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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治理对策精选(九篇)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

第1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暴力;危害;法治防治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学研究项目《法治思维视角下网络暴力防治机制研究》

(14C0747);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互联网+” 背景下高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机制研究》(15E09)。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融入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还是数字更为直观――中国迄今已经有6.49亿网民,超过5亿的智能手机用户。截至2014年6月,我国域名总数增至1915万个,相比2013年底增速为3.9%,网站数量为273万个。4G等通讯技术的进步,智能芯片的广泛应用,让“公民即网民”时代正阔步走来。 所以公民在各大网站发表自己的言论日渐方便,如同尘世生活中的雾霾一样,在喧嚣的互联网上,各种暴力及霸凌现象已成为网络公共生活中的阴影,挑战着公序良俗,消解着公平正义。稍有不慎,暴力之火可能蔓延至每个人身上。

1 “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及其危害

(`)“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

什么是“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是这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

(二)“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的危害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 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时常以凌厉而澎湃的恶毒舆论演绎着“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魔力。一是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公共事件,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二是无节操、无底线地挖掘新闻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甚至“株连”亲朋家人;

三是线上线下直接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

从贫富悬殊到阶层分化,从利益失调到娱乐至死……转型期的中国,似乎给“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提供了绝佳的“表演时机”。于是,在信息高速公路上,“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头也不回,将真相与秩序甩在身后,极速狂飙。投机者利用“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氤氲出的“耻辱文化”,炒作热点,渲染黑暗,在点击率经济中盆满钵满。也许今天,人人是暴力氛围的加速器,而迟早有一天,人人都要为失范的网络世界,支付混沌的代价与成本。毕竟,从来暴力的狂欢,都不外乎零和博弈:伤害越大,重建越难。

2 “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法治防治策略

防治“‘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一)政府层面:创新社会治理思维,在防治“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中发挥主导功能。一是要反思制度设置的公正性,并积极构建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促进转型风险的有序释放。二是应加强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引导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对网络运营商的规范制度,防止风险信息异变。

(二)社会层面:提升自组织能力,在防治“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中发挥主体功能。

一是要努力构建以家庭、学校为主体的教育督导系统,以改善青少年的社会化环境。二是积极营造有序而又有活力的舆论环境 。

(三)网民层面: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网络行为素养以防治“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这也就要求每个网民,如果你发表意见,有自己的态度和观点是可以的,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理由,但对于事实不清楚的,不要盲目转发,至少要表明自己的观点。真正制造谣言的人要承担责任,其他网友不要盲目跟风,随意转载,围观式的转载有可能扩大侵权行为。

3 网络安全法与“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和我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网络安全法。我国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我国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我国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我国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国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治网络安全事件,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依法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我国安全、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传播色情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参考文献

[1] 姜方炳.“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J]. 浙江学刊. 2011(06)

[2] 陈代波. 近年来我国网络暴力问题研究综述[J].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1(02)

[3] 贺进,王艳艳,贺志明. 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治理[J]. 新丝路(下旬). 2015(06)

[4] 李亚诗. 从“网络暴力”看我国隐私权的民法保护[J]. 中国商界(下半月). 2009(11)

作者简介

贺进,男,管理系软件设计师,湖南大学2014级软件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安全管理。

第2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韩国 青少年 网络失范行为 对策

韩国是亚洲国家中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据全球性社交营销机构“We Are Social”于2012年的报告,韩国互联网的普及率为83%。韩国早在2004年就提出“U-Korea(韩国泛在网络)构想”,致力于构建让人们随时随地都可用来处理日常生活的网络。然而,韩国“无所不在”的网络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带来了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问题,青少年的网络失范行为尤为严重。

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概述

据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2009年的统计,韩国4900多万人口中,约有3658万人使用互联网。互联网给韩国民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受,但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网络暴力时有发生,不良信息随意传播,由此而来的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问题尤为严重。目前,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主要有网络成瘾问题、网络语言暴力问题以及因青少年接触网络不良信息而引发的犯罪问题。

网络成瘾问题。随着青少年上网时间的增多,青少年“网瘾”成为韩国社会之痛。甚至有学者提出,18岁以下的韩国人中有30%的人面临着患网络成瘾症的危险。这部分人群每天玩网络游戏,上网聊天的时间超过2个小时。患上网络成瘾症的人,无法忍受没有电脑的生活,遇到网络出点小问题,就会异常愤怒,情绪不稳定。针对这些状况,韩国政府成立了网络成瘾咨询中心,并从2007年起,在韩国100多家医院开展了网络成瘾治疗项目。韩国认为网络成瘾症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①

智能手机使用成瘾症是韩国青少年网络使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是指由于过分使用智能手机而引发日常生活障碍的一种症状。据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的“2012年网络成瘾症现状调查”,韩国6岁至19岁的儿童及青少年中,64.5%的人拥有智能手机,其中6岁至9岁的儿童智能手机使用成瘾率为7.2%,10岁至19岁的青少年智能手机使用成瘾率为18.4%,多文化家庭(国际婚姻家庭)与单亲家庭青少年成瘾率略高于平均水平。据韩国XKEEPER公司2013年第3季度抽样调查报告,韩国青少年每人每天平均使用智能手机的时间为2小时57分,个人电脑的使用时间为3小时零9分。青少年一般利用上学和放学路上、课间以及其他零碎的时间上网,接触的有害信息为有害视频、有害网站、有害APP、有害UCC等。

青少年网络语言暴力。网络语言暴力是指以网络为载体,使用谩骂、诋毁、侮辱、嘲笑等方式,使他人在思想和心理上受到伤害的行为。近年来,国内关于“人肉搜索”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报道屡见不鲜,韩国频繁发生的网络语言暴力事件同样令人震惊,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韩国著名艺人崔真实自杀事件。由于不堪网络语言暴力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崔真实留下“人言可畏”几个字后,在家中自杀。青少年作为网络留言的重要参与者,也受到韩国网络环境的影响。韩国青少年参与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场域主要包括韩国的著名搜索引擎NAVER、EMPASS、DAUM、YAHOO等的论坛以及个人微博、游戏网络的留言板块、UCC等个人视频上传平台等,实施网络语言暴力的方式包括谩骂、谣言、针对某一特定个人进行诽谤、威胁、性骚扰等。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韩国面临严重的校园暴力问题,如今这一问题延伸到网络世界。在韩国,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暴力以及不良食品被称为韩国社会不能容忍的“四恶”,校园暴力居四恶之首位。韩国教育部每年进行两次校园暴力现状调查,据韩国教育部2013年11月的《2013年度第二次校园暴力现状调查》结果,语言暴力占校园暴力总数的35.3%,居校园暴力之首,其中9.7%发生在网络空间。近年来的统计结果表明,网络语言暴力在校园暴力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仅从2012年到2013年的一年间,这一比例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以女性为对象的网络暴力发生频率明显高于男性。网络上的校园暴力行为主要通过SNS等社交网站的文字发送功能实施,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这种语言暴力行为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从虚拟世界到现实世界的青少年犯罪行为。进入新世纪以来,韩国青少年通过网络购买违禁药品、参与网络以及以危险方式会见网友等行为呈现“线上-线下”交互发展的模式。据韩国学者李珉汇2001年的一项调查,韩国青少年利用网络的主要目的为参与网络聊天,76.2%的中学生表示主要聊天对象为同龄的异性,其中40.29%的人在线下见过网友,其中68.3%的人表示与网友见面主要是一起“吃、喝、聊天”,2.9%的人表示与网友发生性接触。据韩国青少年保护委员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通过网络聊天参与性买卖的女性青少年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女性青少年更容易成为网络聊天的受害者。

