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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精选(九篇)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

第1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加强

正文: 经济 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对矿物的需求与消耗,这也为我国矿产开采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矿业企业不断应用新的开采技术进行矿山开采,加快开采进度.这使得原本就不注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情况更加严重。近年来各矿业企业由于地质环境保护不力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对矿山地质环境没有进行保护与治理,造成矿山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而企业对于地址情况的勘探不及时造成的。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对于矿业企业安全生产.我国地质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分析

由我国国土资源部部署牵头,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综合研究与成果集成》经历了五年的时间,通过全国3 1个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汇总与评价,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由于长时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造成了我国大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在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地区.已经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至200 5年底,由于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1 2379起,死亡4250多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60多亿元。由于采矿活动造成地面塌陷面积达3 5.22万公顷,占压和破坏土地面积1 43.9万公顷。而且由于建矿、采矿强制性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区上部塌陷使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环境,导致采矿区域及周边出现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加上采矿废水的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使得矿区周边地质环境及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针对这样的情况,加快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已经势在必行。自2 0 0 6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大的管理力度。

2 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与保护

2.1 矿山废弃物处理——地质环境治理基础

矿山废渣、废石、弃土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废弃物的堆积造成矿山周边占压土地、植被破坏,影响了原有地貌环境以及水文环境。其中还有重金属的废弃物长期受阳光、雨水、空气的析出,对矿山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合理利用废弃矿物进行矿坑回填可以极大的降低矿坑回填资金使用。通过废弃矿石与砂石的合理配比进行回填,一方面减少了回填使用材料带来的资金与物质浪费,另一方面也对废弃矿物有了很好的处理。并且这样的回填在压实度、以及地质原有情况复原上也有着一定帮助。

2.2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由于传统矿山开采很少进行矿坑回填,造成地质塌陷等情况极易发生。按照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快慢可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突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类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由于矿山开采对于矿山周边水资源的污染影响了植被的生长,造成矿山地质出现松散,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地下岩石的应力发生改变,以前的岩石应力均衡被破坏,以及矿石废渣的乱堆乱放,易造成边坡的不稳固,在外力诱发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

针对这样的情况,矿山地质治理首先要从水资源治理开始,加快矿山矿物制备过程中水处理设备的投入,将污水进行处理后再行排放。同时加快矿山植被的恢复,通过树木种植、草皮移植等方式恢复矿山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的发生。

土地荒漠化也可以算矿山地质环境的一种,由于矿山生产运行中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造成水资源的减少,河流的干涸,植被的消失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但矿山的不合理开采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某些矿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浅层地下水长期得不到补充恢复,影响植物生长,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最终使矿区土地石化和沙化。这种情况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上面论述的水资源治理、植被治理等方式,慢慢恢复矿山周边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复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矿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

3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

近几十年的矿业开采虽然对我国 经济 发展 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对矿山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针对我国矿山环境现状,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通过复合治理方式、拦、排、护、整、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加快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对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3.1 加强矿业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

为了更好的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首先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过对矿山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矿山化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环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监督职能、国土资源部具体环保工作的实施共同来履行我国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的工作,促进我国矿业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施。同时加强有关法规与制度的建设,从 法律 立法的角度,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3.2 加快我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

矿山环境治理必须应用先进的 科学 技术来实施。加强科学技术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的综合利用和尾矿、煤矸石、矿渣等开发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产开发研究工作。这样既可减少环境地质问题,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另外还要通过高等 教育 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对在职人员的再培训等方式加快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

3.3 加快矿业“三废”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施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于“三废”的回收、利用,对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通过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和加工技术,提高矿山资源利用率,对于加快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3.4 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防护的分析

第2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1保证金的概念

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资金。如:在证券市场融资购买证券时,投资者所需缴纳的自备款;投标建设工程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随投标文件一同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为能确保购买到某一商品或某项服务时,预付给商家的押金或定金等。支付保证金的目的就是确保权益人得到自己的权益,同时促使相关义务方履行责任的保障。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为了保证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而缴纳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矿山企业有义务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治理恢复。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实质就是为了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促进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保护矿山环境,并确保在闭坑、停办、关闭后受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治理恢复的一项特别的经济手段和措施。

2保证金征收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

2.1理论基础

征收保证金制度实质是实施生态补偿的一种形式。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包括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生态资本理论等。根据外部性理论,在生产或消费中对他人产生额外的成本或效益,然而施加这种影响的人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或得到好处,这种外部性就会导致市场失灵,使得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因此,需要采用一些措施或途径来矫正或消除这种外部性。具体而言,就是要设计一定的机制对生态产品的边际私人成本或边际私人收益进行调整,使之与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社会收益相一致,实现外部效益的内部化[1-3]。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是生态破坏的行为,属于负的外部效应,要实现生态补偿,就必须确保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利用一定的经济手段促使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从而建立一种生态补偿的有效形式,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恢复。当前,对外部效应的起源有不同的认识,因此有多种矫正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庇古手段,即通过政府干预的手段来矫正外部性,对于正的外部影响应予以补贴,对于负的外部影响应处以罚款,以使外部性生产者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二是科斯手段,即通过明晰产权、依靠市场力量来解决外部性问题[4]。由此,要促使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确立,并保证其主动实施,一方面需要从法律上规定其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必须利用税费政策从经济上约束矿山企业的行为,促使其保护环境。目前,中国许多法规中已有明确的要求,规定了矿山企业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而建立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正是利用经济手段促使矿山企业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经济手段。

