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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培训方案精选(九篇)

家庭教育培训方案

第1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民族地区;ADHD;家长教育培训;有效策略

[中图分类号]B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1-0130-02

ADHD(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是一组以与年龄不相称的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冲动行为为主要特征的发展障碍,儿童的患病率为3%~5%,我国约有1500万名ADHD儿童。学校ADHD儿童的问题也比较多,如学习障碍、情绪障碍、对立违抗障碍、品行障碍,家长们常常因不能管教孩子的行为而自责或被指责。ADHD儿童家长教育培训就是对ADHD儿童家长进行科学系统的指导,提高家长、公众对ADHD的认知度,一方面帮助家长认识这种障碍,掌握管教孩子的技巧,从而达到矫治儿童行为、改善家庭功能、缓解亲子矛盾、减轻父母压力、增强家长信心的目的;另一方面使ADHD儿童及时得到正确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有利于ADHD儿童的健康发展。

国外ADHD儿童的家长培训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目前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培训方案。较为著名的方案由Hanf始创,并由Barkly扩展为“父母培训八步法”,实践证明父母培训的作用是积极、肯定的,而且有着远期的效果。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效开展ADHD的儿童家长教育培训需要结合各种因素考量,特别是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观念。本文就课题组针对ADHD儿童家长教育培训的实践谈几点意见。

1 遵从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观念(以彝族为例)

彝族社会传统家庭十分注重家庭教育,只有在家长教育培训中遵从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观念,才能被家长理解和接受。彝族社会传统家庭教育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1 心理健康教育

彝族家庭努力为孩子创设和谐、民主、宽松的家庭环境。主张理性的挫折教育,教会孩子正确对待困难,树立自信心。孩子到8~9岁以后,家里的一般事情都要与孩子商量,甚至故意让他们拿主意,想办法,尤其是男孩子。家长们常常喜欢听听孩子的意见,给他发表个人见解的机会,目的在于培养孩子的决策、判断能力以及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有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彝族家庭严禁父母在孩子面前吵嘴、闹别扭,有什么大事,都要采取克制的办法,等孩子不在场时再解决。孩子做错了事,要求父母双方口气一致,态度鲜明,严禁袒护。同时要主动帮助孩子对错误的原因进行冷静、仔细、客观地分析,找出合理的答案,让孩子充分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和严重性,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错误,把它作为前车之鉴。在道德教育方面,按照《玛牧特依》中所说:“人往高处走,乌鸦朝上飞,兔儿往上跳,火星往上蹿,竹筐往上编,成长时期莫学坏,成长时期若学坏,子孙后代难成才。”教育孩子从小积极向上,健康有为,养成好习惯。

1.2 传统文化教育

彝族是个具有浓厚家族意识的民族。彝族家庭十分重视对孩子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主要包括家族谱牒教育、宗教祭祀仪式程序教育、习惯法教育、风俗习惯教育以及哲学、历史文化知识教育等内容。

家族谱牒教育的主要方式是,父母或长辈引导子女或晚辈背诵历代父系氏族成员联名,进而对他们传播传统文化,灌输家族观念。引用祖先著名人物的非凡事迹及语录,激励子孙后代继承先祖优良传统,奋发向上、积极有为,为家族争光。

宗教祭祀仪式程序教育是彝族社会传统家庭教育的又一重要内容。彝族人从小培养子女虔诚的宗教情感和坚定的。大部分彝族人主要信奉原始宗教。

彝族习惯法教育,彝语称“节伟”,意指一种按照规定执行的制度。在彝族社会传统家庭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彝族人认为一个人要在社会中处世立命,需要熟悉并掌握一定的习惯法知识。

彝族是个崇尚哲学思维的民族,其社会传统家庭十分重视从小对孩子进行哲学知识方面的教育。一般由有一定文化的父母或长辈用故事的形式进行讲授。

2 ADHD儿童家长培训的目标和方法

ADHD儿童的家长经过教育培训,要求达到以下目标:①加强父母自身的修养;②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③安排好孩子的作息时间;④ 注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⑤ 建立有效的家庭奖惩制度;⑥ 要发现孩子的特长和爱好;⑦加强与老师和治疗师的联系;⑧树立信心。

以彝族为例,针对彝族家长的教育培训是一种互动式的团体心理治疗的方式,每次参加培训的家庭为5~8个。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多个成员一起参加培训,这样有利于纠正在孩子教养过程中的不恰当的地方,类似家庭治疗。具体的培训方法:①观看录像带或光盘,就有关问题进行家长之间、家长和培训员之间的讨论和谈感受;②培训员的讲解、释疑;③为理解有关问题和掌握技巧可以进行角色扮演。④每次培训结束时还会留有“家庭作业”,帮助和督促家长掌握和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巧。培训过程最重要的是家长和培训员之间要互动起来,把心态调整到共同想办法帮助孩子的状态上来。

3 确定ADHD儿童家长教育培训的内容

3.1 有关ADHD知识的讲解

向家长提供有关ADHD流行病学方面的资料,讲解ADHD的基础知识,为治疗和干预提供科学依据;介绍ADHD的临床表现、伴随症状和连带问题,重点强调随着儿童年龄的变化、性别不同或所处环境的不同,临床表现也有所不同的情况;讲解我国目前所采用的ADHD的诊断标准,帮助家长明确自己孩子的诊断分型和严重程度;讲解ADHD的鉴别诊断,消除家长在诊断中存在的疑问;讲解ADHD的系统治疗方案,增加家长对ADHD治疗的信心;观看有关ADHD儿童在家中及在学校征的录像,使家长更全面地了解ADHD。

3.2 提高管理孩子的有效技巧的培训

(1)了解孩子。通过对ADHD有关知识的学习,提醒家长理解孩子,帮助家长意识并处理负性情感反应,如无望、内疚、自责和病耻感等。让家长讨论各自对ADHD的理解和对孩子的期望,讨论对ADHD早期干预和治疗的重要性,讨论家长在改变ADHD的预后方面的重要作用。向家长说明完成每次“家庭作业”的重要性。

(2)理解孩子。请家长谈是否已经能够完全理解自己的孩子;谈有关教育理念――“学业有成”和“健康快乐”的区别,强调家长对孩子要有切合实际的期望。启发式讨论孩子能做哪些与年龄相适应的行为,家长在其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让家长分析自己在教养孩子方面存在的不足,是否将自己的压力转嫁给孩子。鼓励家长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感受孩子遇到的困难和情感反应,从而理解孩子的一些行为。教家长学会使用行为观察记录表。

(3)建立“特殊游戏时间”。让家长认识到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是父母成功实施管教技能的基础。抽出15~20分钟的时间参与儿童的游戏,建立“特殊游戏时间”,进行角色扮演,帮助家长理解和掌握“特殊游戏时间”的重要性。

