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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证明格式精选(九篇)

在职证明格式

第1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关键词】 双证融通 职业资格标准 学历证书 职业教育

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中人才培养模式的主流模式,它是将学习与工作结合在一起的教育模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在不断实践中,形成了一个中观层面指导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双境培养、双师共教、双证融通”的“三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调育人双环境、师资双结构、目的双证书。双证融通既是教学的目标,也是教学过程要求。通过实施“三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双证”融通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专业与行业的不同,其效果也不一样,需要进一步进行论证与探讨。

一、“双证”融通内涵探讨

双证书主要是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则是将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进行衔接与融合。具体来说就是将职业教育中以学历证书获得为结果的学历教育与以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为目的的职业培训这两者之间进行融合、沟通和互认,其实质就是两类证书内涵的衔接与对应。

二、“双证”融通的政策依据

从理论上看,高职教育实施“双证”融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有其理论依据的,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在1991年10月17日,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凡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双证书’制度”;在1994年7月4日,颁布了《关于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在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5年11月7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规定:“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教高〔2006〕16号指出: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

从以上有关双证书制度的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来看,可以看出单一的学历制度一步步走向学历与资格并重的过程。从“双证书制度”、“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等几个关键词中,凸显出双证书制度向双证融通的演变,这也表明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职业院校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双证书制度,向实施双证融通的历史演变过程。

三、实施“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性

在国家近几年出台有关职业教育的文件中,强调了“双证”融通的组织实施办法等,可以看出,实行“双证”融通制度,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也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双证”融通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社会的需要

(1)“双证”融通是高职教育自身的特性。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总体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双证融通是实用技能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实行双证融通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2)“双证”融通制度是社会人才市场的要求。对于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来说,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如果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那么在求职时将获得企业更多的青睐,在工作中将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双证融通制度正是为此目的而探索的教育模式,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证明,谁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多,谁的从业选择性就大,就业机会就多。

2、“双证”融通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实行“双证”融通,能使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更加贴近职业岗位的需求,更加注重学生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的培养,能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达到职业岗位有关技术的要求,毕业后即可获得双证,缩短上岗后的磨合期。实践证明,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竞争力明显高于其他职业院校。

3、实行“双证”融通有利于高职院校准确定位,办出高职教育特色

实施“双证”融通制度,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改革指明了方向,促进了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大发展。

(1)理念上得到更新。它改变了单一学历教育的传统办学模式,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承担着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的双重任务,这既为拓展学校多形式办学渠道、丰富高职院校的办学功能,也提高了劳动者素质。

第2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中级和高级职务材料:

⑴申请表一份;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⑶年度考核表各一份(原件);

⑷现任职务资格证书或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

⑸最高学历和参加工作时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⑹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符合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教师),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侧面;

⑺继续教育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⑻中专讲师系列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侧面);

⑼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并用“广力软件系统”录入3.5寸软盘(仅限中学高级);

⑾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资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⑿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述职报告一份(打印);

⒀《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⒁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⒂学校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⒃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学校团委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材料一份(在年度考核表和评审表中注明);

⒄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原则上交手写体原件;

(二)装订材料要求

1、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能代表本人学术最高水平的1500字以上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若是集体完成(如课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若是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何种范围内交流。以上资料和获奖文章证书装订成册,要求做封面和目录。

2、学历证书、职称证、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复印件(除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侧面。

3、其他文字材料按获奖证书(如名优教师证书)、赛课类、辅导学生类、班级获奖类、指导青年教师类顺序装订成册,做封面和目录。

4、除《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为A3规格以外,所有材料纸张均为A4规格,凡复印件经学校(单位)审核无误后,到学校档案室加盖本单位公章。纸张、袋子大小一致,装订牢固。

5、评审材料书写(手写)规范,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所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依据可靠。

(三)材料报送

第3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买房收入证明格式范本一: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房贷收入证明范本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贷收入证明范本二:致中国银行XXXX行:

兹证明 先生/女士( 已婚 未婚 离婚)系我单位( 正式 临时 兼职)在职员工,其现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职称 ;已在我单位工作 年,我单位性质为 。

其月均总收入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身份证号为: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买房收入证明格式范本三: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毕业,目前在我

单位担任________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 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贷收入证明范本四:本人在___ 之职,于 年 月 日入职至今,原工资每月底薪加提成加奖金加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可拿到 元左右,承诺人要求公司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已随每月工资发放,自行已在个人窗口交纳办理社保。因购房贷款需要特此更改收入证明工资为每月 元。本人承诺此证明只作为银行贷款买房专用,不作其他用途。因AA有限公司出具《收入证明》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全部由承诺人本人直接承担。

本承诺作出生效,不可撤销!

