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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

第1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水是万物之源,然而,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我国水污染日益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盐须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改革、完善我国现行水资源保护制度,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也不可替代的环境要素。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的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十分严重,使得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七大重点流域有机污染普遍,各流域干流有57,7,的断面为三类水质,21,6,为四类水质,6,9,为五类水质,13,8,为五类以上水质,主要湖泊富养营化问题突出,城市地下水50,以上受到严重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流水质90,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仍将是我国水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要解决日益严峻的人水之争,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除了要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法律的协凋、平衡与保障更是不可缺少,在新的形式下,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对水资源保护的意义

循环经济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之后,在少数发达国家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此后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和倡导。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其基本内涵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首先是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最后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具体到水资源的保护,是指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尽量减少水资源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对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循环经济将水资源保护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引向“源头治理”、“污染预防”,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解决水资源日益短缺、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这一迫在眉睫的重大难题,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建设节水型社会,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只有60,,发达国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在90,以上,我国万元GDP用水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8倍。若2030年和2050年全国废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80,和95,,则污水再生量将达到680亿m3—850亿m3和1000亿一1450亿m3,将大大缓解未来我国水资源紧张状况并改善环境。因此,要有效保护水资源,应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水资源保护立法,让其成为被社会普遍接受、有效运转的制度。为我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基于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水的法律保护,我国亦不例外。现有有关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众多,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有水法律(4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行政法规(20件)、地方性法规(160多件)和水利部等部门规章(90件)、地方政府规章(170多件)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水法规体系,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水利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危机,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在加大政府责任、明确违法界限,强化有关制度、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刚性规定,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处罚手段和权力,使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高度,然而,总览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仍能发现其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

(一)法律体系之符合,不完善

首先。作为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循环经济法》尚未出台。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此后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然而,《循环经济法》从2005年开始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2007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进行了初审,但至今仍未出台。《循环经济法》是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它的缺失导致难以形成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大背景,使得建没节水型社会所需的各类社会资源如法律保障、政策扶持等都难于获取。从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其次。已有法律、法规缺乏循环经济理念。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除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上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外,其它法律、法规在立法理念上仍停留在“末端治理”的阶段,没有更多地从“源头治理”出发,对于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制度规定较少。因此多年来,我国水短缺、水污染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相关基本制度之缺失

循环经济是一种反传统的经济模式,具有典型的建构性,循环经济理念下的水资源保护需要相应的基本制度作支撑,然而我国目前与循环经济相契合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制度尚不完善或缺失。

首先,目前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是减量化,因此,节水是水资源保护的首要环节,但我国有关节水的法律制度还比较薄弱,《水法》等国家和地方已颁布的法律文件,虽然对节水有所规定,然而对于浪费水的行为却未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偏重于末端治理,对于从源头节水和减少水资源浪费规定甚少,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不到位,节水标准体系不健全,如煤炭、水泥、电解铝等其他一些耗水量较大的行业尚无节水标准,服务业、农业领域也还没有制定节水标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规划,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由于相关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以及没有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存在污水集中处理滞后和中水利用率低的现象,使水资源危机日益严重。

其次,与循环经济配套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例如。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当然,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加大了违法排污处罚力度、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这将提高生产者的排污成本,对排污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同时,我国目前尚未开征水资源税,并未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人经济成本,企业运作的外部经济,仍然是导致水资源大量浪费和污染的关键因素。

(三)水之源管理体制之缺陷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水资源污染控制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现行的流域管理机构,其性质和权限都不足以实现综合统一管理,并且相应的配套法规不健全,流域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流域管理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适用仍需要进一步明确,这十分不利于流域水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水污染的全面系统防治,其次,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

(四)公众参与之不足

虽然《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一些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涉及到对非持续消费的节制和对绿色消费的倡导,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规范消费活动和行为的法规。绿色消费是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消费的行为规范,而我国的绿色消费起步较晚,还没有成为人们的消费习惯。在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上,仍未摆脱“天赐之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节水和对水的再生利用意识还比较淡薄。同时,公众参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法定渠道还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进程。

三,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依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1,构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针对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安全岌岌可危的客观情况。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借鉴与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成果。先行出台《循环经济法》,对建立循环型社会遵循的宗旨及基本原则、可循环资源的循环和处置的原则以及对国家、企业和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予以规定。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单行法规和标准,如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对资源的回收、再生利用作出特殊的规定,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如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标准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从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大背景。

2,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改革,完善现有水资源保护单行法规与标准。修订《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单行法规的部分内容,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突出“源头治理”,节约用水,同时,根据建立循环型和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制定水资源再生利用的专门法规,例如制订《资源再生利用管理条例》、《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立法应对污水处理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运营机制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建立健全各行业节约用水的国家、地方标准体系。制定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依法规范企业与个人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的法定义务,明确浪费水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环境经济下的水资源保护

1,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首先,要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污水再生利用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水资源利用规划之中,其次,城市节约用水要真正落实“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和管水制度到位。最后。要尽快完善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措施,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

2,建立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资金制度。基金的收入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环境税费及企业和个人捐赠,对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水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给予资金倾斜,使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研究开发资金风险社会化,有利于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

3,健全水资源税费制度。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提高收费标准,使排污收费切实起到预防和控制水污染的作用。同时。应将水资源税作为环境税之一。尽快开征。以缓解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总之,采取国家实行环境税,地方实行排污收费的“双轨制”,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入经济成本,有利于遏制水资源浪费和减缓水环境污染。

(三)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行政执法

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针对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要实现水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再生。保护我国水环境。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执法。目前。流域管理已是世界水资源管理的大趋势,因此。应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确立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j建议修改《水法》,由国家授权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流域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法,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得到相应的提高并获得立法权。以实现统一规划、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部门的权威,应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辖和监督、不隶属当地政府主管的环境管理体制,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应配合环境行政部门的工作,这样就能有效地制止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增强环境、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大大提高执法效能,最后,要强化水环境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循环经济意识,转变传统经济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和强化环保科技技能,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力度。

第2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一、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创新实践工作的必要性

环境保护管理是现代企业建设发展过程的重中之重,是一项必不可缺的关键内容,直接关系到生态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人类健康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每个企业必须树立起先进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理念,提高自身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优化改进工作。现代企业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不能仅仅关注到经济效益的提升,而忽视了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创新实践工作,该项工作科学有效的开展能够使企业实现更好地发展。企业通过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创新实践工作能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积极促进作用。

(一)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革新与可持续发展

基于国家政府颁布实施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下,企业要想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符合各项污染物处理排放要求,必须提高自身产品研发加工技术水平,引进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还可以实现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技术水平的创新性发展目标,确保在最低资源消耗成本下创造出最大经济效益。

(二)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实效性,保障全体员工身心健康发展

企业通过创新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和方式,能够充分调动起员工参与环保事业建设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广大员工提高自我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与生活习惯,从而科学规范日常行为,避免由于个人行为对生态环境产生污染破坏。良好的生态自然环境能够让人保持轻松愉悦的心情,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能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三)有利于企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发展目标

企业通过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创新实践工作,能够降低各个生产管理环节的能源损耗,帮助企业节省更多资源成本,同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污染物,影响到周围环境健康发展。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开展下,企业势必会采取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措施,改进生产管理方法和手段,这样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整体水平,还可以实现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发展目标。

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保护管理意识偏低

现代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意识偏低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一味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对各项产品研发加工生产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各项生产管理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促使各种环境污染破坏问题的发生。企业高层领导和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将会导致企业投入过多的前期成本,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些企业会直接选择将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气、废物、废水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从而导致周围生态环境的恶化,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不利于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一些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理念落后,未能够有效形成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认为该项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并无多大关系。除此之外,这些企业还缺乏先进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没有明确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义务和责任,这会导致在生产管理当中产生各种环境污染破坏行为,浪费不必要的能源。

(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行为有效实施的核心依据,能够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参考和指导,严格要求每个员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目前,一些企业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上还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之处:一是污染物物质总量限额管理制度需要科学细化与完善。虽然在《环境保护法》有效实施背景下,各个企业科学明确了在生产管理环节中能够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上限指标,但是仍有一些企业未严格将污染物排放管理内容纳入到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中,并设定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对生产人员的监督管理,从而导致在各个生产环节中容易产生污染物排放超标问题,严重威胁到生态环境。二是缺乏设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考核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一些企业在环境保护实践管理工作中,只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设置完善的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企业管理部门未能明确设立指标达成的相关奖励措施和指标未达成的惩罚手段,从而导致各个部门对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不够上心,影响到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方式缺乏创新