(4)学习关注儿童的技巧和社交训练的方法。向家长解释什么是对儿童的正性关注及其作用,如何使用正性关注和忽略,阳性强化法的应用,介绍奖励的种类和方法。

ADHD儿童冲动的行为方式常导致其被小伙伴疏远、孤立、拒绝,而这种拒绝导致他们孤独、反抗,更容易结交不良伙伴,加重其性的行为。因此,ADHD儿童的社交技能训练应从小开始。社交技能训练的目的是教会儿童一些基本的社交行为,培养能分辨自己的感受及对周围环境正确了解的能力;转化自己的不良情绪,减少或避免攻击行为的发生;训练儿童面对挫折时的应对技能;逐步成为能以社会所接受的方式行事的人。所以,家长培训中应教会家长对儿童社交训练的具体操作方法。

(5)实施有效指令的方法。讨论孩子在家和在校不服从的现象有哪些,强调使用关注和奖励技术来增加服从;讨论父母常用的指令方式的优缺点,讲解正确的指令是什么,形成“指令―警告―服从―奖励”程序。

4 培训家长的资料

家长培训的资料是培训员在对ADHD儿童的父母培训过程中,为了配合讲课步骤,提供给父母的阅读参考资料。其内容详尽具体,便于家长理解和掌握。根据培训的各个步骤设立了相关的阅读内容,包括:①帮助家长了解自己孩子的特点及与行为的关系,认清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家庭内的紧张/压力,思考这些紧张/压力的来源及其解决问题的建议;②在游戏中培养的技巧;③家庭代币方案和得分制度,如家庭扑克牌方案和家庭奖励制度;④当孩子不遵从指令或有不良行为时,使用的惩罚的方法及其如何应对孩子的反应;⑤遇见问题的处理方法;⑥使用学校行为日报卡的方法;⑦儿童社交训练的方法。

总之,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效开展ADHD儿童家长教育培训需要结合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观念,明确目标,选择适当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以阅读资料,布置相应的家长作业就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黄远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8:156-167.

[2]刘翔平.分心不是我的错[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13-217.

[3]苏林雁.儿童多动症[M].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 ,2005:189-192.

[收稿日期]2008-12-10

第2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 家长会 助教 家长培训会

开家长会的前几天,老师们是最忙的,当然最忙的是班主任:忙着准备汇报材料,准备与家长们沟通和交流的内容,忙着布置教室等等。家长们也是要忙的,他们要安排好手头上的事,挤出时间来参加这一两个小时的会议。

作为老师来说,家长会开过了,也就意味着一项任务结束了,可能不太会注意家长们的反应。家长们的反应当然也是不一样的,而这些反应也不可能反馈到老师那里,可能只有参加过会议的家长心里最清楚。

老师们为了开好家长会的确是费尽了心思,那么,什么样的家长会才是家长们所需要的?家长会怎样开才有效?家长会难道仅仅承担一个“汇报”、让家长们“知晓”或安排任务的功能?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要弄清楚家长们最需要什么。当前,随着“家委会”、家校联系本、班级联系群、微信群等家校联系方式的建立,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更加紧密,学校管理与班级管理的透明度越来越高,“汇报”的必要性大大削弱。家长们最渴望知道的是孩子问题背后的“症结”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其次,我们要弄清楚召开家长会的目的是什么。家长会的主要目的,如果用一句话来说清楚,应该是“为获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学校教育无论是出于功利性目的还是出于孩子发展的长远目标,都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因为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大多来自于家庭,来自于家长,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家长们是最关注孩子的教育的,然而,面对孩子的问题往往束手无策;信息化时代让孩子们睁大了好奇的眼睛看世界,然而正是如潮水般的信息的裹胁,使得教育变得更加复杂,让家长们难以应对;孩子的许多问题根源于家庭,而绝大多数的家长却浑然不知或不愿意承认,有的即使是知道,可又不明白该从哪里做起……教育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问题,然后才是教育方法的问题,家庭教育也是如此。如此说来,家长会可不可以承担起一点“家长培训”的责任,让我们的家长在教育思想上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让他们在家庭教育方法上有一点点改进呢?对此,许多学校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成立了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家长培训,这是很有意义的。

前段时间,班里召开家长会,我尝试着作了一些改革:简要汇报班级与学生情况后,针对五年级孩子普遍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个“为孩子一生的幸福奠基――教育,从良好的习惯开始”的讲座,讲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意义,讲了家庭教育对于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重要性,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向家长们讲解了一些家庭教育以及家校配合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

家长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听惯了“汇报式”发言的家长们听得非常认真,而且出现了令人感动的情景:平时的家长会,能做笔记的家长是难得一见的,玩手机甚至打接电话的都大有人在。但在这次的家长会上,一部分家长开始做笔记了,那些没有准备的家长也在孩子的书桌里翻找纸笔。几张简单的PPT,被家长们视为重要资料摄入手机中。

会后,几位家长通过微信或短信表达了他们的参会感受:“第一次开这样的家长培训会,我们太需要了!”“一次家长会让我发现了家庭教育的问题,给我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听了老师的讲座,才知道自己的问题有多大。要是孩子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们能够明白这些就好了。真希望这样的家长会能多开几次。”……

家长们需要的,就是我们要着力的;教育所需要的,更是我们要努力追求的。当然,把家长会开成“家长培训会”,对我们的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老师,不仅仅要研究教学,还要深入地研究教育;不仅仅要为促进孩子们的健康发展而努力,还要为转变家长、为家校更有效的配合而努力。

第3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经管专业 法律教育 实践 实训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07-0012-02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技能人才,非常重视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是在课堂理论教学基础上,通过课堂外的实训、实习、市场调查、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毕业设计等形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操作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环节,对学生形成职业经验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教学是培养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核心环节,亦是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分水岭,因此,科学合理地设置构建实践教学环节能体现高职教育的办学水平,同时也关系到高职教育的成败。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职业岗位的一线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而非培养学术型人才,所以,高职各专业教学的重中之重是培养高职学生的实用能力,实践性教学不能替代更不能取消。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能有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自主创业能力。“法律的生命并非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语)。经验的获得,亦必须依赖于实践。因此,高职经管类专业的法律教育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达到培养学生专业职业能力,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前提下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以单项实训教学、门类实训教学和综合实训教学构成实训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模拟法庭的作用、创新专业实习形式、注重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构建和完善具有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 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

