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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精选(九篇)

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

第1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仁政”理论在当初并未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儒家思想成为古代中国的治国思想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乱和社会阶层的剧变要求哲学理论立足于现实,而众多繁杂的政治理论要求思想家们合理地解释现实以完善各自的理论体系。秦王朝的迅速解体和汉初分封制的弊端迫使统治者需要加强中央集权,此时汉儒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他的《春秋》大一统思想得到汉武帝赏识,儒学遂从三教九流中脱颖而出。董仲舒把儒家思想与阴阳家的思想结合起来,他认为德为阳,刑为阴。两者的关系是:“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辅也。”[7]“圣人多其爱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8]这就是“德主刑辅”。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之以刑罚,把德刑结合起来。经过历代儒家学者与统治阶层的不断交媾,这种刚柔相济的“仁政”成为历代王朝的治国之道。儒家思想吸引统治者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调宗法伦理观念。儒家思想最根本的就是宗法伦理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9]这种君臣父子关系是皇权统治中的“大伦”。皇帝掌握统治国家的最高权力,然后通过分封、诏赐等方式对权力、财产进行分配,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主的家长式统治。在宗法制度中,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的界限和等级秩序。借“亲亲”、“尊尊”之规则,来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家族伦理关系和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秦二世矫诏秦始皇赐秦太子扶苏死,扶苏说,“父而赐死,尚安敢复请?”[10]可见向百姓灌输宗法伦理观念有助于臣民接受家长式的统治,从而维护国家安定,社会和谐,达到天下长治久安之目的。

    二、宣扬“性善论”。儒家认为人具有“善端”,具有为善、成圣的潜能。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1]此“四端”即“仁、义、礼、智”四种“善”的萌芽状态,是人“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能”、“良知”。 [12]孟子强调,“仁义礼智根于心”。[13] 性善论把人心视为一切美好价值的观念的源头,从而把治理国家看作是“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过程,就人的本性而言,是不需要法律的,以德治国是最好的统治方式。统治者就是道德楷模,对他不需要防范。臣民需修身养性,使人的“善”得到保存和发展,并向着仁义礼智等圣人君子的人格目标而迈进。

    三、主张贤人治国。按照儒家理论,如果人性恶,那就不可能有“仁人”,也就不可能有“仁政”。人为善的潜能是仁政的基础。所谓“仁政”也就是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14]儒家认为个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个人只有作为国家和家庭的成员才有存在的意义。但儒家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区别是“治人者”与“治于人者”的区别。孟子曰:“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15]孟子还断言这是“天下之通义”。[16]那么,谁应为“治人者”,谁应为“治于人者”?孟子以为“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顺天者存,逆天者亡。”[17]据此推理,政治上至高之位,必以最大之德居之。所谓天子,必圣人乃可为之。圣人的责任是确立“天道”和“替天行道”,即施行仁政。臣民惟有听从圣人和君子的教诲,循礼守法,安居乐业。儒家认为,“爱人”仅仅是对为政者的要求,而被爱的对象则是普通的老百姓。只有为政者才需要讲“爱人”的仁政,只有得道的君子才能行“爱人”的仁政。所以孔子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18]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主张的仁政即为德治,由贤人来治理国家。实施“仁政”的统治者要求臣民接受统治理由是:第一,我是天子,是最优秀的人,道德高尚无边。第二,我为社稷鞠躬尽瘁,是出于对臣民的无私的爱,会给臣民带来安全和财富。孔子说,“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9]他们认为,人在社会上的贵贱和在家族中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差异是天生的,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必须符合他们的身份和政治、社会地位。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行为规范。人人要遵守固有的行为规范,便可维持理想的社会秩序,国家便可长治久安。而人心的善恶取决于德治,同时德治又取决于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因为统治者的人格具有绝对的感召力。所以儒家所主张的“仁政”最终都衍变成为“人治”。

    儒家实施“仁政”的前提是人的本性具有先天的善性,肯定人自身具有可向高尚道德发展的潜在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格的培养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产生。但儒家又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每个人的生活环境、生活历程具有具体性,因而道德水平必然存在差异。统治者必然是善的代表,由他实施仁政,在他的领导之下,被统治者才能保存原有的善性,然后继续修身养性,以达到自身人格的完美。因此,从本质上看,儒家的“仁政”理论就是把国家的发展和社稷的安危完全托付给一个理想化的圣人。从历史实践看,儒家的这一理想从未实现过。相反,“仁政”成为了统治者实施暴政的遮羞布。 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如果还寄梦于以“仁政”来维护社会秩序,必然重蹈覆辙。笔者认为,“仁政”理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存在以下负面影响。

    一、“贤人治国”的理论违反了权力制约原则。

    儒家强调人的自身修养,即“内圣”,只要诚心修身,既可成圣成仁,无往而不胜。“内圣”可致“外王”,修身是手段,“内圣”是目的,而前提是人有根本的善端。整个儒家文化的精神方向,就是以圣贤作为理想的人格典范和人生追求的目标,鼓励人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因此,政治上崇尚“贤人之治”便成为一种必然。

    董仲舒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挥使其符合了当时的统治需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官方的统治思想。董仲舒把君主神化为“天子”,统治者鼓励民众加强道德修养,修回善性。从而加强了君主的至上权威。董仲舒思想的核心目的在于强化君主统治地位,在民众都有“善性”的基础上推行“仁政”。使“性善论”成为政治上有力的思想统治工具。统治者利用民众崇尚“贤人之治”的思想在神化自身的同时提倡民众向善,致使百姓对权力意志的盲从和普通的从众心理。对于皇权,百姓总是希望是善良的,皇权是最后的善的权力,皇权因此不受制约,事实上也无法制约。

    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都是维护皇权的需要,预防宰相的权力过大威胁皇权。隋唐时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制度,宰相的权力由三省分掌,分工明确而相互制约:中书省掌管决策,门下省掌管审核,尚书省掌管执行。三省分工制约,确实预防了宰相滥用权力。但对最高权力的皇权却没有完备明确的制约监督,这与认为皇帝是至善化身而不会为恶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当然,形成这种情况的其他原因也是存在的。制度方面行政司法合一使行政长官本身兼有司法权,权力本身没有分离造成制约机制的不健全。行政权与司法权本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但置于长官一身,只能自己监督自己,这又体现为儒家的“内圣”思想,强调个人的自省和道德修养,去修善性。对于社会主义法治而言制度方面的阻碍已不存在,关键还是干百年来造就的民众心态,希望统治者积极向善,为政以德,如此便能安心生产。事实上,离开制度的力量,脱离法律的约束,就很难保证人性向善,“善性”造成民众对权力制约的“惰性”,民众缺乏权力制约的观念,对最高权力的制约匮乏,必然贻误中国法治进程。

    二、“仁政”造成泛道德主义,不利于法制建设。

    “善”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完善和补充了道德之善的内涵。道德之所以谓“善”,是因为它能给人们带来实际的利益。人们之所以要遵循仁义道德,就在于仁义礼智人之固有,克己遵循,则能“尽性事天”;就在于仁义是正路坦途,遵循之可富家保身;就在于得民心则得天下,而得民心的关键在于以仁义待民等等。符合道德的便是“善”的,导致了道德越位扩张,矛盾的解决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道德手段。

