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

第1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矿山;安全管理;企业;事故;预防对策

随着我国矿山开发规模的不断增大以及近年来各种资源开采中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矿山的安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会给矿山开采工作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进一步引起了矿山企业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但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因此,对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措施的进行探究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1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基础差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是影响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目前的现状看,矿山开采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基础较差。一方面,部分矿山开采企业的领导及工作管理者的安全意识不强,过于考虑产量及经济利益的实现,而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重速度和效益而轻安全管理,导致企业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相关管理工作难以实施;另一方面,矿山开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是矿山开采行业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导致在开采过程中操作不规范、违规操作等问题大量存在,给开采过程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1.2 超前预防工作重视不够,事故隐患严重

从整体上看,目前矿山开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超前预防工作重视不够,事故隐患严重。在对各种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中也反映出这个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相关部门对安全质量监督力度不够,在矿山的开采过程中,企业并没有按照严格要求和标准设置相应的安全预报预警系统,导致对一些安全问题的出现不能及时进行掌控,有些开采企业虽然安装安全监测设备,但是疏于维护和管理,致使这些监控设备不但没有发挥作用反而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二是开采人员在责任心、质量意识不强,专业操作水平不过关,导致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不规范操作、凭经验操作进行作业或者冒险蛮干的现象大量存在,形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三是企业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预案的制定对于确保安全生产非常重要,是事故发生时的有效应急指导,大量的安全事故表明,在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如果开采企业能够及时准确的启动安全预案,那么可以有效的对安全事故进行控制,可以有效的减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及造成损失。

1.3 采矿系统不完善,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差

矿山开采往往作业环境复杂、工作条件差,一个完善而规范的采矿系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但是从目前来看,尤其是在一些比较小型的矿山开采企业中,采矿系统不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一是部分开采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采矿系统还没有建设完善的情况下就进行采矿作业,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对采矿相关的安全保障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系统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的进行排除,对于系统的一些主要设备没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以确保其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对于一些老化的、落后设备也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和更换。三是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系统在矿井作业中是一个重要的设备,是确保矿井开采环境安全的根本保障。但是在实际过程中,部分矿山开采企业对矿井瓦斯作业的抽放工作不够重视,通风系统存在较大的缺陷,不能正常稳定的工作,进一步加重了事故的隐患。

2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防范措施探究

2.1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开采安全意识

观念影响人们的行为,因此,企业要加强矿山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山开采安全管理人员及开采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一个关键。首先,矿山开采企业应该定期的召开安全开采工作会议,尤其是在新工程开始的时候,通过动员的形式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施工意识。其次,矿山企业在选拨开采人员时,尽量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既要施工技术过硬,又要责任心强。此外,矿山开采企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施工开采技术水平。通过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提矿山开采过程的安全系数。

2.2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计划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非常的重要,可以有效减少由于意外事故可能产生的损失,因此,要加矿山安全防范,就要制定科学的、可执行性强的安全事故计划或预案。首先,矿山企业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计划和方案;其次,企业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要准确及时的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方案,以有效的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和控制;此外,事后要重视对应急预案的评价,评价预案是对于预案的不断完善,只有到位的准确的评价才能够体现出预案真正的价值,才能够为应急预案以后的实施和改进提供依据。

2.3 完善安全管理体制,规范安全行为

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做好矿山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保障。首先,矿山开采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指定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开采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安全管理各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认真落实好每一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其次,企业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制度文化宣传工作,让所有工作人员都熟悉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等,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制度的约束力,并在工作人员实际施工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强化,逐渐形成自觉、习惯性的安全开采行为。

总而言之,安全开采是矿山开采的核心,安全管理工作是矿山开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矿山企业在开采工作管理中,应该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分析各种安全影响因素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管理质量,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实现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屈文涛.完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措施[J].现代矿业,2015 (06):199-200.

第2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1.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规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保护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启动IV级响应的事故(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2)市委、市政府领导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组织处置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乡(镇)政府、市经贸委和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尾矿库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乡(镇)政府、市经贸委根据信息报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协调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救援。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据有关规章规范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工作准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备不懈。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组成单位

成立尾矿库溃坝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2)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应急救援指挥部。

(3)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2.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人员

(1)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安监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总工会、农电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

现场总指挥: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2)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成员:安监站、公安派出所、人武部、水利站、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或市经贸委安监办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现场总指挥: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3)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企业主要负责人

副总指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现场总指挥: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2.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启动和终止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调动人员、资源、矿山救护队及应急队伍。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实施救援的有关人员。

(5)指挥事故状态下各级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6)制定事故状态下应急救援方案。

(7)上报和对外事故信息。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4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负责组织成立,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调动装备资源,统一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本行政区域以外力量增援的或波及到本行政区域外的事故,报请市政府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波及范围等情况。现场救援指挥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干部具体负责。

2.5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市安监局负责组成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主要职责是:

