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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精选(九篇)

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1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不同缺点。黑格尔强调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主观对客观的改造。以此强调思维与存在的辨证关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世界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9]从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上看,马克思和黑格尔正好相反,在马克思看来思维内容是移人人的头脑而被改造过的感性的东西,即物质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他只是“抽象的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是“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其原因就在于费尔巴哈仅将理论活动看作实践活动,将真正的人的活动,即物质实践活动,看作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单纯的通过依靠感觉的直观方式虽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观现实性,但却抹煞了思维的能动性。可见,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问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能动性与感性基础统一不起来。在此问题根源在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处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两极对立出发,用一极去统一另一极的思维方式,没能很好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2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哲学;哲学问题

一、哲学是什么

(一)传统教科书对哲学的解释

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更好的艺术;哲学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是系统理论化的世界观等。

以上对哲学的定义表明上没问题,但我们知道教科书那些被定义了的东西就会变得固化,也许有人会这样认为:固化的定义利于理解;但我认为固定化便会失去活力,人们之所以想探究一门学问就在于它的神秘。很多初学者,爱用是非的观点来探讨哲学的问题,如某观点是错的或对的,但有些许研究的话,便知哲学无所谓对错,这些刻板印象往往都是受一些教学者的影响,所以单一的哲学角度去看待其它的哲学思想;这些哲学思想一直为我们研究,便足以其思想合理性。

因此,给哲学以一种明确的定义是很不明智的,会陷入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一个哲学研究者会对哲学进行定义,他会以严密的逻辑推演方式或以商榷的语气来说哲学。因此自己的方式去做哲学才是正确的道路。

(二)对几种哲学定义的批驳

哲学最早起源于希腊语philosophia,它是由philo和sophia组成,译爱和追求、 智慧。所以结合就译为爱智慧或追求智慧,谁能追求智慧呢?自然是人。据记载,最早使用philosophia和philosophos是南意大利学派的创始人毕达哥拉斯。在同西库翁或弗里阿西亚的僭主勒翁交谈时,使用了philosophia并称自己是philosophos,他还说philosophos才是追求真理的。因此,追求智慧的人也就归到了自由人的行列之中来。

哲学就是哲学史,即认为把整个哲学发展脉络弄清也就知哲学。我对该观点是否定的,首先把哲学当作历史来研究,就会把哲学和史学相混淆,而且研究量也是很大。其次真正做哲学的人都知道哲学在今天已不是保罗万象了;另外一个哲学家也不可能关注所有问题,他只会专注于他钟爱的领域,例如蒯英从不关心时事政治,他真正关心的是如何解决哲学难题和如何把思想表达得清。因此我们就不能采用史学的观点来研究哲学,哲学史应是有思维性和历史性并以历史性的内容来不断丰富哲学思维,最终实现哲学思想的活跃。

哲学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说法跟据是恩格斯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我们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恩格斯加了“特别是”和“重大的基本问题”限定词,因古希腊的哲学没完全体现,这个说法自然就犯了绝对化的境地。因为马克思哲学就是属于现代西方哲学的,它自然不是知识论哲学,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划为思维和存在。

哲学是科学之科学也是错误的。就拿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虽然对学习和研究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但它是不能代替科学的,因哲学揭示的是世界最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而具体科学揭示的是世界特定领域的特殊规律。

(三)我所认为的哲学定义

我认为哲学就是哲学,它不需要佐证来证明自己是哲学。一方面哲学与其他学科是紧密联系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他学科也需要哲学提供指导;不过哲学与其他学科是有区别的,各学科都有自己独到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我想这一点也就只有哲学能做到,即用哲学的回答方式解答哲学是什么,表明上什么都没说,却真正体现了哲学的独到价值和本质。不过哲学是没有本质的规定性,所以我们都不应该将任何一种哲学模式来称作哲学。

哲学就是爱智慧或者追求智慧,这是早期古希腊哲学家的看法,苏哥拉底在当时被称作是最有智慧的人,因为在当时苏哥拉底喜欢对问题不断地追思以及不断地善于找问题。自己能够主动去追求智慧,便可以体现出一个人内心中对知识的渴望与追求,不管他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也不会选择放弃,这不是哲学的精神吗?我想可以做一个肯定的回答。

哲学会对语言错误运用,这是基于维特根斯坦在1933年前后在哲学笔记和讲座中所论述的内容而总结出来。另外我们也可推出哲学是一种澄清命题意义或语言意义的活动,语言在这中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逻辑的产生把语言的表达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它清楚地认识到语言本身就是在对思想进行构建,所以很多分析哲学家们都认为,人从经验中获得了知识,而知识的构成是我们的知性能力和直观,但是知识的表达只能通过我们的语言才能完成,所以语言表达绝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只有通过语言表达才能够表达和理解思想。

二、哲学的问题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哲学问题有其独特的性质,哲学问题是我们所遇到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为大多数人所熟知的普遍问题;但哲学问题绝不是经验性的问题,因为凡是带有经验的问题往往我们可以用经验来回答它或者是否定它,而且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回答。例如我问:这支笔是什么颜色?视力正常的人会回答道这是什么颜色的笔,但对于色盲的人来说却是其它的颜色。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毋庸置疑的,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可以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二是思维能否认识存在,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这两个基本方面也就构成了我们整个哲学史的基本发展脉络。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或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之所以是基本的问题,是因对其回答可以决定我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例如我信神创论,那么我就会认为这个世界是存在神的,神创造出了人和万物。又或者我坚持世界进化的学说,必然我就不会同意神创造世界的看法,我们之所以相信神的存在,是想找到心灵的慰藉。我们从有神论和无神论的观点看问题,也能充分地体现我们对人生的基本看法。

(二)哲学的问题是关乎人的

海德格尔曾论述道:“哲学所探讨的东西是与我们本身休戚相关的,人或人的生命的本质就是哲学的,哲学在我们的生命最深处拨动着我们心灵之弦。或者说,哲学就存在于我们自身之内。或者更进一步说,人的存在就是哲学性的”。从中我们可看到海德格尔肯定了人在哲学中的决定作用,只有人才有理智,只有人才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制造出有利于自己的工具,从而帮助自己更好的生存。也就只有人才有思想,比如我觉得思维缺乏时,我便会思考我是不是应该来补充我的思维又或者会常常思考:“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未来的我究竟应走向何方”。我想也只有我们人才会有这样的思想,思想是我们人类的本质属性和存在方式。

正是因为人会思想,才会去思考和行动,哲学便是对这一现实应运而生。所以哲学家们的工作就是为人服务的,虽然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人、不同的学说,但这些哲学家们实际上是以一种更好的方式帮助我们理解这些问题例如。例如我们在提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就是想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人们理解接受它;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关乎人的话,它就不会被国内外学者广泛研究。不过如今哲学的研究者却陷入了这样一种困境:只关注到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是什么,却没认真考虑其思想的现实意义,又或只醉心于他自己的理想国,不顾其合理性的存在。因此,我觉得哲学应该回归正途,关乎于现实和人的生存,如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我们应该怎么去发展自己和社会、面对社会日益动荡的今天人类究竟应该走向何方。

三、如何做哲学

(一)沉淀和挖掘

做学问,离不开深厚的知识积累,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素材,若空空如也,那么根本不可能做好一门学问。由于哲学自身的特殊性,做哲学更需要沉淀。我们这里的沉淀不是指化学意义上的沉淀,我所说的沉淀一方面是指在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应多读原著。具体的过程是:首先读一些导论的书和文章,因为这些所说都是最显而易懂的理论。其次读原文加注释的书,我们初碰原文肯定存在诸多问题或理解有所偏差。最后读原著,在这里我们尤其需注意外文文献,因为不同翻译者可能会带有自己的感彩从而会导致我们对这一学说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重对生活经历的积累,生活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因此我们需要多关注一些事实,从实践中获得对生活的感悟,沉醉于书本的知识理论中是绝对不可能有所顿悟的,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仅有沉淀还不够,还需挖掘。所谓挖掘是指在做哲学中,我们能够把自己所内化的哲学知识运用到我们所想研究的问题和解释所遇到的问题中来。挖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环,要想把这些沉淀挖掘出来就离不开我们平时的多思多虑,多和别人进行交流,在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但需要注意不能投机取巧,必须要自己切实思考,做到真正脱离书本,直接面对问题本身,而不是选择去逃避。

(二)敢于怀疑和分析归纳

敢于怀疑的精神才能促使哲学不断地向前进步,学习和研究哲学因此要尤其注重方法,每做一件事都应多问为什么,如果我们对周遭的一切始终保持平常态度,那么我们对哲学的研究便会陷入到停滞之中。敢于怀疑最著名的当然要数笛卡尔,他的哲学第一个信条就是“怀疑一切”,他在《哲学原理》中说道“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他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态度并不是因为他挑剔,而是因为他相信感觉和理智有时会欺骗我们,他希望通过“怀疑一切”的方法把一切值得怀疑的东西排除出去,为我们的思考腾出空间。所以,笛卡尔的怀疑方法为休谟、康德等诸多哲学家运用。

分析归纳包括分析和归纳两个方面。摩尔:“分析就是给概念或命题下定义的方式”,所以分析就是把即将要分析的材料和概念按照性质或关系抽丝剥茧出来。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看清每个涵义在表达什么和推导出结论,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方法是不行的,分析是逻辑学家尤其重视的。所谓的归纳就是能把我们掌握细碎知识用一个词或一句话概括总结出来,那么归纳推论就是指能从过去的经验例证去推导未来将会是什么样子的。科学的一些规律就是运用归纳方法得到的,通过归纳的方法可以不断地促进我们进步,如弗朗西斯.培根尤其重视归纳,他认为研究经验事物最为有效的工具应该是科学的归纳法,即运用“三表法”:具有表、差异表和程度表,完成了这三表的收集,我们就可以进行归纳。因此,培根的学说大大推动了欧洲自然科学的发展,马克思称他为“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参考文献:

[1] 胡军. 哲学是什么-《人文社会科学是什么》丛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 《西文哲学史》编写组. 西方哲学史[M]. 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

第3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在笔者看来,这一挑战主 要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哲学何为?是否形而上学应被否弃,进入“后哲学时代”?

在世俗化潮流的冲击下,对于从古至今不断变换自己的对象与话语的哲学来说,是否也经历着一个类似世俗化的过程?在这样的变换过程中,哲学如何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恰当位置?

对哲学也在经历着类似世俗化的过程的洞见,早在19世纪的孔德那里就已给出。如人们所知,他把哲学史的过程区分为“神学的”、“形而上学的”以及“实证的”阶段。孔德所描述的这一哲学发展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从“先验”(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到“经验”(实证)的过程。哲学走向现象、走向经验,具体表现为走向“事物本身”(胡塞尔)、走向“存在”(海德格尔)、走向语言经验(分析哲学)、走向“生活形式”(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等等。伴随着这种经验化乃至自然主义(以“生活形式”概念为代表)的世俗化趋向,是“哲学终结”的呼声不绝于耳。

以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为例,它思考的目的是对所谓的“哲学病”进行诊治。其“药方”是改变哲学的思想方式,即哲学不为它的对象提供任何基础或根据;哲学所能做的一切,只是限于“描述语言的用法”。它甚至不进行“解释”,也不进行“演绎”,只是“让一切保持现状”。

这样我们看到,哲学至上个世纪它的最后一位大师留给人们的训诫是,哲学不能去寻找什么事物的隐藏的根据或基础。显然,与现代性的世俗化过程相应,哲学也已经世俗化乃至自然化了。哲学被指引向顺从自然的语言经验,确定性的根据在于稳固的“河床”——我们的日常生活形式。于是,盛行的是日常语言哲学,它所要教导人们的,是如何正确地使用语言。

由此本文所引出的问题是:哲学何为?答案似乎是有两条可能的选择道路:一是沿着维特根斯坦等人的思路继续走下去,走向现象、经验乃至常识,使哲学保持一种“形而下”的、经验性的状态,乃至成为某种“常识哲学”。另一种是反“反形而上学”,重新思考哲学的性质、功能与方法,使哲学回到“形而上”的维度,重新思考与肯定先验哲学的价值与意义。在我看来,第一条道路固然是趋势使然,但第二条道路也不可偏废。撇开认识中的先验层面(如意向性、范畴与规则)不说,仅从价值论的角度而言,有如康德所指出的,先验性的理念是无法从经验中归纳得出的,因为过去的经验如何并不能告诉我们将来“应当”如何。未来的“应当”属于目的论的设定与价值论的演绎,而不是经验的归纳。此外,从时代精神的角度讲,在世俗化的过程中,文化与哲学中应当有一种“非世俗化”的东西,它将构成文化中的“形而上”维度,与世俗化的东西形成一种张力,其中最基本的是有如“真、善、美”之类的价值理念,用以升华人性,整合民族精神。

二、现代性是一元或是多元的?哲学如何提供相关的解释根据?

