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节能降耗范文

节能降耗精选(九篇)

节能降耗

第1篇:节能降耗范文

一、我国节能降耗工作的必要性

2001年,我国能源总产量为12.1亿吨标准煤,而消费量达到13.2亿吨标准煤,能源缺口为8.33%。据预测,我国2010年的能源供需缺口仍维持在8%以上,到2040年,我国近四分之一的能源消费将依赖进口。在这种供需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水平却相当高,从下表可以看出,2000年按照汇率计算,中国是世界上单位产值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仅低于俄罗斯,即使将中国与条件比较接近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较,我国单位产值能耗比非OECD(发达国家)的平均值也高60%左右,而在1990年要高1.4倍左右。目前,我国万元GDP能耗消耗是世界水平的2倍,是发达国家的10倍。因此,要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节约能源,降低单位GDP的能源消耗就成为解决能源供需缺口的一项重要举措。节能也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环境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国民经济总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我国高能耗的原因分析

2007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年、攻坚年。我国能源高消耗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1、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时期资源消耗很大,2005年,按当年汇率计算,我国GDP为2.26万亿美元,占全世界GDP的5%,但能源消耗量却非常巨大,其中石油3亿吨,原煤21.4亿吨,粗钢3.5亿吨,氧化铝1561万吨,水泥10.5亿吨,分别占世界总消费量的7.8%、39.6%、31.8%、24.4%和47.7%。这一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因此,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既要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要将节能降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高耗能、粗放型产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太大。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高耗能、高消耗资源性产品转移到中国,相应加大了我国的资源消耗总量。我国国内重点钢铁企业每吨钢铁能源消耗比国际水平高40%,电力行业中火电煤耗比国际水平高出30%,生产同一个单位的GDP,中国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3.5倍,是日本的11.5倍。这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之路是以高耗能为代价的。

3、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原因。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财政体制、能源、资源的价格体系改革仍比较迟缓,能源和资源的价格不能完全反映其稀缺程度,不能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外部负效应的治理成本。政府对于节能降耗、技术进步的鼓励性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没有健全有效的能源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市场和政府的作用都没有充分发挥。

三、节能降耗的具体措施

1、加快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主要能源资源为煤炭,占我国总能源的70%左右,由于能源结构长期以煤为主,不仅造成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经济效益差,特别是高能耗行业的经济效益尤其差,产品缺乏竞争力,并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于实现经济、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从经济结构来看,工业能耗占了全社会能耗的70%。能耗增长主要表现在钢铁、煤炭、石油、电力等行业。在工业中,高能耗行业所占比重偏大,高技术含量和低能耗的行业比重低,目前我国8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平均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7%,而这8个行业的能源消费占工业部门能源消费总量的73%。因此,调整产业结构,是降低我国能源消耗的最有效途径。

2、改革能源定价机制

能源定价机制是整个能源改革的核心,目前我国能源定价机制还不完善,能源价格水平和定价机制都没有完全市场化,能源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未能反映在能源价格上,因此导致能源低价消费的现状,因此,要使能源价格体系合理化,应加紧研究能源消费税的可行性。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上给予节能企业和节能产品一定的优惠。指导国家政策性银行为节能项目提供贴息贷款,引导商业银行向节能领域投资。倡导地方政府建立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支持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节能工程的示范及相关的能力建设。

3、引导能源消费,培养节能意识

节能降耗跟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大关系,百姓生活和企业单位每天所消耗的能量是非常巨大的,因此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节能。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要将节能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要利用社区等平台,引入先进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发展理念和生活理念,鼓励社会合理的消费选择。普及节能知识和措施,引导居民在改善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培养科学的用能方式,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努力促进全社会共同节能。同时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切实实施有关法律,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和实施强制性标准。

4、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加大节能投入力度

要根据国家差别化能源价格的政策,对超过能耗限额的用能部分,制定能源超限额加价收费办法。制定按发电煤耗量确定上网电价和电量的政策。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制定有利于发展和使用节能型汽车的优惠政策。建立节能奖励机制,对在节能科技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出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那些典型的节约型企业以奖励。

经测算,“十一五”期间将要实施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每年需新增投资1000多亿元。但是总的来看,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数量仍然有限,资金缺口很大,节能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得不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因此,相关部门还应对此加大投资力度,保证节能工程的顺利实施。

5、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节能管理体系,推进节能降耗政策

增加政府节能管理人员和社会节能服务机构。进一步推进能源管理、能源服务、能源监测和监督系统的能力建设,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评价和公报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能源统计体系。政府对主要行业节能目标应做出明确规定,并提前对外公布。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的能耗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制定阶段性节能目标,出台《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研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6、完善社会性规制措施,加强节能监察力度

