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

第1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矿产资源 总量调控 结构调整 内蒙古

一、“十二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局和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以大型煤炭矿区开发为代表的具有明显循环经济特征和清洁生产特征的矿山格局基本形成,重要矿产品产量平稳上升,矿产资源持续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调整矿产资源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提高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新建井工煤矿不得低于120万吨/年,露天煤矿不得低于300万吨/年,铁矿山不得低于6万吨/年,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不得低于6万吨/年,金银等贵金属矿山不得低于3万吨/年,铜等自治区急缺矿种矿山建设规模可适当放宽。以铁、铜、铅锌、金、银等优势矿种为重点,新建一批大中型矿产资源重点基地,发展一批大型矿山企业。

(二)加大已建矿山及采矿权的整合力度

通过企业重组和改造,实现规模开采、布局合理,推进矿产资源向大企业、现代化企业和下游加工企业集中。重点加强已设探矿权的整合工作,对于历史上设置的零星分布的探矿权,凡具备探矿权相邻、探明矿种相近、位于一个矿床、矿带或异常区等整合条件的,均要通过经济、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和完成探矿权整合工作,为优化后续矿山开局,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打好基础。

(三)调整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

以煤炭开发为重点,兼顾其他矿山开发,强化并严格执行煤炭资源向煤电煤化工等转化项目、煤机整车等大型装备制造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配置的政策,实施煤炭开发、就地转化、后续产品精深加工等煤炭产业化发展,建设一批超大型矿山企业,提高煤矿机械化生产、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水平,力促煤炭资源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善非煤矿产资源采选冶结构,推进采选冶一体化发展,稳定主要金属矿产选冶能力,推进稀土专营和开发稀土金属下游产品,增强非金属矿产深加工能力,整体提高全区矿产品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四)主要矿产品产能目标

到2015年,全区非油气矿山企业采矿生产能力达15亿吨, 矿业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生产能力和矿业产值年均各增长10%,主要矿产资源区内和国内保证程度均有所提高。石油产量达4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600亿立方米,煤炭资源产量力争达12亿吨左右。积极扶持煤层气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全区煤层气资源产量达10亿立方米。铁、铜、铅锌等重要金属矿产矿石产量保持平稳增长,到2015年,分别达到5000万吨、1200万吨、1500万吨以上。完全扭转矿山企业“多、小、散”的状况,全区大中型矿山产能所占比例达到81%以上,能源矿产和主要金属矿产开采集中化、企业大型化进程明显推进。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加强稀土和钨等优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调控力度,实现矿产资源供需总量基本平衡。控制稀土氧化物(REO)和钨等保护性开采矿种产量,到2015年,稀土氧化物(REO)和钨矿产(以钨精矿65%计)产量分别控制在8.4万吨和1400吨。全区采矿权设置数量(不含砂石粘土等普通建筑材料)控制在4800个以内。

二、“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量调控

随着全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资源供需形势更为复杂。实现资源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强对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十分必要。为了达到我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总量相适应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矿产品供需总量保持平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一发秩序,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十二五”期间,仍以结构调整作为重点,通过规模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调整,提高矿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整体竞争力,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 矿产资源总量调控的矿种选择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我区优势矿种,规划期内鼓励开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油砂、油页岩、铜、铅锌、金、银、钽、铌等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矿产。鼓励矿山企业合理开采与自治区建设密切相关的非金属矿产,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开发新型非金属矿产品,扩大非金属矿应用领域。

限制市场供过于求、开采或利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目前还不能经济开发利用的大中型低品位贫矿、难选冶的矿产,以及开采条件差、易产生严重浪费的矿产的开采。为了严格控制产能过剩、环境污染和降低能耗,对钨、锡、锑、稀土和重晶石、萤石、石墨、菱镁矿、滑石、砂金、硫铁矿、砂铁、高铝粘土以及其他重砂矿物和湿地泥炭、水泥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实行限制性开采;限制开采高硫煤、高灰煤,有计划地开采钼矿,对铟、锗、锆等稀散稀有金属矿产要加强保护。由于水泥属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高耗能、高污染的资源性产品,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水泥用灰岩矿山企业。钨和稀土是我国优势矿产资源,在国际、国内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国家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规划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自治区钨、稀土以及锡等矿种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严格实行年度开采总量指标控制和出口产品配额总量计划。对我区主要优势矿产煤炭实行总量调控。

根据国家政策,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禁止将优质白云岩、石灰岩等作为普通碎石建筑材料开采。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杜绝禁止开采矿种开发项目的建设。

(二) 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指标的研究

煤、钨、锡、锑、钼、稀土、铅、锌、铝、重晶石、萤石及高铝粘土矿产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煤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必须的主要能源;铝、铅、锌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必需的有色金属矿产;钨、锡、锑、钼、稀土矿产除国内需要外,可以控制国际市场并涉及国家安全与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矿产;重晶石、萤石是重要的非金属矿产,在工业现代化中将成为重要矿物原料,其中萤石在许多发达国家作为重要战略物资进行储备。这12种矿产资源在我国都有相当规模的开采和利用,除保证国内需求外,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国际矿产品贸易,有一些矿产品在国际市场中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既可控制和调剂市场产品的紧缺程度,又可左右国际市场中的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对上述12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的原则要求及我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规划期内,自治区调控开采总量的主要矿种是煤、稀土、钨、高铝粘土和萤石等。