    道德的越位造成泛道德主义。“泛道德主义就是将道德意识扩张,侵犯到其他文化领域(如文学、政治、法律、经济)去做它们的主人,而强迫其他文化领域的个性,降于次要又次要的地位;最终极的目的是把各种文化的表现,统变为服役于道德和表达道德的工具”。[20]儒家推崇“仁政”,构建了“善”的价值体系,却造成宽、信、孝、惠、敬、勇等一切道德观念都归于“善”的统慑。“为政以德”、“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突出表现道德越位扩张而成为法学领域的主人,侵犯了法律的个性。另外,儒家认为人性本善,只须加强个人道德修养,通过道德教化,弘扬人的善端,便可达到平天下的目的。统治者对民众采用道德教化手段,使他们保住善性并扩而充之。籍此,社会上出现矛盾即可诉诸于道德途径解决,道德泛化也就顺理成章了。

    道德泛化不利于法治建设。道德和法律作为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彼此在各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道德是一种软约束,依赖的是人的自觉及良心,是一种自律性的东西,其功能是为了扬善;而法律则是一种硬约束,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其功能是为了制恶。两者虽因用力方向不同,但共同维系着社会的稳定,但毕竟由于各自本质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不能互相代替。一旦道德代替了法律,这样势必引起疏于立法的建设,而不利于法律制度的健全。所以,道德作用的发挥应以法律健全为基础。同时,泛道德主义注重人的善性完善,不可避免的为人治奠定了基础。

    三、“仁政”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

    “性善”多指良心本心是伦理方面的孝亲敬长的是非之心,孝敬为善,反之为恶。孟子反复强调,人人均知爱亲敬长,主张“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21]董仲舒认为的至善即“圣人之善”为“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22]在儒家宗法伦理观念的诱导下,民众在内心形成了一套伦理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人们不断的实践伦理,以此作为自己的向善。

    儒家实施“仁政”前提是强化伦理道德观念,重申宗法规则,遏制了民众独立人格的产生。以“性善”为哲学基础构造的宗法社会注重身份规则,身份规则界定了每个社会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权利、义务,同时也就界定了其在社会的地位、权利、义务,藉此成为在立法、司法诸方面衡量人们的罪与非罪、罪刑轻重的根本尺度。宗法伦理注重的身份规则之所以不会产生独立自由的市民身份,是因为在专制时期,身份规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个人从来是作为宗族的“零部件”而存在的。表面上看 ,虽曾有过家庭、行会、帮会(江湖)、僧道等民间团体,但它们通行的都是人身依附规则即个人人格被吸附消溶于集体人格中的规则,具体的说,都是家族的摹本,即便是国家也是如此,个人的人格被家族人格吸附,势必造成个人人格的不独立,不利于民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对法治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然而由于传统“仁政”思想的影响,使民众对个人人格的独立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在他们的法律意识中最多的还依然是与生俱来的“善”性。对于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权利等法律观念的培养,“善”性的土壤显得如此贫瘠。一直以来,皇权统治之下的民众在“人性善”的驱使之下不断的体现伦理,实践伦理,都被看成一种没有理性的动物,一种被统治者珍惜爱护的客体。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人性已被扭曲。因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应该是更尊重、顺应和完善人性,同时充分重视人的社会性,二者不可偏废。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首要的仍是改造民众思想意识中的“善”性。民主、自由、人权、平等、公平竞争等西方法观念的基本精神的宣传是必要的。只有重视提高全民的理性,才是法治进程的根本动力。

    众所周知,西方的法制传统以“人性恶”为逻辑起点建立了先进的法治模式;而中国的法制传统以“人性善”为逻辑起点建立了人治的模式。推进现今中国的法治进程,必须借鉴西方法文化的精髓,克服“性善论”的弊端,摒弃传统法文化的糟粕,中西结合,是中国法治的必经之路。

    首先,树立依靠理性、科学的法律制度制约权力的观念。西方人认为人性是恶的,沿用至今的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防恶的目的,公法之设,在于防范公共权力的滥用,私法之设在于抵御公共权力对社会个体权利的侵犯。西方的这种价值理念从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始,经基督教“原罪说”的深化,至洛克、孟德斯鸠集大成。对人性的不信任,依靠理性、科学的制度约束权力贯穿了法治的始终。传统中国受“性善论”的影响,相信人性本善,崇尚道德修养,对权力依靠道德约束,认为掌权者是道德至善的化身而不会为恶。但是,人性在现实中受客观环境的限制及自身各种自然欲望和心理素质的限制,使人性的向善之力较之趋恶之力要脆弱的多。所以,中国的法治必须借鉴西方的法治经验,树立依靠法律制度约束权力的观念。以理性、正义、科学为依归的法律制度是推进法治进程的有效工具,因为制度的趋善要比个人的趋善要坚强的多。只有在制度的约束下,权力为恶的可能性才降至最小。在法律制度健全的前提下,才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其次,克服泛道德主义的流弊,合理界定指导法律的道德范围。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是达到一定道德目的的手段。因而法律必须服从道德。不道德的法律被称作“恶法”,西方的道德至上,一开始就强调它是“自然正义”,是如自然科学定律一样的纯粹理性。所以指导西方法律的道德是理性、正义、公平,体现于法律之中则在于重视个体之间的平等、自由、权利等观念。与西方相比,受“仁政”影响,传统中国认为“善”是一种价值体系,符合善的便是道德的和合法的。所以,中国的道德与西方的道德有本质的不同。中国的道德至上,一开始就是宗法至上,是重亲疏贵贱尊卑长幼之分而否定平等、自由、权利的道德。它首先是人的情感、本性而非客观,以此为基础的法律自然缺少理性。克服泛道德主义的流弊,必须把握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不能脱离道德,指导法律的道德只能界定在公平、正义、理性而非其他。社会主义法是从国家立场出发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包含着立法者关于什么是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的价值判断。必须纠正人性善造成的不重视个人正当利益,轻视个人尊严、价值和权利的错误倾向。同时也要认识到法与道德不是孤立存在的,是经济基础的反映,重视法治建设的前提是加大经济基础的投入,这样才会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第三,克服人格的附属,不独立、不自由之弊,建立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下的人格制度。西方的法律秩序,从古希腊罗马到近代,虽然有变革,但基本上可以视为商业性、市场性法律秩序。这种法律秩序注重人的独立、自由、平等,人生来都应有基本的权利,任何人只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则处于可与任何人订立契约,独立处理自己的权利义务,互相有偿给付利益的平等地位。这种法律秩序是西方商品生产关系的反映,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中国则不然,在专制社会里,长期的小农经济所造成的自闭体系,根本无法形成正常的商品生产交换关系。经济条件本身不具备,“仁政”统治思想长期对民众的麻木,造成中国法治的积弱积贫局面,因此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人身份或人格从未在中国真正确立。因为这种身份或人格不存在,所以现今的法治才要靠外力来改变。借鉴西方法文化,重心在于强化个人权利意识,培养民法所要求的人格独立。个人独立、平等、自由的人格观念确立,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足进步。同时也要注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及价值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法律意识的根本转变。

    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昌盛,法治环境是必不可少的。传统中国受“仁政” 思想的影响贻误了法治进程。在新世纪之初,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入庄严的宪法。在摒弃传统法文化中糟粕的同时,我们要借改革之春风,大胆吸收借鉴西方法文化的精髓,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以此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 《孟子·公孙丑上》;