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出严格的准入制度制约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而我国目前对高耗能产业和产品除个别的采取强制性行政淘汰手段外,缺乏经济上的限制措施,结果造成我国主要高耗能产业的单位能耗明显高于世界先进水平。基于此,对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要提高准入门槛,完善社会性规制措施,抑制这些行业的不合理发展。

建立节能监察检查中心,培养一支技术实力较强的专业队伍,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和检查,重点检查用能企业和公共设施的能耗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核情况;超标、严重浪费能源的项目建设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识、能效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新晨

7、推动发展循环经济

第2篇:节能降耗范文

一、实施节能降耗工作预警调控的意义

资源节约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把节能降耗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推进节能降耗非"一日之功",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尤其是去年三季度以来,随着经济的复苏,我市一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能力逐步恢复,能源消费强度逐渐释放,导致我市上半年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节能形势十分严峻。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降耗目标是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建立全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机制,对"双高"行业的部分企业实施阶段性节能降耗调控措施,是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有效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完成节能目标的压力,切实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对节能指标的预测分析,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节能降耗预警预测,建立健全能耗预警调控制度,提高能耗预警调控管理水平,确保全面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万元GDP能耗由的1.34吨下降到1.0168吨标准煤,降低18%,经统计部门测算,全市需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4.35%的目标。本方案适用于上半年和第三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降幅不足以支持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4.3%目标情况下,所采取的阶段性措施。

(三)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预警调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能耗预警调控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2、正确处理预警调控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在加强对"两高一低"企业限产、停产的同时,要确保非调控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电、用汽(气)不受影响,确保党政机关、部队、医院、学校、市政公用设施、国防工业、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能需求。

3、正确处理控制增量与调整存量的关系。切实把握国民经济发展与能耗总量增长的关系,严格限制能耗增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4、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预警调控的关系。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切实将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深入开展。

5、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围绕完成全市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以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类排队、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能耗预警调控工作顺利实施。

6、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根据形势分析,决定启动全市和有关县(市)区预案,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报市政府同意,提前启动本地区的预案。预案启动后,各县(市)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预案启动实施等级,负责落实阶段性节能降耗工作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预警调控程序

(一)分析阶段。市节能办会同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对全市节能降耗整体形势及完成进度进行月度分析和季度(预警阶段)核算,及时把握趋势变化情况,为启动预警调控方案提供依据。其中,季度(预警阶段)核算包括上半年、1-3季度、1-11月份三个阶段核算。

(二)执行阶段。季度(预警阶段)核算数据初步确定后,对未完成节能时序进度的县(市)区,由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成有关县(市)区启动能耗预警调控方案。有关县(市)区政府在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地区调控方案,有序做好调控企业限产、停产等工作。

(三)恢复阶段。全市能耗达到预警调控目标,由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有关县(市)区暂停执行预警调控方案。

四、应急组织管理

(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节能降耗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审核确定节能降耗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预案执行情况;分析预测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收集掌握预案实施后各阶段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方案;负责信息;做好政策宣传、预案实施的解释和协调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和省节能降耗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国家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企业节能先进经验,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布市节能降耗实施方案信息;对拒不履行节能降耗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媒体曝光。

(四)市统计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情况的统计指导、汇总分析工作;负责预案实施后我市能源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市物价局:组织实施对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单位,收取惩罚性电价工作。

(六)电业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预案要求,配合做好预案启动后相关措施的实施,对拒不执行预案的实施对象采取限电、停电措施。

(七)市政府办: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预案要求,负责实施全市机关公用车辆限行工作。

(八)市发改委、工信委、监察局、环保局、质监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预案要求,对各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依据《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理用能单位责令停止生产或限产,对其项目3年内一律不予审批。

(九)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实施预案时期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

(十)市局:负责预案实施时期到市政府上访的接待和协助宣传解释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预案专项经费落实。

(十二)市城乡建设局、农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根据预案实施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预案的实施,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十三)各县(市)区、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节能降耗应急处置机构,保证人员和经费,制定本区域、本单位节能降耗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启动和落实应急措施。各县(市)区、各重点用能单位必须于8月30日前,将应急预案报市节能减排办(市发改委)。

五、预案实施等级

实施等级分为两级,分别为一级、二级,实施分级控制。

一级:全市高能耗的水泥、冶金、化工等企业限产7天;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部分投产或停止投产;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或强度缩减30%;全市各级机关公用车辆实施每周按尾号限行一天行驶。

二级:全市高能耗的水泥、冶金、化工等企业限产15天;对全市高能耗行业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电价按淘汰类加价标准执行;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勒令停产。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停止投产;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或强度缩减60%;全市各级机关公用车辆实施单双号行驶。

