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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精选(九篇)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

第1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早在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初,同志就着重从“规律”的角度对其加以论述。比如,他在20**年10月14日和20**年1月12日的两次重要讲话中,都强调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20**年3月4日,他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20**年6月2日,他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方法、手段协调和集成起来,不断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科学发展观进行周密的科学解释,为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

科学理论的基本特征,正是其对客观物质世界和人类思维一般运动规律的深刻认知和科学揭示。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理论,就在于它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一般规律。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理论地位,实际上也凸显了科学发展观的规律性特征。同时,十七大提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志对此同样从“规律”的角度加以重点强调,即“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性、真理性、规律性。这应该成为我们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一个认知前提。

科学发展观揭示了发展中的重要规律性关系

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的《论十大关系》就是一部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光辉著作。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要求我们首先从发展中重大规律性关系的角度,来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规律性特征。

具体来说,科学发展观揭示了发展中四个重要规律性关系,即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全面发展的关系,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

在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中,人是核心,是根本、本体;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客体;人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这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首要的规律性关系。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全面发展的关系中,发展首先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又是相对于发展的整体而言的,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中心;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四位一体”。从全面发展的角度界定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发展,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规律。

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上,发展作为系统工程,作为动态过程,必须是各部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统筹兼顾、协同并进,相互匹配,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而不是单兵突进、彼此孤立,更不能失调、失衡,相互掣肘。协同并进、协调发展,反映了社会系统运行中各部分有机统一的规律性关系,致力于整体优化和整体效率。

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坚持当代人权益与后代人权益的统一,坚持尊重自然规律与运用自然规律的统一,坚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统一,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的同时建设生态文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这反映了人类文明进程中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内在关系。

科学发展观包含了发展中的重大规律性关系,从而成为我们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遵循的科学规律。

科学发展观打开了探索三大规律的新视野

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党的基本理论,为我们进一步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打开了新视野。

比如,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执政理念。十七大要求,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从而赋予党的建设新课题、新使命。

又如,科学发展观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提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强调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和平发展,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赋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课题、新使命。

第2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单一主体与双主体模式是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两种模式。单一主体模式认为,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体,学生是客体。双主体模式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教育过程的主体,通过“双主体”互动来实现教育教学目的。辅导员法制教育双主体发展模式,是笔者在探索教育实践过程中对双主体模式的继承和发展。双主体发展模式不仅强化教育过程中的双主体地位,更注重双主体的发展性。辅导员既是教的主体也是教师发展的主体,大学生既是学的主体也是个体发展的主体,两者统一在教育的过程中,统一在独立、主动、探索、创新的发展进程中。主体性、包容性和发展性是双主体发展模式的主要特性。一方面,人是法制教育的主体。无论是辅导员还是大学生,两者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都居于主体地位,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另一方面,法制教育是一种发展性的教育,人的发展是法制教育最根本的目的,这种发展是包容性的发展,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体现了辅导员和学生的和谐发展。在实践探索中,笔者倡导用人性的眼光正视个体的现实需求,将尊重、平等、民主、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法制教育的全过程中,注重辅导员和大学生的主体性,以对话取代强制,以交流、沟通、共享、探索的教育方式变革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使辅导员和学生在法制教育过程中达到相互理解和相互沟通,使学生主动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辅导员自身在促进大学生成才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修炼、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双主体发展模式秉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性、强调平等性、富含人文性、注重发展性。坚持党性,即要坚持法制教育的方向性、思想性,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强调平等性,即要解决辅导员和大学生的地位关系,维护好辅导员和大学生平等对话的主体关系。富含人文性,就是要树立人文关怀的理念,互相尊重、关心对方,讲人权、讲情感、讲道德、讲良心、讲大爱。注重发展性,就是要注重差异需求,关注个体发展,将法治思维内化为师生发展的推动力。

二、法制教育双主体发展模式的优势

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教育主体由“我它关系”转化为“我你关系”,由“被动发展”转化为“自觉发展”,这种发展模式相对于传统单一主体法制教育,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法制教育由平面走向立体传统单一主体法制教育主要是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缺乏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灌输式、说教式等单一化的方法容易使大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双主体发展模式则用“观念教育”代替“概念教育”,将单一灌输变为相互交流,让学生融入教育过程中,激发学生参与和接受思想教育,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同时,双主体发展模式由传统经验教育转向现代科学教育,将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美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有机运用到法制教育过程中,建立起立体的发展模式。

(二)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法制教育由封闭走向开放传统单一主体法制教育模式呈现了辅导员对学生的单向作用力。这种单向作用力处于封闭型的强制性教育过程中,没有体现学生与辅导员的交互关系。双主体发展模式则重视民主,强化沟通,关注反馈,体现了辅导员与学生的双向思想交流。它是一个双向的开放系统。(三)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法制教育由单一性走向共享性双主体发展模式弥补了传统法制教育单一主体的缺陷,主张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人格,鼓励辅导员用务实的态度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引导学生自主、自觉、自发地发扬和培育法治精神。这种模式倡导师生之间平等地互动、对话与交流,关注学生的信息反馈,支持辅导员借助多种教育手段和宣传媒介,与学生共享经验、共增阅历、共增智慧。

三、双主体发展模式下辅导员强化法制教育的路径选择

双主体发展模式下的法制教育路径就是辅导员与大学生结合形成学习共同体,借助某种手段实现双边互动,共同探索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础法律知识,共同促进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道德规范等思想的养成,进一步使大学生具备社会所要求的法律素养。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辅导员可以通过三条路径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以法治管理为载体,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突出法制观念教育管理育人是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传统方法。法治管理是推进法制教育,培养法治人才的有效载体,它要求辅导员将法治理念和教育内容贯穿于日常管理始终,运用扁平化与网格化的管理方式,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优化管理环境,实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法制育人的目标。法治管理的过程是辅导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过程,是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过程。它体现了法制教育的双向互动关系,其实施过程应该抓住三个关键点。一是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规章制度具有约束性、规范性、程序性等刚性特征,突显着法律强制性特点。它是高校管理育人的依据,是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首先,辅导员要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对学生违纪行为依规处理,使学生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形成敬畏之心。其次,辅导员必须依照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做到知章守纪。同时,学生依规依纪自觉加强对辅导员行为的监督,促使辅导员正确行使管理权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提升事务管理的艺术性。事务管理的本质是服务,目的在育人。辅导员应牢牢把握育人目标,深入学生实际,强化人文关怀,以人格魅力感召学生,用服务人性化弥补管理刚性化的缺陷,提高管理效率,增强育人效果。如:在日常班级管理中,提高班级制度管理的艺术性,注重学生干部培养任用艺术、班会组织艺术以及表扬与批评艺术等。尤其对违规违纪学生更要讲究艺术,给予更多关爱,用人格力量去感化他们。三是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大学生是事务管理的落脚点,是管理内容的主要构成元素。管理不仅是辅导员的职责,也是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应发挥学生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达到“不令而行”的教育效果。

