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矿山企业年度计划精选(九篇)

矿山企业年度计划

第1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states the problems of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Qian’an city, and analyses the control measures of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which has some significance for recover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mines in Qianan region.

Keywords: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X17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北倚燕山,南望渤海,总面积1208平方公里。迁安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的矿藏达20多种,其中,金属矿藏主要是铁,储量达27.2亿吨,矿石品位在30%左右,铁精粉年产量连续15年居全国县级地方铁矿首位,素有“铁迁安”之称。

近年来,随着迁安市矿业开发形势的发展,矿山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地区已经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命健康。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制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难点。市国土资源局也一直在积极探索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从2005年提出建设绿色矿山到实施百矿披绿,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精力,树立了不同典型,积累了丰富经验。

环境问题已经纳入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实施百矿披绿,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必须把其摆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统筹谋划。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基本国策,已经纳入了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调整思路,把环境问题摆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迁安市的矿产资源开发起步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八十年代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逐渐兴起,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采选联合的铁矿企业62家,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上的独立选厂251家,矿业开发为迁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矿业开发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给矿业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主要表现为大部分露天采场由于没有严格地按照设计开采,不仅破坏了矿山生态环境还形成了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采矿时剥离的废料和尾矿砂的无序堆放,即压占了大量的农田和山地造成土壤沙化,荒漠化等地质环境破坏,同时还形成了泥石流隐患,在滦河、冷口沙河和西沙河两岸的选矿企业的尾矿库直接或间接地向河道排放尾矿,即影响河道的行洪安全也造成了水资源污染。蔡园、马兰庄、木厂口镇等矿山企业集中区域,冬春季节,黄沙满天,雨季,道路泥泞,群众出行困难,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矿山生态环境已经到非治理不可的程度。因此,面对这样的环境,要立足全市实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提出实施百矿披绿,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这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实现环境保护与发展同步的必然要求。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具有阶段性的特征,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经过一个分期施治、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同时期要有不同的思路,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引导。实施“百矿披绿”是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要从这里切入,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树立典型,继而在全市全面推开。

矿山生态环境的恶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也需要逐步实施、因地施治,从点到面、由先到后的过程。必须先找准一个切入点,继而全面推开,形成边开发、边保护、边治理的资源开发格局。目前,已培树起了“马兰庄镇红石崖村利用剥岩土复垦造地解决耕地紧缺,新水村在尾矿库上建生态园缓解环境污染,庄户沟村利用废弃排土场搞养殖业促民增收,首钢大石河铁矿利用采后遗坑建设尾矿库节约土地”四种模式,为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2007年10月份,我市聘请河北省地质五队对全市范围内700多个采矿坑、排土场、尾矿库进行了全面勘查,勘查面积达14000亩。并组织专家科学编制了《迁安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确定了全市近期、中期、长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改善辖区内矿山生态环境。依据此规划又逐企业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设计》。要求每一个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施工,要充分考虑经济的合理性、技术的可行性,宜耕复耕、宜林造林、宜景建景。治理的起点要高、落实的标准要高、治理的效果要好,确保消除矿山企业的采场边坡崩塌、尾矿库溃坝、排土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力求回复后的生态环境比原来更美、更有吸引力、更适合人民群众生产生活。2008年年初对全市115家规模较大、急需治理的重点矿山企业,实施“百矿披绿”工程,从此打响了新一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攻坚战。各矿山企业按照设计要求累计栽植火炬树、紫穗槐、沙棘等绿化苗木546.2万株,占设计任务的95%,削坡、砌护、覆土等土石方747.7万立方米,占设计任务的78%,其中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的矿山企业已达到67个,占重点企业总数的57.2%,全市大多数企业的尾矿库实现了坡面全面加固、绿化,绿化苗木成活率在95%上以。

实施“百矿披绿”,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必须严格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只有目标一致、共同配合、相互协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第2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关键词:矿山;资源;水土流失;治理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16902

龙岩市是福建省西部山区,降雨量大而集中,也是矿产资源富集区,矿业开发强度较大,局部地段、部分矿山的地质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任务较繁重。

1龙岩市矿产资源概况

1.1基本情况

龙岩市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64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8种,非金属矿产40种,其它矿产3种。有33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地质储量,煤、铁、锰、铜、金、银、石灰岩、高岭土等15种矿产储量位居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全市有采矿权646个,矿山总面积589.9km2。矿产资源是龙岩市的重要区域优势之一,矿山企业在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全市矿业快速发展,2012年开发利用矿种41个,实现原矿工业产值116.6亿元,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二,建材、冶金、能源等产业都依托矿产资源而发展。据估算,矿业延伸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

1.2主要特点

(1)矿山点多面广,规模小。受地质成矿条件制约,龙岩市大中型矿床少,从而大中型矿山少,大多为小型和零星分散矿山。近年来通过资源整合,采取关闭、淘汰、联合、改造等措施,该市矿山数量已大为减少,但目前仍有646个矿山,点多面广分布于全市各地,集约化、规模化不高。

(2)矿区地形地貌复杂,容易产生水土流失。龙岩市是多山地区,峰峦叠嶂,沟谷纵横,地形切割起伏大,露天开采矿山易发生水土流失。而绝大部分矿山都坐落在复杂陡峭的地形地貌中,开拓和开采工程量大,废水废渣排放难度高,尾矿库、排土场安全隐患大,防洪防灾问题突出,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大。

2龙岩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现状

龙岩市高度重视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进展顺利。

(1)加大资金投入。自2003年至2012年底,该市各类矿山植被恢复治理面积438.1公顷,治理率24.6%,中央、省级财政累计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5070万元。

(2)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龙岩市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列入矿山年检内容之一,要求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未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未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在矿山年检时不予通过,并停止其火工使用计划的申报;矿山闭坑时矿山企业必须按批准的治理方案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已缴存的保证金。

自2006年以来,该市全面实施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目前大部分矿山企业按审核通过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边开采,边治理”。截至目前,该市辖区内持有效采矿证矿山计646个,应缴生态保证金的矿山有638个,(其余8个为地热、矿泉水,按规定不用缴交生态保证金),现已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缴存保证金矿山有595个,累计缴纳部、省、市、县级生态治理保证金26035.62万元。还有43个矿山未编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矿山都已列入整合或关闭,但其原采矿证尚未注销,整合中的矿山正在编制方案,列入关闭的矿山将逐步注销矿权。