(1)参与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

(4)为恢复生产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3预防与预警

3.1尾矿库管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价,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尾矿库档案,并将有关材料根据尾矿库的等别,报送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备案;针对尾矿库事故与洪涝灾害密切相关的特点,高度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尾矿库的管理,加大对尾矿坝的监测监控与预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处理。

3.2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的现有资源情况,应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队伍。包括现场抢险救援队;抢险救护和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安全保卫、救援通讯、运输车辆联合救援队。

(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装备、药品等要及时启动到位。

(3)成立应急救援技术组。由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组成,及时对事故的技术问题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并能制定出抢险救援方案。

3.3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电话

(1)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值班电话:5823500(夜间);5816205(白天)。

(2)市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市一院);5823888(市二院)。

(3)市消防大队值班电话:“119”。

(4)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案电话:“110”。

3.4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的保证措施

(1)建立较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2)建立较先进的技术保障系统;

(3)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快捷、服从命令的人员保障体系;

(4)要有备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5)能够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经费。

3.5预警预防行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与当地乡(镇)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尾矿库可能存在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和紧急情况下应急避险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告知尾矿库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群众;在雨季前,应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在雨季期间,要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检查,保持与气象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预先确定的报警方法第一时间告知事故可能涉及的群众。

乡(镇)政府和市经贸委应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和分管企业可能导致尾矿库事故的信息,确定应对方案,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尾矿库坝体出现管涌、流土等现象,威胁坝体安全时;尾矿库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有垮坝危险时;尾矿库库内水位超过限制最高洪水水位,有洪水漫顶危险时;在用排水井倒塌或排水管坍塌堵塞,丧失或者降低排洪能力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市经贸委分管企业报告经贸委),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防止险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乡(镇)政府、市经贸委要根据尾矿库事故险情,进行事故预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实施救援。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与处理

(1)尾矿库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确定事故影响(或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并上报市安监局、环保局。

(3)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安全监局接到尾矿库事故灾难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事故信息,并向朝阳市安监局报告。

4.2分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撤离尾矿库下游居民到安全地带。

2、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后,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

3、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将事故立即按程序上报。

4、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具体的抢险救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

5、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好对事故单位的供电、排水、医疗救护、救援物资供应、通讯等保障,维护好治安秩序,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6、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本单位及附近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的撤离工作,防止灾害扩大。

4.3响应程序

发生IV级尾矿库事故时,市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进入预备状态,并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1、市安监局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上报市政府,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调度事故救援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向事故发生地传达市领导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意见。

2、市政府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有关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4.4指挥与协调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地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市安监局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协助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调集有关专家、尾矿库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提出应对方案,必要时可协调人武部、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

4.5现场紧急处置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救援。

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2、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或环境事故;

3、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调集当地医疗卫生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

4、按照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方案的要求,紧急调集相关应急救援设备;

5、掌握事故发生地气象信息,及时制定科学的事故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

6、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保护国家重要设施,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

4.6信息

市安监局负责事故灾难和应急救援的信息工作。及时通报事故救援情况,协助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做好事故现场新闻,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4.7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或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护公众免受危害,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后,报送市政府及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附则

5.1名词解释

尾矿: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排放的“废渣”。这些尾矿由于数量大,有些还含有暂时不能处理的有用或有害成分,如随意排放,就会造成资源的流失,大面积覆没农田或淤塞河道,污染环境。

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除尾矿或其它工业废渣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由于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容易造成重特大事故。冶炼废渣形成的赤泥库,发电废渣形成的废渣库,也按尾矿库进行管理。

5.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5.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3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总体要求,以强化责任落实、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准入、科技支撑和安全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是杜绝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二是每半年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检查1次,复查1次,检查比例不少于开工企业总数的100%。非煤矿山全年事故数控制到最低。

三是半年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的比例不低于100%。对烟花爆竹经营户检查1次,覆盖率达100%。

四是全年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

五是全年对尾矿库检查2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六是全年对人员密集场所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生产安全准入制度。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负责参与市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职责,参与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五)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六)组织一般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一般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辖区监管企业71户。其中:

1.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1户,停产企业9户;

2.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7户;

3.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0户;

4.一般生产经营企业户11户;

5.尾矿库23座;

镇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主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和领域,是市非煤矿山监管的重点镇。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管执法工作日测算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其中:全年总天数365天;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节等计11天法定假日。

安全检查工作日:

安全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60)—其他工作日(90)—非检查工作日(60)=510个工作日。每人约170天。510个工作日,占国家法定工作日的77.2%。

其它执法工作日:

其它执法工作日每人约50天,150个工作日,占国家法定工作日的26.5%。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

2、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局、镇政府的工作,迎接上级领导检查工作。

3、督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诸如:春节、全国“两会”期间、雨季及“十一”等。

非检查工作日:

非检查工作日每人约30天,540个工作日,占国家法定工作日的12%。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2、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

六、对企业监管执法覆盖面及检查内容

按照省应急局《关于印发〈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安监管-字〔2019〕2号)的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突出重点检查、抽查等方法履行检查职责。

第一季度

1.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对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方面的工作;

