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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发展报告精选(九篇)

地摊经济发展报告

第1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 医院; 全成本核算; 体会

长期以来,医院经营管理缺乏严格的内部核算,普遍存在高投入、低效率,对科室和病种成本无准确计量,难以避免无效用的成本耗费等诸多弊端。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与沿袭的医院经营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目前外部环境的变化,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医院的生存和良性发展。全面实施医院全成本核算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逐步提高医院经营水平和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所谓全成本核算即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医院一定时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完整、系统地记录、归集、计算和分配,根据医院业务活动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医院医疗活动的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项目,作出有关的账务处理,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以确定一定时期内的成本水平,并加以控制和考核,为成本管理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

一、医院全成本核算管理框架体系的建立

建立科学、规范的以岗位责任制、责任成本为基础,责、权、利相结合,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的成本核算、管理框架和体系,是医院进行成本核算的前提和基础。为发挥网络管理及时、公开和透明的优势,真正使成本管理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辐射全院各个站点”的管理模式,石家庄第五医院网管中心联通了医院所有涉及经济核算的站点,全院所有的收入、成本数据均要实现网上采集录入,系统自动汇总完成,保证全院各科室能随时浏览科室收入、成本及效益情况,便于互相监督与学习。全成本核算管理系统主要包含六个部分。

(一)核算方案管理系统

为医院建立全成本核算的理论框架和任务体系,可以多任务、分期间定义核算方案。方案实施阶段,软件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可以协助医院研究成本管理考核模式、建立理论级和应用级成本核算体系。

(二)核算数据采集管理系统

为医院建立核算数据采集环境,包括台账采集、表格采集、接口采集。

(三)科室成本核算系统

根据核算方案和期间数据自动核算各级各类责任成本,为绩效考核和管理决策提供精细数据。费用分摊时应注意选择合理的分摊标准。费用分摊标准对分摊结果是否合理、成本管理是否达到管理者的预期目标、成本核算工作量的大小、效率高低及开展成本核算的成本高低等均会产生重要影响。在进行费用分摊时,用到了两种方法:

1.采用多级多向分摊的方法,将医院科室分为管理职能类、后勤保障类、辅助医疗类、直接医疗类,并通过对各级分摊的方法设定,分别将全院的各项成本逐级分摊到直接医疗科室中,充分披露各级各类科室的全部成本。

2.自动分摊计算,实现全成本核算数据的产出;成本归集与分摊后,实现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的结果保持一致;具备数据清除功能和重置分摊的功能。

(四)医院信息系统接口

按国家标准、会计规范与医院信息系统无缝连接,按日实时采集相关核算数据。可设置服务器端定时自动采集HIS供应商传送的HIS接口数据,亦可从客户端人工采集数据。

(五)会计核算接口系统

按会计原理和会计制度建立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并轨运行环境。可以实现如下功能:

1.能够导入现行会计科目体系。

2.能够自定义收入项目与支出项目的日常会计分录。

3.能够按采集、审核、浏览、分配等环节对原始收支进行分权管理。

4.能够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原始支出进行跨期分摊处理。

5.能够按会计核算要求,由成本核算的明细数据生成收入和支出记账凭证底稿。

6.能够按现有财务软件要求导出规范的记账凭证格式,供财务软件导入。

(六)医院经营分析系统

医院经营分析,就是通过对医院收入、支出、服务提供、设备利用等方面信息的综合分析,对医院的经营状况、服务效率、经济收益、获利能力等进行分析,探索影响经营效果的因素,对医院的经营状况进行正确的诊断,为制定合理、有效的医院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提高经营效果和效益,提供决策依据。经常开展经营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利于医院效益的影响因素,保证机构的高效率运行。可实现如下功能:

1.能够为高层管理提供生动形象的核算体系查询功能。

2.能够及时(按日)报告医院业务收入的水平、结构、业务量、病人社会负担等信息。

3.能够按会计口径集中报告医院的总收入、总支出、总结余、总成本系数、药占比等指标信息。

4.能够按会计口径集中报告医院的明细业务收入、明细业务支出。

5.能够按会计分类、成本分类、变动性态、控制性态、分配方式、管理分类、资本化属性对全院支出进行结构分析。

6.能够根据医院管理需要定义,并生成专项收支对比分析报告。

7.能够生成门诊急诊、住院床日、药品消耗、医疗收费与成本、支出结构等重要指标的管理监控信息。

8.能够按照数据安全保密与管理分工原则,上传(科室)与查询(院级领导)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分析报告。

9.能够从全院角度分析各考核单元的损益,并按理论与考核两条线产生不同口径的损益报告。

10.能够从全院角度分析各成本中心的损益,并按理论与考核两条线产生不同口径的损益报告。

二、医院成本核算体系的框架图(图1)

三、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和推进全成本核算,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医院各种成本产生与形成的过程,充分显示各核算单位的成本来源与构成情况,为医院进行资源配置与使用提供相应的客观和量化的数据支持,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良性导向作用。成本核算系统运行一年来,医疗收入与同期相比增长了37%,变动成本节约6.1%,全员效率增长48%,人均收入增长约100元。

可以相信,随着全成本核算方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最终将成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引导医院发展实现从传统服务模式向以人为本转变、从投入驱动向提高经营效率为主转变、从外延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推动医院真正朝“服务型、效益型、节约型、和谐型”的方向发展。通过建立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全成本核算体系,经过实践与探索,经营效益得到了明显提升,为促进医院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柴丹.实施全成本核算.提高医院经营水平[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1):63-64.

[2] 韩绥生.对医院进行成本核算的认识[J].中国卫生经济,2009(3):76-77.