(二)以法治文化为载体,将学法与守德相结合,突出法治思维教育班级法治文化是班集体在发展过程中,成员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建设班级法治文化是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一是着力培养师生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是一种法治治理的理念与价值追求,其侧重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强调依法办事,注重把法治变为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在双主体发展模式中,通过班级法治管理和法治文化的营造,将规则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上升为师生的主流意识。在涉及班级管理、队伍建设、学生奖惩、学生奖助等学生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辅导员和学生应该权责明晰、平等民主、依章行事、尽职履责、互相理解。二是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并重。法律与道德是规范师生的行为调节器,两者具有互补性。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制的保障。辅导员要主动把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实践和规律研究,着力把法治理念、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教育融入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教育中,使法治升华为学生的核心价值准则。三是开展法治校园文化活动。辅导员应激发青年学生热爱文化活动的特性,着力开展系列法制主题校园文化活动,以法制文化熏陶人,以法治理念引导人,以法治精神感染人。如充分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抓住重大法律法规修订实施的契机,充分利用班级电子刊物、宣传板报等载体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向学生渗透法律知识;围绕重大法律事件,开展主题沙龙、法制讲座等对话交流活动,营造民主互动的校园法制氛围;举办法律知识趣味赛、模拟庭审、法院旁听、法律援助、廉政教育基地以及监狱参观等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治公民意识。四是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全过程。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是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坚强的意志是产生坚强法制意志的基础。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性格,有助于学生矫正人格障碍。因此,辅导员应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学生科学评价自我,积极消除人格障碍,解决违法行为的心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处置校园安全稳定隐患。

(三)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突出法律知识教育大众传媒是指多种形式的通讯手段。以大众传播为载体,是指辅导员通过运用传播工具,向学生宣传法制教育内容,使学生在信息传递中接受法制教育。双主体发展模式彻底改变以往法制教育“自上而下”的宣传教育模式,通过媒体建立双向交流和互动的教育机制,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真实表达认识和想法,从而真正达到宣传育人的目的。其方式方法主要有:

1.群体性法制宣传教育。辅导员将宣传骨干和爱好者组织起来,通过制作班级法制宣传报、电子期刊、网页、QQ群、博客、微信、飞信等大众传播工具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种方式具有面广、量多、快速的特征,是一种群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

2.个体性法制宣传教育。辅导员运用书信、短信、QQ、微信、飞信等形式围绕共同法律话题与学生个体进行互动交流,这个过程就是个体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它要求辅导员必须确定话题,以案说法、以事说理;必须平等交流,充分理解运用法纪规章;必须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心理疏导、谈心谈话等方式相结合,做到真挚、真切、真心。

3.强化规范网络法律行为。辅导员运用大众传媒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和法律教育的最好示范。通过与学生骨干的合作共事、群体性的网络共享、个体化的网络沟通,辅导员潜移默化地将网络法律法规思想传输给学生,逐步培养学生的网络法制意识,规范大学生网络法律行为,增强学生的网络自我保护能力,正确维护自身网络合法权益。

第3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关键词】建构主义;规训;纪律教育;儿童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7)05-0003-04

脑科学研究表明,生命头几年是儿童学习有复杂机能(如逻辑思维和情感调节)行为的关键期。〔1〕人性论者与人类发展研究者都认为,如果儿童没有学会关心他人、做事有原则和责任心等,那么他们其他内容的学习再好,他们的生活也仍会布满荆棘。可见,对幼儿进行规训是何等的重要。的确,教育者的职责就是规训儿童,将儿童培养成友善的、有责任心的和有积极价值观的社会公民,但规训并不意味着要强迫儿童按照成人的意愿去做他们不喜欢的事情。作为规训的重要内容,儿童的纪律教育旨在帮助儿童在日常活动中逐步体验、感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并能改正自己的错误做法,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规训与建构主义的规训观

1.规训

“规训”的英文是“discipline”,源于“门徒”(disciple)一词。〔2〕福柯将规训视为一种规范、训练、监视人的技术,在其著作《规训与惩罚》中,他首次对规训作出了解释。他认为,规训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化的训练造就“驯顺的肉体”。〔3〕在研究了学校教育中的规训现象后,福柯指出,规训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渗透于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康德在《论教育学》中也提出,规训就是对野性的单纯抑制,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4〕他指出,幼时被放任的孩子具有野性,应该及早通过强制和惩罚等手段对孩子实施规训,将其置于人性的法则之下,使其在受教育的初始阶段就能习得一种谦恭和被动的服从,从而能够遵守规定,以免将来任性而为。康德反对对儿童的放任不管,强调应通过规训使儿童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赫尔巴特则认为,规训的目的是为了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5〕因此,他提出的规训方法多为消极性的和有一定保守性的,但是对于规训的弊端,他有着清醒的认识,因此,他又提出,教师要爱学生,要与孩子进行情感连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以利于规训的进行。赫尔巴特的规训观有一定进步意义。

上述规训观更多的是消极意义上的规训观。与之不同的是,美国教育家费尔兹在《儿童纪律教育――建构性指导与规训》一书中将“规训”定义为“帮助儿童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能自己判断正误”。〔6〕费尔兹强调的是,要帮助儿童学会承担行为的责任,而不只是阻止儿童的破坏;要帮助儿童理解为何某些行为比其他行为好;要帮助儿童即使成人不在场,也能自行选择令人满意的行为方式。本研究认同费尔兹对规训的概念界定。

2.建构主义的规训观

建构主义思潮对当今教育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它是当代心理学理论中行为主义发展到认知主义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即向与客观主义更为对立的另一方向发展,被认为是“当代教育心理学中的一场革命”。〔7〕建构主义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学习者主动建构的意义。建构主义者对规训有着与传统规训观不同的理解。

规训是建构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规训是规制和训诫的组合。规训既是一个展示规则要求的过程,也是一个形成规则秩序的过程。规训既是处理复杂社会关系和学校人际交往(包括师生交往)关系的常见手段,也是儿童学会自我约束和自然建构规则的有效工具。教师不是“掌握知识和仲裁知识正确性的唯一权威”,〔8〕对于儿童规则的形成亦是如此。也即,教师的职责不是“给予”儿童规则,也不是强制训诫儿童形成某种行为规范,而是儿童对于规制和训诫意义进行自我建构过程中的帮助者和促进者。换言之,教师是儿童理解和形成规则的辅导者。教师可以通过创设学习环境,帮助儿童学习规则,进而影响儿童规则意识和行为的建构进程。儿童是基于与教师和同伴的协作与会话而逐渐建构自身的规则并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的。

总而言之,建构主义的规训观强调,成人与儿童的相互尊重是儿童道德自律发展的基础,教师应尽力帮助儿童理解为什么某种行为是可取的或不可取的,当儿童发生不可取的行为时,规训必须尽量针对行为产生的具体原因,因为只有这样的教导才是有效的。建构主义的规训观还强调,教师应充分发挥儿童的自主性,从儿童发展的角度理解儿童的行为问题。

二、建构主义规训观下的纪律

1.规训与纪律

纪律是一种群体特征。马卡连柯认为,纪律是集体的外貌、集体的声音、集体的灵魂和集体的信念。〔9〕在我们看来,纪律是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而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它对个体的活动有约束性、外在性和强制性。规训与纪律的英文都是“discipline”,都具有戒律和约束、惩戒之意,即要求全体成员遵守的规章制度或为了维护集体利益而对个体进行约束与惩戒。在实际使用中,两者的含义逐渐在发生改变,纪律常被用作名词,指那些用以约束个体违规行为的规则;而规训则常被用作动词,意指对具有不良行为的个体进行惩戒。我们认为,就儿童而言,纪律是儿童必须遵守的日常行为规范。规训则可以理解为对儿童进行纪律教育,意在帮助儿童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能自己判断正误。对儿童进行的纪律教育是社会对儿童进行的有关社会规范的教育,是一种规训式教育,它要求引导儿童变被动为主动,即让儿童主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加以改正。