如果我们面对现代性研究中出现的一些理论问题,包括现代性的同质化与非同质化、一元或多元的现代性以及是否现代性只是一种“关系”等等,就能够进一步说明哲学不能不进行解释,不能不提供解释的根据。

在对现代性的性质及不同文明国家的现代性的解释上,大致有这么几种主要的说法。福山的《历史的终结》所要论述的是世界的同质化;而与此相反,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强调的则是全球化进程带来的并非是一个同质化的世界。针对这两种观点,艾森斯塔德提出第三种论断,将当今的世界看作是属于一种多元现代性的世界。在《反思现代性》一书中,他提到了“普遍主义的图景和多元主义的图景分离开来的裂隙”的状况。在笔者看来,这一分离凸显的正是构成现代性研究的根本问题。

因此,如何从哲学上回答上述现代性研究中所凸显的一元/多元问题的挑战,需要我们重新对“一与多”、“普遍与特殊”的概念及其关系进行深刻的哲学思考。这不仅表明哲学需要“解释”,而且还表明哲学需要提供解释的概念根据。

应当说,从古代到近代,在一与多的关系上,主流是一元论。然而,作为现代性世俗化过程对思想、文化与哲学的冲击的结果,是“一元论”的不断解体。特别是来自后现代哲学的冲击,更使得思想的天平大幅度地摆向了多元论。宣扬差异性,反对同一性与总体性的多元论成为时代的主流。

或许我们借用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学说来解释一元与多元现代性的问题是最便捷的了,因为它不仅排除了传统的“共相”概念,甚至还排除了“共同性”。不同的游戏之间只有“相似之处和它们的联系,以及一系列关系”。借助这样的解释我们似乎可以绕开一元与多元问题的困扰,避开现代性是否有普遍性、共同的本质之类的问题,而只需描述它们具有哪些相似性与不相似性。但是,一些实质性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探寻相似性的本质性与非本质性,探寻它们所蕴含的本质与规律问题,以把握问题的根本。

三、语言哲学是否能够成为认识的范式?以语言为蓝本进行反思所提炼出的哲学范式在运用于对事物的解释时是否能够具有普适性?

20世纪以来,哲学进行了“语言哲学”的转向,特别是日常语言哲学的转向。这一转向表面上似乎与世俗化的潮流没有关系,但它事实上是上面提及的从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形态向经验的形态延伸的结果。从分析哲学开始,到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哲学,乃至当代的德里达、利奥塔的后现代哲学,它们无一例外都是建立在以语言为反思模式的基础上的。

这里,与前面的问题相关的是,语言哲学是否能够成为认识的范式?以语言为蓝本进行反思所提炼出的哲学模式在运用于对事物的解释时是否具有普适性?产生这一问题的根由在于,一种理论与其所运用的对象之间原本必须具有同质性,否则南辕北辙,其解释不会是有效的。就语言、游戏的性质而言,它们是约定性的,而自然之物是非约定性的,其本质是确定的,规律是恒定的。如果把语言的“一切都是差异”的性质推及于自然之物上,显然得出的解释结论也就缺乏有效性。

就社会、文化的事物而言,其性质又是怎样的呢?以社会的性质为例。对社会结合性质的一种解释是“契约论”。确实,越是民主的社会就越是依靠一套契约性的道德、法律等规则系统来建立与维持其秩序,因此这种社会的结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约定性”的。但这种“社会契约”的约定性与语言、游戏的约定性不同的是,对于社会而言,它的契约订立什么,如何订立,除了有社会“公共意志”的问题之外,还有“正义”或“不正义”、“合理”或“不合理”等意义与价值问题。这样,社会“契约”显示出一种“制约性”,亦即不同于语言与游戏式约定的某种“非任意性”。

第4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 新哲学 核心主题 超越性 哲学遗产

一、新世界与新哲学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前提,是准确地和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包括: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马克思主义开辟了什么样的哲学道路?这条道路要求其后继者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陈先达的文章(以下简称“陈文”)开宗明义,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哲学的变革”,又是“变革的哲学”;它不仅重视“哲学中的问题”,更重视“问题中的哲学”。这二个基本命题的概括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前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革命的基本含义的概括;后者,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开辟的哲学道路的根本性理解。也许正因如此,“陈文”的标题是《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

关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陈文”明确提出,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源于他所创建的“变革的哲学”,即:马克思的哲学是为“变革现实资本主义,为人类解放宗旨的需要而产生的哲学”,“为创立新的世界而奋斗的哲学”。在马克思这里,创建“新哲学”,与创立“新世界”是一致的;更为准确地说,创立“新世界”,才是马克思创建“新哲学”的根据和目的。从创建“新世界”出发论述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这是“陈文”探索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在关于马克思的“哲学的变革”的论述中,“陈文”提出了三个层次的基本观点:其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改变世界”的“世界观”,而不是“为各门科学提供最终的解释权”的“哲学”,这是新哲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其二,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为创建“新世界”而奋斗的“另一种类型的哲学家”,而不是以“解释世界”为目的的“经院哲学家”,这是两种类型的哲学家的根本区别;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应该把哲学研究作为“参与实际活动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能“走经院哲学家的道路”,这是两条哲学道路的根本区别。

在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长期以来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以从总体上否定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为前提,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描述成离开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宗派主义;二是以从总体上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及其所开辟的哲学道路为前提,把传统哲学或现代西方哲学视为哲学的“正路”。其中蕴含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陈文”所提出的“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及其相互关系。针对上述两种倾向,以“陈文”所提出的这个重大问题为聚焦点,有三个问题需要深入讨论。

第一,如何看待“哲学中的问题”以及哲学家们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

“哲学中的问题”作为“哲学研究范畴的问题”,作为“真正形而上的问题”,是“具有普遍性的哲学问题”。按照这种解释,“真正”的哲学研究,就应当是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如果应当这样看待“哲学中的问题”以及哲学家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那么,就需要澄清下述几个问题:其一,充分肯定哲学史上中、外哲学家们关于“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工作及其所获得的成果,而不是简单地以“经院哲学”之名而笼统地予以否定;其二,充分肯定这些研究成果所具有的独立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并在相对独立的意义上继续相关的研究工作;其三,鼓励和引导当代中国的哲学工作者从“问题中的哲学”升华为“哲学中的问题”,但并不排斥某些哲学工作者注重研究“哲学中的问题”,专注于“真正形而上的问题”。“哲学中的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在于,为我们从“问题中的哲学”升华为“哲学中的问题”,并进而深化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资源。这些理论资源是哲学家以哲学方式面向现实的基本前提。

第二,如何看待“问题中的哲学”以及哲学家们对“问题中的哲学”的研究。

关于“问题中的哲学”,“陈文”认为“这不是直接的哲学问题,而是形而下的问题,是需要哲学家从中捕捉的问题”。从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的状况看,也存在两种倾向:一是“陈文”指出并深刻剖析的“重视哲学中的问题而轻视问题中的哲学”;二是缺乏应有的“哲学中的问题”的问题意识,缺乏应有的关于“哲学中的问题”的理论资源,因而造成同样值得关切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即以研究“问题中的哲学”之名,实际上是在非哲学的层次上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缺乏对“哲学中的问题”的真正的理论兴趣和艰苦的理论探索,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对“问题中的哲学”的拓展与深化。

第三,如何看待“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的相互关系,以及与此相关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相互关系。

“哲学中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源于“问题中的哲学”,因此,注重“哲学中的问题”的哲学家,只能在“历史视野”与“时代状况”的撞击中研究“哲学中的问题”,只能以自己时代的生存状况和生活体验为背景来研究“哲学中的问题”,而不可能是脱离时代的纯粹的玄思和遐想。哲学理论和哲学思维的时代性,对于我们理解“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的相互关系,并由此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相互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其一,任何一种真正的哲学理论,从根本上说,都不可能是单纯地形成于“哲学中的问题”,而总是不同程度地形成于“问题中的哲学”,因此,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应当是自觉地探索、澄明“哲学中的问题”所隐含的“问题中的哲学”。在何种程度上挖掘出“哲学中的问题”所隐含的“问题中的哲学”,才能在何种程度上把握到“哲学中的问题”。其二,正是由于“哲学中的问题”总是隐含着特定的“问题中的哲学”,因此,每个时代的哲学都具有某种广泛而深刻的一致性。如何以“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来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性分歧,从根本上说,在于关注什么样的“问题中的哲学”,怎样关注“问题中的哲学”,以及如何回答“问题中的哲学”。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关注的“问题中的哲学”,是“变革现实资本主义”问题,是“人类解放”问题,是“创立新的世界”问题。这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原则区别,因而也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核心主题与核心命题

马克思所要创建的“新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这不仅关系到对“新世界”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对“新哲学”的理解。叶汝贤的文章(以下简称“叶文”)从探索马克思的“核心主题”和《共产党宣言》关于未来社会即“新世界”的“核心命题”入手,讨论了“新世界”与“新哲学”的关系。“叶文”提出,马克思终生探索的“核心主题”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共产党宣言》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正是马克思的“核心主题”。

关于马克思终生探索的“核心主题”和《共产党宣言》的“核心命题”,“叶文”提出和探索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究竟谁是谁的条件?这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和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本质的问题,但又是一个长期以来理论界未予深入讨论的问题。这种状况既影响了对最根本的“哲学中的问题”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研究,也影响了对最重大的“问题中的哲学”即社会主义本质的研究。“叶文”提出,“《宣言》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来界定社会主义,深刻地表明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把社会主义同一切旧社会区别开来”。对此,我深以为然。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命题所内蕴的深刻的历史内涵在于,它表明了人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中的存在方式,以及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所决定的人的发展状况。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共同体,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虚假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社会主义是以“作为个人的个人”所构成的“真正的共同体”去代替“作为阶级的成员”的“虚假的共同体” 。“虚假的共同体”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因而不可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而“真正的共同体”是个人发展的形式,个人是发展的主体,因而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并从而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

“叶文”对于深刻理解马克思的“核心主题”和《宣言》的“核心命题”,以及深入理解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都富于启发性和建设性的意义。但是,无论是从“哲学中的问题”的角度,还是从“问题中的哲学”的角度,对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核心命题”、对于“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学术界仍有广阔的理论探讨的空间。

从“哲学中的问题”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理论困难阻碍我们对“每个人”与“一切人”的相互关系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为什么人们往往把“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视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不是“把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视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否需要我们重新理解和阐释“人”、“历史”、“社会”、“文化”、“发展”这些最基本的哲学范畴?在“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中,既包含着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共同体、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也包含着个人与历史、个人与文化、个人的独立性与依存性等更为深层的矛盾关系。人作为历史的、文化的存在,总是被历史、文化所规范的,而“文化”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它对个人的“偏离”,即以普遍性的方式“消解”其个性。在对历史的文化内涵的反思中,我们会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马克思提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在我看来,正是从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出发,马克思把他的哲学批判从“揭穿”“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转向“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深切地展开了他对“法”和“政治”的批判,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马克思的哲学批判,是要把“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变成人的独立性和个性,也就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这是马克思的“核心主题”的具体体现。

在当代诠释马克思的“核心主题”和《宣言》的“核心命题”,无法回避的最为重大的“问题中的哲学”是市场经济和现代化问题。市场经济并非仅仅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配置方式,更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人的存在方式。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存在的第二种历史形态,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方式。人的这种存在方式显示了自身的二重性:人从“依附性”的存在而实现了“独立性”的存在,然而,人的这种“独立性”又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以至于学者们以“物化的时代”来概括当代人的存在方式;人的真正的独立性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既要现实地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生存状态,又必须以马克思所说的“第二大形态”所形成的“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为基础。同样,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人的“一切社会关系”获得了现实性,但又造成了国内外学者在现代化的反省中所确认的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疏离”。这表明,针对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进程所产生的严峻问题而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其所内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言,远不止是具体的政策性问题,而且包括既推进市场经济又超越市场经济、既推进现代化又反省现代化的哲学理念问题。由此,“问题中的哲学”就升华为“哲学中的问题”:我们现在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哲学理念?这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性的价值选择和价值排序问题,因而也是当代中国的最根本的实践理念问题。

三、现实性与超越性

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核心主题”所展开的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具有真实的“现实性”,而且具有不容否认和不容忽视的“超越性”。那么,为什么“较长时间以来,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强势的观念,即认定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现实的而非超越的”呢?这是张曙光的文章(以下简称“张文”)所提出和探索的问题。

从实践的观点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首先需要回答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张文”的最富启发性的观点在于,他认为马克思“把人类生存的永恒事实给予了历史性的理解,这种历史性的理解是现实的,也是超越的,因为它们就是人的历史性实践活动本身的两重性;这两重性既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而又能够相对地分化开来并呈现出极大的张力。所以,我们看到,当马克思以此为自己的思想方法展开其理论研究时,他的思想的运思,便一直在人们具体特殊的实践活动方式与人类生成发展的总体性的历史这两个向度之间反复展开;它不断地深入到人类历史的过去和未来之中,又从过去和未来返回到当下的历史境遇,从而不断地深化着对于人类命运问题,尤其是现代人命运问题的认识和解答”。在“张文”的这种解释中,“实践”已经不仅仅是某种被解释的对象,而且被升华为某种特殊的解释原则,即以实践的观点去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在我看来,实践观点作为解释原则,应当具有更为重大、更为基础和更为广泛的地位和作用——它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论的世界观去看待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理解为否定性的统一关系。正是这种关系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性与超越性相统一的实践基础。

从实践的观点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还必须回答作为理论的哲学与实践之间究竟是何关系?在通常的解释中,总是把理论的功能归结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而理论之所以能够“指导”实践,则在于理论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这种解释中,理论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其“现实性”(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理论的根本功能则在于其“指导”作用(以合乎规律的认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应当说,正是由于仅仅把理论对实践的关系归结为“指导”作用,造成了“张文”所指认的那种普遍现象——只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性,而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

在对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系的理解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忽视甚至无视理论的批判功能,而这恰恰是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的特性。马克思一再强调,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他的理论是“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系,不仅仅是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理论对实践的“批判”作用。伽达默尔在其《赞美理论》一文中突出地强调,“理论是实践的反义词”,“理论就是对实践的反驳”。理论作为实践的“反义词”,它对实践的关系,是一种否定性的统一关系,因而是对实践的“反驳”。这才是理论的最根本的“超越性”。

理论的这种“超越性”,从根本上说,仍然是源于理论自身的基础——实践——的超越性。实践作为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的统一活动,它要把现实变为非现实,把非现实(理想)变为现实。这就是实践的目的性要求,也就是实践的超越性。源于实践的理论,集中地体现了实践的目的性、理想性要求,因而理论总是否定既有的实践,在对实践的“反驳”中把人类的实践活动推向新的领域和新的层次。

