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精选(九篇)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

第1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机管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年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农村文明建设。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明确责任抓落实,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并与各村(社区)签订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村(社区)务必与本村(社区)各机手签订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齐心协力,加强监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确保我镇农机安全生产。镇农机部门要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厂点的管理,配合工商和质监部门整顿农机市场,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要配合县农机培训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配合县农机监理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好农机牌证管理和农机驾驶员考试以及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机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大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在重要节点和农忙时节农机作业的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击无牌无证、人货混装、非法载客、酒后驾驶、带病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除重大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密切与镇农机部门联系,加强日常农机安全管理,发现农机违章作业及时劝阻并上报,积极配合县、镇执法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三、强化宣传,开展培训,营造浓厚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各村(社区)及镇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和舆论工具,采取各种形势让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村入户”,使广大机手、农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机户、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大力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部第42、43、72号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通过出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政策法规和安全作业常识。 四、开展 “平安农机” 创建活动,从源头上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镇农机部门和各村(社区)要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抓手,深入基层,服务到家,在服务中消除事故隐患,在服务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在服务中促进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形成人人讲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级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鼓励、支持并指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愿成立安全协会组织,积极开展村(社区)内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村(社区)内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和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四是积极为农机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机户进行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和保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促其增强遵章守法、安全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第2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全区新时期农村和乡村社区平安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文〔〕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区创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导推动,部门服务监督、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机制,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农村和乡村社区平安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防微杜渐,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服务。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的管理,依靠社会力量,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三)社会动员。多渠道、全方位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服务;立足于居民自防自治,推动和加强平安工作。

(四)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大力推进。

三、工作目标

(一)年底.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全区共建成3个示范性乡村平安社区和示范性平安村,2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二)年底.全面开展乡村社区及农村平安工作,全区4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三)年底.群众平安素养明显提高,平安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平安切实加强,平安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区6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四)年底.群众平安素养进一步提高,平安基础设施逐渐完备,公共平安进一步加强,平安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各镇办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四、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成立城市基层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街道办事处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成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3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根据社区安全自治管理的需要,明确1名以上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适合各种环境及状况的社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建立社区安全信息网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精确的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图。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建立社区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发挥社区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社区安全的在线监控和巡回检查。大力培育社区安全咨询服务等中介组织,加强社区安全技术指导。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社区安全提供服务。公布安全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引导居民自防互助。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结合社区安全实际,出台社区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社区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标准、社区企业安全工作标准,组织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城市发展安全规划。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规划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严格城市功能分区,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住区,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成品油等危险物品配送管线。不得在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街道和楼院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企业在城市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城中村安全管理,搞好消防安全改造等安全规划,坚决遏制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打通消防通道和安全抢险通道,确保城中村安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消防、市政、经委、交通、商务、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八)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每个社区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宣传、工会、司法、教文体、消防、市政、经委、商务、建设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消防、经委、教文体、商务、建设、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常识,动员学生参与学校、社区、楼院和家庭的安全宣传等活动,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确保辖区中小学生安全生产受教育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教文体局。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消防、巡防“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监控机制,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社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二)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市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楼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均应取得相应许可证,对无证使用单位应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质量技术监督、消防、市政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单位应当加强对危房的排查治理。依法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防止将房屋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销售、仓储的,其周边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街门面房的防火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教文体、安监、消防、民政、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活动。要全面加强禁放改限放过程中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交通管制疏导,确保公众安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五)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严禁私自倒罐充装液化气。高层建筑或者居民楼内的餐饮单位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要依法管理,防止泄露、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建设、安监、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六)规范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贸交易会、大型集会和庆典活动必须按要求经过审批和备案,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周边干道交通管制,控制进场人数总量,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七)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按要求配备应急人员和应急器材,制定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关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商务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八)规范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区的管制,严厉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加强机动车辆检修和驾驶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车辆带病上路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九)加强社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社区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供、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进网作业管理,指导居民加强对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消除供、用电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加强对社区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社区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劳动人事保障、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五、农村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健全农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推进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农村安全政策调控。运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价格调节等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督促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条件,依法关闭取缔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防止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企业在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农村安全标准体系。出台农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农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检查制度、村民安全公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农村安全工作标准、农村企业安全工作标准,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企业安全管理网络,发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成立镇、行政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明确具备农村安全管理能力的农村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镇、行政村、企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查找、整改事故隐患。贯彻落实《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村民委员会发现其辖区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所在镇政府或行业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六)加快农村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镇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解决农村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短缺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镇、行政村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纳入上级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扩大现有应急救援队伍的覆盖和服务范围,积极建立乡村义务消防队伍,努力做好农村应急抢险工作。引导、督促行政村、村民小组和企业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安全的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村延伸,利用黑板报、横幅、标语、印制宣传单等形式,普及农村安全常识。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镇、村委会和村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劳动人事保障、安监、工会、司法、教文体、消防、商务、卫生、科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开展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农村、安全进集市、安全进田头、安全进农户的“六进”活动。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法规、安全常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集市、进田头、进农户,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工会、司法、教文体、消防、商务、卫生、科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做好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市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不得在山体滑坡(崩塌)易发区等区域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周边建设危险品生产企业和储存场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国土、安监、消防、市政、经委、商务、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一)加强农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管。烟花爆竹销售应当统一布点、统一配货。严厉查处农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规范农村烟花爆竹燃放,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教文体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地质灾害防御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对可能引起地质灾害地区,应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对可能引起塌陷的区域,要督促予以搬迁;对现有危险地段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引导撤离。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部门。

