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文艺的审美性精选(九篇)

文艺的审美性

第1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认为,文艺是可以具有意识形态性的以审美性为特征的社会意识形式。意识形态性和审美性,是文艺的两大特性。正确认识这两大特性的内涵及其关系,对于文艺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这一思想表明,文艺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性,只能由社会的性质来决定,不能由文化的类型分工或其它因素来决定。社会主义文艺若要坚定地保持其社会主义的性质,就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内容。这是马克思主义文艺意识形态理论始终坚守的基本立场。

文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内容,必然会具有特定的社会功利性。这种社会功利性是否仅仅属于文艺的外部关系,是否会与文艺审美性的非功利原则相违背,是否强调社会功利性就破坏了文艺的自律性,这是需要弄清楚的理论问题。

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审美理论认为,文艺的审美性及审美价值具有多重结构因素、多种形态。它既有外在的形式表现因素,又有内在的可引感反应的因素。这种引感反应的内在因素,既可以是对人类具有一般性的生活内容及精神情感的反映,也可以是对具有特定社会价值的生活内容及特定情感倾向的反映。随着社会状态的不同,审美价值的结构形态会有所侧重。一般说来,在社会的平和时期,审美价值中的形式表现因素及人类一般性生活内容所占的比重较高;在社会的变革时期,与特定社会价值倾向相联系的内容则较为重要。在中国近现代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中,文艺社会功利内容在审美价值构成中的地位尤其突出。这一时期,人民的普遍愿望和强烈要求是革命、解放和进步,违反这一潮流具有逆动性质和内容的文艺作品,在人民眼中是不会具有审美价值的。正因为如此,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在满足人民审美需要的同时,还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新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平和,不具有特定社会功利价值及其倾向的休闲娱乐性需求,在文艺审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国家的发展、人民的事业、社会的状况及国际局势的变迁,这些现实生活内容反映到文艺作品中,就转变为具有特定功利性的艺术内容,构成有特定社会价值倾向的审美价值。对于社会现实功利性问题加以关注并且具有特定立场和明确意识的人们,在对此类文艺作品加以审美接受时,必定会对审美价值中的功利性因素产生反应。此时,作品具有的社会功利价值倾向与审美接受者社会价值观念之间就会结成具体的审美关系。当二者相一致时,作品的审美价值可以正常实现,接受者可以形成审美愉悦;当二者不相一致时,接受者会形成该作品于己有害的感觉,对作品做出否定性评价,不能产生审美愉悦,该作品对他不具有现实的审美价值。如果接受者没有特定而明确的价值意识,则可能被动地受到作品价值倾向的影响,不知不觉地形成同样的价值观。而且,作品的艺术表现力越强,其价值倾向的影响力就越大。

可见,进步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和审美性是有机融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艺的功利性内容,不仅不破坏文艺的审美性,还有助于充分有力地建立起审美性,有助于审美价值的实现。因此,文艺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承载方式,又可以通过审美过程而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以实现的有效手段。

譬如,电视剧《亮剑》《戈壁母亲》蕴涵的爱国主义、英雄主义和奉献精神,就为作品的审美价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怀有同样思想意识的观众,可以充分地从中领略到艺术感染力,产生强烈的审美激动。这样的文艺作品,就在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生动力量。同时,这些作品对青少年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及价值观的树立,同样可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不过,要看到,在我国当下的文论思想及审美理论中,的确还存有一些模糊的、不正确的认识。譬如,为了反对不计审美性而把文艺加以工具化的错误倾向,有种意见就主张把文艺的所有功利内容全都排除掉,完全否定审美价值中的社会功利因素。这就从一个极端走入另一个极端,形成了片面的审美学说。在这种片面的审美论中,审美仅只是对艺术形式的观赏,对形式技巧的运用,对普遍人性、人类一般情感的表现,这就陷入了谬误。其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它不符合审美原理。它以为要肯定文艺审美的非功利性,就必须排除文艺作品的功利性内容。但它不知道,审美的非功利性质和审美事物的功利性内容之间是并不矛盾的。审美的非功利性专指审美体验的形成途径与方式,是要表明审美愉悦的形成,是通过对事物外在表现形式的知觉而实现的,不是经由功利性生存需求的满足而实现的。肯定审美时的形式知觉过程,并不否定审美对象本身可以具有功利价值或功利内容,也不等于说审美对象只是形式,不能有社会功利价值内容。因为任何形式都不能抽象地存在,必须与内容合为一体,统一为完整的事物。人在知觉到事物外在表现形式时,会同时意识到事物可能具有的功利内容,从而对审美判断产生决定性影响。文艺是对社会生活的艺术反映,文艺作品整体上都是社会生活的外在表现形式。因之,人对艺术品的知觉与接受,从过程、方式、结果上讲是非功利的,而艺术品本身是可以具有功利性内容的。

第二,它不符合唯物史观。人的品格、秉性、情感等等,既有人人共同之处,更有人与人的不同之处。人作为具体的社会存在,其品性、观念和情感的生成都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和社会的。在民族大义的基础上可以形成人民性的感情,在卖国求荣的基础上形成的则是反人民的感情。如果将是非观念相混淆,精神价值无区分,那么文艺势必造成不良的后果。

例如,在片面审美论影响下形成了这样一种创作主张: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不能简单地区分为“好人”“坏人”;人是复杂的,多重性格的,好的文艺作品就是要表现出人性的多样与复杂;为了表现人性的复杂,需要模糊“好人”和“坏人”的界线,让“好人”有“坏”、“坏人”有“好”。同时,社会价值方面的“好”与“坏”同人格方面的“好”与“坏”是混杂在一起的,而且人格方面的“好”与“坏”似乎更为重要,更具有“人性”意义。于是,我国近些年的一些文艺创作,又形成了新的概念化、公式化模式,作品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节:社会价值意义上的正面人物,一定在人格方面是有缺陷的,他们粗暴、不近人情;而社会价值意义上的反面人物,一定在人格方面是美好的,他们温情、孝顺、诚恳。这种创作的结果,就是使得有进步意义的人物变得生硬冷酷,不让人喜爱;而没有进步意义的甚至罪恶的人物,却变得令人同情、惹人喜爱了。

有一部“黑色”系列电视连续剧《黑冰》,作品中的贩毒头目具备相当优秀的人品及人格魅力,其“美好人性”被精心描绘,大肆渲染。这种艺术“匠心”不是没有成果,相当多的观众对这个大毒枭极为欣赏与同情。当剧情演到公安人员出发去逮捕这个毒枭时,竟有观众急得跳起来,对着荧屏中的毒枭大叫:“你快跑啊!快跑!”。

第2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关键词:文艺美学; 学科; 审美

一门学科之能否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决定于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就学科自身来说,一是要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二是要有自己的研究方法,三是要有自己的研究问题。

文艺美学,当然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包括美文学和鲁讯所说的广义的美术,乃是人类审美和创美活动一种集中而特殊的形态,自有其审美特性和创美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就是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创美规律。文学艺术当然和其他审美活动有着共同性,但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各个艺术部类(电影、戏剧、文学、音乐、舞蹈等等)则又有各自的个别性。文艺美学的研究重心,乃是放在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创美规律这一层面,兼及其他两个层面。

