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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1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完善安全组织网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行业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监管职责不留死角,做到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从而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同时,局属各单位、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及项目部、监理部、工队等都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和“反三违月”、春运、“五一”等节假日活动中,积极组织交通系统广大安全工作者上街宣传安全法规,张贴标语、宣传图片800多幅,悬挂横幅180余条,发放安全资料2000多份。为了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派员到沿库中小学进行水上安全知识讲座,在重点渡口码头开展现场咨询等,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及“谁所有、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主管局与局属各单位及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签订了县、乡镇、渡工、学校四级责任书;丽龙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标段、工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书的签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

2、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我局把安全制度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一个主要内容来抓,在原有的制度上不断进行完善,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处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三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水上安全监管方案等。使安全生产更加规范,从而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3、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几年来我局一直坚持召开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请县安委会、有关乡镇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由局领导主持,一是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传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二是听取局属各单位及指挥部本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布置下季度安全工作任务。

4、积极组织人员安全培训。一是举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项目经理、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监理人员,共80余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积极参加安全培训班,尽量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省交通厅和县安监局举办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并取得了岗位资格证。

5、认真做好安全台帐工作。资料、台帐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按照丽交安[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台帐管理的通知”,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到局属单位、运输企业、工程建设单位、驾校等行业管理单位进行台帐检查,发现问题和薄弱之处当场给予指出,促使交通行业各单位以责任考核为要求,以档案归档标准为依据,各类安全台帐做到齐全、有序、分类清楚、规范。

6、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县恒通公司是我县唯一的客运公司,由于改制成股份制企业,事关重大的安全问题,一度有所松懈。我们积极做好企业管理层的工作,把安全运输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帮助查找问题原因,共同督促恒通公司抓好安全生产。派专职人员驻车站进行现场监管,从而使恒通公司安全生产趋于基本稳定。

7、加强中小学生乘车交通安全管理。根据省厅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全县中小学进行实地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基本上摸清了我县中小学的分布情况、并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到学校进行现场管理,维护乘车秩序、确保安全。同时针对学生周末回家时间集中、人数多、运力不足的问题。我局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督促县恒通汽车运输公司与用车学校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制订车辆的调度方案,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8、认真做好节假日和“三防”安全工作。“五一”、“十一”黄金周及“三防”安全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制定合理运输方案,确保运力满足运输市场短期内高峰需要,及时运送旅客。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农村短途客运、渡口、库区客运点的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了有效做好“三防”工作,及时调整“三防”应急预案,健全值班制度,同时利用交通安全短信平台,及时将天气信息、上级指示等情况发送给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形成周密的“三防”工作体系,确保“三防”无事故发生。

9、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二是利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县城繁华街道开展宣传咨询和现场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三是在我县交通行业各单位张贴“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主题,《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平安浙江》等宣传挂图;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活动;五是积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全县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0、开展水上交通事故急救演习。为检验《*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7月6日上午,在紧水滩库区龙门水域举行了由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上交通事故演习。参演船舶6艘、消防车、救护车及其它车辆20辆,参演人员约120人。通过演习,进一步提高我县水上应急队伍的反应及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水上交通从业人员以及社会的安全意识。

11、认真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落实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认真做好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强渡工的考核;二是在相关渡口重新安装渡口守则,公布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电话;三是积极做好政府的参谋,以县政府名义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渡口设置及安全管理部门的通知》,从而进一步规范渡口管理工作;四是及时做好渡口安全专项整治的自查自检工作,并于7月25日顺利通过市交通局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认真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1、做好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按丽交[20*]50号《关于印发20*年丽水市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局属有关单位、康庄办、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份,我局召开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会后,各有关单位及时召开了会议,建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使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市交通局关于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7月初召开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动员会,会上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我局主要抓好全县范围内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水上运输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共查企业和单位23个,自查隐患24条,整改24条,整改率100%,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监督、指导、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从而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针对我县交通行业实际,共组织执法安全检查45次,213人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37人次,检查企业10家,发现隐患29个,整改隐患29个。一是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主要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组织工作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在建工程的隧道、桥梁、高边坡、高挡墙、涉爆物品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全面检查;二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县客运站检查站场安全管理,门检例检,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同时了解各条班线的道路状况,并对全县农村班线的公路进行实地勘察,及时与各乡镇取得联系,一旦发现公路塌方,及时沟通,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三是开展水上安全检查。组织力量上航检查243人次,检查船舶151艘次,纠正违章7艘次。对辖区内船舶状况、责任制的落实、船员、船工及设施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督促有关乡镇进一步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1、由于交通工程建设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是康庄工程施工单位不正规,缺乏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因此,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部分项目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应付思想。

3、出租车行业事故频发,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下步打算

1、加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康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

2、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力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3、抓住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台帐建设,以规范的内业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2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受*厅长的委托,现在,我向大会作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总结2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年的任务。