网络游戏引发的网络也成为一种新型的青少年网络犯罪行为。据韩国光州成瘾症预防与治愈中心2013年7月针对光州地区2000名中小学生的调查,被调查者中73%的人表示至少参与过一次赌钱的网络游戏,其中27.6%的人表示首次接触网络赌钱游戏是在8岁~10岁之间。青少年利用午休、课间、下课后以及周末的时间参与游戏,其中60.3%的人表示首次尝试赌钱游戏是出于对游戏本身的兴趣,但随后就会产生“也许会赢钱”的期待感,进而发展到寻求兴奋和刺激。韩国学者认为,青少年参与网络赌钱游戏时经历的心理过程与成瘾症者基本一致,无视风险,夸大胜利的可能性是成瘾症最为核心的心理机制。由于青少年的网络行为会延续到其成人后的生活,该现象引起韩国社会的广泛关注。

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成因分析

网络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韩国社会经历了剧烈的民主运动,民主和自由成为韩国民众最为向往的现代生活理念。与此同时,韩国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无论从个人的生活还是从社会文化的层面上,都重视礼教,强调长幼有序。因此,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需要遵循相关的社会道德规范。网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给予青少年较为宽松的环境,青少年认为网络登录名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不易被察觉;在网络上散布恶意评论时,不需要直接面对恶评对象;网络失范行为具有一定的从众性,并非个人行为。美国犯罪学家爱德温・苏哲兰(Edwin Sutherland)曾经提出差别接触理论,认为犯罪是在与他人互动过程中学习来的结果,如果个人在亲近团体中学到的经验有利于犯罪,犯罪行为发生的概率则高。随着青少年网络使用时间的增加,开放网络的虚拟社区以及社区成员的共同失范行为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社会支持网络的缺失。青少年最为重要的社会支持网络由家长、朋友、兄弟姐妹、教师构成,社会支持网络的缺失会引发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研究表明,家庭的教育理念对青少年网络行为产生影响,父母正确的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子女的社会化能力,如果父母的教育过于严厉或过于放任自流,子女的社会化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较差。自我管理能力较差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生活,更有可能转向虚拟网络世界,沉迷于网络。青少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因此教师对青少年的影响根深蒂固,如果教师默认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表示,或对青少年长时间使用网络持肯定的态度,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概率就会提高。在社会支持网络中,同龄人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非常重视同龄人对自己的评价,因此同龄人群体的网络行为对青少年产生直接的影响。

青少年对网络失范行为的中立化。青少年犯罪学家马塔扎(Matza)和斯雅克思(Sykes)曾经提出“中立化技巧理论”,认为青少年犯罪并非完全出于对犯罪价值观的认同,一些奉行传统道德观念的青少年会利用中立化技术减轻罪恶感,并将犯罪行为合理化。韩国学者关于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调查研究,同样支持这一理论。据韩国学者李成植(2009)对网络语言暴力成因的研究,实施网络语言暴力者认为自己的网上评论是对言论自由理念的实践,一部分人以此来推卸对网络语言暴力的责任;认为对那些过于恶劣的人,可以进行恶意的评价,以此来否定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的存在;认为网络上的言论不会给对方带来太大的伤害,以此来否认形成伤害的事实;认为大人(或家长)也会经常谩骂、诽谤他人,因此不会批评“我们”,以此来批评约束“我们”的人本身;对于攻击“我们”的人,当然要予以反击,以此来表明忠于团队的立场。

韩国对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管理

针对韩国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问题,韩国政府设置专门机构,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协同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应对。

管理机构和主要法律、法规。韩国网络安全委员会是韩国政府设立的独立的互联网管理机构,成立于2006年,其前身为韩国信息通信道德委员会。韩国网络安全委员会作为韩国最主要的网站内容分级组织,制订网站内容的分级标准,并对信息传播伦理,净化网络内容等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与遵循准则。③

目前,韩国关于互联网的主要法律包括《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条例》、《青少年保护法》、《管理相关法律》等④。这些法律和法规涉及网络管理的方方面面。2001年4月,韩国颁布的《不良网站鉴定标准》提出对互联网内容进行鉴定与过滤的标准。广播通信委员会2007年提出《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其内容包括加强对网上留言的监控、向不良网站的运营商和对网络恶评监管不利的运营商征收罚款等。这些法规的颁布,为韩国网络内容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韩国政府还赋予特定岗位的韩国公民网络管制的权利与责任,如信息通信部长官具有网络管制权。根据韩国《电信通信工作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信息通信部长官认定某一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时,长官个人有权下令阻止或限制其传播。

韩国网络安全委员有权审查有可能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信息源,包括BBS、聊天室等在内的网络空间,并采取相关措施,对“侵害公众道德”、“可能影响国家”以及“可能伤害年轻人感情、价值判断能力”的有害信息的传播进行限制。该委员会设立“有害信息举报中心”,接收网络用户举报。该中心的“互联网巡逻队”,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任何年龄超过20岁的申请者都可以成为网络巡逻者,工作期限为一年④・。韩国是崇信言论自由的国家,韩国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言论自由至高无上。但是,韩国在网络聊天管理机制方面,却呈现出高度统一和集中的特点。2007年,韩国政府顶着“干涉网民自由”的巨大压力,推行网络实名制,并于2008年,将该制度落实到网络管理的所有领域。根据实名制,网民在申请网站邮箱或聊天账号时,要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包括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职业等详细信息。

韩国的网络实名制在净化网络环境、遏制网络暴力、管理青少年网络聊天行为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网络实名制也产生了个人信息泄露、外国公民网络活动受阻等负面影响,人权组织也对这种“阻碍言论自由”的制度提出反对意见。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何去何从,还有待进一步关注。

对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的规制。韩国实行的网络实名准入制为青少年网络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由于实施严格的个人认证制度,而且网上的信息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划分,因此,未成年人很难接触带有暴力、自杀、色情等内容的信息与视频。韩国的《青少年保护法》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授权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阻止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或登陆色情、“令人反感”网站,并要求网吧、学校、图书馆等公共上网场所安装过滤软件,保证未成年人获取健康的信息。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不仅用于限制青少年接触“令人反感”的不良信息,也同样应用于网络游戏。

2010年4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游戏沉迷现象预防与消除政策》规定,韩国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首先要用父母的身份证进行登录,以此保障未成年人在父母的指导下接触网络游戏。为了防止青少年盗取父母身份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要求各大游戏网站进一步强化本人身份认证制度,即用户登录游戏网站时,需要由持身份证者本人进行再次确认⑤。韩国还对青少年登录网络游戏网站的时间进行限制。据韩国外交通商部官方网站2011年11月8日的新闻,韩国国会当日通过《青少年保护法实行令修正案》,根据该法案,韩国将对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实行“深夜网络游戏关闭制”,即从零点到清晨6点期间,网络游戏将对青少年自动关闭。该法案俗称“灰姑娘法”,在防止青少年沉溺网络游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韩国政府积极倡导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培养。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规定,从2009年3月起,韩国小学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接受“网络礼仪”课程教育,作为社会技能课程培训的一部分,科学技术部有关人员认为,互联网可以匿名的特点使越来越多网民在网上将陋习暴露无遗,新增课程不仅教育学生避免在网上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攻击他人,还力求提高他们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意识。⑥目前,韩国的网络教育在低龄群体中的普及率高于其他群体,据调查,9岁以下网民接受网络教育的比例高达99.1%,20~29岁网民接受网络教育的比例也达到63%。网络教育已经成为韩国低龄网民使用网络的重要内容之一。⑦

