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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传播特点精选(九篇)

网络的传播特点

第1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沈春雷[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北京100192)

 

摘要:社交网络与平台的普及,诞生出微信、微博、博客、论坛等新闻信息集散地,这也对网络新闻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挑战。于是催生了网络新闻信息的把关人。本文结合网络新闻信息的特点,浅略分析下网络新闻信息的把关人在信息转换中的角色以及他们的特点。

关键词:网络新闻信息;把关人;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信息的传播渠道更加广泛。现在的新闻信息也逐渐开始在网络的传播过程中趋于成熟和大众化。但是在网络新闻信息传播过程中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角色,它在网络新闻信息传播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角色就是把关人。

 

一、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的特点

网络新闻传播是伴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而逐渐兴起和发展的新闻传播渠道。它相对于传统新闻媒体具有一定的优势,比如说快捷、便利、迅速和广泛。这使得新闻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到达受众的面前,让受众更方便地获得和利用信息。另外,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新闻的采集者和传播者,这就让新闻的报道更加迅速和直接。相对于传统的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网络新闻的传播具有放大效应,广大的新闻参与者能够实现新闻的相关性联系以及多层次传播。在这个“媒介融合”的时代大背景下,网络新闻的传播还具有资源丰富、信息全面的优势。

但是并不是网络新闻就不存在弱点,因为面对现今技术的快速更替,国家在新闻信息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管上面已严重滞后,所以这会导致网络新闻在和传播过程中出现“望文生义”、“偷梁换柱”的情况,最终导致受众蒙受经济等损失。在全民热衷于网络新闻时,信息的真实性就成为主导人们舆论方向的“指挥棍”,很容易人为制造网路暴力,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再者,网络新闻传播具有开放性,所以色情、暴力充斥网络世界,这对于自制力和判断力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是有影响的。所以这就是网络把关人必须存在于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一个原因。

 

 

二、把关人在新闻传播中角色转换

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出把关人在传统的新闻传播与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的角色转换,那就是“由显性转为隐形,由台前转至幕后”。传统的新闻信息把关人在新闻采集、制作、传播、服务过程中全面掌控,层层把关。不同的人,职责虽然不一样,但是都是为新闻信息服务的。在信息真实度、专业性以及对受众在接受新闻报道后的舆论行为进行提前控制和干预。另外,在传统新闻不同的领域负责把关的人不同,比如在经济、军事、政治等重要的专业新闻的素材采集和加工中,把关人肯定是不同的,这样可以保证新闻信息的专业性和真实性,使受众不必蒙受错误信息造成的损失。

但是,在网络新闻的传播过程,传统的“把关人”就被“雪藏”在幕后,而网络把关人更多就是网站的编辑。他们对于网络新闻的收集和加工更多是在原有新闻信息的基础之上,往往就缺乏一点专业性和深度。而且在网络新闻的传播中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调整舆论方向。但是并不是把关人就不存在,因为只要受众要获得信息,就必须进入一个网站,一个媒体平台。所以那些把关人就在那里面,只是变得隐性了,更“神秘”了。

 

三、把关人在网络新闻传播中的特点

(一)         把关的程序相应减少

相比与传统新闻信息传播的把关人而言,网络新闻传播的把关人在把关程序上大大减少。传统的新闻在经历漫长的发展中已经在工作分工上做得非常细化,比如对于一则新闻,涉及到信息的采集、信息加工、新闻传播、新闻服务等环节,而这些环节都对应着不同的把关人,即为了保证新闻在传播过程中的流畅和准确。但是网络新闻的把关人在新闻环节上却少了许多,基本上就只有一个网络编辑存在,比如在国内比较知名的新浪新闻网站,他们的工作人员就只有少数几个。但还是将新浪新闻运作下来。这是因为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更具广泛性、不会受地域或时间约束,这就是网络新闻传播中把关人的特点之一。

(二)         把关人缺乏职业道德

在新媒体工作的这些把关人因为没有国家较为完善的法律做监管,所以难免在利益的驱动下,缺乏职业道德。面对现今互联网经济的普及,互联网不仅是娱乐工具,更是赚钱的工具。

例如现今许多网络把关人会和一些电商以及其它互联网生产企业进行商务合作,依托强大的渠道优势,将有利于商家的“销售软文”新闻信息推荐给受众,受众由于对信息缺乏甄别能力和思考时间,会做出具有偏差的非理性消费,这就会给自己造成损失。另外,还有些网络新闻把关人会借助网民的舆论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样不仅会催生网络暴力,还会造成网友的社会信任阀增高,同情心降低,不利于共建和谐社会。在“老人倒地该不该扶?”的问题上,因为一些网络把关人没能正确引导网民舆论压力,所以最后出现了老人倒地先证明与搀扶者无关才能获得救助,这不仅耽误救治时间,还助长了社会不良之风。

(三)         把关人素质普遍不高

相比与传统媒体的把关人,网络把关人“素质”普遍不高,不专业。许多网络把关人并非媒体行业出生,更多是从营销专业半路出家。一方面,他们认为网络把关只要编辑下网络新闻就行,完全忽略了合格的网络编辑需要网络文字、图像、视频的编辑外,还需要网页制作,信息技术应用的系统知识。这是网络把关人认识的误区。另一方面,网络把关人更多是想在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收获利于自己的舆论或者利益,所以不会过多考虑网络新闻信息对于受众的影响。所以这也是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把关人的特点。

 

结束语:

    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把关人伴着媒体的发展而催生,但却存在一些相比传统媒体把关人不同的特点。随着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网络新闻把关人发展将会越来越正规,越来越好。他们身上的时代特点也将一步步被取代和净化。

 

参考文献:

[1]韩璐.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把关人”缺失现象探析[J].今传媒,2014,10:65-66.

[2]李鄢宏.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把关人”特点[J].科技传播,2012,06:10-11.

[3]刘星.浅议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把关人”缺失[J].新闻传播,2012,07:56.

第2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关键词】传播流;网络民粹主义;意见领袖

随着微博、微信等微媒体的崛起与发展,网络热点公共事件呈现出扩张的态势,网络民粹主义重新成为研究热点。微媒体的传播快捷与网络民粹主义的影响巨大相结合,迅速吸引人们的关注并引起重视。在对微媒体环境下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特征厘清并从传播流的角度对网络民粹主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和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等方面,网络民粹主义会带来积极影响,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其民粹倾向在消解主流媒体声音和削弱政府权威性上产生的负面影响。所以,针对在微媒体环境下网络热点事件表达中网络民粹主义影响下出现的官民舆论场的对峙与割裂,我们需要加以关注研究。

一、传播流理论分析

所谓传播流理论,指的是由传播媒介通过各种渠道传播的信息内容,通过种种中间环节,像水一样“流”向信息接收者的社会过程。通常观点都认为信息的传播过程是没有中间环节直接传播给受众的,而支持传播流理论者则认为,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要经过中间环节――意见领袖,然后再由意见领袖将信息传播给普通受众。

拉扎斯菲尔德的《人民的选择》一书是最早研究传播流的著作。《人民的选择》是以194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为分析案例,试图阐释在大众传媒及人际关系的影响下,选民如何做出投票的选择。[1]后来美国传播学者卡兹和罗杰斯通过不同领域的实证研究证明了拉扎斯菲尔德的研究设想,分别体现在其著作《个人影响》和《创新与普及》中。其中,罗杰斯对新农药、新种子推广的实证研究对传播流的形成做了重要贡献。

1962年,罗杰斯在深入调查推广普及新农药、新种子过程的基础上,写出了其著作《创新与普及》。文中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观念在推广普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了专门研究,提出了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两个“流”:一是作为信息传递过程的“信息流”,二是作为效果或影响的产生和波及过程的“影响流”。前者可以是“一级”的,即信息可以由传媒直接“流”向一般受众;而后者则是多级的,要经过人际传播中许多环节的过滤。这样,罗杰斯就把拉扎斯菲尔德的“两级传播”模式发展成为“多级”或“N级传播”模式。[2]

所谓“信息流”,是指对某新闻事件做出“5W”式的全面客观报道,告诉人们欲知、应知而未知的事情。拿热点新闻事件来讲,媒体要对其发生、发展采取跟踪报道、直播报道,在事件告一段落之后还应进行深度报道,通过这些报道手段向公众还原事件的真相并及时反映事件的发展变化。

信息流产生之后,相关人士对某一社会热点事件的态度、评价以及看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影响流”。

后人在罗杰斯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噪音流”环节,与信息流不同,噪音流是信息在传向一般受众过程中产生的妨碍信息致效传播的谣言、假新闻以及虚假评论等干扰信息,可以说它是信息传播中的不和谐旋律。由此,传播流就由“信息流”“影响流”和“噪音流”三个环节聚合而成,各环节不分先后,同时出现在信息传播的整个过程中。

二、网络民粹主义及其在微媒环境下的传播特点

民粹主义是兴起于19世纪的一股社会思潮,早先被认为是政治哲学的一种表现。网络民粹主义是在互联网蓬勃发展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思潮,是民粹主义在网络传播空间内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一方面是对现实中精英主义的反抗,另一方面是对现实中民粹主义思潮的延伸。[3]平民化而非精英化、非理性而非理性至上、泛道德化的批判性是民粹主义的特点。在微博、微信等微媒体深入人们生活的今天,公共热点事件经过微媒体的病毒式扩散和放大效应之后,影响力和冲击力更为强大,集中体现在极度平民化和极端反权威、反专家这一非理性的情感表达和言语表达实践上。

贫富分化、社会不公、权钱交易等社会矛盾凸显和多发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主要特征。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伴随着微媒体的渠道扩充效应和表达的自由化,使得网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和维权的法制意识迅速提升,同时也引发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冲突,二者相互交织集中展现出一幅由个体事件诱发群体群起抗争的图谱。移动互联网和微媒体的出现扩展了社会交往和信息传递的方式,过去隐藏着的民粹主义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迅速地释放扩散,媒介的便捷性和网络的虚拟性等特点使得网络民粹主义迅速蔓延。借助自媒体平台的病毒式传播方式,网络民粹主义已经渗透到现实社会。在热点公共事件之后网络民粹主义也是如影随形,网民往往不经过理性思考而坚定地站在弱势群体一方,用无意识的恶搞方式对知识精英、权力阶层、财富团体等进行声讨和批评。

网络民粹主义一方面基于平民立场来看待并反映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关注社会公平与司法正义,有其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反映在它语言表达上的偏激、极端甚至暴力倾向,以及非理性地表达转型期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加剧了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和对立。这种对抗通过偶发的热点公共事件表现出来,实际上撕裂了社会和谐,加剧了整个社会的对立情绪。

随着微媒体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民粹主义伴随着热点公共事件开始出现并呈现间断井喷之势。从2003年开始,“孙志刚案”“河南赵作海案”“李天一案”“东莞扫黄事件”等热点公共事件一次次得到网民的热情关注,特别是微博、微信等微媒体的出现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互联网成为网民直接参与公共事件讨论的主战场。在移动自媒体平台上,广大网友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参与评论、跟帖与转发,而这也转化为重要的话语呈现方式和网络围观力量解读公共事件,推动事件的解决并对传统媒体的报道进行消解。“孙志刚案”迫使政府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终结了我国城市收容遣送这部恶法的历史,而“药家鑫案”则是人民法院在巨大网络舆论压力下被迫判处药家鑫死刑。2009年以后,网络民粹主义借助微媒体扩展呈扩大趋势,“邓玉娇案”“厦门PX事件”“夏俊峰事件”“东莞扫黄事件”等热点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都活跃着网络民粹主义的影子。微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特点通过这些热点公共事件一一呈现出来。

