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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精选(九篇)

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

第1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地摊经济;发展措施

一直以来,地摊由于自身的一些问题,导致其长期处于一种边缘的状态,没有合法的身份,使得全国各地不断上演小商贩和城管“斗智斗勇”和“猫和老鼠”的市井短剧,并逐渐演变成暴力对抗的“全武行”。尽管地摊现在仍不能堂皇入室,但却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种重要经济力量。关系到底层百姓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政府必须引起重视,妥善安置和引导。

1.地摊经济的缺点

地摊由来已久,虽然便利了百姓,但它自身的特性不可避免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麻烦。笔者认为,地摊经济有如下三个比较明显的缺点。

1.1散

地摊经济的散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分布散,地摊遍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它灵活游走于各个角落,哪里人多哪里热闹就奔向哪里,极强的流动性也造成了地摊客观上难以管理;二是形式散,地摊商贩销售产品的形式多样,一块塑料布、一个挂架、一台三轮车、一个箩筐、甚至商贩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成为他们销售产品的舞台,而售卖的产品从用的、穿的到吃的也是应有尽有。

1.2乱

地摊经济的乱体现在销售秩序上,绝大部分地摊都存在占道经营问题,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一些地摊甚至摆到了马路上,这也造成了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而收摊后留下遍地垃圾,也让环卫工人苦不堪言。

1.3差

地摊经济的差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服务意识差,绝大部分地摊经营者都是因为生活所逼,才选择了摆地摊作为过渡,一旦有更好的选择便会立马结束,因此,地摊经营者在潜意识里没有与顾客建立长期客户关系的想法,服务的主动性和服务质量差,欺骗顾客的事情时有发生;二是产品质量差,低价格是地摊产品最大的竞争优势,同时低价带来的必然是产品的低质,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特别是入口的产品,经营者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是一种极大威胁。

2.地摊经济的好处

虽然地摊经济的缺点是导致城市管理者不容许其存在的理由,但是客观来说,地摊经济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2.1地摊经济也能孕育企业家

尽管地摊卖的东西小,销量额低,但只要经营者有恒心,将其作为事业来看待,完全有可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拥有1100多家谭木匠专卖店的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如今已经是一家上市企业,其专卖店遍及全国,董事长谭传华的第一把梳子就是在地摊上卖出的。创立重庆超奇农产品有限公司的西南水果大王何超,创业初期也是一名挑着箩筐走街串巷的水果小贩。开有1720家农村超市的重庆腾龙百货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杰,当年创业的第一桶金也是摆地摊挣来的。由此可见,只要经营者有恒心,麻雀也可以变凤凰。

2.2地摊经济对解决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摆地摊的人,不少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没有一技之长,无法解决就业,如果这些人长期处在社会底层,连基本温饱都无法解决,势必导致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失望,从而给社会埋下不稳定因素。而摆地摊对于资金要求不高,技术要求也几乎没有,超低的准入门槛使得这些人可以较容易的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就业,不少的地摊经营者就是靠这个小小的地摊养活全家。允许城市存在地摊经济,实际上就是给低收入人群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它可以解决农民工、下岗职工和一部分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已有70%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入灵活就业领域,而且其中有近三成人员从事过地摊经营。目前,正在从事摊贩经营的劳动者大约有3000万,地摊对拉动就业功不可没。

2.3给城市带来生活气息

正如一名经济学家所说,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地摊经济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到地方的特殊风味。北京、上海等地兴起的“创意市集”就是一群有才华的艺术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集体摆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比如台北的“士林夜市”,已经成为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更是游客旅游观光,感受台湾普通民众生活气息的最好去处。而在我国香港地区,以九龙旺角、佐敦等地为代表的庙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断,并成为香港的一大文化特色。

2.4对城市的消费层次是一个有利补充

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拉大,物价的不断上涨,使得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低相对较低,对商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买东西时精打细算,地摊商品正好满足了这部分人的需求,这也是地摊经济长期存在的市场依据。

3.对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几点建议

既然地摊经济成为不可消除的一种社会现象,说明其有存在的合理性,那么我们政府在管理的过程中与其靠行政手段千方百计的堵,倒不如科学有序的导,使其在可控状态下成为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

3.1给予一个身份

哲学上说得好,存在即合理,既然百姓有需求,到不如大大方方的给予地摊经济一个合法身份,承认其合法性。而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地摊的合法身份,这也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上海市早在2007年就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开始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重庆市主城也开始在进行这方面的摸索,陆续设立了新桥夜市和黄桷坪涂鸦夜市,更多后续的地摊夜市正在规划中。

3.2制订一套规则

对于地摊经济的管理,除了给予合法身份外,还要制定一个可行的规则,让地摊经营做到有法可依,除此之外,建立一套进入和淘汰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身份,保障权益,对于违反规则的坚决淘汰。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每位摊主必须对自己摊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负主要责任,这样也可有效遏制收摊后垃圾遍地的情况。这方面,沙坪坝的经验值得借鉴,首先是放宽了准入门槛,有下岗证的、是低保户,将优先设立摊位。对经济困难的,办健康证的费用也可减免。在“准入制”宽松的同时,也制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经营户如果不能规范营业,搞乱了市场的秩序,就必须退出市场。