    [2] 《左传》;

    [3] 《礼记·哀公问》;

    [4] 《孟子·离娄上》;

    [5] 《孟子·公孙丑上》;

    [6] 《孟子·公孙丑上》;

    [7] 《春秋繁露·天辩在人》;

    [8] 《春秋繁露·基义》;

    [9] 《论语·颜渊》;

    [10]《史记·李斯列传》;

    [11]《孟子·公孙丑上》;

    [12]《孟子·尽心上》;

    [13]《孟子·尽心上》;

    [14]《孟子·公孙丑上》;

    [15]《孟子·滕文公上》;

    [16]《孟子·滕文公上》;

    [17]《孟子·离娄上》;

    [18]《论语·阳货》;

    [19]《论语·为政》;

    [20] 郝铁川,《中华法系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6页;

第2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文化;语文教学

儒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是影响力极深的中国古代文化。语文教学常会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对儒家思想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把握,有助于学生树立文化观。

儒家学说为春秋时期子所创,倡导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存养、道德理性,其中心思想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经历代统治者的推崇,以及孔子后学的发展和传承,儒家学说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在春秋时期之后,中国文学都受到其影响。孔子门下弟子三千,因而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等。孔子更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崇文”、注重教育是儒家思想也是华人的基本价值观之一。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毫无疑问是中国文化的来源之一。

一、认识儒家文化对语文的影响

儒家思想是指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二人确有一定的师承关系,但思想上如何一脉相承从而共同形成为一个学派,学术界意见不一。

从这里看,孟子就是孔子之后的儒家学派代表人,孔子的思想对孟子影响更深。这说明教师和学生之间应有思想的影响,教师所教学的目标对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由《论语》里面中的诗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以看出教师和学生也存在一定关系。

除此之外,论语里面的诗句,在语文教学中频繁出现,有的成为千古名句,对学生的影响极其深。重要的是,教师要了解儒家文化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对学生因材施教,让学生健康成长。

二、多背诵,了解儒家经典名句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儒家经典名句,需要学生积极地思考。基于儒家文化和古典文言文的特点,学生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儒家名句的学习需要积累,特别是需要不断背诵常出现的名句,对特殊的名句要细品,并把名句的意境体会深刻,不断积累同儒家文化相关的知识,形成良好习惯。

三、儒家名句的积累品读

教师以校园文化为背景,用儒家思想精粹引导学生关注人生、感悟生活,完善自我人格。在语文教学中,以《论语》读本和选修课为抓手,巧用课堂,拓展探究,分类归纳,适当地把儒家经典《论语》中的思想精粹引入到学生的作文训练中,以提高学生作文文化品位和思想深度。对于儒家名句的教学,教材要做到以下几点,积极帮助学生学习:巧用课堂,拓展探究;理解背诵,学以致用;分类归纳,丰富积累。

四、儒家文化在教学中的传承

文化是有价值的东西,对人的精神会产生影响。在教学中,教师要用儒家精神激励学生发奋图强。思想文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也是一个民族不断发展的源泉,只有好好把握文化的内涵,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事业。面对全球化文化浪潮的冲击,人们对儒家文化现代价值的探讨与思索也越发激烈和深入。教师要号召学生积极学习,把优秀文化传播下去,并传播出去。

五、儒家文化的教育价值

孔子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他兴办私学,推动平民教育的发展。孔子的思想在后世的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好多大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受到儒学的感染,特别是一些哲理性的问题。总之,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儒家思想文化的意义和作用是不可以忽略的,是值得学生学习和体验的。

参考文献:

第3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 儒家思想;中国法制;影响;探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9-00-01

一、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存在的影响研究

(一)对于法律指导思想存在的影响

在先秦时期,儒家法律思想,大致传承发展了自西周时期以来的“礼制”及“明德慎罚”思想,系统提出了重视人治,维护礼治的法治观念。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孔子的“仁治”观念,明确提倡了“为政在人,德主刑辅”法治思想。伴随着历史发展步伐的前进,儒家思想经历了大的变革,但是“德主刑辅”这一法律思想却一直得以保留传承下来,自汉朝其的“大德小刑”至唐朝时期的“德刑并用”在至明清时期的“明刑弼教”再至现代法律,无一不提倡着中国法律所提倡的自然和谐精神及以人为本思想,这也是中国法律所区别于西方国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征。

(二)儒家思想对于法律制定产生的影响

1、刑法制定方面的影响

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制定,受儒家思想影响,在制定中均坚持了以德主刑辅的原则,秉承了以“恤刑慎杀”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其中表现尤为明显的即肉刑的废除,这是儒家思想人治思想的切实影响。此外在刑名方面经历了大幅减少,封建制度下的刑罚体制不断确立完善,死刑复审制度的创立等等,无一不体现着当政者在法律层面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儒家思想。

2、民事法律方面的影响

中国传统的民事法律存在着不发达的情况,这同儒家思想所主张的息讼不无关系,因此可以看出在传统民法发展方面儒家思想具有着深刻的意义作用。孟子是儒家学派体系中对于法律及经济关系把握十分到位的一位,其提出了“制民之产”及“薄税产”思想,告诫了统治阶级应收敛暴税、重赋。后世发展中贤明的君主均将该思想,作为了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及强兵富国的主要对策。如土地所有制度范畴内的户籍赋税制度及重农抑商原则等,均是古代民事法制层面所具有代表性的儒家思想载体体现。

3、行事法律

中国官僚机制是封建社会法律所具有的一大特色,其本身即包含了浓郁的儒家思想特色。首先自管员的选拔制度来讲,汉代时期的举孝廉制即强烈的呈现着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孝道思想,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度也是儒家思想重视门第观念,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不仅仅就儒家“为政在人”思想进行了体现,同时科举制度本身也有效促进了儒学思想的发展,巩固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因为国家科考以儒学为主,所以举人皆是儒学致世。在为官方面,儒家思想也存在着较大的影响,举例而言,无论官员等级多大,父母离世皆需弃官守丧,否则即会有驳纲常,遭世人指点。

(三)儒家思想对于司法实践及法律解释的影响

1、法律解释方面

儒学并非开始即处于统治地位,其于法律层面的确立也经历了诸多过程,而其中其对法律解释的发展,奠定了其根本的地位。诸所周知,一类学说衍变为法律思想,不单是一部法律便可实现的,其必须要经过合理的解释,使得多数人进行了解接受,并通过此来促使法律得以良好的实践运用。儒学自汉代确定之后,便是通过以经注律与经断律促使儒学法律化,而又经过后世人纳理入律,最终至《唐律》时法律的儒家化最终告成。

2、司法实践的影响

儒学思想对于司法实践方面影响最为显著的体现便是《春秋诀狱》,其将儒家的经典直接作为了法律条文,进行实际案例的指导。此外儒家将就天人合一思想,运用至司法实践内,从刑狱时令至灾异赦免,均存在着浓郁的自然和谐因素考虑。另外儒家一贯秉承等级观念,而封建的法律体系中也多规定了特权制,司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不平等条款,且行政同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具有的一大特色。

