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精选(九篇)

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

第1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 网路诈骗 防范措施

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网络诈骗是当前高校学生面临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并且带来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文通过对武汉地区高校学生遭遇网络诈骗的调研,提出了建立多位一体的防范措施。

一、大学生遭遇网络诈骗的特点

1.高校学生遭遇网络诈骗极为普遍

网络诈骗与一般性诈骗的区别在于诈骗分子都是借助网络实施犯罪,而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7.31亿,与欧洲人口总量相当,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达到53.2%,超过半成的中国人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而高校学生使用网络的频率则更高。

网络的普及带来的是信息的无障碍传递,高校学生在享受网络便利化的同时,也深受网络诈骗的困扰。据调查显示,52%的大学生亲生经历过网络诈骗,有38%学生的亲朋好友遭遇过网络诈骗,仅有10%的学生没有遭遇过网络诈骗。高校学生不仅遭遇过网络诈骗,而且一年内可能遭遇多次,调查显示,经历过网络诈骗的学生中,有超过70%的同学遭遇到至少2次以上的网络诈骗,遭受5次以上的网络诈骗人数则不多。这说明学生遭遇网络诈骗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2.网络诈骗的形式多样

在大学生遭遇的网络诈骗中,形式多样,防不甚防。据调查,高校学生个人PC端、手机端都会接收到诈骗信息。大学生经常使用的网络社交软经常会接收到诈骗信息,经常浏览的网站也会弹出钓鱼网站的界面,特别是求职网站、购物网站、游戏娱乐网站等。在日常使用的支付方式中也存在很多风险,如网上银行、企业支付平台等支付方式。这些多样化的应用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稍不留意就会导致个人信息泄漏,成为不法人员实施诈骗的工具。具体而言,针对大学生的诈骗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社交软件,中奖信息。虽然,采用中奖信息是非常低劣的诈骗方法,但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还是容易中招。调查案例中,有一位同学深信自己中了某大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及4万元的奖金,向行骗人员缴纳了近3000元的手续费,后续又缴纳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被骗总金额达到近一万元,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往往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对于深陷诈骗陷阱的学生而言,他们很难做出理性思考。

(2)冒充好友,实施诈骗。在网络诈骗中,因为信息的泄漏,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相关信息,假装是同学们的亲朋好友,制造各种理由,向大学生借支生活费等。有时候是直接打电话,套取信息,取得信任后再进行诈骗,有的是通过聊天软件,盗取亲朋的QQ号码,直接在网上聊天实施诈骗。大学生因为防范意识不强,往往会信以为真,这种诈骗的成功率@著较高。

(3)网络购物,篡改支付方式。大学生经常使用各种购物网站,包括美食外卖、消费性购物、电竞娱乐消费等,不法分子往往会提供一些虚假链接或是钓鱼网站诱使大学生上当,而且通过改变支付方式或是直接收取定金的形式骗取钱财。

(4)网络兼职,收取手续费。在网络诈骗中有一类特别针对大学生的诈骗手段――兼职收费。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获取经济独立的心理,往往打着提供兼职的旗号,骗大学生提供信息,并收取信息咨询费用等。实际上,缴纳相关费用后,大学生也很难找到兼职工作,缴纳的费用也是有去无回。

(5)其他诈骗手段

结合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不法分子往往会冒充政府部门或学校管理部门,巧立名目,设置各种诱饵,实施诈骗。比如,通过短消息发放助学金、奖学金、贫困生补助等信息。让大学生提供银行帐号等重要信息,让其汇款。还有一些是利用一些热门的程序,例如发红包、手机充值返还话费、银行返利等设置一系列操作步骤,提示大学生一步步操作,最后上当受骗。

3.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影响

大学生一旦遭遇网络诈骗,有可能会造成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学生的心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可能会危及其人身安全。2016年,即将入读大学的山东籍学生徐玉玉,因为被骗去近万元的学费,悲痛过度,不幸离世。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不法分子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但是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值得反思。

(1)网络诈骗会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武汉地区高校学生的平均生活开支大约为1000元/月,而调查显示的网络诈骗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虽然总金额不高,但是对没有经济来源,依靠家庭支助的学生而言,是一笔数目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当受骗的是家境贫寒的学生时,被骗款可能是其几个月的生活开支,一旦被骗,他们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对学生自己和其家庭而言都是无法承受的。而且,受骗金额中超过60%的损失没有追回,不能及时挽回损失也加重了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这也显示了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及法律维权意识不强。

(2)网络诈骗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当得知受骗后,大学生的心理状态会受到剧烈冲击,产生很多负面情绪。比如,否定自我,有极大的愧疚情绪。大学生虽然生理年龄已经属于成年人,但是他们没有独立生活的经验,对突然受骗没有心理准备,且一般不愿意向外人讲述受骗的经历,致使心理上承受极大的压力,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导致价值观的扭曲。

二、大学生频遭网络诈骗的原因

1.网络安全技术存在漏洞,给网络诈骗可乘之机

网络诈骗依托于互联网,但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网上信息泄漏也极为普遍。一方面是,不法分子直接在网上买卖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大学生通过网上注册真实信息,也可能导致自身信息的泄漏。

2.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较差

(1)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强,加上社会经验不足,是导致网络诈骗存在的重要的主观原因。大学生虽然接触网络较多,但是对于使用网络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他们利用网络更多地是获取资讯、娱乐、交友、消费、交易等,他们更多地关注的是网络给生活带来的便利,经常忽略网络交易中可能存在风险。比如在网络购物、注册或是输入银行账户信息时,大学生可能只留意到产品信息,没有关注网页、链接的地址是否正确,是否是钓鱼网站,他们从主观上并没有这种防范意识。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学生不会留意网站是否存在网络诈骗,只有不到两成的学生会警惕是否存在网络诈骗,还有两成学生会关注,但不会过多地去思考是否真的遭遇网络诈骗。

(2)学校防范网络诈骗教育的缺失,是重要的客观原因。校园是大学生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高校应该在校园开展防范网络诈骗的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防范意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起到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的作用。但是,高校在防范网络诈骗教育方面的措施比较乏力。目前,高校已经将防范网络诈骗纳入到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内容之一,围绕此类安全教育活动,主要以开展宣传教育、主题班会、公开讲座等形式为主。调查显示,29%的学生参与过此类活动,但是56%的学生有听说,但是并没有亲生参与,还有15%的学生不知道有此类活动。这说明,高校在宣传网络诈骗知识、提高防骗意识、讲解防骗技巧上取得效果并不理想。

3.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大学生频遭网络诈骗,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健全,是导致此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并不完善,使得网络诈骗很难找到准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监管,公安部门的防控手段和方法也比较滞后,使得网路诈骗分子有恃无恐地进行犯罪活动。

三、建立多位一体的防范措施

所谓“多位一体”就是指以学生为中心,多方共同参与全方位多方向的协作,通过建立有效的防范与应对机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财务安全的体系。该体系得构成体现了学生的中心地位,强调多方参与共建的统一与协调。

(1)大学生即是网络诈骗过程中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防范网络诈骗最为直接的参与者。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提高防骗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积极主动地与亲友、师长沟通交流。在使用网络工具时,尽量不要轻易地注册或泄露真实身份信息,而要到相关单位的官方网站或是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在接到亲友求助的电话或是短信息时,要及时地和当事人取得直接的联系,并向其他亲友求证情况的真伪。在接到中奖、发补贴、领红包等信息时,做到不轻信,不转账,要意识到这种情况大多是诈骗,要通过政府官方机构查询主办单位的真实性,或是直接到相关单位咨询,或是向公安C关求证。万一受骗,大学生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好相关资料,协助公安部门破案。同时,也应该跟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得到家人的理解与帮助。

(2)高校在防范网络诈骗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学校首先要重视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比如组织开设安全知识大讲堂、开办主题班会活动、安全知识的竞赛活动、与网络诈骗相关的宣传栏展示等,学校应该将此类安全教育活动纳入到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来,做到制度化、固定化。另外,学校还可以联系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一些现实案例的分析与防骗技巧培训活动,使大学生对网络诈骗有更深刻的认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防范技巧与方法,切实增强大学生的防骗能力。

(3)大学生的直系亲属也应该参与到防范网络诈骗的过程中来。鉴于大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经验不足,经常成为诈骗的对象。学生家长应该多关注学生在校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多跟孩子交流,主动地分析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手段,讲解一些防骗技巧,同时增进和孩子之间的交流,万一遭遇诈骗,还可以帮助孩子正确地处理事情,避免给孩子造成较大的心理负担。

(4)社会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作为,给学生营造一个更安全的社会环境。政府部门应该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完善依法监管措施。正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地进行犯罪活动,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健全电信网络安全、公民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得打击网络犯罪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本,有效遏制网络诈骗活动。公安部门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网络诈骗的侦查力度,加快案件的侦破,切实保护大学生群体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姜伟军,李蔚然.大学生电信网络安全状况调查分析及防控措施研究――以15所高校大学生为例[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6(6):123-128.