2.2现实需求

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中国虽已出台了一系列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资源税费政策,比如: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等,分属不同部门征收和管理。但这些税费政策都没有从根本上触及矿产开发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内化开发行为造成的社会成本,形成不了激励企业保护环境的经济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制度规律[5]。根据当前的税费政策,企业缴纳相关税费后,由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企业的相关责任随之转嫁给相关部门。因此,从目前实践来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仍然主要由政府和社会承担,作为生态环境破坏主体的矿山企业,并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小型矿山企业中十分明显。就当前情况来看,中国的矿山环境保护仍属于强制式的管理[6]。一方面,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管理政策主要属于命令控制型;另一方面,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不强,矿山环境保护行为是被动的和消极的,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何提高矿山企业的责任意识,主动实施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必须内化企业开发行为造成的社会成本,从经济手段上制约企业的开发行为,促使其积极主动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

3保证金制度具有更好的法律效力

保证金制度与一般环境资源税费政策的共同点都是基于同一个目标,即为了保护和改善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而破坏的生态环境,是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中的重要措施和经济手段,通过缴纳保证金和征收环境资源税费以促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但相比之下,保证金在促使矿山企业履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责任上,更具有法律效力。

3.1保证金的性质为企业所有,缴纳保证金不属于收费范畴

这一点与一般税费有着明显的区别,更容易被企业接受。矿山企业按规定缴纳的保证金,资金性质为企业所有,其权益仍然属于企业,监管部门只负责保证金的征收、监督和管理。企业按规定完成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并经验收合格后,监管部门必须及时返还保证金。只有在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责任,或者治理后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权益才会发生改变,监管部门才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动用保证金实施招标治理。而矿山企业缴纳的一般税费,自缴纳之日起权益已经发生改变,或纳入财政预算,或划定为专项资金,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已征收的税费按规定统筹使用。比如排污费,排污费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法缴纳的专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费用。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等。

3.2缴纳保证金,企业的责任主体不发生转移

矿山企业缴纳保证金,并不免除企业治理恢复矿山环境的责任,而是促使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履行这一基本义务的经济手段。无论企业是否自行组织实施治理,最终都要为恢复矿山环境买单,而确保这一企业责任的手段就是征收保证金。企业在缴纳一般税费后,至少会免除环境治理的部分责任。比如,企业在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森林植被面积破坏和功能下降的责任,将由林业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恢复。再比如:水土流失防治费和土地复垦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如果企业无力自行治理,必须缴纳相应治理费用,由相关部门代为组织实施治理。可见,在缴纳了水土流失防治费和土地复垦费后,责任主体已经明显发生转移。

3.3保证金制度有利于激励企业实施创新

矿山企业若实施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予以返还。能够有效地激励企业为了降低环境治理成本,而进行采矿工艺以及生态破坏恢复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创新。首先,可以促进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改进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控制环境破坏的程度;其次,有利于企业创新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技术,以减少成本,提高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3.4保证金制度可以激发企业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缴纳保证金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主动履行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一方面,为了降低生态环境建设成本,企业从一开始就会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以免最终付出更大的代价实施环境治理恢复措施;另一方面,将保证金列为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缴纳保证金的积极性,并有利于企业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整个过程中;第三,在企业完成环境治理与恢复责任后,缴纳的保证金会及时返还,有利于企业尽早、尽快实施环境治理任务。总体来看,实施保证金制度能够提高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更好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是当前矿山环境保护必要且有效的形式。

4中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现状与建议

第3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环境治理;复杂地质条件;矿山地质环境;对策分析

1多矿区复杂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优化

1.1加快矿山植被恢复

根据对拥有多矿区的成矿地区进行分析得知,一般具有多矿区的城市,都是在我国过往经济开发中占有主体地位的矿产城市[3]。在我国处在于计划经济时期都经历了大规模的开采,更有一部分是我国重要的矿产基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新矿区的开发,这些老矿区也步入历史的长河之中。在拥有多矿区复杂地质环境的矿山开展治理工作时,首要任务是对在开采中被破坏的矿山植被进行治理。要求当地政府加快进行如何恢复矿山植被进行规划,并将每年的植被恢复达标率作为矿采资源开采的约束性指标。同时对矿山植被恢复加大扶持力度,当地政府应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扶持,促进矿产企业对植被种植的积极性,弥补绿色矿山在建设初期的高成本。当地政府应对矿产企业的开采活动加以规划指导,在保证矿产企业正常盈利的前提下,维持矿山生态环境的现状。同时,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投资力度,加强财政支持下,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1.2对矿山周围地区进行地形恢复

在提升政府在矿山环境治理中监管职能的同时,也需要使矿产企业明确自身在治理工作中的责任。矿产企业应加强矿产资源的整合力度,同时,保证矿产资源的开采秩序[4]。通过这样的方式明确其进行矿山治理与环境保护的职责。其次,应积极将开采后的矿山开展地表的平整工程,对于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造成的矿山地表环境破坏,依照“谁受益,谁治理”的基本准则,要求矿物开采责任人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对于没有找到责任人的,由其企业承担治理责任。对矿山周围规模大小不等的碎石堆、土坑,利用大型机械设施进行回填、压实。在靠近边坡的地区采用人工或轻型设备进行作业,预防山体滑坡的发生。在地表恢复的同时应考虑排水工程要求,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1.3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在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时,除政府与企业的重要责任外,还需要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可以通过增加环境治理保护宣传提高民众对矿山环境治理的了解与认识。例如采用报纸、电视、网络、讲座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行居民教育。随着宣传力度的增加,当地居民对治理工作内容的了解越充分。只有使当地居民充分的参与到矿山治理中来,才能提高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速度[5]。相对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才会成为一项全民参与的活动,政府与企业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也有了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假使企业在环境治理工作中有懈怠现象,当地居民可以及时向上级反映,保证环境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实验论证分析