3龙岩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采取的措施

(1)合理规划,分类管理。规划是龙头,合理规划、科学划分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严格采矿权登记管理。该市在矿产资源第二轮规划中已将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列为禁采区,并规定在禁采区内不得新设立矿业权,对已设立矿权的矿山进行搬迁、整改。严格审批条件、程序和权限,凡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未纳入年度出让计划,以及储量规模、生产规模、资金、技术、安全和环保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发证。对决定关闭的矿山,及时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国土资源部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时,要求矿山企业必须提交由资质单位编写并由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山建设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实施相关的环保、水保工程。

(2)强化保护,依法监管。保护是基础,要求矿山按规定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并按审核通过的治理方案要求,采取恢复植被、开挖截排水沟、沉淀池、拦渣坝等治理工程,完成年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对矿山企业从严把关,发现有矿山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实施相关的环保、水保工程,均函告环保、水保部门,并配合他们督促矿山做好环保、水保工程,把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大力开展无证矿山的环境整治。至2010年底,龙岩市全部关闭了位于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的22个无证矿山,并对部分矿山开展治理工作。

(3)多元投入,综合治理。治理是重点,全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2010年以来,该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了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及汀江、九龙江两侧的“青山挂白”专项治理,认真制定了《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措施,全市在实施“青山挂白”治理工程中共投入资金1387.9万元,累计完成12个“青山挂白”点的治理,治理面积11562万平方米。如长汀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投入340万元整治长汀县河田稀土矿区。目前,该矿区已完成平整台地、做田埂、挖大穴、下基肥、客土、苗木定植、挖穴播草籽、贴草皮、冲沟种类芦、施肥抚育等治理工作,植被得到良好恢复,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龙岩市高岭土有限公司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和绿化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累计投入800多万元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得到较好的控制。一是做好采场的综合整治,对容易塌方的边坡用铆杆混凝土支护技术进行加固;二是对开采终了的边坡及时修筑排水沟,在采矿场外修筑防洪截水沟;三是对坡面和矿区周边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从源头控制水土流失;四是在矿区的下游建造拦渣坝,排土场的下游建挡土坝和排洪沟,控制暴雨冲刷引起的泥石流、水土流失。

4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局部矿区缺乏统一开发规划,地质环境破坏较严重。部分矿山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形成岩质高陡边坡,治理难度大。有的矿山由露采转为地采后,遗留下来的露天采场与排土场没有及时治理,使局部地区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2)部分矿山采矿方法落后。凿岩产生的粉尘四处飞扬,露天开采影响地貌景观。建筑石料、粘土矿山设置过多,对局部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部分矿山过分开采。个别石灰岩矿山现已开采至区域地下水位(或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下,大量抽排地下水,引起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极易诱发地面塌陷。

(4)“青山挂白”治理难度大,缺乏经费保障。龙岩市“青山挂白”点多为露采矿山采剥后的岩石峭壁,植物不易生长,治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采用一般的治理措施,绿化效果不明显。此外,部分挂白点是前几年关闭废弃的无主矿山,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未缴存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上点多面广,进行治理需要大量资金,县级财政难以承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进度。

龙岩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存在的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水土保持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有的地方没有把水土保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只顾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盲目地承诺矿主进行开采。另一方面开采者对水土保持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保护采区的水土资源和防治采区的水土流失当做自己的一项责任与义务来履行。

二是水土保持投入不足。水土保持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的重视和投入,矿山水土保持也是一样,可是一些矿山开采者只顾自己开矿得利,没有把防治水土流失的费用作为生产成本来计算,把水土保持和治理的投入推向社会和政府。

5加强山区地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的对策建议

(1)按照建设“美丽家园”的要求,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要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增强矿山业主的法制观念,提高其做好水土流失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监督管理的矿山水土流失治理新局面。

(2)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开采与环保并重,规范矿山企业的开采方式,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局面,走以预防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探开采之路。通过全力加强矿山环境的防治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逐步建立友好环保型矿山企业。

(3)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大力促进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严格按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在禁采区内严禁设置新的采矿权,对在划定禁采区前已取得的采矿权,采矿证到期后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在限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立采矿权,对新发现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矿产,要进行科学论证,从严审批。对已有的矿山,不得扩大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达不到最小生产规模的,限期予以关闭;在可采区内的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相应的储量规模、设计规模和服务年限。铁路、高速路、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露天矿山,已有露天矿山采矿证到期后不再延续登记;加强“青山挂白”的植被恢复治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绿色走廊。

(4)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的整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鼓励矿山企业走关闭、淘汰、联合、改造之路,实现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改变该市矿产开采规模小而散、利用方式呈粗放、松散状态。通过实施矿产资源整合,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推动矿业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减少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实行探矿权市级预审制度,对“小、低、散”的项目不予报批,防止小矿山的开采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5)加大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水土保持投入是全社会的。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投入机制。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规划、监督和重点工程治理,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方针,加大对治理的投入。对一些已造成了水土流失的矿点,评估治理投入资金,要求企业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治理,否则强制关闭。同时,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相关矿山企业在2012年矿山年检前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并缴纳保证金。凡未缴纳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使用计划的报批。

(6)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在矿山监督管理工作中,水保、环保、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要从审批、发证、到爆破物的供给,相互建立一条执法链,环环相扣。二是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地进行整顿治理,对不按规定开采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未按规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进行整改和治理,否则依法关闭,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龙岩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Z].

[2]张进德.我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9,3.

[3]叶林春.矿山开采水土流失现状与治理措施[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8,(S1).

第3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一、主要目标任务

按照分类指导、完善措施,循序推进、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年起至*底,用三年时间使我省的工伤保险基本覆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及其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

(一)*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及其农民工要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已启动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参保工作的统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未启动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参保的统筹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明确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等企业具体参保办法,为推进农民工参保提供政策支持。

(二)*年底,半数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及其农民工要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展较快的统筹地区,要率先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至*年底,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及其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二、相关政策措施

(一)完善相关政策。年内出台《*省关于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督促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要先参加工伤保险。继续把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企业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结合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鼓励以灵活的方式推动企业主动缴费和实名制参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参保企业的农民工发生的工伤,坚持明确赔偿主体是企业,强化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责任。

(二)提供便捷服务。用好工伤认定简易工作程序,符合条件的及时限期办理,并及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科学和公正,维护职工应享有的权益。对签订协议的工伤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工伤职工的及时救治。提高服务意识,形成待遇支付的“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待遇的及时领取。