[2]黄闰等.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的认知与防范意识的调查分析――以川北医学院为例[J].教育现代化.2016(7):137-138.

[3]薛梅.大学生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J].经营管理者.2016(12):475.

第2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定于八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和携手筑网,同防共筑”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提高社会各行业工作人员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责任意识,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防骗、识骗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论和抵制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营造我镇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宣传重点

1、重点领域:批发零售、区块链、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风险。

2、重点地区:拆迁区、校园、农村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

3、重点人群:青年人、老年人、学生、职工、退休人员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预防为主。

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分析已成功查处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情况,资金用途等,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帮助群众在遇到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情况时,能够理性分析,防范于未然,预防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协调联动,务求实效。

针对当前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打、防、管、控、教等多种手段,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调账、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该处罚的要确保处罚到位,涉嫌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

(三)深化改革,疏堵并举。

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活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立体宣传架构,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新高潮。

2、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对各自条线的工作项目负总责,进一步明确职责、进度、任务和要求,使各项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各村、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分工落实,尽心履职,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

3、强化监督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非法集资苗头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宣传标语

附件:

宣传标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4.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5.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6.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7.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0.拨打961555,举报非法集资,社会有益,个人有奖

11.心中无贪念,骗局远身边

12.诈骗手法日益新,你我务必要小心

13.取款转账多留意,小心坏人设陷阱

14.执法办案有规范,怎会汇款到个人

15.欠费通知要核实,大额汇款要谨慎

16.陌生电话勿轻信,银行客服问究竟

17.难分电话真与假,请您拨打110

18.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

19.个人信息顶重要,密码账号保管好

20.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洞无底

21.天上不会掉馅饼,涉钱信息勿轻信

22.十人受骗,九人贪财

23.诈骗知识不可少,多方求证保荷包

24.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25.积极举报电信诈骗,警民合力共构平安

26.全民参与防范,骗子有孔难入

27.幸福平安中国梦,防范诈骗全民行

28.凡是公检法要求汇款的,都是骗子

29.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都是骗子

30.凡是通知“家属”出事先要汇款和转账的,都是骗子

31.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的,都是骗子

第3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摘要:作为网络犯罪的一种,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文针对网络诈骗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分析了网络诈骗的概念、与传统诈骗的区别、诈骗的特点以及近几年诈骗主要形式,最后提出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网络诈骗;形式;防范

r>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的今天,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但由于网络经济的安全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漏,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工具、犯罪场所和犯罪对象。网络诈骗犯罪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与运用中的“负产品”,运用网络技术和知识实施的犯罪成为世界性的灾难,网络诈骗便是网络犯罪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一、网络诈骗

(一)网络诈骗的定义

由于网络诈骗是一种比较新型的犯罪方式,,因而对其的研究也处于初步阶段,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诈骗的类型也在不断增加,对网络诈骗的理解也存在不同的见解。

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把网络诈骗看作是传统的诈骗犯罪的一种新形式,另一种是把网络诈骗看作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从犯罪学意义结合刑法中的规定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概念认为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作为重要的犯罪工具,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的相同及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实施犯罪的方式不同,即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传统的诈骗活动,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至少有一面之交。犯罪行为人是通过“人—人对话”方式达到诈骗目的的;而网络空间的诈骗则不然,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没有正面的交流,犯罪行为人是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犯罪目的。

(三)网络诈骗采取的方法

由于从事网络诈骗需要丰富的电脑网络知识和娴熟的网络技巧并进行复杂的网络诈骗程序的研究和设计,因此它是一种典型的高科技犯罪活动。从网络诈骗的对象来看,它包括实物产品、数字化产品、出版发行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信用卡等。网络诈骗所采取的手法可以分为这样几种类型:

文件伪造

这是指在计算机以及网络上非法地建立有关部门的正式文件或修改其有关记录。以此作为正式的、有效的文件或记录的犯罪行为。

3、虚假网络信息

这是说通过在互联网络虚假的商业信息诱导他人或公司与之签订合同,从而进行诈骗或敲诈的行为。

4、程序的擅自编制和篡改

这主要是指网络犯罪者通过网络对计算机程序进行擅自编制和篡改,从而通过向计算机输入非法的指令来达到从网络骗取钱财的目的。

(四)网络诈骗的特点

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通过网络中介实现的,而非面对面直接交流使其具有特殊性。所以网络诈骗特点明显:方法简单、成本低、行骗面广,高隐蔽性,时空性、形式多样性,难以取证性、侵害后果的严重性等。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式

(一)网络诈骗主要种类

网络抽奖、中奖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是:具有一定网络知识及游戏经验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注册大量QQ号码、网络游戏账号,使用上述账号以“系统信息”、“客服”等官方管理系统类的网名登陆网络游戏,通过参与游戏等方式对其他玩家进行观察,选择作案目标后,以“系统信息”、“客服”等官方名义向玩家发送虚假抽奖、中奖信息,所涉及奖品主要为网络游戏装备、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高档数码、通讯产品等,吸引游戏玩家点击登录其创建的虚假信息网站,进一步实施诈骗。

(二) 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

、虚构中奖网络诈骗 这类诈骗是网络中最为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不法分子通过向互联网QQ用户、 MSN用户、 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为体现中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一般会采用类似官方的域名、制作精美的网页,起到迷惑群

众的目的。

2、冒充身份网络诈骗

这类诈骗通常是不法分子先通过技术手段盗取他人QQ号码、MSN 帐号、邮箱等个人帐号,盗取成功后以帐号主人的身份登录互联网,并以有急事等用钱用为借口,向帐号里的好友借钱。警惕性不高的受害人会立即按要求给指定帐号汇钱。有的不法分子采用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QQ号等网上联络方式,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友借钱,更有甚者,播放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目的。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商业伙伴的电子邮箱后,利用该电子邮箱或注册用户名极为相似的邮箱名,冒充其商业伙伴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3、低廉网购网络诈骗

网络购物在给予人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平台。这是目前一种比较常见的诈骗方式。作案人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在淘宝、易趣等交易网站上开设网络店铺,以出售商品的名义、以明显低廉的价格在网上兜售商品,诱使网民与其联系购买,进行网络诈骗。一旦有人与其联系,作案人就会要求购物者首付部分的订金然后才发货,货到后购物者再付足剩余的钱。 网民往往被低廉的价格所诱惑,从而步入作案者所布下的圈套。在此类诈骗中, 还有个比较特殊的情形, 就是以销售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或游戏辅助软件为名实施的诈骗。现在国家未出台有关游戏中虚拟物品的法律,网民遇到此类诈骗情况一般默不作声、 自认倒霉。

类似以上的诈骗形式还有财色诱惑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集资网络诈骗、无抵押贷款为诱饵网络诈骗等。随着网络的继

续发展,网络诈骗的形式依然严峻,新型的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作为广大的网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

三、网络诈骗的防范

(一)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完善网络技术,堵塞漏洞

技术发展的弊端应由技术来克服,法律规范仅仅是技术不能状态下的暂时补充。先进的科技预防是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有力的武器。就目前而言,特别要注重研究制定发展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如网络扫描监控技术、数据指纹技术、数据信息的恢复、网络安全技术等,这些将利于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与证据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将网络诈骗阻挡于萌芽状态。

四、结束语

网络的的广泛应用成为可以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经济。但是网络诈骗正作为它的的负产品滋生和蔓延,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网络经济的建设步伐。由于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使其快速发展的势头和日益增长的危害性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因而,期盼法律修改和完善,不断丰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内涵,惩治各种网络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净化和完善互联网环境,提高公民对网络诈骗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对于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推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1.郭玉锦.王欢.网络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03