一、2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年是完成“十五”计划和谋划“*”规划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厅党组带领全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高速公路建设、县际油路改造和农村水泥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公路养管水平稳步提升,道路客货运输特别是农村客运快速发展,水上运输稳步运行,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国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支撑。在抓好交通生产、改革、发展的同时,全省交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手段,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和预防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开展“客运市场整顿”、“汽车站整顿”、“低质量船舶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为载体,以安全生产研究和制度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一年来,全省交通系统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广大交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全系统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等有效载体,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制作安全生产图板、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厅领导和各市交通局领导分别参加了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省运管局还专门举办了《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系统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万余份,制作宣传图板120余块。二是举办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班。省厅将安全管理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先后举办了全省道路运输技术管理培训班、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培训班;专门邀请长安大学教授主讲,对全省120名客货运输企业的经理和安全科长、车队队长、海事局长进行了培训。并为厅直单位和运输企业复制赠送安全警示光盘近百余张;*路桥集团等二十多家公路施工企业组织了公司经理、安管经理、项目经理三类人员建筑安全业务培训,全省800多名干部参加了省建设厅和我厅共同组织的公路施工安全业务知识考试。三是利用多种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一年来,省厅先后十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部署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印发近百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文件,是厅机关发文总数的十分之一;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和汽车站电子显示屏进行“安全信息”传递活动,安全信息及警示标语数十万条。四是及时通报特大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并认真督查落实省政府关于几起道路运输特大事故的处理决定,使每起特大事故都成为教育干部和群众的反面教材。五是注重交通行业安全文化建设。长治市一运组织专家学者编绘了人性化的、图文并茂的道路运输安全图书,发放给一万多名企业干部职工及司乘人员,企业安全文化开始研究和建设。

(二)安全投入不断加大,安保能力有效提升。

“十五”以来,我省交通系统安全投入逐年增加,特别是大力实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汽车客运站安检系统”、“汽车客运站监控系统”、“高速公路监控系统”、“GPS安全监控系统”等五大工程建设。一是“公路安保工程”取得巨大进展。20*年全省“公路安保工程”完成投资1.35亿元。其中:投资5262万元,治理危险路段883公里,治理安全隐患4493处;投资8213万元,治理改造危桥326座。二是高速公路可变情况板系统进一步完善。投入283万元,在新开通的得大、汾柳、太长三条高速公路上安装18块可变情报板,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总数达到185块,成为我省宣传安全知识、安全信息的重要平台。三是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十五”以来,省厅投资1199万元,为21个汽车站装备了“三品”安检仪,为7个汽车站装备了安全监控系统。四是大力推进GPS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全省3000多台客运车辆及危货运输车辆安装了GPS卫星定位仪。太原市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全面推广安装GPS卫星定位仪,*汽运集团晋龙捷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并州运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高速客运车辆、*汽运集团临汾汽运有限公司在战略物资保障车辆上分别安装GPS卫星定位仪,大大提升了企业对营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控能力。省高管局也在高速公路路政车辆上推广安装GPS卫星定位仪。五是加快营运车辆更新速度。安全性能比较差的老旧依维柯逐步更新和淘汰,营运客车新度系数大幅提高,一大批安全性能高的车型投入营运。六是配备和更新了一批消防器材以及安全管理器材等,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三)基础工作得到加强,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全省交通系统不断总结安全生产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规律,从夯实基础工作入手,从构建长效机制着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细化指标,量化考核,突出重点,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督促当地政府建立了市、县、乡政府、村民委员会、船主、船员五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运管机构与运输企业签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立即进行安全生产整顿,立即冻结客运线路审批,一年内取消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投标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两年来,省厅协同安监、公安、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先后对7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在省政府做出的5起事故处理决定中,有80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及交通主管部门8人、运管机构13人、运输企业36人。*汽运集团还出台了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加大对企业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的力度,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交通部相继出台《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为各级运管机构落实好“三关一监督”职能,保障运输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规支撑。不少单位企业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汽运集团、长治市一运、并州运业等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制度的同时,制定了企业内部上岗证制度,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同时还普遍实行安全嘱咐制度、安全家访制度,体现了人本观念和人文关怀。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保险制度。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保证金制度和安全互助金制度。省运管局出台并组织实施了《全省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团购实施办法》,实现了少量增加保险费,大幅增加保险额的目的。农村客运、长途客运、高速客运保险费平均增长0.92倍,保险额平均增长5.7倍,承运人责任险由原来的每座3万元分别增加到现在的10万、20万和30万,提升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五是建立了交通运管与公安交警的道路交通安全联动机制。交警、运管协调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黑车,坚决取缔站外站,规范市场秩序。六是落实了公路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配合建设部门对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三类”人员进行培训考试,669名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上岗证,17家公路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建设招投标实行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七是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省厅会同省运管局专门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对策研究。同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和道路运输安全行业规范的研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将成为一套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较强的安全制度。

(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们注意克服就安全抓安全和安全管理单打一的倾向,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安全管理与生产管理、业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搞好自身安全生产与提供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交通部等五部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并实施了《*省深化道路危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检查,吊销12户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取缔263辆不合格车辆,清退157名不合格从业人员,查处违章运输29起,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并积极支持省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对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罐车的罐体进行了安全质量技术检验。二是开展了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根据交通部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会同省安监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防科工委制定了全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地方海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并于年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7个有水运业务的市进行了全面督查。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船舶700艘,确定低质量船舶120艘,取缔低质量船舶35艘,停航18艘,限期整改20艘,取消了滩涂造船点。三是开展了打击“黑车”专项行动。各级运管机构从规范市场、保障安全出发,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查扣了一大批“黑车”。四是大力推进道路运输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调整。实行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标制度,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的路子,解决经营主体多、小、散、弱和挂靠车辆安全管理严重薄弱的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省涌现出一批统一管理车辆、统一管理驾驶员、统一管理乘务员的经营业户,保障了各项安管措施的落实。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省厅到各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根据春运、“五一”和“国庆”旅游黄金周、汛期、冬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多次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并重点对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进行了督查。特别是*等厅领导多次深入公路路口、客运站场、旅游景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了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回顾2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应该说成绩是巨大的,概括起来说就是: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安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服务社会的安保能力逐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不够。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安全生产管理“空转”现象和安管力度逐级衰减和消极麻痹现象。