环境保护管理方式的科学有效性直接决定了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在目前市场中,较多企业仍然采用传统落后的环境保护管理方式,缺乏科学制定长远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发展目标。首先,一些企业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采取的保护技术和方法较为落后,没有引进先进的高效节能生产技术和设备,还是沿用传统粗放型生产管理方式,导致企业资源的不必要损耗,以及环境污染物的大量产生及随意排放;其次,企业容易忽视制定规划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有关机构部门的检查,设置出一些并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宏观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从而造成该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形同虚设;最后,企业未能有效设置专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优秀而稳定的环境保护管理人才队伍,而只是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检测部门简单负责相关管理工作,这样一来也会因为专业性不强导致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流于表面,难以发挥出该项工作实际的价值作用。

三、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创新实践措施

(一)强化环境保护管理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现代企业要想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就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教育工作。首先,企业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环境保护最新知识,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正确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并促使他们严格按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杜绝发生违法违规操作。企业高层领导要加强对管理部门的科学指导工作,督促他们做好环境保护管理教育,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在企业内部树立起良好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形象,让员工进行效仿。其次,企业还需积极开展多元化的实践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充分调动起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员工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比如,企业组织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知识问答、座谈会以及环境主题文艺表演等活动,让员工在娱乐活动中充分了解各种环境保护管理知识和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水平。

(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考核监管机制

现代企业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制度完善工作。首先,要设置科学系统的企业内部污染物排放总额上限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部门制定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建立污染物排放指标体系,明确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类型和总额上限,并安排专业人员对总额上限展开合理分配工作,督促每个生产环节都要严格按制度进行污染物排放,尽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其次,企业还需制定考核监督管理制度,专门成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加强对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相对应的检查考核方法,这样一来就能够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促使每个员工参与到企业环保事业建设中;最后,企业要优化设计出内部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质量和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惩罚,这样能够发挥出环境保护奖惩制度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让更多员工注重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注意自身日常规范操作。

(三)创新环境保护管理方式,组建专业完善的管理人才队伍

在新形势下,现代企业要有效组建起专业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人才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他们能够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实际情况,创新环境保护管理方式,打破传统粗放型管理方式的弊端。首先,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要科学构建出符合企业发展特点的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体系,明确各项环境保护内容,确保各个管理目标的可操作性。其次,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和目标制度管理。将企业总体环境保护目标细分成不同的小目标,再分配到各个具体岗位当中,让每个员工履行好自身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从而形成科学严密的目标责任管理系统。最后,强化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企业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与各项实践实训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使其熟练掌握最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企业整体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第3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生态红线;制度体系;生态承载力;路线图

中图分类号 X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5)09-0052-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5.09.008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与资源环境形势日益严峻,表现为:生态系统不断退化、环境质量不断恶化、资源约束不断强化。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体现了国家强化生态保护、提高环境质量的决心。识别“生态红线”的相关规则并进行体系化建构,不仅是保障国土安全、环境安全、资源安全的需要,也是现阶段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1 “生态红线”所涉规则的识别及分类

从内涵上看,“生态红线”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扩张”的过程。201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生态红线”概念,当时仅涉及生态空间保护领域。从实务角度看,水利、海洋、林业部门随后均提出相应的“红线”,强调对管理对象的刚性约束,但也造成了一定的交叉和争议。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专门章节阐释生态红线,将生态红线的适用范围扩展至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领域。在此基础上,2014年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对“生态红线”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权威界定,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资源利用红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1]。

根据上述界定,我们得以进一步对不同种类“生态红线”所涉领域及规则进行识别:①生态功能红线涉及国土生态空间保护领域,主要包括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的三类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②环境质量红线涉及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领域,目的在于维护人居环境与人体健康。从环境管理出发,其所涉规则主要包括两类:基于浓度的环境标准制度;基于总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③资源利用红线关涉主要资源安全、高效利用的最高或最低要求,相关规则主要有:节约能源规则;水资源管理规则;土地(包括耕地与林地)保护规则。展开而言,各类生态红线的表现形式、规范依据及目标值见表1。

从体系建构的角度看,表1只是对“生态红线”进行了描述性的初步阐释,还需要从规范性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生态红线”的内涵与目标看,其强调不能突破“自然―经济―社会”系统能力的“阙值”或者说“底线”,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本质上属于对生态经济系统“承载力”(Carrying Capacity)的确认与保护。以“生态承载力”为视角,可以对不同种类生态红线的内涵有更为深入的理解。

一般认为,生态承载力包括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生态弹性力三个方面,分别构成了生态承载力的基础条件、约束条件和支持条件[2]。从具体内容上看,资源承载力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森林承载力、相对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则指环境系统对外界污染的最大负荷量;生态弹性力指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与调节能力[3]。据此,可以对上表中各类生态红线的基本功能进行辨析:领域①(生态功能红线)是保障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得以实现的最小保护空间,也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与自我调节能力,是贯穿生态承载力整体的综合性范畴;领域②、③(环境质量红线)从污染物浓度和总量两个方面,设定了环境系统可容纳的最大值,属于环境承载力范畴;领域④、⑤、⑥(资源利用红线)分别对我国能源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的最低要求进行了确认,属于资源承载力范畴(见表2)。

综上,在生态承载力视角下,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红线具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定位与规范含义,为生态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基本框架。

2 制度完备:生态功能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路径

在生态承载力视角下,生态功能红线的功能有二:确认并保护实现环境与资源承载能力所需的最小空间;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实现。生态功能红线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2.1 生态功能红线范围的确定

根据前文介绍,目前环保部所界定的生态功能红线包括三类: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具体范围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加以确定。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均属于宏观尺度的国土划分,在精细度上尚不足以进行实际操作;为确保红线能真正“落地”,应以目前法定的生态保护区域为基础,以相关技术手段为参考,共同确定生态功能红线的范围[4]。具体而言:①根据目前立法,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保护性区域包括: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址保护区、水利风景区、湿地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林地、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河道保护区域。这构成了生态功能红线的基础范围。②通过技术手段(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生态敏感性评价)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空间区域进行识别,这是生态功能红线的参考范围。如果科学评估发现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及保护价值的空间区域不在上述法定保护区域内,就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对红线范围进行适度调整。

2.2 生态功能红线的管理模式

2.2.1 生态保护区域的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实现生态功能红线目标的核心架构,也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从现实情况看,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域主要由林业、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分割式的管理,

“政出多门”现象较为严重,

缺乏必要的合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造成大量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问题。

因此,亟需对我国生态保护区域的管理体制进行变革,以适应生态功能红线的需求。考虑到现实可行性与制度稳定性,尽量避免过渡期的消极影响,不适宜进行过于激烈的改革(如将所有自然保护区域纳入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而是在基本保留现行多部门管理的基础上,以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为原则,强化综合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统一协调与监督职能,同时剥离环保部门对部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权,形成“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监督――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基本结构,对自然保护区域进行有效保护。

2.2.2 生态保护区域的管控机制

从总体上看,生态功能红线采取“分级分区”管控机制。对生态功能红线进行“分级”,按照目前各自然保护区域管理等级的划分(部级与地方级,具体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即可确定,争议不大;对生态功能红线进行“分区”,则涉及对不同类别区域采取的“差异化”管控措施[4]。一般而言,生态功能红线的分区应借鉴目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划分核心区和非核心区的成熟经验,实现严格度与灵活度的统一。概括而言,生态功能红线可分为“一级管控区”(完全禁止)和“二级管控区”(适度禁止),在此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的分区管控措施,

即:在一级管控区内,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活动;在二级管控区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开展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但必须受到最严格的法律监管。