3.3划定一个范围

根据具体情况,给地摊的经营设置时间段,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开市和收摊,这样可以做到既方便百姓,也不会扰民。在地点的设置上,可以选择闹市区的背街地段,这样既可以保证往来的人流量,又不影响市容市貌,更重要的是,区域划分好后,也有利于政府进行有效监控。

3.4成立一个协会

鼓励地摊经营者采用民主直选的方式成立协会或委员会,实现由政府管理转为摊贩自治,让经营者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当然,为使协会处在政府可控和监督下,建议由协会所在地区市政管理机构的领导担任协会的名誉会长,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这也可以缓和消除摊贩与市政管理方多年来积攒的怨气。

公共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随着地方政府一份份地摊解禁的文件出台,即体现了“权力的弹性”,又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改变,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如何更好的管理好城市中出现的地摊经济,已经成为关注百姓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要做的事情。

【参考文献】

第2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障;动态共付率;影响因素

一、现有研究――最优共付率

1.定义及其作用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仍需负担一定比例,即个人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共同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这就是所谓的医疗保险共付比例。

2.最优共付率的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对于共付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最优共付率的确定。学者普遍认为医疗保险机制能够通过成本分摊的方法影响参保者的卫生服务利用和经济风险。面对卫生服务价格的相对降低,价格弹性促使参保者更多地利用卫生服务,包括一些不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即出现道德风险损失。部分研究探讨了道德风险损失的存在,通过估算费用分摊变化带来的卫生服务需求的改变,如Manning等人1996年的研究得出“当共付比例为45%时,增加的边际效益等于由于道德风险增加带来的边际损失,即个人支付比例为45%时为理论上的最优比例,但是由于个体的差异性与医疗保险项目的复杂性,最优的共付率水平在实际中很难确定。

成本分摊政策(主要包括共付率与起付线标准)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费用控制的重要手段,不管是公共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私人医疗保险制度,都在制度运行中不断协调成本分摊政策,而且大多数实现了对总医疗费用或者单个疾病费用的有效控制。随着我国医药费用的日益增长,不但需要考虑对医疗服务进行价格上的控制,还需要考虑运用医疗保险手段来调整成本分摊政策。此外,部分国家在降低总卫生费用、调整成本分摊政策的同时,加重了参保者特别是低收人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等群体的经济负担。

由于不同特征老年人对共付率变化的敏感性是不同的,即在相同的共付率下,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价格弹性是不同的,因此我们提出了的对策是对共付率进行动态调整。

二、动态共付率

1.定义:共付率的动态调整

动态共付率是指以参保老人的年龄,收入,健康状况(患病种类)以及上一年度医疗消费情况等因素为依据,为每位参保人制定不同的共付率,同时由于这些因素可能会变化,因此需要每年度进行调整,故称为动态共付率。

图1动态共付率简表

这是我们根据老年医疗保障与生活质量之间基本特征研究得出的全新的概念,是以医保制度中已有的共付率(亦称共保率或共付比例)为基础,着重提出动态二字。

动态主要体现在两个地方,第一是每个个体不同,不同老年人的收入、年龄、健康水平和医疗消费状况都不相同,因此他们对医疗服务的价格弹性曲线都不相同,需要针对个体异质性建立不同的共付率;第二是动态调整,因为在时间维度上要素也会产生变化,所以每年都应根据上一年度要素的变化对共付率进行适当调整。

建立动态共付率的目的是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的消费,减少或避免高收入人群过度医疗的现象,促进基本医疗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健康老龄化社会。

2.基本原则: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根据上述基本点――“动态”,本文在为老年医疗保障制度提出建议时会考虑以下五点:

(1)上一年度的医疗消费情况,是我们调整的主要参考因素;

(2)参保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适当拉开不同收入人群的成本分摊标准;

(3)不同类型卫生服务的价格弹性;

(4)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制定有差别的适合各人群的成本分摊标准;

(5)该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导致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根据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程度和实施状况来制定相应的成本分摊政策。

因此,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下实行成本分摊政策要同时考虑到每种成本分摊方法的特点,和不同患病人群对不同类型卫的生服务价格变化的敏感程度,特别是可能引起弱势群体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平健康。

动态共付率的数据来源来自于医疗信息系统中建立的健康档案与信誉档案。

①上年度医疗消费情况

老年人的上年度医疗消费情况我们主要考虑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现象。结合老年人健康档案中的身体状况,综合考虑当地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对老年人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现象进行评价,将该评价成为信誉档案。当老年人多年的信誉档案记录较差时,我们认为应根据现实情况,对老年人的起付线和共付率进行调整。