二是安全隐患依然严重。道路水路运输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经营主体多、小、散、弱和车辆挂靠,始终是造成事故的最大隐患,2004—20*年我省交通系统发生的7起特大事故,都是挂靠车辆造成的。

三是运输生产力水平不适应发展的要求。一些营运船舶技术条件差,安全性能低,无法满足安全行车和安全航行的要求;一些驾驶员和船员素质低,缺乏安全生产能力和经验,不能适应繁忙运输任务的要求;一些公路弯急坡陡、标志不齐和水运设施不完善,都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因素。

四是安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经济发展快,运输需求旺,车辆增幅大,流动分散,运输任务繁重与高素质从业人员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公路建设继续加快,规模大、分布广,加之高速公路建设主要集中在太行山、吕梁山腹地,山大沟深,隧道开挖、高架桥施工等。给运输安全和施工安全带来了困难。

以上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过去存在的,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将要面对的和需要解决的。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交通行业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全省交通系统要认真贯彻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发展观,把保障交通安全生产提高到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做一个负责任行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责任事故、保障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两大目标”,突出旅客运输安全、危货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公路建设安全、公路安全畅通“五个重点”,建设公路安保工程、水运安保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管理规范体系、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六大工程”,把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及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船及施工设备技术状况关、汽车客运站及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关“四个关口”,强化源头管理,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和动态管理“四项管理”,努力开创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一)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还不容乐观,交通、煤矿等方面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把安全生产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总书记还多次指出:“尽管我们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但要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总理也多次强调:“中国政府始终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黄菊副总理对交通系统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交通系统的头等大事。”厅党组也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厅长始终要求从做负责任的行业、负责任的部门出发,突出抓好安全、质量、廉政三件大事。

全省交通系统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到省委、省政府、交通部及省厅的部署上来,从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中,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全省交通系统危险行业多、生产任务重、安管难度大、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特点中,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和做负责任行业、负责任部门出发,增强做好交通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感。时刻不能忘记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时刻不能忘记近年来几起重特大事故血的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安全发展、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日”、“反思日”活动,不断强化交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把交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行业和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交通系统点多、线长、面广、流动、分散,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任务重,管理难度大,必须突出重点,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夯实基础。

第一,要明确监管重点。从近年来交通行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看,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以及高速公路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客运车辆、危货车辆、乡镇船舶、隧道及高架桥施工、冰雪路面及急弯陡坡路段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春运及“五一”和国庆黄金周、雾雪天、夜间、节庙会期间和汛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段;客车驾驶员、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船员、高空和隧道作业人员、小车司机是安全生产的重点人员。各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排查、评估和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要排查安全隐患。每一起事故,都是长期安全隐患和偶发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抓住重大危险源,着力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交通系统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挂靠车辆和乡镇船舶,这也是20*年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运管机构和海事机构要认真研究挂靠车辆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大力推进运输组织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大力清理和减少挂靠车辆,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用结构调整的办法解决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各运输企业要强化对联营挂靠车船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重点推行统一管理车船、统一管理驾驶员和船员、统一管理乘务员的“三统一”制度,真正解决一些企业存在的不知道车辆在哪里运行、不知车辆谁驾驶、不知道车辆谁经营的“三不知”问题,使安全管理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要从严源头管理。一是要加强市场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水路运输管理办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和客货运输市场。同时要对进入市场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监管。二是要加强车船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年度车辆技术状况检验制度、车辆例检制度等,防止老旧报废车辆进入运输市场,特别是要继续加大打击“黑车”的力度。三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员、船员、危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抓好营运驾驶员的培训发证和考核管理。对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三)完善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是交通行业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从完善管理体系入手,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全省交通系统要明确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各交通企业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自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加强考核,严格监管。

第二,要健全交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十五”以来,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已建立并逐步完善,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还不到位,体系还不健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公路水运设施建设安全监管工作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定,省厅决定由*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管。各市交通局也要明确当地公路水运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和机构,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第三,要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和领导干部业务岗位“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行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和部门要按照管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管部门督促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从严追究单位和领导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目前,交通系统各单位普遍制定了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但又普遍存在宏观要求多、微观措施少的问题,应急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快速反应能力不高。需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信息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应急责任、应急程序、应急措施,提升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实战能力。

第五,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公安联动机制。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和联合治理运输市场秩序作用大、效果好。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注意发挥交通部门源头管理的优势和公安部门路面管控的优势,借助公安部门的权威和力量,打击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及黑恶势力,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

(四)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交通设施安全服务能力。

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是优化安全生产环境,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

第一,要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十五”期间,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要把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结合起来,继续对危桥险路、急弯陡坡、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段进行综合治理,增设防撞护栏墩,完善标志标线和警示标志。今年重点实施好旅游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

