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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理论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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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理论

第1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关键词:受托经济责任;契约经济学审计制度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完善我国的审计制度,适应经济转轨环境和迅速变革的要求,是我国审计事业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近20年来,“受托经济责任论”在我国审计理论界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依据该理论,审计源于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是用于维护授权人和委托人经济权益的独立的经济监管活动。然而在实践中,该理论在指导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发挥的作用不甚理想,形成了对审计许多不恰当的社会期望。

契约经济学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50年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已成为当代经济学的主流学派。契约经济学对社会经济现象和制度的深刻剖析,为我们认识审计发展的内在规律,搞好审计制度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一、契约经济学与委托-关系

(一)委托-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契约经济学研究范围包括受托经济责任,不过是将委托-受托()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詹森和梅克林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人”。以委托-关系为研究对象,形成了专门的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否定经营者无私假设:“如果这种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效用最大化者,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人不会总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行动。”

该理论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信息不对称,也是成本发生的最基本原因。信息的不对称性可以从两个角度考察:一是信息内容的不对称,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有关行动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有关知识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研究不可观测行动的模型被称为隐藏行动模型,研究不可观测知识的模型而被称为隐藏知识(信息)模型;二是发生时间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道德风险模型,也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逆向选择模型。

(二)现代契约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现代契约理论从完全契约这一概念所假设的条件出发,分析其与现实条件不一致的地方,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出对激励契约与最优契约的讨论。

新古典契约理论对完全契约这一概念作了详尽的分析。所谓完全契约指缔约双方都能完全预见契约期内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愿意遵守双方所签订的契约条款,当缔约方契约条款产生争议时,第三方如法院能够强制执行。不完全契约正好相反,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契约的当事人或契约的仲裁者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这使得契约条款是不完全的,需要设计不同的机制以对付契约条款的不完全性,并处理由不确定性事件引发的有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那么,激励契约的设计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委托人需要在契约中设定一种条款,采用一种激励机制以诱使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委托人必须设法引导人尽最大努力为其工作,以降低成本。问题是:在现代契约中,所设计出的激励契约有没有可能达到最优水平。

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在放松了阿罗-德布鲁范式假设条件下仍存在一种在现实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契约,通常这不是帕累托最优契约,而是一种次优(即现实中最优)的契约。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委托人与人共同分担风险。

能够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信息。也就是说,委托人需要利用必要的手段观察掌握尽量多的信息,在无法观察的情况下,人隐藏行动和知识时,要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如贝叶斯统计推断来构造一个概率分布,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契约。

设计机制时,其报酬结构要因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委托人和人对未能解决的不确定性因素和避免风险的程度要十分敏感(Wilson・R.1969,Ross・S.1973)。这意味着,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委托-人之间的最优(或者是次优)契约关系是可能得到的。

二、契约经济学与审计制度建设

审计制度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必然要受到特定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的影响。从本质上讲,审计制度是一种独立经济控制,同时也是一种契约安排,是审计关系相关各方权利、责任、利益及基本行为规范的约定。因此,契约经济学可以成为审计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

(一)遵循契约平等原则,注重审计的独立性

现代契约理论强调,契约是由双方意愿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平等与人的自由意志是契约的两项基本原则。

从宏观上讲,现行市场经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均(至少在形式上)体现了这两项原则;从微观上看,在因将资源委托他人保管使用或将决策权授予他人而形成的各种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与人之间权责利的界定得到相互认可。

在形式上,审计的职责是对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其保管和使用经济资源或决策权的状况进行检查与报告,是代表委托人利益的。从实质上看,审计只有保持客观公正,才有可能被委托-相关各方所接受,才有可能对契约的形成、履行与不断完善起到独立控制与保障作用。因此,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对于切实发挥审计的功能至关重要。

(二)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注重审计制度的合理性

依据契约经济学原理,审计可以看作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控制(监督),其目的在于降低成本。审计本身也有成本,只有审计收益(成本的降低)大于审计成本时,审计才是合理的,才真正为社会所需要。美国会计学会在1976年发表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提出,利益矛盾、遥远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是决定审计存在的基本因素,正是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的内在要求。

从“受托经济责任论”出发,审计制度的建立不应该有任何的限制,只要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就应该进行审计。在这种观念的指引下,社会提出了各种要求与期望。如国家审计中,提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计企业经理,而且要审计市长、省长;不仅要审计微观经济责任,而且要审计宏观经济效益。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干部一方面为承担了如此重要的使命而自豪,另一方面,又为审计资源缺乏,审计任务繁重而无计可施。从审计自身看,国家审计的成本-效益的比例可能是十分理想的;但是从社会角度看,从促进各种经济契约关系的完善效果分析,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三)研究权责利配比(契约优化)状况,恰当定位审计的作用

契约理论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和相应的交易成本问题,契约通常是不完全的。但是,却存在满足一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契约。权利与责任的合理划分,激励机制的合理设计以及委托人与人共同承担风险是契约优化的基本条件。审计制度设计中,必须研究这些条件是否存在,是否完善。在契约本身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该十分谨慎地界定审计的作用与责任。

例如,在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很高,政治上的民主制度建设也较为完善,形成了职业经理人和公务员队伍,企业和政府管理都十分规范,在公平与透明的基础上,形成了对企业和政府运用经济资源的效率与效果较为客观有效的社会评价。在权责利关系配比较为合理的前提条件下,审计对促进企业及政府管理的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特殊的问题,如党政和政企职责划分不清,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等等,这些问题的共性是权责利不配比或配比不合理。审计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这些问题,一方面着眼于未来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合理定位审计的现实作用。

