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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精选(九篇)

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1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1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分析

恩格斯曾经在自己的著作中指出: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有三种,一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思维对存在以及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建立在对物质和精神关系的特定理解上的一般世界观是唯物主义。对于这种论断,学术界也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不同的见解。国内对哲学的问题表述主要基于马克思注意哲学的存在范畴,国内使用的教材,对哲学范畴的逻辑序列尤其是对存在的定义为最高普遍性。所以我们提出的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已经显现出被规定性,因此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同在一个范畴。所以国内的哲学教学中,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作为哲学最为基本的问题而表述。

孙正聿主张一种新的理解方式,主要是针对恩格思对哲学问题的表述,他认为存在这个范畴不等同于物质这个范畴,物质的存在也包括精神的存在,精神和物质等同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那么对于思维和存在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忽视,甚至是将哲学自身的丰富理论内涵肤浅化了,使丰富的哲学内容变得简单了。但是恩格斯对于哲学的问题表述是统一的和一致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只是抽象和具体的区别而已。在这里黑格尔的影响也是不能小觑的。因为黑格尔曾经说过哲学的起点便是思维和存在的对立,也正是这一组对立的矛盾构成了哲学思想体系的全部。黑格尔也曾经将哲学的原则确定为思维与自然的确立,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自由地把握和理解自己和自然是哲学的本质问题,哲学是探索自然界普遍规律的科学。

2哲学的根本转向

哲学起源于西方,本体论就是最为显著的代表。西方的哲学家确定了本体论这个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哲学是探讨实是之所以实是的问题,哲学家应该探讨和总结事物所依据的基本问题,事物也是依照这样的基本性质而确定其名词,因此在哲学领域中称之为本体之学。自哲学出现以来,哲学家们就一直在探讨实是的诸多性质。当然,西方的哲学还是将精神性的存在作为世界本体,把更多的研究触角延伸到人的认识发生中。唯物论学说的立场是把经验看做主要的知识来源,形成了统治欧洲长达十个世纪之久的哲学理论。本体作为世界理念的万事万物都是上帝所造,这也是西方哲学某个阶段发展的趋势。但是在近代的西方哲学界,已经把哲学关注的重点转移了,从人的生理结构、认识结构、理智情感、意志等方面的认识过程等方面着眼研究和探讨,把研究的重点建立在了对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探究上。西方的哲学之父弗雷格把存在的区域分为物理领域、心里领域和思想领域,这是最为普遍的观点,得到了世界的认可。

第2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中国哲学;概念;范畴;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

一、前言

当代中国哲学的研究,在各学派各系统的分门研究上,当然已有相当的成果,虽然尚不能说各学派及各专家体系皆已形成了专业学者群,但对各领域研究的地毯式覆盖,也已有了相当可观的成果。

但是,关于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与方法论的议题,却很难说有明确的成果,这个议题的重点在于:作为当代哲学研究对象的中国传统思想,如何在经过西方哲学洗礼后的当代学术氛围中,以清晰的哲学问题意识与解释架构予以表达。面对这个问题,除了要有对传统中国思想深刻且准确的理解之外,还需要对以哲学理论体系的方式来诠释及表达中国思想有正确的认识。过去的一百年来,中国学者对于以哲学体系的方式讲述传统中国思想的工作,尽了极大的努力,经历了不同的尝试,但能否系统化以及系统化的程度,各家有不同的方法。这个系统应如何定位?究竟是在西方哲学传统所使用的基本哲学问题上,还是另求他途?抑或就将系统定位在中国哲学的概念范畴上?

一种做法是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或某一家西方哲学体系来谈论中国哲学的系统,这种做法缺点很多,本文将予说明。另一种做法是以中国思想中的概念范畴建构中国哲学体系①,它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也是本文要分析的。第三种做法是将基本问题与概念范畴结合起来,认为概念范畴是必要但不够充分的研究方法,应以概念范畴为材料,以哲学基本问题为讨论中国哲学的解释架构,至于这个哲学基本问题则不能直接平移西方哲学的系统,而应建立专属于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

笔者所采取的工作态度就是第三种,本文即是对于第三种工作态度的合理性申述。本文将首先讨论概念范畴研究法,反省其作为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的优缺点,其次将定义及讨论基本哲学问题

研究法的相关方法论问题。

二、概念范畴研究法的问题意识及其优缺点

所谓概念范畴研究法,是以传统中国哲学词汇为对象,将这种研究当作整个哲学体系研究的中心,认为特定的概念范畴代表了特定的哲学问题,甚至是明确的哲学立场,整个哲学系统的建构目的就是对于几个核心概念的论述及定位。其结果是,一则以特定概念范畴为研究中国哲学某家某派或各家各派甚至是整个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本身①,二则以不同的概念范畴代表整部中国哲学史内的不同学派或同一学派内的不同分支系统②,前者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方法,后者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立场的研究方法。

概念范畴研究法之所以会普遍地发展成为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是因为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作为研究中国哲学文本时充满了错置、歧义与失真的种种缺失,而中国哲学问题的表述及解答都是聚焦于几个核心概念之中。这种方法首先是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概念范畴作为中国哲学的问题意识,从而取代西方哲学传统以来的基本哲学问题,其次是将特定概念的强调及运用视为各家系统内的不同哲学立场,因此它们一方面被视为哲学问题的本身,二方面被视为理论主张的本身。

(一)作为问题的概念范畴研究

被视为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来对待者,就是演变成“理”、“气”、“心”、“性”、“道”、“物”、“天”“、人”等几个最核心的中国哲学概念范畴。这样的研究方法,展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问题的内部实况,它作为促进传统中国各学派系统的内部知识细节之呈现的研究方法而言,有重大贡献。关键在于它甩开问题意识极不相应的西方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视野,而直接以中国哲学的核心概念为研究对象。这就像是在西方哲学研究中直接将个别哲学系统中的“实体”、“上帝”、“心灵”、“物质”等概念拿出来研究,而不是从形上学或知识论的问题意识来进入个别的哲学系统。这种从基本问题或从核心概念来研究一个哲学体系的不同方法,对西方哲学研究而言,或许产生不了太大的差异,且必定是交互使用以为分析工具的。但是,以概念范畴或以哲学基本问题作为分析解读哲学体系的工

具,这在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中就会有差别,关键在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相应与否上,也就是用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体系是否相应的问题,这也正是在西方哲学的讨论中以哲学基本问题为分析哲学体系的方法,到了中国哲学就必须转为以传统中国哲学概念范畴为分析工具的原因。

然而,概念范畴研究法在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所获致的成果,虽然有其功能与贡献,但也有它不能充分解决的问题存在,那就是问题意识的不明确以及体系性建构力的不足。

11问题意识不明确

就问题意识的不明确而言,任何哲学理论的表达当然都是透过文字的,而任何的文字都负担了表意的功能,作为重要概念范畴讨论的中国词汇,主要有两类,它可以是作为存有类项的概念范畴,

如“:

理”“、气”、“心”、“性”、“天”、“道”、“才”、“情”,也可以是扮演抽象功能的概念范畴,如“动静”、

“有无”“、一多”“、阴阳”、“体用”,但它们都仍然是为表意而形成的单字或复合辞。当然它们也可以被视为是提出问题的概念,但是单一概念所扮演的问题意识的功能之重点并不在概念而还是在问题本身,是问题藉由这个概念来述说,而不是这个概念本身就承载问题意识,概念本身就是在提问题的话,那就是“如何”“怎么”“是吗”等等概念,但显然这些并不是我们所正在讨论的中国哲学的概念范

畴。就一个概念在一个系统中负担的功能与扮演的角色而言,它首先是被用来讨论问题及提出主张

①这里指的就是张立文先生的方法。

②这里指的是宋明儒学研究中的将不同哲学家的体系定位为理学派、心学派、性学派及气学派的做法。例如:王立新《:胡

宏》,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向世陵《:善恶之上:胡宏·性学·理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年。以上二书皆是以胡宏为性学派的创作者而有别于宋明儒学中其他理学、心学、气学立场者。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1

的工具,只有当它作为特定问题的讨论材料时,它才附带性地获得了作为问题的角色功能。然而,概念作为单字本身虽然不能改变,概念被赋予的问题意识却会被改变,因此就会出现同一个概念范畴却被使用在各种不同的问题意识中,以作为表意材料的现象,这也正是同一核心概念在不同哲学史时期的不同哲学系统中,使用意义会转变的原因。然而,转变的都是问题,把问题说清楚了,理论就清楚了,至于用什么概念作为表意的材料,其实并不影响理论的关键问题,也就是说,概念本身作为哲学问题的角色功能只是附带性的,因此也是不易锁定的,企图将哲学问题放在概念范畴中讨论,是不易说清楚问题的,而这也就连带地影响到体系性的问题。

21体系性建构力不足

就体系性的建立而言,将传统中国思想作当代性研究的特点,就在于作出系统性的架构以形成理论,但是,系统是发生在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命题的关联,命题是个别哲学体系的主张,主张是回应问题而提出的,问题清楚了主张才能被真正了解,从而形成不同问题间命题的关系,并建构出一套套的哲学理论。例如孟子的性善论是结合了在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中的各项命题而形成的性善理论,而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之间的关系是清楚易说的。如果不把孟子的性善论放在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中说,而放在“心论”“、性论”“、道论”等概念范畴中去说,就不易形成系统性的结构,这就是以概念范畴作为哲学问题论说哲学理论时,体系性建构力不足的意思,原因在于“心”、“性”、“道”、

“理”“、气”等概念之间问题意识的区别不明确,虽然学界企图建立这些概念范畴间的逻辑结构,但是逻辑结构的背后还是问题而不是概念,因此直接以问题建立系统结构,比以概念建立结构来得清楚,更何况中国哲学还有儒释道三大传统在,事实上概念在三大传统之间不易有统一的使用意义,除非我们潜意识里以其中某家的立场建立体系,而这就会导致不能平等对待三教的缺失。

当然,这又导向了另一个问题: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是否已将传统思想的哲学问题说清楚了?说清楚问题就是说清楚问题意识,说清楚问题意识之后才知道各种理论主张的意思,如果不以概念范畴作为问题,那么各种直接表述问题的词汇是否能有清楚的意旨呢?例如:本体论、本根论、宇宙论、世界观、人性论、人体宇宙学、修养论、修练论、修行论、工夫论、工夫次第论、境界工夫论、境界论、伦理学、政治学、价值论、道德论、心性论、形上学、存有论、认识论⋯⋯显然这些关于问题的词汇需要一番调整,知道各种问题的意思之后,就能将各种哲学问题整理、汇编、统合,形成少数几个哲学基本问题,并由哲学基本问题收摄或剔除其他所有发生在中国哲学讨论中的各种哲学问题,形成由哲学基本问题所组成的中国哲学解释架构。在这里,中国哲学研究才真正进入了哲学研究的当代化及全球化的国际视野中,因为它的问题意识及系统性建立都达到了清晰的要求。至于哪些问题才是中国哲学基本问题,以及这些哲学基本问题如何组成系统性的解释架构?这是下一节要谈的主题。

(二)作为主张的概念范畴研究

就概念范畴作为哲学主张而言,即在当代研究中,将特定概念在某一哲学系统中的角色视为就是这个系统的哲学立场,例如宋明儒学研究中理学派、心学派、或性学派、气学派的讨论模式①,这是将各家哲学系统主要讨论的概念视作仅是该系统关于儒学问题的主张,这样的研究方法比起将概念范畴视为哲学问题的讨论方式,有着更不易落实的困境。关键在于概念本身主要是讨论问题的材料,而不是哲学问题的主张,因此以概念范畴作为哲学立场的研究方法,对于分辨哲学主张而言是十

①这不同于在易学研究中,将易学传统分为象数派、图书派、数学派、义理派等等的模式,易学中这种分类法毕竟还是依研究方法及哲学立场来作的区分。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二卷,台北:蓝灯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8、132页。这也不同于佛教哲学研究中,将佛学分为般若系统与唯识系统或佛性论系统的区分模式,般若与唯识都是佛教哲学的主张,因此确实扮演了哲学立场的角色,它的问题只在于这些不同的立场本身是否有着对立冲突?这是佛教哲学本身的问题,笔者不主张它们有立场的对立,认为它们只是对几种不同哲学基本问题的佛教立场上的主张,因此就哲学立场而言,它们的立场甚至是相同的。以为它们立场不同的研究者其实不能深入这些命题背后问题意识的不同,可以说是有各种不同的问题及不同的主张共同构建了佛教哲学的理论体系,因此厘清哲学问题永远是哲学研究的第一要务,而不宜停留在表面上的文字同异、纠缠在概念范畴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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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足的。并且,任何一个系统都不会只使用某一概念,因此断定某一特定系统属于以哪一个概念范畴为中心的哲学立场,是缺乏明确标准的,例如,被称为理学派的朱熹一样大谈心性概念,心学派的象山更谈理概念。再者,任何概念在各个系统中都可以在不同问题的讨论中被使用,强硬地以特定概念范畴为特定哲学体系之哲学立场的做法,不易分清它究竟针对什么问题提出什么样的主张,因此一旦拿来作系统区别时,极易沦于文字表面上或同或异的论断。

总之,不论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问题,还是作为哲学立场,都是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不成熟所致,问题在于以西方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体系是不相应的,但我们能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找出哲学基本问题呢?这个问题作为一种任务时,它就是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目标。

三、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的相关方法论问题

在传统西洋哲学史的认知里,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是其中的三大哲学基本问题,所谓哲学基本问题,就是个别哲学体系所讨论的问题莫不属于这几个哲学问题之中。通常的情况是,个别哲学体系所谈的哲学问题就是形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问题中的某一个问题,当然也有同时谈其中某两个问题的,甚或三个问题都谈到。总之,这三大哲学基本问题并非时常同时出现在同一家哲学体系中,依照哲学史的发展来说,启蒙运动时期之后的哲学史才主要是知识论问题上场的时代,在此之前所谈的主要是形上学的问题,至于伦理学问题则是一直出现的,但也可以说它伴随着形上学思路或知识论思路在进行。就此而言,哲学基本问题在西方传统中与在中国传统中尚有一角色功能特殊性之差异在,那就是作为分类项目还是作为解释架构的差异。

(一)哲学基本问题的分类项目与解释架构的角色功能之差异

就西方哲学传统而言,无论个别哲学体系对基本哲学问题的或一或二或三怎么谈,它都仍然贯通着各个哲学体系自己的思路脉络。因此一般来说,研究某一家传统西方哲学理论体系时,是在研究了其哲学体系后才将之划归为形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的,而不是用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共构一套哲学基本问题的解释架构,来研究这个哲学体系三方面的问题。这就是说,西方哲学史上的个别哲学体系,是以它自己所创造的哲学问题意识作为其哲学理论发生的要件,在其系统中,分属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之间的理论关系不必然具有推演性,亦即未必有内在一致的理论推演关系,所以哲学基本问题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只是哲学体系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而不是解释体系。

所谓解释体系,是用来分析个别哲学理论的系统性架构,它将个别哲学理论所涉及的哲学问题设定为必然属于这一套解释架构中的某些部分。作为一套好的解释体系,当然尽可能地要关涉到个别哲学理论所涉及到的哲学问题,更重要的是,架构中的不同哲学问题之间是有着互相推演关系的。我们说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哲学基本问题对于个别哲学理论系统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作为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但是,中国哲学传统中的哲学研究,哲学基本问题所扮演的角色却必须更多地作为解释架构,而不只是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而已,关键就在于这个推演关系上。

这是因为,就学派分类来说,整个西方哲学史并不存在中国哲学史的三大主流学派的现象,而是一家一家自成学派,各家当然会有贯穿于漫长哲学史的继承者及推崇者,但是后来的哲学家之所以成为哲学家就在于他的哲学理论又是自成一派而成为哲学家,亦即他总是了前人的问题与结论而重新定义问题与重新提出解答的体系。而中国哲学史上的哲学家至少在两汉以后就几乎都属于儒释道三家中的某一家,这就导致在漫长的两千年来的发展中,同一学派中各位哲学家的理论,莫不是为捍卫特定的哲学立场而在创造新问题提出新解答中完成的。如此一来,这许多理论之间就势必要有某种关系,将这样的关系模型化地架构起来,就形成了解释体系。中国哲学史因为是在漫长的时代中有创造有继承地发展起来的,因此寻找个别学派的各家理论之间的解释体系成了理解各家的关键任务,也唯有解释体系的形成才有中国哲学的系统性的建立。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3

传统中国儒释道三学的思想,在当代研究的意义上,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理论的关键就在于它们的理论被系统性地架构了起来,这个系统性就在于解释架构之中,而解释架构中的个别项目就是中国哲学的哲学基本问题。个别西方哲学体系既然不以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为一套解释架构,则它们的哲学理论的系统性是个别地发生在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的个别理论内部的,而个别中国哲学理论体系既然以整个学派理论为更大的腹地,因此它们的系统性便可以发生在类似于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这样的哲学基本问题所形成的解释架构之内①。