第二,要加快汽车客运站场及渡口建设。汽车客运站场及渡口既是运输服务平台,又是安全监管平台。要重点抓好中心汽车站、县级汽车站、乡镇汽车站建设和黄河渡口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服务能力,实现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的目标,防止客车和船舶乱停乱放、超员以及“黑车”、“黑船”非法营运,保障运输安全。

第三,要加强安全管理装备建设。启动省、市和企业GPS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实现对超长途客运、高速客运、危货运输、战略物资保障车队车辆的动态实时监控,用高科技手段提升行业安全监控、调度能力,防止车辆超速、司机疲劳驾驶和越线经营。继续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地方海事机构交通车辆、港监船舶等装备建设。

(五)加强安管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第一,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都要明确一个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管人员,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目前,有些市县交通局把交通行业安全监管的职能放在了运管机构和海事机构,不利于工作的协调和督查,不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建议能够把行业安全监管的职能,尽快调整到局机关的内设机构中,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还要进一步完善行政“一把手”挂帅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及部门协调抓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时调整和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组,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二,要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的工作,而且工作难度大、责任重。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管人员的培养和选用。一是要把责任心强、事业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和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选派在安管岗位上,并保持安管人员的相对稳定;二是要注重安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三是广大安管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安全知识武装自己,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落实经费,改善条件。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最起码的要求。然而,我们有些单位安全管理经费不落实、安全工作装备没保证,安全监管人员没地位。特别是有些县(市)地方海事机构经费紧张,装备落后,长期拖欠海事人员工资,影响海事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引起交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把落实海事机构经费作为20*年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地方海事人员非常辛苦,长期在野外工作,严看死守,履行职责,对他们要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爱护、多一份支持,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解决必要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成绩突出的要提拔重用,使他们以安管为己任,以安管为事业,以安管为追求,自觉当好人民生命财产的守护神。

(六)搞好春运工作,实现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目标。

20*年春运工作已于1月14日全面展开,历时40天,到2月22日结束。省厅已于1月9日召开了全省道路水路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和启动了《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预案》,组织了春运工作督查。在此,特别强调几点:

第一,明确工作目标。春运工作的主题将长期坚持“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这一目标,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春运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春运工作各项任务。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春运工作的重点一是安全,二是服务。要围绕这两个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运管机构和海事机构要组织应急运力,强化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公路养管部门要备足防滑砂料和融雪材料,以雪为令,打冰清雪,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运输业户要加强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确保运输安全;客运站场要维护站场秩序,保持站内卫生、温暖,严格“三品”检查及车辆例检。春运工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措施预防各类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春运期间,实行事故“零报告”制度。

第3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控制系统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轨道交通伴随着城市发展快速扩张。迄今为止,我国已有30余个大中城市初步建立了轨道交通,部分城市新建,大量城市拟建规划中。大量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一方面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另一方面也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自我国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以来,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十分必要。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不足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企业,其对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探索均处于初级阶段。目前,绝大部分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都是单向的、观点性的,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因此,也就难以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和实际价值的操作方案。从现阶段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层面看,我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基本都设有三级安全管理模式,即设立一级安全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地铁公司总部,设立二级安全领导小组,由车辆、维修、车务等专业部分管辖,设立基层安全员由车间、班组管辖。其中,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构,地铁公司总部的安全管理网络包括总部领导、部门领导、车间领导、安全监察员,车辆、维修、车务等生产部门设置专职安全监察员岗位,并指定安全监察室为常设部门。2.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问题。虽然很多城市实行了轨道交通三级安全管理,但仍然不能避免轨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就目前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主要有两类,即一般性事故和险性事故。一般性事故的起因主要是乘客,乘客若未能按照安全乘车规则乘坐就有可能引发一般性事故,险性事故的起因则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本文将人、设备、环境作为事故的直接原因,将管理缺陷作为事故的间接原因,以布尔代数原理为基础,借助事故树的条件或门,得到如下公式:T=X1(X2+X3+X4)=X1X2+X1X3+X1X4式中,T——事故;X1——事故的管理原因;X2——事故的人为原因;X3——事故的设备原因;X4——事故的环境原因。在上述四个因素中,任何一项因素都与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所联系。但观察得出,管理因素同其他三项因素不同,其能够制约其他因素,人为原因、设备原因、环境原因三项因素中的任何一项同管理因素相结合都会导致事故发生。也就是说,即便其他因素没有问题,只要管理存在混乱、缺陷、失误,同样会导致事故发生,使人与设备均暴露于不安全状态下。由此可见,管理问题是各项影响因素中最关键的,其直接关系到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在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理念的指导下,笔者认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1)生产与安全脱节。个别员工以及部分一线生产部门对安全工作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总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员、监察员、领导层的事,这使得地铁运行无法同安全管理紧密结合。轨道交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安全管理对于生产运营的意义重大,企业理所应当将其作为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使其同生产运营一同发展,即实现系统安全管理。(2)对安全问题的处理不全面、不彻底。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安全管理部门不能按照既定的系统、结构、功能追溯原因,也不能将安全问题与管理工作相统一,轨道交通安全管理长期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3)没有抓住信息流进行安全指导工作,安全管理的总体思路仍然以静态管理为主,这已经不适应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理念。在变化的环境中,安全管理需要依靠信息流,其不仅能够反映以往重大事故的信息及历史经验资料,还应包括及时收集的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这样才能方便安全管理人员对轨道交通运营实现全过程动态控制。(4)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重心仍停留在“事故处理”上,缺乏“事故预测”。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应从“事故处理”转向“事故预测”,即更加注重事前的安全因素评估、预测上,而非事后的原因追查。(5)近年来,轨道交通路网规模越来越大,这也使得安全管理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规章制度、人员的变化也陆续发生,这些变化如果不能拿出应对措施,极易产生管理漏洞。就目前来看,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仍存在安全考核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标准和制度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制定。