2.建构主义规训观下的纪律

建构主义认为教育既要接受儿童当下不成熟的思维,也要引导儿童走向成熟,并为之搭建桥梁,从而帮助其向更高的发展水平发展。在集体生活中,儿童的各项活动都需要有一个有秩序的环境才能正常进行,因此离不开纪律的约束,从这点来看,纪律是教育的手段。儿童的社会性发展也要求儿童从小养成一定的纪律性,有一定的规则意识,从这点来看,纪律又是教育的目的。因此,建构主义认为,纪律既是教育的手段,又是教育的目的。然而,在教育实践中,人们往往把纪律和规则当成外部的规训手段,不仅忽视了儿童规则意识的养成,还对儿童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有些幼儿园教师常采用高控手段防范儿童犯错误,以求表面安静的秩序。殊不知,这会严重妨碍儿童自主性和规则意识的形成,也会导致儿童丧失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10〕又如,有些幼儿园教师很少顾及儿童的生理与心理需要,发现儿童出现违纪行为,只一味制止而不分析原因,有时甚至会对儿童进行恐吓、挖苦(刘玉红、刘晶波,2011)。还有些幼儿园教师会把纪律教育搞成“听话教育”,以成人为中心、以控制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强调说教和强化,其目的只是为了让成人满意。〔11〕凡此种种,严重限制了儿童自主性的发展。

纪律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并促使其内化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而非儿童对成人社会的简单服从。实践中,人们大多将纪律教育看作是对儿童的规约与控制,因此,会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压制,束缚儿童的个性,泯灭儿童的好奇心。这样的纪律教育强调的是成人的权威和儿童的被动服从,忽视儿童的需要和主体性。建构主义规训观下的儿童纪律教育强调,要以儿童为主体,在尊重儿童身心发展水平的基础上理解儿童的行为,充分发挥儿童的自主性与主体性,给予儿童充足的时间让其在不断尝试与实践中了解自己的行为问题,并帮助儿童正确处理自身的行为问题。

三、建构主义规训观对儿童纪律教育的启示

建构主义规训观认为,教育是成人与儿童对世界的意义进行合作性建构的过程,而不是“客观知识”的传递过程。〔12〕因此建构主义规训观下的儿童纪律教育不同于传统的纪律教育。建构主义的规训观启示我们,对儿童的纪律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互相尊重

互相尊重是有效规训的前提。生活中,成人总是期望儿童听话,但从不思考儿童当时的心情、想法和状态是否能听得进成人说的话。除非儿童知道你关心他或者他希望与你保持紧密关系,否则儿童没有任何理由去注意你问了什么。要想与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成人需要投入时间来了解作为独立个体的儿童,并努力去理解他们,这样才能在儿童行为发生问题时发挥作用。倾听儿童,不仅能帮助成人了解儿童,还能让儿童体味出成人对他们的尊重。尊重儿童及其观点有助于儿童尊重成人以及成人的观点。如果总伴以奚落,那么任何规训都可能变成惩罚,这本质上也是不尊重儿童的表现。例如,看到儿童把东西弄洒了,就说他们“粗心、马虎”;看到儿童将积木撞到了,就说他们是“故意的”,这些都有悖于纪律教育的价值追求。

在获得成人尊重的基础上,儿童才会懂得尊重成人并学会感恩。与儿童相处中,我们会发现儿童世界的纯洁与友善。当看到儿童把东西弄洒了,如果你能微笑着对他说:“没关系,自己把它处理好,好吗?”他们听到后,就会认真地去处理。当看到儿童把积木撞到了,如果你能微笑着站在旁边什么也不说,你将看到和会捡起洒落在地的积木,重新搭建起各种各样的造型来。

2.发展自主性

皮亚杰认为,道德自律是儿童从内部建构起来的。道德的他律性是以服从和遵守外界规则或他人的愿望为特征的,道德的自主性则是以主体自己构建的价值和规则为特征的。在儿童早期,儿童是会一直保持他律性还是会逐渐增强自主性,取决于他与成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成人影响他的方式。如果儿童的行为主要受外部调节和制约,他就没有机会通过管理自己而建构自己内部的规则。强制、惩罚、行为修正都是阻碍儿童自主性发展的做法。只有给予儿童机会去探索规则,或者以自己的意愿去建构规则,外部的规则才有可能成为儿童自己的规则。没有自主性的儿童出于害怕教师的惩罚,会希望以某种方式受到奖励而服从教师。有较强自主性的儿童则会服从他所认为的合理要求,他们会坚持自己的理由,主动提出自己的要求,并询问:“我为什么必须那么做?”

建构主义者认为,培养儿童的自主性是儿童纪律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皮亚杰指出,没有智慧上的自主,也就没有道德上的自主,更谈不上纪律上的规范,反之亦然。因此,如果只是给予儿童一些事先准备好的道德规则,不允许儿童向成人提出质疑,那么儿童的经验就不足以提供给他充分的机会去发展一种批评性评价的态度。这样,道德行为上的强制就会成为智慧发展上的障碍,压迫式的纪律教育就会扼杀儿童的好奇心。同样,如果儿童只是被给予正确答案,成为知识的容器,而不能质疑,这样也会束缚儿童智力的发展,儿童也不可能发展自主性。纪律教育如果阻碍了儿童形成去问一个“为什么”的思维,就不可能期待儿童在其他领域会去使用这种思维,这样的纪律教育对儿童的天性只能是一种泯灭。因此,在纪律教育中要发展儿童的自主天性。

3.相互合作

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更多的是对儿童之间矛盾的和解教育。同伴关系对儿童在纪律、道德和智慧领域的自我建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在与同伴争夺玩具的过程中,儿童明白了妥协的好处,于是产生了与他人分享玩具的愿望。在小组游戏中,当自己的愿望与他人的愿望发生冲突时,儿童学会了运用投票表决的方法,而不是去争夺、吵闹或者告状。在破坏了诺言或者说了谎话而失去别人的信任时,儿童就可能建构起以诚相待的规则意识。总之,儿童是在矛盾的产生与和解中发展着的,儿童之间从相互排斥、拒绝到相互帮助、关心,最终成为合作者和学习共同体。

建构主义者将合作作为教育的目标之一,强调要让儿童在交互作用中协调不同的观点。他人的反应会促使儿童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并在必要时作出进一步解释,或去设法说服他人。如当一个儿童要求其他儿童按照他的规则去游戏时,他就必须考虑他人是否会接受自己的要求,如果他人不接受,儿童必须去协调他人与自己的想法。协调意味着通过考虑他人的立场,并联系自己的立场开展合作。通过了解他人的观点,儿童能克服自我中心的倾向,建构起与他人分享、遵守诺言、不说谎话等道德行为和观念。

4.保护好奇心

好奇心能为儿童的学习提供动力。儿童的天性是活泼好动的,对未知事物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望。教师应保护儿童的好奇心,营造一种能让儿童随时表达自己想法的氛围。在儿童的纪律教育中,如果儿童的好奇心受到压制,儿童不提任何问题,就不能对规则或纪律进行积极建构。儿童表达的想法有时在成人看来可能是十分幼稚甚至是错误的,但皮亚杰告诉我们,如果鼓励儿童自由地讲出自己的想法,鼓励儿童与别人交换意见并将不同的想法放到关系中去考虑,儿童最终会成功地建构起那些被成人认为是真理的理论,有的还会超越成人而建构新的真理。因此,满足儿童的好奇心并让他们自信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2〕〔6〕〔9〕MARJORIE V FIELDS,DEBBY FIELDS.儿童纪律教育:建构性指导与规训〔M〕.原晋霞,蔡涵,陈晓红,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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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郑三元.幼儿园常规教育的困境与出路〔J〕.人民教育,2006,(11):22.