(三)组织经验交流。省和统筹地区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经验,特别是推进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的经验,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增强信心,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进度。

三、建立相应机制。

(一)建立调度督办机制。按照三年基本解决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问题的进度要求,省劳动保障厅将按年制定农民工参保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统筹地区,按月调度督办。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省制订下达的农民工年度参保计划和工作重点,建立调度督办机制,加强农民工参保,特别是高风险行业企业农民工参保的调度督办工作。

(二)建立参保协查机制。安全、煤矿和建筑等相关部门,要通过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参保证明等办法,强化企业为农民工参保的具体措施。要将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之一,督促企业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按月在本单位内公示,设立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举报热线电话,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

(三)组织联合大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矿山、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重视对职业病高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检查,进一步督促高风险企业认真落实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四、开展工伤预防。

(一)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督促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在开展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要积极配合有卫生部门,检查督促存在职业危险的企业,切实做好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农民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病检查和防治工作。

(三)要有效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工作,并将高危行业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

五、宣传咨询。

(一)发挥媒体作用,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集中和分阶段开展以“平安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做到形式多样,通俗易懂。

第4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一)矿产资源枯竭。由于产业结构单一,东北许多地区经济发展过分依赖资源开采。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强力开采,目前东北三省的矿产资源严重短缺。据最新统计,东北现有煤炭保有储量仅占全国的0.5%左右。辽宁的阜新、抚顺等以煤炭产业为主导的城市陷入困境,开采矿藏已近穷竭。黑龙江省的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四大国有煤矿的平均役龄己接近70年,33个主要矿井中己有16个进入资源枯竭期并经国务院批准破产,其余矿井也处于煤层越采越深、巷道越开越远、采煤成本越来越高的状态。在营口滑石矿是地方出口创汇的优势资源,由于过量开采,已处于残采阶段,后备资源不足。

(二)矿藏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据资料统计,我国矿产资源总回采率仅为30%,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由于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矿产开发中过分强调产量,尤其是初级产品产量,矿产开发以初级产品为主,矿产品技术结构低下。

(三)矿产资源的开采秩序混乱。主要表现在:开采企业在技术装备、开采能力、开采规模、产品化率各方面参差不齐,出现了“大矿藏、小开采”和“一矿多开”等严重问题。按照矿区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只有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与矿藏资源的储备量相适应,才能使矿藏开发实现集约化和规模效益。以营口盖州为例,该地区是东北花岗岩、萤石的集聚地,花岗岩的探明基础储量是3.9亿立方米。现有矿山企业74家,其中80%为乡镇集体企业,采取零散开采、零散加工的作业方式,必然妨碍资源开发的规模效益。

(四)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矿业本身是污染性产业,但东北地区的污染程度重于其他国家的同类地区。据有关资料统计,东北地区采矿形成的废水占工业废水的10%以上,采矿造成的固体废弃物占工业固体废弃物的80%以上,采矿占用和毁弃的土地近4000万亩,复垦率仅为12%。煤炭开采区在产生大量的矸石、垃圾等废弃物的同时,无所顾忌的地下煤炭开采,已导致辽宁部分地区出现了采煤沉陷区,这在其它国家是少见的。据初步统计,辽宁现有的采煤沉陷区总面积达380平方公里,其中最大的阜新矿区采煤沉陷区面积达100多平方公里。

二、东北地区矿产资源利用问题的经济法分析

(一)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度。

矿产资源具有双重属性:经济性和资源性。作为经济属性,它给开发主体带来巨额的经济利益;作为资源属性,它具有稀缺性,要求开发利用行为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从价值取向上看,制度安排应向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上倾斜,基于国家矿产资源的安全性考虑,就需要通过规划矿产资源的法律制度,设定不同地位、不同储量的矿产资源开发计划、审批权配置、开发限制、保护性开发等制度,防止矿产资源无度开发。现有的矿产资源法律中规划制度严重欠缺,表现在:第一,规划法律制度过于原则。《矿产资源法》第7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助探、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划的具体内容、程序、权力义务规范及其法律效力都没有具体的规定。第二,规划的行政配置重于法律调整。中国矿产法律制度从50年代起就被作为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了安排,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对矿产资源的供给与分配,近几年,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受到重视,但重视的方式不是立法而是行政管理。但问题是,一方面,作为法律规范,其效力位阶较低,没有被矿产资源法所吸收或作为该法的实施细则而获得高于其他矿产管理行为规范的优先效力,从而降低了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效力;另一方面,无法作为判断地方政府和开采者是否违反规划行为的直接依据。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由于当前利益的驱动和领导者个人政绩的追求,忽视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合理利用,过度开发地方矿业资源,地方政府虽制订了矿产资源规划,但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名,变动规划甚至无视规划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关于矿业权市场的法律运行机制。

矿业法实质上应是矿业权法,但我国现有矿业权运行法律机制远未达到市场化配置矿业资源的程度。集中表现为采矿权的流转仍受到极大的限制。《矿产资源管理法》、《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的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矿业权转让他人。采矿权的出租、承包等实践中多见的采矿权流转的形式,因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致出现了法律监管的失控。采矿权流转的法律限制不仅妨碍了矿业市场培育与完善,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也带来了制度障碍。一方面,资金运转困难的矿山企业不能利用采矿权融资,影响了矿山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转产;另一方面,采矿权的出租、转包等非法定流转形态的法律调整空白,加剧了矿产开发的无序和资源浪费。采矿权被出租、承包后,大多数采矿权人对矿山的开采为在短期内获得最大收益,必然采用采富弃贫的短期行为,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为安全开采和有效利用矿产资源埋下了隐患。

(三)关于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资源,决定一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效益和环境保护,必须借助宏观调控其开发与利用。一是,矿产资源的税制不健全。我国没有独立的矿产资源税种,矿产品税纳入资源税中,而资源税种不能有效地调整矿产资源的开发和配置。在征税客体上,资源税本应将所有矿产资源均纳入征税范围,但是目前我国资源税征收的范围仍主要限于不可再生的矿产品,即原煤、原矿,对于大部分非矿品资源没有征税。由于矿业企业没有降低税收成本的激励,造成非税资源的价格不含税的因素而明显偏低。以非税资源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也偏低,从而导致对非税资源及其下游产品的需求急剧增长,使矿产资源遭受掠夺性的开采。同时,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规定,纳税人开采和生产的矿产产品销售的,以销售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实际自用数额为计税依据,变相鼓励了企业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形成了大量的资源积压和浪费。在计税方式上,资源税采取从量计征方式,使企业税收负担脱离不同矿产资源的价值差异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增值。二是,没有建立完善的资源价格法律体系。对矿产资源及矿业权转让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按《价格法》规定,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应实行政府定价制度和价格监督制度,但矿产资源法没有建立矿产资源和矿产品的特殊价格法律机制。没有建立专门的资源价格评估机制,致使矿产资源的经济评价或以数量为核心或完全取决于市场,国家宏观的价格调控不能发挥作用。

