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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精选(九篇)

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

第1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 儒家思想 韩国饮食 文化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和韩国隔海相望,互为近邻,四季分明,气候相似,文化渊源深厚。因此,不管是在传统文化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由于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和社会背景的不同,相异之处也显而易见。特别是韩国人的饮食虽然形成了很强的民族特色,但由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它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本文重点讨论儒家思想在韩国的传播,及其对韩国饮食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1儒家思想的发展

儒家思想也成儒教或儒学,由春秋时期思想家孔子创立。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主张以爱人之心调节与和谐人际关系。到了战国时期,经过孟子和荀子的改造,儒学成为诸子百家中的蔚然大宗。秦朝时,由于“焚书坑儒”,儒学遭到沉重打击。汉代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以儒家思想为基础,以阴阳五行为框架,兼采诸于百家,形成新的儒学体系。儒家思想从此成为封建正统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魏晋南北朝时,儒学发展受到佛教、道教的影响,到隋唐时期出现了“三教合一”的局面。北宋时,儒学者展开了复兴儒学、抨击佛道的活动,同时又融合佛道思想来解释儒家义理,形成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理学”,也称“程朱理学”,代表人物有程颐、程颢、朱熹,朱熹是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南宋时期,理学家陆九渊把“心”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提出“心”就是“理”的主张,认为天地万物都在心中。明朝中期以后,封建专制统治陷入危机。王阳明成为心学的集大成者,提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学说。明朝中期以后,陆王心学得到广泛传播。宋明理学历经几百年的发展,对中国社会政治、文化教育以及伦理道德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明末清初,社会内在矛盾空前尖锐,儒家中以正统自居的理学家,把儒家经典鼓吹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经典理论。黄宗羲、顾炎武和王夫之三大进步思想家则对传统儒学进行批判,促使我国传统文化重新焕发了生机,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儒家文化持续发展到满清政权时期,仍然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一直影响到现在。儒家思想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仅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对周边国家和地区也有深远影响,尤其在韩国和日本。

2儒家思想在韩国的传播过程

儒家文化在韩国的传播已有两千多年,最早传入的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三国时期,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儒学,把它视为维护秩序、加强王权的思想武器。高句丽于372年设立太学,传授儒家学说。百济于4世纪建立儒学教育制度。儒学在新罗传播,大约在6世纪。新罗统一后,在中央设立国学,置博士、助教,招收贵族子弟传授儒家经典。同时还大量派遣留学生到唐朝学习儒学,出现了很多著名儒学者。高丽王朝建立后,在首都开城设立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在地方十二州设立乡校,广泛推行儒学教育。958年,高丽开始举行科举,把儒家经典列为主要考试科目,从而推动了儒学迅速发展,并且出现了私学。武臣集权时期虽然儒学发展萎缩,但高丽末期随着程朱理学的传入,经过郑梦舟、郑道传、李w、权近等儒学者之后,则开始了朝鲜时期儒学的大发展。朝鲜时代推崇尊儒抑佛政策,确立了程朱理学的统治地位。朝鲜时期在中央设立国家最高学府成均馆,地方各道和邑设乡校。还通过科举选拔人才,任用官吏。朝鲜社会程朱理学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出现了以李辍⒗疃为代表的性理学学派,他们根据本国国情和独到见解形成了韩国儒学,被称为韩国“朱子学”。所以整个朝鲜王朝在儒家思想的主导下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

3儒家思想对韩国饮食文化的影响

3.1“天人合一”思想

汉儒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成为两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所以人们的饮食也要融入到大自然中,遵循“天人合一”的思想。

受儒家思想影响的韩国,饮食习惯也顺应“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人相应是指人体的饮食应与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相适应。所以不同地区的饮食习惯常与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韩国三面环海,空气湿度大,多潮湿寒冷,为了祛除寒湿,韩国人常会在饮食中适量地加入一些辛辣食物,增强机体御寒能力,这就是韩国饮食多用辣椒的原因。天人合一思想还强调人作为小宇宙要和天地这个大宇宙协调统一,如果顺应自然环境的变化,人体抵抗力就会增强,反之则人体抵抗力就会减弱。夏天天气炎热,人体温度要顺应大自然温度增高的变化,就要相应地进食一些热食物,所以韩国人在夏天多喝参鸡汤。冬天天气寒冷,人体温度要顺应大自然温度降低的变化,就要相应地进食一些冷食物,所以韩国人在冬天多吃冷面。另外,“身土不二”理念也是体现天人合一思想的典型表述。“身土不二”最早的出处是大乘经,韩国医学家许浚在1610年完成的医学名著《东医宝鉴》中也提出过,“人身和土是不能分离的,人生活在土地上食用土地上长出的东西,如果适应环境就会身体健康”,与“天人合一”思想一脉相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受这种思想的影响,韩国人在饮食用料上多购买本地农产品,强调吃本土食品。虽然韩国进口食品比较便宜,正宗的国产食品价格很高,但韩国人仍对本国食品趋之若鹜。例如国产牛肉价格是进口的澳大利亚牛肉的双倍,可韩国人还是爱吃“韩牛”,理由是外国牛肉“不适合烤着吃”。这些都是天人合一思想在韩国饮食中的体现。

3.2饮食尊卑观念

孝,指对父母要孝顺、服从;悌,指对兄长要敬重、顺从。“孝悌”讲的是长幼有序,和人性博爱。孝悌所要求的子弟敬重父兄,晚辈善事长辈,作为一种社会道德风尚,自古来就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些道德规范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部分。

韩国崇尚儒家思想,尊敬长老,有着长幼尊卑、男女差别的等级观念。在同一餐桌就餐时,入座应按照等级来坐。先迎接长辈坐上座,长辈就座后再按照长幼依次入座,男女都应席地而坐,坐姿要端正。用餐时首先要等长辈动筷后晚辈才能动筷。吃饭前后晚辈要向长辈问好示礼,经常会说“我要开始吃饭了”“我会好好吃的”之类的话。用餐过程中,长辈给晚辈添菜,以示关心,晚辈无论是否爱吃,都不能用手挡住碗拒绝,长辈给晚辈添菜时,晚辈一定要起身但不用站起来,以深深点头示意鞠躬答谢。晚辈不能在长辈吃完之前先放下筷子,要配合长辈的用餐速度。用餐完毕后要等长辈把餐具放下后自己才能放下,并放在用餐前的位置上,保持原样。同样也要向长辈问候表示感激之情。例如“我吃完了”“我吃得很好”等。长辈离席后自己方可离席。

3.3饮食礼仪规范

自古以来中国就被称为“礼仪之邦”,非常注重礼仪和礼仪教育。《礼记・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儒家认为,一个人必须知礼义,懂礼仪,礼仪教育的作用在于使人知道如何端正仪容身态,表情适当,言辞恭顺,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君臣名分确立,父子关系亲密,长幼上下和睦。“礼”是修身做人的基本准则,是国家政治制度、人伦道德秩序的基础。所以人们要学礼、知礼、懂礼、行礼、尊礼、好礼。

礼仪是文化的表现,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文化特质,不同的活动方式和行为准则,故有不同的礼仪规范。韩国受中国儒文化影响颇深,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找到儒文化的痕迹,韩国的饮食文化也不例外。韩国人在饮食上有很多的礼仪规范。韩国人一般都是席地盘腿坐在矮腿方桌周围,入座后切勿用手摸脚、伸直双腿或是双腿叉开。就餐前不要摆弄筷子,弄出声响或随便走动。就餐时不要同时把汤匙和筷子拿在手里,韩国人的就餐顺序一般都是先用右手拿起勺子,盛上一口汤喝完,再用勺子吃一口米饭,然后再喝一口汤、再吃一口饭后,便可以随意吃任何东西了。韩国人吃饭喝汤要使用勺子,夹菜时要使用筷子。不夹菜时,两根筷子拢齐放在右手方向的桌子上,三分之二在桌上,三分之一在桌外,便于拿起再用。另外,共享的食物要夹到各自的餐碟上才能享用。就餐过程中不要把筷子和勺子搭放在碗上。不要端起碗吃饭喝汤,也不要用筷子捞汤里的菜。不要用嘴直接触碰饭碗,也不要让勺子和筷子碰到碗而发出声音。若遇有不能咽的骨头或鱼刺,应该悄悄吐进纸巾内包裹,而不要胡乱吐在餐桌上。用餐时不要随便发出声响,咀嚼声尽量要小;不大声说话,尽量不谈商业话题。吃饭时不要随便发出声响,更不许高谈阔论。打喷嚏或咳嗽时需转身用手绢或纸巾掩嘴,不能打扰别人用餐。用餐后要保持勺子、筷子和碗的洁净,不能粘着食物,勺子和筷子放在开餐时的位置摆好,用过的餐巾要叠好放在桌子上。