第4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高中生在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普遍存在自我控制问题,具体表现在“应该做的而没有去做”和“不应该做的而去做了”两个层面;高中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受信念、目标、意志力、自信心和自我放纵等内在因素和环境、外界诱惑、压力等外在因素的影响。调控好自己的情绪、行为及思维是高中生面临的一个较为迫切的问题,也是锻炼提高自律能力的好时机。

开设心理课程,增加自律心理认知

个体自律能力的生长是一个由内而外、逐步提高的过程,它在心灵成长的指引约束下不断发展,但现实中过多地被简化为道德价值判断,严重干扰了个体心灵,容易激发个体心理保护机制,产生负面情绪,造成价值判断混乱,个体理性缺失,从而简单排斥拒绝合理行为,导致教育失效甚至产生负效果。

人的成长以身体为基础,以心灵为主导,心灵的成长以心理发展为基础。正确的认识自我特别是学习科学的心理知识,可以指导自我减轻或消除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负面情绪,可以有意识地把握自我成长主线,抓好成长关键点,保持自律能力成长之路稳健顺畅。

高中生的理性思维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对于心理现象的好奇是实现自我心理认知的源动力,开设心理课程显得必要及可行。但限于高中生能力与认知水平的局限,高中心理课程应以兴趣优先,选取贴近生活实际有趣有用的心理学现象为题材;活动为主,体验感悟自己的心理变化过程;科学解释,阐述心理学研究成果,体会自我心理调适选择可能及后续发展趋势与可能;自然内化,通过心理暗示诱导,让学生体会自我心理选择控制,提高心理认知决策水平。

通过心理课程的学习,让学生认识到自律实际是一个面对多重选项做出合理决策产生合理行为的过程,心理学上叫自我控制能力。不必过多的解读为一个人的道德问题,但不及时修正自己的价值观,不提高自身的自控能力,就会逐渐演变为素质与道德问题;让学生认识到自律能力是可以锻炼、逐步提高的,认识到自身自律水平,了解自律发展的影响因素,有利于自己自律能力的培养与发展,从而为自己的幸福生活、自我实现提供强力保障。

利用每周班会课,激发自律内驱力

责任与目标是自律的内驱力,自律成功所产生的成就感是坚持自律的源动力。学生自律能力的提高也是自然生长的结果,外部因素只有优化协调才能被个体内化吸收,成为能力的生长营养而不是污染。神经学专家们发现,积极的大脑能更好地运转,信息传递更快。内在动机对于提供注意力和自制力至关重要。自我效能信念对高中生的自我控制具有内隐影响。每周一次的班会课是学生提高自律认识、开展自律反思、实现自律引领的最佳窗口和有效时机。

在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都存在着自律实践,特别是在高中紧张高强度的学习中,自律能力跟不上会影响学生自我概念的强化和自信心的增强,但学生普遍对自律能力的认知较为缺乏,更谈不上有意锻炼。利用每周一次的班会课可以很好的统领起学生个体自律能力的培养,班主任全面把握学生的自律能力状况,协调各种因素,运用科学指导,对学生自律能力培养进行系统规划,有序推进。

利用班会课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可以把握以下几点。(1)强化动机,目标激励。现今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学生多在家长的过多呵护下成长,不太清楚自己的兴趣与追求,沉迷于当下的享受,自律主动性和能力不够。因而班会课可以引导学生树立奋斗目标,讨论现代文明素养标准与自律,做一个文明现代有追求的中学生,激发学生自律的内驱力。(2)规则刚性,以理导人。规则的作用是约束规范,在尽好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后共享成果。通过班会课让学生树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规则的作用在于其刚性,随意突破规则,意味着规则失效,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让学生参与规则的制定并自觉遵循规则,把规则背后的人文价值充分挖掘并渗透到班会课中。(3)尊重现状,静候花开。自律能力的增长是一个过程,需要学生个体的反思觉醒,需要通过个体自主调整改进,过多的简单指令要求特别是随意上升到态度的评价可能会引起学生情绪对立,因而班会课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调适权,满足学生的尊重需要。(4)反思感悟,增强自信。反思感悟是个体综合外部信息、个体行动体验及个体价值判断进行自我调适的过程。在目标与责任的牵引激励下,在方法和行动成功体验的鼓舞下,学生对自己自律能力的信心增强,进行自律的兴趣被激发。

利用德育实践课,增长自律决策力

自律决策力是指面对诱惑、享乐、安逸所做出拒绝价值判断的能力,它由开放提取、清晰预知、准确决断三个要素构成。开放提取是指广泛提取各种内外信息,清晰预知是指各种选择所产生的结果,准确决断是指对各种选项进行准确评估并进做出选择。避免干扰,快速决断,防止拖延,保证成功实现自律,需要果敢、坚毅的自律决策的意志品质。

在学校系统内,开展好德育实践课程,对于增长学生自律决策能力十分有益。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必然突出成长主线、学习中心,自律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提供学生自我管理平台,让学生开展自我管理监督,让学生个体自律的目标清晰,责任内化,通过角色扮演、换位思考、主动反思等方面广泛提取自律决策所需信息,通过值勤了解自律成功经验(榜样),认识不能自律的危害(反例),对照自身,清晰预知自我选择所对应的结果,从而使做出准确决断的可能性不断增加。人在做事中成长,在做事中形成习惯,在做事中形成对周围事物的价值取向。参与、体验、感悟是成长的最有效路径,被管理者参与管理,变被管理者为管理者,位置不同,视角不同,内心情绪体验不同,主体在此过程中吸收的营养也不同。自我管理是学生对自我的思想、生活与学习习惯等进行抽离反思、规划调控的过程。自律决策力在自我管理中不断得到锻炼提高。

学校层级的学生自我管理服务可称之为校园服务,设计为每班每学期值周一次,全员参加,人人有岗,事后反思,纳入课程学分管理,班主任指导,团委学生会评价。检查内容涵盖文明礼仪、组织纪律、节约卫生、学习自律等诸方面。

开展实验干预训练,提高自律执行力

第5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关键词】 财会人才;法治理念;培养

会计法治理念是指何谓会计法治、会计法治如何形成和发展的观念体系。“何谓会计法治”涉及对会计法治的本质、特征、功能和目的的基本认识;“会计法治如何形成和发展”涉及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颁布、宣传、教育、实施、检查、修订与完善的原则和思路。“观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视觉、思维方式和行为选择标准。会计法治理念对未来财会人才职业生涯规范操作性、行为性的财会实践活动具有奠基性的指导意义。

一、高等财会教育会计法治理念培养的特殊作用

会计法治理念形成的基础是教育。高等学校的会计院、系直接担负着培养未来财会人才的重任;未来财会人才的会计法治理念培养是高等财会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

首先,高等学校会计法治理念培养是弘扬会计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会计法治精神是指尊崇会计法律法规、维护会计法律法规的勇气和毅力。会计法治精神是推动会计法治进程的源动力,是可以沉积的现代文化。高等财会教育的先导性、系统性、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在培养受教育者的会计法治精神形成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尤其是直接创新会计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并通过向社会输送具有会计法治精神的会计从业人员,输出先进的会计法律文化,进而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创造条件。

