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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考核制度精选(九篇)

河长制考核制度

第1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一、管理范围

1、镇水利站为全镇河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镇河道长效管理。

2、各村负责本区域内河道及道路沿线潭、浜的日常管理工作。

3、镇水利站负责市(镇)级河道、湖泊及撤村进区村的河道日常管理工作。

4、河道管理范围的具体划分,由镇水利站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合理划定各村管理范围,形成各村区域图。

二、管理内容

组织制度,队伍建设,河道日常保洁,道路沿线潭,浜日常保洁,河道填堵束,涉水违章建筑,渔簖、地笼、围网等违规养殖捕鱼。

三、管理标准

(一)组织制度。各村成立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确定与陆上卫生巡查相结合的日常巡查人员。合理划分保洁人员责任区域,建立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目标制、例会制、巡查考核制等相关制度,实现对河道的常态化管理。

(二)队伍管理。

1、各村成立河道保洁专业队伍,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合理调配,成立水陆联合保洁组,分段、分片实施长效保洁。

2、河道保洁员的调整由各村招聘,保洁员须身体健康会游泳,年龄控制在65周岁以内,招聘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村与河道保洁员签订年度保洁责任协议书,并报水利站备案。

4、各村应切实做好对河道保洁专业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人员、船只、工具安全)。河道保洁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社会保险基金(60周岁以下)由镇水利站统一投保。

5、镇水利站成立巡查队伍,分片负责,明确职责,对各村河道长效管理情况进行巡查考核。

(三)保洁标准

1、河面净。无漂浮的垃圾、渔簖和违规围网养殖等行为;水生植物管理有序。

2、河水清。禁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粪便等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河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岸坡洁。河岸、河滩维护良好,无坍塌;河岸、水面无违章搭建、侵占;岸坡无暴露垃圾、无杂草丛生;禁止向河坡、河岸倾倒生活(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和堆放各类杂物;坡岸无杂边种植,无破坏绿化现象。

4、河道畅。河道内无沉船、违章坝基,不得擅自占用水域,填、堵、束河道,涉及水系调整、涉水工程建设的,须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经费落实

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经费,由“以奖代补”经费、安全防护经费组成,经镇水利站考核后统一拨付至相关行政村。

1、“以奖代补”经费,由镇水利站按照各村现有保洁员人数,按镇核定的保洁员工资额,分基本补助和考核奖励,基本补助每人每月1330元,考核奖励每人每月200元,基本补助按月发放,考核奖励按

季度考核后发放。

2、安全防护补助经费按400元/人/年发放,主要用于:安全防护用品、打捞工具、农药等。船只由镇统一安排,现有打捞工具及船只交付各行政村。

五、巡查考核

河道长效管理实行二级巡查、二级考核制度。

(一)、二级巡查

1、镇水利站河道巡查员对各村河道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与考核挂钩),指导、督促保洁员及各村巡查员整改存在问题。

2、村河道管理责任人(包括村级河道巡查员)对本村河道长效管理情况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汇报。

(二)、二级考核

1、水利站对各村实行每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2、对河道保洁员的考核由各村组织实施,每星期一次,并做好考核记录,每月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发放考核奖励。

六、奖惩措施

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村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在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中组织有力,成绩显著的村和工作优秀的个人给予表扬与奖励;对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改变落后状况的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第2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团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 抽调相关人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面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3、加强巡查督办。明确了河长巡查制度,镇级河长每旬查、村级河长每周查,印制了《河长工作日志》并下发到各级河长手中,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巡查河道,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河长制工作联系单”,实行交办、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1、河道公示全面覆盖。全镇68条区、镇、村级河道在显著位置安装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河道长度,起止位置,河长、河段长、警长姓名,河长职责,管理目标,举报电话。

2、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了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及工作细则,印发了《西团镇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搞好河长制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保证,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3、考核奖惩动真碰硬。镇河长办坚持开展每旬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汇总,对每季度考核考核前五名的村进行奖励,并将全年考核结果与年终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三、强势推进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1、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19年度我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共疏浚大沟1条,中沟3条,长11.92公里,总土方14.36万方,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均已完工,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心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特色亮点工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大组织力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2、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十必接”到位。西团镇2020-2018年度新建、疏通主管网4.5公里(三号路与山海大道交叉处,向南至西团泵站,由西团泵站沿新建路向东,经过文化站、西团大桥等沿线);新建、疏通支管网约3.5公里(万家富小区,砖瓦厂,垃圾压缩站等沿线);共计约8公里。2018年新建三号路与山海大道交叉处,向西至高速服务区污水管网,共计3.35公里。镇区内描花村、西灵村、九一村建有村庄微动力设施,运行正常。2019年计划在工业园区新增4Km污水管网,改造原大龙集镇范围内0.8公里污水管网,新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水管网1.2公里,截止目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水管网已建成。