为保证本文提出的多矿区复杂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有效性,进行实验论证。实验对象选择某一多矿区矿山具有相同地质特征的两坡进行实验。其中一个实验区域采用本文设计的方案进行环境治理,另一个则采用原有的环境治理方案。为保证实验的严谨性,选取采用对比治理面积增长率方式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评估。本文采用的治理方案有效的提高了环境治理的速度。为保证本次实验结果的严谨性,我们在研究期间对矿山环境进行多次调查。如表1所示,在对矿山环境进行第一次检测时,矿山环境恢复的面积不足63%,经过几次实验,通过使用本文采用的方法,矿山环境恢复的速度在不断地提升,在进行最后一次实验时,环境治理的速度高达83%。同时,将本文采用的方案与原有方案进行对比也可以看出,本文采用的治理方案有效的保证了矿山环境治理的成果。

第4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矿山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研究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直接关系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的生活。因此,我国必须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矿山开采的强度及规模也越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严重危害和破坏。从而在开矿的过程中引发矿山地质灾害。不同的地质灾害,开采矿山企业必须进行全面的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种地质灾害进行预防,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在出现地质灾害以后,矿山企业必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理,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一、环境地质与地质环境。

1.1矿山地质环境它主要研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自然地质作用、人为地质作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与作用。其邻近地区的岩石、表层、大气圈、水圈、生物圈组分等组成的环境系统。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岩石圈为依托,断改变着地球表面岩石圈自然环境平衡的地质环境。,及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环境地质是介于环境学与地质学之间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就是地质环境,主要指是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2 矿山环境主要研究对象是地质环境,矿业周边的地质环境。。良好的地质环境有利于矿业的正常生产,脆弱的或恶化的地质环境必将影响和制约矿山正常生产。矿山环境地质研究的两方面:(1)研究环境质量和容量,预测对矿山开采的负面影响,选择矿山建设布局、避开易引发地质灾害选区。(2)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前后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或环境地质问题评价,预测开采危害程度,控制、预防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发生与发展,。

1.3 矿山地质灾害是由于人为的采矿引发的灾害,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严重危害破坏。矿山开采对地表造成严重的破坏,加速水土流失、地面塌陷、滑坡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泥石流等灾害。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资源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开采占用土地且非常普遍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现象,因此,研究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发展规律,提出防治灾害的措施,对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显得尤为必要。

二、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指,对矿业活动影响和破坏及对现状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变化及危害情况,

2.1生态的破坏。矿山环境地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这与开矿时间以及开矿强度等有密切的关系。环境地质分为三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地质灾害。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矿山水资源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废弃物污染,等污染物。生态破坏主要有地形地貌改变,种植物破坏,土壤流失,地下水位下降等,很多人文景观破坏土地沙化等因素造成生态破坏。

2.2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地面塌陷,沉降、裂缝,水土流失,泥石流等。主要原因是矿山过度的开采造成负荷超重,造成地质环境的应力失去平衡,从而引发各种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强度远比生态破坏恶劣,因此,我国矿山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保证矿山企业生产的安全性。其中崩塌带来的影响极大,常会致使地表建筑物,公路,铁路等设施被破坏或被掩埋,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人员伤亡。

2.3滑坡是矿山地区较高斜坡上的土壤,碎石等物质承受不住雨水的冲刷岩块等物质快速从山坡上流至山坡下,并在低洼处堆积起来的现象。泥石流和滑坡所带来的影响极大,如果发现不及时,必定会给矿山企业以及矿山生产人员带来严重的损失,严重的灾难。比如房屋坍塌、掩埋工人住房,冲毁公路等。滑坡,泥石流发生的时间段不同,其影响程度也不同。

2.4综合地质环境问题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等级。地面突然陷落,出现陷坑或是大型洞口。原因可能是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地表岩石以及地表土体向下陷落,也可能是因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未做好支撑措施,导致地面坍塌。严重的地面陷落,不仅会破坏地表的各种基础设施,同时还会威胁到周边地质环境的稳定性。

三、展望与防治研究

3.1研究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就必须研究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才能够做出科学的预测,才能够为矿山的正常生产,减少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经济损失。建立研究机构,重点是环境地质图系的内容,图层结构、图式图例及嵌表形式等,以及计算机自动成图等矿山环境地质编图理论与方法研究。构建了矿山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由于因矿产资源类型的不同,地质环境不同,矿山环境问题在保护程度,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治理方面有一定的差别,在指标的设计上,为了尽可能做到全面兼顾,还要应对实际应用。在矿山环境治理绩效的研究的理论、指标、方法上还有待深入,这未来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及各方人十的大力支持,汇集合力,才能把论文中未涉及的相关研究和分析进一步完善。

3.2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查询方面、可视化等功能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平台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矿业活功是人类的经济活动,矿山环境质量好坏受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因而在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理论技术研究同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依法行政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步人法制化轨道。

3.3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矿产长期稳定供给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应尽可能做到合理、科学地开采、加工和利用矿产资源,在对矿山环境治理方面也要高度重视,以提高矿产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耍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对于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多建设一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环境公共设施项目,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使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投入生态保护与建设中来,成为环保知识的宣传者、实践者、环境质量的监督者、绿色文化的传播者、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使生态环境保护得以优化,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越高、治理的越早、污染就会越小、效果就会越明显我们应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