其次,高等学校会计法治理念培养可以为社会造就会计法治人才和守法公民。我国要加快推进会计法治化进程,需要造就一大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法务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而这些人才的培养必须依靠大学的系统教育。会计法治涉及各行各业,涉及国际惯例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大学生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逐步打上法治的烙印,毕业后方能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社会和企事业管理,保护企业、团体与自身的合法权益,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第三,高等学校会计法治理念培养能够为会计行业源源不断地打造一支懂法、信仰法、能够坚守会计法律法规的生力军。截至2007年底,全国740所本科院校中已有250多所和110多所开设了会计学和财务管理本科教育,20 多所兼有注册会计师专业;财经院校在校生中会计学专业占了10%左右。另外,全国1 168所高职院校中有600多所设了财会专业;413所成人高等学校几乎均开设了财会专业。这些学校财务会计专业规模庞大的在校生,多数必将先后成为各行各业未来的会计从业人员和业务骨干,有的将成为管理者乃至领导者。

第四,国际化的复合会计人才需要国际视野的会计法治理念培养。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国际化复合会计人才既要能够掌握和运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审计标准,又要能够掌握和运用国际贸易和商务规则;既要熟悉企业的内部环境,又要熟悉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既要能为企业提供会计审计服务,又要能为企业资本的国际运作和组织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既要树立国际化战略理念,又要有开放、广阔的胸怀。

显然,高等院校会计法治理念培养对建立法治国家、输送法治人才、造就诚信会计队伍和培养守法公民举足轻重,无可替代。

二、会计法律信仰培植是会计法治理念培养的核心

会计法律信仰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及其职业相关者对会计法律法规的信任、珍视、依恋、崇敬、信服和崇拜;它是一种基于深厚情感的理性确信;它是伴随人们对会计法律法规的理性认识而在内心自然产生的心理体验,是这种心理体验赋予会计法律法规以威严性、崇高性和神圣性;会计法律信仰是会计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

高等学校的会计法治理念培养,首先应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会计法律意识,尤其是培植会计法律信仰。会计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会计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其内容包括会计法律认识,会计法律的感性价值体验,以及系统的、理论的评述和辩析。会计法律信仰是会计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会计法治理念培养的核心。会计法律法规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只有信仰会计法律法规,才能遵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法律法规是会计行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会计法律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会计法律信仰的灵魂,是守法行为长久不衰的动力。守法精神要求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总之,培养学生会计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是会计法律法规实施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目前普遍存在的仅仅注重法律知识传授的局面必须改变。这是因为会计法律法规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社会经济发展而与时俱进;况且,即使会计法律法规知识丰富,如果没有形成和培养守法的精神,生成会计法律法规信仰,在实践中也会出现知法犯法,以及千方百计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使会计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丧失其权威和尊严。

有效培养学生的会计法律信仰,首先应对当代大学生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的状况和实际层次水平及发展趋势有足够了解,以把握授课时的深度与广度;其次要改变重教学结果而轻教学过程的倾向;第三,要重视对教材内容的提炼,处理好课堂讲授和自学、精讲与泛讲的关系;第四,要改革教学方法与考核办法;第五,倡导科学精神,追求终身教育的目标;第六,将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所有会计课程中,把会计法律信仰教育纳入教与学的各个环节。

三、会计法治理念培养应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

会计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要求。会计职业道德可以调整人的思想和情感,而会计法律法规仅仅调整人的行为。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会计职业道德先于会计法律法规而产生,它以分散的形式内化于人的内心,并通过人的良知自发单一地发挥作用;会计法律法规以外显制度化的形式而存在,实施上具有强制性。

会计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建立在功利主义思想的基础上, 有可能强化“经济人”的特征,而无法诱导“道德人”的本性。它往往使人们直接关注的是会计法律法规所带来的利益关系, 而忽视会计法律法规背后的价值关系, 从而可能走向只注重其形式而违背实质的误区。因此,会计法律法规的强制不可能仅仅是依赖统治者的权力,同时它也依赖人们的道德义务感和对会计法律法规的道德价值的信念。

社会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市场经济又是伦理经济, 讲究仁义礼智信,倡导温良恭谦让,依靠义务、良心、荣誉、节操、人格来建立相互交往的友好关系, 以确保社会成员的行为合法、合情、合理, 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法治和伦理缺一不可;促进会计法治化的进程,建立有效的会计法律法规实施机制,离不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法治构建过程中必须彰显会计职业道德理念。只有通过用会计职业道德理念对会计法律法规进行支撑,才能真正实现会计法律法规的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契约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价值。

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会计法律法规文本中的大部分条款都是从会计职业道德条款吸收或推导而来,会计法律法规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一种履行机制。会计法律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一定意义上如同几何学中的点与线,会计法律法规像点一样分散在会计职业道德的主线上,但它们却不完全重合;会计法律法规是一种抽象化了的会计职业道德,在会计职业道德的主线上出现、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诉求,维护的只是最低限度的会计职业道德,只是被人们普遍接受与践行,符合社会潮流的道德;只有符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法律法规才能被信仰与尊重,而这样的会计法律法规也才是真正的会计法律法规。

道德是内心的省悟,法律是外在的强制;道德的下限是法律,法律的上限是道德;道德与法律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因为会计法律法规是传播和维护会计职业道德的有效手段;而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法规的评价标准,没有会计职业道德基础的会计法律法规,是一种“恶法”,无法获得尊重和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有保障和推动作用,执法者的会计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从信念、品行、能力等更为本质和深刻的层次来影响并提高会计行为质量;会计法律法规无法穷尽会计事务中的每一个细节,也无法对人性做出种种硬性的规定,对会计人员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而会计职业道德可以成为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况且,有些不宜由会计法律法规调整的,或本应由会计法律法规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会计职业道德可起到有益调整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理念培养可以围绕递进的三个目标展开: 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伦理原则; 让学生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要义;关键是培养学生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冲突问题的道德推理能力, 并在此基础上激发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感。也就是说,从伦理学的原理出发, 结合各种具体的会计行为规范和会计案例, 揭示会计事务的伦理原则和培养学生解决会计道德困境的道德推理能力, 最终让学生知道在从业过程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及如何做好。

四、会计法治理念的低限要求与理想境界

“不做假账”既是会计法治理念的低限要求,又是会计行为的理想境界。

“不做假账”是朱镕基同志为三所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校训,并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作了宣讲,他“希望每个从国家会计学院毕业的学生都要永远牢记这四个字的校训。”“不做假账”也已成为高等学校会计院、系的教育指南和会计法治理念培养的基本内容。

“不做假账”是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会计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假账就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不做假账”既是对会计法律法规实施必要条件的概括,又是保证会计工作充满生命力的重要基础。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的首要职责,会计信息违背了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失去其价值,造成对社会的危害,就失去了生命力。会计法律法规和“不做假账”的关系是一脉相承的,杜绝了做假账的现象,会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环境就会进一步改善,而会计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做假账也就无处藏身。

