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培训安全责任制精选(九篇)

培训安全责任制

第1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

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安全生产法》等20余部法规对安全培训作出规定,总局出台了4部部门规章、42个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机构准入、教考分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7项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安全培训机构4051家,有专职教师2.1万人。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

如何理解《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吸收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抓住当前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大好机遇,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提升和升华。可以说,《决定》的出台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继承创新的过程,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华山:《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目标的具体内容

孙华山:前面已经说过,“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9.2%、96.1%、98.3%;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合格上岗率分别为84.0%、93.6%,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行政执法上岗证率为95.0%。应该说,这几年,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的成效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我们感到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这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适当的,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

具体来说,“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两个明显提高”指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提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要求

孙华山:《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一是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主要有6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5项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

《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决定》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孙华山: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决定》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宣讲辅导。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措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抓紧制定落实《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2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大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为依据,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通过建立和健全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组织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实施,全员参与,真抓实干,全面覆盖,切实提高全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减少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石贤义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童岳孟、局长助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余金莲(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顾桂明(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等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全区约5万名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今年至明年4月底前,先完成2.8万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其中,各类管理人员为1820人,其他各类从业人员26180人。

(二)培训对象分类:1、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2、全区安监干部及执法人员;3、社区安全管理员;4、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负责人;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包括未设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6、特种作业人员;7、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等。

(三)实施分级培训:1、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监察员、安全中介机构人员、持有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由省、市安监局直接负责培训、考核;2、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街道和企业安全培训师资人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由区安监局负责培训;3、其他从业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业自主培训;企业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委托有关部门、单位或中介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四、培训内容及教材和师资保障

(一)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公民常用安全知识和逃生应急常识等为总体内容,按照“简明实用,分类施教”的原则,确定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为:1、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培训,以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培训重点,着力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的认识和安全生产决策水平、组织能力;2、安监执法人员的培训,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依法监管工作水平为重点,着力提高他们抓基层、强基础和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处置能力;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着力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4、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为主,着力提高他们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准的水平和事故隐患调查、登记、跟踪及处置能力;5、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及自我防范能力。

(二)培训教材:1、统一使用省、市、区安监局规定的教材、大纲、光碟、试卷;2、培训教学不少于20学时,具体学时和教学内容安排见附件2;3、可查阅市安全生产网“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专栏”,了解培训大纲、教材、师资和辅导材料等情况;4、可与区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代订各类教材,联系师资。

(三)培训师资:加强师资保障,做到:1、加大师资培育力度,建立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2、市安监局已通过互联网公布一批安全培训教师名单,打破区域界限,实现师资力量共享;3、区安监局将举办安全培训师资人员培训班,由街道、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时间自主报名参加。

五、工作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划,明确部署。区安委办及时召开全区“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区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和下达培训计划、指标;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培训计划落实到基层企业、单位,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具体指标分解见附件1)。

(二)落实责任,分级实施。落实责任,坚持“政府监管,企业为主”原则,突出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执行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培训、谁考核、谁负责”要求;确定分级实施方案,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建立本部门、单位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三)建立台帐,加强规范。1、建立全区全员安全培训台帐,主要有以下二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档案台帐,具体内容包括:办班通知、学员报名登记表、课程表、学员花名册、考核成绩、证书号等;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台帐,具体内容包括:员工亲笔签到本、员工花名册、考核成绩等。2、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为统计口径,每月4日前定期如实地将各自培训开展情况上报区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培训统计报表统一样式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形式多样,加强保障。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形式多样地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具体做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对其他从业人员,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讲座、收看录像、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要加强经费保障,采取政府出一点、企业出一点等各种办法,落实培训经费。

(五)监查考核,狠抓落实。狠抓培训工作监查考核,采取年度目标考核加分办法把全员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两年内完成培训任务的总体目标。具体做到:1、建立例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全员培训工作中的问题;2、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执行培训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罚、改、停等督促、整改措施;3、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每期培训工作执行必要的考试制度(考试题目可依据省、市安监局的题库或联系区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解决),对没有通过考试的,要落实补考、再培训等措施;4、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和通报各单位培训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动员、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关爱生命、关爱健康的认同感和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引导社会全体成员积极响应和参与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第3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1 目的