二、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影响的利弊研究

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的积极影响十分显著,对于此方面,能够从以下内容进行探究,首先其主张了“礼主刑辅”,促使了法律同道德感化与思想教育三者的紧密结合。其次儒家思想还主张了以“礼乐刑政”并举,这些思想对当今法律体系的建设均存在着深刻的影响。再者儒家思想中一直教育人们经世致用,彰显着一类“先忧后乐”、“天下为公”的大无畏奉献精神,这些思想精神即是当前社会中所应继承发展的瑰丽部分。

自然谈及积极部分,那么必然不能够避免存在着消极的一面,对其消极一面,可以从其思想的保守落后和其对于法治精神的破坏来讲。具体显著的两个方面即是:首先其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轻视及对诉讼产生惧怕的情况出现,儒家思想礼教为主,法律为辅,使得人们常常崇尚礼节而鄙夷法律,尤其是在诉讼方面,人们因为畏惧官员,由此不敢为了自身的权利而诉诸法律。其次儒家思想是致使中国传统法制不够发达的一项重要因素,因儒家思想影响,中国未能形成独立意义上的民法典藏,民法依附于刑法之上,而民事法律关系也依据“礼”来进行调整,一旦触犯了“礼”的标准,那么便可处以刑罚。

因此从根本来看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存在的影响,有褒有贬,所以基于其广泛深刻的影响性,在当前法律的构建中,应做好良性的总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运用至现代法律范畴中,再次彰显其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守慧黄楠.中国儒家传统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意义[J].中国校外教育,2011(8):3-3.

第4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儒学 法律思想 司法实践

一、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对法律指导思想的影响

先秦时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礼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维护礼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最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观点,基于此呼吁“为政在人”“德主刑辅”的观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直保留着,从汉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国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是没有变化的,这也是其区别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

(二)对法律制定的影响

1.在刑法上

中国传统法律步入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根据德主刑辅的原则,刑法原则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杀”的指导思想。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废除肉刑,这是儒家人治对法律的具体影响。此外,刑名的减少,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复审的创立无不闪耀着当政者以民为本的儒学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对古代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其家庭本位的观点对使古代法律伦理化。孔子从“亲亲”的家庭主义原则出发,提出了“父子相隐”,这不仅是引礼入法的表现,也深深影响了后世的刑法适用与诉讼。从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带有明显亲情原则的刑法规定,如“亲亲相隐”“存留养亲”“宽纵复仇”。此外,这种法律思想还体现在男尊女卑对法律适用的影响以及爱护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发达,这与儒家主张的息讼有很大关系,但儒学还是深刻的作用着传统民法的发展。孟子是儒家学派中对法律与经济关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税产”“制民之产”,告诫统治者不要暴敛,重赋。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为民事的基本原则和富国之策。

儒家思想毕竟是与封建大一统相适应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要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体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坚决贯彻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严格的户籍赋税制度。本着重农抑商的原则,在商业发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会最为发达开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开放。在婚姻继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3.关于行事法律

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却饱含了儒家的特色。从选官制度看,汉代举孝廉强烈的体现了儒家重孝对社会的影u向,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门第,区分,维护封建等级制的表现,隋唐后科举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儒家“为政在人”的思想,科举其本身也促进了儒学的发展,巩固了儒学的统治,因为国家以儒学考生,举人都是因儒学而致世。而在为官之上,儒学影响也颇大。举例来说,官员的品级不论多大,父母去世都要弃官守丧,否则有悖伦常,遭人谴责。连明朝首辅张居正也不例外,其不为父守丧虽有皇帝夺情,也不免他人非难。

(三)对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

1.在法律解释上

儒学并不是一开始就获得统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确立经历了很多过程,而其中法律解释的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知道一种学说成为法律思想,不单单是一部法律就能达到的,它必须通过解释使大多数人了解,接受,并通过此使法律更好的适用于实践。儒学在汉代确立后,就是通过以经断律和以经注律使儒学法律化,再经过后世纳礼入律最终到《唐律》一准乎礼,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实践中

儒学对司法实践影响的最大体现就是《春秋决狱》,将儒家经典直接作为律文案例指导实践。此外,儒家思想讲究天人合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从刑狱时令到灾异赦宥,都有浓厚的对自然与和谐的考虑。另外,秉承儒家一贯的等级观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规定了特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遵循着不平等的原则。而且行政与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影响的利弊

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向来主张“礼主刑辅”,使法律与思想教育,道德感化紧密结合,并且儒家主张阿“礼乐刑政”并举,这些对我们今天建设自己的法律体系都有深刻影响。而且儒家一直教导人们经世致用,有一种“天下为公”的无私精神和“先忧后乐”的奉献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应当继承的瑰宝。

第5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一、 研究目的和意义

1.1研究目的。儒家思想作为我国传统优秀文化思想对我国产生了巨大影响,不单单影响着我国国民的为人品质,也为我国的经济及国民素质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文化价值。儒家思想甚至远传海外,进一步宣扬了我国声望,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到现在为止,东亚诸国也都将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其国家的重要思想文化,将儒家文化当作重要的思想教育手段。近年来随着我国课改的逐步实施,政府和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也在逐步加强,如何将儒家文化运用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是所有大专院校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1.2研究意义。儒家思想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思想,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所蕴含的思想文化价值对我国思想文化体系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儒家思想文化融入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1],不仅仅能够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学注入新的活力,也能够让学生充分了解和认知儒家思想,便于儒家思想的传承和发扬。

儒家思想当中的教育思想符合当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在突出高校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也能够使学生将儒家思想和当今的社会发展相融合,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使学生知行合一。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

二、 儒家思想发展历程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它形成于先秦时期。孔子继承了夏商周时期的礼乐和宗法制度,孔子所提出的“仁者爱人”“克己复礼”的思想,具有深刻的人文主义精神。在孔子的教学过程中,具有“弟子三千,七十二贤”的说法,这表明孔子的思想极具代表性,拥有巨大的文化价值。并且其所撰写的《尚书》《周易》等书籍也成为了儒家文化中最初的经典典籍。

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开始分裂开来,其中以孟子和荀子的观点最被世人所赞扬,他们提出了“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两种思想来通过这两个方面来进行人性的探讨,而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为了帮助汉武帝统一封建社会,他就将“天人感应”和“三纲五常”又融入进儒家学说中。这使儒家思想在帮助人们建设精神文明的同时也开始禁锢人们的思想。

宋朝时期的儒家文化经过了张载和二程的发展,开始形成理学,南宋时期的朱熹将儒家、道家和佛家的理念相融合,理学观点发展到顶峰,而明代的王夫之则提出了“知行合一”和“致良知”的理念。多种理念的出现和发展使儒家思想一直被传承并发展下来。

三、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一) 高校思想教育所获得发展

1.1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被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历来重视的工作重心,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在高校课程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一个地位逐步巩固和加强的作用[2],而且伴随着种中央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等文件的下发,表现了中央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这对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2005年在北京召开的关于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的政治教育工作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基础方针,这次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的教育会议的开展,提出了“育人为本”和“德育为先”等教育理念,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2高校思想教育师资力量的逐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被中央和学校高度重视,两者开始加大对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的投入。学校开始建立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坚实功底和教学能力突出的专业师资队伍,这些教师都是通过有关部门和学校的重重考核才确定下来的,这种高校的师资力量能够提升学校的教育水平,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保障。同时党中央也开始将党和团组织在高校中普遍传播和建立,这种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思想工作的建立有助于加强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建设,定期在校园内开展思想政治品质的宣传和定期发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宣传页和书册。