第2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知识经济 商誉 后续认定 减值测试

在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1996年发表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 (简化为知识经济)报告中给了知识经济的定义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同年,OECD在其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展望报告中提出,20世纪末及未来若干年世界经济将过渡到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时代。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间兼并、收购不断涌现。在兼并中,商誉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在购并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例如,2000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美国在线公司(America Online)并购娱乐传媒商时代华纳公司(Time Warner),其核算的商誉价值高达1300亿美元,但有关资料显示,并购后的在线时代华纳公司2002年的市值不到1350亿美元,与两年前的2900亿美元相比,损失超过1550亿美元,这对传统商誉后续处理方法提出质疑。

理论界对商誉认定的不同论点

商誉是一种能为企业带来超额赢利能力的资源,对商誉资产入账后的后续认定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立即注销法,将合并商誉直接调整购并当期的股东权益,在企业合并时立即冲销;系统摊销法,将合并商誉确认为一项资产入账并分期摊销,该种观点认为,购并商誉是购并方可望取得未来收入所预先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应与随后各期获得的收入相配比,应在以后的经营期内合理摊销;永久保留法,把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入账、不摊销,该观点认为,商誉的经济性质是不能脱离企业而存在,购并方购入被并方的股权,被并方的商誉随之也进入购并方,商誉应予以资本化。

笔者认为,除非出现重大不可控制事件,否则被并购企业的超额赢利能力能够在并购企业中持续下去,故不应采用立即注销法;系统摊销法是目前在实务中普遍采用的方法,但商誉的寿命期限与耗费方式无法准确认定,企业超额赢利能力在较长时间里也许不会降低,反而会有所提升、加速耗费、使获利能力下降。因此,采用直线法系统摊销商誉不能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而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永久保留法比较符合商誉的特性,但该种做法的不足在于商誉的价值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将其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与谨慎性原则有冲突,故而需要对此种方法以某种方式加以补充。

商誉资产减值测试理论概述

1999年7月1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中提出,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则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企业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如果不能做到,则应确定现金产出单元的资产可收回价值。其中,现金产出单元被定义为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可辨认资产组合,该资产组合的持续使用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对于企业并购活动中产生的商誉,除应按期进行摊销外,由于其不能独立于其它资产,当有迹象表明商誉可能已发生减值时,企业应确定商誉所属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价值,此项价值与该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价值相比,如有减值损失,应加以确认处理。

我国2006年2月15号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是在借鉴IAS36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 考虑到“现金产出单元”概念在实务中较难理解,我国引入“资产组”概念,要求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如商誉,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该准则目前在我国尚未实行,拟在2007年先在上市公司中实施。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1998年12月23日的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FRS10)《商誉与无形资产》中规定,对于商誉包括应摊销的商誉和不应摊销的商誉,都应在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摊销期不超过20年的商誉,在购买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在其他会计年度末,当存在表明账面价值可能不能收回的事项或变化时,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不摊销的商誉或摊销期限超过20年的,企业应在每一个财务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1年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2号――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SFAS No.142)中提出新观点,不再要求对商誉进行摊销,而是进行定期减损测试。SFAS No.142指出商誉被认定为不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对其必须以年度为基础进行价值减值测试,当商誉价值发生减损时,对减损的部分应作为费用进行注销。在该公告中,FASB基本采用第三种观点,即将外购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在有限年限内摊销。FASB使用减损测试来保证商誉计量的可靠性。

SFAS No.142对外购商誉进行减损测试的具体做法首先是将报告单位名下现有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包括商誉)进行比较,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则是外购商誉被自创商誉取代的过程中,自创商誉的增值超过外购商誉减值的结果,出于谨慎考虑,商誉资产的账面价值不作调整,商誉未受减损。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测试进入下一步,确定具体减损额,将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报告单位公允价值减去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余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内含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减损额,确认为当期费用。商誉减损额不应超过商誉账面价值,并且商誉一旦被注销即不能恢复、转回。

商誉资产认定方法的借鉴

各国会计准则基本上肯定商誉资产会存在价值减值的现象(也可能增值),提出应对商誉资产定期进行减值测试,但对商誉是否应进行摊销观点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坚持按期摊销观点,美国提出可以不摊销的理论,英国的观点是要看商誉年限是否能确定而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各国准则中对商誉定期测试的具体做法不同,笔者比较赞同美国的具体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不仅符合商誉的本质,而且为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保留了空间。外购商誉只是暂时存在,企业并购后,最初外购商誉产生经济利益的潜力,将逐步被随后商誉能力的提高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潜力所替代,即外购商誉逐步被自创商誉所替代,商誉不被摊销而保留在账面上,实际是对自创商誉的认可,除非自创商誉的增值不够弥补外购商誉的减值。而目前对商誉以直线法摊销的方式,笔者认为不论从摊销期限还是摊销方法都有人为操纵利润之嫌,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信度。SFAS No.142将商誉列为永久性资产加以处理,并通过定期减损测试保证商誉后续计量的可靠性,保证所提供的商誉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

目前我国实务工作中执行的是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有关商誉按直线法摊销的规定,其可操作性较强,便于掌握和应用。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投资风险加大,并购商誉出现新迹象,当初企业并购中产生的商誉资产几年内迅速减值、甚至于消失殆尽,商誉是否能在并购时随被购企业转移入新的单位,引起人们的思考。传统观念认为,商誉虽然不能单独辨认,却能在并购时进行确认与计量。从实例中可看到,由于并购活动会改变被并购企业的经营理念,被购企业的原有商誉在并购时会随企业资源的重新配置而发生变化;同时,商誉也不是因企业并购而产生,它一直存在而且价值在不断的变化,外购商誉其实是被购企业自创商誉的“公允价值”,当企业并购活动结束后,它可能在新企业中继续存在,也可能逐渐走向消亡,因此,企业应确认自创商誉,而不是仅在并购中加以认定,并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现行商誉理论由于未确认自创商誉,使外购商誉的处理处于尴尬境地,如果采用完善的评估体系对企业商誉(包括自创商誉)进行评估,而无论企业是否合并,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量化、作为一项资产在报表予以列示,并根据逐年测试的结果进行调整,则商誉理论中的许多问题会迎刃而解。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所有企业与采用对商誉不摊销、而进行减损测试的做法尚存在距离,但从长远看,SFAS No.142有关商誉的新理论将最终会取代目前采用直线法摊销商誉价值的做法,从而使企业做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的商誉资产信息。

参考文献:

第3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会计环境不断地变化,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准则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和专业评估技术的发展,一些原来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逐渐能够被确认并计量,因此有必要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对无形资产予以定义。现阶段我国和美国的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准则的制定还存在一定差异。

一、中美无形资产内容及构成要素的比较

1999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出的《企业购并与无形资产》建议公报中,将无形资产分为6种:顾客基础资产及市场基础资产,契约基础资产、科技基础资产,法律基础资产、员工基础资产,组织基础资产及金融资产。