理论对实践的“反驳”,从根本上说,是对实践活动的价值排序,也就是对实践的“选优”活动。现代哲学的具有革命性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从“层级性的追求”,转向了“顺序性选择”。在传统哲学的层级性追求中,作为理论的哲学,就成为“陈文”所指出的凌驾于科学之上的“永恒不变的抽象原则”;而在现代哲学的顺序性选择中,作为理论的哲学就构成了对实践的“反驳”,也就是以价值排序的方式对实践进行选择。“为创立新的世界而奋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为根本的出发点,对人们的诸种实践活动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并进而为实现这一“核心主题”的理想目标而作出最为合理的顺序性选择和安排。在我看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越性”的最深层的依据。

四、重新解读与重新领悟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肯定“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但是,究竟何谓“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意义究竟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究竟如何“解读”德国古典哲学?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问题,虽然一直得到人们的关注,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尚缺少令人信服和富于启发性的研究成果。俞吾金的文章(以下简称“俞文”)的出发点是:“对德国古典哲学遗产的重新解读将会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的重新领悟”。通过“重新解读”德国古典哲学遗产而“重新领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这个主旨本身就是重大的、深刻的,因而是一项长期的理论研究工作。

“俞文”的切入点是德国古典哲学“范围”的界定问题,具体言之,就是费尔巴哈哲学是否属于“德国古典哲学的问题”。 “俞文”在考证和分析恩格斯的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在恩格斯的语境中,德国古典哲学指称的是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的哲学不包括在里面”。这个结论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提出两个重大问题:其一,“既然费尔巴哈哲学不包括在德国古典哲学范畴中,那究竟如何准确评价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形成发展中的历史作用呢”?其二,不包含费尔巴哈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新哲学的主要意义在哪里?究竟应该怎样概括和表述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主要理论来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这里首先讨论 “如何准确评价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形成中的历史作用”问题。“俞文”突出强调的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并不是通向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路径”,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中,并不存在着他接受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影响后,从对自然的研究转向对社会历史研究,或从唯物主义辩证法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用费尔巴哈式的唯物主义去改造和提升黑格尔式的辩证法是不可能的”,“在马克思自己的解释路径中,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作用并不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

“俞文”的这些基本认识,对于深入探讨费尔巴哈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是能否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通向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二是能否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而改造和提升黑格尔的辩证法,三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新哲学是否具有根本性的、决定性的作用。显而易见,“俞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但是,究竟如何评价费尔巴哈的“历史作用”?这仍然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如果借用“俞文”的“后德国古典哲学”的提法来探讨费尔巴哈的 “历史作用”,我们可以比较明确地讨论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问题,即: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整个运动的完成”之后,“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形成发展中的历史作用”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恩格斯在他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已经给出了系统的、明确的回答。恩格斯提出,费尔巴哈“在好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在我们的狂飙时期,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及任何其他哲学家都大” 。那么,这个“中间环节”的“历史作用”是什么?为什么费尔巴哈比“任何其他哲学家”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都大”?恩格斯认为,“作为从康德以来的整个运动的完成的哲学”,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在于全面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为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这应当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最根本的哲学意义。然而,“为什么彻底革命的思维方法竟产生了极其温和的政治结论”?这又应当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最根本的问题。正是从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出发,恩格斯阐述了费尔巴哈哲学这个“中间环节”的“历史作用”。恩格斯指出,“在当时的理论的德国,有实践意义的首先是两种东西:宗教和政治”。正是“对现存宗教进行斗争的实践要求,把大批坚决的青年黑格尔分子推回到英国和法国的唯物主义”。恩格斯说,“这时,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出版了。它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宝座”,因而起到了巨大的“解放作用”,也就是它在马克思恩格斯“脱离”黑格尔哲学中的作用。

恩格斯在充分肯定费尔巴哈哲学的“解放作用”的同时,尖锐地提出一个问题,即:“费尔巴哈提供的强大推动力怎么能对他本人毫无结果呢?”恩格斯说,“理由很简单,因为费尔巴哈不能找到从他自己所极端憎恶的抽象王国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 因此,我赞同“俞文”的这个观点: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既不能直接走向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也不直接从黑格尔的辩证法走向马克思创立的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基和内涵的辩证法。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源于唯物主义的费尔巴哈哲学,反而是源于唯心主义的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并不是超然世外的玄思和遐想,而是源于他们所处的时代的最重大的时代性问题。由此我们可以讨论,马克思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中究竟汲取了什么?”

第5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以上述理解为基础,追问中西哲学范式之所以不同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同样可以有两个不同的视角。首先,从其作为“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学术传统”、“理论框架”和“精神定向”来看,西方哲学范式无疑是以“逻各斯”或“是”或“存在”为本体,以“存在论悖论”为基本问题,以逻辑分析为思维方式,力求在对象性的生存实践中,实现现象性生活的外在超越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或“本质主义”的“概念论”或“知识论”的“意识哲学”范式和形态,而中国哲学范式作为中国哲学家共同体用于哲学建构的“理论框架”和“精神定向”,则无疑是以“道”为本原、本体、秩序和境界,以如何“得道”为指向,以“言道悖论”为基本问题,以“行道”、“体道”为基本路径和方法,力求在现象性生活的内在超越中,进入或达到“道”所指示的境界的“意义论”或“价值论”的哲学范式和形态。其次,从其作为哲学家从事哲学研究的方式和方法的视角来看,西方哲学从其对作为本原、本体的“逻各斯”、“是”或“存在”的实体性的理解出发,主要是逻辑方法,即“正的方法”的运用,而中国哲学从其对作为本原、本体、秩序和境界之“道”的非实体性的理解出发,则主要是直觉体认的方法,即“负的方法”的运用。但问题是,从同一基点出发的中西哲学为什么会呈现为两种不同的范式和形态?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从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不同理解出发,中西哲学对主体、语言和存在(“道”)及其关系问题作了不同的理解和回答。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人的生命活动为基点,既是哲学之所以可能的充分必要条件和哲学之为哲学的内在根据,也是贯穿中西哲学始终的中心论题和中西哲学始终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如果说西方哲学从人与世界的对象性关系,即从人外在于这个世界的思想前提出发,不仅对“存在”作了实体性的或“本质主义”的理解和阐释,对语言作了概念论和本质论的理解和阐释,而且充分肯定了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的“同一性”关系;以此为基础,西方哲学指向的是现象背后的“普遍”的“不变”的“绝对”,所追求的是关于外部世界的本质,以及人对世界的外在超越的话,那么,与西方哲学不同的是,中国哲学从人与世界的非对象性关系,即从人内在于这个世界的思想前提出发,不仅对存在(“道”)作了境界论、意义论和价值论的理解和阐释,对语言作了工具论的理解和阐释,而且充分肯定了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的“非同一性”关系;以此为基础,中国哲学所追求的是人的生命存在的内在价值和意义,以及人对世界和自我意识的内在超越。但问题是,中西哲学在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理解上为何会有这种不同?这才是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事实上,对这一问题的追问和回答,要求我们必须回到中国哲学范式原创建构的文化模式中加以具体的考察。

二历史地看,中国哲学范式的原创建构,以中国“哲学的突破”(所行之“道”向着本原、本体、秩序和境界之“道”的理性升华)为契机,以“言道悖论”的发现和“言意之辨”的展开为滥觞,肇端于“礼崩乐坏”、“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既与中国哲学和文化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的理解有关,更与中国哲学范式赖以建构的文化模式有关。那么,作为中国哲学范式之所以为中国哲学范式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的文化生态模式究竟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曰:“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作为中国哲学范式原创建构的文化模式,以中华民族特有的自然环境为基础,萌芽于“原始社会的宗教天人观”和“自然天人观”,至春秋末年已具备了基本形态。尽管其中也具有大量的原始宗教成分,尽管期间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形态,但却有着相对稳定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精神特质。

其一是“万物一体”的思想内涵和思维架构。“万物一体”的思想观念,以原始农耕文化特有的生殖崇拜为基础,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对象性的主客体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交融的依赖关系。

正如宋代关学创始人张载所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篇》)亦如明朝泰州学派创始人王垠所说:“化生则天地为父母,形生则父母为天地。”与人内在于这个世界相对应,人的创造性活动亦参与了这个世界的大化流行。如《中庸》所说:“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也。”如王夫子所说:“以我为人而乃有物,则亦以我为人而乃有天地。”(《诗广传·大雅》)如荀子所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正是通过人与其他存在的比较,荀子的结论便是:人既异于物但又人贵于物。人异于物是事实判断,人贵于物是价值判断。这种既异物又贵于物的理解,从人自身存在的具体性上,体现了价值与存在的相关性。而这种相关性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人与世界和存在的价值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与天地万物,既各自构成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又构成了一个生命相连、息息相关的有机整体。作为存在之存在的“道”或“天道”不仅构成了天地万物的生命本性及其存在的本原和本体,而且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大化流行。由于宇宙的生生不已和大化流行被看作是一个自然而然、没有主宰,亦不需主宰的生命过程,所以,在这个文化模式中,世界不仅被看作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有机整体,而且人作为这个世界的有机构成部分也参与了这个世界的大化流行,而作为这个世界得以大化流行的本原、本体、秩序和境界之“道”或“天道”,便自然成了“终极关怀”所依托的“终极实在”。

其二是“以德配天”的核心价值和实践路径。

以“万物一体”的整体思维架构为基础,推崇德性的力量,强调人的行为的道德责任和因果律,既是“天人合一”这种文化模式的核心价值,也是“天人合一”这种秩序和境界得以实现的路径和方法。据可靠文献记载,“德”的观念,在殷商时代已经出现。在甲骨文中,“德”字,从行从横目之形,其所表示的意思是张望路途,人们看清了路而有所得。从甲骨卜辞的记载看,殷人所谓的“德”更多的是“得”之意。即《礼记·乐记》所谓:“德者,得也”。与殷人之“德”不同的是,商人之“德(“得”)”是从两个方面获取的:一是“天命”;二是“高祖”。然而,在周人看来,这种“德(得)”并不是无条件的。文王之所以能够膺受天命,就在于他有两方面的突出表现:一是特别恭敬天命;二是让民有所“德(得)”。可见,此时的“德”已经不仅是礼乐文明的核心,而且是解释人事成败、吉凶、祸福的根据、标准。而贯穿于西周礼乐人文文化始终的便是“尊祖”、“敬德”的精神。

其中,既有“孝祖’、“哲厥德”,继承先王功业功德的意义,又有“保民”的思想内容。而周人“以德配天”的事实表明,“德”不仅是天地万物生长化育的内在根据,而且更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人只有具备一定的德性,才能与天地之“德”和同,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到春秋时期,“德”除了具有宗法观念和政治国家观念的含义外,常常也指个人的品行操守。而如果说孔子的“仁”,主要是指个人的品行之“德”的话,那么,老子所谓的“仁”,则更多的是指“道”之“德”,即“自然”和“无为”。“德”作为农业生产方式背景下的文化心理意象,以“生”为基础,可称之为“生生之德”。《周易》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为易”。“易与天地准,故能范围天地而不过,周流六虚而不遗。”“生生之德”作为天地万物生长化育的功能和“仁”的最高形态,以肯定人与天地万物的内在生命价值为前提,既体现为“厚德载物”的生命情怀,又体现为“自强不息”的生命精神;不仅构成了“天人合一”这种文化模式的以最为深刻地思想内涵,而且赋予了“天人合一”这种文化模式以道德人文主义的精神特质。

三“天人合一”文化模式作为中国哲学范式建构的思想前提、思维框架和内在根据,对于中国哲学范式原创建构的影响和意义是巨大的。

其一是体现在对“道”的理解上。“道”是中国哲学的最高本体范畴,也是中国哲学和文化所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可以说,整个中国哲学范式就是以“道”为建基之本而建构起来的一个“实质性的系统”。正是基于对本原、本体、秩序和境界之“道”所蕴涵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无限追寻,从而不仅使中国哲学从一开始便踏上了意义追寻的思路历程,并且最终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范式和形态。那么,“道”究竟是什么呢?以相关经典文本为根据,可以发现,“道”虽然具有本原、本体的性质和功能,但绝不是西方哲学形而上学本体论意义上的“实体”或某种语言的逻辑“共项”。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五十一章)那么,“道”的这种地位和作用究竟是如何为这种文化模式所规定和被理解的呢?这就是“天人合一”这种文化模式所蕴涵的“万物一体”的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正是在这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的影响下,“道”作为一种整体性的存在,不仅被赋予了本原、本体的地位和作用,而且被赋予了作为秩序和境界的思想内涵。

其二是体现在“得道”的路径和方法的选择上。历史地看,如何“得道”问题的提出和路径的开辟,既与其对“失道”原因的追问有关,又与其对“道”的整体性、终极性、无限性和生成性以及其对于天地万物的内在性和超越性的存在方式相联系。正是从“失道而后德,失仁而后义”的原则立场出发,老子不仅第一次对“道”的性质和存在方式及其与人的关系等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理论阐释,而且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体”或“身体”为核心的实践论的直觉主义的两种“得道”方法。其一是“静观鉴照”和“涤除玄览”的“体道”方法。他说:“夫物云云,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老子》五十六章)“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十六章)而这种方法,正是整体直觉的方法。其二是“从事于道”的“体道”方法。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老子》二十三章)正如蒙培元先生所说:“人能‘体道’,‘从事于道’,所谓‘从事’,就是体认、体会、体验,包括亲身实践。只有亲身实践和体验,才能‘同于道’或‘与道合一’。”[2]115-124