②参保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不同收入的老年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价格弹性不同,这可能造成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公平。

我们认为在考虑动态共付率时,必须讨论参保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高收入的老年人,为了避免其进行过度医疗,可以适度降低起付线并提高共付率。这样既不会增加老年人的经济负担,也可以利用共付率降低过度医疗的可能性。而对于低收入的老年人,则适度降低共付率,以减少经济负担。

同时医疗需求是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之一,医疗费用支出不能影响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因此动态共付率成本分摊政策中的上限也是动态的。以杭州市为例,有学者认为杭州最低生活标准约为1083.5/月,每年约为1.3万元。那么假设老人每年收入为5万,那么该老人自付上限小于3.7万元,这可以很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③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服务

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指不同级别医院不同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应建立更加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由于缺乏相应的转诊制度、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以及基层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患者不管疾病大小直接就医大型医院,造成大型医院的拥堵严重,看病困难;同时由于大型医院医疗服务成本相对于中小医院和基层医院较高,从而导致相应的医疗费用也较高;基层医院陷入就医患者较少,资源利用率低,医疗技术水平越来越弱的堪忧状况。因此,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运用信息经济学的“信息甄别”理论,设置一、二、三级医院对应的不同个人自付比例,而不是单纯的以不同的起付线作为区分,促使参保人员根据病情的轻重和种类在不同级别医院合理就医,引起合理的医疗服务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同时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能够展开公平的竞争,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降低医疗成本。

④健康状况

健康状况对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影响非常大,它几乎决定了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我们认为应根据所患疾病种类,根据疾病的医疗消费特征设置不同的共付率,如针对感冒、风寒等所需医疗消费较少的疾病设置较高的共付率。

3.作用:促进家庭供养,减少过度医疗

动态共付率主要可以解决两部分问题。

首先对家庭经济供养的促进,对家庭经济供养水平的促进主要体现在两个部分。第一是不同的医疗保障水平对家庭经济供养的促进水平不同,通过对共付率的调整,可以很好地促进家庭经济供养水平。第二是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保险金的交付可以对子女起到教育作用,促进他们提高供养水平。

其次是动态共付率可以减少过度医疗现象,促进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从而持续保障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质量。我们在动态共付率中考虑老年人上一年度的医疗消费情况,如果存在过度医疗,则对其共付率进行调整,这对老年人进行不合理的医疗消费产生了约束作用。

4.实现路径

(1)建立老人的健康档案和信誉档案

个人信息档案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参保者个人的健康档案;二是参保者个人的信誉档案。分开建立档案是为了方便管理和保护患者的隐私。健康档案有利于及时掌握参保人的健康信息,避免重复检查,提高诊疗效率;个人的信誉档案便于监督参保人的消费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可以强化对参保患者的支付约束,强化患者节约意识,有利于减少参保患者的道德风险。

(2)加强医疗消费相关因素研究,完善动态共付率建立机制

现有大多数医疗消费相关因素研究是基于理论研究,而实证分析不足。我们认为应加强医疗消费相关因素的研究,根据各地的情况选择合理的因素纳入动态共付率的建立机制中。

(3)设置科学的动态调整频率

以往医疗保障的成本分摊政策的调整时间跨度大,现代社会瞬息万变,过长的调整频率使成本分摊政策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各地应科学设置动态共付率的调整频率,甚至可以将其指数化,这样更易于进行调整。

(4)统筹部门的统一

建立统一的经办服务机构,统一结算平台和信息系统,既可以降低运行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又方便群众,便于医疗卫生机构,因而这一措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同时明确将这项医疗保障业务交予一个政府部门主管,有利于调整和协调社会医疗保障政策,也为今后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林治芬.中国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及其转移支付[D].财经研究,2005(5).

[2]刘国恩等.中国老人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需求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1(3).

[3]黄枫等.过度需求还是有效需求?―城镇老人健康与医疗保险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9(6).

[4]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黄丞,李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模型中的最优共保率[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3,37(4).

第3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一、无证流动摊贩的主体构成

所谓无证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流动性大的摊位。其主要由以下五类人员组成:

(一)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

(二)外来流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

(三)部分“两劳”(劳动教养、劳动改造释放)人员;

(四)部分退休人员;

(五)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二、无证流动摊贩的经营内容

其经营内容品种多,门类齐,应有尽有,以日常生活用品、水果、蔬菜、早点、熟食、油炸食品为主。经营工具多以自制手推车、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为主,机动车较少(卖水果时有)。流动摊贩对市场的需求变化有极强的应变性,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快速地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三、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原因

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集贸市场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目前城区特别是有些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等极度缺乏。而流动摊贩以其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等特点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弱势群体的生存和获利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多数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资本,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者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做无证流动商贩便成为其首选的谋利方式。据调查,无照商贩中75%是非常住人口,他们居无定所、流动频繁、成分复杂;25%是无其他经济来源收入的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为了逃避各种赋税,降低经营成本,谋取最大利润,扩大生存空间,多在街头就地设摊,流动经营。他们通常被人们视为弱势群体,每当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时,极易引发群众不满情绪,群众或为其说情,甚至干扰、阻挠执法,更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趁机唆使不明人员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严重阻碍了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