3.对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值班值宿和应急管理进行安全检查。

4.做好复工安全准入条件的的审核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复工组织工作。

5.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和春季安全大检查。

第二季度

1.抓好冬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总结。

2.抓好防春季“桃花水”工作,防止露天矿山山体滑坡,地下矿山防止淹井专项检查和复查工作。

3.开展安全月活动,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季度

1.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防止尾矿库漫顶、溃坝、渗漏;

2.开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汛期防治水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3.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建设,协助监督企业进行应急演练,强化救护队员的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季度

1.开展冬春会战的专项安全检查;

2.开展“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前后安全工作大检查;

3.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企业按《检查计划》进行安全抽查50%;

4.对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进行停产前的安全检查。

镇安监站计划检查各类企业72户(非煤矿山11户,危险化学品企业7户,烟花爆竹10户,一般企业11户,尾矿库23座,停产企业9户),按检查的频次总计检查154户次。

对企业监管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监督检查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按期完成情况。

1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领导下井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情况。

19.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监管岗位职责分工

(一)人员岗位

邱纯琦(安监站站长)兼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韩敬全、李振祥(站员)。

(二)分工及职责

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安监站全面工作;

2.对镇管辖以内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下同)企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文件的执行情况,按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3.按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并总结上报;

4.完成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的检查计划,年度重点工作;

5.根据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6.组织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7.负责各种报表及时上报,建立各种台账;

8.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站员工作职责

1.协助站长做好安监站的工作。

2.组织开展危化企业标准化的开展及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基础台账;

3.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开展专项整治总结;

4.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地面工厂、重大危险源的基础档案并及时更新;

5.建立健全案件档案,接待来信、来访;

6.对下达的责令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并存档备查;

7.具体负责一般企业(地面工厂)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安全检查;

8.积极参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重大危险源监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负责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工作;非煤矿山企业的开工、试生产备案、停产报告的存档工作;

11.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

12.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的隐患排查报表、各种报表和有关情况总结;

13.负责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在用设备及检查检测的基础档案。

八、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明确检查的责任和范围。及时对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的记录。

2.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达违法行为的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3.现场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送市应急局。

4.监管检查时,要做到有机结合,即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

5.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必须文明执法,细心服务,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九、执行与考核

1.要严格现场监管、检查的计划性,确保监管检查计划的完成。

2.按月对监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月工作中追加,确保《安全检查计划》有效实施。

3.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监管、检查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监管、检查计划。

第4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和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汛期生产安全。

**区安监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对可能由洪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明确了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了有效的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于4月份形成了《**年度**区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年度**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年度**区烟花爆竹汛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局长杨昆同志组织全局人员召开汛期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多个检查组,对全区三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排查暴雨、洪水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在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了矿山企业的排水系统和尾矿库的排洪设施、坝体稳定性;在危化品企业,重点检查了生产设备、储存场所等易渗易漏部位;在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库房屋面防漏,地面排水、防雷设施等部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进行除险加固。

二、严格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信息传达快速,我局将天气和地质变化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企业立即做好抗洪物资、措施、人员准备,各企业积极行动,迅速部署防汛工作。我局严格汛期安全值班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随时待命,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拉得出,上得去。加强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联系,掌握情况,加大对险情现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工作

一是专题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二是成立领导机构,组长由分管领导肖新兵副局长担任。于5月份成员有由区安监局牵头并协调市国土局**分局、区环保局、根竹镇、中里乡等单位部门抽调人员共7名工作人员组成的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三是制定了《**年度**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时间安排、落实工作用车等,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

本次检点对地下矿山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加强矿井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排水设备设施完好。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求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使用氰化物等危化品的矿山要求企业认真制定和落实氰化物在运输、储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氰化物的流失和污染事故;露天矿山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凹陷开采排水系统和矿山运输道路。尾矿库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专人值守监控制度,严格控制库区水位,保证干滩长度,防止溃坝事故发生。据统计,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3家和9座尾矿库的深入排查,共发现各种安全隐患4处9项,已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发生。

(二)危化品安全工作

组织危化品行业专家对我区2家生产企业、29座在营加油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三级教育培训、执行变更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现场作业管理、应急工作等情况。通过检查,共查出隐患20处,已现场整改16处,下发整改指令书4份。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基本上已建立;企业的安全氛围及员工的自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生产工艺的改进及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明显加大,企业的本质安全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机构正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正逐步充实,每个企业都设立了专职或兼职安监员。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都参加了省、市、区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三)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今年4月份以来,区安监局烟爆股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2次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高温汛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到位,仓库监控正常、消防沙池、消防水位正常、防雷、防静电设施正常,消防栓现场测试水压正常,领导重视、值班带班制度执行较好。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在检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9项,其中6项执法检查人员已责令现场整改完成,对仓库周边排水沟有杂草淤泥、排水不够畅通;库房烟花爆竹产品堆放不够规范,存在产品堆放压线,通风不畅现象等未能立即整改的执法检查人员已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执法文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平稳,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安监等部门编制有限、人员较少、技术装备差,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很好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劳动用工、设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和现场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监管,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