文学美学也有自己的研究方法。这就是从美学的观点来研究文学艺术,必须把审美体验、艺术感悟和理性分析、理论概括结合起来。从艺术现象的感性具体——知性抽象——理性具体的提升过程中,时常要唤起艺术现象的“表象”,最后作出整体把握。

文艺美学更有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文学艺术的创造、接受的整个流动过程中,都充满了美学问题。这里,既有艺术活动和其他审美活动共有的问题,又有文学艺术自身特有的问题。尽管,按照当代美学中有些说法,似乎艺术都只有个性,至多只有“家族类似”或“近邻关联”。我说,那也总存在那“类似”、“关联”是什么的问题。而文学艺术发展到当代,更有许多新的问题出现,需要文艺美学回答。

那末,文艺美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

这不是传统的艺术哲学,也并非过去说的文艺理论,而是和美学、文艺学相交义的新兴学科。为了和艺术哲学、文艺理论相区别,我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收研究生时,就新辟了文艺美学这个专业方向,和文艺理论分开。我在八十年代初撰文,说的就是《文艺美学是什么》(最早是在《大学生》杂志,后在《美学向导》刊载。)

我所以要称之为文艺美学的深层原因,乃缘起于对文学艺术的理解。

历来,对文艺和审美的相互关系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

一种理解,文艺和审美毫不相干,各行其道。审美不是艺术,美和美感乃是哲学思辩的对象,因而从哲学中孵化出了美学。而文艺也不是审美,只是一种技艺。审美活动是一种精神活动,而文艺制作则是一种技艺,各不相干。所以美学和文艺学也就并行不悖,各行其道。

另一种理解,文艺和审美,两相重合、基本等同,文艺即审美,审美即文艺。凡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审美活动,也就是艺术活动。人自身的梳妆打扮,对物的加工制作,一直到园艺栽培、环境美化,都是艺术的创造,贯穿着审美活动。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

还有一种理解,文艺包含审美这一个维度,但文艺之美仅只限于形式。文艺的内容则要比审美广阔得多,经济、政治、道德、宗教、整个人类文化都可进入文学艺术。文艺的审美价值,只是一个侧面,艺术价值包含了政治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经济价值。因此,文艺学所要研究的,远比美学所要研究的范围广阔得多。

我并不认为,文艺和审美毫不相干,也不认为文艺和审美完全等同。依我看来,文艺和审美乃是一种交叉关系。审美活动不一定就艺术活动。我们面向大自然可以进行自然审美,这种审美,在德国古典美学家黑格尔看来是低级审美,可是在我国古典艺术家看来,却是高级审美,乃是文人雅士才有的雅兴。但却不能因为这是高级审美而把它称之为艺术。只有当艺术家把对自然的审美体验组织起来予以符号化,创造出一种可以看得到、听得见的美来,才可以称之为艺术。对文化审美亦是如此。因此,真正的艺术创造乃是包含了审美内容的一种创美活动,是在审美基础上进行的创美,而这种创造出来的美,既为别人的审美提供了“文本”,也为后人的创美铸造了“模型”。

既然文艺和审美有联系又有区别,那末,文艺美学和美学在我心目中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在我看来,文艺美学既非哲学美学,又非艺术哲学。文学家、艺术家在艺术创造之前,就有着人生实践,从事各种活动,在人生中体验到不少赏心乐事,获得审美的乐趣。如果到此为止,那还不能算是文学家、艺术家,而只是一般的审美接受者。这种审美也会留下痕迹,那就是影响审美接受者的心灵,审美的不断建构,形成人的审美品格,甚至可以达到高尚的审美鉴赏家的水平。但是,要成为文学家、艺术家,还必须把自己从人生中得来的审美体验予以提炼、组织,提升为审美意象,予以符号化,创造出一个美的“文本”或“模型”。这是艺术创造不同于其他审美活动的特殊之处:不是一般的审美,而是按美的规律的独特创造。而这个已被创造出来的“文本”、“模型”,一旦定型,也就成了独立于文学家、艺术家的客体,它有自己独立的结构、性质和功能,和其他人工产品(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艺美学不能不对此作全面的探索。这个“文本”“模型”如何被别的主体(读者、听众、观众)所解读、接受,对别的主体发生什么样的作用,主体如何在接受过程中获得审美和创美能力,当成为文艺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获得了审美品格的主体,如何投入社会实践,按美的规律去改造世界,那就超出了文艺美学的使命,而要进入哲学美学的领域之中。

艺术审美,只是人类审美活动中一种形态,尽管是集中凝炼的形态。人类的审美活动领域要广阔得多。人在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中获得了自由,获得审美体验,实践活动就可能转为审美活动。在人和物,人和人,人和自身的相互作用中,都可能引起审美活动的出现。浩荡的大自然,渺无人烟的天然环境,原始森林、空气、阳光和水流,都可以成为人的审美对象,产生审美体验,对真、善、美产生审美,对假、丑、恶产生审美反感,从而在心灵深处达到人和环境的平衡。哲学美学当然也要研究艺术审美,但更应研究文化审美,也回避不了自然审美。自然审美、文化审美和艺术审美,有什么联系,又有什么区别?审美活动有什么共通的普遍规律?人类的审美活动如何从实践活动(生产、交往、生活等等)中发生?审美活动的结果怎样形成审美关系,审美关系又如何制约审美活动?这些美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美学恐怕不能不回答。至于更深一层的问题,审美活动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进行,人类要不要、能不能以及如何才能按照美的规律来把握这个世界,是不是哲学美学题中应有之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已提出了问题,但还未得到科学的解决。依我看来,在当代,人和世界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达到动态平衡,这正是当代美学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更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题,也是人生的根本目的。

文艺美学只能探索作为艺术创造主体的文学家、艺术家如何把自然审美、文化审美提升为艺术创美:这艺术创美的产物,作为一个新创的客体,被作为审美主体的读者、听众、观众所审美,在审美主体心灵中如何留下痕迹。文艺美学无法回答人类更为宏观的美学问题,例如人的高尚的审美品格如何培养,人类怎样才能按照美的规律去改造世界、安排生活等等。

甚至,文艺美学也难以解决文学艺术的审美和创美以外的其他问题。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中发生、发展、受到社会中其他因素的影响,也影响着社会。政治、经济、道德、哲学、文化等等都在影响着创作主体、接受主体,因而对创作、文本、接受都发生作用。文学艺术的创造,文本的传播、接受,是整个社会的生活——交换——消费中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它甚至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会产生剩余价值。可以把文学艺术都放在整个社会整体中来考察,从社会学的观点研究文学艺术,这就有了文艺社会学或艺术社会学。还可以从政治学、道德学的观点去研究文学艺术的政治维度、道德维度,也可以发展为文艺政治学,文学道德学。这都不是文艺美学所能涵盖得了的。