(一)意见表达趋向群体极化与非理性表达

群体极化是指群体成员一开始进行决策时便带有一定的意见偏向,在经过公共讨论后,群体成员的偏向更加突出,进而达到将异己意见排除的极端化观点。微媒体的崛起将社会群体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类,人们可以通过添加自己感兴趣的人、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事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于特定的信息圈中,形成一个包裹严密的“信息茧”,同类“信息茧”社会成员的聚集使得他们的群体同质性更加突出,对不同观点的排异性也更加明显。微媒体的发展为极端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温床,新媒体技术加速了这种意见偏向并促使其最终达到群体极化的程度。如柴静的雾霾调查《穹顶之下》以后,迅速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引发刷屏,紧接着则呈现出“挺柴派”和“砍柴派”两种不同的意见表达,各群体将各自群体的“信息茧”发挥到极致,各自寻找能够证明自己正确的材料,对不同意见采取排斥和充耳不闻的态度,微媒体加速了这种网络民粹主义的群体极化现象。

心理学上说,群体明显比个体更容易受无意识的支配,刺激因素的大小决定了群体中个人的行为,孤立的个体能够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但群体却不具备该能力。网民通过微媒体自发参与围观就表现出群体行为的特征,呈现出暴力和非理性的危险倾向。网民在微媒体传播过程中是一个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普通个人,他们的媒介使用与传播很容易被网络乱象所迷惑,从而降低甚至丧失对事件的判断力,变成一个无意识的传播群体。微媒体环境下信息呈现碎片化和窄化传播的特点,极易引起“协同过滤”,出现极端的观点表达。美国政治学家希尔斯有这样一个观点,有怨恨的地方就有民粹主义。例如,美国南加大中国留学生被枪杀,网上却传出“死有余辜”“大快人心”等恶毒言语,该种言语非但没有遭到声讨,反而得到一部分网友的跟帖转发。这种无意识的非理性情绪甚至直接表现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中。在“李天一案”中,媒体对李天一这个未成年人的报道没有做任何处理,对其直呼其名,甚至将其犯罪前科也详尽报道出来,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完全站在了网络民粹主义一边,却忽视了李天一是未成年人的事实(见表1)。网民的积极带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加入造成的这种狂热性与非理性,是网络民粹主义的主要特征。

(二)参与表达由间接局限向直接扩散转变

微媒体的兴盛为网民意见表达、参与公共话题讨论提供了媒介表达渠道,打破了过去由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缺乏互动的传播模式。民众的意见表达由过去间接通过传统媒体发出转变为由微媒体平台直接参与表达。这种微媒体所带来的平等、虚拟互动性天然地契合了网络民粹主义的特性。网络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场所,不问姓名和出身,人人可以经由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加入公共事务的围观与讨论。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和智能手机终端的普及使得网民便捷性的特点更加突出,网民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参与对公共事件的围观与讨论,然后借助微媒体平台将信息迅速出去,并通过转发、评论等形式实现病毒式的扩散传播,柴静的雾霾调查《穹顶之下》刷爆朋友圈和微博圈就是一例,这更加契合网络民粹主义追求直接参与公共事件的诉求。过去的信息传播仅仅局限在传统的报刊、广电等媒体受众,传播的效果有限,微媒体的崛起使得网民呈现爆炸式增长并越来越多地通过微媒体直接参与热点公共事件,描绘出“微媒民主”的图景。

(三)参与主体由精英向草根转变

微媒体出现以前,由于传播渠道的局限和信息的单向度传播,信息的话语权和传播权集中在精英阶层手中。微媒体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精英把持传播权的局面,移动互联网的廉价性、便捷性使得其真正成为“平民媒体”,网民可以通过微媒体渠道参与热点事件的讨论与传播,传播权和话语权逐渐向草根阶层下放。截至2014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6.32亿,其中平民阶层是互联网的绝对主力,所以网民整体的关注点和利益诉求也呈现平民化的特点,体现了广大普通网民的利益。平民化的网络大众还呈现出“三反”(反权威、反精英、反专家)的特点。英国当代民粹主义学者玛格丽特・卡农范有这样的观点,即“不可能找到民粹主义的核心价值,他们唯一的共同的主题就是依靠对人民的号召力和对精英人士的不信任”[4]。所谓专家、权威在众多网民心中不过是腐化与特权的代名词,他们无一例外成为网民讨伐的对象。“专家”“权二代”“富二代”等标签一旦出现就会在网友心中引发纠结情绪,网民会不作判断地站在这些标签对应人物的对立面进行声讨批判,致使不少案件在网民的舆论声中成为错案,进一步可能导致国家相关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下降。例如,央视对东莞色情问题的报道就是如此,原本想通过对该事件的报道引起社会的关注与批判,却不料引火烧身,在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对立性的解读,广大草根网民积极参与“捍卫”东莞的讨论(见图1),所谓的“东莞不哭”“东莞坚强”“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等词汇充斥于网络,草根网民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得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上出现了完全对立式的解读,网络民粹主义的草根性可见一斑。

图1 东莞事件的热词分析

(四)参与平台由单一向多元繁杂转变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微媒体的日渐强大,信息传播的渠道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最初单一式的报刊、广电式的传播渠道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撕开了缺口,进而出现了BBS、博客、QQ等传播渠道,微媒体的出现更是加快了这种信息传播、表达渠道多元化的步伐,呈现给我们一个自主参与、自主选择的大平台,改变了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同时我们参与表达的渠道也打开了。

在微媒体环境下,网络的虚拟交互、及时便捷特点更加突出,使得网络民粹主义呈现出明显的繁杂性。过去单一式的传播平台被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冲散,传播平台的多元化也使得传播由高度单一化的信息内容向着多元繁杂转变,呈现出多元话题讨论的现象。有网友比喻说:《新闻联播》中的中国国泰民安、微博中的中国苦难是非、微信朋友圈中的中国正能量满满。由于微媒时代的信息传播的参与主体由专业型的传媒组织向普通大众下放,而网民又是由各个阶层的个体组成的,所以使得多元平台下的信息传播呈现出繁杂的特点;而网络上传播的内容更是包罗万象、丰富多彩,不同的人会传播不同的内容,呈现不同的解读方式;网络上的信息更是真假掺杂,庞杂难辨。

三、网络民粹主义的影响分析

(一)正面影响分析

1.助推社会公平正义

处在社会变革与转型期的中国本身就是民粹主义的高发期,再加上微媒体的迅速崛起,网络民粹主义更是呈现爆炸式增长。在此期间,收入差距拉大、为富不仁、权钱交易等转型期中绕不开的问题为民粹主义的滋长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微媒体带来了整个传播方式的变革,信息传播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庙堂式传播,呈现出入口门槛低、控制性弱等特点,天然地成为普通民众围观公共事件、参与意见表达、维护自身利益的便捷平台。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导致与以往专家、学者不同的新意见群体的迅速发展并通过围观和转发的形式影响舆论走向,“微用户传播”实际上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助推器。例如2011年“小悦悦事件”中,众多网友通过微博参与对见死不救者的声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政府通过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并引发国人对冷漠的中国人的关注。该事件引发对社会价值观缺失的大讨论,对维护社会正义做出了贡献。

2.弱势群体利益的捍卫者

草根阶层是民粹主义者的典型自画像,同情并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以众多小微群体的利益维护者自居,通过集体围观、网络声讨汇聚并展现强大的舆论力量冲破网络阻碍,对社会不公施加现实影响,发出并放大了弱势群体的声音。例如2013年安徽“张高平叔侄案”就是网民的广泛支持和声援促使他们最终沉冤得雪。

3.政治清廉的推动者与的照妖镜

通过社交自媒体平台虚拟、交互、传播迅速的传播方式,网民不用像以前一样站在聚光灯下战战兢兢地去揭发政府或公职人员的不法行为,这大大降低了网民担心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微媒体的崛起在客观上起到了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贪官被网友通过网络举报曝光的方式揭发出来。网络已经取代线下实名举报成为揭露的第一选择,例如,近几年的“微笑局长”杨达才、“房哥”张建华、“不雅视频书记”雷政富等都是事发于网络,过去我们说“不怕控告,就怕登报”,现在已经改成“啥也不怕,就怕网络”。移动互联网下的微媒体已经成为贪腐分子的照妖镜。

(二)负面影响分析

1.媒体的话语权和权威性消减

滋生并发展在网络上的网络民粹主义会对传统主流媒体造成信息干扰,削弱其作为政府喉舌的公信力。微媒体的出现使得传播渠道变得多样化,传统媒体作为庙堂式的独家信息平台的地位已经不复存在,当下公众已经习惯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获取信息,这必然会导致主流媒体受众的流失和信息内容的不同,从而造成一种网络媒体主流化的倾向。同时微媒体用户数和影响力日益扩大,传统媒体由于信息传递的滞后性和不一致性(和微媒体相比)使得受众对其产生质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传统媒体的权威性。

2.分裂社会阶层

网络民粹主义者以“草根阶层”自居,代表平民的利益,他们对权威、精英、专家有天然的不满和反叛。在网络中,凡是和官、富、专家挂钩的名词,都会引起网民的强烈情绪反应,理所当然地把罪责归结到官、富、专家身上。这虽然极大地支持和声援了弱势群体,但对精英阶层来说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在网络上,“草根阶层”群起而攻之,普通网民以数量优势压倒精英权威的话语优势,使精英阶层在网络上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精英阶层也会被迫联合起来集体对抗“草根阶层”,这就势必造成阶层分裂、社会分化,从而阻碍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

3.捕风捉影致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网络民粹主义具有复杂性和非理性的特点,使得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噪声干扰,影响公众判断。网络民粹主义在谣言的煽动下会造成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危机,致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四、传播流视角下微媒体时代网络民粹主义的应对策略

我们必须对微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作用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传播流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应对思路,即控制信息流流向和流量、引导可能积聚的影响流、消除产生干扰的噪音流。

(一)信息流传播及走向的控制

在微媒体环境下,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谣言产生引发网络民粹主义情绪下网民对热点公共事件的对抗式解读,建立合理的公共事件预防机制,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预先对热点公共事件的关注程度做出预测,了解相关事件的舆情动态,掌控信息的传播控制权和舆论走势的引导力。要想做到这一点,政府就必须运用互联网,提高自身的信息传播和控制能力,学会运用微媒体及时准确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通过网络信息的抓取与运算绘制舆情地图,了解并预测网上舆情变动,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防止网民听信谣言被网络民粹主义所操纵。为此,我国于2008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新闻三级制度。信息越是透明公开,谣言就越是难以生存。因此,要想有效防止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作用,政府就必须在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的基础上,针对网友疑问及时予以回应,传播事实真相。

(二)意见领袖影响流的规范与引导

意见领袖能够对大众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重视并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引导作用。新媒体环境下,微博、微信平台上几乎每个行业都有一批经过实名认证的自媒体人,他们对热点问题有着独到又深入的见解,能够影响并引导网民的看法。我们必须对自媒体意见领袖的影响加以重视,对其意见流进行引导和规范并加强主流价值观教育,以此来打破因意见领袖引导错误导致的舆论失衡,建立负面网络民粹主义的防火墙。