(四)关于矿业权流转的市场规制。

目前,我国矿业权流转的市场规制欠缺有效的法律规范。与其它自然资源一样,矿产资源并非完全的竞争市场,而是有限开放的“准市场”,由于法律规范的欠妥,矿业权市场行为极不规范。矿业权转让没有必要的价格规制,在国家出让矿业权和依市场配置矿业权时,许多政府主管部门的定价偏低,不能以价格机制引导资源的最优配置,低价格也使卖方有动机和价格空间炒卖开采权而不从事资源开发。虽然国土资源部2003年6月出台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但矿业权出让多数采用协议而非拍卖、招标的竞争方式,交易过程缺少透明度。矿业权的隐形市场问题严重,如各级政府及村级组织私下协议以承包荒山为由变相出卖矿业权;对不符合矿业市场准入条件的开采企业,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矿产企业、没按开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开采的企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总是采用整顿、限期整改的临时性措施,欠缺强制性的法律机制,养痈遗患。

(五)关于矿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由于矿业资源的不可直接利用性及污染性特征,使矿业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矿业法律制度的必然选择与制度安排。考其立法目的在于,使个体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成本内部化,通过消极的激励机制缩小生态环境损于最小范围。为此,在我国先后制定了《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此外《土地复垦条例》及《黄金矿山砂金生产土地复垦规定》,都规定了“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原则以及矿产资源开发损害的补偿制度。在环保方面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构成了较完善的矿业环保法律制度。但是,我国矿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仍显严重的不足。

1、缺乏有效的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制度,尤其是生态保护制度更是少有涉及。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以污染环节控制和“排放控制”为基本环节和内容,不注重源头控制,功能单一,适用范围过窄,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污染和避免生态破坏。

2、污染防治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缺乏有机联系,各种制度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中,不利于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现行的矿业环境保护基本限于对污染的防治,将资源保护与环境治理截然分开,对资源关注有加,对环保却不太重视。

3、法律的内在激励不足,法律责任、行为限制等强制性规范多,调动企业环境保护的自主性调节规范少。《矿产资源法》中的矿业损害补偿没有涉及生态补偿,补偿的责任形式仅是对财产损失的补偿,忽视了环境的生态价值与生态功能复原性补偿制度。

三、东北矿产资源问题的经济法对策

(一)运用计划法律制度,实现矿产资源规划法制化。矿产资源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经济中长期规划、国家或地质矿产资源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对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矿产资源规划是调控矿产资源关系的基本依据,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计划法调整的范畴。运用计划法原理和规范,确立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有助于立法科学地设计矿产资源规划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因为计划法使政府发展经济的意图和宏观调控的领域目标增添法律上的效力。计划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以计划任务为基础的计划行为,为准确地调整计划关系,应确认计划法作用的客体范围。就矿产资源规划法来说,应将计划对象系统规定于计划法之中,以赋子其统一的强制效力。它们是由全国性矿产资源规划、行业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和地区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构成的,形成以全国、省(区、市)、市(地)、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主线,各类专项规划相配合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在计划法的增补,确实需要完善矿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和监管工作力度,扩大矿业损害的补偿范围,以利于矿业的转轨后可持续发展。

第5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矿石管理;资源

一、矿山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矿业是工业化进程经济发展的源头产业,如何充分利用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合理开发,减少浪费,在当今社会成为一大课题。矿山企业在如何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变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竞争等方面,愈来愈显得迫切。国外和国内许多矿山企业已实现了根本性的技术革命和信息化革命,有的矿山在设计、生产、管理、销售过程中实现了计算机优化控制,使矿产资源开采更加合理,生产管理更加高效,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有的甚至实现了无人开采的智能化矿山,这不仅是技术革命的成果,更是信息化带来的“奇迹”。我国是矿业大国,在原有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我国矿业在设计、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其它行业一样,矿山企业正处在信息化改革的重要时期,信息化建设在矿山企业的管理中也有着重要作用。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仅促进了矿山企业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重大转变,也为我国矿山面临的主要难题提供了解决的方法。矿山管理的信息化将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的发展,矿石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市场的发展,矿山对信息的需求是大量的多方面的。这也正是对管理信息化的根本牵动力。

(2)对外开放、与国际市场接轨,也迫切要求管理信息化发展,在运作方式与工作效率上参与国际协作与竞争。

(3)管理信息化对促进矿山企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这两个根本转变上,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4)管理信息化的加快发展,对于解决我国矿山目前面临的许多困难问题,有着直接或间接 的帮助。如经济效益、教育水平、科学普及、人员素质的提高、环境保护等,信息化将提供有利条件和手段。

二、信息化在矿山管理中的应用

矿山资源是工业发展的基础,每一个矿山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而且不同的矿山在采矿手段以及生产的设备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加上矿山收地理位置、矿床形态以及气候等因素的影响,给矿山开采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1)信息化在地质勘查中的应用。一个基于探矿工程信息的勘查评价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①探矿工程测量、地质编录与化验结果数据库;②矿床地质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投影图的编绘,矿体单工程圈定,矿体连接,各种方法查明的资源量计算,相关报表输出;③建立矿体三维模型。

(2)信息化在矿山开发与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应用。矿山开发与生产信息化是整个矿业信息化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有8000余座大中型矿山,实现矿山生产管理信息化将大幅度提升我国矿山管理水平,优化矿山开发与生产过程,发展矿山企业的生产力。矿山开发与生产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计算机辅助矿山设计(露开采矿设计、地下巷道设计、运输系统设计、尾矿场设计)、矿山生产储量计算、矿石品位控制、贫化损失计算、矿山生产计划安排、材料消耗计算等。特别是基于地质统计学的矿石储量和品位精确估算,是矿山生产计划安排的基础。

