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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方案精选(九篇)

保护环境方案

第1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目标

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体工作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一)全力推进铸造产业整改提升

1.提高认识。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3.从严把关。各铸造企业要严格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中“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标准、现场达标要求及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实整改措施。开发区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实施验收,对拒不整改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4.加强保障。开发区将在铸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专家指导、立项审批、协调跑办等帮扶服务,以科级干部包企为保障,引导一类企业争先创优、二类企业提档升级、三类标准企业整合重组、四类标准企业转型改产,全力服务企业打造绿色铸造企业,全力争创绿色铸造开发区。

(二)严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煤改气(电),区内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所有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严格治理燃煤锅炉。区内6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4.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条件的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三)严控企业排放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类治理、关停“散乱污”企业。对难以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可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提升。

7.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对区内新增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进度。严禁露天喷漆、喷涂、胶黏、烘干、晾晒,经营单位一律进店密闭加工并安装治理设施。推广使用低VOC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

8.开展企业达标治理。严禁批建新增炼焦产能项目。对“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单,实行在线监控,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完善运维台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推进全区铸造企业高标准、高效率整改。

9.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控扬尘污染

10.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施工现场做到“5个100%”(围挡100%、苫盖100%、喷淋100%、运输车辆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必须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雾炮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11.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开展渣土运输业务。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违者查扣车辆并高限处罚用车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五)严控烟尘污染

12.严管餐饮油烟。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打反弹。

13.严禁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分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巡查,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全面清除区内垃圾,实现区内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区内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号)禁限放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

15.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6.强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一厂(场)一策”,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工序以及工地,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提前启动响应措施,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预案启动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开发区、企业工作链条无缝衔接,应急减排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

(七)加强护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确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对涉水企业、区内河流干渠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进一步推行“河段长制”,确保清凉江及其相连通的河渠进出口断面达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指导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畜禽粪便,减轻农业生产对水、土壤的影响。

(八)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

18.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所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保障经费、制度建设、网格化监管六个到位。加快推进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20xx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督察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第2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坚持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地方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3坚持淘汰与发展、治理环境污染与优化经济结构相结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证工作目标实现,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好关停企业职工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以治理小造纸、小水泥、城市污水为重点。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经济结构。

(一)小造纸治理:严格监管已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不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废纸再生企业;停产治理环保手续不完善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纸制品企业、商品浆造纸企业。

(二)小水泥治理:立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立窑;年底前关停20万吨/年规模以下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能力。鼓励以等量淘汰生产能力的方式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三)城市污水治理:期间。市城区、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其它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开工建设,所有县(市、区)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吨。年,市城区、麻城市城区、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要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区别对待。要根据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未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或无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经营的企业,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对已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但产品质量连续两次在省、市以上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合法登记、许可但在环保方面未达标的企业,由环保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其限期治理,期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停业或者关闭。对地方政府确定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合法经营但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应当关停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国发〔〕40号)有关规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对非国有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按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

(二)严格依法执法。

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违反产业政策、违规新建立窑的企业,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不得为属于关停对象的小造纸、小水泥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对生产许可证或工商执照到期的不再办理换证手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到期应予关闭的企业,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国税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水泥利废税收政策的规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利用工业废渣的比例达标外,还必须达到环保新标准。严禁立窑水泥进入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禁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立窑水泥。电力部门对属于取缔、关闭范围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供电。电力部门和物价部门对属淘汰、限制范围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差别电价。金融机构对属于淘汰范围的企业,不再发放贷款。环保部门要把小水泥企业粉尘和生产线烟气排放作为各地环境整治的重点,根据国家制定的环保排放标准,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督,对环保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

(三)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市区收费标准应达到0.80元/吨,各县(市、区)县城在年底前达到0.80元/吨。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四)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造纸、水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力度。必须全部安装在线污染监控系统。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全额征收企业排污费,对未按规定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地方,由市环保、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对县(市、区)有关部门不作为行为予以纠正,应收未收的排污费全额上交市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妥善安置关停企业职工。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关停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关停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属于关停的国有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分类安置职工;其他类型企业,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安置职工。各县(市、区)要按照积极消化、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做好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改造项目和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招用本地关停企业人员。