(三)谣言等噪音流的打击与消除

及时找到并有效打击谣言是消除噪音流的根本。谣言引发的网络民粹主义有很强的煽动性,特别是微媒体的出现,更是让谣言插上了翅膀到处传播,病毒式传播及其复杂性使得网络民粹主义变得更难治理。基于此,笔者认为,除自媒体的实名认证和封杀造谣自媒体的账号之外,我们还应打造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信息传播监测、核实及追责平台,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第三方监测三管齐下,协同打击消除网络谣言,维护信息真实流通,消除网络民粹主义中的噪音流。

五、结语

在对2003年以来10余年的中国热点网络事件回顾梳理后,我们可以看到国内网络热点事件伴随着互联网的成长呈现出增长快速化、频率加速化、影响扩大化等走向,特别是微媒体出现以后,热点公共事件更是呈现出滚雪球一样的增长态势。移动互联网的高速成长带来了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的迅速扩张,使得微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民粹主义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思潮。

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存在着贫富差距扩大、司法不公、官民冲突等社会问题,微媒体的发展使得互联网呈现出交互性、虚拟性、便捷性、实时性强化的特点,为网络民粹主义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应看到,网络民粹主义有利又有弊,必须辩证地对待。代表广大草根群体利益的网络民粹主义,在热点公共事件中能够迅速聚焦民意、形成合力,这就证明了其自身的合理性。它通过网络汇聚并放大民意成为代表草根利益的“平民喉舌”,体现整个社会沉默的大多数的利益,对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弱势群体利益、遏制特权阶层、促进政治机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建设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微媒体环境下网络民粹主义自身先天携带的繁杂性、非理性等特性,导致其在发挥正面作用的同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带来并放大整个社会的负面情绪,造成主流媒体的话语权淹没在网络民粹主义之中。更有甚者,将会导致网络谣言四起,加剧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对立情绪,政府信誉也被削弱,这实际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撕裂了社会阶层。

基于此,对于微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民粹主义,我们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加以引导控制。通过合理引导网络民意、打通社会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网络实名制和法治建设等方式进行监管疏导,规避消除其负面影响。要进一步发挥网络民粹主义维护社会舆论表达氛围的积极作用,以此促进社会肌体的健康发展。

(本文为2014年度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科研专项支持基金项目“融合新媒体时代记者角色的再检视”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3]夏忠敏.“东莞扫黄风暴”中的网络民粹主义传播实践[J].当代传播,2014(4).

[4]Margaret Canonv.An Populism[M].London.Junction.1981(293).

第3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内容提要

作者认为,借助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中的主导地位和数据技术的不断突破,网络新闻可视化传播呈现强劲发展势头,并表现为图表、地图、动漫、游戏等各种形式。本文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梳理了网络新闻可视化传播的主要形式及特点,即动态传播交互性强,视觉呈现更立体、信息接收轻悦化;静态传播形式多样,信息传递一目了然、艺术效果明显。

关键词

网络新闻;可视化;传播形式

网络新闻传播朝着可视化方向发展,一是基于大数据时代信息呈现方式的多样性和实时性,二是考虑受众在信息接收过程中视觉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可视化传播通过形象化、艺术化地呈现新闻信息,为受众提供直观立体的动态报道和良好轻松的阅读体验。可视化传播的表现形式包括动态和静态两种,动态以Flash动态图形为代表,体现双向交互性;静态以新闻图片、漫画插图、图标符号和创意制图为主要类别,表现为静态图画式。

一、动态交互式:在“动感”中传递信息主题,“游戏”达成传受互动

过去的动态图形传播以Flash为代表,运用媒体图形和动态文字,在简单的“动”中传递信息主题。例如报道股市动态波动时,运用Flash动图辅助报道便于直观清晰地认识;在介绍动物骨骼运动机理时,借助Flash动图模拟来帮助受众理解相应的新闻信息。而如今大量运用在新闻可视化实践中的动态图形,是一种融合了平面设计、动画设计和电影语言的“影像艺术”,可与各种表现形式及艺术风格混搭。其动态化的“视觉新闻叙事”更生动、更直观,能迅速吸引眼球、唤起情感反应,使受众轻松理解信息内容进而把握传播主题与表现对象。

(一)应用动态立体效果,视觉呈现更直观更多维2012年,动态可视化手段还未大量运用于新闻传播实践时,一部短片《北京》就在各大门户网站收获了惊人点击量。短片从房子的历史、居住面积、高房价、生态环境等四方面叙述我们的居住状况,运用动态图形将大量数据信息形象化,其动态立体的信息传播效果让受众直观感受到北京房价的虚高现状,进而作出理性判断。这个作品凭借直击社会热点的选题策划和富有创意的精良制作引发关注,也为网络新闻可视化传播实践提供了思考和借鉴。在立体效果展示方面,《北京》通过加入阴影及明暗关系、空间感等元素,使二维图形具有了类似于三维图形的形象感和立体感。这种立体效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过3D建模的三维立体图形,而是一种“仿三维化”。与二维图相比,它继承了扁平化的简洁和精练,又模拟了真实效果,更形象直接、更多维立体地展现了新闻传播中的人、事、物。房屋、人形如剪纸立在平面上,二维图像在三维空间中展开,配合音效和运动镜头,带给受众更新更好的视觉效果和媒介感染力。同时,动态化的信息图表还可以利用隐喻在材质赋予上达到较好效果。《北京》就通过速度变化、细节刻画等手法,赋予原本枯燥的图形以新的材料特点,在展示北京各阶层收入人口所占比例时,将比例具象为杯中的水,水在杯中激荡上涨,从一个容器转换为另一个容器,既生动形象又巧妙完美地实现了多重画面的过渡,与受众达到更好地交流。

(二)增强双向交互功能,信息接收更轻松更活跃交互式动画应用于新闻传播不仅是新媒体技术的挑战,也是对新闻叙事风格的一种突破。电影《星际穿越》上映后,网易新闻紧追热点推出《带你体验真实版“星际穿越”》,让受众扮演“旅行者一号”,模拟整个升空进入宇宙、穿越虫洞的过程,受众点击手机屏幕即可参与“旅程”。配上科技感十足的音乐,一则科技软新闻以游戏方式呈现,避免了枯燥和深奥的说教。软新闻接受“游戏化”尝试后,一些重大时事类新闻的传播也在更换思维跟进。2014年APEC会议期间,网易新闻推出《和奥巴马是这样夜游中南海的,你感受一下》,每一位受众都可以参与其中,体验两国元首会晤的具体过程,具有双向交互功能的可视化信息传播令受众耳目一新。这是以新华社的新闻报道《同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中南海会晤》为基础,用可视化手段展现会晤的全过程。点进链接,一张动画风格的用俯视角度展现的三维立体中南海全景图便呈现在面前,地图上标有和奥巴马的卡通形象,让受众很快了解事件发生的人物、地点、周围环境等。点击屏幕上的蓝色节点激活动画效果,就可以跟着两位元首一同游览中南海,由动画展现习奥会晤的路程、经过及两位领导人在不同景点的谈话信息。简单的交互过程向受众展示了事件的整个经过,从瀛台、涵元殿到迎熏厅,受众好像亲身经历了这次会晤,不仅了解到会晤内容,对中南海各个景点及文物历史也有了一定认识。轻松新鲜的互动效果以及精良的动效设计、画面图形和配色设计等,使这则动态交互式新闻在网易新闻客户端后,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分享,最终在微信朋友圈引爆,一周时间转发量超过500万。动态图形凭借其对传统二维视觉元素的新颖展现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交互式可视化新闻能在一个图形版面内体现多层数据内容,不仅排版上节省了网页空间,其动态元素也能缓解受众的视觉疲劳,提高了新闻内容的可看性及互动性。

二、静态图画式:在“形象”中表达信息内容,“艺术”传播效果明显

静态信息图形是新闻可视化最普遍的形式,以新浪新闻的《图解天下》和网易新闻的《图说》两个栏目为例,不难看出网络新闻的可视化传播大致分为如下四类形式:新闻图片、漫画插图、图标符号和创意制图,这些图画式的视觉呈现将干冷的数据信息变得丰富可爱、易于接受,信息传播变得更加顺利。

(一)新闻图片艺术呈现信息内容新闻图片主要来源于新华社、商业图片社或记者拍摄的新闻图片,例如《图说》栏目推出的《请辞的》,《图解天下》栏目中《1949-2015两岸大事记》《一图看懂北京文艺座谈会》等新闻,人物头像及页面背景摄影图都使用了新闻图片。人物头像使用PS抠图技术从领导人新闻图片中选取,有些图片在原图基础上添加了蓝色轮廓,有的做了部分渐变虚化的处理。可见,网络新闻可视化处理过程中对新闻图片的应用,通常要对新闻图片进行调色、裁剪、PS抠图、添加马赛克、模糊处理、添加外观轮廓效果等适当处理,以求更艺术化地呈现信息内容。

(二)漫画插图生动传播新闻信息网络媒体在新闻报道中青睐于采用漫画插图的方式对新闻进行可视化处理。如《图解天下》栏目的《一图看懂北京地铁票价调整》,采用醒目的标题辅以漫画版地铁图形,让这则新闻锦上添花,瞬间吸引受众眼球。地铁前面两只眼睛可谓生动活泼,赋予事物鲜活的生命,增添了受众的阅读乐趣。《图说》栏目中一期题为《这几年,俄罗斯都给了朝鲜啥?》的新闻,以北极熊形象代表俄罗斯,既符合俄罗斯地理位置上的特点,又与俄罗斯大国形象相契合,非常形象生动。从人物形象而言,漫画版抓住其个人的两个显要特点,比起现实版更“逼真”。漫画以简单形象、幽默有趣、内涵丰富的优势,成为《图解天下》和《图说》栏目应用最多的一种静态信息图形,有时颇具创意的漫画会让原本索然无味的新闻信息瞬间变得富有艺术风格。

(三)图标符号协助浏览视觉内容位置得当、大小适宜的栏目图标在可视化新闻传播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以《图解天下》为例,简单规矩的“上一期、下一期”图标,色彩运用同左侧图片一致,形成呼应,给受众以系统性的视觉感受。位于中间的分享其他网络平台的图示符号、下方的表情符号都体现了新闻传播的互动性原则。图标是便于“用户都能理解的语言”,具有简单、友好、方便、一致的特点,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图标设计的简单性、直观性、隐喻性可以让受众快速识别内容,从而更喜欢读图。从165期《图解天下》推出的《公务员铁饭碗说扔就扔?》可以看到,“工资低”“工作累”“福利减少”“五年”“社保”“工作”这些信息表达均配有图标,比如用熬夜小头像代表工作累,公文包代表工作等。发挥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作用,让原本枯燥的新闻描述生动丰满起来,信息传递更加详细精确。

第4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周修亭,现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郑州大学营销研究中心主任,郑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教授,郑州大学MBA指导教师,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河南省营销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市场学会特聘培训师。2001年度曾获得“河南省十大营销策划专家”荣誉称号,2002年获得首届国际营销节颁发的“营销案例金奖”,2003年获得“河南省优秀营销专家”称号,2006年获得中国市场协会颁发的“全国十佳师资”证书、河南省营销理论创新贡献奖。

基于多年来对农产品品牌的研究和与《蔬菜》杂志社的密切合作,笔者对蔬菜品牌的关注度也日渐提高。前几天,在中国品牌网上发现了已经注册的35个蔬菜品牌(见表1)。出于专业和职业的敏感,产生了颇多的感悟,陈述于下,与大家一起讨论。