(三)获利大,即便取缔或处罚效果也不理想。据统计,流动摊贩秤量工具90以上使用的是“二八、三七秤”,甚至“四六秤”,概率达98以上。因此,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成为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的首选,加上其对市场的适应性强,经营内容调整快、无税收,只要经营者头脑灵活,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问题,收入好的流动摊贩甚至不低于企业白领。如此大的利益驱动,就会使他们在一次又一次受到取缔或处罚后,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无照经营,难以彻底根除。

(四)复杂的人情关系加大了执法难度。城市小,而城管执法人员90以上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本城的人算来算去都能攀上点亲戚关系,说情者多;执法时间一长,队员们天天在街头转,与流动摊贩天天打交道,熟识了,有时对他们进行取缔、管理处罚时也就不好意思了。

四、无证流动摊贩的主要危害

流动摊贩的存在,虽然暂时缓解了就业压力,对市民来说价格低,购买方便,但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讲,却存在更多弊处,主要有:

(一)倾占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流动摊贩主要在热闹路段、工厂门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等人群多的地方设摊,且摆摊时间又正是车流、人流高峰期,使道路更加拥挤,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沿街叫卖,噪音严重超标,油烟飞扬、污水横流、果皮和垃圾等遍地狼籍,严重污染了环境,更有不雅的是食客在草坪、居民楼边随地大小便,臭气熏天,路人为之尴尬,居民为之愤慨。

(三)坑蒙百姓,危害其身心健康。上面已讲过:流动摊贩所出售的商品虽价格低,但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尤其是出售的食品往往未经检疫,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卫生状况之差不言自明,为细菌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最佳途径,对市民的身体健康极为不利。更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摊贩竟然在景观路段席地设摊,兜售假冒伪劣的饰品、刀具等物,他们不仅态度蛮横,还对过路行人纠缠不清,强买强卖,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流动摊贩不交税,无营业执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无”商品,且任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假冒伪劣者提供了市场,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城管部门经常会收到合法商店的举报电话和投诉。

(五)浪费和摧毁公共设施。流动摊贩占用了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据报载,因占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过去的10年左右降低为3至5年。

( 六)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五、整治流动摊贩的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要从根本上解决无证摊贩,应采取疏导为主、治理为辅、堵疏结合的方针,以城管为主,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齐抓共管。

(一)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共同参与。“非典”、“禽流感”能够得以有效控制,与全球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有很大关系。整治流动摊贩也应如此。一是加大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城管执法的认同度,进而激发参与度,在扩大群众参与度的基础上做文章,在调动群众积极性上下功夫。二是加大现场教育宣传力度,通过现身说法,摆事实、讲道理,发放宣传单、通知书、提倡议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充分认识流动摊贩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内外便民联系卡,架起与群众之间的友谊沟通桥梁,重视群众反应的意见和问题,及时落实到位,争取群众的支持。四是要借助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社会力量开展对群众的宣传,告诫广大市民购买流动摊的食物在安全、卫生等方面得不到保障,不仅使市民认识到城市管理为他们着想,也使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失去民心。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摊主不断提高认识:贫穷绝不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借口,弱势也不是拒绝管理的理由,一味以弱示人,用自己廉价的可怜相赚取他人的同情心,只会暴露出自己的浅显与无知,让人更加瞧不起。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人员。从城市发展内容来看,城市发展可划分为外延和内涵发展两个阶段。当前,在城市发展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城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按照城市可持续发展产业需求,在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耗少、排污少、占地少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既拉动了城市经济发展,也为社会创造数以千计的再就业岗位。

2、积极推进再就业工程。通过开办家政服务、早点服务、公用电话、自行车管理、清扫队、送报队等新行业,使劳动就业与发展社区服务相结合,走出一条拓展再就业的新路子,安置下待岗人员。

3、全面发动,多方挖潜。利用闲置土地,打时间差,采用政府补贴,街道、社会共同投资的方式,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调动社会力量,加快新市场的建设,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安置适龄就业人员。

(三)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为妥善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在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应当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社区“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入场入市,合法经营。在这方面,四川乐山城管部门“先安置再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值得借鉴。即通过在社区或城市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多开辟集贸市场,挖掘社区就业潜力等办法,给商贩们提供经营场所,满足附近居民不同档次的购物需求;同时,降低乃至减免困难群众进场经营的赋税和管理费用,以吸引他们入市交易,获取正当合规的谋生之道。这一人性化管理方式带来了城市管理的良好成效,真正达到了摊贩欢迎、市民高兴、政府满意的共赢局面。