但是,在文学艺术中,政治、经济、道德、哲学、文化的各种因素,都被作了审美的改造,被组织和吸纳进审美结构之中,转化为审美价值。艺术之美,乃是文学艺术的核心价值,甚至象托尔斯泰这样以宗教、道德价值为最高价值的伟大文学家,都一生在孜孜以求美的实现:“我是一个艺术家,我的一生都在寻找美,如果你能向我展示美,那我就跪下来乞求您赐给我这最大的幸福”。[1]政治的、经济的、道德的、哲学的、文化的各种力量都在按照各自的规律对文学艺术发生着作用,但对文学艺术来说,都只是“他律”,自律和他律形成“合律”,按照艺术规律来创造,才创造出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美的、喜的、悲的、茺诞的等等)的文学艺术产品。作为一种精神实践的特殊形式,艺术创造当然受到物质实践和其他精神实践(道德实践、文化实践等)的影响,但这些“他律”要通过艺术实践的“自律”起作用,受“他律”和“自律”相互作用的“合律”所支配,即我们常说的按艺术规律的创造。在文艺社会学中,探索了其他社会因素的“他律”如何对文学艺术发挥作用。那末,“他律”如何通过“自律”而形成“合律”,文艺美学是否亦应研究,值得加以反思。

二十年来的文艺美学,重视了对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在研究,对艺术创造的自律作过许多探索。心理美学、形式美学、音乐美学、舞蹈美学、雕塑美学、绘画美学、书法美学等等比文艺美学更为具体的艺术部门美学的出现,说明探索美的规律正在向各门艺术的深层发展。

但是,开放改革二十年社会剧变,商品经济急速发展,社会意识发生振荡,价值观念、审美标准随之发生变化,影响着文学艺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文学艺术走向多元发展,就这向文艺美学提出一系列新问题。新潮艺术冲击着传统审美,一些新潮美学甚至提出:文学艺术已经毋须再具审美特性,或者把审美降为娱乐,只要激发感官刺激就行;创作自由被眨低为胡编乱造,任意宣泄;艺术没有规律,也毋需规律。文学艺术中的审美判断被消解,甚至价值观念颠倒,对真、善、美冷淡无情,却对假、丑、恶津津乐道。文艺美学必须面对当下现实,在理论上作新的探索:文学艺术究竟是否还需审美价值?文学艺术的审美价值和交换价值、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应是什么关系?艺术创作究竟还有没有艺术规律、需不需要遵循艺术规律?社会的发展,使得艺术的性质、结构、功能和规律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看来,文艺美学确应更多地在文学艺术自律和他律的相互作用的张力关系中来探索艺术的特性和规律,回答当下现实的艺术实践中提出来的时代课题。因此,新时代应发展文艺美学,文艺美学要创新。

第3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关键词:茶艺美学;美术审美;符号标志;情感教育

1茶艺美学的概述

1.1茶艺美学的含义

茶艺美学是茶艺文化中渗透出的一种美学元素,是从选茶、煮茶、品茶以及论茶等一系列活动中所升华出的一种美学艺术。茶艺的美学元素不仅包括物质形象上的茶叶、茶具、茶技,还包括心灵精神上的茶德、茶思想、茶文化,其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

1.2茶艺美学的特点

1.2.1符号标志茶艺美学是在一系列茶艺活动的基础上而衍生出的一种美学艺术活动,其因独特的美学价值而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美学符号标志,从形这一方面对茶艺美学的符号性进行了完美地诠释。茶艺美学的形象符号是茶叶、茶具以及茶技这些外在可见的物质形态,其穿插于茶艺表演的始终。例如,茶叶在冲泡过程中,随着沸水浮浮沉沉,在飘渺的烟雾中,如花朵一样慢慢绽放,片片芽叶儿如婴儿般舒展开身体,活灵活现的样子,颇为赏心悦目。而茶具之美主要是指盛茶饮茶的器具,古朴的茶坞、精致的茶鼎、奇特的紫砂壶,各种巧夺天工的茶具制品,进一步凸显了茶艺表演活动的美学性。此外,技艺精湛的茶技也是茶艺美学的核心,沏茶者通过神态、动作以及风宜态势等将煮茶、泡茶、冲茶等动作于一气呵成中尽现茶艺表演的艺术性。

1.2.2情感表达茶艺美学传递给人的是一种形态物质美学感受,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美学享受。金玉其外内在其中,茶艺美学所透露的情感价值更让人值得回味。同时,茶德、茶学、茶文化作为茶艺美学的内在符号标志,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茶艺美学的精神美学内涵。茶德中的“廉”、“美”、“和”、“静”的思想从精神层面渲染出了茶艺美学的文化性意义,给予饮茶者以愉悦舒畅的精神美学享受。茶学中所蕴含的“中庸尚和”的思想,对于饮茶者心境的营造也具有一定的净化洗涤作用。同时,茶文化中的“自然空灵”之意,所传达出的豁达淡然之情,使人于慢节奏中思考人生。从不疾不徐的茶艺表演中享受此刻的静谧,引起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共鸣,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享受。

1.2.3审美艺术茶艺美学是集茶文化美学元素于一体的一种特殊茶文化艺术形式,其是茶文化美学因子艺术性的具体体现。因此,茶艺美学作为一种特殊的茶文化现象,带有浓厚的审美艺术性。一方面,茶艺美学从茶叶、茶具以及茶技等方面对茶艺美学的外在形象美进行了不同的阐述。以婀娜多姿的茶叶、匠心独特的茶具以及炉火纯青的茶技来烘托茶艺美学的物质形态的审美艺术性。另一方面,茶艺美学融合了茶德、茶学、茶文化的精神内涵,并将其以不同的形式注入到茶艺表演的方方面面,动中含情、情融于动,营造一种情景交融的气氛,从而衬托出茶艺美学的内在之美,使茶艺美学的情感艺术萦绕于每一个人的心间。茶艺美学通过对茶文化美学元素的深刻挖掘,充分地阐释了茶艺美学的秀外慧中之美。

2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应用存在不足之处

2.1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运用与审美教学的本质不相符合美术审美教育的本质是以审美为核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运用一切美学形式对大众进行美学教育。美术审美教育作为一种高级的文化艺术教育,其主要是通过耳濡目染的艺术熏陶来美化大众的心灵精神世界,从而促进其审美意识的提高。但是,我国美术审美教学在应用茶艺美学这一元素时,没有立足于美术审美教学的本质,进行茶艺美学美术教育。简而言之,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中没有充分把握美术教学的审美实质。我国美术审美教学历来不被重视,大部分学校所树立的教育理念是“重文化轻艺术”,这种观念下的校园文化对于美术审美教育的关心只停留在应付文化课考试的阶段,更遑论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地位,亦是不受待见,不为人所注意。所以,也导致了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审美性被忽视。

2.2美术审美教学中的茶艺美学元素的应用不够充分我国茶文化博大精深,茶艺表演也是由来已久,茶艺美学是经过几千年的文化积淀与美学沉淀而成的一种艺术文化现象,其所潜藏的美学价值自然不言而喻。但是我国美术审美教学中在应用茶艺美学元素时,对于茶艺美学元素缺乏深入地剖析与探究,大部分都只是停留在表面的浅尝辄止的层面,极大地抑制了茶艺美学元素的审美艺术性发挥。一方面,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专业教师对茶艺美学元素的认知程度过于浅薄,甚至对于茶艺美学的基本艺术内涵都不曾知晓,更别指望其能对茶艺美学美术教学进行实质性授课。另一方面,茶艺美学元素体系结构过于庞杂,其第一次走进美术审美教育的课堂,由于茶艺美学知识的匮乏,大部分教师对于其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运用是一筹莫展,完全无从下手,从而也导致了茶艺美学元素在审美教育应用中的尴尬境地。