使新员工岗前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进工人以及各培训负责部门。

3 培训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部招聘情况及时安排培训,具体时间由综合部发文通知。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引导其到客车综合部和制造部报到。

4.2综合部负责岗前培训的组织和协调,以及所有培训资料的汇总、审核、公布与归档。并负责企业介绍、企业规章制度、手技巧、车型识别、测量仪器及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等课程的培训和考核。

4.3制造部负责根据综合部通知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做好岗位确认、人事变动反馈、监考等工作,配合培训实施,并负责制造部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4.4工艺所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工艺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工艺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5质检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质量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质量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6 设备动力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设备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设备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7安保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安全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安全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5 培训流程与内容

5.1 培训计划

5.1.1 综合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新员工工作安排书》整理、汇总本期岗前培训学员名单,编制《第期岗前培训名单》交制造部核对、确认,重点确认工段、岗位、入职时间等。

5.1.2综合部根据制造部确认的《第期岗前培训名单》,编制培训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拟定正式的培训通知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5.2 培训实施

5.2.1 培训内容:培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周时间),各培训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安全、工艺和质量、车型识别等课程的理论培训,以及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手技巧的考试;第二阶段(一周时间),新工人到本岗位上结合前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学习;第三阶段(技能考试时间),综合部组织进行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的培训和考核。详细安排见下表:

培训课程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考核方式

备注

第一阶段

岗前培训开课仪式

领导致词,培训目的、内容和纪律介绍

客车综合部

企业介绍

公司发展历史、公司荣誉、公司文化、企业精神、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产品知识简介等,让新员工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坚定信心。

客车综合部

课堂提问

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计量和环保管理制度、其他(包括请假制度、转正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等)

规章制度制定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消防安全

安保部

工艺流程及要求

各岗位工艺流程及要求

工艺所

质检标准及要求

各岗位质量检验标准及考核制度

质检部

车型识别培训与考试

各车型编号规则,公司各车型结构、特点介绍

客车综合部

5分钟内30个车型识别正确率达100%

制造部监考

手技巧培训与考试

拧螺栓、拧螺母、套绳、转球、零部件识别等

客车综合部

见培训卡片

制造部监考

第二阶段

工段实习

具体岗位的工艺、质量要求

制造部

工段长观察

第三阶段

技能考试

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等考试

客车综合部、授课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其他

5.3 培训考核

5.3.1 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安排考试并发文通知。

5.3.2 综合部组织责任部门、制造部共同监考。责任部门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5点之前完成评卷,并将成绩在《岗前培训成绩登记表》登记确认后交综合部。

5.3.3 综合部汇总、公布各门考试成绩,并安排、通知有关人员补考,每门考试有两次补考机会,两次补考仍不通过的退回人力资源部。

5.3.4 所有规定考试(包括补考)结束后,综合部以通报的形式总结本次培训,包括员工各项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纪律、培训老师评估结果等内容。

5.3.5 岗前培训各科考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详见《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6 培训管理制度

6.1员工培训纪律

6.1.1 培训考

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请假条,经工段长、车间主任签批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6.1.2 课堂常规:

a. 进入课堂必须穿戴整齐,提前进入教室。

b. 上课前,自觉准备好上课需用的课本、笔记本、文化用品等,不大声说笑,不在课堂里走动,保持课堂安静,等待教师上课。

c. 关闭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保证正常课堂秩序。

d. 不迟到、不早退、不在课堂上自由出入,必须外出时需经老师同意。

e.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远离不文明陋习。

6.1.3 教室规则

a. 保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b. 教室内严禁吸烟。

c. 教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d. 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e. 爱护教学设施,未经允许请勿随意搬动和使用。

f. 禁止在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写、张贴。

g. 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员有责任关好门窗、电灯、电器设备等。

6.1.4培训期间,学员未按要求遵守课堂常规或教室规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罚50 元,第三次延期转正直至开除。