第4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关键词 职业技能鉴定 本土化 国际化 规范化 市场化 职业化 社会化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认证。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民办高校作为一种特殊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由于自身体制和机制的优势,其在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能够而且应该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以进一步彰显民办高校的办学特色。经过多年的实践,笔者认为,民办高校职业技能鉴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六化”趋势。

1 职业技能鉴定内容确定的本土化。民办高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时,首要的而且通行的做法是大力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使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达到“本土化”。在实践中,民办高校应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积极地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的最新职业标准和考试大纲引进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教学评价体系之中。并以此为基础,密切与相关企业(公司)的联系,促使学校专业课程教学与企业(公司)对人才能力的要求接轨。具体而言:一是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配合下,仔细研究相关专业的鉴定大纲,并对大纲内容加以“本土化”。川通过努力,力求实现“四个衔接”――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与职业资格类型相衔接;民办高校的教学计划与岗位职业能力相衔接;民办高校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民办高校的教学评价与岗位职业资格鉴定相衔接。二是加强“双证融通”的教材建设。民办高校要充分做好专业的职业能力分析,研究对应各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借箍职业技能鉴定教材,结合专业建设的要求,开发既符合专业教学要求,又涵盖职业技能鉴定知识点的“双证融通”教材。

2 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发展的国际化。由于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大多是以市场为导向,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前瞻性,而国内职业技能开发相对滞后,一些民办高校把引进和采用国外权威机构的资格证书作为其资格证书体系的必要补充,实际上这是民办高校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化的前奏。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国内国际劳动力市场的逐步接轨,全球范围内各级各类人才交流己成为必然。若劳动者跨国就业,其在本国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要得到他国用人单位的认可,因而政府部门颁布并实施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势在必行。民办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质量标准、认证制度以及认证机构,从而使人才培养规格和技能鉴定内容实现国际化,为国际人才市场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如,可以向英国引进BTEC证书课程,它属于学历与职业资格证书双效证书;再如英国物流业从业人员必须通过的ILT标准考试,还有C&G证书等等。

3 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为了保证民办高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已成为必然。一是鉴定对象的规范。鉴定大纲必须明确规定鉴定对象的范围,即报考资格,诸如对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文化程度等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说明。职业技能鉴定,某些工种和职业对性别、健康程度、从业年限等有所要求和限制,这些要求都必须在鉴定大纲中得到明确而具体地反映。二是鉴定内容的规范。任何一利’考试都必须对考试内容作出明确、具体而又清楚的界定。要对各岗位(工种)的工作环境、条件、过程及特点等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分析,从中找出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应该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结构。三是鉴定方式与方法的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是团体考试和个别考试相结合,口试、笔试、操演考试等多种方式、方法并举的综合考试。“应知部分”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运用笔试的方法,采用团体的方式进行;而“应会部分”则以操演和口试为主,因此而更多采用个别考试的方式。四是鉴定命题的规范。一方面要合理确定试卷结构,包括内容结构、目标结构、题型结构、分数结构和难度结构等。另一方面,要建立高质量的试题库。开发和推广操作技能模块化题库,将专家命题逐步转变为计算机自动生成试卷。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的考试方法和高新技术考试手段,推广应用模块化操作技能命题技术、智能化知识理论考试技术、仿真模拟操作技能考试技术等。五是评分、计分方法的规范。鉴定大纲应说明鉴定试卷的评分是由人工评分还是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并指明记分的方式。职业技能鉴定属合格考试,我国现行的合格线大多定在60分,这是不太合理的,我们应对鉴定目的、内容、对象及试卷等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来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合格线,而不能简单地套用60分合格线。六是鉴定所用设备、仪器和工量具说明的规范。凡在鉴定中将要用到的设备、仪器和工量具等,都应在鉴定大纲中作出说明,并且要明确规定所用设备、仪器、工量具的规格、标准和型号,以及是考生自备还是由考场统一提供,等等。