(3)信息化在矿山安全管理中的应用。近年来,我国非煤矿山伤亡事故频发,给人们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所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了矿山管理关注的焦点。为此,我国建立了矿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和存储与矿山安全生产与管理相关的信息,内容涵盖矿地质情况、自然环境和矿山生产的基本情况等各方面。要促进矿山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①首先,要构建和完善矿山企业数据仓库。矿山安全数据仓库的构建应从安全组织管理、行为控制、场地与设施管理和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出发,建立人财物等特征的数据库、建立气候环境数据库和设备状况信息库等相关数据库。②建立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处理及调整系统。安全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对生产系统进行合理调整,然后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4)信息化在矿业投资管理中的应用。矿业的市场信息,如产品、产量、价格、成本、企业业绩、新项目动态及独立的矿业分析、矿业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报告等,对银行、股市、企业投资具有重要影响。建立矿业市场信息系统,将为矿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方便。矿业权和矿业资本是投资活动的两极。矿业权和矿业资本的结合,意味着投资活动的成功。要加大两者碰撞的机会,关键在于建立透明、公开的矿业权和矿业资本的信息交流。矿业权人的矿业资产(包括矿业权,或称矿产资源资产)、找矿发现、技术创新、经营业绩等信息,应通过一定渠道进入市场。矿业投资者及投资中介也应将其投资领域、实力、业绩、当前意向等信息让市场了解。为了推进改革矿业权人同投资者的结合,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特别是现代网络系统是必要的。

(5)信息化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企业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也必需实现信息化。为了进一步推动矿山管理信息化发展进程,必须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可以通过网络向社会提供,增加矿业权信息的透明度,推动矿业权的转移。建立矿业权审批程序办公系统,是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审批的透明度。

矿山管理信息化的规划和实施必须从全局着眼,从面上加以统筹研究。但其中包含了许多线,还要具体分析研究,加以改造重组,而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点也要具体加以考虑。这样就可以做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高屋建瓴,势如破竹。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队伍不能单纯由信息专业人员组成,必须有各个业务领域的专业人员参加,相互配合。不但有专业人员参加,还要有领导人员参加,特别是矿山高层主管人员必须亲自参加领导,明确目标与方向,全面筹划、组织实施并协调内外各方面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张茂贤,赵其祥.信息化在矿山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矿业.2003 年第12 卷第7期.

第6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近年来,通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市的矿山企业,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安全投入不断加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仍有部分矿山企业(名单附后)开采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采,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高陡坡采面,运输开拓系统未修至工作平台;台阶高度及坡面角等台阶要素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我市矿山企业的整体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8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我市矿山企业开展“高陡坡”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任务目标

各有关乡镇政府和矿山企业,要把治理高陡坡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做为当前一段时间内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在不断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策措施,扎实推进高陡坡专项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于明年2月底前完成高陡坡治理和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高陡坡治理

1、市安监局要积极帮助企业联系专家,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深入企业现场,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2、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向市安监局做出整改承诺。

3、各矿山企业要根据整改方案要求,以及各企业明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时间倒排工期,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整改。

4、矿山企业完成整改后向市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以及有关规程、标准逐企业验收。

(二)安全标准化创建

1、各矿山企业要成立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聘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策划、贯标培训指导。

2、编写、培训、标准化系统文件,建立运行标准化系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

3、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系统内、外部的考评整改。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能否按期完成高陡坡治理实现规范化开采,将关系企业能否按期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关系企业今后的生存发展。各矿山企业要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市安监局要积极开展技术帮扶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整改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现场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指导企业按要求整改。

3、解决高陡坡问题要与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各矿山企业在进行高陡坡治理的同时,要切实实施安全标准化运行机制,并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标准化系统,在不断规范矿山开采方式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同时,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我市矿山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4、各矿山企业的整改计划应按照明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时间倒排工期,细化每一阶段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市安监局备案。

第7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在矿山领域,国外对数字矿山的研究较早,数字地球的概念由美国首先提出,随后被许多专家学者引用。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结合各自的实际,分别进一步提出了数字矿山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目前,矿业发达国家建设数字矿山的重点是实现远程遥控和自动化采矿。

我国对数字矿山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主要科研资助机构和相关行业相继立项支持了一批数字矿山课题。国内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相继设立了与数字矿山有关的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泰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翟镇煤矿是我国第一座数字矿山,在国内开了数字化矿井技术应用先河。翟镇煤矿数字技术的成功研制,为我国矿山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数字矿山建设中,广泛应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有效提升了矿山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

从规模、内容、作用、地位来看,我国冶金企业的信息化已经发展到了需要进一步深化的阶段。这个深化阶段的特征就是信息化与工业化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提升冶金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冶金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冶金企业信息化技术的创新,促进冶金工业企业管理水平的创新。促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方法很多,信息化是创新提升的基础性、长效性方法。在矿山领域,随着数字矿山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矿山行业的生产和组织方式将会变得越来越“安全、绿色、智能、高效”。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将呈现出以下主要趋势。

在多年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冶金企业的领导慢慢意识到企业信息化要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目前,一些信息化程度较好的冶金企业在信息化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了管理理念的重要性,并以企业信息化为契机大力改革企业机制,为信息化铺平道路。

目前对于信息化基础比较完善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逐渐向企业间协同的方向发展。由于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越来越强调相互之间的协同,因此,企业越来越强调信息系统与价值链和企业内其他系统的集成能力。

经过十几年的信息化建设,我国的冶金企业信息化建设正在朝一个新的高度迈进。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冶金企业对企业信息化的内涵与意义有了新的认识,明显感觉到信息资源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

通过运用各种感知技术,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实时地感知人、物和环境的信息。例如,在数据采集方面,将会从手工录入项自动采集,并且实现一次录入,全员共享方向发展;在装备方面,将会更加可靠、更加智能,故障修复将会从人工经验诊断、人工修复向自我诊断、系统自愈方向发展。

运用网络、通信、交互、集成等技术,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间的信息交互,以及系统间的横向集成和纵向互通。例如,在通信与网络技术方面,将会从有限的互联网互通向泛在的互联互通方向发展,带宽将会越来越宽,网络将会越来越稳定、可靠;在系统人机界面方面,将会从二维平面向三维立体方向转变,并且支持多种终端界面,例如,PDA、iPad、手机等;在信息系统方面,将会从烟囱式、孤岛式信息系统向集成统一平台方向发展,支持开发的协议,支持SOA架构。

运用数据挖掘、知识发现、专家系统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生产调度指挥、资源预测、安全警示、突发事件处理等决策支持功能,实现矿山的智能化。例如,在控制技术方面,将会从手动干预、有人值守向自动控制、无人值守方向发展,从局部的、有限的控制向全局的、泛在的控制方向发展;在安全管理方面,将会由被动的、事后响应式管理向主动的、事先预警、预控方向发展;在决策支持方面,将会从经验决策向智能化决策方向发展。

