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儒家思想的观点精选(九篇)

儒家思想的观点

第1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从庄子的视域看儒家,我们发现庄子对儒家的理解是精确而深刻的,且丝毫不逊色于与其同时代的儒家著名人物孟子。

 

一、儒家之经典:《诗》《书》《礼》《乐》《易》《春秋》

 

自孔子创立儒家始,儒家即以《诗》、《书》、《礼》、《乐》等教育弟子。孔子问其子孔鲤“学诗乎”、“学礼乎?”并对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要求孔鲤学习《诗》、《礼》。孔子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言诗、礼、乐之于人生炼养的价值,可见其教育弟子离不开《诗》、《礼》、《乐》等。至于《书》,也是孔子教育弟子的教材。据《论语·宪问》载,孔子弟子子张与孔子有关于《书》的问答:“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这是孔子以《书》教育弟子的明证。孔子四十多岁时曾感叹:“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希望能够活到五十岁,从而有时间学《易》。学《易》之后,孔子即以《易》为教材教育弟子。《论语·子路》载孔子引《易经》恒卦的爻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然后评论道:“不占而已矣”,这即是证据。从《论语》来看,虽没有载孔子用《春秋》教育弟子,但是,《春秋》由孔子本人所作,孔子视之甚重[①],想必会以之作教材的。

 

在《诗》、《书》、《礼》、《乐》等教材中,孔子教授最多的应是《诗》。因此,《论语》载孔子谈《诗》处较多。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这是对《诗》的内容、意旨的高度概括;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是对《诗》中具体诗篇的评价;“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殉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这是对《诗》中具体诗句的解读。孔子教授《诗》,用力甚多,恐与孔子的“兴于诗”的主张有关。

 

由于孔子以《诗》、《书》、《礼》、《乐》等教育弟子,也由于儒家思想与《诗》、《书》、《礼》、《乐》等关系密切,多是对其解读、发挥和利用。可以说,离开了《诗》、《书》、《礼》、《乐》等,儒家就失去了其根基。所以,孔子之后,儒家学者多重视《诗》、《书》、《礼》、《乐》等,并利用其表达自己的思想。例如,郭店儒简中的《性自命出》出现《诗》、《书》、《礼》、《乐》并举:“《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六德》出现《诗》、《书》、《礼》、《乐》、《易》、《春秋》并举:“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而郭店儒简中的《缁衣》、《五行》、《成之闻之》等篇的作者即是引《诗》、《书》以表述己意。

 

庄子看到了这一点,谓古之道术“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庄子·天下》),并且,刻意通过老子与孔子的对话,经由孔子之口,把上述著作称为儒家之“经”:“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庄子·天运》)。此处,庄子笔下的孔子称《诗》、《书》、《礼》、《乐》、《易》、《春秋》为儒家之“经”,而与其“对话”的老子也承认这一事实,不同之处在于孔子以为儒家之“经”承载“先王之道”,而老子认为儒家之“经”所记载的乃是“先王之陈迹”而已。

 

关于儒家各“经”之旨,孔子只以“思无邪”(《论语·为政》)概括《诗》,而于其他诸经并无概括;郭店儒简作者云:“《诗》,所以会古今之诗也者”,“[《书》,]者也”,“《礼》,交之行述也”,“《乐》,或生或教者也”,“《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语丛一》),虽有概括,却拘限于各“经”的内容或所涉及的范围,且也不甚准确;庄子却以极其精彩而准确的文字概括之,他说:“《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庄子·天下》)。这种概括,透显庄子对于儒家之“经”的深入思考和精准把握。

 

因为把《诗》、《书》、《礼》、《乐》等看作儒家之“经”,庄子在讽刺、丑化儒家时即时常引用之。例如,庄子讽刺儒者极力用《诗》、《书》、《礼》、《乐》取悦于君王,却适得其反:“徐无鬼因女商见魏武侯”,“武侯大悦而笑。徐无鬼出,女商曰:‘先生独何以说吾君乎?吾所以说吾君者,横说之则以《诗》、《书》、《礼》、《乐》,从说之则以《金板》、《六弢》,奉事而大有功者不可为数,而吾君未尝启齿。今先生何以说吾君,使吾君说若此乎?’徐无鬼曰:‘吾直告之吾相狗马耳’”(《庄子·徐无鬼》)。再如,庄子丑化儒者盗墓还引经据典时云:“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庄子·外物》)。

 

二、儒家思想之核心:仁义

 

儒家的经典是《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经,六经各有其旨,由六经发展出来的儒家思想深刻而丰富。这深刻而丰富的儒家思想有没有其核心?如果有,其核心是什么?

 

我们先看孔子。孔子虽然曾云:“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谓其思想有核心,可是,未曾明言其核心究竟是什么,至于曾参所解读的“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以忠恕为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不准确的。忠恕只是为仁的方法而已。后世学者,或云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或云孔子思想的核心是礼,或折衷以上两种说法,谓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礼。这些说法各有道理,又均难以说服反对者。再看郭店儒简。儒简中的《五行》将仁义礼智圣并举,列为“五行”;《六德》将圣、智、仁、义、忠、信并列为“六德”,曰:“何谓六德?圣、智也,仁、义也,忠、信也”;《忠信之道》则将忠、信并举,集中讨论忠、信。无论是从郭店儒简各篇,还是从郭店儒简总体上看,都难究郭店儒简思想之核心。这表明,要看出孔子思想的核心、郭店儒简思想的核心,并指出其核心是什么,是非常困难的;而要把握从孔子到郭店儒简的整个儒家思想的核心,并揭示出其核心是什么,更是困难重重。

 

庄子认为儒家思想从总体上讲可以仁义礼乐概括之。庄子在描述他心中的理想社会“至德之世”被毁坏时说:“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庄子·马蹄》),批评儒家思想是破坏“至德之世”的根由,把儒家思想解读为仁义礼乐。与此相同,庄子在解释“赫胥氏之时”的灭亡时说道:“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庄子·马蹄》),同样指责儒家思想毁灭了“赫胥氏之时”,把儒家思想解读为仁义礼乐。另外,庄子曾云:“通乎道,合乎德,退仁义,宾礼乐,至人之心有所定矣”(《庄子·天道》),要求圣人持守道德而脱离仁义、摈弃礼乐,用道家思想否定儒家思想,用道家的道、德否定儒家的仁义、礼乐,这也是把儒家思想理解为仁义礼乐。

 

儒家思想主要是仁义礼乐。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庄子认为是“仁义”。《庄子》一书,“仁义”连用处颇多。庄子谈及儒家、批评儒家,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指仁义。这些,就是证据。例如,庄子批评儒家时说:“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庄子·齐物论》),即是用“仁义”代表儒家思想。再如,庄子批评儒家的君子时说:“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庄子·骈拇》),也是用“仁义”代表儒家思想。另外,庄子通过儒道对比论述道的特征时说:“吾师乎!吾师乎!  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庄子·大宗师》),以道与仁义相对,而道为道家思想的核心,由此也可推知庄子以仁义为儒家思想的核心。

 

庄子设计孔子与老子相见时大谈“仁义”:“孔子见老聃而语仁义。老聃曰:‘……夫仁义憯然,乃愤吾心,乱莫大焉。吾子使天下无失其朴,吾子亦放风而动,总德而立矣’”(《庄子·天运》)。孔老相见,所谈应是自己学说的主旨。从孔子谈“仁义”,从老子反对“仁义”,可以看出,庄子是以仁义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的。庄子还设计孔子长久未能得道而求见老子,老子批评孔子说:“仁义,先王之蘧庐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觏而多责。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义,以游逍遥之虚……”(《庄子·天运》)。此处,孔子言其未得道,老子却批评仁义,指出固执于仁义才是阻隔道的根源。可见,庄子笔下的老子是把仁义当作孔子之道,也即当作儒家思想之核心的。此外,庄子还记述孔子师生被困于陈、蔡时,孔子与其弟子子路的所谓对话:“子路曰:‘如此者,可谓穷矣!’孔子曰:‘是何言也!君子通于道之谓通,穷于道之谓穷。今丘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何穷之为?故内省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陈蔡之隘,于丘其幸乎!”(《庄子·让王》)在对话中,孔子明确说明其所谓的“道”是仁义之道,把“仁义”看作自己思想的核心。这是庄子以仁义为儒家思想之核心使然。

 

庄子在《庄子·天道》中写到,孔子欲将自己所著的著作藏于周王室,子路劝孔子先拜见已隐居在家的“征藏史”老子,请老子作中介,孔子赞同这一办法,“往见老聃,而老聃不许,于是纟番十二经以说。老聃中其说,曰:‘大谩,愿闻其要。’孔子曰:‘要在仁义’。”这里,由于儒道观点、主张大不相同,老子对孔子著作不以为然,而孔子情急之下试图说服老子,明知老子知晓自己的思想还在老子面前谈论、介绍自己的思想,老子不愿详听,希望孔子简介其主要观点,孔子概括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这是庄子通过孔子之口,说出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

 

三、儒家人性之内容:仁义和感官欲望

 

人性论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子贡云:“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本身就说明了孔子有丰富的人性学说。遗憾的是,《论语》所载孔子人性言论仅“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这一句话。郭店儒简始有“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成之闻之》)的划分,有“仁,性之方也”和“喜怒哀悲之气,性也”(《性自命出》)这两种关于人性内容的解读。

