最优化的买卖价格和买卖数量。因此,指令驱动市场的有效性较报价驱动市场高。

三、金融市场微观结构未来发展方向

本文中,笔者将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归纳为证券价格决定理论、市场交易机制和市场质量标准三部分,未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发展也可以从这三方面展开。在证券价格决定理论的部分,实证研究的结果大都支持信息模型对于市场的解释力强于存货模型。但信息模型目前基本停留在实证研究的范围,还没有被广泛接受的模型来解释不对称信息究竟如何影响买卖价差;交易机制方面,理论和实证的研究都表明报价驱动和指令驱动的市场各有优劣,如何将这两种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达到成本和效率的最优化也是未来研究的一个较为实际的方面;在市场质量标准方面,现有的研究都是将各个衡量市场质量的标准单独观测和检验,但实际上各指标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如本文在市场质量分析部分提到市场透明度和市场有效性存在内在关联。如何将不同的市场质量衡量指标进行归纳形成一个市场质量衡量体系,避免各指标在使用时的冲突,通过将各市场质量指标有机结合集中检验来提高实证检验的有效性也是未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领域非常重要的一个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Demsetz,H.,TheCostofTransaction,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82,1968:33-53.

[2]Garmen,M.B.,MarketMicrostructure,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3(3),1976:257-275.

[3]Ho,T.,H.Stoll,OptimalDealerPricingUnderTransactionsandReturnUncertainty,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81:47-73.

[4]O'Hara,M.,Oldfield,G.,TheMicroeconomicsofMarketMaking,JournalofFinancialandQuantitativeAnalysis,1986:361-376.

[5]Easley,D.,O’Hara,TimeandtheProcessofSecurityPriceAdjustment,JournalofFinance,47(2),1992:577-606.

[6]Cason,T.N.,Friedman,D.,PriceFormationinDoubleAuctionMarkets,JournalofEconomicDynamicsandControl,20(8),1996:1307-1337.

第5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关键词:物流方式 物流转换成本 交易成本 企业边界 逆向性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阶段,物流活动越来越凸现出来,目前已形成三种物流方式:自营物流、物流协作和物流外包;物流在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点和新的增长点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现有的理论提出了挑战。在此背景下,以科斯为代表的交易成本学派构建的企业边界理论框架受到了质疑。集中体现在:物流外包能使企业集中现有资源用于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同时,基于交易成本呈下降趋势的物流方式选择下,并没有出现理论逻辑上的企业对市场功能的进一步替代,企业外部性问题内部化特征,相反的是企业规模和边界变化的多层次性和逆向性,企业规模单纯的向“微型化”发展;企业形态上既有基于物流自营的企业边界不变的混合业务形态,也有物流协作的物流联盟混合业务形态,直至物流完全外包的单纯业务形态。为此企业边界理论陷入某种“失灵”。本文在梳理交易成本边界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提出 “双重交易成本制约下的企业双重边界”假说,作为对物流方式选择下企业边界的一个交易成本理论诠释。

企业边界的理论研究

把企业边界问题最终内生化的研究始于科斯(Coase),他于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认为企业与市场是一种对等的、可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的扩大将受制于交易费用的增加,而企业的扩张同样也会带来自身组织成本的增加。因此,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实际是由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和外部市场交易成本的比较决定的,企业的最优边界定位在边际组织成本等于边际交易成本的均衡点上。科斯的理论在当时无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他揭开了企业的“黑箱”。

科斯的继任者威廉姆森(Williamson)进一步把交易费用的类型划分为有形外生交易费用和无形内生交易费用两类。其中,外生交易费用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一些费用,比如收集信息费用、交易技术费用和签约谈判费用等,属于有形的和客观的费用;而内生交易费用是指由于交易主体的自利决策而产生的一种“人为”消耗,其属于主观范畴。威廉姆森分析了内生交易费用存在的三个假设条件:决策主体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倾向和敲竹杠危险,资产专用性和套牢风险。他认为由于存在市场无法控制的对策行为,存在“市场失灵”,只有通过适当的制度和合约安排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内生易费用,因此组织的存在是必要的,基于此,威廉姆森对科斯“市场与企业是完全充分替代”的观点作出了修正,提出市场与企业一定程度上存在替代关系,但由于各自存在一些“独特功能”,所以这种替代是有“弹性的”,因此企业与市场最终会存在一种界限。

综观交易成本学派所构建起来的企业边界理论框架,不难看出他们都把“企业组织作为一种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替代性制度/合约安排”作为理论核心和假设前提,只是对交易费用的研究角度不同而已。本文在此逻辑基础上,考察物流活动下企业、市场结构与交易费用的特征。

物流方式选择下的企业边界演化

(一) 物流转换成本

在Coase 的基础上, Williamson 指出, 企业组织除了层级结构、市场交易外,在介于市场和层级之间还存在多种中间形式, 被称为混合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的边界不仅受到市场交易费用的制约和影响,而且组织自身的内部结构和组织能力也将影响其组织的规模。根据Williamson的观点, 企业的物流运作, 除了可以来自于企业内部自营(纵向一体化) 外, 还可以选择物流协作和物流外包的方式。

企业在物流运作中, 从成本的角度而言, 自然是选择总物流运作成本最低的形式,所谓总的物流运作成本是指运作物流中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 由生产成本以及交易费用(企业在安排管理和监控交易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所构成。也就是Williamson的有形外生交易费用和无形内生交易费用。

企业物流方式的决策并没有惟一的决策标准。根据Coase 的观点, 市场和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可相互替代的手段,基于上述因素对物流成本的影响,是否替代就要寻找市场与企业交易的成本均衡点,这个均衡点在这里我们引进一个概念:物流转换成本。所谓转换成本就是指拥有部分物流能力的企业由自营转向物流外包或物流协作时将会发生的成本。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察成本。监督外包物流的客户服务水平, 衡量客户满意度等而发生的成本。

协调成本。如安排和协调运送;处理未料到的客户需求; 更新预测到的需求并与第三方联系要求服务等成本。

失控与泄密成本。企业将物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 有可能会对关键的物流活动失去控制,或者是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 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集成成本。厂商和第三方之间的信息系统集成是物流外包中的重大障碍。如果在厂商和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没有良好的信息集成, 是不可能达到理想的物流服务水平的, 而这种集成有时需要付出高额的代价。

客户文化障碍成本。这是指企业与客户、协作方、第三方之间的价值文化关系。

设施成本和人员成本。这是物流必备的功能成本。

(二)不同物流方式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不同的物流方式其转换成本是不同的。自营物流在降低企业外生易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其内生易成本。自营物流不可避免地将面临风险:一是投资、成本风险和企业物流专业管理能力的薄弱可能会造成物流资源的闲置浪费;二是存货风险,企业由于专业配送能力有限,为了防止缺货,多采取保证充足库存的方式,而库存随着时间推移,变现能力减弱,将会造成资金风险;同时企业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主业的发展相对就要受到一定的影响;而且,单个企业建立的物流系统很难达到一定的规模,而取得规模效益,正是第三方物流的优势所在。这些都会构成企业的内生性成本,相比之下,物流协作、物流外包就会避免这些成本。

由于物流服务的复杂性、服务市场的竞争性和物流交易量的增加以及专业物流企业资产的专用性,企业也会转而选择物流协作和物流外报方式。而物流外包,在降低企业内生性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外生性成本。由于物流业务外包,企业就失去了获取物流信息的主动权,对物流企业产生了很强的依赖性,如物流的及时性、物流质量、物流的完整性等等,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外包方对信息获取的有限理性,物流方的机会主义,即物流环境(物流市场的竞争性)和经营环境(需求市场的的多样性和多变性)的不确定性。