(十三)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科学建设农村沼气,指导村民安全用气,严厉查处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消防、市政、经委、商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四)加强农村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农民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焚烧桔杆。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消防、经委、林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五)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防止业主将施工任务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禁止将房屋出租用于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各镇人民政府要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辖区出现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建设、消防、安监、教文体、卫生、民政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六)加强农村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品交易会、集市、庆典等活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场地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车辆的管制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公安、消防部门。

(十七)规范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船只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船只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车、船上路入水和农用车船载客等违章行为,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私自建造船只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委、交通、旅游部门。

(十八)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要定期组织对村内电线路的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十九)规范农村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学校附近、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道路、水库、枯井、易滑坡山体、危桥、沟河等事故多发点(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浮桥安全管理,禁止私设码头。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委、交通、国土资源部门。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办、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制定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

(二)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镇办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第3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各级农业部门履行法律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职能,迫切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转变;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已成为当前农业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国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五)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要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也要结合各地、各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二是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整合资源、开拓创新。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四是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把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六)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明确职责,充实人员,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尽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七)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适应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一个归口管理机构,综合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依法监督和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包装和标识、检测机构考核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依据职责权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依法对下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相关办法,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已经推行综合执法的省、市、县,要进一步充实力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水平。没有推行综合执法的地区,要尽快整合执法力量,明确执法机构,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九)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各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以行政管理部门考核的授权为限。农业部建立部级综合研究中心、部级专业性及区域性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及国家、行业标准研制等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地方标准研制等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验检测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各地要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产地等建立速测站(点),并开展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

(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研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研究,加速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和技术方法的研发,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加强生产档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和人员。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管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监管工作队伍。既要培养一批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专家型人才,又要培养一批通晓行政执法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管理型人才,更要培养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实用型人才。

四、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加强领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依法监管和引导服务的关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

第4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农机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全生产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实现机械化操作。最近几年,机械化农业劳作已经应用到农业生产中的很多方面,农业机械的应用,大大的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将农民群众从繁重的农业劳作中解脱出来。但是在农业机械操作过程中,安全性始终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文结合河南省淮阳县农机发展的实际情况,就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更好的促进农业机械规范化操作有一定的帮助。

1 河南省淮阳农机发展现状分析

淮阳县地处河南东南部、周口市腹心,面积1320平方公里,130万人,耕地156.4万亩,是一个农业大省,但人均耕地有限,农民仅仅依靠种地无法致富,所以不愿困守土地,但农民又不愿舍弃土地经营权,他们选择的最折中的办法就是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弱劳动力在家经营土地。随着当地劳动力转移规模的日益扩大,农业生产一线缺乏强劳动力的矛盾越来越发凸显出来。淮阳各级农机部门按照扶持不包办、支持不干预、服务不错位的原则,全方位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上,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补贴机具种类和数量不受限制。去年,淮阳农机部门为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的农机购机补贴资金占全市补贴资金总额的60%,其中一次性补贴商城高科农机合作社300多万元,购买各类高性能新型农业机械89台。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淮阳农机局每年评选先进合作社,县政府对获得的先进合作社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在合作社基地建设方面,各级农机部门积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对合作社机库棚和办公用地以及育秧工厂建设用地采取以租,租期达20年以上,解决了合作社发展的用地问题。