一、品牌命名的特点分析

1.公司名与品牌名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有

从表1与表2的比较可以看出,35个蔬菜品牌中,有21个为品牌名与企业名完全一致,有3个(乡村小作坊、龙佳福、闽西好)为基本一致。其他11个为不一致。

提示:品牌名与企业名一致时,优点是可以互相带动,互相促进,降低传播成本;缺点是负面效应也会相互影响。

2.品牌的命名方式

从这些品牌名的来源来看,大致上可以归人如下几类:

(1)以地名为蔬菜品牌名的存东麟(湖)、闽西好、钱江、雪村;

(2)以当地地名与吉祥寓意合成的有:齐翔、从玉、闽西好、祁瑞;

(3)吉祥寓意的存富泰、富裕、福龙、兴隆、藏源、蔡源顶峰、多福、绿涛、龙佳福;

(4)以抽象概念命名的有:统全、华仕、三芝、美全、泽尔达;

(5)与农相关又有所期盼或者祝福的有:华田、农康、田晨、世农、福田;

(6)以传统的姓氏命名法命名的有:郭氏、同裕蔡正记;

(7)以流行心理命名法命名的有:乡村小作坊;

(8)以老板姓氏与良好愿望相结合命名的有:韩绿(杭州市萧山弘阳农场。董事长姓韩);

(9)以花卉鸟鱼等来命名:梅花;

(10)其他:文牛。若是一个地名,倒也无可非议,否则,不知所云,莫名其妙,很难让人将其与蔬菜联想起来,又是闭口音,既不响亮又没有好口才。

提示:(1)现代的品牌命名策略不单单是给某一产品取个名称,实际上,“品牌命名”是一种高难度的思考过程,是品牌定位的深入过程的开始。我们之所以说“品牌命名”,而不用“产品命名”,就是因为“命名的过程”是一个将市场、定位、形象、情感、价值等转化为营销力量并启动市场定位与竞争的过程。品牌名称,不是一个简单的记争,它能强化定位,参与竞争,而且还以其可能隐含的形象价值“使某一品牌获得持久的市场优势”。

(2)品牌名称有两种最基础的作用:识别产品或服务以及传播信息。一个品牌名称越是一个独立的字词组合,越是不与其他名称接近或可以比较,那么它发挥的识别作用就越强。相反,一个品牌名称越是采用了有明确含义的词汇,越可能与其他名称的关系接近,那么它发挥的传递信息的作用就越强。

(3)品牌在命名时就要考虑到,即使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也要能够适应,对于一个多元化的品牌,如果品牌名称和某类产品联系太紧,就不利于品牌今后扩展到其他产品类型。通常,一个无具体意义而又不带任何负面效应的品牌名,比较适合于今后的品牌延伸。

(4)将具有特色的地域名称与企业产品联系起来确定品牌的方法,有助于借助地域积淀,促进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但有时许多企业都用地域命名企业或产品,也会产生混乱。

二、品牌魅力分析

1.品牌魅力指数

在表1中,笔者有意收录了这些品牌的魅力指数,其中发现这些品牌的魅力指数差别十分明显,结果如表3所示。

魅力,实际上就是某人或某物对自身之外的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一个人的魅力,往往来源于他的智慧、品德、才华及其传奇经历。品牌的魅力来自于“品牌”这个名词的存在背景,而这个背景就是“企业、市场等的动作都应该以消费者为中心”(或“顾客满意”),这真正是令品牌之花绽开的土壤。而作为品牌的缔造者――企业,其一切活动又是商业性的并回绕品牌而服务的。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以产品为载体,沟通消费者与企业这样的完整过程,形成企业产品与消费者的良好关系,这整个过程实际上最终产生品牌魅力。因此可总结为:“品牌就是能满足消费者特定需要的、能为企业带来某种价值和利益的标志性存在”。

为了真实地了解这些品牌的魅力情况,笔者曾将这35个品牌名打印出来,找了不同层次的人做了一些基本的测试,就是让他们看一遍这些品牌名之后,能够记住哪些,并能复述出来。结果与表3所列情况差不多,倒是“郭氏”和“文牛”也曾被人记住,原因是只有一个品牌是以姓氏命名的;文牛则是因为不知所云,与蔬菜另类而留下了一些印象。

提示:人没有魅力就没有影响力;产品品牌没有魅力就不可能有市场,就不可能有生命力。

2.品牌标示与品牌识记

表1显示,在35个品牌中,有7个品牌没有提供品牌标示(因弄不清哪些是注册商标,哪些没有注册,故统称为品牌标示)。为了了解品牌标示对品牌的相关影响,笔者又做了一个关于品牌标示与品牌记忆相关关系的简单测试。

在测试中,先让人看仅有品牌名没有标示图案的那张纸,结果如上。然后又拿出一张既有品牌名又有显示品牌标示图案的测试页,结果,给人印象较深的品牌和商标如表4所示。

部分测试者还指出其他品牌标示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土气、俗气、似曾相识、没有特色、缺乏与蔬菜的相关联想等。

提示:(1)好的标示有助于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认知度,提高人们的识记率和联想效果。

(2)有好标示不注册很容易为他人作嫁衣裳,千万不能“等孩子满地跑了才去报户口”。

三、关于副品牌

在这35个品牌的网站中,能够查找到副品牌的只有两三家。做得最好的当属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的世农品牌。该公司在世农品牌旗下,提供了众多的副品牌。如:珠玉黄洋葱、春白玉大萝卜、世农长白萝卜、希望美浓萝卜、欧派斯菜花、高球包菜、世农301包菜、秀丽香瓜、红秀辣椒等。

或许,世农公司在采用类似于宝洁公司的个别品牌策略,仅白萝卜就用了“春白玉”、“世农长白”、“希望美浓”、“青光舂”、“希望”、“白玉秋”、“幸福”、“清明”等众多品牌,不知道其效果和品牌运作的成本是否理想。没有调查,不敢妄言。

说实话,笔者对世农公司的许多副品牌的名字颇感兴趣,如“珠玉黄”洋葱、“舂白玉”大萝卜、“高

球”包菜、“白玉秋”萝卜、“红秀”辣椒等。这些名字既响亮又贴切,富含寓意和联想,甚至觉得随便找一个出来都比前面分析的这些品牌的名字更有吸引力,更适合于做蔬菜品牌(并不绝对,“白玉”就不适合辣椒,“高球”就不适合大葱、菠菜等,这属于不同层面的品牌)。

不过,略带遗憾的是世农公司的品牌太多、太乱,有些显得过于专业化,有些又有洋化的嫌疑。如SN1202青辣椒、SN1312青辣椒、世农591包菜、世农305、世农303番茄等,非内部人士或专业人士难以弄懂,经销商和消费者也难以理解,而像艾伦特、欧派斯菜花等有点过于洋气,很难成为市场化的大品牌(当然,如果宣传投入力度足够大,运作能力足够强,获取一定的销量并不难,但从品牌运作的角度看,要获取理想的效果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和时间)。

提示:(1)合适的副品牌有助于克服统一品牌和单一品牌的弊病,保证公司品牌的健康运行,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缺点就是增加品牌运作成本,有时会出现“兄弟争家产”(争夺市场份额)的现象。

(2)品牌最终是为消费者服务的,只有消费者从内心接受了品牌理念之后才能够真正忠诚于该品牌。不能够被消费者理解的品牌永远不会获得消费者的持续忠诚。

四、关于品牌的网络传播

为了深入地了解这些蔬菜品牌及其公司的情况,笔者尽量地收集相关信息,试图打开每一家公司的网站。一番努力之后,发现了如表5所示的品牌网络宣传状况。

有两家企业的网站打开之后,所展示的内容与企业和蔬菜风马牛不相及,怀疑该公司的域名已经被人抢注。

在那些能够打开的企业网站上,大多都很注重企业简介、所获荣誉、机构建设、招商宣传、产品展示、联系方式等。少部分企业有关于企业文化方面的内容。个别企业有关于副品牌的介绍。普遍缺乏这些品牌赖以成名的人文因素、地域环境、传奇故事等方面的传播,更少见宣传视频和健康知识普及与相关的烹饪技巧栏目。

网站更新太慢,传播内容单调,文笔缺乏生动性,内容缺乏趣味性和可传播性,缺少互动和交流等都是这些企业网络传播中有待加强的。

提示:(1)除非你不想做全国品牌,否则就必须注意突破地域的限制――从品牌命名到品牌传播。

第5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网络新闻以网络为传播平台。一方面,网络传播的特点势必影响着网络新闻编采特点;另一方面,网络新闻在编采过程中也要时时刻刻注重网络传播的特点,只有这样网络新闻才能更好地发扬技术带来的优势,才能有别于传统媒体的新闻形式,有独立存在的理由与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本部分将通过对网络传播特点的分析、以及网络编辑与传统媒体编辑工作的对比研究,探索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开放式规律。以下各部分的论述都将建立于这一基本规律之上。

一 、 网络传播特点分析

关于网络传播的特点,目前存在多种解说。

例如:有将网络媒体特点归结为:1)超越时空限制;2)海量信息;3)多媒体;4)交互性;5)小众化(实质上强调的是个性化服务);[1]有将网络传播特点归结为:1)传播主体多元化;2)传播方式多媒体;3)传播关系的交互性;4)信息接收的个人化和主动化;5)信息传播的快捷性;6)传播内容的广泛性;7)传播环境的全球化;[2] 还有将网络传播特点归结为:1)交互性;2)海量性;3)即时性;4)超文本信息检索方式;5)媒体个人化;[3]

将散见于各报章、论著中的表述归结起来,尽管各方表述在选取词汇与着重要素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在网络传播的基本特点方面,大家还是有一定的共识。简言之,就是普遍承认网络传播在如下方面拥有与传统媒体完全不同的特点:交互性、海量性、多媒体、即时性、个人化、超文本等。

1)交互性:传统媒体将信息单向传递给受众,网络传播则提供一种双向传输的信息渠道。用“逻辑拓朴结构”(它是描述不同网络系统中信息传输逻辑过程的方法)分析,传统媒体的逻辑拓朴结构是星型结构,即中心制作,四面传输。其特点是1)中心节点:报社、电台、电视台是传播中的唯一信息来源;2)单向流动:信息由信息源向终端点“受者”流动;3)终端点彼此孤立,没有联系;4)中心节点批量复制同样信息,单向传诸终端点。这种结构使得传统媒体基本上只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什么样的信息,受众只能照单全收,形成了“我传你受”的传播定势。网络媒体基于完全不同的一个平等交流的信息平台。网络传播的逻辑拓朴结构是环形分布式的,其特点为:1)拓朴结构中无中心节点,每个节点都可向其他节点发送信息成为信息源;2)双向流动:任何节点都可以向发送信息的节点传回反馈信息;3)网络各节点之间不是孤立的,任意两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双向信息交流;4)任意两点间的交流路径不只一条。采用这种逻辑拓朴结构的网络传播本身就具有双向交流的特点,这使得传受双方较之传统媒体而言,双向交流的发生更为经常也更为深入。[4]

2)海量性:因特网将全世界的计算机和计算机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数据库。世界上任一时间任一地点发生的任一事件都有可能成为网络的信息被广泛传播。与传统媒体相比,由于它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它可以逃脱报纸版面、广播电视固定时段、节目容量等诸多限制。技术创造的电脑网络时空,几乎可以将全世界的新闻信息全部包揽;此外,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人人皆可成为信息源”-----使得网络信息得以最大限度的源源不断;其次,由于数据库的存在,得以纵向保存历史新闻信息,正是信息集纳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网络传播的海量特点。