实践教学这一环节的完善首先要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包括单项实训教学、门类实训教学和综合实训教学。单项实训教学是按照某门法律课程的内容结构,在教学中将一门课程的不同内容设置成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以案例教学法、辩论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教学方式,注重课堂交流,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门类实训教学是在完成某部分理论教学后,将多个单项实训教学内容编排在一起进行实训训练。如在完成企业法律制度理论部分的学习后,可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设立程序编排在一起进行小组实训,对比掌握这部分的内容。综合实训教学在某门课程所有内容结束后进行,主要包括两大模块:(1)在校内进行综合法律知识与技能训练,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列出教学内容的关键词,指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可以某一法律课程中的某个主要内容为主,涉及法律课程其他内容的训练。例如,商法课程的教学中,以公司设立启动实训教学,关涉商法中的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等内容。再如,以企业法人破产制度启动破产程序实训教学,关涉经济法中的劳动法律制度、担保债权制度、破产财产破产程序等内容。(2)校外实训基地的实际技能教学,由校外实习基地的具体工作人员作为督导,带领学生直接接触实际的案件环境、真实案例,运用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分析、了解真实案件,甚至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由此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二 发挥模拟法庭教学的作用

模拟法庭就是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分别以当事人等不同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的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综合性、实践性非常强的教学活动,在经济法或者商法课程的教学中,如何解决经济纠纷、消费纠纷或者商事纠纷,就涉及法律程序的问题,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一般来说,模拟法庭一般历经案例选取、角色选择、材料准备、总结点评五个环节。在案例选取阶段,课程教师需注意学生选取案例的真实性、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过时,能否反映社会热点并属于具有重大影响的真实案例,能否与经管类专业相结合,能否反映和解决经管类专业出现的实际问题。总体而言,授课教师必须把握学生所选取的案例具有一定的专业深度和难度,以某一法律知识为主的情况下,可综合运用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可辩性,能给案件当事人留下思考辩论的余地;在角色选择阶段,授课教师除了控制组员人数外,角色的分配选择可以尽量放手让学生自己自由组合,这也是锻炼学生协调能力、组织能力、自我评估能力的绝好机会,由学生组合好后按角色的身份各自做好辩论等各方面准备;在材料准备阶段,是需要授课教师把关的一个关键环节,因为跟案件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书如书、公诉书、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词等均需要在开庭前由授课教师审核。当然,授课教师不需要一一过问程序性的环节,如法律文书的送达之类的程序;在开庭环节,授课教师注意的是学生的礼仪、法律知识的运用、语言的运用、机智和风度等,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必须从提供的案件材料入手,从与对手的辩论中,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论或意见;在点评阶段,授课教师除了全程总结点评外,更需注意的是注重学生的看法,要求学生对模拟法庭活动做总结提意见,交流看法,以进一步巩固实训效果。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解决经济纠纷或商事纠纷的能力,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使学生从教材走向生活,从理论走向实践,提高和锻炼学生法律实务能力。

当然,模拟法庭教学在知识要求、实际效果、学生参与等方面也有其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注意克服。模拟法庭教学要求学生具有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知识,但高职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缺乏完整的法律知识,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要勉强在短时间及角色有限的情况下处理一件复杂的真实案例,也是背诵事先准备好的材料而非临场发挥,要真正贯彻模拟法庭的教学还比较困难,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达不到教学目标。

三 创新专业实习形式

对法律课程内容而言,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基本内容。程序法的教学比较容易融入实践的手段,实践教学模式多样化。而实体法的实践教学过程则很难进行,因为实体法的理论性、原理性内容比较多,也很难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融入实践教学内容。而这些实体法所涉及的内容又是构成某个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不可或缺。因此,在这些纯理论的实体法教学中融入情景案例,或者创新专业实习形式,实施顶岗实训进行实践锻炼,有助于丰富这些课程的教学方法,促进实践教学的不断创新。目前,顶岗实习实训已被广泛运用于中国高职经管类专业教学中,对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起着重要作用。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学习的知识,了解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商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在了解企业法务部门、商务部门的处理问题过程中还可以做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对企业各部门的运作方式有更深的理解。常设性的课程实训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公益社团活动,如青年志愿者协会、红爱队等,让学生有机会体验及观察社会实际生活,并接触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懂得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社会问题。

四 注重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

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方式,都离不开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以能力为中心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教学模式要求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问题的现象调查、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顶岗实训等。在实践教学模式不断变化完善的情况下,传统的考试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教学方法,无法评估学生的课程成绩。所以,高职经管类法律课程的考核制度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可采用职业技能证书、笔试、辩论、谈判、方案设计等不同方式组合进行考核,对学生所取得的课外素质拓展成绩及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也计算学分,以此来评价学生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掌握和运用,重点考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验与磨炼。法律课程的顶岗实训中不仅要针对不同实训阶段、实训方式,安排好实训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还要与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联系方式和定期回访制度,与校外行业专家一起确立考核办法及实训成绩评定方法,认真评估学生交回的顶岗实训总结报告,以保证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对积极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采用双标准的考核制度,可以由实训单位的实训督导给出本门课程的期末成绩,亦可由课程授课教师结合实训表现给出本门课程的期末成绩等。

设置构建完善的法律实践课程环节并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能有效实施专业课程体系的合理配置。目前,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师在依照新的课程设置进行教学时依然面临很多困惑。要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按照职业岗位所需能力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来抓课程教学工作,强调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高职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要符合上述要求,授课教师就必须确立法律教育的现代教学观和个性化培养取向,在教学方法上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最多的知识。总之,法律职业技能实践教学,已然成为高职经管类专业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构建与专业相适应的法律课程实践教学体系,不仅对提高经管类专业人才的法律素养十分重要,也对践行课程体系和完善课堂教学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崇敏、王琦主编.法学实践性教学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

[2]李煜.浅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训体系之构建[J].职业教育研究,2010(2)

[3]张显伟.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J].法制与经济(中旬),2009(6)

[4]付家东、杨河、曹乔华.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及其实施的相关问题研究[J].云梦学刊,2011(4)

第4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全面落实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结合我区几年来人口早期教育的实践经验,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人口早期教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口素质、实施人才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区人口早期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立足基层、面向家庭,以发挥人口计生部门优势和整合社会力量为主导,坚持公益与产业化运作相结合的方针,科学开发婴幼儿潜在智能,提高母亲及看护人员科学养护孩子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方案

(一)育婴师(月嫂)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1、工作原则。坚持“以技能培训带就业、以优质服务求发展,满足群众需求为工作目标”的原则。

(1)坚持以技能培训带就业的原则。利用区人口计生委服务中心现有的教育阵地,通过与相关部门联手,建立起为婴幼儿实施服务的看护人员培训基地,即:“育婴师”、“月嫂”培训基地,并形成培训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育婴师”、“月嫂”培训,要以有意愿从事母婴护理工作人员为主要工作对象,把母婴护理基本技能培训做为主要培训内容,参照有关部门的培训工作要求,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上与全市统一的上岗要求相匹配,借助社会力量为全区母婴护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建立比较完备和规范的教育培训体制,通过建立培训标准、规范培训内容、建立考核办法等措施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对经培训、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为其颁发合格证,作为上岗的依据。