3.2建立矿山环境地质灾害动态监侧和通过建立覆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国家在矿业行业结构调整中干预的力度,促进新型矿业经济的崛起和发展,使其可以在矿区环境监测和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充足的资金投人。鼓励多元资本投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整治,建立治理资金投人和利益补偿机制,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整治工作的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既不能让代内人承受采矿者破坏地质环境带来的环境问题,也不能让后代人承受当代人环境破坏的恶果,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是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另一关键问题。因此,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础上,通过定量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区划,对于实施矿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直接关系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矿山开采力度,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灾害,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种地质灾害进行预防,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平衡。从而达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尤为重要及研究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发展规律,提出防治灾害的措施。

第5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矿山建设;环境保护;治理交通建设

矿山开发会给社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会人们生活的大自然环境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后果。

1、水资源环境的影响

矿山采矿的疏干排水,使地下水位大幅下降,降落漏斗水力影响半径达十几公里。不仅浪费丁地下水资源,更主要是改变了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由稳定的状态改变到不稳定状态。造成相应的不均匀地面沉降。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与裂缝,直接造成大气降水与地下水的沟通,使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矿石、废石和尾矿在堆放处置过程中,因雨淋、参漏,将其有害物携带进入地表、地下水体,造成水源污染。

2、地表环境的改变

早期的崩落法采矿造成大面积地面沉阵变形、塌骼、地面裂缝,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造成地表建筑和其它设施的损害。采矿造成的空区+威胁着井下和地面的安全。废石、尾矿长期堆积占用大量土地,经雨水淋滤造成土壤污染侵蚀 尾砂、废石风化后形成细小颗粒物质和糟尘,在干燥气候与大风作用下易产生尘爆选厂污水的捧放,造成土壤与地表水污染,有害物形成扩散晕,进一步破坏植被,致使土壤荒漠化经过淋滤、渗透污染地下水。

3、矿石开采改变了地质状况

使地表、地下生态系统紊乱,破坏了矿山环境的穗定和进化.制约着矿山可持续发展。矿山建设与环境保护清理措施矿山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环境是矿山建设与发展的载体,矿山的发展也会给治理保护环境提供充分的资金与技术,促进环境的改善与优化。矿山环境治理保护应标本兼治,从矿山的采选工艺技术人手员尽可能在矿石的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限制和减少对矿山环境的破坏与污粱大力开发利用矿山废料,维护矿山生态环境平衡与稳定。

由于矿山的开采造成大自然水位、地表、地质环境外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同时又加上人们对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地下水,地表物资,地质环境要求也不断提升,仅此几点为示我们矿业企业应该在开采矿业资源的同时也要保护矿区的环境,更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来进午环境保护升级。具体矿业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利用采矿与环境协调的新技术、新工艺。

充填采矿法有效地控制丁地表塌陷、地层位移。充填采矿法在应用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充填料配翻,充分利用矿山废弃物进行充填科的配制。目前选用高水材科与选矿尾砂配制作为充填料。同时,在充填过程中,把井下废石也加入充填体内,解决废石地表堆积、运糖、污染等问厝。充填法与崩落法比较.充填法比崩落法回收率提高8~20%,而贫化率降低l5~18,采矿成本并戏有明显提高,但对矿山的环境保护、采矿与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研究和探索地下水防治与保护环境的新方法

矿山矿床分布于矿山弧形背斜的东西两翼,燕山期闪长岩沿其轴部侵^,它与中奥陶系灰岩接触交代形成矽卡岩型矿床。灰岩富含岩溶裂隙水,补给充沛,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几十年来,矿山工作者不断地研究探索防治地下水的技术难题.吸收国内外防治水的先进经验.概括和总结提出了。五不”(不疏干、不塌陷、不搬迁、不改河、不还水)的防治水目标在业庄矿床采用了 坑下灰岩底部注浆补漏堵水”方案.并与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合作.对矿床灰岩含水层采用CSAMT方法进行地质CT研究,进一步查明灰岩含水、富水的分布规律.指导注浆堵水工作的进行,达到不疏干的目的。不疏干就可以保持稳定的生态系统环境,也就可以实现不还水、不搬迁。空区充填可以控制地面不塌陷,而不塌陷就可以不改河。实现“五不”的防治水目标,矿山环境就可以得到保护

3、综台科用尾矿.治理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

采空区充填是直接利用尾矿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莱矿采用高水固结材料与尾矿优化配制充填采空区,充填体的抗压强度为2.6~3 8MPa之间,有效地控制了采空区围岩的崩塌冒落而造成地面塌陷,保护了矿山的地表环境。利用尾矿开发研究的新型建筑材料,配套H型钢建筑的内外墙板,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每1×104m 的墙板,可消耗尾2000~3000t,根据新型建材的市场需求,每年可利用尾矿2~3×10 t。加强尾矿的综合利用,治理尾矿对矿山生态环境的影响,为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开壁新途径。

4、加强环境的缘台管理,矿山生态

(1)在项目设计和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将保护环境作为主导方针贯彻始终.将拟开发项目不可避免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跟度.同时制定补救措施

(2)搞好矿山环境监测工作,获得环境影响程度的信息,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3)利用矿山废石,回填地面因采矿已形成的塌陷坑,填平后在表面覆盖一层几十公分厚粘土,种植花草树术进行绿化,重建矿山生态系统,美化环境。

(4)将矿山废石适当加工,支援地方参筑公路等基础建设,既减少占地与污染又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5、完美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和翻度