2.3 生态功能红线的保障机制

2.3.1 生态补偿机制

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生态功能红线目标的基本保障条件。值得指出的是,生态功能红线是“区域”尺度上对区域整体的管控,涉及多种生态要素和复合生态功能,同传统上基于单一要素(草原、森林)或单一功能(流域)的生态补偿有着本质差异。因此,生态功能红线生态补偿机制在本质上属于土地用途管制下的行政补偿[5]。在制度建构上,地方政府构成生态补偿关系的适格主体;补偿方式则主要包括两种:上级政府基于法律法规向下级政府进行的补偿;不同地区间政府基于行政协议进行的补偿。

2.3.2 利益共享机制

由于受历史原因影响,我国多数自然保护区存在程度不一的土地权属问题。为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应确认“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基本原则和“合作式管理”的基本理念,改变传统的“封闭式管理”方式,充分尊重当地居民合理的利益诉求,通过社区共管等方法,将自然保护区域当地居民纳入管理过程中,协调社区发展与自然保护之间的利益冲突,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因素对生态保护的干扰,保障生态系统服务的持续、稳定。

综上所述,生态功能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应遵循“制度完备”的基本路径,即以整体性视角,对目前法定生态保护区域的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进行系统性的完善,确保相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稳定、有序推进,为我国国土生态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3 制度优化:环境质量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路径

在生态承载力视角下,环境质量红线的功能在于:通过浓度和总量两个方面,确认并保护环境系统容纳外界污染物质的限值。环境质量红线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也应从两个方面展开。

3.1 环境标准制度及其适用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分为“两级六类”,其中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其余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从性质上看,我国的强制性标准不属于技术法规,但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强制性标准要求国家用强制力保障实施,不同于一般的自愿性标准[6]。从适用的角度看,强制性环境标准通过法律的“援引”,即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我国目前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正式环保立法共有10部。对这10部法律中“援引”环境标准的方式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四种基本方式:

第一种(A方式)是法律援引“国家标准”的方式。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才能排入海域。

第二种(B方式)是法律援引“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方式。如《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种(C方式)是法律援引“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方式。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种(D方式)是法律援引“标准”的方式。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新采的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必须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中的含硫份、含灰份达到规定的标准。

以每个法律条文为一个单位,每种方式的具体援引情况见表3。

由表3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环境立法普遍对标准进行了明确援引,援引条文数量最多的是“国家标准”(31次),保障了强制性环境标准的适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①缺少标准冲突的适用规则。针对同一环境要素,不同部门制定的标准存在交叉和冲突,如电磁辐射标准就有环保部门(《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卫生部门(《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两个版本,居民住宅噪声标准也存在三个不同版本[7]。由于缺乏相应的适用规则,就容易造成标准执行的随意性。②缺少标准缺失的补救规则。我国目前环境标

准以污染防治为主,无法应对日益突出的环境与健康问题。随着公众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标准值的缺失或者滞后问题必然会出现,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必须“及时修订”相关环境标准,

但纵观目前的环境立法,仅在《水污染防治法》第14条作出了应“适时修订”环境标准的规定,这只是一个“柔性”的法律条款,没有提出“刚性”的法律义务,显然不能有效解决目前环境标准制度的缺陷,亟待加以修改完善。从根源上说,这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不够协调与周延造成的[8]。

另外,我国环境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公众参与,相应的限值规定也必然面临“过于宽松”的指责与怀疑。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准制定与修改的规定,明确环境标准的适用条件及协调规则,提高公众对环境标准的认可程度。

3.2 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及其适用

从生态承载力角度看,在浓度控制的同时必须还进行总量控制,确保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不超过阙值。我国从“九五”期间开始实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十一五”规划首次将主要污染物减排设目标设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并为“十二五”规划所继承。目前的控制目标是: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减少10%。这构成了当前我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红线”目标。

在实施上,从目前情况看,减排目标主要通过如下三个层面加以落实:①国务院印发《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减排的具体指标及主要任务;②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减排的目标计划、总体要求和具体实施细则,将总目标分解到各个省级行政区;③环保部门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部门规章,即“三个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统计办法、监测办法、考核办法)。

总体上看,我国已经形成内容全面、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并取得较大成效。但是也必须看到,当前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并不仅仅是SO2、COD等传统污染物,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之间尚未完全对应,今后需要从目前“总量控制约束型、质量改善指导型”模式,转变为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双约束”模式,在严格总量控制的同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9]。

综上所述,环境质量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应遵循“制度优化”的基本路径,即在肯定并延用目前环境标准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基础上,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对其缺陷和不足进行改进,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居环境)系统的阙值。

4 制度创新:资源利用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路径

在生态承载力视角下,资源利用红线的功能在于:为保障能源、水、土地等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对其安全利用与高效利用提出相应最高或最低要求。资源利用红线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也从三个方面展开。

4.1 能源利用红线的制度建设

作为世界第二能源消费大国,节约能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2007年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第六条规定了政府节能目标责任制,增加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规定,为能源利用的“红线”提供了法律基础。“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节能指标设定为“约束性指标”,首次明确了对能源利用的“最高要求”。“十二五”规划则将节能目标扩充为三项,具体为: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这构成了当前我国能源利用的“红线”目标。

在实施上,节能目标主要通过如下三个层面加以落实:①国务院印发《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节能的具体指标及主要任务;②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计划、总体要求和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对各地区节能及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进行了分解;③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制定并实施统计、监测、考核“三个方案”,建立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有必要指出的是,尽管“节能”和“减排”具有相同的制度框架(即实践中的“节能减排”),但两者不能简单等同。从保障能源利用红线的角度看,目前节能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①从实施效果看,由于节能目标的实现难度更大[10],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节能目标进展缓慢,2010年为了完成“十一五”考核而导致出现“拉闸限电”、柴油荒等事件,就突出暴露了这一问题;②“节能目标责任制”是目前的主要实施方式,其单纯的行政干预式管理在市场化背景下面临持续性难题,造成基层政府直接对企业“摊派目标”而过多干预[11]。③从能源节约与经济活动的关系看,单纯对能源效率予以改进可能会刺激更多的经济产出,导致能源消费量的增加,即所谓“能源回弹效应”;从“十一五”情况看,尽管单位 GDP能耗不断下降,但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并未出现明显减缓趋势[12]。可见,尽管目前以“提高能源效率”为核心、以“节能目标责任制”为主要方式的节能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较大局限性,需要进行必要的理念转变与制度创新:在制度宗旨上,应基于国家能源利用综合性、整体性的视角,将能源效率和能源消费总量予以统筹考虑;在制度模式上,更加重视“市场引导”和“公众参与”的作用,转变单纯“行政干预”式的制度模式,形成推动节能的多元动力机制,有效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约束问题。

4.2 水资源利用红线的制度建设

水资源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十一五”规划首次设立了水资源利用的指标,并为“十二五”规划所延续,目前指标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约束性指标),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预期性指标),应视为对我国水资源利用“最高要求”的确认。同时,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提出了“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明确了2015,2020,2030年的具体目标值。

基于上述规范依据,目前我国水资源利用领域的“红线”在理论上可分为两类: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红线”,即“十二五”规划中“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的约束性指标;②具有政策约束力的“政策红线”,即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依据确立的水资源利用目标、用水效率目标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分为2015,2020,2030年等不同阶段)。从现实情况看,一直以来我国节约用水立法存在严重不足,

相关法律条款过于原则而缺乏操作性,

并未建立起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实现五年规划的节水目标,无法从总体上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我国水资源利用红线制度体系的建构,不能延续传统上以《水法》为主要依据的传统思路,而必须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安全的整体形势,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面、系统、严格的制度体系。也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国家提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功能区纳污、考核等四个方面展开,构成了保障水资源利用红线的制度体系框架。从最新进展看,根据国务院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其实施方案,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 “三条红线”已经基本完成指标分解和确认,各地也相继出台相应文件加以推进,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察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立法不能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需要,亟待制定水资源管理的综合性法规(如《水资源管理条例》),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所蕴含的体制机制创新予以法律确认[13],弥补相应立法空白,规范水资源利用红线的制度建设。

4.3 土地资源利用红线的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红线目标主要涉及两个方面:①耕地控制目标。为落实“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到2015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即通常所说的“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并直接体现在“十二五”规划中;②林地与森林控制目标。“十二五”规划将林业“双增”目标均设定为约束性指标,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m3,达到143亿m3。2010年8月,国务院通过《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控制目标(林地与森林红线)进行了全面阐释,具体包括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总额、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面积、重点商品林地面积等指标。