 

庄子认为儒家内部对人性内容的理解是不一致的,大致包括以仁义为性和以感官欲望为性这两种类型。关于儒家人性的内容是“仁义”,庄子首先是通过孔子与老子论辩的方式表达出来的:“老聃曰:‘请问:仁义,人之性邪?’孔子曰:‘然,君子不仁则不成,不义则不生。仁义,真人之性也,又将奚为矣?’老聃曰:‘请问:何谓仁义?’孔子曰:‘中心物恺,兼爱无私,此仁义之情也。’老聃曰:‘意,几乎后言。夫兼爱,不亦迂乎!无私焉,乃私也。夫子若欲使天下无失其牧乎?则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乱人之性也”(《庄子·天道》)。在此,孔子肯定仁义乃人性之内容,并以仁义之于君子生存的绝对价值、仁义是君子之为君子的本质所在,论证仁义为人之性的必要性、必然性。至于仁义的内涵,孔子解之为心正和悦、兼爱无私。老子批评兼爱之迂腐和无私之虚伪,破除孔子所讲的仁义的价值,然后指出人性犹如天地之“常”、日月之“明”、星辰之“列”、禽兽之“群”、树木之“立”,乃是人的自然本性,并非外在于人的且制约人的本性的仁义。上述论辩,无论是孔子还是老子都是把仁义视作儒家之人性,都是在这一前提下进行论辩。

 

除却通过孔子与老子论辩来表达儒家以仁义为性的观点之外,庄子还通过直接批评儒家的方式来表达这一观点。这在《庄子·骈拇》中有集中的表述:“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庄子的意思是人性自然,以仁义为性实是对人性的扭曲和伤害;那种把仁义当作人性的观点是错误的,真正的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这里,庄子用道家的人性自然对抗、批评以仁义为人性的观点。其所批评的以仁义为人性,就是儒家的人性论,因为在庄子看来唯有儒家重视仁义并以仁义为思想的核心。

 

关于儒家人性的内容是感官欲望,郭店儒简已现端倪。虽然《语丛二》云:“情生于性”,谓情源自性,乃性的外显;《性自命出》云:“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好恶,性也”,解人性为情,包括喜怒哀悲和好恶等,但是,《语丛二》又云:“欲生于性”,言欲出自性,乃性的表现。庄子却认为儒家人性的内容除了仁义之外,还有感官欲望,他说:“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庄子·骈拇》)。这是用道家人性自然的观点来批评以人性为感官欲望的观点。而以人性为感官欲望的观点,在庄子心中恰是儒家的观点。庄子之前的郭店儒简的“欲生于性”(《语丛二》)的表达,与庄子同时的儒家著名人物告子[②]的“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的界定,均可作证据。儒家以感官欲望为人性内容,在庄子看来,这感官欲望包括口、耳、目等感官对于味、声、色等的欲求。

 

四、评判庄子视界中的儒家:从庄子和孟、告关系看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庄子认为《诗》、《书》、《礼》、《乐》、《易》、《春秋》乃儒家经典,仁义乃儒家思想的核心,同时还是儒家人性的内容。此外,儒家人性内容还包括感官欲望。我们知道,孔子精通《诗》、《书》、《礼》、《乐》、《易》,又作《春秋》,以此教育弟子,孔子之后,儒者均以上述六书为讲学的基本教材。庄子因之概括之为儒家的“六经”,可谓水到渠成。问题是,孔子思想并不以仁义为核心,郭店儒简的思想也不以仁义为核心,从目前所见到的儒家文献来看,到孟子时才以仁义为核心。一般认为庄子与孟子同时,彼此却不知道对方及对方的思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一种可能是,孟子之前,有的儒家人物即以仁义为其思想的核心;另一种可能是,庄子敏锐地看到了儒家思想发展的趋势,断定孔子之后,儒家必然从重仁转向重仁义,儒家思想必然从以仁为重心转向以仁义为核心。假使第一种可能成立,儒家以仁义为核心就不是由孟子所“发明”的;假使第二种可能成立,儒家以仁义为核心就是由庄子和孟子同时提出的,虽然庄子不是儒门中人。当然,如果我们设想庄子知道孟子及孟子思想的话,庄子解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实质上就是对孟子思想的概括。

 

另一个问题是,孔子本人只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郭店儒简《性自命出》仅言“仁,性之方也”,就目前所见的儒家典籍来看,直到孟子才以仁义礼智为人性内容,这也与庄子所说的儒家以仁义为人性内容不太一样。如果庄子与孟子互不相知,庄子的儒家以仁义为人性内容的观点要么是对孔、庄之间的儒家学者的人性学说的概括,虽然囿于史料缺失,孔、庄之间的儒家学者的人性学说我们知之甚少;要么是预见到儒家因以仁义为其思想的核心,必然会以仁义为人性的内容。假若第一种可能成立,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就没有多少原创性,只是对以仁义为人性内容的观点的扩展;假若第二种可能成立,庄子认定儒家以仁义为人性内容的观点与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对于儒学发展来说就具有相同的价值。如果庄子了解孟子及孟子思想的话,庄子以仁义为儒家人性内容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对孟子人性论的提炼。

 

还有一个问题是,郭店儒简《语丛二》只云“欲生于性”,并未明言欲即是性,就目前所见儒家史料来看,儒家直至告子才始言“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明确提出人性的内容是感官欲望。如果庄子与告子互不相知,庄子的儒家以感官欲望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可能是对告子之前的儒家人性学说的概括,也有可能是对儒家人性学说未来发展的准确推论。如若第一种可能成立,告子以食色为性的观点就缺少创造性,仅仅是对前辈人性论的重复;如若第二种可能成立,庄子以感官欲望为儒家人性内容的观点同告子以食色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对于儒家而言,就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如果庄子熟知告子以及告子思想的话,庄子以感官欲望为儒家人性内容的观点实质上即是对告子人性理论的总结。

 

(此文改定于2008年3月10日)

 

[①] 《孟子·滕文公下》载孔子之言:“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第2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wwW.133229.cOm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第3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关键词:新儒家;民主;民本;礼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3-0012-02

中,中国知识分子接受了西方的民主与科学,并且认为儒家传统是与西方自由民主背后的个人主义、法治、平等是相违背的。在救亡图存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知识分子视儒家为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追求富强的障碍。因此中国自由派和激进派对儒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甚至认为应将儒家价值连根拔起。文化保守主义当代新儒家同样接受了西方的民主与科学,但是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不愿意舍弃文化传统中弥足珍贵的价值系统,所以当代新儒家致力于儒学与现代民主之间理论的融通。

一、当代新儒家在儒学通向现代民主问题上的探索

传统儒家的政治理想是内圣外王。当代新儒家极力把民主精神纳入到传统儒学内圣外王的模式之中。古代儒家所讲求的内圣外王指的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先成己再成人,推己及人,从独善其身到兼济天下。内圣指的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外王指的王道政治,指的是事功精神。当代新儒家讲求内圣开出新外王,即由儒家心性之学开出民主制度,或称之为返本开新,返儒家之本,开民主之新。

1958年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共同起草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人士》发表于香港《民主评论》,标志着新儒家的诞生,文章集中阐释了新儒家民主观。他们认为尽管儒家没有开出系统的民主制度,没有提出明确的民主观念,但是儒家思想至少包含了民主的种子,从中可以生发出现代民主价值和制度,民主也是儒家道德精神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代新儒家认为儒学的民主政治思想之种子在于儒家的“天下为公”“人格平等”的思想。新儒家认为儒家的民本、道德上“人皆可以为圣贤”包含着大平等的精神。民本一词来源于《尚书・五子之歌》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把民视为国家的根本。新儒家通过儒家民本思想来论证儒家与民主是相通的,他们通过经典文本中的民本思想来找寻现代民主的古典资源。比如《尚书・周书・牧誓》中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将民意解释成天意。孟子的主张“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吕氏春秋・贵公》中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人民享有国家的所有权,这些儒家典籍资源被新儒家视为民主政治思想的种子。

当代新儒家之所以说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因为以下两点:其一,在制度层面上,中国古代的君主世袭制无法摆脱治乱相循的局面,儒家无法妥善的解决政权交替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寄托于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并且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对君力的限制多是政府内部的,比如进谏君主的御史制度、代表知识分子力量的宰相制度等,使得君力都到一些道德上的限制,这些限制力量比较薄弱,并不能从根本上对君主形成制约。如果想对政府权力形成有效制约,必须“将仅由政府内部之宰相御史等对君力所施之限制,必须转出而成为:政府外部之人民之权力,对于政府权力作有效的政治上的限制。仅由君主加以采择与最后决定而后施行之政治制度,必须化为由全体人民所建立之政治制度,即宪法下之政治制度。”[1]其二,在文化层面上,在文化层面上,君主专制以天下为私,人民在政治地位上不能与君主平等,在道德人格上也不能与君主平等,人民的道德主体地位未能树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必然要求确立其道德主体。确定人人都是平等的政治主体是道德主体确立对自身的主宰性的必然要求。而肯定人人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人人都是平等的政治主体需要凭借民主制度的发展。所以发展民主制度是中国文化中道德精神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于儒家与现代民主思想的融通,当代新儒家提出了各种方案,如熊十力基于体用不二的哲学观点,用儒学最核心的范畴仁来统摄民主、科学等现代价值。牟宗三诉诸道德主体的良知的自我坎陷发展出知性主体和政治主体。徐复观认为以儒家的性善论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道德基础来创造儒家民主政治。张君劢认为儒家思想中的理智的自主、思考反省的活动、智慧的发展等基本原则,可以为现代民主建设提供思想和方法。