参加“育婴师”、“月嫂”培训的人员将采用社会公开招生与各街、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从本区有志从事母婴护理的人员中招募。

对于从事母婴护理工作的人员,区人口计生委将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对下岗、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参加培训的予以全程免费培训;对于其他有意从事母婴护理工作人员给予适当、低偿收费。对于培训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2)坚持以优质服务求发展的原则。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的同时,区人口计生委将跟踪培训全过程,采用学业评估、人际交往能力评估,及在培训期间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的方法,提升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的原则。“育婴师”及“月嫂”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在培训工作中,要以满足群众现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产业化的运作模式进行,注重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项目。

2、工作目标。到年底,新生儿家庭对“育婴师”、“月嫂”培训工作的知晓率达100%;对有需求意向家庭的人员推荐率达100%;对“育婴师”、“月嫂”的人才库管理达100%;第一年上岗率达60%以上;第二年上岗率达80%以上。

3、主要任务。

(1)宣传倡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宣传“育婴师”、“月嫂”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培训工作的了解,扩大全区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育婴师”、“月嫂”培训工作的支持。

(2)组织实施。成立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培训工作安排,明确授课时间、地点、内容,做好组织培训人员、聘请授课人员等具体工作;制定培训工作相关制度,保证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育婴师”、“月嫂”人员人才库,通过政府及人口计生工作政务网,对外予以,并通过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向社区居民进行推荐。

建立升级培训工作机制,对取得培训合格证并经过实践得到肯定的服务人员,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升级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3)工作评估。做好培训后期的总结和服务人员跟踪评估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对服务质量高、跟踪评议反映好的服务人员,区人口计生委每年度组织星级服务员评选。对服务技能低下、服务态度差、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人员,考评领导小组有权收回培训证,取消其资格。

(二)婴幼儿早期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工作原则。通过倡导科学早期教育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培训人才队伍、健全工作网络,建立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为依托、社会早教资源为补充的人口早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人口早期教育机制,不断拓展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内容。

2、工作目标。普及人口早期教育知识,使0-3岁婴幼儿家庭享有低偿、科学、系统、便利的早期教育服务,具体目标是:

(1)早期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通过大力宣传人口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人口早教工作的正确认识,让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群众自觉参与早期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

通过设立*区人口早期教育基地,开办人口早期教育知识培训,扩大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引导早期教育工作良性发展,拓展为群众服务的内容,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2)早期教育活动进一步广泛普及。发挥区人口早期教育基地的作用,全面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知识“三进、三送”活动,即人口早期教育进街道、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街道、社区和家庭送人口早期教育政策、送理念、送知识,让人口早期教育活动在全区广泛普及,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孩子健康成长,家庭幸福美满,人口计生早期教育工作蓬勃开展。

通过印制和发放人口早期教育知识宣传品,组织0-3岁婴幼儿家庭参与区、街、社区早期教育活动,达到80%以上的家庭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接受区早期教育基地教育的家庭掌握比较多的0-3岁婴幼儿的教育理论和方法。

(3)早期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充分整合相关部门优势,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搭建人口早期教育的工作平台。实行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大联合,积极探索人口早期教育互动、联动新模式,健全完善早期教育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人口早期教育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人口早期教育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合作的工作体系,人员组织到位,活动效果明显,运用市场化管理模式,逐步规范早教基地的各项工作。

3、主要任务

(1)制定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早期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成立*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不断加强人口早教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写发放《让您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致全区育儿家庭的一封信》,使广大的育儿家庭充分认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2)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联合协作协议,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机构。

成立区人口早期教育专家组,聘请并吸纳具有早期教育相关知识和专长的人员充实到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人才队伍之中,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人才基础。

(3)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工作网络,以区人口早期教育基地为中心,辐射各个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婴幼儿园所、社会早教机构等社区资源联手开展早教工作;建立相应的联合工作制度、规范运作程序,逐步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组建区“人口早期教育督导员”队伍,从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中选拔一批热衷公益事业的骨干,通过召开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并掌握群众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宣传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重要性,倡导优生优育。

聘请早期教育专家编写分别适合于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的早期教育工作辅导教材,使教材既符合科学、规范,又符合实用、易操作的宗旨。

联合社会机构,联手开展面向广大家长的科学育儿知识讲座,开设婴幼儿教育指导课程。建立培训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方法、措施和运作程序,适时组织培训工作交流、座谈、研讨等活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继续深化区人口计生委新婚学校和区妇幼保健院的孕妇学校建设,不断完善其授课内容和方式,加强对提高人口素质的教育和宣传。

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爱之家”和“客嫂驿站”等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逐步扩大以政府为主导的人口早期教育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口计生委成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管婧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罗金钟、贾欣玫任副组长,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宣传科、计生协等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衔接、经费投入、工作督察等。具体工作由宣传科牵头落实,相关科室紧密配合。各单位要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确保人口早期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保证经费投入。人口早期教育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事业,要按照“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保证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早期教育宣传、咨询、培训和指导等基本项目经费需求,保证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第5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 独生子女 现状 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选择

本文采用了个案分析发进行研究,选取了5个1—10岁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个案研究,同时为了掌握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真实现状,以便更好地了解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中呈现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本研究选取了9个2—10岁的独生子女家庭18位家长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另选取了10个家庭共20位1—1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进行了网络、电话访谈。

二、独生子女家庭教育调查

1、父母基本情况

数据统计中,父母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占2.1%、中专/高中占12.5%、大专占35.4%、本科占39.6%、硕士及以上占10.4%。其中本科及硕士以上学历共计41人,占85.4%,说明被调查的对象学历层次比较高。此次调查对象职业包括工人、公务员、工程师、教师、护士、会计、营业员、个体经营者、自己职业者等,其中以教育、工程设计、个体经验商居多。被调查对象有95.6%的父母是一边从事工作一边承担子女的教育任务。在家庭结构方面(这里所指的家庭结构是按照父母是是否为独生子女来划分为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双独父母)、父母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单独父母)、父母双方均不是独生子女(非独父母)),“双独父母”家庭有9个,占37.5%;“单独父母”家庭有10个,占41.7%;“非独父母”家庭5个,占20.8%。

2、独生子女的基本情况

从独生子女性别上统计,独生子14人,占58.3%;独生女10人,占41.7%。本研究选取了24个0—10岁独生子女家庭进行研究,被调查的对象中3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有5人,占20.8%;3—5岁的独生子女有7人,占29.2%;5—7岁的独生子女有8人,占33.3%;7—10岁的独生子女有4人,占16.7%。