4结语

儒家思想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仅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对周边国家和地区也有深远影响。受儒家文化影响颇深的韩国,结合本国的自然环境、地理环境和社会背景形成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熟悉并了解韩国的饮食文化特点,有助于加强中韩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促进中韩两国间的经济发展, 对于新时期中国传统文化的再构建和扩大国际影响,也能产生一定的助益,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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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渤海国;中原文化;效仿唐制;留学生

大江大河孕育了人类的早期文明。在黑龙江流域的历史上,渤海国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渤海国宗法盛唐高度发达的封建文明,在与中原唐朝的频繁交往中,逐渐形成了“车书本一家”的关系,渤海王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受中原文化影响深刻。

一、春秋战国时期,在百家争鸣之中,儒学逐步走向成熟,到西汉武帝时期,经过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思想。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儒学、研究儒学成为无数知识分子的一生追求,儒家思想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内涵。周边诸多民族在与汉族的交往中,都十分向往中原王朝的繁荣,尤其仰慕经过长期历史积淀,并对国民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深刻影响的传统儒学。

渤海国于公元698年建立,于公元926年被辽所灭,在黑龙江流域共存在229年。此时的中原正处于唐朝统治时期,大唐王朝尤其是盛唐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均领先于世界,成为世界上最为文明繁荣的国度。先进的政治制度和思想观念在文化交往中得到广泛传播,对周边各民族和国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渤海国在政治、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积极效仿唐朝,中原文化推动着渤海王国的文明与繁荣。唐玄宗于公元713年册封大作荣为渤海郡王,统辖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从此粟末政权以渤海为号,成为唐朝版图上一个享有一定自治权的羁縻州。接受唐王朝册封以后,同唐朝的政治关系日渐密切,中原文化及典章制度不断被引入渤海国。受先进的中原文化影响,渤海王国对沿袭下来的及高丽旧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学习和效仿唐朝的相关制度和管理模式,建立并逐步完善各方面规章制度。可以看出,接受唐朝册封对渤海国的政治建构作用明显,唐朝的政治制度、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对渤海国的政治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

二、渤海王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封建国家,在全面学习和借鉴中原文化和典章制度的过程中,强化儒家思想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当时儒家思想在渤海、新罗、日本等地的社会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对各地的政治行为、思想道德、价值取向等都产生深刻影响,其中对渤海国的影响最为深刻。儒家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成为渤海国统治阶级追求的政治目标和行为准则,并在社会各阶层得到广泛推广。

儒家思想对渤海王国的影响由来已久,早在王国建立之初,就逐步上升为整个社会的统治思想。儒家思想的输入途径有三:一是生活在营州一带的粟末人长时期与汉人杂居,上层人物深受儒家思想熏陶。二是原高丽故地以及辽东地区居住着大量汉人,唐灭高丽后又派官吏和军队驻守,相当一部分后来变成渤海国的编户齐民,这些人在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印有深刻的中原文化痕迹,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对当地各族人民都产生了深刻影响。三是在渤海国居住的高丽人已经普遍地接受了儒学教育,他们后来转化为渤海国居民,而在原高丽故地居住而又长期接受高丽政权统治的诸部上层人物及其子弟,也有许多人接受儒学教育。这些都对渤海政权接受儒家思想为统治思想产生深刻影响。作为中原文化的核心内涵,儒家思想在渤海国有着较为深厚的社会基础。

三、随着儒学在渤海社会的广泛传播,中原王朝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日益成为渤海统治阶级所追求的政治目标和行为准则。渤海国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安邦、立政施教的指导思想,中央机构设置集中体现了儒家“王道”和“仁政”的执政理念,渤海国的“三省六部”设置完全袭用唐制,忠、仁、义、礼、智、信的“六部”称谓,充分说明“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对渤海国政治的深刻影响,

通过当时一些文献典籍和私人著作可以看出,渤海国积极倡导忠贞、仁厚、礼仪、怀德的君子形象,渤海王廷和上层社会已经把儒家的伦理道德作为修身齐家的行为规范,可见中原的传统儒学对渤海国社会生活的深刻影响。据《辽史・太宗记》载:“己亥,诏东丹吏民为其王倍姬肖氏服(丧)”。这里生动而真实地反映了渤海国尊亲服丧的社会风俗,表现出深刻的儒家“孝”的文化印记。渤海统治阶级不仅用儒家伦理道德来约束自身言行,而且还以此作为教育和培养子孙的重要内容,由此看出儒家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对渤海国社会生活影响的深刻程度。

渤海王国效仿中原王朝,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儒学教育体系,儒家思想在社会各阶层得到广泛推广,并日益成为渤海王廷统治民众的精神支柱。当时的渤海国,中央设有国子监,地方设有府学、州学、县学,广泛进行儒学和汉语教育,教育内容大体与唐朝学校相同。渤海国多次派遣官吏、遣唐使等到唐朝抄写儒学经典,带回后成为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渤海国还向唐朝派遣大量留学生,据《渤海国纪》记载“武王所遣生六人,开元三年二月抵京师。大震所遣生,咸和四年归国者三人,李居正、米承朝、高寿海。同年随册命使至者三人,解楚卿、赵孝朝、刘宝俊。”留学生中的大部分是渤海王室成员和贵族子弟,他们学成回国后,带来了大量的儒家经典,为儒家文化的广泛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

渤海国在黑龙江流域存在了200余年,关于它的文献记载较少。通过仅有的历史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渤海国与中原唐朝的密切关系,中原文化对渤海国的社会生活有着深刻影响,中原文化推动着渤海国的文明与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第3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中国;韩国;儒教;神教;思想;影响

一、引言

历史是人创造的。人创造历史总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的指导下进行。中韩思想文化在中韩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从中国历史上看,中国思想文化源远流长,文化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子、庄子等。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主张“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等。孟子与荀子作为孔子学说的继承者,发展了儒家思想。孟子主张“性善”与“良知”。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与生俱来。而荀子主张“性恶说”,认为人性本来就是恶的,善是后天的,若放任本性发展,不会有好结果,所以提倡学习礼节与礼法。墨子是战国初期鲁国人,墨家学派创始人,他主张“兼爱非攻”,代表平民的利益。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主张“清净无为”。庄子是战国时期道家的代表人物,他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在中国的儒家思想、墨家思想、道家思想中,儒家思想对韩国思想的影响最大。公元4世纪,儒教传入韩国,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与韩国思想高度融合,在韩国历史中不断演变发展,为韩国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对韩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国家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角度,学前、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阶段都不断对国民进行道德教育,培养道德情感。通过榜样教育的方式来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激发人们的道德行为。在韩国人的生活中,儒家思想至今还存留着深深的印迹。

二、儒家思想传入历史

从古至今,韩国一直以儒家思想为中心不断发展。三国时代,儒家思想正式传入韩国,韩国开始实践孔子的学说。其中,高句丽(B.C.37~A.D.668)和中国位置较接近,最早接受了中国儒家文化。高句丽从建国初就将儒家思想的理念应用在政治上,来治理国家。高句丽“小兽林王”2年(A.D.372年)设立了国家最高教育机构“太学”,以儒家经典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为主要教学内容。而且以儒家思想为基础,模仿中国法制,制定各种法令与社会统治体制。儒家思想不仅是在学术思想上,在政治、伦理、教育、法制、风俗等领域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伦理学、国家观、人生观等牢牢扎根在当时的高句丽。随着儒家文化的传入,在百济(B.C.18~A.D.660)出现了与中国大同小异的结婚仪式与丧礼仪式,并十分重视立法。在生活方面,强调男女有别与长幼有序,特别重视忠、孝等的儒家伦理思想。新罗(B.C.57~A.D.676)是在三国(高句丽、百济、新罗)中,与中国交流最晚的国家。为维护国家体制,维持社会秩序,新罗将儒家思想视为社会的基本概念。当时接受儒家思想最多的就是“花郎”(新罗时期的民间青少年组织,旨在锻炼身心、报效国家)。“花郎”的追求是“忠、孝、信、勇、仁”。据记载,花郎学习的内容与中国儒学密切相关。三国统一后,儒家思想成为韩国政治的重要参考。研究资料显示,高丽(A.D.918~A.D.1392)的第十三代国王“宣宗”发展了儒家思想,他致力于王道政治,使儒家思想在高丽人的生活中深深扎根。他制定了宗庙、社稷、籍田等国家制度,并组建了国家最高教育机构“国子监”(高丽时期,儒学教育的最高机构),施行科举制度。理学与实学的发展促进了儒家思想在韩国不断发展。纵观历史,朝鲜时代(A.D.1392~A.D.1910)是儒家思想在韩国发展的全盛时期。朝鲜王朝建立后,随着儒家理念与经典的复兴,朝鲜的法典编纂水平也有所提高。设立“成均馆”(朝鲜时期,儒学教育的最高机构)后,实现了学校教育与人才培养。当时,儒家思想在朝鲜学术与文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世宗大王(训民正音的创始者)按照儒家礼仪规范,编纂了书籍,并广施仁政。同时,在天文、地理、医学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其中,“训民正音”(1443年朝鲜世宗大王领导创制的朝鲜文文字)最具代表性。“训民正音”是根据周易的阴阳五行与宋朝的理学,实现了儒家学术思想的最伟大的作品。回顾历史,中国的儒家思想在韩国传播、吸收、变化、发展,给韩国带来了很多影响。虽然随着社会发展,儒家思想的形式与内容不断变化,但其基本理念已在韩国根深蒂固,成为了韩民族精神的根本。