(二)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作为中国哲学研究的限制与转化

要谈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还是要从西方哲学传统的基本问题之使用经验上做反省开始,以下分别从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形上学问题而言,20世纪中国哲学家们所创作的中国哲学理论中,从形上学进路解说并建构传统中国哲学理论的做法是最常见也最有创获的一路,几乎谈中国哲学的理论系统没有哪一家能忽视形上学在中国哲学各学派哲学问题中的重要地位,这跟西方哲学传统中从启蒙运动之后便更重视知识论进路的哲学问题,以致到了当代哲学更几乎要否定传统形上学作为哲学基本问题之理论地位的工作态度大相径庭。

11形上学

虽然中哲史上各家都有形上学理论,但却有其形上学问题的特殊性在,因此在当代中国哲学讨论中,便跟中国哲学儒释道三家实践哲学的问题混杂在一起,或者以为这就是中国哲学形上学的殊胜之处而高于西方形上学,或者挑出与西方形上学讨论极为类似的理论部分来强调之,而忽略了其他更为核心的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理论。从熊十力到牟宗三及其以后的当代新儒家哲学理论,将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与实践活动相关的理论嫁接入中国哲学的形上学讨论中,以致认定中国哲学的形上学具有实践及实证的特色而优于西方形上学,却遭学界批评,认为是混乱了西方形上学的问题意识②。而在《贞元六书》中提出“新理学”系统的冯友兰先生,却是将类似西方哲学思辨讨论的新理学思维提出来,建构一套新的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系统,结果遭受学界批评,认为是只见到西方哲学的思路却看不到中国哲学的特质③。

问题的关键就在,形上学在西方有它自身的问题意识,它并不是没有歧义,更不是定于一尊,但硬要以中国哲学具有实践特质的思路镶入形上学概念意旨时,则不易取得当代中西方哲学各界的认同,如果不从传统中国哲学具有的实践哲学特质来谈中国哲学的形上学,又不能让当代中国哲学界满意。于是这便逼使我们必须在中国哲学自身的问题意识特点中找到既能沟通中西又能区分中西的形上学表达方式④。

21知识论

就知识论的讨论而言,西方哲学史上正式的知识论课题始自启蒙运动后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①但是依据本文最终立场,我们会提出依据思辨哲学及实践哲学的区分,能够对应中国实践哲学特质的另一套哲学基本问题

的解释架构。

②参见张汝伦先生的批评意见“:现代中国谈形而上学的人,大都不但对西方metaphysics的深刻内容不求甚解,对它自身的

批判发展更是一无所知。⋯⋯不仅无法使西方哲学思想真正成为中国哲学的他山之石,反而使我们在对中国本土哲学的理解和对西方哲学的理解两个方面都受到损害,更不用说在会通中西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哲学了。”张汝伦《:邯郸学步,失其故步———也谈中国

哲学研究的反向格义问题》,见《中西哲学十五章》,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第7374页。

③陈荣捷先生批评冯友兰“:冯氏最大的革新当然是他将理学的观念转变为逻辑的概念。他这样做就根本改变了理学。理学

在实质上本是内在的哲学,现在却换成了超越的哲学。⋯⋯丢掉理学的内在哲学,他也就损坏理学的实践性和入世性。这是与中国哲学坚持的趋向直接反对的。”陈荣捷《:冯友兰的新理学》,见单纯、旷昕主编《:解读冯友兰·海外回声卷》,深圳:海天出版社,1998

年,第186187页。

④笔者的倡议是,以宇宙论及谈价值意识的本体论作为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的两大核心型态,以工夫论及境界论共构为实践哲

学的基本哲学问题,四方架构彼此互相推演形成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的解释体系。而另外再开出思辨哲学型态的存有论,作为宇宙论及本体论之外的另一套形上学,但是存有论的讨论与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四方架构的推演关系,就要另外议定了。参见杜保瑞、陈荣华《:哲学概论》,台北:五南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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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派,我们当然也可以说在希腊哲学时期就有认识问题的讨论,但尚不能说当时已将所有哲学命题的成立诉诸认识能力的可能性基础上,这是启蒙运动以后才有的工作态度,因此知识论课题可以说是与形上学课题相当不同的问题意识与哲学理论。在认识的可能性基础上建立普遍命题的思考方式,这在中国哲学的讨论中确实极不充分,先秦名家墨家有为于此,但在随后的哲学史发展中讨论中断,直至佛教哲学传入后才有新传统,但却再度与实践活动紧密关联。也就是说,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以知识论课题为对象讨论哲学问题的中国哲学传统思想材料是有的,那就是名家、墨家以及佛学中的若干理论,但是以知识论课题为对象来研究儒释道三大主流学派时,这样的讨论传统是不存在的。儒家的格物致知之学与佛教的心性之学与其说是认识能力的讨论毋宁说仍然是修养理论的讨论,因而实践哲学的形态与它的形上学理论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

因此,笔者认为,知识论课题在中国儒释道三教哲学讨论中可以是一个全新的当代新课题,而不能只就传统材料寻找它们已经谈过的意见,因为这些意见与整个学派的理论成立问题不甚相关。至于这个新课题,就是要就着儒释道三学具有实践哲学特质又有形上学普遍命题的事实去研议它们的知识成立的问题,亦即从它们的实践哲学的命题中去讨论如何实证的问题,以及从它们的理论系统的解释架构去说明它们的知识客观性的问题,并因着它们的实践性格去研究不同教派的实用性问题以及学习者如何在三教中选择其一的问题。因此,仅就理解与诠释而言,在传统中国儒释道三教哲学思想中找寻知识论命题与理论的做法与三教理论成立问题无关。所以,针对中国哲学的特质进行知识论的研究绝对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这将会有辉煌的成果。但是,知识论问题是一套独立的新问题,就三教传统的理解与诠释所建构的解释体系之哲学基本问题而言,知识论问题将不在这个架构之内,而另为一独立的新问题。

31伦理学

就伦理学的讨论而言,可以说中国儒释道三学的理论都是西方伦理学意义下的个别伦理学派,以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哲学基本问题项目来讨论中国哲学儒释道三教时,可以说三教都是伦理学,但是三教之学又具有中国哲学的特色,因此有更多问题超出传统或当代西方伦理学议题之外,当然有的议题在传统或当代西方伦理学已充分讨论而并未在中国三教哲学中被处理。中国三教伦理学课题中最有特色的是修养理论,亦即人格养成理论,但三教的理想人格目标各不相同,因此完整的中国伦理学讨论还必须配合实践哲学的特质结合形上学的普遍命题而为一整个体系的讨论。

当前的中国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首在理解与诠释,这个工作有了大量的成果与足够的共识之后,才能有效地针对哲学问题作创新讨论。针对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或其他重要哲学问题的讨论,而由中国哲学的思想基础出发的工作当然可以合法地进行,但是基于以哲学这个学科作中国哲学这些思想材料研究的任务,仍然只是这一百多年来的新课题①,中国哲学的哲学研究还纠缠在理解、诠释、创新的种种研究态度问题时,建构一套适合中国哲学的充满实践哲学性格的解释架构,以做正确理解准确诠释的工作,实为目前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形成解释架构的中国哲学基本问题,它并不是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三大哲学基本问题项目,而应该另有其他的架构。

(三)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的学派性格与实践性格谈到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以及解释架构问题,必须先定位好它的理论形态的两大特点。其

一为前述的学派性格,即各家哲学理论都是属于儒释道三教中的某一学派下的创造发展,因此同一学派的个别哲学理论彼此之间必然是有关系的,否则就属于不同学派的体系。可惜的是,在同一学派内却时常发生不同体系间的批判辩争,因此一套好的解释架构必须是能厘清学派内部争议的重要

工具,藉由问题意识的厘清而解消表面上的差异;其二为其实践哲学的性格,亦即其理论建构是为着

①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的困境,在于这个学科在中国仍然是个新事件,而过分丰富的中国思想材料则既是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的资产也是负担,在做好研究方法及方法论的澄清工作之后它们便是资产,否则就是负担。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5

实践的目的而提出的思想体系,因此当以学派为单位,就着许多不同的哲学体系订定理论系统时,实践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便成了系统中必要而不可或缺的理论单元,因此一套好的中国哲学解释系统必须包含实践哲学的要素①。就是为什么当我们以西方哲学传统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基本哲学问题项目来讨论中国哲学时,会有问题的原因。因为这个架构不能有效处理实践的问题,因此会有种种扞格不入的现象,以致令人不得不另辟蹊径。前述的概念范畴研究法就是这条新的路径,这个路径固然有它真能深入各家系统说明知识细节的绝对优势,但是却不能同时兼顾建构中国三教思想的系统性哲学理论的要求,当企图仍然以哲学基本问题来作中国哲学研究时,就碰到了究竟是哪些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以及是否能够扮演好解释架构功能的问题。

(四)中国哲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解释架构

为着建立解释架构而定义的、以儒释道三教的实践哲学为主的中国哲学基本哲学问题,依笔者之倡议,应该是“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四项哲学基本问题。宇宙论是论说世界观的知识系统;本体论是论断价值的系统;工夫论是就着宇宙论的知识进行的身体修练工夫,或就着本体论的价值意识进行心理修养工夫的系统,或是同时进行身心两路的修行工夫系统;境界论是依据宇宙论、本体论与工夫论而说的理想完美人格的理论系统。这是四项哲学基本问题,也是一套解释架构,形成内部一致的严密性推演系统,适合处理儒释道三教具有实践性格的哲学体系②,当然也适合处理中国三教哲学以外的其他实践哲学类型学派之理论。

(五)以思辨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作中国哲学研究的意义

西方哲学传统下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是一套思辨哲学形态的基本哲学问题项目,这种类型的理论工作方式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亦非全然缺乏,只是并非主流大宗,因此我们一样可以找到中国哲学的素材来作这些哲学基本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讨论中的意旨,并非与实践哲学四方架构内的意旨无关,而是问题意识不同,因此不必形成内部的推演关系,两造之间就是针对同样的材料进行不同哲学问题之研究的关系,这种讨论的形态有两类:其一,发掘传统中国哲学素材中本来就类似于这种思辨进路的理论,以为讨论对象,并且可以相当切题地进行中西相同问题的理论交流;其二,依据传统素材的实际内涵为材料来进行思辨哲学的创新讨论,并且就在这种形态的研究中,以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哲学为材料,正是最具有创造力的当代中国哲学之所以现身的条件。

11以中国哲学的类似素材进行思辨哲学研究的传统形态

形上学问题第一种形态的讨论,是过去已经进行过许多尝试的项目,例如将老子哲学与希腊哲学及斯宾诺莎哲学进行比较,将朱熹哲学与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比较,这确实有具体成果的研究③。但是,无论是老子的道论或朱熹的理气论都不只停止在思辨哲学问题意识的讨论中,许多实践哲学的思路与问题没有办法在这种方法中被充分呈现,这也就是为何需要前述的以实践哲学的解释架构为角色的哲学基本问题四方架构来谈中国哲学的原因。也就是说,从中西交流的层面我们可以研究思辨哲学形态的中国形上学讨论的既有成果,但如果从深入理解的层面来说,我们就需要进入相应于中国哲学本身的解释架构,来研究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

就知识论问题的第一种研究而言,墨家及名家的议题就与西方知识论的相关课题极为相应,过

①笔者以实践哲学定位中国哲学的特质,这是相对于西方哲学思辨哲学之性格特质的说法,而这也正是劳思光先生屡屡强调

的重点,他指出“:我愿意诚恳地表明,我确信中国哲学的基本旨趣,不在于思辨,而在于实践。说得更确切些,中国哲学是以‘自我境界’为主题的引导性的哲学。”劳思光《:关于“中国哲学研究”的几点意见(刊辞)》,见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第一辑《反向格义与全球哲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页。因此劳先生的中国哲学史巨著便是以心性论为论述旨趣,批评中

国哲学史中的形上学及宇宙论思路。

②此义笔者已在其他著作中申述极多,不在此处展开。参见杜保瑞,陈荣华《:哲学概论》。

③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冯友兰先生借程朱理气论谈新理学的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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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相关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十分可观①。但是有若干研究其实是将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素材当作知识论课题在阐述②。这样做,一方面就中国哲学的理解而言不准确,另一方面就知识论的研究而言也不能有积极的贡献。

21将中国哲学的实践特质置入思辨哲学研究的创新形态

第一种研究方法的问题意识,基本上是西方哲学的思辨形态,因此无法掌握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格,而一旦企图掌握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格,就势必要有新的问题意识与概念使用。

就形上学而言,当代中国哲学学者纷纷提出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形上学理论,提出具有超越甚至颠覆西方形上学问题意识的论点。例如:可以实证的中国形上学、动态的形上学、无执的存有论等等③。这种做法争议很多,主要是混淆了中西不同的哲学问题,而企图以改变形上学的概念定义来统一中西哲学。如前所言,笔者倡议,一方面以第一种形态的形上学研究来讨论中国哲学中思辨形态的形上学理论,另一方面以实践哲学的四方架构来理解与诠释中国哲学的相关形上学问题。亦即分形上学问题为思辨哲学的讨论传统与实践哲学的讨论传统两部分,不企图议论高下,更不妄冀结合。第一种形态有它可贵的成效,不必舍弃,但不能以为就是中国哲学的全部。第二种形态是最重要的当代中国哲学的创作,但必须放弃结合第一种形态的形上学议题,而以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的形上学问题作全新的讨论。笔者以为,冯友兰先生《贞元六书》中的“新理学”建构,在纯粹谈“理气道大全”四概念及四命题时④,正是形上学的第一种研究的成功范例,但是当他在《新原人》及《新原道》中谈“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等理论时,就是以第一种研究进路为基础跳到了第二种研究中,但并没有舍弃第一种形态的问题,以至于将具有实践哲学特质的“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与思辨哲学特质的“新理学”四命题复杂地纠缠在一起,因而不能算是当代中国哲学形上学研究的成功范例。

就知识论的第二种形态研究而言,这种讨论可以说是尚未展开,硬要找一些素材来进行这种研究,反而既不能对应于西方哲学也无法作中西交流,而且对中国哲学的理解与诠释并无助益,应有的做法是,在前述基本哲学问题的四方架构下,将儒释道各家的素材藉此架构展现出来,然后就着这样的成果,进行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特殊形态理论的知识论问题反思。这就包括了:解释体系的客观性及主观性问题、哲学系统的实证性问题、三大学派的经验有效适用性问题、个人生命实践的选择性问题等。新晨

四、概念范畴与基本哲学问题的视域交融

当前,研究中国哲学一个有意义的工作,就是在比较层面上,通过西方哲学问题意识下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展开相关中哲素材的讨论,但更有意义的研究是站在创造的层面上以中国哲学的

①参见李贤中《:中国哲学概论》中《中国认识论》《、中国逻辑》等章节,台北:五南书局,2005年。

②方立天就将佛教的禅观、中观、顿悟等工夫论观念置于知识论章节下讨论。参见方立天《:

佛教哲学》,台北:洪业出版社,

1994年。

③可以实证的形上学是熊十力的观点,他指出“:今人言综合各科学之原理,以求得哲学上普遍之根本原理。此其说非无似

处,而实不通哲学。哲学是智慧的学问,非仅在知识上用功,可悟一贯之理。⋯⋯盖哲学之究极诣,在识一本。⋯⋯儒之体认,佛之内证,皆非今人所诮为神秘,而是应实证会之境。所以于科学外,必有建本立极之形而上学,才是哲学之极诣。”“谈哲学,如不能融思辨以入体认,则其于宇宙人生,亦不得融成一片。”“《新论》根本精神,在由思辨趣入体认(亦云证量或证会),即从智入而极于仁守。”见郭齐勇编撰《:熊十力学案·熊十力新儒学资料选辑》,方克立、李锦全主编《:现代新儒家学案》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年,第477、485、486页。动态的形上学,参见牟宗三《:四因说演讲录》,台北:鹅湖出版社,1997年,第95页。无执的存有论,参

见牟宗三《:圆善论》,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第340页。

④冯友兰《贞元六书》中有《新理学》《、新事论》《、新世训》《、新原人》《、新原道》《、新知言》六书。总体为提出新理学的理论系

统,内部还有涉及三教辩证而高举儒学的“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两套理论在其中。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7

实践哲学性格的特质建立解释体系,就着相应于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思考模式及术语使用的哲学基本问题,进行各家哲学体系的理解与诠释工作,使中国哲学的义理内涵因为问题意识的准确与系统性建构的成熟,而能获致易于取得理解共识的研究成果。站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再回到西方思辨哲学意义下的哲学基本问题项目,进行纯粹哲学问题的创新讨论。此即前节的讨论重点。而准确理解的工作,还应该结合传统中国哲学概念范畴研究法的长处,但是,从概念范畴切入中国哲学研究应该注意几个研究方法上的问题,以便与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有充分的交流。