3)多媒体:报纸通过纸质媒介利用文字和图片传递新闻,广播以声音发送信息,电视借助声画播放节目。网络媒体则兼容了文字、图表(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多种传播手段保存信息、表现信息、发送信息。网络传播的多媒体特点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各种传播形式的“兼容并包”,丰富了新闻传播的手段。受众也有了众多的自由选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欢选择有字无声、有声有像、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各种感官得以充分调动。

4)即时性:报纸使用纸质媒介传递信息,传递速度受制于交通手段和零售环节;广播电视采用无线电磁信号的形式,由于受到信号传输覆盖面的限制,传输范围之外的地方还需其他手段帮助来获得信号,增加环节会大大影响传播速度; 网络新闻传播的载体是光纤通讯线路,光纤传递数字信号的速度为每秒30万公里,瞬间可达世界上任何地方,从而在技术环节上保证了网络新闻传播的即时特点。此外,传统媒介需要制作周期,有截稿时间的限制。而网络新闻传播则不受此限,新闻稿件可以随到随发,24小时不间断发稿,受众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5)个人化: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曾指出:大众传媒应该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化信息和娱乐的系统”。网络传播的个人化特征非常明显,技术带来的优势可以使得受众从容地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在各类数据库中“各取所需”;受众还可以自由的选择信息接收的时间、地点以及媒介的表现形式;与此同时,作为网络传播另一端的传者也可用一种“信息推送技术”,根据用户的需求为他推送信息的专门化服务。信息的传播在网络中显得个性张扬、特色鲜明。

6)超文本: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传播是建构在超文本、超链接之上的全新传播模式。超文本,与用字符串来表达,以线性形式进行组织的传统文本信息的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它不是以字符,而是以结点(Node)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一个结点是一个“信息块”,结点内的信息可以是文本、图像、图形、动画、声音或其组合;它的信息在组织上采用网状结构,结点间通过关系链加以链接,从而构成表达特定内容的信息网络。它对信息的存储可以按照交叉联想的方式,从一处迅速跳到另一处,打破了原文本系统只能按顺序、线性存取的限制,可以方便灵活的检索。超文本赋予网络传播许多优势,比如说,形成网状的复杂信息结构,系统能按不同查询条件链接,从而使网络传播拥有强大的检索功能;此外,它有良好的编辑功能,可以进行多窗口编辑,使得网络编辑可以方便地容纳更多元素。

二、 开放式------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

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的新闻编辑工作而言,除了共同遵守的诸如宏观的“把关”、“发言”以及微观的“文稿(声像)通顺”、“节(栏)目整体感强”等编辑规律外,它们还有各自突出的、根本的特性,比如说,报纸编辑突出“版面和谐”,广播编辑强调“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电视编辑则非常重视“声画合一”。正是这些特性构成了不同媒介的不同编辑规律,那么网络新闻编辑的根本特点、基本规律是什么呢?

网络是一个平台,它本身可以容纳报纸、广播、电视的所有的传播功能,因此,可以说,在网络新闻编辑中,如果偏向文字(如网络报纸)则要重视“版面和谐”、偏向声音(如网络广播)则要重视“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偏向声像(如网上电视)则要重视“声画合一”。从这一角度讲,网络新闻编辑要遵循传统媒介编辑的所有规律。但是它有没有自己的规律呢?有没有自己区别与他者而独享的又是最基本的规律呢?

本文认为,除去一切表象的呈现,更深入研究网络新闻编辑,我们发现“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是渗透到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各个环节中的一条主线,它是网络新闻编辑区别于他类媒体编辑工作的一个基本特点。

因特网实质上是一个时空开放的网络空间。正是这种“时间与空间上的最大限度开放”赋予网络传播以“交互性、海量性、即时性、多媒体、个人化、超文本”等众多特征。通过对网络的这些传播特征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开放式”是它们共有的也是最基本的特性。所以,笔者以为,如同报纸的“版面和谐”、广播的“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电视的“声画合一”等为上述媒体的基本编辑规律一样,“开放式”规律是网络媒体的基本规律。

这里指出的“开放式”包含三个层面:时间层面的开放、空间层面的开放、技术层面的开放。下面我们依次对网络传播的“交互性、海量性、即时性、多媒体、个人化、超文本”6大特征进行分析:以此论证“开放式”规律是网络媒体的基本规律这一命题。

1)交互性:交互性包含“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多人、多人对一人、多人对多人”的传播方式。交互的形成正是时间层面、空间层面上的开放性带来的。时空开放,从而可以实现“此时与彼时、此地与彼地、此人与彼人”的共时或异时、同地或异地传播,时空的开放赋予传播更多的深度与广度。

2)海量性:海量性特征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其一、网络传播实现了地域上的全球覆盖(这是空间上的开放性导致的);其二、网络传播实现了信息的海量存储(这是时间上与空间上的开放性导致的-----网络传播可以横向容纳世界各地的所有信息,巨大的数据库可以纵向容纳历史信息);其三、网络传播中信息存储的质的多样性(网络传播中的信息可以以“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多种形式存储,这是技术开放性带来的结果)

3)即时性:得益于技术带来的优势,因特网可以不受印刷、运输、发行等因素的限制,实现信息的“瞬间”传输,传播速度快、时效强。时间上的开放性是新闻即时传播的前提与保证;此外,每一个网民都是一个新闻线索提供者,也是新闻者。“地球上没有一家报社、广播公司或电视机构有实力把他们布置到世界上所有的地区,去应付突发事件” [5], 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传播即时性的前提正是在于“空间上的开放性”。

4)多媒体:网络传播实现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多种手段组合的多媒体传播,这正是技术开放性带来的直接成果。技术的开放增强了网络本身的容纳力,技术的开放延伸并调动了人类的各个感觉系统。

5)个人化:个人化特点意味着受众“可以自由地选时收看”(时间上的开放性)、“可以自由地选择世界各地、古往今来的内容”(时空上的开放性)、“可以自由地选择接收模式(有声有像或有声无像或图文并茂----不同媒介功能的任意组合)”(技术上的开放性)。正是时间、空间、技术上的开放性使得“个人报纸”、“我的新闻”等个人化的传播得以实现。

6)超文本(超链接):超文本(超链接)本身就是技术层面上的一种开放模式。超文本的文本构成模式与超链接的传播结构使得信息检索得以时间、空间全方位开放,从而轻松实现了“此时或彼时”、“此地或彼地”、“共时或异时”、“同步或异步”的查询功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网络传播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开放式”,正是“开放式”这一特征,使得网络传媒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征、不同分布的各类受众的多样、动态、个性化的需求。这决定着,网络新闻编辑也要遵循开放式这一基本规律,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所涉及的“编辑思想、编辑策划、编辑实务”等都应是基于“开放式”这一规律之上的。

[1] 参见:张海鹰、腾谦编著《网络传播概论》第77页----第8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

[2] 参见:雷跃捷、辛欣主编《网络新闻传播概论》第54页---第70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3] 参见:《网络季风丛书:人人都是国王》,山东文艺出版社]

第6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从一起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的信息侵权案谈起,探讨应该如何认识信息网络传播权,分析其概念及性质认定。对即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促进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的完善。

1“榕树下”网站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2004年在上海发生这么一起案件: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因在“榕树下全球中文原创作品网”上向公众提供《我不是天使》专辑下载和试听服务,被华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10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榕树下公司除了要在他们经营的“榕树下”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还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向华纳公司支付1.5万元赔偿款。早在2003年,华纳公司就发现在“榕树下”网站上可以试听或者下载《我不是天使》专辑。该专辑收录了那英演唱的《一笑而过》等10首歌曲。华纳公司认为“榕树下”网站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就推出试听、下载服务,侵犯了他们录音制作者权中的网络传播权。榕树下公司解释说他们所提供的专辑下载是为了介绍评论部分音乐节目以及他们网上的部分原创中文作品,所以他们对该录音作品的使用应该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但由于“榕树下”网站提供的下载试听服务,事实上已经影响了华纳公司正常使用他们的录音制品,导致了他们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该录音制品及发行该录音制品时,所获的合法收益可能减少,因此“榕树下”网站提供的下载试听服务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系侵权行为。法院认定榕树下公司在“榕树下”网站上提供那英《我不是天使》专辑的下载试听链接,向公众传播华纳公司录音制品的行为,侵犯了华纳公司对该专辑的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是一起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案,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识信息网络传播权。

2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国际国内立法

2. 1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国际立法

1996年12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 )。在WCT中第8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以获得这些作品。WPPT第10条规定,表演者应当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使该录音制品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从上述两个规定可以看出,比起伯尔尼公约,作者的权利已经有效地覆盖到网络空间。日本在1997年6月10日通过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规定著作权人就其作品应享有授权公开传输的专有权川。澳大利亚也提出了一个内容广泛的“向公众传输的权利”,既包括以任何通过接受装置观看或使用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也包括广播权和有线传播权。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版权条约中的“传输”,只包括“向公众”的传输,即向不特定对象的传输,对于诸如电子信箱的通信方式传输他人作品,不应属于传输权控制范围。至于通过Internet在某一企业或单位的专用网络内,向特定对象进行的传输,至少有一部分也应被排除在向“公众”传输之外。

所以,作者的网络传输权就是指作者所享有的将自己创作的作品上载到互联网服务器,或许可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供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选择和获得这些作品的权利。任何人不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将他人作品在网上传输。

2. 2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国内立法

我国早在1991年的著作权法中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当时没有明确提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在新《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基本可算是“舶来品”,是两个“互联网条约”的翻版。信息网络传播权创设之前,尽管一些意见认为原著作权法的现有规定可以直接适用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或至少可以由现行法律中的“等”字来予以调整,但立法界并没有接纳这种意见。2001年《著作权法》最终选择了欧盟和两大“互联网条约”新增权利的模式,第一次公开赋予了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新《著作权法》将1990年《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作者财产权利”具体分解为17项权利,其中第12项增加并确立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闹。由此可以看出,信息网络传播权有三个要件:“公众”,“自己选定的时间”,“自己选定的地点”。三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而应属于复制权或其他权利。对于“公众”的概念,应当可以理解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只适用于广域网,不适用于局域网。因为局域网传播限定了作品接受者的地域范围,使其并不能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获得作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在单位内部的网络共享资料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些问题尚待解决。

3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性质认定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种新的知识产权。根据其概念可以归纳出四个基本特征:其一,该项权利由著作权人享有,只有其本人或经其授权才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未经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罚。其二,作品的传播是以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也就是说不仅限于互联网,还包括业已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其他网络。其三,作品的网络传播是公开的,任何公众均可以获得,电子邮件等点对点的传播应排除在外;其四,作品的网络传播是交互性的,公众可以在某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公众是主动获得,而不是被动接受。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著作权法的一项新设权利,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它是一种集合性权利,既具有精神权利性质又具有经济权利性质,与复制权、发行权等传统经济权利和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传统精神权利既有不同,也有权利的融合与交叉。

新著作权法特别强调了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等邻接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十一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作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从这些法律规定看,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其他著作权一样,其权利主体包括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权利客体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作品及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非公有领域的作品。从上述法规可以明显看出我国立法者是把信息网络传播权当作一项纯粹的财产权来看待的。因此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性质上讲,它是属于著作财产权的范畴。