那么,老子的根据何在?一言以蔽之,就在于“道”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而超越的本性。所谓“道不离器”,“道在器中”,“理一分殊”,“月印万川”。这里既不存在“本质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问题,也不存在“认识论”或“知性思维”意义上的“可知”与“不可知”的问题,以及“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关系问题,存在的只是如何才能进入或达到“道”所指示的“心灵境界”或“天地境界”的问题,存在的只是如何通过心性修养功夫,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得道”的问题。所以,相对区分来说,西方讲求“知物”,以“有”(存在的“实在性”)为起始;中国讲求“悟道”,以“无”(生命的“生成性”)为开端。知物,是为了满足生命、实现价值;悟道,是为了圆满生命、完善人格。知物需要用“眼”去看;悟道需要用“心”去体认。用眼看(观),是以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人性与物性的分离为前提的;用心体认(悟),则以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人性与物性的融通一体为基点的。[3]52-55

而这恰恰也正是由“天人合一”这种文化模式所蕴涵的“以德配天”的核心价值和实践路径在“得道”问题上的体现和升华。

第6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本体论、主体间性、美学

ontological inter-subjectivity and construction of aesthetic discipline

abstract: inter-subjectivity involves many different domains including sociological inter-subjectivity, epistemological inter-subjectivity and ontological inter-subjectiv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xistentialism and hermeneutics). ontological inter-subjectivity concern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lf and world, which is a mit-dasein of different subjects. ontological inter-subjectivity leads to a philosophical revolution, contributes much to modern aesthetic discipline, and reduces the uncertainties concerning cognition, freedom and aesthetics.

keywords: ontology, inter-subjectivity, aesthetics

一、主体间性的三个领域

主体间性理论已经成为哲学、人文科学的前沿,而且正在取代主体性理论成为美学建设的基础。wWW.133229.Com由于主体间性问题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形成了不同涵义的主体间性概念,因此,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美学建构也各不相同。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因此,有必要对主体间性所涉及的不同领域以及主体间性的不同涵义加以区分,从而找到美学建设的合理基础。

主体间性概念的最初步的涵义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统一性,但在不同的领域中,主体间性的意义是有差异的。在主体间性概念的形成历史过程中,事实上涉及了三个领域,从而也形成了三种涵义不同的主体间性概念,这就是:社会学的主体间性、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和本体论(存在论、解释学)的主体间性。

社会学(包括论理学)的主体间性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涉到人际关系以及价值观念的统一性问题。社会学、伦理学本来就研究人与人的关系,天然地就属于主体间性的领域。因此,主体间性问题最早在伦理学领域内提出就不足为怪了。古希腊哲学是客体性的实体本体论哲学,主体性没有确立,它的主体概念不是指人,而是指实体,是实体而不是人发挥了能动的支配作用。因此,主体间性不可能在认识论或本体论领域提出,而仅仅在伦理学领域提出。伦理学的主体间性关涉的问题是:普遍的伦理原则是如何确立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及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都探讨了这些伦理问题。中国古代的儒家学说更突出了伦理倾向。由于个体价值尚未确立,古代的伦理学带有先验论、绝对主义、整体主义的性质,它对主体之间的统一性问题的解决只是主体间性的古典形态。近代、现代的哲学家在个体价值独立的基础上继续在伦理学的领域探讨这个问题,而且扩展为更为广泛的社会学领域。像康德、黑格尔直至马克思、哈贝马斯等都在社会学领域涉及到主体间性问题。它关涉的问题是人的社会统一性问题。马克思把人的存在规定为“类的存在”和“社会存在”;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通过社会实践将克服异化,建立人与人的自由关系。哈贝马斯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人际关系分为工具行为和交往行为,工具行为是主客体关系,而交往行为是主体间性行为。他提倡交往行为,以建立互相理解、沟通的交往理性,以达到社会的和谐。

社会学、论理学领域的主体间性仅仅限于社会关系、伦理原则的范围,没有进入哲学本体论的层次。而且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是不充分的,在现实领域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因此,包括哈贝马斯在内的主体间性理论都具有乌托邦的性质。古代哲学是实体本体论哲学,这是一种客体性哲学,存在被当作与人无关的实体,它没有可能涉及到主体间性问题。社会学、伦理学的至于体间性没有解决诸如审美何以可能等美学的基本问题,因此对美学研究的意义有限,不可能解决美学的根本性问题。

认识论领域的主体间性意指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它关涉到知识的客观普遍性问题。西方近代哲学由本体论转入认识论,考察人的认识能力及其限度。由于自然地认为人类认识具有统一性,因此近代哲学无论是经验论哲学还是唯理论哲学都没有提出主体间性问题。近代哲学是主体性哲学,它在主客体对立的框架中考察主体的认识能力,对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注重,而把知识的可靠性建立在共同的认识结构、良知等未经反思的前提下:笛卡儿、莱布尼兹等提出天赋观念、康德提先验主观性、黑格尔提出辩证的自我意识是认识的普遍性的根据。只是到了现代哲学,由于认识主体转向个体,从而尖锐地提出了认识的普遍性问题。最早涉及到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的是现象学大师胡塞尔。胡塞尔建立了先验主体性的现象学,把先验自我的意向性构造作为知识的根源,这就产生了个体认识如何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为了摆脱自我论的困境,他开始考察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认识主体之间的共识或知识的普遍性的根据是人的“统觉”、“同感”、“移情”等能力。胡塞尔的主体间性概念是在先验主体论的框架内提出的,只涉及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认识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因此只是认识论的主体间性,而不是本体论的主体间性。梅洛-庞蒂反对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主张知觉现象学,即身体-主体与世界的关系。在本体论意义上,他与胡塞尔一样,是主体论,而不是主体间性论。他也是通过对认识主体(即身体-主体)之间的关系的考察介入主体间性的。他认为自我主体的存在依赖于主体间性:“现象学的世界不属于纯粹的存在,而是通过我的体验的相互作用,通过我的体验和他人的体验的相互作用,通过体验对体验的相互作用显现的意义。因此,主体性和主体间性是不可分离的,它们通过我过去的体验在我现在的体验中的再现,他人的体验在我的体验中的再现形成它们的统一性。”[1](p17)认识论的主体间性仍然是在主客对立的框架中,仅仅考察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承认人与世界关系的主体间性。因此,它不是本体论的主体间性。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对美学的意义是有限的,只是可能解决审美意义的普遍性问题,而没有可能解决审美何以可能的问题。

本体论的主体间性意指存在或解释活动中的人与世界的同一性,它不是主客对立的关系,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理解关系。本体论的主体间性关涉到自由何以可能、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现代哲学否定了实体论,超越了主客对立的思维模式,由认识论哲学转入存在论和解释学哲学。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哲学提出了此在的共在问题,已经涉及了本体论的主体间性问题,但仍然限于“此在”的范围,没有进入存在本身。后期他提出了“诗意地安居”、“天地神人”和谐共在的思想,这就建立了本体论的主体间性。更为彻底的主体间性理论家是神学哲学家马丁·布伯,他认为存在是关系而非实体,而作为存在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我——你”关系,而不是“我——他”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神的关系;我——他关系是主客关系,是非本真的关系,而我——你关系是本源性的关系,是超越因果必然性的自由领域。在“我——你”关系中,体现了纯净的、万有一体之情怀,“人通过‘你’而成为‘我’”[2](p44)。此外,雅斯贝尔斯和马塞尔也提出了与马丁·布伯类似的主体间性思想。

建立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解释学解决了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狄尔泰意识到传统认识论不能解决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于是建立了古典解释学,提出了“精神科学方法论”的问题。他认为精神科学的对象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因此不是认知而是理解才构成精神科学的方法。所谓精神现象实际上就是主体性的存在者,精神科学考察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古典解释学没有明确地建立主体间性的哲学基础,因此也没有彻底解决认识的可能性问题。伽达默尔作为海德格尔的学生,把存在论的主体间性引入解释学领域,也把古典解释学发展为现代解释学。存在是解释性的,而解释活动的基础是理解。理解只能在主体之间进行,因此文本不是客体,而是主体,对文本的解释是对话,是历史主体之间的“视域融合”。他认为解释具有“彼此的开放性”: “流传物像一个‘你’那样自行讲话。一个‘你’不是对象,而是与我们发生关系。……因为流传物是一个真正的交往伙伴(kmmunikationspartney),我们与它的伙伴关系,正如我和你的伙伴关系。”[3](p460)此外,巴赫金也认为文本不是客体,而是主体,要通过与文本的对话才能理解文本的意义。

存在为什么是主体间性的呢?现实存在是非本真的,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世界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征服世界,世界抵抗人类。这种主客对立的存在不是本真的存在,而是异化的存在,因为在主客对立之中没有自由可言,不仅人与自然的对立没有自由可言,而且人与自然的对立也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从而也没有自由可言。本真的存在不是现实存在,而是可能的存在、应然的存在,它指向自由。本真的存在何以可能,就在于超越现实存在,也就是超越主客对立的状态,进入物我一体,主客合一的境界。这个境界不是像道家那样把主体降格为客体,而是把客体升格为主体,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为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在主体与主体的平等关系中,人与世界互相尊重、互相交往,从而融合为一体。这就是主体间性的存在,存在的主体间性。

存在也是解释性的。解释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不是一种主体性的行为,像传统认识论所认为的那样。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像狄尔泰所说的,只是一种说明,不是真正的把握,因为客体仍然作为外在于主体的对象存在着。解释是理解,理解是主体间性的,是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通过对话、交流而达到充分的沟通,彼此理解,最终把对象认识变成自我认识、自我认识变成对象认识,从而把握了世界的意义。这就是主体间性的解释,解释的主体间性。

存在论和解释学的主体间性进入了本体论的领域,从根本上解释了人与世界的关系,它对美学的建构具有根本的意义。本体论的主体间性解决了美学的根本问题即审美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就是说它解决了审美的两个根本问题,即审美作为生存方式的自由性问题;审美作为解释方式的超越性问题。

二、本体论的主体间性与现代美学

在主体间性的三个领域中,只有本体论(存在论、解释学)的主体间性可以成为美学建构的基础。中国当代美学的主流是以实践派为代表的主体性美学,它认为人类征服自然的实践是审美的基础,审美是实践的产物,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意味着中国当代美学尚没有实现由主体性美学向主体间性美学的转型。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主体间性理论也开始介绍进来,但主要是社会学和认识论的主体间性,而且鲜有运用于美学和文学理论者。金元浦先生较早地运用主体间性于文学理论,出版了专著《文学解释学》,对于主体间性理论的引入有开创意义。但是,金元浦先生对主体间性的界定是在社会学和认识论领域,他说:“在文学研究中,主体间性究竟具有何种涵义及本质规定性呢?我以为主要包括:1,主体间性在社会生活和文学实践中所表现的主体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作用、相互否定、相互协同,即社会性的交互主体性的涵义;2,主体间本位的交流实践及其验证中达到的客观性、协同性、解释的普遍有效性和理解的合理性;3,主体间性在语言和传统中运作的历史性内涵。”[4](p132)很明显,金元浦先生对主体间性的理解是在社会学和认识论领域内的,而没有进入本体论的主体间性。他确认的主体间性的第一个涵义是社会学性质的,即他所说的“社会性的交互主体性的涵义”。他主要是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流和社会关系来谈论文学的,而避开了人与世界(也包括文本)的根本关系,这样就抽掉了主体间性的哲学内涵。他对主体间性涵义的第二个界定是关于知识的客观性问题的,这是胡塞尔意义上的、认识论的主体间性,意在解决文学价值的普遍性问题。至于他所论及的主体间性的第三个涵义,则涉及主体间性与语言的关系以及其历史性,这固然是重要的,但不属于主体间性的基本内涵范围,只是其相关性的论述。后来国内其他研究文学、美学主体间性的学者对主体间性的理解也大都限于社会学和认识论的领域,没有进入哲学本体论的领域。他们运用主体间性理论解决文学理论的问题虽然也有一定的意义,但是,由于没有确立文学、美学理论的哲学本体论基础,因此没有突破传统文学理论和美学体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学、美学根本性质问题。例如,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就不能有效地解释文学以及审美何以发生,因为它涉及的不是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只涉及审美价值的认同问题;社会学的主体间性不能合理地解释对自然美的欣赏以及描写自然风光的抒情诗,因为这涉及的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本体论(存在论和解释学)的主体间性才建立了文学和美学的哲学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了文学和审美的何以可能的问题。

自从国内开展“后实践美学”与“实践美学”之间的论争以来,主体性美学受到质疑和批评,主体间性美学开始确立[5]。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转变。我主张本体论的主体间性,认为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革命性的理论。在我的《文学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中说:“文学主体间性的第一个含义是把文学看作主体间的存在方式,从而确证了文学是本真的(自由的)生存方式。”“文学通过对人的理解而达到对生存意义的领悟……文学活动是自我主体与文学形象间的对话、交流”。[6]主体间性美学的建构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从存在论的角度,解决了审美作为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一个是从解释学的角度,解决了审美作为理解(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