(三)物流方式选择下的企业边界

物流转换成本的不同,促使物流方式选择的不同,进而导致企业与市场边界发生移动演化。笔者作如下推论:在传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成本的不同发生移动,但二者界限始终存在,可用图1表示。

在这个过程中,物流作为一种业务,仍然包含在企业的流通活动中,目前称之为自营物流。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与市场竞争的利润空间日渐减少,实践证明占据利润空间的是流通中的费用,因此物流作为第三利润源成为企业与市场交 易争夺的焦点,也就是说企业经营成本会从物流的角度考虑其成本大小。如果自营物流的成本大于由专门从事运输、包装、仓储等部门运作的成本,即外购物流成本与交易成本的和,企业就会将物流业务交由专业物流部门去做,时下称作物流外包,外包物流的部门就形成第三方物流。据此就其业务范围来讲是缩小了,即其虚拟实体缩小,它与市场的边界发生了内移的变化,如图2所表示。

之所以会发生内移,是因为企业原来可自营的物流业务,随着业务的多样化、时效性、多边性等因素导致原物流功能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否则不但要增加设施成本和人员成本,还可能使核心业务企业因推出物流业务而产生的退出成本,此时将选择物流外包。在进行成本大小比较之后,也可能将自身无法实现的物流活动(或某个环节)进行外包,或与其他企业共享物流外包服务,或者与其它具有非物流核心业务企业协作,共同完成双方物流活动,即物流协作,构成了协作式的企业战略联盟或“虚拟企业”。此时企业与市场之间就产生了模糊边界,用图3表示。

从图3可看到,企业产生了双重边界,即EE1和FF1,使原先的企业裂变为企业内部非物流协作组织、物流协作组织(A、B 空间) ,而企业外部市场同样裂变为物流协作市场和非物流协作市场(C、D空间) ,游离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协作形态(EF、E1F1) , 无法脱离其母体——原有的企业与市场实体而独立存在,构成了物流的虚拟实体。至此可知,企业与市场相互替代、企业边界演化的轨迹:如自营物流成本大于市场交易成本,为了减少成本就会采取物流外包或物流协作,产生了内部性外部化倾向,这样企业的边界就会缩小,而非外部性内部化、企业边界扩大,这与交易成本理论正好相反。

由此本文可尝试回答文初的质疑:由于企业在物流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不同,自身要素禀赋不同以及企业运行效率的差异,导致企业在物流方式的不同选择下,面临不同的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差异,进而在企业边界上选择不同的地位,反映为企业在物流方式的不同选择下企业形态的差异。

本文的研究结论可归结于四点:本文认为,物流行业的发展并没有改变企业与市场交易的二分结构的实质,但物流方式的不同选择却在一定程度上细分了原有结构,使企业市场交易更为复杂,进而带来企业边界的分化;物流方式的不同选择在降低了一部分交易成本的同时,却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另一部分交易成本;在物流方式的不同选择下,企业边界分裂为组织边界和市场边界双重形式,其在企业物流成本和企业形态变化的作用下发生了逆向移动;企业组织边界和市场边界的最终确定,取决于各自面临的交易成本大小的比较,这也是在物流方式的不同选择下不同企业形态产生的内在原因。

参考文献:

第6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关键词:股东 股权制衡 关联交易

■一、引言

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是新兴资本市场上共有的典型的特征之一,有其存在的普遍性和阶段必然性,但也因外部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手段上和方式上体现出很大的多样性。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相对直接的,明显的利益侵占行为的打击和规范,关联方交易却以其隐蔽性和复杂性成为控股股东掠夺中小股东和广大股民利益的“利器”,也成为政府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的不正当关联交易现象,实证研究控股股东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尤其是大股东间的制衡作用,寻找制约关联交易行为的新的途径,并试图为管理其他利益侵掠行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同时由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即将进人尾声, 因此本文对我国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提高公司绩效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论文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 第三部分为制度背景和研究假设, 第四部分为大股东制衡程度与关联交易的回归统计分析, 第五部分为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对关联交易的研究,根据动机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个是“效率观”、一个是“机会主义论”,那么究竟关联交易这把“双刃剑”在什么情况下起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而又在何时成为控股股东侵占利益的工具?国际上的研究对象主要针对大陆法系国家和东亚国家,或者金字塔型的股权结构公司,其共同特点即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其中,分别来自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La Port,Lopez-de-Silanes,Andrei Shelfer(1998,1999b,2000a,2002,2003)的三名学者共同就以这三个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为研究对象,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论文,他们就三个国家的关联交易等其他侵占行为的现状和各自政府的法律法规进行对比和探讨,认为来自政府的约束有利于对关联交易的抑制。

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尚在发展和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对关联方交易的讨论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事实上自从LLSV(1998)及系列论文以来,学术文献往往将大股东的存在与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划等号。正基于此,有学者(La Port et al,2000b,Albrecht,Wernz and Williams,1995;Beasley,1996,1998;Bell and Carcello,2000)提出了从公司治理,股权分散化或赋予小股东更多权力来进行约束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大股东的其他侵占行为。国内的学者也得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结论,饶育蕾等(2007)发现独立董事公司设置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督不明显,而刘建民(2007)得出结论:董事会规模对关联交易和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影响.高雷和宋顺林(2007)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关联交易的发生概率呈倒U 型关系;股权制衡度与关联交易的发生概率显著负相关;

■三、制度背景与假设的提出

我们利用JESEN提出的的公司治理力量的理论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来对不正当关联的制约手段进行分析:

首先,利益受损的中小股东很难利用法律和法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是因为:2004年以后,法律主要针对大股东直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并因此可能对中小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行为。其次,利用公共舆论监督也并不可行,经验研究表明,即使资本市场上已经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质疑,声讨,公开谴责),也无法对控股股东进行有效约束,其利益侵占行为并不会得到明显改善和缓解。最后,公司董事会的设置往往被大股东们垄断,若干案例研究表明,小股东在利益受损时,更多的采取被动消极的“用脚投票”的方式表达不满,而不是主动的“用手投票”来发挥董事会的表决功能。

有鉴以上分析,为了加深对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大股东制衡的了解和认识,强化上市公司的监管,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在相同条件下,关联交易在股权制衡程度高的企业显著减少。

H2:在相同条件下,与第一大股东集团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在股权制衡程度高的企业显著减少。

■四、统计回归

数据来源和样本选择

本研究的样本包括2007年至2009年沪深两市A股公告的3143次关联交易以及相对应的股东持股比例数据(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剔除了当年上市的公司,缺值项和数据异常项,共计交易笔数2181次。数据来源于WIND金融资讯终端。其中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根据一致行动人关系进行了手工调整。

实证检验

1.相关描述性统计,参见表1。

2. 股权制衡程度单因素方差分析。

为了初步了解股权制衡对于关联交易整体的影响作用,下面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ANOVA),检验关联交易在股权制衡的两种状态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这里将样本按股权制衡指数分为股权制衡高低两部分,见表2。

表2显示,存在股权制衡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无论是绝对数额还是相对比例都显著小于那些没有股权制衡的企业,为了得到更精确的结论,将采用回归模型进行研究

3.股权制衡回归模型,我们采用的模型如下:

MODEL 1:RPT_ratio=α1+α2 Dope +α3 Loss +α4 Ddate +α5 OpIn+α6 LossL +α7 LossN +α8 LNTA +α9 Dummy_ratio+(Fixedeffect)+μ1

我们关注变量Dummy_ratio的系数是否显著为正。

MODEL 2:RPT_ratio=α1+α2 Dope +α3 Loss +α4 Ddate +α5 OpIn+α6 LossL +α7 LossN +α8 LNTA +α9 Control_index +(Fixedeffect)+μ2