第6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意义

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现状与意义

矿山地质环境污染中存在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和废渣污染。从以往经验得出,煤矿生产中出现的粉尘和一些容易挥发的气体,是产生矿山区域环境中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进而,也深深地影响了大气环境质量。特别是煤矸石,在影响地下水的同时也对土质环境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这主要是由煤矸石本身具备相对强的可燃性,易爆炸的特征决定的,一旦出现燃烧、爆炸,就会快速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直接严重影响大气环境。在开采利用矿产资源的时候,会形成废石、尾矿和冶炼废渣等,他们如果很大数量的堆积在一起,并且不做任何的处理,就会形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很大的原因是这些矿产资源副产品中存在很多的重金属和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在废弃矿石长时间、堆放的情况下,不仅水资源受其影响,这一区域的土地也会出现严重的污染现象。与此同时,伴随着采矿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会破坏潜水层,疏干性排水现象出现,地下水水位发生变化,发生明显下降,更为严重时,会引起河流断流,一些相对稳定的水环境发生不良改变,例如地下水资源枯竭,地表水漏失、区域水不平衡等,对矿山地质环境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

1.1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现状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但是直到2003年11月19口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才通过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产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保护与治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切实解决生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

另一方面,我国矿山环境治理通过保证金保证了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能够合理开采资源、积极保护矿山环境,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工作应缴纳的备用金,来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1.2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意义

针对我国矿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探索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中的环境战略,着力于矿山资源开发朝着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进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最终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方向发展,对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实施矿山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治理矿山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地质灾害,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与恢复治理方案研究,是我国矿产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2.1 提高矿山治理恢复意识

地质环境关系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但其重要性尚不为社会所了解,必须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及其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具体措施如下:

2.1.1 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矿山所在的不同地区,设定不同的宣传手段,根据当地矿山环境治理的规划与目的,通过网络,电视等新旧媒体进行正对性宣传。

2.1.2 进行会议总结,通过定期的会议,对阶段性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汇总、交流,明确矿山环境治理思想的落实情况,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性。

通过宣传教育让政府领导真正重视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管理工作,使矿山企业真正明白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可以降低甚至避免地质灾害发生,使更多的人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参与地质灾害的预防,让全社会都知道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质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2.2 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矿山环境治理除了上述提到的宣传工作要到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同样重要,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宣传去进行工作,还有采取有力的法律制度措施去约束不规范或者违法行为。那么结合我国当前矿山环境治理现状来说,在矿山治理过程中,针对法律法规建设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首先,我国当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虽然颁布了一些,但对于矿山环境保护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法规,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规定只是在其他环境保护法中稍微提及;依据矿山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急需从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紧密关联的特点和矿山环境问题的特点出发,推进《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其次,矿山环境管理对象复杂,内容广泛,与其他部门交叉多、协调难,管理权责存在模糊地带。为此,急需顶层系统性、综合性的地质环境资源保护法予以规范,逐步健全完善法规体系,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在规划、区划、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监督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立法的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规范化管理,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真正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矿山治理的地质管理措施

采矿活动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主要为采空区地面变形,为避免在矿井开采后出现造成很大面积的房屋倾斜,开裂,地表沉陷、开裂等一系列地质灾害现象的出现,应该严格按照原先的设计规定,留设足够保障的保安矿柱,村庄下禁止采矿。在开采中,矿方应认真观测地表沉降,仔细分析地表移动变形的内在规律,最好可以尽早发现,尽早治理,从而有效地避免或减小因为地表沉陷而带来的危害。

矿山开采活动产生的废水,应严格按设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避免、减轻矿山开采造成土壤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特别是对附近村屯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确保暴雨季节尾矿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外排。

为防止闭坑后地下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闭坑前应对可能坑道水渗流到第四系的巷道位置进行处理,可采用水泥封闭。当矿山闭坑以后,遵循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与治理以及相关的土地复垦方案的具体要求,对矿山各种工业场地进行恢复,减少土地资源的破坏。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应将矿山的生产与土地复垦方案相结合,尽量减少耕地的压占破坏。

2.4 建立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积极建设矿山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监测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研究工作的基础,也是进行地质环境管理的依据,尽管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但其突发前会出现各类征兆和变化,只有加强监测,才能做到提前预报,提前防治,减少损失,因此,有必要建立具有现代化通讯设施、先进监测手段、统一联网的矿山环境地质监测系统。

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矿山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掌握该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以及破坏规律,制定良好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地方总体发展规划当中必须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为全面开展矿山的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更多更好的信息交流,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全面掌握矿山动态信息,分析矿山现状,着力加强宏观管理和做出及时正确的决策。

另一方面要强化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对生产矿区要加大监管力度,着力于规范矿山开采行为,确保环保投入,要及早对存在的潜在隐患进行防治以及“二废”的合理排放。对已破坏的环境,应限期进行治理恢复。严禁在划定的保护区(禁采区)内开矿,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开采行为要尽可能杜绝。对资源浪费严重、污染大、安全性差的矿山(点)应及早关闭取缔。应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发挥监测技术和监测资料的优势,为当地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准确情报信息,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地矿行政管理地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扩大监测执法影响。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面比较广泛,一方面需要政府进行指导,通过各市、各省、各县的相关部门与技术人员,为矿山治理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另一方面还要求人们对矿山地质治理具有深刻理解,能够在工作中主动进行交流,使治理工作更加灵活。同时,应根据生产过程和矿山建设中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设立矿山环境保护机构。选择合适的矿山环保科研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治理人员,矿区绿化人员,复垦造田人员,保护设备险修人员等。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来对待。

参考文献:

[1] 张鑫.如何应对我国矿山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J].科技与企业.2012(17).