三、儒家思想对现今韩国的影响

第一,韩国几千年来一直奉行文明礼让、尊老爱幼等儒家思想。随着时代变迁,韩国的家庭结构虽发生了变化,但儒家形式的教育地位仍无法撼动。韩国儒家思想基于家庭和睦理念,十分重视“敬爱”。“敬爱”指长辈以宽容之心对待晚辈,晚辈要尊敬长辈。韩国人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敬爱”,促进了家庭和睦与团结。父母子女相互信赖,兄弟姐妹互相支持,强调父母情、夫妻情、子女情、兄妹情。以家庭人性教育为基础,可培养子女对父母尽孝、生活正直、待人有礼、遵守秩序,有德行。在当今韩国,父母教孩子“孝”与“慈”,这深受儒家思想影响。韩国的“孝”以中国儒家思想为核心,比起学问,孔子更重视做人,做人的根本是孝。孔子倡导“入则孝,出则悌”,即在家孝敬父母,在外慎重处事,在人际关系中要诚实守信。孔子还强调,培养仁慈之心,应基于父母子女之情尽“孝”。“孝”是德的根本。儒家最重视的就是“孝”,韩国也深受“孝”思想的影响。韩国人认为尽孝是家庭和社会所有品格中最基本的。孝以儒家思想为基石,并不断在韩国社会和韩国人精神生活中进行着渗透。“孝经”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指尽孝的首要任务是珍爱自己的身体。父母总是很担心子女的健康,若子女患病,父母会心疼。所以从朝鲜时代,人们为了保存父母给予自己的毛发和胡子,蓄发留须,现在人们也同样爱护自己的身体,认为让父母为自己担心或伤心是做子女的不孝,所以把自己的身体看得很重要,就是为了让父母放心,这就是孝道。第二,孔子在论语中多次强调“孝”。“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即侍奉父母时,若发现父母有错误之处也要谨慎指出,即使父母不认同,也要对父母恭敬,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更不能抱怨父母。韩国人在做大决定时,十分重视父母的意见,如升学、结婚、就业等。特别是结婚时,一定要得到父母的认同。人们常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虽然时代变了,但受儒家思想影响的韩国年轻人在做重大决定时,还是会听从父母的意见,不想违背父母的意愿。第三,孔子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即父母在世时,不要离开父母,若不得不离开,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的去向。子女令父母担心就是违背孝道,所以要告知父母去向。如在韩国,家中的长子婚后也与父母一起生活,侍奉父母。每天下班后向父母请安,报告一天的事情。子女成家后虽然可以自己单过,但和父母一起生活的话,能更好地侍奉父母,是尽孝的一种表现方式。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家庭和睦对社会和谐有很大影响。尽孝是家庭和睦的要素。人只有爱家,才能热爱自己的祖国。韩国从家庭中的“孝”教育逐渐形成团队意识,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儒家思想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韩国十分重视道德教育,所以儒家的道德准则给国民的文化心态带来极大影响。韩国接受儒家道德,进行具有东方文化特色的学校教育。儒家思想作为学校德育的核心,“三纲五常”(儒家道德标准,三纲: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教育,且是将大韩民族的气质形象化的重要内容。此外,韩国的教育理念中也渗透着儒家思想。韩国光复后,经历过几次教育理念的变更。第一阶段是民族和民主主义的教育理念。民主理念建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理念的树立受儒家思想影响。儒家文化在家庭,集体和社会中,强调相互尊重,对韩国民主主义观念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第二阶段是弘益人间的教育理念。“弘益人间”,即将好处弘扬于人间,是韩国建国神话中最基本的思想。“弘益人间”与儒家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博施济众、修身安己的思想相似。第三阶段是国民教育的制定和新教育理论的确立。国民教育中再次强调国民伦理,继承传统和改革并行。这一时期的教育核心是儒家思想的集体观念。第四阶段是人性化、信息化、世界化的教育理念。在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韩国学校的教育宗旨是开发学生的个性与素质。个性教育使学校把德育放在重要位置。也就是说,韩国各个时期的教育理念都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韩国学校把儒家伦理道德的内容融入到小学、初中、高中的教育理念中。学校道德教育的实践,以传统道德教育及儒家思想的德育为本,十分重视个人修养。韩国人从小学习道德伦理教育,课程名称是“正经的生活之道”。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尊重生命、节制有度、洁身自好、谨言慎行、以礼待人、善良宽容、勇于担当、团结合作、忠效报国、推陈出新等。这样的伦理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形成责任意识,提高团结协作能力。韩国的德育十分重视人际关系与礼仪教育。在初中的道德课文里强调三纲五常的基本知识,重视礼仪的训导。在韩国有许多长幼有序的礼节,如向大人打招呼时,应保持礼仪,低头打招呼;吃饭时,一定要大人先拿起勺子吃饭,孩子才能吃;年轻人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等。韩国从小学到大学一直实施上述含有中国儒家思想的礼仪教育方式。韩国学生接受这种儒家思想教育,提升了思维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

(二)儒家思想对社会的影响

第一,儒家思想不仅在韩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广泛地渗透,在社会教育中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韩国社会十分重视共同体理念,在特定的人际关系中十分重视儒家的职责和本分,希望所有人都忠于本分,履行自己的义务。韩国公司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对公司职员进行共同体意识教育,改善了企业内部的伦理关系、企业观、劳动关系等经营理念。进入资本主义时期后,韩国企业在自由企业制度下的持续发展获得了巨大成功,韩国企业健康的经营环境和优秀的企业发展环境都得益于儒家思想的影响。韩国公司通过命运共同体的企业观,将企业比作一个家庭,像家人一样对待公司职员,就是儒家思想精神的体现。第二,韩国公司重视劳动关系的和谐。在西方,公司招聘职员时,只以求职者的能力作为评价标准。但在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的韩国,招聘时,不仅重视员工的能力,也重视人性。还有韩国公司以儒家思想的长幼有序为基础,在公司内部形成严格的上下级关系。韩国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工作经验,加薪或升职时首先考虑这两点。韩国企业加强福利制度,强调“我们是一家人”的理念,公司和员工为了谋求更大的进步,共同承担责任。这样的劳动关系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第三,韩国企业提倡家庭共同体主义,形成了集体感经营模式。经常看到高层领导穿工作服下车间慰问,或在员工食堂与大家一起吃饭。在公司营造了家一样的气氛,打造互帮互助、和谐共生的企业文化。在韩国企业的经营理念中,可发现儒家思想的存在。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朋友有信”,即在企业内部,要重视人际关系,和谐相处、长幼有序、尊重上级、诚实守信。儒家思想深深作用于韩国企业的共同体意识,为韩国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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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 儒家化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7-0038-05