3、父母教育现状调查

(1)教育知识。结合访谈结果发现,目前独生子女家长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因为孩子人生中首先接受的就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子女的知识来源主要是通过大众传媒来获得,占58.3%,如书籍、电视、网络、报刊等。其次是同事、朋友间的相互探讨以及长辈传授的育儿经验,占27.1%,其中同事和朋友的教育知识有些也是从大众媒介中获得的。在调查中发现从社区、卫生部门、妇联等举办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培训中获得教育知识的仅占4.2%。其实绝大多数家长是希望获得教育知识的相关培训的,之所以所占比例不高原因有两点:一是家长找不到合适正规的教育学校或教育机构;二是许多家长愿意参加培训但是确实没有时间。调查中也有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培训,认为许多培训表面上是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知识,而实际上却是推销产品,所以比较反感培训,宁愿自己去摸索教育知识。总体来说家长的教育知识特点表现为不够专业、系统。例如,调查中37.8%的家长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发育中敏感期,43.2%的家长听说过敏感期这个概念,但具体是什么、怎样帮助孩子度过敏感期的办法是不知道的。又如,89.8%的家长认为赏识教育就是表扬,这实际上是对赏识教育理解的偏差。赏识教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表扬,因为赏识教育是赏识孩子行为的结果来强化他们的行为。从以上结果来看,父母的相关教育知识有待提高。

第6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特困家庭 子女教育 国家教育 救助 职业训练 学校社会工作 

 

 

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教育方针是我国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衡量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质量的终极标准,它要求教育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全面和谐、积极主动发展的素质教育。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教育公平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规定的“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客观来分析,在落实面向全体的教育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我国的社会和经济转型时期,弱势家庭子女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而特困家庭是弱势家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此类学生在高职学生中比例较高。应该加强对这类学生的研究和教育,针对他们的问题行为,力争拿出切实可行的教育对策,促进他们的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达到“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宏伟目标。 

学校、家庭、社会是影响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主要因素,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成长起到主导作用,对学校教育赋予了更多的期望,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对于学生的发展,学校教育独木不成林,尤其是针对特困家庭子女中有问题行为的学生的教育问题,社会教育的介入和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一、大力支持建立专门的国家教育救助政策和制度 

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w.舒尔茨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和社会投资理论研究认为,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国家,教育是降低贫穷、创造财富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事实上,劳动力市场是自由竞争的,人力资本不足的个人,因为教育程度低、工作能力差、就业经验不足,往往会削弱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造成其工作报酬偏低。可见,从人力资本的角度出发,贫困家庭青少年“脱贫”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增加青少年的人力资本,如学历、职业训练,以便做好就业准备,并为将来取得良好的职业生涯创造条件。近年来,国家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发展,已经产生了非常积极的效果。 

教育救助政策作为社会福利政策,在发展中也必须面对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中国人非常重视教育,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而言,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是其家庭向上流动的唯一机会,而投资教育虽然对国家和家庭是一种财产负积累,但对青少年而言则是人力资本的提升,虽然我国目前也有教育救助政策和措施,但由于资格要求高而覆盖面小,因此需要从观念出发,探索教育救助政策发展的必要性,从政策运行出发,全面检讨效率和效果,为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救助政策和措施奠定基础。从2000年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2004年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近年来,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07年新学年开始,国家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下一步,国家计划实施免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了国家的意图和意志,也在释放着积极的信号。 

目前我国建立的新的教育资助体系可以概括为“每年资助500亿元,受助学生2000万名”,即今后我国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到500亿元,受助学生约2000万人,其中1600万个资助对象是中职学生。新的教育资助体系中明确提出的目标,就是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未来青年一代之中,多数学生都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者高等职业教育之后才能进入就业岗位,因此,支持职业教育对我国教育发展的全局至关重要。今后我国教育的整体宏观结构应该是,九年义务教育毕业生中有少一半的初中毕业生就读高中,有多一半的初中毕业生能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进入就业岗位;同时高中生升入大学,其中也要有一半左右上高等职业院校,有一半左右的学生上本科院校。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包括了良好的大学教育和良好的职业教育。教育部门下一阶段的努力目标是让学生不论是否参加考试,只要愿意都可以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然后再进入就业岗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资助处处长周春树说,新的资助体系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增大了财政投入。过去对于高校这块来讲,中央财政投入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每年才10亿元。这次改革以后,中央财政每年投入超过60个亿。二是资助面扩大。过去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每年5万人,助学金是53.3万人。现在调整以后,国家奖学金还是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是52万人,国家助学金是347万人,合计超过400万人。三是强度增加了。过去国家奖学金是每人平均每年4000元,现在调整以后,增加到8000元。国家助学金过去是每人平均每年1500元,现在增加到每人每年平均2000元。此外,针对贫困学生还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3%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一年投入的500亿元经费中,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308个亿;各学校按事业收入的4%~6%,提取了一些经费资助学生,一年加起来大约是90个亿;再加上助学贷款一年大约100个亿,加起来就是500个亿。根据现在的分配方案,大学(含高等职业学校)将有400万学生获得资助,占全国高校总人数的20%,据教育部的统计数字分析,全国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大约是20%。随着新的资助体系的实施,加上各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减免学费等措施,基本上能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中等职业学校1620万学生,每人可以获得1500元的资助,占全国在校生的90%,金额达243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说,高校的穷孩子没钱交学费,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家里经济困难,可以每年拿国家助学金,基本解决生活费问题;如果学习成绩特别好,还能拿到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唯一的限制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拿。另外,你还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助学。 

国家对特困生在生活和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这是一个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我国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如何完成学业?首先要靠国家政策,当然国家政策是不断完善、改进的。 

二、建立创新性的组织和开展有效的职业训练活动 

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教育扶贫的目标也是有差别的,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后的目标是资助每个农民家庭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至少培养一个高中阶段学生。而江苏的一位领导提出,真正的脱贫是力争每个家庭都能培养出一个大学生。为了使贫困家庭子女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较多的就业机会,应针对特困家庭的特殊情况,规划一些立足长远的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培训方案,积极协助贫困家庭青少年能够持续接受教育,尽可能完成大学教育。当然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培训计划并不一定都要培养到大学毕业,也并不是每个孩子都希望或能够进入大学教育,问题的关键是培养贫困家庭子女能够有一技之长,顺利在劳动市场上就业,才能有利于协助贫困家庭走向“脱贫”,进而使特困家庭子女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为实现他们的全面和谐发展打好基础。 