1. 煤炭是我区最主要优势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精神,重点扶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重大项目,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有效调整煤炭开采总量,到2015年,全区煤炭总产量控制在12亿吨左右。严格执行煤炭新建矿井、矿山的准入,通过强化煤炭资源管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大矿小开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2. 稀土矿是我区极优势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

“十二五”期间,继续限制开采稀土矿,彻底解决分散开发等小而散等问题,实现包钢对白云鄂博矿区的专营。在解决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等问题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白云鄂博主、东矿的铁矿资源,逐步提高西矿的开采规模。控制稀土氧化物的开采和销售,大力开展稀土下游产品研发,提高稀土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规划期内,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区稀土氧化物(REO)2015年控制在8.4万吨,稀土氧化物年度生产总量按国家政策执行。坚决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8号)精神,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区稀土资源。

3. 我区钨矿资源储量居全国第十位

钨、钼等矿产在当前国内、国际市场上供大于求,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行限产总量控制。鼓励钨矿生产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改进工艺装备,控制初级产品的配额比例。2015年生产总量控制指标为1400吨(三氧化钨65%)。规划期内,钨矿年度开采总量按照国家调控政策执行。

4. 高铝黏土矿和萤石矿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2010年高铝黏土矿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是我国第一次对高铝黏土矿和萤石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并分年度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受理新的高铝黏土矿和萤石矿的勘查、开采登记申请。我区萤石矿属优势矿产资源,2010年,生产总量控制指标为190万吨(矿石量),全区高铝粘土矿生产总量控制指标为80万吨(矿石量)。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采总量控制责任状和合同书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依据国家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限制性开采矿种的开采总量和出口产品配额总量要按计划执行,严禁超计划开采和计划外出口。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为科学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供基础支撑。

三、“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明确要求“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大、中、小型开采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乱采滥挖;勘查、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结构严重失调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优质矿产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比例进一步提高;进出口结构得到改善。”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中,严格限制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破坏环境的矿山,对生产矿山和在建矿山开采规模达不到标准的进行了清理整顿。

(一)矿山企业规模调整

随着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稳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取得重大成果。煤矿山结构趋于合理。整合扩大了单个矿山的生产规模,优化了产业结构,改善了生产条件,减少了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但非煤矿山小型矿山企业居多的状况还未明显改变。我区除了煤炭和钼矿中型以上生产规模的矿山较多以外,其它非煤矿山的生产规模多以小型为主。小型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落后,矿产资源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低下。此外,多数小型矿山地质工作程度低,以普查阶段为主。小型矿山企业的大量存在,是造成我区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城市建设所需要以砂石、粘土为主的普通建筑材料用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存在诸多问题,小矿多而分散,缺乏统一开发规划,给城市及周边环境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对其规划和整合的力度更是需要加大。

1.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本着做大、做强、现代化、高起点的要求,严格审查新建矿山企业的资质条件。严格新建矿山企业的准入,依照矿产资源和主要矿区(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实现新建矿山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相适宜,从源头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需要新建矿山的矿产地必须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并对其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利用或有效性保护。对于共伴生多种矿产的矿产地,在探矿权出让以及划定开采范围时,要进行主要开采矿种的合理性论证,并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产资源的重要程度确定开采顺序。

2. 现有矿山企业结构调整

依靠体制创新和企业改制,提高现有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和科技含量,坚持“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大矿、下游加工企业整合上游矿山企业”的原则,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转让和控股等形式,组建矿产开发和加工的矿业集团,提升矿山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

按区域、矿种建立矿山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弃小扶大,弃弱扶强。对于规模特小、生产技术落后、能源和资源消耗严重、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和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不相适应矿山,要限期改造和整顿。对资源枯竭、严重污染环境、浪费和破坏资源以及长期亏损的矿山企业,予以关闭或依法破产。对无合法矿石来源、规模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非法建设的选矿厂及矿产品加工企业要依法实施关闭整合。

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落后的小铁矿、小煤矿等,要分类整改或重组;达不到产业准入标准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坚决关闭或停产。规划期内,要逐步淘汰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逐步淘汰入选矿石量6万吨/年以下的铁选厂、3万吨/年以下的铜铅锌选矿厂、金矿露天氰化堆浸场、混汞法选金场。

(二)技术结构调整

矿山企业的开采生产技术应与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广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减轻矿工体力劳动的先进采矿技术和装备。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式和选矿工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止手工采矿和穿硐式巷采等落后开采方法,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的产生量和贮存量。鼓励矿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采矿和选冶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机械化生产,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坚决取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的小选冶、土法炼焦、小氰化池和土法炼油等非法生产。规划期末,全部淘汰传统的房柱式开采工艺,煤矿机械化程度不低于80%,非煤矿的机械化程度不低于50%,实现采矿和选冶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机械化生产,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按照科技创新的要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选冶企业的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促进产品升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

(三)矿产品结构调整

遵循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优化能源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稀土产业和非金属产业的矿产品结构,推动自治区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