从土地资源利用红线的实施看,目前主要方式是:① 针对“耕地红线”,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考核上,2005年国务院确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并通过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加以保障;②针对“林地与森林红线”,主要通过《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确立的林地保护制度体系加以完成。在考核上,主要基于林业部门目前所推行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林地保护及利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实践情况,目前“耕地红线”和“林地与森林红线”制度体系均存在较大问题:①从耕地保护实践看,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但实施效果不佳,无法遏制地方政府和开发者违法用地的冲动;为解决土地资源供需矛盾而出台的“占补平衡”政策,执行中往往导致“占优补劣”,保护耕地“重数量、轻质量”倾向普遍,退耕还林也影响到耕地保护[14]。②从林地保护实践看,我国林地流失情况严峻,非法占用林地现象屡禁不止,立法对此也缺乏可行的处罚措施[15]。从目前的林地考核看,也只是对林地总量提出要求,无法制止“重点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对林地的占用。

从更深层次分析,土地执法失效并非完全因为法律的不完备或者执法能力有限,还在于中国政府运行的运动型机制及其在不同时期形成的“中心工作”。土地执法部门在完成中心工作的过程中,并非实现其“保护土地”的职能部门目标,而是实现当前的集中体制目标(增长或非增长目标),造成土地执法效果在“有效”和“失灵”之间摇摆不定[16]。在这个意义上说,目前耕地、林地制度及其“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效果,取决于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保增长、保稳定”还是“严格执法”,和制度体系是否完备没有必然联系。

可见,试图通过目前的科层化技术治理方式――对各项指标确立目标责任并进行量化考核――达成土地资源利用红线目标,在实施上面临较大阻碍。为有效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红线目标,应遵循“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从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予以转变:①在理念层面,应充分认识到单纯技术治理、专家治理的局限性,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作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议题,由政府和社会力

量共同构成治理网络,实现从技术治理到公共治理的转变;②在制度层面,应改变针对单一问题和单一目标而设立考核指标的制度建构路径,从综合性、整体性的视角出发,确立土地管理的数量红线、质量红线、生态红线,实现土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的有机统一[17],通过系统性的土地治理制度体系实现红线目标。

5 小结与展望

总结前文对实现不同类别生态红线控制目标之制度

体系的分析,可以得到“制度完备”、“制度优化”、“制度创新”三种不同的路径(见表4)。

根据上表,基本能够明确我国生态红线制度体系建设的“路线图”,也体现了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体系化思维[18]。限于篇幅,本文基于国家强化生态保护的宏观背景,在中观层面上对生态红线制度体系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分析,在微观层面上还存在未竟的课题,有待后续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制度完备”、“制度优化”、“制度创新”路径下具体制度的建立、完善与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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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环境管理会计 内部驱动机制 青岛啤酒

一、引言

近年,随着各种环境现象的日益严重,使得会计必须将环境问题纳入管理的视野,环境管理会计(EMA)是随着现实问题出现而诞生的一门会计学分支。美国环保局(USEPA,1995)依据管理会计性质将EMA界定为:为帮助组织决策而确认、收集和分析关于环境成本和环境业绩的信息过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1998)认为环境管理会计是“通过发展和实施恰当的与环境有关的会计系统和实务进行环境业绩和经济业绩的管理,涉及生命周期成本计算、完全成本会计、收益评价和环境管理的战略规划”。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署(UNDSD,2001)将其定义为:为了满足组织内部决策和环境决策需要,对实物流动信息(如材料、水和能源流)、环境成本信息和其他货币信息进行的识别、收集、估计、分析、内部呈报和使用。从上述关于环境管理会计的定义可以看出,环境管理会计是以环境管理为核心,包括企业环境成本分配与管理、产品流程设计与定价、投资决策评价、业绩评价、资本预算和价值链管理等诸多内容。

环境管理会计涉及到公司管理的诸多方面,如何实施环境管理会计就成为十分现实的问题。环境管理会计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绿色消费主义等诸多外部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落实和推进,但外因仅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内部驱动机制是实现环境管理会计实施的关键。本文试图对青岛啤酒案例进行剖析,拟从其管理实践中寻求答案。

二、青岛啤酒环境管理会计的企业内部驱动机制实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啤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截至2012年底青岛啤酒在全国20个省市地区拥有59家啤酒生产厂。在环境管理方面,青岛啤酒荣获了“首届中国绿金奖”、“中国社会责任百榜”、“国际碳金奖”、“最佳企业公民”等奖励,且四度蝉联“中国绿公司百强”。在企业内部,青岛啤酒几年来一直推行环境管理会计体系,并将其贯穿在企业投资、融资、产品定价和采购等诸多环节。通过不断推行和优化环境管理会计体系,青岛啤酒环境绩效显著提高,公司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单位COD、二氧化硫排放量环比削减率分别为9.38%和42%。青岛啤酒环境管理和环境发展能力成为啤酒企业的风向标,数字和荣誉背后是与其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密切相关的,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培育。近年来,青岛啤酒从组织价值观转向社会价值观,从为整个供应链转向为整个社会负责,把责任与担当渗透到企业发展的每个环节。青岛啤酒提出企业发展力量来自于股东货币资本、员工智力资本、自然的资源资本和社会环境资本的组合,企业做大的过程,不仅仅是资本的做大更是责任的放大。在环境方面, 青岛啤酒信奉“好心有好报”的朴素环境观,呵护大自然,履行环保责任,让消费者享受绿色产品,并受益于绿色价值链,用大自然所赐予的大麦、水和酒花酿造好酒,并将“一切源于自然,也将回归自然”的环境伦理观渗透到公司价值链全过程,通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渠道等多个环节全方位调整,提升企业的绿色发展能力。同时,也将环境伦理观渗透到公司每一个员工价值观念中,使得绿色环保成为员工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环境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的完善。良好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内化为企业决策和行动中,需要科学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一方面,青岛啤酒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企业以履行社会责任、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保绩效为宗旨,持续推进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环境管理机制,将水资源保护、能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废物资源化利用等作为公司环境管理战略重点,构建了企业各个层次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如制定《能源资源控制程序》和《能源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能源管理检查和考核体系。另一方面,青岛啤酒建立覆盖各层级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首先总经理为公司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和总经理约谈、红黄牌制度,实行环境事件一票否决制度。其次,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会议内容包括环境安全工作回顾、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分析、重点工作推进、环境管理案例分析等。再次,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推行环保岗位标准化配置,加强人才储备,如组织污水操作人员参加公司职业技能大赛,将环保纳入到技术工种竞赛范围。最后,将环保指标层层分解到现场管理各项工作中,细化环境管理考评体系,公司每年与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节能降耗指标,并将指标分解到班组,由部门组织班组进行能源消耗的数据分析,对每月目标进行评估考核。

(三)全面环境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青岛啤酒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渠道等各个环节全方位调整,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第一,开展环保设计,青岛啤酒在进行产品设计时,优先考虑产品环境属性,将环境影响作为最重要参量,除考虑产品性能、质量和成本外,还考虑到产品回收和处理。第二,进行环保经营,啤酒在生成过程中有来自电力消耗、化石燃料燃烧、酿造工艺过程等的排放温室气体,青岛啤酒采取节能降耗、二氧化碳回收、温室气体核查等构建环境运营模式。第三,选择环保物流,青岛啤酒首先选用易回收再生的包装材料,其次选择环保运输,实施共同配送,再次实现环保仓储,即要求仓库布局合理,以节约运输成本并加强维护和保养。第四,重视环保回收,啤酒在生成过程中实行二氧化碳的回收利用技术,将发酵过程中的二氧化碳进行收集和处理,最终回用于啤酒灌装过程,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如2012年每千升的冷麦汁二氧化碳回收量比2011年提高16.89%,相当于种植了116万棵30年树龄的冷杉树。