我们关注变量Control_index的系数是否显著为负。(表3所示)

回归结果与预期一致,股权制衡能够显著减少关联交易的规模,这一结果也验证了绩效和避亏动机等变量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可以看到,ANOVA分析和回归结果都显示:股权制衡机制在抑制关联交易方面存在显著的选择性,这一机制对制约与第一大股东相关联的交易行为效果明显,但在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并没有体现其存在性。由于与第一大股东相关联的关联交易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关联交易在整体层面显示出受到股权制衡因素的印象。

■五、结论

本文选择了大股东间制衡的角度来作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替代变量,考察其对关联交易的制约作用,结果表明在相同条件下,与第一大股东集团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在股权制衡程度高的企业显著减少。我们可以解释为存在股权制衡机制,并且这一机制有效的阻止了第一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的隧道行为,这就体现出了公司治理对以关联交易为代表的一系列利益侵占行为的价值所在。但是,大股东制衡机制究竟如何运作,以及其制约作用是否具有行业或者公司针对性,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刘建民,“关联交易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实证研究――来自沪深股市的经验证据”《中国软科学》, 2007年第1期

[2] 陈晓,王琨。 “关联交易、公司治理与国有股改革――来自我国资本市场的实证证据”,《经济研究》,2005年第4期

[3] La Porta,Rafael,Lopez-de-Silanes,Florencio,Shleifer,Andrei,Vishny,Robert. Law and finance .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 1998, 106 (6) :1113~1155

第7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关键词]新货币经济学;货币数量论;弗里德曼定律;凯恩斯货币理论

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布莱克(1970)、法马(1980)和霍尔(1982)为代表的货币理论家在类似于瓦尔拉斯拍卖者的定价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以“精密的物物交换”来取代货币而实现一般均衡。霍尔(1982)将其称之为“新货币经济学”。新货币经济学遵循希克斯的传统将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结合起来,在理论上彻底、全面地摒弃了传统货币理论。更为重要的是,上个世纪末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货币的出现,使得新货币经济学的思想实验的现实可行性不断增加,这推动货币理论创新的发展,也对传统货币理论提出了挑战。

一、新货币经济学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是自然演进的,而是法律限制或政府管制的必然结果。在自由放任的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不一定存在集记账功能和交换手段两大职能于一身的货币,货币现有的两大职能将由不同的物质分别承担,市场中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最终将被“精密的物物交换”所取代。在新货币经济学的框架下,不存在相对价格与物价水平决定相分离的问题,而是通过取消货币而达成改造后的货币理论与传统的价值理论相统一。鉴于新货币经济学提出了取消货币的观点,它又被称作“没有货币的金融学”(史密森,2003)。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支持货币职能分离和交易媒介取得货币收益的交换技术降低了多种交易媒介共存的成本。这种交换技术使人们很容易决定了从一个账户到另外一个账户以完成交易所需持有的股票的数量。另外,交易者可以接收多种不同的交易媒介来支付他们的商品需求,并且通讯和信息技术消除了不同交易媒介之间进行价格计算的成本。

多种交易媒介并不会在每次交易完成的过程中由于讨价还价和谈判而增加成本。在标价时,售卖者只要求一定数量的记账媒介价值,而不是任何一种特殊资产。如果卖者不希望收取购买者所使用的交易媒介,他们可以指示其账户银行将他们收到的交易媒介立刻全部转换为他们希望持有的资产。在一些交易中,售卖者们可能完全拒绝收取某种交易媒介,但是消费者可以通过联系他们的共同基金将其转换为被要求的资产,把它作为一个附加的过程。

多种交易媒介共存是竞争市场的自然结果。当个人自由选择交易媒介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竞争、试验和创新。即使一种商品或资产的股票具有流动性或使之“货币化”,市场参与者还会存在动机去增加竞争性商品和资产的流动性。交易媒介将伴随着市场条件指导原则,根据流动性、收益和资产安全性等方面的变化而进入或离开市场。除这些一般特征之外,多种交易媒介还受来自于需求方面特殊因素的影响,这包括证券组合多样化、额外流动性的价值、人自身条件的异质性和流动性前后的依赖特征。一个人可能持有多种交易媒介,而且不同的个人可能持有不同交易媒介的联合体。

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根据上面的分析,归纳了不同制度安排下可能出现的交易媒介的各种不同类型。他们认为,各种不同的制度安排,随着交易技术的发展,将使交易媒介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阶段。现阶段的交易媒介是以政府的法定货币(纸币)为主。然后,将是货币和金融资产共存,一同作为交易媒介,但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交易媒介最终将发展为由各个私人机构发行的金融资产为主,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消失。

二、新货币经济学与货币数量论

法马(1980,1983)和胡佛(1988)就货币和金融资产共同作为交易媒介的条件下,价格水平是否惟一地和货币供给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进行讨论。法马认为,金融资产的交易媒介是对实际资产的要求,这种情况下莫迪尼亚尼一米勒定理(MM定理)是有效的。当人简单地将一系列实际资产用来交换其他一系列实际资产,这种资产的交易只是一种物物交换的高级形式。资产交易可能影响相对价格,但一般不会对绝对价格水平产生影响。所以,法马认为,由于私人金融中介不会影响价格水平,所以货币的供给和需求是惟一有效的因素。货币根据记账媒介而具有固定的名义价值,提供了流动性补偿,并且受到了名义供给的控制。对法马来说,当货币供给由政府定义的时候,货币数量论是有效的,价格水平的控制问题只是对流通中货币数量的控制。然而,胡佛则持相反观点。他认为,由于一种“最终清偿媒介”的必要性,所以金融资产影响了价格水平。对胡佛来说,交易中的金融资产是对货币或一些其他清偿媒介的要求权,它和交易中使用的货币一样最终影响了价格水平。持有金融资产可以获得一些交易能力的货币补偿,并且这些资产是可以偿还的或者获得股息和利息。而法马则认为,这些资产没有交易能力补偿。

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继续了这方面的讨论。他们认为,金融资产是完成某种交易过程的便捷工具,同时有利于获得了流动性报酬。如果金融资产提供了一种交易能力报酬,金融资产的名义数量影响了一般价格水平。金融资产通过作为交易媒介而获得流动性报酬使之具有了“货币”因素。所以考文和克罗茨内赞成胡佛结论的同时又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价格水平和金融资产之间关系的不同机制。考文和克罗茨内假设,在一个初始均衡位置,商业票据的供给受媒介成本和对各种资产服务需求的影响。当发行可交易债券的成本降低时,企业就通过发行这种债券来为自己融资。这些债券与支出高昂、缺乏流动性的债权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商业票据数量增加,相对非流动性投资工具(如风险资本)的数量将会下降。价格向上的压力导致了商业票据供给量的增加。同时,商业票据将存在一个真实余额影响。

由于商业票据供给的变化必须伴随着实际经济和实际混合投资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价格的增加并不需要商业票据供给按同比例直接增加。货币和真实要素的综合暗示了货币中性论将不成立。虽然如此,商品价格上升形成了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恢复了持有商业票据的实际价值和在商品上支出这些商业票据的实际价值之间的投资组合均衡。

商业票据和一般的金融资产的边际流动性报酬可能很小,但是金融资产的任何报酬的存在都会对价格水平产生向上的压力,甚至一个很小的流动性报酬就可能使价格上升,这个价格上升足以恢复资产组合均衡和边际等值替代。然而,在相似的领域中,传统的数量论对于货币交易能力收益的大小却没有特殊要求。通货膨胀压力与交易速度和交易媒介资产流动性之间是正相关的,这种交易媒介资产处于货币供给的现代迪维西亚指数(Divisiaindics)所代表的习惯之中。如果那些资产存在不同的流动性报酬,那么高流动性资产对价格的影响要比低流动性资产的影响大得多。