我国于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认为,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指南中指出无形资产具有如下特征,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是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资产: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从中美两国无形资产准则可以看出,美国比我国确认的无形资产范围更广,更全面,分类也相对更科学。从会计的确认和计量角度而言,囿于传统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准则,许多在经济学上已经确认的无形资产,在会计学中则因无法计量和记录而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诸如良好的企业形象、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企业的营销网络等。

二、中美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比较

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披露的信息比较充分,注意披露的信息包括:(1)商誉账面价值的变化,主要包括;取得的商誉的总数额,确认的减值损失的总数额,处置报告单元或报告单元的一部分的商誉的获利或损失金额。(2)无形资产确认发生减值损失,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内容:导致发生减值情况的说明,减值损失的数额,计量报告单元公允价值的方法。如果减值损失估计没有完成,披露事实和原因。(3)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总额,累计摊销额的总额和分类总额,本期的总摊销费用,以后5年估计的摊销费用;不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总账面价值和主要无形资产类别的账面价值。但是,美国上市公司出于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一般只对无形资产按分类汇总后列报,而不披露单项无形资产的名称和摊销年限等内容,主要是考虑竞争对手可能利用这些信息推断出该公司当前研发项目和今后的发展战略等重大商业秘密。

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披露的规范性较差,总体表现为研发费用披露模糊,无形资产具体构成要素披露混乱。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披露了无形资产的明细项目,但分类和项目级次缺乏统一标准。在我国新准则中,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内容由原来的3条增加到5条,改进的地方主要有:按照类别披露,披露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及判断依据,披露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发金额。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主要以有形资产的披露为中心,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处于从属的地位,披露的内容也很不充分。如在现金流量表中也仅设置了一项“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根本无法看清无形资产的变化,只是在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一栏中做一简单列示,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每年研究与开发支出具体数额的上市公司更是少之又少。

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与做法,拓宽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如应披露入账价值的计算办法以及相关依据等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只确认已入账的无形资产价值,而且是以其净值表示,以及所确认的无形资产只是一个总括的资料。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并具体化,这样有利于提升中国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力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三、中美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计量的比较

(一)初始计量的比较

美国涉及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准则主要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和第86号。准则指出,确立产品技术可行性之前的成本应确认为费用;确立产品技术可行性之后,在软件被广泛使用之前发生的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美国对研发支出主要采用费用化的原因,是认为研究与开发费用所带来的未来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避免企业风险考虑,将其费用化符合稳健性原则。这种方法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更多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我国旧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律师费,注册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我国颁布的新准则将企业内部研发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在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虽然这种模式克服了传统费用化模式的不足,是一种更为公允的做法,但同时也有其缺陷,主要是主观估计成分太高,即将该项支出是予以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带有一定的主观成分,影响其计量的可靠性。

(二)后续计量的比较

1 中美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2号将无形资产分为两类:有一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和使用期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前者应当进行摊销,后者不用进行摊销。如果一项无形资产有确定的使用寿命期,但那个寿命的精确长度是未知的,那将在最佳估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此种摊销的模式将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如果该种模式不能可靠地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将采用直线法。同时,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确定主要应考虑;(1)企业对该无形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2)与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关的其他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3)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对使用寿命的限制;(4)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能使企业不需追加太多成本就能使资产的法律或合同年限延长或其他经济因素的影响。

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无形资产区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只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予以摊销,通过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来确定摊销期限,且对摊销期限不做具体约束。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对于摊销方法,新准则规定,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笔者认为,我国旧准则在摊销范围与摊销方法上均与美国有较大的差别。而新准则在摊销范围和摊销方法上与美国基本相似,都采用基于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 中美无形资产减值的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2号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21号规定,认定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1)资产的市价显著地下降;(2)在资产被使用的程度或方式发生显著地变化;(3)能够影响资产价值的法律因素或商业环境发生显著不利的变化,或被管制者采取不利的行动或估价;(4)累计的成本显著地超过了最初期望取得或建造一项资产的金额。

第4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 会计确认 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5)12-0043-03

从会计学角度来看,知识经济的最大

特点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美国有些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在资产总额中甚至位居首位。这方面我国尚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已正式成为WTO成员国,与国外企业的联营、并购等商务活动将越来越多,现行制度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核算及摊销方法,无疑会使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名牌企业在并购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借鉴国际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计量、确认及信息披露的原则以及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就成为目前会计理论和实务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现行无形资产会计确认与相关信息披露的缺陷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是财政部颁布的,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公司执行。与以前的有关的无形资产的规定制度相比,虽然较以前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与国际准则相比仍然具有一定的差距及缺陷。

(一)无形资产确认涉及范围狭窄。我国会计制度规定的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版权、电影、客户名单、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进口配额、特许权、客户和供应商关系、客户的信赖、市场份额和销售权等,其范围明显比我国的大。随着经济的发展,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同时,新的无形资产不断出现,因此,我国会计制度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应适当扩大。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并且对无形资产拥有程度及质量的高低将成为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企业市场竞争中,主要体现的是企业无形资产(人力资本等)的竞争,但这一因素在新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并不能得以充分的确认与计量,因而会计信息报告难免失真。

(二)无形资产的计量既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又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这与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所耗资金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三)关联方交易中,利用现行无形资产成本定价,合法转移资产,但造成信息失真和国家财税流失。

在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企业间发生交易时,往往会从各自利益出发,一般不会接受不利于自身的交易条款。但是从国际、国内情况来看,一些企业为了向社会展现自身形象或者诱骗股东,或为了体现领导者的经营业绩,或也出于其他不良目的,往往利用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信息,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用关联方交易就是重要手段之一。当一方控制另一方的财务与经营政策,通过使用被控制方的专有技术,转移被控制企业的自创成功的无形资产,并且按照成本支付价格,表面上看来合情、合理、合法。但实际上由于受现行无形资产成本定价限制,其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实际公允价值,以至于在财务报表当中夸大了目标公司的利润,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国家税收也在这种关联方交易中受损。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可以使用直线法、递减余额法和生产总量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摊;而我国会计准则只允许使用直线法。对于摊销年限,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我国会计制度执行的是法律和合同孰短原则或10年原则。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期限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技术和工艺的时效性、预计使用情况、所依赖的其他资产的使用年限等,10年原则过于绝对,缺乏灵活性。