先说存在论的主体间性对美学建构的意义。美学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审美作为一种自由是如何可能的?传统哲学、美学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古代哲学是实体本体论的客体性哲学,主体性尚未确立,因此没有可能解决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近代哲学是主体性哲学,它认为自由是主体性的实现。古代的客体性美学认为美是实体的属性,美能自美,它具有超现实的魅力,人在对美的观照中就获得超越。柏拉图的美学就是如此,他认为美是理念的反光,审美是对理念世界的回忆。中世纪美学也是如此,审美成为对上帝的光辉的体认。这种非主体的活动不可能带来自由,因为客体实体是主体的对立物,审美只是一种被动的观照,而不是主体的解放。近代主体性美学认为美是主体精神的化身,它通过主体的努力、摆脱了客体的压迫而获得了解放。康德把审美归结为先验范畴的作用,看作由现象认识到本体把握的过渡。黑格尔把审美看作理念在自我认识、自我复归历史行程中的感性阶段。马克思认为审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但是,主体性不能达到自由,因为客观世界不是主体的构造,主体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世界。审美也不是像实践美学所说的那样主体征服客体的主体性行为,征服不能消除主客对立,也不会带来自由,更不能达到审美的境界。迄今为止的社会实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世界,但也产生了人与自然、社会的对立,自由还是彼岸的事情,审美也只是现实的对立面。审美是自由的存在方式,这是审美的最根本的性质。但是,我们处于现实存在之中,没有自由可言。如何实现自由,只有通过主体间性的实现,消除人与世界的对立,进入审美境界。审美是主体间性活动,既是主体间性实现的途径,也是主体间性的结果,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再是对立的主客关系,而是主体与主体的同一关系。此时,由于审美理想的作用,突破了现实关系的束缚,自我由片面的、异化的现实个性升华为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这就是审美个性;世界由死寂的、异己的客体变成有生命的、亲近的另一个主体。两个主体之间互相尊重、彼此欣赏,以至于最后融合为一体,达到主客合一、物我两忘的境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把自然看作有生命的主体,而不是征服的对象。在人与自然的自由交往中,二者融合为一体,共同获得升华。如此才能有对自然的审美欣赏。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审美超越了现实的社会关系,变主客对立关系为主体与主体的平等交往关系,审美的同情取代了利益的冲突,从而使他人成为审美对象。审美在艺术活动中最鲜明地体现了主体间性。艺术中的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已经转化为艺术主体与艺术形象的关系,艺术主体与艺术形象完全同一,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彼此难以区分,共同成为艺术(审美)个性的表现。

解释学的主体间性对美学建构具有同样根本的意义。审美不只是一种情感,而且是一种对存在意义的领悟。这种领悟如何可能呢?美学必须解决审美如何能够超越现实认识,达到对世界和存在意义的根本把握。传统哲学理论和美学理论无法解决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古代客体性哲学独断地确定了世界的实体性,而对它的认识似乎并不存在问题。近代主体性哲学进入了认识论的领域,但认识的真理性也仅仅限于现象界,而不能及于本体(康德)。古代客体性美学把美作为实体的属性,它自动显现出来,与人的把握无关,如柏拉图的“灵魂回忆”说、中世纪的上帝光辉说等。这是一种神秘论、独断论,而且也没有涉及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近代美学把审美当作感性认识,包括鲍姆加登对美学的命名“感性学”,以及后来的“形象思维”、“反映现实”等说法在内。由于感性认识总是低于理性认识,所以感性认识说抹杀了审美的超越性和真理性。在现代美学阶段,伽达默尔就提出了艺术的真理的说法,以反驳这种美学观,从而论证了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他指出:“通过一部艺术作品所经验到的真理是用任何其他方式不能达到的,这一点构成了艺术维护自身而反对任何推理的哲学意义。所以,除了哲学的经验外,艺术的经验也是对科学意识的最严重的挑战,即要科学意识承认其自身的局限性。”[3](导言p18)问题是审美如何会成为真理的把握?在主客对立格局中的现实认识不能真正把握世界,世界仍然作为“物自体”与主体对峙,人类的认识也只是一种“说明”(狄尔泰)。只有超越主客对立,进入主体间性才能真正把握世界。审美超越现实认识,是对世界的真正把握。在审美活动中,世界的意义、存在的意义得以显现。特别是在艺术活动中,我们超越了世俗的观念,领悟了生存的意义。审美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功能?从根本上说,审美消除了主客对立,通过主体间性的实现,达到了对世界的理解。认识的根基是理解,理解只在主体之间才有可能,因为它是对话、同情达到的沟通,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只是一种“说明”。把世界当作客体,就不可能理解它;只有把世界当作主体,与之交往、对话、沟通,才能达到理解。审美就是这样理解的过程,自我与审美对象之间有充分的同情和理解,在对象中体验了自我,在自我中体验了对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只有把他人看作与自我一样的主体,才能超越利益关系,真正以审美的态度对待他人,从而理解生活的意义。在与自然的关系中,只有摆脱对自然的征服、占有态度,把它看作有生命的主体,与之沟通、才能达到审美体验,从而理解世界的意义。在艺术活动中,只有把艺术形象看作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主体,把主人公的命运当作自己的命运,才能从中领悟生存的意义。

中国现代美学的建构,应该超越主体性哲学,建立在主体间性的哲学基础上。应该加强对于主体间性的研究。主体间性理论产生于西方,但是建立主体间性的哲学体系并没有成为西方哲学的自觉和共识,也没有区分开不同领域的主体间性。特别是在后现代主义的氛围下,哲学体系的建构问题被取消,主体间性哲学失去了发展的空间。但对于中国哲学而言,主体间性研究却有了广阔的空间。我们完全可以在西方主体间性哲学研究的基础上有所作为、有所发展,建立自己的主体间性现代哲学体系。对于中国现代美学而言,就是历史地对待和批判主体性美学,接受和建设主体间性哲学,特别要区分社会学的主体间性、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和本体论的主体间性,在本体论的主体间性基础上建构新的美学体系。

参考文献:

[1]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 马丁·布伯.我与你[m].北京:三联书店,1986.

[3]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4] 金元浦.文学解释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第7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一、哲学的民族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客观依据

 

人们对哲学民族性的研究,已达成了共识,这就是:民族性是哲学的存在方式和基本特征,哲学是以民族的生命实践为源泉和基础的。虽然有超越于具体的民族性的哲学价值和观念,但任何现实的哲学都必须以民族哲学的形式才能存在。无论是哲学观念还是哲学形态,都有其特定的民族归宿和民族性格,即使在当代,虽然哲学的非民族性趋势日益增强,但要理解和体验具有非民族性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价值,也仍然要从特定的民族背景出发。

 

在讨论哲学的民族性时,我们遇到了民族性的不同层次,并曾因此而对中国哲学合法性提出了挑战。这种哲学民族性的层次性表明在最高层面,即是哲学具有民族性,任何哲学概莫能外;同样,任何民族都有其哲学,尽管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在这个层面,人们讨论的是:是否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从一般是个别的体现的角度,顺理成章地可以得出有少数民族哲学的结论,而且得出只要是一个民族,就有其哲学的结论。过去从思辩哲学的角度,人们认为不是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任继愈主编的多卷本!国哲学史》即强调7不能说每一民族都有哲学。”伍雄武则从文化哲学的角度论证各民族都有哲学,他强调7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不论是否如蒙古族那样有过震惊世界的伟绩,只要他战斗过,拼搏过,生存发展至今,它就一定有自己民族精神的精华——哲学思想。”

 

在次层面,即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民族所具有的民族底哲学”,如西方哲学、印度哲学、中国哲学。按冯友兰的说法,这不是哲学在中国”,而是中国底哲学”。这个层面的问题是哲学范式”问题。由于哲学”一词是根据西文philosophy而经日本人西周翻译过来的,中国人没有取得哲学”的初次命名权,所以要在中国讲中国哲学”,就有一个名符其实”的问题。尽管目前中国哲学”在学科上已成立,中外课堂上都已开设了中国哲学课并有众多的硕士、博士招生点,产生了众多的专家学者。但是在学理上的成立,却仍然是一个还在继续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国哲学”的研究者,似乎也总忘不了在自己的研究中找寻这样一个根据,借以确立!国哲学”的合法性,如胡适在!国哲学大纲》中以哲学问题为根据'、冯友兰以哲学内容相似来论证(、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等*。直到最近还有学者在I明日报》上讨论这个问题+。可见,中学西范”带给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心病,已成为一个世纪心病。

 

再次层面,是由中国底哲学”而下至中国少数民族底哲学”,这个层面的民族性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这一问题的关键。换句话说,这也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的问题。在这里,是运用!国底哲学”范式?还是直接运用西方哲学的范式?还是另找生路?同样,这也有一个范式运用问题。李兵、吴友军的E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兼论民族文化的哲学基础》、李兵的E数民族哲学:意义及可能》是运用的当代哲学范式;伍雄武在‘论少数民族哲学及其意义》中从民族文化构成的角度立论,从哲学与宗教的关系的角度立论,在论证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方面,算是另谋生路,但与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中国哲学合法性的方法是一个理路。

 

最后一个层面,即直接将哲学的民族性落实到某个具体的民族上,如土家族、苗族等。龚友德的族哲学思想史》、李国文的™巴文化与纳西哲学》#、伍雄武的_族哲学思想史论集》气乌兰察夫等的蒙古族哲学-想史》&等即如此。这最后一个层面,目前还没有看到讨论某民族哲学合法性的报告。大约是越具体越敏感的原故。

 

当然,也许还有人说,中国哲学民族性问题还有另一层次,如西南、西北等。我们认为,这样分也可以。其实在现实中已有人在这样分。

 

哲学具有民族性,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但对哲学民族性的论证,却具有很大的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可归结为两种理路:一种是改变范式,如中学西范”等,目前多取这种理路[一种是寻找内部支撑,如文化构成说等。我们认为,由于哲学民族性本身已不只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且是一个事实判断,所以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哲学,其合法性是不应成为问题的。但是,对民族哲学研究范式的选择却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即如何才能更合理地理解这一民族哲学的问题。按照这种思考,我们面对的就只是民族哲学研究的科学化、合理化问题,也许还有现代化问题。

 

二、理论的适用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理论依据

 

为了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首先必须有一定的理论视点作为理论支撑。有这些理论视点吗?回答是肯定的。

 

1.哲学问题的展开方式具有不同的层次性

 

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如在20世纪的中华大地上,至少在哲学思潮和哲学问题上,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并相应地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思潮。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围绕这个问题产生了人文主义、科学主义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哲学思潮。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围绕着这个层面的问题,形成了唯物史观和进化史观、民生史观等多种历史观,在历史观上产生了复杂的争鸣局面,形成了文化保守主义、西化思潮、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等多种文化观的复杂交错的局面;历史观讨论的当然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问题,而文化观讨论的则主要是文化上的中西古今之争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这是围绕着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展开的。在这个层面,产生了自由主义、三民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一个民族的哲学之思,在任何时代都具有层次性,不能因为不具有某个层次而否认其整体。对少数民族进行哲学研究当然也应作如是观。

 

2.哲学思维有理论的表达与文学的表达之分

 

哲学的理论表达是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本身就意味着还有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也就是说,哲学思维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用概念的形式来表现,也可以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的哲学思维,就是一种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种哲学思维,大量地存在于哲学专著之外。如恩格斯在研究哲学辩证思维的形式时,就没有忽略这种情况。他说:近代哲学虽然也有辩证法的卓越代表如笛卡儿和斯宾诺莎),却日益陷入#特别是由于英国的影响$所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18世纪的法国人也几乎全都为这种思维方式所支配,至少在他们的专门哲学的著作中是如此。可是,在本来意义的哲学之外,他们也能够写出辩证法的杰作;我们只要提一下狄德罗的粒摩的侄子》和卢梭的I仑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就够了。”#这两部辩证法的杰作”不是哲学专著,但却富有哲学的辩证的思维。中国古代文献仙海经》中所说的夸父追日”,惟南子》中所说的羿射九日”,西游记》中所说的孙悟空七十二变和獅斋志异》中的许多鬼狐变人的故事、_非子》中所讲的自相矛盾”,西方文献伊索寓言》中所讲的快乐是懊恼的姊妹”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矛盾的相互转化,具有哲学辩证思维色彩。这就说明,在文学作品中,哲学思维是大量存在的。也正是由于有了这种理论支撑,所以我们在论述少数民族哲学思想时,就有了更宽阔的取材范围。

 

3.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

 

  我们在对某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进行讨论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其是否有专门的哲学论著”。其实,这是一个假设问题。因为哲学理论的阐明本身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专门的哲学专著,如反杜林论》等;一种是在解决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中通过运用某一理论来体现这种理论,如倏本论》。人们可能谁也不否认倏本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但却并未因此而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表述形式,没有注意到这种形式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发其哲学世界观的重要形式。其实,任何哲学理论都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表述。对此,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李大钊曾在俄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指出:迄兹所陈是历史的唯物论者共同一致的论旨。今当更进而述马氏独特的唯物史观。马氏的经济论,因有他的名著倏本论》详为阐发,所以人都知道他的社会主义系根据于一定的经济论的。至于他的唯物史观,因为没有专书论这个问题,所以人都不甚注意。他的资本论》,虽然彻头彻尾以他那特有的历史观作基础,而却不见有理论的揭出他的历史观的地方。”可以看出,李大钊在这里明确区别了这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我们国内的一些学者,之所以对少数民族精英人物如向警予、赵世炎、卓炯等人的著作没有从哲学上去研究,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没有区别这两种哲学的阐明方式。4.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别林斯基曾说,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两部分,可以分为两类,即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两种哲学:一种是学术性的,书本上的,庄严而堂皇的;另一种是日常的、家常的、平常的。这两种哲学往往或多或少地相互关联着,谁要描绘社会,那就要熟悉这两种哲学,而研究后者尤为重要”!。高尔基也说:X民不仅是创造一切物质价值的力量,人民也是精神价值的唯一的永不枯竭的源泉。无论是就时间、就美或创造天才来说,他们总是第一个哲学家和诗人。”列宁也曾指出A这是令人惊讶的事情,我们的学者,所有讲师和教授们,就会研究那些哲学小册子,研究那些突然想过哲学瘾的冒牌知识分子写的毫无意义的文章。其实这指他谈到的无名作者的手抄作品)才是真正的人民创作,可是他们却忽略它,没有人知道它,谁对他也不发生兴趣、也不写文章评述它。不久前我翻阅了一下考鲁包夫斯基的俄国哲学图书目录。那里应有尽有!俄国哲学家的著作的书单子一指厚!洋洋大观!可是富有人民哲学思想的作品书目却一点也没有。要知道,这比起我们许许多多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生的哲学家所谓的哲学的’胡说八道要有趣得多。难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之中竟找不到一个愿意研究这一切和对这一切写出有系统论文的人吗?这件事情必须做。因为许多世纪以来,人民的创作反映了各个时代他们的世界观。”&可见,我们研究哲学,不宜只专注于哲学家”,还要关注于这些第一个哲学家”。