二、当代新儒家民主理论的缺陷

为论证儒家思想与民主是兼容的,而从儒家典籍中寻找支持民主的资源,无疑是有问题的。因为对以前的事进行追溯,几乎都可以对当前的事物提供解释。正如政治科学家博里曼说的那样“所有文化都非常丰富地存在发生冲突的政治潜在因素。倘若中国的民主化在欧洲之前,历史学家们都会觉得中国的文化遗产是民主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2]

(一)儒家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政治不应混为一谈

有些新儒家认为民本思想中的正德、利用、厚生即为中国式的民主,或者至少蕴涵着民主精神的种子,但是在儒家传统中虽然有民本的思想,但是民本思想跟西方现代民主西思想有很大区别,不应混为一谈。

安德鲁・海伍德在其著作《政治学核心概念》中提出民主的3个核心特征为由人民构成(of)、由人民统治(by)和对人民负责的政府(for)。郝大维、安乐哲认为“以儒学字眼构筑成的‘中国人的民主’可能是‘民有’(government of the people)与‘民享’(government for the people)的政府,但是还未被认为是一个‘民治’(by the people)的政府。”[2]《吕氏春秋・贵公》有言“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人民享有国家的所有权,相当于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民权”理念中的“民有”观念。人民拥有了国家的所有权,人民对国家公共资源的享用权随之而来,即“民权”理念中的“民享”。如荀子主张“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民是天生的,君是天立的,天立君,是为了人民服务的。但是人民的所有权能够推导出人民的享有权(民享),却不能合乎逻辑德推导出人民对国家的治理权(民治),因为在古代中国不可分割的民权却被分割了。在中国古代,国家的所有权为天、君和人民所共有。因为天有是预设,民有是观念,君主却拥有官僚队伍和军队武力共同捍卫的对国家的所有权。所以君主拥有国家实实在在的领导权,君主专制权力不断膨胀。

此外,儒家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思想在思想主体,思想前提与经济基础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同。现代民主思想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谈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人民为主体。民主思想是以法治为前提,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市场经济是以等价交换和自由竞争为原则的,那么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政治也必然要求平等和自由。儒家的民本思想是以君主为主体的,站在君主的立场上,维护统治者的统治,民本的目的是治民。民本思想是以人治为前提,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

(二)回避了传统儒家“礼”对个体平等的自由与权利的压抑

当代新儒家为了剥离儒家与专制权力关系,为儒家做辩护,将先秦儒家与秦汉以后的儒家分开,认为先秦的儒家才是真正的儒家,汉儒援法入儒,使儒家偏离正道,秦汉以后的儒家是被歪曲的非正常形态,是被封建统治者歪曲利用的。事实上,中国的外王会走向君主专制,不可能不和内圣之学有关联。中国儒家讲究克己复礼,强调群体和谐,这使个体的意志服从于群体的礼,这压抑了个人自由,成为君主专制的道德伦理基础。

儒家文化将礼强调到调整社会关系的最高的范畴。《礼记・曲礼上》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更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这样的个人行为规范。中国传统儒家中的‘礼’具有二重性:“表面上要求人与人之间以礼相待,实际上却忽视甚至压抑个体独立意识;形式上表现为温情脉脉对人的尊重,实际上又施以冷酷无情的对个体自由的限制;表面上提倡群体和谐,实际是强调群体等级尊上精神。”[3]君主专制社会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作为最高的礼,礼充当了论证不平等的社会人身依附关系的理论依据和政治工具。

儒家把和谐作为至高价值。儒家要求依据礼以正确的、恰当的行为来控制冲突,提倡压制冲突,否认冲突的合法性。儒家在规范人们和善地展开竞争方面提供的资源师很薄弱的。但是公开承认不同意见,并且认可竞争的合法性却是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因为儒家把社会和谐作为理想状态,所以儒家文化强调个体服从集体,将个人利益服从于整体利益视为正当的,儒家将标榜个人利益视为自私的表现,人格存在缺陷的证明。所以儒家在彰显个人利益、保护个人权利方面是非常欠缺的,对民主的基本原则不同利益的公开竞争是非常陌生的。

三、当代新儒家民主理论的价值

虽然把儒家思想与民主是兼容的作为理论前提,从儒家典籍中寻找支持民主的资源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但是当代新儒家论证传统儒家和现代民主的融通性的理论建构仍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彰显了传统儒学在现代社会仍极具价值的理念,比如基本道德、责任等。它对传统儒家中已不合时宜的东西进行转化,比如徐复观的主体性转换。它也为中国民主化的倡导者提供了与中国保守的民主反对者辩论的资源。

(一)儒家可为民主提供道德资源

当代新儒家民主理论能够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提供一种价值论的批判,对现代民主政治的自我中心主义、金权政治等弊端进行修正,并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道德精神资源。正如徐复观所说的“民主之可贵,在于以争而成不争,以个体之私而成其共体的公,但这里所成就的不争,所成就的公,以现实情形而论,是由相互限制之势所逼成的,并非来自道德的自觉,所以时时感到安放不牢。儒家德与礼的思想,正可把由势所逼成的公与不争,推上到道德的自觉。民主主义至此才真正有其根基。”[4]徐复观认为儒家的德与礼的思想能够为民主制度提供道德基础,使民主的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

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将人界定为孤立抽象的个人,这种界定赋予了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绝对的优先性,这也导致了个人中心主义等问题。实际上这种孤立绝缘的人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现实中的人是生活和运作于社会中的活生生的人,是各种关系网络的中心点,而这正是儒家所持的有关个人的观点,儒家所强调的责任、礼让、道德等能够对自由主义民主这一弊端的修正提供资源,能够缓解西方文化中个人与集体的对立。

(二)儒家政治思想必须从“国君主体性”走向“人民主体性”

徐复观认为儒家可通过民主政治完成道德主体性之客观化。他指出中国历史上存在“人民主体性”与“国君主体性”的矛盾,在儒家政治理想中人民是政治的主体,但是在实际政治运作中,国君是政治的主体。并且儒生思考政治问题也是从统治者的立场来出发,而不是从人民大众的立场出发,所以儒家必须进行主体性转换工作,转为从人民大众的角度出发。正像徐复观所表述的“要将儒家的政治思想,由以统治者为起点的迎接到下面来,变为以被统治者为起点,并补进我国历史中所略去的个体之自觉的阶段,则民主政治,可因儒家精神的复活而得其更高的依据;而儒家思想,亦可因民主政治的建立而得完成其真正客观的构造。”[4]

四、当代新儒家民主理论之可能走向

新儒家不能将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看成理想政治模式,一味追寻效仿,否则儒家会丧失自己的文化独立性,成为附庸。儒家政治哲学提出的与西方自由民主理论不同的想法恰恰可能是其生命力的一个可能来源。新儒家开出的新外王,应该汲取西方民主政治和儒学政治思想的有益成分。在儒家政治思想方面,儒家社会的民主更可能是把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放在个人权利和自由之上的民主。儒家价值融入民主政治的关键在于需要接受不同利益的公开竞争,认识到民主政治的纷纭并不一定导致混乱。冲突和异议必须视为正常的状态而不是怒气冲冲争斗的先兆。在西方民主政治方面,现代西方民主如果想与儒家价值相融通,更可能的是西方自由民主的核心被削薄,被削弱的可能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这些与儒家价值有深刻矛盾的理念,儒家更可能认可这种被削弱的自由民主。

参考文献:

[1]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C]//张君劢.新儒家思想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郝大维,安乐哲.先贤的民主:杜威、孔子与中国民主之希望[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3]赵吉惠.中国哲学中的民主与法的观念[J].孔子研究,1992(2):3-10.

[4]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45-58.