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存在缺陷的改进措施

(一)、使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成为其真正意义上的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必须反映其实际成本,具体的做法是,将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记入管理费用的开发费单独归集,以便无形资产开发成功后能够如数准确转回并予以资本化。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贷:银行存款等。当开发成功予以资本化时,从管理费用中转出的费用额如果较大,则会影响企业不同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对比,因而可设置一个中间过渡科目"待转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分期转回。其会计处理为:开发成功、无形资产入账时,应将全部的开发费用包括注册费、律师费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按每期应转回的费用额冲减管理费用,两者之差额记入"待转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科目,借:无形资产-××;贷: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待转无形资产开发费用。以后每期转回费用时,借:待转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贷: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开发费用。

(二)、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这是无形资产计量的革新。

无形资产计量,是指对已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项目进行货币定量,并提供以货币定量为主的会计信息。这一过程的最终目的是确认无形资产的入帐价值。传统经济形态下的会计模式为无形资产选定计量方法是有形资产适用的历史成本计价法。而在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决定作用日渐显露的今天,历史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计量上的应用显得有些牵强。原因有四:其一,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资产形态,对其入帐价值确认得是否科学,关系到相关经济主体的切身利益,乃至整个企业的兴衰成败。故而,不可再照搬有形资产的计量方法,而不考虑无形资产自身特点。其二,由于无形资产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虚拟性这三个成本特性,对其历史成本的确认并不简便易行,需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不同方法,而且确认的历史成本也不一定是该项无形资产真正意义上的成本,计量并不准确、科学。其三,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而决定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无形资产的现实价值及其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也是不断变化的。历史成本计价法却恰恰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这种变化。其四,无形资产的功能属性在于使企业具有别于他人的优势,并使企业据此获利。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决定于其所能创造的未来收益,而不是其历史成本。

鉴于上述原因,我认为对无形资产计量方法的选用可以采用资产评估方法中的收益现值法。该法的选用不仅符合无形资产价值主要决定于其未来收益这一特点,而且也可避免采用历史成本法所带来的诸多弊端。从理论上讲,该方法操作并不十分繁琐,只需将预测好的无形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经济效益货币定量化,再依据一定的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将其折现。具体操作时,再区分年金或非年金,分别套用年金现值或复利现值公式即可。至于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方法可谓是多种多样,可据具体的假设前提和要求分别加以使用。因属于资产评估范畴,此处不再加以赘述。当然,其他方法的采用,例如重置成本法,也以其独特的视角否定了历史成本法,而较为科学地计量了无形资产的现实价值,有其一定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但此法的缺陷在于,计量仍以历史成本为源泉,只是在此基础上乘上一些参数,并未体现无形资产价值主要决定于其所创造的未来经济效益这一特性。实践中,我们可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选用,但要注意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原则。

(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其帐务处理的创新。

传统会计模式下,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即直线法;摊销的帐务处理是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帐户。这种摊销方法产生于因无形资产不占主导地位而被简化处理的工业经济时代,在无形资产已上升为首要资产形态的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一定的革新。首先,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太过单一,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直线法是摊销方法中最简便易行的一种,但该法太注重时间,却忽略了无形资产利用程度不同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造成各期摊销成本与同期实际负担成本不符,从而虚拟了企业的资产、费用、收益的基本情况。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体系,视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诸如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其次,无形资产摊销可设置一个备抵帐户,专门反映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情况。传统会计模式下的无形资产帐户及其报表列示仅能反映其折余价值,而不能列示其原始价值和已摊销程度,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无形资产相关信息的要求。设置备抵帐户后,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类帐户,贷记无形资产摊销科目。相应地,无形资产的报表列示也应改为: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四)会计计量困难的无形资产,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披露有关无形资产信息有:①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②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帐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③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土地使用权,除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披露外,还应披露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以上是针对一般无形资产而言的,而对计量较为困难的无形资产,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仅仅对自创无形资产的注册费用及律师费用予以确认无形资产成本的制度下,当关联方之间存在无形资产交易,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并且交易双方要按照市场公允价缴纳税金。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我们不仅应将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提前,单独列示,而且在所披露的内容上也应趋于多元化、丰富化。诸如无形资产所能提供的经济效益、其所剩余的有效期限、摊销情况等重要信息都应在财务报表中有准确、完整的披露。此外,还应将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以附注的形式提供给报表使用者,以便使其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与偿债能力。至于提高揭示信息及时性的问题,最直接、简便的方法就是缩短报告的时间间隔,可采用季报、月报、旬报,甚至周报的形式。鉴于如今会计电算化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为上述报告形式的实现提供了一定可能性。

结束语:无形资产会计革新需结合中国国情。知识经济取代传统工业经济成为社会主导经济形态,成为我们走向二十一世纪的必然抉择。会计一这一国际经济社会的通用语言,面临时代的变迁,也不得不考虑对自身进行一些改进,这其中便包括了无形资产会计革新这一内容。在不同行业、不同经济形式的企业中,其发展水平也是不平衡的。鉴于此,在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的会计计量方法,也不失为一权宜之计。无形资产会计可依据无形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高低、无形资产对企业兴衰决定作用的大小、企业所处行业的特性等条件,在不同行业有选择地使用。另外,我们自然可以大胆借鉴西方优秀的会计理论、吸收西方先进的实践经验,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的国情,无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还是在行业间会计水平分布上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有很大的距离。如果照搬西方做法,建立不切合实际的理想化模式,有可能导致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这决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如何突破传统会计模式的束缚,继承传统会计模式下的可取之处,有选择地借鉴西方先进的会计理论和经验,建立起符合时代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会计模式,显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摆在每一位会计人员的面前。

参考资料:

1.李远.知识经济:二十一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J].当代财经.1998.9

2.王运长、徐晓斌.无形资产评估中未来收益的预测[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 1998

3.董必东.知识经济与自创商誉的确认[J].财会周刊.1999.2

4.王海妹.美国商业银行会计管理的主要特点及启示[J].金融会计.2004.7

第5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铁路企业开发人力资源会计

一、铁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铁路企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配置人力的。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中国铁路有线平均每营业公里占用37.20人。铁路运输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人员增幅过大,从而导致了成本支出增长过大,经济效益下降。而职工队伍文化素质整体偏低,据1999年统计,干部队伍中高级职称的仅占3.6%,中级职称的占25.4%;工人中高级技师、技师分别占工人总数的0.02%、0.64%;初中以下文化的还有13.60%。