 

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哲学的研究解决了以上的理论视点问题,我们就知道了研究少数民族哲学的着手处。

 

三、哲学的特殊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现实依据

 

哲学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哲学的民族性即是通过哲学内容与哲学形式体现出来的哲学的特殊性。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已多有学者研究,我们只要举出两本专著即可。在萧万源、伍雄武、阿不都秀库尔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中',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作了如下阐明:鲜明的民族性;内容丰富,流派纷呈;带有神话色彩、想象力丰富的原始宇宙生存论、原始宇宙演化观,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一大显著特色;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大都明显地受到宗教的影响;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哲学思想,萌芽早、形成晚,发展缓慢,理论思维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尽管有着朴素性、经验论等特色,但也有重知识、强调理性的特征;相互影响、互相补充、相得益彰等。佟德富则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中,作了更明确的阐明。

 

大家都习惯于用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论述来论证学科成立的依据,即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r气事实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这一学科成立的依据。目前,在学科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已解决,这从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编写了教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走进了课堂等方面已可证明。至于学理上的合法性讨论,如上所述,虽然由于中学西范”给中国哲学”合法性带来的心病而受影响,但我们认为,这只是范式”的病,而不应是中国哲学”或)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病。所以,因为有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特殊性的支撑,少数民族哲学”自然有其现实依据。

 

最后,还有必要就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加以研究。因为前辈学者任继愈认为,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我们要指出的是哲学是阶级社会里的产物。哲学家的民族性与阶级性要结合考虑。民族性不能混同于血统论,不能光看哲学家的民族出身,还要看他代表哪个阶级、哪个集团,及其文化传统源流。”%无疑,对于哲学家的研究需要注意这个问题。但因为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除了哲学家”以外,还有那些非家的哲学思想”问题。所以,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也是一个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问题。

 

四、哲学的内在性:少数民族哲学成立的构成根据

 

从哲学范式的类比论证到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从论证的意义上讲,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我们要问的是,有没有一种可以直接从哲学内部的构成来论证的方法呢?或者说,再从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转向哲学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我们认为是可能的。

 

一种哲学的确立依据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哲学观的问题。哲学观的不同,不仅影响其哲学研究的选材,而且影响其哲学分析的结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多少哲学家,就有多少哲学史观,就有多少种哲学史著述。大家只要注意黑格尔与文德尔班的哲学史著作就一定会对这个问题有一种清新的体验。比如,以葛兰西的人人都是哲学家”作为哲学观#,则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就是不成问题的。而以黑格尔的思辩哲学的眼光,就不仅是少数民族哲学,就是中国哲学也成为问题,因为中国哲学缺少抽象和逻辑。正是因为这个原故,探讨一种哲学的确立内在构成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认为,当我们在讨论少数民族哲学”确立依据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何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文化哲学》中提出构成哲学的以下要素,这些要素即是哲学定位和成立的共性因素:

 

1.哲学的时代性

 

大家都承认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但不要忘记,时代精神是通过它的研究主题表现出来的。哲学的时代性决定一种哲学的主题。虽然因为哲学家们对时代精神的体验不同,对人类文明未来的期望不同而致同一时代的哲学通常会出现不同的哲学主题,但这不是时代主题本身的问题,而是哲学家或哲学思维的主体对时代主题的把握问题。不同的哲学就是在这种对时代主题探索的不同中相互碰撞、交错发展的。承认了时代主题,就承认了一定时代的哲学共性;承认了不同的把握,就承认了不同的哲学个性。

 

2.哲学的思维传统

 

任何哲学都是一定思维方式的传承,这就是哲学的思维传统。哲学的思维传统不是过去了的、死的东西,而是不断积淀、日益丰富的人类的活的精神。每一代哲学家都会选择哲学史上的某一思维传统,对它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的人类精神。所以,哲学的思维传统,决不属于过去,它永远是哲学的未来。如果我们把握了一种哲学的思维传统,了解创造它的哲学家们为什么选择这一思维传统,对这种思维传统作了怎样的加工、改造,那么,我们就领会了这一哲学中最深邃的思想,感受到它强大的生命力气对于哲学与思维方式的这种关系,有学者已强调哲学只有作为思维的方式和方法才有可能”$。而所谓的哲学思维传统,无非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传统而已。

 

3.哲学的研宄对象和运用工具

 

任何一种哲学,都是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特定的运用工具构成的。研究对象和运用工具的特殊性既可以构成不同时代的哲学性质,也可以构成同一时代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甚至还可以构成不同哲学传统之间,或同一哲学传统内部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哲学史就是由这些千差万别的哲学体系构成的。比如,在维科的文化哲学体系中,把人性作为哲学的对象和出发点并且以语言为理性工具,从而体现了其哲学的现代人文主义哲学的共有内容。

 

上述三条是作为一种哲学确立的共性标准。若具体到某个民族的哲学,则要同民族性结合起来。如时代精神,就一定是民族的时代精神,对此,黑格尔即强调:人们在某一时代内并不只是作一般的哲学思考,而某一特定哲学之出现,是出现于某一特定的民族里面的。而这种哲学思想或观点所具有的特性,亦即是那贯穿在民族精神一切其他历史方面的同一特性,这种特性与其他方面有很紧密的联系并构成它们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则对这个问题更明确地表述为:德国人是信仰基督教唯灵论的民族,他们经历的是哲学革命;法国人是信仰古代唯物主义的民族,因而是政治的民族,他们必须经过政治的道路来完成革命;英国人的民族性是德国因素和法国因素的混合体,这两种因素包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当然也就比这两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更广泛、更全面,因此,具有这种民族性的英国人就卷人了一场更广泛的即社会的革命中去。”如果我们按照这些要素对少数民族哲学进行分析,即可确立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

第8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哲学与经济学的“联姻”的经济哲学已经愈来愈受到理论界的关注。经济哲学的出现和发展无疑给中国的学术界带来了新的学科生长点和学术热点。立足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广大专家学者对经济哲学这一具有“回归”意义的经济学与哲学的“联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本文将近年来中国经济哲学的研究成果从以下几个方面综述如下。

一、中国经济哲学研究兴起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发展阶段

(一)经济哲学在中国的兴起

在中国,经济哲学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渐被推到学术研究前沿,成为一个新的理论研究热点的。应该说这种现象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广大的专家学者是没有异议的。余源培教授就明确指出,经济哲学之所以能够成立并开始受到中国理论界的重视,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会实践的需要。具体来讲有三方面的现实根据:第一,世纪之交的社会科学在新的坐标空间展开,分析与综合不断走向系统化,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各分支学科的产生和各学科间的高速相互渗透和结成联盟;第二,现代社会向社会科学提出一系列热点问题,要求改变各自为政的研究方式,进行各学科协同研究;第三,中国正在发生深刻的社会大转型,客观上需要经济学和哲学的结合。[1]张雄教授也认为,改革的深度推进使越来越多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市场的推进需要哲学的理性关照。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融智比融资更显重要。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大智慧”,客观上需要经济学和哲学之间的联姻,携手开展经济哲学的研究。同时他也认为,现代经济哲学的兴起,也是经济学和哲学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2]204\|205

也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概括,他们认为世纪之交经济哲学研究之所以会受到理论界的重视,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1)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社会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仅依靠某一理论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了,因此,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和“联姻”就显得尤为重要。(2)哲学研究严重脱离现实而陷入“贫困”。哲学要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转换理论研究范式,实现与经济现实的紧密结合。(3)经济学研究的危机。二战后,西方经济学日益褊狭的理论研究方式已经越来越无力回应当代经济世界的复杂性,经济学成为游离于现实经济问题之外的“黑板经济学”。(4)现代科学发展已越来越呈现出由分化到综合的整体态势。中国现在正在进行的这项多因子、多目标、多变量的改革系统工程,更加需要哲学和经济学的联盟。[3]243

(二)国内经济哲学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张雄教授在2001年撰文指出,改革开放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以来,中国经济哲学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哲学的讨论。当时经济哲学学科被视为应用哲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是哲学界的学者参与了讨论。经济学家孙冶方在这一时期也指出,经济理论上的许多争论,都涉及到哲学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注意从哲学的高度来回答这些问题,就可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这一方面很需要得到哲学界同志的帮助。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关于经济哲学学科建设的大讨论,经济哲学的研究出现了经济学与哲学两大学科直接参与并对话的局面。“联盟”意识、“联姻”意识不断推出和深化,研究人员的数量和研究内容的范围都大大超过了第一阶段的规模。这一阶段中国经济哲学研究主要围绕着三种思路展开,即作为哲学的经济哲学、作为经济学的经济哲学和作为交叉学科的经济哲学。[2]203在此基础上,有作者进一步总结了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哲学的发展成果,并将其作为经济哲学在中国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经济哲学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特别是经济问题的现实及其逻辑解读为特征,对经济哲学的体系建构及相关重大现实经济哲学问题的思考更深入、更趋成熟,经济哲学的研究课题日益广泛,并逐渐向着专题化研究方向发展。[4]

二、中国学界对经济哲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性质的界定

经济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地位已经得到整个理论界的一致认同,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应当大力加以研究的学科领域,它是哲学和经济学等学科所无法替代的。

就经济哲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而言,目前中国学术界存在着以下几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就是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就是经济哲学。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都是人类经济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而不是经验事实;二者的研究方法都是思辨与理论认识的方法而不是实证的与历史认识的方法。他们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既是政治经济学著作,又是经济哲学著作。[5]

第二种观点认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选择性活动,选择是经济活动的灵魂。因此,经济哲学就是选择哲学,其研究对象是不同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或人类经济活动中贯穿始终的选择规律,如劳动的最小最大规律(选择付出最小和结果最大)、近距优先规律(人们总是选择与经济效益直接相关的经济形式)等。[6]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是以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元问题)为研究对象,并以对这些问题的整体把握和根本把握为特色的一门哲学应用学科或交叉学科。比如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问题、财富的分配公平问题。而由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劳动生产率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哲学的核心问题是研究如何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问题。[7]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经济领域中的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而这些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就其产生的深层根源来说无疑是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之间矛盾互动、冲突的结果。换句话说,经济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经济实践与经济理论的关系问题,它贯穿于其他一切经济问题之始终,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经济问题的前提和基础。[3]244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是一门部门哲学。作为部门哲学,经济哲学处于哲学的研究范围之内,而不是一种与哲学相对的具体科学。这种观点指出,经济哲学不是用某种现成的哲学观点去分析经济问题,不是某种现成的哲学观点在经济领域或经济学领域中的应用。换句话说,经济哲学是对经济活动中那些比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更加根本的哲学问题的研究。也就是说,经济哲学作为部门哲学,其研究对象是经济活动领域中存在的需要哲学去研究的事实,具体研究的内容或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活动中所包含的整个世界的共性方面和经济活动与人存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关系。[8]

还有一种目前在学界为许多人同意和接受的观点,就是认为经济哲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是经济学和哲学之间的一种跨学科的结合。但是对于二者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或者说这门交叉学科的性质是什么,学术界仍然存在争议。法国学者博索特根据不同形式的结合,将跨学科的类型分为三类:一是线性跨学科,就是把某一学科的原理运用到另一门学科去;二是结构性跨学科,就是在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学科结合中产生新的学科;三是约束性跨学科,即在某一个具体目标要求的约束下实现多学科的协调和合作。余源培教授认为,经济哲学本质上属于第二类学科结合,是从哲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中产生的新学科,这种结合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内在的结合,它是哲学和经济学发展融合和变革的产物。[9]而张雄教授则认为,经济哲学的跨学科应属于第一类结合,它是将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运用到经济学中,是哲学对经济世界的理性追问。当然,他也指出这种结合应该是一种自觉的接纳和运用过程。[10]

三、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主要思路

目前,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主要思路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体系中心论

这种观点认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经济哲学并不是一般地研究某种经济问题,也不是特定地研究某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重大经济问题,经济哲学所要揭示的是整个经济领域内深层次的本质及其规律,因此,经济哲学要能够自立于科学之林,就必须有而且也必然会有自己的理论体系。以学科体系建构为中心带动经济哲学研究的发展,是这一思路的核心要点,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蔡灿津等人。[11]

(二)问题中心论

这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哲学研究才刚刚起步,在此阶段不宜把重点放在致力于建立某种理论体系上,而是要做些更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也就是说,经济哲学研究目前不宜走“以体系为中心”的路子,而是应当坚持“以问题为中心”的思路。经济哲学研究的任务是利用两门学科的优势,开展对中国社会经济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规律,促进中国社会的健康转型。因此要重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实际问题的研究,如现代化发展道路、公平与效率关系、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余源培等人。

(三)协调发展论

这种观点认为,问题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从实践的发展来看,要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然面临太多的实际问题。因此,关注问题研究,对于解决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问题研究是学科建设实实在在的基础,没有一个个重大问题研究的成果,学科建设就失去了根基;而当问题研究的成果逐渐丰富并积累起来的时候,学科建设也应该跟上社会实践的发展。二者应该共同发展。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主要有中国社科院的秦毅等人。

(四)哲学追问论

张雄教授将经济哲学定义为哲学对经济世界的理性追问。他认为,经济世界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以经济为取向的市场行为和活动的总和,二是作为“世界3”(波普话语)存在的理论经济学。哲学所把握的对象不是单纯地总结和概括对象世界的知识形态,而是上升到反思界面来思考问题。哲学对经济世界的理性追问,主要有关于经济世界“存在之存在”的本体论追问;关于经济世界存在与发展过程的“自然计划或历史计划”的追问;关于人类的经济行为和选择是否在终极意义上回答历史进步观念的追问;关于经济学如何确立正确的“逻辑符号分析工具”的追问等。