将马克思主义儒家化和中国化等同起来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提出并展开讨论的,是当时从学术思想史角度上处理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关系的一个重要尝试。近年来,又有学者从复兴儒学的视角上倾向于将马克思主义儒家化和中国化等同起来,并试图以此提高儒学在现代中国思想格局中的地位。这两个时段上讨论的重点都是马克思主义是否儒家化了和如何儒家化的,虽然论者的立场和方法出现了重大差异。这里,我们想考察20余年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儒家化和中国化关系有代表性的三个观点,希望借此推进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在批判传统文化和批判现实的思想氛围中,金观涛先生经过较为系统的研究认为:“马克思在中国所以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乃在于它的基本结构自二十世纪四0年生了变化,这个变化是在儒家对马列主义中国化的影响下实现的。”结合金先生在其他地方的论述,可以简明扼要地将他的观点归纳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儒家化,至少在相当程度是如此。他进一步指出:“五四”前后刚传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和20世纪30-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之间存在着一种深刻的差异。对于“五四”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一种知识真理,它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而到了30年代和刘少奇那里,马克思主义受到了儒家学说的深层影响,转变为一种伦理中心主义的文化体系,从而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对于自己的这一观点金先生进行了多种角度的论述,而其论说的关键点在于他的深层结构说。他认为:“决定一种文化或意识形态发展方向的关键在于它的基本结构,而不在于用什么语言表达。与深层结构相比,它的主张、口号甚至它的原理都是处于受整体结构制约的地位。其实,从结构上讲,当代中国的文化形态包含着一种在其深层结构上十分类似于儒家文化的思想系统。因此,才会出现当代中国文化史上最奇特的现象:表面上是彻底地批判旧文化,但这种运动又必然是顺著与儒家文化发展同构的逻辑展开的。”这里,他特别强调儒家文化的深层结构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影响。那么,影响这样深远的儒家文化的深层结构是什么呢?金先生把儒家文化划分为伦理价值观、哲学观及社会观三个子系统,哲学观由知识系统和思想方式构成,伦理价值观由终极关怀、人生态度和伦理基础构成,社会观则由国家学说构成。“儒家文化在结构上最大的特点是伦理中心主义。也就是伦理价值观在整个文化系统中占居中心位置,相比之下使得知识系统显得十分单薄。”金先生认为,20世纪30-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际上就是儒家的伦理中心主义影响了马克思主义,使其也具有伦理中心主义的深层结构,而这种中国化主要是通过的《实践论》、《矛盾论》和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著作进行的。

仔细考察金先生的论述和分析,我们能感觉到金先生具有的清晰问题意识和宏观视野,也明白他的批判指向和现实关怀,但是我们仍然觉得他的研究至少存在两个较为明显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部分例证和分析略硅粗糙且有偏差,因而影响到其基本结论。例如,在《实践论》如何进行马克思主义儒家化的分析中,金先生特别考察了所举的关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关系的一个重要例子。这个例子的大意是:外来考察团刚到延安的头一两天里得到的是对延安的感性认识,在这个阶段中,他们不能形成深刻的慨念、作出合乎逻辑的推论;但是,在他们收集多种多样的材料,并经过思考之后,他们就能够得到“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是彻底的、诚恳的和真实的”这样一个判断了;如果他们也是真正团结救国的话,那么他们就能够推断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能够成功的”,这个结论就属于理性认识。金先生由此分析:“仅仅根据知识论的逻辑关系,是不可能从‘共产党抗战的真诚、彻底’推出‘抗人民族统一战线一定能胜利’这一结论的。其实,是运用了两个未曾明言的推理模式。首先,是将所有判断都变换成道德判断,即只有在道德的价值判断中,一个人如果真诚地相信某种价值,并实行它,那么才会自信这种价值一定会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实现)。第二,进一步把这种群体道德理想等同于儒学中的‘天道’,只有天道才有必然胜利之说。实际上是把儒家传统中道德理想和天道统一运用到共产党的事业中,只有这样,整个推理才能成立。可见,所谓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的关系,虽用马列词汇和知识论包装起来,实际上仍是以人的道德活动作为中心的。””我们说,无论在研究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时是否以道德为中心,但用此例来证明这一点是不合适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当时的历史背景。

《实践论》写于1937年7月,当时的情况是和某些礼会人十不太相信共产党真诚抗战,故当时的国民政府于1937年5月派出以涂思宗为团长的同民党考察团来延安访问。冈此,在此处谈的是统一战线能够成功而不是对日作战胜利。而统一战线的成功当然主要决定于国共两党的意愿和政策。显然想借此说明共产党意愿的真诚和政策的真实,并通过假设(或肯定)意愿的真诚和政策的真实,来推出抗日统一战线是能够成功的。这本是一个极为简单的推论,其中涉及到意愿问题,和道德有些联系,但并不是“将所有判断都变换成道德判断”。因为其中明显有事实判断,比如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真实性”和“彻底性”就不是道德判断而是事实判断。其次,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也找不到把自己群体的道德理想等同于“天道”的证据,可以说在其行文中没有一点“天道”的蛛丝马迹。退一步说,即使当时拥有自己群体的道德理想必胜的信心(实际上在这一例证中并没有任何表达),也不可能将它理解为“天道”,而只能是一种革命襟怀和个人豪情。因此,金先生这里对此例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是其过度阐释和略加想像的结果。阅读《实践论》,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是在谈革命实践中的认识问题,其中偶尔涉及一些道德问题,但绝不可能是以道德为中心的。金先生对这个例证分析的偏差当然影响到《实践论》冈受儒家深层结构影响而成为伦理中心主义的结论。在金先生的讨论中出现类似偏差的情况还有一些,比如他认为的《矛盾论》达到了传统儒家的“天人合一”境界等。

第二个问题是其研究框架有待商榷之处。金先生研究框架的主要特点在于儒学深层结构影响说。我们的疑问在于,儒学存在这样的深层结构吗?即使存在,它具有宿命般不可摆脱的功能以至于批评儒学 的马克思主义也被它影响吗?首先,金先生理解的儒学深层结构就是伦理中心主义,实际上在儒学中无论就浅层而论还是就深层而论(如何划分深浅是另一个问题),伦理中心主义都是其主要特征:无论就结构而言还是就内容而言,伦理中心主义也是其主要特征;无论就学术理论而言,还是就操作方法而言,伦理中心主义也是其主要特征。或者说,伦理中心主义并不仅仅是儒学的深层结构特征,而是儒学内外深浅的所有特征。只要我们翻翻基本儒学典籍就能证明这一点。也正因此,将伦理中心主义归结为儒学的深层结构没有多大意义。其次,退一步说,即使儒学具有这样的深层结构,它能影响马克思主义使其中国化吗?金先生通过对《实践论》、《矛盾论》和《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论著的分析认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也具有伦理中心主义的结构,并推定这就是儒学影响的结果。我们说,通读、刘少奇等人在20世纪30-40年代的著作,可以发现他们的写作目的极为清晰,指向的就是现实革命斗争中各种政治、军事、经济、思想等具体问题的解决。虽然其中涉及了部分道德问题,但这些问题绝不是当时的主要问题。如果用更为准确的语言来表达,这部分道德问题在当时应该被归人思想问题。思想问题确实历来为中国共产党重视,常被领导人提到很高的程度来加以思考和解决,但不能因此将他们的论述归结为伦理中心主义。因为思想问题之中除道德问题之外,更为重要的还是认知问题,后一种问题无疑更为重要。从总体上观察、刘少奇等人的思想,虽然包含着对道德问题的思考,但说道德问题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内容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实际上,在人类的任何文化和思想系统中,道德都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内容,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当然也不例外,但在其中远未达到像传统儒学之中道德的重要程度。因此,如果说儒学中一些因素(包括道德修养的内容)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所吸取是正确的,但说儒学伦理中心主义的深层结构和后者相同则是不准确的。或者说,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并没有伦理中心主义的深层结构特征,自然也就谈不上儒家伦理中心主义对于前者的影响了。这样,可以说金先生对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框架是不成立的。

金先生这些表述是想指出: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的中国现代社会存在一个高度政治中心主义的结构,而这和中国传统社会的高度政治中心主义是同构的。但是,对这一结构用儒家的伦理中心主义来表达是不准确的,因为伦理在其中只处于次要地位和表浅层次。另外,仅仅从思想或文化的角度来研究这一结构是略显不足的,还必须从政治、经济等多层面探索才能全面揭示出问题的根本之所在。金先生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解为儒家化是不妥当的,在这个过程中儒学充其量只提供了少数思想材料而已;同时,分析他面对的思想材料(《实践论》、《矛盾论》和《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这些材料是典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代表作),不可能得出“被儒家化”的结论。

近年来,又有一些学者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解为儒家化。但他们与金先生的思路不同,他们倾向于以儒家(或儒学)来界定“中国”来证明这一命题。这种倾向大多体现于站在儒学复兴立场上的一些学者文章中。在此,我们就郭齐勇和汤一介二位先生的一些言论进行探讨。