(四)环保创新技术和节能技术的应用。一方面,青岛啤酒坚守和重视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工艺创新,1994年公司创设科研开发中心,2011年成立了“啤酒生物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岛啤酒的《啤酒风味物质图谱技术》和《啤酒高效低耗酿造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荣获了啤酒行业仅有的两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啤酒高效低耗酿造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技术为青岛啤酒节约近三分之一的能耗。同时,为鼓励全体员工环保创新积极性,在公司内部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方案活动和奖励制度,如2011年公司员工共提出技术革新方案375项,为公司降低电耗56 190千瓦时,节约用水97 460吨。另一方面,青岛啤酒重视节能技术的应用和高能源利用效率,公司通过工艺创新、技术改造、细化节能降耗等管理,能源绩效不断提升,能耗指标大幅降低,如公司废水处理系统采用USAB厌氧处理工艺,该工艺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沼气,公司将沼气进行回收处理,将其作为锅炉蒸汽生成的燃料,既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又降低了能耗成本。如2012年公司下属14家工厂陆续启动沼气回收装置,回收使用沼气量比2011年提高了26%。通过水资源保护、节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生物能源利用、降低废气排放、废物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全方位保护环境,提升公司绿色价值。

三、青岛啤酒环境管理会计内部驱动机制实践的启示

(一)环境伦理观是环境管理会计实践的价值基础。伦理学作为哲学的重要分支对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价值观引领作用。传统企业管理更多地以人类为中心主义的管理思维,道德关怀对象被限制在保障股东价值、员工权益、客户权益等人的范围内,将人类之外的自然看作仅仅具有经济价值和工具价值的东西。随着伦理学现代环境向度的转向,伦理范围已由人与人之间扩大到人与自然之间,在强调人际平等的同时,把自然价值和代际平等也纳入伦理关怀范畴,强调用道德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从制度经济学视角来看,企业作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契约组合体,由于契约的不完全、信息的不对称等因素客观存在,必然需要伦理等非正式制度的相应约束。青岛啤酒在发展过程中,环境伦理观已经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部分,在公司内形成了“人是资源的一员”的文化,科学的环境伦理观为青岛啤酒环境管理会计的践行奠定了夯实的基础,使得企业实现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二)环境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会计实践的制度基础。Johannes Fresner实证研究表明,引入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后,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与优化是环境绩效改善的主要原因。青岛啤酒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将环境管理纳入长期战略发展中,制定了详细的环境管理规划和明确的环境目标,并把环境目标和规划落实在全面环境管理制度中,体现于环保研发设计、环保采购、清洁生产直到环保物流。如采取绿色采购措施,青岛啤酒按照环境管理的国际标准IS014000系列要求,优先采购有利于减轻环境负荷的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实行清洁生产,青岛啤酒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在企业生产中效仿自然系统内部运作的低耗高效循环性能,采用自我调节和控制的运行机制。通过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使环境管理会计获得了制度的有力支撑。

(三)环境管理组织是环境管理会计实践的保障。公司管理组织的建立常常是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因素,随着企业发展,环境管理正由外部压力驱动下的“他组织”向内部可持续发展驱动下的“自组织”进行转变。企业环境组织机制的建立主导着企业环境管理的发展,互动有序的企业组织结构是培育企业环境管理组织能力的基础(范东阳,2009)。青岛啤酒的管理实践也表明,环境管理组织的建立不仅使环境伦理观得以植根于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观念中,也成为环境管理会计制度落实的保障,尤其是作为高层管理者的理念和行动更是其主要保障因素。青岛啤酒遵循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将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写进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为贯彻“一切源于自然,也将回归自然”的环境伦理观,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及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同时,对环境管理组织的各个层次的管理者,按照管理层、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层次进行培训,使得环境管理会计实践获得了根本保障。

(四)环境管理技术是环境管理会计实践的手段。技术创新在企业解决环境问题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技术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青岛啤酒通过环境管理技术创新来实施和驱动环境管理会计实践的落实,通过环境技术开发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目标,而且技术创新也减轻环境负荷并改善环境生态。近年来,青岛啤酒正是通过加大研究与开发的力度,健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的企业创新机制,推动企业不断效率大幅提高,使青岛啤酒不断创造“绿色红利”,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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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家林,孟凡利等编著.环境会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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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瑞,范阳东.企业环境管理组织转换:对典型案例的讨论[J].生态经济,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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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但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现象仍然存在。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与环境难以承受,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专项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大力实施节能和环保项目,加快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但是,一些地方、部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务必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约束性指标。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重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增长,切实保证节能减排工作所需资金投入。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机关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二、明确总体要求,分解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法规,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4吨标准煤下降到0.79吨标准煤以下,比2005年降低16%;全省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为42.4万吨,比2005年削减8%;化学需氧量(COD)为37.50万吨,比2005年削减4.8%,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降低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如下:

设区市

GDP能耗

下降率

(%)

单位GDP

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SO2

削减率

(%)

SO2

排放总量

(万吨)

COD

削减

率(%)

COD

排放总量

(万吨)

三明市

19

1.77

16

6.91

1.7

4.62

龙岩市

18

1.22

12.5

5.39

2.3

2.77

南平市

18

1.18

11.2

3.18

3.8

4.37

泉州市

15

0.76

20

4.68

5.4

7.96

莆田市

15

0.65

3.27

2.3

1.87

福州市

13

0.64

20

8.29

5.1

5.05

漳州市

12

0.64

增加

4.59

2

2.69

厦门市

12

0.57

27

4.93

11.1

4.94

宁德市

3

0.53

增加

1.16

4.1

3.23

全省

16

0.79

8

42.4

4.8

37.5

三、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逐步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电价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关停列入省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11家发电企业的113.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1668万吨。全面取缔关闭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小冶炼、小造纸、小化工、皮革制造等废气、废水污染严重的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省经贸、发展改革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

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

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推进LNG燃气电厂及沿海城市LNG燃气管道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订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重点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认真总结节能减排试点经验,支持一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城市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以报废机动车、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为重点,建立回收利用网络,有效开展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再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到“十一五”末,全省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

实施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1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通过加大政府对节能工作的财政投入,对节能效果显著、具有推广意义的重大项目,给予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支持,引导各用能单位积极参与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动节能行动方案的实施。“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等500项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

研究开发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制定和出台我省清洁生产条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大财政和金融对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中清洁生产技术的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现有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行区域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编制清洁生产规划,推行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形成一批以集中供水供热、污水集中处理、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等为特征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切实推进我省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促进产业集聚,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尤其是在石化、临港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既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又可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到“十一五”末,全省要新扩建6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要采取措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在线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理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继续抓好闽江、九龙江、汀江、敖江、龙江、晋江、木兰溪、交溪、漳江、东溪、艹秋芦溪、霍童溪等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每年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削减污染负荷。继续推进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特别是龙岩、南平、三明市要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加大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督促燃煤发电机组按期建成脱硫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嵩屿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湄洲湾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10年1月前建成投入运行,华能福州电厂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3#、4#机组、2009年底前完成1#、2#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华电邵武电厂脱硫设施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加强对已建脱硫设施电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线监测,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政府机构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建立多渠道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鼓励创新节能减排项目金融服务方式,满足节能减排项目合理资金需求。各级政府要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我省列入“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项目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引导资金的投入,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给予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向重点减排项目倾斜。

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五、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措施

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里成立黄小晶省长为组长、李川和苏增添副省长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制度,节能联席会议由省经贸委牵头,减排联席会议由省环保局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制订和实施政府机构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建立并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把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10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其中2008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对国家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项目建设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将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重要条件,严格把关。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新建项目,要求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求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10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十一五”期间全省200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45万吨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用能检验监测和审计制度、节能工作岗位责任制度,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制定“十一五”分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把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逐步开展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健全有力的减排项目推进体系,不断充实完善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项目推进,确定重点企业减排项目按期开工建成,正常运行。

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十一五”期间全省火电供电煤下降到335克/千瓦时,形成4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逐年减少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完善配套规章,制定激励政策,通过推进能效电厂建设、优化企业用电方案、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降耗技术和设备等重要措施,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和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优势,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检查,从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房屋销售许可、物业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制订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淘汰或限制一批落后技术和产品。加大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和玻璃、保温隔热材料、高效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等节能材料和节能环保型空调、通风、照明、水泵、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推广应用。开展建筑能效专项测评研究,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建筑节能指标和节能技术措施等信息。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试行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