二、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机理

建立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的首要任务就是树立正确的认知,即澄清以往的错误认识,抛弃安全管理系统属于运营管理子系统的理念和思维。事实上,安全管理系统是针对生产运营系统本身而言的,其目的是解决安全问题,并非是由生产系统分离出的子系统。我们要在这一认知前提下,对与生产系统密切相连的安全系统进行改造,对其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处理。这里的安全系统同生产系统是有机整体,其是由与生产系统相关的若干因素共同构成的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其中心任务在于对生产运营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控制论理论下,安全管理是多回路反馈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其中,事故属于被控制对象,本文的研究重点即为事故的控制。整个安全管理系统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生产系统安全系数,减少因安全因素不稳定造成的事故。从安全管理系统的角度来讲,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需要在获得安全信息和影响安全管理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管理目标,并将目标按照管理层次进行分解,从而制定出分层实施计划和整体计划。计划制定后,要由安全执行机构予以落实,监察部门需要对生产管理系统中出现的信息进行监督和反馈,并依据其具体情况对安全状态进行评估、控制。一般来讲,安全管理系统对生产运营系统的功能主要反映在以下两条路径:一是微观控制反馈回路。这一功能路径由“安全状态检测”、“安全状态调查”、“隐患处理”、“组织实施”等一系列环节组成。其中,“安全状态检测”和“安全状态调查”能够对当前生产运营的实际安全状况进行反映,“隐患处理”和“组织实施”能够控制人、设备、管理、环境等因素。二是宏观控制反馈回路。这一功能路径包括“安全状态检测”、“安全状态调查”、“原始信息收集”、“安全状态综合评价分析”、“人员安全培训与教育”、“设备更新改造”、“环境改良”、“管理制度与方法完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等环节。这一路径能够评价、预测整个生产运营系统现在或未来的安全状态,并针对其安全状态调整安全计划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成

轨道交通安全体系包括保证系统、控制系统、信息系统,这三项系统是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前提和根本,能够为整个体系提供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1.保证系统。保证系统具体包括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教育保证。1.1组织保证。安全管理需要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积极有效的配合,这样方能实现管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决策的落实。这种配合不仅需要部门间的横向配合,还需要纵向上的承接与联系。1.2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其体现了全面管理的思想。具体到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实施细则的,这能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一个明确的安全责任。该责任制的横向涉及每个生产运营与安全管理部门,纵向涉及最高管理者到基层作业人员。1.3教育培训。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科学开展的重要保障,积极有效的安全教育能够使职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掌握与环境有关的工作常识,避免产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值得引起领导层的重视。2.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能够按照预先计划和标准,对被控制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值和计划值进行比较、检查、监督,并对差值进行引导和修正,以确保主体在变化的环境下实现目标。就目前来看,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仍处于事后管理阶段,即单一反馈控制,其是一种“问题型”的管理方案,管理者只能在出现事故或有事故苗头后采取防范措施,这远不能适应当前轨道交通路网规模的扩大化需求。因此,构建新型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就需要将前反馈和后反馈相结合,做到超前控制,针对运营系统本身的属性和变化制定管理方案,在出现可能影响安全运行之前就对影响因素进行评价、干预,并采取必要措施。具体来讲,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目标确定、安全涉及、过程控制、事故处理四部分。2.1目标管理。安全目标值的确定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的建设时间、使用情况、安全状况等统计数据或指标,同时也要参照国际同行业标准,尤其是先进企业的安全目标值。目标值一旦确定不可随意更改,且要下放分解到公司、车站、中心枢纽等各部门,落实到岗位。2.2安全设计文件。控制系统所包含的安全设计文件主要有:(1)员工信息、事故资料;(2)安全管理目标;(3)安全管理组织;(4)安全生产策划;(5)安全保证计划;(6)运营现场与安全控制;(7)事故隐患控制。2.3过程控制。生产安全是由一系列过程组成的,过程控制能够通过生产管理各个阶段的安全检查结果反映全系统的安全状态,帮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所获取的状态信息对安全进行评价,做出决策,制定改进方案。2.4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控制系统的最后分支,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中形成的经验是安全制度设计、安全计划更改的重要依据。3.信息系统。建立性能良好的信息系统能够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辅助管理活动。3.1信息系统应具备的内容。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信息系统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利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对安全信息进行准确收集并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和各部门;(2)建立安全统计分析、事故档案管理、隐患控制系统、安全责任系统等子系统;(3)建立计算机分析辅助系统;(4)建立安全管理办公自动化平台;(5)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3.2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与功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中信息系统的结构及其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种:(1)隐患子系统,功能为收集隐患情况,对风险进行分析、分级、归类;(2)安全责任子系统,功能为记录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统计和评价安全监察员反馈的各种信息;(3)安全统计分析子系统,功能为收集日常运行报表,建立安全生产计划表;(4)事故管理子系统,功能为归纳、整理事故的数据、文字以及轨道交通相关图纸、法令、技术规范,方便随时调用;(5)安全档案子系统,功能为收集各级安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情况。

四、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由保证系统、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组成,保证系统是安全管理的前提,控制系统为核心,信息系统则是保障。任何一种新的管理思想、理念或是模式的推行都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深化和改进中,人们将继续探索,新的理论也将不断完备、充实。

参考文献:

[1]崔艳萍,唐祯敏,武旭.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保障信息系统的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4(5):95~98.