在具体实施时,两个级别的预案将分别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测算,确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六、预警调控重点企业

各阶段能耗预警调控的重点企业:

(一)第一阶段

1、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虽已列入淘汰计划,但尚未完成淘汰的企业;

2、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或省限额的企业;

3、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者节能评估审查未经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

4、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

5、钢铁、印染、造纸等行业实际产量(折算为月度值)超出核定批准产能的企业;

6、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企业;

7、违反《节能法》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第二阶段

1、列入第一阶段调控的企业;

2、今年以来单位产值能耗上升的企业;

3、综合能耗上升且属于高能耗行业的企业;

4、列入四大行业整治整合的企业。

(三)第三阶段

1、列入第一、二阶段调控的企业;

2、超过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的企业;

3、耗能总量大、通过调控效果明显的企业。

启动预警调控的县(市)区,每月要将调控进度情况报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达到预警调控目标后,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解除预警。

七、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各重点用能企业要从计量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如实填报统计资料。

(二)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各县(市)区要重点加强对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监控,确保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要加强对新投产耗能大的项目监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月向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报送新投产高耗能项目产量和能耗情况。

(三)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发挥各级发改、工信、建设、交通、统计等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预警调控工作。对实施预警调控的地区和企业,各级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信贷投放,电力部门要限制电力负荷供应,投资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实行区域限批或企业限批。

第3篇:节能降耗范文

为了更好的把我厂2008年工作,做到“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2008年节能降耗工作如下希领导审定:

1、整理我厂近几年节能降耗工作材料,并进行数据分析,对节能技术改造、定额管理等工作进行总结。继续推进有效的节能措施,对不完善的地方要进行改进,为以后节能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2、为了更好的落实各类节能降耗措施、满足能源管理方针,成立节能降耗工作检查小组,落实、检查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监督,以全面完善、推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3、修订节能管理制度。为了使节能降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我厂的生产经营现状,进一步修订各类节能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梳理,使节能措施更符合我厂实际情况,确保节能措施执行到位。

4、制作节能降耗宣传标语、横幅,在厂内张贴、悬挂,为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在厂宣传栏,开辟节能降耗专题栏,做好舆论宣传的节能降耗导向工作。

5、积极挖掘身边节能降耗的典型员工、典型事例。对平时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项目、以及节能降耗工作较突出的事迹,进行发掘,在厂内进行宣传。

6、根据厂部要求,利用空余时间,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讨论,不断强化员工的节能意识。

7、组织节能工作人员,参观有关节能环保会。通过参观使大家了解新技术、新能源设施,拓宽员工节能降耗工作思路,加强科学环保观念。

8、加强班组学习,并鼓励广大职工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我厂节能降耗工作献计献策活动,结合本厂特点,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9、开展节能降耗讲座、培训,让在节能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或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的节能技术、节能优秀事迹讲座,并组织交流。

10建立节能目标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班、组、个人,重点能耗岗位,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

11、抓好节能监察和监控。通过限制消耗定额,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节材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实现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

12、制定鼓励政策,严格奖惩。制定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激励、奖惩办法和措施,评选节约型社会、节约型单位等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第4篇:节能降耗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降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容量、提高质量、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实现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耗由2005年的1.48吨标准煤下降到1.18吨标准煤,降低20%左右;万元工业增长值能耗降低20%,年均降低4%(年降低4.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二、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加快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按照全省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我区实际,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具有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要紧紧围绕我区的“三大支柱”产业和增长较快的行业,加快技术更新和升级改造,重点发展能耗低、污染小的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和提升装备制造业在我区经济总量中的份额,不断增强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限制高耗新行业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和集中度,限制高耗新行业过快增长。尽快建立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改革和市场准入条件、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城市规划和水资源论证等规定和要求)。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力。根据我区产业、行业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加大“十五小”企业的整治力度。按照国家的淘汰行业和企业名单,不折不扣的依法按期关闭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土地、信贷、环保等法律制度和差别电价政策,扶优汰劣。抓紧做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总量计划和年度安排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检查力度,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控制新增产能。

三、分工负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节能工作的局面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区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是:区发展计划局负责我区省级6户重点用能企业和我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节能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区旅游文物局负责旅游节能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区农林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区直机关节能工作;区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作好相关工作,在全区形成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节能工作的局面。

四、加大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将节能降耗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工会、团委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降耗教育,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设活动。科协、科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科普活动。辖区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增强企业和公民节能降耗的自觉意识。

(二)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评比,表彰奖励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组织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反面典型。

(三)发挥政府机关节能表率作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机关节约资源工作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确保区直机关年人均水耗低于130吨、电耗低于1850度、车辆百公里油耗低于14升。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种类和范围,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