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构架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信息化总体架构分为三个层次: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感知层主要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网络层主要是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应用层主要是涵盖冶金矿山行业勘探、开采、冶炼、加工等整个产业链的信息系统应用。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架构中应用层是涵盖勘探、采选、冶炼、加工等整个产业链的信息系统,主要用来支撑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控,这些系统包括生产综合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生产综合监控系统的内容包括剥离、采装、运输、生产等主要生产流程,也包括供电、供水、排水等辅助生产流程,还包括其他的安全保障系统。

生产执行系统包括从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计划执行到生产计划执行跟踪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包含了三维展示、生产管理、生产智能调度管理、生产辅助设计、机电管理、安全管理、煤质管理、节能环保管理及综合分析管理。

经营管理系统建设户主要包括计划与全面预算管理、ERP系统、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制度管理系统、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科技管理系统、节能减排管理系统、综合统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知识管理系统、行政后勤管理系统、党群管理系统、煤炭安全管理系统等。

决策支持系统是基于数据仓库/商业智能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分析和展现,为高层及管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分析报表和数据,以提升企业整体生产经营决策水平,借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架构中,网络层起到传输、存储和计算的作用。网络层主要包括接入网关、互联网、通信网络、云计算、存储服务、数据仓库等。

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架构中,感知层起到信息采集和信号处理的作用。感知层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传感器、控制器、读卡器等设备以及M2M网关、M2M模块等信息处理系统组成,如Sensor、摄像头、读卡器、路由节点和Sink节点等。

信息标准体系大的建设是信息系统开发成功和得以推广应用的关键因素,是信息化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在标准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应着重关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采集和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矿山冶金行业的应用必须遵守一定的标准,才能使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的信息交互,实现本质意义上的信息统一;才能有效利用数据进行分析、决策和使用。

信息安全体系由信息安全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构成。信息安全组织体系明确信息安全领导、信息安全监管和信息安全执行的岗位和职责,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工作能够有效运转。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从流程和制度上来细化和固化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冶金企业和矿山企业需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企业在运行和在建的体统进行评级,并根据不同等级设置保护策略。信息安全技术体系是针对信息安全不同层面的防护需求设置多维的技术防御手段,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方面。

运维管理体系是以ITIL运维架构为知道,以保障和维护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基础,以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为根本,以建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资源共享的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为核心。实现IT运维管理的自动化、可视化、规范化、高效化、一体化和智能化。

冶金矿山行业的信息化应用

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冶金行业的应用,推进了冶金企业的研发和设计协同化、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强了集散控制、现场总线控制、柔性制造、敏捷制造和网络化制造等技术的应用,强化了生产过程的在线监测、预警和控制,实现了冶金企业的节能环保、精确管理、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营。

其中首钢矿业就是很好的行业应用典范。首钢矿业公司以计算机数字技术为中心,以网络通信为手段,以数学模型为基础,形成了基础装备数字化、 生产过程数字化、 生产执行数字化、企业资源计划数字化、办公自动化的数字化矿山,在我国冶金矿山行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同时,首钢矿业公司注重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矿山数字化提供硬件平台。广泛采用数字化计量设备和智能化仪器仪表,采、选、球、烧四大主流程和物料运输系统检测、计量数字化仪表达到14800块,为从数据源头自动采集数据,实现各层面系统的数据接口创造了条件。分期搭建网络和硬件平台,共敷设光纤150多公里,形成一个主干带宽1000M、桌面100M的高速企业网,覆盖公司各个单位。建成厂矿级网站45个,车间级网站73个,覆盖300多个班组,联网计算机达到2600多台。

实施矿山生产流程管控数字化,提高自动化水平。建立了覆盖采矿、选矿、烧结、球团、运输等工序的计量检测、设备驱动和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系统,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采矿应用Surpac矿山工程软件,进行资源评估、矿山规划、开拓设计、决策管理等模拟、仿真和过程分析。自主开发应用矿车自动调度系统,自动进行车流规划、优化派车,合理分配车流。选矿应用球磨自控系统,对球磨机工艺流程运行参数进行检测和监控。自主开发球团流程监控系统实现配料、造球、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和喷煤等五大区域实现集中监控和预警管理。自主开发烧结流程监控系统。通过对现场工控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再加工,实现信息、数据不落地和闭环管理,形成全流程800多个点位数据集中监控,为生产决策及操作提供了实时支持。自主开发烧结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烧结矿自动配料、混合料自动加水、烧结机点火自动调节、烧结终点自动控制、烧结矿强度与能耗自动控制、烧结异常数据调整六大功能。

首钢矿业公司积极变革矿山管理模式和手段,推进管理信息化。在创建数字化冶金矿山的实践活动中,搭建了纵向四级、横向四块的数字化矿山整体框架。形成以GIS地理信息系统、MES生产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OA信息系统四块为重点,现场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生产执行数字化、企业资源计划数字化四级为基础的数字化矿山框架。促进了传统产业与信息化的融合,推进了生产经营的高效化,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智慧矿山建设现状和任务

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智慧矿山”是通过各种感知、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实现对真实矿山整体及相关现象的可视化、数字化及智慧化。其总体目标是:将矿山地理、地质、矿山建设、矿山生产、安全管理、产品加工与运销、矿山生态等综合信息全面数字化,将感知技术、传输技术、信息处理、智能计算、现代控制技术、现代信息管理等与现代采矿及矿物加工技术紧密结合,构成矿山中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相连的网络,动态、详尽地描述并控制矿山安全生产与运营的全过程。以高效、安全、绿色开采为目标,保证矿山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保证矿山自然环境的生态稳定。

智慧矿山大体上经历了初级阶段、衍生阶段和智能遥控阶段。

初级阶段主要是构建基础设施和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矿山生产、运营等数据的共享和深度应用。衍生阶段主要是虚拟矿山,是通过虚拟空间技术和井下大量传感监控设备,将真实矿山的整体以及和它相关的现象整合起来,以数字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了解整个矿山动态的运作和发展情况。智能遥控阶段,就是矿山地面和井下的、人类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各种动态、静态的信息都能够数字化,而且用计算机网络来管理,同时利用空间技术、自动定位和导航技术实现远程遥控和自动化采矿。