郭先生在《儒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国现代化》一文中谈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儒家化的关系,他说:“没有儒家文化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的传人和中国化。所谓‘中国化’,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儒家化。”对此,他展开了一些论证。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只选择他表述较为集中明确的两段话来讨论。他说:“早期的,第一、二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政治家,无不具有儒家的品格。无论是早期中国共产主义者的社会正义观与社会理想,还是我们当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儒家的仁爱、民本、民富、平正、养老、恤孤、济赈、大同、民贵君轻、兼善天下、和而不同、食货、德治主张、人世情怀等等,都是其铺垫、背景与积极的思想资源。”首先,说第一、二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政治家都具有儒家的品格恐怕就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人类的优秀品格(恶劣品格也是如此)具有基本的共同性,将此共同性称为什么思想或学派的体现仅是一个符号使用的问题。例如,说体现出马克思主义者的精神品格或儒家品格都是成立的,这取决于评价者根据自己的知识系统、信仰方向和喜好原则做出的有较大任意性的选择。其次,郭先生有过度推扩儒学而忽略其他各家的倾向。上引他所举儒家的思想主张实际上也是自南主义甚至许多宗教的主张,虽然表述语言和具体措施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富民”思想就是“三民主义”、自由主义及儒家共同主张的,“恤孤、济赈”也是多数宗教极力主张的。因此,郭先生把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积极主张归为儒家当然并不能说不成立,但不应就此排斥其他各家的类似主张。说得清楚些,不能把这些主张让儒家独占,因为这是不公平且与事实不符的。我们说,如果单纯地谈论儒家思想,郭先生进行这样的罗列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谈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土壤”,就要考虑到其他学派的思想和社会作用。郭先生所谈大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环境因素都应该作如是观。可以看出,郭先生没有看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和全面性,没有看到当时社会结构和需求远远超越于传统思想的重大影响,却泛化地一般性地谈论儒家的作用,其理论解释力度就略显欠缺了。郭先生还有对儒学更为泛化的表达,他说:“儒学的主要精神与价值理念,仍然是人之所以为人,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依据,是当代中华的民族文化认同与伦理共识之基础。”这样的表述我们并不陌生,在当代许多儒学复兴论者那里常常能看到类似的语言。其根本思路还是传统儒学的,那就是以儒学作为“人之所以为人,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依槲”。对此,人们完全可以反过来问:如果不接受儒学的主要精神和价值理念、而是接受了其他各家的主要精神和价值理念,是不是就不成其为人和中国人了?用一种学说来定义人之本质和中国人之本质合理吗?应陔说,这种主张是较为偏狭的,其中的对错是非是一目了然、无须过多论证的。

我们理解郭先生的主观意愿在于肯定儒学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作用,批评过去将儒学和马克思主义过度对立的倾向,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他的论证过程中,采用了将“中国化”在一定意义上理解为儒家化的方式。应该说,这一方式是成立不了的。儒学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当然起了一些积极作用(消极作用当然也不小),这些作用从根本的层面上观察就是作为思想材料被整合到马克思主义之中,正冈为如此,其作用是零散的、较为微小的,而不可能是根本性的。

与郭先生相比较,汤一介先生在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将儒学的作用提得更高。他说:“中国的文化发展可能会出现两种说法:吸收马克思主义与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中国文化;吸收传统文化与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中同文化。任何文化都有其源。我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儒学发展的一个阶段,马克思主义儒学化与儒学马克思主义化是同一个过程。”坦率地说,刚读到这段话时有些不相信这是汤先生的 话,冈为汤先生站在儒学复兴的立场上所作的大部分论述还是比较清醒与平和的。可是在这里,即使我们不谈将马克思主义和传统文化并列、对立起来的两种说法的歧义,即使我们不谈以儒学来“囊括”整个中国思想史或文化史及其未来发展的“令人惊异”,汤先生所谈也明显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站在儒学立场上摄取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明确地将马克思主义儒学化作为中国文化发展的未来道路。由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然就是地地道道的儒学化了,儒学为主、马克思主义为次的地位关系也是清楚明白的了。对此,人们当然会问:其他各家各派的思想又处于何种地位呢?儒学有这样的思想能力和宏大气魄去化马克思主义吗?马克思主义会接受这样的思想后果吗?我想大多数人不会在这些问题上倾向于汤先生的答案。当然,汤先生提出了“儒学马克思主义化”的概念,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对待且具有一定理论意义的课题。

总结郭先生和汤先生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儒家化的相关论述,应该肯定包含有一些积极的理论内容和探索精神。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将儒学的历史功能和现实功能、未来功能提得过高,有将“儒学”和“中国”相互规定的褊狭倾向。而这一倾向在理论论证中是无法成立的,在现实影响中是会产生弊端的。

接下来,我们从研究方法的视角分三个层面进一步讨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儒家化的关系问题,这样有助于使相关问题更清晰一些。第一个层面是思想区别问题。当我们讨论两种思想体系之间的关系时,其间的异同是讨论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分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儒家化的关系当然也要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和儒学的异同,但最为重要的还是其间的区别之处,因为这是规定二者各自之所以成立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和儒学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阶级基础、社会基础、时代基础和民族基础上的差异,这已经为众多学者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从最根本的地方说,二者是人类不同社会形态上的思想产物,因而其表现形态和深层本质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我们对二者思想本质区别的认定是处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和儒学关系的基本前提,更是对试图模糊二者本质区别来使二者“互化”的“提醒”。

第二个层面是学者立场问题,这是决定论者观点的基础和前提。上文金先生和郭、汤二位先生虽然都倾向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儒家化的观点,但其立场差异很大。如学界所周知,金先生的基本立场是对儒学持批评态度的自由主义,这自然导致其基本观点认为儒学是封建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封建思想进入了马克思主义。郭、汤二位先生的基本立场是高扬儒学的保守主义,这导致他们的基本观点认为儒学是过去中国甚至未来中国的“本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这一“本质”进人了马克思主义。这里,立场和观点之间的关系是相当清晰的。除了这两种立场,我们还可以设想如果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如何来理解这一问题。在此,我想引用方克立先生的一句话来作为后一立场的说明:“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是主导意识与支援意识的关系。”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及其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也是值得关注的,因为这毕竟是在与以上两种立场鼎足而三的格局中更为重要、更具发言权的。在今天中国社会的思想环境中,一个论者的立场是比较难改变的,这自然也会导致他对自己基本观点的执守,因此,我们在这一层面暂时无法作过多的评判。

第三个层面是测度和事实问题,这是真正解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儒家化关系的关键环节。如果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由于其历史成就和现实存在已经为人所共识,因而在学术上对它进行精确测度的要求不那样强烈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儒家化则恰恰相反,因为人们没有获得对它的巨大的、共识性的感知,因此,肯认马克思主义儒家化的论者就需要给出测度尺度和事实中的测度对象,并运用自己的尺度针对事实进行测算。假如其测算结果准确且有说服力,其结论才会让人接受。如果说方先生关于“文法”和“词汇”的比喻和金先生关于结构和原理的划分表明他们对于测度问题有一定意识的话,那么,郭先生大规模的罗列论述方式说明其测度意识尚有进一步加强的必要。至于汤先生将马克思主义看作中国儒学发展的一个阶段的事实依据和测度尺度是什么,恐怕许多人都不得而知。

总结以上三个方面并结合相关事实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及建设的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儒学作为思想资源曾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消极作用当然也有),今后这一作用还可能有所加强,但这些作用不宜被称为“儒家化”。或者说,儒学的主体结构和本质内容从来没有能够全面进人马克思主义,从而使前者“化掉”后者,以后这样“化掉”的过程也不太可能出现。因此,马克思主义儒家化也就形如一个梦幻泡影。

[参考文献]

[1]金观涛,刘青峰思想和儒学[M].台北:风云时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

[2]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郭齐勇儒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国现代化[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6).