坚持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经常深入企业,矿区、施工现场、交通要道等领域开展日常巡回安全监管。通过高频率、全方位的日常监管,念紧安全生产的“紧箍咒”,上紧安全生产的发条。同时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重点排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二)全力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对重点防范部门和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意识,熟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掌握防控措施。督促各类企业结合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修订和补充制定重点行业业企业和重点工作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确保应急预案管用有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消除公众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实现群防群治。

第5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一、构建防治水责任落实体

1、落实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年初省煤炭局与各矿业集团公司、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重点加强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细化、分解和落实防治水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安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落实煤矿防治水工作两个主体责任。逐矿落实了我省境内各类煤矿的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强化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管责任落实;明确了煤矿企业是防治水工作责任主体,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第一技术责任人,分管矿长是监督落实责任人,同时明确了防治水副总、科室、区队、班组和井下各个岗位的责任。

3、突出加强对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了专门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雨季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构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

1、明确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编制了《山东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规范,明确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煤矿企业必须设置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职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配备满足正常生产安全的防治水队伍及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的矿井不少于1人,中等的不少于2人,复杂及以上的不少于3人。

2、严格落实防治水技术措施。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抓好地表水害、老空水害和底板承压水害的防治,严防溃水、透水、突水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切实做到有疑必探、不探不掘、不治不采;对未采取全方位、全过程探放水措施的,坚决停产整顿。

3、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多次召开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剖析会、重大灾害预防技术研讨会等会议,制定出台《山东省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剖析近几年来我省发生的重大(侥幸)水害事故案例,邀请知名院校专家教授作水害防治技术讲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工作。

三、构建防治水隐患排查体系

1、坚持专家查隐患制度。定期组织专家逐矿进行防治水分析论证活动,逐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形成了重大问题专家把关、疑难问题专家集中会诊制度。突出抓了地表与老空水害、大矿周边小煤矿、资源枯竭矿井、采深超过800米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直接下达整改指令,对落实不力的,当作事故查处。

2、抓好重大水害隐患的排查整改。汛期前后,重点围绕地表水、老空水、承压水及上覆岩层水、相邻矿井及已关闭矿井水害,尤其是20__年上半年审查确认的39项a级水害隐患,组织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水情水害排查分析,明确防治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对排查确认的各类水害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3、落实雨季“三防”工程计划。超前部署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雨季“三防”工程计划,严格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确保矿井排水、供电设施和各项防治水安全设施完好、可靠。20__年全省计划雨季“三防”工程2578项,其中重点工程156项,计划资金11326万元,于6月20日前全部完工。

四、构建防治水科技保障体系

1、加大防治水工作安全投入。根据《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了煤矿防治水工作强制性安全投入制度,足额提取,科学使用,确保煤矿防治水工作需要。其中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的吨煤提取不少于2.0元,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的不少于1.0元,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的不少于0.6元。20__年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累计投入安全资金29788万元,落实技措项目1878项。

2、提高矿井防治水技术装备水平。加大矿井机电、排水等主要设备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安全先进适应技术,实现井下涌水量、水压、井下突(出)水点、挡水墙、水闸门等监测的自动化管理和无人值守,强制推广应用安全监测监控、无线通讯、人员定位、大水矿井井下泵房建立远程监控集控系统等。目前,全省煤矿联网矿井达85%,年内力争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联网。

3、加强煤矿防治水重大课题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攻关。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重点抓好高承压岩溶水突水机理研究、奥灰水突水机理和防治措施研究项目等重大课题的技术攻关,对90处受地表水、老空水、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逐一组织了技术会诊,落实防治措施。

五、构建防治水应急处置体系

1、健全完善灾害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采取发手机短信、电话联系和传真通知等方式,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凡该停产撤人而没有停产撤人的,当作事故来对待,形成“逢大暴雨必须停产撤人”的规矩和习惯。20__年全省煤矿累计停产撤人158矿次,撤人18404人次。

2、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制定了《山东省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级各煤矿企业编制应急预案4167个,其中水害专项预案253个,建立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组织专家对全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集中进行了审查,督促完善各类预案。组织编制全省煤矿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加强调度

第6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构建

中图分类号:F426;TD7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725(2016)04-0314-02

1国内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已有研究,当前国内煤炭企业的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同层面可分为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宏观层面主要指的是当前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微观层面则主要指的是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本身不够合理、预案不清晰、组织机制有漏洞、运作机制不流畅、后勤保障不及时等。

1.1宏观层面

当前指导国内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立的法律法规文件主要有《劳动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关于劳动生产的基本法律文件,也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关于煤炭开发产业中安全生产的指导法律文件办法等,还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专门规范指导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处理办法的法规文件等。因此,可以看出当前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文件是比较全面、系统的,但也可以发现这些法律大多停留在国家层面,并没有针对各省、各地不同的产业环境、发展阶段等制定更接地气的指导文件;同时,基层管理部门对上级法律法规的解读偏差也决定了国家指导政策在落实方面存在差异,最终在执法时还可能存在政府、企业等达成利益团体,而灰色操作空间、等行为也导致了最终执法效果的大打折扣。