(一)概念范畴在语句脉络上的属性要作出区分

在一个哲学论述语句中,概念的语意属性既有材料、也有问题、也有主张,例如孟子的人性论,藉由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心,主张仁义礼知我固有之的性善论。这其中人性论是问题,四端心及仁义礼知之性是材料,性善论是主张。一个性概念已经同时出现在问题、材料、主张的语意使用之中,这就是通过概念范畴研究时首先应该要处理的问题。就问题而言,性概念也不只是会出现在人性论的问题之中,在其他哲学体系中,它也会出现于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之中。就主张而言,在不同的哲学体系里,性概念也不会只作为性善论的主张而已,荀子就主张性恶说。因此以概念锁定问题与主张的做法将出现理论分析的重大混淆,应该要将概念范畴仅仅作为材料的功能来分析讨论,才最不会有问题。而欲定位问题时,则以哲学基本问题的模式提出,如实践哲学的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或思辨哲学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而提出主张时则以命题的形式来提出,如荀子主张人性为恶,大乘起信论主张一心开二门,庄子主张逍遥的价值本体。问题定位不清楚,文本分析就不能清楚,要将问题与问题之间的结构关系弄清楚,才能形成具有分析讨论功能的以基本哲学问题为架构的解释体系,从而将哲学主张以命题的形式表述清楚。谈问题与谈主张时并不适合以概念范畴的方式进行,这样才不会有哲学理论的混淆。概念范畴就是被用来分析讨论问题的材料,这样定位传统中国思想中的概念范畴,则概念范畴的知识表意功能才能清晰呈现,而有助于中国哲学当代研究的系统化及清晰化的需求。

(二)概念范畴在指涉意义上的类型要作出区分概念范畴在指涉意义上的角色功能是有多种类型的,将之区分后可以看出概念范畴在文本脉络

中扮演的角色,而有助于文本理解。参照哲学基本问题意识来区分时,主要可分为存有类项、价值意识及抽象功能的三种概念。首先,存有类项的概念是其中最重要、种类最多的一类,又可再区分为:谈人性位格存有者的理气、心性命才意念、君子贤人圣人、至人真人神人仙人、鬼神、精气神形魂魄、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识、居士菩萨佛天人阿修罗地狱恶鬼畜生等;谈整体存在界的天地、道器、理气、法界、太极阴阳、法界、世界等;谈最高概念范畴的天道、上帝、真如法性实相佛性如来藏阿赖耶等。其次,谈价值意识的仁义礼知、诚、善、无为、逍遥、至虚、般若、空、苦等。最后,谈抽象功能的有无、体用、动静、本末、一多、阴阳等。而以上的区分还可就哲学基本问题的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再度为之,这样就可以明确看出,同一概念范畴可以在不同哲学问题中担任重要核心材料的角色,而有助于文本的分析及理解。

(三)概念范畴在不同哲学学派间的使用差异要作出区分概念范畴在学派之间的使用也是有差别的,应将之作出区分,区分之后可以看出共同问题与不

同问题在概念的可共用性和不可共用性上的差别。一般而言,谈整体存在界及存有者类别的和宇宙论相关的概念,在不同学派间是不能共用的,如道教与佛教的宇宙论概念难有共用的可能,因为事多涉及它在世界,且没有共同的超越性经验,故而只能各用各的。而儒家与道家的宇宙论概念却多有

共用的现象①,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直接就着经验现象世界而说的宇宙论。价值意识的概念在三教之

①一般而言,三教指儒释道三教,但是就宇宙论而言,道家一派仍应区分在经验现象世界谈智慧的道家,与具有它在世界的道教两型。

58文史哲·2009年第4期

间也不宜共用,就算共用了意旨也不相同,如无为一概念在三教中都被拿来使用,但意旨重点各不相同,并非都用了“无为”一词就有共同价值。至于抽象功能的概念在三教中都被充分地用来谈各种问题,但是它们的意旨却最不能一概而言,即便在同一体系中甚至都会有不同的使用意义,因此最难建立通用的定义,抽象功能的概念完全必须就着各家各系统甚至各文本分开讨论才会有确定的意旨。

(四)对概念范畴在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上的使用要进行区分每一个概念通常主要被用来讨论的哲学问题,但是不少概念被用来讨论的问题却十分丰富,尤

其是抽象功能及存有类项的概念。问题在于,概念都是在文本的脉络中出现并被使用,就其文本脉络的问题意识而讨论它的问题以及主张才是哲学研究的宗旨,并非本来作为材料的概念能独立于文本脉络之外而有它自身的性质。就着材料理解问题、研究主张,这就是最能使概念范畴研究得到系统化研究的方法。例如“道”概念,它就同时可以被使用在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各种哲学基本问题上,因此研究老子的道论,并不需要去争议它是什么样的性质,而是要分析在不同的哲学问题中,老子使用“道”概念所提出的意见为何即可①。这就是说,概念本身既不是问题也不是主张,而是被用以讨论问题、发表主张的材料。只是因为它既在问题的脉络中也在主张的脉络中出现,因此总是被以问题的角色或以主张的角色来定位,这样就会永远说不清楚问题也会说不清楚主张。问题是个别哲学文本正在谈什么哲学问题,使用什么概念,提出什么主张,只有在这样的系统性研究下结合概念范畴与哲学问题研究方法,才能有效地处理传统中国哲学思想的当代研究。

第3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文化哲学 基本问题 人本主义 科学主义

2011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文化发展提升到了一个政治高度。因此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社会背景下,弄清、理解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文化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问题或最高问题。所谓科学的基本问题,是指在这门科学中居于支配地位,并且贯穿于这门科学的全部内容和全部过程的重大问题。“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必须是在文化哲学中居于支配地位,它决定各种文化问题的解答,并且贯彻于文化哲学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1]

(一)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

由于文化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产生的,离开了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就没有文化。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不同的文化哲学。各种文化哲学流派的划分,归根到底,在于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解答。根据主体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类:神本主义、自然主义、人本主义。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不仅是划分文化哲学派别的依据,是形成各种文化关系的基础,而且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基于此,我们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是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

(二)文化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文化哲学基本问题最主要的方面。它构成了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等。其中,实践关系是一切文化关系的基础。所谓实践关系,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由此形成了实践关系并由此产生了“行为文化”。所谓认识关系,就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由此形成了精神文化。所谓价值关系,是指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由此形成价值文化。行为文化的目的在于求实,精神文化的目的在于求真价值文化的目的在于求善。

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在与客体发生关系的同时,主体之间必须发生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关系,经济政治思想关系、历史承继关系、地区空间关系等。从纵向看,主体与主体之间存在着历史承继关系,由此形成了传统文化。从横向看,主体与主体之间存在着地区空间关系,由此形成区域文化、民族国家文化、世界文化。

从虚拟的主体即神灵出发来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神文主义;从客体出发来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自然主义;从真正的主体即人出发,来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人文主义。

二、文化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的联系与区别

首先,文化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哲学基本问题总是支配文化哲学基本问题。另一方面,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并影响哲学基本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哲学的基本派别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文化哲学基本派别的影响。

其次,文化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是内涵不同。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二是目的不同。文化哲学基本问题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文化世界的主体问题。而哲学基本问题的直接目的是为解决整个世界的本原问题。

三、文化哲学的基本派别

对于文化哲学基本问题即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文化哲学的不同派别。即:神文主义、自然主义(物文主义)、人文主义三个基本派别。

(一)神文主义。在古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是神文主义观点。所谓“神文主义”认为,神灵、上帝是文化世界的主宰,世界上一切文化都是由上帝或神灵创造的。人们将自己本有的规定和特征,交由虚拟的上帝或神灵支配了,而自己却不能掌握自己的一切包括文化。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自己留给自己的就越少”。[2]在神文主义束缚下,真正的人文主义难以确立。在古代,虽然产生了语言、文字、逻辑、算术、天文、艺术等具体的文化科学。但是,其研究问题的出发点是神而非人,因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科学与哲学。

(二)自然主义即物文主义。它认为,文化是一种自然现象,人和自然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自然既是文化的客体、又是文化的主体。因此,文化即“物化”。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三百年时间里,在思想学术方面自然主义特别盛行,它们抹杀了人与自然、人与物,价值与事实之间的本质区别,把人等同于自然物,并完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理性的方法来审视文化问题。自然主义的根本缺陷是抹煞了自然与人类科学与价值的原则界限,否定了人在文化世界中的主体地位。

(三)人文主义。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上,人文主义首先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并从这一立场出发,来分析和研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人文主义看来,文化即人化。人文主义既与神文主义相对立,又与自然主义相区别。以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为主题的欧洲文艺复兴确立了人的统治以代替神的统治,将人文、文化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而使学术思想从神文转化为人文。人文主义的最大功绩就在于否定了神或上帝的文化主体地位,确立了人的文化主体地位。随着人文主义的兴起,各种具体的人文学科如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等也逐步发展起来。这就为真正的文化哲学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

总之,神文主义、自然主义、人文主义是文化哲学的三个基本派别。在当代文化哲学领域,神文主义的地盘越来越小,而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则逐步演变成两个主要流派,并且这两个主要流派正在出现出相互渗透、相互吸收的趋势。

参考文献:

第4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哲学;体育与哲学;体育哲学;综述

体育哲学是所有体育学科研究的基础,也是重要研究内容。把体育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系统研究则是近五十年的事[1]。过去对体育哲学研究集中在表层上把体育哲学与其他学科进行区分;对体育哲学的概念、体育哲学与哲学的关系和体育学科与科学的关系等问题尚未进行明确的界定。本文就体育哲学尚待商榷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前景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述。

1.相关概念的阐释

1.1哲学

哲学[2]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源出希腊语philosophia,意即“热爱智慧”。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1.2体育哲学

体育哲学是以一般哲学为指导、以体育实践和体育具体学科为基础,从宏观上研究体育的基本问题和矛盾关系,揭示体育深层次本质及其辩证发展规律的科学,是科学的体育观、体育认识论、体育科学方法论相统一的理论体系。

1.3体育与哲学

体育与哲学,是指“体育”与“哲学”两个学科及其相互关系。体育哲学,则理应是指一个冠名“体育”的哲学分支。是“体育与哲学”非“体育哲学”,这一字之差不仅反映出认知理念上的歧异,也决定了两个词组孰得成立。

2.国内外研究概况

2.1国内研究概况

我国体育哲学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批判“体育超前论”、增强体质过时论、“体育多功能决定论”和“体育的文化决定论”开始。1981年6月,首届体育辩证法学术会在沈阳体育学院召开,主题是唯物辩证法运用于体育领域和有关体育方面问题的研究。在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的推动下,在哲学向现代化、应用化发展[2]。

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各类体育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大量的思辨文章,涉及了体育的本质、体育与运动、体育与娱乐、体育与竞技的关系问题,在探讨各自属性、功能和发展规律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澄清了“体育即运动”或“运动即体育”的错误观念[3]。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体育哲学研究走入了低谷,造成这种现象既有体育哲学学科自身的原因,又有外部原因。体育哲学走向低谷的自身原因是,目前我国体育哲学还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知识体系,学科的基础理论比较薄弱,并且与我国体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结合不够紧密;外部原因是我国体育界还存在轻基础理论研究。

2.2国外研究概况

二战前,西方体育哲学的研究主要和教育哲学的研究相结合,并把体育社会学、体育伦理学、体育美学的问题也结合在一起进行。德国体育哲学问题的研究也主要是涉及运动员的心理因素,他们劳动的社会价值、体育活动与不同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六十年代以后体育哲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形成为一门具有特定研究对象和方法,有两部具有代表性的体育哲学著作的标志。一部是美国体育哲学家齐格勒在1964年写成的《体育、保健、娱乐、教育的哲学基础》一书,简称《休育哲学基础》或《体育哲学》[5]。另一部是美国耶鲁大学哲学教授帕尔・维斯于1969年撰写的《体育哲学探讨》一书。这些著作体现出体育社会科学群学科已经开始分化,体育哲学已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的特征。

七十年代,体育哲学有了新的发展。科学哲学侧重了从认识论和科学的社会历史观方面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加强了以体育科学为对象的研究,对体育的本质与特点;体育科学发展的总体规律性与体系结构;及体育发展中的其它一些理论问题也都作了进一步的哲学探讨。1972年,由日本体育大学教授阿部忍著的《体育哲学》一书,对当代各国体育哲学研究都有较大的影响[4]。八十年代后,欧美各国体育哲学的研究出现了下列几方面的情况:1)加强了对体育运动领域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2)有关体育哲学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日益频繁。3)国外体育哲学加强对体育理论问题和体育运动中的实际问题的研究[2]。

3.当前体育哲学主要的研究领域与热点问题

体育本体论问题:通过哲学的思维和方法对体育的本质和中心的探讨,是学术界长期争论却一直没有定论的课题。体育伦理学问题:以揭示体育伦理道德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体育美学问题:研究体育运动过程中美的发展和规律。体育价值问题:主要以是否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标准,及其价值的质和量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

4.体育哲学中有待商榷的问题

4.1体育哲学概念的界定。“体育哲学”一词,在各国体育界运用时通常指下列几种情况:一是把它作为体育的指导思想、宗旨、哲学观点等涵义来解释和运用第二种是有的人有时也习惯于把体育哲学一词泛指体育方面的哲学、社会科学问题的研究。第三种则是把体育哲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来研究和运用。

4.2体育哲学的学科性质。一种看法认为体育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体育科学之间的中介,对休育运动及体育科学起指导作用。另一种看法则认为体育哲学是应用哲学,运用哲学的方式不断讨论具体的体育问题。第三种看法,体育哲学是科学哲学,体育哲学是体育学学科结构中的基础学科,是人们对体育总的看法和理论体系[4]。

4.3体育哲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体育哲学,是体育科学的学科之一,以一般哲学为指导、以体育实践和体育具体学科为基础。但是两者之间的深层次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如何更好的把两者结合起来为我们的体育所用仍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5.结语

体育哲学的定位反映了我国体育哲学研究发展的足迹。但目前体育哲学仍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点,需要进一步对体育哲学的进行学科定位及学科属性的界定。体育哲学迫切的需求在理论奠基、前后一致的思维程序、新颖明晰的语言表达、思想系统化等方面研究的突破。

参考文献

[1] 谭军.体育哲学浅议[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6,16(2):51-52.

[2] 龙天启.体育哲学研究概况[J].四川体育科学学报,1987,4:6-8.

第5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感性活动”作出的解答

究其原因,实践的这个特质无论在哲学史的发展中,还是在与社会现实的结合中,都能够找到既是理论上的,也是现实上的根基。在思想史上,感性活动被表述为实践,是马克思创造性地结合费尔巴哈的“感性实在性”和黑格尔的“意识能动性”的结果。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的“感性实在性”体现的是人的受动性,也就是人在与对象照面时的“自我享受”。笔者认为,这里体现出两个意思:1)人在与对象的相互作用中感觉到自身,即被对象所印证着的自己的需要,这包括“欲望”和“激情”;2)这种感性的受动性确证的是对象化实物的现实存在,即外部事物对人发生作用时的表现。对此,马克思说道:“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觉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9]211与此同时,黑格尔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我意识,但自我意识不是静止的,而是能够在自己的活动中外化为客观事物并揭示事物的本质。在这里,马克思看重自我意识这个能动性特征,进而把人的意识活动的能动性与感性受动性结合起来。马克思认为,人在受动的过程中,又是能够占有、拥有对象的能动性的存在物,而人的这种占有与拥有就体现在黑格尔对人的意识能动性的说明上。所以说,马克思正是借助于黑格尔对思想能动性的说明,并与人的受动性相结合,提出了感性活动这个基本原则。而马克思对这个原则的精确表述为:“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椭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把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创造对象,只是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9]209基于以上论述,我们需要把实践归结到人的感性活动的高度,才能够使实践做到自律,而这种自律性的核心就在于,把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途径看作是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并理解为社会现实的深刻基础。与此同时,感性活动作为整个社会现实的存在基础,就在哲学存在论的原则上与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划清了界限。我们以为,近代哲学把意识、思维作为其存在论基础,这就如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所言,这个思维在如何进入现实时是矛盾的。诚然,近代哲学未能正确地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关键在于近代哲学遮蔽了哲学的存在论基础。马克思则认为,“新哲学”必须以感性活动为原则,并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洞穿近代哲学的意识内在性。马克思的完整表述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0]54在这句话中,马克思不仅击中了近代哲学之理论困境,而且也揭示了他的“新哲学”的建立原则,即人的感性活动。以感性活动为“新哲学”的原则,这不仅洞穿了近代哲学的意识内在性,也解决了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具体来说:首先,“新哲学”解决了思维与存在关系中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本体论(存在论)问题。马克思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之思维与存在关系中的“存在”,不是指“物质”和“意识”,而是指人的感性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感性世界。“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0]77也就是说,社会现实(亦即感性世界)不是绝对精神外化自己的表现,而是在人的感性活动中形成的属人的感性世界。其次,关于思维能否以及如何认识存在(现实)的问题。马克思指出,思维、意识本质上是在感性活动的基础上生成的对现实活动过程的反映,即“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0]12。在这里,人的思维、意识也不是绝对精神外化自己在人的头脑中的,而是在于指明意识在感性活动中的原始发生,从而为一切社会意识建立其存在论基础上的客观性。从以上两点说明来看,马克思把感性活动提升为“新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原则),这不仅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中的本体论问题,而且也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中的认识论问题。所以,笔者得出的结论就是:感性活动才是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合法基础及其途径,当然,它也是马克思哲学与近代哲学划清界限的标志。马克思把感性活动奠定为“新哲学”的存在论原则,这一思想史事件不仅表达了马克思哲学的实质,更为重要的是,感性活动已经具有了与人之存在的原初关联。这种原初关联在于“新哲学”已经与人的现实生活结合在了一起,或者更进一步说,“新哲学”就是人对自己生存的理论自觉,它是人的真理性生活的思想路标。