“不做假账”应当成为会计专业毕业生职业生涯的行为基准。为达此目的,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引导学生树立公平、公开、公信的平等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会计权利与会计责任并存,只有诚信地履行会计职责,才能取信于社会,体现会计工作的价值。二是着意培养学生独立人格的形成,使他们认识会计工作并不是任人摆布的,在工作中不能丧失人格和会计原则,应以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使财务报告中的会计计量和记录与意欲表达的经济现象和谐一致。三是注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态度锻炼。让所有学生明白,会计人员只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和敬业精神,才能认真对待自己从事的会计工作,爱岗敬业,从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让学生深知会计从业人员作为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中介,要始终保持对双方的虔诚恭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忠实地为人提供改进经营管理的合理建议,向委托人客观地反映和报告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信息。四是把会计诚信原则、会计诚信规范和会计诚信观念灌输到学生意识之中,使之形成良好的会计诚信品质,将认识、情感、意志、信念、习惯统一起来。

“不做假账”又是一种理想境界。尽管目前会计行业的现状离这一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但是我们应该孜孜以求努力学习和实践,不断推动“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进一步深入人心、蔚然成风。“不做假账”理想境界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不做假账”信念,决不是开设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做假账”理想境界打造贯穿于未来会计人才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全过程,乃至是会计人终生追求;但是,高等会计教育阶段是最佳时机和最重要的环节,是充分挖掘和不断发展会计诚信的内涵,是实现会计人才诚信、会计评价诚信、会计信息诚信的重要平台。

五、会计法治理念培养需要教学相长、师生共进

“教学相长”是指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和教与学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教”因“学”而得益,“学”因“教”而日进。“教学相长”集中表达了教与学的和谐,师与生的和谐,人与教学的和谐。教与学的和谐着眼于人的潜力与未来,强调利用教学内外力的统一,师生之间的发展形成一种相互推动的机制:学生在教师的发展中成长,教师在学生的成长中发展。师与生的和谐是师生双方思维在教学中合拍、呼应,达成共识;是教师爱生的情感与学生尊师的情感融为一体、相互交融;是师生双方心灵的相遇相知,同步互动,协调默契。人与教学的和谐是人与教学之间的良性互动:人在教学中经历、成长,增长见识、积累经验、愉悦身心。

“教学相长”离不开学习,离不开学生的学习,也离不开教师的学习。但是它所召唤的不是以学生为中心或是以教师为中心的学习,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的、协同的学习。教学过程中,教师会遇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为了求得问题的解决,一是向同行请教;二是自己查阅文献,用心思考、比较;三是向自己所教的对象学习。“只有继续做学生,才能继续做先生”。

“教学相长”意味着教育教学资源和主体精神世界的共享。共享是教师和学生心灵的敞开与融合。当教师和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而相遇并理解,并且共同在教育中创造、摄取双方的共同关系中凝聚的知识、经验、意义时,就是共享。既包括文化的共享,即教师把知识、思想、智慧、经验等文化成果提供而不是传授给学生,师生双方通过协商合作获得新知共同提高;又包括责任共享,即师生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共同为教学成败负责;更包括精神共享,即师生互相传递、理解和感受同一种精神体验。

教师和学生都能有所收获,有所长进,就是师生共进。即教师和学生共同提高、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教学相长”是师生互为手段,互为目的,人生价值彼此彰显的过程,其最终是为了成就彼此的人的独特的价值。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成长、共同进步,是“教学相长”最终的目的和功能。

公众普遍认为大学能为他们提供职业准备和道德指导。“职业准备”要求实际而功利,“道德指导”要求抽象而崇高。大学作为社会的精神导师,教师的个人魅力至关重要。社会对大学的理解中,大学几乎就等于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的享有很高知名度的优秀教师,他们以自己高尚的师德、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教学方式得到社会的认可,并在社会上形成了具有品牌意义的“名师效应”。从而形成了大学给社会留下的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思想深邃、拥有独特的个人魅力的教师,以及他们对道德良知的维护。所以,在会计法治理念培养的过程中,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是必需的也是合理的。

要牢固树立“校以师为本,师以生为本”的大学信念。管理模式要由传统的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单向要求型,向学校与教师和学生、教师与学生双向约定型转变。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实质上是一种多方契约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而学生又是教师和学校存在的前提。要承认教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教师与学生之间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同时,要维护教师必要的学术尊严和长者尊严。“师道尊严”其实是师者千百年来凝练而成的力量,它穿越时空,绵延不绝,历久弥新,是人类社会传承已久的精神血脉,尊师重教应该首先承认师道的伟大。

会计教师有美德,会计学才有品味。会计教师不仅需要学问一流,更要铸就师魂,要做到用自己的品格感染学生,影响自己周围的人。教师的角色要尽快实现从灌输式的“教”向启发式的“导”的方向转变;从“传统型教育”向“创造型教育”转变;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业上的导师、能力上的师傅和人生的朋友。实现上述转变的前提,是用新的发展观看待教育活动的本质:过去认为教育活动的本质是“特殊的认知活动”,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育活动中以让学生认识世界为目的;现代教育认为教育活动的本质是“学生的发展过程”,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认为教师指导学生认识世界是为学生的发展服务,教育过程着眼于学生发展的如何,它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的素质。教育方式要求采用讨论式、研究式等各类方法,以学生主动参与为主体,突出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实践。还要特别注重实践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包括认知,模拟和实训。引导学生萌发对客观世界的创造意念,以培养个性鲜明、特色突出、适应能力强、素质全面的创造性人才。教育手段必须适应创新教育的要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条件,建设网络资源,实现以单个学生为单位进行教育管理,真正实施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发展、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实现全面发展与独立个性、社会化与个性化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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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范愉.法律信仰批判[J]. 现代法学,2008,(01).

第6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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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约翰・范德格拉夫等编著.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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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金顶兵,闵维方.论大学组织的分化与整合[J].高等教育研究,2004(1).

第7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1他律道德的发展特征

伴随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后的蓬勃发展,幼儿的道德他律现象被引入道德心理的研究中。杜威把道德发展具体划分为三个水平,即前因循水平、因循水平和后因循水平。其中前因循水平指“行为由生物的或社会的冲动驱使而产生道德”,因循水平指“个人不加批判地接受他的团体的标准”。[1]麦独孤和杜威从现象和经验层面总结了道德发展的规律,反映了幼儿阶段道德他律的基本特征,即幼儿在成人和社会的影响下产生道德,并受权威的支配。

1.1他律道德的情感及其原因

幼儿他律道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人类生存的社会环境来看,幼儿的道德他律是社会和儿童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要维持稳定需要通过一组稳定的、培养其成员间有秩序和可预测的社会行动标准和价值观来组织。[2]这种行动标准和价值观是一种权威,并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幼儿作为一个脆弱的自我中心的个体,父母和老师的权威成为其寻找独立的典范。“在个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他律道德倾向于维持一种无需决心和结果的平衡”,由于对外界环境缺乏了解,幼儿通过他律来实现自身与环境的平衡。幼儿道德上的他律是社会与个体发展的趋势,也是幼儿寻求发展和社会化的重要一步。

1.2他律道德的认知及其表现

皮亚杰认为,幼儿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成人的规则。3~7岁的儿童大多意识到了规则的存在,认为规则是“由于父亲的权威,绅士的权威,甚至可能是上帝的权威而确立的”,它神圣不可侵犯,必须无条件遵守。科尔伯格深化了皮亚杰的他律道德理论。科尔伯格认为他律道德即:“所谓的对:避免破坏规则而受惩罚,完全服从,避免对人和物造成物理伤害。做得对的理由:避免惩罚和权威的强力。“”社会观点:本阶段的人采纳的是自我中心的观点。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不考虑他人利益或认识他们与行为者的利益之间的区别,更不能把这两种观点联系起来,依据物质后果而不是依据他人的心理兴趣裁判其行动。把自己观点和权威观点相混淆。”[3]