能源矿产。加大煤炭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技术和洁净煤生产,使煤炭洗选比重达到60%,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加强优质煤开采,以洁净煤气化为龙头,积极发展煤制油、煤电化、煤焦化和煤液化等煤-电-化工一体化的新型煤化工深加工产品。鼓励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开采,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天然气化工产品。

金属矿产。重点发展黑色和有色金属产业。通过实施扩能改造等重点工程,实现钢铁产品结构的优化,提高中厚板、汽车板、特种钢、稀土钢的比重。扩大有色金属产业生产规模,有序发展氧化铝和铝系列合金材料,适度发展铜、铅、锌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及深加工产品,使有色金属开发逐步成为我区另一支柱产业。

稀土金属矿产要在稳定发展上中游产品的基础上,突出发展稀土新材料、元器件和应用产品等下游产品。加快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净化催化材料、发光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的发展步伐,实现从原材料出口为主到以功能材料及相关最终产品出口为主的转变,延长产品链。积极组织力量开展铌、钽、铍等稀有分散金属的矿产品开发应用研究。

非金属矿产。开拓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应用领域。适度发展盐碱化工,扩大烧碱、纯碱、PVC等产业规模;稳步发展金属钠、氯丁橡胶、甲烷氯化物等氯碱产品。建材工业以水泥、玻璃为主,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扩大浮法平板玻璃生产规模。充分利用高岭土、风积沙等资源,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规划期内,促进芒硝、石膏、膨润土、沸石等其他优势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应用。

四、保障措施

1. 科学设置矿业权,提高准入门槛,有效控制过剩产能

继续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继续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等要求,对稀土、钨、锡、锑、钼、高铝耐火粘土、萤石等八种产能过剩矿产,严格控制新设矿业权。提高准入门槛,控制采矿权投放数量。根据矿产资源供需情况,结合矿业经济增长速度和矿业产值目标,合理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的投放数量和布局。进一步规范煤炭、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采取措施应对产能过剩。

2. 强化总量控制指标的执行力

首先明确总量调控计划指标,依据规划调控,控制出口,加强对开采总量配额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国家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限制性开采矿种的开采总量和出口产品配额总量要严格按计划执行,严禁超计划开采和计划外出口。针对当前全国钨、锡等矿产开采总量仍然过大的情况,进一步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完善准入制度,严格准入管理,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从事钨、锡、锑的勘查、开采、冶炼、加工、销售和出口等活动。在国家规定的总量调控期间,钨和稀土矿山不得擅自改变开发利用方案、扩能改造或扩大开采规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采总量控制责任状和合同书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信息通报等制度,对采矿总量调控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调查与监测,同时形成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机。鼓励钨和稀土生产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改进工艺装备,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配额比例。

3. 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加快资源整合步伐

依照重点成矿区带集中开采政策,科学规划开采布局,划定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鼓励开采区内优势矿产和国内紧缺及市场需求的矿产,限制开采供大于求、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矿产。对大宗出口的优质矿产实行限产保值。本着“大矿大开、整装开发”和“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下游加工企业整合上游矿山企业”的原则,合理设置采矿权。严格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严禁圈占矿产资源不按期开工和大矿小开、整矿零开、滥采乱挖,杜绝对资源的掠夺性、投机性开采和垄断性勘探。

4. 建立矿产资源开采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调整矿业生产结构,提高矿山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矿山企业总数。对勘查区内已发现的矿体要进行全面的评价,其中煤炭地质勘查程度原则上要达到勘探,非煤矿种地质勘查程度要达到详查,资源储量及建设规模原则上达到国家、自治区确定的最低规模要求,方可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

主要参考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12

2.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年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11

3.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年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6

4. 《200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5

5. 《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9.12

6.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8号

7. 国土资源部《2010年高铝黏土矿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涵[2010]187号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104号)

第2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和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为目标,按照不断巩固、深化、提升矿山整治成果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优化矿山布局,压缩开采总量,强化环境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管理机制,努力达到“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规范化管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优化矿山布局,抓好减点减量。以2006年考核指标为基数,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采矿许可证总规模)压缩7%,炸药使用量减少7%;关闭建筑石料矿山10%,关闭建筑石料矿山(宕面)15家以上。

二是推进废弃矿山治理,抓好生态修复。全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开工22个以上,完成14个以上,累计完成105个以上。

三是深化环境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矿山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完善,规范运行,循环使用,沿河加工机组达到零排放;固废去向明确,有专用的贮存、处置场所。矿石加工扬尘治理设施完善,全面落实分级治理要求。主要矿车运输道路全程硬化,并落实有效的保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有条件推行中深孔爆破的矿山企业实施率达到80%以上,矿山安全质量标准考核评级市级达标率达到60%以上。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在2006年考核指标基础上,下降20%以上。

五是抓好试点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2006年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再选定8至10家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不审批新矿。各级各部门不得受理和审批新矿,严禁以移点方式变相设置新矿。

(二)抓好矿山布局调整。认真实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全面关闭禁采区矿山的基础上,加大关闭限采区矿山的力度,减少矿点数量,进一步优化矿区布局。