2 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分析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在农业生产中应用,最近几年,农业看机械化已经进入到了千家万户。其涉及到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日常生活过程中都离不开农业机械的身影,农村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农业机械的身影。机械设备的使用不但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生产的成本,切实降低了劳动效率,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但是在采用农机生产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对于农机管理部门应该强化管理力度,提高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在操作工程中让操作者树立安全意识,认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1 农机安全生产有利于农机生产的安全性

完好的农机基层网络建设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在建设过程中,首先应该做好就是建设县级农机监理站点,确保有足够的技术人员,确保站点资金运转流畅,因为这个机构是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在农村农业机械操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构强化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就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最终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通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能够保证农机操作在规范的制度环境下进行操作,从而能显著提升农机操作者的安全意识, 保证农机安全生产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2.2 促进农村农机操作安全文化的形成

农机操作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和安全行为准则的综合,其更是素质、态度和价值观以及别的准则之和。安全文化对于农机安全生产来说具备了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农机安全文化倡导什么,在未来就会对农机安全产生了必要的影响,最终将全体人员的意识和行为规定到同一个方面内,从而提提高了该领域的生产水平。农机安全生产促进了这种文化的形成,就会在农机领域中形成一个完整价值取向,对操作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从而全面保证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正常的开展下去。

2.3 促进操作者安全意识的提升

农机安全身生产涉及到的主体还是农机的操作人员,其是农机操作过程中是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和驾驭者,其安全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农机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农机安全生产会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报道,通过科普材料、操作技术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教育,从思想高度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此外,在农机安全生产过程中,让农机手掌握必要的设备操作技术和故障的检测技术也是提高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做好故障检修和技操作技术的培训是十分重要的。

第5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农机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市农机局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农机局局长谢廷泉同志任组长,刘功平、谭安生、谢呈成、王小勇、龙城德、罗志威、段县初任副组长,局各股站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由曾安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乡镇办事处展开。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以大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带头宣讲。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市神农广场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在各自辖区内要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进村入户,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推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

(三)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状或承诺书签订活动

农机安全监理大队要与各乡镇办事处农机、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与各自辖区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承诺书。责任状或承诺书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进行签订,要求一年一签,签订工作应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要通过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强化全体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打牢农机安全生产基础。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及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结合“机手安全教育年”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主动与市农机校联系,为农机校提供培训教育场所等各种便利条件。市农机校要做好时间安排,周密部署工作,对全市所有农机手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及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求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做好其农机手的安全警示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集中组织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不断提高全市所有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狠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股站室(中心、大队)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切实主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有关的宣传活动和安全大检查,结合自身特点,加大合作社成员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并挂牌公告。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农机合作社,应严格执法查处,并在各主流媒体予以曝光通报。

(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xx行”活动

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xx行”活动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同时开展。活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股站室(大队、中心)、乡镇农机站要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生产xx行”活动纳入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农机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机安全生产、参与农机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6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1.1“装备配套”原则

提高军队的装备水平是增强战士作战能力的重要保证,农机化发展也是如此。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必须尽可能增加农机装备,并不断增强农机具的配套性、高效性、智能性,使农机具发挥最大效力。同时要建设机库,将各类农机装备入库整齐停放,确保财产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1.2“合理建制”原则

散兵游勇不能成为军队,以科学的建制组织起来,才能发挥集团作战的强大威力。农机队伍建设也是如此。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后,由于经营规模小,大型农机具无用武之地,所以大多数农户只购买一些小型、功能单一的农机,自购自用,闲置率高。一些农机大户虽然也购买了少量大中型农机具,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但受实力不足的限制,所购买的农机具品种不全,配套性差,难以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因此,应把分散在一家一户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由实力相对较强、群众威信高的农机大户牵头,组建农机合作社,实行机具的统一调度,联合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农机服务。同时要动员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经济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优势,购买适用农机,与农机大户联合组建农机合作社,在完成自身农机作业任务的基础上,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服务,以扩大农机作业覆盖面,提高农机的使用率。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各类农机优惠政策应向农机合作社倾斜,使之快速健康成长,有能力购买更多的大型化、智能化、具有复合功能的先进农机装备,以不断增强农机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指导,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1.3“建立根据地”原则