(四)以人为本,变单一执法为“五步法”,即一宣传,二服务,三教育,四管理,五处罚。行使行政执法权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而不是特权,执法人员必须端正执法态度,带着感情去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对少数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也要坚持教育在先,提高执法技巧,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五)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根据季节调整工作时间,开展早7时至晚9时的不定时巡查,定人、定时、定岗、定责任,落实高峰岗、错时岗等;其次,通过疏导与服务的结合,仍不服从管理的,严格进行处罚或取缔。

(六)切实落实队员交流制度。1、在本队范围内交流,队员管理一个区域或路段超过半年或一年,便进行交流,调换到其他区域或路段;2、在队与队间交流,工作一段时间,就调换到别的队工作;3、在区县与区县间定期进行换岗交流。通过定期的交流制度,制止说情风,达到公平、公正的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第4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内容摘要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越来越受政府、企业、消费者的重视。与此同时,高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构建成本由谁来负担问题也亟待解决。本文就可追溯体系的构建成本归宿进行初步的探寻。

关键词:食品安全 可追溯体系 成本归宿 受益原则 成本摊派 成本内化

食品可追溯体系概述

随着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人们已经从原来的对产品的质量、外观、价格的重视逐步向产品质量安全倾斜,更多关注的是产品本身是否对人类健康有害。这就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带来新的考验。尤其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成为政府、食品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所以,建立一种全面可靠的食品安全体系是关系到社会是否和谐、企业能否发展、消费者能否健康地使用产品的重要内容。

就全世界范围来看,通用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的方法是HACCP、GMP、ISO9000。但是三者有一个共同的缺陷,都只是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而在流通领域是无能为力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克服了这三者的这一缺陷,增加了食品供应、生产、流通的透明度,提高了消费者的放心程度,真正做到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根据国际标准组织ISO(8042:1994)和欧共体管理法规将食品可追溯体系定义为“在生产、加工及销售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动物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追溯或追踪能力”。它是一种连接生产、流通、消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使用产品的信息管理系统。

国内的可追溯体系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起步相对于国外来说是较晚的,也可以说是被动实行的。从国际形势看,欧盟、美国早已率先提出并实施了食品可追溯体系,这实际上是对食品制造业、流通企业形成的新的技术壁垒。而欧盟、美国是我国大的贸易伙伴,如果要使农产品行业稳步健康地发展,就必须适应这一大趋势。

从2002年开始,我国逐步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和标准。如为了应对欧盟在2005年开始实施水产品贸易可追溯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出境水产品溯源规程》。我国物品编码中心会同有关专家在借鉴了欧盟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牛肉制品溯源指南》。陕西标准化研究院编制了《牛肉质量跟踪与溯源系统实用方案》。2001年7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提出了在流通环节建立“市场档案可溯源制”。2005年9月,北京市顺义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了蔬菜分级包装和质量可溯源制;同时,建立了大量的可追溯食品和可追溯企业;形成了一系列的追溯子系统进行食品可追溯系统初步试点。可以看出,我国正在逐步的实行食品可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不管是水产品、禽类产品还是果蔬产品,从供应到销售,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能迅速地查到,追根溯源。

可追溯体系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不断的努力实践,我国在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相对于国外,在基础上仍有一些问题亟需解决。我国连锁经营协会于2007年4月在京《食品安全可追溯研究报告》时指出,我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面临六大困难,分别是:我国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生产比较分散,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科技化、标准化水平较低;食品流通方式还比较落后,传统的流通渠道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还占有相当比例,现代流通渠道如连锁超市还不够普及;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有关规定和标准缺失、滞后于现实发展,与国际标准无法对接的情况还很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系统性、统一性还不够;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认识不够;建立可追溯系统的成本较高,企业缺乏前期投入的动力。

从现阶段我国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来看,其重点是理论意义研究方面,即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可追溯体系如何建立等。但在可追溯体系的成本如何分摊等领域探究尚少。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越来越受政府、企业、消费者的重视。与此同时,高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构建成本由谁来负担问题也亟待解决。本文就可追溯体系的构建成本的归宿进行初步的探寻。

解决我国可追溯体系建设障碍的建议

在我国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其最大的阻力是企业初期的投入成本太高,构建信息管理系统复杂,这是阻力的根源。在完善可追溯体系时,必须紧紧地围绕这个问题出发。

对于政府,它的目标是追求社会的福利最大化,谋求政治选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其目的;对于企业来讲,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目的;对于消费者而言,需求是否被满足是决定其支付意愿的重要条件。本文推论,当企业实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后,三者都是受益的主体 :政府能谋求到社会和谐,企业能够更好地生存发展,个人消费也能够确保安全,各得其所。那么,这个可追溯体系构建成本的归宿在哪里?即企业的这个有价值活动的支付成本由谁来承担?对此,本文可以建立一个成本归宿模型,从短期和长期两个阶段来分析。