1.3他律道德的行为及其发展

他律道德行为是由内外因共同决定的。幼儿的他律道德情感和他律道德认知是他律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幼儿对权威的敬畏以及对社会认同的渴望使幼儿产生他律道德认知,即规则是神圣不可改变的,必须去遵守。他律道德行为的外因包括奖励、惩罚和各种环境变量等。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导致幼儿他律道德行为的产生,同时行为也会影响内因和外因。

2他律道德理论对学前家庭教育的启示与借鉴

他律道德阶段是个体一生道德发展的起始阶段和必经阶段。理解幼儿他律道德的实质和表现,有助于我们在学前家庭教育中把握幼儿道德发展的规律,通过营造和谐的亲子关系和德育氛围,采取正确的德育措施来推动幼儿道德素质的提高以及身心各方面的健康发展。

2.1从他律走向自律:儿童道德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了解和遵守规则是他律道德的基本表现,也是道德发展从他律走向自律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对幼儿的说教也要注意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征。首先,向幼儿传授的道德规范应该在幼儿能够理解的范围内。例如告知幼儿爱护花草,友善地对待其他小朋友是幼儿能切身体会并去遵守的,若告诉幼儿热爱祖国和社会,显然是不能为其所理解和接受的。对幼儿的说教应该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其次,以说教为主的道德教育应该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进行。家长应该以平和的语气和耐心的演示来告知幼儿道德规范,而不是训斥的语气或简单粗暴的命令。惩罚或许更容易使幼儿遵守规则,但也会使幼儿对规则产生盲从,不利于将来更好地理解道德规范的本质。

2.2奖赏和榜样的示范:幼儿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

责任感、自律意识的获得是不能通过权威来强迫传递的,而是通过幼儿自身在适宜的环境中通过同化、顺应等方式来建构的。“当儿童自己积极探讨的体验和使用的愿望足以保证正常的智力发展时,试图从外部去转变儿童的心理是无用的。所以,从道德和理性的双重观点看,成人必须是合作者而不是主人。”[4]恰当的做法是通过奖赏和榜样作用而不是惩罚来推动儿童道德的发展。“儿童极可能效仿的榜样是能提供奖赏,能控制行为结果的人,是拥有很高地位的人,而不是父母。”[5]父母的惩罚往往只会让儿童理解“不应该做什么”,却不能理解“应该做什么”。父母和教师一方面应对幼儿的正确行为进行及时的强化,另一方面应该充分发挥榜样作用,以身作则。对儿童正确行为的奖赏有助于培养儿童自豪、自信等积极健康的道德情感,榜样行为则能创设和谐、轻松的学习氛围,因而奖赏和榜样示范能极大地推动幼儿心理素质的提高。

第8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中国共产党掌权执政,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活动,我们党执政必须遵循一般的执政规律。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一般执政规律有两个层面:第一,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决定着社会性质的变化和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第二,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民心向背的变化始终是决定政权兴衰和交替的根本性因素。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掌权执政,都必须遵循这种一般的执政规律,既要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发展先进文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同时又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妥善处理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以便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表明:我们党所以能够取得国家政权,就是因为顺应了这种规律;我们党所以能够长期掌权执政,也是因为顺应着这种规律。

中国共产党掌权执政又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即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运用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的特殊性与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和本国的具体国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党的先进性、执政基础的广泛性和社会发展道路的民族性的有机统一。正是由于对这种特殊执政规律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党才领导人民建立起新型的国家政权和政治制度,党的领导和执政也表现出许多鲜明的特点。比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行广泛的统一战线,注重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的工作路线,等等。

一般执政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殊规律,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并贯穿于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运用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全过程。只有用长远的历史眼光和宽广的世界眼光,才能不断发现和正确把握执政规律的不同含义、表现形式及其相互关系。这正是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他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指出:“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要总结我们党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也要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他强调说:“中国历史上一个个王朝的覆灭,世界历史上一个个不可一世的大帝国的崩溃,当今世界一些长期执政的政党的下台,都与人心向背的变化有很大的关系”。“政风廉洁,从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这是对兴亡规律的一个重要经验总结。”(:《论党的建设》,473页)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他又要求全党同志“必须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的任务,科学制定并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和解决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问题,做到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并号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正确认识和把握掌权执政的历史规律,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与时俱进、长期执政和成就历史伟业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但是,由于执政规律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党认识和把握这些规律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高度自觉、持续不断地总结中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才能取得对一般执政规律和特殊执政规律的科学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驾驭和运用这些规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二、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执政规律的过程与成果

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并在不断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认识和掌握执政的客观规律,这是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贯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

以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紧紧围绕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这一主题,迈出了探索执政规律的第一步。这主要表现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和国家的学说为指导,深刻分析中国的历史和社会状况、中国革命的具体特点和发展规律,在不断总结我们党领导根据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抗日战争后期,又深刻总结中国历史上政权兴衰的经验教训,先后提出了保持谦虚谨慎,避免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和依靠民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得以建立和巩固的根本保证。为了使我们党肩负起领导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的重大责任,在党的七大上系统总结并科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新中国成立前夕,根据客观形势从革命战争向和平建设转变的需要,着眼于我们党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掌权执政的理论思考,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著名论断,要求全党同志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些论断及建国后的一些正确认识,集中体现了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一般执政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殊规律的深刻思考和正确认识,为我们党治国理政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使我们党在探索执政规律的道路上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主要表现在: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有机统一起来,在推进党和国家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到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变中,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进而科学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提出了判断党的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理论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科学的行动准则。

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和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积累了治党治国治军新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这主要表现在: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既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又要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方面,提出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三者关系的重要结合点;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开展经济建设,遵循国际通行的经济规则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创造性地把党的建设同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趋势,同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联系起来,赋予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任务以鲜明的时代内容和时代特征,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一般执政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殊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三、几点启示

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执政规律的有关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既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的高度重视,又反映了党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对现实任务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不断赋予一般执政规律以新的时代内容和时代特征。这些成果是对中外历史上政权兴亡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不同时期面临的新挑战、新考验的清醒认识,反映了党在观察、思考和认识一般执政规律问题上眼界的不断开阔、境界的不断提升。这些成果反映了我们党对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重大历史责任的高度自觉,体现了党对发挥自身的领导核心作用与不断开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新局面有机统一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理论思维的日益成熟。这些成果反映了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传统,体现了党对掌权执政与走中国特色革命和建设道路一致性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

认真学习这些成果,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深化对执政规律的研究,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执政规律的历史进程和认识成果表明:人的正确认识来源于社会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每一循环的内容都进到了更高一级的程度或境界。作为中国共产党认识执政规律的最新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理论,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我们必须紧密结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以便推动全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第9篇: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范文

绿色教育理念

“绿色教育”源于对于现代社会与教育的反思。是指尊重、理解与关怀每一个生命个体,遵循生命成长规律、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尊重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差异,努力唤醒与激发学生生命活力与发展潜能,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绿色教育的核心是“三个尊重”,即尊重生命、尊重规律和尊重差异,以下分别予以阐释。