我国人民革命战争的实践告诉我们,一支军队只有建立了稳固的根据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农机合作社是农机作业的主力军,要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根据地”。这个“根据地”,就是通过全托管与承包的方式,获得拥有土地经营权的耕地。“根据地”越大,农机合作社生存发展的空间也就越大。农机军事化建设对农机化发展的借鉴意义施建伟合作社获得足够空间的“根据地”后,一方面,可以改变过去因农机作业市场不稳定而造成“流动作战”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农业生产经营获得可靠的收益,增加农机合作社的盈利途径。同时,通过聘用接受全托管与承包服务的农户为合作社的常年作业人员,使这些农户获得土地承包收入和农田作业收入的双重收入,其收入水平将普遍高于自我种植经营的农户,从而实现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的目的。对当地农业生产而言,把更多的土地交给农机合作社经营,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化优势就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当地农机化程度就能实现快速的提高。

1.4“协同作战”原则

现代战争已走向多兵种协同立体作战模式。农机队伍只是农业生产的一个“方面军”,要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必须与其他农业生产部门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尤其是实行全托管与承包经营的农机合作社,已不仅仅是单纯的农机作业服务单位,而是农业生产经营实体,所以,更应加强与农技、水利、农产品购销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机农艺的有机融合和农超的直接对接,在农田水利的改造、种植品种的选择、种植茬口的安排、农药化肥的施放、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方面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技术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

2后勤保障系统建设

2.1装备的研发与制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机研发、制造主要由企业实施。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这些农机研发、制造企业的扶持,核拨专项研发经费,提高其研发、制造新型适用农机的积极性。同时,农机的作业效果与当地的土壤结构、水文条件、农作物品种和种植模式等密切相关,农机制造企业所制造的农机是否适应当地的情况,必须通过试验进行验证和调整。因此,当地农机推广部门应建立农机试验基地,对推广的每一种新型农机进行适应性试验,成功后方可全面推广。

2.2装备的供应与维修

保持武器的完好性能,需要对武器进行必要的保养、维修。农机合作社的武器就是各类农机,农机的先进性、可靠性、配套性、完好性决定了农机合作社的作业服务能力。因此,要大力加强农机的供应、维修体系建设。一是要提供安全可靠的装备。农机制造商制造的农机,只有在通过产品鉴定,具备生产许可证、农机推广证和农机合格证的前提下才能准许投放市场。二是要建立覆盖农业产区的农机供应网络。当地农机经销商应合理布局分销点,让购机者能够就近购机。三是要建立覆盖农业产区的农机维修保养网络。通过农机经销商及其分销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农机合作社建立维修间和配件库、发展社会农机维修点等途径,解决农机就近维修保养问题。

2.3“工事”的修筑与维护

农机作业的战场就是农田。一般来说,土地越平坦,田间建筑物、沟河等障碍越少,道路越通畅,连片种植规模越大,就越能发挥农机的威力。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有计划地抓好农田水利整治、入田道路改造、连片示范方建设、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沟河、坝埂、道路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制止挖废土地、违章搭建、侵占道路等行为,为农机作业创造良好的地域环境。同时,在规划建设设施农业项目时,应考虑设施农业的农机化要求。如在设计大棚时,其总体宽度、高度以及立柱间距、肩高、门宽等应按照农机的作业条件进行设计,以方便农机作业。

2.4油品的供应与储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军队的机械化装备必须有足够的油品作保障。同样,农机的动力来源主要是柴油、汽油,没有油品,农机就是一堆废铁。政府要帮助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作业单位与油品经销企业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油品的长期供应、优惠供应和农忙季节的优先供应,对农机手发放“农机双优加油卡”是一个简便易行的好方法。同时,农机合作社要建设油品库,配备必要的储油容器和加油机械,储存一定数量的油品,以减少农机的加油时间,提高油品供应的保障度。