虽然金融资产交易媒介的数量影响了价格水平,但是货币数量论在新货币经济学描述的世界中是不成立的。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考虑了可能会构成货币数量论相关联的三个命题——“货币”供给(这里的货币按新货币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交易媒介)的长期中性、交易媒介名义供给的变化使价格水平发生同比例的变化、货币需求相对稳定。他们经过讨论后认为,这三个命题都是不成立的。更一般地说,过去用于理解货币数量的思想试验已不再适用。由于使用了金融资产作为交易媒介,所以我们不能定义交易媒介数量的垂直下降,而只能定义货币数量的垂直下落。交易工具的增加促使了金融资产交易媒介的名义数量增加,同时导致交易工具数量增加的因素,诸如交易工具的低成本和由此导致发行债券数量的增加,都必然地对真实变量产生影响。从原则上讲,不能外生地增加金融资产交易媒介的数量或者使实际变量定位常数,这消除了货币数量论成立的条件,也就使货币数量论变得无效。

三、新货币经济学与弗里德曼定律

弗里德曼(1969)有关“最优货币量”的学说是现代货币理论中最著名的命题之一。根据这一学说,最优的货币政策是保持一个稳定的货币供给紧缩比率,而这个比率要足以使名义利息率降至为零(Woodford,1990)。新货币经济学认为,弗里德曼的“最优货币量”学说对于政府货币来说,是通过使每种工具所支付的收益相等来消除货币和债券之间的差别的一个可供选择的尝试。弗里德曼自己在由政府还是私人提供货币的问题上犹豫不决,这一观点在弗里德曼的文献(弗里德曼,1969;弗里德曼和施瓦茨,1986)中表现出来。新货币经济学认为,只有私人之间的竞争才能得到货币最优数量的结论。

由于最优数量的目标是尝试消除货币和债券之间的差别,所以最优数量经济使实际和货币两个部分实现了一体化。然而,弗里德曼的政府最优数量公式在完成货币和实际部分相结合的过程中成本很高。在私人供给金融资产交易媒介的情况下,经过对货币和实际部分的准确结合消除了货币和债券之间的差别,这里交易媒介的发行者——私人企业拥有经济中的资本品。由于政府政策的弗里德曼法则是以政府的货币作为统治地位的交易媒介为基础的,所以这就要求政府控制经济的实际部分。

最优数量的政府形式特殊地位导致了货币的垄断状态,并且要求价格使货币供给下降到无风险债券的真实收益率水平。最优货币数量最终原则是获得一个价格紧缩率,使名义利息率等于零(弗里德曼,1969)。一旦这个原则被实现,货币将提供一个零边际交易能力收益。根据弗里德曼的观点,真实利息率的紧缩将导致实际余额增加,直到货币的边际流动性收益为零时停止。此外,由于假定货币余额的社会成本为零,所以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果。如果在零名义利息率的情况下,货币收益和产生利息的资产的收益不相等,社会就会存在福利损失;名义利率为正时,个人在节约货币余额时将会发生携带成本。

新货币经济学在流动性饱和是可行的假设基础上分析后认为,政府紧缩真实利息率要求政府承认全部私人资本品的所有权(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如果流动性饱和是可行的,实际余额将增加到资本的边际流动性收益等于零时的那一点,并且私人部门对持有货币还是资本都已经漠不关心。在这均衡点,政府必须成为经济中资本存量的剩余债权人。流动性饱和暗示了没有个人将金融资本转化为货币过程中发生携带成本,这样在流动性饱和的均衡点也就没有个人持有资本。如果法币代表了私人持有的财富的全部,同时政府占有基本的资本,私人财富的携带成本就可以避免。政府作为一般剩余债权人,以税收的形式拿走资本品,再通过通货紧缩的形式归还给个人。实际上,弗里德曼的最优数量法则导致下面的命题:如果政府在将资本转换为流动性资产的过程中,比私人能花费更低的成本,政府将会自己占有资本并且监督资本转化为流动性的形式(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因为如果流动性饱和存在,掌握在私人手中的资本品不可能转化为消费机会,所以存在资本的政府所有权是必须的。事实上,资金紧缩也要求政府成为全部资本品的剩余债权人。这就要求政府将私人收益的一部分国有化。但是政府不可能每期都国有化资本品,同时也不能期期都将资本品卖给私人,并且退出作为资本品来进行支付的资本。

如果在真实收益率处发生紧缩,最优数量规则的政府版本和经济分权是不一致的。新货币经济学认为,如果政府拥有全部资本资产的所有权的成本是高昂的,虽然紧缩的瞬时管理成本为零,但创造实际余额的成本不是零。如果保护分权经济,政府就不应该在真实利息率处采取通货紧缩。若资本品是由占优势的交易媒介资产组合而成,私人竞争将产生一个最优的数量结果,而且经济分权不必消失。交易媒介发行者用由实际资产支持的金融要求权支付货币收益,从而代替了政府的通货紧缩。与紧缩的零边际成本相比较,交易媒介发行的零边际成本暗示了依据实际资产发行的流动性要求权是无成本的,并且交易媒介持有者喜欢产生零成本的边际流动。所有的资本品拥有者成为交易媒介的发行人,所有的商业企业成为发行工业企业,最终形成了真实票据学说的一种极端形式(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

四、新货币经济学与凯恩斯货币理论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在所有的交易媒介产生弹性的货币收益的情况下,流动性偏好理论是不适用的。在凯恩斯的货币理论中,流动偏好是其基本概念。它的含义是,人们为持有现金而不愿意持有股票和债券等能生息但较难变现的资产所产生的货币需求,是一个心理法则。凯恩斯指出,货币可以充当流通手段用于现期交易,也可以作为贮藏手段。由于交易动机、谨慎动机和投机动机三种动机的存在,所以人们在即使货币作为贮藏手段是不能生息的情况下,都愿意持有现金,而不愿意购买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而在金融资产作为交易媒介的经济条件下,交易媒介的收益率就是金融资产的收益率。流动性需求的变化影响了利息率在不同金融资产之间的分配,但是不同利息率之间的差额对一般利息率变化的影响却不明显(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例如,流动性需求的表面变化将会增加相对流动性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之间利率的差额,而不是体现所有利息率沿一个方向移动。

凯恩斯从流动性偏好心理法则出发,认为利息不是储蓄的报酬,而是在特定时期内放弃流动性的报酬。一项资产,如果其名义价值不变,而且能够直接用作支付手段,则称这项资产具有流动性。货币是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它不存在货币受益,但是它提供了一个等于短期利率的流动性报酬(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流动性报酬增加暗示了利率的增加。因此,凯恩斯指出,利息率是一种比例,其分母是一特定量的货币,其分子是在一定时期中,放弃这些货币控制权换取债券所能得到的报酬。他甚至认为货币的利息率是产生一切的根源,并且阻止了产生利润的资产投资。