在中国要通过提高人力资本来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的就业问题,不能单靠一两个短期的训练计划,而是要对整体正规教育、职业训练及在职教育进行改革,加强不同教育间的整体协调,才能使教育制度更符合人力资本发展的需要。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我国开展了多种面对下岗工人的再就业服务,而同时教育系统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在近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两种训练都属于以职业为基础的人力资本的训练,这些训练也需要同正规教育配合改革,否则正规教育课程与教育目标仍然会与社会人力需求脱节;而家长与学生仍会将职业教育看成是次等教育,参考海外的经验,建立一个双轨制的资格制度,允许学生在传统学术学习与新兴职业教育中容易转轨,吸引更多不适应现时正规教育的学生入读职业教育的途径,将是我国未来人力发展政策可参考的重要措施。 

2007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了800万人,基本实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是教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教育结构的一次重大战略调整,是一项战略任务,具有标志性意义。要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家助学政策和即将实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引导更多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充分利用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 

三、与国际接轨,开展学校社会工作,协助贫困家庭青少年健康成长 

对于贫困家庭青少年学生而言,家庭经济压力对他们接受教育的直接影响是缺少充足的教育经费,而间接的影响却是多方面的,包括对学业的认知以及对未来的期待、师生关系、同辈关系、学习气氛、理想价值观的确定等。因此,需要依靠学校获得更多的课程以外的辅导和支持,有些国家开展的“全方位服务的学校”的理念能够带给我们一些借鉴。学校社会工作是指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协助学生和学校、家庭及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应对现在和未来的生活,从而达成学校教育的目的。 

学校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协助贫困家庭的青少年:一是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个案工作方法,针对个别贫困家庭的学生及其家庭问题,如学校适应、同辈团体互动、家庭关系等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社会工作者通过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和家长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了解问题的本质,发掘学生案主所存在的内在优势,强化这些优势,增强案主面对挑战的能力和方法。二是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小组工作的方法,让贫困家庭学生参与到社会化小组、教育或治疗小组、自我肯定训练小组、愤怒控制小组等活动中,使其能够在专业的协助和支持下,克服各种困难。此外,也可以为贫困学生的家长举办教育或成长小组、自助小组活动,一方面可以提供相关的技巧训练,协助家长缓解管教子女的压力和分享的经验;另一方面可以使那些较被动的家长能在自助小组的自由参与氛围中,主动了解和投入到教育的过程中。三是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社区工作方法,将贫困学生、家庭、学校与社区相连接,增强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能力和权力,使之懂得运用社区可接近的资源。社会工作者一方面在贫困学生家庭所居住的社区,寻找社区资源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以学校为基础为贫困学生所建立的社区社会支持方案,也使学校和社区互动的关系结合得更为紧密,进而影响到社区中的家庭。四是社会工作者还可以提供一些咨询服务。例如向家长解释亲职教育的适当方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训练方案、可提供帮助和支持的福利机构名单及其服务内容;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向教师提供贫困学生个人及家庭的相关资讯等,包括个人生活史、家庭状况等,协助教师达成教育的目标。从街道(村委会)到省一级机构,我国政府体系完善的社会管理系统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基础。 

四、助困与育人有机结合 

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学校以育人为根本宗旨。特困生的教育也应遵循这一宗旨,在帮助他们解困的同时,应着重培养特困生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鼓励他们奋发成才,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发展。 

其一,要使经济支助与自立自强有效结合。我们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困难补助改为特别奖学金,同时加大勤工助学力度,优先满足特困生的需要,力求通过特困生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从而达到既解决实际困难,又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据了解,针对特困家庭子女的帮助和教育问题,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提出了“精神扶贫”的口号。什么是精神扶贫?贫困学生的心理、习惯、思想素质等,是他们后天的生活环境造成的,而不是先天的;贫困生长期在贫困家庭成长,很容易产生羞怯、自卑、怯弱以及虚荣等心理。精神扶贫指的是,贫困学生换了一种环境后,不断有教师、辅导员、同学用更多的方式来疏导,对他们进行心里健康教育,使这些学生能够摆脱因贫困而导致的心理阴影,根据学生的潜能、兴趣和学习专业情况综合分析,在他最有可能发展的方面帮助他,提供很多资助。当代大学生不能什么都靠父母靠亲戚朋友靠社会,外国的学生18岁就自立了。 

其二,要使勤工助学与成才有效结合。在劳务型勤工助学基础上,要大力开辟文化、技术型岗位,将勤工助学与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特困生参加到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及早进入科研、开发、生产过程,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7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

一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是当前法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教学存在诸多的问题,最突出问题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一方面,法学教育不是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法律职业也不是法学教育的目的。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是在法律制度长期受到忽视、贬低甚至是被砸烂情形后恢复发展起来的。由于当时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法学教育只强调了法学的学科性和法学教育的学术性,致使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处于分离状态。另一方面,随着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法学教育也走上自我办学、自我完善和自成一体的发展道路,使我国法学教育的学科化、知识化和学院化现象成为主流。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自立门户,很少往来,甚至互不承认,其难以像西方国家那样法律职业界和法学教育界之间联系密切且形成的良性互动。这也使得我国的大学法学教育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不能密切地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上,我国的法学教育也没有与法律部门建立起协调机制和共同办学机制。这种脱离司法实践,只管培养不问是否适应需要的关门办学的教育模式已遭到批判和改进。

与上面所述相对应的是,导致法学教育教学只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注重学术性人才培养,而忽视了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及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传统教学模式在法学理论的传授上,课堂理论教学有其优势,它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基础理论,课堂理论教学对法学理论的讲授是必须的。但由于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太浓厚,导致法律教学内容局限于理论讲解、法条注释、疏忽实践能力的培养,技能培养的训练较少,更忽视了法律精神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教师仍以灌输形式讲授,缺乏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职业技能的培养。如何在传统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中分离出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是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难题。

二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法律教育发展的新趋势等因素提出来的。作为地方本科院校,主要承担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任务,因此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确立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按照德州学院《德州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州学校把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确立为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应用型人才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和熟练的专业实践能力及技能,在这一前提下适当扩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创新性能力。这样的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的农村领域,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双基”能力强的优势,尽快成长为这些单位和领域的业务骨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

在充分认识到法学是一种以职业为导向的学科,法学教育是培养未来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德州学院还按照法学专业的特点和当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市场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把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主要教学目标。这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既体现人才培养的应用型和就业去向,又要体现以人为本和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方案,而其关键在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所谓职业能力,主要是指运用法律概念、原理和规则发现法律事实和法律问题,并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分析法律关系,处理法律问题的技术和能力。为了培养这种技术和能力,必须实施实践性教学方法,训练学生在具体案件中学习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并经过这种职业技能训练,使学生掌握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形成其法律职业能力。