综上,韩国互联网覆盖率和青少年网络使用率居亚洲国家之首,“无所不在”的网络为韩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也引发了严峻的青少年网络行为失范问题。由于青少年所感知的网络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社会支持网络的缺失以及青少年对自身失范行为的“中立化”机制等原因,韩国社会长期面临着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网络语言暴力问题、青少年接触有害信息以及网络犯罪等问题。针对上述网络失范行为,韩国从政府、社会、学校及家庭的各个层面出发,为青少年设立了多重保护网络。世界各国的青少年网络使用行为存在共性,而我国与韩国具有相似的文化基础与社会规范。因此,韩国的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研究成果以及管理经验对我国的青少年网络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分别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沈高超:“韩国网络营救学校:把网络成瘾者拉回现实世界”,《中国社会报》,2008年1月25日。

②④陈晓云:“韩国网络治理现状及启示”,《新闻与传播研究》,2010年第6期。

③王刚:“韩国多法齐下,严管网络”,《法制日报》,2012年8月21日。

⑤莽九晨:“韩国互联网个人认证制度保护青少年”,《人民日报》,2010年7月15日。

⑥陶丹:“试论韩国的网络环境管理经验”,《新闻研究导刊》,2012年第6期。

第3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网络政治参与;困境;应对

2011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最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网络普及率攀升至36.2%。某种意义上,互联网已经可以被称为电视、电台、报纸之后的“第四种媒体”[1],与此同时,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并对政府行为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公民通过互联网行使各项权益,表达利益诉求,逐渐形成一种崭新的参与政治模式――网络政治参与。

一、网络政治参与的基本内容

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新形式,是在互联网的出现和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普及和发展起来的,是指社会公众以网络为渠道和途径参与政治生活,对政治体系、政治过程、政治决策产生影响的一种方式和活动。它包括以下几方面基本内容:一是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不是职业政治家,而是普通民众,基于这个原因,参与者的活动不是职业的、连续的,而是业余的、间断的,就其社会角色而言,一般情况下是附带的或第二位的活动;第二是网络政治参与的目标具有广泛性。广泛性主要体现在网络背景下政治参与的目标不仅仅指向于现实中的公共政治生活,也指向虚拟空间的“政治生活”;第三是网络政治参与的媒介是网络,明显突破了目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常规途径,如听证制度、制度、座谈会、公示制度、公民接待日制度等。[2]

与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相比,网络政治参与具有平等性、便捷性、分化性等新特点,并更能直接的反应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与政治态度。在我国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公众表达诉求、评论时事、传递信息、释放情绪的一个重要渠道,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职权行为的影响愈发明显,网民已经成为一种不可低估的社会力量。近年来的新疆问题、问题、汶川地震等重大公共事件,网络都积极、深度介入,并在其中发挥显着作用。

二、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历程

1994年4月,我国正式跨入互联网时代,与此同时,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经历了从地方到中央、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的过程。重庆市人民政府1998年3月在网上开通市长电子邮箱,成为中国政府上网施政的引领者。党中央在2001年1月正式提出,要积极利用网络传播为政治生活服务。2003年1月,深圳市市长与网友“我为伊狂”见面,开启了高官与网民对话的先河。[3]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是我国网络政治雏形确立的标志;同年,浙江省开通“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热线”,实现了公众与政府的多渠道双向互动信息传递。2008年6月,同志在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这是中国最高领导人第一次通过互联网与公众互动,标志着网络政治参与时代的正式到来。之后,总理于2009年2月28日和2010年2月27日两次与网友在线交流,就金融危机、大学生就业、房价、医疗改革、中美关系等进行了认真回答,引起网友的热烈响应。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人民网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开通网络投票,结果显示收入分配、反腐倡廉、民主法制、房价物价、医改社保、教育改革、就业问题、三农问题和经济政策等占据社会公众最关心问题的前十位,这也确定了党政机关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政策倾斜领域。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网络政治参与目前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政治建设和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力量。

三、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

(一)网络失真信息导致公民参与政治的非理性化

如果社会公众被虚假信息所蒙蔽,政治评判必然会发生偏差,而网络本身不可避免的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政治参与的非正式性和渗透性,即“网络空间不足以形成理性的交流”[4],而这非常可能导致公众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的非理性化。这种不负责任的非理性政治参与不但让政府无法从网民们的意见中提炼出真正符合实际的、有建设意义的建议,而且由于社会公众受信息蒙蔽或者信息缺失影响,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也会遭到误解,甚至对抗。

(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情绪化和暴力化倾向

在网络上,绝大多数信息都是可以互动和评论的,每个人也都可以看到其他人的评论内容,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特征,从而激发许多人的围观、评论热情,但由此带来的副作用也很明显。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如、利益集团、潜规则等问题,极端情绪化的评论经常能引起“共鸣”,越是激烈、尖刻、宣泄不满的评论,越是能够得到追捧,一些理性、宽容的评论被围攻、谩骂,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的异化倾向日益严重。

另一方面,网络政治参与的暴力化倾向也很明显,掌握话语主导权的一方往往具有暴力侵犯性,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置国家法律和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不顾,无所不用其极,如“人肉搜索”问题。

(三)网络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公民参与政治的非代表性

从地域上看,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呈现出“东部快、西部慢,城市快、农村慢”的不平衡态势,农村与城镇在互联网使用上的差距较大,目前74、9%的网民都居住在城镇,城镇居民的互联网普及率是27.3%,农村仅为7.1%。[5]就这种互联网发展不平衡导致的“数字鸿沟”,美国学者提姆•鲁克曾说过,“数字鸿沟把整个社会划分为信息的富有者和信息的贫困者,信息的所有者与信息的非所有者,以及第一和第三世界。”[6] 即“数字鸿沟”导致“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的产生,进而导致一部分人,特别是弱势群体丧失了发出声音的机会。因此,网络上出现的只可能是部分群体,特别是部分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最真实的公众意见无法在网络上出现,最终导致政府政策的制定出现偏差。

四、网络政治参与困境的应对之策

(一)完善网络立法,保障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和合法化

我国政府自1996年以来已经相继出台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行政法规,如《中国公用计算机与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些行政法规已经明显滞后,如部分条文已失去实际意义,一些关于网络行为认定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当下之计,首先要加快网络法制化建设进程,尽快完善现有规定,构建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规范网络秩序,为公民网络参政提供法治化渠道。

(二)注重舆论引导,避免非理性及情绪化民主带来的消极后果

政府应当积极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加强引导和监管,防止网络政治参与危机的发生。对于网络政治参与的公民,要正确引导;对于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的网民,要加强疏导。要拿出责任心、耐心、细心,以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让公众信服,让网民心服。各主要门户网站、专业网络舆论疏导人员应当积极与理性、宽容的网民通力配合,引导积极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客观、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逐步减少网络政治舆论的非理性和情绪化现象,进而从根本上消除其对普通民众的消极影响和可能对政治与社会产生的冲击。

(三)缩小互联网发展不平衡产生的“数字鸿沟”,扩大网络政治参与的覆盖面

现代社会,公民通过政治参与争取和实现社会、经济平等,但因互联网发展不平衡产生的“数字鸿沟”,造成了公民之间政治参与能力的巨大差距。缩小“数字鸿沟”,要求政府必须加速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全民共享。首先,要进一步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促进全民上网,让绝大多数人能够充分享用互联网资源,此其一;二是要采取一定的政策倾斜和扶助政策,对互联网建设和发展落后地区,以及信息弱势群体,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在这方面可以适当学习国家普法工作的有关做法,促进电脑和网络知识普及,让大多数人能够接触和掌握电脑和网络技术,提高其了解、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网络政治生活中来,实现网络政治参与的均衡发展,此其二。