4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缺陷及其完善建议

4. 1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缺陷

事实上,中国2001年《著作权法》成功地细分了17项著作权利,特别是创立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以其相对准确的定义,较好地解决了世界各国在网络传播上关于权利设置间题上的纷争问题。但新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把握上尚有以下几点缺陷: (1)“信息网络”指代不明。在我国已经颁布的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有关网络的具体叫法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所使用的“互联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以及《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对于CHI-NANET的相关称呼等。虽然这些叫法不同,其中“计算机信息网络”可以包含“互联网”,而“互联网”又可以包含“CHI-NANET",但无论是“互联网”还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基本上是一种特指的或内涵范围明确的称呼,不会产生二义性。而“网络”或“信息网络”则有较大不同,它们即不象“互联网”一样是一种特定的指代,也不能像“计算机信息网络”一样明确地反映某类特定技术范围内的特定事物。比如,在商务印书馆19%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网络”的解释是 “网状的东西;指由许多互相交错的东西组成的系统;在电的系统中,由若干元件组成的用来使电信号按一定要求传输的电路或其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从“由许多互相交错的东西组成的系统”来理解网络,则它可以指代现实生活中许多有形的和无形的事物,诸如“销售网络”、“电力网络”、“自来水网络”、“交通网络”、“人际关系网络”,等等。即使是加上“信息”而成为“信息网络”,其范围也同样较为宽泛,只要是传递“信息”的“网络”就应该算做是“信息网络”,那么人们之间口头传递消息的特定渠道也就可以叫做“信息网络”,情报网也是“信息网络”,而我们古代的长城更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信息网络”,但这些显然并不是我们这部新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要规范的。

(2)定义存在的问题。“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并非网络传播本质核心的特征,将该特点在此作为网络传播的唯一特征列出,似乎有以偏概全之嫌。由此看来,新著作权法的这一表述并非网络传播必不可少的本质特征,比如手机短信、网络广告恐怕都不符合这一特征。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网络传播的本质特征呢?学者普遍认为全球性(无国界性)、交互性、多媒体和超文本链接。这些特征较之“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应是网络传播更本质和核心的特征,更应在“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中有所体现。尽管2001年《著作权法》在事实上明确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保护,但多数情况下,学者认为“网络条件下的著作权保护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著作权法》对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各种链接,ISP,ICP等各种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等重要问题均未做出明确规定,还有待于国务院即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做出规范。

(3)中国创设“信息网络传播权”引起的争议。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传播权的情况下,直接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显得缺乏基础并不利于整个著作权权利体系的科学化、稳定性。无论是我国的旧著作权法还是新著作权法,都没有专门规定传播权的具体条款,只是在旧著作权法的实施条例中,第五条有有关传播的规定,即:“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的权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跨过传播权而去直接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信息网络传播权只是传播权中的一种,而直接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否意味着还要规定什么“报纸杂志传播权”,“广播电视传播权”呢?而从另一个方面,有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不是还要再规定什么“信息网络发行权”,“信息网络出租权”呢?也就是说,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既缺乏先对传播权的界定,又在整个权利体系中显得过于具体,所以难免会产生各种“不公平待遇”或挂一漏万的现象,很可能会打乱著作权权利体系的稳定性。

4. 2立法完善建议

针对新著作权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年即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明确“信息网络”的内涵和指代。“信息网络”一词仅仅揭示了其所要指代的事物的一个方面的特征:即“网络”,而没有明确一个重要方面的特征:即“由计算机等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相关产品或技术组成”,真正能够反映该条款的指代意思的是否“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是“电子信息网络”或者创设出一个两者兼有的定义更为确切呢?而即使要使用“信息网络”一词,就要在具体的条款或相关实施细则中加以解释和细化,明确信息网络的内涵和指代。

对于定义存在的问题,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完全采用《WCT》的“向公众传播权”概念,但注明包括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其他新增权利等所有传播类权利;二是重新定义信息网络传播权,概括其本质特征,体现全球性(无国界性)、交互性、多媒体和超文本链接。无论较之“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还是“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其实都更应是“网络传播”本质且核心的特征,应当在其定义中有所体现,否则就不足以准确地界定“网络传播”。

(2)网络传播权不完全等同于传统复制权,或发行权,或两者相加。传统复制权与发行权,不论从传播渠道、形式,均与网络传播相去甚远。要摆脱西方国家网络法律创设的影响,在《著作权法》修订中增设与复制权、发行权等并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诚有必要在世界范围内,至今尚鲜有国家在立法上明确以新的权利概念赋予著作权人的这项权利,中国创设信息网络传播权,更须充分肯定。如能切实把前两个问题解决好,无疑会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即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补缺补漏,进一步明确其定义特征,适用保护的范围。将法律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不会引起争议,真正得到大家的拥护。

第7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随着互联网这个媒体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它为新闻传播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传播途径。受网络特点的影响,网络新闻的传播的不同方式拓宽了新闻的自由度。除了专门的新闻网站以外,bbs、博客、论坛和百度贴吧等都能进行新闻的、转载和传播,目前我国比较大型的新闻网站有新浪新闻、腾讯新闻、网易新闻、搜狐新闻、凤凰新闻、环球·中国网、新华网等。随着网络传播的普及,现已逐渐呈现出分众传播的趋势。

一、网络传播概念与特点

以计算机的通信网络为传播基础,进行信息的、交流和反馈的过程称为网络传播[1]。网络传播的特点囊括了人际传播和信息传播的特点,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即时性等,与传统传播相比,网络传播的成本费用比较低,传播的内容容量大,具有多元化和权利平等化等特点。网络传播的出现,突破了传统传播一对一的传播局限,实现了多对多的网状传播形式。

二、网络传播新闻自由的概述

(一)网络传播新闻的自由问题的现状与特征

网络具有信息多、信息快、传播快、互动高等特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网民数量已经多达1亿以上,网络中的新闻在广度本文由收集整理方面和深度方面也都进行了提升,网络打破了传统新闻中的局限性,在时间方面和空间方面都没有了限制,同时还提高了互动性。

然而,网络上的新闻中,假新闻的出现概率也高了不少,假新闻完全违背了新闻中的基本原则,诸多有名的网站还会出现恶俗方向转换的情况,通过相关的手段来提高网民的关注程度,提高点击率,使得网络上的新闻完全变质,完全没有文化内涵。网络方面的信息传播需要规范化和合理化的管理,当网络方面的空间得到了更好的管理后,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新闻的活动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出网络的职能,也发挥出新闻的特点。

(二)网络新闻传播对传统新闻事业的影响

网络媒体具有的开放性、多元性、实时性、交互性、大容量和易检性以及多媒体化、个性化特征,使得网络新闻传播的传播范围、使用范围和接收范围不断扩大。网络新闻传播的广泛应用给传统新闻传播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内容上,网络新闻传播的容量巨大,在传播途径上看,网络新闻传播的方式多种多样,另外,网络新闻的实时更新速度也是传统新闻传播所无法比拟的,这就使得传统新闻事业面临巨大的挑战。

(三)网络新闻传播存在的问题

受网络新闻传播的特点的影响,网络新闻的传播出现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网络新闻的可信度低;二是网络新闻传播的服务形式过于单一;三是网络新闻的互动性不够强;四是诸多网络新闻只是单纯的复制其他媒体和网站的内容;五是许多网站中的新闻内容朝着恶俗化方法转变。这五个方面是目前网络新闻传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分析。

1.网络新闻的可信度低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管是传统报纸新闻、电视新闻还是网络新闻,都必须保证新闻的真实性。然而,由于网络媒体的特点和网络新闻的自由性,这就增强了网络新闻的开放性。网络新闻网站给受众提供了一个开放的信息反馈渠道,它虽然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可以畅所欲言、言论自由的空间,但是,这样一来,就无法避免假新闻的出现。

网络新闻一般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于其他新闻媒体,而网络新闻通常在转载的过程中,照搬照套不加筛选,导致网络新闻不可避免的复制其他新闻媒体的假新闻;二是网站自行采编新闻,这种情况下给假新闻的出现提供了契机;三是来自于网民在bbs论坛、百度贴吧、新浪、腾讯微博、社区等各种不同介质上的新闻,这种新闻的可信度低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网民不是专业的新闻采编人员、对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把握的不够准确,另一方面是来自于网民舆论的结果。

2.网络新闻报道的形式过于单一

由于网络的多媒体化使得网络新闻有图片、视音频等功能,但是网络上的新闻普遍都来自于其他网站转载的,使得报道的形式过于单一。与国外网络新闻相比,没有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对新闻的背景、分析等进行报道。

3.网络新闻的互动形式不够强

网民在网络上可以主动选择和搜索自己的信息,然而,我国网络媒体新闻多源自于传统媒体新闻,导致网络新闻深受传统新闻的影响,传播的过程和途径多位单向传播。网络只单纯的接受新闻信息,却极少进行信息的恢复反馈。

4.诸多网络只是单纯复制其他网站的内容

到目前为止,我国多数新闻网站没有自己的采访权,使得网站新闻内容多来自于报纸的翻版,照搬照抄的新闻内容没有创新,缺乏网络新闻应该具有的特点,而那些转载自传统媒体的新闻过于重复,使受众烦不胜烦。

5.网站中的新闻内容朝着恶俗化方向转变

陆定一给新闻下的定义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及时、真实、简洁是新闻的特点。网络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使得网民的网络上可以充分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使得网民在网上恶搞网络新闻,对新闻的内容胡编乱造,已经偏离了新闻的特点。

三、解决上述网络新闻传播问题的措施

(一)加大专题报道面和加深报道的深度

要提高网络新闻的影响力,就要在新闻的内容上下功夫。比如百度、新浪等大型网站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无版面限制的特点对新闻进行专题报道,加强新闻报道的深度,可以进行解释性报道、说明性报道、背景调查报道等。

(二)采用多样化的报道形式

新闻的报道形式要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网络新闻要充分利用网络的多媒体化,利用大量的图片、声音、视频等,建立专门的新闻专栏。通过网络的优势,在新闻的标题上下功夫,利用网络的特点,进行蒙太奇报道等。

(三)加强与受众的互动交流

传统新闻的互动方式不外乎信件和电话,报纸的订户和电视新闻的收视率等。而对于网络新闻而言,可以建立独立的读者反馈栏,这样,一方面方便了读者的反馈,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网站及时发现读者的反馈。更重要的是,读者在反馈的过程中,不仅可以自己反馈信息,还能通过网络这个媒介与其他读者进行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就充分的发挥出“意见领袖”的影响力。

(四)强化网站新闻的自主原创性

增强网络新闻的原创性,尤其是对于百度、新浪等大型网站,增强新闻的原创性能够吸引网民,提高点击率。对于拥有采编权的网站,可以自主采编;对于没有采编权的网站而言,在转载其他新闻的时候,可以对新闻进行修改,包括新闻的结构、新闻的报道形式等。

四、新闻传播自由的管理对策

首先,在网络新闻传播的过程中,要强化网络新闻的管理者的职责,加强网络管理者对新闻传播的管理,加强权力的约束,强化网络新闻者新闻的职能和权利方面的工作。其次,网站工作人员要建立一个新型的新闻反馈空间,给受众提供了一个反馈的空间和平台,一方面可以提高受众对新闻的反馈率,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受众对新闻时事的参与,以便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发挥新闻的真正作用。再次,要加强网络新闻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建立具体的网络新闻传播法律条例,利用法律措施对网络新闻的传播进行约束。加强对网络新闻的监督,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惩治力度,用法律手段来保证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网络新闻传播发展趋势

作为第四大的新兴媒体,网络的应用范围和覆盖率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广泛,网络新闻传播的覆盖率也会随之扩大,未来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趋势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参与互动性