(一)短期阶段成本归宿

在短期阶段,企业初期的构建成本是很大的,企业无法独自承担。对此,我们可以根据受益原则来摊派成本,即短期的可追溯体系成本由受益的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者共同承担,如图1所示。

成本摊派前:

,j=m

其中,C为全社会构建可追溯体系的总成本,Cij是各环节不同企业的构建成本。

成本摊派后:

,j=1,2,…,m企业

,j=1,2,…,m政府

,j=m 消费者

其中,yi为各环节政府成本的补助率,Wj为企业成本内化率,Xj企业成本转移率,并且, yj+wj+Xj=1 。

在短期阶段,可以用多种情况来确定 yj、wj、Xj的大小,即政府、企业、消费者可以接受的分摊比例是多少。最可行的办法就是按三者的经济强弱势来确定,谁的经济承受力大谁就多摊派。在短期的成本摊派模型中,源供应企业将一部分成本内化,另一部分成本转移到下游的生产加工企业,一部分由当地政府来补贴;生产加工企业同样也把一部分成本内化,一部分成本转移到流通企业,剩余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补贴;在流通阶段流通企业的构建成本也由流通企业、消费者、政府共同分派。这样,就能在受益原则下共同承担可追溯体系短期的构建成本。

当短期的可追溯体系构建成本由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分担,有没有其现实性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成本摊派原则是受益原则,是公平的。

从政府方面看,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我国的农产品要想在国际上增强竞争力,增加出口,就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对于可追溯体系,早在2005年1月,欧共体就制定新法规,要求在欧盟销售的牛肉制品和生鲜水果、蔬菜都必须具备可追溯功能,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此外,还禁止不具备可追溯性食品的进口。其余的如美国、澳大利亚、日本、英国也建立起可追溯体系,限制不具备可追溯功能的农产品上市销售,形成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这对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挑战严峻。在可能性上,我国是发展最快的发展中国家 ,有强大的财政来支持这个体系的建设及运行。

在企业方面,实施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也有其必要性。企业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当环境发生变化,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也必须适时地调整以适应环境。在国际环境当中,确保食品安全、人类安全俨然是一种趋势,企业要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适应它;国内环境中,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消费者偏好的改变,也为企业施加压力,适者生存。在可能性上,企业的生产基本标准是收益大于成本,当成本得不到弥补时,企业是不会去实施可追溯体系的。但是,企业克服这种困难不是没有办法。第一,企业的生产是一个创造消费者接受价值的过程,企业可以通过差异化来消除一部分可追溯体系建设成本带来的劣势,尤其在今天的消费观念中,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也为其差异化提供基础;第二,以波特教授提出的价值链来分析,企业可以在价值链的任何一个环节节约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第三,企业在建立可追溯体系时,可将其与HACCP、GAP、GMP体系相结合使用。可追溯体系不是孤立的,它需要与其它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使用,协同发挥作用。这样,可以谋求一种类似“范围经济”的好处,以节约成本。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现代消费观念的形成,消费者对健康、绿色的关注的重视,只要需求被合理地满足,其承担一定的成本不是问题。

(二)长期阶段成本归宿

随着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不断完善、修正,在经验效应和规模效应的作用下,企业的单位产品成本是下降的。这时候,企业能够单独地承受这个成本,即模型中企业各自全部内化成本。这时,政府和消费者就退出成本负担范围,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市场的运行,企业就执行这个规则并承担成本,消费者就放心使用产品。即Xj=0,yj=0,wj=1。当然,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是小于1的,企业会转嫁成本给消费者,但是,由于成本的下降,消费者也会接受。自此,真正地解决实现从田野到餐桌风险管理的成本问题。

政府、企业、消费者在进行可追溯体系成本摊派时,必须在其他的方面进行有效地配合,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的方面进行:第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增加监督的力度,规范企业执行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多方主体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党委要把它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可追溯体系,可以采取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级管理模式,相互监督。第二,对农村加大科学技术支持,确保农产品供应源的安全。农产品安全的源头在农田,农民由于受到科学技术、信息闭塞和收入偏低的限制,过多地追求产量,投入过多的添加剂、化肥等,而忽视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所以要从源头抓起。特别是在我国,农产品生产分散,规模小的前提下,可以建立农业合作社,农产品收购站,统一收购制度,统一管理。第三,加大可追溯体系及其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消费者的重视程度、认识度,对可追溯体系进行及时的反馈、监督。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实现全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对于企业来讲,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为了在市场经济潮流中立稳脚步,就得实施这种体系,实现差异化。本文为此提出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成本分摊模型,为政府、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探明一条道路。因此,在解决可追溯体系构建成本分摊的问题时可以借鉴本文的这种模式,即在短期阶段,可追溯体系的构建成本由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分担;在长期阶段,由企业独自承担。

参考文献:

1.刘艳,刘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研究[J].品牌与标准化,2009(16)

2.贵新.今天,我们还敢吃什么―农产品安全浅议[J].决策探索,2001(04)