除此之外,还应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力度,推动传统媒介中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多方面强化对网民的教育、引导,提高网民的网络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加大网络技术开发力度,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等。

五、结语

2008年6月20日,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7]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网络政治参与必将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客观地接受它、科学地认识它、充分的利用它、不断地完善它,也必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探寻互联网良治之路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参见袁刚:《网络民意和“第四种权力”》,载《人民论坛》2010年第11期。

[2]参见王雨燕:《网络背景下的公民政治参与研究》,载《新闻世界》2011年第5期。

[3]参见《深圳市长与〈深圳,你被谁抛弃?〉作者对话》,载《南方都市报》2003年1月20日。

[4]小施莱辛格:《民主有未来吗?》,载《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8年第5期。

[5]张鹜远:《论当前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暴露的问题及对策》,载《理论前沿》2009年第12期。

[6]提姆•鲁克:《应对数字鸿沟:计算机世界里的严峻现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206页。

[7]参见《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8年6月21日。

第4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一、青少年网络暴力的概念及特征

目前,学届对何谓青少年网络暴力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更多的是对网络暴力进行概念界定。比较流行的解释是网络暴力是指不特定的网民群体在虚拟网络上采用暴力言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对他人身心产生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部分青少年在网络平台上肆意妄为,忽略道德的行为对他人产生严重影响,即构成青少年的网络暴力。

青少年网络暴力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攻击性和暴力性。青少年网络暴力一般都具有明显的攻击对象,可能是个体,也可能是群体,甚至可能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社会整体,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反社会性和反主流行性。二是形式多样性。网络暴力的发生渠道和传播平台呈现多元化特点为网络暴力的形式多样化提供了基础。比如,金权亮的研究认为部分青少年网民为避免被指责为“网络暴民”,选择用打油诗、段子、PS等形式对热点事件或者当事人进行嘲讽和恶搞,进行偏激和情绪化的发泄。三是主体的不确定性。姜方炳认为基于开放性和匿名性等特性,网络空间聚集着各类群体,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

二、青少年网络暴力带来的影响

(一)阻碍青少年自身人格健康发展。网络暴力行为阻碍了青少年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缺乏自控的情绪宣泄以及暴力展示不仅导致青少年极端和冷漠的人生态度,更可能触犯法律。

(二)挑战了社会道德和法治价值。青少年网络暴力不顾公民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肆意进行言语攻击和信息泄露,并将这种伤害蔓延到现实社会当中,不仅给当事人来带法律之外的永久伤害,更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核心价值体系,严重挑战了社会道德底线。

(三)破坏了网络秩序和教学秩序。网络暴力或欺凌造成的后果包括缺勤、回避学校活动、逃学或彻底的辍学,这些不仅会严重破坏教学秩序,更会对青少年的学习成绩、身心成长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严重影响他们未来的受教育、影响他们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受到网络暴力影响的不仅是案件中的受害者,其施暴者、旁观者的身心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整个学校秩序、学习环境、对父母家庭影响的连锁性反应都将给社会秩序带来更大的潜在危险和现实危机。

三、青少年网络暴力的原因分析

(一)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差。“微时代”人们获取信息、信息、双向交流的速度越来越快,网络暴力等诸多网络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本身处于特殊发展时期的青少年更难以抵挡网络暴力的侵蚀。他们心智尚未成熟,在面对众说不一的舆沦面前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但他们思维活跃、敢想敢做,遇到事件难免冲动,容易被舆沦所左右,失去自己的主观判断,误将一些过激的言行视为仗义执言或者打抱不平。

(二)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缺失。学校管理层对网络暴力现象认识不够全面,既缺乏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有效教育和引导,更缺乏相应的防控和治理机构及措施学校对有关网络暴力预防教育的课程设置不合理,缺乏对青少年网络道德、网络法律知识以及网络监管法律法规的普及。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课堂,在孩子如何使用网络上没有尽到责任;社会在营造晴朗网络空间上力度不够。

(三)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虚拟网络空间为网络暴力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主体多元、责任分散的舆论场域;网络的隐匿性和虚拟性使得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难度加大,反过来又进一步弱化了青少年的责任意识以及法律的震慑作用。在“网言无忌”的情况下,发生网络暴力的门槛可以说几乎为零,青少年参与各种新型开放性社交平台的概率更高,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则相对更差,因此更容易引发网络暴力攻击。

(四)网络监管的滞后性。网络领域的灰色管理地带和模糊管理空间助长了网络暴力等问题的蔓延。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社交软件层出不穷,但是管理起来非常困难,一味删帖会引发民众的逆反心理,但主动引导规范又存在其他方面问题,管理上的平衡在不断摸索中完善,但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问题又开始出现。

四、治理青少年网络暴力的路径

笔者建议从从宏观和微观、道德和法律、校内和校外、虚拟与现实等诸多角度综合施策。

(一)加强青少年的网络道德素养和自我保护。青少年要不断提升自我道德素质水平和网络素养。青少年应该多接触学习哲学知识,用辩证的方法看待所谓的言论自由,客观看待网上的各种观点,理性看待网络暴力行为,坚守内心道德标准,用法律约束自己,不随意谩骂、侮辱他人。青少年应保持极强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网络行为素养以应对网络暴力,自觉约束行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营造良好虚拟网络氛围。青少年也要增强自我心理素质,培养健康个人兴趣,提升情绪管控能力。有研究认为,青少年要不断提升自我生活乐趣和社会资本,不断提升情绪管控能力,才能免于陷人网络暴力的陷阱。

(二)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加强对相关热度问题的精准声量分析,用大数据进行预测、管理并积极应对,应该能最大限度预防网络暴力的发生,尽快将青少年网络暴力的破坏程度减到最小。针对青少年广泛重与的网络平台,要建立针对青少年网络暴力的快速反应机制,对青少年网络暴力的举报信息过行单独、重点跟踪、溯源,并优先解决处理。鼓励和倡导互联网相关企业积极开发青少年相关的上网APP,为青少年开辟一个更加多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如开发相关家庭APP,设置父母锁,限制青少年浏览不适当的页面,从“非礼勿视”的角度防范青少年网络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网络立法及网络治理水平。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符合我国需要的防范、遏制网络暴力的法律法规。区别对待儿童和成人,保护儿童不在网上遇到只有成人才能接触的内容。二是要严格确立软件分级制度,对网络行为进行严格的年龄限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也是震慑网络暴力的重要手段。明确规定互联网言论可以成为犯罪事实,通过刑罚进行惩罚。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增设网络暴力应负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严惩“人肉搜索”及网络暴露未成年人隐私等泄露青少年隐私的行为。二是修改刑法规定,严惩针对青少年的网络暴力犯罪的累犯”罚应夺其志“,使其不敢再犯,不能再犯,在社会上发挥震慑作用、教育作用。

第5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舆情;网络治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2-0147-02

1 当前网络直播、贴吧、论坛上存在的乱象

时至今日,互联网已极速扩张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学习阅读、休闲娱乐、买卖交易全部可以在网上进行,很多人都表示互联网与他们的生活已经密不可分。

在互联网快速成长的同时,网络直播市场也充斥着各种乱象,有这样一些人混杂其中,吸引更高关注度,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危害着社会安定。