面对中国加入WTO,运输市场竞争加剧,二十一世纪的铁路将从以下方向发展,一是牵引动力的内电化;二是客车车辆的舒适化和大型化,集装箱化;三是轨道结构的重型化及施工的大型机械化;四是车站作业自动化;五是通信信号的现代化;六是运营管理的网络化和自动化。可以预见,未来的经济增长将更加依赖于知识的不断更新,快速传播,及时汲取和有效应用,知识资源的快速扩张将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内涵。

二、开发人力资源会计的重要性

(一)人力资源会计的起源和定义

人力资源会计也称人力资产会计。它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美国。美国会计学会人力资源会计委员会对它所下的定义是:人力资源会计是鉴别和计量人力资源数据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其目标是将企业人力资源变化的信息,提供给企业和外界有关人士使用。建立人力资源会计实际上是试图将人力资源纳入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同其他会计要素一样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人类社会对于人力资源会计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加深的。

铁路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人力或劳动力。这里的人力或劳动力一般指为企业服务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隶属于企业的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的全体职工。人力资源的本质是人的能力,而不是指人本身。人力资源(即人的某种技能)是商品,而不是指人是商品,将劳动者的能力即人力资源化作为会计的一种资产,就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最主要生产要素,购入固定资产的花费远不能与雇用高级管理、技术人员所耗费的价值相比,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寻求到的人才其实就是一种可以在未来产生出高额收益的资产。

(二)开发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

1.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人力资源的因素对企业经营成败的影响越来越大,投资者对人力资源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是人力资源会计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因。

2.内部管理的需要。现行会计将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不单独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投资及其变动的情况、人力资源投资的经济效果以及人力资源的经济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力资源的管理和控制对信息的需求。

3.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通过人力资源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政府可以了解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维护与开发情况;同时,政府还可以运用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人力资源投资的力度,以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后劲。

4.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在知识经济时代即将到来,人力资源投资比重日益增大的今天,将人力资源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势必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另一方面,将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费用化,必然使各期盈亏报告不实,导致决策失误。将人力资源支出全部作为当期费用,必然导致低估当期盈利,造成决策失误。同时,当企业大量裁员时,尚未摊销的人力资源投资支出应作为人力资源流动的损失,计入当期费用,但现行会计并不能反映出这种损失,不利于经营者进行正确决策。所以,从遵循会计原则的角度而言,实行人力资源会计也很有必要。

(三)人力资源会计的意义

1.人力资源是会计信息管理的主体和经济发展支柱。会计信息管理是对会计信息的输入,整理和输出进行的管理。它包括多方位收集、规范化整理、最优化传递、检索化存储及现代化处理信息等。在这个过程中,人力资源的主观能动活动是第一位。

2.行为科学的原理告诉我们:把对物的研究转为对人的研究,其收效将更大。对物的研究,只能是充分利用这个物体,其价值再大也不会比这个物体本身的价值更大;而对人的研究,一旦掌握了人的心理特征,据每个人个性的特征安排相适应的工作,那功效将是无法估量的。因此,企业中人的因素是“全部问题之所在”。

3.通过对人力资源的研究,可以使企业组织机构合理化。通过对人力资源的研究,在选定财务领导班子时既要考虑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还要考虑安排合理的人力资源个性结构,才可以使决策达到优化。

4.管理者意识转变的结果。

5.人力资源研究的最终意义在于:形成良好的群体凝聚力与创造力,提高工作质量。所谓群体凝聚力是指群体对其成员(或个体)和社会的吸引力,成员之间的相互吸引力以及个体和社会对群体的向心力。群体的凝聚力表现为群体内部对外部的吸引力和外部对内部的向心力。其中吸引力包括群体使个体安心的程度,社会对群体倾向的程度以及群体对社会的贡献程度等。向心力包括个体对群体的关心程度,群体对社会的知名程度以及社会对群体的支持程度等。这样群体的凝聚力就等于群体内部吸引力之和与群体外部向心之和的乘积。

(四)开发人力资源会计的作用

1.有利于制定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根据人力资源会计所提供的人力资产价值及其变化情况,可以使企业管理人员能够做出正确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

2.可以促使企业各个部门更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

在传统会计中,人力资源支出直接列为费用支出,这种作法不利于促使企业各部门管理人员关心其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实行人力资源会计的情况下,在考核企业所属各部门的收益水平,必须考虑各部门人力资源的占用因素,从而可以使各个部门更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

3.有助于控制和监督企业的人力资产

如果不计量人力资产的增减变化,在迅速增加人力资源投资的情况下,就会低估企业的收益;相反,在人力资源损耗的时期中,却往往表现为超额的企业收益。

4.利于控制和监督企业的人力资产

人力资源会计能够及时地反映企业人力资产的增值和耗减情况。例如,由于职工流出而尚未弥补的投资额,从而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职工的流转率。

5.便于宏观经济控制

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是宏观经济控制的一个重要目标。通过人力资源会计报表,可以使政府机构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维护和开发情况有所了解。

三、人力资源会计的内容:人力资源成本和人力资源价值

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为了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而实际支出的成本。人力资源的后续教育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培训,任职期间的技能培训,高薪聘请技术人才等而支出的费用都应作为人力资源成本的范畴。

人力资源价值一方面是家庭和社会为劳动力的成本及劳动力价值形成的环境所进行的投资;另一方面是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努力使自己的劳动能力不断获得的增值。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建立的理论基础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人力资源创造价值的弹性较大,它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环境和内部环境因素。

人力资源价值与人力资源成本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力资源价值不是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付出的成本,而是人力资源本身具有的价值。

四、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的探讨(一)人力资源投资的核算

在一级科目中设置“人力资产”科目,该科目核算各类人力资产的原价,类似工业会计中的“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用于总括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其借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加,包括新增职工的人力投资成本,由于开发人力资源而增加的人力资产价值;贷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减少,包括退休、辞职、调出、死亡等原因而减少的人力资产;余额表示现有人力资产的历史成本或重置成本。根据人力资产的具体项目可设“管理型人力资产”、“科技型人力资产”等明细科目。(二)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

在一级科目中设置“人力资源成本”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支出及各项结转成本,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设“工资”、“培训”等明细科目。(三)人力资产摊销的核算

1.人力资产摊销年限的确定:(1)取得成本的摊销年限,就是职工的预期服务年限,即合同年限;(2)开发成本的摊销年限,应按培训项目的预受益期限和职工在受训以后的预期服务孰短的原则来确定。