三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的课堂教学法

因我国的法学学生主要是高中起点的生源,学生学习必须先打下法学理论基础的功底或掌握某一法学专门学科的基本理论。课堂教学是对法的精神和法律理论的总结、学习和研究。课堂教学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原理;有助于培养学生清晰的洞察力,使学生通过广泛的相互联系的概念和原理了解各种假设的法律状态,从而可以较容易地运用逻辑来推定法律;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率,使之在单位时间的教师讲授中快速地吸取法律的思想和精华。所以,课堂讲授式教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目前至少就系统法律知识传授而言,其仍是我们已知的较为有效的方法。但实践已表明,这种教学方式易忽视学生的主动性,使学生成为被动的接受者;易忽视学生创造个性的培养,以法律知识的掌握作为最终的目的;易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对于传统法律课程应当通过采用案例教学这一课堂实践教学法,以达到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目的。

“案例教学法”是以法院的实际判例为基本素材,把学生带入特定的事件情景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对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很有帮助。但由于案例教学法始创于美国判例法国家的法律文化背景,作为一种舶来的教育模式,在运用过程中,我们需要将其本土化和规范化。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应注意与案例分析区别开来。案例教学的本质在于帮助学生培养经验式学习的能力以及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主体是教师,由教师来阐释理论。而案例分析的主体是学生,是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案例进行实际分析,它与案例教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反程序的学习方式。案例分析既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也可以在课下进行(以课外作业的形式)。既可适用于实体法教学,也可适用于程序法教学。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以后,通常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案例分析进行点评,指出学生在分析案例方面的错误和不足之处,阐释案例分析的正确方法,以及分析案例的基本要点。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关注司法实务,收集典型案例,在众多的案例当中精选适合专业课程教学的典型案例,案例要有较强的针对性,案例问题设置妥当。“案例教学法”教给学生的不仅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推理的技艺。即教给学生的不仅是“know-what”的知识,更是“know-how”的知识。这种“know-how”的知识必须亲身演练,也只有反复研习不同的经典判决才能心领神会法律推理技术。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

第8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经学教育模式?如何才能弥补我国法学教育中能力训练和培养的不足呢?我国法学教育在认真总结自己的经验的同时,也大量借鉴了国外法学教育的有益经验。一些法学院不仅在传统的课程中大量地采用了案例教学法,而且还专门开设了诸如“法律诊所式课程”、“模拟法庭”、“律师实务”、“案例分析课”等以能力训练为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借用美国法学院的一句格言,这些课程的宗旨是:“训练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换言之,学生应当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索、写作、陈述和行为。听、说、思、写、辩,举手投足都应当表现出法律职业者应有的素质、能力和才智。这些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又恰恰是传统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法所无涵盖的重要方面。

仅以模拟法庭的教学形式而言,它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与传统的教学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 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他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他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学生的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学生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举例而言,当一个人作为乘客坐车时,他不一定会记住行车的路线。但是,当他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时,他就必须认路、记路和分析路线。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把学生置于司机的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体。因此学生必须主动地去学,从而在学习效果上也就会有根本不同。老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即挑选或编写适当的案例材料、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表现,等等。模拟法庭中的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正确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自行思考、从而由学生解决法律争议的路标或评论人。

2. 学生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为达到使学生学会在具体案件中分析事实、灵活运用证据法和程序法的目的,模拟法庭采用的案件不应该是从现行法院判决书中摘录的事实。因为法院判决书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很简单明了,鲜有什么可供进一步争辩的余地。任何有经验的律师和法官都清楚,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会是明确和简单的。同一件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和证人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应当承认,我国多数法学院中的模拟法庭的训练并没有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或比较真实的案件材料,而仅仅满足于提供一个现成的判决书中所认定的简单事实。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式的教学法,充其量不过是“以例说法”,运用一种事实现象去说明某种法律规范的内涵或构成要件。其着眼点在于对法律规范的分析,而非在于如何在散乱的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发现、筛选、认定和建构事实的能力的训练。

3. 学生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4. 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正是由于模拟法庭提供的训练更真实、更近于实践、更系统和全面,把经院式无生气的法学教育变成了能动式生动活泼的模式,因此各国法学院都定期在法学院内部举行模拟法庭比赛或开设模拟法庭训练课程,以弥补传统法学教育中的不足。不少国家还在法学院之间组织各种区域或全国性的比赛。近些年来,不少国际性的模拟法庭比赛也定期举办,例如美国杰瑟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维也纳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比赛、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队在2000年参加了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并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在今年参加了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比赛,在全部九十四支参赛队中获得了第三十名的好成绩。

第9篇:家庭教育培训方案范文

 

一、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的初步探索2015年初以来,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把搞好党外人士法治教育培训作为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突出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主要作了以下探索:(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宪法法律列为必修课实施方案》,结合学院教学培训工作实际,与学习同志“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布局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制定《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把宪法法律列为必修课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培训计划等。

 

(二)逐步构建宪法法律必修课课程体系

 

根据《实施方案》,针对统一战线各类班次的培训需求,设计宪法法律课程体系。将其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课程系列,包括“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内容;二是宪法法律知识课程系列,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与法治思维、法治思想与纪检工作、反腐倡廉等。丰富教学形式,探索开设“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情景模拟课程;三是为统一战线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特色课程系列,包括“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与统一战线、民主党派章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依照宪法和基本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等。

 

(三)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

 

根据不同班次学制及培训对象的不同,分类开设宪法法律类课程。第一,两个月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上述三方面课程体系中各选取一至两门课程开设,宪法法律类课程总量不少于四门。第二,学制两周及以上、两个月以内的培训班,在上述三方面课程体系中各选取一门课程开设,宪法法律类课程总量不少于三门。第三,学制在一周以内的其他主体班次及计划外班次,至少开设一门宪法法律类课程。第四,其他班次也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开设统一战线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特色课程系列,包括民主党派章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依照宪法和基本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等内容。第五,在院网络学习平台开设“依法治国”系列课程专栏。

 

(四)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相关课程建设

 

根据学院专职教师数量少、缺乏法学专业教师的实际情况,注意挖掘内部力量,充实兼职师资,并为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培育相关课程师资。第一,由院领导带头讲授宪法法律方面课程,并牵头开展“多党合作与依法治国”课题研究,逐步转化为教学专题。第二,按照课程体系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广泛聘请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法学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进一步充实兼职师资队伍。第三,在2015年进行的第二批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特色课程建设项目中,设置“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与依法治国”专题,培育师资。

 

(五)创新主体班法律课教学方法

 