1.1 宣扬、色情、暴力的“不自律主播”

为了推高流量、吸引粉丝,有些网络主播花样百出,不惜突破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个别网络直播平台为了赚取利益,肆意放纵这种行为。

①在网络直播上含有宣扬、色情内容的表演。有些不自律主播秀场直播含有宣扬、色情内容表演,如斗鱼tv一名主播“放纵不羁123”在线直播不雅行为,在名为“直播造娃娃”的直播间中,一男一女做着不雅动作,这些行为在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②直播平台提供含有、暴力内容。个别网络直播平台为了赚取流量和佣金,在众多相似平台中寻找差异化,吸引更高关注度,留住一些“特殊用户”,在游戏直播平台提供含有、暴力、危害社会公德,教唆犯罪的游戏内容。这些行为极大的危害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

1.2 为宣泄私愤及满足自己特殊的“网络暴民”

网络暴民采用污言秽语的信口谩骂或随声吠影的“口诛笔伐”,使用破坏性和毁灭性的暴力手段对别人实施攻击,对被攻击者遭成精神上的杀伤,做出一些颠覆伦理、违背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事情,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他们的主要言行有:

①地域黑,民族黑,宗教黑。地域黑,典型的表现就是论坛里一般涉及到不同地域的新闻,总有一些人立刻跳出来说,“XX地方的人就是不好,我就讨厌XX地方的人,”这是轻的,极端的就是拿侮辱性名词直接套在某个地域上,对整个地域进行抹黑。民族黑、宗教黑则发表仇恨言论,中伤其他民族和有不同信仰的人。类似此种歧视性言论严重破坏人民内部团结与社会稳定。

②人肉搜索,揭密隐私。“人肉搜索”是网络暴民最具杀伤力的武器。通过人肉搜索,查到个人隐私,就可以给被攻击者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人肉搜索如今被网络暴民广泛利用,形成了一些专门人肉异己,从别人痛苦中汲取快乐的“钓鱼贴吧”。目前,这种人肉搜索受害者数量呈扩大趋势,严重的如“潘梦莹事件”、“铜须门事件”的主人公精神崩溃,其家人与所在学校也受到牵连。

2 乱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2.1 审核不严

在海量信息的条件制约下,网络贴吧、论坛除对法律明令禁止的内容自动过滤外,对其他网民发帖不能一一审查。对于敏感话题,只需以一种模糊、隐晦的说法就能蒙混过关,这样对发贴审核的效果很不明显。

2.2 难于监管

与传统的容易受政府监管的媒体(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不同,网络贴吧、论坛作为新兴媒体,其传播速度、普及程度、传输成本都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在这种情况下,用监管传统媒体的手段去监管网络论坛,是无效的,甚至会产生反作用。

2.3 打击不力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网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但网络管理者执行力度不足,对网络乱象的打击力度不够。铺天盖地的违规言论,被处理的只是“冰山一角”。广大网民的投诉举报中有很多是针对网络暴力的,但网络暴民数量庞大, “法不责众”,只是少数人被短期封号处理。对于虚假新闻的传播,不能“防患于未然”,每次都是等到事态严重了再处罚几个关键造谣者,但此时已经对社会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2.4 普通大众不明真相,被煽动利用

谣言必须要有大量的传谣者助势才能达到其效果。传谣者帮助传播虚假信息犹如火上浇油,让它形成燎原之势。为了将普通民众转化为传谣者,造谣者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与人的从众心理,雇用水军大量发帖,造成相当多不明真相的民众不加甄别就以讹传讹。

3 改进措施

3.1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武备之要务,当以强心为先。为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增强全民族的综合素质。同时必须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减少“发病率”让国民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学校既要教育未成年人“爱国”,又要教育他们“爱党”。对于成年人,当前政治教育工作对象局限在党员,非党员基本没有参加政治教育或只是流于形式,导致政治素养差、政治意识模糊。一方面,党员要发挥帮扶作用,主动纠正身边群众的错误政治观点;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多组织私企、个体户等非政府机构的政治思想专题宣讲。

3.2 提高网民素质

网民是网络的参与者和重要组成部分,网民的素质对网络社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今有些中国网民抱着肆无忌惮和玩世不恭的态度,在网络上发言偏激,行为过火。网民素质较低会造成网络社会环境的恶化和低俗,使网络社会的发展偏离旋律,走向歧途。要引导网民“三思而后行”,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要给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增强对信息筛选的能力,把网络当成学习交流、为国家献言献策的平台,而不是发泄私愤、出口成脏的“粪坑”。如果网民综合素质普遍提高,那么网络社会的风气也必定能和谐健康的向前发展。

3.3 信息公开透明

建立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是消解人民误解的最好方式。让人民了解政府的最新动态,了解政府人员的工作情况,就不会出现各种猜忌和揣测,就不容易被各种虚假信息所误导。

公开赈灾款项的筹集方式和具体用途,比如是用作抚恤金还是灾区建设房屋了等等,那样大家就不会因为怀疑赈灾款是否被挪用了而议论纷纷。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就涉及到拆迁,在整个决策和执行中,事先向公众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信息,充分和群众沟通,人民群众就不会不理解、不支持和聚众反对。

各个部门要依法公开政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让公开做到及时、有效、依法。只有一个信息公开、透明的政府,人民才会十分清楚政府的行政行为,才会主动判断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同时,公开和透明的政府,让政府的行政行为时刻受到社会和人民的监督,反过来推动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必须坚定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充分向人民群众公开行政行为,做好群众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人民群众绝大部分是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合法的行政行为,推动工作也能够更高效。

3.4 加强舆论引导

贴吧、论坛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挑战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冲击现实社会秩序,容易带来舆论引导危机、信息安全危机;但另一方面,它本身是一个交流的平台,可以充分利用其弘扬社会正气、在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

政府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不应采取“堵捂盖”,甚至“鸵鸟战术”。必须要主动承担起驾驭新兴媒体的职责,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要主动引导媒体、网民,不能把媒体、网民视为“添乱者”,或者对媒体和记者求全责备,对网民诉求置若罔闻。

首先要在“时”上把握舆论主动权。民众有其“先入为主”的惯性,一旦对一些突发事件不能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恰当时间给予回应,就会被“别有用心者”在宣传阵地上抢占先机,导致局面处处被动。

第二要拿捏好“度”。治理网络贴吧、论坛,必须本着“重在引导”的原则,决不能“因噎废言”,强行打压,否则必将激起民怨。

第三要注重“效”。要善于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评论,引导受众正确认识事物真相,确保取得最佳舆论引导效果。

同时要联合公安部门及时删除本地论坛出现的各种歪曲事实、煽动情绪、激化矛盾等有害信息,及时制止错误言论的传播。

3.5 壮大管理队伍

政府治理网络的手段有限,网络管理员、网络评论员人手不够,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和网民雪花般的举报投诉明显感到力不从心。网络使用者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网络治理就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协助政府进行管理工作。

网络舆论战中,邪恶势力藏在暗处,并且掌握先机,他们雇佣大量水军、网络推手炒作抹黑政府的话题,又买通一些公知、媒体为其渲染气氛,确立消息“权威性”。政府往往是后知后觉,境况被动。因此我们需要组建一支“网络评论志愿军”,与网络水军分庭抗礼,及时纠正错误信息,引导舆论导向。

网络暴民“数不胜数”,其低俗言论随处可见,使得网络环境乌烟瘴气。网络暴力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封号禁言于事无补。这时,就需要有“网络文明志愿者”,循循善诱,疏导网民不良情绪,传播文明声音,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