3.卢俊.农产品安全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2(12)

第5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一、我市地方卫生立法的经验

(一)及时巩固了卫生事业发展的经验地方立法必须解决地方特有的并需要以立法方式解决的问题,制定出适合本行政区域特色的制度。在地方卫生立法领域,我市积极探索,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关于食品摊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此之前,食品摊贩“无主管单位、监管没有依据”一直是我国食品监管面临的难题和食品安全的隐患。我市1994年颁布并实施的《徐州市食品商贩卫生管理条例》,突出了完善食品摊贩个人卫生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强化证照管理制度、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等地方特色。该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后,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依法管理食品摊贩,食品合格率逐年上升、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例数逐年下降,更是带动了卫生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由于通过立法授予食品卫生检查员一定的处罚权,使徐州市食品卫生监督队伍不断壮大,全市食品卫生监督人员从1993年的141人增至1998年的690人,增加了3.9倍,为维护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这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特色和经验,在全国人大1995年修定后的《食品卫生法》中予以一定程度的采纳[3]。

(二)有效解决了卫生事业发展遇到的新问题我国立法遵守一定的立法程序和方式,特别是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在没有稳定经验的基础上,立法的周期比较长,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相对于国家层面的立法而言,地方卫生立法的涉及面比较小,可以进行不断的探索,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经验。1999年,我市制定颁布的《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是江苏省首部关于爱国卫生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徐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部地方性法规,明确了爱卫会的规划部署协调及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职责;体现了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全面法制化管理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提出爱国卫生专业监督的重点放在健康教育、除四害、禁止吸烟等方面,解决了大环境卫生消杀责任分工等难点问题。这些立法探索,为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地方卫生立法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我市地方卫生立法工作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徐州市地方卫生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

(一)部分地方性卫生法规亟需完善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以及《献血法》的出台,导致我市先其制定的、现行的《徐州无偿献血管理条例》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相一致。在工作实践中,无偿献血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订该条例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部分地方性卫生法规应予废止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于2013年12月1日实施。由于上位法的规定日趋完善,《徐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已失去原有价值,应考虑废止。

(三)地方卫生法规亟待研究制定近年来,由于各类社会原因的叠加,各类医疗纠纷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2012年全市医疗纠纷共发生411起,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损害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预防、调解和处置机制非常必要。徐州市政府虽然已制定了《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确立了第三方介入调解机制,规定了纠纷处理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提出在全市建立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形成与医疗事故保险理赔互为补充的快速赔付机制,但是效力层级较低、内容的规定刚性不足,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必须以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行规制。

三、完善地方卫生立法的建议

针对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结合地方卫生事业管理的特点,提升立法的水平,树立法制权威,才能为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立足地方实际,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徐州市作为淮海经济区的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城市,其医疗资源丰富。2012年全市卫生系统诊疗总人次达到5000万人次,出院病人近120万人次,其中外省市病人占30%以上,卫生服务辐射淮海经济区17.8万平方公里、近1.2亿人口,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辐射能力。医疗卫生服务对象扩大,需要在医务人员权益的维护、医保制度的异地报销等问题上进行规范、统一。所以,地方卫生立法中,必须充分考虑地方卫生事业发展的特点和经济发展的阶段。

(二)注重立法调研,遵循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卫生工作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遵循医学科学发展的规律。具体到地方卫生立法,必须切实以地方卫生事业发展背景为归依,以提高本地卫生事业发展和公民的健康水平为基点,创制有地方特色的法律。要深入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切实了解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卫生事业是公益性民生事业,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投入意识,确保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结合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可以从医疗纠纷调处、医疗保障的制度化建设等紧迫问题进行地方立法,破解卫生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问题。

第6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一、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现状

1.卫生网络日趋完善。坚持把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稳定乡医队伍和强化预防保健作为重点工作,铺摊子、打基础、抓规范。一是狠抓村级卫生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5期,专题讲座13场次,通过省级乡村医生资格考试54人,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出台《县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在全县191个行政村建成卫生室166个,投资55.3万元为达标卫生室配备了医疗器械和用品。三是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先后投资1560万元实施了诊楼和店头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主体建设以及县中医门诊住院楼改造等工程,为店头、、田庄3所中心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

2.疾病防控不断加强。一是加强疾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快疫苗冷库、生物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苗覆盖率达98%以上。免疫规划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使各类传染病在我县得到了有效防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肺结核防治项目进展顺利,肺结核病人得到了全面的免费检查和治疗。四是地方病的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对碘缺乏病患者实施免费治疗,完成克山病监测、线索调查和免费跟踪治疗任务。

3.妇幼保健水平提升。实施“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免费分娩项目,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力度,2009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100%,母乳喂养率85%,住院分娩率100%,儿童系统管理率93%;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9.8%,产后访视率92.8%,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100%,体弱儿系统管理100%;剖宫产率19.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5‰,婴儿死亡率14.9‰,健康教育普及率90%。