第3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一、邗江区河道管理取得的成效

1.健全机制,不断优化河道长效管理模式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邗江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办法》,建立全区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修订河道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布上墙,从而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责任、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管护网络,面向社会招聘河道管护人员,全面推行定河道、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工资、定岗位的“六定”管护责任制,划分河道责任管理段,参与河道河塘管护。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护水平,定期组织河道管护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主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相关专家授课和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护方法,从而提高河道管护人员管护责任和管护水平。四是强化监管工作,科学运用GPS系统、监控探头、无人机、水利信息化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河道管护工作有效运行,提高河道长效管护效能。2.齐抓共管,实现领导担任河长通过建立“河长制”,实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全区所有河道竖起“河长制”公告牌,公布河道名称、河道长度、管理要求、总河长、河长、责任人、管理单位、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推进河道管护工作,促进“河长制”管理公开化,使“河长”职责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3.完善制度,出台考核办法以考核为抓手,市河长办出台了《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扬州市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制定了《扬州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管护措施、管护效果和群众满意五个方面,对考核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河道,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系数分别为1.2、1.0、0.8。4.落实资金,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在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确保全区每年用于管护的资金不少于1150万元,各镇每年安排的自筹资金不少于上级奖补的20%。河道管理宣传经费及各专项项目经费都已得到落实。5.严格考核,巩固长效管理成果完善各项考核机制,组建绩效考核专职小组,配备车辆和设备,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管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管护不到位的部位及时在“水美邗江”微信群和专项简报中公布。每季度对照《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考评分数拨付财政奖补资金。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考核,使全区各地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操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效果更加显著。6.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省骨干河道管理省骨干河道管理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为主要抓手,实行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开展河流生态健康评估、水利风景区创建、河道管理范围内界桩及宣传牌设置、示范亮点河道创建等工作,努力提升省骨干河道管理水平。健全河道管理台账,对涉河建设项目实现“六个一”(一份批复、一张表格、一张照片、一份协议、一张占用证、一张票据)管理。

二、邗江区河道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河道管护工作的监管还存在漏洞部分河道管护人员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以及巡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部分河道管护效果不突出、不明显。此外,少数镇村河道巡查工作存在漏洞,进度滞后,增加了河道监管和水事案件查处的难度。2.水事案件的制止缺乏有效手段涉河违章建设项目大部分具有建造时间灵活、结构简易、搭建便捷等特点,且存在难以拆除的问题,管理部门若强制拆除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即使发现了水事违章行为,也因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快速有效的制止手段,难以有效阻止,给后续的案件查处增加难度。此外,受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许多非法侵占河道资源、破坏河道生态的行为没有严格地依法惩处,对河道管护工作的开展形成阻力,造成负面影响。3.河道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河道管理线长面广,管理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填、塞、堵现象以及废弃物沿河排放已经成为社会综合治理难题,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这导致了河道长期处于几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形成职能交叉、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管理现状。同时在河道管理维护过程中,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使河道管理处在谁都在管,但都管不到位的无序状态。4.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河道两岸土地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效率不高;多数原有排污口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和论证,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污水没有得到及时控制,污水未能达标排放;在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上,由于排污口的设置隐蔽性强,排放的污染物量测定难度较大,不便于监管,造成水质超标;加之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现象依然存在。这些因素导致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老百姓对水质问题的投诉较多。5.“河长制”工作还没有完全深入到位部分河长很少深入河道管理一线,未能全面掌握河道管理实际情况。“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河道管理不仅需要各级领导和各级河长引起高度重视,也需要各责任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和标准切实履行职责。

三、河道管理创新发展的思考

第4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七)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八)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细则去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此后,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将在20xx年和20xx年进行四次督导检查。

所谓河长制即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统筹负责辖区内河湖的污染治理,落实属地责任,实施源头治理。河长制优势在于环保追责明确到地方党政一把手,消除多头治水弊端。这一制度目前已经在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北京等地区试点推广。

梳理发现,部分省市推行进度及治理力度超预期。上海、湖北等地率先宣布20xx年年底前完成河长制全覆盖,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的目标提前一年。

上海市的目标是到20xx年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开展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到20xx年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湖北省到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覆盖到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

第5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库健康、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的要求,就我镇河库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镇河库基本情况  

xx镇地处汉江以东,与x、x、x三市接壤,属低山丘陵地带,版图面积582平方公里。境内有大小河流36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条,水库40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河库长制组织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镇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总河库长,镇长为组长的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建立了镇、村两级河库长制体系,制定了河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河库长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使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保障了工作有力推进。

2、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四张清单。全面对全镇境内河流、水库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库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痕迹化管理,加强上下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库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全镇河库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及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所辖河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在每座水库都安装公示牌,河流重点段均安置警示牌进行公示。提高干群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至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河库保护统一共识。