(四)从解决信息不对称入手,合理把握审计重点

契约经济学研究表明,委托-问题的核心是信息不对称。审计的基本功能正是在于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成本。

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难以实现,公司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大决策的失误,政府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腐败与低效。但是,审计不可能根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如前所述,信息不对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知识与行动。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知识的不对称导致的问题不可能通过审计加以解决。审计的着眼点是人对行动的了解、选择与报告。值得提出的是,委托人与人通常都要在契约的约定中明确人相应的报告责任,提供委托人需要的信息。审计是对信息的质量进行检查证实。

从“受托经济责任论”出发,审计监督的范围相当广泛。人们提出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要求,有些人将审计看成“监工”,要求对经济活动的过程实行实时监督。从改善审计效果出发,似乎审计实施的时间愈是提前效果愈好。在这里,两项重要的假定被忽略了:人承担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承担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义务,审计是在此基础之上的独立控制;审计受到资源与知识的限制,不可能、也不需要胜任或取代人的职责与任务。多年来,审计效果从长期角度看并不理想,问题越审越多,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对委托-的核心问题缺乏明确的认识,审计重点把握不当,只注重具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检查,忽略了整体信息质量改善的重要性。

三、结论

“受托经济责任论”强调了审计在促进国家和企业责任式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我国审计制度的初步形成发挥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依据该理论指导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存在着上述分析指出的种种缺陷。

现代契约理论研究的成果,开拓了审计研究的视野,使我们可以更科学地认识审计发展的规律,更全面和客观地考虑我国审计制度的建设问题。

当然,如何应用契约经济学理论指导审计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另外,审计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必然受到所处环境的政治、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影响,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也可以为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审计理论研究应该博采众长,才能不断获得发展。

参考文献:

1、科斯.哈特.斯蒂格利茨.契约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张春霖.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关系:理论分析及其应用中的问题[J].经济研究,1995(8).

第2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关键词:财务审计;监督管理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但是在固有思维模式下,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遭遇了很多问题和瓶颈,要想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从人员素质、业务水平、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革。

1 农村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人员素质的不足。随着当前农村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化,相关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明显不足,综合素质低下的现象更是比较普遍。在很多农村基层,村级审计人员的出纳业、会计业务非常生疏,甚至完全外行,这样的情况下是无法胜任审计工作的。

(2)审计工作标准不明确。由于不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同,各村财务管理也情况迥异,所以农村基层审计工作的流程和标准非常不明确,这对于一些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而言,尚可应对自如,但是这种经验不具备普及性,因此也难以成为制度标准进行推广。

(3)审计程序尚需完善。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实践来看,审计的程序仍存在着一定缺陷。长期审计计划的缺少,是大多数乡镇的常见弊病,以档案记录审计结果的工作更是乏善可陈,与审计相关的通知书、报告、结论、取证、档案整理与保存等程序,均未能成为体系,有效运作。

2 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作用突出

(1)避免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农村财务审计可以正确找出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还能对部分干部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查摆和监督。

(2)增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完善的审计工作,能够对农村财务公开制度予以强化,让村民对村财务收支状况有详细了解,从而消除干群之间的误会,改善干群关系,缓解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村干部应从思想上改变观念。村干部应该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而充分的认识,认识到审计工作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必要工作,必须予以重视,加强配合。

(4)对集体资产管理责任的加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产也积累得更多,更容易产生管理责任问题,加强审计工作可以防止财务工作中的疏漏、缺失、滥用权力等问题,使农村集体资产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并且确保了集体资产安全。

3 如何才能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1)审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农村经济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加强农村审计工作开展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解决了审计队伍人员配置不稳定的问题,一方面还要解决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的问题,建议各农经主管部门将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方式,保持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高素质审计人员上岗。

(2)改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由于农经部门权威差,地位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建议从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管理上完善农经部门的机构和权力体系,树立农经部门权威,采取奖惩并重的形式与被审计方交涉,给审计人员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

(3)为审计工作制定严格标准。要提高农村财务审计水平,规范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执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出台一部更加权威和详细的农村财务审计条例,能够更好地将农村审计工作规范起来,使审计有法可依。

(4)强化审计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不足,是目前农村干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应使广大农村干部加强法律意识,并且积极学法、守法,还有就是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其积极参与到监督管理中来。成立村级财务小组定期监督自查,同时将村里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建立完善好财务审计监督机制。要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必须完善财务审计监督机制。县区和乡镇一级应该配置专人对审计工作进行定时定点的监督,确保切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序和有效进行,还要建立完备的奖惩制度,对于违纪违规的情况要严厉查处,对于审计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第3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关键词】审计独立性;审计市场;政府监管;审计质量

在现代经济市场中,独立审计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些年来,我国大量的上市公司频繁发生审计失败案例,如“琼民源”、“红光实业”、“郑百文”、“南方保健”等,严重地威胁到了审计师的独立性,以致整个独立审计行业的诚信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和质疑。因此,提高和加强审计独立性对我国市场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性