第5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论文摘要:儒家的法律学说侧重讲求“宽猛相济”,“恩威并施”的综合治世艺术,董仲舒在孟,苟的基础上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学说,并对儒家思想改造以迎合统治者的需要,加强专制,使其成为了社会正统思想和法律思想。后世儒学随社会发展不断改进,一直统治中国千余年,其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在各方面均有体现。正视这种影响对了解我国法律思想发展脉络和当今法制发展则具有重要意义。

一、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对法律指导思想的影响

先秦时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礼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维护礼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最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观点,基于此呼吁“为政在人”“德主刑辅”的观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直保留着,从汉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国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是没有变化的,这也是其区别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

(二)对法律制定的影响

1.在刑法上

中国传统法律步入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根据德主刑辅的原则,刑法原则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杀”的指导思想。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废除肉刑,这是儒家人治对法律的具体影响。此外,刑名的减少,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复审的创立无不闪耀着当政者以民为本的儒学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对古代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其家庭本位的观点对使古代法律伦理化。孔子从“亲亲”的家庭主义原则出发,提出了“父子相隐”,这不仅是引礼入法的表现,也深深影响了后世的刑法适用与诉讼。从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带有明显亲情原则的刑法规定,如“亲亲相隐”“存留养亲”“宽纵复仇”。此外,这种法律思想还体现在男尊女卑对法律适用的影响以及爱护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发达,这与儒家主张的息讼有很大关系,但儒学还是深刻的作用着传统民法的发展。孟子是儒家学派中对法律与经济关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税产”“制民之产”,告诫统治者不要暴敛,重赋。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为民事的基本原则和富国之策。

儒家思想毕竟是与封建大一统相适应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要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体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坚决贯彻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严格的户籍赋税制度。本着重农抑商的原则,在商业发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会最为发达开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开放。在婚姻继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3.关于行事法律

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却饱含了儒家的特色。从选官制度看,汉代举孝廉强烈的体现了儒家重孝对社会的影u向,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门第,区分,维护封建等级制的表现,隋唐后科举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儒家“为政在人”的思想,科举其本身也促进了儒学的发展,巩固了儒学的统治,因为国家以儒学考生,举人都是因儒学而致世。而在为官之上,儒学影响也颇大。举例来说,官员的品级不论多大,父母去世都要弃官守丧,否则有悖伦常,遭人谴责。连明朝首辅张居正也不例外,其不为父守丧虽有皇帝夺情,也不免他人非难。

(三)对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

1.在法律解释上

儒学并不是一开始就获得统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确立经历了很多过程,而其中法律解释的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知道一种学说成为法律思想,不单单是一部法律就能达到的,它必须通过解释使大多数人了解,接受,并通过此使法律更好的适用于实践。儒学在汉代确立后,就是通过以经断律和以经注律使儒学法律化,再经过后世纳礼入律最终到《唐律》一准乎礼,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实践中

儒学对司法实践影响的最大体现就是《春秋决狱》,将儒家经典直接作为律文案例指导实践。此外,儒家思想讲究天人合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从刑狱时令到灾异赦宥,都有浓厚的对自然与和谐的考虑。另外,秉承儒家一贯的等级观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规定了特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遵循着不平等的原则。而且行政与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影响的利弊

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向来主张“礼主刑辅”,使法律与思想教育,道德感化紧密结合,并且儒家主张阿“礼乐刑政”并举,这些对我们今天建设自己的法律体系都有深刻影响。而且儒家一直教导人们经世致用,有一种“天下为公”的无私精神和“先忧后乐”的奉献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应当继承的瑰宝。

第6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 儒学;东方儒学圈

中图分类号:B50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4-0315-01现代化在韩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儒学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儒家文化的意识根基上,韩国建立起了独具特色并适合自身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此同时,儒学理论对韩国的政治、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经济制度方面,韩国参照欧美的价值观和经济模式,同时儒学思想深深的影响着韩国人的意识和行动。

第一, 群体观念。“个人本位”、“自我中心”这种个人主义原则是西方资本文化的特点。 “东方儒学圈”内的多个国家在处理彼此关系时,往往采取稳妥的思路。儒家思想认定个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是群体中的一成员。因此,群体利益受到损坏,个人生活也必然受到影响。韩国的企业与西方企业不同,他重视有能力的高级人才,同时重视人性,即使能力不大,只要诚实地工作,就不会被社会抛弃。而且在群体内部,各成员按照以礼相待的根据,表现出一个大家庭式的上下有别、长幼有序的的生活氛围,彼此在感情上相互依存、相互协作,为这个“大家庭”的健康发展努力工作。

第二, 重视教育、知识和人才。韩国人民从古代开始就深受儒学“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影响,极其重视对子女的教育。西方国家的的家庭,生活的中心是夫妇,但有着儒家文化传统的国家,尤其是韩民族,在成年结婚后,子女作为家庭生活的重心,把子女学习看做养育子女中心。父母可以牺牲个人的一切,为使其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现代的韩国高等教育中,私立大学占绝对多数,国立只有汉城大学一所,公立各道一所,其余几百所大学都是私立大学。这些私立大学和国立大学一样培养现代化事业的骨干力量。在重视知识、培养人才方面,韩国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在政治方面,儒家文化更是产生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儒家思想在民族思想中占有相当多的比重,不光代表朝鲜民族文化的思想体系,同时指导韩国人生活里的方方面面。

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观点得到韩国各个家庭强烈认可。百善孝为先,韩国人以此作为伦理关系的理论基础,严格遵守上下尊卑秩序,把这种思想作为约束家庭内的上下行为的指导思想。韩国这一国家,在儒家思想的作用下,忠孝已成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在学校思想教育中,注重宣传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与事件,忠孝一体的思想从韩国青少年时期便开始影响着他们的生活方式。

韩国文化受中国文化影响较深,尤其表现在民间节日以及风俗人情。韩国包括诸多传统节日:春节、十五元宵、端阳节、重阳节、中秋节等,不管在时间还是名称上与中国多个节日相同,而且其风俗人情也与中国有相似之处,例如有人去世,家庭内的成员按亲疏关系守孝,其间家庭成员不能结婚。这些习俗中不论中国还是韩国,始终包含着浓厚的儒家思想,既忠孝为核心的思想方式,鼓励人们对家庭对祖国的热爱,最终致使人与人之间建立其特有团结互助精神,民族自信心的建立以及民族凝聚力的提高。

儒学文化给韩国以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不是随时代的发展而淡薄,而是随着现代化进程深入发展越来越在新的层次上深刻地表现出来。儒学在韩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中,它的影响基本是以不自觉的历史认同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加速到来,西方现代思想和社会结构正面临重大的转折,从个性解放到群体和谐,从理性的物性到感性的人性的反顾正在开始,面对这种新的转折,韩国人更加自觉的意识到了儒学文化的价值,越来越多的人起来呼吁儒学的现代昌明。

任何思想都应当接受时代的变化,补充新的内容,适应时代的要求,不应成为特定的目的和对象,或为了将现实的矛盾合理化做论证的理论工具。更重要的,要能提出解决该时代内在病理现象的新价值体系、文化体系。对于如何在现时代条件下继承和发展儒教思想,是韩国,也是东亚地区各国遇到的共同问题,各国的学者们也都提出了许多卓越的意见和建议。

韩国的柳承国教授提出了不少深刻的见解,值得我们思考。如他说:“生于现代的我们,须深深体会经传中内在的孔子精神,继承其肯定的、机能的本质。对于过去社会中,因时代变迁而不合于现实的儒教思想与制度予以修正,将之再集合、再构成。”这是主张通过对儒教思想本质精神的把握,根据时代的变迁,重新整合儒教思想,使之适应时代的需要。这一原则是可取的。

尽管柳承国教授强调儒教具有“永恒的真理”和“超时代的精神”,但他对儒教未来发展的设计却是具有强烈的现代感和开放性。而这正是柳承国教授从儒教精神中体会出来的一种辩证思维方法。他认为,孔子既讲“损益”,又讲“吾道一以贯之”,这就是“将此变与不变的辩证法构造在历史上实现”。因而,他又进一步说:“即使在今日,孔子的‘时中之道’,在寻求历史意识与新的价值观方面,实为我们提示出一个新契机。”这也就是说,只要人们善于体会儒教的精神,而不是把它当作一种不变的教条,那么即使在儒教思想中,也可以寻找到儒教与现代相结合的理论与方法。

韩国儒学在近现代的发展,带给了我们以启示和一定的借鉴。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不仅是经济的现代化,也必须包括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现代化。历史发展到今天,中国社会快步走向现代化,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儒学必须适应和推动这种变化,必须发展和创新。

通过国内外儒学家的不断努力,儒学已成为一门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对于教育、伦理、文化等方面都具备无限估量的作用,如果借鉴合理的话,利用它的指导意义,对于我国的健康发展,都是用之不竭的思想源泉。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值得学者去研究、挖掘、弘扬、创新,使之为世界和平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给世界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址。

参考文献:

[1]张立文.中外儒学比较研究.东方出版社,1998年.