凯恩斯集中地讨论了资本真实利息率下降以及货币流动性报酬存在的情况下,均衡调节受到阻碍的情形。假设存在一个粘性的货币利息率。由于货币资产的利息率下降得最慢,资本真实利息率的下降使货币利息率和非货币资产利息率之间产生了矛盾,导致个人抛出资本而持有货币。如果货币的边际流动性收益对持有的真实余额变化反应迟钝,原有的均衡将不再恢复。货币利息率下降得最慢,这暗示持有货币的利息率将高于持有资本的利息率。进一步说,持有货币的利息率粘性表明了贷款的名义利息率也是粘性的。真实利息率将高于资本的边际效率。除非向下调节真实余额的收益率,调解了真实余额的收益率也就调节了真实利息率,即最终使资本的边际效率大于真实利息率,否则新的投资将不会发生。由于上述原因,资本边际效率的负面冲击将降低资本投资。除非利息率同步下降,那么就会到达生产这些资本不再有利可图之点,这一点就是流动性陷阱。当没有任何一种资产的资本边际效率大到足够等于利息率时,资本资产的进一步生产将会停止(凯恩斯,1936)。然而,货币流动性报酬缓慢下降阻止了贷款利息率的降低。凯恩斯也承认,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所以在那点人们的流动性偏好增加了,但是资本边际效率的下降是其存在的主要原因。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如果交易媒介产生弹性的货币收益,前面所讨论的凯恩斯问题将不会发生。此外,资本收益率变化也导致了交易媒介的货币收益率发生变化。所有资产货币收益的存在给了价格系统额外的自由度。竞争性收益最大化中介能够调节货币收益使交易媒介的货币收益率与经济中其他领域中的收益率保持一致。如果所有的交易媒介都产生弹性的货币收益,产生货币收益的交易媒介的实际收益率由于费雪效应将保持不变,从而避免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影响。实际收益的相等暗示名义利率的变化消除了预期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变化。但由于不产生利率的货币存在,蒙代尔一托宾效应部分地抵消了费雪效应,从而影响了真实收益率。预期通货膨胀暗示资本将代替真实货币余额,相反,预期通货紧缩将暗示真实货币余额替代资本。由于金融资产的存在,交易媒介支付的名义利率反映了预期通货膨胀或紧缩律的变化,同时费雪效应的蒙代尔一托宾批判也不再成立。

此外,新货币经济学还指出,在金融资产交易媒介使用的条件下,由于JS-LM分析遇到了与数量理论同样的问题,所以IS-LM分析也将不成立(考文和克罗茨内,1994)。金融资产的交易媒介造成了货币和实际部分的一体化,使得IS-LM分析中“商品市场”的超额需求独立地定义“货币市场”的超额需求的情况将不复存在,LM曲线也就没有存在的可能性。LM的消失导致了IS-LM分析的不存在。

五、结论

新货币经济学扩大了交易媒介的范围,指出随着交易技术的发展和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传统的国家法定纸币不再是惟一的交易媒介,并且最终被产生货币收益的由私人部门发行的金融资产所取代。新货币经济学认为,

在货币和金融资产或单独的金融资产作为交易媒介的经济条件下,传统的货币数量理论和正统经济分析所使用的IS-LM方法都将不再适用;同时弗里德曼的最优货币量理论的实现可能性得到了肯定;此外,新货币经济学的观点还补充了凯恩斯理论中存在的不足,解决了流动性陷阱的问题。20世纪末期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新货币经济学这一古老而又新颖的学派,受到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重视。史密森(2003)就指出,新货币经济学和后凯恩斯货币内生论是当代最具有革命性的两个货币经济学流派。

[参考文献]

[1]CowenT.RKroszner.TheDevelopmentoftheNewMonetaryEconomics[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95,(6):567-590.

[2]CowenT,RKrosznerExp-lorationintheNewMonetaryEco-nomics[M].Blackwell,Oxford,1994

[3]SmithinJ.ControveriesinMonetaryEconomics[M].WardElgar,Northamption,2003.

[4]陈岱孙,商德文.近现代货币与金融理论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5]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中文重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第8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关键词]内部市场化;内部市场化管理;交易费用;分工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9-0020-05

本文系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企业市场化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J04T6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大型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模式研究》(05JDJ23)。

一、引 言

在追求个性化消费的信息经济时代,现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企业不断进行组织与管理创新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具体来说,这种创新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以企业分拆、分立、外包、虚拟化或建立战略联盟等为表现的外部整合活动;二是进行以企业业务流程再造为基础的内部整合活动。在企业的内部整合中,有一个突出的方向就是实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即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价格机制,以企业内部一定的单元作为内部市场主体,形成一种统一性与灵活性有效融合的企业管理机制。实施市场化管理的目的就是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激励机制运用到企业内部,以改变现代企业规模扩大造成的层级过多、信息传导不畅、反应迟钝等产生所谓的“大企业病”状况,形成符合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网络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形式,实现生产与需求的快速衔接。市场化管理在实践中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如内部合同管理、内部模拟市场、内部成本核算、战略经营单位SBUs( Strategic Business Units)等,不少企业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邯钢的“模拟市场”、青岛海尔集团始于1999年的以“市场链”为纽带的业务流程再造。

然而,内部市场化作为企业实践的一种新创造,似乎与现代经典的企业理论或是管理理论并不相容。近年来,不少学者就此问题展开讨论,然而众说纷纭,争论的焦点在于内部市场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能否与企业管理者的权威这只“看得见的手”相互配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实现最佳配合。笔者认为,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涉及到市场价格机制在企业内的应用,其理论基础必然要建立在现代企业理论关于企业与市场关系的有关理论上,本文试图从分析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入手探讨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的经济学原因。

二、关于企业与市场各种关系的理论回顾

长期以来,经济理论界倾向于把企业和市场看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企业通过权威组织生产,市场利用价格进行交易,并且在两者内部它们的配置机制都是单一的。即企业作为一种科层(Hierarchy)通常不包括平行的市场机制,而市场作为一种平行的交易机制也不兼容有等级的权威关系[1]。随着企业内部这个“黑匣子”的打开,关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一般来说,目前的主流的企业理论流派包括企业的契约理论(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委托-理论)、企业的企业家理论、企业的能力理论以及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等,这些理论又由许多分支流派,可以说是丰富多彩,但在本文中并不想一一详述,理论回顾的切入点放在这些理论所论述的企业与市场之间各种关系上。目前就企业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有“替代论”、“互补”论、“互嵌”或“互融”论、中间组织论等关系。

(一)“替代”论

在企业理论中,新制度经济学的始祖人物科斯1937年的文章首先发出“企业是什么”的疑问,他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对市场的替代,企业用权威关系替代价格机制以便节约交易费用。科斯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显然是一种对立替代关系,即企业规模扩大意味着市场调节范围的缩小,反之亦然。科斯关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替代性关系的论述深刻地影响了以后的经济学家关于企业性质的研究。

张五常进一步考察了这种替代关系,认为企业是要素市场对产品市场的替代,是“一种类型的合约取代了另一种类型的和约[2]”。威廉姆森运用资产专用性所导致的双边依赖、机会主义所诱发的道德风险来阐释治理性合同(企业)对竞争性合同(市场)的替代,认为纵向一体化可以节省交易费用。

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明确区分了完全契约与不完全契约,认为契约的不完全性是企业替代市场的根源,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出现,其本身是一组不完全性契约,企业通过对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安排,可以降低不完全契约带来的低效率[3]。而周其仁则认识到这种合约的特殊性源于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从而区别了企业类交易和市场类交易,为正确理解企业与市场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4]。

企业与市场的“替代论”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关系以及产生替代关系的原因,大大深化了我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但是,“替代论”没有揭开企业与市场关系的全貌,其缺陷在于仅仅看到企业与市场具有相同的交易性本质,为交易而交易,始终没有把交易与生产联系起来,研究“生产的制度结构”[5]。

(二)“互补”论

在关于企业性质的探讨中,“古典经济学的捍卫者”德姆塞茨与阿尔钦首先从企业的生产性角度提出了对企业性质的再认识。他们认为,企业是一个团队生产组织,企业与市场的区别不在于企业组织利用了权威等非市场机制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而在于企业生产对市场协调生产的优势,即企业团队的协作生产力[6]。显然,在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这里,企业的生产性特征重新得以恢复。