[5]李宪堂,先秦儒家的专制主义精神――对话新儒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第4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王家骅在中日儒学比较研究基础上进行的日本儒学及其与日本文化和现代化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颇具系统的理论成果。他的《日中儒学的比较》(东京六兴出版社1988年6月版,以下简称《比较》)、《儒家思想与日本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3月版,以下简称《文化》)、《儒家思想与日本的现代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出版,以下简称《现代化》)三部专著,在揭示日本儒学从古至今的发展形态和社会功能、日本儒学对日本文化的影响、中日儒学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对日本现代化的影响等方面的系统论述,的确“填补了国内外这一领域的空白”。并且他在回应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关系的种种论说方面的一些观点,也已经在国内外起了一定的反响。而且,他力图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也给我们进一步的研究以有益的启示。本文将综合介绍其研究成果并对上述问题作出一简要评述。

日本儒学发展的历史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儒学发展的缩影。从表面形式上看,这种说法是具有相当的合理性的。王家骅认为这个“缩影”“并非中国儒学的照相式的翻版,而是既影响于日本文化又经日本文化改造的变形物。”(《文化》自序)因此,结合日本的独特历史、文化环境去揭示日本儒学的具体发展形态,以及它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所发挥的不同社会功能,便成为王家骅研究的起点,也是他研究的重点。

按照历史的顺序,他将儒学在日本的兴衰划分为儒学东渡(大和时代)、早期日本儒学(飞鸟、奈良、平安时代)、作为禅宗附庸的儒学(镰仓、室町时代)、儒学的全盛和日本化(江户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的日本儒学,共五个时期。对于日本儒学的发展形态,王家骅特别注重其社会功能的分析,自始至终都是围绕其正、负两方面的作用辨证地展开论述的。

在论述儒学东渡时,作者通过详细考察当时日本人的精神生活历程,分析了中日两国当时的文化势差,从儒学东渡的历史事实中揭示出文化传播的普遍规律(同上,第8页),使之得到了理论的升华。在此基础上,把儒学的传来到平安时代末期的儒学发展界定为日本早期儒学。这是王家骅的新说。他充分肯定了这一时期的儒学在日本儒学史上的作用及其对日本社会的重大影响,而且对其表现形态、发展形态和传播方式作了较为详细的探讨,从而弥补了以往日本儒学研究大多集中在江户时代的不足。值得注意的是,王家骅在《文化》一书中,通过对日本早期儒学的分析发现:日本文化特有的“多维价值模式在日本古代即已现端倪”,并指出“有用即有价值”这种“非理论的实用主义是日本多维价值观模式的来源”(同上,第42页)。这对我们认识日本文化的整体特征无疑是颇具有启发意义的。而且,王家骅在该书其他章节中,还反复论证这种以“有用性”为价值基准的多维价值观模式在使日本成功地适应西方文化的挑战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儒学的全盛和日本化,即江户时代的日本儒学,是王家骅着墨较多的部分。在这一历史时期,朱子学先摆脱了作为禅宗附庸的地位而独立发展,并逐渐成为幕府统治的官方意识形态。继而阳明学、古学兴起,达到了儒学的全盛并完成了其日本化的过程,此后便衰退了。关于日本儒学得以独立和朱子学之受推崇,他认为,这不仅是藤原惺窝和林罗山等儒学者个人思辨努力的结果,也不单是如某些日本学者所说的,是由于江户幕府将军德川家康等人的好学,而强调应从日本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幕藩统治者的需要中去寻找原因,应从朱子学能以富于思辨性的理论形态论证现世封建秩序的合理性中去寻找原因(见《文化》,第87—91页)。正是基于此,在江户时代,朱子学作为官学,一方面发挥了稳定幕藩体制和身份等级制的保守作用,但更多的是发挥了有益的社会功能,如推动了日本人合理主义思维的发展,为日本接受近代自然科学奠定基础等等(同上,第113页)。对日本的阳明学和古学,他也多从积极方面肯定其社会功能。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关于儒学在日本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形态及其功能,王家骅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比较》一书中,视野局限于儒学与国家主义、军国主义的联系这一消极方面。而到《文化》一书中则开始研究涩泽荣一的“论语加算盘”,以寻找传统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伦理观的结合点,认识到“传统价值体系中也包含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主题,”从而总结出日本近代文化变革的正确道路即“寻找传统文化与近代化的接点,创造地扬弃传统文化,有选择地接受西方近代文化,实行两种的‘融入’”(同上,第180页)。这一结论与国内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中国文化的未来发展必须走综合创新之路的观点在表述上已经十分接近,可谓殊途而同归。

在当代,日本的儒学已经融入日本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情感方式及生活方式之中,成为日本民族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表现形态可以用“日用而不知”来概括。王家骅在《现代化》一书中充分肯定了它对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所起的重要作用。

日本儒学的特色是与中国儒学相比较而言的。王家骅对日本儒学特色的把握,首先是建立在对每一具体历史时期日本儒学发展形态的特殊性的详细论述的基础上。例如,日本的早期儒学与中国原始儒学及汉唐经学、宋学传入与日本的禅僧,中日朱子学、阳明学的比较,日本的古学与明末清初顾、黄、王的早期启蒙思想及清朝的考据学的关系等等,通过对中日两国大量的历史现象及诸多儒学家思想的对比分析,微观与宏观相结合,从而得出日本儒学疏于抽象的世界观的思考、重视感觉经验和认识论、赋予感情色彩的伦理观、“有德者王”思想逐渐淡化、强调灵活对应现世、与固有思想共存与融合(《文化》第189—208页)等六个方面的一般性特征。

而且,这些特征的概括,不仅以中日儒学的具体发展形态的比较为背景,还十分注重比较中日儒学中的一些基本范畴。这就使其论述更加具体而深刻。下面扼要介绍他对“理”和“诚”这两个基本范畴的对比分析。

王家骅认为,中国儒学较之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在抽象的本体论思维方面不太发达,日本儒学则比中国儒学更为疏于抽象的世界观思考。在中国,毕竟还形成了熔本体论、宇宙论、认识论及工夫论于一炉的体大思精的宋明“理学”的哲学体系。这里的“理”既与万物同在,在逻辑上又是先于、高于、超越于万物的本体存在;既与经验事物的自然规律相联系,又是统治社会的道德规范。有人把中国理性精神的特点概括为“实践理性”,但也不否认“它具有许多思辨性的内容”(《文化》第191页)。日本儒学则有所不同,宋明理学中思辨最强的本体论,在日本儒学的思想体系中未能占有重要地位。“即使是接受了‘理’这一范畴,他们也更多地将其理解为与经验事物相联系的自然规律与道德准则,而不大将其理解为形而上学的世界的本体存在。”(同上,第192页)。他认为这与日本是文化后进国,抽象思维不成熟以及日本人思维中“非合理主义”倾向和日本文化的“即物主义”性格有关。

关于“诚”,许多日本学者认为中国儒学是以“敬”为中心,而日本儒学是以“诚”为中心,由此而导致了中日伦理思想上的差异。王家骅通过对中国儒学史上从孟子经周敦颐到王夫之有关“诚”的论述的考察,对上述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不能说中国没有形成以“诚”为中心的儒学,指出中日儒学的差异并不在于是否形成了以“诚”为中心的儒学理论,而应从考察两国儒学对“诚”这一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去寻求结论。他认为这种不同理解的表现是:中国的儒学把“诚”从带有感情色彩的道德概念逐渐提升为宇宙的本体;而日本儒学则把它从本体论的高度还原为具有人情味的道德概念。因此,与中国伦理思想中较强的禁欲色彩相比较,日本儒学的伦理观表现了对情欲的宽容态度,更富于情感色彩(同上,第197—199页)。这才是两者之差异所在。

用范畴的比较来研究中日儒学的异同,似乎是对中国哲学史家方克立等最先提出的中国哲学范畴研究的引申(在80年代初,方克立等即倡导开展中国哲学范畴研究)。将范畴研究引申运用于比较研究领域,丰富了比较思想研究的方法,开辟了中日思想文化比较研究的新路。

转贴于 日本儒学对日本文化的影响是非常广泛而深刻的。王家骅注重从可以搜求到手的研究著作和史料中尽可能多地整理出有关日本儒学发展及其影响的重要史实,把儒学置于日本文化的大背景下,将儒学的发展与日本文化的发展联系起来,成功地运用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来分析日本的思想文化。

《文化》一书中的下篇,分别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史学及当代日本社会七个方面,具体地分析研究了儒家思想在各个文化领域中的影响。这种横向的研究给人以广阔的视野,而在每一个具体的领域中,又再现了其发展过程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历史脉络,给人以纵深的历史感。例如在政治领域,从大化革新与“周孔之教”、“建武中兴”与朱子学的关系,一直谈到“尊王攘夷”思想与明治维新。在法律方面,从《养老律令》和“以礼入法”,经《贞永式目》和大名家法,一直谈到明治民法中的家族制度等等。这样纵横交织,形成了一幅广阔而深厚的历史文化图景。透过翔实的历史事实陈述,日本文化的特点便具体而豁然了。

这里我们想介绍王家骅对日本神道这一原生形态的民族宗教与儒学的关系的论述,借以理解日本文化的特点。

首先,王家骅在《文化》一书中,论述了日本神道教义从无到有的发展,及其如何受儒佛道等各种思想的影响与怎样排除这些思想影响欲恢复其本来面目,直至与国家权力结合。他将这一过程分为从原始神道到国家神道五个发展时期,并认为在每一个发展时期都可以找到当时儒学发展形态的影响。