第7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矿产资源;法律制度;问题;建议

1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设计

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4种制度。一是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是《矿产资源法》中设立的根本制度。二是探矿权和采矿权制度,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规定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并规定矿业权的财产权可以有条件地转让。三是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原则性地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四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括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和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制度。五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规定了矿产资源储量的审批机构、审批内容、储量统计、储量规模划分标准主体、地质资料的汇交或者填报内容。六是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对地质资料的登记、保护和保存及有偿使用进行了规定。七是勘查区块登记制度,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并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责任主体。八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制度,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审批主体并划分了分类分级审批的权限。九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资质管理制度,原则性地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的资质。十是矿产资源分区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不同区分不同的矿区和不同的矿种,对矿产资源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十一是矿产资源开采环境、安全保护制度,对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保护做了原则性规定,并针对土地复垦、开采活动损害赔偿、矿山关闭、禁采区及易燃易爆易溶等特定或危险矿产的开采技术和安全措施进行规定。十二是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制度,规定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共伴生矿产利用、“三率”指标要求、尾矿的利用。十三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的主体进行了规定。十四是矿产资源法律责任制度,规定了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开采、盗窃、抢夺矿山企业设施、非法转让矿业权、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及管理人员、审批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责任。

2几项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矿产资源管理要求来看,尤其是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中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来看,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2.1矿产资源规划制度《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规定较原则,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由于存在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未明确,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界定不清,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法律效力规定不清,导致矿产资源规划难以落到实处,管理问题较多。2.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制度一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制度规定不到位。现行审批制度仅划分了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的审批权限,对省级以下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权限未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现行实施的审批制度法律位阶较低。现行实施的分类分级审批制度主要为国土资源部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即《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和《关于调整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2号),其法律位阶较低。2.3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度设计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需求。一是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和登记统计制度法律位阶较低,均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尚没有与《矿产资源法》配套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行政法规,而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的法律地位、作用、相关主体责任,以及评审机构及评估师的管理等也缺少法律法规依据,均以规范性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规范性文件中的一些规定与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不符。如,《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已经取消了“矿产储量报告审批”事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规定》(国土资厅发〔2000〕54号)中有关“储量评审认定”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改革形势,目前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不再进行认定,设立备案管理制度,并且管理的权限和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二是当前登记统计管理工作实践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度已不能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例如,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不履行残留或者剩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情况,现行的《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缺乏对此类矿山不履行登记手续的有效约束机制,对于违反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的,缺少明确、有力的罚则,现行的登记书内容繁多,重点不突出,填报难度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等。2.4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的经济关系混淆,法理依据重叠;税费制度缺乏动态调整机制,对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控功能难以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所有权收益,其权益补偿严重不到位;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严重异化,投资收益挤占财产收益;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制度设计中对生态环境及矿产开发的外部性补偿考虑不够。2.5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矿法中对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定较少,且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制度等均在规章中设计,法律位阶较低。现行矿法中涉及到土地复垦、开采活动损害赔偿、矿山关闭、禁采区的规定过于原则且内容不全。例如,对于采矿活动的损害赔偿并没有针对环境的损害进行赔偿,只是规定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矿山关闭只规定了在采矿结束后企业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并没有采取从源头上进行管控,而且目前矿山闭坑报告编写并未执行,矿山闭坑时仅提交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内容侧重矿山地质和资源储量利用情况。目前采矿权审批要件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也只是矿山环境保护的一部分。2.6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现行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矿产督察制度和年度检查制度两大方面。目前这两项制度皆存在较大问题。一是矿产督察员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也存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障碍。二是年检制度取消,逐步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此外,缺乏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多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法律位阶也较低。2.7矿产资源法律责任制度矿产资源法律责任多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行为的处罚,缺少针对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条款。此外,对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相对欠缺,需要补充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3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修改完善建议

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资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彻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同时将近年来在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方面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纳入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当中。3.1细化现行矿法对禁采区的规定修改矿法关于禁止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增加高寒地区、荒漠地区、高海拔地区、特殊生态地区等禁采区域。这类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历经数千万年甚至数亿年间物竞天择而形成,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需要严格保护。3.2严格矿业权管理制度规定针对矿业权的物权保护要求,在矿法中规定矿业权登记的内容,增加矿业权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方式、矿业权用益物权登记、矿业权抵押、矿业权排他、矿业权评估、权益维护、矿业权征收等条款。将现行行政法规中的矿业权转让,探矿权转采矿权,矿业权延续、变更、保留、注销、灭失,矿业权公告与标桩等条款列入矿法中;国务院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管理重心转到政策研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具体的审批发证登记工作主要应由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矿业权管理权限,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的少数重要矿产和特大型矿床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外,其他矿产可由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级审批。3.3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在矿法中建立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增加矿产资源规划的地位和效力、规划体系、规划衔接、规划编制与审批、规划编制的原则、规划编制论证和听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年度实施、规划查询、规划实施评估、规划调整和修编等相关条款。3.4完善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在矿法中增加地质资料管理、资料保密和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储量审核、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矿产地储备等条款。3.5重新设计矿产资源税费金制度依据新的《立法法》中关于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制定的要求,结合目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情况和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的实际情况,改革现有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重新设计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研究制定矿产资源税费金种类、税率和征收管理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使用制度。3.6补充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在矿法中增加执法监察、现场检查、日常监管、上级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技术检测等条款,充实完善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等条款的内容。3.7增加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一是加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环境工程治理的内容。在矿法中增加对钻探、槽探、坑探等可能对环境具有损害方式的勘查活动进行治理恢复的条款;增加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重金属回收等进行治理的条款。二是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制度份量。在矿法中增加矿山环境管理分工条款,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对矿区的动植物、土壤、水体、空气、居民生活等的负面影响等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等,明确规定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增加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矿山闭坑计划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条款。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矿山闭坑计划作为采矿权申请的要件之一,明确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明确相关管理机关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及矿山闭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的职责;对矿山环境监测方面增加相应条款。规定采矿权人应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矿山环境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矿业权登记机关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主要监测结果,贯彻“过程严管”的方针;增加环境治理经费保障条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和“多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解决生产(新建、扩建、在建)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问题;增加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保护补偿的条款,明确对开采矿产资源而损毁土地,排放废水、废气,堆放废石和矿渣,引发地质灾害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规定因国家利益(规划、政策调整)需要撤销矿业权或缩小开采区块面积的,国家对因此受到损害的矿业权人进行合理补偿。三是强化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增加环境责任追究条款,规定对开采矿产资源、从事工程建设造成矿山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按照批准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施工、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按要求进行矿山环境监测以及侵占、损毁、移动矿山环境监测设备和标志等行为进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姚华军,付英,贺冰清,鹿爱莉等.矿产资源管理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15.