(六)集中销毁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为防止关停企业转移设备、异地再建。对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要予以销毁。鼓励各地采取集中销毁的方式处置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特别是具有放射源的设备。

(七)有效利用关停企业的土地资源。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收购关停企业的土地。因地制宜地利用关停企业土地资源。关停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关停企业土地增值收益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八)实行环保专项治理奖惩政策。对达到治理进度的地方。支持地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压小、上大”市发展改革委在相关项目审批时优先安排,市经委在安排技改项目时优先支持,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查用地指标时优先安排。

市政府有关部门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地方。停止审批新的工业用地。

四、明确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造纸、小水泥的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工作负总责,做好环境保护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制订本地工作方案,于月底报市政府,同时抄送相关牵头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全面、准确上报相关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并在当地媒体上对关停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3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责任,全面梳理薄弱环节,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自点

(一)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下列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7〕17 号);- 3 -

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7〕31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XX〕56 号);

8.《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9.《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7〕11 号);

10.《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1 号);

11.《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 2013-201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xx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7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 号);

12.《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7—2017 年)的通知〉》(鲁政字〔2017〕111 号);

1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鲁厅字〔2017〕44 号);

14.《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XX〕

56 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

15 号);

15.《临沂市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17〕5 号)。

(二)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突出环保问题,土小项目,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三)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各管理区、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以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1 月 26 日—1 月 27 日):各管理区、各村成立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1 月 27日—2 月 10 日):各管理区、各村和有关部门对照督察重点,深入排查各领域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工作台帐,认真组织整改;对于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突出环境问题即查即改,并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督查阶段(2 月 4 日—2 月 10 日):镇委镇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管理区、各村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全面督查

(四)总结阶段(2 月 11 日—2 月 15 日):对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镇委、镇政府及环保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工作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各管理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短板、不留死角。

(二)全面排查问题。

各管理区、各村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查清辖区内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承担各自监管领域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行业排查,尽快摸清问题和隐患。

(三)全面深入整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漏洞,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环境案件进行全面深入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责任得到追究、群众真心满意。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要及时追责。对于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拖不靠,扎实推进整改。

(四)强化督导问责。

有关部门要把接受督察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大契机,把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于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突出环境问题即查即改,并于 3 个工作日内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摸清实情、查清漏洞,提前使问题得到暴露、得到整改;要加强调度、督导,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

环保督察自查自纠行动,除事项外要定期公开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全面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时上报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及时上报,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附件:xx镇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镇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长

第4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形成乡政府相关办公室、各村主体落实、企业自觉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环保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绿色菜篮·果蔬xx”的环境内涵,为开创xx乡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本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乡范围内认真宣传、贯彻新《环保法》,全面排查我乡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强势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集中整治一批违法排污养殖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乡迎接中央环保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由高志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接中央环保督导工作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人员安排

(一)工作重点

1.强化新村聚居点污水一体化的运行监管。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对乡3个新村聚居点污水一体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设备长期管理失控、运维经费不足等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通过争取项目资金来支持新村聚居点污水一体化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并通过新村聚居点业主委员会对聚居点周边环境进行监督,确保无未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河道。

2.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对全乡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水质应急、预警监测,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日常监测。

3.加强家禽牲畜养殖的重污染行业环境监管。巩固印染等行业整治成果,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推进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治理无望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停产或关停。同时严格危险废物的管理,对群众关注度高、较多的环境问题予以及时查处,兼顾制砂、屠宰等其他污染行业的环境监管。

4.加快涉气污染行业综合整治。强化工地施工、道路扬尘的监管,加大对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查处力度,保障空气质量。

5.规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对保留的畜禽、水产养殖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环评制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治和提升,严厉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排污行为,杜绝养殖业污染物直排环境。对依法关闭的养殖场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6.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制,发挥“网格化”服务工作队、xx保洁工作队的联动作用,对经河沿线的各类建渣、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巡查和清理;深入到农业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环保宣传,坚决制止一切未经环保处理、超标排放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不留死角,并设置相关标识标牌,鼓励周边群众对存在的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以下工作作如下分工:

1.加强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牵头责任人:高志雄 杜伟 吴敏

2.开展畜禽养殖专项行动,全面摸排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督促相关企业、个人依法报批环评手续,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杜绝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

牵头责任人:石林 李元芹 郑德蓉 莫文江

3.加强对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的综合整治,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非法(工矿企业、采石场)建设项目。

牵头责任人:黄雪勤 陈田 陈骥

4.督促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完善环评手续。

牵头责任人:陈敏 戴志林 程洁 莫文江

五、工作步骤

此次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从2017年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动员自查、整改落实、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自查阶段(2017年6月上旬—6月底)。召开全乡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新《环保法》进行大力宣传,同时由各村对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全面了解和掌握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隐患,并及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7月—8月15日)。配合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及各相关部门,按照“三个一律”要求,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对查处情况一律予以依法公开,并曝光典型案例。对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按照“立整立改”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计划,明确具体措施予以抓紧落实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8月15日—9月底)。认真归纳总结本次迎接中央环保督查专项行动中的新问题、新方法,适时进行工作交流,同时提出和建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的良好工作机制及措施,确保行动取得真正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全乡上下必须充分认识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发现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对与督导内容和要求有差距的,要及时查漏补缺,扎实抓好此次迎检工作;同时要针对河道、农村面源垃圾、养殖场、秸秆焚烧、工厂企业、游泳池等重点环保领域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落实专门工作组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做好对接。迎检工作要结合《xx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乡迎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统揽全局,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和协调,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分工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村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对标检查,密切配合。结合《xx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所反馈的相关问题,全乡上下尤其是河道沿线各村“两委”务必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加强排查,全力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各类问题以及排查出来的所有环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确保整个迎检工作开展扎实有序、成效显著。

(四)宣传到位、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社会氛围。

第5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基本情况

街道北面与南淝河相邻,约两公里长河段在街道辖区境内,西起合作化路,东至亳州路桥,属此次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属街道奥林花园、翠竹园、潭三个社区工作站负责具体管辖。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水清、岸绿、景美”总体工作目标,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为重点,切实把辖区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做好。

三、责任单位和工作步骤

(一)责任单位

1、奥林花园社区工作站责任区:合作化路至肥西路河段;

2、翠竹园社区工作站责任区:肥西路至长丰路桥河段;

3、潭社区工作站责任区:长丰路桥向东至亳州路桥。

(二)工作步骤

1、应急处置阶段(五月中旬完成)。各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出现的危害严重、社会关注、媒体曝光的违法排污等问题,果断查处,坚决治理到位。

2、摸底建册阶段(五月底完成)。由环保部门牵头,各责任单位与住建、城管积极配合,完成责任区的河污染现状调查,将调查情况按规定登记造册建立图表、文字、影像档案。

3、全面整治阶段(五月至九月底)。各责任单位制定出具体工作计划,对责任区内实施整治。

重点落实四项工作职责:一是河污染源的巡查定位、绿化整治、垃圾清理及日常管理;二是对危害水体质量安全的单位及个人行为进行劝阻;三是向辖区居民和驻地单位宣传水环境保护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四是完成区、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4、总结验收阶段(五月至十月底)。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并转为常态化管理。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辖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立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地点在综合执法科,茆锋担任办公室主任。

2、街道实行例会制。整治期间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如遇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3、社区实行巡查制。各责任社区工作站实行水环境巡查制度,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并建立巡查台账,认真记录巡查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街道。

4、加强沟通协调。各社区责任单位与街道负责环保、住建、城管、农林、卫生等工作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主动配合,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第6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生态环保相关要求,助力绿色交通发展,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控和治理能力,全面完成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学习或工作安排部署会,树立生态红线思维;二是在机关、车站、相关企业等公共场所利用LED滚动播放生态环境保护标语;三是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等移动交通工具顶灯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四是做好“6·5环境日”宣传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办、运管所)