1.2微观层面

一个完整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涵盖了应急预案、组织体制、运作机制、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1)应急预案不清晰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现场预案与专项预案等。综合预案主要是指对整个公司、矿山等会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针、应急政策等,起到的是较综合性的指导作用。现场预案指的是针对某一具体现场、重要防护区域等会发生某一特定的矿难而做出的周详细致的安排规划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矿难类型或危险源等制定具体的应对预案。而反观国内煤矿企业,连基本的综合性预案配套都不及时,更不用说具体的专项预案与现场预案等,同时也缺少科学规范的指导审阅等。(2)组织体制有漏洞健全的组织体制包括管理机构、功能部门、指挥中心和救援队伍等。管理机构是指对该应急管理体系运作过程中负责的管理团队。功能部门是指相应的各类功能、职能机构。指挥中心是指事故发生后进行现场内外指挥的职业团队。救援队伍是指各类专业的与公众的救援团体。而国内企业的关于安全应急管理中的组织体制存在的障碍在于管理机构名义上存在没有真正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参与也停留在口头,救援队伍的建设也并没有落到实处。(3)运作机制不顺畅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运作机制指的是整个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管理团队的应对、各个部门的衔接等。但近年来,很多煤炭企业在应对紧急事故时明显经验不足,造成了较大的伤亡率,分析其原因在于其应急体系运作过程中受阻,如应急事故中的多头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的衔接不畅、后勤保障的不及时、一线救援团队专业性较差等。(4)后勤保障不及时安全应急体系中的后勤保障系统包括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相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及时的物资材料与财务费用配套到位等。而国内企业中存在的最重要问题是应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传输不及时,如救援信息传输不及时、对外掩盖封锁消息;而配套物资材料及财务费用等也存在滞后的问题。

2有效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

从流程层面看,一次事故的安全应急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与恢复4个阶段。具体的,预防包括对整个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定相关方案、改善安全管理环境等凡是出于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准备则是针对某些重要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预备措施,如购进相关设备、提前布置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等;响应则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整个反应运行,包括运作响应、信息沟通,内容包括疏散、救援、医疗、媒体等;恢复则是消除事故影响、评估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等。

2.1法律制度作指导

近年来,国内关于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体系已逐步完善,包括执法力度等也在逐步增强。但与国外相比,在相关立法与执法角度仍需要加强与改善,特别是要增加法律条文的更新及时性与立、执法独立性。而企业决策层在立法执法从严的情况下,必然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等规范内部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与操作,而不是敷衍了事。

2.2组织体制作保障

完整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应包括明确的管理机构、相应的各级部门及前线执行者团队。(1)明确的管理机构能够为企业内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2)相应的各级部门包括财务、人力、物资、通讯等多个部门,主要是为应急系统的通畅运行提供配合;(3)前线执行者团队指的是事故发生时可以上一线的职业救援团队与可动员群众,直接关系着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运作效果。

2.3运作机制是关键

在组织体制的保障下,运行流畅的运作机制是整个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关键。运行机制的流畅性需要注意4点(1)确保整个体系由高层决策团队统一指挥,这需要在整个方案搭建框架的时候就要明确好决策层与非决策层的权力范围;(2)各层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必须有序,以确保事故发生时各部门迅速响应;(3)制定清晰的应急预案,注重事故预防宣传,加强事故演练,而不是单纯的走过场;(4)后勤保障应及时维护更新,如注意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救灾物资的按时更新供给等。

2.4事后反馈很重要

事情评估、事中响应与事后反馈都是一个完整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认真地从已发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消除影响,才能达到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宗旨目标,而事后反馈的内容则应包括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损失、事后整改措施等。

3结语

当前国内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宏观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力,微观方面的应急预案不清晰、组织体制有漏洞、运行机制不顺畅、后勤保障不及时等多个问题。基于此,本文认为一个有效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指导,内部完善的组织体制作为保障,而流畅的运行机制则直接决定了整个体系的有效性,同时还要重视事后反馈,及时总结经验。

参考文献:

[1]倪蓉.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研究[J].煤炭工程,2011(4):133-135.

[2]张兰,于文科.浅谈煤矿企业应急管理[J].山东煤炭科技,2012(3):228-230.