1.尊重生命

学校教育面对的对象是人,人与物具有本质区别,人有生命、有思想、有情感,因而,绿色教育首先强调尊重生命。在学校教育中,尊重生命表现在: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让孩子感觉自己在其中是安全的,不会受到欺凌、侮辱或伤害;给予孩子生命的尊严和自尊,让孩子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要自觉通过行动、良好表现去建立和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认可、肯定孩子,经常鼓励、赞美孩子,促使孩子形成自尊心和自信心;理解孩子、关心和爱护孩子,通过教师的言行表现出对孩子的爱与关心,让孩子感受到温暖、情感,内心充盈生命的美好与力量;创造各种机会,让孩子通过努力获得成功,体验成就感、价值感,感受和经历生命的自我实现;促使生命不断认知人生与世界,通过每一个教育契机的引导,让孩子懂得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在这个世界中生活,创造机会扩大孩子的知识和实践视野,不断扩充孩子对自我和世界的认知;促使孩子形成良好的品格、习惯和意志品质,能够善良、友爱、乐观,学会理性、自制、自省、勤劳、审美,等等。

2.尊重规律

万事万物皆有规律,认识和遵循规律,可以与万物和谐相处,事半功倍,提高实践行动的效率。在学校教育中,我们要认识和尊重规律,围绕“教书育人”目标开展各种活动,促使活动达到最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尊重学生生命成长的规律,认识学生的身体和心理需要,按照科学的方法促进孩子身体健康成长,遵循心理规律促进孩子心理的不断成长和成熟,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和方法;认识和遵循学科及学科教学的规律,每个学科都有其知识、能力建构和情感形成的逻辑和方法,教师要深刻理解本学科的本质、结构、思想、价值与方法,认识学科教与学的规律,形成方法意识,在学科教学的每一个细节,采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去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认识和理解学生学习的规律,学习是学生自主建构知识的过程,任何的知识、能力、情感要想成为学生自己的知识,都需要一个自主认识与领悟和过程,因而,绿色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学会自主阅读、体验、思考、探究、归纳和抽象,学会自主发现学科学习和各种认知的规律和方法,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能力技巧、精神世界和认知方法。

3.尊重差异

万事万物都以独特的方式存在于这个世界,差异是客观的。每个孩子都是千差万别的,体现在家庭背景、知识基础、年龄、性别、个性特征、智力类型、认知风格、学习风格、思维风格、心理需求等各个方面,“绿色教育”强调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充分认识学生的认知偏好,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满足不同学生的认知需要;根据学生智力、知识基础等差异进行分层教学、因材施教、个别辅导;根据学生的个性、气质和性格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长善救失;根据学生的习惯特点,有意识地去改变其不良习惯、形成良好习惯;根据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理念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启发和引导。此外,学校要注意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天赋和特长,为学生开设多种多样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选修课程等,提供给学生多种个性选择和展示自我的机会,让学生充分认识和发掘自身的潜能、发展自己的爱好特长。

绿色教育区域行动策略

围绕“绿色教育”的“三个尊重”的基本理念,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项行动:

1.教师“绿色教育”价值观行动

①开展“绿色教育”价值观个人专题报告

在“绿色教育”理论探索基础上,我们组织区域教科研人员、教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到学校去开展“绿色教育”价值观个人专题报告,报告主题内容为:“绿色教育”之“三尊重”理论、“绿色教育”之“尊重生命”解读、“绿色教育”之“尊重规律”解读、“绿色教育”之“尊重差异”解读,以及围绕三个主题开展的相关理论。

②编制《“绿色教育”核心理念(25条)》和《学校行动改进关键词(8组)》,宣传“绿色教育”的价值观

在“三个尊重”理论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我们研制了《“绿色教育”核心理念(25条)》和《学校行动改进关键词(8组)》,将“绿色教育”基本理论以简短凝练、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出来,在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干部工作会议上进行,并责成学校利用校本培训时间对本校教师进行宣讲和解读,促使全区教师对“绿色教育”价值观形成共识。

③征集和评选反映教师“绿色教育”价值观的教育案例

为了促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反思自己教育教学行为,并以“绿色教育”的“三个尊重”价值观指导自身教育教学实践,我们组织了“绿色教育”优秀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教育案例分为“尊重生命”“尊重规律”和“尊重差异”三个主题。教师根据绿色教育“三个尊重”的理念,结合自身经验和案例反思自身教育教学行为,促进绿色教育价值理念的认同、理解与内化。

④组建“绿色教育”讲师团,开展交流分享

为促进绿色教育实践经验的交流分享,我们按照“绿色教育”三个主题“尊重生命”“尊重规律”“尊重差异”,组建了三个“绿色教育”讲师团,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宣讲教师个人的“绿色教育”案例和经验,阐释个人对于“绿色教育”理念的理解。

2.绿色课堂改进行动

①全区教师基于“三个尊重”理念自主进行绿色课堂改进

将《“绿色教育”核心理念(25条)》下发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对照核心理念,自省自悟,探索绿色教育课堂改进,每年区教育教学研讨月、教学基本功培训与展示等都以“绿色教育”核心理念为主题展开,每年征集绿色教育课堂改进论文,促使教师深刻理解“绿色教育”理念和研究绿色课堂实践策略。

②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进行绿色课堂改进专题研究

学科教研员和学科骨干教师一般对学科教学有着更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因而,在绿色教育推进过程中,我们着力发动这些力量,促使其对学科教学价值、学科课程内容、学生学习特点和学科教学策略等进行专题研究,通过这些研究带动区域整个学科组绿色课堂改进的深入。

③实验校基于学科教研组进行绿色课堂改进行动研究

教研组是学校的基层组织,是教师学科教学研究的平台。我们要求学校教研组基于绿色教育理念和学校学科教学实际,开展绿色课堂改进行动研究。教研员和教科研员定期去学校进行指导。同时,在区规划办课题立项时,设立教研组绿色课堂改进研究专项,推动课堂改进的深入研究。

3.绿色学校文化建设行动

文化是学校的灵魂。在“绿色教育”实践中,我们促进学校梳理和发展自己的办学理念、价值观念、育人目标等文化要素,并深刻理解学校文化与绿色教育理念的内在契合。

①成立“绿色学校文化立校联盟”

为促进学校深入理解绿色教育理念于学校文化中的渗透,学习其他学校文化建设的思路和经验,我们组织成立了“绿色学校文化立校联盟”。每个学期每个学校承办一次绿色学校文化交流活动,分享自己学校的文化理念,交流自己学校文化建设的经验,提出自己学校在文化建设中的思考、困惑与困难,聘请专家指导,联盟校集体研讨,共同推动绿色学校文化建设。

②学校自主研究和发展绿色学校文化

学校文化是生于学校、发展于学校、成熟于学校的,学校是自身文化的源泉。因而,我们提倡学校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家长的力量,挖掘学校文化和精神内涵,根据绿色教育理念推动学校文化发展,并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将文化理念落到实处,让学校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体现学校文化,促使学校文化影响每一位师生的思想、情感和言行。

4.学生绿色健康成长行动

①开展学生生涯教育行动

我们制定了生涯教育的总目标和分学段目标,探索生涯教育内容体系、实施策略和途径,在实践中开展生涯教育活动。

②改进营养餐管理

我们首先调查和分析了学生在校用餐状况的满意度,以及存在问题、原因,然后变革管理机制,成立营养餐管理机构负责营养餐管理,保障了学生的营养健康。

③开展学生绿色成长评价

通过培训、阅读和研究等方式,促进教师了解动机理论,理解评价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教师在实践中运用恰当的评价方法激励学生学习和成长。

④鼓励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每年征集“绿色教育优秀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报告”,并开展分享交流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性学习,形成理性和研究思维,学会研究方法,提高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