(二)加强项目建设监管

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履行好项目建设前期环评、水保、林地等手续办理,履行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开挖、乱堆乱放和弃土扬尘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股、质监所)

(三)加强汽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环保工作有关要求,重点对辖区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作业点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严格管控维修企业烤漆房露天违规操作等行为。督查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建立台账,规范储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完善标示标牌等。(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加强道路运输污染防治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医疗废弃物以及其它污染物运输监管和保障工作,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泄露或抛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责任单位:运管所、路政所)

(五)优化路网建设

根据交通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公路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率,减少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股)

(六)加强农村公路环境整治

一是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保洁督查;二是积极督促属地街道、镇政府加大路面、桥涵、沿线设施保洁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清理边沟、路肩等,保持路面、路肩边缘清晰、顺直;三是落实公路保洁巡查制度,巡查发现的公路卫生环境问题及时通报至养护公司、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整改;四是加强砂石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严格控制砂石车辆扬尘、抛洒。五是巩固好“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公管所、路政所)

四、加强排查治理

(一)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等上级移交反馈问题为重点,结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特征,全面细致排查本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深入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控、河湖长制落实、企业超标排放等方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主动发现主动整改。(责任单位:局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

根据局党委责令的整改牵头股室、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见附件)中的整改措施,逐一梳理“一案一卷”整改佐证及案件办理资料,逐条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目前现场有无反弹现象和新增涉污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同时举一反三,排查新问题、明确新目标、制定新措施、开展新整改。(众力公司、局规建股)

(三)加强行业领域防污染排查治理

加强行业领域污染排查,主要涉及项目建设领域(责任单位:规建股、公管所、绵茂公司、质监所、交通发展总公司、众力公司)、道路运输领域(责任单位:运管所)、道路养护治理和扬尘管控(公管所、路政所)等,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制定治理措施并进行整改落实。

第7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铁矿采矿、采石场、采砂场、铁选、钢渣处理、造纸、制药、化工、机械加工铸造、小石灰窑、塑料、橡胶制品、建材、电镀酸洗、加油站、规模养殖等行业。

二、整治内容

(一)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

(二)清理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项目;

(三)清理未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

(四)清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五)清理未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等事项企业;

(六)清理未足额缴纳排污费企业;

(七)清理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未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企业;

(八)清理未按照市政府要求整治、未通过市验收的采石场。

三、整治方式及标准

(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企业依法关闭、取缔,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地貌。

(二)对国家没有限制性政策规定的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限期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三)未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限期完成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限期缴纳应缴排污费。

(四)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限期整改,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五)对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企业限期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市环保局备案。

(六)未通过市环境整治验收的采石场,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阶段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3月26—5月31日)

各企业自行检查所建项目在发改部门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缴纳排污费情况;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情况,采石场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自查结果3月31日前报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环保办公室;整改结果5月31日前报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环保办公室。

(二)督导核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政府对辖区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督导核查结果汇总后于每周五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验收处置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企业从通过验收的次日起,恢复生产性用电供应。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依法关闭、取缔。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监察局、工信局、工商局、安监局、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派出机构管委会主任,各镇乡镇乡长为成员的市小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贺平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

市环保局:根据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上报或现场检查情况,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或报请市政府关闭取缔;组织整改验收;补办各种环保手续;定期(每月)通报企业整改进度。

市工信局:根据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下达停止生产用电供应的通知;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拆除生产设备。

市供电公司:按照工信局的停电通知要求落实停电措施,保证限期整改和关闭、取缔企业生产性用电停供到位。

市公安局:根据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停止火工用品供应,加大违法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力促企业整改,保证停产到位,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相关企业,维护好现场秩序。

市水务局: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非法采砂场,打击向河道倾倒堆放尾矿砂等废弃物的行为;停止停产限期整改企业、关停取缔企业生产用水供应。

市国土局:配合相关镇乡依法关闭、取缔非法采矿、采石、采砂企业,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采矿证,严厉打击乱倒乱堆尾矿行为。