2.赵春霞.法制与社会.中攻如东县委党校,2011.05

3.杨燮蛟,魏 彬,赵 雪.行政与法.浙江大学,2011(3)

4.陆 旭.论网络诈骗罪及其预防措施.中国政法大学,2011(4)

第4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计算机、网络技术日趋成熟,且成功地应用到经济领域,使得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但由于网络经济的安全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漏,使得网络经济领域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其中网络诈骗犯罪尤为严重。与传统诈骗犯罪一样,网络诈骗犯罪也与一定形式的网络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并表现出相应的形式,例如与网上拍卖活动相关的是网络拍卖诈骗,与跨国资金转账相关的是跨国金融网络洗钱,与电子商务和信用卡业务相关的是网络信用卡诈骗等,以上网络诈骗犯罪中发生最多的是网络拍卖诈骗,(注:据2000年5月23日《联合早报》刊登的“eBay首季出现2100起网上交易诈骗案”一文提供的数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1999年接到10700宗有关网上拍卖的投诉,是1997年的100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副主席保罗称,超过一半有关互联网的投诉是网上拍卖诈骗。)而危害最严重、带来的新法律问题最多的是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本文对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及其刑事立法进行研究。

一、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基本情况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与可网上支付的信用卡业务活动紧密相关,在分析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前,有必要了解这类信用卡业务的主要特点。

网络经济活动要求资金支付实时、迅速,传统的现金、票据支付等方式难以适应,而可网上支付的信用卡很好地满足了以上要求,成为网络经济活动中资金支付的主要形式。这种信用卡除了具备传统信用卡的基本功能外,还有自身独特之处:(1)信息化。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使用方式的信息化。可网上支付的信用卡已经超越“卡”的限制,用户在进行网上交易时无需出示信用卡,只要正确填写信用卡账号(或替代账号的识别号码)和密码,就能顺利完成交易支付。第二,用户的资金和信息化。用户的钱款被转换为金融转账系统中的电子记录,交易支付表现为买方资金账户电子记录的减少和卖方资金记录的增加。第三,用户信用的信息化。用户相关的资料被记录在信用数据库中,并形成某一层次的信用等级,这种信用等级信息直接影响用户的网上交易。(2)以密码代替用户签名。在网上交易中,交易方(如买卖方)和中间服务机构(如支付网站和信用卡公司)往往分处一方,他们之间的交易行为都必须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来处理,传统的支付方签名盖章无法适应这种交易模式,而被代之以密码,以密码代替用户签名盖章已成为网上支付信用卡业务的通行做法。(3)交易进行的自动化。与传统信用卡业务不同的是,可网上支付信用卡业务的内部处理完全脱离人的直接干预,交易方和中间服务方只需确认处理结果的正确性,所有复杂的联系、记录、处理工作全部由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完成。(4)用途多样化。可网上支付的信用卡几乎可以用于一切网络经济活动,如网上购物、网上信息服务、网上证券交易、网上转账等等,这类信用卡事实上起到网上“电子钱包”的作用。此外,某些大信用卡公司如VISA、MASTER公司发行的可网上支付信用卡能进行跨国交易,这种信用卡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国际交易。

由于网络经济在安全控制和法律保障上的缺漏,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上述特性和功能多被犯罪利用,网络天空飘来一片乌云——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利用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功能、特性,出于诈骗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经济利益,故意实施诈骗活动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这类犯罪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差别在于,它利用了计算机、网络和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特性、功能,犯罪方法与传统犯罪迥然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获取信用卡相关信息是实施犯罪的重要环节。由于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上述特点,获取信用卡相关信息等于得到了开启用户资金的大门,犯罪人可以象合法用户一样使用被害人的资金而不会被怀疑。这些信用卡相关信息包括账号、密码、信用卡上记录的验证信息等。犯罪人获取这些信息的手段有多种,如侵入管理信用卡资料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窃取信息、使用读卡机盗录他人信用卡信息、窥探他人信用卡密码、破解信用卡密码等。

2.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诈骗,方式多种多样。网上交易处理全部由计算机系统或机电一体化设备等客户服务终端完成,只要提供正确的信用卡信息,这些设备就不再查验使用者的其他情况,因此,即使有非常明显的作假痕迹,如制作拙劣的伪造信用卡,仍被视作合法信用卡。这一特点成为犯罪人首选以上设备实施诈骗的重要原因。通过了客户服务终端的验证,犯罪人就可以利用信用卡提供的各种功能进行诈骗,如网上消费、网上证券交易、网上等。

3.犯罪的跨国性。可网上支付信用卡可用于全球网上交易的资金支付,这一功能被犯罪人利用来实施跨国信用卡诈骗。犯罪人获取有关信用卡信息后,就能通过互联网针对多个国家的被害人进行网上信用卡诈骗。

4.犯罪的隐蔽性。客户服务终端有限的识别能力和计算机、网络的技术特性,为犯罪人隐蔽作案、隐匿销毁犯罪痕迹提供了机会,一些网上信用卡诈骗犯罪即使多次实施、造成严重损失,也难以被发现。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多用途特点不仅被用于实施犯罪,也是犯罪洗钱的重要方式,如通过多次网上证券交易,可以隐匿者款的去向。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形式有多种,如破解信用卡密码后,伪造并使用信用卡、伪造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与信用卡特约商户勾结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注:皮勇著:《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9~112页。)目前,比较典型的犯罪形式主要有三种:

1.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网上消费。与传统信用卡诈骗不同的是,这类犯罪中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无需持被害人的信用卡进行,只要得到被害人的信用卡账号密码,犯罪人就能进行信用卡诈骗,如重庆秦某偷窥他人信用卡账号密码并用于网上购物案。(注:张劲:“重庆抓获电子商务扒手”,载《人民公安报》2000年3月21日。)在这类犯罪中,危害比较大的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用卡数据库,大量窃取信用卡资料并用于消费或予以公布的行为,它不仅会给相关用户造成经济损失,被侵入的信用卡公司也将遭遇重大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

2.伪造信用卡并使用。这类行为多由高技术能力的“黑客”或者信用卡内部人员所为,犯罪人在管理信用卡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虚设信用卡账户信息,并在客户服务终端上使用这些非法信用卡信息进行诈骗活动,如青岛曾某伪造信用卡和信用卡诈骗案。(注:钱欣:“全国首例自制信用卡盗款70余万元巨案告破,电脑奇才曾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载《楚天都市报》1999年1月10日。)

3.使用信用卡后拒付。这是新近产生的一类犯罪。美国联邦法规定,当信用卡发生盗用投诉时,除非特约商户能够证明商品的确送到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并取得签名证明货物送到,否则商户将承担损失。而在网上交易特别是网上信息服务中,商户除了通过网络传过来的持卡人数字资料之外,根本得不到签名、身份证或照片,因此,多数情况下商户成为因“盗划”所造成损失的承担者。在这样技术、法律环境下,有的信用卡用户在完成信用卡交易后(多是要求将商品发往某公共场所的邮箱或者电子邮箱),向信用卡公司提出拒付投诉,将交易费用转嫁给商户,从而非法占有交易的商品。美国的研究机构Gartner Inc.在访问了156个主要传统零售商(营业额平均为2.5亿美元)之后,发现他们的网店交易额有2.64%被拒付,(注:“消费者发生信用卡诈欺,网上商家倒霉”,载e21times.com/2000年10月13日。)其中不乏信用卡合法持有者的“有心之作”。

由于人们担心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安全性,目前这类信用卡业务只在较小范围的人群中应用,但即使在这一有限的应用范围里,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危害已经充分表现出来。这类犯罪的危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成信用卡用户、商户或者金融机构的财产损失,或者迫使相关信用卡公司、特约商户增加安全设施的投入,这是这类犯罪的直接危害后果;二是导致人们在网上交易中不愿使用网上信用卡支付,客观上阻碍了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预见,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和网上支付信用卡业务的扩展,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对个人、单位和社会的危害将进一步加深。