6.1.5考试纪律:

a.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没有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b.考试过程中严禁有抄袭、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将直接作辞退处理。

c.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提前书面请假,请假流程同6.3.1相关规定。无故缺考按旷课处理。

6.2培训教材与老师管理

6.2.1 培训老师负责所授科目教材的开发修订工作,教材内容力求简洁实用,多穿插图片、照片、事例等容易理解和印象深刻的内容,且教材启用之前必须得到责任部门专业人员的校核以及部门领导的审批,教材内容有更改时也要通过校和与审批。

6.2.2培训老师在第一次授课前两天将教材(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有任何更改时,也要在教授更改教材前两天将更改内容(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综合部根据培训项目将教材分类编号归档,做好标记。

6.2.3 培训老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小时以上通知综合部,并积极协助综合部调整课程,否则按旷课处理。

6.2.4培训老师应在培训前准备好培训提纲,内容应涵盖所培训的知识,并将培训提纲在授课结束后当天下午5点之前报综合部备案,提纲内容不全或不按时备案者考核20元/人次

6.2.5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及成绩等相关培训资料必须按时报综合部报案,每拖延一天考核责任者50元/次。

6.2.4每期培训结束后,发放教师授课调查表对培训老师上课效果进行评估,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低于60%,考核责任者50元/次,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高于80%,奖励责任者50元。

7 相关文件

7.1 《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第4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关键词:航标工;安全监督;培训教育;有效方法

对于负责航标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的航标处来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可以说安全是航标处的生命,直接关系到航标处的兴衰,而安全工作的好坏又与航标处员工特别是工作在施工现场第一线航标工的素质息息相关。由于航标专业的单一性,决定了一部分航标管理以及工作人员无法通过“人才流动”的方式获得,因此短时间内难以得到大量的人员补充,并且受历史和客观因紊的制约,我国现有航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通偏低,所以挖掘内部潜力、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才是提高航标管理队伍安全素质的根本途径。

下面,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总结了几种提高航标工安全管理的几种有效方法。

1、加大事故追查力度,实施事故责任认定

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失去了责任,随之而来的就是哭声、是血泪,是家庭的破碎,是企业的泥潭,是社会无法承受之重。凡事都应遵循法规、准则,安全也不例外。幸福和痛苦,仅在一念之差,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的无辜生命为代价,在岗一天,就要尽职一天。岗位上的一时疏忽,也许留给你的是一世的苦痛与不幸。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岗位,用违章事例、“三违”人员亮相和“三违”处罚等对航标工进行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的安全责任教育,给广大航标工打好思想上的“预防针”,让航标工在强大舆论和制度的双重约束下,安全意识始终跟上时代节拍,在生产过程中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受历史和客观因紊的制约,仍有少数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足,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思想根源。因此,只要出了事故,不管是主管领导,还是普通航标工,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追查,无论查到谁的责任,都必须按规定严肃公开地处理。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电化有形教育

航标维护是航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环境恶劣、危险系数大的艰苦作业。航标工中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结构老龄化比较严重。因此,培训教育难度大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课堂式的安全培训教育方式难于适应新时期的航标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客观要求。应该从传统课堂式培训逐步向电化与课堂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从感观上直接刺激,使安全教育培训更加形象、直观。因此,积极安排航标工在空余时间学习,并多放映电视教育片,来提高航标工的学习兴趣,让培训教育发挥出“政治上引导,生活上关心,技术上帮助,文化上提高”的积极作用。

组织航标技术人员按工作海区实际情况编写各种培训材料,并把它们制作成安全教育卡。每张卡片涵盖了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警句、事故案例等内容约100题,便于携带,方便航标工学习,有利于航标工的自学与互教,使航标工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为更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提供一种有效的培训手段。

针对航标工普遍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单位可以投入部分资金搞好安全教育长廊建设,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网络,有效地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首先,制作大幅安全宣传标语,悬挂在航标站以及海标船的醒目地方,做到每月更换一次;其次制作安全警句标语标牌,悬挂在主要通道和各作业点,做到随时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切莫违章作业。并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对获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提高航标的积极性,加深安全教育培训效果。总之,安全教育切忌枯燥乏味和流于形式。