4、抓好源头问题,推进污染治理。按照市河库长制办公室统一部署,把控源头,杜绝河道污染,镇“河库长制”办公室人员协同各村(社区)对每条河道从源头上追本溯源,掌握河道污染来源,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治,真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全面关闭拆除沿河库污染养殖场,与每户畜禽养殖户签订关停协议,对其他养殖场实行环保达标治理,要求按期整改落实。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河库长制工作推动中,部门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及时有效的沟通,镇级河库长在对所管辖的河库、流域督导巡查次数不够,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

(二)投入不足、治污资金缺乏。河库制工作资金投入仍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没有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河库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

(三)群众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河库污染治理不彻底。我镇还有少部分村民对破坏水资源的严重性认识不够,生活垃圾乱倒,侵占水域等现象未彻底根除;我镇水库众多,工作量大,河库长制办公室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效率不高,存在疲于应付现象;考评考核未严格落实,对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不够,部分水库仍然存在投肥养鱼现象,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四、几点建议  

1、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河库长制工作资金投入,确保河长制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平台、微信、电视等媒介,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让河库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

3、加强河库巡查,完善工作制度。针对xx镇河库长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查漏补缺;完善巡查制度,制定巡查人员每周上报等形式,统筹部署镇级河库长的巡查工作,使镇级河长巡河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开展,全面履行河库长职责。

第6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区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我乡辖区内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现将我乡2018年度“河长制”推进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乡党委政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研究出台XX政【2018】69号暨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XXX河长制实施方案》,召开了乡、村两级全体干部、乡直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动员,让乡、村干部明确河长制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及工作内容,各村也分别召开会议安排动员;在各村街广播滚动播放,同时还悬挂横幅、制作发放宣传单,让群众理解河长制重要性,发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在全乡掀起环境大整治高潮。

二、河湖渠分级名录确定情况

我乡辖区内河流一条,为XX溪,流经XX村、XX村;全部确定了总河长、副河长及村级河长制,责任到人。做到辖区内河流河长制全覆盖。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成立机构。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乡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总河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乡级“副总河长”,乡成立河长办公室,制度上墙,乡党委书记兼任河长办主任,XXX副乡长任副主任,河长办经办XX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河长办,办公设施齐全。聘请两名河道专管员,负责河道日常巡查,河道保洁,按月打卡发放工资100元左右,由乡财政从“河道专管员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从而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实现河长工作常态化管理。

四、河长公示牌及监督电话的筹备情况

我乡认真按照区河长办发文标准,投入1万多元制作了1块乡级公示牌并安装到位,下一步我乡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实现公示牌全覆盖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五、制度建立和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完善了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实行乡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查,会议落实一季一调度等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定信息统计联络专员,按照要求每周向区河长办报送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在管理和督查过程中保持图片信息及时更新滚动,到目前已经报送信息9篇。

六、河长制主要任务明确情况

通过治理,做到“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因地制宜;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理保护目标。

七、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乡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海飘垃圾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海飘垃圾污染,资金缺乏。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刚刚开始阶段,很多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主动参与的少,环保意识淡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省区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乡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相关会议,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长负责制,各级河长是河湖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整改及时。乡村干部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切实做到立即行动,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

3、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乡把水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计划开展污染源排查,并建立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相关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继续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特此报告

 

             中共XX县XXX委员会

              XX县XXX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早部署、全面发动,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实现绿色发展、顺应群众期盼、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强富美高”的有效举措,坚持党政领导、河长主导、属地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现,在2017年度南通考核中取得第一等次的好成绩。

一、河长制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凝聚河长制工作合力

1.构建全覆盖的治水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河道管护不留任何盲区。按照“生态保护、党政主导、综合整治、强化监督”的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由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担任总河长,共有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我市16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长江和19条一、二级河道的河(段)长,同时每条市级河道安排一个市级部门作为联系部门承担河道河长办职能;三、四、五级河道由458位镇、村干部担任河长,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做到责任网络全覆盖。

2.落实全方位的工作保障。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由我担任市河长办主任,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建立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制度,并确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巡查制度,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加强了资金保障,市财政对区镇河道保洁奖补资金超1000万元,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即报即批,各区镇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保证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

3.动员全社会的管护力量。去年以来,河长办印发《工作简报》10期;在《启东日报》上刊载河长制报道63篇,上报南通河长办信息182条,录用44条,启东电视台制作主题宣传片3期;悬挂河长制宣传标语731幅,向各街道、镇(区)、村发放河长制宣传折页5000多份,全市制作等级河道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我市还积极探索实践,在南通率先实施“河长助理制”,在长江启东段和市管一、二级河道配备了20名市级助理,由市级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助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河长统筹协调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履行好服务河长巡河、日常巡视、督促管护、指导治水、交办督办、信息上报等6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河长执行力,启东的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今年在南通各县市区全面推广。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了“协会河长”20人、“巾帼河长”40人、“网格河长”40人、“老干部河长”50人,履行河长制工作政策宣传员、环保先行员、河道守护员、管理监督员四大职责,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格局,得到了南通的肯定。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河长履职真抓直管