2.人力资产摊销率

为了便于计算人力资产的摊销额,可根据其预期摊销年限计算摊销率,计算公式如下:人力资产年摊销率=1/预计摊销年限×100%;人力资产摊销额=人力资产摊销率×人力资产原始成本;企业可根据需要,比照固定资产折旧率的方法,分别确定人力资产的综合、分类、个别摊销率。

3.人力资产摊销分录

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人力资产累计摊销

(四)人力资源权效力分配的核算

人力资源作为资本进入企业后除享受企业支付的薪金外,还应该享受利润分配,人力资源权益是指企业的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而享有相应的权益。它包括:法定的人力资源权益,指国家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从成本、费用中计提的补偿人力资源权益;如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等;社会捐赠等形成的人力资源权益;实现的价值增值部分,按企业留存的权益额及劳动者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划归人力资源权益的部分。在一级科目“应付利润”下设置“应付职工利润”。(五)人力资源会计的报告

1.对外报告。一方面,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于无形资产项下单独列示人力资产有关情况。另一方面,应在附注中,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详细揭示人力资源的状况。

2.对内报告。内部报告的内容应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非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现在的人力资源组成,分配及利用情况。另一部分是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各责任中心人力资源的现值;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比等。

五、运用人力资源会计必将使铁路财务会计更加完善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会计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都还处于起步阶段。现已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观念的更新,机制的引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以逐步被人们所认识、接受。

人力资源会计属于管理会计范畴,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当务之急是财政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人力资源会计制度,建立人力资源考核指标体系,同时进行有关配套改革。面向二十一世纪,人力资源开发已作为铁路企业迎接新世纪挑战的战略性对策之一,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铁路企业发展的方向,财务工作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企业刚开始实行时,应先实行双轨制,不打乱现行核算制度,只是从传统核算资料中提取有关数据进行单独核算,单独报表,单独进行分析并报告。为铁路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铁路必将有更灿烂、更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1]朱小平.会计理论与方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刘明辉.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人力资源会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3]陈今池.现代会计理论概论.立信会计出版社.

[4]铁道财会.

第6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一、5月5日-5月30日重点整顿经营秩序、车辆秩序

(一)经营秩序

1、取缔通往银铁公路沿街的零摊、游摊、散摊和骑门摊,一律案规划区域经营摆摊;

2、设摊位置:(1)百货服装市场一律设在食品展农贸市场内;(2)水果摊摆在火柴厂门前;(3)药材摊摆在供电管所对面;(4)蔬菜市场在黄桷梁街一段;(5)肉市场摆在阮述平住房门前;(6)禽蛋市场摆在信用社门前;(7)竹匾摊位摆在张明军门前;(8)五金日杂市场摊位在张明军门前。

(二)、交通秩序

1、所有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停放。开往田家店方向的三轮车、摩托车、长安车、六轮车一律在乡农技站门口两边指定的位置停放,银铁方向的车辆一律停放在火柴厂对面路边。6、8、9村方向的车辆一律在卫生院门口停放,银铁到石桥过往车辆一律在火柴厂对面和乡弄技站指定地点上下车,4、5、7村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张大兵门前,场镇境内不准上下旅客。

2、所有报废车辆一律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销毁。

3、所有车辆一律不准超载经营,无牌无照的车辆不准上路经营,一经发现,处200元以下罚款。

4、禁止占道修车、停放,乱停乱放处以50-100元罚。

5、禁止占道堆码和占道收购。

二、6月1日-6月30日重点整顿建筑秩序、治安秩序。(一)、建筑秩序

1、严格场镇建设规划。

2、打击非法建筑、不安全建筑。

3、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

(二)、治安秩序

1、打击强买强卖。。

2、打击敲诈勒索。

3、打击欺行霸市。

4、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5、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取缔撑杆搭棚。

(四)、禁止乱贴广告、乱挂广告、乱挂横幅等。

第7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一、财务信息影响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0年来,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筹集建设资金,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西方国家发达的资本市场相比,无论在投资品种、市场规模、管理机制、法律环境和市场规范等方面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资本市场和完善和发展与企业财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企业财务通过筹资和投资功能联系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成为企业或投资者相互投资和筹资的链条,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市场实质上也就是财务市场。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运作要借助于一定的信息,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财务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财务信息与资本市场融为一体、密不可分。

财务信息来源于会计核算的初始产品——会计信息。经过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整理,佐以财务指标和文字说明,便成了财务信息。财务信息的内容包括财务报告(以会计报表为核心内容)、财务指标说明、财务预测资料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近10年来,经济理论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是信息经济学,它的一个基本假设认为每一个人掌握的信息都是不完全或非对称的,这一假设与现实中的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是完全吻合的。一般而言,信息供应方有完全的信息,而信息需求方仅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而获得较少信息的一方则通过各种手段去猎取信息,这种现象可以形象的喻为“欺诈”和“偷窃”。“欺作”是指信息提供方用掩盖真实信息、或故意制造虚假信息的方式损人利己:“偷窃”则是想方设法从供应方取得信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这种“欺诈”和“偷窃”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如此下去会使信息使用者怀疑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和有用性,最终动摇财务会计信息在经济管理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顶指出,信息不对称下的财务“欺诈”与“偷窃”行径,会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逐渐显示出“害人害己”的本质(虽然在短期看来是“损人利己”),财务信息失真不仅掩盖了企业经济活动的真相,同时也对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造成误导,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扭曲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极为不利。

二、新企业会计制度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有效的规范的资本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确保资本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之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证,更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我国股市上之所以存在过度投机的风气,上市公司业绩之所以虚假成分较高,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亏损严重,就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会计标准不能及时顺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证券市场的发展无不伴随着会计标准的提高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规范和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前提就是提高会计标准,通过高标准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保证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新企业会计制度将我国的会计标准提升到国际标准的高度,充分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客观要求,在资产确认和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计量以及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