2.3美术审美教学中茶艺美学精神情感融入不足美术审美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情感的渗透,通过揣摩与传达内心的思想感情,来达到一种主观与客观相融合的艺术境界。茶艺美学中的美术审美教育能帮助学生树立情感意识观念,激发学生的想象创造力,表达内心深处的渴求,甚至也能促进其思维方式的转变。茶艺美学在被引进到美术审美教学中所折射出最大的障碍问题是情感文化的缺失,即茶艺美学的精神实质并没有被深刻地融入到美术审美教学中。茶艺美学的精神核心所包蕴的情感艺术被忽略,其人文内涵艺术价值并没有被广泛地认同与接受。教师在进行美术审美教学中对于茶艺美学的情感因素并没有进行过多分析,抑或者对茶艺美学的情感因子是直接漠视,从而导致了学生创作的茶艺美学作品大多缺乏灵性。

3解决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应用不足的措施

3.1立足于美术审美教学的本质对茶艺美学进行探析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对于学生的心灵、品性以及人格具有良好的塑造作用,意蕴深厚的美学元素、广博的文化内涵,能不同程度地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极大地提高其文化艺术的感知力,缓解其繁重的学业压力,是以艺术化的方式于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因此,应以美术审美教育的本质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巧妙地融入茶艺美学元素。首先,应转变“重文化轻艺术”的教育观念,以“文化与艺术并重”作为核心教学理论,将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程与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置于同等的重要地位。其次,从根本上对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本质进行全方位探讨,结合茶艺美学元素的“形神兼美”的特征开展美术审美教学活动。

3.2将茶艺美学与美术审美教学进行相得益彰的结合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对于学生文化艺术细胞的培植与人文主义情怀的培养具有鲜明地促进作用,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意义。因此,在进行美术审美教学过程中不容小觑茶艺美学元素的潜在性价值。一则,美术审美教学教师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对茶艺美学进行深入性研究,从观察茶艺表演开始近距离地接触茶艺美学,对茶艺美学的美学性从物质形态的探析拓展到精神层次,不孜不倦地将茶艺美学思想钻研透彻,从而提高其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专业素养。二则,在进行茶艺美学元素的引入过程中,要先从茶艺美学的体系结构入手,构建完整的茶艺美学思想框架,而后将茶艺美学思想的基础知识逐步渗入到美术审美教学活动中,以知识层层递进的形式进行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

3.3充分挖掘美术审美教学中茶艺美学的情感元素任何美术作品的创作都需要融入一定的思想感情,其必定是作者最原始诉求的一种表达。目前,我国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育中的应用已屡见不鲜,但是其教学仍然停留在最初的茶艺美学形式教学阶段,没有上升到茶艺美学情感教学的高度,无论是基础美术审美教育还是高等的美术审美教育,始终处于茶艺美学的最基本阶段,鲜少有涉及到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情感教育的内容。而情感教育才是美术审美教学的关键所在,缺乏艺术情感的美术教育是对美术审美教育本质的一种亵渎。因此,教师在进行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过程中,应该以茶艺美学情感为主,对学生进行情感式启发教育,综合运用情感教育的各种手段体验茶艺美学的情感之美,从而激发学生的情感机能。

3.4不断发挥自主创新精神对茶艺美学进行突破性创造茶艺美学在应用到美术审美教学过程中时,缺乏创造性元素的注入。大部分学校对于茶艺美学都是简单地添加到美术审美教学中,完全没有根据美术审美教学的特点对茶艺美学因子进行创新性发挥,从而导致了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课程的枯燥与单调性,更是直接消退了学生对于茶艺美学的研究兴趣。因此,茶艺美学作为一种新元素被运用到美术审美教学课堂,应该以一种新姿态进驻到美术教学活动中,从茶艺美学美术审美的教学方式与内容上进行突破性创新。在沿袭传统美术审美教学手段的基础上根据茶艺美学的艺术性,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

参考文献

[1]刘新苗.试论在美术教育中突出审美教育本质的重要性[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8):187.

[2]王海龙.浅析美术教学中审美教育的实施策略[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4):207.

[3]赵晶.谈美术教学中情感教育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J].艺术教育.2010(5):46-47.

[4]刘晓光,刘舰海.茶艺的美学鉴赏研究[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2(3):102-103.

第4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生活陶艺概念及其概况

1生活陶艺概念

生活陶艺在现代社会逐渐被人们所推崇,广泛的被用来装点生活环境。生活陶艺是随着现代陶艺与日用陶瓷的融合而诞生的,同时也是在它形成后才逐渐有了系统的概念理解和阐释。对生活陶艺的概念界定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认识,生活陶艺的概念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归纳起来,生活陶艺可以定义为生活陶艺是手工制作具有使用功能的陶艺,它的特点是既有实用性又有审美性,同时又有别于机械化、大批量生产的产业陶瓷以及以表现创作主题情感的现代陶艺。广义的对生活陶艺的解释都包含了“实用”和“审美”的双重理解。生活陶艺具有设计性,审美性、实用性特征,是充满个性魅力与艺术气息的陶艺作品。生活陶艺将陶艺与生活结合,将生活与美结合,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结合,最终将艺术与生活结合。生活陶艺具有时代性的特征。生活陶艺随社会经济、消费理念、文化思想的变化而发展,是现当代人文化与审美观的体现与反映。现当代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情感方式对生活陶艺的审美观的变化起着主要作用。

2生活陶艺的概况

生活陶艺是在实用陶瓷出现的同时才被重视的,是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同时最大程度的给人带来美感。现代生活中,生活陶艺的设计理念从传统的技艺中脱颖而出,以多种创作形式支配着丰富多彩的设计构思,以更广阔的视角寻找新的艺术形式,追求新的美感体验,并显示无限的生活趣味。我国生活陶艺的设计实践相对于理论研究更进一步,我们在身边各种大大小小的休闲生活空间都能够找到生活陶艺作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的生活,生活陶艺恰好融合了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在中国生活陶艺越来越普遍的走入大众生活,生活陶艺非常注重其自身的艺术欣赏价值,生活陶艺的这种艺术价值逐渐演化为一种文化价值。生活陶艺自身价值的实现,依赖于整个社会的进步,逐渐成为时代进步的标志。总之,生活陶艺作为一门大众艺术,反映的是大众的思想观念变化,同时也非常容易影响大众的生活,生活陶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生活陶艺中的传统审美观及其体现

中国的哲学思想影响着中国传统审美观,中国传统审美观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以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陶艺。生活陶艺的审美实质是体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相协调的认知。传统的审美观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影响着生活陶艺的创造,现代人越来越关注对本真世界的回归和感悟。带着这种审美观的陶艺家用纯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来进行生活陶艺的设计与创作,从而生活陶艺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在传统审美观影响下得到拓展与延伸。传统审美观从仰韶文化的彩陶造型和纹样中就已经被体现出来,然而到现代化的今天人们使用的生活陶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依然是传统审美观。审美观是一种对精神和美的感知,这种感知可以是有形的或无形的,抽象的或具像的,意识的或形态的,它注重的是人与世界和谐共处这一审美行为原则。生活陶艺设计是结合了科学的艺术,它的制作和使用反映了时代的科学技术和艺术形态,体现了时代文化意识形态和审美观。生活陶艺设计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对生活的审美关照,因此用传统审美观研究当代生活陶艺的设计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传统美学观对生活陶艺设计理念的影响