(二) 高校思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思想教育太过限制于书本和一些空洞的说教,这种课堂上的政治思想教育一般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即便拥有教学系统的理论学说也无法将其真正的刻入学生的脑海中。而且高校思想教育的教学手段过于单一,教学方式陈旧,教师和学生在施教和学习过程中也缺少哦相对的激情。网络时代的来临使学生在学习思想教育建设这些主流文化时容易产生抵触心理,从而导致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效果低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在金钱的诱惑下开始只注重短期内的经济交易而不重视自身的思想道德品质,学生也受其影响,认为思想道德建设没有金钱重要。这种风气的形成也表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已经在逐渐的缺失。

四、 儒家思想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

4.1组织富有儒家思想的校园文化活动。儒家思想能够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高校应当加强对儒家文化思想的重视,经常组织富有儒家思想的政治思想教育,让学生在课堂上接受儒家思想文化教育的同时也要通过自身的亲身经历,将文化与实践和生活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充分理解儒家思想对自身的影响。

4.2汲取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对于“德行”的培养,儒家思想注重个人的内在德行,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相符合,将儒家思想引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不仅能够让学生对自身的思想教育和价值观念进行反思和改变,也可以将儒家思想通过高校这一大平台进行传播和发展[3],对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弘扬。

第6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儒家文化;国产动画;剧本创作

一、儒家文化对中国传统艺术发展的影响

1、儒家文化的传承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学流派。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千百年间的传承与发展一直到今天,儒家文化给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深层观念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儒家思想是春秋时期的孔夫子所创,其中心思想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儒家思想经历了两千五百多年封建社会时期的发展,由于统治者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不同,所以给儒家思想的发展与传承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例如,在先秦时期遭到墨家、法家、道家等派的激烈批判,在秦代更是经历了“焚书坑儒”,汉初遭到了统治者的排斥,在六朝先后受到玄学、佛学的挑战,在近代出现了五四反孔非儒,但是正是这些不同的“经历”使儒家文化为时代和社会的变化做出适应,最终成就了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儒家思想经历了像孟子、董仲舒等孔子后学的传承与发展,使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在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中无不打下儒家思想的烙印。

2、儒家文化对中国传统艺术发展的影响

儒家文化对中国艺术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儒家“中和”美学思想对中国传统艺术发展的影响。“中和”美学思想就是指结构和谐,内部诸因素发展适应的一种美。儒家“中和”美学思想反映在审美和艺术上,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艺术特殊风格的形成,如艺术形象的温柔、敦厚,意境上追求恬淡、宁静、隐秀,表现形式上讲究委婉与比喻,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艺术崇尚含蓄美的特点。艺术思想在艺术审美上主要体现在审美的功能方面,既审美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儒家文化的艺术思想在艺术评价方面左右着中国艺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礼乐”——艺术的功能;二是“成于乐,游于乐”——艺术的教育功能;三是“尽美矣,有尽善矣”——艺术的评价标准;四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艺术的尺度。中国艺术作为饱含着民族文化和情感的载体形式,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

二、儒家文化与国产动画剧本分析

1、儒家文化对国产动画剧本创作的影响

从1926年第一部国产动画《大闹画室》出现至今有近百年的时间,而国产动画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培育大地。动画作为一种新型的艺术载体形式,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动画艺术是一种全方位的艺术载体形式,一部优秀的动画作品首先需要一个出色的剧本,剧本是一部动画作品的灵魂。上个世纪六十至八十年代“中国学派”被世界所熟知,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对民族文化以动画的艺术形式成功展现。从这些动画作品故事内容来看,它取材于中国古代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和戏曲等。在造型与表现形式选取了剪纸、年画和皮影等中国传统的艺术表现形式,所以成为了独树一帜的代表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的“中国学派”动画。中国的四大名著可谓是家喻户晓。1964年由上海美术制片厂发行的《大闹天宫》的故事正是取自于《西游记》的一个篇章。由《大闹天宫》的故事内容所展现的哲学观、美学观和道德观可以看出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思想的哲学思想、美学思想、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的影响。上一章本文提到儒家文化的艺术思想左右中国传统艺术发展的四个方面分别是艺术的功能、艺术的教育功能、艺术的评价标准和艺术的尺度。国产动画《宝莲灯》和《哪咤闹海》正是体现了艺术的教育功能。“孝”作为百善之首在《礼记》中亦有记载,如“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和“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1979年由上海美术制片厂制作的《哪咤闹海》,其主要内容讲述的是陈塘关李靖之子哪吒与东海龙宫的恩怨情仇。1999年同样由上海美术制片厂制作的《宝莲灯》的剧本取自中国神话传说改编,讲的是沉香“拜师学艺、劈山救母”的故事。1960年令世界惊叹的“水墨动画”横空出世。《小蝌蚪找妈妈》因灵动而又圆融的水墨语言表达了形式尽美,内容同一,符合儒家艺术思想的艺术评价标准,此后出品的《牧笛》和《山水情》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和物我两忘”的意境,这种节制的情感与儒家艺术思想的艺术表现尺度相吻合。正是这些经典的作品体现了儒家文化与国产动画是相互促进发展的,儒家文化与国产动画在新时代结合发展是二者的共同诉求和发展必然。

2、儒家文化对国产动画片剧本创作的启迪

剧本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动画人在接受中高等教育阶段所需要学习的知识,剧本作为动画作品根本的艺术基础形式对整个动画作品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上个世纪60—80年代“中国学派”的形成,代表作品有《大闹天宫》和《宝莲灯》等,它们剧本都取自于中国的传统民族文化中。儒家文化从先秦时期一直流传至今,长时间占据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流派,所以儒家思想的一些思想理念可以说是与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的思想理念有着一致性。国产动画经历过起步、发展、辉煌、曲折、消沉等不同时期,现如今在二十一世纪初期,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对于动画人来说是幸运的,动画人有责任和义务去探索和发扬国产动画。国产动画汲取的营养来自于传统的民族文化,而民族的也就是世界的,只有主动学习我国传统民族文化才能使国产动画的创作选题视野更加开阔,创作思路更加清晰。对于儒家文化而言,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精华的部分与当代科技动画相结合,创作出带有民族标签的国产动画作品,这样既是对儒家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也是对动画创作上一种学习和探索的方式。

参考文献

[1]赵晓鹏.儒家“中和”美学思想对中国传统艺术的影响[J].新疆社科论坛.2009(04)

[2]王洋.论建构儒家文化与中国动画互促发展的动态机制[J].艺术品鉴.2015(12)

[3]王媛媛,王洋.中国传统文化理念对动画剧本写作的启迪[J].现代装饰(理论).2016(01)

第7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儒家管理思想 三纲八条目 现代价值

一、儒家的管理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以儒家思想为正宗,影响和指导了几千年,在社会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着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对此,孔子及其以后的儒家大师均作过深刻的阐述。尤其体现在被后世誉为集先秦儒家道德修养、道德作用及其与治国平天下关系的“德治主义”大成的《大学》之中,而《大学》又集中体现在“三纲八条目”上。“三纲八条目”所阐述的儒家管理以德治为目标,通过“修身(身修)和“齐家、治国平天下”(外治)两条途径具体实施的。