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福州、厦门、泉州三个中心城市的公交出行率2010年应不低于25%。强化汽车节油,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倡导使用低能耗和新能源汽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速淘汰老旧船舶及落后船型;加强对新建船舶能耗水平和指标的审批、监督和检查;合理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

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

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各设区市节能监察中心。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监管体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六、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推进节能减排法规建设,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地方性法规、执法队伍及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监督,明确节能责任主体,采取政策激励,加大惩戒力度。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加快完善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环保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排污许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电网调度管理等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抓紧研究制订福建省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组织制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制(修)订节水、节材、废弃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实施用能设备市场准入制度和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准入制度。

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年4月底前要向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重点耗能企业应当按照《节能法》的规定,定期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使用状况及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测,对能效水平达不到要求的,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环保局、省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按期、按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

七、加强政府机构节能

各级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通过开展能耗统计和典型建筑的能耗监测等途径,构建政府机构能耗网络系统,建立政府机构能耗信息管理平台,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监督、监测能耗统计体系,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节能长效工作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大力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宣传,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摸索一套符合我省政府机构特点的节能经验,带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有选择地对既有办公楼建筑进行综合性节能改造。在对既有建筑和设备开展节能诊断的基础上,选择一些能效相对较低的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高能耗用电设备、食堂燃气灶具和供水系统等进行节能改造,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为全社会节能树立榜样。

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福建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确保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推动公务用车节能。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与定编管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优选节能环保型车辆;逐步建立公务车辆信息化综合管理网络系统,利用“数字福建”网络平台,对车辆活动实行GPS定位在线监控和查询调度,实施网络化动态监管,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八、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

第6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环境保护;施工技术;革新思想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环境越来越重视。国内大、中型城市也对建筑的节能和施工的环境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样就促使我们要进技术革新和绿色施工。

一、环保施工的措施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实施绿色施工,尽可能减少场地干扰,提高资源和材料利用效率,增加材料的回收利用等,但采用这些手段的前提是要确保工程质量。

1.1、在临时设施建设方面。现场搭建活动房屋之前应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取得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选用高效保温隔热、可拆卸循环使用的材料搭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并取得产品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1.2、在施工降水方面。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因地下结构、地层及地下水、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原因,使得采用帷幕隔水方法很难实施或者虽能实施但增加不合理成本的,施工降水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后,可以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并合理采用地下水回灌技术,尽量减小施工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3、在控制施工扬尘方面。工程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按《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做好洗车池和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密闭存放装置、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和生活区绿化美化等工作;

1.4、在渣土绿色运输方面。施工单位应按照的要求,选用已办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持“渣土消纳许可证”从事渣土运输作业;

1.5、在降低声、光排放方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施工工期安排及已签合同施工延长工期的调整,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时要采取封闭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并尽可能减少强光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二、浅谈施工技术的革新

绿色建筑的节能与环境 ;现代建筑是一种过分依赖有限能源的建筑。能源对于那些大量使用人工照明和机械空调的建筑意味着生命, 而高能耗、低效率的建筑,不仅是导致能源紧张的重要因素,并且是使之成为制造大气污染的元凶。据统计,全球能量的50 %消耗于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为了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绿色建筑主张调整或改变现行的设计观念和方式, 使建筑由高能耗方式向低能耗方向转化, 依靠节能技术,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开发新能源, 使建筑逐步摆脱对传统能源的过分依赖, 实现一定程度上能源使用的自给自足。 绿色建筑设计必须深入到整个建筑生命周期中考察、评估建筑能耗状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建立全面能源观。首先必须注重研制、优化保温材料与构造, 提高建筑热环境性能。如在建筑物的内外表面或外层结构的空气层中, 采用高效热发射材料, 可将大部分红外射线反射回去,从而对建筑物起保温隔热作用。目前,美国已开展大规模生产热反射膜,主要用于建筑节能。此外还可运用高效节能玻璃, 硅气凝胶新型节能墙材, 以提高节能效率;其次,研制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核能、风力、水力) 的收集,储存装置和热回收装置。太阳能是一种最丰富,便捷,无污染的绿色能源, 近年来在我国的天津、北京、甘肃、河北等省市建立了17 座被动式太阳能恒温式住宅, 以建筑物本身为太阳能收集器,从而达到屋内取暖制冷的目的。

三.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下面主要从前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组织管理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2)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规划管理

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实施管理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评价管理;

(1)对照导则的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

(2)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结束语】:

本文章应结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尽快确定一个宏伟的目标以及架构起一套可行的制度框架,从而使我们这一代的即时利益与整个人类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 将一个地区的局部利益与整个世界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公正合理地与他人分享我们这个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同时,最大限度地杜绝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为后人节约保护留下一片静谧而丰腴的乐土。

参考文献:

[1]张黎明;;浅谈节能保温建筑材料及其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年08

[2] 谭志勇 刘志明 肖阁 孙超 杨德慧新加坡绿色建筑标志及其评估标准施工技术2011.7

[3] 王国平;中国农村环境保护社区机制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0年

第7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电能计量;地市级供电企业;延伸管理;考核模式更新;绩效考核;措施实践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335-01

前言

电能计量管理环节是电力营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需要进行电能计量系统的有效控制,以实现营销管理系统的有效发展。

一、关于计量管理质量考核模式的应用分析

1.为了提高计量管理质量水平,我们需要进行相关延伸管理体制的深化,确保计量延伸管理环节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要进行有效的分层管理,确保系统各个环节的统一性、有宁性,以满足逐渐延伸管理的实现。在此过程中,进行电能计量单位的相关人员工作能力的提升,确保其技术力量的保证,进行计量稽查班的设立,确保计量三级管理的顺利进行,及时更新相应的管理工作思路,实现对计量延伸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健全,以满足营销组织体系建设的需要。

计量管理工作职责的明确对于计量管理工作的落实是很重要的,在此过程中,我们要进行相关等级用户,相关城区的公变计量装置设备系统的健全,确保其安装环节、故障处理环节、现场测试环节等的顺利运行。实现地市级供电企业的延伸性管理,确保对地市级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的有效控制,针对日常的工作情况进行月度评分考核。实现对供电所的延伸性管理,确保供电所计量稽查班的工作质量考核的实现,满足日常的业务需要。在此过程中,实现供电所相应环节的协调,确保日常维护管理环节的具体展开,以实现计量管理系统的稳定协调。

2.为了实现供电计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我们也要进行计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计量延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满足实际计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此过程中,按照相关的计量延伸管理规范制度进行实际操作。进行一系列计量器具物流管理控制,确保对互感器、电能表技术监督管理环节、二次回路技术监督环节有效协调,满足日常计量延伸管理系统的需要,每月实现对相关计量延伸管理报表的统计上报。明确营业部门与计量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氖围,进行相关计量工作环节、业务流程的规范,确保实现对基础工作环节的有效指导,有利于计量延伸管理系统的建立健全。

计量延伸管理模式的不断优化,有利于企业计量质量管理环节的顺利开展。在此环节中,实现对一部四中心环节的有效延伸管理控制,确保相关延伸管理制度规则的制定,满足日常计量中心月度延伸管理工作的需要,促进计量系统的各个环节协调性运行,以实现对工作督办环节、业务督办环节、现场检查环节的良好控制。与此同时,为了促进供电营业所营销管理质量的提升,我们需要抓好基层建设,确保相关环节的协调运行。

二、实现对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的有效控制

公司要进行营销全面精细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健全,实行营销专业工作质量的有效评价与考核,确保网络化的营销全面精细化考核系统的确立,以满足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的需要,这些环节的展开离不开对相应考核平台的应用。

1.进行计量管理质量考核体系的建立健全,以满足实际计量质量管理的需要,实现对计量延伸管理内涵的有效延伸利用。分成三个重要环节,及时对计量工作质量考核,确保质量考核体系的建立健全。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地市级公司、供电营业所的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系统的完善,确保对各个环节的计量工作质量环节的有效考核。确保地市级公司的计量中心延伸管理考核的联系,确保公司计量中心的主导地位,实现对计量中心延伸管理工作环节的有效考核。确保地市级公司实现对计量中心的有效考核。