生活陶艺设计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形态的不断变化而发展。当今的生活陶艺设计多是围绕着使用者要求的实用功能和大众的审美体验来进行的,于是便形成了一种以人为核心的生活陶艺设计理念。在当代,人们强调一种生态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审美态度。未来的生活陶艺设计应该是以自然审美为主的新形式,构建一种以传统美学观引导现代生活、现代生产方式以及发展本土化设计的系统设计理念。生活陶艺设计的理念应以传统美学观为核心,体现人类对自然本源的追求,摒弃单纯追求物品的实用使用和审美体验的设计方法,强调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基本原则。以传统美学观为核心的生活陶艺重视个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内心与世界等层面上的积极意义,强调传统文化的保存与发展,着重于开发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本土化生活陶艺设计。以传统美学观为核心的生活陶艺设计从根本上说是对技术至上现代设计哲学的反思,是对传统的弘扬与对自然的一种亲近。

生活陶艺的审美意蕴探析

审美是外界和人自身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一种感知能力,具有心理性特征。作为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审美意识随时代的变迁而演变。生活陶艺作为艺术其审美意识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生活陶艺作为一种具有实用与艺术双重属性的艺术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审美表现,具有广泛的审美性。现代审美意识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生活陶艺随着科技的进步其在艺术设计上具有更新颖的设计创意。

1生活陶艺审美的特征

审美作为一种自发、自觉的心理意识具有自觉性、愉悦性和体验性的特征。对美的形态的直接感知,对审美对象的直接把握,表现为审美的自觉性。审美意识是人类自发的自然状态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演变。审美意识有一个长期的经验积累过程,因此,审美的自觉性并不是单纯的直接感性认识,而是在审美经验基础上获得的一种直觉意识,这种审美经验存在于审美的体验中。在生活陶艺的设计中,越来越多的运用几何元素或者夸张的造型或者奇特的色彩,传达给人们的是一种直接的视觉审美感受以及对生活的审美体验,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多姿多彩和美好。在直觉审美的同时,审美的目的是愉悦人们的情感,表现为审美的愉悦性特征,审美的愉悦性是指人们在审美时精神和心灵上获得的快乐。审美不管在精神上还是生理上都给人们带来很强的愉悦感,让生活更美好,让社会更美好,生活陶艺的审美无不表现为一种轻松愉悦的情感。审美体验是人潜在个性和自由意识的体现,人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中不仅能更加准确的获得对客体世界的认知,还能获得对自身价值的理解和升华,每个人在直觉审美的基础上都有着丰富的审美体验,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实现了更好的审美体验,生活陶艺在给人带来直觉审美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审美体验,这种设计时代新的审美体验也体现了审美意识的时代特征。

2生活陶艺的审美过程与现实意义

审美活动是审美的心理活动过程,主要由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情感、审美需要共同构成丰富的审美心理活动内容。审美感知是观者对审美对象的感知,知觉感受是获取艺术形象的直接方法。在生活陶艺的设计中,设计者运用各种色彩对比、高低对比、大小对比,给观者丰富多彩的知觉感受,从而形成更加完整的审美感知。审美想象是审美心理的重要元素,它让人们超越对审美对象的知觉感受,通过想象和联想理解其内在涵义,获得更高的审美心理内容,具有很强的创造性。在生活陶艺的设计过程中,用于环境装饰的简单造型和明快的色彩搭配,便是为了更好的审美想象。审美情感作为重要的内心体验是人对审美对象的某种情感关系的反应,具有主观性并直接影响着对事物审美价值的判断,审美情感在艺术活动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艺术作品给人们呈现什么样的视觉美感是以设计者个人的审美情感为基调的,有审美情感注入的设计才富有感染力,才可得到观者的情感共鸣。生活陶艺往往利用“色彩情感”因素设计不同的作品,唤起受众不同的审美情感,深受人们的喜爱。美好的事物让人自觉的进入了审美感知,进而产生审美愉悦感觉,然后产生审美想象,最终达到内心的审美境界,这就是人的审美需要。在现代社会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淡薄使得审美需求变得更加重要,人们需要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来平衡这日渐淡漠的都市生活,而生活陶艺填补了这一空缺。

第5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法兰克福学派以探索拯救现代社会真理性内容为己任,形成了独特的审美形式观。这种审美形式观根植于西方文化传统与马克思早期哲学及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的传统。在当今全球化与商品化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美学建设及文艺实践的探索,它仍不失其应有的理论价值与反思的意义。

 

一、法兰克福学派审美形式观的独特内涵

 

该学派审美形式观的独特之处,首先是突出强调审美形式的社会中介性质。该学派的第一论家:本雅明、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他们对审美形式作为社会理想与现实中介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例如,1930年生于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的“表现主义的论争”中[1]137,本雅明、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三位理论家对现代文艺本质的认识基本相同,并同以卢卡奇为代表的文艺的反映论,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他们都认为形式是文艺区别于科学等其他意识形态的审美性的东西,尤其是在社会被普遍物化的条件下,审美形式也是现代文艺得以生存的根本,经过现代审美形式的风格化,文艺作为抵抗经验的中介物而被赋予存在的价值。据此,他们批判以卢卡奇为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美学的形式观。卢卡奇坚持文艺必须按照“伟大的现实主义”原则反映现实本质,强调文艺作品内容决定文艺作品的形式。而阿多尔诺却一再强调指出,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普遍的物化和文艺的商品化,资本主义价值观客观上“遮蔽”了现实解放的真理,文艺家和普通大众的社会经验已经被物化。因此,毫无中介性地反映现实生活经验,不仅不能揭示现实真理,而且还被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同化。基于如此认识,阿多尔诺等学派理论家,都强调审美形式的中介性,把现代文艺审美形式中介性作为文艺的本质性规定。

 

在他们看来,中介性的审美形式蕴含了文艺真理,而文艺真理才是资本主义物化现实的真理之光。阿多尔诺在批判卢卡奇的文艺上的反映论时指出:“(他)声称人们过高地估计了现代艺术中的风格、形式和表现手段,并将它们夸大到不适当的程度,似乎他不知道,正是这些因素使艺术作为一种认识区别于科学的认识,艺术作品倘若在其存在方式上没有差异,便取消了其自身。”[2]293显然,在这里,阿多尔诺是把审美形式的中介性作为了文艺的本质规定,认为它就是文艺区别于科学的根本的分界线。把形式的中介性看做是现代文艺本质并非阿多尔诺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始终一贯的基本文艺观点。直到他晚年还明确地指出“形式概念在艺术和经验生活之间划出一条质性的和对抗性的分界线。经验生活的现代多样性试图否认艺术存在的权利。在此情景中,艺术的命运与形式 的 命 运 是 联 系 在 一 起 的:两 者 可 谓 生 死 与共。”[3]247那么,文艺的形式与内容究竟有无区别?