2.5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指战员政治觉悟、军事素养的高低是决定军队战斗力强弱的第一要素。农机作业也是如此。因此,要持续加强农机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技能强、工作作风硬的农机队伍。对农机合作社,要加强负责人的培训,增强其为广大农户服务的意识,提高其把握市场、善于经营、科学管理的能力;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加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农机的操作、维修技术水平,增强其单兵作战的能力。可采取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有计划地对新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另一方面,当地农机培训、推广、监理机构要组织农机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的系统培训,如职业道德培训、新人员的获证培训、新型农机的操作培训、农机安全知识培训、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等。

3情报信息系统建设

目前,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都已建立了网络信息平台,有的还建立了“平安农机通”等手机短信平台,这是获取各类农机信息最快捷、最准确的渠道。农机合作社要着重收集、整理、掌握以下六大类信息:一是规章类信息。包括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颁发的条例、法规、制度等,这是必须执行的法律准绳。二是政策类信息。各级政府为支持农机事业发展,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贷款贴息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保险补贴政策、农机培训获证奖补政策、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星级农机合作社奖补政策,以及各级农机化研发、试验、推广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扶持政策等,农机合作社应及时了解掌握这些优惠政策,从自身实际出发,制订发展规划,尽可能多地取得政府的支持,把握发展机遇。三是装备类信息。要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新型农机研发动向,不断发展性能好、功能强、质量优、能耗低的新型适用农机,实现装备的更新换代。四是市场类信息。要了解本地和外地的农机作业市场变化情况,通过开展全程农机作业服务,与本地现代农业园区、种田大户等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开辟跨区作业市场。实行全托管与承包经营服务的农机合作社,还要掌握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变化情况,作好市场预测,作为调整种植品种的依据。五是环境类信息。要及时了解作业地域的气象、水文、地理、交通等情况,为合理安排农机作业提供依据。六是本单位信息。要建立农机合作社内部信息采集、报送、汇总系统,随时掌握机械完好状况、人员分布情况、作业进度情况、作业质量情况、合同完成情况、物料进出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财务核算情况,提高内部管理的计划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4管理指挥系统建设

第7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农业部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部决定立即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国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各种所有制和经济形式的农牧业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重点检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化服务组织。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牧业生产单位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单位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检修情况;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及农机监理机构开展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查处整治违法行为等情况。

(三)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四)农机安全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相关规章情况;贯彻实施《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等标准情况。各地开展农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试、牌证制发和核发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统计等工作情况。

(五)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查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及创建“平安农机”开展“六个一”的宣传活动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采取各农牧业生产单位自查、农机化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各单位要对每台农业机械、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5月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层层组织对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5月份,我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立即行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迅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检查,落实责任。要对所有农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农机安全管理、农机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1农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矛盾日益凸现。在农机安全监督方面,监督手段单一,监督措施缺乏力度,新机手技术水平普遍低下,群众安全意识较低,致使农机事故频繁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机械的作业形式呈多样性发展,农机拥有量也逐年增长。因此,必须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来实现安全作业,以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法规政策不健全。目前,虽然已出台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维修网点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拖拉机的配套农具、场上作业机具、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畜牧机械、排灌机械、植保机械、园田设施农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虽然已纳入法规管理,但还没有出台具体详细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对这类大批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2.2农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农业机械活跃在乡村,农机具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可是在许多农村还没有全面成立农机安全管理机构,也没有全面配备农机安全管理员,导致村社对农机安全管理基本无人过问,县、乡、村农机安全监管严重脱节,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权。作为农机安全监管重要环节的村级监管机构,在一些农村实际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瘫痪状态,这是使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经年检投入作业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农机生产作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3农机安全性能差。近几年来,农机产品监督抽查的合格率偏低。偏低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农机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有些农民对农业机械的构造、原理知之甚少,不能对农机进行科学有效地维修保养,对老化农机具仍然投入作业生产,这类农机的技术性能不可靠,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农机到了报废期,却依然投入作业生产运行,造成“黑车非驾”现象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4群众的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农民进城务工已是新时代的主流,留在农村务农的大部分是中老年一代,文化水平低,安全生产意识差,法律政策意识淡薄。为了减轻农民群众的劳动强度,节约生产成本,切实增加收入,势必要让这部分中老年农民群众经营使用农业机械,搞好农业生产。由于这部分中老年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认识水平不高,不能诚恳地接受农机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逃避、躲藏等不愿接受安全管理的不良行为。