市商务局:关闭、取缔非法经营的加油站,依法吊销逾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逾期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加油站点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市工商局:依法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营业执照。

市安监局:依法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监察局: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市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企业整改的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组织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关闭、取缔企业任务。

(三)大力宣传

市电视台、报社、电台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名单、整改内容和时限要求在时讯、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8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和组织对全市发展规划、经济开发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组织本地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理工作;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指导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编制并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污染源监控自动化。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综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环保局系统的人事管理,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再教育。

(十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工作机构之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会议组织、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从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归口指导和管理全市排污费收支计划及财务报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督。

承担市环委会交办的任务,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科

编拟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编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编拟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办国家、省、常州市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的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拟全市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

编拟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参与协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集中整治。

组织编拟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编制和审核环境统计报表;编制全市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环境信息的管理与。

(三)管理科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建设项目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

组织制订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并督促实施机动车尾气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参与组织创建省级卫生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探讨重大环境问题;组织拟定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环境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

协调环境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表彰名单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五)环境监理科

第9篇:保护环境方案范文

 

1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概述

 

1.1环境保护设计的重要性

 

施工组织设计是从工程的全局出发,按照客观的施工规律和当时所在地的具体条件,统筹考虑施工建设中的人力、资金、材料、机械和施工方法这5个主要因素,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确定、施工进度和资源消耗、现场布置和质量要求等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不论是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总体设计还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都要解决好整个施工的全面问题,安排好各方面工作的相互衔接和配套,为指导项目施工服务[14]。

 

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部分,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第6个主要因素,它是准备、组织、指导施工和编制施工作业进行环境保护计划的基本依据,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必要环节之一。在对施工阶段进行统筹安排时,不仅要满足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各个具体项目工程中,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从而体现出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部分时要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将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法有机地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实现环保施工[15]。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的目的是使工程施工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实现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的环境保护活动,达到合理施工和环境影响最小的效果。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既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起到控制作用的总体战略部署,也是对某一具体工程中施工作业的环境保护起到指导作用的战术安排。

 

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是施工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在指导施工准备工作、全面布置施工活动、指挥开展生产工作、进行项目管理、控制施工进度的过程中实现环境保护的依据,是施工现场全体工程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进行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对提高施工部分的整体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小环境影响、科学有效地完成施工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1.2基础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施工涉及面广、专业多、材料及机械种类繁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复杂等情况,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原始资料的调查、搜集和分析等基础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的基础工作是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安排进行的,需要进行资料的调查和搜集,通过实地勘察、座谈访问、查阅历史资料、采取必要的监测手段获得所需的环境数据和资料。一般要搜集的资料有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和其他自然条件等,同时也要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环境状况等。

 

1.3技术方案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要搜集所需的环境资料,了解工程环境概况;分析设计资料,进行施工组织与环境保护研究;选择施工方案,确定环境保护的施工方法,提出施工整体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施工进度表,设置所需的环境保护机动时间;编制人工、主要材料和机械使用计划,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要求;综合考虑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平面图的布置等。

 

1.4工作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用计划、施工平面图及技术经济指标等。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内容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合理安排环境保护组织设计内容。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将对应的工作程序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是选择施工方案,审查设计图纸及进行现场调查,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现状调查,综合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第2阶段是编制施工进度表,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编制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和材料、半成品构件需用计划,编制劳动量需用计划,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合理考虑环境保护工作的时间要求,编制运输计划和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第3阶段是布置施工平面图,根据施工进度表和施工进度计划,结合施工组织调查资料和施工图纸,考虑场地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要求,布置施工平面图,确定技术经济指标与环境指标后,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技术方法

 

2.1环境概况

 

工程中的环境概况主要包括:

 

(1)自然地理概况: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地貌归属、地形描述等。

 

(2)工程地质条件: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地层构成、地质构造、地震烈度等。

 

(3)气象水文情况:包括项目所在地的流域归属、地下水现状、气候区归属、气象现状描述和降雨量等。

 

(4)社会环境状况:通过收集和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对社会与经济环境进行分析。