(五)历史分析论

这种思路主要是按照历史线索来研究分析经济哲学思想史的发展。这又可以分为以下两大方面:一方面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梳理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从学科性质和发展趋势揭示哲学与经济联盟的历史必然性,揭示经济哲学产生的学科渊源和历史背景,以及现代哲学发生的范式变革对经济学范式变革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是研究经济哲学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的思想,这既包括研究西方经济学代表人物的哲学思想,包括斯密、马歇尔、凯恩斯直到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各派代表人物,同时也包括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邓小平、等的经济哲学思想,其中包括进行比较研究。目前一些研究成果代表了这一思路,比如董德刚的《邓小平经济哲学思想研究》即是其中之一。

(六)专题研究论

这种思路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经济哲学基本范畴的研究。这主要包括:(1)经济学和哲学中具有交叉性质的基本范畴,比如“实践”范畴、“生产”范畴等;(2)随着经济哲学兴起应当受到重视的基本范畴,比如“需要”范畴等;(3)当代社会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范畴,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可持续发展”范畴等。[12]另一方面则是按照经济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这包括:(1)研究当论经济学中的重大哲学问题,比如经济活动中的“人”的问题、经济活动中的理性与非理性问题、经济学的价值评价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等;(2)研究当代全球性的涉及哲学及经济学的重大问题,比如经济与文化的关系研究、经济全球化研究、知识经济问题研究等;(3)货币哲学与资本哲学研究,这主要分别是以2003年召开的“全国货币哲学高级研讨会”和2006年召开的“全国资本哲学高级研讨会”为标志,研讨会上学者们对于货币哲学和资本哲学的相关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同时也引发学术界展开了对货币哲学和资本哲学研究的大讨论,开辟了经济哲学研究的又一片天地。

当然,从中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哲学的研究来看,应该说以上几种思路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是交叉综合运用的,只不过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四、目前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不足及发展方向

纵观中国经济哲学研究近几年来的发展,可以发现其发展速度之快,学术研究队伍规模之大,理论成果之丰都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说成绩斐然:经济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位已经获得国内学术界的一致认同,在应对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过程中,经济哲学正越来越发挥出它的巨大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经济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理论建构基础仍显薄弱。以往的研究较多的是探讨中国经济哲学建构如何可能和如何必要的问题,而对于如何建构的问题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和讨论。(2)主导研究范式仍未确立。这主要表现在经济哲学研究范式中批判的经济哲学与思辨的经济哲学的对立。批判的经济哲学主要以经济学的发展为依托,重在考察经济知识的基本性质和构成经济知识的前提、方法及其效用;而思辨的经济哲学则是以某种哲学基础理论为依托,对经济活动或经济方法领域作哲学的反思。这种对立表明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主导范式仍未确立。(3)在研究方法和开放意识方面仍显不足。由于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缺乏主导研究范式,致使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也

显得随意性较强,没有实现方法论上的综合和创新。同时,经济哲学研究还要打破固有的专业“圈子”观点,增强学科研究开放意识,重视其他学科理论成果对经济哲学研究所起的重要作用,让经济哲学研究真正获得理论生命力。

当然,经济哲学在中国虽然已经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但是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此理清国内经济哲学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弥补不足,这样无疑将会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发展。当然,发展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并非易事,可以说任重而道远。除了解决前文所述的问题和不足之外,笔者以为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新世纪中国经济哲学的研究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

(一)经济本体论研究

长期以来,在工具理性思维的影响下,理论界存在着将经济哲学工具化和简单化的倾向,缺乏对经济哲学本体论层面作深层次的探讨。由此导致经济哲学研究缺乏稳固的研究根基,一方面影响了经济哲学自身理论建构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制约了经济哲学反映和指导现实经济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因此,重视对经济本体论的探讨,应当是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首要迫切问题。通过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本质的研究和探讨,对于我们正确描绘整个经济世界总体运行图景,以及合理地解释和说明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二)经济哲学史的研究

对经济哲学的研究必须重视经济哲学发展的历史维度。每一种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历史的理论渊源和发展过程,经济哲学当然也不例外。不仅要研究西方思想家如休谟、斯密、穆勒、哈耶克等的经济哲学思想,也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经典文献中的经济哲学思想,同时还可以研究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所蕴含的经济哲学思想。通过对经济哲学思想史的考察与研究,不仅可以对经济哲学的发展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和认识,而且还有助于我们从学理的背景更深刻地认识到哲学范式革命与经济学范式变革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得益彰的关系,有助于更加深刻地认识经济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三)经济活动中“人”的问题研究

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曾经说过,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财富的学问,同时也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然而,西方经济学在完成古典经济学向现代经济学的转向以后,经济学主流学派在传统理性经济人的原则指导下,理性日益演变成为一种数学工具,这导致只考虑经济增长的主流经济学派,日益缺乏对当代社会经济过程中现实的人的关心。因此,经济哲学应当将经济活动中“人”的问题作为中心议题加以研究。包括对传统理性经济人的批判,对经济世界的人学解读,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人格模式,市场经济与人的主体性等,都应该成为经济哲学关注的内容。

(四)幸福经济学问题研究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各种学问,其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解决“人怎样活着”的问题。把这个“苏格拉底命题”换个说法,也就是:各种学问,其最根本的使命就是如何使人类生活幸福的问题,是如何增进人类福祉的问题。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其根本的目的也可以说就是研究人类的行为如何才能增进人类幸福的问题,而不是传统定义所说的“研究稀缺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幸福经济学相关理论问题的讨论和解决,诸如幸福的主观性是否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基础,经济增长与幸福增长悖论的解决,社会发展的国民幸福指数体系构建等问题,不难看出,这些问题的解决本身就需要多学科的共同参与,而经济哲学正好可以发挥其跨学科的优势,因此幸福经济学应该也必须进入新世纪经济哲学研究的视野。

第9篇:如何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

关键词:哲学终结; 哲学走向; 现实世界 ;“事”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3-0101-07

作者简介: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上海 200241)

哲学既追问世界,也不断反思自身。这种反思不仅围绕何为哲学、如何做哲学等问题展开,而且体现于对哲学自身走向的思考。就其内在意蕴而言,哲学的走向关联着哲学关切的方向。历史地看,哲学曾以思辨或超验的存在为对象,20世纪以来,哲学则每每面向语言、意识以及特定的社会领域。对以上进路的扬弃,既涉及对“哲学向何处去”的再思,又以面向现实的世界为实质的内容,后者同时意味着关注作为现实世界生成前提与人自身存在方式的“事”。

回望现代哲学的演进,不难注意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即哲学的研究往往伴随着各种形式的“哲学终结”论。作为对哲学的一种看法,“哲学终结”论同时内在地包含对哲学命运和走向的理解。从逻辑上说,哲学的终结意味着历史上的哲学已走到尽头,与之相关的哲学进路亦应加以超越。

在这方面,首先可以一提的是海德格尔。对他而言,哲学已经终结:“哲学之发展为独立的诸科学──而诸科学之间却又愈来愈显著地相互沟通起来──乃是哲学的合法的完成。哲学在现时代正在走向终结。”1随哲学终结而来的,是“思”的问题。这里的终结,首先与科学的分化发展相关:哲学的很多问题已经随着科学的发展成为科学领域的问题。海德格尔的如下看法便明确地表述了这一点:“哲学在其历史进程中试图在某些地方(甚至在那里也只是不充分地)表述出来的东西,也即关于存在者之不同区域(自然、历史、法、艺术等)的存在论,现在被诸科学当作自己的任务接管过去了。”2以上观点同时又与海德格尔对“存在者”与“存在”的区分相关,在他看来,传统意义上的哲学(首先是其中的形而上学)主要关注于“存在者”,而对“存在”本身却没有给予充分关注。所谓“存在者”,可以视为过程之外的不变对象和凌驾于个体的超验存在,与之相对,“存在”则表现为个体及其生存过程,后者在海德格尔那里与所谓“此在”(Dasein)有着内在关联。尽管海德格尔对“思”没有作明晰的界说,但相应于“存在者”与“存在”的区分,哲学终结之后的“思”,似乎主要侧重于对上述视域中的“存在”的关注。

在罗蒂那里,哲学终结的思想体现于后哲学或后形而上学的观念。从逻辑上来说,“后哲学”意味着“哲学之后”,其中同样隐含着哲学终结的思想。就罗蒂的思想系统而言,已经终结或应当终结的哲学,主要与本质主义、基础主义相涉;拒斥这一类的哲学,则意味着走向后哲学的文化。在后哲学文化中,哲学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学科,哲学工作则主要表现为文化批评。事实上,罗蒂本人晚年虽未离开哲学专业,但却主要在比较文学系任教,这种学科归属,与后哲学文化的观念无疑具有某种一致性。

20世纪的另一重要哲学家是维特根斯坦,他以不同的方式展现了类似趋向。维特根斯坦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哲学的终结,但却通过对传统哲学的言说方式以及言说对象的质疑,展现了相关的立场。在早期维特根斯坦看来,传统哲学的问题主要在于对本来应该保持沉默的对象,没有保持沉默,亦即试图言说不可言说者;对后期维特根斯坦而言,传统哲学的问题则在于离开了语言的日常意义,以非日常或形而上的方式运用语言,由此形成种种弊病。与之相应,按后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解,哲学的工作主要在于治疗语言误用之疾。不难看到,以上哲学观的逻辑前提,是误用语言的传统哲学应当终结。

如果追溯得更早一点,那么,在恩格斯那里,哲学终结的问题已以一种更明确的形式得到了表述。恩格斯指出:“在这两种情况下(即历史和自然都被视为过程的前提下――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3在这里,哲学的终结既表现为科学不断分化和独立的结果,又与思辨的形而上学(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之寿终正寝相关。随着科学的发展,以往被视为哲学的内容,大多已归入实证科学之域,哲学王国中所剩下的仅仅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即形式逻辑和思维的辩证法。

可以注意到,上述哲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哲学终结的问题:或者断定哲学已经终结,或者认为哲学应当终结。不过,就实质层面而言,他们认为已经终结或者应当终结的哲学,主要乃是指历史上的某种特定形态,而不是全部哲学。与之相应,在提出哲学终结的同时,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探索在已经终结或应当终结的哲学之外的哲学研究进路。事实上,关于哲学终结的诸种看法,主要意味着以往哲学已穷尽了自身的所有可能,从而,在其框架中难以再有作为。然而,哲学并非仅仅限于某一或某些形态,对存在的探索,本身包含多拥目赡堋S肜史上既成的哲学“已经终结”这一判断相辅相成的,是对哲学应当是什么或哲学可能具有何种形态的进一步构想和实践,后者体现于哲学形态的转换以及与之相应的不同研究侧重。

20世纪以来,哲学领域中值得注意的现象首先表现为对语言和意识的关注。语言的关注与分析哲学相联系。分析哲学所指向的,主要是我们在谈论、思考世界和人自身时所运用的语言,对其中的一些代表人物而言,哲学的工作无非是改变语言的形而上运用,回到其日常的用法。与专注语言相联系的是逻辑分析:以语言为对象,以逻辑分析为方法,这两者在分析哲学中紧密结合。这一趋向与前述哲学仅涉及思维及其规律(首先是形式逻辑)的看法无疑具有一致性,它在基于语言的前提下,似乎既呼应了、也部分地实践了哲学仅仅关乎思维的逻辑这一观念。

与语言的逻辑分析相关的,首先是概念的辨析和界定:从注重语言的逻辑分析出发,分析哲学强调概念的提出需经过严格的界说,其涵义应明确而清晰;其次是观点的论证:对分析哲学而言,观点与看法必须经过逻辑的论证,不允许独断地“颁布”某种结论。这些研究进路对于推进哲学思维的严密性、清晰性,无疑有积极的意义。然而,在关注逻辑分析的同时,分析哲学不仅对形式化给予了过分的强调,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将研究仅仅限定于语言的界限之内,而不越出语言的雷池一步。即使涉及所谓形而上学的领域,分析哲学也常常强调他们所谈的形而上学的问题(如“何物存在”)并不关涉物理世界中实际的对象,而主要是语言之中的存在或人们在讨论存在时所运用的语言及其涵义。语言本来是人达到现实世界的手段和方式,而在以上进路中,它则似乎被当做现实世界本身,由此,语言与实际存在之间的关系也在相当程度上被悬置起来:语言成为隔离现实存在的某种屏障。从另一方面看,以上进路在相当意义上主要关注于哲学的言说方式――“如何说”,对于“说什么”的问题则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游离于世界的这种考察方式和手段,往往被进一步引向技术性的层面:语言分析本身每每成为一种技术性的操作手段。

较之以语言为指向的哲学趋向,另一种哲学进路更多地与意识相关。哈贝马斯曾区分了20世纪的两种哲学形态:其一为语言分析哲学,其二则是意识哲学,后者以现象学为重要代表。现象学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把握,但对意识的关注无疑构成了其重要特点。尽管现象学的奠基者胡塞尔在早期便以反心理主义为旗帜,然而事实上,意识的关切始终构成了其哲学思想的内核。海德格尔已注意到了这一点,在谈到胡塞尔的相关看法时,他曾指出:“什么是哲学研究的事情呢”?对胡塞尔来说,“这个事情就是意识的主体性”1。从基本的哲学进路看,胡塞尔赋予纯粹意识以最本源的意义,强调这种意识具有最直接、没有任何中介、不证自明等品格,从而在事实上将其视为终极的存在形态。海德格尔与胡塞尔尽管在不少问题上存在差异,但同时又上承现象学,上述关于“哲学研究的事情”的看法,事实上也体现于其自身的哲学之中。他的基础本体论以“此在”为关注重心,所讨论的具体问题则关乎个体在心理层面的感受或体验,包括烦、操心、畏,等等,这一类生存感受和体验直接或间接地都涉及意识之域。对这些意识现象的分析和考察固然也有助于推进对人自身存在的理解,但赋予意识以终极意义,同时也表现出思辨化、抽象化的趋向。