二、相关国际刑事立法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出现的时间不长,许多国家把它纳入盗窃罪、诈骗罪或者利用计算机诈骗罪的范围内。如德国法典第263条a规定:“意图使自己或第三人获得不法财产利益,以对他人的计算机程序作不正确的调整,通过使用不正确的或不完全的数据,非法使用数据,或其他手段对他人的计算机程序作非法影响,致他人的财产因此遭受损失的”,是计算机诈骗罪。(注:徐久生、庄敬华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日本刑法典第246条之二规定:“向他人处理事务使用的电子计算机输入虚伪信息或者不正当的指令,从而制作与财产权得失或者变更有关的不真实的电磁记录,或者提供与财产权的得失、变更的虚伪电磁记录给他人处理事务使用,取得财产上的不法利益或者使他人取得的”,是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注:张明楷译:《日本刑法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美国联邦法典规定:“明知并有意在一部或更多的虚假访问设备上诈取处理、使用、传输”,或者“未经信用卡成员或其人的授权,明知并有意导致或者安排另一人代表该成员其人,以诈取他人支付的”,是与访问设备相关的诈骗罪。(注:See Title 18,section 1029 of United State Code.)加拿大刑事法典第322条规定:“为自己或他人使用,无正当权益而以欺诈手段取得或改装任何有生物或无生物,”意图使其所有人或者权利人失去物权、财产权或利益的,构成盗窃罪。“取得或改装任何物品均可构成欺诈,并不以秘密进行或企图掩饰为必要”。(注:卞建林等译:《加拿大刑事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从以上四国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各国相关刑事立法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为包括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在内的网络犯罪创造了生存空间,犯罪人能利用国际反网络犯罪立法的疏漏,通过互联网对各国实施侵犯,受害国则受重重法律障碍的束缚而不能有效追究犯罪。为有效遏制跨国网络犯罪,国际社会正在积极寻求合作途径,有关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最有成效的是欧洲理事会通过的《网络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注:2001年11月8日通过的《网络犯罪公约》是针对网络犯罪的第一个开放性国际公约,其主要目标是寻求打击网络犯罪的共同的刑事政策,特别是建立适应网络犯罪的法律体系和国际协助。《公约》第二章“国家层面上的措施”的第一部分“刑事实体法”包括12个条款(从第2条至第13条),规定了网络犯罪及其相关的刑事条款。该部分首先把网络犯罪分为4类9种犯罪,然后规定了附属犯罪如未遂犯、帮助犯、教唆犯、法人犯罪和以上犯罪的处罚,该部分的目标是通过缔约国一致认同的网络犯罪的最低标准,来消除缔约国之间法律上的冲突,促进缔约国打击网络犯罪经验的交流和国际合作发展,增强预防和制止网络犯罪的力量。但《公约》并没有完整、明确地规定网络犯罪的罪状,只是建立了犯罪的基本模型、缔约国可以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规定。同样,《公约》规定的未遂犯、帮助犯、教唆犯、法人犯罪和刑事责任也只规定了指导性模型。)《公约》第8条规定了与计算机相关的诈骗罪,是指具有诈骗或者其他不诚实的意图,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牟取经济利益,未经授权故意输入、修改、删除、隐藏计算机数据或者干扰计算机功能,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本罪,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注:See Explanatory Report of Convention on Cybercrime,Paragraph 87~90.)第一,危害行为。本罪的危害行为表现为两类:第一类是故意输入、修改、删除、隐藏计算机数据的行为。第二类是干扰计算机系统功能的行为。《公约解释》对第二类行为的解释是:为了尽可能能涵盖与计算机相关的诈骗行为,第二类行为是对第一类行为未尽部分的补充,因此,这里的“干扰计算机系统功能”包括操纵计算机硬件设备,阻碍计算机数据的输出,影响数据记录、流动或者程序运行的结果等。(注:See Explanatory Report of Convention on Cybercrime,Paragraph 87.)第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这里的财产损失,应作广义理解,包括钱款、有形或无形的经济价值的损失。(注:See Explanatory Report of Convention on Cybercrime,Paragraph 88.)第三,必须是未经授权而实施。合法的普通商业活动,如根据双方签署的合约实施的关闭他人网站的行为,属于授权行为,而不是《公约》第8条规定的犯罪。第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实施以上危害行为,可能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希望或放任以上的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此外,构成本罪还需要有诈骗或者不诚实的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

毋庸置疑,如果各国刑事立法满足《网络犯罪公约》的要求,在本国刑法中规定与计算机相关的诈骗罪,有望解决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跨国性问题。

网络信用卡诈骗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这类犯罪的性质问题,即属于诈骗犯罪还是盗窃犯罪。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认为由于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是通过客户服务终端来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它与偷配或者拾到他人钥匙后入户盗窃没有区别,因此应定盗窃罪,日本司法界较多持这种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客户服务终端相当于权利人的雇员,通过电子设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与在银行柜员面前行骗没有本质差别,因此以诈骗罪定性更妥当。第三种观点认为不需要区别诈骗和盗窃,把这两类行为都纳入盗窃罪的范围,如前述加拿大刑法典中的规定。笔者认为,加拿大刑法的作法不具普遍性,将盗窃或诈骗相区分并各自定罪更为合理,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采纳。网络信用卡诈骗虽然具有秘密获取等特点,但其本质仍然是诈骗犯罪。认清这一本质,关键在于明确客户服务终端和用户密码的法律地位。

(一)电子人问题

在传统的信用卡诈骗犯罪中,行为人面对金融机构的雇员实施诈骗行为,其行为不难认定。而在网络信用卡诈骗活动中,行为人的行为没有针对任何人实施,似乎是由于机器的“先天不足”导致错误支付,这时,信用卡诈骗行为能否成立呢?这里就提出了电子人问题。电子人是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中的概念,它是指在没有人检查的情况下,独立采取某种措施对某个电子信息或履行作出反映的某个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手段。(注:郑成思 薛红:“国际上电子商务立法状况”,载《科技与法律》2000年第3期。)在可网上支付信用卡业务中,电子人是指直接面对用户,处理信用卡业务的计算机程序或者电子商务交易终端等。电子人的性质、行为特点、法律地位对犯罪的成立都有重要影响。

电子人是计算机程序或者机电一体化的设备设施,由其权利人事先设置好需要进行的处理及逻辑条件,交易对方按照要求进行预定的活动,如电子商务网站要求用户正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经计算机信息系统验证后,才能完成资金支付。电子人具有以下特点:(1)电子人不是民法和刑法意义上的“人”。民事主体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电子人是计算机程序或者是机电一体化设备设施,不具有责任能力,不能成为民事关系主体或者刑事关系主体。(2)电子人的“行为”由其权利人负责。电子人是按权利人的要求设计制造的,一举一动都是其权利人的意志的反映,或者得到权利人认可(如认可电子人的可能故障、差错等),电子人的“意志”完全来自于其权利人的意志,其可能的各种“行为”为其权利人希望或者默认,电子人的行为后果应该由其权利人承担。(3)电子人有别于门锁等安全措施。门锁本质上是一种安全保护措施,其作用是对来访者进行准入鉴别,为内部财物提供隔离保护。电子人虽然也要识别来访者的身份,但它的作用主要是业务处理,并且这种业务处理具有法律价值,因此,电子人的本质是“代为行为”而不是安全保护。

由于电子人的以上特征,行为人在电子人前非法使用信用卡账号密码,利用电子人辨伪能力的不足获取财物的,其行为针对的不是电子人而是其所代表的金融机构或商户,同时,也只有金融机构或商户才可能交付财物或者提供服务。也就是说,行为人对电子人实施的以上行为,等同于对其权利人实施,其行为属于诈骗行为。

(二)用户密码的法律地位问题

行为人在实施传统信用卡诈骗犯罪时,一般要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和身份证件,欺瞒金融机构职员,才能完成犯罪。在通过电子人的情况下,只要信用卡账号、密码通过了计算机验证,犯罪就能顺利实施。通常情况下,信用卡的账号是不保密的,直接压刻在信用卡上,密码则由用户保存,成为用户资金安全的唯一屏障,用户密码在法律上如果能等同于用户签名等身份证明,那么,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账号密码就等同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关于用户密码能否具有用户签名的法律性质。一种观点认为,用户签名应当具有用户个人的独特性,而用户密码只是字母或数字的排列,任何人都可以轻易提供完全相同、有效的密码,即用户密码不具有独特性,不能成为用户签名。另一种观点认为,私人密码具有以下特性:(1)私有性。私人密码属个人数据,公民对其私人密码拥有无可争议的专有权,享有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批准的监视、窥控及披露的权利。(2)唯一性。在自动交易系统中,私人密码结合账号能够唯一地识别出交易者身份。(3)秘密性。由于私人密码的技术特性,私人密码一旦设定和输入,非经复杂的破译程序不可再现,除非本人泄密,他人不得知晓。因此,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对交易者身份的鉴别及对交易内容的确认,从而起到数字签名(电子签名)的功能。(注:孟勤国 刘生国:“私人密码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第104-110页。)笔者赞同把私人密码的法律功能等同于数字签名的观点,虽然任何人都可以提供完全相同的密码,但由于技术上的措施,要知道密码的内容却几乎不可能,因此,用正当手段实际上不可能获得用户密码,当然更不可能使用用户密码,用户密码具有独占性,是一种更可靠的签名,应在法律上认定其具有用户签名的地位。