3、完善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实施强制管理

由于部分航标工人思想认识不统一,结构老龄化比较严重,因此在安全培训教育上长期存在着应付多、走过场多、被动型教育多、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从而导致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差。为此,应从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入手,重新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效果作为考核这项工作的主要指标,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重点抓好新航标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写安全电教片的观后感、职工随身带教育卡、现场抽考等几个方面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管理制度的落实,采取月抽查考核办法,每月评比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工作者一次。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有效地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4、发动全体职工,实施监督机制

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点,不一定人人都会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以还必须在各个生产环节上辅之以各种安全监督措施,使其在偏离安全生产规范时加以提醒和制止。强有力的安全监督就是要教育职工只能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使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程。监督可分为专职监督、兼职监督、领导监督、亲属监督和群众相互监督等。一般做法,要求监督人员在发现违章行为时,不能简单地说教,要有耐心地将为什么违章的道理讲给违章人员听,让违章者从心理中信服,彻底根除违章根源。通过全员全方位的监督教育,来规范每—个航标工的安全行为,确保事故苗头早发现、早解除。

5.突出重点,实施专业培训

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航标工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以及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因此,应根据各航标工种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规范化操作培训。

(1)抓好“兵头将尾”的安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他们安全管理水平

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直接指挥者,班组长的素质如何对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响。这类人员培训,主要以施工现场为主,采取半脱产培训形式,强化对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2)抓好海标船船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海标船船员所从事的工作,一般危险性较大,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航标处的生产安全,对航标处的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海标船船员要进行专门的、针对性较强的安全作业培训,以保证海标船船员达到规定的要求,即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取得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5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认真贯彻市委党代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继续保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三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落实村居、场圃、园区、站所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镇直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职工行为主体责任。以落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抓手,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每个岗位,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以继续深化和提升“1+3”安全监控体系实施效果为载体,促进企业职工强化行为主体责任,把危险点源排查、监控和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

3、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职责。建立健全镇、村居安委会联席会及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专题座谈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整体推进安全生产良性运行。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通过年初定指标、年中查进度、年终总考核的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实现。

5、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积极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平台,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6、拓宽宣传视野,打造常识普及平台。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居民传播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文化。同时,在全镇主要交通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娱乐广场等人员集聚地制作宣传版面,开展安全生产文化长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一条街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7、加强交流互动,打造政策宣传平台。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消防日”及重大节日活动,与市民和广大群众开展网上交流互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解答安全生产疑难问题,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打造交流互动,打造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模式。

(三)建立健全多层面的安全生产培训网。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努力构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8、强化培训责任,抓好“三项岗位”培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发23号通知精神,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把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任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建立健全“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9、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自身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督查,日常安全检查必查培训,督促企业将安全培训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健全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开展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新职工岗前和职工换岗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10、启动教育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由安委会牵头,镇、村居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作各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学习课件,通过职工、社会群众、外出农民工的培训,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培训,全镇每年不低于1万人,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本质安全度。

11、提高监管素质,加强能力培训。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组织监管人员培训,除安监局举办安全管理知识、监管执法能力培训班外,要适时组织参加省市及举办的各类专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学习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升全市监管队伍素质,提高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网。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12、协作联动严格监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村建、国土资源、工商等行业安全监管指导职能,形成安全生产“大家唱”的格局。镇、村要适时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群防群控监管网。

13、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一步筑牢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屏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履行“三同时”手续,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5、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在全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现状排查摸底,理清工作思路,抓紧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6、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7、有序推进“安保互动”运行机制。对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加大宣传,拓展“安保互动”的覆盖面,实现生产经营企业、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互惠双赢。

18、加快技术进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强力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及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有关的安全设施。进一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推动标准化工作从化工、非煤矿山等行业向其他行业有序延伸。

19、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在全镇努力打造综合监管队伍、行业监管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安全专家队伍“四支队伍”,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和内部管理“两个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和约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规范执法、服务执法。