“新哲学”的存在论意义

哲学是热爱智慧的学问,从哲学的这个特质来看,它是一种洞察人生意义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又是依托人的思想得到彰显和履行。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就把“认识你自己”作为揭示哲学奥秘的途径——从人自身去破解哲学。时隔两千多年之后,黑格尔同样也道说了揭示哲学奥秘的途径,即“哲学是认识,也只有通过认识,人作为上帝的肖像这一原始的使命才会得到实现”[11]91。在这里,黑格尔把哲学的地位抬高到了极致,他认为只有在哲学的认识中,才能使人犹如上帝般那样存在。人与哲学的这种渊源,可以说是哲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独特之处。其它科学,如物理学、数学等等,这些科学也可以说与人的生活具有密切的联系,但这些科学从不过问人的生存何以可能?也从不过问人的生存意义何以获得?只有哲学,它自视能够为人的生存建立根基,为澄明人的生存意义殚精竭虑,并使人的存在具有崇高的尊严。然而,事与愿违的是,由于近代哲学未能在人的存在根基处澄明人的生存意义,所以,就其未能正确地解答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言,它已经遗忘了哲学的这个品质和尊荣。如此一来,这就不仅使哲学降格为像物理学、数学那样的实证科学,而且也使其失去了“智慧的化身”这个尊称。在海德格尔看来,哲学在经过了几千年的征途之后,已经走向了“终结”。然而,这种“终结”不是预示着哲学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而是“‘终结’一词的古老意义与‘空间’相同:‘从此一终结到彼一终结’,意思即是从此一位置到彼一位置。哲学之终结是这样一个位置,在那里哲学历史之整体把自身聚集到它的最极端的可能性中去了”[12]1244。从海德格尔对哲学的“终结”所作的说明来看,哲学的“终结”意味着近代哲学之形而上学走到了尽头。海德格尔又认为,哲学的“终结”也在马克思完成的对形而上学的颠倒之后,达到了极端的可能性。笔者认为,海德格尔对整个西方近代哲学脉络发展的看法是精准的,但是,海德格尔认为马克思也走到了哲学的另一个极端,却是有失偏颇的。马克思曾经确实说过要消灭哲学。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你们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10]8确实如此。但是,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地来理解马克思的这句话。在这句话中,“你们”、“哲学成为现实”、“消灭哲学”这些关键性的词汇难道可以分开来理解吗?其实,在马克思的思想境域中,“你们”指的正是近代德国的形而上学家;而“哲学成为现实”说的就是哲学应从现实中来理解,从它所产生的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来获得实质性的内容;“消灭哲学”指的乃是消灭作为遮蔽哲学追求智慧之本真精神道路的形而上学。因此,马克思开启的“新哲学”,并非如海德格尔所言,达到了形而上学之另一极端之中。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对智慧的追求,对人的真理性生存意义的澄明,是以人的感性活动为存在论基础而生成的“感性意识”的合理表达。虽然哲学一经产生就具有了独立的外观,但是,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并不是思维、意识,而是人的感性活动。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哲学就以“感性意识”的形式成为人操持自身的领悟。在这种意义上,“作为‘感性意识’的人的意识,与其说是意识,倒不如说是存在”[13]。基于此,哲学追求智慧,澄明人的生存意义,“乃是人操持自身的呈现,是人之生存的自我把握和自我领悟,从而真正是人的自我造就”[13]。也就是说,马克思把感性活动树立为“新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就从源始根基处打通了哲学与人的联结渠道。从这种意义来看,哲学并不是盘踞在人之外的等到黄昏的到来才起飞的“密纳发的猫头鹰”。哲学本质上是以人的感性活动为存在论基础形成的以“感性意识”的形式而彰显人对自身生存意义持守的智慧,它预示并揭明的是,“只有当我们从自身而来亲身保持那个持守我们的东西时,使我们持守在本质中的东西才能持守我们。”[14]136由此看来,以感性活动为“新哲学”的存在论原则,它不仅批判和克服了以意识的内在性为基本建制的近代哲学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失误,而且也阐明了“新哲学”在筹划和澄明人之生存意义的可能性道路上的自觉。在这里,筹划和澄明意味着,在哲学返回它的源始出生地并与人的生存合二为一之时,它对智慧的追求也就是人对自身生活意义的解蔽。黑格尔曾经说过:“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他能思维,则人之所以为人,全凭他的思维在起作用。”[11]38不错,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思想,人能够在自己的思想中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也能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但是,人有思想并不见得人能够正确地使用思想。诚如马克思所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286这里,马克思想要说明的是人的思想不能够脱离现实,更为确切地说,脱离现实的思想不仅无法使人认清他自己,而且也可能使人在面对社会现实时惊慌失措。与此相反,人获得真正的思想的途径在于“人应该在实践(亦指感性活动——引者注)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0]55。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的实践(感性活动)才是思想真正的源始出生地,即人要在自己的实践中证明自己思想的现实性、真理性和力量。进一步来讲,人对自身生存意义的寻求,不是到失去现实根基的思想中去寻找,而是到人的现实生活中来寻找。其实,人的生存意义已经在人自身的现实生活过程中以“感性意识”的形式呈现了出来,只不过由于我们对思想的过度崇拜而使我们“直至今日的那种思压根儿就没有去思”[12]1209。

结语

第6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 键 词】理论与实际关系/哲学形态/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哲学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370041003-8353(2004)01-0037-08

长期以来,国内的马克思哲学研究一直受哲学评价标准变化的深刻影响。从改革开放前把哲学上的“两个对子”作为标准来评价马克思哲学和传统哲学,到改革开放初期用这个标准评价现代西方哲学,再到目前一些学者摒弃这一标准,转而用现代西方哲学为参照来解释和评价马克思哲学,随着评价标准的转换,人们对马克思哲学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也越来越难以统一。特别是近几年来,这种状况越来越严重:一些人力主摒弃“两个对子”这一评价标准,用现代西方哲学为参照来解释和评价马克思哲学;一些人仍然 坚持以“两个对子”为评价标准;一些人则力图发现一些新的逻辑起点,重构马克思哲 学。由于缺乏一个公认的评价标准,致使人们在对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与传统 形而上学关系的认识,以至其在人类哲学思想史中的地位的认识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分 歧。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学者坚持用各种各样的“本体论哲学”来诠释马克思哲学, 致使人们对马克思哲学的阐释往往陷于追求“新名词”和“新表述”的怪圈之中而不能 自拔。

因此,寻求一个能够把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与现当代西方哲学区分开来的哲学形态划分标准,正确解读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也就成了理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首先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是解读马克思哲学基本精神的关键

正确认识马克思哲学的本质特征,首先必须从马克思哲学的原始文本出发,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

纵观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并没有给自己的哲学一个最终的确定的名称,而是在不同的场合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1]、“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1]、“实践的唯物主义。”[1]、“我的辩证方法”[2]、“为历史服务的哲学”[1]、“人 的科学”[3]、“资本的理论,即现代社会结构的理论”[4]等,恩格斯也在不同的场合 把马克思和自己的哲学称为“现代唯物主义”[5]、“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5] 、“自觉的辩证法”[5]、“唯物主义历史观”[5],“马克思和我所主张的辩证方法和共产主义世界观”[5]、“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5]、“马克思的辩证法 ”[5]、“唯物主义方法”[5]等等。也正因为如此,才造成了后人在理解马克思哲学上 的困惑:不论是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 “人的科学”、“为历史服务的哲学”、“辩证方法”,还是“唯物主义历史观”、“ 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或“唯物主义方法”,都很难全面、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哲 学的本质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坚持从“本体论”、 “认识论”、“历史观”和“辩证法”四个不同的角度来“全面”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 ——甚至直至今日,国内学术界仍然把“本体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念念不忘如何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但是,这种研究模式存在着两个 非常明显的弊端:一是把作为“一块整钢”的马克思哲学人为地分割成了只是在概念推 理中才能发生联系的几个孤立的部分,使活生生的马克思哲学成为了只是在概念表述上 才能体现出优越性的理论教条;二是混淆了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特别是现代西方哲学 的界线,有人认为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同属于一个哲学形态,都是现代哲学。有 人则像海德格尔等一些现代西方哲学家那样,认为“哲学就是形而上学”[6],马克思 哲学与其他的西方哲学流派如尼采哲学并无本质区别,充其量只是在形而上学的模式下 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颠倒,但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

实际上,如果坚持从马克思哲学的原始文本出发,全面考察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仅仅抓住马克思的片言只语,我们就不难发现,这种新哲学既反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旧唯物主义,也反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把一切归结为精神的唯心主义;既反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也反对费尔巴哈与社会现实相脱离的抽象概念体系。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论是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它们虽然在本体论的逻辑起点上截然不同,从而形成了从精神还是从物质出发来解释世界的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但他们作为传统形而上学框架内的孪生兄弟,共同拥有一个与生俱来的重大缺陷,即从纯粹概念出发建构绝对体系,从而导致理论脱离实际、哲学脱离现实[7]。这就是马克思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原因。

出于在理论与实际关系上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颠倒,马克思哲学相对于旧哲学的根本性转折就在于:一是摆脱了旧哲学(既包括旧唯物主义,也包括旧唯心主义)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绝对体系的俗套,把自己的哲学视为开放的、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哲学;二是摆脱了旧哲学单一认识世界的功能,转向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三是改变了传统哲学专一致力于“形上”之思,以远离尘世为荣的世俗,以促进绝大多数人以至全人类的全面发展为己任。也就是说,它摆脱了以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为基本类型的、“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束缚,发展成为 一种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更为高级的哲学形态[8]。它是一种“反形而上学 哲学”或“非形而上学哲学”,是在终结和扬弃传统“形而上学”基础上形成的新哲学 。这种新哲学在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上与传统形而上学根本对立,其基本特征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面向现实,以批判现实、认识现实、改造现实为主旨

一是在认识方法上,坚持从动态发展着的社会现实出发来认识现实世界,批判现实世界,而不是从“现实”或从“人”的抽象概念出发来建立各种体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坚持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在认识方法上,习惯于把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事物变成“抽象概念”,然后在抽象概念的基础上仅仅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从而使自己的认识从一开始就离现实越来越远。而马克思则走着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相反的道路,反复强调在研究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时,必须时刻坚持从现实社会条件出发,“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2]——把资产阶级经 济学家的“抽象概念”放到社会现实中去考察,认识和批判现实。这是马克思在其终生 的研究特别是《资本论》的研究中所一贯坚持的认识方法,亦即从抽象到具体的认识方 法。

二是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上,坚持认识世界为改造世界服务,反对建立单一追求认识世界的纯粹概念体系。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等著作中,马克思非常鲜明地阐明了自己的哲学理想,认为其所在时代的哲学家们受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的影响,把哲学仅仅限定于解释世界的领域,仅仅致力于建立各种各样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体系,“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这是远远不够的。认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2]哲学家必须在“解 释世界”的基础上,把目光投向改造世界,实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主观与客 观的统一。既要认识世界,看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标准,世界的可知性和思维的“客 观真理性”都必须由实践来证明;又要看到人的实践在改变周围环境和改变人自身两方 面的作用,坚持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

2.面向人民群众,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己任

马克思一生中都坚持面向人民群众,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也正因为如此,他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自己的研究方向称作“人的科学”,认为只有摆脱自然科学“抽象物质的方向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3],摆脱当时“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1]的思维模式,把目光转向处于具体社会历史环境当中的、具有现实社会需要的人,从而使自然科学和“关于人的科学”、自然史和人类史融为一体,把以实现人类的根本利益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 目的,既包括自然史、又包括人类史在内的“历史科学”作为“唯一的科学”。这就是 马克思从意识形态、法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各方面全面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探讨未来社 会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因——在马克思看来,“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而以上 这些研究都是“关于人的科学”,都是在维护和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谋 求人类的全面解放。马克思一生都在为当时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无产阶级以至全人类 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正是从这一准则出发,马克思对当时的德国意识形态进行了深刻批判。马克思指出,康德形而上学的缺陷就在于割裂了理论与“现实的阶级利益”的关系,把“现实的阶级利益”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的意志、人类意志的纯粹自我规定”,“变成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在康德那里,我们又发现了以现实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的法国自由主义在德国所采取的特有形式。不管是康德或德国市民(康德是他们的利益的粉饰者),都没有觉察到资产阶级的这些理论思想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因此,康德把这种理论的表达与它所表达的利益割裂开来 ,并把法国资产阶级意志的有物质动机的规定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的意志、 人类意志的纯粹自我规定,从而就把这种意志变成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 ”[9]而当时的德国“思想家”们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脱离“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 的联系”,依靠“纯粹的概念规定”、“空洞的幻想”来批判现实,“自然就要得出世 界上最荒谬的结论”[9]。

3.面向发展,随时坚持理论与实际的动态统一、与人民利益的动态统一

在马克思看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发展的动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 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不论什么时代,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实践都是最大的实际问 题、现实问题。换句话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一是要解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为个人,还是为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要解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如何为大多数人的问题。马克思哲学不仅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统一,而且强调理论和实际与人 民的根本利益相统一。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发展着的社会历史本身而不是所谓的原则 ,它是从社会现实中引出原则而非相反。不仅如此,马克思坚持把从社会现实中引出的 原则运用于现实,运用于改造世界,不仅使这些原则适合人民的需要、社会发展的需要 ,而且按照这些原则去改造现实。这是马克思哲学成为时代的精华,代表人民的意志和 利益,代表着历史发展方向的根本原因所在。在马克思哲学以至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当中 ,人民性、利益性、阶级性和实践性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在理论和实际在最广大人民 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的动态统一,是随着社会现实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统一。

这三个方面,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切从现实出发,研究现实、改造现实,实现理论与实际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的动态统一。这就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这个基本精神,从哲学基本问题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上,体现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作为哲学形态的根本对立。

二、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是理解马克思理论整体性的最佳视角

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以相同基本思想为指导的有机的、统一的过程,还是几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几经转折的阶段?二是理论的内容,是由几个相对独立的学科构成的学科体系,还是在同一个基本思想指导下对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重大问题的认识与解决?