五、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

第5篇:节能降耗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抓手,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节能技改重点项目12项以上。

(三)淘汰落后腾出用能空间6000吨标煤以上。

(四)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6家以上。

(五)创建省、市级绿色企业1—2家,县级绿色企业6家以上。

(六)能源利用监测、监察企业5家。

(七)水泥散装率达到77%以上。

(八)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78%。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节能目标考核。继续把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重点用能企业。县政府将与各乡镇(开发区)、各重点用能企业和非工业用电大户签订年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对节能目标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乡镇,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超标1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20元缴纳节能目标转移金。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企业和非工业用电大户,该企业当年不得参与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对其新建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从严控制,并不得享受次年政府各项优惠政策。

(二)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控制新增能耗。强化服务,鼓励企业投资新建能耗低、污染小、产出大的项目,对低能耗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坚决不再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对已建成的高耗能项目,进一步分析项目能耗强度以及对全县GDP能耗的影响,尽早采取对策措施。对确需新建能耗强度高于全县平均值的项目,所在乡镇应落实等量替代方案。

(三)着力抓好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抓好建材、造纸、印染、化工、磁性材料、金属压延加工、纺织等行业的节能技改工作,突出抓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炉窑改造和电力拖动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快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强化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方案。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除县政府奖励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

(四)加快光伏等新源推广应用。根据“1321”新能源推广计划,年,我县将完成6000平方米太阳能屋顶发电、1.3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和3500平方米地源(水源)热泵空调任务。在宣传引导、政策扶持和项目服务等方面要做好工作,确保完成推广任务。

(五)建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网络,强化节能基础工作,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联系机制,强化跟踪、指导和监督。每月15日前,对高能耗行业、企业能耗情况进行分析,密切关注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加大节能监察和执法力度。依法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非工业用电大户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监察。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耗能、主要耗能工艺有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主要产品能耗限额、主要耗能设备能效等情况。对达不到节能标准和要求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超能耗限额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对不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工艺、设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和予以关闭;强化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用能量、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测,对人均用能量超标的部门予以通报,督促其尽快采取节能措施。

第6篇:节能降耗范文

1节能降耗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研究

(1)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2)国务院相关部委的法规和规程规范;(3)与水电行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期节能降耗分析

施工期能耗分析着重研究:施工生产过程、施工辅助生产系统及施工营地等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能耗种类、能耗分布点、负荷水平,并制定统一的能耗计算方法,计算单位工程量(产品)能耗、能耗总量及分年度能耗量。

3水电水利工程运行期节能降耗分析

运行期能耗分析着重研究:生产辅助系统、生产性建筑物及办公、生活设施等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能耗种类、能耗分布点,并制定统一的能耗计算方法,计算单位产品能耗、年度能耗量及电站运行期(一般为40~50年)内的能耗总量。

4水电水利工程节能技术及措施的切入点研究

节能技术及措施的切入点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工程规划与总布置的节能设计;

(2)建筑物节能设计;

(3)机电及金属结构节能设计;

(4)施工节能设计;

(5)工程管理节能设计。从上述5个方面阐述工程节能措施、非工程节能措施、建筑物节能、管理节能、设备节能及施工节能等实际运用实例。

5水电水利工程节能效益分析

探讨节能效益分析的方法,提出有实际运用价值的施工期、运行期能耗指标的计算方法并提出相应的节能评估标准。宏观评价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关于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的总体布置、施工组织、机电设备选型及运行中采用的节能技术及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是否满足节能降耗的结论,为节能效益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专题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专题研究将以理论分析为主,调查研究水电行业施工期及运行期的主要用能设备、耗能指标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工程实例,着力于提出一些具有工程实际应用价值的能耗计算统计方法。研究技术路线为:

(1)技术难点的提出及分析。根据DL/T5020—2007《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节能降耗分析篇》、《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节能降耗分析篇章编制暂行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等相关规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已颁布实施的GB/T50649—2011《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对水电工程节能降耗应用中的重点及难点进行系统分析,提出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2)结合行业现状,进行广泛调研。调研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查阅类似工程文献资料;二是调研水电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3)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针对专题研究中存在的技术难点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4)实践应用,验证分析。将研究成果适时反馈于工程实际,并不断修改完善。

(5)形成行业标准,并提出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建议。项目研究主要工作流程见图1。

专题研究的主要技术难点及创新点

1主要技术难点

(1)《水电水利工程节能降耗分析设计导则》属新编行业技术标准,欠缺以往的经验积累,同行业参考资料少。

(2)水电水利工程规模大、各工程相异性大、情况复杂、施工工期长、技术要求高,导致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运行期,其节能降耗分析需要统计的分项工程、生产系统及设备多,计算方法繁琐,统计分析难度大。