[2]孙莉.从法的内外部体系论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的完善[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1-14.

[3]忻梅.矿产资源法律制度[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9.

[4]骆云.中国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5]席良民.论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及其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9-21.

[6]吴文盛.中国矿业管制体制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第8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露天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保证金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前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速度发展迅猛、工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强烈,加快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但同时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以及矿产资源的浪费越来越严重,对提高地质环境的需要也越来越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日益严重。虽然这些年来国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很重视,然而到现在为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很难解决。现以笔者所在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例阐述。

一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及保证金制度

矿山主管部门坚持贯彻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从而有效消除资金投入管理机制的难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才能正常进行。对于废弃矿山,现在很多地方筹集资金的来源有企业、国家和社会三种。企业渠道,通常参考“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准则,矿山企业上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国家渠道,通常是国家财政支付。社会渠道,通常是汇集社会多元资金参加。至于新建和现有的矿山,通常是靠企业渠道。要激发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潜力,务必拟制并严格执行“谁治理、谁受益”的利民政策,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弃矿山治理后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滚动发展,形成一个很好的循环的投资机制,深层次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产业化。同时遵循下列原则:

1矿业开发应贯彻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 保护并重,恢复治理与环境保护并举的原则。

2 依靠科技进步,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环境的扰动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产开发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确保人居环境的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3 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

4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山”的原则。

5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6 坚持矿山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原则,即地质环境保护与开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评估结果、人居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依据矿山活动所危害的对象、程度与治理难度进行分区、分阶段治理。

二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具体实施,需要投资企业主体、施工企业主体都必须是产权明确、责权明了、政企分家、管理合理的现代企业。市场的运行必须归属明了、权责清楚、保护严格、流转畅通的现代产权制度,务必统一、开放、规范的市场系统和确保环境治理企业权益的法律制度和信用系统,务必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这些我们必须去积极创建,而创建的平台和我国当前经济改革的总体步伐要大体相当,条件是相当充分的,我们应该把中央的策略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际综合考虑,进行探索,认真的归纳,充分激发先进典型的示范功能,再推进立法程序确定下来这必须有一个过程,我们必须积极加以推进。

1 进一步增强有关部门各级领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高度关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以“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获得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加速人与自然的和谐,促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原则,增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合作,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水平。

2 关注调查研究,强调对基层保护、治理、管理经验的总结、论证、推广。

务必遵循客观规律,仔细总结经验,尤其是快速归纳推广创新的先进经验,高效率解决现实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不同状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方能获得最好的效果。

3 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

把每种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要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要增强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产业化的实质内容,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

三 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的综合利用途径

废弃的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土地资源的应用,不但是土地的平面应用,还是土地的空间占用。废弃矿山的治理只有科学地规划,才能够变废为宝,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的土地资源有下面几种用途:

1 建设用地

和土地开发结合到一起,在城镇周边进行露天开采、开采后非常平坦且边坡角不大的废弃矿山,能够转变为商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建设用地。对部分不位于城镇周边,但交通便利的附近露天开采的废弃矿山,比较符合用来建设工厂,能够考虑转变为工业用地。

2 农田开发

和土地整理结合在一起,能够把以下废弃矿山转变为为耕地:黏土废弃矿山和花岗岩、大理岩废弃矿山;开采后非常平坦、面积比较大的别的矿种露天开采废弃矿山;地处稍微偏僻废弃矿山的原生产、生活、办公场所。

3 城市垃圾废弃物填埋场地

部分离城镇距离很近,又不位于水源上部和城镇上风向,面积相对大一些的且比附近地势低的废弃露天采场可用于城镇垃圾的填埋场地。

4 水产养殖用地

开采深度较大的露天采坑,以及矿山地下开采形成的塌陷区,因为废弃矿山的地势原因,通过工程改造,可转变为水面用地,以便进行养殖。

5 地质公园

某些露天矿规模较大,独特的地质构造、岩溶特征、断面特征等,因地制宜开辟为地质公园。在将来的治理与开发中也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把废弃露天矿山转变为地质公园,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处于风景名胜区及周围,还是非地下开采的。长期以来废弃的矿山,尤其是处于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区内及普通保护区内的,能够因地制宜,与景区景观有一定的联系,把它转变为旅游用地。

【结语】:

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废弃矿山治理后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不但能够增加建设用地、农用地和绿地,还能够利用现行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以及相关资金渠道,获得资金支持,从根本上实现露天矿山变废为宝,最大的好处的是可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实际问题,真正解决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问题。

【参考文献】:[1]郑丽华.浅谈新疆南疆地区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复垦技术[J].现代农业科学. 2008(08)

[2]吴言忠,邢志良.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的综合利用研究[J]. 农业与技术.2007(03)

[3]魏金发.福建省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治理恢复的思考[J].亚热带水土保持.2010(03)

第9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地质采矿;地质环境;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

Abstract: in the geological mining process, bring about a serie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blems, and how to deal with and resolve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blems bring, carry out the science development view, constructing the harmonious soc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an important conten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LinLi gypsum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the control recovery plan further research and discussion, so that significance.