[2]祝瑞开.儒学与21世纪中国——构建、发展“当代新儒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

第7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儒家经济思想;市场经济;竞争意识;利弊

从春秋战国时期起,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已现雏形,其以“仁”、“礼”为核心思想,倡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做人行事以君子的标准为榜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其中的“道”,大有深意,“以讲求人际关系技巧以和谐为目标”,“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在儒家思想中浸淫了千百年的中国社会,无论是人情交际还是商业往来,行事作风依然保留着儒家思想的风骨。 如今,市场经济下中国经济社会,竞争激烈,商业贸易迅速发展,儒家思想中的经济思想又能为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带来多大的影响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一、 儒家思想对我国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

(一)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竞争模式的良序化

我国现在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流动性大,特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竞争的强度可想而知。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市场还是我国,不正当竞争层出不穷,垄断的趋势也逐渐明显,这无疑对良好的市场秩序造成了冲击。事实上,从古至今,不正当竞争随处可见,完全杜绝是一件可能性近乎为零的事情,而我们应当做的是坚决反对,及时遏制,更重要的是对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加以有力引导。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儒家经典中这句话很好地概括了商家面对商业利益时要如何抉择。不得不说,改革开放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不可否认一些外来价值观的涌入也对人们的道德观产生了冲击,面对金钱,商人向来是精明的,面对竞争,商人也有各种各样的招式,其中不免有些就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良好的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儒家经典中所强调的“道”,就是在引导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有序参与,公平竞争,在良性的竞争模式下寻求发展,才是一个企业的生存之道,社会经济秩序才能得以维持,市场经济才能长久不衰地发展壮大。

(二)缓和竞争矛盾,促进商业市场和谐化,完善市场经济秩序

在儒家经济思想的影响下,我国市场经济中讲求人际关系技巧以及以和谐为目标的合作。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竞争激烈下剑拔弩张的人际关系,促进了商业合作的信任度,商业交易达成的同时人脉资源也得以扩充,不可不谓之双赢。竞争矛盾的缓和,也为不正当竞争的存在减小了生存空间,整个商业市场向着和谐的目标前进,秩序运转良好,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才能真正从市场经济中分一杯羹。相反,人与人之不信任,贸易往来中多欺诈多混淆多胁迫,交易是否能达成尚且不说,整个交易秩序都被打破,长此以往,秩序形同虚设,反倒凭借武力一类能独占市场鳌头,整个国家经济岂不是要乱套?儒家经济思想中注重交易中“信用”和“义利”,对整个商业市场的有序化和谐化是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规范了市场经济参与者的贸易行为,自身的信用,相互间的信任,都为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儒家思想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

(一)减弱竞争意识,市场活力不足

中国人奉行人际关系优先主义策略,愿意把机会留给亲人或朋友。不得不说,这实在太常见,人人碍于情面,高风亮节,把机会拱手让人。长此以往,必然会造成整个市场竞争力下降,活力不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人情,放弃竞争,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并非一言两语就能化解。市场参与者的竞争意识不足,也算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一个弱点。

(二)传统家庭模式掣肘,产业化创新化进程缓慢

儒家经典中强调家庭式社会的基本单位,我国农业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恰恰例证了这一点。举农业一产业来说,家庭模式的生产制度,人与人之间信任度高,团结度强,生产热情高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当是现代化,机械化,不仅仅是春种秋收,更要寻求与商业化国际化接轨的路径,而传统的家庭模式过于简单,没有专业的商业管理技巧,也缺少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满足于小富即安,不适应现代化进程。放眼商业市场,特别是我国南方的一些轻工业加工业的企业,管理模式也多为家族式,企业起步时,活力充沛,资金充足,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以家庭为单位的管理与发展模式,严重滞后了创新进程,竞争意识不足,竞争力也亟待提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变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陷入瓶颈,企业规模如何扩大也仅仅是一个空壳而已。

(三)家庭变成家族联合,垄断态势明显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并不适合家庭为单位的传统模式,特别是一旦家族联手,在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垄断是不可避免的了,那些小微企业更没有生存的空间,整个市场秩序,生产秩序被垄断、被打破,何谈良好发展呢?

儒家思想从汉代“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其影响之深已经刻入我们社会生活的每一分每一寸,对我们的行为处事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中,儒家经济思想作为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演变也有不可磨灭的作用,积极也好,消极也罢,任何一种思想理论,都没有全盘接受的道理,要根据现时现地的实际情况,“古为今用,批判继承”才是我们对待传统的儒家经济思想所应该有的态度。对于那些在长期经济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指导市场经济有序、稳定、和谐的发展;而对于传统思想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只有这样,儒家思想才会真正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我们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逐步得以完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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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在传入日本以后,对日本社会方方面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之一便是对日本企业文化的影响.本文从儒家思想传入日本入手,结合日本企业文化中儒家思想的具体体现,分析中国儒家思想对日本企业文化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儒家思想;企业文化;影响

企业文化也被称为企业精神,它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企业及其成员在长期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该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而文化观念、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历史传统、企业制度、文化环境、企业产品等,都包含在其中,他具体体现了企业的凝聚力,强有力的企业文化是成功企业的体现.文化是与民族分不开的,在日本国家、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中,日本企业文化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日本企业文化的特点也就代表了日本国家、民族文化的特点.而追根溯源,日本文化在形成过程中,方方面面都受到了中国儒家思想文化的巨大影响.

1儒家思想的传入及发展

公元5世纪左右,儒家思想传入日本,据《古事记》、《日本书纪》记载,最早来到日本的儒学者是百济的阿直岐和王仁,他们不仅带来了《论语》、《千字文》等儒家经典,还曾为当时的皇太子讲授儒家学说.平安时代末期,圣德太子高度重视儒学,编制了许多以儒学为基础的典籍,如“冠位十二阶”、“十七条宪法”等,基本上所用词汇和资料,都来自儒家典籍.7世纪开始,中日两国互派使者,打开了两国文化交流的大门,来自中国的使者、留学生和僧人大量涌入日本.日本历史上有名的“大化革新”,其指导思想就是儒家思想,他们的制度建立都是以中国的政治机构为蓝本,确立了以儒学为基调的律令政治,使日本社会全面发展,儒家思想也由初期传入进入到实际应用的阶段.13世纪,日本开始流行起宋学,以“明经训诂”为主的旧儒学逐渐的被以“义理”为主的新儒学取代,“新儒学”成为日本儒家思想的主流学说.德川幕府建立后,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一种维护身份等级制度的御用思想被逐渐建立起来,而最适应这种思想的,就是儒家思想的“名分论”,德川幕府的正统思想体系由此形成.从近代日本明治维新以后,西方先进的文化和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渐代替了老旧的儒家思想,但日本文化依然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在明治维新以前,“四书五经”基本上是日本学校的必交课程,日本知识界甚至以对“四书五经”的了解程度和掌握情况作为判断学者水平高低的标准.而且,日本社会也把儒家思想的“忠、孝、仁、义”之道都吸收进来,等级森严的上下级体系在当今日本社会仍然保持着.由此可见,儒家思想在日本的传播、发展,与日本传统文化的形成、发展是相伴相随的,儒家思想更是做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对日本民族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在日本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蔓延开来,其中就包括日本的企业文化.