(3)水电水利工程节能降耗技术方案及措施涉及专业面广,需与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实际紧密结合,不同工程项目需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相关分析及研究,有共性之处,但更多的是特性,为此,需收集的工程资料广泛。

(4)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差异大,能耗值统计计算后与之对应用来评估节能与否的标准,目前已有的设计规范仅有原则性的规定,需要着力研究与水电工程相适应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相关节能评估方法。

2主要创新点

(1)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完整的水电站施工期及运行期能耗计算及取值的方法。

(2)针对水电站施工期及运行期提出可行的节能降耗措施,节约不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为正在编制的《水电水利工程节能降耗分析设计导则》提供技术支撑。

(4)提出水电水利工程节能评估的计算及方法。

结语

第7篇:节能降耗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和“部级生态县”创建的总体要求,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为切入点,以节能技术进步为途径,全面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确保完成“十二五”及今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

二、节能目标

年度的节能降耗目标:万元GDP综合能耗确保下降%,力争下降%。

三、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举措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上级下达的“十二五”及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采取科学合理方法,将节能降耗任务逐年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继续落实节能降耗各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节能目标责任主体,完善“属地政府负主要责任、职能部门负直接责任、县级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形成以政府调控责任主体,企业为市场和社会责任主体、各行各业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降耗工作体系。各镇(街道)对本区域内的节能目标负总责,严格执行用能总量和用能强度“双控”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政府与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十二五”及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县经贸局与年用能在5000吨标煤及以上的企业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年用能在1000-5000吨标煤的企业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分级落实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考核,确保做到三个100%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2.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节能降耗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全节能降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领导、经贸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舆论监督、奖惩分明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节能降耗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对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非工领域的能耗考核数据的量化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企业的能源统计、能源计量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能源管理队伍三级网络建设,健全适合新形势任务要求的政府能源监督管理工作队伍。同时,建立企业“一责三岗”制度,即节能负责人、节能统计员、节能监测员和节能考核员,进一步规范企业节能管理,使节能降耗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完善节能降耗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动态的行业经济增长和行业用能(用电、用油)增长相挂钩的指标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行业用电用能的月度、季度主动调控机制,推动节能调控的有序化、科学化。公文范文

3.狠抓重点,拓展领域。工业用能占全县综合能耗的70%以上,工业用电占全社会用电的80%以上,抓好工业领域的节能降耗是做好节能工作的关键。一要抓重点行业。重点抓好电力、纺织印染、化纤、冶金、造纸、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通过行业能耗对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节能新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提高整个行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二要抓重点领域。加快企业天然气改造与热网规划,重点推进工业、生活锅炉的淘汰工作。同时,积极拓展节能降耗工作领域,探索非工领域能耗量化考核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努力形成主要用能行业齐抓共管节能工作格局。三要抓重点企业。通过各级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鼓励企业实施以“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创新节能服务新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以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为重点,促进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发挥技术节能的支撑性作用,着力推进投资100万元以上节能技改项目30个,1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1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创建,1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1家绿色企业的创建,实现节能3万吨标煤。

4.严把源头,调整结构。严控增量、调整存量、提高质量是做好节能工作的核心内容。建立以评估评价、优化用能、强化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全过程能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控制,根据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在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领域,对年综合耗能在500吨标煤以上和配电容量315KVA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凡未通过“能评”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加强项目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对新建项目试生产6个月后进行项目能源利用后评价,对项目实际能耗水平高于节能评估报告书中能耗水平10%以上的项目,督促限期改进,并征收处罚性电价;强化日常跟踪监管,实行企业动态能效对标管理,实施超限额加价政策。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积极实施“五个一批”退出落后低效产能工作,排出一批落后低效产能企业,通过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与实行差别电价等行政、经济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和改造提升,为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腾出能源空间。大力发展“三新一高”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打造总部经济,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有效降低单位GDP能耗水平。

5.科学管理,合理用电。面对“十二五”期间省、市供电保障压力日趋严峻的形势,以及今年我县夏、冬两季可能出现24万千瓦左右的负荷缺口,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全力落实好有序用电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强化“有保有限、倒逼转型”的力度,切实做到“限电不减产、节能不减效”。一是以非金属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等类高耗能行业为重点,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企业用电,特别是对列入淘汰、关停、专项整治等重点企业,实行严格的限控电措施与有序用电“1+”差异化管理,倒逼企业有序淘汰、梯度转移与整体提升,优化能源合理配置,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二是建立完善以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为重要标准的合理用能机制,围绕亩均税收、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用电产出等经济、能耗指标,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的用电序位与用电方案进行科学分析、合理安排。三是着力推进数字化智慧型能源数据中心建设,定期更新企业经济增长与用电增长的评价,加强动态跟踪,强化预警监测,落实调控措施,切实提高单位能源的经济、社会效益。