 

它们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该学派理论家也给以明确的阐述。阿多尔诺明确地指出:形式是内容的积淀,内容是形式的精神价值和意义,形式与内容相互中介。这里,内容是指现实经验,形式是指一定的艺术形式。他指出:“重点应放在艺术作品的内在构成上。艺术作品之所以具有生命,正是因为它们以自然和人类不能言说的方式在言说。”[3]7“作品的存在应归功于形式,因此形式是它们的中介体(me-diator),是它们在自身中得以反思的客观条件。中介(mediation)在这里是指部分与整体中的相互关联,也是指细节的详尽表述。”[3]251马尔库塞的审美形式观与阿多尔诺基本一致,他强调指出现代文艺特殊的审美形式创造规律,认为文艺领域就是“形式的专制”,“审美形式并不是与内容相对立的,即便是辩证的对立。在艺术作品中,形式成为内容,内容成为形式。”[4]235本雅明将文艺的审美形式结构称作“星丛”或“单子”,他认为文艺研究应该运用理念论方法,其核心在于探讨历史的“表征”问题,通过审美形式透视一定时代的本质内涵。因此他认为文艺批评应该是哲学批评,它的任务是对“概念的表征”,是对社会现象的客观阐释。在论及理念论文艺哲学批评方法时,他指出“理念之于客体正如星座之于群星。这首先意味着理念既不是客体的概念,也不是客体的法则。”[5]7他所谓的理念本质上就是理想。

 

如何认识和评价该学派的中介论的审美形式观?国内有些论者长期延续卢卡奇等人的看法,简单地把这一学派审美形式的中介论观点,归属于西方资产阶级现代文艺的形式本体论。通过对该学派理论家的哲学美学文本的详细阅读和研究,我们认为这一学派既不是内容决定论,也不是形式本体论,而是一种审美形式的中介论。这使它从根本上既区别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文艺作品形式观点,也区别于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美学的形式本体论。我们可以从本雅明、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关于审美形式性质的阐述,以及他们的审美形式观点与传统马克思主义和西方形式本体论之间的差异,加以阐明。他们在各自的美学、文艺学论着中,一再明确地指出文艺审美形式是形式与精神的中介物,文艺审美形式是社会现实的精神内容的中介物,一定的审美形式是一定社会现实的精神内容的形式,精神内容是一定的文艺审美形式自身所蕴含的精神性内容,它们二者互为中介、相互依存,离开精神内容的审美形式是无意义的形式,因此也就不能构成真正的文艺审美形式。而离开了一定的文艺审美形式,社会的精神性内容就不可能赖以存在。

 

阿多尔诺在讨论如何构建现代美学时,反复地强调指出,文艺审美形式与社会的精神内容虽然有所区别,但它们又并非固定不变,二者构成一种相互中介的关系。他认为:“形式与内容相异,但又互为中介。这在艺术中如此,在哲学思想中亦然。”[3]438“形式自身以内容为中介,反之亦然。”[3]598“尽管形式与内容的区别不应予以消除或扯平,但也绝不能将其发展为一种固定不变的两分法。”[3]598本雅明认为文艺作品作为结构性存在物,它们是与社会现实相区别的“星丛”或“单子”,是一定社会现实的中介物,社会现实经验必然要经过一定的审美形式化,才能成为真正的文艺作品。因此本雅明既批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文艺作品形式观,也反对在文艺美学中把选取重大题材,以及表达无产阶级的主题思想,作为评判作家艺术家是否进步的标准。马尔库塞吸收本雅明、阿多尔诺的观点,他认为文艺审美形式是“自足的整体”,它是从现实经验到文艺作品的中介物。

 

在他看来,庸俗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的形式观缺少中介性。他认为:“在审美形式的法则下,既存现实必然被升华了:直接内容被风格化,‘素材’依照艺术形式的要求被重新组合和重新排列。”[4]211由此可见,无论是本雅明所谓文艺作品内容与形式之间的“星丛”、或“单子”世界,还是阿多尔诺把文艺审美形式比喻为一块中介的“磁铁”,以及马尔库塞将文艺审美形式视为自身“自足的整体”,从本质上看,他们的审美形式观却是一脉相承的,即都突出强调文艺创作的素材必须经过审美形式的中介。文艺审美形式不仅把来自于现实生活的素材进行风格化,而且将现实生活素材形式化、精神化,从而使现实生活素材达到审美化。

 

该学派的文艺审美形式中介观,不同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传统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关于作品形式的观点,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许多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家的论述中。例如,前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卢纳察尔斯基认为,文学“其内容要比形式的意义为更重大”,“在文学中,特别明显的是,整个作品的关键全在于它的艺术内容,即体现于形象之中或与形象相联系的思想和感情的洪流”[6]328.与此相对的是,法兰克福学派强调文艺审美形式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强调形式对来自于生活经验世界的审美转化作用,突出强调文艺审美形式在垄断资本社会的异在性、自足性、自律性、精神性和批判性。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却偏重于内容对形式的决定性意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虽然也认为文艺作品的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它却否认文艺作品形式自身所具有的美学价值和精神意义。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强调现实经验必然经过审美形式的升华、变形和改造,而传统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家强调现实生活本身对于文艺创作的本质意义。因此他们普遍要求文艺家深入生活,通过体验生活,获得对生活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把现实生活加以典型化,创造典型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文艺家的思想感情。由此,该学派突出文艺作品结构形式对于生活经验的中介性,而传统马克思主义则强调社会生活对于文艺形式的本质意义;该学派强调审美形式的本质意义,而传统马克思主义却强调内容的本质意义。

 

该学派本质上也不同于现代西方美学中的形式本体论。俄国形式派诗学、英、美“新批评”和法国结构主义,被看做现代西方形式本体论美学的代表性派别。其中俄国形式派诗学早于其他形式美学而诞生,并对其他形式美学产生内在的影响。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俄国形式派诗学的形式主义观点,但这两个学派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两个学派的思想基础不同,俄国形式派诗学以结构主义语言学为基础,从根本上把文艺作为一个语言系统,注重探讨文艺语言与实用语言的区别。

第6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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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⑩ 在当代西方的艺术美学研究中,"文学美学"(Literary aesthetics)是一个引人关注的动向。彼得"拉马克就认为,文学美学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学作品的各个方面,正因为文学作品是艺术作品,所以"文学美学的主题就是出现在美学中有关一般艺术作品论述中的那些专门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参见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第二章第五节。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种学理确定路向很值得我们重视。它至少是明确地把自身存在的可能性前景放在了一个十分确定的对象上,找着了自己据以展开的问题域--"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

第7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第8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关键词:艺术教育 审美素质 审美教育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a)-0213-01

随着现代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艺术教育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素质教育改革全面推行以来,艺术教育的重要性更是日益凸显出来,在此背景下,研究艺术教育的功能,尤其是分析艺术教育与审美素质之间的关系,对于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和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均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教育对于培养学生审美素质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同时,审美素质对于扩大艺术教育的影响,是使其融入人们的行为、思想和情感的重要媒介;此外,艺术教育与审美素质之间有着很强的一致性,这集中体现在艺术感受与审美感受的融合性上。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将对艺术教育和审美素质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1 艺术教育是养成审美素质的重要途径

教育的根本是培养人,艺术教育也不例外,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曾经说过:“美育的范围并不限于几个科目,凡是学校所有的课程没有与美育无关的”。而艺术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中美育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对于发掘各个学科中的美育潜力,以及提升美育有效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审美素养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其涉及因素也十分广泛,个人阅历、社会人文环境、学校教育、家庭影响等等均是影响一个人审美素养的重要因素,而校园生活作为高校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审美素养的形成有着最为深远的影响。