 

(5)环境污染状况:包括项目所在地的空气、水、声、土壤等环境污染状况[16]。

 

2.2环境保护要求

 

施工方案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是根据项目的工程要求、施工能力、环境现状等情况,进行施工方法的确定和施工机械的选择。下面结合公路建设项目提出施工组织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17—18]。

 

2.2.1施工方法的选择

 

确定施工方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及环境等因素,在确定单项工程施工方法时就要认真考虑环境影响问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石方开挖。石方开挖有多种方法,通常采用爆破、机械挖掘等方法。针对石方开挖产生的环境影响,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和振动,减少爆破飞渣对周围构造物的破坏,如可采用凿岩机湿法作业进行松动爆破方法及严格控制炸药用量。

 

(2)土方开挖。土方开挖通常采用大型挖掘机械开挖、人工开挖和爆破等多种方法。为达到环境保护要求,降低开挖带来的环境影响,开挖过程应确定开挖范围,施工机械在开挖范围内作业,并定时洒水,避让文物古迹,定点存放土方,土方坡面应及时防护,并做好弃土弃渣场的防护。

 

(3)路基填筑。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从取土场挖取土石方,经过施工便道运送到路段。施工过程中取土场选址应合理;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定时洒水;路基边坡防护工程,设置排水沟、沉沙池或临时沉淀池,出口处设土工布围栏。

 

(4)路面工程。路面施工采用路拌法和集中厂拌法加工路面基层材料,经过摊铺机配合平地机摊平,用振动机压实。面层施工是在基层上喷洒投油层,将热拌混合料运到摊铺路段,采用摊铺机整幅摊铺,使用压路机压实。施工过程中拌和站选址应合理,控制拌和站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摊铺过程的沥青烟,加强施工人员的身体防护,合理选择施工机械,降低噪声和振动。

 

(5)桥涵工程。桥梁施工需要开挖基坑,灌注混凝土。基坑开挖时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河道水质污染,做好通道防渗。

 

(6)隧道工程。隧道施工需要进行钻爆作业、支护、注浆、清理施工残渣以及衬砌和防水层的施工。整个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保护山坡的方式进行洞口施工,同时安装水幕降尘器,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在隧道外设置沉淀池。

 

2.2.2施工机械的选择

 

确定施工机械时,根据工程数量和特点、环境现状及机械性能等因素,以对环境影响最小为原则,进行施工机械的选择。

 

(1)土方开挖。公路土方开挖工程量一般较大,通常采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推土机、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并采用大型产运机、平地机、凿岩机等。选择机械时要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将机械产生的噪声、振动和尾气作为选择机械的因素之一。

 

(2)路基填筑。路基填筑时需要大量土石方,一般采用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压路机(静力式、轮胎式、振动式)和夯实机等。将机械产生的噪声、振动和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作为选择机械的因素之一。

 

(3)路面工程。根据路面工程所需材料和施工需要,通常采用自卸汽车、摊铺机、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稳定土拌和机、压路机等。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根据路域环境现状,以对环境影响最小为原则选择施工机械。

 

(4)桥涵工程。根据桥涵施工特点,一般采用打桩机、起重机、挖掘机、施工船、钻机、架桥设备等。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以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为原则选择施工机械,特别要避免机械漏油,以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

 

(5)隧道工程。根据隧道施工特点,一般采用盾构机、隧道掘进机、钻机等。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以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为原则选择施工机械,特别要使扬尘和噪声影响最小。

 

2.2.3施工进度安排中的环境保护考虑

 

施工进度包括施工时间进度安排和资源需用量进度安排2个内容,施工进度安排的环境保护应从这2个方面考虑。

 