第7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排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

1.全面认真排查。各市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排查覆盖率要达到百分之百,不得遗漏,负责检查的同志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非法擅自运行使用的尾矿库,存在溃坝垮坝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立即下达停产、停排和停止运行的指令,并采取除险加固等安全整改措施。通过排查,各地要将辖区内所有尾矿库进行梳理排队,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确定市和县的重点监控对象,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专人专责,确保落到实处。

2.突出监管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发,对尾矿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尾矿库的规模和危险程度,分别明确为省、市、县三级的重点监管对象。凡属危库、险库和病库,都必须作为重大危险源,建立监控制度,明确监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在汛期和阴雨天气,必须派专人巡查坝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省韶关市大宝山铁矿槽对坑尾矿库下游有为数不少的民居,韶关市政府和大宝山铁矿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办理要求,尽快协商研究民居迁移方案,落实人员搬迁问题。

3.加强闭库管理。尾矿库停止使用,要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闭库程序,明确和落实闭库职责;对尾矿库的采砂或从事尾矿再利用,须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并按照程序向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和向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已废弃或停止使用的无主管企业的尾矿库,各地要明确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对排查中发现的无主管企业尾矿库存在的问题,如未经立项审批、核准,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用地审批,未经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下游人口密集,未经安全评价等,各地要抓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4.加强应急准备。各地要督促有关部门和辖区内的尾矿库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逃生、抢险救援的程序和办法,建立企业与有关部门、下游农村、居民点之间的联防联动机制。要完善尾矿库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尾矿库企业依照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与有关政府、下游村镇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定期组织演练。

5.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明确分工,切实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投资主管部门对于选矿能力差、生产布局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核准和备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用地审批和批地后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尾矿库环境监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负责把好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关,对尾矿库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日常监测。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许可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尾矿库,强化督导,督促企业抓紧整改。

6.严格监督执法。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投入使用的尾矿库,在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理;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超量排放储存尾矿、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关闭措施。

(二)继续深入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对前一阶段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治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落实整治资金,明确责任人及整治时限。

实行分类指导和督促,重大隐患由各级政府挂牌督办,明确落实整改职责和措施。省、市、县三级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隐患比较突出,问题相对比较严重的地区作为重点督办的对象,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的整治,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各级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和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扎实推进资源整合,科学合理安排矿产资源的开采,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我省矿山企业的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继续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所有生产的矿山企业,均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规范开采。一是要依照设计要求进行规范开采,对存在不按照设计要求、无序开采和未形成完整的系统,边掘进边开采等行为的企业,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改正。二是要加大对存在水患的矿山企业的督促整治,对水文地质复杂的、周边存有老巷道或老采空区的企业,要摸清采空区、废弃井积水以及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导水构造等状况,制订对水患治理和防洪、防透水的方案和制订相应措施,建立和实施掘进制度,并必须配备与矿井开采相适应的探水设备,严格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三是加大对采空区隐患的治理,存在较大采空区的矿山企业,要认真开展勘查,摸清采空区位置,研究制订防范重大垮塌事故的措施,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把好矿山安全准入关。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审查其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并进行安全验收;实施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开展经常性和重点安全监控,严格依法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对取证后放松管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关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及时跟踪督导各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影响较大的事故要及时发出通报,吸取事故教训;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故,认真核查处理,对举报并使之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要予以奖励。

(四)督促企业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地要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应的技术人员;较大的企业,应自身配备相关的各类技术人员,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应自身配备或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安全技术管理指导服务,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

2.大力推行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各地要督促地下矿山在前期省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全面机械通风系统检测鉴定的基础上,对存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不具备机械通风系统的矿山企业,有关监管部门一律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继续大力推进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对办理安全生产延期手续的露天石场企业,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开采的一律不予以办理直接延期手续。加强对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管理和监测,未按照规定进行超前表土剥离的,以及边坡不符合安全规定,超高超陡的,要实行停产整顿,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省国有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省国资管理部门要督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认真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时治理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所属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第8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尊敬的副局长,同志们:

大家好!上午,我们参观了矿业公司的地下开采现场和尾矿库,观看了市矿山救护队演示,午饭后没有休息,接着召开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矿山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会议,比较辛苦,请大家谅解。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对市矿山救护队的成立并正常运作表示热烈祝贺!向省安监局黄晓涛副局长、刘玲平副处长亲临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向为我市安全生产辛勤工作的安监人、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矿山企业表示诚挚的问候!

今天的会议,既是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例会,又是矿山监管、应急救援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区长和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各单位以及15家矿山企业的负责人,还特邀省安监局的领导莅临指导。大家看了现场后,都觉得天鸥矿业公司严格管理、常抓不懈,过细工作的经验十分值得总结和学习。刚才,强生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还着重通报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省安监局黄晓涛副局长在肯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提出了宝贵意见,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现在,我就如何贯彻好省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讲几点意见。

一、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矿山安全整体水平

我市是广东的矿山大市之一,因此,矿山安全,是我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点之一,我们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矿山安全整体水平,确保矿山安全。要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国家安监总局制定颁布的安全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以提升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注重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变过去的静态管理方式为现在的动态管理模式,是非煤矿山领域的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省安监局先后于今年3月和8月召开了专题会议,作出了统一部署。为此,我市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抓落实;二是做好宣传发动,解决矿山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三是抓好试点,以点带面,逐渐推进。通过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断提升全市矿山安全整体水平。