国家公安部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网络主播和管理员实名制、普通用户手机注册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的健康发展。

地方政府应从本地区各行各业选拔乐于奉献、致力于精神文明宣传、有一定网络知识和操作能力的志愿者,组建成“网络管理志愿者”队伍。建立地区性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群,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在群内开展讨论、交流。开通新华网博客、人民网博客、新浪微博和百度贴吧等,让这些志愿者主动参加网络宣传管理,原创、转发传播正能量的文章,协助政府,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第6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一、未成年人涉网犯罪的现状。

根据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6年全市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达2038人,而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犯罪人数的比例,2004年为11.07%、2005年为12.55%,而2006年则为14.13%,呈上升趋势。徐州市鼓楼区法院2006年审理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33件96人,占71.11%.这些案件以暴力犯罪为主,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强奸案件是涉网犯罪的主流。其主要特点表现为:犯罪主体低龄化—平均年龄只有17岁;文化程度偏低—96人中初中文化的64人,小学文化21人,高中以上11人;作案手段多元化—这33起案件涉及8种犯罪;作案形式团伙化—通过网络上的QQ迅速结伙作案,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单亲等特殊家庭涉网犯罪的未成年人较多。据统计,单亲等特殊家庭中涉网犯罪的未成年人占56%.

二、未成年人涉网犯罪频发的原因

(一)网络经营者屡屡违规。目前网吧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屡屡违反相关规定,本来“禁止接纳未成年人”和“零点断线”是网吧的行业规范,可涉案网吧几乎无一例外违反了此规定,导致许多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被告人褚某某、杨某某、马某某等八名不满十六周岁的初中生,都是在寒暑假期间通宵上网聊天、打游戏而认识、结交,染上网瘾后,为筹集网资,在网吧附近,瞄准其他未成年人,多次持刀抢劫,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二)网络内部存在漏洞。在互联网上这个虚拟社会里,由于管理存在漏洞,许多色情电影、暴力游戏、非法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暴力、色情的信息能够被青少年轻易获取,又由于青少年人生经历短浅,他们由此而想入非非,不务正业,走上犯罪道路。如被告人贾某、张某某、朱某十二人均是未成年人,辍学无业,纠集在一起以上网为乐;以网吧为家;以为“朋友”帮忙为业,以网上的QQ号为联系方式。如有事主需要“帮忙”,被告人便会在网上的QQ上得到信息,迅速纠集同伙赶到现场大打出手。十二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入狱,其中一名被处刑十四年。

(三)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其可塑性强。在沉迷网络聊天和暴力游戏后,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由于其自控能力差,往往会走上犯罪道路。如被告人王某某强奸一案,王某某由于上网看黄色录像后,产生强劲的性冲动,误认为奸淫女孩会被判刑,猥亵(民间称鸡奸)男孩不是犯罪,于是在一个月内,采取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猥亵男童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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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缺失关爱。在单亲家庭、父母被判刑的家庭、父母外出打工等特殊家庭中,青少年往往得不到家庭的关爱照顾,而这些青少年的邻里、同学等又对其另眼相待,使得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关爱,而网络的虚拟世界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如十四岁的徐某,父亲被处极刑,母亲尚在狱中,他吃住在网吧,给网吧老板当廉价童工,最终因持刀抢劫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涉网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涉网犯罪案件的增多,应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只有从公安到工商,从学校到家庭都来重视这个问题,才能遏制犯罪增多的趋势。具体对策如下:

(一)加强网络教育。一方面全社会要树立全新的与网络文化教育相适应的观念,让青少年在网络文化中充分吸收营养,为其健康成长服务;另一方面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征进行合理调控和积极疏导,并以后者为主。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各大媒体包括互联网本身,大规模地宣传网络法律,报道网络案例,要让未成年人懂得网络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规范,从而努力做到严格遵守网络秩序,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和防范网络风险,树立起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

第7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网络空间;二元流动性;正功能;负功能

因特网在链接每一台电脑的同时也联接了操作电脑的网民,网络空间的真实性是网民通过网上互动形成的一个与现实世界有镜像关系的二元流动空间。网民被“技术赋权”,在网络空间中畅所欲言,二元流动空间转变为一个公共空间。

一、网络空间的二元流动特性

网络空间的二元流动性具体包括二元性和流动性两个方面。两者之间应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两者的完美结合才能体现出网络空间的具体特性。

(一)网络空间的二元性。网络空间的二元性是相对于现实世界的一元性而言的。网络空间是形成于人们思维中的想象空间,不是真实存在的物理空间,所以二元性是它最显著的特性。

1、虚拟与真实交织。网络空间是由数字、图片、声音、视频所组成的符号空间,二进制通过人的参与被赋予生命,呈现出真实性。它的存在与规则是按照日常经验的存在与规则构建的,但这种真实性与日常可观可感的真实是不同的,它的真实存在于联想与想象之中,这种联想与想象往往形成一种超真实性情景。

2、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混合。个人主页,微博,博客等都是网民构建起的私人空间,网民在此发表个人情绪或者个体事件,是一种个体化的话语表达,表达的对象是网民自己的小圈子而不是面向公众。

(二)网络空间的流动性。网络空间不同于日常的经验空间,它不是固化的,是流动性的存在,这种流动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打破现实空间中构建起来的规则与阶层。

1、话语的流动性。网络话语片段式的传播,缺少系统性。各种不同的书写与阅读空间能够同时呈现在电脑屏幕上,而从形成一个非线性的话语逻辑,凸显一种话语的偶然性,不确定性,非线性等特征。

2、网民身份的流动性。网民在网络空间中跳跃式的接受、传播信息。任何一位网民是一个独立的传播体系,在网络空间中私人体验与公共评论的多元话语。他们对信息的控制、传播不再受到身份的限制。这样网络空间冲击了中心单级传播格局,消解了权威信源。

二、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主体

网民作为新的社会角色,信息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信息处于二元流动的空间,所以网民也需要跟着信息的二元流动而流动。作为网络空间行为主体的网民也具有更多的独特性。

(一)行为主体的身体不在场。在网络空间中,人们摆脱了物理身体的束缚,跨越传统的物理空间的限制,在匿名性空间中行动。在现实世界中,公众会因为政治、经济、人身安全等因素处于失语状态,但是在网络空间网民具有隐身性,网络言论在发表时不需要身份的认证,这种隐身性削减了网民因为言论不当而承担的后果。

(二)行为主体的去主体性。网络空间的主体性被流动性消解,信息传播的主体不再享有现实世界中某个固定的制高点,这一主体被多元化。这种去主体性最终形成一种“相互主体性”,每位网民可以自由平等的发表言论。但是这种去主体性,同样也消解了权威性,网络话语在不同的群体之间进行传播,加之情感的渲染传,会使受传者处于非理性的反应之中,很容易被当时的意见气候所左右,产生网络集群行为。

三、二元流动性所衍生出的功能

网民在网络空间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连接和组织起立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它所塑造的结构过程是一种全新的社会支配性权力与功能空间。”

(一)正功能。网络空间中话语具有分权和平等的特征,网民通过创造、分享信息来有意识、无意识的消解网络中存在的话语霸权。它低成本的参与环境成为表达公共精神、社会共识,公共意志最好的平台,私人的意志通过信息蝶变效应引起更多网民的共鸣,最终形成意见气候,这种意见气候上升为公共诉求,以此来对抗寡头言论。网络空间和哈贝马斯提出的“公共领域”有一定的相似性,哈贝马斯创立的“公共领域”指的是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它是一种公共话语空间,主要承担两个功能:培养个体认同,批判性的检验政府政策。”网络空间形成独特的网络民主,为大众影响政治决策提供了可能性,网络空间对于中国社会的进化起到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可以避免我们成为单向度的人,避免社会成为单向度的社会。