(三)加强开采量实测。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量的实测,做到重点矿山企业每半年实测一次,其他矿山企业每年实测一次,严肃查处越界、超量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四)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矿山环境治理和保护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和达标排放,沿河加工机组必须达到零排放;明确固废去向,落实固废贮存、处置专用场所。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分级治理的要求,完善粉尘治理措施,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和保洁措施,有效解决矿区扬尘污染问题。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五)加快废弃矿山治理。重点抓好主要交通干道和城镇周边可视范围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制定计划,排定名单,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实施治理,确保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注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整理、村庄整治、景观建设有机结合,使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火工品供应管理。坚持按批准规模定量供应炸药,根据年度开采规模、区别不同石质和爆破方式,逐矿核定炸药用量,并按照按月定量分配、年度总量内适度调剂的办法供给。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火工品规范供应。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八)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定一批规模较大、开采期限较长的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九)建立健全机组管理机制。矿山企业加工机组(含矿石运输码头)设置和更新改造,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河流沿岸不得设置新的加工机组。关闭矿山的加工机组,原则上应随矿山关停,并拆除设备。

(十)完善采矿权出让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采矿权与矿区原有不动产整体评估、一并挂牌出让的有效途径,引入多个主体参与竞争,实现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的完全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按照矿产资源种类、品质和开采、运输条件等综合定价的价格机制。

(十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偷排生产废水、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矿山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深入推进矿山整治上统一思想,在创新工作举措上统一思想,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统一思想,把矿山整治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大举措,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矿整办要继续履行好综合协调、指导督查、联合执法的职能,确保矿山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落实责任,合力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资源出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治理规划》,抓好减点减量、调整布局和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环保部门要认真做好对矿石开采、加工、运输环境污染治理的指导、监督和查处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把好安全条件准入关,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民爆用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定量供应炸药、控制开采总量的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交通道路保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车道路硬化工作;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运码头的规范管理,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的有关工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企业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的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税收征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税收管理;其他有关部门都要从本部门职责出发,认真抓好矿山整治有关工作。

第3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并且大多数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全省共有9对煤与瓦斯突出井,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复杂。市就有3对;监管的矿山企业涉及到煤矿、井采矿、尾矿库等6大行业。而我局矿山科科室仅有3名工作人员,做为矿山科的科长,深知自已担负着全市76个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与科室成员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并紧密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实践调研,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的工作措施,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工作成绩。现将我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一、认真谋划。

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监管对象的安排上,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监管内容的安排上,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二、夯实基础。

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年初我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根本加强,做到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深入查找治理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三、严格执法。

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日常监管过程中,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

第4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并且大多数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全省共有9对煤与瓦斯突出井,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复杂。市就有3对;监管的矿山企业涉及到煤矿、井采矿、尾矿库等6大行业。而我局矿山科科室仅有3名工作人员,做为矿山科的科长,深知自已担负着全市76个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与科室成员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思想,并紧密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实践调研,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的工作措施,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工作成绩。现将我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认真谋划。

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监管对象的安排上,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监管内容的安排上,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

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年初我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根本加强,做到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

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日常监管过程中,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

第5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进行重组,凡达不到生产规模的小矿点均予整顿关闭,逐步形成以中型矿山为主体,中小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的原则。根据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实际及资源赋存条件,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合理开发的原则。除中型矿区外,原则上一个矿体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不适于设置一个采矿权的,由发证机关依据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后,可以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采矿权。对矿产资源规划中设定的禁止开采区内的矿山,国土资源部门要书面告知采矿权人,其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当地政府实施关闭,不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三)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矿产资源整合应以生产规模大、技术管理和设备水平高的矿山作为主体,采取股份、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开采同矿种其他矿山。

(四)明晰产权的原则。矿产资源整合必须由一个有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采矿权人)作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矿产资源整合后形成的矿山原则上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

(五)严格审批的原则。对资源整合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登记,颁发各类证照。

三、整合的任务与目标

(一)任务

以20**年8月底全市持证矿山数量为基数(384户),通过资源整合与矿山整顿规范,全市共关闭矿山104户。其中,通过资源整合关闭矿山80户,通过整顿规范关闭矿山24户(包括煤矿整顿关闭8户)。到20**年底,将我市矿山数量控制在280户之内。

(二)目标

1.矿山开局逐步趋于合理。按照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对矿产开发集中区统筹考虑,合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迅速扭转矿山“多、小”的局面。

2.矿业结构明显优化。以优并劣,扶优扶强,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设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秀企业集聚。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

3.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资源整合后的矿山企业生产系统、采选工艺及配套设备要互相适应,采矿回采率要达到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方案的要求。共生、伴生矿得到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

4.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现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

5.矿山数量明显减少。通过资源整合与整顿规范,使我市矿山数量减少104户,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280户以内,实现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生产规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整合范围

1.整合的重点矿种

根据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实际情况,确定全市矿产资源整合的重点矿种是:煤炭、萤石、花岗岩、膨润土、建筑用石料。

2.整合的重点区域

**

五、实施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整合与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1.调研准备阶段(20**年1月至20**年3月中旬)。市、县两级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掌握矿山企业开采规模、资源储量、生产现状和技术设备状况,确定整合矿种、区域和整顿关闭矿山企业的清单。