独立审计的本质是对上市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监督和签证;而作为审计的实施者――审计师在其职业过程中要对其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在我国,随着审计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其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信息的提供者出具了虚假的信息,作为鉴证业务的审计师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恪守其应有的独立性准则,保证信息的质量;另一种是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违反独立性准则,产生低质量的信息报告,使审计市场的效率低下。所以,审计师的独立性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审计师的独立性是市场发展的奠基石,也是确保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质量的制度要求。而现代企业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这种权利的分离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问题――问题的产生,并由此导致了“内部人控制”现象。这种现象严重的破坏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何解决此类现象呢?其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保证审计师的独立审计。在审计师审计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各种经济利益的驱动,审计师要独善其身保持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影响。而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划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大类。外部因素主要有生存压力、政治经济因素、审计收费、审计供需模式等;内部因素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非审计业务、审计任期的长短等。正是这些影响因素阻碍着我国审计市场的正常运转,严重威胁着审计独立性,所以市场经济对强化审计独立性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二、政府监管在提高审计独立性的作用

审计师要保持其独立性,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需要政府与市场采取相应的对策,减少甚至消除各种因素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本文在此主要探讨政府监管对审计独立性的作用。

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审计市场目前的发展不是很完善。在市场经济中,审计师为了获取一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利益,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出具有利于客户的审计报告,这样就导致了审计行业以牺牲审计独立性为代价的“恶性竞争”。我国的审计市场对审计服务产品长期供大于求,审计师面对这种情况只能选择降低审计收费标准,维持正常经营,而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也会随之降低。简单的说,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主要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来发挥作用,但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其效果并不明显。这时政府就以“看得见的手”来发挥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保证整个市场正常有效地运行,即通过非市场机制的手段来解决有关市场的失灵问题。因此,在监督和管理审计行业和审计师时,政府主要解决审计行业自身和市场机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政府监管的着眼点在于保证审计市场的有效运行。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界定审计的目标,赋予独立审计应有的社会职能,制定审计行业的行为准则,建立独立审计预警机制,实施必要的监督和处罚机制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这都是政府监管在保证审计市场有效运行中的体现。此外,政府还应持续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审计师的执业风险,提高其违法成本,并且减小审计师与客户之间的利益羁绊,从而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信息质量。

第二,政府适度的监管审计市场。不当的政府监管会造成审计市场的恶性运行与发展,从而使整个审计行业的发展受到影响;相反,有效的政府监管不仅可以约束审计独立性威胁,而且有利于产生高质量的审计需求。限制政府对独立审计的干涉行为,才能为审计市场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使得企业能够自由选择所需要的审计服务。因此,政府应该把握监管的程度,提高监管的效率,从而提高审计的质量。

第三,政府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首先,政府在执行其监管职能时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恰当的举措,如执法力度不够、信息透明度偏低、遵循制度的程度不到位等。其次,政府部门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同样具备“经济人”的属性,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政府部门可能会制定出不合理的政策,形成不公正的监督。所以监管者必须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程序。

从我国具体的国情出发,仅以市场机制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是不现实的,加强政府监管是我国独立审计市场的必要选择。强调政府监管的作用并不代表市场机制就不重要,而是要构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模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相当复杂,它们对审计独立性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因此,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需将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加强政府监管应注意的问题

在提高审计独立性的过程中,政府发挥监管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只有解决其中的问题才能达到较好的监管效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把握政府监督的目的,避免过度监督。政府监管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出现的。适当的政府介入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效率,从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曾萍、蓝海林(2003)的研究表明市场和政府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而我国的审计市场还不成熟,所以要对市场进行完善,然后再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完成重要的补充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的高质量。所以,过度的政府监管不但不能改善审计市场的问题,而且会导致整个独立审计的失败。

2.保持“一个声音”说话,避免多头监管。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缓慢,一个主要的制约瓶颈就是市场面临太多部门的监管,如财政部、工商部、税务部、审计部等。这些部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在执行监管任务时没有进行很好的沟通和协调,在监管职能的设置上往往又出现重复和交叉,带来了没有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浪费,导致监管成本增加、监管运行效率低下,而且影响了审计业务的正常开展。这种行业的多头监管、重复监督对独立审计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害的。

3.选择适当的方式和手段,避免监管失灵。市场失灵可以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然而政府监管也会出现失灵现象。首先,现代市场的经济情况纷繁复杂,作为监管部门的政府要全面掌握和分析相关信息往往十分困难,且成本较高,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造成政府监管效率低下。其次,政府所采取的监管方式不当或政府监管目标的多元化等也会造成“监管失灵”。所以应该通过权利监管和机制制衡来尽可能的减少政府监管的缺陷,以达到较好的监管效果。

参考文献:

[1]侯迎新.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及治理综述[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5.

[2]曾萍,蓝海林.审计独立性:市场选择和政府选择[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3,1.

[3]李明辉.成本与审计师选择行为研究综述[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1.

[4]张玮华,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研究[J].经济研究,2009,6.

[5]白华,肖玉莹.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理论争论与现实选择[J].财经科学,2011,2.

第4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关键词:博弈模型;私营企业;管理策略;企业内部审计

一、前序

内部审计就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相应价值和改进一切组织的运营。这是通过应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相关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中的良好效果,帮助组织实现这些目标[1]。作为各个公司对权力监督和制约进行的内在方面的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对关键控制的程序进行监督是公司较好实务的组成部分,非常有利于保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然而我国企业审计仍然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2]:

(一)内部审计性质的认定较为模糊,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理念较为薄弱

这些年以来,随着股份制这种积聚资本的有效形式被广泛采用以来,各方面的管理层次的分化比以前更加迅速了,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很多企业为了占领市场,增加竞争实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部都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为了企业能够实现经营的目标和加强经营的管理。然而我国内部审计现代的产生却是一个命令的产物,次要的强调了外向作为国家审计基本存在的内部审计模式。目前的这种审计模式实际上导致了大家对内部审计的性质认定中的模糊,然而就不利于或者阻碍着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发展。