关于日本原始神道,他是通过剖析《古事记》中有关宇宙生成和演变的神话与儒家典籍《淮南子—精神训》和《周易—系辞》等的关系,来说明“无论是其神学思想还是其宗教祭仪活动,都已受到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同上,第327页)。到平安时代中期,以佛教为根本、神道为附庸的“本地垂迹”说,则是神佛调和理论化的最初尝试。到室町时代,神佛调和理论又与儒佛不二思潮互相汇合,发展为各种各样的神、儒、佛一致说。王家骅认为,无论是哪种一致说,实际上都是由外来思想所准备与培植的,尤其是受到宋学的影响,这并不表明以日本固有之道相标榜的神道出现了什么具有思想独创性的新发展(同上,第336页)。从日本神道与儒、佛等其它宗教与思想的关系中便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日本民族是怎样吸收外来文化的。日本神道的理论化过程,是与佛、儒等外来文化在日本产生影响的强弱消长息息相关的。王家骅形象地比喻说:“日本人就象不断追求时髦的少女,哪种外来宗教或思想在日本流行且影响强烈,他们就给神道‘木偶’披上哪种理论时装”(同上)。“因而神道的理论化过程不是思想积累的过程,而是一个浅薄的不断变换色彩的过程,要在不同阶段的神道理论中寻找一贯性的思想,实在是十分艰难而又成效甚微的事。”(同上,第336—337页)

日本神道的发展以及儒学对它的影响,是王家骅对日本文化特性理解的一个最好例证。它充分说明“文化对日本民族来说,始终只是手段,而未象中国那样成为需要维护其纯洁性的目的。日本民族正是以‘有用性’为准则不断摄取与利用多元的外来文化,从而形成其民族文化的”(同上,第162页)。

探究日本儒学与现代化的关系,是王家骅研究日本儒学的初衷,也是他研究的目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即是“为学历程的自然归趋”(《现代化》第309页)。

首先,他清醒地认识到日本的现代化具有明显的二重性,同样,日本儒学也具有二重性。他认为,日本现代化的消极面与日本儒学的消极面不无关联,但更重视日本儒学的积极面对于促进日本现代化的积极贡献,而且指望它能有助于解决日本现代化所面临的困境(《现代化》第308页)。《现代化》一书即用了相当的篇幅论述儒家思想在日本现代化过程中所发挥的正、负二重性功能。比如在分析明治启蒙思想家以儒学的概念、范畴与思维方式为媒介来理解、阐释西方近代思想时,对这种媒介功能就注意到了它本身的二重性,象福泽谕吉以儒学的超越观念“天”作为“人权”的正当性依据,虽然使日本人更容易接受“天赋人权”思想,但也因此未能如西方近代那样,把平等、自由、民权等人权作人性所固有的权利,由人自身来主动追求,而是把它归诸外在的赐与等。当代日本政治文化所呈现的“顺从的参与型”的特点(同上,第226页),也不能不说与这种理解有关。尤为突出的是,王家骅分析指出,幸德秋水等人从传统的儒学观念出发来理解社会主义,从而导致对社会主义真谛的扭曲与其自身的内在矛盾,因此也对日本的社会主义运动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传播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这更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深刻的经验和教训。

其次,他认为儒学对现代化的影响是发挥正面的功能或产生负面的作用,“主要取决于对儒学与西方近代思潮能否均持分析、批判态度”(同上,第81页)。王家骅在本书中特别强调任何思想体系与文化价值系统都是可以解析与重构的。因此,同一思想观念在不同的思想体系和价值系统中可以发挥不同的社会功能(见《现代化》第101页)。思想观念的这种功能的更新与转型当然不同于生物工程中的遗传与变异,因为社会运动是一种更为复杂的运动,特别是在既具时代性差异,又具民族差异的东西文明发生撞击时,要构筑新的思想、价值、文化系统,必须“在认识它们之间的差异与各自的特殊性的基础上,寻找其共性,从而发展两者真正的结合点和转化点,达到两者创造性的综合”(同上,第81页)。据此,王家骅对日本儒学进行了较为具体而细致的分析与解剖。除了上述的“天”和“理”的观念,他还论述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如何成为自由民权思想家走上追求民主之路的桥梁;如何再释儒家的“义利之辨”以成为日本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的道德支柱;儒家的“忠孝”观念如何为近代日本的国家和企业服务;儒家的“中庸”概念如何协调日本的现代政治等等。通过对这些代表儒家普遍精神的关键性观念与范畴重加“善巧的阐释”,使其具有了现时代的存在形态与意义。这与恩格斯对待黑格尔主张一方面“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一方面又“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的思路是基本一致的。

第三,对儒家传统文化的分析解构是为了寻求东西文化的交汇点,解明优秀传统与现代融合的具体机制。为此,王家骅通过对力图解释东亚各国经济奇迹原因的有关“制度论”派与“文化论”派的批判、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系统整合”论。认为日本经济奇迹是“日本社会协调发展的结果。过分强调某种或几种要因,都不免带来片面性”(《现代化》,第179页)。思想文化和物质基础两方面在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作用是相互依存并且相互渗透的。“系统整合”论正是看到了两者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企图扬弃各自的片面性,以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理论的创造。这种勇于探索的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转贴于 纵观王家骅以上三部著作,在方法论上似有以下几点特色,即逻辑的演绎与历史的阐释相结合而侧重于历史的阐释;结构的分析与功能的评价相结合而侧重于功能的评价;体系的把握与范畴的解构相结合而侧重于范畴的解构;系统的整合与个案的实证相结合而侧重于个案的实证。此外,在比较研究方法上也有新论。例如,他特别强调比较研究应注意对象的可比性,认为如果比较的对象选择得不恰当就会得出不恰当的结论(《比较》第327页)。并据此对源了圆等日本思想史学家的一些论点进行了指谬与纠偏。他们也十分珍视这种有说服力的论证和善意的批评,这早已在中日思想史学界传为美谈。

注重功能的评价是贯穿王家骅三部著作始终的主要方法。对于这一方法的运用,他也经历了从简单的“归结于优劣价值判断”(《文化》自序)到具体分析儒家的某一价值和观念,在什么时代,在何种情况下,具有怎样的性质和功能(《现代化》,第176页)的历程。从功能的层面检讨一种文化理论的得失实属情理中事,也是十分必要的。它在揭示构成文化价值系统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时,的确能发挥积极的作用。王家骅以此方面得出的许多结论,从历史的横断面看,也是颇有说服力的。但是,如果以此方法作为文化发展的战略指针,则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偏颇和理论上的迷惑。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在中日两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两国的现代化进程中,都是十分丰富而又深刻的。

由于这种方法论的局限性而造成的认识上的片面性和理论上的矛盾与困惑,在王家骅以上三部著作中也有所表现。如前所述,对儒家思想的全面性把握和对其普遍精神的理解,王家骅的思想就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再如,《现代化》一书中对日本资本主义精神的分析,也只是侧重于揭示涩泽荣一“义利合一”思想中经济合理注意因素对日本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的影响,而对于隐藏在他的“论语算盘”说背后的所谓“公益”和“真利”所散发的浓郁的国家主义气味,恐怕他们也不能置若罔闻。而且,对儒家思想的普遍意义的确认,也存在着在理论上肯定儒家思想的普遍性(根本精神)可能为人类建立新的人文主义,克服诸般危机提供指针(同上,第300页),另一方面,又以西方的历史为例说明“人伦危机和由此带来的困惑是现代化过程的必然产物”(同上,第60页)。这虽然是西方许多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历史事实,但是谁也没有、也不能规定它们的工业发展道路就是各民族普遍的现代化模式,马克思也只是明确地把这种“历史的必然性”限于“西欧各国”。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要具体而准确地把握世界历史的普遍规律和本民族现代化道路的关系。我们必须根据本民族的特点去寻求解决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由于资本本身的局限所造成之二元对立的独自办法,以及对社会进步与道德衰落的代价作具体的分析,而不能简单地把所以疑惑都推给一个抽象的“历史必然性”。如果对儒家普遍价值的功能不是在面包的意义上理解,而是作为空气从生命的肺腑之中来体会,那么,这一“指针”大概就不会仅仅留在幻想的罗盘上,而能够在现实的风浪中真正发挥指示方向的作用。这样的话,那种矛盾与困惑或许能稍微得以缓解。

第5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处境,可以说是一直处于一种双面受敌的状态之中。这里的近代以来,当然是一个历史定位。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是晚清,这一个阶段中国处于与西方接触的早期状态。人们还习惯于在自己的文化视野中观察了解与自己文化传统不同的相异文化。因此,愿意引进现代西方伦理来审视儒家伦理的人士,还没有将两种伦理传统对峙的思路。而意欲为儒家伦理辩护的人士,也还没有一种将儒家伦理一定要抬举到高于和优于西方现代伦理的强烈愿望。即使在引进与拒斥之间发生非此即彼的分歧时,也还只是在双方的动机上做文章而已。这个时期的典范人物可以说是康有为。他既为儒家伦理辩护,又着意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2]第二个阶段是民国。这个阶段是一个对峙儒家伦理与西方现代伦理的特殊时期。一方面,这种定势的形成,是因为中国现代化的严重迟滞,使得中国人极度地焦虑起来。文化焦虑导致人们无法在中西伦理思想中寻找到兼综两者优势的契合点,而只能将两者关系处理为或为优点云集或为缺陷集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寻找中国现代化迟滞的原因只留下了思想层面的问题。所以,人们一定会在伦理思想的检讨上,陷入一个从思想观念上否定传统伦理的整体主义思维误区,走入一个所谓的“全盘反传统主义”的境地。典范人物就是陈独秀、鲁迅、胡适。[3]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年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由于意识形态的需要,即为了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客观上需要将本性上与任何传统都对峙起来的马克思主义[4]放到与以传统伦理面目出现的儒家伦理的对立面上去。于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严峻批判与彻底否定,就势不可免。即使愿意对儒家伦理表示某种亲合的人士,到后来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思想立场,加入到否定儒家的大合唱队伍当中。典范人物就是冯友兰。[5]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的对于儒家伦理的“捧杀”的危险。又要对付来自简单的否定带给它的过当指责,以及由此构成的“棒杀”的危机。前者,使得儒家伦理被理想化了,似乎它只具有值得我们表示敬意的道德理想主义内涵。后者,使得儒家伦理被妖魔化了,似乎儒家伦理只具有伦理中心主义的成分。就道德理想主义而言,它是一种基于人生的道德安顿而言述的理想主义。它具有不因为时代和地域因素变化的永恒价值。而伦理中心主义则是一种基于社会政治控制需要建构的伦理论说,它具有一种因为时代和地域变化而有的暂时性和缺陷性。从前者看儒家,则儒家可爱。从后者看儒家,则儒家可恶。但是,任意选择其中之一审视儒家,实际上都是在损害儒家伦理在其元初阶段形成的双旋结构的健全肌体,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一种倾向性的、而非健全的评价。