目前我国智慧矿山的建设还处于智慧化阶段的初级阶段。智慧矿山的建设还处在矿山勘察、规划设计、生产监控调度、安全生产检测以及矿山综合管理等各个系统的建设阶段,还不能完全实现各种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深度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用信息技术武装矿山企业是大势所趋,同时,信息技术也是提高矿山企业科学管理的有力手段。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矿山中均有广泛的 应用。

第8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深越界开采、非法出让转让、浪费破坏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推动我区矿业走出一条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资源优势得到充分转化的新路子。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选矿、冶炼行为。各部门要按照的要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开采、证照不全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超深越界采矿及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或挂靠他人证照采矿、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开采、随意布置巷道和中段、严重超设计规模开采、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不按勘查实施方案(设计)施工、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时申报年检、未提交开工报告、提供虚假报告、非法转让、阻碍正常勘查作业、侵害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小选厂、小冶炼厂,依法关闭在禁采区开采的矿山、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矿山。为顺利完成打击非法违法开采、选矿、冶炼行为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开展四项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核查证照不齐全矿山。国土资源、安监、煤炭、环保、工商、水利、公安、电力等部门要依照自身职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对已取得和未取得本部门所发放证照的矿山企业(包括温泉、地热企业)予以登记造册。二是加大对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批复我区招拍挂出让计划的清理力度。符合出让条件的,加快准备出让资料,于2011年12月底前招牌挂出让;批复计划满两年未出让的,将取消该出让计划。三是加快矿业权数据库更新和采矿许可证换证进度。按照国土资的要求,全区所有矿业权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数据库更新和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采矿许可证过期矿山企业要加快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延续登记的,提请登记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四是核查处理2010年度矿产卫片疑似图斑,全区共有8处疑似图斑,坳上镇政府3处,岗脚乡5处。各部门要对8处疑似图斑按照矿产卫片执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到位。

(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制定“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规划。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管理,严格矿山延续、闭坑等环境验收管理,落实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恢复边治理。按照国土资要求,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严格实行监督管理,明确招投标程序、工程质量要求,强化资质管理措施;对已获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加大对按批准设计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按时完成。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动态巡查。

(三)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建立健全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储量年报制度,加强地勘队伍的监管,规范各类储量和地质报告的编制,矿山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各类储量报告,每年3月底前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年报,6月底和12月底提交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建立矿山资源储量台帐。依法处置不能转采的煤炭等商业探矿权,对符合条件的探矿权纳入新一轮开发整合范围,对存在违法勘查开采的探矿权依法上报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对既不能纳入整合又不能依法注销的探矿权由政府出资按照实际投入予以适当补偿。

(四)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44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矿山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共享机制、违法行为移交查处机制,实现部门联合监管,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强化驻矿安监员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假关闭、假整合、假技改、超深越界开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以整合或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区域内矿山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分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一般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经过整改治理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报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所有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作业规范和管理严格,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规范和发展矿业权市场。完善矿业权出让转让制度,除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有偿出让外,采矿权一律公开有偿出让,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最大化。根据全区发展需要和矿产品供需形势,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确定矿业权投放的规模、结构、速度、时序,有计划地投放矿业权。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快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进场交易制度,严肃查处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形成全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贯彻落实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和资源税等相关税费的征缴,实行归口管理,强化以证管费制度,取消征收委托,加大稽查力度,严肃查处隐瞒、截留矿产资源收益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开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清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执业行为。建立区级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矿产资源,由政府主导进行战略储备。

(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以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矿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制定全区矿产资源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切实加强重点矿种、重要矿山深边部、整装勘查区的地质找矿工作,增加矿产资源储备(见附件2)。通过采矿权投入、资源合理配置、产业引导,新建、改扩建一批矿山。按照“优势资源向优秀企业集聚,战略产业向战略资本靠拢”的思路,抓好资源科学分配,推进柿竹园、玛瑙山、红旗岭矿产资源深度整合,加大战略投资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推动重要资源向国有、国有控股和规模企业集中,提高政府对矿产资源的控制力。加快实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和绿色矿业建设,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矿地和谐等内容进行统筹规划,突出资源效益,提高产能和延长服务年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推进优势矿产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实现我区矿业经济加速转型升级的目标。

(七)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的管理责任,形成日常监管和行政审批有机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反应迅速、协调一致、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落实各单位的相关责任,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维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业发展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深入贯彻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施意见等7个文件的通知》、《市预防和治理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市矿山企业电力和民用爆炸物品供应会审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明确管理职责,构建完善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体系。要依据法律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申请许可、延续、转让、变更、抵押、注销、年检、储量检测等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和实施监管,对钨、锡、锑等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从矿业权设立、开采、选冶、加工、销售和出口等环节进行综合监控。落实矿山企业的责任,矿山企业必须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依规采矿,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依法依规缴纳矿产资源有关税费,设立矿产资源开采公告公示牌,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应起表率和带头作用。努力实现矿政管理改革创新,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建立矿业权预审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矿产督查管理、资源有偿压覆管理、矿业权收益使用管理、矿山用地管理和开发利用方案实施监管等重要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批、企业设立等管理制度。

三、工作部署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一年,从2011年5月开始,到2012年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清查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区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清查,梳理存在的问题,2011年6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包括清理核查证照不齐全矿山情况及台账、清理2006年省厅批复我区招拍挂出让计划情况及台账)报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处理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2月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区政府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指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处理到位。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对各地的整改处理工作进行派驻督导。2012年2月5日前,各乡镇和区职能部门将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顿规范工作总结报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简称“区整规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4月30日)。2月15日至2月20日,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的检查,对重点检查整顿目标达标的情况、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省、市两级挂牌督办矿区的整改情况检查不合格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责令在2月25日前整改到位。2月26日至2月29日,区政府组织复查组对上轮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对乡镇第一责任人实施问责。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区政府对各乡镇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3月1日至3月20日,做好迎接市政府验收。4月1日至4月30日,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从各主要职能部门抽调。乡镇政府是本辖区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将此项行动纳入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乡镇政府、区直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区整规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月报制度,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整规办。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矿区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重点矿区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予以重点突破。(全区挂牌督办的重点矿区名单见附件1)