(二)内部审计其作用很难有效的去发挥,内部控制的督察流于形式

内部审计现在这几年来,虽然在财政收支审计的基础中有所一定的向很多范围和深层次的发展,但是从认知水平和思想观念的一些束缚,以及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等诸多方面,影响着内审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有些企业的岗位设置不合理以及兼岗的现象都较为普遍的出现在内部控制当中。企业职务岗位的合理划分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工程项目、领用、结算、材料设备的询价等等的环节都是不可以兼任的,然而在现实管理过程中有很多不同的因素影响着职责设置很难实现,如人手问题、职务责任、编制问题、还有一些授权程序和审批下来的金额不是很明确,审批过程中和复查过程中的不合理,内部审计不完善,各个部门的预算都随意的改动,资产控制制度不能有效的执行的原因,使财务部门在行使核算职能上都疲于应付,而监督职能更无从谈起,内部审计监督有名无实,失去了应有的刚性。

私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私营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投资总额上都显著增长。在私企的审计准则中规定了对私企必须实行详细审计。可是具体在具体审计的过程中却容易被现行账面资料和企业的有意隐瞒所蒙蔽,决定接受多大程度的风险,是注册会计师个人根据对审计风险的判断和个人的经验进行的。私企由于产权与经营权的统一,在内控制度上不可避免的存有很多的漏洞[11,12],不仅存在以上一般企业审计所共通的问题,还存在以下特有的问题。

1、私营企业内部审计定位不高。我国的私营企业内部审计由于没有现成的指南,只能效仿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做法,一开始便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等财务审计为主导。富有建设性 、参与式、导向型的现代“风险管理审计”、“经营审计”等内部审计活动极少开展,起点和定位明显不高。私营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清。

2、私营企业家普遍认为企业是私营,财产是私有,设立内部审计纯属多此一举。故有的将审计机构并到其他部门。

3、此外,私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审计手段也很落后。

完善发展私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今后发展的趋势,,研究私营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有着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本文通过阐述私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针对私营企业各方经济主体,引入博弈论模型分析进行探讨,进而揭示出问题产生的动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理论基础

在1944年,由诺依曼(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ten)一起合著出版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该著作的出版标示着系统的博弈理论初步的形成。1950年到1951年纳什的其中两篇关于非合作博弈论中的重要论文,最后彻底的改变了人们对市场竞争的看法。从而证明了非合作博弈和其中的均衡解,也证明了均衡解的重要存在性,这就是著名的纳什均衡。所以揭示了博弈均衡和经济均衡在其中的内在联系。纳什的研究奠定了其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最后博弈论的研究基本上都沿着现在这条主线而展开了。博弈论与传统经济学相比更关注主体选择和他人选择间的影响,即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自身选择,而且依赖于对方选择。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非合作博弈,现在研究者主要研究非合作博弈。纳什(Nash)针对于非合作博弈目前最为主要的是理论方面的贡献在于定义,而且同时也证明了非合作博弈和其中的均衡解的存在,史称“纳什均衡”该理论核心思想是针对别人的行为方式,可能采取的行动,来作出自己的决策。根据经济学“理性经济人”中的理论假设,全部的经济主体都会依据 “效用最大化”中的原则选择为其行为,所以都存在着博弈的理由[3,4,7,8]。本篇文章也同时针对企业内部审计的博弈主体,和全部的博弈主体可以提供选择的行为策略与支付函数或都收益矩阵等等,进行分析同时也提出相关管理策略。

三、博弈模型建立与分析

通过考察分析,一般的私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包含了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与企业每个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博弈,私企各职能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两这者之间的监督博弈以及私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企各个企业财务部门之间的监督博弈。第一个层次与第二个层次的博弈中,博弈理论和博弈过程基本相同[5,6],本文首先建立这两个层次的博弈模型。

博弈模型的建立基于以下假设:

假 设目 的

H1:私营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唯一目标是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监督方的各个企业职能部门和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相分离的,然而却成为监督博弈的参与者;

H2: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受不法利益所驱动;使利益驱动限制在不法利益驱动的范畴;

H3:私企的外部供销群体唯一能选择的是造假和不造假;规定实施的监督方与被监督方有可能会“同时选择行动”,而且也对参加双方的一些特征、战略的空间,还有支付函数中也会有准确的认知,最后会使这种监督博弈会成为一种很完全的信息静态博弈。

H4:(私企外部的供销群体对于各个私企各职能部门对于这些实施的监督方式也有可能是可预测的;

H5:私企的外部供销全部群体的行为选择这些所带来的收益也是完全都可以估计的。

私企的各个职能部门的少些行为有可能分为下面两种结果:一种是很严厉的打击各个被查的私企的外部供销群体造假,二种是没有查到的私企的外部供销群体所造假会导致失职,就会产生查处不严这些。私企的外部供销群体也会有可能分为以下两种选择:一种是:合法提供或者给予私企所需的,不会造假,二种是:为了不法利益的一些诱惑,挺而走险,违法造假。私企各个职能部门战略有分为两个:查处与不查处。私企的外部供销群体的纯战略也是分为两个:造假和不造假。假如A是私企中的外部供销群体造假收益,C是私企中的各职能部门中的所有查处成本,R是私企的外部供销的群体以造假以后处罚的所有成本。在C

假设以p(μ)来表示私企的各个职能部门实施查处的概率,p(ξ)来表示私企的外部供销群体造假的概率。拟定p(ξ),私营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来选择查处p(μ)=1和不查处p(μ)=0时,其希望收益分别为:

得:p(ξ)′=c/(a+r)

p(ξ)′表示若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造假的概率小于c/(a+r),私企的各个职能部门最为优秀的是选择不查处;如果私企外部供销的群体造假概率大于c/(a+r),这种情况就表示私营企业各个职能部门的为最优秀选择查处。

p(μ)表示若私企各职能部门查处的概率小于a/(a+r),这种情况就表示私企外部供销群体最为优秀选择为造假;如果私营企业中各职能部门查处中的概率大于a/(a+r),这种则表示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最为优秀的选择为不造假.