儒家伦理自近代以来遭遇到的这种双面受敌情景,最终使得儒家伦理的处境变成为两种对峙的评价观的战场:一方面,站在抨击儒家伦理的伦理中心主义视角的激进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坚决的予以拒斥,并且不承认这种立场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6]而站在捍卫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立场的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则坚定地予以辩护,认为儒家伦理是解决中国现代困境、乃至人类困境的良方。[7]

而且,从态度上讲,激进主义拒斥儒家伦理,自始就是一种全盘的拒绝。这种拒绝,既落在社会政治控制上,也落在人伦道德的理想导向上。其基本理由是,其一,就社会政治控制而言,儒家伦理导致了专制政治。其二,就社会生活来讲,儒家伦理的守成取向,约束了中国人的创造力。其三,就儒家伦理的人伦关系调整功能分析,它引发了“以理杀人”的恶劣情形。其四,就儒家伦理借以存在的封闭社会文化性格来讲,它使得中国陷入了自我锁闭的状态,而难以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8]

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的辩护,则需要区分情况来对待。早期为儒家辩护的保守主义,是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合一的形态。因此,这种辩护愈是坚定,就愈是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这种保守主义无法解释近代中国在社会政治的运动上面,为什么不能与他们认为的落后的西方媲美。他们的辩护,显然与时代脱节。到后来,保守主义逐渐裂变为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后者,即文化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辩护的理由,着重点并不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政治功能上,而是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整顿人心秩序的社会功能上,以及它应当的、或潜在的政治功能上面。因此,他们为儒家伦理辩护的基本理由则在于,其一,儒家伦理与专制政治没有必然的联系。儒家伦理乃是一套建立在道德理想主义基础上的实践伦理体系,它是要使人成为人,成为高尚的人。其二,儒家伦理是具有导向创新的思想特点的。其三,儒家伦理对于心性问题的强调,与“以理杀人”不仅没有联系,而且是尊重人性的、尊重日用理性的。其四,儒家伦理推动的是一种中庸态势,因此,它对于中国人避免偏激,择善而从具有积极意义。[9]

两种倾向的评价,显然是难以调和的。造成这种以对峙态度来对待儒家伦理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归结起来,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儒家伦理的外在社会功能的理解与评价的差异。二是对于儒家伦理的理论结构的认知区别。两种倾向的论说各自具有自己的历史理由,它们从各自论说轨迹上来分析儒家伦理也具有其自圆其说的理论态势。但是,在两种论说的框架内理解儒家伦理论说,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二、双旋架构

这种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的思想内容结构真正如激进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所说的那样,那么,我们如何可以将他们各自声称、却又互不调和的历史真实性与儒家思想的本真结构吻合起来?另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对于中国古典社会发挥了如此积极或如此消极的单一性作用,它如何可以与以完整的形态存在的古典社会--即一个既有优长之处、又有短绌之点的社会结构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前者,是从儒家伦理的自身结构完整性上着眼看问题的。后者,是从儒家伦理的社会效用与社会依托上着眼看问题的。显然,我们只有将儒家伦理视为一个既具有“优点”、又具有“缺限”的完整思想体系,我们才足以全面地审视儒家伦理,既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以一个健全的伦理结构,而避免肢解原本和谐地共存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内涵。同时,也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一个完整的作用于社会的状态,使得人们足以理解儒家与古典中国社会内在地互动的真实状况,并避免就其积极作用而单纯赞扬儒家、或就其消极作用来单纯否定儒家。

于是,如何凸显儒家伦理的历史真实结构,就成为我们勾画儒家伦理的完整面貌的前提条件。很明显,假如我们站在激进主义或则是保守主义的坚定立场上对待儒家伦理,就无法完整地看到儒家伦理的全貌,相应地,也就无法给予儒家伦理一个理性的评价,更无法勾勒儒家的现代处境和未来远景。我们只有寻求一个兼综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分析儒家伦理的方法优势、以及兼综二者伸张的儒家伦理在当下的或积极或消极作用的作用机制,才可以指望对于儒家伦理有一种健全的理解与评价。舍此,没有合理理解与评价儒家伦理的路径。

其实,只有从儒家伦理元初就具有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的双旋结构,来看待儒家伦理的思想结构与社会功能,才可以指望真正理解儒家伦理的历史形态,也才可能构想儒家伦理的“现代”出路。这是儒家伦理自身显示而出的一种自己要得到理解的理解进路。它不是一个善意的或恶意的理解者所可以依靠自己的善良意志或恶劣心境就能够改变的一种理解路径。

因此,反观儒家伦理的历史结构形态,就变得格外重要了。从一部儒学史来看,构成它的核心观念体系--儒家伦理,既作为一种历史相沿以下主题一致的思想体系而延伸,又作为一种与古典中国历史和谐而在的观念体系与行为方式而演变。从其诞生以来,就以其双旋的构成显示为一种具有复杂性的思想体系。一方面,它以其道德理想主义为核心的个体心性儒学支撑着古典中国的理想思想世界和理想政治世界,适应着古典中国社会运行对于理想精神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以其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政治儒学支持着现实社会、现实政治的有序运作,发挥着社会政治的控制功能。这两个思想层面是同构的,是水融地作为一个思想体系的两面,由儒家思想家提出、阐述和付诸实践的。同时,这两个方面又各有指向,以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人心秩序,以伦理中心主义指向社会秩序。[10]

具体分析起来,这一双旋架构乃是儒家伦理从元初结构(原始儒家)到晚清时期(实学理学)一直延续的一种理论结构形态。我们当然看到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这一说法所具有的一种偏离历史组合,而形成的理想化的儒家伦理结构的性质。因此,仅就其历史的具体结构而言,儒家伦理在不同的儒家伦理思想家那里,是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思想体系--在某个具

体的儒家思想家那里,或则他思想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要浓厚一些,或则他的伦理中心主义

偏向要强势一点。但是,他们的思想指向则始终是双向的。这种双向指向的偏重点,受到思想家思想兴奋点和时代指向的影响。这正是有所谓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区分的理据

所在。也是个体心性儒学排拒社会政治儒学,指斥后者歪曲了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真精神,而社会政治儒学批评个体心性儒学,指责后者迂远而无力处理实际的政治事务的原因所在。因此,要恰切地解析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首先要坐实在双旋结构的偏重方面,然后才可以透入到双旋结构的整体结构之中,展示这一结构的完整内蕴。

从双旋架构具有的各自的思想指向,各自的作用对象,各自影响中国历史的状态,各自存在的理由上来看,儒家伦理在阐释它的具体思想家那里,都不尽相同。就个体心性儒学而言,它在两个历史时期具有特别的衍伸能力--一是春秋战国时代,一是宋明两朝。前者以子思、孟子为代表,后者以陆九渊、王阳明为典范。他们围绕的伦理思想主题主要的是道德理想主义。关注问题的思想进路是由内圣而外王。化解外在紧张要素对于内在理想道德的挑战,是他们最为紧要的思想聚焦点。而这一儒家伦理形态对于古典知识分子--士人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它维持着上层精英社会的价值世界。它对于中国古典历史来讲具有着一种促使人们追寻理想生活的动力功用。因此,它的存在理由深深植根在人之为人的尊严和社会之为社会的秩序之“人性”的土壤之中。就社会政治儒学来讲,它也在两个时期显现了某种辉煌--一是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二是明清之际。前者以荀子、董仲舒为代表。后者以明清之际三大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为象征。他们围绕的思想主题是如何使得混乱社会走向秩序井然的社会。他们对于伦理道德如何可以成功化解与其他社会要素的紧张关系,从而能够将社会纳入一个由自然秩序提供了正当性支持的和谐体系之中。这一儒家伦理体系主要以影响政治家和社会各类人士为主,它维系着古典中国的政治秩序,支持着古典中国的礼教结构,制约着大众的社会。它使得古典中国足以将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组织起来而不至于陷入紊乱状态。因此,在儒家伦理理论中一直凸显的两大主题--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个体心性儒学,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就分别由各有源流的“两派”儒学家们进行了专门精深的阐释。[11]