黄桂田和李正全对“替代”论提出如下质疑:如果说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企业也并非是市场的唯一替代物,企业规模的扩展与市场范围的拓展总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仅仅将企业简单概括为节约成本的科层结构是片面的,成本的节约只有在与收益相对并能体现出效率高低时才有意义[7]。 因此,企业与市场是互补的正相关关系,而不是负相关的替代关系。据此,将企业定义为要素所有者为取得“协作力”、分享“合作剩余”而结成的一种契约关系。

杨瑞龙、胡琴认为,而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具备独特的权威、奖励、认可、协调等组织特征,从而使其制度逻辑具备“目的适应”(Purposive Adaptation)的特征[8]。也指出,企业与市场在节约成本方面是有区别的,在既定的条件下,市场在生产成本控制方面占有优势,企业组织在组织成本方面占有优势[9]。

据此,“互补”论者对企业的定义为要素所有者为取得“协作力”、分享“合作剩余”而结成的一种契约关系。这一新定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企业这种“合约”的生产功能,重新 把我们带回新古典经济学对于企业的定性,但问题是,在看到不同之处的同时,企业与市场相同的地方被忽略掉了。

(三)企业与市场的“互嵌”、“互融”、“中间组织”等理论

“替代”论把企业和市场看作是两种互不兼容的组织,在看待企业时,只注意到科层的协调优势,而忽略了市场机制的高能激励;在看待市场时,只关注平行的竞争结构给交易各方带来的好处,而忽略了引入科层机制所带来的交易效率[10]。“互补”论者看到了企业与市场的特殊性,注意到企业作为一种契约组织其生产,重新把我们带回到古典和新古典关于企业和市场的定性,但没有在企业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上更进一层。近来,有学者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提出了所谓“互嵌”、“互融”、“中间组织”等理论,对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作了重新认识。

“互嵌”、“互融”、“中间组织”等指的是企业与市场在内部和外部相交叉所产生的各种情况。王强、何自力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互嵌的,其结果就是形成了企业和市场交叉杂糅而成的混合易形态,其特征可概括为既非企业也非市场,即像企业又像市场。企业和市场互嵌的原因在于某种交易无论通过单纯的市场还是通过单纯的企业来进行,其成本支出都比通过互嵌式组织要高[11]。这对正确认识企业与市场各种关系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罗珉从企业价值链这个角度阐述企业从纵向一体化向横向一体化的转变,认为传统的价值链纵向集成的战略经营单位被一系列在企业内部实施交易的、具有差异化的独立业务结构实体所取代,他把这种新的价值链称为“价值星系”[12]。

青木昌彦(2003)则从模块的角度对对企业的内部市场进行了描述。根据他的定义,“模块”是指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在企业中,一个分部、经营单位乃至团队都可以成为一个模块。由于总部明确了统一的宗旨、分析技术和共享数据库――即界面联系规则,因此,各分部可以同步进行各自的工作,最后由总部将各分部成果进行整合。各个高度自律性的分部,就相当于一个个“内部市场”,在不违反界面联系规则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创新,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完全依附于总部的科层单位。因此,企业中那些作为“内部市场”的模块具有自主性、并行性、敏捷性、创新性和竞争性的诸多优势[13]。

三、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再认识

通过对企业与市场各种关系论述的回顾与梳理,我们看到,企业与市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既可能相互替代,也可能相互嵌入、相互融合,用单纯的一种关系难以概括其全部特点。因此,企业作为一种生产性合作组织,具有生产功能和交易功能两重属性[14]。就两者的辩证关系看,生产是创造新交易的过程,而企业内交易的过程其实就是生产过程。在企业内部,市场的交易原则和价格机制也在某种程度上起着作用,仅仅把企业概括为权威组织是不完全的。在对企业的这种理解下,我们才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市场交易费用降低时,企业仍然会存在,规模甚至会扩大;而当市场交易费用不变时,企业仍可以通过改变组织形式来降低内部的交易费用。

要有效配置和利用企业资源,就必须把市场竞争机制导入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过程。但对于企业而言,又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市场机制。本文提出在激励资源的配置上有行政配置、完全市场配置和模拟市场配置三种方式,模拟市场配置方式是一种更为现实的选择,它同时集中了行政方式的低交易成本和完全市场方式决策可行性高的优势,既体现了管理的权威性,又为人才的自主决策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机会和舞台。

四、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的新古典分析框架

为了确立企业内部市场化的界限,本文首先通过一个引入交易费用的新古典模型来单独分析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替代关系,然后将杨小凯-黄有光等的分工思想引入模型来综合分析企业和市场的三种关系:替代、互补与互嵌。

(一)对企业与市场替代关系的单独说明

假定在一定的市场中,企业权威机制与市场价格机制都能够实现一定数量的交易,这种交易是指对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的交易,不包括人力资本等要素交易①。企业用权威机制完成交易(简称用“企业方式”)的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称为“组织协调费用”,用价格机制完成交易(简称用“市场方式”)的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称为“市场交易费用”,这两种费用之和为企业完成这笔交易或生产的管理费用。对企业来说,任何生产一般既需要付出交易费用,又需要付出组织协调费用,当然,还要付出生产费用(成本)。假设生产费用在任何组织制度形式下都相同,且生产费用在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是固定的(规模报酬不变)。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按着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得到一组等交易量曲线(如图1)和 交易的等成本(费用)曲线(如图2)。等交易量曲是指完成相同交易量所需线组织协调费用和市场交易费用的不同组合轨迹。等成本曲线是指在达成并实现交易的总成本既定的前提下,组织协调费用和市场交易费用不同组合的轨迹。设交易函数为Q=f(c1,c2),其中c1为企业组织协调费用,c2为市场交易费用。当交易数量既定时,就表现为坐标平面内的一条等交易量曲线。同样,设总成本曲线为C=c1+c2+c3(c1、c2同前所述,c3为生产成本)。按照前述假定,c3=kC(0

C=。

交易均衡可由maxQ(c1,c2),s.t.C(c1,c2)实现,解此方程组可知交易均衡条件为:MRSc1,c2=-=1。即当增加1单位交易费用同时减少1单位组织费用带来产量的变化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时,实现交易均衡(如图3)。

在图3中,切点E位置意味着企业在同时采用企业与市场方式组织一笔交易时,实现了两种机制间的最优选择。这个关于企业与市场替代关系的交易费用模型基本可以说明科斯的思想,不同的是科斯把企业的费用只归结为组织协调费用(生产费用除外)而市场的费用只有交易费用,而我们的模型充分的考虑了企业和市场各自在这两种费用中所作的权衡;同时,如果等成本曲线发生变化,那么,企业将会沿着扩展线OA来选择最优的企业方式与市场方式的组合点(如图4)。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企业方式与市场方式的结合是有限度的。在图5中,所有dc2/dc1=∞,或dc2/dc1=0的点构成“脊线”。在这两条“脊线”的外侧,交易是无效率的。具体说来,在OA的外侧,交易只能采取企业方,因此,从长期看,企业只能保持纯粹企业形态;而在OB的外侧,则只能采取市场方式,这也就意味着出现了市场完全替代企业的情况。在OA与OB之间的区域,即为企业内市场机制与企业机制可以进行结合的区域,称之为内部市场组织。在内部市场组织中,企业与市场的最优结合点则发生在图4所描述的交易均衡处。

企业与市场的替代模型表明:在具体组织一笔交易的时候,用企业的方法和用市场的方法是同样有效的,其最优结合比例发生在企业交易均衡时。当然,均衡点会因不同的交易类型或同一类型不同的交易量而有所不同。同时,当企业生产效率或管理效率提高,或当市场交易效率变化时,企业的市场交易费用和组织协调费用的比例可能发生改变,造成了企业替代市场或市场替代企业。这种替代实际上不会无限进行下去,即在市场组织和企业化组织的两极中间,尽管存在着一系列连续的、无数个市场与企业相结合的组织或制度形式,但企业与市场的结合仍然是有界限的,意味着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只有企业而没有市场的状况或只有市场没有企业的状况。