首先是“修身”。“修身”被儒家看作是进行社会管理的逻辑起点,没有“修身”,“齐家”和“治国平天下”就无从谈起。这里主要是指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修养。此外,结合“三纲”和孔孟等儒家大师这方面的有关论述,“修身”实际上包含三层意思:其一,强调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其二,强调教化的重要性。其三,强调统治者个人的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其次是“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修身”所要达到的目的。《大学》视家为国之根本,认为家庭道德是国家治安和社会道德风尚的根本。它明确规定:“教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事使众也”。

第三是“贵和”与“中庸”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贵和”原则是人在实施“齐家,治国平天下和“仁爱”原则涉及处理家庭、家族、社会和国家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时应遵循的又一重要原则。儒家对此非常重视。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理不如人和”。中国人历来以中庸为美德,为人处事讲究不偏不倚,赞赏性格内向、城府深,反对旗帜鲜明,态度明朗,言辞锋利。“中庸”思维又称中和、中行、中道,也就是均衡,这种“执两用中”、“过犹不及”的中庸之道渗透到政治文化之中,就成为人们评价管理和参与管理的一项重要标准。

二、儒家管理的现代价值

儒家文化发源于中国,其影响范围十分广泛,以中国为发源地,以日本为直射点,以东亚为辐射面。

首先,儒家管理思想对日本经营管理方式的影响。日本虽然与中国一衣带水,属于不同的国家,但同处儒家文化圈,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对日本的影响最早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是通过官方和民间渠道而传入。日本圣德太子当政时所制定的《十六条宪法》,就明确把儒家伦理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发展到明治维新。在“二战”以后,日本在经济腾飞中更是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日本的经营管理思想,无论是直接用儒家的条款来表达,还是用其他的形式来反映,都不同程度地蕴函着儒家文化的管理思想。

其次,儒家管理思想对新加坡企业经营方式的影响。新加坡由一个亚州落后的国家一举变成经济发达的国家,从文化、伦理道德层面上分析,主要与坚持了儒家价值观取向的企业文化有一定的关系。新加坡的企业文化注重“培养家庭价值核心观”。

第三,儒家管理对中国经营管理方式的影响。中国作为儒家文化之发源地,儒家文化对经营管理影响的程序和范围,是日本、东亚等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无法比拟的。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例,它是我国曾经实行的一种管理方法则把市场调查、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对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交货期、后期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系统管理。它是系统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合理运用,促进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它与儒家文化的整体观有着惊人的类似,虽然前者远比后者精致的多,但二者有相似的出发点,都是从对象的整体性出发着眼于大系统的协调运行。由于受中庸思想的影响,中国经营管理思想出现了一种新的观念即管理的协和观。这种协和观是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灵魂,它以追求管理系统的协调、和谐、均衡为目标,在生产管理上实现“天人合一”;在社会管理上实现“天下一家”;在人事管理上实现“知行一致”。

三、正确认识儒家管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儒家管理思想极其对经营管理的现代价值,是理论界探讨“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怎样待儒家管理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

第一,辩证地看待儒家的管理思想。儒家管理思想对经营管理的现代价值,体现在日本、东亚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上。但是,对企业管理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儒家宣传的“重商轻农”思想,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重道轻器”不利于“科教兴国”战略;“言义不言利”思想不利于调动广大企业职工的内在驱动力等等。

第8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梁漱溟;儒家文化;儒学复兴观;现实可能性;非现实性

中图分类号:B-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097-02

有学者认为,第一次把中国文化纳入世界文化构架中并加以平等地讨论都要归功于梁漱溟的文化哲学,它肯定了中国文化的意义与价值。现在的时代,虽然世界各地都有孔子学院,但是普通民众对于儒学的认知还是停留在最浅显的层面,而且传统儒学的很多做人、做学问的态度仍值得当代人学习。梁漱溟在20世纪初就提出辩证地看待儒学,复兴儒学。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如何看待儒学成为探讨的重点。

一、梁漱溟的文化哲学概述

(一)梁漱溟的文化哲学

首先,梁漱溟对文化的定义:文化是生活的样式。“一民族的生活的样法……无尽的意欲和那不断的满足与不满足充斥着生活……”文化是满足意欲的方式。“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农业生产、社会治安、国家政治、伦理法则、教育设施、……”这些便强调了意欲产生文化的整体性。

其次,梁漱溟认为,意欲面对着三种“器界”,由此引发了人生的三种问题,人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即人与物的问题,人对社会关系的需求,即人与人的问题;以及人与自身的问题。

最后,文化就是民族生活的样法,而意欲的不同流向又形成了民族生活的样法。并且梁漱溟由意欲的不同,将世界文化分为三大文化系统,即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和西洋文化。中国文化将意欲调和持中作为根本精神,印度文化将意欲反身向后作为根本精神,西洋文化将意欲向前作为其根本精神。

(二)梁漱溟文化哲学的影响及评价

1.梁漱溟文化哲学的影响。中国当代社会深受梁漱溟的文化思想的影响。其中凸显文化的民族本位主义思想的由他的文化思想所体现和代表的现代新儒学的主旨精神,感召和影响了众多的热心人士,他本人同时也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赞同。

梁漱溟在反思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建设进程和指导思想以后,提出复兴传统儒学,维护文化的民族主体地位和自尊精神,民族的、传统的东西逐渐在失去自己的生存土壤深深地影响了越来越多的仁人志士,由此复兴儒学、复兴孔孟之道便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与此同时,许多孔子学院出现在世界各地。

2.对梁漱溟文化哲学的评价。梁漱溟的文化哲学虽然对近代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和贡献,但是在他的思想和研究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局限性。首先,是其具有现代性。他的文化观具有符合时代潮流的进步的一面,认同新文化运动和世界文化,并对中国文化进行批判性反省。这是其思想进步性和现代性的体现。其次,是其具有保守性。梁漱溟想在承接西方成就的同时又期望避免西方文化的弊病;他在批评中国文化的消极因素的同时又力图从中挖掘出具有普遍性意义的东西。梁漱溟文化哲学是一种兼备保守性和现代性具有内在矛盾的思想体系。

二、梁漱溟的儒学复兴在于实现儒学现代性及发挥其文化批判功能

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普适性价值的儒家文化,其意识形态功能和教化功能都在中国文化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而在近代中国,传统儒学开始凋零,其普适性受到了西方文化的挑战和中国传统社会解体重构的影响。

梁漱溟所思考的儒学价值观重建,既试图让儒学能够从新的政治制度中生发出新的生命活力,也重视儒学与西方化的态度之间的互补,实现儒学现代性及发挥其文化批判功能,既坚持传统文化的改变与更新,也尽可能地吸取现代文化的优秀成果,如此,传统儒学便能在现代延伸新的力量,焕发新的生机。

梁漱溟认为儒学有其超越时代和地域的普遍性,他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文化承担形式,就他而言关于东西文化价值的思考,是通过提出新的理论问题和转换新的研究方法,并且建立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和解释系统。他所建构的文化儒学思路很好地说明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科学不发达的条件下,通过文化的交流,按照本民族现时需要,借助其他民族的思维框架,形成新的思维框架,以便达到世界同时代的思维水平,但是,又不能完全照搬其他民族的思维方式,应该依托本民族的思维特点,有选择性地吸取。