在分别审勾勒了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各自存在情形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追问:儒家伦理的双旋架构如何或紧张、或和谐地构成为完整的儒家伦理体系?这是由三个理由所注定了的。[12]其一,从思想主题上来看,不论是倾向于道德理想主义的儒家思想家,还是倾向于伦理中心主义的儒家思想家,在思想的主题是都是围绕天人关系、人性善恶、内圣外王与德主刑辅四个问题域,展开其伦理运思的。其二,从所有儒家思想家的思想意图上来看,则都是围绕既整顿人心秩序、又整顿社会秩序两个目标展开思想历程的。他们都是在“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的思想对局中陈述自己的伦理观念与政治主张的。其三,从儒家思想家设想的理想政治蓝图与实际政治状态来看,在前者,他们都是对于基于理想的大同社会表示认同的。在后者,他们都是对于现实政治的非秩序状态表示强烈的不满,因此要加以规制化的。因此,所有儒家思想家之所以有理由被成为“儒家”思想家,可以说是基于同一个理由,即他们对于“三纲八目”都有共同的、积极的认可--从一个道德理想出发,改善社会人生现状,达到一个最为理想的状态:其体现为一种道德理想状态,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体现为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与社会政治生活状态,就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说古典中国历史上对于这一理想原则没有认同感的话,那他就不是儒家思想家了。所以,即使是被心性儒学思想家蔑视的外王派儒学思想家,也从来没有在自己的伦理陈述中,对心性问题完全掉以轻心。反过来,心性儒学思想家对于政治问题的连带关注,历来就是体现他们思想特质的地方。所以,荀子要讲“伪善”,王阳明要讲“杀心中贼”紧要的同时讲“杀山中贼”。在儒学史上,没有绝对偏离儒学双旋结构的儒家思想家。

儒家伦理以其个体心性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指向,和以其社会政治儒学的伦理中心主义指向,两条环绕儒家伦理之以内圣外王为中心的理论中轴,形成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没有前两者略为偏离儒家伦理言说轴心的理论结构,就无法显示儒家伦理丰富多彩的理论内涵。而没有后者显示的中心性,就无法显现儒家伦理的统一理论结构。因此,儒家伦理以内圣外王为轴心统合了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

三、理想寄托

第6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关键词:形成;发展;评价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3-2738(2012)06-0043-01

中国儒家学说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 出现过不同的理论形态。大体上看,先秦是儒学的创立期,汉至唐代是儒学的发展期,宋明是儒学的重建与再扩大期。在不同的阶段,儒家伦理思想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先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一)对人价值和本质的肯定。

作为儒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孔子思想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个体主体的构建,高扬人的主体性价值。这一特点首先就表现为尊天命、轻鬼神、重人事。强调人生有为,不语“怪、力、乱、神”,宣扬“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观念。他还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可以看作为一个主体人生规律的建构过程。在人与物的价值上,孔子认为人比物更重要,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倾向于人的生命。

(二)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

孔子不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高扬了人的主体性,而且也肯定了人的道德能动性。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而且,孟子也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进一步突出了道德的主体性意识。孟子提出性善论,人性,即仁、义、礼、智“四心”是道德的本原,认为“四心”是人所固有的天赋本性,是“命”。仁义礼智道德,“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就是说,道德是可以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获得的,所以“君子不谓命也”。孟子人性可得的规定,对于道德修养论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使其在道德选择的问题上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荀子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不是对天道必然性的简单遵循,而是积极利用天道的客观必然性为人类自身服务,使人成为万物的主人而获得了自由。

(三)“仁”“礼”统一的理想人格。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孔子主张互相尊重和友爱并肯定了个人的独立意志和道德人格,创立了一个以“仁”为主的“仁”、“礼”结合的“仁学”伦理思想体系。“孔子贵仁”同时又主张“复礼”,两者统一,密不可分,体现了孔子思想的根本特征,构成了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是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孔子提出“仁”“礼”统一的思想,就是要塑造和培养理想的人格。“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乐何?”“仁”是“礼”的心理基础,没有“仁”这一发自内心的道德意识,就不能遵守礼制。“礼”是贯穿其中的道德主体精神,在于“仁”,在于道德主体性意识的自觉与确立。因此,“仁”“礼”统一,就将“礼”提升为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人们社会生活的自觉意识。

二、两汉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儒学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董仲舒。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推行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又综合阴阳家、法家和黄老学说,对先秦儒学有所改造和发展,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了新的特色,创立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天人合类”为宇宙基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它不仅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综合性的理论特点,而且神化了儒家伦理思想。从此,儒家伦理思想作为封建“名教”的意识形态而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正统。作为神学目的论者,他指出人就应如“奉顺于天者”一样遵循封建的道德纲常,这不仅是应当的,而且也是绝对的必然,不允许有选择的自由,从而使道德选择的问题陷入了宿命论。董仲舒的道德宿命论是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一大修正,并影响了以后的正统儒学。但是,在遵奉道德原则的范围内,董仲舒在一定程度上也肯定了道德主体的能动性,提出了“经”、“权”之说。这是它对道德宿命论的修补,承认“在可以然之域”对道德原则的灵活运用。它揭示了道德原则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道德实践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这些都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宋明理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理学”的主体内容就是它的伦理思想。其继承孔孟“道统”,汲取佛、道思想成分,提出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原,对以往儒家的人性论、义利观、修养论等思想作了总结和发展,进一步把道德观和本体论、认识论融为一体,使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新的特点,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它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从而使儒学以新的形态重新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在宋明理学中,主要的派别有以程颐、朱熹为主要代表的 “理本派”和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主要代表的 “心本派”,二者都主张道德主体是宇宙的中心。宋明理学重建了宇宙本体论和心性修养论, 将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纲常抽象化,论证了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和合理性,重建了形而上学的体系。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的关系,就是“知”与“行”的关系。宋明理学主张“知先行后”的先验论观点,突出了道德认识对道德实践的指导作用,强调了道德行为的自觉性要求。虽然“理本派”和“心本派”所说“知”的“理”各有不同,但其指的都是封建道德,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践行封建道德纲常。这样,人的主体能动性就被描述为对天理的把握与复归,同时也是主体心性的肯定与提升,表现了主体自觉的内在追求。把人的道德自觉和本性完善同宇宙的伦理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升人的主体能动性和道德自觉性。

四、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评价

儒家从道德主体出发,从古典儒家到汉唐儒家再到宋明理学,儒家伦理思想以层层递进的方式逐步推演出它完整的道德体系,并逐步完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存在延续性但又有差异,不同时期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儒家传统的道德精神中,强烈的道德自觉是其重要的核心内容,正是这种道德直觉和道德主体的内驱力促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的形成及不断发展。儒家重视道德主体的个人,认为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主体的自觉程度。因此,围绕自身道德修养的完善,儒家提出了其思想的核心概念“仁”,这既是伦理道德的最高标准,也是道德主体性的基础。儒家在弘扬人的主体性方面,对于人的价值、地位、能力等所作的充分肯定,显示出儒家的人文精神。它推崇人的独立意志,既是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更是对人的道德理想价值的确认,显示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第四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0)。

[2]崔种雷.论语.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10(2)。

[3]杨伯峻.孟子译注. 北京:中华书局. 2006.4。

[4]安小兰.荀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 12。

作者简介:

1.杜晶(1987-),女,汉族,河北藁城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与现代化。

第7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关键词:现代新儒学 发展 阶段

现代新儒学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性。虽然现代新儒学由于其自身的建构和历史发展的局限,濒临消亡的危险。现代新儒家以救亡使命感为责任,吸纳融合西方哲学,为儒学的复兴和发展带来了机遇。

1 现代新儒学的形成

在20世纪20~40年代,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儒学何去何从成了一个时代问题。几千年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占主流地位的儒学思想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1919年,在中国出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其主题是“科学”与“民主”,其以“打倒孔家店”,彻底颠覆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为实现主题的前提。在这两种哲学思潮的共同冲击下,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使命感,以复兴传统儒学为目的,吸纳融合西方哲学,在儒学的概念和义理方面进行理论创制。这些学者即现代新儒家,他们的思想即“现代新儒学”。新儒家面对时代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理论的展开,于是现代新儒学即是“现代”这个时间概念上的儒学。

2 现代新儒学经历的四个发展阶段

现代新儒学是在儒学与外来思潮的冲突与融合中形成与发展的。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现代新儒学在没有社会实践的情况下,其发展历程注定是漫长而崎岖的,但它在经过了濒死的低谷后能够复苏,并由复苏而能生长繁荣。这与历代新儒家对儒学概念和义理进行反思并做出相应的理论阐释和创制必不可分的。现代新儒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即现代新儒学的开创期,时间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至20世纪30年代初。其主要代表人物:梁漱溟、张君劢、熊十力等。梁漱溟率先提倡要走“孔家路”,成为现代新儒家的开山人;张君劢紧随梁漱溟之后,以他独特的学术贡献为现代新儒学奠定了思想基础;梁漱溟和张君劢虽然都强调了儒学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但只是在学理的判断上,没有形成完整体系;1932年熊十力《新唯识论》的发表,才真正构筑起了现代新儒学的哲学思想体系,其新儒学思想体系的创构以“人本”、“动态”、“感性”为基本精神。这一思想体系对后来的现代新儒家有着思想导向和理论示范性意义,进而成为“现代新儒家的第一人”。