结合上面的所有分析,从而得出私营企业各职能部门和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监督博弈中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为[p(μ))′=a/(a+r), p(ξ)′=c/(a+r)],即私企各个职能部门是以a/(a+r)的概率为选择进行查处的,私企外部供销的群体是以c/(a+r)的概率选择进行造假的。

这种博弈模型也揭示出了私营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和私营企业外部供销群体监督效果不仅取决于p(μ)′,同时也取决于p(ξ)′。私企各职能部门也强化了对私企外部供销群体中的监督有两种用途,其中一种是怎样来增大p(μ)′,另一种则是怎样来减小p(ξ)′。

第三个层次中的博弈则表现了私企内部审计部门和私营企业会计部门两者之间的监督博弈。私企内部审计部门与私营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博弈模型与上述的博弈模型论证思路是相同的。

私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战略包括:选择性加强审计监督与弱化审计监督。私企的会计部门战略也有两个:选择做虚假帐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与不做虚假帐提供真实财务信息。假定a′为私营企业财务部门,向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提供虚假的信息收益,c′是私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成本,r′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私企的财务部门做虚假帐提供虚假信息的惩罚成本。在c′

根据上面的论证思路,假设p(η)表示为私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的概率,p(θ)表示为私营企业财务部门做虚假账,对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概率。与此同时也可以证明:p(η)′=a′/(a′+r′),p(θ)′=c′/(a′+r′),这种就是私企内部审计部门和私企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审计监督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这钟博弈模型显示出,私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私营企业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效果即取决于p(η)′,同时也取决于p(θ)′。私企内部审计部门的强化对于私营企业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在在两种途径,一种是:如何增大p(η)′,另一种是:怎样减小p(θ)′。)

四、对策探讨

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现在已经由财务收支审计迈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现为主要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是毋庸置疑的发展方向。除了要把握住重点,“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这个审计工作多年来遵守的原则与方法,随着审计的领域与拓宽,内审范围更大、难度更大,然而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也就更加的突出了,这就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9,10],私营企业的内部审计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通过对私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模型的分析,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总体思路,而且也为寻求改善内部审计监督具体途径指明了方向。

首先,对于私企的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地来这是一企业外生变量,审计监督与内部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的文件都是私企内部审计监督的依据。也是私企资本运营经营业务的开展,也强而有效地执行了内部审计与所有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其次,遵循加强私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总体思路的指引,从通过技术来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与此同时也加强了私企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提高了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并且加大了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完善私企的内部法人治理的结构,全部做好内部审计监督的所有工作,增大违规违纪方面的行为处罚成本,增加目前制度的威慑力等各方面来进行对策设计。

其次,通过博弈模型反应出来的,不断的提高了财经违规行为的处罚成本,对于违反财经、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的制度,同时也利用职权的、假公济私、营私舞弊等行为,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搞好审计工作,也要提高私营企业造假的经济处罚成本,使得他们不会抱有侥幸心理,姑息纵容。

总之,搞好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任重道远,它不仅仅是需要审计人员细微的工作,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更是需要审计人员都大胆地去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审计的方法与手段。唯有这样,管理审计才能一步步的步入正轨,内部审计的一切职能与作用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参考文献:

[1] 刘俊英,内部控制的完善有赖于内部审计的加强[J],山东纺织经济,2010年第5期,45-47。

[2] 盖希娟,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管理视野,2010,5,31-32。

[3]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4] 谢识予,纳什均衡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5] Ler. B: Toward a theory of Equitable and Efficient Accounting Policy,The Accounting Review January, 1988.

[6] Ross,Steven: Disclosure Regulation in Financial Markers, Issues Financial Regulation, ed. F. Edards, Mcgraw-Hill, 1997.

[7]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8] 汪贤裕,肖玉明,博弈论及其应用[M],科学出版社,2008。

[9] 吴水澎,中国会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10] 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J],会计研究,2002(3):6-12。

第5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建筑行业已经进入到高速发展期。建筑工程审计工作与建筑行业经济效益息息相关,也就是经济监督,避免损害建筑企业经济问题发生。通过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能够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经济效益。但我国建设工程审计中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提出相应解决策略解决审计问题。本文重点从建设工程设计中常见问题作为出发点,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审计 常见问题 解决策略

引言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建设企业项目活动涉及资金量较大,建设工期较长,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审计的作用。建设工程审计作为建筑行业经济建设的重要监督活动之一,需要根据国家相关审计法律、法规、政策,采用相应的审计方法,对建设企业具体投资活动进行监督,从而公正、客观的对建设工程作出评价,作出相应的审计报告给予相关部门审核。由此可见,开展建设工程审计对建设单位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能够有效落实投资政策,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对工程进行客观、精准、真实的报价,从而提高工程效益,控制建设工程活动风险。但我国建设工程审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解决,严重影响工程效益。基于此,我们必须要强化审计工作手段,突出审计工作地位,保障建设企业健康发展。