(三)形成工作合力。在区政府领导下,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创建紧密配合的联动机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持过期采矿证继续开采、不按勘查实施方案(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或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开采、随意布置巷道和中段、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时参加年检、未提交开工报告、提供虚假报告、非法转让、阻碍正常勘查作业、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监察部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入股办矿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整顿规范工作不力的实施问责。加强对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有关部门的行政监察,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公务人员的责任。对于决定关闭的矿山,各相关部门不依法及时吊销注销证照的,要给予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有意包庇的,对整顿关闭矿山、非法矿山私自供电、供火工品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监部门负责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监察,依法审查认定非煤矿山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审查新建非煤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中安全设施情况并出具意见;对驻矿安监员履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共享制度;建立违法行为移交查处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发现的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要及时告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严肃查处非煤矿山生产和建设中的假关闭、假整合、假技改、挂靠他人证照采矿、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以整合或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提请本级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非煤矿山。

煤炭部门负责对煤炭矿山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监察,依法组织煤炭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评审;对驻矿安监员履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共享制度;建立违法行为移交查处机制,对发现的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要及时告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严肃查处煤炭矿山生产和建设中的假关闭、假整合、假技改、挂靠他人证照采矿、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以整合或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提请本级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煤炭矿山。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经费支出,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完善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收益分配、专项资金使用等有关政策。

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各种“矿霸”和黑恶势力,加强对矿山企业采矿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要依法进行查处。

发改部门负责把好立项审批关,优化矿业发展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

国资委负责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矿产资源深度整合。

环保部门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矿山以及非法小选厂、小冶炼厂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的,由当地环保部门报请政府进行限期治理或整改;不能依期完成治理或整改任务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按程序提请区政府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坚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牵头制定矿产资源产业发展规划,提高矿业准入门槛;加强行业管理和流通领域管理,严厉查处收购、买卖非法开采的矿产品的行为;加强矿山供电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供电、转供电行为。

电力供应部门负责按要求,对矿山企业实施供电和停止供电,严禁向无证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矿山企业供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矿山工商营业执照的管理,对无照经营或持过期证照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在20天内通知相关部门;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及有关部门移送的非法矿山,要及时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而且经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后仍不合格,被吊销许可证的矿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以登记注册。

水利部门负责加强矿山水土保持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建议政府予以关闭,相关部门吊销证照。督促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温泉、地热等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手续。

林业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建议政府予以关闭,相关部门吊销证照。

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以本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重要方针政策;分期、分批举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矿的能力和矿业权人依法办矿的自觉性。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行业管理和流通领域管理,严厉查处收购、买卖非法开采的矿产品的行为。

第9篇:矿山企业年度计划范文

关键词:矿山 企业 管理工作

1、矿山企业及其特点

矿山企业是通过开采或采选手段开发矿产资源,经营矿产品,以取得合法收益的工业企业。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自有一些独特之处。主要有:

1.1、矿山企业大多是在深山之中,与发达的城市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另外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总有枯竭的一天,因此,这与企业要成为“百年老店”的目标又有一定的时间距离。从这方面来说,矿山企业在空间与时间角度上与处于城市中的一般企业相比都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而这样的企业管理就要既有长期的经营战略规划也要有短期可变的空间规划。所有的规划都要围绕这一规则:必须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增加时间收入,稳定作业人员。

1.2、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和生产准备工作量大、周期长。矿山建设由于受到矿床和地质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增加了其复杂性。尽管人们在地质勘探阶段对矿体的形态、矿石赋存状态、外部围岩和水文工程地质条件作了详细的调查,但仍难免因人们的主观认识存在的差异而造成矿山建设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

1.3、矿山企业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不断移动,不同的采矿方法随着采完矿石后形成的空区也发生不同的变化,随之而来的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都更加复杂。由于矿山开采的矿体,一般都不是一个规则的几何体,这就要求矿山的设计与施工不断的跟进矿体变化,才能保证生产安全和正常生产。

1.4、矿山企业大多是地下作业,生产安全问题突出。国家也将安全生产提高到突出的高度,就是要在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导致整个矿山的闭坑,矿山企业在规划初期就要考虑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2、加强矿山企业管理工作的措施

2.1、深刻认识当前企业发展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加快企业发展的紧迫感

关于当前的经济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作了总的判断,即: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复杂的一年。从国际形势上看,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功能正在恢复,一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加快,世界经济有望恢复性增长。但是,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在增多,预示着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将是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从国内形势上看,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但是,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环境保护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由此,矿山的每一名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企业所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完成任务的艰巨性,既要增强必胜的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必须对发展的形势、难得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趋利除弊,发挥优势,自主创新,以实现矿山的长期稳定和较快发展。

2.2、以精细化管理促进机制创新,以构建创新型企业加快企业发展

2.2.1、科学开采矿产资源,创建资源节约型矿山

要结合矿山生产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发展规划和矿产资源开采年度、短期和长远规划,加强地质综合研究,做好深部探矿和周边、域外找矿工作,争取在探矿、找矿上取得新突破,增加新成果。同时要在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选矿、冶炼金属回收率上下功夫,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

2.2.2、深入挖掘生产潜力,确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在生产管理上,要全面推进生产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生产作业方式、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机组、机台的运转方式,着力在稳产增产上下气力,着力在提高生产指标上下功夫,着力在改进生产流程上动脑筋,着力在优化生产组织上见实效,确保全年各项生产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2.2.3、提升安全管理目标,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

要以全面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切实把“尊重生命、防范为先”的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到生产建设全过程,加大对安全生产在组织领导、技术、资金等各个方面的投入,促进各级干部和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要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力度,切实搞好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不断改善生产作业条件,切实促进安全生产达标水平的提高。

2.2.4、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在经营管理上,要全面推进经营精细化管理,深化经营管理缺陷诊断活动,用精细化管理去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用精细化管理拉动经营管理创新,用精细化管理带动经营控制力的增强,用精细化管理推动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2.2.5、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快提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水准

一要努力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对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争取将列入分立破产计划的企业离退休管理职能、矿办医院的疾病预防和治疗等管理职能移交给社会管理;二要努力争取将企业长期承担的生活供水职能经过改造、改制移交给地方、社区承担;三要努力争取将矿办集体企业转变为独立依托市场组织生产靠自主自立运营、求生存、求发展的企业:四要努力争取在机构和职能设置、干部任用、用工制度和薪酬分配改革上有新的突破;五要努力争取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推进和实行供暖体制改革;六要采取积极措施,争取享受到国家对国有工矿企业职工住宅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只有推进精细化管理,构建创新型企业,才能使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的严峻经济形势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开创矿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新局面,确保矿山经济的持续、平稳和较快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振兴与发展、为实现集团公司“三大跨越”目标做出新的和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