三、我国相关刑事立法及其完善

我国有关网络信用卡诈骗的刑事立法是《刑法》第196条、第285条、第286条和第287条,但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变化很大,给我国刑法带来的新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主要表现为:

(一)使用信用卡后拒付的犯罪化问题

在传统信用卡业务过程中,由于交易在柜台上进行,或者能够及时取得消费者的签名,因此,使用信用卡后拒付的一般难以得逞。而在网络经济模式和特殊的信用卡法律体系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网上消费后拒付的,则往往能完成犯罪。目前在我国这类行为表现得还不是特别明显,但在其他国家已经相当突出且有继续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这类行为必将在我国大量发生。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四种行为方式,没有涵盖这类行为。但是,这类行为与恶意透支一样,都是与使用信用卡相关,且由后续的不法行为确定其犯罪性质,都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如果刑法将后者纳入信用卡诈骗罪,而把前者中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则既没有充分体现刑事立法精神的一致性,也没有反映这类的行为的特殊性,不利于保护我国信用卡管理制度。

因此,笔者建议,将使用信用卡后拒付的行为,纳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一种行为方式,在我国《刑法》第196条的增加一项:“……(五)使用信用卡后拒付的。”

(二)信用卡诈骗行为不应限于“持卡”方式

前文提到曾某虚设信用卡信息伪造信用卡并使用的案件。如果行为人非法设置可用于网上消费的信用卡账户,并进行网上消费或者转账的,该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信用卡,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使用非法设置的信用卡账户的行为视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上行为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时,刑法其他罪名也不能适用于这种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明显,现有立法放纵了这类犯罪。

笔者认为,信用卡的核心是存储在信用卡磁条或者IC卡芯片中的信用卡帐户等信息,信用卡卡片本身价值微不足道,其本质是用户的商业信用。用户使用信用卡,无论是通过使用信用卡卡片,或者是使用信用卡帐户密码,都是用户商业信用的使用,在应用环节上都要由相关人员或者设备验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后,才能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服务。因此,使用非法设置的信用卡帐户和使用伪造信用卡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骗取金融机构的信用服务,而只是在具体使用的技术手段上有所差别。两种行为的目的、本质完全相同,而只是犯罪手段有所差异,何以就存在罪与非罪的差别呢?这种立法上不应有的区别,是由法律的滞后所造成的。同样,冒用他人信用卡帐户密码,与冒用他人信用卡也只在使用方法上有区别,其实质是相同的,而在刑法处遇上有与上面类似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使用“无卡”方式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发案率日益升高,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如果不及时修订刑法,对其予以恰当的处理,将严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另外,有的网络金融结算系统如电子钱包,为了保护用户信用卡信息的安全,给每一位用户的信用卡设置了一个特殊的号码如PIN号码,用户使用PIN号码和密码进行电子商务,以而避免信用卡信息被他人恶意窃取和使用。这种措施虽然增强了用户信用卡信息的保密性,但这种PIN号码密码本身也可能被冒用或者被虚设使用,因此,冒用用户PIN号码密码及使用虚设PIN号码的,也应视作信用卡诈骗行为。

基于以上观点,笔者建议,应当通过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方式确认,“使用信用卡帐户密码,或者使用由信用卡帐户密码合法产生的信用信息的,等同使用信用卡。”

(三)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不应构成盗窃罪,而应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盗窃罪定罪量刑。关于该款的规定,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不同观点。在肯定的观点中,有的认为这种情况属于牵连犯,按从一重罪即盗窃罪处罚(注:王作富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9页。);有的认为盗窃行为是主行为,诈骗行为是盗窃行为的继续,属于从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故按盗窃罪论处(注:陈明华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08页。);还有的学者把盗用信用卡等同于盗窃使用印签齐全的支票(注:陈兴良主编:《刑法新罪评释全书》,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31页。)。在否定的观点中,有的认为信用卡诈骗行为是主行为,盗窃是辅行为,按照牵连犯的理论,应当定信用卡诈骗罪(注:单长宗等编:《新刑法研究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427页。);有的认为,在盗用信用卡的行为中,根本不能成立盗窃罪,因此不存在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牵连犯问题。(注:刘明祥著:《财产罪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9页。)

笔者认为,虽然刑法对这种行为有明文规定,而且司法解释规定:“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但是这种规定与立法精神和刑法基本理论相去甚远。

1.行为人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实际是盗窃信用卡和冒用他人信用卡两个行为,由于信用卡卡片本身的价值不大,单有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根本不能构成犯罪,它只是冒用信用卡的预备行为,当后者构成犯罪时,后者将前者吸收,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

2.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将这类行为规定为盗窃罪,明显没有正确反映被害法益的实际情况。其次,行为人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最终是使用他人信用卡后才能实现,把盗窃和使用两个行为概括为一个盗窃行为,不符合行为方面的实际情况。再次,信用卡诈骗罪除了没有盗窃罪的最重罪外,其他对应的法定刑都比盗窃罪重,以盗窃罪定罪量刑轻纵了犯罪。

3.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与偷窥他人信用卡帐户密码并直接使用的,两者行为性质相同,在刑法上应当同样对待。但是,后者只有侵犯个人数据的违法行为和使用该个人数据的行为,根本没有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整个行为与盗窃行为迥然不同,把这种行为定为盗窃罪显然不妥。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其性质仍然是利用信用卡诈骗,不宜定盗窃罪,建议删除《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

(四)关于电子资金是否属于财产犯罪的犯罪对象问题

第5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诈骗;成因与预防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2-0092-01

一、背景介绍

网络技术让人们生活更加便利的同时,也为各种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网络犯罪日益频繁,犯罪形式不断升级,其中,网络诈骗这种犯罪形式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面对网络犯罪的高增长和蔓延趋势,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不断强化和完善各种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

1.网络得天独厚的条件推动了网络诈骗的产生

究竟是什么特殊条件促使网络诈骗产生的呢?从网络的本身来看,它具备着很强的隐蔽性,使人们难以防范;传播速度快,跨地域,涉及面广,降低了诈骗成本;难以获取犯罪证据,给诈骗提供了一道保护锁。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助长了网络诈骗的产生。

(1)隐蔽性,使人们难以防范你:首先网络本身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可以很好的掩饰犯罪分子内心的紧张与慌忙。

(2)快速传播,降低成本:由于网络的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而且不受地域的限制,所以犯罪分子可以任意锁定诈骗对象,甚至是同时锁定几个诈骗对象进行诈骗,而这全部的过程不用犯罪分子离开座位半步,只需坐在电脑前轻轻点几下鼠标和打几个字就搞定了,不费吹灰之力,不用花费任何成本费用,就可以得到高昂的回报,属于空手套白狼的性质。同时,风险小也降低了经济成本。

2.法律上的不完善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使网络诈骗如鱼得水的发展

网络立法严重滞后促使了这些现象的产生: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2.建立假冒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3.利用虚假的电子商务进行诈骗。4.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窃取用户信息。5.网址诈骗。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网站网址与正规网站网址极其相似,往往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异,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当用户登录虚假网站进行资金操作时,其财务信息将泄露。6.破解用户“弱口令”窃取资金。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用户贪图方便、在网上银行设置“弱口令”的漏洞,从网上搜寻到银行储蓄卡卡号,进而登录该银行网上银行网站,破解“弱口令”。7.手机短信诈骗。由储存手机号码的电脑控制的手机短信“群发器”大量发出虚假信息,以“中奖”“退税”“投资咨询”等名义诱骗受骗者实施汇款、转账等操作。还有使用一些以赠品、低价折扣等小恩小惠诱惑的陷阱。

3.在物质化社会中,人们的道德观念扭曲以及强大的社会压力感,把网路诈骗推向顶峰,趋势不断攀升。

“互联网特别适合于那些感觉被社会蔑视得人,形成支持性组织。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频繁的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之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各种原来无既定想法的人,因为他们所读不同,最后会各自走向极端,造成分裂的结果,或者铸成大错并带来混乱。”根据塔尔德的社会偏离理论来分析,网络诈骗之所以会持续攀升是因为,社会中下层渴望社会进步,对新型奢侈品的需求增加,正如我们现在,生活在这个不断追求物质的社会,为了成功不择手段,以致把握道德操守的能力不断削弱,传统道德观念扭曲、崩溃,产生了这种偏离的亚文化,这种亚文化把网络诈骗推向了顶峰。其实,网络诈骗只是反映文化的一种手段,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文化结构出现了偏差。

三、预防网络诈骗的方法

从主观方面:

(1)提高防范意识,增强主观警惕性。

(2)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不打开非主流网站,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不看有危险的各种不良网站.