(二)负功能。在很大程度上,网民参与公共事务是感性的,忽视事件本身的复杂性与实践性,而简单化、冲突化、纯粹化的思考问题。如果网民仅仅凭借一腔热情与片面的判断,网络空间原有的正功能会转化为一种负功能,现实事件在网络空间中情绪化、非理化、极端化的传播,形成一边倒的舆论,最终产生“暴力”行为。网络暴力可以分为硬暴力和软暴力。以人肉搜索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媒介表述为一种硬暴力,它由网民自发,舆论一边倒,损害当事人的正常生活、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它而当下的网络暴力更多的是一种软暴力,或软暴力和硬暴力的混合,它由网络推手精心策划,发动网络水军,使正反舆论相互持平,无效信息淹没有效信息、难以辨别信息真伪,污染网络信息环境、欺骗民众感情、甚至使社会信誉滑坡。它的危害性更强、辐射范围更广、影响也更加深远。

四、结语

卡斯特将网络空间称为第四世界,由二元流动性衍生出的功能使网络空间成为社会减压的安全阀,社会民主的进化器,但是它的有效运行依赖于民众的理性参与和网络制度的有效构建,并且要很好的区分网络民主的作用边界与作用方式,有意识地发挥公共知识分子对网络空间的净化作用,避免网民非理性的冲动。

参考文献

[1] 黄少华,翟本瑞.网络社会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23页.

第8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论文摘要:从管理者的角度,从网络使用状况分析、网络对高校学生的负面影响和制约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入手,研究了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对策: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的管理机制;建立特色鲜明的校园网站;抓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没;网上和网下工作紧密结合;取得政策支持,使高校直接管理校园网络场所。

传统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虽有它正确、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手段单一、方法落后、效率低的缺陷。随着网络空间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高校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种种冲击和挑战,从而使得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环境、内容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当前,网络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乃至个体心理的影响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扩张,“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时代性课题。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应正视现状、面对问题,以新的姿态和新的思维不断创新教育模式,运用网络手段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利用网络媒体的辐射力、吸引力、感召力和穿透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网上育人环境和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舆论氛围,用先进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一、网络对高校学生的负面影响

(一)高校学生网络使用状况

我国从1994年4月获准接入互联网,到2003年12月31日,上网计算机总数已达3089万台,上网用户达6800万,已形成相当规模的网络体系(网取.中国互联网络宏观状况:上网计算机数.2004—1—1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结果显示:65.9%的网民在家里上网;43%的网民在单位上网;22.6%的网民在学校上网,18.1%的网民在网吧、网校、网络咖啡厅上网,0.4%的网民在公共图书馆上网,0.5%的网民用移动上网,地点不固定(网取.第十二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第七部分.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3—7—22)。由上可知,在上网人员中,高校是主体,青年学生是网络世界的主力军,上网冲浪已成为高校学生学习、生活的一种习惯。据有关资料显示,大学生上网查学习资料的只占28.15%,玩游戏的占 6.05%,聊天的占38.89%,浏览色情网站的占5.94%,看武打、暴力片的占1.36%,也即绝大多数学生网民上网的目的并不在学习。调查显示,在网络空间中,大量信息是中性或者负面的,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垃圾,积极正面的思想教育内容在网络上处于弱势地位。据专家估计,文献中信息垃圾所占的比例不少于50%,在个别学科领域甚至高达80%,包括黄色、暴力、反动等在内的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信息,以及色情网络与网络交友的串联,对自制力较差的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人格必然带来负面教育效应。

(二)对学生个体的影响

因特网以超民族、跨国界、全球性、开放性、适时性、综合性的网络信息满足人们的需求,也使得信息的传播、碰撞和交融在这里就显得尤其激烈。在网络空间中,大学生获得信息的渠道更宽,接触面更广,接触不同的观点更多,其接受的道德教育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即使是对同一事物的评价也会截然不同,他们的思想、行为模式呈现多维性、多元化的特征。他们不再简单地按照教育者事先设计好的思想和目标去理解和领会各种信息,反而出现对某些信息狂热追逐,甚至达到迷恋的程度,他们的思想常常处于虚拟、困惑、矛盾和迷茫中,容易出现行动变异、思想错位、心理失调,甚至患上网络综合症(1AD),对他们的学习和思想道德素养的形成造成了很大危害。而且,学生固有的某些特点也可能引发电脑和网络行为的出轨,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沦为“网络黑客”,通过网络散布病毒,窃取他人银行存款,传播黄色暴力信息等。

(三)对学生群体的影响

高校学生由于摆脱了高考的束缚,认为大学是享受高考成果的时期,在网络信息的诱发下,某些压抑一时的个性就会突如其来的暴发,导致行为的变化,特别是有些学生对教育和社会产生的逆反心理,在无法正面出击的条件下,网络成为它们表达的工具。以BBS为例,BBS是一种用户以匿名方式公开发表观点、进行信息交流的文本交互系统,也是学生最热衷于表达自己感觉的地方,其中一些非主流思潮所引发的舆论焦点及其对现实思想政治工作的冲击,给教育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挑战,虽然“发言”的只是一部分人,但这种潜在的导火线,有时却影响了“沉默”的大多数,因为高校人才集中、信息集中、政治敏感、影响力极大,一旦带动了群体效应,很可能波及社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如讨论区涉及政治的过激言论,引发群体性事件;由于言论者本身的错误观点或谬误对他人产生误导;由于讨论中观点的不合出现人身攻击等。

二、制约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缺乏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因特网在技术上有潜力将全球的每一间客厅变成共时互动的课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无论是从内容到形式、方法、措施、载体,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高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目标的前沿阵地,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用先进的思想文化牢牢占领网络阵地,主动作为,与时俱进地做好网络时代的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但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是沿袭传统的面对面或单向性正面灌输教育模式,没有充分意识到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深远影响,没有建立系统的网络管理体系。

第二,网络管理存在“真空”,网场整治不平衡、不彻底。目前,大学生上网,大多数在网吧,但现在高校周围网吧的申办、审批、经营约束的管理权并不在高校本身,而在政策的制定、监督、管理部门,高校网络的管理存在真空。即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清理整顿,取缔了校园周围一些经营性网吧,但清理整顿之后,经营性网吧又如雨后春笋般闪亮登场,难以彻底清除。同时,部分高校的网络教育、计算机房或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等场所受经济利益驱动,擅自从事网吧经营活动。这些管理上的真空使一些错误思潮、观点、网络垃圾不时在网络上出现,对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形成了一种阻力。

三、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对策

第一,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的管理机制。在管理上形成3个层次:一是决策层。成立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使网络建设制度化,建设“电子校园”,建立校园网;二是管理层。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成立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完善有关校园网、校园网站、信息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三是执行层。配备专职、兼职技术人员,构建网络平台,发展电子校园,建好门户网站、红色网站,对网络思想文化信息,特别是对电子公告信息进行监控和管理;成立校园信息统计科,对上网的内容进行审查、规范。