随着全民网络认识度和网络使用率的不断增加,网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传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网络新闻传播的参与度和互动性不断提高[2]。

(二)舆论干涉性

网络为网民提供了一个畅所欲言的平台,在网络上,人们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要加强网络新闻传播的管理,提高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就要加强舆论方面的干预能力,提高舆论干涉性将是未来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趋势。

(三)及时反馈性

第8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关键词: 网络编辑 网络编辑规律 网络传播 “开放式”

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迅速进入了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一种新的传媒,它在信息传播方面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模式,使得传统的主要传播媒体――纸质图书的传播模式由“作者―出版―读者”变为“作者―读者”模式。网络以其空前的时效性、大信息量、双向互动性、全球开放性、查阅复制方便和费用低廉等优势成为了继印刷品、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因此,网络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成为了编辑、传播学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从媒体的发展历程来看,无论编辑模式怎样改变,编辑的基本功能还在延续着,即作为大众传播的手段之一,以承载和传播为目的,以符号为操作对象的符号代码检定和符号设计活动,但因各种媒体编辑模式和编辑形态的差异,编辑的内涵和外延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时代的到来加剧了这种变化。网络编辑是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诞生的新兴职业,一般来说,网络编辑的涵盖面较为综合和全面,体现出网络工作的素质和网络事业的方方面面,包括对网络技术、美术特性和页面设计等工作。与传统编辑不同,网络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并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生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

如果说网络编辑是一种职业、岗位,那么,与这种职业、岗位相对应的学科,就应当是“网络编辑学”。网络编辑学作为编辑学中的一个分支,是与报纸编辑学、期刊编辑学、音像编辑学等相并列的针对网络的编辑活动和规律的编辑学。“网络”,就是网络编辑学的特殊的学科对象、领域,具有矛盾的特殊性。因此,网络编辑学就是网络出版者以网络为载体,对信息源进行有效采集、筛选、解码、编码和传播,使信息源按照传播目标达到最大社会化的学问和技术,是研究现代信息社会里网络编辑的现象、行为、特点、性质、内容和规律的学科。[1]

编辑活动规律就是构成编辑活动过程的各种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既包括研究编辑内部活动的普遍规律,又包括研究对待不同媒体、各类原稿进行编辑的特殊工作规律。[2]因此,编辑活动的规律一方面应当根据不同的传播媒体和编辑活动过程具体地进行归纳和总结,另一方面又要从各种具体的规律中抽象出一般规律,使之成为编辑学的最高理性理论和编辑工作的指导。从这一角度来看,网络是一个平台,它本身可以容纳报纸、广播、电视的所有的传播功能,因此,可以说,在网络编辑中,如果偏向文字(如网络报纸)就要重视“版面和谐”,偏向声音(如网络广播)就要重视“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偏向声像(如网上电视)则要重视“声画合一”。可以说网络新闻编辑要遵循传统媒介编辑的所有规律。但是它也有显示网络性质与内涵的独特基本规律。为了研究网络编辑的基本规律,以下从网络传播的特点来分析网络编辑的特质。

1.交互性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已经有点类似于人际传播了。它不同于以往报纸、广播、电视的“一对多”的传播方式,网络传播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传播方式模糊了传者和受者的身份,传者和受者可以互为主体了,这在BBS中尤为突出。交互性主体的实现有利于交流双方在信息共享中达到互相认同、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在线聊天、OICQ聊天等都是这种交互主体性的突出表现。作为网络编辑要充分尊重受众的主体精神和传播权利。

从在线聊天和OICQ聊天中我们可以看到网络交互的两个显著特色:即时性和隐匿性。

即时性是指两个处于不同地点的人可以在同一个虚拟空间里聊天,这种聊天因为是即时发送的,具有速度快和超时空的特点,所以颇受青睐;不足之处是速度快,网络“把关人”有时候来不及检查信息,不利于信息的过滤,有害信息易被传播而造成恶劣影响,而且这种信息的主题具有较大的松散性和不确定性。

隐匿性是指网络主体在虚拟中通过想象创造着自我身份,并使这种身份表现为多样性、随意性。这个特性使“把关人”的权利瓦解了,许多个人化的传播主体浮出水面。伴随着高度自由而来的是高风险,电脑黑客的侵入有可能使整个电脑系统瘫痪。

作为负责BBS聊天系统的编辑,首先应该建立一整套的验证系统,以确定网络参与人员的身份,并使用户与网络之间达成一种“信任关系”。同时,网络编辑应该尽量营造一种良好的讨论氛围,达成一种健康的网络伦理。具体做法比如可以给网友登录权或访问权,也可以封杀他;可以选出每个版的版主(具有目录和文件权,即拥有对文件的阅读、修改、删改等权力),让他来负责一个版的帖子内容,或组织发表一些议程设置的帖子以引起讨论等。

可以说交互的形成正是时间层面、空间层面上的开放性带来的。时空开放,从而可以实现“此时与彼时、此地与彼地、此人与彼人”的共时或异时、同地或异地传播,时空的开放赋予了传播更多的深度与广度。

2.超文本

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传播是建构在超文本、超链接之上的全新传播模式。超文本,与用字符串来表达,以线性形式进行组织的传统文本信息的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它不是以字符,而是以结点(Node)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一个结点是一个“信息块”,结点内的信息可以是文本、图像、图形、动画、声音或其组合;它的信息在组织上采用网状结构,结点间通过关系链加以链接,从而构成表达特定内容的信息网络。[3]它对信息的存储可以按照交叉联想的方式,从一处迅速跳到另一处,打破了原文本系统只能按顺序、线性存取的限制,可以方便灵活地检索。这样的跳跃性的编辑方式方便了读者的阅读,使读者的阅读视野从一个平面跳入了另一个平面,从一个空间跳入了另一个空间。网络版面的编排有力地整合了时间与空间两大编辑维度,变偏倚编辑(即时间或空间择一的编辑方式)为整合编辑(时间与空间并重的编辑方式)。[4]

超文本赋予了网络传播许多优势,比如说,形成网状的复杂信息结构,系统能按不同查询条件链接,从而使网络传播拥有强大的检索功能;此外,它有良好的编辑功能,可以进行多窗口编辑,使得网络编辑可以方便地容纳更多元素。超文本(超链接)本身就是技术层面上的一种开放模式。超文本的文本构成模式与超链接的传播结构使得信息检索得以时间、空间全方位开放,从而轻松实现了“此时或彼时”、“此地或彼地”、“共时或异时”、“同步或异步”的查询功能。

3.海量性

因特网将全世界的计算机都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数据库。世界上任一时间任一地点发生的任一事件都有可能成为网络的信息被广泛传播。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由于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可以摆脱报纸版面、广播电视固定时段、节目容量等诸多限制。技术创造的电脑网络时空几乎可以将全世界的新闻信息全部包揽;此外,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人人皆可成为信息源”,使得网络信息得以源源不断;其次,由于数据库的存在,网络得以纵向保存历史新闻信息,正是信息集纳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网络传播的海量特点。

海量性特征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其一,网络传播实现了地域上的全球覆盖(这是空间上的开放性导致的);其二,网络传播实现了信息的海量存储(这是时间上与空间上的开放性导致的――网络传播可以横向容纳世界各地的所有信息,巨大的数据库可以纵向容纳历史信息);其三,网络传播中信息存储的质的多样性(网络传播中的信息可以以“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多种形式存储,这是技术开放性带来的结果)。

4.信息滤波

所谓信息滤波是指编辑通过网络对大量的社会信息进行过滤、净化、优化后选中的信息。[5]信息滤波可谓是编辑考虑选题的最佳方式。闭门造车、等稿上门不是真正的编辑方式,调查研究产生选题才是唯一且最佳的方式。但是调查研究不仅仅是编辑到各地的实际考察,也不仅仅是通过报刊了解信息,编辑首先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在信息时代,网上调研满足了信息量的需求。但是网上的信息是繁杂的,也是有用和无用、无序掺和在一起的,编辑如果不懂得如何过滤信息,就会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因此编辑必须具备过滤、优化信息的能力,要学会对来源不一、取向不一的众多信息进行接收,并作科学的分析、整理和综合;要把有用但分散的信息收集起来,找出更核心的东西、更实用的东西加以优化组合,形成最具实际意义的选题。这样的选题将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也是读者最需要的,更科学的方法是将这些选题再拿到读者当中征求意见,进行二次调研,增加他们实际工作中最需要的部分,使选题更加丰富、扎实、准确。

5.个人化

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曾指出:大众传媒应该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化信息和娱乐的系统”。网络传播的个人化特征非常明显,技术带来的优势可以使得受众从容地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在各类数据库中“各取所需”;受众还可以自由地选择信息接收的时间、地点,以及媒介的表现形式;与此同时,作为网络传播另一端的传者也可用一种“信息推送技术”,根据用户的需求为他推送信息的专门化服务。[6]信息的传播在网络中显得个性张扬、特色鲜明。个人化特点意味着受众“可以自由地选时收看”(时间上的开放性)、“可以自由地选择世界各地、古往今来的内容”(时空上的开放性)、“可以自由地选择接收模式(有声有像或有声无像或图文并茂――不同媒介功能的任意组合)”(技术上的开放性)。正是时间、空间、技术上的开放性使得“个人报纸”、“我的新闻”等个人化的传播得以实现。

三、结语

从以上网络传播的特点来看,我们发现“开放式”是网络编辑的基本规律,是渗透到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各个环节中的一条主线,它是网络编辑区别于他类媒体编辑工作的一个基本特点。

因特网实质上是一个时空开放的网络空间。正是这种“时间与空间上的最大限度开放”赋予网络传播以“交互性、海量性、即时性、多媒体、个人化、超文本”等众多特征。通过对网络的这些传播特征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开放式”是它们共有的也是最基本的特性。所以,笔者以为,如同报纸的“版面和谐”、广播的“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电视的“声画合一”等为上述媒体的基本编辑规律一样,“开放式”规律是网络媒体的基本规律。

参考文献:

[1]戢斗勇.网络编辑学的建立及学科构想[J].出版发行研究,2002,(10).

[2]杨晓鸣.编辑活动规律论[J].编辑之友,2001,(6).

[3]马中祥.论网页编辑的学科化研究[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1,(4).