2儒家思想对日本企业文化的影响

2.1“以人为本”———日本企业文化的核心日本企业文化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人”都被经营者作为企业的中心,因此“以人为本”的管理制度逐渐形成了.日本著名的“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就把员工看作企业最重要的资源,认为“企业即人,成也在人,败也在人”.他自己的经营哲学就是:“首先要细心倾听他人的意见”.他还曾经说过:“松下先塑造人,后生产电器.”而有“国际经营者”之称的索尼公司创始人盛田昭夫说得更加直接明了:“使企业得到成功的,既不是什么理论,更不是什么计划,而是人!”索尼公司的口号则是“要让管理工作去适应人,而不是让人去适应管理工作”.这些日本企业的管理思想都体现出了“以人为本”.另外,日本企业实行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只要员工没有过错,就可以在公司里从入职一直工作到退休,而且薪酬和地位也会随着工龄的增加而得到提高.同时,日本企业非常重视对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对在职员工的再教育,企业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让员工在公司内部或者外部、甚至去国外进行研修,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使其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人为本,把提高劳动生产率与善于发挥和调动他人的积极性巧妙结合,这也是日本企业取得成功的一个奥秘.“以人为本”还有一个体现,那就是日本式的经营方法,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家族式经营方法.日本人把企业当成一个“大家庭”,每个员工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员”,都应该与自己的“家庭”荣辱与共.公司的社交性活动计划通常都排得满满的,表面上说自由参加,实际上是全员参加.公司还会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给全体员工提供福利:从家属补贴、交通费、职务补贴一直到公司住宅、宿舍、住房贷款、借贷的延期偿还、存款、健康保险等,无所不包.毫无疑问,在这种“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下,大多数日本企业的员工都会因此认为,公司的经济稳定就等于自身的稳定,公司的经济发展就等于自身的发展,所以才会愿意为公司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公司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2.2“以和为贵”———日本企业文化的精髓儒家文化把“以和为贵”作为最高的社会价值原则,日本文化将他发挥的淋漓尽致,不仅把“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吸收进来,在处理人际关系中,将他作为基本准则,并且把它引入到企业文化中去.例如,松下公司的“和亲”、丰田汽车公司的“温情友爱”、三菱电机公司的“养和精神”等,这些都反映了“以和为贵”的思想“.和能生财”这一观点尤其在现代日本的企业管理中大行其道.在企业内部“,以和为贵”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人和”被广泛运用于员工与员工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即企业内部的团结.日本企业称为“株式会社”,他的意思就是说企业如同一个大家庭,每一位“家庭成员”都有责任、有义务维持家庭内部的和谐、团结,从而来避免产生家庭内部矛盾.“以和为贵”在日本企业内部被相当重视,从而使企业员工内部产生了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强烈的集团主义意识.松下幸之助认为,一加一等于二这是很显而易见的法则,但是在人与人的关系调节上,如果编组恰当,一加一的答案可能远远大于二.可如果搭配不合适,一加一很有可能等于零,甚至有可能都会出现负数.所以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关系,是日本企业非常重视和调整的一部分,即使发现并解决员工之间的矛盾,从而建立起和谐、融洽、团结的良好关系.最重要的是,“以和为贵”还能改善劳资关系,弱化雇佣与被雇佣意识,使整个企业呈现一片“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谐景象,为企业以致整个日本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前提.

2.3“礼治、德治”———日本企业管理的圣经礼治和德治思想是孔子治国思想的两个主要方面,孔子认为,在治理国家上,行政和刑罚只能使人因为害怕而不敢做坏事,却不会使人有知耻之心,自觉不去做坏事,而用“礼治”来统一人们的行为,用“德治”来教化人们,却能起到行政和刑罚起不到的作用.日本的企业经营者把“礼治”和“德治”思想引入到企业管理中来,管理员工时更多的以用“礼”和“德”来教化、管理员工,尽量不采用严格的管束和处罚的手段,使他们自觉自愿地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尽职尽责的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奉献自己的全部精力.因此,在招聘员工时,非常注重对员工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入职以后还要对其进行道德品质方面的培养教育,在日后的晋升和提拔时,作为主要的选拔标准,就是道德素养.另外,在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中,特别强调统治者的身教,即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日本的企业经营者非常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都要做员工的表率.而且在与员工交流时非常注意措辞,尽量避免给人留下高高在上的印象.例如著名的东芝公司董事长土光敏夫就是一位德才兼备的领导,他最崇尚的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张言教不如身教.他经常深入员工之中,与员工谈心、聊天,认真倾听员工的声音,有时甚至会与员工一起举杯畅饮,把酒言欢,充满了人情味.这种情感上的交流深深打动员工,使员工都乐意为公司效劳,极大调动了员工们的积极性.

从以上论述中不难看出,中国的儒家思想对日本企业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儒家的重要经典《论语》,更是日本企业经营者的行动指南和商务圣经,在我国亦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日本许多有名的企业家,如涩泽荣一、伊藤淳二、北尾吉孝等,都把《论语》作为自己为人处世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南.尤其是被称为“日本企业之父”的涩泽荣一,也被称为“儒家资本主义的代表”,他将《论语》作为第一经营哲学,并在自己的著作《论语与算盘》中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就是“既讲精打细算赚钱之术,也讲儒家的忠恕之道”.当然,日本企业对儒家思想并不是无条件地全盘接受,而是有选择地、批判性地继承,并将有利于本企业发展的部分发扬光大.在日本经济界与学术界共同构筑的“日本式经营”学说中,许多因素都具有儒家思想的特征,并特别强调儒家思想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在分析研究日本企业文化时,一定要先认真研读我国的儒家经典,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日本的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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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儒家思想产生的影响范文

由于战乱的影响,社会生产受到了严重破坏,国家经济亟待恢复和发展。为了尽快恢复生产,使国家和人民摆脱极度贫困的状态,遏制人口的不断流失以巩固初建的统治政权,汉初对统治思想进行了改革。虽然,在制度上汉代继承了秦代,但是汉代统治者深知法家思想的“冷峻”给社会与政府,民众与国家的关系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统治威信,要想以秦代的统治制度继续进行统治,必须对制度的外观进行修饰,因此采用了外表温和的黄老思想作为治国方略。黄老思想主张清静无为,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主张国家的“无为”,让社会发挥更大的能动性。在黄老思想的影响下,法制上主张约法省刑,税赋上主张轻徭薄赋,在汉高祖时田赋减为十五税一,到了景帝时期减到了三十税一,基本停止了大规模的兴建和征伐。在这黄老思想的影响下,汉代的统治得到了有效巩固,社会矛盾走向了缓和,政治日趋安定,在《汉书·刑法志》当中这样记载:文帝时期“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1]47。然而,从统治思想的内涵来看,汉初思想发生了悄然的变化。黄老思想主张“无为而治”,这种治理是以“法”为后盾,但是却不以法为直接工具,用以约束统治者和人民的直接因素是道德,道德出现了从思想向制度转化的趋势。到了汉武帝时期,汉代的经济政治都得到了发展,休养生息的政策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物质财富,百姓富足、国家强盛、军事强大。但同时,统治政权又受到了一些新的力量的威胁。在内,汉初分封的诸侯势力逐渐强大拥兵一方,对中央统治产生了相当大的威胁,与中央的矛盾也愈发突出;地方大姓豪族在休养生息的过程中力量也得到了积蓄,财富充盈,控制一方的地方事务,骄纵不法,对中央政权构成了较大的威胁。在外,周边的游牧民族也得到修养,对中原地区的土地和财富也蠢蠢欲动,频频骚扰边境地区。在这种格局下,再以黄老思想的无为而治已经无法控制局面,因此统治者开始调整统治策略,采用了董仲舒等人创立的新儒学作为统治思想。新儒学杂糅了阴阳家、法家、名家诸派思想,以道家所主张的五行学说为基础,以天人感应理论为内核,提出了君权神授的思想,主张:“授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2]240在统治思想上主张“德主刑辅”,认为“: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在这种思想下,天作为一切原因的起点,一切符合天意的东西都是“合理的、正确的”,一切违反天意的东西都是“不合理的”,都应当受到惩罚。司法思想同样受到了这种思想的影响,在儒学官方化的同时,儒家学者成为了知识界的权威,很多法官也都是缘于其儒学学者身份而取得,同时在许多案件中参与审理与讨论的人员多为儒学学者,讨论和审理案件自然也依天人感应理论和君权神授理论等等儒学理论为依据。面对汉初制定的体现法家精神的汉律,在不能及时修改刑律的情况下,采取了直接引用儒家经典作为案件审理依据,从而实现对司法活动的儒家化改造。这一过程中董仲舒、公孙弘、儿宽、应劭等人撰写了通过儒家经典进行案件审理的著作,比如《后汉书·镨劭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胶东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大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东汉著名的儒学学者应劭也撰有《春秋断狱》,这部著作也作为当时法官断案的依据,这些著作和理论把儒家道德精神引入司法和立法领域,从而改变了汉代法律文化的风貌[3]41。论心定罪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它是通过儒学进行司法判断的重要理论。

二、论心定罪的内涵及其对中国刑法发展的影响

1.论心定罪原则的含义。

关于论心定罪原则的意义,汉代学者桓宽在《盐铁论·刑德》篇中认为“: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从桓宽观点中可以看出,他认为的论心定罪原则就是通过儒家经典来进行断案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集中于对个人“志”的善恶来审理案件,具体是指在司法审判过程当中,审判人员依据儒家所倡导的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动机及其善恶来断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应当给予一定的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的司法原则。

2.论心定罪的价值观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