4月16日下午,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民主党派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在院多功能情景模拟实验室成功举行首场“行政诉讼模拟法庭”。“行政诉讼模拟法庭”课程是继“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会”、“《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征求会”、“媒体应对”后,学院精心打造的又一情景模拟课程。本课程以“交通违章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案例为范本,由课前辅导、案情分析、角色扮演、庭审辩论、裁决宣判、专家点评等环节构成,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指导老师进行现场点评和讲解。课程以某市民不满市交警支队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而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真实案件为蓝本,展示现场模拟法院开庭的审理过程。整个过程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课前准备充分。学院教务处在课前与法院法官及知名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拟定教案,结合学员职务身份指定角色。学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熟悉教案,查阅相关法律及资料,商讨辩论及审判方案。担任原告代表人的两位学员还特地到真实案件发生地点进行了现场采点,获得了有力证据;二是场景设置逼真。在庄严的国徽下方端坐着身着法官袍的“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前方是书记员,两侧分列原告席和被告席,旁听席上坐着专家、学员及观摩人员,气氛严肃,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三是庭审辩论激烈。从“审判长”宣布开庭、明确法庭纪律、确认身份、原告、被告提交证据、法庭审理到法庭宣判环环相扣。原告和被告据理力争,审判长把握法律适用、掌控法庭秩序到位,每位角色扮演人员均“进入”角色。一个半小时的模拟练习后,来自省高院的刘法官和来自律师事务所的蔡律师对整个模拟过程进行了点评。学员们对这种新颖的教学方式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经培训效果调查,该课程学员评价优良率达到97.6%。

 

二、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存在的不足

 

虽然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对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进行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教学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社会主义学院法学教育的发展和进步。由于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主要开设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参政议政方面的培训课程;特别是地方社会主义学院从总体上讲,由于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仅有开设的宪法法律课主要依靠社会师资。因此,目前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尚处于初创阶段,存在的主要不足有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缺乏必要的整体筹划。目前,浙江全省除了省社会主义学院独立办学外,只有11个市、26个县(市、区)社院挂了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有三分之二的县(市、区)社院还没有挂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省社会主义学院共有5名专职教师,均缺乏法学专业背景。11个市的社会主义学院虽有法学方面的教师,但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学教研室。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省社会主义学院制定了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的具体计划外,市、县(市、区)二级社会主义学院还没有这方面的计划和安排。

 

二是师资力量不足,教师素质有待提高。首先,法学这个专业的学科建设远没有到达应有的水平,教师没有得到及时和系统的法学培训,与之相关的理论研究更没有开展。其次,教学内容无特色,缺乏实用、有统战特色的法学教材。

 

三是教学方式比较单调,没有充分调动学员的主观能动性。教学方式上,大部分社会主义学院对教学的安排没有从学员的实际出发,导致实用性不高;在教课方式上,没有充分调动社会主义学院学员的积极性,“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没有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法律教学中案例的讨论和发挥很重要,能够吸引学员积极参与,但教学中与实际生活联系较少,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案例。

 

四是教学设备落后。社会主义学院法律教学设施落后,教师主要依靠粉笔、黑板以及一张嘴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的教学要求。目前,发展迅速的计算机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都已经被普通教学课堂接受,大部分社会主义学院的法律课堂借鉴还不多。

 

三、深入推进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的对策措施

 

随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浙江省党外后备干部“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新一轮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需求将越来越大,地方社会主义学皖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工作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要突出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宪法法律教育培训与学习贯彻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巩固壮大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相结合,与统战学学科建设相结合。省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要认真研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形成科研成果,及时充实和更新课程内容,使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形成党中央最新精神全面覆盖学皖教学新态势。

 

(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学院的正规化建设

 

正规化是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学院正规化建设的题中之义。要将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建设与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正规化建设带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建设,以教育培训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正规化建设目标的实现。要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全覆盖,争取在一段时间内,所有县(市、区)的社院全部挂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将社会主义学院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同时,要加强对“合办社院”正规化建设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任务和目标,理顺社会主义学院与党校、行政学院的关系,积极发挥其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只有将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发挥好了,深人推进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积极探索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的特点规律

 

社会主义学院分类施教宪法法律必修课具有以下特点规律:一是要坚持以提高党外人士的法律素养为主要目标。以政治培训为首要任务,是干部教育培训有别于普通教育的最显著特征。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必须坚持政治培训为主,注重提高政治素养,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努力培养一大批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经得起考验的党外代表人士。社会主义学院宪法法律课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以社会主义学院学员为主体,对宪法法律含义进行深刻的讲解,提高党外人士的法律素养,培养出一批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党外干部。二是社会主义学院的宪法法律教学必须体现先进性。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目的不同,社会主义学院法律教学层次要高许多,应当努力使党外代表人士对法律的内在理念和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对法律的至上权威和地位有高度的认同,对法律的基本知识和体系有基本的把握,对法律的实际应用有明显提高。做到学习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意识相结合,学好法学理论与注重工作实际相结合,进行法学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讲授法律知识与贯彻党的方针相结合,灌输法律知识与加强思想建设相结合。三是社会主义学院的宪法法律教学是高层次的教学。党外代表人士大多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或领军人物,这决定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对象具有精英性特点。大多数的培训对象接受过高等教育,往往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权威,许多还有国外留学经历,不少还具有丰富的政治培训经历。不同的培训对象,其培训需求也各有不同。党外代表人士法学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培训对象的精英性特点,认真研究不同培训对象的多样化需求,从增强吸引力和针对性上下功夫。

 

(三)总体设计宪法法律必修课课程体系

 

设计宪法法律必修课课程体系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体现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共识教育特色,开设较为系统的宪法法律课程体系。主要包括:第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实施。第三,科学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五,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六,统一战线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第七,民主党派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第八,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第九,与统一战线特别是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课程。要加快出版具有统一战线特点的法律统编教材。教材要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学院在法律教学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同时,要兼顾党外代表人士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改进,以贴近学员的实际需要,学以致用。

 

(四)全面推行互动式教学和模拟法庭案例教学

 

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青年学生为培训对象不同,社会主义学院学员以党外代表人士为主,有着年龄跨度较大、工学矛盾突出、知识结构各异等特点。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培训对象的主体作用,倡导研究式学习,积极推广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现场教学、考察调研等教学方法,不断丰富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教学方法体系。课堂中,教师的讲解要与媒体相结合,给学员带来前所未有的课堂体验。可以选择开发适合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的相关课件软件,方便教师使用。在课堂讲授过程中或课堂讲授结束后,学员和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展开交流。案例教学法是紧扣教学目的,选取真实的案例将其典型化处理,学员对案例进行独立思考、研究和深人讨论,进一步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案例教学虽以学员课堂讨论为主,但是,教师在整个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教师要选择真实、典型并带有一定争议性的案例,作好精心、充分的准备,驾驭好整个教学过程。情景模拟式教学是让学员扮演一定的角色,对事件发展过程的模拟或再现,让学员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员在短时间内可全面深刻掌握所教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模拟法庭就是对这种教学方式的应用。在模拟法庭中,学员担当“法官”、“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诉讼人”,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再现。要加大经费投人,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引进高科技教学设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五)用好两支队伍,合理配置师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