(二)抓好矿山特别是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整治。我市现有持证矿山企业156家,其中地下开采15家,安全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因此,要把确保矿山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直接责任在企业,监管责任在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对此,不管企业是否变更、何种性质,原生产企业都要负起整治责任;当地政府要确保领导、责任、措施、资金“四落实”,同时加强尾矿库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尾矿库整治进度。开展尾矿库整治,不管是老库闭库整治、还是新库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责任单位务必筹集资金,确保依时完成整治任务。三是要加强巡查,防止已关闭的矿山和无证矿山乱挖乱采。要对关闭的地下矿山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偷采现象;四是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尽快完成尾矿库整治工作任务,目前虽然只剩下7座尾矿库没有完成整治任务,但都是硬骨头,整治难度大。开展尾矿库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安监、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尾矿库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希望各有关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尾矿库治理问题,要过细工作,严格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切实抓好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的要求,年底前必须对已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不符合安全开采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且无法整改的非煤矿山实施关闭。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已制订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了排查工作。目前已排查出需要依法取缔关闭的矿山名单,提请有关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关闭。各地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对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坚 持打防并重,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今年,国家把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作为“三项行动”之一。我们要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在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是未履行审批、许可程序,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已关闭取缔的矿(厂、库)死灰复燃的。三是存在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和违规排放尾矿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四是蓄意谎报、瞒报事故的。五是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

为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一要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联合工作机制。安监部门要针对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在明确“打非”职责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二要采取群众举报、舆论监督、严处重罚、强化追究等手段,形成高压态势。三要对非煤矿山未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四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产业政策的研究,为整顿关闭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特别重视非法违法尾矿库的取缔关闭工作,做到不留后患,确保尾矿库周边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应急管理,增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综合试点工作,迎接11月份全国现场会在我省召开,8月19日省政府在肇庆市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佟星副省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肇庆经验;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是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四是要狠抓落实,力求成效。并要求在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仓库、应急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肇庆市的经验做法,很值得我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借鉴。对照肇庆经验找差距,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务必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按照五届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抓落实。东源、龙川、紫金、连平四县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工作步伐。目前,三个县的安监局均向县政府报了请示,等待编委批复。二是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方案,一经专家评审,要加快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需要资金投入。在政府层面,要增加财政资金安排。市政府为市矿山救护队装备购置问题安排了100万元资金,同时安排50万元作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的启动资金;各县区也要适当安排应急救援建设资金。在企业层面,特别是有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要增加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投入,把自己的应急队伍武装好。四是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是新规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在申报备案时,必须同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安监部门;在审查时,对操作性不强的,必须要求重新修订。五是对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下月中旬要进行一次检查。

(二)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事故灾难是我国应急体系四大类之一。自11月1日起实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确保安全生产,必须“两条腿”走路。在监管方面,怎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有人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要“两条腿”走路:搞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是“一条腿”,可以防范并减少事故,但不可能完全避免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搞好应急救援则是另“一条腿”,可以减少次生事故和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这就是应急救援的作用,“两条腿”走路才稳健。

.增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杜绝次生事故,必须有自己的专业救援队伍。实践证明,没有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付出的代价就会更大。紫金县宝山铁矿“7·14”事故给我的印象太深了。本来事故死亡只有1人,但因施救不当,又白白的死了3个人。什么原因呢,就是没有自己的专业救援队伍,要从外地(梅州)请援,远“水”难救近“火”啊,担搁了几个小时。同志们,要知道救命是以分以秒计算的。因此,当时在分析事故原因时,我心情沉重地说:“建立我们自己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已是迫在眉睫”。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底就批准了成立市矿山救护队。现在,终于有一支自己的矿山专业救援队伍了,我们的心也比较踏实了,现在的关键是要建设有战斗力、过得硬的专业队伍。

.要坚持平战结合原则,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的重要作用。市矿山救护队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矿山救护队的作用,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要发挥这两个方面的作用,就要坚持平战结合原则:一方面,当矿山发生事故时,即战时状态,要快速反应,赶赴现场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这是第一职责;另一方面,更多的时间属于平时状态,则要做好训练和应急值班工作,同时深入矿山企业熟悉情况,并排查安全隐患,这就是刚才说的“两条腿”走路了。需要强调的是,不但市直属队要做好平时的工作,练就一身过硬的功夫,而且其他小队(企业队)队员更要发挥主人翁精神,勤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希望各有关企业能够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员的作用。此外,市矿山救护队要向综合应急救援方向发展,努力探索地下设施、防空洞、建筑工程事故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要把市矿山救护队打造成为一支心系安全、敬业奉献、技术过硬、有急能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三)要进一步做好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搞好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冬季既是厂矿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等行业的生产旺季,又是事故高发期。一方面是人流、物流以及车流量特别大;另一方面是风高物燥,容易引起火灾;同时第四季度常常赶任务、赶进度,往往容易忽视安全生产。今年以来,我市较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只发生了2起,同比减少了6起,这是好事,但不是我们骄傲的资本。我们应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安全隐患,都是动态概念,老的隐患整改了,新的隐患又可能出现了。事故的发生,有它的必然性,也有一定的偶然性,因此,万万不可大意啊。为了确保在最后一个季度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要努力做到:一是要加大安 全生产检查力度,各行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近期要加大本行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二是要加大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与整治力度;三是要在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重点抓好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外,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要高度重视,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四是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5月份,市消防等部门在炬胜燃气公司举行了模拟危化品液化气储气罐起火事故演练;9月14日以来,市消防等部门在工厂、学校等多处重点场所举行了模拟火灾事故演练;市林业局举行了模拟山火事故扑救演练。通过演练,锻炼了队伍,教育了群众,增强了能力,效果良好。明天,海事局与东源县政府将在万绿湖举行模拟游船火灾、游客落水事故水上搜救演练;市公安部门将在高速公路举行模拟交通事故演练;市安监局将于是12月举行模拟地下矿井坍塌事故演练。市级应急演练,可望如期完成五届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任务。希望各县区要切实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学会“两条腿”走路,减少次生事故和损失。