1.高效率推动工作部署。河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市总河长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第一时间作了动员讲话、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并多次组织巡河活动;市副总河长汤雄副书记和我分别召开了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一河一策”编制评审会,组织主管河道流域工作推进会,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统筹和分解;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充分发挥河长作用,按时巡河、及时交办、督促整改。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推进动作快、部署落实早,要求一次比一次高、举措一次比一次实。同时,各镇(区)也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开展,多层次、多方面、多主题开展河长制动员会、推进会和交办会,确保了河长制工作全面快速推进。

2.常态化开展巡河与问题交办。河长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完成了巡河,去年6月21日,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率领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区镇负责同志对长江启东段进行了首轮巡河。首轮认河、巡河后,巡河工作渗透到每位河长的日常工作中,各级河长或专程、或与其他工作相结合,经常性巡查责任河道,确保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黄卫锋市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先后巡江8次,全面落实好长江(启东段)河长制各项工作。各级河长坚持把部署会议和交办会议开在河道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把整改检查纳入下次巡河内容,“一竿子”抓到底,去年,市级河长共进行5轮问题交办,交办问题857件。今年以来,全市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村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河长制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均为南通市第一。

3.大力度推行督查考核制度。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初下发工作要点,按照上级考核部署,制定出台考核制度和细则,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市效能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方式,全方位了解河长制机构设置、巡河情况、“一河一档”建档情况等,督查情况及时向市、镇两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河长制办公室不定期会同各联系部门、各镇(区)负责人进行河长制工作交流沟通,了解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强化信息共享,组建了河长制QQ群和微信群,实时分享工作动态。

(三)坚持水岸同治,统筹治理成效明显

我市坚持以“三清一取缔”(水质清、水面清、岸坡清,取缔污染源)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系统思维抓统筹,标本兼治抓整治、督导检查抓落实、完善体系抓长效,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迈进。

1.突出“水质清”,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扎实开展沟河水系连通工程,今年,村庄河道疏浚工作超额完成,疏浚横河80条、泯沟4855条,土方526万方,完成占补平衡面积3010亩,并对今年所有疏浚河道实行整河发包,推广“水面种植、水下养鱼”的生态护河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头兴港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拆除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章码头,完成头兴港两侧17条流入保护区的河道涵闸工程建设,两岸绿色廊道初步完成;一级保护区内80户居民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水系调整进入设计阶段,道路建设正在推进;推进中央大道以南、世纪大道以北两岸100米区域砂石码头搬迁、污水排口封堵、违章建筑拆除、农宅和企业搬迁、景观打造及船舶驱离等工作;5月初,市政府对头兴港河实行停航,确保水源地水质。三是深入推进全市33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2002年10月1日前设置的87个排口的备案登记工作,对22个非法排口进行封堵或纳管,所有排口纳入河长履职巡查的工作重点。

2.突出“水面清”,强化水生态修复。一是实施生态河道样板工程,围绕“水形态自然、水环境优美、水服务优化、水质量达标、水管理严格”要求,明确生态样本河道5大类15项指标,5月中旬,我们对惠萍、圆陀角、北新、合作10条河道开始样本试点工作,列出“生态样板河道”目录,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全年打造生态样板河道157条。二是实施活水畅流工程,出台《启东市河道阻水设施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共清理沉船601只,其中包括住家船281只,拆除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7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没收电捕器58套,打击非法捕螺127起,查处电捕鱼103起。特别是在河长制工作初期,短短一个多月时间,连兴港内168条外来船只全部清零,恢复水体通畅。三是实施河道长效管护工程,提高机械化管护效率,目前我市共有大型机械保洁船2艘,机动保洁船16艘,区镇共有保洁船34艘,大型保洁船均已安装监控系统,能实时查看保洁船动态作业情况,同时,对我市1—4级河道和重点区域的泯沟进行了录入和更新工作,目前河道管护系统共有94728个监测点,比去年增加了800多个监测点,河道管护系统监控范围不断扩大。

3.突出“岸坡清”,强化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沿江沿河非法码头整治行动,交通、水务、海事、公安及属地区镇联动,沿江19家非法码头已全部拆除,实现了设施拆除、堆场清理、复垦复绿“三到位”;加大通吕运河干线航道5个非法码头整治,确保6月30日前全部提升整改到位;今年5月15日对新联建材联合执法,至此,头兴港36家清理类码头“两断三清”工作全面推进;新三河港交通枢纽工程全面启动,规划建设水闸船闸“套闸”、水利风景区、港口码头集聚区,目前规划设计已经进入招标程序,预计年内完成勘测设计,2020年投入使用。二是开展涉河违章拆除行动,一季度对8条省管河道两侧河道管理区域内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地毯式排摸,对150个涉河违建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目前共拆除涉河违建39宗,面积共2144平方米,年底前全面清除河道管理区域内畜禽棚舍、民居棚披、码头堆场、废品收购点、废旧厂房等各类涉河违章。三是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行动,印发了《启东市沿江水域船舶治理工作方案》,基本完成我市长江沿线非启东注册的各类杂船整治工作,共完成杂船整治469只,其中拆解243只、驱离226只,有效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四是开展“河道绿色廊道”行动,实施河道两岸退耕还林、拆违补绿、见缝插绿1500多亩,加强了对一、二级河道毁林处置力度,完成通启运河合作段因农光一体、高压廊道造成毁林的整治工作。