一、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

建设工程是一个高投资、周期长、环节多的建筑活动,不同的工程项目都存在一定的独特性,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诸多随机性,容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审计机制存在漏洞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括工程项目决策、工程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评估、结算等环节。这就要求审计工作必须要贯穿于上述的所有流程中,但从实际工作情况分析,建筑工程审计体系并为涉及到上述所有流程,更多的集中在施工环节中。对于建设工程来说,建设工程存在建设、施工、监理等多个管理主体,在实际施工中存在权责不清、沟通不畅等问题,这对工程的造价、施工、管理、审计等起到严重影响,很多环节无法衔接、结合。很多工程在研究过程中不够充分,例如建设资金不畅、施工矛盾等,使得审计工作具备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遗漏问题。

(二)审计工作不够全面

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更多的是注重工程质量与施工周期,对审计工程缺乏重视,使得审计工作不够科学、不够全面,严重抑制了审计工程的严谨性与权威性,使得审计工程违规问题时常发生。有些建设企业为了保障施工成本,在施工中根本不聘请监理人员,也有一些监理不认识履行监理职责,在质量监督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对施工企业擅自更改工程视而不见。此外,还有一些监理单位在变更工程内容时流程不够规范,隐蔽工程记录不够仔细,通过集中计量方法,出现很多重复计量,不仅延长审计时间,同时也影响了计量工作的精准性。

(三)招投标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市场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投资机制,能够有效避免不当行为对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从而提高工程多方的经济效益与资金成本。但是,很多工程项目为了减少招投标环节,使得项目招投标过于流域形式,或人为干预招标、私下定标等问题时有发生。基于此,在审计过程中,必须要将招投标作为审计重点,分析招投标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对于低价中标的企业进行审查,分析其是否合理。此外,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主体通常只对竣工环节作为重点审计对象,使得建设工程设计存在严重的侧重型,致使部分施工环节审计不到位,进而出现混乱现象。特别是招投标环节中,还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例如形式不规范,应招未招、公告不、内容不细致等问题。招投标如果存在问题,势必会对整个建设工程留下隐患,从而为后续审计工作造成阻碍。

(三)竣工环节存在的问题

对于建设工程竣工环节来说,竣工作为审计中的重点,但其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审计人员重点关注竣工问题,避免有关人员钻空子,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通常情况下,在竣工阶段很多人员通过审计这层关系重计、多计,导致造价虚高,进而在其中谋取利益。还有些建设单位对合同重视程度不高,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与施工周期,工程价款内容涉及较少,导致竣工结算工作难以进行,进而影响审计工作。

二、解决建设工程审计问题的主要方法

(一)完善建设工程审计机制

加强建设工程审计机制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因此,针对现有诸多审计问题,究根结底还是审计机制问题。对于政府硭担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审计的宏观调控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动态审计监管机制,并深入到工程一线了解建筑行业动态现状,从而掌握建设工程的新问题、新动向、新矛盾,并针对现存问题进行理论认证,对审计机制中的问题或无效条款进行优化调整,从而避免盲目投资问题。同时,要强化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领域审计工作,如产业支持项目、公共服务建设等。建设企业需要加强监督监理、预算、内审监督、决策审计等制度,从而构建一个全方位的审计体系,从而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质量,要求任何投资项目都需要采用严谨、先进、科学的技术保障。

(二)提高审计范围性

对于审计工作的侧重性问题,为了避免审计工作存在漏洞,必须要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涉及范围,从而保障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审计工作的实施必须要贯穿整个建设工程中,要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要开展审计管理,审计工作包括参与会审图纸、检测建筑材料、签订与修改工程合同、工程施工审计、工程竣工结算等环节。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由于该阶段时间长、环节多,必须要要对施工阶段进行全程监理,一是能够保障建设工程整体质量,二是能够保障监理工程能够顺利开展,为后续审计工作提供先决条件。通过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并落实全程监督理念,从而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审计质量。

(三)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能力(上接21页)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全程审计监督也是必然要求。开展全程审计工作,必须要提高审计工作人员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保障审计人员能够全程跟踪工程招投标全部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双方合同、施工具体流程等。与此同时,必须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包括技术培训、思想培训、道德培训、法律培训等。在工程立项之前,审计人员需要对工程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检测,对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评估,确保二者的项目参与资质。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必须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审计监督,加强施工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调查取证

建设工程设计监督工作通常是对一系列的资料进行审核,这些资料包括工程设计图纸、预算结算定额、签证、额定费用、工程政策等内容。在现实中,很多施工企业存在高估算、高预算、图纸造假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精准性。基于此,审计工作必须要强化调查取证,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对工程整体进行实地测量,并通过市场调查的形式,对建筑材料进行市场价格调查,采用多种渠道来获取审计所需证据,避免出现资金浪费问题或虚报问题。

(五)强化合同审查工作

针对合同内容欠缺、权责不清等问题,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效益与质量,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我们必须要强化合同审查工作,对甲方、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进行审核,从源头上避免因合同问题造成的经济效益与工程质量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要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可靠性、适用性、规范性,并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额定费用。开展施工合同审查能够有效保障合同双方的公平性,为工程竣工提供相应的依据,有利于分清各方权责义务,从而保障工程顺利建设。

(六)制定完善的变更审计程序

部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作出变更,这就导致项目资金超出预算。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审计程序,对项目变更程序、内容、资金、工程规模等进行审计和审查,特别是超出资金预算的变更活动,必须要彻底审核,并对预算调整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避免出现擅自变更、不当变更、无程序变更等问题。从而保障建设双方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总而言之,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都有着重要意义,能够避免不正当违法行为,保护多方权益。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审计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宇.内部审计职业判断在建设工程审计中的应用研究[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斗,23(2):63一64.