3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3.1建立健全法规政策。要对各类农业机械进行全面依法管理,依据政策规定扶持发展农业机械,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这就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现有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上,全面研究制定出台与各类农业机械相对应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3.2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服务组织网络。逐级设立农机监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深入到乡村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村农机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乡村组织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配齐人员和设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素质。真正全面地掌握和监控农业机械的安全作业生产情况,从而以健全的农机安全管理服务组织网络来保障农机安全作业生产。

3.3完善统一农机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农机安全执法,按照管理职权和范围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贯彻落实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为了全面准确公正的贯彻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管理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对县乡农机管理单位的合理规划和设置,统一管理体制,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人员管理,规范行业形象,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从而以完善统一规范的农机安全管理机构来促进农机法规政策能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3.4建立强制报废农业机械的政策措施。为了杜绝使用年久的农业机械继续投入作业生产,鼓励社会上成立合法守信的废旧农机收购站,国家与农业机械生产企业联合扶持和监督废旧农机收购站,以保证废旧农机收购站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并能长期生存和发展。国家也要对交回废旧农机的农机户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在政策措施上引导广大群众对农业机械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报废,进一步改变群众的思想认识观念,教育群众遵守国家的安全管理法规,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投入使用的认识水平,从而建立强制报废农业机械的政策措施来保证农业机械安全良好的运转。

第9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  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苏丹红、三聚氰胺、海南毒豇豆、硫磺姜、蛋白精、毒豆芽、染色馒头、镉大米、瘦肉精……等等,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而且也直接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举措,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县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并按照农业部“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任务要求,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认识,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1、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经取得的成绩概述

     近几年来,古蔺县农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通过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管理、标准化生产管理、认证和标识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1监管组织架构初具雏形

     近年来,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古蔺县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监管工作的组织架构已初具雏形。县级组织领导层面,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相关职能和追溯管理工作;行政机构层面,已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并设立了古蔺县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和绿色食品办公室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和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

     1.2检测检验工作步入正轨

     对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古蔺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检测能力,强化对基地农产品及产地环境的检测力度,检测体系初步展开。县农业部门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和管理监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购置相关检验、检测设备并在全县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超市等相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

    1.3追溯体系建设业已启动

    古蔺县从2010年底开始启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首批确定了3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1家大型超市为试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试点单位全面实行农产品“三卡”管理。

    1.4农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古蔺县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健全,形成了县农业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职能监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执法、各相关事业单位有效管理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近年来,围绕种植业、农业投

入品等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有力地确保了源头安全。

    1.5农产品品质建设得到高度重视

    近年来,古蔺县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提升,从田间源头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至目前,全县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2个,面积0.6万亩,通过认证的各类无公害农产品3个;有机食品牛皮茶有机茶基地1个,面积500亩,绿色食品原料小麦、高粱生产基地各1个,面积13万亩。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逐步规范,农产品品质建设得到各界高度关注。

    1.6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加大

    为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先后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面的宣传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科技下乡、农业“五送”等活动,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依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依托农民素质教育工程,大力开展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举办蔬菜种植、水果栽培、生态养殖等各类培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质量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概述

    经过近年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全县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等,使得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应该清醒地看到,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2.1监管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形势严峻。虽然监管组织机构的主干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是机构人员配置少、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如县农业局设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农安中心、绿色食品办有机构无编制,监管人员难以真正到位;乡镇街道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各行政村还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生产基地也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

    2.2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尚未形成

    由于农产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需要速度快、结果准、技术先进的检测设备才能适应检测要求,检验检测的任务重、责任大。目前,古蔺县虽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但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几乎没有,因此,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还有待购置,技术人员有待培训,检测能力有待提升。全县还没有一个乡镇或街道能开展二级动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即使是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也没有建立三级动态快速定性检测点。大量的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没有自律性的检测能力,这给上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不可预测的隐患。

    2.3加强生产主体行业自律任重道远

    农业从业者的行业自律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前提。综合来看,古蔺县农业生产主体的行业自律能力还比较欠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自律任重而道远。一方面,部分农业生产主体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淡薄。由于自身综合素质相对偏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行业潜规则的盲从等原因,农业生产主体质量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主观上造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另一方面,行业自律缺乏有效的引导。尽管农业各产业成立了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但是这些组织运作的重心往往都在技术服务、利益共享等产业发展问题上,这些组织甚至某些政府层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自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缺乏有效地引导和激励;第三,部分生产领域的组织程度仍然较低,基本处于分散、无序生产状态,不合格农产品问题较严重。