(二)对企业与市场三种关系的综合说明②

按杨小凯―黄有光的分析框架,交易的选择不在市场与企业之间,而是在自给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杨―黄认为,只要劳动分工的收益超过组织分工的交易费用,市场或企业就会出现,或者两者同时出现。如果分工能够持续进行,那么市场经济的规模就随之扩大,同时自给经济中资源总量在不断减少,当分工的边际收益和分工的边际交易费用相等时,分工停止,自给经济和市场经济处于均衡状态[15]。

我们对杨―黄模型的思想作一下扩展:一定的资源不是用于自给经济中,就是用于市场经济中。用于自给经济产生的效率损失,我们称之为“非交易费用”;用于市场经济中也会产生效率损失,我们称之为“市场运行费用”。资源在市场中配置又分企业和市场两种方式,各自产生组织费用和交易费用。当上述各项费用的边际量相等的时候,经济运行实现了成本最小化(在各自边际收益相同的情况下)。上述分析可用模型表示如下:

C=Cu+Cmpt+Cmo+Cipt+Cio(1)

式中,式中C表示经济运行费用,Cu表示非交易费用,Cmpt、Cipt表示市场纯交易费用和企业内部纯交易费用,Cmo、Cio表示市场所需要花费的组织费用与企业内部组织费用。模型(1)说明一定的资源可以配置在自给经济中或市场经济中,配置在市场经济中又有企业和市场两种方式,而在企业与市场中又分别存在交易与组织两种费用。如果市场中引入组织因素后使市场配置资源费用降低,在企业中引入市场因素使企业配置资源费用降低,就意味着企业和市场相互嵌入的形态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当Cu>Cmpt+Cmo+Cipt+Cio,分工经济取代自给经济。在此基础上,Cmt+Cmo>Cit+Cio时,企业取代市场,表现为企业与市场同向扩大的互补关系。而在一定的分工水平下,Cmt+Cmo>Cit+Cio时,企业取代市场,反之,市场取代企业。这种替代关系如果发生在企业内部,就成为我们在上述替代关系中用等交易曲线和等成本曲线描述企业与市场替代关系模型中的情况。当MCu=MCmpt=Cmo=Cipt=Cio时,一定的资源在自给经济、市场和企业三者之间的配置处于平衡状态,并且在市场内部与企业内部各自实现均衡状态。当然,这是在各种配置方式所取得的边际收益相等的条件下而言的。

当考虑到各自收益时,整个经济达到一般均衡状态时有:= = = =(2)

公式(2)说明了从总的来说,一定的资源在自给经济、市场和企业三者之间的配置处于平衡状态,以及在市场与企业采取的两种治理方式之间达到平衡时各个边际量之间的关系。

五、结 论

上述对于企业与市场三种关系的描述,是按着这这样一种思路进行的:首先,社会分工的发展使市场经济得以产生,这是由于分工经济效率高于自给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生过程也是企业的产生过程,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导致市场的扩大,这表现为企业和市场相互促进,呈现一种互补关系。其次,在一定的分工规模下面,企业或市场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表现为企业替代市场或市场替代企业的交替关系,这种关系发端于企业和市场各自的运行效率,当企业运行效率高于市场时,企业替代市场,反之市场替代企业。最后,企业与市场的互动关系的演进使得它们各自获得对方的某些功能,即出现了他律性市场和有内部市场的企业,表现为企业和市场相融合的趋势,这种趋势究其原因仍然在于企业与市场各自采取权威协调和市场协调所产生的效率对比,当采取双重协调的治理方式能够带来更大得比较收益时,这种融合就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16]。因此,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就伴随着这一趋势应运而生。

[注 释]

①对人力资本等要素的交易比较复杂,本文先略去不论。

②模型参考了赵平、骆宇俭在《经济评论》2000年第3期《论企业性质的二重性》一文使用的一个模型,并对其进行了扩展。

[参考文献]

[1]奥利弗・E・威廉姆森,1985.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Cheung,Steven.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 Journal ofLaw and Economics, 26, 1983.

[3]Sanford Grossman, Oliver Hart.The cost and Benefits ofOwnership:A Theory of Vertical and Lateral Integration[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4:691-719,1986.

[4]科 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中译本)[C].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

[5]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72-79.

[6]阿尔钦,德姆塞茨. 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J]. 美国经济评论,1972,(62):775-795.

[7]黄桂田,李正全. 企业与市场:相关关系及其性质[J].经济研究,2002,(1):73-79.

[8]杨瑞龙,胡琴.企业存在原因的重新思考[J].江苏社会科学,2001,(1):1-7.

[9].人力资本、计量与激励性合约[J].经济管理,2001,(3):53-57.

[10]李海舰,聂辉华.论企业与市场的相互融合[J].中国工业经济,2004,(8):1-10.

[11]王 强,何自力.替代、互补及互嵌:企业与市场关系的新考察[J].当代财经,2005,(2):64-70.

[12]罗 珉.企业内部市场:理论、要素与变革趋势[J].中国工业经济,2004,(10):59-68.

[13]青木昌彦.产业结构的模块化理论[A].青木昌彦,安藤睛彦[C].模块时代.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

[14]赵 平,骆宇俭.论企业性质的二重性[J].经济评论,2000,(3).

[15]杨小凯. 经济学:新型古典与新古典框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2.

[16]刘 伟,姜忠辉.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的经济学基础[J].煤炭经济研究,2006,(1):46-47.

Division, Transaction Cost and Intra-marketing Management――A Neoclassical Framework

Liu Wei1,Jiang Zhonghui2

(1.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Qingdao 266061, China;2.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071, China)

Abstract: In the era of information,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of enterprises has changed greatly. The rise of intra-marketing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needs a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Through studying different viewpoints of modern enterprise theories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nterprise and the market, this paper establishes a neoclassical framework covering substitution, complementation and embedment from the angle of transaction cost, indicating the limits of intra-marketing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pointing out as long as the integration between the enterprise and the market proves relatively high efficient, the intra-marketing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will be adopted.

第9篇:交易成本论文范文

关键词:企业;市场;选择配置;交易配置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10 -02

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是传统经济学不研究企业,认为企业是一个生产函数,一个黑箱,是在给定资源和技术条件形成的投入产出关系。1937年,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首次提出了关于企业的论述。科斯从企业与市场不同配置方式角度论述企业、市场以及它们的边界。近百年来,多位权威经济学家对科斯《企业的性质》进行了解读,不同的视野从而解读出不同的结果。

一、《企业的性质》观点概述

在《企业的性质》中,科斯的观点主要有三个:1.首次提出企业(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替代品。他说:“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价格机制是市场配置机制,而企业本身是资源配置的组织,说明企业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组织,可以互相替代。2.科斯提出了企业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配置机制:“在市场上,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自动调节;在企业里,资源配置由权威的组织来完成。”权威配置与价格配置是科斯指出的两种不同配置机制。3.科斯指出两种配置机制都有成本:“但无论用市场机制还是企业组织来协调生产,都是有成本的。”可以看出,科斯的整个逻辑十分清楚,强调企业与市场都是配置资源的组织,但又是两种不同的配置机制,两者均有配置成本,从而导致了可以相互替代,配置成本决定了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科斯《企业的性质》揭示的是配置问题及指明了下一步研究的方式。遗憾的是科斯只是提出了企业的权威配置与市场的价格配置是两种不同的配置机制,并没有展开对两种配置机制的深入研究,从而给后来的经济学家研究提供了太多无限制的空间,以至于可能方向的走偏。