4.坚持“一取缔”,强化水污染整治。治水要治岸,治水先治本,河长制开展以来,我市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取缔工作。一是推进畜牧养殖场专项整治,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1883个,去年已治理并通过验收认定合格的养殖场818个,其余于今年10月前全部完成,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率100%。今年3月完成协兴港闸区域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15家重污染养殖场全部拆除、平整、补绿,整治面积达40900平方米。二是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印发了《启东市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分部门整治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54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4月19日起“清理类”企业全面实施断水、断电,目前已关停或拆除化工、印染企业或污染生产线(工段)11家(条),其它“清理类”企业拆除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推进城乡污水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多次召开全市村庄污水集中纳管处理设施工作专项推进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编制了《启东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37个村庄污水集中纳管处理设施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68个村庄纳管处理设施建设,集中纳污率达25.9%,2020年实现全市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3200万,目前已完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江海污水处理厂正在推进西线管网重建工作,吕四污水处理厂正在推进纳管工作,年内完成吕四屠宰场至吕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吕四启海交界至吕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二、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二名。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暴露了很多问题。

从客观上看,我市处于下游地区,河道自净能力弱,上游来水水质也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水体水质。同时,我市河网密布、沟河纵横,河道日常管护工作面广量大,沿岸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污水乱倒、乱排现象,秸秆等乱抛入河现象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历史欠账较多,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河道现象长期存在。比如通启运河近海段有大量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压舱水、冲洗水等很多直排入河道。污水纳管等基础工作长期滞后,环境基础工业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乡镇污水管网没有完全按照十必接要求接管,特别是镇区管网杂乱无序,雨污不分,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都不能正常运行。

从主观上看,主要表现为工作的不平衡性,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各级河长推进河长制工作存在不平衡性。少数河长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现象,有的区镇河长未能落实按时巡河制度,个别河长从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从未完整地巡过一次河;有的河长APP上有巡河痕迹,但只为考核需要,无实际成效;有的河长对责任河道管护内容不了解,不清楚身上的“担子”,河长制成了“冠名制”;有的河长虽然组织巡河活动,但交办问题不全面,或者交办问题不落实。部分区镇河长推进工作力度不大,对于硬任务缺少攻坚克难的行动,去年3月份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活动,要求6月份完成整治任务,沿江共六个区镇河段长,只有一位河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三位河长能开展整治活动,但存在整治不彻底问题,导致非法码头出现回潮现象;两位河长在市领导的多次督促下,才于今年1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是联系部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不平衡性。去年,市管局、监察局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专门建立了由4人以上组成的联系河道河长办,但有些联系部门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不完善或没有专门机构,有的联系部门只有1人兼带河长制工作;有的联系部门缺少工作主动性,河长巡河跟着走,缺少与河长的汇报和请示,缺少与相关区镇的沟通;有的联系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高,片面认为河长制只是河长的事、业务部门的事、河长办的事,工作停留在敷衍应付的状态;有的联系部门缺少本流域河道管护的组织协调,只有少数联系部门召开多次协调工作会议。

三是区镇河长制工作的不平衡性。年初,根据上级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各区镇对河道违法乱占、乱建、乱排情况进行摸排,部分区镇上报数据有顾虑,能少报绝不多报,能不报就不报;有的区镇对市河长交办的问题未能落实,部分交办问题牵涉到群众矛盾、金额赔偿等难点问题时,整改措施迟迟不动,甚至出现拆后复建的情况;有的区镇河道长效管护措施不到位,河道清理只做靠近路边的两侧,河道中间囤积大片恶性水生植物,界河整治工作也一直是盲区,整治不彻底、不到位。

三、下阶段河长制工作设想

下阶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河长制项目推进为抓手,切实推进“五强化”,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