1.夯实企业资产、挤出水分

新企业会计制度提升了资产确认的理论标准和资产计量的实务操作标准,令资产的含金量提高。首先,新制度将资产定义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定义明示和强调了资产的本质是一种能够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反之,已经丧失了创利能力的财物,由于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不能作资产列示。上市公司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在2001年3月初公告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公司已于2001年2月27日宣告破产。但在随后公布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中,依然显示其帐面应收原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帐款5.9亿元,并计入了公司资产总额,严重地误导了消费者。资产定义的界定,解决了我国会计实务中,对资产总额确认和计量的实际问题。其次,对“待处理财产损益”、“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等项目,在新制度颁布前一直作为企业的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如此操作使企业资产虚增。新制度明确对上述各项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既:“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借方余额实为企业的盘亏损失,不是资产,不论是否报经批准,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列示于资产方。对于“待摊费用”新制度规定:“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人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而对于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的列示则明确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也就是对开办费中除购建固定资产予以资本化外,其余各项费用一律计入损益,不得计入企业资产总额。再次,新制度还针对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资产虚列现象,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关于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将企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由原来的四项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委托贷款的计提项目。并要求企业填报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新制度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的扩大,不仅适应了21世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企业设备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的现实需要,而且有效地防范了企业资产风险,确保股东权益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除此之外,新制度对企业资产评估特别强调了以资产帐面价值为依据,抑制使用公允价值。现代财务理论认为,在一个有效地、完善的经济体制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下,对企业资产的评估使用公允价值是合理的,因为公允价值能够动态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但是用现实的观点看问题,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初始阶段,法律建设滞后、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企业间的关联交易盛行,超前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势必被一些企业用来做为利润操纵的手段。如某上市公司从关联方用极低的价格收购部分实物资产,然后一转手又以较高的价格卖出,由此“创造”利润。如果强调以资产帐面价值进行核算,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同时应该指出,关联企业之间用低买高卖增加的“利润”,不具有有效性,而且通常在财务处理上只是反映在帐面上,而不购成现金流量,因此并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客观上是散布虚假的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

2.提高收入稳健性和有效程度

新企业会计制度严格规范了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收入实现的标准,大大提高了企业收入的稳健性和有效程度,给投资者提供真实反映企业创利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财政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标准规定为:“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或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新制度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一规定的进步有三点:第一,明确了销售的实质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和销售方向供应方收取货款,所以商品销售确认的首要条件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商品是否发出。第二,提高了收入实现的标准,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为确认收入实现的标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是指商品所有者承担商品价值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如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某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都不需要由本企业来承担,带来的收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那么就意味着这项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从本企业转移出去了,即可认定收入已经实现。第三,强调收入的可收回性。经济利益的获得体现直接和间接注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新制度把销售收入是否有把握收回,作为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不再采用原制度中“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也可以确认为收入的规定,因为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并不能保证凭证上所记载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从而使收入实现原则大打折扣。收入确认标准的提高,可以避免有的企业在明知购买方无力承担付款责任的情况下仍然确认收入,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三、新制度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奠定基础

第8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从这些年税收征管实践来看,汇总纳税的实施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不少问题,如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税收横向分配矛盾加深,如何监管汇总纳税企业等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以后,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解决法人所得税制下总分机构所得税跨区分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28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对跨地区经营企业集团和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了在企业所得税框架下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征管、监督以及税收收入的分配等相关问题,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出现了征管程序的复杂、征管信息、的不足、税收收入与税源的背离所引发的地区间收入分配不平衡等等问题。

2012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件”),对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计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总清算的申报缴纳机制做了一些修改。根据40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57号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28号文件自同日起废止。新规的出台,意味着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将面临新的挑战,企业财务和税务人员必须尽快掌握新政策。

一、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

57号公告明确了二级分支机构的定义。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根据57号公告,除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分摊缴纳税款外,总机构设立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职能部门亦应被视同二级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

同时,57号公告亦明确了五种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需要注意,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5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

按上述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汇总纳税企业以后年度改变组织结构的,该分支机构应按规定报送相关证据,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审核鉴定。

二、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以下情形外,当年不做调整:

1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该二级分支机构应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三个因素

三个因素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和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数据。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三个因素数据,即使与此后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也不做调整。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三个因素,57号公告相比于28号文件作了比较重大的修订。用于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的基期作了调整,即将三个因素的所属区间统一限定为“上年度”,改变了28号文件对三个因素所属区间“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的规定,保证了一个纳税年度内上半年预缴、下半年预缴以及汇算清缴都采用一个所属区间的三个因素数额计算分配比例,还可以克服新设立企业第二年上半年因没有上一年度三个因素数额而无法参与就地分摊缴税的问题。

另外,57号公告细化了三个因素具体所属区间和具体内涵,采用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表述和口径,“经营收入”改为“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调整为“职工薪酬”,对“资产总额”的解释不再排除无形资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057号公告明确了三个因素是会计核算数据,而非《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概念,不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就可以提高三个因素的确定性,减少总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分歧。

(三)处于相同税率地区的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首先,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支机构应分摊税款的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最后,总分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四)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同上。

总分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划分给某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总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划分给某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分支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三、企业所得税分摊的管理

(一)对企业所得税分摊的相关项目持有异议

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等,对其主管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个因素、计算的分摊税款比例和应分摊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对查验项目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后30日内向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复核建议,并附送相关数据资料。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于收到复核建议后30日内,对分摊税款的比例进行复核,作出调整或维持原比例的决定,并将复核结果函复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执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复核决定。

(二)分摊税款计算错误纠正

57号公告新增了分摊税款计算错误纠正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分摊税款,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或几方)多缴另一方(或几方)少缴税款的,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57号公告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57号公告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中扣减。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税款缴纳或退税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即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经总、分机构同意后,亦可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文档要求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纳税人一般比较关注的是分支机构是否要实质地参与汇算清缴,是否进行年度纳税调整。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汇算清缴的主体仍然是总机构,分支机构并不需要进行年度纳税调整,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只是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中应缴应退的税款,就地申报补退税。为了保证汇缴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分支机构填列年度纳税申报表,但只需要填列有限的几项,与总机构的年度纳税申报完全是两个概念。同时,为便利就地实施税务检查,也需要分支机构报送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由总机构确认后提交,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五、资产损失扣除申报

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1 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2 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强化后续管理。

六、违规处罚的相关规定

(一)未按规定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责成该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报送,同时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督促总机构按照规定提供上述分配表;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不提供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属于总机构未向分支机构提供分配表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查补税款

57号公告明确,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自行对其主管二级分支机构开展税务检查,但对查补税款的计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进行。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开展税务检查中发现企业少缴税款的,总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包括滞纳金和罚款)按照50:50的比例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就地缴纳。注意,50%是分配给参与检查的二级分支机构缴纳,没参与检查的其他二级分支机构不参与查补税款的分配。

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允许弥补的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需要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七、57号公告不适用于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9篇:地摊经济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