[2]马玲惠.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6):927一927.

第6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关键词】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其他监督形式;协调

一、引言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间,国家治理的大环境和着力点已经发生的变化,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加强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的社会管理。三是加快民主法治进程和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四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国家治理的变化对我国国家审计和其他监督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同时也为国家审计和其他监督形式在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层面上进行有效协调提供可能。

二、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和其他监督形式

(一)国家治理

在西方学术领域,治理(governance)一词的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发表的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报告对治理做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从历史与逻辑的角度分析,国家的产生,必然意味着国家治理的存在与需求。按照国家学说,刘家义审计长在其“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报告中将国家治理定义为“通过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从目标、内容和手段但各方面对国家治理进行了界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相互协调,以管理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并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全面、均衡发展,从而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

(二)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我国的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我国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国家审计始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从政治制度设计看,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系统中的监督控制系统,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系统中内生的监督控制系统之一,通过依法用权力制约权力,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决策系统,对国家治理的执行系统实施监督和约束。从审计运行机制来看,国家审计有效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对改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无论国家治理模式和最高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如何,国家审计通过有效制约权力,充分发挥“免疫系统”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在维护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安全,改善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其他监督形式

在我国,国家监督是指财政、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必须依法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除国家审计外的其他国家层面监督形式包括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商企业的监督、证券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及人民银行及保险部门的有关监督。

财政监督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积累、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及其成果所实行的监督。税务监督主要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对纳税人的纳税及影响纳税的其他工作所实行的监督。

三、国家审计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调

(一)协调的基础

要实现国家审计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调,必须在这些监督的共同目标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实现国家的良好治理、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人民共同的要求和愿望。国家审计作为依法用权力制约权力的控制方式、控制行为和控制制度的集合,具备预防、揭示和抵御等功能,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免疫系统”。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待国家审计,就为进一步深化对国家审计本质特征的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审计发展规律和推动国家审计科学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视野和平台。财政监督由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对企业经济活动及其成果进行监督,对于提高经济运行有效性,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有积极意义。税务监督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国家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是国家实现良好治理的保障之一。其他形式的监督也在各自的监督领域发挥着作用,以服务于国家治理这个大任务。

国家治理是所有包括国家审计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的服务对象,同时,包括国家审计在内的各类监督形式实质上都是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即通过自身对相应对象的监督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这是对国家治理和其他监督形式进行协调的基础,也是实现良好协调的前提条件。

(二)各类监督形式对于国家治理的意义

国家审计都是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在不断完善国家治理,进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首先,国家审计是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重要措施。国家审计作为国家以宪法或者法律形式明确的权力,通过执行法定的监督、揭示和评价等职能,将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权力约束在人民对其授权的范围之内,并将政府机构和官员履行受托责任的程度和水平公开披露,接受人民的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让权力与责任相匹配。国家审计还是推进民主法治的重要途径。我国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通过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维护和推动完善民主法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审计是加强反腐倡廉的有力工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免疫系统”必须发挥的作用,是由国家审计的内生性所决定的,它不以审计人员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某个时段、某个国家审计机关的特殊任务,是所有国家审计机关都不能回避的重要职责。

财政监督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宏观统筹,从微观的企业层面着手,保证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安全,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发挥国家各项职能,需要加强财政监督。

税法监督是维护税收法定的需要,税收法定要求税收的开征、税收征收程序、税收的核算、违反税收的法律处罚必须建立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基础之上。税收公平和税收合理是税法基本价值的体现,也是税务监督的另一个重要渊源,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不仅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更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在发展中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治理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国家治理的大环境、着力点以及对于各种国家监督形式的需求都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包括国家审计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与时俱进,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的要求。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监督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服务国家治理,首先要明确国家监督的定位和努力方向,回答好为谁监督、为什么监督、怎么监督和靠什么监督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国家监督作用。国家治理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关系到体制机制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国家监督要紧紧围绕国家治理的各项任务,在更宽领域、更高层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要进一步改进方式,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治理的水平和绩效。服务国家治理,首先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方法和途径,推动传统监督向现代监督转变。

参考文献:

[1]王耘农,李歆,陈永康.国家审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与探索——基于重庆经济发展模式的思考[J].审计研究,2011(4),3-7.

[2]左敏.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J].审计研究,2011(4),8-13.

第7篇:审计监督理论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集中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不断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性质与形式在整个过程中也经历了多次变化,然而每一次变动都是顺应于时代的变化和更好的融入和接纳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战略趋势。其中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则是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带给企业更为可靠的资金保障,可以从根源上控制企业的资金流向,与此同时,也能够在银行贷款合作方面产生更多的信用度。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集中式也存在着其不可忽视的缺陷。本文就国有企业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展开讨论。

一、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的含义和特征

随着诸多公司业务量的增长和多元化的发展,单一的业务品类已经无法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因此,就会出现由集团公司带领旗下诸多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联合经营。但是立足于集中式财务管理的公司体系有着很明显的特点:

决策权集中在总公司,它主要是集中管理、控制子公司内部的经营以及财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决策,而子公司要严格执行这一决策。这种管理财务的模式使得高度集中的体系全盘的控制公司。对旗下子公司的资产、投入、审计、监督、成本等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