[2]李毅雄.应用系统原理提高地铁安全管理水平[A].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学会地下铁道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481~483.

[3]王德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学会地下铁道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484~486.

第4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1.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现状

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也关系到工程建设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我国每年死于建设行业的人数仅次于交通、煤炭等行业,其中因管理松懈、违章作业引发的伤亡事故超过60%。

据悉,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近三年安全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2007年共发生两起安全死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2008年共发生两起安全死亡事故,2人死亡。而2009年死亡人数为4人。因此,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对交通建设工程行业显得尤为重要。

2.当前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工序、一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可以实现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有全体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管理系统。对目前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2.1 监督部门对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不严、查处不力,监管体系有疏漏: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正式列入政府监督仅两年多,安全监督部门的设置尚不健全,职责分工还不是很清晰,专业安全执法人员配置不足甚至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监督人员自身对于中央有关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领略不足,或受自身水平限制对于工程性质不清楚,无法正确履行相应职责。监督过程中,执法人员过于强调质量与安全的独立监督以及对工程项目事故隐患的查处不够有力,措施不够坚决,督促整改力度不够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大量存在。这些都使得安全监督部门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2.2 现行的承发包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安全隐患增加:我国现行的承发包制度尚不够完善,市场竞争的不规范、不平等、低价中标等项目管理方式均给安全管理带来了重大障碍。施工单位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拿到工程不得不压低报价,使得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不足,一旦中标,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给安全管理的实施带来阻碍和困难。同时,面对着企业利润越来越少的市场环境,施工企业往往会考虑减少安全生产的投入。即使在2007年3月1日以后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的措施,部分施工单位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仍是能省则省或者对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另一方面,我国多数的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目前都已经转变成纯管理型的企业,企业内部并不组织相应的劳务施工队伍,一旦中标,就会把作业分包给相关的专业队伍,公司仅派几名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以包代管,对工程安全问题的日常防范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甚至不闻不问。有些甚至于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问题置之不理。

2.3 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建设单位违反相应的法规法纪是造成许多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规定的建设程序办事,不依法招标,图纸不经过审查便进行施工;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有的还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无视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单列的规定,使得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不足,无力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这些都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安全事故隐患。

2.4 安全监理无作为,形同虚设:工程监理制在我国建设领域已推行了近20年,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在我国刚刚开始,一些监理单位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两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模式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还不清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即使有些业主单位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某些监理单位也仍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执行监督审查,使得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安全监理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2.5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一些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甚至无视项目实际情况订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少,甚至不设置专职的安全员,素质差,安全投入不足;有的施工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违法分包给一些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私招乱雇,不执行强制性标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冒险蛮干;一线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知识,自我防护安全意识很差,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流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高,甚至认为搞好安全生产只有投入只会增加成本、加大负担,不愿意增加必要的投入。他们一味强调进度、成本、效益,而轻视了安全生产,在侥幸中求安全,没有将安全生产摆在应有的位置。甚至有些项目部天真的认为安全就是一些写在纸上的东西,安全内业资料整理清楚就可以了,完全无视于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

3.对策和措施

3.1 安全监督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力度,规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的行为: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自身建设,安全监督执法人员首先应具备一定的工程质量知识水平,对于国家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精神要领会通透。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不仅要重点监督检查施工主体安全,也要把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尽快建立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者提供便利,逐步在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2 建设单位应切实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市场的重要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落到实处。

3.3 建立落实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切实发挥监理作用:应该指出,目前在我省在建交通工程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并没有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建设监理规定的工作,而只是把安全监理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也没有配备相应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使得监理单位监控效果未得到充分发挥。笔者认为,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必须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相对独立监控项目,增设安全监理工程师,或者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一个专门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将安全监理市场化、专业化,并定期对他们进行考评,加强对监理单位行为的管理,从而达到强化安全管理的目的。

3.4 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4.1 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能否落实到位将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亲自抓安全生产,抓相关责任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制定、完善各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正规化、规范化和有效的进行。

3.4.2 重视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使职工切实认识到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要真正做到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就应该从源头上从思想上使职工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针对目前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不切实际的现状,项目部首先要制定符合项目施工实际,有计划、针对性强的教育大纲对进场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班组、一线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可以请项目安全监督人员至现场进行安全宣贯。使职工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明白安全不光是企业的制度,也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使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从根源上得到有效遏制。

3.4.3 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有针对性的对各工种人员落实各类专项防范措施。安全抟术交底是贯穿于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各工种各工序以及各施工部位,都存在着对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的不利因素,因此必须有针对性的对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底到人,以最大限度的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对于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不仅要下大力气解决,派专人定期检查,专职安全员还要制定周密的可执行的应急预案,尤其是对一些在高温、高湿、台风等恶劣施工环境下作业的工程。