2.进行计量管理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的健全,考核指标环节的实现有利于促进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的稳定运行。我们主要从三个部分进行计量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的健全,实现对省公司计量考核指标的有效分解,有利于地市级公司相关环节的精细化控制。为了满足计量集中管理的要求,公司需要进行计量生产管理的良好设置、基础管理的良好设置以及资产管理的良好设置,以满足常态性指标系统的健全。根据计量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具体考核指标的设置,以满足相关环节的要求,有利于指标量化考核目标的实现。

3.与此同时,我们也将员工绩效管理纳入计量管理质量考核评价中,积极推进员工绩效管理体系一体化建设,规范员工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实效。在坚持有效衔接原则和管理一体化的原则下,争取实施全员绩效管理,使员工绩效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营造个人承诺、群策群力、鼓励创新、追求卓越的绩效文化,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其中,员工绩效考核周期统一为月(季)和年度,员工绩效计划采用年度绩效合约与月(季)度绩效考核表相结合的形式。与此同时,地市级公司也要定期开展绩效考核成效分析会,对最近时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剖析,以实现对存在问题的剖析,有利于现实难题的解决。

4.实现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表优的有效结合,让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环节成为年度电力营销竞赛考核系统的重要环节之一,将其划人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系统。规范地市级供电企业的年度计量管理的质量考核,确保下序环节的有效进行。

三、关于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的重点工作的具体开展

1.进行计量库房标准化建设系统的健全,制定一系列的计量库房标准化建设规划,在此过程中,计量中心要进行现场督导的加强,使计量库存标准化建设成为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标准化建设情况的定期性通报,以有利于工作环节的正常进行。公司为计量库房配置了货架、周转箱、电脑、条码枪、计量封印管理专柜以及动态标识牌,统一印制下发了计量库房资料台账,库房管理井然有序,实现了管理模式、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三统一”。

2.进行计量基础管理的不断深化,使计量基础信息清理系统成为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相关计量参数规范的遵守,进行计量基础数据的有效验证,进行不规范计量基础信息的及时清理,确保实现电能表、互感器曰退工作环节的有效考核。回退率从原来的80%左右上升到100%;对电能表超期情况进行考核,统一对县公司闲置的计量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规范每月电能表需求上报制度,便于科学制订每月计量检定配送任务,满足各单位用表需求,优化各级计量库房资产结构。

四、计量管理质量考核模式的成效

为了确保基层计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我们需要进行计量延伸管理系统的建立健全,确保其管理范围的有效延伸,以满足对基层计量环节的检查需要,有利于对其良好的指导,有利于确保其合理的考核力度,通过对月度计量管理质量的有效考核,满足基层单位计量工作管理的需要。计量管理工作质量得到全面加强,每月严格实行计量管理质量考核,结合省公司考核指标,加强对重点指标的督导和监控力度,有效促进了各单位计量指标提升,实现了计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公司计量管理在省公司每月计量管理考核中名列前茅。

电能计量管理工作需要引起相关领导人的重视,确保计量管理质量的有效考核,以满足各个单位的月度评价与排名环节的正常进行。每月计量考核情况公布后,各单位都认真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制订提升指标和超前进位的措施,达到了横向比较、持续改进、争先恐后的预期效果,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结束语

供电企业计量管理质量考核模式的更新,是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提升的要求,需要引起我们的相关重视。

参考文献

第8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LED路灯;节能环保;无线传感技术;智能控制

1 概述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城市建设的亮化工程越来越成为现代化都市的重要风景,城市街路的照明是城市亮化工程的重中之重。目前全球能源消耗急剧增加,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城市街道两侧的路灯在照亮城市,创造城市绚丽的同时也消耗的大量的能源,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1]。针对目前我国街道路灯照明中能耗高、污染重、效能低等问题,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推进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的全面发展,并利用无线传感技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更好地实时监控和管理路灯,降低电能的消耗,延长路灯的使用寿命,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2 LED路灯的节能控制系统优势

2.1 无线传感技术,不占空间

城市街路两侧的路灯遍布城市的各条交通道路及大街小巷,传统的路灯供电线路较长,造成供电线路的电能损耗较大,功率低下,另外220V单相电压为路灯供电,造成严重的三相不平衡,产生过大的零序电流和零点位移,更加大了线路中的电能损耗[2]。无线传感技术采用无线的组网方式,不需要大面积的布线,可以灵活扩展,而且不需要占用较大的空间。

2.2 实时监控,高效管理

传统的路灯照明控制系统都比较简单,无法实施监控,操作与记录、检查设备异常、处理故障等都需要人工进行巡视,工作效率低,造成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的控制系统能够对路灯的开关状态实时地进行监控,并且实时地收集到LED路灯的电流、电压、亮度、温度和开关状态等运行的各个参数,将这些参数传输到监控中心,同时进行检测,根据这些数据设计警报和维修计划,发现故障能够及时得到处理,提高了能源的利用率,节约了能源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也延长了LED路灯的使用寿命[3-4],提高了LED路灯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能,实现了节能环保型LED路灯控制系统的智能化。

3 LED路灯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

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控制系统的设计,是基于当前比较先进的无线传感技术,其主要是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监控中心、子网控制器和LED路灯的监控器。LED路灯控制系统构成如图1所示。

3.1 监控中心的设计

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可以按照路段的日照情况、人员车辆的流量变化情况设计开关状态和照明时间,在保证街路照明的前提下,降低电能消耗,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为此监控中心的功能是对LED路灯进行实时监控,收集LED路灯的开关状态、亮度、温度等数据信息,对上述数据信息进行远程访问,根据配置参数,进行远程发送命令控制LED路灯的照明状态。

监控中心的实时监控功能要通过以下几个模块来得以实现,包括数据管理模块、数据库模块、主界面模块、通信管理模块和用户管理模块。

数据管理模块对LED路灯的监控器数据、路灯系统运行状态的相关数据和其它各项配置数据进行应用和管理。数据库模块主要负责LED路灯控制系统中存储数据和进行各项操作,为其它各个模块功能的实施和数据分析提供依据。主界面模块为管理者提供对整个LED路灯的实时监控和管理,管理者可以根据城市街路的照明需求进行管理系统的设置和设施设备配置,以图形化的模式将各项数据直观而形象的展示[5]。通信管理模块能够通过控制中心实现数据交换,保证数据的传输与通信,最终实现对LED路灯的运行状态进行控制。用户管理模块是LED路灯控制系统的管理中心,对用户权按不同方式进行设定与授权,严格控制对LED路灯运行控制系统的修改与登入,确保LED路灯控制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地运行。

3.2 LED路灯监控器的设计

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控制系统中的路灯监控器的核心是处理数据的单片机,监控中心将传感器收集到的路灯电流、电压、温度值,通过继电器控制LED路灯的运行状态,通过数据模块向子网控制器传送各类参数,LED路灯监控器接受子网控制器传送的实时监控命令,对LED路灯的开关状态、亮度调节、电流、电压和温度进行调控。

3.3 LED路灯子网控制器的设计

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控制系统中的子网控制器通过不同的联系方式,分别与监控中心和路灯监控器进行数据通信,下达监控中心的控制指令,同时将路灯监控器的实时监控情况进行反馈,实现对LED路灯的运行状态的有效管理。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的控制系统可以根据街路环境的明暗变化情况控制路灯的开关状态,而且还能够按照交通情况实时调整路灯的开关状态,极大的减少了能源的损耗。LED路灯出现故障时智能控制系统自动报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更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工成本和能源成本。应用无线传感技术对节能环保型智能LED路灯的控制系统进行设计,有效地解决了城市路灯照明工作中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率的问题,为全面发展节能环保智能的绿色照明工程起到了积极而有意义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苏建龙,张晓雷,陆文娟.LED路灯节能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产品与应用,2009,15(10):57-58.

[2]贺一鸣,王崇贵,刘进宇.智能路灯控制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J].现代电子技术,2010,15(1):207-210.

[3]马腾,李渊,李宝营,等.LED路灯智能控制系统设计[J].大连工业大学学报,2012,31(1):75-78.

[4]陈斌.智能LED路灯节能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1,12(21):275-276.