    2.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仍需完善

    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决定了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古蔺县通过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分散经营、小规模粗放生产方式依然较大比例的存在,农技人员短缺、标准化生产管理不规范、现代装备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突出。在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上,由于搞分散经营、小规模生产增加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监控

难度。

    2.5质量安全监管设施投入还需加大

    从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排监管设施配备情况看明显落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方面,由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几乎没有,目前的检测能力无法保证全县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的需求。二是生产基地和合作社方面,在基地和合作社建立检测网点,开展自检工作,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保障设施投入经费补助。三是乡镇监管组织方面,部分产业特色明显、有条件的乡镇有必要建立乡镇动态检测室,需要县、乡财政加大经费保障。

  2.6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自去年底启动以来,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此项工作进展仍然比较缓慢,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差距还很大。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民生公共安全问题的重要工作,需要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强势推进,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为合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3.1扎实构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要切实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建议对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配以必要数量的人员编制,负责全县各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等工作;建议在各农贸市场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农贸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等工作,确保农副产品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设乡镇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按省政府的要求,建议尽快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要整合全县现有乡镇街道农技机构人员、编制,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农技服务中心。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3.2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实施农产品检测检验,加强产地检测是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和核心。为此,必须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一是加强一级检测网点建设。要抓紧实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尽早添置仪器设备、培训检测人员,提升检测能力,尽快实现人员、设备、场所的三到位,为保证全县基地农产品检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二是开展二级检测网点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蔬菜检测室,配置专门的检测设备,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开展上市前基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三是完善三级检测网点建设。生产基地和合作社检测网点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保证,必须尽快推进这项工作,配置必要的检测用房和仪器设施,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这项工作建议在蔬菜产业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同时,要强化农产品例行检测。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实施例行抽检、快速定性抽检工作,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率,尽快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例行检测工作全覆盖。

    3.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从去年底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农业生产主体的制约作用。为此,建议要继续加大这项工作的实施力度,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扩大实施范围。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机制。由于追溯管理涉及到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方面,涉及部门较多,必须处理好联动协调机制问题。建议强化农业部门牵头管理的职能,完善各类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查监督等制度,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追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当前已实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产地标志卡签发,加强对蔬菜从业者的日常监督,加强交易卡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堵住监管漏洞;三是扩大追溯管

理实施范围。要在总结目前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的范围。将追溯管理从目前单一的种植业类产品逐步扩大到畜禽产品、水产品、水果和茶叶等其他农产品。

    3.4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农业生产,只有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精品休闲农业,创地方特色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才能得到根本上的改善。因此,必须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化生产模式的深入推广应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工作的监管,使标准化生产不流于形式,指导和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二是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育强育大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制约力,进而增强生产主体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三是促进农业规模集聚化经营。通过加强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农产品区域化集中生产,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效率;四是注重“三品”认证产品和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业生产基地的“三品”认证工作力度,力争对全县农业生产基地全面实施无公害认证,制订“三品”认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继续健全和强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技推广工作经费,建立农技人员激励机制,强化对农业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辅导和培训。

    3.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

    建设、启动应急平台,组建应急队伍,关注四类应急事件:一是引发急性中毒的;二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三是消费者关注的;四是政府部署的。制定处置预案,上下联动,超前预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3.6不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和动植物疫病防控

    要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重大事件的发生。一是着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综合性专业化执法,提升农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开展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高毒农药、违禁兽(渔)药、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业生产环境;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要对例行检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行执法监督,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切断伪劣农产品、不安全农产品向市场输送的渠道;四是加强动植物疫情防控。继续加强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预警体系建设,落实动植物防扑疫各项措施,严防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

    3.7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和

    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信息,主动查处问题。坚持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实现县、乡、村三级资源共享;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高度关注网络信息;强化对外宣传,正面进行引导,在主体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曝光问题;保持步调一致,口径统一,确保政府权威声音的主导地位;对不实报道,积极回应,及时澄清,增信释义,争取主动。

 

参考文献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2]. 金发忠主编.《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3]. 杨顺江,谢振贤,张俊飚等.《无公害蔬菜--中国蔬菜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