3.4.4 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各项目部应组成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加大力度,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监督督促项目部及班组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通过安全检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把各种隐患和危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对检查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来补充方案和交底的不足,并不断充实自己的施工经验。

3.4.5 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人积极性。长期以来,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一直采取的都是违章罚款的形式。这种形式虽有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会一定程度上挫败工人的积极性。施工企业应更多的运用激励的管理手段,对工作突出的项目部、班组或个人进行必要的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优秀的人员要委与重任,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也可以将安全生产的好坏与企业职工的工作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从而达到了群防群治的目的。

第5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重点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管部门及业主监管、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发展,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局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镇(街道)分管交通基础设施的副职

成员:各镇(街道)交通基础设施具体承办人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质监站,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质监站站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施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内影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领取了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考核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各类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新工人和转岗工人是否按要求做到了先教育再上岗。

3、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和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机构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是否建立;是否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员;项目经理是否按时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研究解决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问题。

6、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工程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在开工前是否报监理处批准并落实到位,是否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施工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是否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费用计取和使用。

7、施工企业的现场办公、生活区与生产区是否相对分开,是否避开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陡坡、沟谷及山洪排泄区域,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入口处、超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爆破、易燃等危险用品是否定人、定岗、定责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易发生火灾的施工部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8、是否针对高填深挖施工、水上施工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高填深挖施工主要是防边坡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建材打击等;水上施工主要防基础塌陷、防落水、防洪汛等。

9、是否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容易发生的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放炮等事故制订了防控方案,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技术操作程序是否有针对性;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等自行式架设设施是否经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是否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二)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对辖区内影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施工企业都列入了取缔名单,并实施了取缔;是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企业都列入了停产整顿名单,并采取了停产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取缔、停产整顿的施工企业进行了公示。

2、是否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管理部门及业主依法监管、施工企业全面负责、监理单位认真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工作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部门“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4、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各项制度。

5、是否建立了能够适应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是否落实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经费、装备。

6、是否建立健全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镇、街道、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依法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要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各级各类企业的全面覆盖。

(一)施工企业自查自整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条件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清退出施工工地。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营运安全。

(二)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

在施工企业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无任何证照,非法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列入清理取缔名单,并清退出施工工地。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要列入停业整顿名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之后要复产的,须经项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对其他证照齐全、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列入正常施工企业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质检站要将本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按上述三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并经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分别签字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要将以上三种类型企业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半个月)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整,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整治(2个半月)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具体实施自查自整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将排查出的三类施工企业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局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6个月)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的检查,按检查的要求进行再整改。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为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施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来个回头看。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刻理解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到人。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制订严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安全生产情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对应检查而没有检查或检查后仍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检查人员的责任。

第6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现状

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步较晚。2000年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广州3个城市拥有轨道交通线路。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对快速便捷的交通出行方式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我国的轨道交通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自2007年起,国内各大城市分两轮递交了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第一轮城市为15个(北京、上海、广州、青岛、深圳、南京、重庆、武汉、杭州、成都、苏州、西安、哈尔滨、大连、长春);第二轮为10个(宁波、无锡、长沙、郑州、福州、昆明、南昌、东莞、沈阳、厦门),其中绝大部分城市都已获得国务院及发改委的批准。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15个城市的轨道交通投入运营。2010-2015年,全国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线路总里程将达到1 700 km,我国的地铁轨道交通建设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各地安全监管的工作

自2009年交通运输部履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以来,行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总体来看运营平稳有序、安全可靠。2013年,企业平均准点率达到99%以上,退出正线运营故障率平均低于国标要求的0.4次/万列千米。为提升运营安全管理水平,各地不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摸索好措施好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探索一体化管理体制

部分城市逐步建立了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体制,保障规划、建设与运营的有效衔接,规避前期规划、建设给后期运营安全管理和服务组织遗留困难与安全隐患。如:北京和上海均由市交通委员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能;西安设立地铁建设指挥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深圳成立轨道交通建设指挥办公室,负责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

注重法规制度建设

各城市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条件,逐步制定和完善了城市轨道交通地方性法规制度,促进政府监督、企业运营、乘客乘车等相关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开展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19个城市中,上海、武汉、昆明等11个城市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或者管理办法,其他部分城市制定了运营安全类管理规定。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运营企业与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营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建了“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事故控制指标及防范事故措施等,逐渐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运营安全管理,各运营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行车、客运、施工、维修养护、消防、应急管理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如成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54个,安全操作规程19个,形成了以“基础管理、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安全保障、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为基本框架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多数地方政府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人员疏散、公交接驳、部门联动、指挥协调等要求。运营企业大多数建立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程序”多层级的预案体系,注重采用桌面演练、现场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现场处置能力。

重视公共安全防范

为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形势,公安部于2014年2月24日、6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各地公安部门成立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在车站设立公安值班表,配备警力、保安进行日常巡查。北京、上海等地组织开展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

自2013年12月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了《关于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活动,排查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厘清了今后的工作思路,有效促进了当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在专项活动开展前,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研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

对于企业,确定了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车组织管理、客运组织管理、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设备系统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10个可能存在运营安全,需要进行深入排查的问题。