4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运作的市场化。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运作和管理,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为确保鉴定质量,鉴定机构运作的市场化应该是个不错的发展方向。依笔者之见,民办高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想方设法建立鉴定机构(所)。学校要加强与有关劳动、人事部门的密切联系和合作,加大必要的投入,从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建设以及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实施产教合作、校企优势互补,尽可能多的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这样,一方面满足学校自身的鉴定工作需要;另一方面,又能向包括其他高校学生、企业在职职工等在内的社会各有关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第二,积极建立鉴定机构运作的市场化机制。要倡导鉴定机构建立和运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在融资方式上,可以采取有效措施筹集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性质的资金,甚至可以成立股份公司,吸纳各方的股权投资,并实行股份制运作方式。第三,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的工作职责。即拟定鉴定方案、组织报名、收取成本费用、进行考试准备、组织考试、鉴定以及阅卷评分等等。

5 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的职业化。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即职业资格考评员队伍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又一重要因索。在多年的运作实践中,笔者认为。实行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的职业化。既是保证鉴定质量的需要,也是队伍自身建设的的需要。首先,考评员队伍来源的职业化。一方而要广泛吸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

第5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兹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任职于我公司**部门**职位,于**年*月*日入职,特此证明。

公司落款

公章

单位工作证明格式二

兹有我单位xx同志在xxx部门,从事xx工作,工作年限为xx年。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xxx凭据,不作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单位工作证明格式三

工作证明兹证明某某人于某某年某某月至某某年某某月在某某企业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加盖公章

单位工作证明格式四

xx:

第6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关键词】双证书; 制度分析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力开发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需的职业训练,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一、双证书制度是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制度设计,是对传统高职教育的规范和调整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保证从业者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保证职业标准化和产品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缺乏法律保障就必然会引起混乱。因此,我们应该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保证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严肃性。

(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内部制度保证。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达到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就要改革传统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解决和扭转基础理论课比重过大、职业特色不鲜明的问题。

二、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即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应取得学历和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两种证书的制度。这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社会的需要

(一)实行双证书制度是国家教育法规的要求

几年来国家在许多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提出了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要求。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明确“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1998年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详细说明:“要逐步推行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所在学校考试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所在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对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以上这些,为实行双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证。

(二)实行双证书制度是社会人才市场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高级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更讲究“适用”、“效率”和“效益”,要求应职人员职业能力强,上岗快。这就要求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就要完成上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双证书制度正是为此目的而探索的教育模式,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证明,谁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多,谁的从业选择性就大,就业机会就多。

(三)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职教育自身的特性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双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实行双证书制度是国家教育法规的要求

几年来国家在许多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提出了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要求。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明确“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四、实行双证书制度是社会人才市场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高级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更讲究“适用”、“效率”和“效益”,要求应职人员职业能力强,上岗快。这就要求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就要完成上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双证书制度正是为此目的而探索的教育模式,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证明,谁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多,谁的从业选择性就大,就业机会就多。

五、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职教育自身的特性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双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朱秀岩.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M].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

第7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4、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5、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6、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

    7、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66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 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音响调音员、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推销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秘书、计算机操作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8、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第8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一、中外高职师资准入现状

我国自2000年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教师职业准入和培训制度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但对于高职院校师资的准入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国外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资格的取得和在职教师的培训,从行政立法到具体操作都有着更加严格的规定。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外高职师资准入和培训问题进行简要的比较与分析。

(一)高职任职资格标准

2000年10月,我国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教师的职业准入作出了规定,但总体而言,相关规定比较笼统,不可避免地带有概括性特征,缺乏指向性和针对性。尤其是在七个大类的教师资格中,并未充分考虑到高职教师的独特性,只是简单地将高职教师并入到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类别中,既没有设置明确的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标准,也没有任何有针对性的、与高职教育相关的定性和定量的条件要求,只是把高职教师等同于普通高校教师,把通过岗前培训等同于获得教师任职资格。

我国对高职教师资格认证主要还停留在注重学历条件的层次上,而许多国家对于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认证除了学历条件外,对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行业经验等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例如,美国是硕士+2年教育专业训练+1年以上工作经历;德国是本科+2年教育专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2年专业实习或5年对口工作经验;澳大利亚是本科文凭(目前大部分tate学院要求新引进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教育专业本科文凭+行业四级证书+3至5年与专业教学相关的行业工作经验+教师资格证书;日本是大学本科(有些专业需要具有硕士学位)+职业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等。