6.完善政策,强化保障。进一步完善我县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抓紧出台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及其配套政策,完善节能降耗考核办法,印发年度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制定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实施办法和能源监察管理办法,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县节能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开展重点行业的能源监察工作,对照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开展经常性的对标活动,确保完成5家重点用能企业及2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任务。开展全县自备锅炉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步伐。

第8篇:节能降耗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全区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淘汰落后、项目推进、氛围营造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大力加强能源基础管理,不断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着力完善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降耗工作格局,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单位能耗显著下降。至2010年,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21.1%的约束性指标,其中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7%;2011年—2012年,年均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大于全市平均下降幅度5%,五年形成相对节能量50万吨标煤。

——产业结构更趋优化。至2012年,金属制品业占比达到35%左右,纺织服装业占比调整到28%,机械制造业占比提高到20%,绿色食品业占比提高到5%,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合计占比提高到10%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40亿元左右。服务业在GDP中的占比由2007年的44.3%提高到2012年的47%左右。

——节能项目扎实推进。在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热电、印染、采矿业、金属制品等工业重点用能行业的企业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完成节能技改投入50亿元,每年实施节能降耗项目100项。

——淘汰落后步伐加快。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至2012年,每年关停并转高耗能高排放企业10家以上,其中累计关停落后印染生产线10条以上,关停并转印染企业5家以上。全面淘汰2.2米以下水泥粉磨站,实现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小锅炉全部拆除。

——能源管理日益完善。年综合能耗1000吨以上工业企业和年耗电100万千瓦非工能耗大户全部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并纳入日常能源管理体系。至2012年,累计完成清洁生产企业50家以上,创建省市绿色企业15家以上,省级绿色社区5家以上。

二、全面推进节能降耗行动

营造良好节能工作氛围,合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百个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发展服务业、建筑、商业及民用、公共机构等节能降耗“行动”,重点做好节能“加减乘除”法:通过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等能耗低附加值高的产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实现节能“加”的效应;“减”即通过严把产业准入关,控制高耗能项目,狠抓节能技改和强化能耗管理,减少能源消耗,实现能耗的减量化;“乘”就是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含量,大力发展服务业,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乘”数效应;“除”就是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大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去除”落后产能的效应。

(一)百个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节能行动

目标:在目标期内,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实施100项以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约标准煤15万吨。

实施途径: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严格实施《省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能耗指标考核,实施相应奖惩制度;建立区节能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每年安排适量资金对重点项目给予专项扶持。

主要内容:

热电业。普及等离子点火、高压变频、电动泵改气动泵、抽凝机组改背压机组等高效节能技术,长和热电、南太湖热电等企业平均发电标煤耗下降15克/千瓦时,平均热效率提高10%以上。

印染业。以美欣达、大港、金牛等企业为龙头,带动推广冷轧堆、生物酶退浆、高效节能型助剂、智能化高效短流程前处理机、高效节能拉幅定型机等低能耗印染新工艺和设备,普及变频调速、印染废水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积极探索供热压差再利用新技术。棉印染布可比单耗下降20%以上。

采矿业。以鹿山坞、新开元等企业为重点,普及电子节电器、高效照明器材、就地补偿等节能措施的运用,在全行业强制推行实施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用水再循环等项目的实施。至2012年,矿产的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生产用水再循环达到80%以上。

金属制品业。发挥金洲、栋梁、久立等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高制造加工设备能效,发展高能效、低能耗装备。实施好工业熔炼炉煤改气改造,推广熔炼炉余热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高频固态焊接、微波真空干燥等新技术、新工艺,至2012年单位能耗下降30%以上。

其它各行业重点耗能单位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普及高效节电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手段,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区发改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供电分局等部门配合)

(二)淘汰落后产能节能行动

目标:到2012年,通过淘汰小印染、小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节约标准煤5万吨。

实施途径:制定出台《区关于关停并转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切实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完善以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主要内容:

结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整治现有低档、落后印染加工生产线,严控新建、改建、扩建印染项目,整合区内纺织印染企业,至2012年关停落后印染生产线10条以上,关停并转印染企业5家以上。淘汰全部在役热电企业链条炉,淘汰在役S7变压器。淘汰集中供热区内所有小锅炉,全面拆除2.2米以下水泥粉磨站。

(区发改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供电分局等部门配合)

(三)工业结构调整节能行动

目标:至2012年,金属制品业占比达到35%左右,纺织服装业占比调整到28%,机械制造业占比提高到20%,绿色食品业占比提高到5%,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合计占比提高到10%,通过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节约标准煤8万吨。