第二,建好特色鲜明的校园网站,占据网络主导地位。按照“内容丰富、特色性强,追踪热点、实效性强,图文并茂、吸引力强,富教于乐、参与性强,中西结合、知识性强,网上网下,互动性强”的原则,建好门户网站。建立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忱、传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红色网站”。集中力量开发一批集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娱乐性、趣味性一体,生动直观、为大学生网民喜闻乐见的多媒体德育软件,直接上网竞争。如建立网上团校、党校、BBS、电子信箱、心理咨询、新闻在线点评、热线服务、勤工助学在线、毕业生就业指导网、科技创新网、创业网、教学服务网等,通过这些指导性、服务性、交互性强的全面多维网络体系建设,形成校园网络主流声音,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同时,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学生的网上行为,构建网络“防火墙”和“过滤网”,抵御恶意攻击和有害信息、过激言论的侵蚀。

第三,抓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由专、兼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技术保障人员组成的懂网络、会操作、高素质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专职队伍主要由高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办、计算机教学部、“两课”教学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等有关人员组成,深入把握网民的基本思想状况,分析和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研究对策并有效遏止。兼职队伍由师生骨干组成。技术保障队伍由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对这支队伍要根据网络规律进行定期培训,为他们提供学习、交流以及熟悉和使用网络的条件,提高他们接收、处理、筛选网络信息的能力,并把他们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成果纳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第9篇: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 校园欺凌 青少年 咨询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校园欺凌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严重威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经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Olweus最先重视这一问题,并于20世纪70年代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目前,欧美日等许多地区和国家非常注重这一现象,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和执行步骤。在国内,校园欺凌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相关研究也处于早起阶段。校园欺凌与暴力行为、行为和犯罪行为密切相关,是当今社会和国家必须承认、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认识欺凌

1.1 欺凌的定义与特征

Barbara Coloroso(2003)认为“受到有意识、故意和好斗的意愿驱使,通过攻击、伤害他人,制造恐慌使他人产生畏惧的行为叫欺凌。”

欺凌不是单纯的捉弄,它包含三个特征:第一,它是消极的恶意的行为;第二,在一段时间内,它会反复发生;第三,“欺人者”和“被欺者”间力量是不均衡的。(Olweus,2000)

1.2 欺凌的类型

欺凌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身体欺凌——打、踢、推、用拳猛击等;第二,言语欺凌——起绰号、谩骂、侮辱、造谣等;第三,社交欺凌——排挤、孤立对方,将其排除在群体活动之外;第四,网络欺凌——通过邮件、博客、论坛等媒介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欺凌日益成为校园欺凌的普遍工具。Rachel Simmons认为网络欺凌是儿童社会暴力行为中,最新近、最邪恶的一种趋势。因为网络欺凌者无需直接面对受害者,不会看到其当时的反应,这使得欺凌者更加频繁地肆无忌惮地使用非常恶毒的语言攻击受害者。

1.3 校园欺凌的形成因素

校园欺凌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是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种因素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

不良的社会风气和泛滥的网络媒体是校园欺凌产生的重大社会因素,青少年通过模仿习得暴力行为和污言秽语。学校过分注重应试教育,忽视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校园氛围建设,致使校园欺凌屡见不鲜。家庭缺乏温暖、父母自身行为粗暴、无视或溺爱的教养方式等家庭因素同样不容忽视。一般而言,暴力、动荡家庭中的孩子更容易欺凌他人,逆来顺受的“胆小鬼”也更容易惹上欺凌。“欺人者”一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缺乏控制力、同情心、责任心。而“被欺者”一般性情腼腆、怯懦,人际交往能力较弱,解决问题能力较差,自尊心、自信心较低。

1.4 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不仅损害“被欺者”,对于“欺人者”、旁观者和整个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被欺者”会焦虑不安、设法逃学。如若长期受到欺凌,可能会导致学业荒废,认知发生改变,自尊心受到伤害,心理健康受到威胁等消极后果,最终有可能走上自残、自杀或杀人的道路。“欺人者”可能会沉溺于的行为模式之中,也可能会因无法控制的攻击性而产生抑郁,贻害一生。旁观者会感到恐惧、体验到心灵创伤。如果欺凌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会从中汲取错误的生活经验教训,甚至习得欺凌。校园欺凌破坏人际和谐,影响青少年今后成年生活,甚至会导致自杀或犯罪,严重危害家庭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2 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

目前,校园欺凌的总体比例较高,危害较大。遗憾的是,我国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的相应防治措施更是较少。实际上,校园欺凌可以通过许多手段得以减少。防治欺凌,急切的意识和灵活的策略尤为重要。应对校园欺凌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2.1 国家和社会方面 (下转第246页)(上接第236页)

制定法律法规,颁布个性教育计划,营造社会和谐氛围,肃清网络媒体的不良影响。

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2003年9月,美国新泽西州制定反欺凌法规,要求学区采用反欺凌政策,处理欺凌和其他骚扰。“Olweus禁止欺凌计划”要求任命反欺凌协调员,并建立学校反欺凌条例,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对欺凌的专题讨论。据统计,这项计划实施后,校园中的欺凌和其他行为减少了50%。设立电话救助热线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英国许多地方设立了针对儿童问题的热线,请自愿者和专业人士协助解决包括欺凌在内的儿童问题。

2.2 学校和教师方面

学校在反校园欺凌方面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有研究表明,学校范围的干预可以将校园欺凌降低20%~50%。

第一,创造尊重、支持和关怀的校园氛围,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第二,学校全体成员共同起草和解释全校反欺凌政策。第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第四,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五,完善设施,设计操场环境、建全监控网络、设立安全室等。第六,健全匿名举报体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切实保障举报者安全。第七,发给教师指导材料,培训教师正确处理欺凌事件。第八,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性教育,对“欺人者”进行早期行为干预,防范欺凌团伙的形成。第九,注重与家长的交流,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不能只局限在学校内。第十,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给予青少年更科学、专业、有效的帮助。

校园欺凌在中学尤为常见,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不易被察觉。如果学生经常有腹部疼痛、小便不畅、情绪不稳定、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专心做作业、无故旷课、设法逃学、酗酒、自虐或攻击他人等现象,很可能与校园欺凌有关。教师不能只关心青少年成绩,要注意观察其变化,真切关怀青少年,切实帮助青少年。

教师可以加强班级建设,使青少年获得更多的同辈支持。可以组织欺凌专题讨论,使青少年提高认识、学会技巧。可以进行自我肯定练习,赋予青少年力量。可以开展角色扮演训练:“被欺者”仰起头,眼睛盯着“欺人者”,大声说道:“不要胡来,否则你将要受到学校的惩罚。”

2.3 家庭方面

家庭是孩子最暖的港湾,家长是孩子最大的支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教养与支持。

第一,为孩子营造安全、温暖、稳定的家庭氛围。第二,以身作则,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冲突矛盾。第三,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帮助孩子完善性格。第四,培养孩子的移情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第五,当得知孩子被欺凌时,给予孩子支持,传授孩子应对技巧,减轻孩子的恐惧情绪,必要时获取校方帮助。

2.4 青少年自身方面

青少年自身多是校园欺凌的当事者,其主观意识态度和应对行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欺人者”、“被欺者”和旁观者都要意识到校园欺凌危害的严重性,共同维护校园环境,保护自己,远离欺凌。

第一,加强自身意识,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第二,打破沉默法则,勇于沟通,积极取得教师和家长的支持和帮助。第三,进行自我肯定练习和角色扮演训练。面对校园欺凌,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以暴制暴,应做出行为上的改变。

值得强调的是,学校、教师、家长、青少年要经常沟通交流,进行谈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易行有效的方法。

综上,校园欺凌的防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方一起高度关注欺凌,共同探讨避免和解决的方法,才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