(三)增强自我意识,不要盲目轻信他人。

从客观方面:

(1)制定、修改和补充相关法律,规范网络行为标准和行为规定:把有关网络犯罪的具体行为、条例明确列入国家宪法中,使网上的所有违法行为都有法可依,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设立电子鉴证权威机构,确立电子证据效力,有利于对违法证据的搜集。

(2)实行上网实名制,加强网上身份认证,增强安全系数。

(3)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技术队伍,一方面对网络进行时时监督,实行轮岗制,保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对网络的监督和服务;另一方面,教授普通民众基本的网络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民众整体的网络知识水平和上网素质,不容易上当受骗。

(4)加强群众监督,进行有效打击犯罪:做到人人绿色上网,人人监督,形成重点打击的严厉事态,遇到网络诈骗行为及时举报,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的规模,预防和消除预备犯罪行为,形成对网络犯罪的威慑和控制,最终把网络犯罪一网打尽!

参考文献:

[1](法)加布里埃尔・塔尔德,(美)特里・N・克拉克,译者:何道宽[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5.6.

[2]张靓.试析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以及预防办法[J].经济生活文摘.2011.(01).

第6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你知道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感该怎么写吗?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感心得最新2020【5篇】,欢迎阅读!

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心得1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心得2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 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_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班会流程如下: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乘火车上车时被盗的事例、因同情心而上当受骗的事例、国家教育局困难补助等事例、网上购物非法链接等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②网上购物应如何预防被盗情况;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

在许多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学习生活和社会都是美好的,他们认为生活上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意识到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许就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就可能给他们带来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心得3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另外,手机上也经常会有那些中奖的信息,比如芒果台抽中了你的手机号码,获得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或者钱数,然后有一个链接需要点击,这样的骗局我们都很容易识破,所以不要想占小便宜,避免失了大财产。

对于这些骗局,我们应该加强抵抗力,不要去相信占便宜的事,现在骗局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我们也应该将我们的思维意识升级,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为大学生,我们的思想应该成熟一些,我们的经验不是很够,现在就应该加强防范,不要让自己受骗!

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心得4如今电信诈骗的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日新月异,而且防诈骗往往滞后于诈骗手段的更新换代,因此作为银行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此通过一些逻辑小tip提醒广大群众,在接到不知名的电话时,应该这样做:

1、养成好习惯,如果接到陌生电话,首先看一下是否是外地的,尽量不要去接外地的号码,尤其是固定电话,如果手机是智能的,请安装类似360防诈骗的软件,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已经被举报过的诈骗电话。

2、接到任何有公信力的机构电话声称您的账户或者邮件涉及非法事件的时候,请相信自己,没有做的事情无须为之担忧,更加不必相信对方为你着想的不良企图,任何机构在冻结或者扣划您的账户资金都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去银行执行,不需要恐吓或者表现出一副为您着想的菩萨心肠,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些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相信自己就是最大的盾甲!

3、接到亲朋好友或者师友的电话声称手术或者急需借钱的信息或者电话,请务必联系可以联系的熟人确认相关事项,诈骗分子往往利用遇到急事或者灾祸容易慌乱和担心的心理进行诈骗,遇事沉着冷静,不要轻易相信。

4、伪基站的高度发达使得客户发生电信诈骗的几率大大提高,同时作为高度发达的诈骗手段,伪基站的行为往往防不胜防,在这里,如果收到这样的信息,一定要联系各大机构公示的客服电话,而不是去联系伪基站发过来的网址或者联系电话。

临柜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谨记:

1、合规操作,保护客户,保护自己,善于观察,对于边打电话边办理业务的客户,要适时提醒客户,尽到工作责任和义务。

2、定期检查防诈骗小提示是否放置醒目。

3、对于汇往外地的客户尤其要多一个心眼,对于客户不能说清楚的业务,最好能让客户自己打一个电话当场确认。

因为我们多一句提醒,客户就减少一个发生损失的概率,少则几百,多则上百万,花费提醒的时间不用两分钟,但是这两分钟如果有成效的话,减少诈骗的机会成本有可能高达几百万之巨。时刻心怀责任,心怀客户。

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观后心得5_年5月6日,我们班开展了防诈骗观影活动。该影片介绍了我们有可能遇到的骗局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为主要内容,提高同学们的防骗意识。诈骗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它时刻屡次发生我们周围。因此,我们对这次班会的内容非常认真。我们观看的影片介绍了诈骗的定义和特点,并且详细地介绍了许多诈骗手段,如:atm机诈骗,网络诈骗等。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骗局,我们都不禁提出了疑问。而我们结合图文和自身收集到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其中的”技窍”后,大家头上的疑团才开始散开。诈骗可能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的,但是人们在第一次知道这些诈骗手段时的反应还是比较惊恐的。

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

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上和电信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供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学习参考,实际上诈骗手段虽然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相信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凭借着你们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识破这些诈骗伎俩。

第7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观看防诈骗视频心得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心得一

20xx年5月6日,我们班开展了防诈骗观影活动。该影片介绍了我们有可能遇到的骗局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为主要内容,提高同学们的防骗意识。 诈骗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它时刻屡次发生我们周围。因此,我们对这次班会的内容非常认真。我们观看的影片介绍了诈骗的定义和特点,并且详细地介绍了许多诈骗手段,如:atm机诈骗,网络诈骗等。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骗局,我们都不禁提出了疑问。而我们结合图文和自身收集到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其中的”技窍”后,大家头上的疑团才开始散开。诈骗可能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的,但是人们在第一次知道这些诈骗手段时的反应还是比较惊恐的。

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上和电信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供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学习参考,实际上诈骗手段虽然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相信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凭借着你们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识破这些诈骗伎俩。

利用银行卡消费在现代大学生中已经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然而我们对银行卡的诈骗手段以及网上银行安全交易问题却不是很清楚,本次为我们介绍了防银行卡诈骗对策,安全刷卡消费技巧以及 如何确保网上银行安全交易,这些知识使我们对银行卡的使用有了更好的认识。我们都对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对策有了一定的了解,提高防骗意识,因此我们在影片中都获益匪浅。

心得二

如今电信诈骗的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日新月异,而且防诈骗往往滞后于诈骗手段的更新换代,因此作为银行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此通过一些逻辑小tip提醒广大群众,在接到不知名的电话时,应该这样做:

1、 养成好习惯,如果接到陌生电话,首先看一下是否是外地的,尽量不要去接外地的号码,尤其是固定电话,如果手机是智能的,请安装类似360防诈骗的软件,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已经被举报过的诈骗电话。

2、接到任何有公信力的机构电话声称您的账户或者邮件涉及非法事件的时候,请相信自己,没有做的事情无须为之担忧,更加不必相信对方为你着想的不良企图,任何机构在冻结或者扣划您的账户资金都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去银行执行,不需要恐吓或者表现出一副为您着想的菩萨心肠,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些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相信自己就是最大的盾甲!