能否正确理解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与坚持什么样的思维模式和理论视角密切相关。坚持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就必须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改良,把马克思的整个理论理解为一个绝对的体系,理解为对社会的不可改变的规律性认识,并把它机械地分割为几个互不联系的、由纯粹概念建构而成的学科。甚至于用一些从现当代西方哲学中借来的新名词,套到马克思的头上,对其进行“新诠释”,或是构建“新形态”。

而只要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入手,我们也就可以发现,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整个马克思理论的基本精神,贯穿于马克思终生的全部理论和实践当中。不论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马克思哲学,还是马克思的整个理论, 其基本精神都是相同的,就是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和动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 利益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利益就是最大的实际、最大的现 实。这就使理论和实际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一起来,使理论的阶级性、科学性 、实践性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统一起来。马克思的全部理论,都是在把唯物主义辩 证法用于认识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如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包括法哲学在内)、政治问题 、经济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时形成的,它们是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而不是互不联系的 几个部分。早在青年时期,马克思就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缺陷有了深刻的认识,开始 了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背叛。其后,又在革命实践中认识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和黑格尔唯 心主义的共同缺陷,才真正建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哲学形态——唯物主义辩 证法。这个新哲学形态的产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基本思想散落于马克思、 恩格斯对哲学、政治、经济等领域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大量论著中,绝不能以某一论著 的观点为限。并且,不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也都没有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理论进行 过系统论述。因此,关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我们必须从其全部产生发展过程来 把握其整体性。

马克思早在1841年4月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的[附注]中,就以探讨哲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哲学世界化和世界哲学化问题为己 任,而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不屑一顾。文章中,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 人与自然、自我意识与客观现实、哲学和世界的辩证关系,寻找使“在本身中变得自由 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的力量,作为意志走出阿门塞斯冥国,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 的尘世的现实”[1]的途径。早在这个时候,马克思已经发现了传统形而上学必然导致 “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指出:“那个起初表现为哲学同世界的 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的东西,后来就成为个别的哲学的自我意识本身中的一种分 裂,而最后便表现为哲学的一种外部分裂和二重化,表现为两个对立的哲学派别。”认 为应该使“哲学转向外部”,把自我意识“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 来”,把“坚持把哲学的概念和原则作为主要的规定”推出世界的传统形而上学再“颠 倒”过来[1]。这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萌芽,触及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 对立的焦点——理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这使他从哲学生涯的开始,便投入到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斗争当中(虽然还只是限于理论上的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形而上 学的影响)。

其后,马克思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和《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 判》中,初步完成了从传统形而上学到全新的哲学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转变。他 对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问题、意识形态,对传统形而上学在政治经济领域的现实表现给 予了批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彻底完成了由传统形 而上学向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转变。其中,《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基本精 神的重要体现。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强调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指出德国哲学的“ 全部问题终究是在一定的哲学体系即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产生的”,批判“老年黑格尔 派认为,只要把一切归入黑格尔的逻辑范畴,他们就理解了一切”,而“青年黑格尔派 玄想家们”“只为反对‘词句’而斗争”,“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而“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认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1]。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侧重于对德国的意识形态及其根源即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他们不仅把费尔巴哈哲学视为形而上学,而且把自己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彻底对立起来。唯物主义辩证法作为一个全新的哲学形态,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充分发挥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功能,致力于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坚持哲学为现实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努力分析和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探索无产阶级的解放道路,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现实化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因而,马克思的全部理论,都是在同一个基本精神指导下凝结而成的有机整体。也正是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入手,马克思才使自己的哲学与古典哲学和同时代的德国哲学从根本上区别开来。马克思哲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克服了传统形而上学中的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解释世界”,单纯依靠概念推理来“认识世界”的弊端, 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从而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中、在自己的整个哲 学中,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哲学理论和社会现实的统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 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 ,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 对立面的存在;……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 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 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3]这里的“哲 学”,是指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也就是说,传统形而上学片面强调认 识世界,必然割裂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反之,如果 到改造世界的实践当中去,存在的就只有理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主观与客观、理论与 实际是统一的,还是相互脱离的——只有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际是统一的,人们才能 实现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目的。也只有实现了理论与现实的统一,我们才能 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马克思终生所追求的,就是要使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最 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在马克思的全部理论中,坚持理论与实际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的统一与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是密切联系的两个方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非常重视“哲学和对现实世界的研究这两者的关系”,批判施蒂纳“却总还是停留在纯粹思想的世界的范围内”,“他真正相信意识形态的各种抽象思想统治着现代世界,他深信他在其反对‘宾词’、反对概念的斗争中攻击的已不是幻想,而是统治世界的现实力量。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头脚倒置的手法,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无限 的轻信,竟把资产阶级的一切虚伪的幻想、一切伪善的保证信以为真。”认为“在施蒂 纳那里,客观世界的关系在反思中成为他的反思的创造物”[9]。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 主张哲学来源于现实、服务于现实,它不是以本体为基础和出发点,而是以现实为基础 和出发点;不是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而是超越一切僵固的、封闭的体系,回 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他们一生中不再对形而上学的知 识论问题进行过多的探讨,而是把主要精力转向对“人民现实的幸福”的关注,转向对 最广大人民群众——无产阶级现实状况的关注。他们关心的是现实中人民的尘世幸福, 而不是虚幻的天国的幸福。他的哲学面对的是现实事物、现实社会,而不是纯粹的概念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才强调“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术界一些人坚持“两个马克思”和“马恩分立”说,认为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马克思与恩格斯均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这是非常错误的。我们不能说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没有区别,也不能说马克思与恩格斯没有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至任何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必然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与 恩格斯也有着学识水平、实践阅历和学术专攻等方面的差异,有时甚至存在着研究分工 的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就马克思从青年到老年以及二人的终生合作而言,都有一条 主线贯穿于其中,这就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哲学与现实的统一,哲学为现实服务、 为无产阶级服务、为改造旧世界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活动和革命实践活动,从 一开始就是同大多数人的解放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在批判地吸收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截然不同的哲学新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 ,并把它运用于改造现实社会亦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活动当中,运用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整个马克思理论是一个由其基本精神贯通起来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从几个不同的基本概 念出发推演出来的、纯粹的学科体系。

因而,我们只有把握住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才能从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入手,全面把握马克思哲学以及全部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

三、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是区分马克思哲学和本体论哲学的可靠标准

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是划分两大哲学基本形态的可靠标准。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出发,迄今为止的一切哲学,都可以划归传统形而上学和唯物主义辩证法(真正的马克思哲学)这两大哲学基本形态[8]。

所谓哲学基本形态,是由哲学的对象、本质、目的、功能、方法等基本要素构成的,最具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哲学类型。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除了哲学基本问题是相同的以外,在哲学的目的、本质、功能、具体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仅仅用哲学的“两大阵营”和“两个对子”包含的四种要素,并不能准确地描述两大哲学基本形态——传统形而上学和马克思哲学之间的本质差别。

也正因为如此,在哲学形态的划分上,马克思已不再满足于传统哲学把哲学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仅仅局限于认识论领域,局限于“解释世界”方面,而是把它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拓展为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问题),并把它作为区分自己的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标准(由于篇幅所限,作者对此将另文论述)。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

把这一标准用于考察整个哲学史,我们可以看到:迄今为止的人类哲学史上,除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所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以及各种“二元论”哲学,都同属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形态。其基本特征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1],从纯粹概念出发,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这种哲学可以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到近代为止的西方古典哲学。在本质上属于本体论哲学,具体表现为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和二元论三种形式。但不论是那种形式,都有着一个共同特点,即哲学是为了求知而非实用,坚持理论与实际在思维中的统一,坚持从最抽象的“本体”出发来解释世界;二是现代西方哲学。其特点是反对“形而上学”原有的“理性化”的抽象概念体系,强调哲学的科学性、实证性,但仍然坚持把人抽象化,从抽象的“感觉”、“意志”、“经验”、“生命”、“存在”、“此在”等抽象概念出发来解释世界,因而其本 质上仍然是在运用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建立绝对体系,具备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特 征;三是后现代西方哲学。其特点是高举反对“基础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大旗,反 对包括现代西方哲学在内的一切“形而上学”,力图面向现实,批判现实,对重大的社 会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但前期的否定性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及一切传统文化持 根本否定态度,实际上仍然是在运用传统形而上学追求终极和绝对,要么绝对肯定,要 么绝对否定的思维模式。后期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虽然力图面向现实,着眼于社会的 建设,寻求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道路。但它仍然是凭借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停 留在纯粹思想的世界的范围内”,而不是从现实出发、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 发,来寻求社会发展的道路。因而,根本看不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只能 从“宗教”中寻求未来社会的出路。它也没能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仍然属于 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基本哲学形态。

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形态相对应,马克思哲学则属于另一哲学基本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这里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指马克思原创的、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和灵魂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其实质上是“马克思哲学”的代名词,就是整个的马克思哲学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被后人理解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高规律”的那种“唯物主义辩证法”。它最基本的特征是:面向现实、面向人民大众,坚持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坚持理论和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一。

同时,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出发,我们也就不难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整个的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基本形态而不仅仅是一种方法,在哲学基本形态的各个方面,如哲学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理论来源与表述、理论与现实的关系等问题上,与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的全面对立:在研究目的上,唯物主义辩证法以改造世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为目的,坚持从现实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于现实。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是“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10]。对传统形而上学来说,辩证法只是求知的工具,唯物主义辩证法则是坚持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它既是认识世界的世界观,也是改造世界的方法论,而不仅仅是认识世界的认识论。在研究对象上,唯物主义辩证法把现实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认为理论是来自现实,是现实的反映,坚持理论与实际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强调“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1]。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是把“本体”作为研究对象,是理论与现实相脱离或背离:唯心主义认为现实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自然界只是观念的外化;唯物主义虽然反对现实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的唯心主义观点,但其哲学也仅仅是从头脑中而不是现实中产生出来的思想。在哲学研究方法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解决与人类历史命运相关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马克思一生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构思,致力于全世界无产者以至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要求人们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从事实和事实本身的联系出发 ,抛弃一切先入为主的、同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的 思维方法(包括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坚持从思想出发,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在超越于 经验的纯思维领域构造世界的发展图景,因而不能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来认识世界。这 是包括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在内的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家的共同缺陷。在哲学理论的表述上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真理是现实的反映,是一个不断 发展的过程。不承认永恒不变的“本体”和绝对真理,反对建立普遍有效的绝对体系。 认为自己的哲学是开放的、发展的理论。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追求终极,追求普 遍,追求绝对,追求永恒不变的“本体”和绝对真理,致力于建立普遍有效的绝对体系 ,把自己的哲学封为绝对真理。在哲学与现实的关系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现 实的哲学,它坚持哲学是与现实相统一的,在现实中生长和发展的,是为现实服务、为 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以哲学与现实相脱离为特征,不 仅方法本身容易导致哲学理论与事物的真实面目不相符,即使哲学理论本身有与实际相 符合的成分,也只是作为知识和教条,成为空头理论,而不能正确用于解决现实问题, 更谈不上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

因此,在本质上,唯物主义辩证法与传统形而上学、马克思哲学与本体论哲学,属于两个根本对立的哲学基本形态。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原创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既不是本体论哲学的改良,也不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因素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因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在对二者批判和超越的基础上,在更高层次上的再生。它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基本形态,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哲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绝对体系的根本特征,是哲学基本形态的根本革命。

因而,只有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把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如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现当代西方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等区分开来。而我们目前对马克思哲学本质的简单概括,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辩证方法等等,都很难说已经准确表述了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充其量只能是反映了其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就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说为例,虽然反映了马克思哲学的辩证和唯物两方面因素及其在认识当时社会现实时形成的一些研究结论,但却无法反映马克思哲学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理论和实际与人民利益相统一的根本特征。实际上,这些概括仍然是从哲学的“两个对子”出发,用唯物与唯心、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四个因素来判定马克思哲学在认识世界方面的某些特征。由于这些概括仍然是用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来看待马克思哲学,因而很难准确把握 马克思哲学的真正本质。

从原则和概念出发,这是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而我们目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运用的却正是这样的方法!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出的:“如果像柏林的思想家一样,停留在德国地方性印象的圈子里议论自由主义 和国家,或者仅限于批判德国市民关于自由主义的幻想,而不从自由主义与它所由产生 的并赖以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的联系上去理解自由主义,那末,自然就要得出世界上最 荒谬的结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至今仍这样表现出来的德国自由主义,已经是通 俗形式的空洞的幻想,是现实的自由主义在思想上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把它的内容 变为哲学,变为纯粹的概念规定,变为‘对理性的认识’,真是易如反掌!”[9]这种脱 离现实,脱离“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的联系”,把一切都“变为纯粹的概念规定”的形 而上学思维模式,必须坚决予以终止。

四、目前国内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本体论情结”及其化解

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坚持以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为判定标准,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然而,目前国内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恰恰就是: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判定标准,从而导致认识了上的混乱。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本体论”哲学的兴起,国内用本体论来 解释马克思哲学的潮流大有不可阻挡之势。一些人坚持用“实践本体论”、“人本体论 ”、“生存本体论”等各种各样的本体论来解释马克思哲学,形成了解不开的“本体论 情结”。这就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困惑: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哲学,是把它作为一种 在目的、对象、原则、方法等各方面与“本体论哲学”截然不同的全新的哲学形态对待 ,还是把它仅仅视为一种理论体系,知识体系?

要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的回答,就需要我们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这一判定标准出发,对本体论的本质和特征进行认真考察。

众所周知,本体论是西方古典哲学的核心。虽然“本体论”一词直到17世纪才拼造出来,但“本体论”的研究自古希腊就开始了。“本体论”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被称为“本体之学”。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包括“本体论”、“理性心理学或灵魂学”、“宇宙论”和“自然的或理性的神学”四个部分,“本体论,即关于本质的抽象规定的学说。”[4]康德认为形而上学“由四种主要部分所成:(一)本体论;(二)合理的自然学;(三)合理的宇宙论;(四)合理的神学。”[12]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也认为:“与形而上学相关的有存在论、宇宙论、心理学以及自然神学”[13]。由于在西方哲学史上,“形而上学着眼于存在,着眼于存在中的存在者之共属一体,来思考存在者整体——世界、人类和上帝。形而上学以论证性表象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存在者之为存在者。” [6]因此,在西方哲学中,大多数情况下,“本体论”与“第一哲学”、“形而上学” 是同义的,主要探讨超越具体事物的、在具体事物之上的关于存在的最一般根据的学问 。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理性心理学、理性物理学、理性宇宙论都成了实证科学 ,逐步被心理学和生命科学、理论物理学、天文学和宏观物理学等所取代,理性神学也 从哲学中分离出去,回到宗教之中。只有本体论始终留在形而上学内。因此,也有人把 本体论等同于形而上学。

本体论哲学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本体”的追求。而“本体”作为西方哲学中的独有概念,指只能用理性才能理解的本质,是理性直观的对象。它是18世纪经康德的应用而流行的哲学名词。康德认为本体是与现象(显现于一位观察者的事物)相对立的事物本身。尽管本体掌握者可以理解世界的内容,但他却主张人的思辨理性只能知道现象, 决不能透入本体。康德的本体作为“思想”的“对象”,理性直观的对象,是一种“只 存在于‘思想’里”的存在,是本体论哲学研究的对象。虽然这并不是全部哲学家共有 的观点,但任何一种“本体”都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都是纯粹思想的产物,一种高 度抽象化的、抹杀了现实社会特征的、“只存在于‘思想’里”的存在;(2)是最基本 、最普遍的终极概念,具有解释一切以至在思想中“建构”整个世界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因而,尽管形形色色的“本体论”哲学有着各不相同的“本体”以及由其推演而来的 各种各样的理论体系,从思想和概念出发、建构绝对体系则是其根本特征。它的必然结 果就是哲学脱离现实、理论脱离实际。就以“实践本体论”而言,当把实践抽象为“本 体”以后,实践主体的社会性、目的性,实践的具体社会环境,实践的效果及其与人民 根本利益的关系等等,都被抽象掉了,从而成了一个纯粹的“抽象物”。在此基础上建 立的整个理论,只能是纯粹的逻辑推论,很难对现实社会的发展产生应有的作用。用这 样的理论来“解释”马克思哲学,必然导致对马克思哲学的教条化理解,这是马克思本 人所不能容忍的。正如马克思在批判布鲁诺时所说的那样:“圣布鲁诺错误地把一些唯 物主义者关于物质的哲学词句当作他们世界观的真实的核心和内容了。”[14]我们的一 些哲学家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从哲学形态基本变革的角度来说,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仅没有过时和被超越,而且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开创的是这样一个哲学形态:它跳出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从纯粹概念出发建构哲学体系的传统模式,致力于研究现实、改造现实,以使其更加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更加符合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它所具有的现实性、人民性和成长性,是任何一种受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思维模式局限的哲学流派所不能比拟的。

必须予以指出的是:目前马克思哲学所受到的种种责难,无一不是在把马克思哲学解 释为一种“形而上学”或某种“本体论”哲学的前提下才出现的——只要是先把马克思 哲学解释为某种“形而上学”或“本体论”,然后再用传统形而上学的标准去衡量,那 么,它相对于传统西方哲学、相对于现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并没有什么绝对优势, 在有些方面甚至是各有千秋。然而,如果我们从理论与实际关系的角度,把马克思哲学 作为一个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哲学形态来认识,那么,马克思哲学之外的一 切哲学也就不再显得那么神秘了。

与此相关,有的学者提出要“重构”马克思哲学的“理论体系”,或是“在现时代实践的基础上,重新解读、重建与发展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也是受这种思维模式影响的结果。实际上,马克思哲学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理论体系,我们甚至也找不到一个“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它作为一种哲学形态,沉淀下来的只是一些认识现实和改造现实的方法、原则,是它坚持理论与实际在人民根本利益基础上统一的基本精神。《资 本论》虽然在从“商品”出发来揭示资本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时借用了“黑格尔的表达 方式”,但这仅仅是一种“表达方式”、一种外在的形式,其实质仍然是从资本主义的 社会现实出发,研究现实、解决现实问题,这与传统形而上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 ”,从纯粹概念出发推演出绝对体系的思维模式绝不可同日而语!而目前一些学者在马 克思哲学研究上,走的恰恰是马克思所坚决反对的路线——一种追求终极“本体”的传 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强调实践,就要把世界解释成“实践的”,从而构建由实践产生 出一切的“实践本体论”;强调人,就要由人的概念推出一切,构建“人本体论”;强 调方法,就要把马克思哲学仅仅归结为方法,甚至“把‘历史’当成一种方法来理解” 。这种从某一纯粹概念出发推演出整个体系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是与马克思哲学的主 旨背道而驰的,是要不得的。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所谓“重新解读、重建与发展马克思 所创立的体系”,就只能是把今人制造的体系,硬说成是“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或是 对“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的“重新解读、重建与发展”。

在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主张哲学从现实出发,理论为现实服务、为人民服务,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反对“用学理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态度 ”对侍自己的理论[4]。既要反对“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剪 裁各种历史事实”[4]的教条主义,又要反对“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 ”,“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被变成套语)”“尽速构成体系”的学理 主义[4],认为二者都是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在同年8月致保·拉法格的信中,恩 格斯更是明确地对上述的假马克思主义进行批判,指出:“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者,马 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4]。要求划清真假马克思主 义的界限。这对我们纠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形而上学倾向,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 意义。

马克思哲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在于其创新性和开放性——这不是说它有一个体系,一个开放的体系——而是它的研究对象即社会现实是变动不居的,是开放的、发展的!“ 重读马克思”是必要的。但是,我们“重读马克思”,应着重于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与 传统形而上学的区别,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而不是力图去建立形形色色的 “体系”,并把它强加给马克思!