一是强化河长履职。根据省、南通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即将出台的《河长履职办法》、《河长问责办法》等要求,出台我市河长履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特别是市、镇两级河长的主持制定整治方案、主抓方案组织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主导督查考核等工作职责,村级河长的常态化巡查及长效管护职责,实现压力的有效传导,责任的逐级落实,实现从“河长制”向“河长治”的飞跃。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认真总结“三河”整治、“河岸共治”成功经验,梳理工作特色亮点、树立工作典型,形成示范效应。重视首创首发典型经验、典型案例,扩大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南通及至全省的影响。坚持以点带面,通过打造生态河道示范样板工程,形成“启东特色”、“江海韵味”的河道治理管理模式,实现全市河长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专项、样本抽取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将河长制工作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党政干部巡察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加强动态考核、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日常监测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第三方监测与媒体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实施对河长、河长办和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察考核。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切实加大河长制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河道治理投融资机制。加强水利、环保、建设等专项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酱参与生态河道建设,加大城镇污水治理投入力度。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的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把生态河道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反馈百姓反映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感谢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之于恒,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17〕114号)要求,现将朋普镇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按照市级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朋发〔2017〕72号)于2017年8月23日全面印发朋普镇各镇、村两级河长,同时印发了“弥勒市朋普镇镇、村二级河长巡查检查记录表”,要求各级河段(片)长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及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交镇河长制办公室存档备查。方案细化了六项任务,明确了朋普镇河长制实施范围为所辖河湖库渠总计126条(段、个),其中纳入市级河长管理9条(段、个),纳入镇级河长管理28条(段、个),纳入村级河长管理89条(段、个),境内主要河流南盘江流经朋普镇3个村委会长33.4km,甸溪河流经朋普镇7个村委会长27.7km,林就河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12.5km,甸惠渠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37.8km,新沟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26km。

(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朋普镇设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王敏为总河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鹏文为副总河长,其他副职领导和村委会(社区)书记、主任分级分段任河长的河长组织体系,并在朋普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告,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体系、镇级督查体系,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下设在水务所,配备三名河长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保障措施,并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阶段目标等。安装朋普镇河长公示牌16块。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

朋普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尽快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相关文件精神,于2017年11月14日印发《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七项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朋发〔2017〕97号),印发朋普镇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建设验收制度(试行)、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督察制度(试行)、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要求按照七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朋普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强河道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办法,明确了河道管理保护、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按照《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村(社区)级河长不少于每月2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朋普镇两级河长监督巡查检查19次58处,巡查检查均有记录表和图片资料,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理。制定了镇级督察体系,由镇党委、人大、纪委、党政办负责对镇、村二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整改上级各部门及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镇级河长及三项会议制度要求整改落实的事项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利用街天开展了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河长制宣传单500份,上报朋普镇信息办河长制类信息5篇。要求各村小组进行河长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广播宣传,加大群众河长制知晓率,逐步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河湖库渠的良好氛围。

(五)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朋普镇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总计126条(段、个),其中纳入市级河长管理9条(段、个),纳入镇级河长管理28条(段、个),纳入村级河长管理89条(段、个),河湖库渠名录已编制并层层分解到村到组,明确了镇村两级河长,各段保洁巡查员。正组织编制和开展镇级“一河一策”方案和信息系统建设。

(六)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经过摸底排查和两级河长的巡查检查,发现朋普镇邻村河湖库渠普遍存在有生活垃圾的现象,通过朋普镇镇村两级河长、镇级责任部门、对应村段(片)长及村小组巡查保洁员上下协作,积极引导村民将日常生活垃圾送到村组指定堆放处统一处理,逐步提高村民卫生环保意识,朋普镇河湖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是甸溪河从北向南流经弥阳、新哨、竹园到朋普,沿线村组密居,存在村民把生活垃圾倒入河道的现象,朋普地处下游,上游漂浮垃圾顺流而下,给河道管理保护带来了难题。二是由于甸溪河朋普镇高速路立交桥段施工建筑垃未清理彻底,存在淤积堵塞问题。三是沿线村庄多,存在围垦河提现象。四是集镇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域环境。五是南盘江河道存在私自采砂现象。六是镇内水域丰富,纳入河长制管理河道达126条(条、个),镇级财政资金紧缺,难以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

第7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管薪酬激励改革

目前,社会公众对国企高管薪酬合理性的质疑兼具市场化和公共性要求两种不同的思维。国企高管薪酬问题成为当前国企改革与发展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河北省国资委负责监管的企业目前有28家。在以公平为原则的国企薪酬改革的大趋势下,改革省管国企负责人薪酬激励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期薪酬激励机制,势在必行。

一、河北省省管国企高管薪酬激励现状

河北省省管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目前是按照2008年的《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和实施的。根据2008年《办法》,河北省省管国企负责人薪酬分为四部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和中长期激励。其中,基本年薪按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按月发放,反映经营者的最低收入限额;绩效年薪根据对国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在基薪的2―3倍、1.5―2倍、1―1.5倍、0―1倍和0倍水平上。绩效年薪的60%在考核完的当年发放,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度兑现。任期考核是对省管国企负责人一个任期即三年的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依旧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不同等级发放不同比例的延期绩效薪酬,最高比例是100%。