3、接到亲朋好友或者师友的电话声称手术或者急需借钱的信息或者电话,请务必联系可以联系的熟人确认相关事项,诈骗分子往往利用遇到急事或者灾祸容易慌乱和担心的心理进行诈骗,遇事沉着冷静,不要轻易相信。

4、伪基站的高度发达使得客户发生电信诈骗的几率大大提高,同时作为高度发达的诈骗手段,伪基站的行为往往防不胜防,在这里,如果收到这样的信息,一定要联系各大机构公示的客服电话,而不是去联系伪基站发过来的网址或者联系电话。 临柜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谨记:

1、合规操作,保护客户,保护自己,善于观察,对于边打电话边办理业务的客户,要适时提醒客户,尽到工作责任和义务。

2、定期检查防诈骗小提示是否放置醒目。

3、对于汇往外地的客户尤其要多一个心眼,对于客户不能说清楚的业务,最好能让客户自己打一个电话当场确认。因为我们多一句提醒,客户就减少一个发生损失的概率,少则几百,多则上百万,花费提醒的时间不用两分钟,但是这两分钟如果有成效的话,减少诈骗的机会成本有可能高达几百万之巨。时刻心怀责任,心怀客户。

心得三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 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 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心得四

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 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20xx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活动班会。班会流程如下: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乘火车上车时被盗的事例 、因同情心而上当受骗的事例、国家教育局困难补助等事例、网上购物非法链接等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②网上购物应如何预防被盗情况;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

在许多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学习生活和社会都是美好的,他们认为生活上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意识到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许就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就可能给他们带来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心得五

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 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 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另外,手机上也经常会有那些中奖的信息,比如芒果台抽中了你的手机号码,获得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或者钱数,然后有一个链接需要点击,这样的骗局我们都很容易识破,所以不要想占小便宜,避免失了大财产。

第8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关于防诈骗心得体会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一

如今电信诈骗的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日新月异,而且防诈骗往往滞后于诈骗手段的更新换代,因此作为银行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此通过一些逻辑小tip提醒广大群众,在接到不知名的电话时,应该这样做:

1、 养成好习惯,如果接到陌生电话,首先看一下是否是外地的,尽量不要去接外地的号码,尤其是固定电话,如果手机是智能的,请安装类似360防诈骗的软件,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已经被举报过的诈骗电话。

2、接到任何有公信力的机构电话声称您的账户或者邮件涉及非法事件的时候,请相信自己,没有做的事情无须为之担忧,更加不必相信对方为你着想的不良企图,任何机构在冻结或者扣划您的账户资金都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去银行执行,不需要恐吓或者表现出一副为您着想的菩萨心肠,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些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相信自己就是最大的盾甲!

3、接到亲朋好友或者师友的电话声称手术或者急需借钱的信息或者电话,请务必联系可以联系的熟人确认相关事项,诈骗分子往往利用遇到急事或者灾祸容易慌乱和担心的心理进行诈骗,遇事沉着冷静,不要轻易相信。

4、伪基站的高度发达使得客户发生电信诈骗的几率大大提高,同时作为高度发达的诈骗手段,伪基站的行为往往防不胜防,在这里,如果收到这样的信息,一定要联系各大机构公示的客服电话,而不是去联系伪基站发过来的网址或者联系电话。 临柜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谨记:

1、合规操作,保护客户,保护自己,善于观察,对于边打电话边办理业务的客户,要适时提醒客户,尽到工作责任和义务。

2、定期检查防诈骗小提示是否放置醒目。

3、对于汇往外地的客户尤其要多一个心眼,对于客户不能说清楚的业务,最好能让客户自己打一个电话当场确认。因为我们多一句提醒,客户就减少一个发生损失的概率,少则几百,多则上百万,花费提醒的时间不用两分钟,但是这两分钟如果有成效的话,减少诈骗的机会成本有可能高达几百万之巨。时刻心怀责任,心怀客户。

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二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20__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活动班会。班会流程如下: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乘火车上车时被盗的事例 、因同情心而上当受骗的事例、国家教育局困难补助等事例、网上购物非法链接等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②网上购物应如何预防被盗情况;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

在许多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学习生活和社会都是美好的,他们认为生活上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意识到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许就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就可能给他们带来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三

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 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 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另外,手机上也经常会有那些中奖的信息,比如芒果台抽中了你的手机号码,获得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或者钱数,然后有一个链接需要点击,这样的骗局我们都很容易识破,所以不要想占小便宜,避免失了大财产。

对于这些骗局,我们应该加强抵抗力,不要去相信占便宜的事,现在骗局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我们也应该将我们的思维意识升级,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为大学生,我们的思想应该成熟一些,我们的经验不是很够,现在就应该加强防范,不要让自己受骗!

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四

20__年5月6日,我们班开展了防诈骗观影活动。该影片介绍了我们有可能遇到的骗局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为主要内容,提高同学们的防骗意识。 诈骗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它时刻屡次发生我们周围。因此,我们对这次班会的内容非常认真。我们观看的影片介绍了诈骗的定义和特点,并且详细地介绍了许多诈骗手段,如:atm机诈骗,网络诈骗等。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骗局,我们都不禁提出了疑问。而我们结合图文和自身收集到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其中的”技窍”后,大家头上的疑团才开始散开。诈骗可能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的,但是人们在第一次知道这些诈骗手段时的反应还是比较惊恐的。

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上和电信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供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学习参考,实际上诈骗手段虽然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相信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凭借着你们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识破这些诈骗伎俩。

利用银行卡消费在现代大学生中已经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然而我们对银行卡的诈骗手段以及网上银行安全交易问题却不是很清楚,本次为我们介绍了防银行卡诈骗对策,安全刷卡消费技巧以及 如何确保网上银行安全交易,这些知识使我们对银行卡的使用有了更好的认识。我们都对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对策有了一定的了解,提高防骗意识,因此我们在影片中都获益匪浅。

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五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 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 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第9篇:对于网络诈骗的认识观点范文

一、信息诈骗的种类及方式

信息诈骗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是手机短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信息诈骗的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中奖为饵,骗取钱财。以某公司庆典、举办手机幸运抽奖活动为由,以公证员身份请对方领取大奖,借机诱其汇“邮费”、“税款”到指定的信用卡,收到钱后便杳无音讯,常见短信如“我是XX省公证处公证员XX,恭喜你的号码在XX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小轿车一部,价值8.8万元,请你带着本人身份证和750元手续费去XX处领奖。”

2、以办证为由,骗取钱财。以制作假证件、假公章、假学历等违法经营活动为由,发送短信息实施诈骗。

3、以为名,骗取钱财。假称可以提供“__”特码给对方,要求对方办理会员卡交会费,如“欢迎致电香港__……为广大彩民爱好者提供信息,透露特码。联系电话1395983XXXX。”

4、以验资为由,盗取钱财。谎称有廉价走私等物品出售,以验看购货人资信实力为由,窃取购货人的信用卡号和密码,最后用伪造的信用卡将购货人的存款全部提走。

5、防冒网站,盗取钱财。诈骗者伪装成银行或其它合法机构,发出数以百万计的诱骗邮件,邮件标题通常为“账户需要更新”等等,而其链接的标题就是一个诈骗的网站;他们通过防冒银行网页,利用粗心用户在假网站上输入的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金融机密信息,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如一位客户因为登录了假的中国银行网站(正确的网址应为),导致卡里的2.5万元资金不翼而飞。

6、诱使回电,“赚”取话费。一是诱使对方回电话听歌,“赚”取高额话费,常见短信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XX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二是诱使对方回电,“赚”取高额话费,如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一回拨即收费500元。

7、骗取卡号,盗打电话。常见短信如“我是X公司的工程师,现在将对你手机进行检查,为配合检查,请按#90或90#”,若按指示进行按键,SIM卡卡号可能被骗取,行骗者利用该卡肆无忌惮地打电话。

8、制造信息失灵现象,实施诈骗。一是持机人用盗得的手机发送短信给手机通讯录内的联系人,骗取对方话费。如“XX,我现在在外出差,手机马上快没钱了,麻烦帮我充值100元。”二是骗取对方亲朋电话并通过短信诱使对方关机,如“你好,移动通信公司现在将对您的手机进行线路检测,请您暂时关闭手机3个小时”;然后在对方关机的时候以“在外出事,要求汇款”等事由诈骗对方的家人或朋友。

9、谎称信用卡被刷卡消费,进行诈骗。案犯先发以银行或商场名义发短信给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后,嫌疑人甲自称为银行或商场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卡已被消费,让受害者与公安部门联系报警,以取得对方信任,并提供公安部门的电话,如果受害者按所提供号码与冒充公安人员的嫌疑人乙联系后,乙称其已立案,并让其再与银行信用卡专职人员联系,随后嫌疑人丙冒充所谓银行专职人员授意受害者向指定帐号汇入一定现金。