2.编制方案阶段(20**年3月1日至4月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于20**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并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要在20**年4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待市整规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3.方案实施阶段(20**年5月至20**年9月底)。各县(市)区按照批准后的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整顿关闭矿山企业的指标,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省里的要求,要在20**年9月底前,完成省里规定的整合指标。整合后的矿区要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换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20**年,要继续巩固、完善矿产资源整合成果,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全面完成《总体方案》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4.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要在20**年10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矿产资源整合及整顿关闭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市整规领导小组在20**年11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全面完成资源整合及矿山企业整顿关闭任务的基础上,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汇集、归档立卷工作,迎接省全面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矿产资源整合与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由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同时,要保证矿区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积极稳妥的推进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整合工作的领导,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矿产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的顺利实施。

2.依法推进,规范运作。各县(市)区对确定纳入整合与整顿关闭的矿山企业要按规定的规范程序进行整合和关闭,整合后新设立的矿山法人由工商部门对企业名称进行预核准,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划定矿区范围,对整合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颁发采矿许可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核发相关证照。

3.强化监督,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对纳入整合与整顿关闭的矿山企业要加强监管工作,严禁违法生产,防止借整合、整顿之名逃避关闭和进行突击生产。市整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按期完成。

第6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2011年二季度至今,全市共开展季度检查4次,发现并立案查处超深越界矿山企业125家,为历年因测量技术原因造成的超深越界的37家矿山企业及时置换了坐标。2012年一季度井下检查情况与2011年二季度比较,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大幅减少,减幅达72.3%。

分工合作 井下检查常规化

基于超深越界行为的触目惊心,2010年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矿山测量资质和地勘资质的技术单位对全市116家煤矿开展了井巷工程测量,随后,各县市区也组织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了全面检测,共发现146家矿山企业涉嫌超深越界,占全市各类持证矿山企业总数的27%。

检查结果使该局认识到,以往主要采取查看图件资料,根据产量推算剩余储量,从而推测矿山企业有无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方式,结果难免有偏差,使部分超深越界企业成为漏网之鱼。而采取井下检查的办法,就能够通过对井下巷道的实地准确测量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进而对矿山企业是否超深越界开采做出准确判断,为处罚与奖励提供依据。

要及时发现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就必须实现井下检查的常规化。为此,株洲市局明确了市局、县市局(区分局)、矿山企业和测量单位在井下检查中的工作职责,以确保井下检查能够常态化,从而有效杜绝、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超深越界行为。

县市局(区分局)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经费,建立检查档案,报告检查情况。县市局(区分局)成立预防和治理超深越界开采井下检查队伍,下设“两组一办”:业务组设在地矿股,负责摸清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的具体情况、违法采矿的总产量及其价值;执法组设在执法队,其职能是根据业务组提供的矿山企业违法开采调查报告,对违法的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和调度。

市局负责井下检查的组织指挥,制定总体方案,研究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抽查,进行指导考核,以确保全市井下检查的有序开展。

矿山企业是依法守界开采的责任主体,履行按照坐标控制范围、立体空间进行开采,自我排查、定期开展井下巷道检测,预防超深越界行为,自觉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等资料、接受检查等责任。

测量单位受市局委托,开展井下开采监督检查测量,向被检方、委托方和县市局(区分局)提交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及简要说明。

检查标准规范 认定处罚程序化

井下检查的次数、数量和抽查比例,直接关系到超深越界行为发现的几率和查处的到位程度。因此,有计划、按比例地开展井下检查,是打击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有效手段。

首先,科学确定了检查次数、检查数量和抽查比例。检查次数上,矿产资源开采井下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数量上,矿产资源大县检查面不低于辖区内矿山企业总数的30%,其他县市区不低于50%;抽查比例上,市局每季度组织对甲类矿山采掘工程平面图进行10%的抽查。这样,既能够避免井下检查过勤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又防止检查过疏让个别存在超深越界行为的矿山企业漏网。

其次,明确了认定的程序。对超深越界行为的认定:一是下达停采通知书。县市局(区分局)对存在超深越界行为的矿山企业立即下达停采通知书,并在两日内组织立案调查,两个月内处罚到位;二是封闭巷道。有超深越界行为的矿山企业接到停采通知书后,应迅速组织对处在已超出矿区范围边界的巷道进行永久封闭,注明编号、封闭日期、责任人、监管单位;三是认定。填写《矿山超深越界巷道永久密闭验收认定书》,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现场执法人员、驻矿安监员签字认可,并对密闭现场拍照、存档。

对无超深越界的认定,通过井下检查确认无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由参检的相关部门、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国土资源所、驻矿安监员签名,填写认定表即可。

最后,明确了处罚程序。没收超深越界矿山企业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以及责令停止开采后仍拒不执行的矿山企业,吊销其采矿许可证;超深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总值达5万元以上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拒不缴纳罚款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奖惩措施明确 结果运用制度化

开展井下检查的目的是准确判断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深越界行为,而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就能够彻底改变以往超深越界发现难、认定更难、处罚更是难上加难的局面,改变以往矿山企业超深越界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被处罚所支付的成本的现状,从而督促矿山企业守界开采。