第二阶段即现代新儒学的发展期,时间是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40年代末。主要代表人物:冯友兰、贺麟、钱穆、方东美等。由于九一八事变和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首要课题就是民族救亡,这为新儒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冯友兰强调理性,对儒学传统作纯逻辑化的义理诠释,并接续宋明道学的方式展开其新儒学思想理论体系。贺麟则立足于现时代,融合中西,建构起具有现代意识的唯心论体系,他对之前的现代新儒学进行了总结性的评论。钱穆用历史学家的眼光来看待儒家复兴问题,批判“全盘西化”论者的文化主张,是20世纪中国文化界少有的史学大师。方东美则以诗人的眼光打量人类历史进程和中国文化未来命运,又以诗人的语言表达自己的哲学见解。这一时期的儒学家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他们的儒学文化观和思想体系。

第三阶段即现代新儒学的成熟期,时间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主要代表人物: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等。这一时期的儒学家们认为:中国人能够也必须学习和接受西方的科学和民主,在儒家思想的深层,找到科学与民主的生长点。这样才能吸纳西方文化成果和内在精神。

第四阶段即现代新儒学的复兴期,时间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主要代表人物:杜维明、成中英、刘述先等。他们反对“全盘西化”论,反对现代化只有西方一种模式的观点,反对把儒家文化与现代化对立起来的观点,他们在全球意识和寻根意识的时代大背景下考察中国文化的发展。

3 当代新儒学发展面临的难题

首先,现代新儒家站在文化保守主义立场上去论述“儒学复兴”,实际上,他们的思想没有摆脱“中体西用”论的影响。现代新儒学既要保持兼容开放的意识,又要守道护统,二者相互纠结,造成了其发展的难题之一。其次,现代新儒学发展存在着一个整体性的载体缺失问题。第三,如何处理“返本”的传统价值准则与“开新”的现代意识的矛盾。心性之学的传统价值准则与科学民主的现代意识属于截然不同的两套价值系统。它们之间的结合点在哪里?直到今天,当代新儒学仍然没给出令人信服的论证。“身”在现代社会,享受着现代物质文明,追求着传统中国没有的民主政治;“心”却要依靠心性之学支撑精神世界,甚至笼罩社会价值系统,理想很美好,但现实怎么样呢?到底是现代去观照、利用传统,为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身心”服务;还是从传统出发,以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身心”去适应传统,这个“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是当代新儒学应当解开的“结”。

4 现代新儒家的积极意义

第一,现代新儒家强调中华民族文化的主体性以及中华民族文化自身发展的连贯性,对于增强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纠正西方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误解和偏见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二,现代新儒家对中国哲学的特质和现代意义作了较多的探讨和研究,其中也有一些合理因素。他们对中国哲学的探讨较为深入,符合中国哲学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三,他们对如何引进和吸收西方近现代的科学、民主思想作了积极探索,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

参考文献:

[1]程志华.中国近现代儒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余英时.现代儒学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3]方克立.现代新儒学与中国现代化[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8:11.

[4]张君劢.儒家哲学之复兴[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80.

第8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关键词]贾谊 儒家思想 继承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I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084-01

一、先秦儒学的继承

在贾谊提出以礼治国之前,儒家思想就已经被提出了。在儒家思想中,民本思想主要用这12个字来表现:重民贵民,爱民安民,利民富民。我们大家都知道,孔老先生一直是作为儒家思想的一位代表,在孔子所处的每一个君主都为了争霸的社会背景下,君主相比之下更关心更在意在战争中如何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更多的金钱来使自己的地位得到更高的提升,所以,对人民生活的关心根本就少之又少甚至没有,反而因为战争给人民带来更多的伤害和困苦。在孔子的思想中,他主张“仁者爱人”,也就是说主张君主能够用仁义之心来对待人民,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民,也要用一颗礼治之心去治理国家,关爱自己的百姓。他反对暴政,反对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不希望统治者将人民的生活陷入苦难之中。换句话说,孔子希望统治者能够做到儒家思想核心的这几点:重民、贵民、爱民、亲民、利民、富民。而贾谊在对先秦灭亡的总结上,主要观点是“不改暴政”,暴政是因为抛弃了礼仪,所以,贾谊主张重建“礼治”,并将儒家的这一思想很好地继承了下来。

民本思想对于先秦时期的孟子看来,普天的人民就是社会,就是国家的根基。在孟子的《孟子・大政》中曾经提到过这样一句话:“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孟子吸收并借鉴了孔子的思想观点,将儒家思想系统化,理论化。他认为人民的地位应该比统治者的地位要高,统治者不仅仅要认识到人民对于社会发展、国家富强的重要性,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作为统治者应该如何去做。

而荀子则提出了君舟民水这一思想观点,把君主和人民的关系比喻为小舟和水流的关系,君主和人民之间就应该像小舟和水流之间的关系一样顺水推舟彼此才能相辅相成,共同进步,共同发展,这样的社会,国家才能够长存,才能够走得更远,才能够发展得更好。如果君主和人民之间是逆水行舟,那么,不仅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国家的发展,反而会违反自然发展规律,使社会、国家乃至统治者自身的地位都遭到威胁,进而使发展、进步、富强全都成为一纸空文。荀子更加清晰、更加明确地将这一观点提出,使先秦的儒家民本思想又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而贾谊创建了以礼为本,礼和法相结合的思想体系,使儒家传统的礼治思想得到更好的丰富和继承,贾谊继承了荀子的礼治思想,为当时封建的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稳定作用。

民本思想,字面意思上看,就是以人为本。而在贾谊《大政上》有这么一段话:“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命也。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功也。”由此可以看出,在贾谊的民本思想中人民的重要性,人民,国家之根本也,没有人民的辛勤劳动,就没有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没有人民的和谐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和谐与延续;没有人民的支持与推动,就没有社会,没有国家的存在与富强。国家的依存是靠人民,靠老百姓的支持和决定的。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的心都是暖的,都是善良的,当你用一颗善良、真诚的心去对待别人的时候,别人同样会用一颗善良而且真诚的心来对待你。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作为统治者如果能够拥有一颗关爱人民、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为人民的幸福着想的心来对待人民,治理国家,那么,人民同样也会关爱、支持和拥护君主,这也是为什么说贾谊的思想是在对前秦灭亡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原因之一。

二、对先秦儒学的发展

贾谊继承了前人儒家的民本思想,而且更进一步地提出“民无不为本,民为万世之本”这一思想观点,并且,贾谊还从人民在数量上的作用来论述并支持他的这一观点。而在上面所提到的儒家的民本思想观点其实在当时秦始皇推行严刑酷吏,实施暴政,抑制思想文化的发展的社会条件下并不适应,所以,儒家的民本思想对于前秦的历史发展并没有太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而在西汉这个时代,儒家的思想在先秦灭亡的基础上得到一定的发展,并且,贾谊吸收结合了法家的思想来创立新的思想体系,进而更加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要,所以,儒家思想在西汉的统治中被采用了。

第9篇: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

    其实在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兴起的前后,新文化阵营对维护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各种思潮亟高度警惕,每有闻“孔”色变之势。与之相比,那些主张重新阐释和发扬儒学的人士,对于新文化则表现出了相对积极的态度。民国时期,陈之原先生的《发展新儒家思想》一文非常客观地指出:

    外来文化的输入,表面上好像代替了儒家思想,推翻了儒家思想,使它趋于没落消灭的运动,其实正是促使儒家思想新发展的大动力。……“五四运动”以后所输入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与儒家思想汇合,在历史上曾展开了一个新儒家思想运动,造成了儒家思想的新发展。由这看来,儒家思想的新发展,不是建筑在排斥外来文化上面,而是建筑在输入吸收外来文化上面。[5]

    从这个意义上说,袁良骏先生的观点可资我们借鉴,他在《“五四”· 新儒学 ·道德重建》一文中指出:

    “五四”的局限正是当代新儒学的光点,当代新儒学的局限恰恰也正是“五四”的光点。因此两个局限的排除和两个光点的融汇,正好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大发扬。[6]

    而台湾旅美学者张灏也在《新儒家与中国文化危机》中提倡:

    应该沟通新儒家和‘五四’的思想,才是我们未来文化发展的应有基础。[7]

    事实上,20世纪初期中国的文化场域中,文化现代化主要分成了三种形态,即马克思主义文化派、自由主义西化派、现代新儒学文化派。现代新儒家之一贺麟先生在发表于1940年代的《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一文中,认为“广义的新儒家思想的发展,或儒家思想的新开展,就是中国现代思潮的主流。我确切看到,无论政治社会学术文化各方面的努力,大家都在那里争取建设新儒家思想,争取发挥新儒家思想。”并将“发挥新儒家思想,蔚成新儒学运动”视为中国现代文化的主要特征。[8]他指出:

    儒家思想包含有三个方面:有理学,以格物穷理,寻求智慧。有礼教,以磨练意志,规范行为。有诗教,以陶养性灵,美化生活。”“儒学是合诗教礼教理学三者为一体的学养,也即是艺术宗教哲学三者的和谐体。因此新儒家思想之开展,大约将循艺术化,宗教化,哲学化之途径迈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