(二)上岗和培训的关系

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准入,实际上实行的是“先上岗,后拿证”。目前,高职院校教师大多未接受过师范专业教育、未有企业一线工作经验或是下厂实习锻炼的经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都未经过专业而系统的训练。高职院校在进行师资选拔的过程中依然囿于对学历与专业的要求,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则没有明确的标准。师资准入缺乏定性和定量的标准,导致了大多数职业院校教师都是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就成了职业教育的专任教师,而从业资格都是通过在岗短期培训获得的。因而,新教师“岗前”培训实际就成了新教师“岗上”培训。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来说是在教师岗位上获得的。

国外的普遍做法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院校教师任职资格以后才能应聘到高职院校做教师,实行的是“先拿证,后上岗”,即真正意义上的准入。教师资格证书和行业经验、实践经历、教育能力培训等都作为教师聘用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具备的,而不是进入学校之后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培养的。源头控制的好坏决定了高职师资的质量以及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上岗和培训的先后不是简单的操作顺序问题,而是反映了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理念问题。

(三)岗前培训

省、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各高职院校当年引进的新教师,无论是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还是从行业企业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都会组织岗前培训,主要是针对职业院校教师基本素质方面的培训,如江苏省教育厅新教师岗前培训的课程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程”“教师职业道德概论”4门课程,面授课时120左右。这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从课程上来看,培训内容仅局限于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质方面,既没有高职教育所必备的职业教育理论、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也没有企业实际工作岗位实践等要求,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都无从体现高职特色,与高职师资培养目标相去甚远。此外,培训时间相对集中,仅几周时间,对于已经上岗的新教师来说,“岗前”培训只是一个“例行公事”的过程,教师岗前培训和师资认证模式不规范且流于形式,新教师培养的质量可想而知。

从国外职业院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可以看到,其高职师资的岗前培训除了教育教学等相关知识外,尤其关注与其从教专业的专业经历和专业技能培养,如德国对职业教育教师选用很严格,除了规定的本科学历以外,必须经过2年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和专业实习,职业院校的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还必须具有2年专业实习或5年的对口工作经验,同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美国的职业教育教师必须对所授技术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及最新经验,或取得学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1~2年实际工作经验;澳大利亚职教师资培养通常采用“端连法”,即三年专业学位加一年教育专业课程(又叫教育证书课程),至少要有3年实践经验,一般要加入相关的行业协会。

(四)继续教育

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属于一劳永逸型,教师资格证书一旦获得则终身有效,不设定期检查或更新。教师资格证终身有效使得很多教师缺乏危机感,啃旧知识,做旧文章,不思进取,裹足不前,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职院校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与市场联系紧密,与企业完全对接,更需要教师具备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但现行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仅仅基本解决了源头问题,对于后续的知识更新、技能提高等方面考虑不足,对教师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高职教育以及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而国外则不同,如美国已经取消了永久性教师证书制度,代之以教师证书有效期制,教师必须在证书期满之前参加专门培训,获得新的教师许可证,才能继续任教;日本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规定为十年,教师资格证届满时,申请教师需要接受30小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更新课程培训,课程修满后可取得更新。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的设定使教师后续教育和培训成为常规工作。例如,美国各学院对高职教师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教育教学能力方面的培训;日本从1949年起实行教师培养制度,由国立大学或一般性大学开设教师培养课程,以学校教育为主,产业界以向学校投资和委托大学搞科研项目的方式实现校企人才交流和产学合作。如澳大利亚的专任教师除了具有学历证、教师任职资格证之外,还必须具有专业职务证、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因此专业教师每年必须有一个月时间在企业见习或有在企业工作3~5年的经历。二、高职师资准入与培养的思考

综合以上的比较分析,在高职教育教师的准入与培养上得出如下未必成熟的思考,供大家讨论。

(一)明确高职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

高职教育以培养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因此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有着特殊的要求,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高职教育师资要求的特殊性,把高职教育教师资格独立分类,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高职教育师资任职资格标准,颁发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资格证书。高职教育师资任职资格标准,既要体现高等教育对师资的普遍要求,更要体现高职教育对师资素质能力的独特要求。除了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外,尤其要侧重于职业教育理论、职业实践能力和企业实际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