首先,实行奖励制度。对取得采矿权开采满两年没有发生超深越界行为,或者采矿权年限在五年或五年以上,近三年没有发生超深越界行为的矿山企业,市政府授予“株洲市无超深越界开采矿山企业”牌匾,并颁发证书。被授牌的矿山企业在办理年检、延续、扩界、变更等业务中享受“绿色通道”的便利,优先予以办理;并可以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政府用于矿山企业的技改补贴。

第7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为主要内容,以市场配置为手段,对矿产资源重新规划、整合、配置,对矿山企业依法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矿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

(二)总体目标:一是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矿山规模明显扩大,矿山布局基本合理,“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扭转;二是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解决国有大矿范围内的小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超期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矿业权纠纷和越层越界等各类违法案件明显减少;四是建立和完善全省采矿权设置规划和计划,实现由被动无计划授予采矿权向有计划出让采矿权的转变,对矿业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明显提升;五是建立和完善全省矿业权市场,创造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和公开、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六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和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长效机制。

二、整合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调整布局的范围:国有重点大矿周边地区;矿权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矿山布点过密、生产规模过小和个体矿山集中区,以及矿区范围平面或立体交叉重叠的地区;矿业秩序较为混乱和因矿权布局不合理而导致安全隐患较多的矿区。

(二)主要任务:依法取缔整合范围内的无证矿和其他违法开采的矿山;核查整合区域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情况和资源开采现状;按照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矿产资源的要求,科学编制区内矿产资源规划方案、采矿权设置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平等有偿、择优扶强、依法组建的原则,组建新的矿山企业,依法设立采矿权,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原则和标准

(一)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按下列原则进行:

1、宏观调控、集约利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批设立采矿权,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企业数量,提升办矿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2、合理布局、规模办矿。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准则,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或联合,调整矿山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矿体(一个井田)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一个采矿权只能设计一套开采生产系统,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低水平重复建设。

3、提高标准、依法办矿。严把采矿权准入关,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限定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和标准,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杜绝一证多矿现象。

4、保护环境,防治并举。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执行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规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走资源集约型、经营规模型、生态保护型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

5、科学办矿、科技兴矿。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改造传统采选工艺和装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增强矿业开发科技含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效益优势。

6、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树立全面、协调、科学的发展观,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维护矿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探索和实施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保证和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前和长远的需要。

(二)整合后的矿区及矿山企业要达到以下标准:

1、矿区范围明确,矿权设置合理,开发利用方案符合规范,矿权之间留有合理的保护矿柱。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规模、矿山服务年限匹配合理,“三率”指标科学规范,符合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总体要求。

2、新建矿山建设规模不低于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最低生产建设规模,生产装配水平高于全省矿山平均装配水平。

3、矿山企业具备相关的采矿资质条件,矿山企业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产权明晰,责权分明,并有相应的采、选、地、测专业技术人员。

四、方法与步骤

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要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煤炭先行整合(*年底前完成),与冀政〔*〕20号文件接轨,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全省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年)。全面部署和启动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根据我省矿业开发实际,优先解决国有重点大矿周边地区整合问题,以铁、煤等大宗优势矿产为突破口,在矿业大市选择17个重点矿区进行整合试点,为全面推开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年1月至12月)。确定整合区域,编制设区市和县(市、区)总体整合方案,逐级报批,并组织实施。总结和推广第一阶段整合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整体推进,集中精力扎实开展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半的时间初步完成全省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任务。

第三阶段(*年1月至6月)。巩固和扩大整合成果,查漏补缺,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严防“明合暗不合”现象发生,全面完成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同时要对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政府将对设区市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进行验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对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副省长柳宝全为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河北煤监局、省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省整合资源调整布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整合资源调整布局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要充分认识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整合任务较重的地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矿,落实到人。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调度,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以县级政府为主组织实施。省政府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地深入重点整合矿区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

(三)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整合工作要与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相结合,首先对无证采矿及其他违法开采的矿山依法进行清理和取缔;要查清整合区域内已探明的资源储量情况、基本地质情况、开采现状,在此基础上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和各拟设矿业权矿区的开发利用方案,并由市、县(市、区)政府逐级审核报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市、县(市、区)政府按照批准方案拟设置采矿权的数量,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矿山企业。通过投资入股、企业兼并、企业收购、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采矿权转让等手段对矿山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组建新的符合规定条件和规模的矿山企业。对原有矿山企业予以终止和关闭,合理配置依法设立采矿权。拒不参加整合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得延续,并强制关闭。

(四)政策激励,促进整合。制定和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整合关闭的合法矿山要给予适度经济补偿,对整合后保留的矿山在采矿权申报过程中,优先审批,优先办理。