因此,我们要回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命运问题,就必须从哲学形态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在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上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就在于研究和解决每个时代的社会现实问题。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如何按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去解决好各种重大的现实问题,如个人利益、政党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关系问题,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利益的关系问题,部门或集团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问题,如何通过立法、执法和监督建立起平等机制和竞争机制的问题,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的发展与完善问题,党政领导权与人民监督权的关系问题等等,都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既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马克思主义能不能真正得到弘扬和发展。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78,75,2,66,75,76-77,64-66,57,62,7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1,19,19.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90,89,8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1,688,677,688,691-692,6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8,349,349,740,347,349,465.

[6]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8,68.

[7]郝立忠.形而上学批判[j].文史哲,1999(06).

[8]郝立忠.作为哲学形态的唯物主义辩证法[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154,238.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13,215,262~263,301,215.

[10]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31.

[11]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2.

[1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578.

第7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一、怀疑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问题即已凸出。1982年佟德富等发表《谈谈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一文,即明确强调在开展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两年多来碰到的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首要的即是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问题,因为有些人“抱怀疑乃至否定的态度”在以后的研究中,这一问题被逐渐深化,依次形成了几个紧密相关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如果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在什么形式下有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少数民族其他文化形式有何关系;如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何价值……正是这些问题的展开,深化了人们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认识。到新世纪初起之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问题即已由价值判断转化为事实判断,即转化为对少数民族哲学研究范式选择的合理性问题。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有全面否定论和部分否定论两个层次。前者强调中国少数民族都没有哲学,后者强调只有先进民族有哲学。在中国哲学界,这一问题最先发生在蒙古族哲学研究中,因为在中国首先倡议蒙古哲学史研究并列入整个学术规划的是内蒙古哲学界,因而蒙古族有没有哲学和哲学史即首先被学界怀疑13146,并有种种议论|312。后来在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都曾先后发生过这一问题,如有学者认为朝鲜族没有或少有专门哲学著作而强调其不可能有或少有哲学思想141;新疆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史也不过是与宗教掺合在一起的、毫无价值的大杂烩,在哲学史方面很难开口15;土家族哲学研究则被直接否定166;其他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也都差不多遇到过这一问题,以致于有的就加以存而不论,如佟德富等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71中即没有讨论这一问题;黄庆印在《壮族哲学社会思想》中也是直接肯定壮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1817笔者在《土家族口承文化哲学研究》等书中也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其他如《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肯定中国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有反映本民族特点的哲学思想或哲学思想萌芽,并且是中国哲学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持肯定论者居多,有学者甚至认为,否认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是一种主观偏见,而且积习太深,特别顽固,因此更需要解放思想。研究结果表明,各国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哲学史,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只西方有哲学史而东方没有哲学史,正在于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西欧各民族的哲学创造物有不少本是起源于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哲学1111;那些强调只先进民族有哲学而后进民族没有哲学,如说蒙古人在“精神智力方面没有发展,没有独立思维能力”“单纯地追求宗教思维”“对哲学稍微有些爱好”等等,可是事实也证明蒙古族有自己丰富的哲学思想。据笔者手头所掌握的现有研究资料,白族、苗族、纳西族、朝鲜族、回族、彝族、土家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满族等民族都已写出了自己民族的独立哲学史,有的民族还形成了自己的多部哲学思想史著作,强力地证明了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总之,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长期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哲学界,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界。

综观产生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原因,避开某些文化中心论因素的影响外,有三个因素起着关键作用:一是西方哲学重点关注问题及相应思维方式的影响,二是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惯性,三是客观上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缺乏研究。1141

二、归化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有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一是有无哲学的问题;二是中国少数民族有什么哲学?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类型问题。从本质上说,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一般哲学,其中特别是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目前有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代表说或融合说、多元一体说、汉族哲学说等三种类型。

一是接受汉族哲学说。这是在蒙古族哲学、朝鲜族哲学、土家族哲学等研究中都曾遇到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思想,也是从汉族那里接受过来的,实际上就是汉族的哲学思想。

二是中国哲学融合说或代表说。已故著名哲学家任继愈先生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论集》序中以肯定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多民族共同的创造成果为前提,强调中国哲学史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认识史,因而现在的中国哲学本身即包括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内,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已融入中国哲学中,讲中国哲学即亦代表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虽然他强调“少数民族的哲学应当成为中华民族的哲学的组成部分,但他同时也强调“汉族是许多兄弟民族长期融合的结果,历史上并不存在‘纯汉族’。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这一思想的更高认知,是人类思想代表说,即强调“每个具体的哲学家虽然属于一定的民族,但我们研究哲学史,却不应把他看做仅仅属于某一民族的哲学家,同时也要看到它代表着全人类的先进思想。

三是中国哲学多元一体说。伍雄武先生以中国民族关系、中华民族结构(格局堤多元一体的实际为出发点,同样强调中国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的多元一体关系,强调我们既应分民族地深入研究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又应开展各民族思想关系史的研究,“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171这一说法的基点是承认各民族有自己的独立的哲学,如佟德富、金京振等。

笔者认为,哲学史研究,同时也就是哲学研究,它必须如黑格尔所说,“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也就是说,研究者必须有自己的哲学观渗透进自己的哲学史研究中。因此,希望人们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定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是困难的。但是,从中华民族的哲学关系而论,应特别强调的是两个基本关系:一方面是随着“用夷变夷”的进程,中国诸少数民族在逐渐融入“汉族”过程中,也的确把自己的哲学带进了“汉族”,成为“汉族”哲学的一部分,以致于不能说出这些哲学的少数民族特性,如土家族先民范长生、鹖冠子,回族学者李贽等即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哲学中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汉族哲学,而是以“汉”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哲学,即少数民族融入以后的哲学已不再是“少数民族哲学”而是“中国哲学”。但是另一方面,中国各少数民族一般都有数千年以上的“土著生活”即使是那些“用夷变夏”的汉人进入了少数民族地区,也仍然成为该少数民族哲学的传承者,并带入相应的“汉族”哲学,从这个尺度认定,则我们所说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其中显然也有“汉族”哲学的因素,但其主体却仍然是少数民族的,因而可以用“前中国哲学”来称呼。总之,在“华夷之辩”的框架下,“夷”变而为“华”则是“中国哲学”;相反也可能有“华”变而为“夷”的情况,如不少原来的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的情况。这样,在中国哲学研究中即发生了“中国哲学的多民族背景”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前中国哲学背景”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即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显然,据此而论,融入说、汉族说都是片面的,而多元一体说似又过于笼统。因为这一问题的本来意义即是“华夷之变视阈的中国哲学”问题,这一问题所要解决的有三个基本方面:华夷之变——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尺度,这里要解决“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的问题;中国哲学的多民族文化渊源,这里要解决的是目前“中国哲学”中的多民族文化根基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对象、性质等一般问题,这里要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独特性问题。

三、思考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实质上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什么形式下存在的问题,笔者此前曾概括为范式说与文化内部构成说两个方面,并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要素论证说。根据近年的研究进展,实质上可以概括为四类解决方案,即范式说、阶段说、层次说、广狭义说等。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问题成为人们自觉的关注对象后,解决这个问题即产生了改变范式的理路,如“中学西范”等。从本质上说,范式说是根据不同哲学观来评定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的问题。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以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据此,笔者在《20世纪土家族哲学社会思想史》中曾专门讨论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并区别了“不同哲学观对哲学合法性的讨论”。而传统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实可概括为三类范式:一类是传统教科书范式,坚定地承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并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理解模式和概念框架分析问题,笔者也曾有过这种尝试。这种范式还包括从教科书的哲学定义出发否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从而放弃在哲学意义上探究民族文化。一类是生存论范式,即把哲学理解为“以某种文化样式对关于自身存在的这种自我意识的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某种形态的哲学存在。所以,少数民族哲学即“是存在于少数民族各种文化样式或'文本’形式之中,以少数民族哲学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各种独特方式……为中介,所反映出来的他们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以及他们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思索和'觉解’。三类是思想权力说。宝贵贞即强调“哲学是一个民族思想的权力”。他以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精华为前提,阐明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所特有的哲学思想。

在范式说之外,较普遍的申论形式是用“哲学”的层次关系求得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其中有两层次说者主张中国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创造的丰富多样的物质文明和灿烂的精神文明,其中的核心即是各民族鼓舞自己的精神力量和维系群体的精神纽带,这种核心凝聚为观念、结晶为理论、升华为体系即是哲学,而其中有的虽未成体系却深涵哲理,则可称为哲学思想122、有三层次说者如刘蔚华先生主张哲学观念、哲学思想、哲学是各少数民族哲学的基本层次,有的处于观念层次,有观念而系统者是哲学思想,从理论上回答哲学终极问题者是哲学。在三层次说中,伍雄武先生则以哲学、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三层次来加以阐明。124笔者也同样讲哲学的三个层次,但却是基于哲学问题来认定的,即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不能用没有一个层面的问题来否认其他层面的哲学存在性。有四层次说者主张依据哲学产生、发展条件的完备程度及哲学本身发展的水平而划分为“哲学观念一哲学思想一哲学理论一哲学体系”。肖万源也强调以层次性方法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以免误认少数民族无哲学,并可实事求是地研究、评估少数民族哲学。

与层次说同时运用的是广义狭义说,如一些学者从古今中外哲学史的比较中,特别是从哲学思想资料来源的分析中,首先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应用哲学、宗教哲学、民间哲学等,并据此强调理论哲学史是狭义哲学史,其他几种形式的属广义哲学史,而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则可归入广义哲学中。这样既解决了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又衡定了少数民族哲学的发展水平。与此说相应,笔者则以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来立论,强调不能用一种存在形式否认其他存在形式。

与上述论说方式相异,还有一种哲学发展的社会阶段说,即夏里甫罕阿布达里在《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26]中认为,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这一视角来看,诗歌民族大多处在传统社会、传统文化发展阶段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社会文化阶段,与哲学民族比较,显然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我国各民族都还处于诗歌民族阶段。准确地说,处于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型的漫长而复杂的阶段。据此而言,整个中华民族都应该是还没有哲学的民族,是非哲学民族。与此相对,张天鹏在《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一兼评<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中则又提出了另一种横向划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而不是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的转变。其中“求善”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而“求真”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

关于上述的范式说,笔者曾强调,范式说本身并不能说错,但对范式的选择性却有合理性的问题。因为我们谁都有接受或信仰某种哲学范式的权力,并且也能据此体现哲学史研究就是哲学研究的真实意义。而上述层次说与广义狭义说的共同特征则是着眼于从文化的内部结构来分析,其中后者则更强调从哲学的结构来分析。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文化哲学的分析范式,仍然可以归入哲学范式说中,如蔡茂生在《民族文化建设的哲学审视一“文化哲学与民族文化建设”研讨会纪要》等中,实际上即提出了“文化哲学”的存在形式问题等。至于发展阶段说,可以认为是基于民族思维发展水平的论证,从理论上说,还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即是否坚持或承认所有民族都有哲学的问题。当然,上述分析也并不是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形式的全部方面。不过,所有这些努力都告诉我们的是:无论是范式说还是层次说,也无论是广狭义说还是社会阶段说等,都在执着于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而关键在于找到一种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恰当存在形式的分析路径。

四、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

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首先即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故早在1982年佟德富先生即强调“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争论,实质上是如何理解或看待哲学的问题,它也涉及到少数民族哲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1112他由此强调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一般规律的自觉、完整、系统、严密的观点,即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这一思想在他与金京振共同撰写的《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141但是,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哲学观而各自提出了不少的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的根据,如佟德富等提出了条件成熟说、存在形式说、社会贡献说、相互影响说;伍雄武先生则强调了实践论证、文化核心论证、哲学事实论证;笔者则提出了客观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构成根据等论说121。综合诸家所论,以下论证可以说是比较被接受的。

实践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也不论其历史长短,只要它战斗过、拼搏过,它就一定有自己的民族精神之精华一哲学思想。有学者还直接与人们的生活实践相联系提出论证,强调“哲学不是神秘的'玄哲’,哪里有社会生活、有生产、有社会意识,哪里就有哲学。

文化核心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这些众多的方面又总是由某些深层的、普遍的、核心的观念把它们贯穿和联系起来,整合、建构成为有机的文化整体。“这种贯穿各种文化形式中的深层、普遍、核心的思想观念,就是哲学思想和哲学观念。“哲学观念在文化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互不相同,但是,贯穿着深层的哲学观念,这一点是各民族都相同的。如在维吾尔族高度繁荣、发达的音乐、歌舞之中“应有深层的哲学观念”;古代傣族有繁荣、发达的叙事长诗,“其中自有某种深层的观念”;藏族的佛教、维吾尔族和回族的伊斯兰教或傣族的佛教“和哲学的密切关系”也是十分明白的事实12213。总之,我们“要从文化中来发掘、认识和评价少数民族的哲学思想。

哲学事实论证说认为:经过各民族学者、专家的努力,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的研究所取得的一大批引人注目的成果已让世人能够看到“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悠久的历史”,“少数民族哲学史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12214至于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有无哲学史的问题,就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只要

拿出实际的研究成果用事实来说话即可。

哲学产生条件论证说认为:各民族能够形成哲学的基本条件是已进入阶级社会、有了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及一定发展程度的科学文化知识等。这一思想直到20世纪90年代,仍然是被学界坚持。其他如有学者分析蒙古族有没有哲学思想问题时即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哲学思想产生条件的分析,基本内容与上述略同。

发展水平说认为:不能因历史上的哲学原始和朴素而否认哲学思想的存在,如对古希腊哲学苛求,对少数民族哲学也不能苛求。也就是说,不能把哲学发展的水平作为否定哲学存在的理由。

存在形式说认为:科学文化与理论思维较发达的民族能产生专门的哲学著作,但不能由此判断其他民族不可能有或者很少有什么哲学思想。这实质上是阐明哲学思想的载体问题,笔者认为应分两个方面,一是以什么文献形式存在,一是以什么话语或符号存在,后者包括范畴、行为。蒙古族的《蒙古秘史》及《蒙古源流》、维吾尔族的《福乐智慧》等都有珍贵的哲学财富1114—5。这一论证也为《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一文所坚守。总的结论是哲学思想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1131。

社会贡献说认为:哲学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最高成就和理论思维的最高发展,不能设想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曾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少数民族竟没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作指导。这正象“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都汇集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1291应该说,从时展及其贡献的角度,认为应有哲学指导,这是以果求因的方法。

第8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新哲学核心主题超越性哲学遗产

一、新世界与新哲学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前提,是准确地和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包括: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马克思主义开辟了什么样的哲学道路?这条道路要求其后继者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陈先达的文章(以下简称“陈文”)开宗明义,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哲学的变革”,又是“变革的哲学”;它不仅重视“哲学中的问题”,更重视“问题中的哲学”。这二个基本命题的概括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前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革命的基本含义的概括;后者,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开辟的哲学道路的根本性理解。也许正因如此,“陈文”的标题是《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

关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陈文”明确提出,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源于他所创建的“变革的哲学”,即:马克思的哲学是为“变革现实资本主义,为人类解放宗旨的需要而产生的哲学”,“为创立新的世界而奋斗的哲学”。在马克思这里,创建“新哲学”,与创立“新世界”是一致的;更为准确地说,创立“新世界”,才是马克思创建“新哲学”的根据和目的。从创建“新世界”出发论述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这是“陈文”探索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在关于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的论述中,“陈文”提出了三个层次的基本观点:其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改变世界”的“世界观”,而不是“为各门科学提供最终的解释权”的“哲学”,这是新哲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其二,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为创建“新世界”而奋斗的“另一种类型的哲学家”,而不是以“解释世界”为目的的“经院哲学家”,这是两种类型的哲学家的根本区别;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应该把哲学研究作为“参与实际活动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能“走经院哲学家的道路”,这是两条哲学道路的根本区别。

在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长期以来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以从总体上否定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为前提,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描述成离开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宗派主义;二是以从总体上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及其所开辟的哲学道路为前提,把传统哲学或现代西方哲学视为哲学的“正路”。其中蕴含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陈文”所提出的“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及其相互关系。针对上述两种倾向,以“陈文”所提出的这个重大问题为聚焦点,有三个问题需要深入讨论。