二、河北省省管国企高管薪酬激励中的问题

(一)只有短期激励措施

在河北省省管国企负责人薪酬中,能起到激励作用的主要是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在一年末,根据经理完成本年度业绩指标情况确定,如果本年度企业业绩高,经理绩效年薪就高;反之就低。这种绩效年薪的激励作用越强,经理越有动力不惜一切代价来提高本年度业绩,即使影响国有企业长远发展也在所不惜。因此,这种薪酬激励办法,易诱发高管短期行为。

任期考核其实也是短期激励。这种设计初衷是想激励经理关注更长时间的业绩。但是,对一个将长期运营和发展的国企来说,经理努力提高在任3年的业绩,企业长期利益和发展也难以保证。这种任期考核的实质,等于告诉经理:只需管好自己在位这几年企业的业绩,至于几年后自己离开本企业了,企业业绩是好是坏与你无关。因此,任期考核本质上是年度考核的延伸,不能起到中长期激励作用。

(二)缺乏长期激励的具体方案,把长期激励当成奖励

根据2008年《办法》,任期考核为A、B的国企负责人还可享受中长期激励。但是,目前河北省尚未形成具体的中长期激励方案付诸实施。而且,把中长期激励本质上当成了一种奖励。

没有长期激励,即没有同企业长期业绩挂钩的经理薪酬。如果每个经理在做决策时,不仅关心自己任期内业绩的提高,还同样关注任期之后企业业绩的提高,就会减少自己的短期行为,国企的长远目标和长期业绩不受损害就有了很好的保障。因此,长期业绩应该是企业未来的业绩。国外的理论研究〔如美国的史恩・迪克里等(2007)〕和企业的实践中都持这样观点。他们在未来或者长期激励模式中,设置了许多“前瞻性”的业绩指标,将经理的收入同企业未来业绩挂钩。

(三)考核指标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面临的短板

河北省国企高管年度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主要是反映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率指标,为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EVA(经济增加值)、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分类指标主要是反映企业和行业特点的差异性指标,要求根据企业类型和经营特点,能够反映综合管理水平、资产管理质量和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但河北省19个省管企业的2项分类指标中(见表1),分类指标的设计同基本指标有很大程度的重复,没有“针对企业管理‘短板’,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及风险控制能力”。这说明河北省国企业绩考核中的分类指标设计流于形式。

三、 对河北省省管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改革的建议

(一)优化高管薪酬结构,鼓励企业实施长期激励

合理的高管薪酬结构,既应包括一定比例的短期激励,也应包括合适比例的长期激励,以避免经理的短期行为,维护企业长远利益。因此,改革河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需要优化薪酬结构,引入长期激励薪酬,同时降低短期激励薪酬比重。对于长期激励占总薪酬的比重,要根据企业规模和企业战略目标来确定。一般讲,企业规模越大,长期激励占的比重越大,反之,则越小;企业战略目标越注重长期发展、而非目前生存,长期激励占的比重越大。由于河北省省管国企多没有上市,对于非上市公司,适用的长期激励工具有:虚拟股权、绩效单位、延期报酬,等等。

我们可以参照标准普尔500指数不同规模企业情况和我国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定,确定河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中长、短期激励的合适比例。浙江省国资委文件(浙国资发〔2007〕14号)规定,高管年度效益年薪与基本年薪之和中超过25万元部分中,60%转化为期股形式,实施期股激励。

(二)使用企业未来业绩指标考核国企高管

为激励经理努力提高企业未来业绩即长期业绩,应将经理薪酬同企业未来业绩挂钩。反映企业未来业绩的指标有许多,这些指标在反映企业未来业绩的重要程度方面,在指标本身实践中可准确度量方面,各不相同。可根据河北省国有企业自身的不同情况,来确定用哪些指标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目前,由于我国国企普遍科技创新能力弱,所以,宜采用科技和研发投入指标来激励高管提高企业未来业绩。

(三)使用标杆对标法确定企业短板,制定分类考核指标

针对河北省国企高管年度考核的分类指标没有能够很好地针对企业成长“短板”的问题,建议河北省针对省管国企具体情况,采用标杆对标法制定分类考核指标。从2010年起,山东省国资委对国企考核时,采用了标杆对标考核法,打破了只选择国企作为对标对象的界限,对照同行业中最优秀的企业,查找本省国有企业的短板,缩小与先进企业的差距,考核结果直接与国企高管薪酬和仕途挂钩。

参考文献:

①郝君富. 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探究[J].《财会月刊》,2011,1:133―134

②《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2009年12月31日

③Lucian Bedchuk, Jesse Fried. Pay without performance[M].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

省国资委网站:关于预报2011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通知(附件3),2010-12-

17,

④沃顿知识在线,Knowledge@Wharton.mht

⑤孔峰,刘鸿雁. 经理声誉考虑、任务关联性和长期报酬激励的效果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9,(12):124―129

第8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一、理顺河道长效管治工作体系体例

落实河道长效管治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河道管治体系体例,凸起属地负责和以块为主,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治工作责任。