对于政府部门,则明确需要深入排查隐患的方面:是否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引导、平衡措施和方案。《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发后,对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是否按要求开展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评审是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组织程序是否规范、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存在未达到条件载客运营的情况;对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是否定期组织运营安全评估,内容包括是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组织程序是否规范、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有存在运营安全隐患继续运营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是否设立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制度,是否开展监管工作,是否建立了运营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有专门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组织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等。

第7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管理力度,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县经济再度腾飞开创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提高交通系统科学管理水平,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确保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及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轻微事故发生数;

(二)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为载体,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三)加强学习培训,以交通系统工作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船员、公路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公路养护人员为主,开展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对海事部门、运政部门、路政部门执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海事部门、运政部门完善三级台账,建立动态管理登记,使台账准确,严整和科学;

(六)继续开展严打整治和交通事故严防活动,加强路面监控,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非法营运、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从严查处,从源头上有效的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加大督查力度,严把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八)加大道路运输稽查工作力度,对道路运输市场实施有效监督,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九)海事部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检查和现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十)抓好公路施工企业、公路养护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施工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章现象。

(十一)加强路政部门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整治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占道为市、打粮晒谷、堆放杂物等行为,及时清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目标管理,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继续推行“一岗双责”,狠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与相关单位及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纳入对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宣传展板、派发宣传材料、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对各下属单位及各挂靠车辆单位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各级领导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生产方面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带有普遍性的交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生的影响较大涉及>!工作汇报,组织基层单位经验交流,共同促进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推动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

第8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决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措施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二)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制。依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察系统,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建设。配套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流程,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将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等情况,全部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较低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提升行业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统筹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把加强安全生产与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围绕设备的检测维护、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做好分析研判,加强应对措施,完善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指导和服务保障,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管控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加强季节性规律和形势分析研判,强化预测预警,提前部署做好“两会”、节假日、汛期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

二、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五)持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部署开展危化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危化品运输安全发展水平。深入开展我市境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六)持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贯彻落实有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突出抓好“两客一危”车辆安全,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隐患治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车辆运行等环节进行综合治理,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

(七)持续强化公路运行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危桥危隧改造。加大路面巡查和管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做好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公路气象等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出行。

(八)持续强化城市客运安全治理。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安全管理,严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出租汽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持续强化水路运输安全治理。以客渡船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评估,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恶劣天气陆岛运输禁航规定,严禁冒险航行。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十)持续强化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治理。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深基坑、高边坡、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预控监测措施。开展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肃查处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站场等工程建设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

(十一)持续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车船、港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

(十二)深化实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重大风险辨识评估指导意见,推进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告制度。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一线,发动职工,动态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推动重大隐患清零。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管理方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三)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职工职业知识竞赛、技能比武。深度分析公路水路行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险情,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依法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和群防群治能力。

(十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规范监督检查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工作责任规范。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第9篇: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深刻把握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各类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时有发生,大的事故隐患在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工程建设以及基础设施运行等领域还不同程度存在。全行业也还存在着安全管理理念不适应、监管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安全文化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不确定因素也加剧了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更为紧迫。

(二)切实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事故预防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监管能力建设为基础,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三)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各部门、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以创建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为重点,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务求实效。通过深化创建活动,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加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指导与考核,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创建水平,并与“创建安全管理示范点”等各专项活动相互衔接,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五)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标准,严把车辆、船舶、设施设备关。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从事客运、危货运输、特种设备操作等岗位的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六)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实施闭合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针对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七)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规定。推进“安全带-生命带”工程。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实行接驳运输,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营运客车夜间通行。严厉打击客车“三超”和货车超限超载营运等违章行为,加强旅游包车和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切实加强城市公交安全管理。

(八)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长江干线渡口现场安全员签字放航制度。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和学生渡超载等行为,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跟踪管理。加快老旧渡口更新改造,开展船舶救生、消防、通讯导航设备配备等专项检查,确保船舶适航。严格船员和渡工管理,确保船员适任。

(九)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配备、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车辆的安全检验,保证车况良好,保证消防和救生设施的齐全有效。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把危货运输企业的准入许可关、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的技术状况审定关、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关,不断提高危货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十)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努力减少“三违”现象。推行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坠专项行动。加强大型桥梁、重要港口码头等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教育培训

(十一)加快安全管理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闭合管理机制,规范闭合管理程序,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厅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对全市渡口重新分类,按照《客渡运渡口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完善重点渡口签字放航制度,改进对乡管员管理与考核。加强重点部位在重点时段的点对点安全调度,保证责任、措施、监管直接到位。进一步推进个体农公班线的公司化改造,提高农公班线安全运营能力。

(十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公路、运管、海事部门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旅客、危货运输等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接受在岗培训和资格证复审再培训。

五、强化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

(十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查检查、考核奖励等费用纳入预算,提供经费保障。需要进行工程性治理的重大隐患,要筹措专项经费,挂牌督办,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加快更新老旧车辆、船舶及设施设备,提高运输车船装备水平。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国省干线与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城市公交站点、危桥改造、标准化渡口与水运助航和安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双基”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监督检查、隐患治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治理等各类档案台账,规范内业管理。

(十五)加强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以及极端灾害性天气状态下保通保畅相关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救援和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结合实际,开展水上搜救、道路抢通、应急运输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和救援能力。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现场和动态执法,确保监管到位。

(十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层级责任制。强化对车船、设施设备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十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监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督促检查、应急救援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七、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