实施途径:加快提升纺织服装和金属制品两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机械制造和绿色食品两大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大高新产业。

主要内容:

纺织服装业。加快推进传统纺织业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强化新品开发,着力培育优势产品,积极发展纺织业总部经济,打造浙北综合性新型纺织基地。

金属制品业。确立金属管道多元化发展思路,积极扩大产品品种,加快发展高精度管、高压耐蚀管、复合管、石油用管等产业用管和管件。

机械制造业。以工程机械、微特电机、电力器材等为主,加快发展机电一体化产品,促进潜在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工程机械、特色机电产品为主体的装备制造业。

绿色食品业。依托全区丰富的生态资源和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新型功能性食品产业,打造浙北地区知名的绿色食品制造和精深加工基地。

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产业。以新长宁动漫项目引进为契机,

加快发展电子、光电能源、通信科技业。重点发展新合成药物、制剂、药用辅料、医用敷料产品和医疗器械产业,从无到有、逐步引进培育形成一批生物医药化工项目。

(区发改经贸局牵头,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供电分局等部门配合)

(四)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行动

目标:到2012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年综合能耗1000吨以上、用水30万以上的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节约标准煤5万吨。

实施途径: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全面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主要内容:

提高新墙材利用率、水泥散装率。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65%以上,万块标砖能耗下降20%。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水泥散装率保持在80%以上。

促进废弃资源再利用。贯彻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水等各种废弃资源的利用。加大对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粉煤灰、采矿碎屑、尾砂的运用。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推动年综合能耗1000吨以上、用水30万以上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加强清洁生产标准的宣贯,鼓励企业持续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服务,培育清洁生产技术市场,取得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区发改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等部门配合)

(五)发展服务业节能行动

目标:服务业在GDP中的占比由2007年的44.3%提高到2012年后的47%左右,节约标煤5万吨。

实施途径:以“争创经济强区、建设和谐”总战略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政策、规划和项目的引领作用,努力优先发展物流等生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GDP的占比,为节能降耗作出贡献。

主要内容:以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旅游业为主,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业、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积级培育服务类中介机构,促进房地产业理性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围绕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加快织里童装网上交易城等电子信息交易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发挥现代网络优势。依托万顺达总部基地,有效整合各种物流资源,逐步实现“零仓储”和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零换乘”。着力打造长三角现代物流基地。

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按照做大做强的要求,着力提高商贸产业层次,加快规模扩张;建设一批商品集散功能强、产业关联度高、区域辐射面大、具有现代交易手段的大市场,重点是全力推进织里童装市场升级换代,带动其他市场的资源整合和融合;倡导连锁经营、大型超市、电子配送等新型运作模式,提高现代流通模式。

加快发展旅游业。以建设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为契机,做好沿太湖区域休闲旅游发展文章,努力建设滨湖型的农业休闲观光基地。依托上实公司,全力打造西山景区,使之成为经济文化交汇的核心区域,并带动东部新区商务业、房地产业的加快发展。全力推进农庄式休闲基地建设,主动承接杭州等大城市资源的辐射转移,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西部山区的生态优势和人文优势,依托老虎潭水库、妙西茶文化景区等,努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依托中心城区优势,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业。培育各类服务类中介机构,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区发改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社管办、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配合)

(六)建筑节能行动

目标:到2012年,全区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比例不低于5%),建成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示范化小区20个,新农村节能示范村50个,节约标准煤5万吨。

实施途径: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全面实施节能改造,到2012年后全面实施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主要内容:

新建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

既有建筑节能。健全建筑节能改造标准,重点对既有公共建筑及政府机关办公楼的改造,到2012年,基本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

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全部采用与建筑物统一的太阳能供热系统,公共场所推广采用LED照明灯具。在有条件的区域推广水源、地源热泵技术。

(区建设局牵头,区发改经贸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七)商业及民用节能行动

目标:到2012年,完成对全区商业领域重点耗能单位能源监察工作,通过规范管理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5年累计实现单位营业额能耗降低20%,节约标准煤5万吨。

实施途径:根据商业领域及民用设施能源消耗特点,强化能耗定额管理与监督,有重点地强制推进商业建筑、民用设施节能。

主要内容:

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对年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场、宾馆、银行等重点耗能单位实行定额和限额管理,对主要耗能单位进行能源监察和审计,制定不同行业用能定额、能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对超额单位,执行阶梯能源价格或强制节能改造。

推进商贸流通节能。采用适用节能技术,对商业建筑的中央空调等主要耗能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普及节能型照明灯具,普及率达100%,逐步推广LED照明灯具,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温、隔热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能效系统设施改造。