县水务部分是全县河道长效管治工作的牵头部分,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全县河道长效管治工作,制定河道管治的规范、轨制和工作尺度;协调处理河道管治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乡(镇)的河道管治工作;负责分解下达河道管治工作的责任和目标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范围内河道长效管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管治工作;根据河道管治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尺度,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治体系体例,落实管治职员。

二、加强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

(一)制定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长效管治工作尺度。县水务部分负责制定工作尺度,细化护河通道保洁、河堤及栏杆保洁、河道水面保洁、河床清淤、绿化管护、景观举措措施维护等工作内容,规范功课时间、次数、职员和装备等要求,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加强监视检查,保证工作落实。

(二)落实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范围内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河道及河道管治范围内的河堤及栏杆、护河通道、河道水面及河床、沿河绿化带等进行管治。严格按照工作尺度和要求,认真做好护河通道保洁、河堤及栏杆保洁、河道水面保洁、河床清淤、绿化带管养等功课,达到河道环境卫生整齐、水域景观良好的总体要求。

(三)探索和实践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运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按照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管治规范、经验丰硕、装备提高前辈的企业实施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功课。水务部分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按期检查企业的管治功课效果,要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果断淘汰管治维护不达标的企业,要制定合适的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功课用度尺度;县财政要加大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治功课经费的保障力度。

三、加强入河排水口管治

(一)落实入河排水口管治属地责任。县水务局是全县范围内入河排水口管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水口排水情况的日常监管;负责对不按划定排放污水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制定管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对产业企业、餐饮企业(店)、洗车场、养殖场、屠宰场、农家乐、居民院落、直排厕所等排水户的污水排放情况实施监视检查,根据排水户的类型、性质,将管治污水乱排的责任分解到部分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务部分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轨制,对河道沿岸各类入河排水口实施有效监视,及时发现向河道乱排放污水的行为,及时向污染管治的责任部分通报情况,管治责任部分要限期完整改;实现沿河产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等产生的生产经营废水达标排放,糊口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落实入河排水口污染源监视管治部分责任。根据入河排水口污水来源性质,按照部分职责分工,落实污染源监视管治责任部分。县环保部分负责有组织排放企(事)业单位污水达标排放的监视管治;县水务和建设部分负责根据规划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治;县城管部分负责垃圾清运、环卫举措措施设置和直排厕所取缔,以及城市排水违法行为的执法;县农发部分按照《都市畜禽养殖管治办法》的有关划定,负责规范设置养殖场和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管治,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管治;县商务部分负责定点屠宰场污水达标排放管治和非定点屠宰场取缔;县旅游部分负责农家乐污水达标排放管治;县规划部分负责违法建筑拆除督查督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污染源的监视管治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河道长效管治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分要高度正视河道长效管治工作,加强领导,层层分解落实河道长效管治目标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详细、职员和经费到位。县水务部分要制定和完善河道长效管治工作尺度和考核体系,进一步深化管治体系体例改革,不断完善河道维护功课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县环保、建设、城管、农发、商务、旅游、规划等部分要按照职责和要求,做好河道长效管治的相关工作。

(二)增强目标管治,完善考核机制。将河道长效管治纳入目标管治,目标管治督查部分要加强对河道长效管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县水务部分要制定河道长效管治检查考核办法,对各乡(镇)的河道长效管治工作实施监视、检查和考核。

第9篇: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

2018年,**镇按照县河长制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立足我镇工作实际,大力强化河长制工作责任意识,较好地完成了河湖“三乱”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镇河长办根据我镇基本情况,对原先的《射阳县**镇河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修订,更加明确落实了全镇境内6条省级骨干河道、17条大沟进行的管理责任,重新划分区域建立图册,明确河道“河长制”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各级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工作。由农水干事庄晟浩牵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加强督查检查。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为此我镇根据县河长制办公室的要求,制定了河长制工作6项制度(**镇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镇河长制工作镇级会议制度、**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镇河长制工作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并将以上制度的落实作为年终重点考核项目。针对我镇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还专门制定了内部配套3项制度(射阳县**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射阳县**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射阳县**镇河长制工作交办督办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可操作性强,并在面上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取得较好效果。

二、严厉打击,依法开展河湖“三乱”整治工作

2018年度,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我镇全面开展**镇河湖“三乱”依法整治行动。自2018年12月6日开始,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努力,我镇将辖区内2294个网箱,32个渔簖全部依法拆除完毕,并通过县级验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河长制工作

我镇按照“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牌”的河长制工作举措,对辖区内6条省级骨干河道、17条大沟、26条中沟、99条骨干沟进行摸底调查,探索建立治理方案,积极鼓励创建“河长制”示范河道。定期开展巡查督察通报,监督体系按照“群众、村居、部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涉河的众多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各级部门协作机制也在进一步健全,河道水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