第9篇:网络的传播特点范文

【论文关键词】网络信息 模式 信息传播 网络信息 传播

众所周知,目前有关信息传播模式的模型有很多,例如,以传播学为基础的信息传播模式有:拉斯韦尔模式、申农——韦弗模式、格伯纳模式、纽科姆模式、施拉姆模式、韦斯特利——麦克莱思模式;以情报学为基础的信息传播模式有:米哈依洛夫模式、兰卡斯特模式、维克利模式、热传导模式、“传染病模式”等。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弱点,即它们是针对一般信息传播的模式。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们亟需一种刻画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模式。

1网络信息传播概念界定

对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定义,我国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匡文波认为“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储在光、磁等存储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使用,从而达到其社会化信息传播的目的。”邵培仁认为“网络传播是指以电脑为主体、以多媒体为辅助的能提供多种网络传播方式来处理包括捕捉、操作、编辑、存贮、交换、放映、打印等多种功能的信息传播活动。”赖茂生认为“网络传播是基于因特网的各种传播行为和传播活动的总称。”王中义等人认为“网络传播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传递或交流信息的行为和过程,它汇集了多种传播手段的优势,是更加个性化,更加平等交流的新的传播方式。”吴风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就是利用互联网这一媒体进行的信息传播。”关于网络信息传播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层次去研究,但不应因为研究者的知识、专业、实践、工作等背景不同而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认识有不同,而是共同探索,最终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给予科学的揭示。

因此,网络信息传播是人类基于互联网进行的各种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活动。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电脑是将数据、文字、图像、音乐等信息输入、处理、储存、组合、复制输出等智能化操作平台,是网络信息传播的终端工具;互联网是网络信息的传输通道和交流平台,可以使网络上的人实现自由、交互、即时、多元、虚拟的信息传播;网站则是网络信息传播的中继媒介,它为网络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一种搜索、粘贴、下载、互动、超文本连接等的中转站。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交互性、动态性、虚拟性、全球性特征,同时,网络信息传播还具有多媒体功能和超文本功能、信息传播无序性、主体的隐匿性和个性化等特征。同

2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意义

模式是一种人为的象征性的设想,是一种思维的辅助工具。就我们研究传播过程来说,可以采用模式简化、去粗存精等方法,高度概括出在纷繁复杂的传播过程现象下的要素、结构。由于模式方法本身具有的优越性及其特点,对于网络信息传播的研究来说是十分恰当的,因此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研究已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意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可以深化对网络信息传播理论的研究。网络信息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有着与传统信息传播截然不同的特征,网络信息传播是人类至今为止最快捷、最便利、最有效的信息传播手段,互联网的发展将人类带人了网络信息传播的时代。网络传播以计算机网络为传播媒介,可以是一点对一点,也可以是一点对多点或者多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呈网状分布。因此只要上了网,不管是传统大众媒介的职业传播者还是一般用户,都可以向广大的不确定的受众信息,并且能迅速甚至即时地获得反馈,或直接与信息的接受者进行交流。这种信息传播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明显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无法窥见。然而在某一特定的关系结构中却呈现可以预见和重复出现的形式,并且对这一结构具有不易观察到的影响。如果我们引入模式方法,就可以通过“画”一些线条或公式来表示已知确定存在的但无法看到的联系,可以显示这种联系的结构、强度、方向,使已知的要素和关系尽可能固定化,从而明晰网络信息传播的整体形象,把握其内在机制和规律,将网络信息传播理论的研究引向深入。

其次,可以指导网络信息传播实践的工作。通过对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研究,可以发现网络信息传播过程的特点和运动规律,从而可以指导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一切具体运作,才能够有目的地有方向地传播信息,使网络信息传播过程有序化并达到最优化。

3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学者研究出来的儿种较有代表性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各自都有其强调的重点,所以笔者在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时应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这些模式,开拓思路,而不是孤立机械地去分解某个模式。

3.1王中义的网络传播模式

王中义等人认为网络传播的基本模式是网络模式。网络传播以计算机网络为传播媒介,可以是一点对一点,也可以是一点对多点或者多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呈网状分布。呈网状分布的网络传播是无中心的,没有边际,也就兀所谓覆盖面的问题。这种网络模式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网络传播中每个传播主体既是传播者(C)又是接受者(R),同时每个传播主体又受到个体的人格结构、所处的基本群体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这一方面影响传播主题作为传播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加工;另一方面影响传播主体作为接受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接受。

可以看出,网络传播作为人类传播领域中新的一员,较之传统传播模式有这样一些特点:多种传播模式的融合;互动性、平等性强;以计算机网络为传播手段。

3.2邵培仁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3.2.1阳光模式

邵培仁认为,假如可以撇开传统的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惯用形式不论,那么依据网络传播或互动传播的现存状况和发展趋势,用“阳光模式”(图2)来描述和反映是比较合适的。

阳光模式是指以宏观的整体的眼光所抽象出来的,通过信息交换中心(如电信局或网站等)连接各个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创造、分享、互动的结构形式。它包括6大要素和4项要素。6大要素为:①终端机:理想配置应包括个人电脑(具有通话、通信、放音放像、录音录像、翻译、校对、编辑、搜寻等各种功能)、传真机、复印机、自动打印机等;②信息交换设备:这是网络传播的枢纽,要求容量大、性能高、线路多,以便与亿万只终端机之间以及与信息库、大众媒介、信息源之间任意联通和交流;③信息库:包括印刷资料库、声像资料库、档案资料库和各种科研资料库;④大众媒介:是指电脑通过网络与各种传统媒体(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等)相结合而发展成的新型大众媒介,如网络报刊、书籍、广播、电视、视频信息等;⑤信息源:如新华社新闻信息系统、路透社经济信息系统、中国经济电讯系统等,也包括电子产品和音像制品生产、制作中心和场所;⑥社会服务:如“三金”工程系统、电脑购物购票系统、社会咨询(股票行情、天气预报、健康与心理咨询)系统等。4项因素是指网络传播中的经验因素、环境因素、价值因素和规范因素。还有,连接成网络的电缆传输通道也很重要,但用无线取代光纤光缆将是一个趋势。但是,阳光模式并非已尽善尽美,随着传播科技的进步以及认识的扩大和深入,它应进一步加以补充和完善。

3.2.2整体互动模式

整体互动模式(如图3所示)不仅要充分考虑本系统与外部世界的复杂联系,而且要重视传播过程中各种因素共同构成的整体关系以及人类传播的全部现象。就是说,它的基本任务始终是再现整体,始终把各种要素有意识地归并到整体之中,努力找出传播的本质和规律,同时再进一步“认识”它,“适应”它,“支配”它;而被割断联系的游离于整体的孤立的传播因素是无法认识、无法把握、无法支配的。

整体互动模式中的认识对象既是整体的又是互动的。整体互动模式抛弃了传播的单向性和被动性,突出强调了传播的双向性和能动性,昭示了传播的多向性和复杂性。在研究中,我们将整体看作是互动囚素的整合与合并,将互动当作是整体形态的链条与部件,将二者的有机统一视为对人类传播活动的全面而综合的呈现,也是为传播研究寻找一个辩证分析的模式和途径。

整体互动模式包括了三个系统,即人际传播系统、大众传播系统和网络传播系统。这三个系统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将协同并存、互动互进,共同绘制人类传播的三大风景。整体互动模式还包括了构成传播活动的四大圈层因素,即核心要素、次级要素、边际因素和干扰因素。

整体互动模式具有四个特点:①它强调整体性和全面性。②它强调辩证性和互动眭。③它强调动态性和发展性。④它强调实用性和非秩序化。不过,它虽从实用的角度勾画出了传播活动的过程或步骤,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要以精确的顺序正规地执行模式标明的所有步骤,决策者和传播者也无须对所有步骤给以同样的重视,因为,它可以越过一个或几个要素将信息直送特定的受传者或实施者。

3.3谢新洲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3.3.1网络传播基本模式

将网络传播的基本要素:传播者、接受者、信息、媒介、噪音等进行概括,得到网络传播的一个基本模式,如图4所示。

图4所示的网络传播的基本模式是对网络传播过程的一个粗略的概括。它虽然不能完全展示出网络传播的纷繁复杂,不能明确反映出各个阶段中不同的外在因素是如何作用于传播过程的,但是它通过一个简单的图例给我们展示了网络中信息是如何流动的,可以帮助理解网络传播的过程。

3.3.2相对于一个节点的传播模式

鉴于网络传播的过程非常复杂,不可能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的概述。为了更好地理解网络传播的过程,他们提取网络传播中的一部分—从一个传播者到一个节点—来构造一个具体的模型。这一模式称之为“相对于一个节点的传播模式”如图5所示。

可以看出,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不管是信息的传播者还是受众,都受到一定的自我印象、人格结构、人员群体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因素对传播者选择信息、受众理解信息产生巨大的作用。

网络传播者对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根据信息的类型选择具体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传播给受众。受众在接受信息后,在上述几个因素的作用下,对信息进行回应和反馈,并同样通过网络这个渠道,选择适当的网络传播方式,将自己的反馈和回应传递到传播者处。

这个模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明确指出在网络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的信息传递都是通过同一个媒介——网络。传统的大众模式中,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交流较少,而且不太可能通过同一个渠道实现,效果较差。而这个模式反映出在网络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可以通过同一个网络,实现彼此之间紧密迅速的联系和交流。

这个模型所解释的仅仅是网络传播过程中的一段,描述了信息怎么从网络传播中的传播者处传递到—个节点,再从这个节点获得反馈。事实上,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信息到达节点后,除了产生反馈以外,还会经由一个节点发散、传递到其他的节点,实现更广泛的传播,最终形成一个循环流通的网状结构。

3.4郝金星的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交流模型

该模型初步阐述了网络环境下信息交流的过程,同时考虑到了信息交流的双向过程以及与信息交流方式的结合。为了使模型简化,忽略了信息交流中的噪音和干扰因素。在该图中,粗实线是网络环境下的主要方式,而细实线则是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最左边的直达箭头,表示了没有经过任何终结的“直接面对面”信息交流,最右边的经过“其他渠道”的信息交流表示通过信息的信息交流。“其他渠道”概括了目前除网络之外的所有可能的渠道——信息栈。

应该指出,由于信息交流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信息创建者也可以是信息使用者,信息者也可以是信息执行者。同一用户在网络条件下可以扮演多种角色。创建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同样,者、执行者和使用者也可以是一个人、多个人或者一个组织。

4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通过对上述几种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比较分析,找出各种模式的利弊,以及相互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从而明确这些模式中有益的观点,进而提出“六度传播模式”(如图7)。

为了便于理解“六度传播模式”,首先应明确“六度传播”的涵义。六度传播是指网络信息传播也表现为六度分隔理论。该理论由美国着名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于20世纪60年代最先提出。简单地说,六度分隔理论认为在人际脉络中,要结识任何一位陌生的朋友,这中间最多只要通过六个朋友就能达到目的。旧因而笔者借助六度传播来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如图7所示,网络信息传播中每个传播主体既是传播者(C)又是接受者(R),同时每个传播主体又受到个体的自我印象、人格结构、所处的人员群体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这一方面影响传播主体作为传播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加工;另一方面影响传播主体作为接受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接收。这样,在网络信息传播中,传统的大众传播中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区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传播者对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根据信息的类型选择具体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传播给接受者。接受者在接受信息后,在上述四个因素的作用下,对信息进行回应和反馈,并同样通过网络这个渠道,选择适当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将自己的反馈和回应传递到传播者处。因此参与网络信息传播的每个参与者都具有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双重身份,通过网络,他们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接收其他任意一个传播者的信息,同时直接或间接地向网络中的任何一个接受者传递信息。

虽然网络信息传播给每个参与者提供了一个虚拟的交流空间,用户可以匿名查找和信息,较少受到社会环境和道德的约束,但是他们仍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具有自己的人格特征,也通过自己的社会经历,获得了一定的自我印象,这些社会和心理因素会对每一个人产生作用,决定他们在网络上的兴趣和偏好,决定他们在网络上寻求什么信息,把什么样的信息输入网络中。

参与者参与到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后,可以通过网络与大量的其他的参与者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传递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静态网页、BBS论坛、聊天室、视频和音频等。网络信息传播的接受者根据自己需要获得或者传播的信息类型和自己对于传播方式的喜好而选择不同的传播方式。另外,在传统信息传播模式研究中,有对于噪音等破坏信息的因素的考虑。在网络信息传播中,噪音对信息的传递和解码所产生的影响不会像在传统传播过程中所造成的影响那么大。不过接受者获得信息也会受到网络基础设施、终端设备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只要必要的硬件和软件需求得到了满足,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信息受到外界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