二、信息诈骗频发的原因。

1、成本极低,回报极高是信息诈骗频发的直接原因。

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例来看,犯罪分子多数是采用手机短信“群发器”来实施诈骗的。他们把群发器一端接到电源上,另一端接通手机。被启动后,群发器就会按照程序自动识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然后将这个手机号的最后四位按照从0000到9999的顺序逐一拨打,将事先拟好的短信自动发到9999个手机号码上。此外,一些诈骗分子还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软件,用手机与电脑连接,上网后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8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他们往往购买多部手机和手机卡号,大量透支手机话费。一旦做成几笔“大单”,手机卡号就不用了。

不管是采用手机短信“群发器”,还是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来进行诈骗,成本都是非常的低廉;而骗到的钱财动辄上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上百万。厦门市公安局曾破获3起信息诈骗案,3个犯罪团伙以手机、网络等形式发送短信7000多万条,谎称可以提供__开奖的特码,诈骗金额高达500多万元。可见,“低成本、高回报”,正是此类犯罪在全国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

2、成功率高,风险率低是信息诈骗频发的重要原因

(1)短信发送范围广,命中率高。由于群发器发送短信的范围极广,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即使成功率极低,也有相当一部份群众难免上当。如一天发送1万条短信,按0.1的上当概率,就有10人受骗。

(2)许多群众防骗意识不强,识骗能力不高。一是贪利心理,愿者上钩。消费者对财富的不正确态度是诈骗得手的最直接因素,多数的行骗者均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作为诱饵,使部分消费者丧失最起码的警惕性。二是好奇心理,步步跟进。部分被骗的消费者并不是从最开始就相信犯罪分子的信息,但由于天生的好奇心理,使他们一步一步的跟进犯罪分子所设定的陷阱中。犯罪分子很注重和被骗人之间的互动交流,特别是通过实时的信息传递,使被骗者对其“真实身份“的验证一步步加深,最终让被骗人逐渐产生信任感。三是粗心大意,难以自防。随着银行积极推动各种电子银行服务,网上理财逐渐进入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些粗心用户在假冒的网站上输入账号和密码信息,结果对方凭借帐号和密码,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四是独善其身,难以群防。行骗者大多是随机发放大量信息,多数群众也能够识破他们的行骗目的。但因为缺乏集体保护意识,极少有人去报案,导致犯罪分子无所顾忌的将行骗的范围不断扩大。

(3)打击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从已经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信息诈骗活动大多属于大范围、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分子伪装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特点十分突出。如手机短信“群发器”(俗称“土炮”),只是巴掌大的一块电路板,连个外壳也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更是无处可寻,更不用说身份的确认。犯罪分子不仅身份不明,而且他们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帐号大多属于外省,公安机关不仅需要异地排摸,而且需要异地协作;不仅排摸费用大,办案成本高,而且工作周期长,追赃难度大。因此,公安机关主观

上产生了厌倦烦燥的心态,如接到群众报案,一些干警只是不耐烦地说这是假的就完事了;客观上形成了“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助长了信息诈骗之风。

3、心理失衡,监管失效是信息诈骗频发的深层原因。

(1)经济转轨,心理失衡。目前,我们正处于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一方面市场经济唤醒了社会的重利意识,人们对财富充满了无限的渴望,极力推崇拜金主义,渴望不劳而获,从而丧失了一些最基本的警惕性,殊不知,天上掉馅饼是少之又少的事情。另一方面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上外来不受任何约束的个性解放思想(实质是极端利己主义思想意识)的影响,致使原本中性的重利意识,发展成为贬义的“重利忘义”,为了获得“额外”收入,犯罪分子不择手段。另外,经济转轨阶段产生了一些违法暴富的个体户和其他人员,他们不靠艰苦劳动却过着奢侈的生活,社会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扩大,对一些靠工薪维持生活的群众产生严重的冲击,并直接影响了一些人的价值取向,也为一些以诈骗犯罪为职业的犯罪分子为其“犯罪合理化”的荒谬心理找到了借口。

(2)社会转型,监管失效。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信息诈骗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社会性问题,电信条例出台时还没有短信这项业务,因此也没有关于短信服务方面的要求与规定;而且,我国不仅没有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法律,更无专门保护网络中的个人资料安全的法律。二是社会监管漏洞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到了市场经济信息时代,不仅人财物出现大流动,而且应用信息进行交流、贸易的现象大量增多,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未跟上,管理防范、控制机制薄弱,出现了很多漏洞和空隙,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手机卡、小灵通没有实行实名制(据了解,在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这两大运营商的用户群中,目前不登记名字的用户占总用户的70以上),缺少注册用户资料,导致出现无法追查到短信诈骗者情况,给信息诈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带来诸多不便。三、打防对策

信息诈骗不仅影响我国的正常通讯秩序,干扰了群众的日常经济交往和社会联系;而且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从20__年10月到20__年3月,泉州市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短信诈骗案件5500余起,被害人遍及全国30个省、市、区,被骗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我们必须进行严密防范,给予严厉打击。

(一)以堵塞管理漏洞为切入点,健全防控体系,减少犯罪发生率。

1、要加强立法,规范管理。一要通过立法,规范短信市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电信条例;尽快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信息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社会各方面保障信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把握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科学全面的监管方式与程序,做到预防、控制和打击相结合,国家、社会和个人权益相协调。二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通过立法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国家或地区已经超过50个。如美国1974年的《隐私权法》、1970年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对个人资料保护均有相关规定。

2、要密切协作,加强监管。电信、网络公司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相互协调,共同监督。一要推行手机实名制。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推行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落实手机实名制,并对滥发垃圾短信者处以高额罚款。二要严格禁止群发短信广告。由于运营商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时采取群发的方法,几乎所有的手机号码都被默认为可以接收这类短信的用户。要根治群发短信,必须从源头下手。虽然信息产业部已经规定,基础运营商不允许为任何未经许可的信息服务商提供接入,否则负连带责任,但没有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这样就使源头根治短信诈骗无法可依。因此,在以后的规定中,有必要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特别要把通过群发信息进行诈骗列入需要严厉打击和取缔的范围。三要加强对隐身短信的管理。隐身短信大概有两种类型,一是给自己手机配上一个PM号,可以大大提高手机的短信功能。PM短信还能帮助发信者隐身,只要在对方手机号前加上8778就可以发送PM隐身短信了,对方手机上只显示自己的PM号,而不显示自己的手机号。二是在网络上申请一个帐户,即可以通过在线发送信息给目标手机用户,显示发件人的名字是网络上的帐户。“隐身短信”侵犯了收信人的知情权,也违反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只靠社会道德来约束。如何规范有关行为,使之发挥正常功能,又不落为危害他人的工具,需要法律部门,内容供应商,电信部门等给予重视。

(二)以提高防范能力为着重点,加强宣传教育,降低犯罪成功率。

1、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强对公民道德素质的宣传,特别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要教育广大群众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群众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使广大群众艰苦奋斗,洁身自好,不制作诈骗短信,有效地消灭不良短信生存蔓延的空间。

2、及时揭露诈骗伎俩,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公众对信息诈骗的免疫力。如要根据案件发破情况,及时分析掌握犯罪分子作案规律,归纳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方式和过程,并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信息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广大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彻底断掉不法分子的"财路"。要告诫精心的群众在使用网络银行时,务必要记清自己开户银行的网址,每次登录最好选择直接输入网址,尽量避免用搜索引擎查询到的链接进入相关网站;并且尽量不要在网吧里登录网上银行,因为无法知道这些计算机是否装有恶意程序进行监测。同时,要选择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营造打击声势,震慑违法活动。

3、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增加破案有效线索。各地指挥中心要采取各种形式,动员受骗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醒群众举报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喊打的良好关键氛围;同时要设立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确保受理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本地信息诈骗情况。

(三)以专项行动为突破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犯罪风险率。

1、要调查摸底,重点突破。要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并对收集到的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搞清犯罪信息源所在区域、

诈骗资金流向,选准工作重点进行侦察,确保打有目标,攻有方向。

2、要合成作战,快速反应。一是积极构筑以刑侦部门为侦察破案主力军,各警种协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