二、科斯理论的不同解读

早期人们并不太关注科斯提出的理论。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才开始慢慢解读和拓展科斯的理论。然而从一开始,经济学家在解读或拓展科斯理论时就出现了偏差。这些偏差主要表现在:1.只研究企业内部的配置机制,而不研究市场配置机制(这是整个经济学的缺陷),把科斯的研究方向引入了一个极端;2.不研究两种配置机制的相互关系,或者将两种不同配置机制混为一谈。

只研究企业内部配置机制使得大部分经济学家把科斯的研究局限在企业内部契约理论上。注意到契约可以代表配置机制,但是企业内的配置机制只是一种契约,而科斯提出的是一种契约替代另外一种契约,研究的是两种契约。1994年,张维迎在《西方企业理论的演进与最新发展》文章中就说:企业的主流契约理论之先河由科斯(Coase,1937)开辟,之后又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an,Demsets,1972)、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5,1980)、克莱因等(Klein et al.1978)、詹森和麦克林(Jensen,Meckling,1976,1979)、利兰和派尔(Ldand,Pyle,1977)、罗斯(Rose,I 977)、张五常(Cheung,1983)、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Hant,1986)、霍姆斯特姆和泰若勒(Holmstrom,Tirole,1989)、哈特和莫尔(Hart,Moore,1990)、阿根亚和博尔腾(Aghion,Bolton,1992)以及其他学者加以拓展。说明大家都把科斯的研究局限于企业内部的契约理论研究。

1983年,张五常发表了《企业的契约性质》文章,文章标题就指明了是企业契约理论。但是在其文章内容上,还是研究了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但是他表达了与科斯不同的观点。科斯提出的观点是企业是对市场的替代,而张五常认为:“企业的成长则被视为产品市场被要素市场代替,导致了交易费用的节约。”张维迎在文章中说:“(张五常认为)企业并非为取代‘市场’而设立,而仅仅是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张五常提出了一个关于企业性质的更透彻的解释,从而改进和发展了科斯的企业理论”,“张五常关于企业的本质是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的观点是深刻的”。

在契约理论下,经济学家另外还区分为:1.间接定价理论。以张五常、杨小凯为代表。2.资产专用性理论,不完全合约与纵向一体化理论。以威廉姆森(1975,1979,1 980)和克莱因等(1978)为代表。3.团队生产理论。以艾尔钦和德姆塞为代表。4.委托―理论。以威尔森(wilson,1969)、斯宾塞和泽克海森(Spence,Zeckhavser,1971)、罗斯(1973)、莫里斯(Mirrlees,1974,1975,1976)、霍姆斯特姆(1979,1982)、格罗斯曼和哈特(1983)等为代表。5.资产证券理论。以格罗斯曼和哈持(1988)、哈里斯和雷维夫(Harris-Raviv)(1988)等为代表。这些观点在张维迎文章中均有详细描述。

除了企业的契约理论,人们还引申出研究如企业的企业家理论、企业的企业管理者理论等。

三、两种资源配置方式

为了深入探讨科斯的企业与市场配置理论,有必要先研究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学是一门依靠研究资源配置来研究财富增长的科学。资源配置方式是经济学的生命线。下面我们将要提出的是两类截然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选择配置与交易配置。

(一)选择配置与交易配置

本文首次定义资源的选择配置与交易配置。选择配置是指:单个经济主体对属于自己的资源进行的各种分配处置;交易配置是指:多个经济主体按照一定交换规则(按照价值交换)进行的资源交换配置。

选择配置以某单个经济主体为中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该经济主体可以对属于自己资源进行任意的处置。所谓任意处置是指经济主体可以按照经济利益最大化或非最大化处置。例如可以将其物品参与市场竞争交易,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也可以将物品捐献出去。选择配置可以配置纯经济资源也可以配置非纯经济资源。例如,企业产品在市场上交易属于纯经济资源配置,而企业招聘经理岗位、生产决策等属于非纯经济资源配置。类似的还有大学的招生、剧团的招演员等。

交易配置是多个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对单个经济主体而言,交易配置可能是其多个选择配置中的一种配置,但是对整个经济社会而言,交易配置是唯一的一种多个经济主体之间按照价值交换的配置。交易配置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交易。市场交易遵循的是按价值交换规则,价高者得,价低者出。人们不可能选择交易配置的规则,唯一只能遵从交易规则。

(二)选择配置与交易配置的区别

选择配置与交易配置存在如下主要区别:

1.单个经济主体与多个经济主体

选择配置是指单个经济主体进行的资源配置;而交易配置是指多个经济主体之间的一种配置方式。整个传统经济学实际上都是在研究单个经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的选择。

2.多个配置方式与单个配置方式

理论上,选择配置可以有无限多种方式,只要不违背法律原则,经济主体都可以按照自己意愿的选择配置方式。甚至可以自行制定与外部的交易规则(当出现与外部交换情况时);交易配置则不同,多个经济主体只能采用唯一的大家公认的配置方式。

3.纯经济类与非纯经济类

选择配置可以是纯经济类配置和非纯经济类配置。例如,企业内部的人员调动、下级服从上级,这些都属于非纯经济类配置。而企业出售其产品,自然属于纯经济类配置。交易配置只能是纯经济类配置,不存在对非纯经济类资源的交易配置情况。

不论哪一种配置方式,都必须是产权清晰的配置,任何经济主体只能配置属于自己的资源。

(三)传统经济学的缺憾

传统经济学即主流经济学号称是选择的科学,迄今为止,传统经济学只研究选择配置而不研究交易配置,传统经济学假设交易成本为零。然而传统经济学又使用交易配置形成的结果,市场交易结果。这就容易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当这个交易配置结果是错误时,选择配置依据这个错误结果进行选择,结果一定是错的。我国目前就存在较多这种情况。

四、对科斯配置理论的再爱考

有了选择配置和交易配置概念,我们就可以更加容易理解科斯提出的配置理论,以及分辨清楚目前经济学界解读现状。

科斯配置理论的核心观点包括如下三点:1.指出企业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机制。这就是本文定义的选择配置与交易配置。企业对应的是选择配置,而市场对应的是交易配置;2.企业与市场都是配置组织,所以可以互相替代;3.配置成本决定了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科斯指明的一个研究方向就是通过研究企业与市场配置方式的不同,从而找到企业与市场存在的理由和知道两者之间的边界。

如果不按照这一思路研究就可能产生偏差。例如,由于不区分企业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配置机制,张五常提出的企业替代市场的本质是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把两种配置机制误读为一种配置机制,一种配置机制下的交易标的不同。而科斯的原意很清楚:一种契约替代另外一组契约。契约可以代表机制,代表不同的配置方式。再如,其他的各种研究结论,大部分都局限在选择配置上,而不涉及两种配置的关系。将科斯的研究方向扭曲为单单研究企业内部的选择配置方向。不论是资产专用性理论、委托理论、人力资本理论还是资产证券理论,研究的都是局限在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所形成的理论。这些企业理论的研究是必要的,但是需要提出的是:1.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包括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理论上有无限多种。经济学家很难全面研究。2.无数的企业家实际上是企业理论的践行者,他们的人数、掌握的实际企业运行理论等远比经济学家多。3.科斯的本意不是局限于企业一种配置方式,否则就没有企业与市场边界概念。

回归科斯理论是回归科斯研究的企业与市场配置机制。

参考文献:

[1]科斯.企业的性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2]张维迎.西方企业理论的演进与最新发展[J].经济研究,1994,(11):70-81.

[3]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06):71-80.

[4]杨小凯.企业理论的新发展[J].经济研究,1994,(07):60-65.

[5]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J].法律和经济学杂志,1983.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