作为美育的重要实现形式,高校艺术教育是学生审美素质的培养的重要途径,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形成形象思维能力,启发其思想,诱发其审美创造,挖掘其艺术潜能,同时通过科学的艺术教育方法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审美原理、方法和理论,进而提升其对美的鉴赏能力,均是促进学生审美素质发展的必由之路。

2 审美素质促进艺术教育影响最大化

艺术教育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培养人的审美素质,它对促进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和智力、知能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影响。然而,从本质上说,艺术教育是审美的教育,审美功能仍然是艺术教育最本质的功能,益智和辅德的功能是艺术教育的派生功能,艺术教育对人们道德、智力的积极影响是间接的也是整体的,而在这一影响的实现过程中,审美素质是一种重要的介质。

通过艺术教育,学生的感官和心理得到积极的影响,在形成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自主创造力和形象思维能力的同时,学生还获得了愉悦的审美体验和优秀艺术的熏陶,可以说艺术教育并不是专门的、狭隘的艺术技巧教育和艺术理论教育,而是一种全面提升人的艺术素养和优化人的心理、思想的教育。审美素质作为艺术教育的重要产物,也并不仅仅是审美理论知识和艺术技能的简单组合,同时也包含积极的社会感知、积极的情感积淀、崇高的理想和追求以及和谐而完整的心理结构。

正是因为审美素质内容的广泛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艺术教育中无需刻意杂糅道德教育、益智教育,便可在这些方面乃至更多领域中展示出巨大的影响力。可以说,艺术教育只需较好地完成培养学生审美素养这一任务,便可将其积极的、正面的影响渗透到德育、智育领域,实现更大的影响力。

3 艺术教育与审美素质的一致性

艺术体验与审美体验有融合性,艺术和审美都需要情感的介入,整体化的思维模式,艺术的审美素质需要在艺术教育中得到提升,在艺术教育中,教师引导学生以一种感性的、整体的方式,与自然景色和作品产生情感上的沟通与共鸣,共同创造一种感受美和体验美的情境,以形成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获得更丰富的体验,达到感性和理性的平衡和统一。在艺术教育的开展中,学生的创造潜力在及后天的相互作用下,教学的有效互动中,得到不断的挖掘,艺术教育与审美素质也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得到体验式的融合,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探究性得到有效的发挥,在具有人性化、个性化、开放性的艺术教育课堂中,学生的聪明才智和特长才艺得到充分的培养和提升。可以说,艺术体验与审美体验是密不可分的,同时产生协调发展的。

3.1 情感的融合性

情感需要是一种人类特有的高级感情现象,其特点表现出内隐、稳定,并带有先天性,代表了人类的基本的社会性的需要,也是在不同的阶段、环境下所表现出来的自我价值的追求。

感情的表达要依靠艺术形式,艺术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感情的表现,这是人类情感和精神生活的创造性的表现,所有艺术的表现都要渗透着情感与思想的元素,学生在获得艺术教育的过程中,往往会使情感得到升华,并逐渐如何运用艺术的形式来表达和交流自己的情感,提升艺术的表现和创造能力,审美体验的形成要经过欣赏、描述、探究、反思等活动,对各种艺术作品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情感意蕴进行融合,从而实现整体把握的目标。

3.2 认知的融合性

认知包括三个不同的水平:感觉、知觉和思维,是复杂的心理活动。在感觉阶段中,外界的信息通过感官被主体接受,这时得到的是生动、具体的印象,但也是事物个别的、表面的、非本质的特征,谓之感性意象。在知觉阶段中,感觉在神经系统和大脑中的生理活动中作名词解释时,(意指人和动物通过感官获取事物基本属性(或部分属性)信息的一种能力时),它又为人类的知觉和其他更进一步复杂化的认识活动提供了基础。如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在思维阶段中,思维和联想在审美活动中大大扩展了心理空间,增强了审美感受和艺术感染力。

在这些不同的阶段中,又有三种不同性质的认识:感性认识、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艺术体验和审美体验一起进行的过程中,学生的认知形成了一个和谐整体,使感性、知性、理性的特点得到融合。

4 结语

综上所述,艺术教育和审美素质之间有着很强的内在联系,艺术教育的实施与审美素质的养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审美素质的存在对于提升艺术教育的成效又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艺术教育在本质上也是审美的教育,因而艺术教育和审美素质有着一定的融合性。为了提升艺术教育的成效和影响力,我们应充分利用好艺术教育和审美素质之间的关系,使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迪.多元文化背景下高校艺术教育的新思考[J].神州,2012(26):100.

[2] 刘艺锋.审美理念的提升及亲历审美能力的培养[J].福建教学研究,2012(10):19-20.

[3] 陈义华.让艺术教育“活”起来[J].湖北教育:教育教学,2012(12):49.

第9篇:文艺的审美性范文

美学是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自美学思想产生至今两千余年来,美学与生活一直有着很深的渊源。

文化研究者们认为,文化的发展大致经历三个时期:口传文化时期、印刷文化时期和电子文化时期。在不同的文化时期,审美与生活由合一到分离,最后再次走向融合。

在口传文化与手写文化前期,审美与生活曾经是混沌一体、不分彼此的。

那时审美是生活的一部分,譬如渔猎时代的弓箭既是工具也是心爱的审美艺术品(如果当时有所谓的“审美”观念的话)。审美与生活的界限是模糊的,或者说当时审美还没有从生活中分娩,人的审美意识还萌动在生活实践的母胎中。

譬如中国古代的玉璧以及佩戴的各种美玉,既是当时的审美艺术品,同时也是祭祀用品和某种观念的象征物,具有原始宗教、伦理道德、政治活动的实用意义。即使到了孔子那个时代,审美仍然很难同生活分得那么清,诗、乐、舞,并不是后来人们观念中的纯粹艺术。甚至中古时期(如魏晋)的佛教和石窟壁画、雕像,很难说当初有多少人是带着审美意识把它们当作“艺术品”去塑造的。西方亦如是,古希腊戏剧当初也是酒神节祭祀仪式的一部分。

在手写文化后期,纸张出现了,审美意识逐渐“独立”了,此时审美与生活开始疏远。这对审美艺术的独立发展是一个重大促进,特别是印刷时代的到来,为审美的独立发展提供了可能。此时,它以“精英化”、“贵族化”甚至“神圣化”姿态与“生活”拉开距离,审美被供奉在高高的奥林匹亚山顶上。人们认为,正因为审美与生活不同,它才是审美艺术,而且,似乎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越远,越是高高在上,就越是好的审美艺术。

与那时的社会状况和精神理念相应,审美活动被认为是高于生活的创造。审美艺术品被认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产物,是超越凡俗的圣果。审美艺术活动因为是精英者的活动,是人上人的活动,是高雅人的高雅活动,审美艺术作品也就被看作与凡俗生活不同的高、特殊、精贵之物。这样就把审美艺术家与普通人隔离开来,给艺术家戴上天才桂冠。总之,这一时期把美学与生活区别开来,强调美学与生活的距离。