第8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推动下,从20xx年起,我县以治乱为目标,在全县开展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要求,我县国土资源部门如何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充分结合我县实际,不断优化全县矿产资源市场配置和逐步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布局及开发利用,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工业企业,积极推动全州发展工产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我局本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列入调研的重点课题之一。对此,根据我局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安排,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矿业开发历史悠久,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种类较多。解放后,历经**省地质矿产局等地质单位、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勘查,到目前为止,基本查明的矿产资源共26种,分别是:能源矿产2种,即煤(包括烟煤、无烟煤、褐煤)、油页岩;金属矿产9种,即铁、铜、铅、锌、锰、钴、银(伴生)、钼(伴生)、钛砂矿;非金属矿产12种,即岩盐、芒销、石膏、石英砂、硅石、高岭土、白云石、石灰石、页岩、粘土、普通建材石料、普通建材砂料;水气矿产3种,即二氧化碳气、矿泉水、地下热水(温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但是,长期以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直存在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不合理、采富弃贫、经营粗放、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因此,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与管理,是我县热点问题之一,不仅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而且社会密切关注。近几年来,我们以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化工产业的发展,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着力点,强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省、州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整合矿产资源调整开发利用布局工作是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同时,资源整合工作又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因此,**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主线是资源,对象是矿山企业,目的是解决资源配置和矿山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既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也涉及现实的经济利益再分配等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因此,只有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才能做好此项工作。

(二)坚持整顿先行,“治乱”与“治散”相结合是搞好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前提。在整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先整顿,再整合,坚持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三查”工作,全面查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各类违法行为,为顺利开展整合工作创造条件。以整顿促整合,以整合促规范,促进和推进了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规划控制,努力从源头治散。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我县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以此规划为依据,加强宏观调控,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制度、分类分区勘查开采制度、开发利用方向管制制度、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矿产资源储备制度,严把矿业权设置关,努力避免出现新的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不合理问题。

(四)科学编制整合方案,夯实整合工作基础。我们在全面调查摸底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全县矿产资源整合初步方案,并根据需要编制了石英砂、石灰石、钛矿资源整合方案。通过分级制定整合方案,明确了整合目标任务、整合范围、整合标准、政策界限、工作进度,将矿山压减指标落实到了各重点矿区,并将分类处置意见落实到了每一个矿山,为整合工作的实施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安监、环保、水利、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整合主体为主,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合工作机制。二是暂停受理矿业权设置申请,集中力量抓整合。列入资源整合的矿区及其地区,在没有实现整合之前暂停了新立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申请,以促进资源整合。三是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明确资源配置导向。明确要求,新建矿山必须满足最低开采规模、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达到综合利用和开采回采率等条件,否则,一律不予准入,不得设立矿业权;现有矿山在办理延续、变更手续时,必须比照新建矿山要求进行整改,并纳入资源整合范围,否则,不 予办理延续、变更手续,责令退出我县矿业开发市场,使“参与资源整合、走规模开发、综合利用、采选加工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成为矿业开发投资者不可回避的战略选择。同时,通过矿业权设置和调整重置、定向转让,使资源配置向鼓励项目倾斜,使优势资源向云铜集团、云冶集团、**德胜钢铁、**燃二化工、勤攀磷化工、**亦标等优势企业集中。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以整顿促进整合。我县坚持治乱、治散一起抓,以整顿促整合,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全县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全面整改,严厉打击了无证勘查开采、滥采乱挖、超层越界、盗采盗运等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利于实施资源开发整合的社会环境。五是明确政策,激励约束并举。坚持“存量利益不变,增量利益共享”原则,通过整合后矿山企业在当地注册、建厂,税收在资源赋存地缴纳等途径,保证整合后地方政府税收不减少甚至有所增加;允许整合矿山在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前提下,适当扩边增储,调动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参与整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应纳入整合而不原参与整合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政府相关部门不再为其证照办理延续、变更手续,依法关闭无偿收回。

(六)创新整合模式,以多种方式实施整合。按照“四个一批”(即:淘汰关闭一批、有条件保留一批、合并重组一批、整改提高一批)的思路与要求,采用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根据不同地区、矿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因矿制宜,采取不同形式,同步推进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采用“矿山合并重组”、“采选加工一体化”、“采选加工联合体”、“采矿与加工企业战略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整合。

通过资源整合的探索和实践,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初步呈现资源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和链条化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矿山总数大幅减少,全县矿业权总数从20xx年的166个压缩到了现在的126个,全县共注销了40个矿山采矿权,矿业权总数压缩了24%;二是一矿多开、大矿小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矿山开采规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三是选矿缺位、采用分离的局面得以扭转,多数矿山开发企业由单一采矿或加工企业向采选加工一体化联合企业发展,依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产业链结;四是优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龙头企业长远发展有了坚实的资源保障;五是采富弃贫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利税得到大幅增长。与此同时,在矿产资源的开发整合过程中,总结形成了以勘查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和以资源配置引导产业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新模式,使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整合矿产资源调整开发利用布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总结完善,整合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政策支持,整合工作涉及矿山企业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资源整合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二)对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矿山企业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甚至还以不同形式抵制整合工作推进。

(三)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保护和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的意识还需加强,破坏矿区生态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体现在矿产资源较集中的开采区,一些规模较小的矿山在落实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要求上还有差距。

(四)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不够。由于经济发展需求引导了资源开发方向,目前矿山布局不够合理,矿山设置数量多,但生产规模偏小,生产模式仍停留在落后的粗放式加工上,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的目标还有差距。

(五)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存在一定难度。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而现行执法手段落后,调查取证难度大,执法效果不佳。尽管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发现了一些非法开采现象,但实际国土资源部门单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控制能力及其有限。

(六)多部门共同监管的协作机制还需加强。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查处中,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配合,没能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合力。