可以看到,单纯的语言分析和意识研究或偏于形式,或止于观念,其内涵既单一稀薄,又疏离于实在,从而无法真正承担理解和规范现实世界之任。也许有鉴于此,自20世纪后期以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以后,一些哲学家开始关注政治、伦理等领域的问题,伦理学、政治哲学也逐渐兴起,成为一时之显学,这种趋向至今方兴未艾。以政治、伦理之域为指向,政治哲学与政治学彼此呼应,伦理学则不断向环境、生命等具体领域延伸,形成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等特定理论形态。这一类讨论对于把握相关领域的问题无疑具有推进作用,然而,哲学毕竟不同于某一专门的知识领域,将若干特定的社会领域作为哲学的对象,与哲学之为宇宙人生、性与天道的追问和探求,显然存在距离。

20世纪以来的以上哲学趋向,既蕴含着对以往哲学的不满,也表现出超越以往哲学的某种努力,但这些哲学趋向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从而也难以避免被扬弃的命运。这种扬弃与对世界的把握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哲学对世界的把握则既涉及形式的方面,也关乎实质之维。

从形式层面来说,这里首先需要关注的是逻辑思维的方式问题。科学基于实验以认识世界,艺术通过形象以再现或表现世界,哲学则以概念为把握世界的手段,后者与广义的逻辑思维有着更切近的联系。逻辑思维以分析、论证、说理为指向,这一过程既离不开形式逻辑,也需要有辩证的观念。分析哲学在前一个方面(形式之维的逻辑分析)作出了贡献,但是对思维过程中的辩证性质则缺乏应有的注意;中国传统哲学比较关注思维的辩证性质,但在概念的辨析、形式的系统方面,则往往显得相对薄弱。就思维过程而言,其中的说理同样面临有效性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有效性(validity),既在形式的层面呈现为命题的可讨论性和可批评性以及论证过程之合乎辑的规范和法则,又在实质的层面表现为对现实对象的真切把握。忽视形式逻辑,思想常常或者形似全面,却流于宽泛,无法对相关问题提供切实说明,或者执着于独断之见而无法提供合理的确证;悬置思维的辩证之维,思想则不仅容易在细密的形式下走向片面、琐碎和抽象,而且同样每每偏离于真实的存在。在以上形态下,哲学的理论和观点都难以获得充分的根据。就总体而言,形式逻辑与辩证思维的互补,是实现有效论证和说理的前提条件。

进一步看,逻辑思维最终以现实世界为指向,现实世界则既包含相对稳定的规定,也具有多方面性及过程性。如果说,前者为侧重于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提供了本体论的前提,那么,后者则赋予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形而上的根据。现实世界的以上特点,同时规定了仅仅运用单一的方式无法把握其真实形态。

在实质的层面,走向现实的世界意味着走出语言、意识或特定的存在领域。哲学既无法终结于某一时期,也难以限定于语言、意识或政治、伦理等特定的存在领域。走向现实存在,与人类自身的根本性关切相联系,这些关切体现于具有恒久性或普遍性的问题。就对象而言,有“何物存在”的问题,就人自身而言,则有“为何而在”、“如何存在”等问题。

何物存在?这一问题实质上所追问的,是何为现实的存在或何为现实的世界。传统哲学,特别是其中的形而上学,同样也在不断探索如何达到或敞开存在,但它们往往离开人自身之在,或者把目光更多地集中于本然对象、本然之物或自在存在,这种存在作为尚未进入人的知行领域的对象,具有超验的性质;或者以心所构造的思辨产物为指向,将广义之“心”(精神或意识)理解为世界之源。以上哲学趋向,可以概括为“物的形而上学”或“心的形而上学”。海德格尔所批评的关注“存在者”而遗忘“存在”、罗蒂所抨击的基础主义或本质主义,在某种意义上都与以上形态的形而上学相关。

就其现实性而言,真实的世界即人生活于其间的世界,这一世界本身又形成于人“赞天地之化育”的过程。“赞天地之化育”这一表述似乎带有形而上的意味,但其具体内容则不外乎人实际做事的过程。人正是通过现实的做事的过程,逐渐建构起与本然存在不同的现实世界。本然对象的超越,以“事”的展开为前提,人与F实的世界则通过“事”而彼此沟通。在此意义上,世界因事而成,对现实世界的追问,则实质上表现为对基于事的世界的关切。

做事的过程涉及多重方面,它既展开于天人(人和自然)之间的互动,也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天人之间的互动一方面以“制天命而用之”(人对自然的作用)为内容,另一方面又表现为“道法自然”(尊重自然的法则)的过程。在“治自然”与“法自然”的统一中,自在之物(尚未与人相关的存在)逐渐成为为我之物(合乎人的需要和理想的对象),本然的存在则转化为现实的世界。以自然的变革和现实世界的生成为指向,开物成务意义上的“事”构成了本然之物向现实世界转化的中介。通常所说的“事在人为”,既肯定了事与人的关联,也从一个方面表明现实世界及其多样的形态离不开人所“为”之“事”。

就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而言,其形式既涉及宏观或类的层面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活动,也关乎个体之域的日用常行,宋儒所说的洒扫应对,便属生活世界中的日常之“事”。宏观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活动,可视为“事”之大者,通过参与这一类的“事”,人既表征了自身为不同领域中的社会成员,也参与了历史过程的演进和社会秩序的建构,所谓“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也从一个方面体现了以上过程。日常展开的社会交往和其他活动虽不同于宏观领域之“事”,但却构成了生活世界生成的前提,从家庭之内,到公共空间,人在存在过程都无法摆脱多样之“事”,孟子所谓“必有事焉”1,也表明了这一点。

人通过做事而创造现实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过程,不妨说,人的存在即展开于做事过程。广而言之,正是在做事的过程中,人制造和运用工具;在做事的过程中,人具有了把握对象和彼此交流的需要,由此推动语言的出现;在做事的过程中,人不断地获得并提升自身的理性能力。人的相关品格,包括制造和运用工具的能力、语言的能力、理性的能力,等等,都形成于以上过程,而人自身则相应的成为所谓制造工具的动物、理性的动物、语言的动物。对人而言,“事”具有本源性,它既发生于生活世界之中,又展开于生活世界之外。人自身则不仅以做事为自己的存在方式,而且与“事”所产生的结果息息相关:通过做事,人既获得了满足自身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事物),也积累了多方面发展所需的自由时间;做事既成就世界,也成就人自身。

要而言之,“事”既是现实世界生成的前提,也是人自身的存在方式,对于这一过程,不同学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考察。比较而言,具体学科,包括自然科学、科学科学,主要着重关注于人类做事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或相关的特定对象,从更本源意义上对此加以追问,则是哲学的使命。如前所述,人类走向现实存在的过程,总是伴随着与人类自身存在相联系的根本关切,这些关切体现于人“为何而在”、“如何存在”等恒久性问题,后者并非仅仅表现为超验的形上追问,而是始终关联着作为人存在方式的做事过程。事实上,关注基于“事”的现实世界,同时意味着反思人的做事过程:“为何做事”?“成就何事”?“如何做事”?前二者关乎做事的价值目的和价值方向,后者则涉及做事的方式。关于“事”的这种追问与前述关于存在的终极追问,本身难以相分:一方面,在“为何做事、如何做事”的追问背后,是更为根本的人“为何而在、如何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终极意义上人“为何而在、如何存在”的问题,又具体落实在“为何做事、如何做事”的具体关切之上,二者呈现相互交融的形态。

如前所述,“哲学终结”之论内含如下预设,即以往哲学已穷尽了各种可能,在其形态下哲学本身再难有作为。然而,以现实的世界为指向,以人自身的“事”与“为”为具体的关切,哲学不仅展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蕴含着无尽的衍化可能:这里既存在着众多富有意义的问题,也召唤着多样的智慧之思。

从哲学层面上对现实世界的探究和追问,既涉及思想之流,也关乎现实之源。

就思想之流而言,这里首先面临历史和理论间的互动。哲学的问题往往“古老而常新”,在这方面,哲学不同于科学: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已经被解决并有了确定答案的问题,常常不再被提出来加以讨论。在哲学的领域,问题很少可以获得一劳永逸的解决,至矣尽矣的答案,与哲学的本性无法相容。无论是对象层面的“何物存在”,还是人自身层面“为何而在”、“如何存在”,以及与后者相关的“为何做事、成就何事、如何做事”,都是具有恒久意义的问题,对其追问和探究,也伴随着哲学自身的演进过程。每个时代的哲学家往往站在他们所处的特定背景之下,一方面上承前人的思维成果,另一方面又对历史中的问题作出新的理解、回应。问题和回应的这种历史延续性,也从一个方面展现了哲学的历史和哲学的理论之间的相关性。可以看到,哲学在探究现实世界的过程中,总是无法离开史与思之间的相互作用。

历史步入近代以后,哲学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同时离不开比较的视野。对近代以来的中国哲学而言,这里所涉及的首先是中西哲学的比较。在中西哲学刚刚相遇之时,人们所关注的通常是如下一类问题:中国哲学如何、西方哲学怎样;什么是二者的共通之处、何者为它们的差异之点,如此等等。不难看到,这种视域所侧重的,不外乎同异的比较。这一类的比较研究对于具体把握中西哲学各自的特点,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仅仅停留于此,显然容易流于表面、静态的罗列。

在更内在的层面,比较研究的意义关联着创造性的哲学思考。在面向现实世界的过程中,“何为存在、”“为何而在”、“如何存在”,以及作为后者体现的“为何做事、成就何事、如何做事”等哲学追问,既具有终极意义,也包含普遍之维,后者(普遍之维)意味着不同的哲学传统在敞开存在的过程中,常常面临着类似或相近的问题,其思维成果也包含相互激荡、彼此借鉴的可能。这样,一方面,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下,中西哲学形成了各自的风格和特点,另一方面,作为哲学,二者在关切的问题上又有相通之处。如果说,前者使哲学的比较成为必要,那么,后者则为哲学的会通提供了可能。哲学既以真实的存在为指向,又展开为不同的进路,从而可以视为对真实存在的多样探索。历史地看,哲学在其演进过程中,确实形成了多元的智慧,后者同时为今天的思考提供了多样的思想资源。事实上,如何运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多元智慧来进行创造性思考,是今天的哲学探索所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不同文明传统已经彼此相遇的背景下,哲学无法仅仅停留在某种单一的传统之中,相反,它需要基于丰富、多元的智慧资源,以使自身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得到推进。以此为前提,便不难注意到,哲学比较的真正意义,在于为今天的思考提供多元的智慧资源,而比较研究的^程,则同时表现为运用这种多元的哲学智慧进行创造性思考,以更为深入地把握现实的世界。

从更广的层面看,比较研究也为哲学的演进提供了世界的视野。在哲学的领域,世界的视野意味着超越地域性的特定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和看待这个世界本身。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西哲学是在不同的文化空间、历史背景以各自独立的方式发展,这种不同的文化空间、历史背景往往在相关的哲学思考中留下自身的特定印记。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之前,人们拥有不同的世界,在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之后,人们则开始走向同一个世界。“世界的视野”意味着在共同的世界之下,展开对世界的思考和理解。以世界历史的形成为背景,中西哲学的相遇本身也具有了世界性的意义,而与之相关的比较研究,则进一步推进了哲学研究中世界视野的形成。在世界的视野中,哲学一方面呈现多样的品格,另一方面又不断展现世界的意义。

史与思、中西比较以及与之相关的多元智慧资源和世界的视野,更多地呈现为哲学发展过程的思想之流。在走向现实世界的过程中,哲学既关乎思想之“流”层面上的历史与理论间的互动、不同的理论资源和不同哲学智慧间的彼此激荡碰撞,也离不开现实之“源”,后者具体地关联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哲学对世界的把握,本身总是基于现实之源,这里既关乎以自然为指向的科学之域,也涉及不同的社会领域。哲学的发展自始便难以与科学相分离,就哲学与科学的关系而言,一方面,如恩格斯和海德格尔所已注意到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哲学的不少领地已逐渐让位于科学,另一方面,科学发展本身又给哲学提出愈来愈多的问题。以所谓信息时代而言,伴随着这一时代的到来,如何理解虚拟实在已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虚拟实在作为存在的一种形态,无疑关乎形而上学之域,但它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对象又有所不同。在更具体的科学形态中,诸如基因、克隆、赛博格(Cyborg)现象以及其中的伦理问题,也是哲学面临的新的问题。如此等等。

从更广的社会领域看,在全球化时代,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的出现,它们自身的限度以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传统哲学关于人类“大同”的思想获得了新的意义,大同理想是否可能和如何可能,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面对的问题。此外,基于各种形式的民族纷争、宗教分异,以及意识形态的对抗而形成的国际冲突,使“为万世开太平”或“永久和平”是否可能和如何可能,也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进而言之,现代社会往往面临器物、权力、资本对人的限定。在缺乏合理价值引导的背景下,科技的发展每每使当代社会面临着走向技术专制之虞:从日常生活到更广的社会领域,技术愈来愈影响、支配乃至控制人的知与行。权力的过度扩展,往往把人的自主性和人的权利置于外在强制之下。资本的泛滥,则将金钱、商品推向前列,而人则相应地成为金钱、商品的附庸。从“何物存在”的角度看,以上现象表现为因“事”而成之现实世界的异化;就“为何而在”、“如何存在”,以及作为后者体现的“为何做事、成就何事、如何做事”而言,这些现象则意味着人自身的存在疏离于合乎人性的价值方向,它们既使“何物存在”、“为何而在”等哲学追问变得更为急切,也使如何应对以上历史现象成为愈益紧迫的哲学问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哲学之面向现实世界,同时表现为对以上问题的历史回应。

Philosophy: Where Does It Go Towards

Yang Guo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