大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人们的审美活动逐渐发生变化。最初的苗头是从电影艺术对视觉艺术的张扬开始的。观众欣赏电影的时候,就如同进入生活。电影的出现,预示着美学生活化的开始。尤其是“电子文化时代”的到来,进一步推动人们的美学观念走向“新生代”。在这场美学观念的时代变革中,审美似乎没有了边界,甚至那些低俗的、过去不可能与艺术沾边的“现成物品”,也成了审美艺术品。当加拿大多伦多市安大略省美术馆里收藏着一个普通的、谁家都有的盥洗池,作为一件艺术珍品供人欣赏时;当美国“捆绑粘结”艺术家H·哈蒙德把破布、丙烯酸树脂、石膏粉、木头、泡沫橡皮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捆绑胶粘在一起,创造所谓“女权主义者的艺术”时,具有传统美学观念的人目瞪口呆。

但是,某些具有超前观念的理论家做出解释,说那些把种种“现成物”当作艺术品的人,实际上是在从事一种非常严肃的事业。他们实际上是在扩大或重新创造人们的审美观念,现成物品转换为艺术品的奥秘在于审美态度。在这些理论家那里,任何对象,无论它是人工制品还是自然物,只要对它采取一种审美的态度,它就成为一个审美对象。然而,当什么东西都可以为艺术的时候,艺术也就不成其为艺术了,艺术消失于生活之中或者说与生活融为一体了。

德国著名艺术理论家克劳斯·霍内夫在讨论当代艺术时指出:“在西方世界,不仅人们对当代艺术的一般态度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艺术本身同时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一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美学原则几乎完全被抛弃,结果是艺术家们不再感到与社会截然对立。”

在过去审美是一种经验,而现在所有的经验都要成为审美。过去只有少数“精英”才能做“艺术”、玩“艺术”,现在却人人都是艺术家,人人都可以玩“艺术”。在后现代社会,似乎成千上万的主体突然都说起话来,他们都要求平等,艺术成为了一个众人参与的过程。大地艺术、观念艺术、广告艺术、波普艺术、卡拉OK、各种群众艺术晚会……观众和演员常常合二而一。此时,创作与欣赏的界限消失了,作者与读者的界限消失了,审美与生活的界限消失了,审美活动与现实活动的距离消解了。于是,生活就是美学,美学就是生活,美学与生活再一次走向融合。

二美学观念转变的原因和基础

美学发展演变的原因极其复杂,然而也有规律可寻。美学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社会生活诸多方面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它的动因既有自身方面的,又有社会方面的。

首先,经济的影响。恩格斯曾说: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这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指出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包括审美需要)的关系。在物质生活水平高度繁荣之前,自然不会意识到审美活动的重要性。但是,在物质生活水平高度繁荣之后,审美活动的重要性无疑被提上日程。过去是为了“身上衣衫口中食”,现在却是要美化自己、美化生活,通过“生活的美学化”来更大程度地解放自己。此时,人人都开始从美学角度发现自己、开垦自己。其结果导致生活成为一门艺术,或者说被提高为艺术。

其次,市场经济的确立,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加剧,对美学的平民化、民主化起了催化作用。在哲学方面,本质主义的解体,现象的多样性被重视,多元思维的建立等,也对美学观念的转型产生影响。尤其是后现代哲学对主体的解构,更为美学观念中的民主化、平民化及美学与生活的贴近和同一提供了理论前提。此外,艺术的自我消解,自然美、社会美的相应崛起,也使传统美学以“艺术”来抵御生活这一带有明显局限性的美学观念遭到质疑。

不难想象,既然“艺术”本身已经自我消解,那么,精英审美对于通俗审美的排斥也就成为了不可能,审美与生活的同一也就顺理成章了。从社会角度看,生活美是始终存在的,只是在古典美学时期,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分工,造成了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分离,美被从艺术的角度加以强化。进入当代社会,由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日益融合,生活美由隐而显,也是必然的。从劳动过程看,在古典美学时期,人们往往更重视精神产品,轻视物质产品,劳动过程也被区别为“动脑”和“动手”两部分;而在当代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逐渐合一,同样也导致了“动手”的魅力。

最后,技术的美被发现。从技术层面上看,电视转播、互联网等的出现,空间距离以及中心与边缘的区别几乎不复存在。伯恩海姆说:“计算机最深刻的美学意义在于,它迫使我们怀疑古典的审美艺术观和现实观。”人们已经注意到,日常生活正日益显示出与艺术条件的同一性。在古典美学时代,由于以文字为基本媒介,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需要通过文字的转换联系,需要借助于思维、理解、想象而完成创作或接受,审美可以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  而在电子文化时代,由于电子媒介的作用,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由间接性变为直接性。它们有时直接合二而一,混为一体。读者简直用不着思维、用不着理解、用不着想象,直接感受就是,直接看、直接听就是。由于电子媒介的存在,现实与非现实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在审美上,现实与影像也处于新的关系中,你去裁缝店做衣服,可以先在计算机屏幕上逼真地做出衣服的样子,顾客还可以参与设计,这种非现实的虚拟图像,可以丝毫不差地转换为现实。这样,古典艺术那种从外面去认识或把握现实的状况被取消,艺术活动本身就是现实自身的活动。于是,艺术再也不像古典时代那样神圣、神秘和永恒,那样具有唯一性。机械制作、大量复制、随身听……把创作和欣赏带入了新的境界。这样,就把审美体验与生命体验联系起来,美学与生活的距离就此泯灭。

三美学生活化的发展前景

“美学生活化,生活美学化”,作为一个突出的带有世界性和时代性的现象,无疑体现出美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时代内涵。但由于日常生活中审美意识的多样性、复杂性很难对其做出准确的价值判断。下面从正负两方面价值取向谈一谈初步看法。

首先,从积极方面看,审美植根于日常生活,对张扬个性、解放思想、加强民主等人性的重构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人们追求个性解放,彰显自我,丰富和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美学生活化”更新了原有的日常生活内容,彻底打破了中国传统生活方式的封闭性,激发了大众强烈的参与愿望和体验的热情,拓宽了人们的生存空间,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它的传播与普及,引导人们树立起科学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态度,促使其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另外,“美学的生活化”还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文化市场,极大地提高了文化生产能力、文化生产手段的效能和文化产品的数量和水平,从而使高雅审美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有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和受众。由于“美学生活化”演绎的世俗神话让大众含蓄地解放自己心中的无意识冲动,使人们在轻松幽默中发现小人物大世界,让普通人觉得自己的生活同样充满了惊喜和阳光,并且打破了精英审美对审美意识的垄断,消除了审美特权,促使主流审美、精英审美都在各自的现实实践中寻找并确定了自己的位置。

其次,从消极方面看,靠市场机制的运作来进行审美产品的生产、制作、流通和消费并实现生产者的商业利润,这种商品性特征改变了传统审美文化的传播方式,使审美活动披上了一层经济的外衣。传统美学的权威性、崇高性和严肃性逐渐被庸俗性、娱乐性和消费性所取代。其审美内容往往平面化、无深度。有的为了迎合大众趣味,把平庸化的东西奉为新潮,而深刻、崇高的东西反倒显得落伍,从而导致一种“媚俗”的倾向。

外来审美文化中还有不少色情、暴力以及俗不可耐的广告语等文化垃圾的存在,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特别是对于缺乏判断力的青年一代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另外,像电影、电视之类通过画面来显示意义,观众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思考的可能性受限,使观众更容易受到表面逼真性的蒙蔽。现实的状况也让我们不能否认,由于过多地关注人生快乐与轻松,缺乏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理想,使美成为点缀、成为装饰、成为广告、成为大众情人,美就这样被污染了,这是我们应该时刻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