三、深化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在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好,但是安全隐患依然不少。要认真吸取外地近期的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酒后开车、超速行驶、特别是要加强对客车超速行驶、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违法装载、骑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超载行驶、乱闯红灯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加大对三轮车、拖拉机、低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同时,要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管住自己的车”的要求,将客车、校车、运载危化品的货车都按要求安装gps,并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二)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市1—8月的消防安全形势很好,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但是,进入9月份出现事故井喷现象,连续发生火灾5起。这是在警醒我们,特别是秋冬季节,风高物燥,历来都是火灾的多发期。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隐患整治的指示和要求,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联动互动机制,促进有关部门、从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采取分片负责、分组检查的方式,实行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火灾隐患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三小企业”的火灾隐患要继续排查,确保不遗漏、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的要求,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从严整治。对一些拒不整改或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单位,由职能部门依法严格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

(三)要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事故有所抬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秋冬季节历来都是建筑施工的黄金时期。规划建设部门对在建工程要严加监管,在企业施工资质、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施工现场起重、脚手架的搭设、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地质超前预警、深基坑、地下暗挖、土方开挖等方面要做好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同时,也要注意工地防火、民工宿舍的通道畅通、生活用电的防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施工企业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加强督查,彻底排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抓好近期几项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一是要抓重点,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客运车辆、旅游景点、重大危险源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

二是要做好应急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24小时值班,特别是国庆放假期间,务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值班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值守工作,规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等工作。省安委办文件要求,从7月份开始,对安全事故实行一宗一报和周报制度。因此,要求道路交通、消防、海事等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事故信息,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以利于市安委办及时、准确地做好我市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加强安全事故信息预报、预警管理。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逐步健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抓好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防工作,力求避免、减少事故发生,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第9篇: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是: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发展,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提出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思想、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论断,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一)深化宣贯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研究、编发学习教材等方式,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坚持舆论导向,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撰写发表学习体会文章。开展面向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注重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中筹划部署、组织实施。加强应急管理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网评员和评论员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氛围。

(二)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编印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训,认真查找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制作宣传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组织实施,确保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理论创新,积极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积极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应急管理理论体系,有重点地确立一批理论研究创新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大与党校、行政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为理论创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将汇聚各方面理论创新成果,并适时召开研讨交流会,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努力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推动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教训指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实践,搞好顶层设计,细化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指导下修改完善条例,适时组织现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做好立法审议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和标准建设框架。指导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选择1~2个不同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全国高危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年内,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指导意见,组织部分地区开展1~2次应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检活动,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三)深化应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煤矿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煤矿按标准配备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所有煤矿应急管理措施全覆盖。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建立国家、地区、行业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筹划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活动,保持持续推进的有利态势。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职能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

(一)深化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在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体制内加强省级、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总结推广广东大亚湾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围绕提高指挥协调、救援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强化统一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协调联动,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服务新模式。

(二)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落实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中央企业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战略发展意义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编制完成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

(三)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三同时”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急指挥中心将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同时”建设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四、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班组

坚持重防范、抓治本,创新培训思路,丰富培训内容,大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覆盖。

(一)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应急指挥中心将分期组织省级和重点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参加专项培训。

(二)深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依法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应急指挥中心将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并对省级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矿山救援大队的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民应急意识。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功能,优化预案编制,严格管理制度,推进实战化演练,真正把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着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以及行业领域间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确保应急预案专业、简明、标准、实用。总结推广中石化集团天津分公司、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网行业领域完成预案优化工作,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修订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

(二)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大力推动应急预案向应急实践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制度,并及时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推动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范围。举办应急预案培训班,提高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三)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抓好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准备、锻炼队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应急演练规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演练定期上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加强应急演练基础研究,推动开展由第三方评估应急演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示范性应急演练工作。

六、狠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与灾难

坚持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优化队伍布局,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综合的要求,完善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铁路、高压电网、粮食仓储和远洋油气开采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突出油气输送管道应急保障体系和长江流域及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事故灾难心理辅导专家志愿者队伍。加快推进国家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将会同安徽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依托社会志愿者和相关资源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的试点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两批“四个一批”项目管理,组织推荐第三批“四个一批”项目申报,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攻坚目录,征集、推广和遴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积极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强化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功能。组织实施基于云服务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联动与智能决策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应用及建设趋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