(二)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人才引进模式

1.改变现行高职教育准教师培养和选聘模式。即由“先上岗,后培训”改为“先培训,后上岗”。在每年教师资格认证中,对报考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由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系统化培训,明确课程和实践(或实习)时间与形式要求,内容涉及职业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等,形式以理论学习和下厂实践相结合,学习期满由政府教育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来专门评审或审核发放职业教师资格证书。只有取得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有资格成为高职院校教师的后备人选。只有这种名副其实的“准入”,才能克服目前高职教师选聘各行其是的种种弊端,真正做到控制源头、选拔精英,促进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明确行业或企业工作经历的要求。除了本科院校选拔的人才以外,对于从行业和企业中引进的人员,对其工作经历或掌握专业技能的水平要有定性和定量要求,即在专业方向确定的前提下,从事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经历要有明确的年限要求,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要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如

级工、高级工或技师)的要求。同时,在上岗之前也必须进入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侧重学习相关的职教理论知识,接受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要规范培训内容和培训过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相对于本科院校来说,高职院校的师资在技能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因此,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人员实际,进行分专业分类别培养,在学好相关职业道德、心理学、教育学等基础课的前提下,在专业理论、企业实习实践、专业技能等方面都应有所侧重,要有针对性,以职教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基础,以提高专业技能为重点,以企业实际岗位工作的经验为支撑,逐步建构起符合现代职教理念的、高效科学的高职师资培训体系,促进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强继续教育

“教师的成长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个过程开始于职前教师培养阶段并贯穿于教师的终生,教师资格认证同样也不能是一劳永逸,它要同教师的发展相联系,对教师不断进行重新认证,以确保教师的职业素养不断提高。”因此,加强高职教师的继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1.要与教师资格证书挂钩。教师资格只能是对申请人员进入教师行业的“准入证”,绝不能使其成为“终身岗位证”。要打破教师职业资格“终身制”,从政府层面用规定或立法的办法实行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制或是以教师专业技能为核心的定期考核制度,不断完善符合高职教育发展趋势,符合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制度或措施,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教师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以及考核要求,达不到要求或是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实施分流甚至下岗,增强教师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紧迫感,使其变“被培训”为“要培训”,这样就把教师资格认证与教师的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教师的培养与考核成为推行教师资格证过程中一个有效的组成部分。

2.加强对学校生师比指标的评估考核工作,设置合理科学的生师比。如第一轮高职高专办学水平评估的工科类院校生师比是16∶1,并严格控制好各校的生师比指标。只有专任教师课务相对比较宽松,才有可能有计划、按比例地安排外出进修或专业实习。

3.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促进校企在师资培养上的合作。高职院校培养的是企业一线人才,因此高职教师只有了解企业、熟悉岗位,才可能培养出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人才。政府部门应借鉴国外高职校企合作的经验,对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来,尤其是师资培养等问题,一方面在机制上确保企业乐于接受学校的专任教师下厂实习或挂职锻炼;另一方面企业、行业乐意选派水平高、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

4.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相结合。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作为一个系列单独评审,在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明确任现职以来的下厂实践时间要求或技能等级证书要求。可喜的是,在文章成稿过程中了解到,江苏省已在2011年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加入了这样的内容,如副教授资格条件中专业实践要求为:“高职院校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5个月以上;专业课教师在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结束语

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高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可激励教师主动学习、终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为高职师资队伍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加强职前培训,强化后续教育,是打造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高职师资队伍的重要途径。因此在高职师资准入和培训问题上,政府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要紧密配合,前者要充分了解高职院校师资的特殊性,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后者要加强研究,把好源头关,择优上岗,优化高职教育师资队伍,为人才培养提供师资保证。

[参考文献]

[1]宫雪.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改革新进展及启示[j].职教通讯,2007(9).

[2]刘翠航.美国教师资格认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比较教育研究,2001(5).

[3]李焦明.产业一线的技术人才应成为职业院校师资来源的主渠道[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4]马庆发.中国职业

教育研究新进展(2006)[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5]王丽英.高职教师继续教育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12).