(1)施工时间进度安排是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法,计算工程量和劳动力需求量、计算各施工项目的持续作业时间,从而拟定施工进度的计划。选择施工组织方法时要注意考虑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的累计效应,并以环境保护最合理的方式确定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法。划分施工段的环境保护原则是使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持续时间最短,并且避免不同工程施工产生的相同的环境影响反复出现。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应把环境影响的持续情况考虑到施工段划分中,尽量减少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计算工程量和劳动力需求量时也要估算当地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计算各施工项目持续作业时间中的组织间歇时间时,要充分减少施工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时间,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最后根据解决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所需的时间来检查和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2)资源需用量进度安排包括劳动力、主要材料、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临时设施、工地运输的需求量安排等。劳动力需求量决定临时施工营地范围的大小,应考虑其对当地产生的环境影响程度,以此作为劳动力需求量的考虑因素之一。主要材料是运输组织和布置仓库的依据,还应把仓库选址对环境影响作为考虑主要材料的因素。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还应把机械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及振动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作为选择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参考因素。在选择工地运输的方式时,以运输方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小作为参考因素之一。临时设施的设计,首先要考虑环境保护要求,然后再满足工程需要,如工地加工场要远离当地饮用水源并处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废水应集中处理,施工人员驻地远离野生动物栖息地,避免破坏当地植被等。

 

2.2.4施工平面图布置中的环境保护设计

 

施工平面图是施工过程中空间组织的具体体现,它表达了施工对象、施工条件、临时设施、管理机构等的空间关系。施工平面图内容包括施工作业现场、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和生活等区域。

 

在施工平面图布置中,合理布置各区域,使环境互相不干扰。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避免破坏植被,远离动物栖息地,防止水土流失,少占农田。充分考虑水文条件,避免产生废水污染当地饮用水源和养殖水体。参考地质情况,避免泥石流、山洪造成财产损失;参考气象条件,将产生大气污染的施工项目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在施工平面图布置中还要参考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2.5综合评价中的环境保护指标

 

目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价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进行的,其评价指标主要是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择最优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的目的,主要是论证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科学的计算和分析比较,选择技术经济最佳的方案。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一般是以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平面图为重点,建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体系,如施工工期指标、质量指标、生产率指标、机械化程度指标等,然后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

 

施工组织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了技术经济指标外,还应增加必要的环境评价指标,以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使分析论证施工组织设计的指标体系逐步形成技术、经济、环境相互关联且相互统一的综合指标体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象和条件的不同,可设立各类污染物排放、生态影响以及环境保护投入等指标。

 

3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的编制

 

3.1编制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的编制应主次分明、言简意赅、图文并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满足指导施工工作要求,符合施工组织原理和环境保护原则的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的编制可以分为2种形式:①融入式,即将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等融入施工组织设计各部分中,从而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②独立式,即编制环境保护组织设计的独立篇章,提出整个项目施工的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3.2设计内容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内容时,无论采取融入式还是独立式的形式,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1)工程概况。在工程概况中,应加强了解自然地理概况、工程地质条件和气象水文情况以及社会环境现状等。

 

(2)施工方案。在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中,应体现环境保护的原则和要求。

 

(3)施工进度。施工时间进度安排和资源需用量进度安排,应考虑环境保护工作时间和环境影响最小的要求。

 

(4)施工总平面图。包括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布置重点工程施工场地平面图以及其他施工场地平

 

面图等。

 

(5)主要材料、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在安排主要材料、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技术组织措施的计划时,应考虑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最小的要求。

 

(6)工程质量控制与施工组织保证措施。提出环境保护改进措施等。

 

(7)施工组织设计评价指标。除体现技术经济指标外,还应有必要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8)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方面。除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计划优化、施工平面图优化外,还应考虑环境保护方案的优化[19]。

 

4结语

 

目前工程项目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施工组织中环境保护内容应成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施工组织设计不仅要统筹安排施工企业生产的投入、产出过程,更要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本研究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和要求,论述了施工组织环境保护设计概念;建立了施工组织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的基本框架;是出了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部分的编制分为融入式和独立式2种形式;研究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工作程序和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技术方法;结合公路建设项目提出了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平面图布置、评价指标体系的环境保护内容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施工组织设计是各项工程建设施工的科学指导,是工程施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要求,不仅是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是施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郜风涛,曹康泰,王玉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董小林.公路建设项目全程环境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3]袁玉卿,董小林.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