Keywords: geological mining; Ge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view; Harmoniou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P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是伴随着利用和改造地质环境的发展过程,地质环境问题也一直伴随、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威胁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某种程度来讲,人类发展经济和开发利用资源的过程也是和地质环境问题做斗争的一个过程。如何解决和处理好地质采矿过程中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协调经济发展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在地质采矿过程中,由于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一系列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同时随着基础建设规模的扩大,工程对矿山岩土体扰动加大,增加了地质环境不稳定性。这些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不但形成安全隐患,而且降低了地质环境质量。为了解决好地质采矿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地质环境问题,处理和解决好地质环境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一项重要内容。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矿区多个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以及土地资源等方面的评估,提出了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方案实施后将大大改善矿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证矿区地质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有利于附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并以较少的投入,有效地防范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减少了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矿山地质环境的后期治理费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临澧石膏矿区蕴藏丰富的矿石资源,合理利用好相关资源,将为湖南省的发展以矿石为原料的化学工业提供丰富的矿产资源,对发展社会经济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最后就是调整矿业活动框架,合理规划开发矿产资源。加强舆论引导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矿区概况

矿区位于临澧县北西,交通方便。地处丘陵地区,地形起伏不大,植被较发育。矿区范围人类活动经济活动不频繁,工业不发达,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轻。据调查,区内对原始地质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活动是矿区西侧石膏矿坑道采矿活动。坑道采坑目前造成地表变形少,其它人类工程活动较弱,未对地质环境进行改造。

矿区属剥蚀构造丘陵与宽缓冲沟相间地貌,地表为第四系覆盖,基岩地层主要为下第三系;地质构造简单,岩层产状总体呈单斜状,区内新构造运动不强烈,属地震较弱地带。含膏岩系为下第三系古新统沙市组,石膏质量较好。区内地表水系较发育,主要为渠道、溪沟及水库、堰塘;区内无污染源,无热害,地表水水质较好。矿道排水对附近水体影响较轻,矿石和废石化学成分较稳定,无毒害元素。

矿床为坑道开采,石膏矿层及顶板局部可能存在软弱夹层,矿层顶底板稳定性差,易垮塌,矿床开采有诱发局部崩塌、冒顶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因该区人员居住密度较大,地形平坦的地段均为稻田,且有乡村公路和渠道,因而环境保护应高度重视,应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留足保安矿柱,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冒顶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前期开拓阶段应选择好废石堆放场,并砌好拦石坝,防止废石流失等。

对于这样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地方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吸取以前经验,坚决杜绝实施先污染后治理的政策。建立合理的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非常重要。

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关于新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于资源型的地方,其开发矿产资源是发展经济的最有效途径。在利益的驱使下,地方矿山企业往往最大规模地开发矿产资源,对于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而忽略。同时还有些乡镇集体和个人采矿场,在公路、河床、铁路两侧开山采矿,乱采滥挖,乱堆乱放,经常把矸石甚至矿石堆放在河口、河床、公(铁)路边等地方,暴雨过后就会造成水土流失,甚至产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把矸石、尾矿等冲入江河湖泊,洪水排泄不畅、造成水库河塘淤塞,甚至冲毁公路、铁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历史遗留矿山开采复垦率低,其产生的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相对比较更严重,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此类矿山的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进展还是比较缓慢。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产生了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其矿山环境问题复杂、牵涉面比较广,治理难度相对很大,影响着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发展进程。同时难以找到对应的责任人,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投入资金长期的不足,其遗留矿山环境问题长期影响着地质环境的保护。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对策建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对整个临澧石膏矿区的多个矿山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含水层以及土地资源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提出了相对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方案实施后能大大改善矿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证矿区地质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有效地防范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减少了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矿山地质环境的后期治理费用,有利于附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并以较少的投入,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临澧石膏矿区蕴藏丰富的石膏矿资源,合理利用好相关资源,将为湖南省发展以石膏矿石为原料的工业发展提供丰富的矿产资源,对发展社会经济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其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对策建议总结如下。

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体制。矿产资源的开发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但地质环境问题仅在《矿产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有其非常原则性要求,具体更细化的法规没有,急需出台相关可以依据的配套法规。其次,就是要提高科学办矿水平,有效保护地质环境。我国大多数的矿山地质环境预测滞后于并缺乏其生态环境恢复的手段和措施,应当在矿山建设的开始的时候,从科学的角度,以整体利用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系统地研究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方法以及尾矿成果的转化方案。再次,要开发利用和保护治理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实行保证金制度,限制“三废”的排放。对于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要建立多元化的治理投入机制,同时国家应给予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地方、企业及个人参加治理地质灾害。

结论

由于在地质采矿过程中没有注意地质环境的保护,引起了许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如何处理和解决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地质环境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地方一定要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一定要吸取以前经验,坚决杜绝实施先污染后治理的政策。建立合理的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 尤孝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问题与保护对策探讨[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2,(4):23-27.

[2] 朱训.论矿业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矿业,2000,(01):34-38 .

[3] 杨顺泉,等.湖南省地质灾害[M].湖南: 湖南省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