三、认识传统儒学

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儒学,则儒学可以分为政统的儒学、道统的儒学和学统的儒学。

首先,总的来说,政统的儒学遗留在历史上问题比较多。在封建社会,儒家曾长期与政治相结合,无形之间对专制统治起过积极的作用。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特别重视道德教化的儒家起着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但是如果过分夸大道德的教化作用,那么不仅将会使道德政治化,也将会使道德逐步成为为政治服务的工具。

其次,如果我们对道统的过分强调,不仅可能形成对其他学术文化的排斥,甚至形成对异端思想的压制。

再次,我们认为儒学的学统是最重要的。其学术思想的传统,包括世界观、思维方法和对真善美境界的追求等等都是学统的儒学。其一,要有文化上的主体意识,充分地认识和了解自身文化,并对其进行保护和发扬,另外要有吸收和消化其他民族文化的能力。其二,任何文化只要能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创新、拥有新的血液和生机活力,那么便能不断地发展。同时也要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以得到适时的发展和更新。其三,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思想文化不断更新,但是古代思想家思考的问题及方式、理念可能是万古常新的。其四,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矛盾,即使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精粹部分,要继续发展下去,也需要得到符合时代的新诠释。不断反思儒学的内在矛盾以及不断给儒学新的诠释在这个人类社会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才是儒学得以复兴的生命线。

四、复兴儒学需要注意的问题

复兴儒学首先要使儒学对现代社会有价值,考虑现代社会严峻的问题,根据现存的现实问题为儒学复兴提供现实基础。

那么我们现代社会面临的危机都有哪些?人为满足自身需求一味向自然索取,使得自然环境入不敷出,生态环境失衡恶化,出现生态危机;由于现代人追求物质利益和权力超于一切,不仅使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甚至形成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至于多次爆发世界战争;另外,人类过于注重金钱和感官享受,以致出现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的问题,甚至造成自我身心的扭曲。当前人类社会矛盾需要解决,甚至今后一段时间需要不断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国与国、人与自我身心之间的种种矛盾。另外,还应注意到,我们在当代谈传统儒学的复兴,目的也不是再使传统儒学达到占据统治地位,而是让传统文化在现代继续生长,获得新的生命力。

五、儒学复兴的可能性

以人为中心思想体系的儒学有其在现代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首先,遵循自然规律的先进意识的中国儒家思想并不反对现代的科学与民主,并且对当今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和浮躁人心有调节作用。

其次,能够适应时局变化的儒家思想不仅能够改进自身,而且还能够容纳外来文化。从先秦发展到宋明的儒家思想,还是有很多观点能够与时俱进,有些诠释本身就是进步的表现。儒家思想在时间的打磨下和新思想的融入中迈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再次,儒家思想的复兴与现代人文科学思潮异曲同工。

最后,在当代世界的很多国家中儒家思想仍有一定的影响力。虽然在中国本土,在政治和教育领域里儒家思想早已失去了统治地位,但是在社会道德和民间习俗层面,它仍然发挥着稳定人心、安定社会的作用。虽然儒学的影响力不可与儒学鼎盛时期相比,但儒家思想走到千年后的今天还是有自己的生命力,说明传统儒学还有复兴甚至繁荣的可能,不可否认其价值。在不久之后,梁漱溟也预期中国文化的复兴。

六、复兴传统儒学的非现实性

虽然传统儒学还有继续发展的生命力,但是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复兴传统儒学还有一定的非现实性。

首先,自近代开始儒家思想已经逐渐失去了其在中国思想、政治界的中心统治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它的影响力。且现在中国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儒学要复兴首先就失去了官方的支持。

其次,传统儒学在经历了20世纪的“十年”,传统的儒家思想几乎遭到很大的毁灭,及至现代各种西方思想的冲击,传统的儒学已经十分缺乏立足之地。

最后,梁漱溟作为第一代近现代新儒家已经意识到了儒家思想本身存在不足,在新文化运动中认为在不放弃传统儒学的基础上可以接受西方思想,传统儒学无论其从现实还是理论上都已经不可能再成为世界的主流意识形态。

七、结语

时代在改变,儒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是否有必要复兴以及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价值,发掘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的生长点,传统儒学如何复兴是个问题,百年前梁漱溟对这个问题就有自己现代性的看法。如果我们想要在现代复兴传统儒学,使儒家思想在现代的复兴由可能变为现实,那么我们可以开出新学统、政统,在加大儒家思想宣传的同时,培育、发展儒家思想的接班人,那么便能使儒家的道统薪火相传。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传统儒家思想可能在现代“复兴”,但像“独尊儒术”一样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传统儒学既不可能在中国重现,也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内出现。

参考文献:

[1]王秋.心性学视域与中国现代性问题――梁漱溟文化哲学思想析论[J].学术交流,2014(6).

[2]王晓黎.钱穆与梁漱溟“文化三路向”说之比较[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第9篇:儒家思想对我的影响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医疗保健;伦理决策;访谈;定性分析

一、引言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由于政治和经济的改革,中国社会经历了根本的改变。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下,儒家思想为家庭以及与之相关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日常行为提供了哲学基础[1]。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例如郭照江[2]指出,儒家的道德观念,比如仁义,博爱和孝顺,在中国传统的医学伦理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范瑞平[3]指出,医疗领域实际上是儒家思想的某种延伸。

本项研究调查了中国医疗卫生领域中的伦理困境,以及儒家思想是如何影响医生和护士的伦理决策。山东是儒学发源、延展和研究的重阵,且相关的研究人员可以组织当地的医务工作者进行访谈,所以我们选择在山东省进行调研。研究在中国山东省的两所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章丘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小组访谈(医生11人,护士13人)。

二、分析和发现

以下5个从访谈分析中得出的主题反映了儒家价值观在相关领域的影响:1.病人的经济条件,2.家庭因素,3.儒家文化的影响,4.伦理决策过程,和5.伦理教育(见图1)。

1.病人的经济条件

疾病不仅会给患者到了躯体的痛苦,还会带来心理和社会层面的痛苦。社会层面的痛苦可以用疾病经济负担来表示,包括直接的疾病经济负担,间接的经济负担,以及无形的经济负担等。本研究的第一个主题是有关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治疗的影响,也就是疾病经济负担造成的伦理问题。小组访谈中,病人经济承受能力经常被医生和护士提到,并且将之视为最紧迫的一个伦理问题(占15.2%的访谈内容)。鉴于过去三十年的医疗卫生领域的相关改革,原本对城乡居民免费的医疗服务不再由政府全部负担结果,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讲,选择什么样子的治疗完全依赖于他们的支付能力。因此,经济条件在医疗卫生系统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生和护士的相关伦理决策。在研究中,医务工作者提到的伦理难题包括:是否给病人昂贵的治疗,是否继续治疗(在病人无法负担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如何为病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计划,以及在病人由于无法负担相关费用而要求终止治疗时该如何去做等等。被访医生做出了如下描述:

在肾脏科,大部分的病人都是老年人。主要的问题是患者的经济条件。对于那些绝症患者,比如说,当没有办法完全治愈时,我们会告诉病人家属实情,由家属对是否继续治疗来做最终的决定。因此,最终决定是由家属来决定而不是由患者。许多患者会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而放弃治疗。如果患者选择继续治疗,他们家属的生活水平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这一点不仅提到了相应的经济因素,同时也提到了儒家观念的照顾病人与医院需要盈利才能生存之间的紧张关系。

2.儒家文化影响

儒家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学派。做为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的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而山东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发源地,从山东走出来的孔子、孟子等儒家代表人物的思想,是中国文化的宝贵资源。这个文化资源和伦理思想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本研究的第二个主题是儒家文化对中国医务工作者的影响。在访谈中,13.5%的参与者提到文化和宗教因素对于他们的伦理决策有着不小的影响。根据儒家思想在中国医学伦理中的角色,医生和护士应该遵守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访谈的医务人员做了如下说明:

在山东省,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对人们的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在偏远地区,特别是农村,医生们大部分的伦理决策是基于他们自身的文化背景。

对于所有的中国人来说,儒家思想是主要的道德观,儒家文化影响了中国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在医疗卫生系统,同时也在其他的社会领域,例如商业,政治以及教育等等。儒家道德观念深深地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互动。例如,儒家思想决定了医务从业人员的伦理观,而他们的伦理观又影响着他们的日常行为规范。有趣的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道德观与功利主义是相互矛盾的,并且直接导致了医务工作者的相关伦理困境。

3.家庭因素

在儒家文化背景下,个人是一个以家为核心的有机个人,社会是一个以家为核心的有机体。家庭不仅提供经济支持,而且提供情感支持,不仅承载人的成长和人的再生产等基本职能,更是一个神圣的伦理实体。在生命伦理视阈下,家庭具有关心成长、呵护健康的职责,具有共同负担医疗费用、共同承受医疗后果的功能。本研究的第三个主题是有关病人的家庭因素。在小组访谈中,有大约20.3%的讨论涉及到了这点。医生和护士将患者家属的态度或者是相关的家庭因素视为他们所遇到的一种伦理问题。特别地,家庭因素影响到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以及他们对病情的接受程度,这两点在西方的医疗系统中是很基本的观念。在中国文化中,是由患者家属作出最后的决定:是否继续治疗或者接受何种程度的医疗方案,医务工作者将遵从患者家属们的决定。在中国,通常情况下医生和护士是不会直接告诉病人们的病情,特别是那些绝症患者,但是他们却会和病人家属讨论病情。本调查的医务人员与护士提供了以下信息:

将真实病情告诉病人,这确实是个问题。比如说,在临床中,对于癌症,医生一般是不会告诉患者实情的。在中国,普遍来说,癌症患者都难以承受这些(实情),特别是对于那些教育程度比较低的患者。通常来说,对于病情很严重的病人,我们是不会告诉他实际病情的。

4.伦理决策过程

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经常会碰到伦理冲突,需要在道德规范之间、效果之间、规范与效果之间的进行权衡,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就是是进行伦理决策,本研究的第四个主题是有关医务工作者的伦理决策过程以及医生和护士们用来解决这些伦理难题的相关方法。在研究中,有13.5%的访谈内容是有关这一点的。当遇到伦理难题时,受访的医生和护士谈到,他们会向他们的上级主管或者所在医院去报告这个问题,或者与自己的同事进行讨论,而不是根据已有的道德规范或者特别的解决方法来独自作出判断和决定。从访谈中可以看出,相关决定的作出是取决于医院内的等级制度,而非医生或者护士个人,这一点也与儒家思想中的等级观是一致的。

被访医生作出了如下描述:

有时侯,病人是在很紧急的情况下被送到医院的。如果病人并没有钱,通常情况下,我们没有办法作出决定。我们会把情况汇报给医院领导,如果他们签字,我们就会继续给病人治疗。有时,当我们面对这类的困境或者难题时,我们会和主管或者同事来讨论。如果科室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会把情况反映到更高一级的领导,一般来说也就是医院的管理部门。我们会和他们讨论这个案子,不然的话,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个很严峻的问题。

对此主题,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传统的儒家思维模式。一般来说,相关决策的作出,是由于儒家的管理等级观所致。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儒家思想倡导在不同的社会系统中都建立相关的等级制度[4]。而对于中国医院管理的等级制度来说,是遵从基层医生或者护士,到他们的主管,到科室主任,再到医院的领导这样一个顺序。因此,中国的医务工作者在解决相应的伦理问题时,都要按照这个顺序来进行。通常来讲,医院的管理层是最终的决策人。有时候,如果问题非常棘手,更高层级的主管部门会作出最终的裁决[2]。另外,服从上级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情况。在本研究中,医务工作者的伦理决策过程反映了传统的内在的儒家价值观,特别是有关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服从的方面。

5.伦理教育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学与人的生存、发展关系越来越密切,医学伦理教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最后一个主题是有关医生和护士所接受到的伦理道德教育。在小组访谈中,有大约7.6%的内容提到了这一点。在(1966-1976)以前,中国并没有系统的生物医学伦理教育,所有的道德教育都是与儒家思想有关。在之后,特别是在最近的二十年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儒家的价值观和中国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复兴,尤其是通过媒体(例如很多公共论坛,教育节目,以及电视和互联网的演讲都在讨论相关的伦理问题。)特别地,在中国的医学院里,虽然提供了一些伦理道德教育,但是却非常的空泛,并且这些教育仅仅是为了满足获得相关的专业认证的条件而已(范瑞平,2006)。另外,在访谈中,医生和护士都提到,在他们毕业之后,在工作单位中,接受到后续的相关伦理道德教育不是很系统。受访医生谈到了以下内容:

如果医生是在很久以前毕业的,那么在当时是没有相关的医学伦理道德教育的。而且,在医院里,也很少有相关的伦理道德培训。

实施医学伦理教育不仅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务人员的重要手段,也是医务人员解决医学难题促进医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患矛盾。因此需要加强医院医生的继续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发展。

三、结论

从1978年以来,由于大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计划经济转变成市场经济。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以及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同时,这些改革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医疗系统,并且中国的医务工作者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也将面临许多新的伦理困境或者伦理问题。除了经济快速发展这个因素外,传统的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思想继续极大影响着中国医疗从业人员的思维和工作模式。本项研究的结论并不能推广到所有的医生和护士,但它却揭示出一些有趣的观点。第一,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它决定着患者的医疗方案并且直接影响着患者家属的态度以及他们对治疗方案的意见。第二,儒家的道德观,例如仁义,礼和孝道,影响到了医务工作者的观念和行为。由此,本项研究揭示了山东省医疗从业人员间的某些哲学关系。

下一步的研究可以在中国的其他省份展开,也可以采用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由大样本调查问卷所采集的数据,分析出的结果会更具有代表性。同时,我们也可以就中国不同地区间的文化差异和经济发展差异为基础,来调研各省医务工作者所遇到的伦理问题有何不同,以及他们是如何来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

参考文献:

[1] Bowman,K.W,Hui,E.C.(2000).Bioethics for clinicians:20.Chinese bioethics.Journal of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163,1481-1485.

[2]范瑞平(2006).儒家的孝顺思想和对年长父母的长期照顾.医保伦理委员会讨论会18,1-17

[3]郭照江(1995).中国儒家文化和医疗道德传统.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21,23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