(五)建立健全全天候的应急救援网。以消防应急救援中心为基地,以开展应急演练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发挥其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资源,完善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专家等应急资源数据库,健全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联动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平台应用和管理水平。企业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平台,实现快速预警、决策指挥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21、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根据镇情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全覆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站所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促进相关应急预案间的衔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做到全员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

第6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一、工作目标

2013年,计划培训企业负责人1500人,安全管理人员2000人;培训从业人员60000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基本消除。

二、主要工作

1、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班,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落实,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承办,培训地点:镇海社区学院。

2、区安监局负责组织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将实行教考分离,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具体见附件2。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类实施,由工程学院镇海社区学院培训点负责组织落实,区安监局负责督促考核,培训地点:镇海社区学院。

4、各企业应抓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所需经费,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健全和完善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各镇(街道)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汇总报区安监局综合科。

5、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要加强培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丰富教学内容;要提高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建立授课监管和考核机制,提高教学质量;要严格培训管理,防止出现代培代考现象。

6、区安监局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信息数据库,并实现网上培训情况查询。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区安监局将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以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第7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企业主体、科学务实、分类指导、源头管控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全过程、全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

1.确立安全第一的企业安全文化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严于一切,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价值观,学习借鉴其他乡镇先进安全文化经验,结合行业特点、企业实际、管理状况,提炼、总结本企业特色安全文化理念,按照“将安全理念和安全价值观体现在决策者和管理者的态度和行动中,落实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将安全管理融入企业整个管理的实践中;将安全法规、制度落实在决策者管理者和员工的行为方式中;将安全标准落实在生产工艺、技术和过程中”的要求,形成覆盖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安全文化体系。积极发挥安全文化的渗透引领作用,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积极构建安全文化体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管理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会议、横幅、宣传栏、温情提示、安全文化廊、广播站、微信、刊物等平台和载体,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辩论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等方式,将企业安全文化理念灌输并根植于全体员工的心中,使安全生产知识常识逐步渗透到员工的思想之中。让安全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融入每个员工的骨血之中,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行动自觉。

3.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约束作用。将安全文化贯穿于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员工从内心深处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促使安全文化成为员工的共同认知,“零违章、零伤害、零事故”成为员工的共同追求,最大程度激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逐步形成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和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4.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机构、人员、制度、计划、经费等必要条件,依法依规安排各类人员应训尽训和考核取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企业要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方案,确保所有员工全部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要开展常态化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要加强对新录用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将外包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纳入本企业培训工作当中,未经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或作业。要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6.拓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深度广度。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确保取得更好效果。要在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常识培训的基础上,围绕关键业务和不同岗位特点按需开展培训,重点对操作技能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解决岗位中存在深层次问题隐患(如误操作、习惯性违章等)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不断深入。要采取现场实践安全技能培训、集中授课、送外管理提升培训、聘请专业技术咨询机构或行业专家培训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培训形式,提高员工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拓宽教育培训的广度。

(三)建立健全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7.建立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规章,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要覆盖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确保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8.建立健全实用管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结合企业装置、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等,组织有经验的岗位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制定覆盖所有岗位和全部操作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员工提供操作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方法、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和异常情况下紧急处置步骤和方法。(责任分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落实)

9.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执行。企业要建立完善实用的激励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真正得到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向全体员工和社会进行安全生产承诺,督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强化管理考核,严格奖惩。鼓励广大员工相互监督、相互帮助,保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落实。

(四)建设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

10.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管理。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选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本质安全型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确安装,防范因设备设施先天性缺陷、不合格产品、安装不规范等导致的潜在安全隐患。要建立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台账,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要突出对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报警设施、重大危险源等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受控。

11.加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企业要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附件,不得继续使用。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淘汰、更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设备设施、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保证设备性能完好、运行可靠。

12.提升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要结合企业特点,狠抓科技强安行动,引导企业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低的落后产能,积极探索、使用符合企业实际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采用自动化程度更高、操作更加简便、智能化程度更高的设备设施,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要推进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改造和“五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要推进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断减少高危场所现场作业人员,降低劳动强度和安全风险,从本质上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和生产效率。