第一,如何看待“哲学中的问题”以及哲学家们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

“哲学中的问题”作为“哲学研究范畴的问题”,作为“真正形而上的问题”,是“具有普遍性的哲学问题”。按照这种解释,“真正”的哲学研究,就应当是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如果应当这样看待“哲学中的问题”以及哲学家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那么,就需要澄清下述几个问题:其一,充分肯定哲学史上中、外哲学家们关于“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工作及其所获得的成果,而不是简单地以“经院哲学”之名而笼统地予以否定;其二,充分肯定这些研究成果所具有的独立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并在相对独立的意义上继续相关的研究工作;其三,鼓励和引导当代中国的哲学工作者从“问题中的哲学”升华为“哲学中的问题”,但并不排斥某些哲学工作者注重研究“哲学中的问题”,专注于“真正形而上的问题”。“哲学中的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在于,为我们从“问题中的哲学”升华为“哲学中的问题”,并进而深化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资源。这些理论资源是哲学家以哲学方式面向现实的基本前提。

第二,如何看待“问题中的哲学”以及哲学家们对“问题中的哲学”的研究。

关于“问题中的哲学”,“陈文”认为“这不是直接的哲学问题,而是形而下的问题,是需要哲学家从中捕捉的问题”。从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的状况看,也存在两种倾向:一是“陈文”指出并深刻剖析的“重视哲学中的问题而轻视问题中的哲学”;二是缺乏应有的“哲学中的问题”的问题意识,缺乏应有的关于“哲学中的问题”的理论资源,因而造成同样值得关切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即以研究“问题中的哲学”之名,实际上是在非哲学的层次上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缺乏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真正的理论兴趣和艰苦的理论探索,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对“问题中的哲学”的拓展与深化。

第三,如何看待“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的相互关系,以及与此相关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相互关系。

“哲学中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源于“问题中的哲学”,因此,注重“哲学中的问题”的哲学家,只能在“历史视野”与“时代状况”的撞击中研究“哲学中的问题”,只能以自己时代的生存状况和生活体验为背景来研究“哲学中的问题”,而不可能是脱离时代的纯粹的玄思和遐想。哲学理论和哲学思维的时代性,对于我们理解“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的相互关系,并由此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相互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其一,任何一种真正的哲学理论,从根本上说,都不可能是单纯地形成于“哲学中的问题”,而总是不同程度地形成于“问题中的哲学”,因此,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应当是自觉地探索、澄明“哲学中的问题”所隐含的“问题中的哲学”。在何种程度上挖掘出“哲学中的问题”所隐含的“问题中的哲学”,才能在何种程度上把握到“哲学中的问题”。其二,正是由于“哲学中的问题”总是隐含着特定的“问题中的哲学”,因此,每个时代的哲学都具有某种广泛而深刻的一致性。如何以“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来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性分歧,从根本上说,在于关注什么样的“问题中的哲学”,怎样关注“问题中的哲学”,以及如何回答“问题中的哲学”。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关注的“问题中的哲学”,是“变革现实资本主义”问题,是“人类解放”问题,是“创立新的世界”问题。这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区别,因而也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核心主题与核心命题

马克思所要创建的“新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这不仅关系到对“新世界”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对“新哲学”的理解。叶汝贤的文章(以下简称“叶文”)从探索马克思的“核心主题”和《共产党宣言》关于未来社会即“新世界”的“核心命题”入手,讨论了“新世界”与“新哲学”的关系。“叶文”提出,马克思终生探索的“核心主题”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共产党宣言》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正是马克思的“核心主题”。

关于马克思终生探索的“核心主题”和《共产党宣言》的“核心命题”,“叶文”提出和探索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究竟谁是谁的条件?这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和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本质的问题,但又是一个长期以来理论界未予深入讨论的问题。这种状况既影响了对最根本的“哲学中的问题”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研究,也影响了对最重大的“问题中的哲学”即社会主义本质的研究。“叶文”提出,“《宣言》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来界定社会主义,深刻地表明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把社会主义同一切旧社会区别开来”。对此,我深以为然。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命题所内蕴的深刻的历史内涵在于,它表明了人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中的存在方式,以及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所决定的人的发展状况。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虚假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社会主义是以“作为个人的个人”所构成的“真正的共同体”去代替“作为阶级的成员”的“虚假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因而不可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而“真正的共同体”是个人发展的形式,个人是发展的主体,因而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并从而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

“叶文”对于深刻理解马克思的“核心主题”和《宣言》的“核心命题”,以及深入理解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都富于启发性和建设性的意义。但是,无论是从“哲学中的问题”的角度,还是从“问题中的哲学”的角度,对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核心命题”、对于“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学术界仍有广阔的理论探讨的空间。

从“哲学中的问题”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理论困难阻碍我们对“每个人”与“一切人”的相互关系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为什么人们往往把“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视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不是“把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视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否需要我们重新理解和阐释“人”、“历史”、“社会”、“文化”、“发展”这些最基本的哲学范畴?在“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中,既包含着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共同体、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也包含着个人与历史、个人与文化、个人的独立性与依存性等更为深层的矛盾关系。人作为历史的、文化的存在,总是被历史、文化所规范的,而“文化”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它对个人的“偏离”,即以普遍性的方式“消解”其个性。在对历史的文化内涵的反思中,我们会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马克思提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在我看来,正是从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出发,马克思把他的哲学批判从“揭穿”“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转向“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深切地展开了他对“法”和“政治”的批判,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马克思的哲学批判,是要把“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变成人的独立性和个性,也就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这是马克思的“核心主题”的具体体现。

在当代诠释马克思的“核心主题”和《宣言》的“核心命题”,无法回避的最为重大的“问题中的哲学”是市场经济和现代化问题。市场经济并非仅仅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配置方式,更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人的存在方式。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存在的第二种历史形态,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方式。人的这种存在方式显示了自身的二重性:人从“依附性”的存在而实现了“独立性”的存在,然而,人的这种“独立性”又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以至于学者们以“物化的时代”来概括当代人的存在方式;人的真正的独立性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既要现实地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生存状态,又必须以马克思所说的“第二大形态”所形成的“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为基础。同样,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人的“一切社会关系”获得了现实性,但又造成了国内外学者在现代化的反省中所确认的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疏离”。这表明,针对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进程所产生的严峻问题而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其所内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言,远不止是具体的政策性问题,而且包括既推进市场经济又超越市场经济、既推进现代化又反省现代化的哲学理念问题。由此,“问题中的哲学”就升华为“哲学中的问题”:我们现在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哲学理念?这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性的价值选择和价值排序问题,因而也是当代中国的最根本的实践理念问题。

三、现实性与超越性

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核心主题”所展开的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具有真实的“现实性”,而且具有不容否认和不容忽视的“超越性”。那么,为什么“较长时间以来,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强势的观念,即认定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现实的而非超越的”呢?这是光的文章(以下简称“张文”)所提出和探索的问题。

从实践的观点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首先需要回答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张文”的最富启发性的观点在于,他认为马克思“把人类生存的永恒事实给予了历史性的理解,这种历史性的理解是现实的,也是超越的,因为它们就是人的历史性实践活动本身的两重性;这两重性既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而又能够相对地分化开来并呈现出极大的张力。所以,我们看到,当马克思以此为自己的思想方法展开其理论研究时,他的思想的运思,便一直在人们具体特殊的实践活动方式与人类生成发展的总体性的历史这两个向度之间反复展开;它不断地深入到人类历史的过去和未来之中,又从过去和未来返回到当下的历史境遇,从而不断地深化着对于人类命运问题,尤其是现代人命运问题的认识和解答”。在“张文”的这种解释中,“实践”已经不仅仅是某种被解释的对象,而且被升华为某种特殊的解释原则,即以实践的观点去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在我看来,实践观点作为解释原则,应当具有更为重大、更为基础和更为广泛的地位和作用——它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论的世界观去看待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理解为否定性的统一关系。正是这种关系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性与超越性相统一的实践基础。

从实践的观点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还必须回答作为理论的哲学与实践之间究竟是何关系?在通常的解释中,总是把理论的功能归结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而理论之所以能够“指导”实践,则在于理论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这种解释中,理论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其“现实性”(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理论的根本功能则在于其“指导”作用(以合乎规律的认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应当说,正是由于仅仅把理论对实践的关系归结为“指导”作用,造成了“张文”所指认的那种普遍现象——只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性,而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

在对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系的理解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忽视甚至无视理论的批判功能,而这恰恰是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的特性。马克思一再强调,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他的理论是“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系,不仅仅是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理论对实践的“批判”作用。伽达默尔在其《赞美理论》一文中突出地强调,“理论是实践的反义词”,“理论就是对实践的反驳”。理论作为实践的“反义词”,它对实践的关系,是一种否定性的统一关系,因而是对实践的“反驳”。这才是理论的最根本的“超越性”。

理论的这种“超越性”,从根本上说,仍然是源于理论自身的基础——实践——的超越性。实践作为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的统一活动,它要把现实变为非现实,把非现实(理想)变为现实。这就是实践的目的性要求,也就是实践的超越性。源于实践的理论,集中地体现了实践的目的性、理想性要求,因而理论总是否定既有的实践,在对实践的“反驳”中把人类的实践活动推向新的领域和新的层次。

理论对实践的“反驳”,从根本上说,是对实践活动的价值排序,也就是对实践的“选优”活动。现代哲学的具有革命性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从“层级性的追求”,转向了“顺序性选择”。在传统哲学的层级性追求中,作为理论的哲学,就成为“陈文”所指出的凌驾于科学之上的“永恒不变的抽象原则”;而在现代哲学的顺序性选择中,作为理论的哲学就构成了对实践的“反驳”,也就是以价值排序的方式对实践进行选择。“为创立新的世界而奋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为根本的出发点,对人们的诸种实践活动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并进而为实现这一“核心主题”的理想目标而作出最为合理的顺序性选择和安排。在我看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的最深层的依据。

四、重新解读与重新领悟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肯定“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但是,究竟何谓“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意义究竟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究竟如何“解读”德国古典哲学?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问题,虽然一直得到人们的关注,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尚缺少令人信服和富于启发性的研究成果。俞吾金的文章(以下简称“俞文”)的出发点是:“对德国古典哲学遗产的重新解读将会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的重新领悟”。通过“重新解读”德国古典哲学遗产而“重新领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这个主旨本身就是重大的、深刻的,因而是一项长期的理论研究工作。

“俞文”的切入点是德国古典哲学“范围”的界定问题,具体言之,就是费尔巴哈哲学是否属于“德国古典哲学的问题”。“俞文”在考证和分析恩格斯的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在恩格斯的语境中,德国古典哲学指称的是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的哲学不包括在里面”。这个结论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提出两个重大问题:其一,“既然费尔巴哈哲学不包括在德国古典哲学范畴中,那究竟如何准确评价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形成发展中的历史作用呢”?其二,不包含费尔巴哈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新哲学的主要意义在哪里?究竟应该怎样概括和表述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主要理论来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这里首先讨论“如何准确评价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形成中的历史作用”问题。“俞文”突出强调的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并不是通向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路径”,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中,并不存在着他接受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影响后,从对自然的研究转向对社会历史研究,或从唯物主义辩证法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用费尔巴哈式的唯物主义去改造和提升黑格尔式的辩证法是不可能的”,“在马克思自己的解释路径中,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作用并不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

“俞文”的这些基本认识,对于深入探讨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是能否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通向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二是能否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而改造和提升黑格尔的辩证法,三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新哲学是否具有根本性的、决定性的作用。显而易见,“俞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但是,究竟如何评价费尔巴哈的“历史作用”?这仍然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如果借用“俞文”的“后德国古典哲学”的提法来探讨费尔巴哈的“历史作用”,我们可以比较明确地讨论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问题,即: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整个运动的完成”之后,“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形成发展中的历史作用”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恩格斯在他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已经给出了系统的、明确的回答。恩格斯提出,费尔巴哈“在好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在我们的狂飙时期,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及任何其他哲学家都大”。那么,这个“中间环节”的“历史作用”是什么?为什么费尔巴哈比“任何其他哲学家”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都大”?恩格斯认为,“作为从康德以来的整个运动的完成的哲学”,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在于全面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为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这应当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最根本的哲学意义。然而,“为什么彻底革命的思维方法竟产生了极其温和的政治结论”?这又应当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最根本的问题。正是从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出发,恩格斯阐述了费尔巴哈哲学这个“中间环节”的“历史作用”。恩格斯指出,“在当时的理论的德国,有实践意义的首先是两种东西:宗教和政治”。正是“对现存宗教进行斗争的实践要求,把大批坚决的青年黑格尔分子推回到英国和法国的唯物主义”。恩格斯说,“这时,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出版了。它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宝座”,因而起到了巨大的“解放作用”,也就是它在马克思恩格斯“脱离”黑格尔哲学中的作用。

恩格斯在充分肯定费尔巴哈哲学的“解放作用”的同时,尖锐地提出一个问题,即:“费尔巴哈提供的强大推动力怎么能对他本人毫无结果呢?”恩格斯说,“理由很简单,因为费尔巴哈不能找到从他自己所极端憎恶的抽象王国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因此,我赞同“俞文”的这个观点: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既不能直接走向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也不直接从黑格尔的辩证法走向马克思创立的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基和内涵的辩证法。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源于唯物主义的费尔巴哈哲学,反而是源于唯心主义的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并不是超然世外的玄思和遐想,而是源于他们所处的时代的最重大的时代性问题。由此我们可以讨论,马克思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中究竟汲取了什么?”

第9篇:哲学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哲学形态 功能 层次 划分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5-0001-08

确立哲学形态的功能、层次和划分标准,是进行哲学评价和进行哲学理论创新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前提条件。近年来国内哲学界针对如何实现中、西、马哲的融合,现当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各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们还是不是形而上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是什么等一系列有关哲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而展开的争论,共同指向这样一些问题:哲学形态都具有什么样的层次,它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哲学形态各自具有怎样的功能,在世界哲学体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正是哲学形态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亟需予以解决。

一、哲学形态定义的重新确立

在人类哲学史上,对不同类型的哲学的功能和特征的明晰与区分,历来都是哲学家们关注的重要课题,如黑格尔从思维辩证法的角度对“独断论”进行批判,康德从理性合法性的角度对形而上学进行考量,费尔巴哈从抽象的人的角度对唯心主义和神学进行批判,马克思从理论与实际关系的角度对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进行批判,恩格斯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角度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划分,现当代西方哲学从实证和语义分析等角度对形而上学予以拒斥,等等,但由于哲学形态划分的高度复杂性和抽象性,时至今日,哲学形态学仍然是一门有待建立和完善的学科。

在国内哲学界,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广大的哲学工作者就对哲学形态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在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相互比较。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探讨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优秀成果,为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其中,关于哲学形态的定义为数不是太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哲学形态是人类历史上特定时期实践水平、科学状况和社会矛盾内容的反映。(2)哲学形态是哲学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进一步表述为:“哲学形态是哲学理论内容与形式结构的有机统一”,“哲学形态是哲学的形式租内容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等。(3)“哲学形态”是“哲学之形”与“哲学之态”的统一。(4)“哲学形态”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存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是包括历史与时间尺度在内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统一。这些定义,为我们开展哲学形态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石,但由于没有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确定哲学形态的本质特征,因而无法据此确立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及其划分标准。从而很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当代西方哲学以及其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导致国内学术界在哲学评价上深受西方现当代哲学的思维模式甚至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模式的影响,把黑格尔哲学或现当代西方哲学作为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样本。因此,对现有的哲学形态定义进行重新审视和界定,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形态”一词,《说文解字》是这样说的:形――象也;态――意态也。《词源》的解释是:形态――形状神态。《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形态――事物的形状或表现;形态学――研究生物体外部的形状、内部构造及其变化的科学。从“形态学”的产生和发展来看也是这样。形态学(英语morphology,德语morphologie)的范畴来自希腊语morphe,最初只是研究动植物形态(form)的科学,最早南歌德创立,力图把生命形式当作有机的系统看待,建立一门专门研究生物形式的本质的学科。从18世纪晚期开始,每每有人尝试建立一种与生物学脱离的“纯粹形态学”(puremorphology),以运用于生物学、美学和艺术等诸多领域。生物形态学发展到今天,与歌德时代相比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全面研究生物机体外形和内部结构及其与功能相关的科学,并形成了专门研究生物门类、机体结构、发育与进化的一系列分支学科。也就是说,“形态学”主要是对事物的形状、结构、表现和变化,亦即对事物的形式、特征和变化发展进行研究的科学,而对具体内容的关注则在其次。