第9篇:在职证明格式范文

关键词:“双证书”;教学一体化;理论和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5-0041-02

一、“双证书”教学一体化的含义

“双证书”教学一体化是指在高职学生专业教学过程中,在教学上完全契合学生毕业时获得两个证书,即高职院校毕业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教育教学目标。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在实施学历教育的同时,让学生能够掌握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知识体系和技能。由于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对教学内容、课程安排、教学标准、教学目标及考核方式等各方面的要求和侧重点不同,所以应将高职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教学一体化,让学生既达到学历教育的标准又达到职业资格的要求。

二、“双证书”教学一体化的现实背景

首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改革目标。“双证书”教学一体化正是实现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并重的一种教学体系。这是国家从政策层面上给“双证书”教学一体化提供的支持。

其次,目前我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职业培训工作和职业鉴定机构基本上已经覆盖各行各业,“全国各地建立了8000多个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2000个以上的职业和工种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4500多万人获得了不同等级、不同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1],为“双证书”教学一体化的实现提供职业资格标准和可实施的途径。

再次,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各高等职业院校都开始“双证书”教学的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已经成为一个高职院校教育的基本共识,各高校基本上已探索出一套比较成熟的教学体系。但由于我国职业资格体系在管理上还比较混乱,如职业资格认证部门繁多,“认证权利归属不明”[2],证书名称五花八门,证书含金量层次不齐,甚至有的证书纯粹沦为敛财手段,导致高职院校很多专业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标准在设置上很难实现“双证书”的对接,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有很大割裂,不能很好衔接。同时,高职院校的学历教育沿袭了学历教育的体系,以片面追求学生学历的提高,不能正视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的职业目标,还没有实现“双证书”教学一体化。

三、“双证书”教学一体化的实现途径

1.改革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的制定过程,完善取证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是各专业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很多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的设置都沿用了传统学历教育的习惯,分为基础学历课程和专业课程,各种专业课程也基本以本专业的学历教学目标,来设置课程、课时和学分。而要想实现“双证书”教学一体化,就必须研究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依据职业资格标准来设置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课程应当加大学分和学时。

2.改变授课教材的选择,实现授课和取证教材的衔接。前高职教育的专业课程教材的选定基本上是选择教育部门规定的专门高职高专教材,没有高职高专教材的课程,依赖于校内专业授课教师自编讲义。这非常不利于职业资格证书取证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的要求选取国家规定的教材或者技能鉴定培训手册来做为相应的教材。如果学历教育目标和职业资格取证目标有冲突,再考虑教材的适用性。例如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通关实务、报关报检、货代类的课程教材,就应当选取报关员、报检员、国际货运资格考试等制定的教材授课。

3.改革授课方式,实现取证和职业技能双向培养,加强理论和实践教学并重。职教育教学改革的侧重点在于理论和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问题,授课方式也受到这两方面的牵制,理论课程一般采用讲授、多媒体展示、案例分析等授课方式,实践课程一般采用模拟、实习、上机、实验等多种授课方式。在顺应国家鼓励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理论课程要以取证为目标,采取应对职业资格证书的授课方式。如果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需要讲授和大量的书面练习,那么就采取这种授课方式;如果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需要完全的动手操作、实习、上机、实验,那么就采用这些授课方式;如果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即需要理论讲授,也需要实践考试,那么就采取理论和实践结合的授课方式,从而达到授课方式上的“双证书”衔接,理论和实践教学并重。

4.改革考核形式,实现取证和职业技能双重考核。历教学的考核形式,一般是在课程结束后由校内教师主导的考核,并获得相应成绩和评价。要想实现“双证书”教学一体化,就必须对职业资格证书取证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改革,课程结束后,让学生参加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以校内平时表现和统一资格考试来评价学生的课程掌握程度。不同的职业资格证书考取难度不同,对于考取难度较大的课程,校内成绩的分值比例可适当大一些,校外统一资格考试的分值比例可适当小一些。对于考取难度较小的课程,则反之设置考核标准,甚至完全按照资格证书成绩来评定。

5.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职业资格教学水平。里的“双师型”不仅仅是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等级证书,而且确实能够在专业知识的授课和实践技能操作中都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能够作为“教师”和“师傅”的双重身份存在。在理论授课当中作为教师,在实践操作当中可以作为“师傅”。而且从“双师型”教师的招聘[3]、认定、培训、考核、定岗实践和晋升等各项环节中做到制度性的保障和实际层面的落实,使得教师在“双证书”教学一体化过程中的工作能够得到激励和认可。

四、“双证书”教学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实行“双证书”教学一体化是突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本科教育的重要标志,有利于突出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准确定位办学方向;实行“双证书”教学一体化“有利于推动高等职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培养出合格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实行“双证书”教学一体化有利于促进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密切结合,提高学生实践技能水平,增强学生的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郭海龙,等.高职院校“双证书”衔接关键问题探讨[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

[2]孙小丽.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问题、对策与趋势[J].职业教育研究,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