四、改进办法和措施

(一)积极研究和探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资源整合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总结整合工作经验和办法,进一步理清整合工作的方法、步骤、程序,研究整合过程中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解决好各矿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资源整合的认识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宣传资源整合调整开发利用布局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克服各种困难,坚定不移地抓好抓实资源整合工作。

(三)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加快矿产资源整合进度。要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和确定的整合范围,积极对辖区内的矿区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参与制定本辖区内各整合矿区的整合方案,逐级报批。同时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努力实现在政府统一调控下,以市场化配置为基础的矿业权设置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整合措施。整合期间,不再受理新立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不再受理探矿权、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的申请,对以各种手段抵制资源整合工作的,其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坚决予以关闭,并取消其参与整合的资格。

第9篇: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挑战 机遇

0 引言

2012年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是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最为重要的一年。由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的实施,众多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面临众多严峻的挑战,这是由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的企业现状决定的。当前,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生产技术含量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在这种状况下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须克服众多困难。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严峻挑战的背后孕育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挑战,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安全、科学、健康的发展。

1 挑战

2011年7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要求在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通过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可预测,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要出色地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任务,在生产管理、团队协作、技术工艺、人才培养、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员工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将要面临严峻的挑战。

1.1生产管理的挑战

我国的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普遍较小,管理体系不完善。在矿产品价格高时,盲目地提高采掘进度,使得相应的安全配套措施跟不上,甚至出现“三超”现象,这种一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增大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如何根据矿山企业自身的状况,在遵循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同时合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是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最大挑战。

1.2团队协作的挑战

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安全责任不清晰、相关人员任命不合理,导致企业团队协作不力。具体表现为:矿山企业为了应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临时组建相关部门,随意地任命相关负责人,甚至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由于负责人素质不达标、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团队协作出现问题,进而引发生产与管理不协调,不统一等现象。因此,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详实的安全责任制、合理地任命相关人员,组建合理的团队,使得部门、人员各司其职,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是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挑战之一。

1.3技术工艺的挑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被人所共识,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矿山企业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尽量避免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当前,我国的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高能耗型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要在短期内转化为技术密集型、低碳环保型企业,须广泛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为此,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在经济、安全生产调度等方面将面临极大的压力与挑战。

1.4人才培养的挑战

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涉及的内容相对较广,关系到矿山企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来组织实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企业如何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直接关系企业的未来发展。

1.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挑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仅考察矿山的硬件建设,还有矿山的软件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软件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员工端正的工作态度、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服务。当前,我国的中小型非煤矿山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概念模糊,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设积极向上的企业安全文化,是我国中小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1.6员工安全意识培养的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因员工安全意识不够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以预防安全事故为主旨,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员工安全生意识。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方面要面临以下挑战:

(1)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员工的素质普遍不高,接受能力有限。

(2)长期形成的唯经验论、唯意识论的惯性思维模式。

(3)长期养成的不良作业习惯,短时间内无法扭转。

因此,要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形成规范的安全氛围,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员工的共同努力。

2 机遇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挑战和机遇是一朵并蒂双生莲。安全生产标准化给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孕育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首先,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了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队伍,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得矿山领导层更加重视安全生产,领导层和生产基层的交流和沟通更为频繁,在实践中强化了矿山的领导队伍。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出了许多安全管理的标准,这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

其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了员工的素质,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员工每年必须接受规定学时的培训;定期召开基层会议,纠正员工的操作失误,交流工作心得等。这提升了员工的职业安全技能,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了安全事故,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同时可改变民众潜意识里“矿山企业多灾多难”的企业印象,为矿山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再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了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科技含量,为企业储备了技术人才。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矿山企业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安全、高效、合理地开采矿山资源。为此,矿山须革新生产工艺,更新相应的生产设备,这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技术人才作支撑。所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科技含量,为企业储备了技术人才。

最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了非煤矿山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保护了矿山环境。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矿山企业须合理地开采矿产资源,包括以下两点内容:

(1)选择合理的开采模式,杜绝矿产资源的浪费。

(2)选择合理的技术工艺,保护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

杜绝矿产资源的浪费,可延长矿山的服务年限,提高矿山企业的整体的经济效益;同时合理的技术工艺选取,减少了环境污染,树立了环保型企业的社会形象。

3 结语

我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2009年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的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为规范,矿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给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部分技术力量薄弱、生产不规范的矿山企业在挑战中倒下了,但是众多的矿山企业顶住了压力,迎接了挑战,并以此为契机,使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标准化给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带来的机遇远大于挑战。“凡事追求卓越,细节决定成败”,期待我国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出色地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迎接安全、高效、绿色环保型矿山时代的到来!

参考文献

[1]孙军栋,论当前国情下安全生产标准化在非煤矿山领域中的应用[J],商情,2011,(42):148。

[2]周建新,张兴凯,刘晓宇,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J],金属矿山,2007,(370):1-5。

[3]刘铁民,加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5):9-12。

[4]黄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初探[J],安全与健康,2011,(6):40-41。

[5]武奇,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发展的方向[J],公共安全,2007,(201):15-16。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2011]1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2011。

[7]徐必根,谢长江,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发展历程与技术需求[J],矿业研究与开发,2006,(10):12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