(五)建设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1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企业班组安全建设,通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验收标准、达标时限和推进措施,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14.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选取科学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档案,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整治隐患,努力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要向职工公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危害、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持续推进岗位责任卡、应急处置卡、风险告知卡等先进安全管理经验,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5.强化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企业要针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检维修、开停车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实施危险性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到位,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措施得到落实,经严格审批方可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建设企业本质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作为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成立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加强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督导,要把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重要内容,出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方案,督促引导企业积极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本质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安全许可、执法检查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倾斜,充分调动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对工作懈怠、被动应付的严肃问责,确保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第8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和深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程,从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镇安监站和村(居)安全生产监管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承担安全生产培训的专兼职讲师(外聘老师以及担任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员培训的对象包括:

1、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由县统一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工商局登记的法人企业为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镇统一组织培训);

3、危化、电工、电焊工、登高架设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由县组织培训);

4、全镇各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镇统一培训);

5、镇安监(消防)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由县统一培训);

6、各类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专兼职教师(由县统一培训);

7、企业以班组长、全体生产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由企业组织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管理常规;

3、安全常识和自我避险逃生救护常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组织准备。一是成立镇“深化安全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同志任组长,经发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安监站全体人员。二是准备印发经济实用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等资料。三是制定《镇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培训任务。

2、动员部署。一是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培训计划和模式。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企业面上全员培训工作。

3、明确分工。镇经发办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并部署分解任务,进行督查考核,落实培训机构及师源,订购、印发相关培训教材及资料,并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内的各类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是本次全员培训特别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切实保证足够的培训经费,全面摸排本企业内员工持证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培训计划,保证员工培训时间,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并进行规范的考核和发证,及时做好相关的培训档案管理。

(二)培训实施阶段。

一是取证培训,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为准,按每年对涉及矿山、危化、烟花等高危行业组织培训,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训,规下企业逐步推进,最后实现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持证全覆盖。二是企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培训,用三年时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轮训,由各单位指定“安全培训师”组织本辖区内的企业员工按计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上报附件4),由培训学校进行统一规范信息录入,再返还给企业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签名盖章,并由企业存档备查。

(三)考核督查阶段。

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是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必查内容。今后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督查中,一旦查到企业未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将作为安全隐患进行查处。

五、相关要求

第9篇:培训安全责任制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2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参加安全培训人员包括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居委会或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注册安全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依法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各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范围

第五条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取得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和颁发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培训工作;承担中央在浙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下同)特定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人员及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承担三级、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高级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资质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除规定须二级资质培训机构培训以外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村级(居委会或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除规定须二、三级资质培训机构培训以外的培训工作。

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课时等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制订的培训考核大纲进行,培训前,各类培训机构应填写《浙*安全生产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培训计划上报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教材由国家总局和省局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编写,各类培训机构统一使用省局认定的培训教材。

省局对各级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年对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年度工作考核,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一次评估检查。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或省局组织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师资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教。

师资采取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管理、择优使用。

第九条省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在浙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企业高级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及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生产经营单位(除高危行业外,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村级(居委会或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除高危行业外,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级注册安全主任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工作。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十条省局组织、指导和监督高危行业中煤矿、非煤矿矿山年开采规模在5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山企业或开采规模在5万吨及以上的地下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掘施工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颁发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条上款以外高危行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各类人员,报名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有关部门审核后,培训报到时上交安全培训机构。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察员的考核标准,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单位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局规定组织实施。

除上述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局制定。

第十六条考核工作按照第九、十条培训职能,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

第五章安全培训发证

第十八条按照“谁考核,谁发证”的原则,分别由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证书:安全生产监察员发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发浙*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证;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含IC卡);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发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上岗证;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师资发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师资资格证;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发浙*企业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其他人员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条各类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换证培训申请,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换证手续。

各类培训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一条各类证书由省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定。证书的编号按《浙*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编号办法》(见附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半年将辖区内培训考核发证情况,报省局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