集中管理模式有着明显的特征:第一,管理集中;这种管理不仅仅是在财务,通过控制财务,来审核旗下子公司所有的运作行为,甚至日常的经营销售。第二,直接管理;控制现金流就等于控制了企业的命脉,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立足于传统管理模式的复杂流程,减少了许多无用的环节,做到上传下达的集中体现;第三,效率迅速;集团公司可以通过财务的变动,使集团管理人员来掌握公司运作的动态信息,并及时做出合理的安排和应急的反应,进一步实现财务的集中。

二、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对于这种具有高度普适性的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运营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必要性来说,实现集中式的财务管理模式是集团企业走向战略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础,不单单是将权力集中起来,更是要将所有的资源集中整合,做出最为有利于集团的决定,发挥资源的最大化作用,帮助公司真正实现战略化发展;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模式,有助于使企业的资金得到最优化的分配,资金链是所有企业赖以生存的“血液”,只有充足的资金链才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规模的扩大,因此实行集中资金的财务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也是企业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由独立法人承担的子公司会产生各种账户,因此导致集团公司的资金分配会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同时,也很难做到对资金运作的有效监控。因此,集团采用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建立结算资金的部门来监控整个集合资金的流转过程,将沉淀资金盘活,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价值,实现集团企业集合资金的最优化分配;集团企业可以通过集中式财务管理有效的分离公司的经营权和投资权,在成熟的私营企业中,经营权和投资权是完全区别开来的,投资者通过聘请专业的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公司,而自己作为股东不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当中,职业经理人需要在这个前体现为股东负责。通过集中式财务管理能够搭建有效的融资平台,雄厚的资金背景是吸引外来资金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需要加强彼此之间资金的投入来壮大、发展企业,因此集中式资金管理可以在吸引资金方面战线其特有的优势。

在可行性方面来说,有许多成熟的例子已经证明:集中式财务管理有着很好的作用和效果。其既可以使集团企业的资金控制得到强化,使分配收益的权力、筹资投资的权力收归统一,大大加强了集团的集权,又通过合理的资源调配和资源整合的有效利用,降低集团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了不同种名目各异的支出,同时,有助于集团企业实现最大化利益,提高子公司的经营效力,并对风险进行防范和监控。

三、集中式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凡事都有两面性,在这个具有双刃剑性质的市场竞争当中,有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就会有分离式的体系,也有两者结合衍生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种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没有哪一种是完全完美的,也没有哪一种是被市场淘汰的,因此在两者之间,任何财务管理模式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问题,本文讨论的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也不例外:

(一)流程复杂

集团公司需要对所有的子公司负责,因此诸多子公司上报到集团的流程就会变的繁复,而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不同的产业模块也会导致审批路线混乱。很多下属机构的办事人员在获得相关批准时通常会找很多部门办理手续,整个流程很复杂,会出现错办、漏办、跑冤枉路等现象。

(二)监管难度大

对于家大业大的公司,从集团有限的人手和精力上来说,很难做到对每个子公司的合理监管。对资金的使用、管流转等监督不到位,与控制呈现脱节的状态,在事前缺乏有效的控制,事后又只是进行形式上的审计监督,可行的相关考核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都是监督体质不完善造成的。

(三)预算脱离实际

每个公司都有各自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因此,从集团公司层面发出的预算很难完全契合各个子公司的发展要求。随意更改、有章不循等,导致预算失真,成为摆设,使得资金的使用出现不合理、缺乏统一的控制,甚至出现挪用等现象,影响整个集团的支付能力;此外该集团的预算指标并不科学,其预算的内容不实际,缺乏较为严密的考核标准和计量参考,不能有效的控制成本,影响财务管理。

四、集中式财务管理解决对策

针对集中式的相关问题,有以下几个解决策略:

(一)改善对接流程

梳理集团审批流程,使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完全将自己应当担负的责任承担起来,并做好沟通,能够将不清晰的申报梳理清晰。与此同时,也应当与子公司的经营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这样才能够通过沟通了解资金落实的情况和实际的经营情况。

(二)增加监管力度

监督管理不能够单纯依靠集团财务,需要在各个子公司建立分支的监管部门,这样就能够很清晰明确的了解各个子公司的运营及收支情况是否合理合规。要建立内部的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需要结合集团的经营特点以及财务集中管理所需的职责与权力,使之趋于平衡,进而明确集团决策者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设立制约决策的制度和追究责任的制度。另外,还要加强宣传和思想意识的强化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从全员的角度出发,做到思想行为的有机统一。

(三)考核预算落实

预算应当和当年相应的经营计划挂钩,分时间节点进行经营成果和预算落实的考核,查看预算是否切实投入的经营当中,同时也能够考核预算是否带来了应有的效益。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完整,还不能够建立很完善的考核制度,因此,企业应当要加强对会计监督理论的研究,探讨怎样的财务监督机制才适合现目前经济发展的趋势,进而指导企业的会计工作的实践。

五、结束语

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不是单独存在的个体,是依托于经济竞争中的企业模式,不同规模的企业模式也会根据自身的需求,采用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对于集中式来说,有利有弊依然是现状,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人员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增强,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会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吸取别的管理模式的优点,剔除限制自身发展的缺陷,用开放的态度来看待和接纳其他管理模式,增强和其他企业的交流与学习,最终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为合理的选择,而企业也可以通过财务管理模式的优化,来对自身进行检查,并通过革新做到更好、更先进的管理。

参考文献:

[1]陈群娣.关于加强国有出资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与思考[J].商,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