一、新准则给会计信息披露带来的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相比,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扩大了财务报告要求披露的会计信息数量和涉及范围,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和改进的一些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会计信息披露的信息量,但对于非财务信息量的披露还不够,只有基本准则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做了简单的说明。在会计信息方面,新会计准则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特别地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此外,它还在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兼顾了中国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发展特点。新会计准则体系在会计计量、企业合并、金融工具会计等方面实现了突破,起点比较高,覆盖面广泛,内容完整,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领域的诸多空白。这些变化都会给会计信息的披露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营业绩的波动性增强

由于公允价值本身就受市场波动性的影响,而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势必影响企业会计上表现的经营业绩。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国际上较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相比,我国作为活跃市场事后证据的市场价格等交易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难以为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的鉴证提供可资依赖的、必不可少的证据。而且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金额都是时点数字,编表后几乎所有的公允价值都会发生变化,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应作出相应的变化。

(二)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增大

尽管公允价值表明了资产的价值,但是进入利润表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是未实现的收入,使得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变得更大。而且长期资产公允价值上的损益与现金流量的差异时间更长,如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损益与现金流量的时间上差异可能更难把握。实际上,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等同于资产的实际变现金额,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不能等同于将来的现金收益,这样使得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给报表使用者增添了新的难度,这不仅需要更多的会计专业知识,对新准则更透彻的理解,还需要企业披露更多的有用的信息。

(三)会计信息受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

会计上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但经济业务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职业判断,比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损益需要对业务的商业性质作出判断。除了存在唯一市场价格的公允价值,如股票价格,很多时候公允价值都需要判断,如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市场价格并非唯一,即便是同类型的房产,公允价值的连续获得性、满足可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等也不一定是一样的。除了判断以外,还需要很多人为的估计,比如,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时需要估计可收回金额,其中未来现金流量和取得现金流量的年份带有很强的人为估计因素。

(四)利润表项目重分类的影响

除了会计准则变化对利润表的影响外,利润表项目重分类对一些财务指标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突出的是投资收益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按照新会计准则,投资收益属于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从而影响了营业利润少数股东权益不再从净利润中扣除,使得净利润成为企业的实际利润,而不再是属于公司股东的利润。

三、新会计准则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

(一)公允价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工具

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方式。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对公允性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并且在现实中,公平交易与自愿行为在市场交易中也难界定。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却是一个难题。因此,对公允价值在市场非充分条件下计量时由于过多涉及评估者的主观因素会导致公允价值很容易成为新准则下会计操纵的工具。由于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等交易容易成为企业粉饰利润的工具。因此,公允价值的引入应受到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也应相应制定制约和规范的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

(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和方式不合理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按照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摊销其价值的方法,指出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改变了原准则一律分期平均摊销的做法。此外,新会计准则提出了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的有限使用寿命内摊销,没有强调按照法律规定年限摊销。新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与摊销年限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给予了企业会计处理很大的灵活性。无形资产不同于固定资产,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摊销年限,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定的标准可依,导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浮动性大。新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再强制要求直线摊销而采取在持有期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的处理方式。因此,个别企业可能会趁机把一些使用寿命有限的资产划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资产,以减少摊销费用,增加每其利润。

(三)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存在缺陷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这表明,今后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企业合并,很多都可以按照权益结合法来处理。由于权益结合法,不需要采用公允价值,其易于操作性越发明显。另一方面,权益结合法可能会给利润操纵留下较大的空间。上市公司往往在合并后,迅速处置被合并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的资产,据此制造企业合并带来业绩显著提升的假象。因此,权益结合法可能成为个别公司进行企业合并的动因,权益结合法的蔓延势必成为会计信息失真的增长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将任重道远。

(四)会计信息缺乏前瞻性

新准则体系中我国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历史报告,强调对已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结果的总结。而财务报告使用者总期望不仅获得其过去的经营情况,还可以获得企业未来价值的预测性信息,比如,企业未来的风险和机遇、企业管理当局的未来发展计划、企业盈利性预测等,以便做出比较适当的决策来把握机会或规避风险。新准则体系下财务报告列示的数据信息仍局限于以往经营状况的简单描述,会引起数据信息的历史性与决策活动的未来性之间的不对称。

四、新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改进策略

(一)为公允价值的使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创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以便公允价值的取得公开且方便,同时对公允价值的确认、运用建立更严谨和完善的管理、监督准则和制度,是新准则仍需要努力完善的地方。公允价值的需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监管、职业道德建设等系统工程来解决,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逐渐保持与国际同步、公开的准则体系,我国现阶段还需要建立相应支持性市场和更完善的监督体系。这样,才能达到引入公允价值的真正目的,使交易经营活动的信息反馈更真实、公允。

(二)规范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方式

新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摊销方式上,给与了企业比较大的可选择空间,对于这种空间,要进行管理和控制。摊销方式可以提供多种选择,但是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应规定相应的选择。这样才能达到既灵活又充分适应各类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使得新准则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发挥到最大效用,且能够很好地控制企业的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不随意更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达到不良意图的会计操控目的。

(三)对权益结合法进行严格监管

由于权益结合法有利于改善合并企业的财务状况,并留下了利润操纵空间,而被多数国家限制或禁止使用。目前,我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从制度上防止企业利润操纵,而此时在缺乏相关规范的情况下,新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方面的规定仍旧不够完整和全面,比如换股合并的会计处理仍无规范可循。要抑制新准则下利用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进行操纵,仍旧要从制度规范、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对于交易的实质性、资产账面价值的确认等等需要更严格的把关。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充分披露相关财务、非财务信息,是目前的新准则体系下需要进一步进行的工作。

(四)提高会计信息的前瞻性

企业间竞争加剧,经营风险提高,预测和了解前瞻性信息有利于经营者、投资者及相关利益主体了解企业未来发展状况。预测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靠的保证,但是可以弥补没有预测信息的不足。企业应该根据过去的信息,采用前瞻性预测原则,分别编制预测资产负债表、预测利润表和预测现金流量表,对编制的预测报表要有一定的制度进行规范以便提高准确性。目前条件下,建议借鉴美国公司的做法,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提供财务报告分析和解释时同时提供公司业绩和前景讨论及分析,包括对现在已知的趋势、事项和不确定性对于公司流动性、资本资源和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的评估等。

参考文献

[1]赫英霞.论我国会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