促进民用设施节能。广泛开展节能进社区、节能进家庭的宣传活动,在居民家庭倡导节能型消费,推广使用变频空调、高能效家用电器等节能型产品,普及绿色照明。

(区发改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社管办、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配合)

(八)公共机构节能行动

目标:2008-2012年,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文体、公安等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能耗年均下降4%,到2012年,年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办公楼完成能源监察工作,节约标准煤2万吨。

实施途径:通过签订年度节能责任书,加强对公共机构的能耗指标考核,实施相应奖惩制度。

主要内容:

政府机构起表率作用。政府机构应作为节能降耗示范点,强制、优先采购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录的产品,同时应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标准和方法,以体现强制、优先采购的政策导向。

加强能耗定额和限额管理。制定公共机构能耗限额标准,实行定额管理,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制定年度节能推进计划,加强用能系统管理,强化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

应用节能产品。采用节能产品如高效节能空调器、电脑、节能灯等节能电器,节能灯覆盖率100%。发展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区发改经贸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新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建立完善“四大体系”:组织保障与目标责任体系、政策引导与监管体系、淘汰落后与新技术推广体系、社会宣传工作体系。从源头入手,推动节能降耗行动的有效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健全完善乡镇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组织机构,每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乡镇要制定节能降耗年度推进工作计划。尽快建立区项目联审制度,及时制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建设。

2、强化考核督查。为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一是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对乡镇主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二是采用对年度目标任务滚动叠加的方法,把上年度完不成目标的部分叠加滚动到下一年度。三是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乡镇政府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作出解释。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四是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项目限批。五是把节能降耗指标作为企业评优、享受政策优惠的否决指标和阻挡指标,完不成年度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年度评优、评奖,不给予享受财政补贴等政策性优惠。

3、加强能源监测。成立区能源监察大队,加强能源监察执法工作。完善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加强企业能源统计工作,年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必须每月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每季度月分析全区能源利用状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统计,积极推行重点用能单位网上直报制度,建立并完善数据审核和评估制度。

第9篇:节能降耗范文

一、指导思想

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这一核心,以《节约能源法》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济天发〔〕9号)为抓手,坚持“调结构、抓重点”两条基本思路,强化“推进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引导、强化依法管理”三个重要手段,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区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4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50%,万元GDP电耗比上年下降1.91%,万元GDP取水比上年下降3.0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比上年下降12.00%,督促和帮助11户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39120吨标准煤。

三、主要工作

(一)调整和优化结构,控制能源资源消耗过快增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90号)的有关规定,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二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6号),加大落后生产能力的摸底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落后生产能力坚决予以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三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出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加快现有传统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努力改善工业结构。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下大力气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努力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四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广新能源利用。

(二)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节能降耗的科技水平。一是要加快节能降耗技术研发。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节能降耗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引导力度,加大对节能降耗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优势,研发一批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二是加快节能降耗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三是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五是加快节能产品推广步伐。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节能技术产品展洽会,通过产学研合作、节能新产品的展示、推介和洽谈等方式,在引进外地节能新产品的同时,推广我区资源节约新产品,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各办镇要在各自辖区内做好组织推广节能灯的工作,认真实施国家提出的绿色照明工程。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基础条件,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管理。根据我区年节能责任目标,向各街镇、有关部门印发《年度节能降耗相关计划目标的通知》,对全区节能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并对节能目标进展情况加强调度,严格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二是继续加强节能降耗的基础管理。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三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各有关部门和街镇要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要求报送节能自查报告,建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节能计量、统计制度,加强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节能对标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认真贯彻节能法,依法推进节能工作。严格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和各街镇要积极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重点用能企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加强对能耗限额标准的检查,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五)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工业领域,以重点用能企业和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改造等节能工程。三产领域,主要对辖区内大型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和各种批发市场,进行能源消耗状况摸底调查,及时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和效率分析,加大节能产品和新能源的推广利用,切实推动三产节能。

(六)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我区已被列入市循环经济试点区,要以此为契机,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以循环经济型企业为突破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做好试点单位的宣传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带动面上的工作。抓好化工产业园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指导工作,全面推进我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同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我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查,不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七)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推动并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今年重点抓好啤酒集团总公司和力天建材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经济政策。一是坚决实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办法。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超耗能加价标准,加大差别电价、超耗能加价实施力度。二是完善促进节能降耗的财政政策。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支持节能管理能力建设。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的有关税收政策。

(九)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今年将重点在宾馆酒店等商业企业开展节能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同时,以“节能宣传周”为抓手,制定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改委要充分发挥区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和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及时调度各有关单位,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节能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各街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建立节能降耗日常管理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