由此,笔者认为,哲学形态是指哲学的形式、结构和特征,如哲学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社会功能、思维方式、思维模式和表述形式等。从广义上讲,一切哲学均在形式和特征上与其他哲学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因而具有自己的形态。广义的哲学形态可以划分为哲学基本形态、哲学类型、哲学流派、哲学家思想体系、哲学家具体研究领域、某一研究领域的具体观点等几个层次。从狭义上讲,在日常学术研究工作中,为了适应哲学研究和评价的需要,必须将上述几个哲学划分层次按照具体称谓严格区分开来,只有其中的第一个层次可以使用“形态”二字,冠以“哲学基本形态”的称谓,其他各个层次不再使用“形态”二字,以免混淆。而所谓哲学基本形态,是南回答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模式、表述形式和理论特征所决定的,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哲学门类,是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除了哲学基本问题是相同的以外,在哲学的目的、本质、功能、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基本特征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区别。因而,从哲学基本形态的内在规定性来看,它主要是对哲学的“形式”和特征的描述,而不是对“内容”的描述;从哲学基本形态与“哲学类型”的关系来看。它在哲学的层次结构中是比“哲学类型”更高的一个层次。若以“水”的形态作为比拟对象,水有液态、同态和气态,哲学基本形态则可以划分为传统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法两大基本形态和若干过渡形态;液态水有自来水、矿泉水、雨水、河水、湖水、海水等各种类型,传统形而上学则有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形而上学等类型。至于根据哲学研究对象所划分的“自然哲学”、“社会哲学”和“思维哲学”等,根据研究内容所划分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都属于哲学的具体研究领域,是比哲学类型更为低级的层次。

二、哲学形态的划分原则、方法和划分标准

要进行哲学形态的划分,必须首先明确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只有划分的原则和标准是科学合理的,才能保证哲学形态划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1、哲学形态划分的基本原则。一是科学、可靠、严谨,能够准确地描述和区分不同的哲学形态:二是外延足够大,能够涵盖古今中外的整个世界哲学发展史;三是规范性、可操作性强,能够对哲学的形 态划分提供一种共同认可的标准体系。

2、哲学形态划分的视野和方法。要实现哲学形态划分的两个基本原则,必须有宽阔的视野和科学的方法来保证。其中,视野的选择往往关系到方法的确定。因而,在哲学形态划分上,必须坚持视野与方法的密切结合。一是坚持从哲学基本问题出发确定哲学的基本形态。哲学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及其现代表现形式“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是一切类型的哲学都必须予以回答的根本性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反映了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的根本性区别。因此,只有坚持把哲学基本问题作为划分哲学基本形态的标准,才能保证哲学形态划分的确定性和科学性。目前国内学术界流行的哲学形态划分方法,特别是用哲学上的唯物与唯心、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两个对子”划分哲学形态的方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世界哲学发展的需要。二是坚持站在世界哲学的高度看问题。哲学形态的划分,必须能够涵盖包括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_的整个世界哲学发展史中的一切类型的哲学。它既能涵盖古希腊哲学、德国古典哲学,也能涵盖西方现代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既能诠释黑格尔主义哲学、存在主义哲学、实用主义哲学、逻辑实证主义哲学,也能诠释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既能诠释柏拉图哲学、黑格尔哲学、康德哲学、海德格尔哲学,也能诠释马克思哲学;既能诠释唯物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也能诠释唯心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否则,哲学形态学的建立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

3、哲学形态的划分标准。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把哲学基本问题作为哲学的评价标准具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传统哲学形态――传统形而上学内部不同哲学类型的划分。即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古典表现形式――思维与存在何为第一性、何为第二性的不同回答,把传统形而上学内部各种不同类型哲学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第二个层次是国内学术界此前普遍忽视的、却比第一个层次更高层次的划分,即从哲学基本问题的现代表现形式――理论与实际关系或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关系出发,对两个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进行的划分。恩格斯晚年基本上认同了马克思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片面追求“认识世界”,“一切都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从而导致理论脱离实际、哲学脱离现实,这是它的根本缺陷。因此,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也力图体现这一思想。他在论述了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层次的理解以后,进一步指出: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如果超出了单纯“认识世界”这个范围,“给它们加上别的意义”,使其转向“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就会造成怎样的混乱”――“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要得到证实,人类就要马上把他的哲学从理论转移到实践中去”,“改造整个世界”,这是传统学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按照黑格尔的原则不能解决,按照费尔巴哈的原则也不能解决。其根源就在于,同黑格尔一样,费尔巴哈也是“从他孤寂的头脑中”,而不是从对现实的接触中“产生出自己的思想”。这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理解上的第二个层次。也就是说,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关系亦即理论与实际关系的角度来看,迄今为止的一切哲学,都可以划归传统形而上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两大哲学基本形态。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同属传统形而上学这个哲学形态。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超出“纯粹的思想领域”,坚持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新哲学,则属于比传统形而上学更为高级的哲学形态。

4、哲学的基本形态和过渡形态。从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入手,迄今为止整个世界哲学史的一切哲学,都可以划归传统形而上学和唯物主义辩证法(或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两大哲学基本形态。其中,人类哲学史上除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所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以及各种“二元论”哲学,都同属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类型。其基本特征是:从纯粹概念出发,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因此,苏联模式的传统哲学教科书,不论是从“物质”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从“人”出发的人学唯物主义,还是从“实践”出发的实践唯物主义,都属于这一哲学基本形态。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哲学是为了求知而非实用,坚持理论与实际在思维中的统一,坚持从最抽象的“本体”出发来解释世界。与“传统形而上学”相对应,“唯物主义辩证法”则属于高一级的哲学基本形态。马克思本人的哲学和包括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内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都属于这个哲学形态。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面向现实、面向人民大众,坚持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坚持理论和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一。

用两大哲学基本形态的根本特征来审视现当代西方哲学,就不难发现它们的形而上学特征。现代西方哲学,虽然反对“形而上学”原有的“理性化”的抽象概念体系,强调哲学的科学性、实证性,但仍然坚持把人抽象化,从抽象的“感觉”、“意志”、“经验”、“生命”、“存在”、“此在”等抽象概念出发来解释世界,因而其本质上仍然是在运用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建立绝对体系,具备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否定性后现代哲学”虽然能够高举反对“基础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大旗,反对包括现代西方哲学在内的一切“形而上学”,力图面向现实,批判现实,对重大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但它对“现代性”及一切传统文化持根本否定态度,实际上仍然是在运用传统形而上学追求终极和绝对,要么绝对肯定,要么绝对否定的思维模式。“建设性的后现代哲学”,虽然力图面向现实,着眼于社会的建设,寻求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道路;但它不是从现实、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寻求社会发展的道路,而是从“宗教”中寻求未来社会的出路。虽然它在哲学形态上与唯物主义辩证法最为接近,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形而上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的影响。

在哲学两大基本形态之外,还可以有“朴素哲学”、“后形而上学”等过渡形态。

5、建立在哲学形态划分基础上的哲学层次划分。哲学形态学与哲学分类学是两门密切相关的学问――只有明确了哲学形态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和划分标准,才能对哲学的各个层次进行科学的分类。虽然从广义上看,哲学形态学应包含哲学分类学的内容于其中,但从狭义上看,哲学形态学与哲学分类学、哲学形态的划分与哲学层次的划分仍然有着明显的区别。而目前国内学术界在哲学形态问题上的混乱,则主要是由于混淆了哲学形态学与哲学分类学的界限,把哲学分类学意义上的一些哲学划分等同于哲学形态意义上的划分,把各个不同层次的哲学划分都统称为“哲学形态”所致。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从哲学基本问题的现代表现形式――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人手,搞好哲学基本形态的划分,以此作为哲学形态学的基础;二是借鉴分类学特别是生物分类学的方法,建立起哲学层次划分的“阶元系统”,使每一个哲学家具有个人特色的哲学观点都能在体系中找到 固定的位置。前一方面是哲学形态学的任务,而后一个方面是哲学分类学的任务。第一个方面的内容,前面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就第二个方面而言,近年来,一些国内学者主张从形态学的视野出发来研究哲学形态学。然而,形态学的方法特别是生物形态学的方法,无疑对于我们建立哲学形态学特别是广义哲学形态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我们可以借鉴生物分类学的“阶元系统”,建立起哲学划分的7级“阶元系统”:以哲学为界(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界”);在哲学界之下,是哲学形态,共有传统形而上学和唯物主义辩证法两大哲学基本形态(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门”),以及若干过渡形态;在哲学基本形态之下,是哲学类型,有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阵营(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二元论)和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本理论(世界观、方法论、人民立场)

(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纲);在哲学类型之下,是哲学的亚阵营,如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亚阵营(如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苏联模式教科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等,唯物主义辩证法世界观中的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历史主体观、历史动力观,方法论中的理论与实际统一、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人民立场中的以人民根本利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亚纲);在哲学阵营和唯物主义辩证法基本理论之下,是哲学流派(如传统形而上学中的黑格尔主义哲学,新形而上学中的存在主义哲学、实用主义哲学、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唯物主义辩证法中的马克思主义等,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目)和亚流派(如黑格尔主义当中的青年黑格尔派、新黑格尔主义,马克思主义中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等,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亚目);在哲学流派之下,是具体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体系(如黑格尔主义中的黑格尔哲学、实用主义中的杜威哲学等,马克思主义中的马克思哲学、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科);在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之下,是哲学家的具体研究领域(如黑格尔的逻辑学、自然哲学、法哲学、精神现象学、哲学史等方面的研究,其他哲学家关于存在论、认识论、实践论、价值论等方面的研究等,马克思对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对资本主义社会重大问题的研究,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中国革命发展道路的探索,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理解、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等,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属);在哲学家具体领域的论著之下,是哲学观点,即具体哲学家一定时期某一方面方面的主要观点(如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对教条主义的批判、邓小平对“两个凡是”的批判等,对应于生物分类学的种)。这样一来,哲学层次的划分不仅具备了层次性和实用性,也具备了统一性。这个与生物分类相对应的哲学界7级阶元系统以简单表示如下:界――哲学界;门――哲学基本形态;纲――哲学类型(阵营、亚阵营);目――哲学流派;科――具体哲学家思想体系;属――哲学家的具体研究领域;种――哲学家的具体哲学观点。

当然,这种划分,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还需要哲学界同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或许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好的划分标准和“阶元体系”,并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不过,在这里我们可以断言:哲学形态学成熟之日,也必然是建立于其上的哲学分类学成熟之时。

三、两大哲学基本形态在世界哲学中的地位和功能

在世界哲学发展史上,不论是低级的哲学基本形态,还是高级的哲学基本形态,都有着自己特殊的地位和功能。比较低级的哲学基本形态的地位和功能,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并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完全消失。因而,社会越是发展,共同存在的各种哲学基本形态就越多。这就是传统形而上学在已经步入后现代社会的西方发达国家,仍然不能消亡的原因所在。

1、传统形而上学。其一,传统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和根本缺陷。传统形而上学以黑格尔为代表,主要特征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仅仅依靠概念的逻辑推论,来建立绝对体系。“传统形而上学”作为哲学形态,是致力于概念逻辑推论的一门学问,习惯于进行“单向终极逻辑推论”,其必然结果就是用“孤立、片面、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一个事物,一个系统,都是多元素、多方面的。而“传统形而上学”习惯于用一个表述事物的某一元素或某一方面的最抽象的概念(哲学上所说的“本体”)作为出发点,进行单向终极逻辑推论,就必然得出片面的结论。在现实中,人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是二者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如果片面强调精神的作用,就会出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荒唐现象:如果片面强调物质或实践的作用,忽视了精神和思想的价值,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精神动力。片面强调人的物质性,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就必然导致天命论;片面强调人的能动性,一味追求“人定胜天”,很容易导致忽视客观规律而遭受自然界的惩罚。前些年出现的“实践本体论”,片面强调“实践”的作用,甚至得出了“实践没有涉及到的世界就不存在”的结论,这是非常错误的。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强调经济的作用,就有“经济唯一论”和“唯生产力论”,片面追求GDP,从而忽视人和社会的发展,忽视环境建设;在科学研究领域,强调应用研究的作用,就片面追求实用型发明(自然科学)和领导批示(社会科学),而忽视基础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的作用等等。这些,都是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在现实当中的表现。也可这样说,在现实社会当中,“纯粹的”唯物主义和“纯粹的”唯心主义,都难以贯彻到底。因为,从学理角度理解,唯物主义就是在世界本源问题上,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唯心主义就是在世界本源问题上,认为世界是精神的,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传统形而上学内部的两大阵营,都具有传统形而上学的共同特征和根本缺陷,如终极性、片面性等。马克思在表述自己的思想的时候,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这种历史观”、“我的见解”、“我的辩证方法”、“人的科学”等。恩格斯也在不同的场合把马克思和自己的哲学称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现代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主义方法”等,正是为了从学理的角度把自己的学说与传统形而上学区别开来。他们所说的唯物主义,已经与传统形而上学阵营当中的唯物主义有了天壤之别。至于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把一些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科学的理论和观点,称作“唯物主义的”,把与实际情况相脱离的、不科学的理论和观点,称作“唯心主义的”,已经不是在严格的意义上谈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了。其二,传统形而上学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低级的形态并不等于无用,并不意味着必须被抛弃。在现实世界中,往往越是低级的形态,存在越为普遍,功能上越是必备。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安全、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以及马克思所指出的:“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 ‘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都揭示了这个道理。同理,传统形而上学作为一个比唯物主义辩证法低一级的哲学形态,分门别类进行研究,讲究推论的严谨、体系的严密,强调静止和稳定,追寻终极,勇于坚持真理,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即使是在现代社会特别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根本特征和功能。唯物主义辩证法以马克思为代表,主张面向现实,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解决最大的经济社会问题。其根本特征就是坚持理论与实际统一、理论和实际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一,坚持以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解决与人类历史命运相关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在哲学理论的表述上,唯物主义辩证法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真理是现实的反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承认永恒不变的“本体”和绝对真理,反对建立普遍有效的绝对体系。认为自己的哲学是开放的、发展的理论。在哲学与现实的关系上,唯物主义辩证法是现实的哲学,坚持哲学是与现实相统一的,在现实中生长和发展的,是为现实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正因为如此,唯物主义辩证法不仅是从现实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哲学,而且是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哲学。它是现实的哲学、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哲学,是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认识和改造社会的哲学。马克思一生都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构思,致力于全世界无产者以至全人类的解放事业: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更是成了指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南。

3、传统形而上学与唯物辩证法两大哲学形态在现实世界中的相互关系。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需要各层次、各方面因素共同存在,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因此,如前所述,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越是低级的形态,就越是普遍,越是离不开;越是高级的形态,越是见得少,用得少。就拿前面提到的人的需求理论来说,在人的需求方面,吃喝、安全是最低级也是最基本的需求,人人都需要,天天都需要,非常普遍,人的精神需求是更高级的需求,但必须在人的低级需求满足之后才能进一步实现精神需求。但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主要是由于他的精神而非肉体,只有满足了人的精神需求,一个人才能真正感到幸福。传统形而上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也是这样,传统形而上学是低一级的哲学形态,它专注于抽象思维和概念推理,追求终极,强调“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虽然违背辩证法有关发展的思想,却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在一般情况下所必需的:你就是你,我就是我;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否则,就没有什么真理可言,就谈不上社会的稳定。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个哲学形态的重要性同时又是它的局限性――只在认识领域、“纯粹的思想领域”兜圈子,只是“认识世界”而不“改造世界”,造成理论与实际相脱离。马克思的哲学并不反对认识世界,它想要强调的仅仅是:只是“认识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或者说,仅仅停留于哲学的低级形态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具有哲学的高级形态!

因此,我们既不能因为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再有传统形而上学了,更不能因为有了传统形而上学,就用传统形而上学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甚至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改造成形而上学。低一级的哲学形态,虽然低级,但却是一些基础性的东西,抛弃了它,哲学的大厦就无法建构;仅仅满足于低一级的形态,满足于基础性的东西,而放弃对高级形态的追求,哲学大厦就缺乏了最辉煌的部分。

四、中、西、马哲共同繁荣的可能性与实现途径

近年来,中、西、马哲能否、如何融合的问题,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重视,也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实际上,如果从哲学形态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也许会更容易达成一些共识。

1、中、西、马哲共同繁荣的可能性。从哲学形态学的角度来看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当代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各有自身的特点和独特的功能,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在现实社会当中共同发挥作用。从方法论特征上看,中国传统哲学重体悟和直觉,轻逻辑分析和推论、对体系的建构不甚在意:而西方哲学则相反,重逻辑推理和概念分析,注重体系建设。二者的共同特征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致力于认识世界,属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基本哲学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形态,不再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而是致力于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在方法论上,重视对现实的调查和分析,对体悟和直觉、逻辑推理和概念分析以及体系的建构,都不如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那么重视。从哲学形态和研究内容上看,在三者当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高一级的哲学形态,注重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研究,主要在推动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作用;而现当代西方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基本上同属于传统形而上学,是低一级的哲学形态:现当代西方哲学侧重于人的情感、意志、权力以及相互交往等方面的研究,可以在人的自我发展方面起指导作用;中国传统哲学侧重于个人修养和社会伦理等方面的研究,可以在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指导作用。也就是说,中、西、马哲“融合”是可能的,但这里的“融合”并不是一种哲学取代其他两种哲学,或是三种哲学“融合”成一种哲学,而是低一级的哲学形态,在超出自己的主要研究领域,面向整个社会进行思考时,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为指导;高一级的哲学形态,在超出自己的主要研究领域,面向个人发展和人际关系时,应该以低一级的哲学形态为辅助或补充。因此,我认为:倡导中、西、马哲的共同繁荣,也许比倡导中、西、马哲的“融合”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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