第9篇:节能与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后勤保障 节能降耗 节能技术 效益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257-02

节能降耗,就是应用技术上现实可靠、经济上可行合理、环境和社会都可以接受的方法,有效地利用能源,提高用能设备或工艺的能量利用效率。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院规模逐渐扩大,大型医疗设备和后勤保障设备购置不断增加,导致医院能源消耗量也不断攀登新高,直接影响到医院和职工的经济利益以及承受能力,阻碍医疗行业的发展。因此,在低碳背景下开展医院节能降耗势在必行。其核心是资源、能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建立起“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尽量减少医院内能源总需求量的同时,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的新能源,减少使用在医院领域内易引起环境污染的能源。作为医院后勤保障部门,除了保证医院整体运行外,还须行之有效地对医院各种能源进行节能调控,从而实现平安、人文、节约、生态、环保型医院,实现节能效益的最大化,以减轻患者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后勤保障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科学配置人力资源,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人力资源管理是现代医院后勤管理成本控制的重要因素。人力成本的科学管控对于后勤的长久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人力成本的管控,一是要降低人力成本在总体成本中的比重,即降低劳动分配率,增强人力资源的开发能力。二是以后勤业务流程为主线,明确员工工作职责,剔除工作流程中重复的、不产生任何价值的工作环节,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工具、业务软件不断提升工作技能,从而降低人力成本。四是加强后勤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追求进步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承担工作的主人翁精神,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人力成本管理,必须从后勤保障实际出发,对人力成本进行定位。即明确需要什么样的员工和需要员工拥有哪些知识、技能、经验等。员工素质和能力低于后勤发展要求,则无法完成保障任务;高于后勤定位,则造成人力成本浪费。笔者所在的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太和医院后勤实行“一人多职、一专多能”配备原则,尽量精简编制。近十年来,后勤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除了引进大学生技术人才外,再没有招收其他正式员工。目前,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我院床位数由十年前的千余张,发展到现在拥有56个临床病区、17个医技科室,编制床位近3000张的大型医院。后勤保障任务超出了之前几倍的工作量,但人力资源成本始终控制在医院规定的范围内。医院采取多种激励措施,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后勤员工工作积极性。后勤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双重激励机制,对相同岗位的员工,做到同工同酬,不同技术职称,兼顾岗位技术特点,合理谋划分配形式。切实保证员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强化了员工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了员工对后勤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科技创新推进节能,强化技术管理、绿色循环用能

推进科技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是我院一贯坚持的节能降耗措施。利用后勤的人才优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能源管理,加大对相关节能设备、设施的投入。将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医院对能源、资源的利用更加合理、节约和环保,使后勤的节能降耗工作不断深入,创造了显著的效益。

“十一五”期间,我院建筑面积增长30.4%,资产总值增长67.6%,用能人数增长62.8%,年用水总量反而从“十一五”期初(2006年)的160万吨降至期末(2010年)的147万吨,五年累计节水82.7万吨,节约水费159.7万元。年用煤总量从“十一五”期初的7517吨降至期末的875吨,五年累计节煤18242吨,节约费用1470万元。年用电总量从“十一五”期初的874.58万度电缓增至期末的1167.8万度电,增长33.5%。为我院快速发展提供可靠能源保障的同时,实现了“十一五”期间能源使用的低增长。

(三)精益管理持续改善,提升效能空间,推行绿色环保节能

近年来,我院教学科研与医疗服务事业发展迅速,新增建筑和设备量不断增长,特别是教学、科研、诊疗条件不断改善导致能耗需求不断上升。为此,我院后勤在建筑施工流程环节,物资招标采购、配送环节、再生资源利用环节等强化节能降耗管理工作。一是绿色环保建筑节能。我院新建建筑积极执行国家节能设计标准,按照绿色、人文、低碳、环保理念进行医院总体规划设计,规划方案充分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二是立体交叉施工作业。我院后勤工程项目部承担医院改建工程及维修、维护任务,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施工新工艺,进行立体施工作业创新,把工程项目分成若干个施工层、施工段,按照施工流向依次有序的完成各层、各段工作。采用流水、交叉式施工,提升了施工速度及质量,降低了工程成本,减少了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工时及管理费用,经济效益显著。三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依托科学创新,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四是医用耗材控制管理。运用价值流的思维,消除各个运转环节的无效劳动和浪费,将节约下来的时间与资源投入到增值活动中去。

针对临床科室物资需求缺乏计划性,以及临时性的需求消耗心中没有数的问题。后勤部门利用医院计算机中心的HIS程序和OA系统,导出科室消耗报表,将数据整理分成科室明细,分科室用OA网传递至科室负责人和护士长,为临床每月科学制定材料需求提供翔实的数据基础,均衡收入和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减轻了护士长查账的工作量,使其将主要精力放在临床工作上。

二、后勤保障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节能氛围。开展“创建节约型医院从我做起”的教育和宣传,制作设施设备的使用提示卡、在各科室张贴节约能源的友情提示卡标识,在医院宣传栏做节能专题等手段,加大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医院职工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节约意识。

2.建立管理制度,推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医院成立由院领导亲自监督管理的节能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制管理。制定相关节约能源的规章制度,将各科室能源的月消耗量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之内,并与收入分配挂钩。绘制医院电力系统图、空调系统图、蒸汽系统图、总能源消耗结构图和各科室的能源消耗结构图,制定医院能源管理手册,建立能源管理数据库。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议,对水、电、燃料消耗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及措施。

3.运用激励机制,强化职工的节能意识。运用激励机制,树立起绿色家园共同构建的节能意识,有责任和义务节约医院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医院职工不分岗位、工种,发现浪费现象都能自觉主动予以制止和处理。设立专项奖励,鼓励职工为医院节能降耗献计献策。

4.提高节能技术水平,培养专业人才团队。加强节能相关信息搜集,积极了解国内外各类节能技术和合理节能方法的新动态。组织技术骨干学习节能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方法,选用合适的节能技术,不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运行技术。在节能项目改造实施过程中,坚持按照“充分论证,货比三家,验证效果”的原则,对不熟悉的节能设备与技术项目,坚持先验证效果再全面推广使用。

三、后勤保障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的再思考

1.能效提升尚有空间。通过对用能系统、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审计和能效分析,笔者认为我院在供暖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等与用能效率高的系统相比,还有一定的节能空间,可以通过设备改造、精细化管理等手段实现能效提升,节约能源资源。

2.管理能力有待加强。我院在节能降耗管理与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医院用能总量大、用能范围广,在节能管理人力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还跟不上能效提升管理的要求,特别是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各级节能管理网络未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网络建设、制度建设等。

3.节能意识尚需提升。广大病友与员工的节能意识还需加强。我院每年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节能与环保宣传,广大病友与员工也有较强的节能意识,但在公共场所如卫生间、配餐间、病房等,由于用能多少与己无关,部分病友与员工并未形成随手关灯、关水、关空调的良好习惯,造成较大的能源浪费。

4.节能措施需要完善。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管理工作,按月或按季度统计能耗,建立统计台账,定期上报能源消费统计表;建立能源消费节约潜力分析制度。定期分析能源消费状况,找出水、电、汽等能耗的高峰期及异常数据期,寻找问题,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积极研究探索节能降耗的有效对策。

5.技改资金尚需投入。通过技术改造来寻找节能潜力,加大对节能技改必要的资金投入。包括技术革新和提高能源效率,提高研发水平,实施各项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加快设备升级换代和结构调整,找准节能重点,积极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通过技改提升节能效益。

四、结语

节能降耗是医院的生存之本,是降低医院运作成本的关键要素。同时也是减轻患者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更新观念,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后勤节能降耗、服务保障工作的科技含量、知识含量,降低运行成本,树立一种“点点滴滴降成本,分分秒秒增效益”的节能意识。坚持高效医疗保障和节能降耗并举的发展之路,努力构建环境美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现代化医院。

参考文献:

1.田光辉,李文剑.创建节约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新思路和措施[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0(4)

2.倪文琚.从高校后勤管理角度谈节约型校园的创建[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7,32(24)

3.张福征,阴赪宏,朱慧芳.对大型医院战略管理几个维度的思考[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21(11)

4.钟虹虹.加强医院节能降耗管理的实践与体会[J].中国医药导报,200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