4.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诊安全。加大对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饮食卫生进行专项治理,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5.新型合疗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筹资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成效。2009年,全县共有70621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4.25%,筹集合疗资金706万元,为全县3713位参合住院农民报付医药费483万元,为门诊慢性病患者和门诊患者补助21.95万元。

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投入不足,整体发展缓慢。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卫生院投入不足、负担沉重,器械短缺,设备简陋、老化问题普遍存在,职工收入低,医疗水平低,整体发展与农民群众健康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2.人才缺乏,队伍结构不优。农村卫生技术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乡镇卫生院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在岗人员业务深造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有的乡村卫生院连职工的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外科、妇科、放射、检验、B超等岗位短缺专业人才现象普遍存在。

3.基础较差,防病意识不强。农村自来水常规消毒不到位,卫生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受经济条件、文化水平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群众卫生意识淡薄,对常见传染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知晓甚少,“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小病能拖则拖、大病能捱就捱”等观念严重。

三、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坚持科学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协调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加快“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步伐。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快进度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构筑农村卫生保健长效防治机制提供财力保证。

2.坚持统筹发展,构建监督体系。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大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开展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三项监测”等工作。逐步建成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各派出机构为补充的卫生监督体系。

3.坚持协调发展,解决基本医疗。虽然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但是大病保障型合作医疗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农村“有病不看、看不起病”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严重疾病不同程度地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此,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4.坚持持续发展,改善卫生条件。要广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消灭“四害”,改变“脏、乱、差”面貌,消除危害人群的各类环境因素,改善公共卫生状况,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7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事关重大,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巩固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的成果,确保青少年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1、成立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社区综治副主任×××为整治小组组长,东街小学副校长×××、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科长×××为副组长,社区其他工作人员为整治组成员。

2、在春季开展的这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做到任务落实到人。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和教职工队伍整顿,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三、落实措施,做好重点工作

1、大力整治路边不洁小摊点。部分学校周边的小摊点,每当放学后,学生便团团围住买零食,这些摊点极不卫生,严重影响到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通过整治和教育,这些不洁小摊贩的售货行为有所收敛。

2、整顿了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在校门口设置了交通警示牌、并严禁停放各类车辆。

3、加大了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力度,重点排查了学校楼道、学生宿舍、师生活动场所、实验室等要害部门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万无一失。

4、卫生工作井然有序。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学校认真执行保洁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学校的清洁卫生,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学校关闭了小卖部,加强了学校食堂管理,并加强了学生管理,现在的学校干净整洁,学生卫生习惯良好,无乱扔乱丢乱吐的现象发生。

5、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吸引了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得到了

充分的发挥。学生本身就是周边不良环境的受害者,他们对此有深切的感受。因此,引导学生参与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可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班干部、学生值日生积极参与了学校的管理,他们从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也找出了不少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8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上午好!由力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主办的力奥大牛坊跆拳道馆今天在这里开幕了。我谨代表力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表示热烈祝贺!向前来大牛坊跆拳道馆开业典礼的北京市跆拳道协会领导、海淀区跆拳道协会领导、以及各省力奥跆拳道馆的馆长和友好道馆的馆长表示热烈的欢迎!

大牛坊跆拳道馆将集中展示力奥人以思想开放,为人襟怀坦荡,宽宏大量,助人为乐,为人宽厚,严于律,宽于律人,以饱满热情坚持真理,维护正义,以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义务感,竭尽全力冲破自己能量的极限,战胜艰难险阻,用力奥人的果敢和胆略,浑身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力奥,施展力奥人的才智,去开创光辉灿烂的新局面。力奥体育文化公司载着力奥人宏伟的志向、坚韧不拔的毅力、所向披靡的竞争力,追求着卓越 ,继续为力奥人新的夙愿和理想而奋斗。大牛坊跆拳道馆将为周围地区同行共同切磋技艺创造了条件。

力奥(北京)体育文化公司是总部设立在北京体育大学,拥有专业的师资力量,开创“力奥体育教育体系”,拥有力奥体育教育专家团作为力奥体育文化的智囊团,是以体育产业化为主导,致力于体育产业开发、体育营销和赛事推广等为一体的专业运营机构,是国家“全民健身工程”的推动者;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提出的“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积极响应者。

公司秉承“健身全民、服务大众”的行业运作理念,盘活了体育专业人才、汇聚了大批体育专家、体育策划精英,专业从事大型体育体育教育、赛事活动的策划、包装、推广以及企事业、各大行业的运动会、趣味运动会、体育娱乐活动的策划和实施。除自创的体育赛事品牌外,同时承包经营多处综合体育场馆,并联合多家体育健身场所、休闲俱乐部,成立了跆拳道、篮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等健身俱乐部。各个专业训练机构成为中国各个协会专业团体会员,北京市各个协会会员,并与国内各大城市几十家体育健身俱乐部建立了商业联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最新、最好的教育、训练、科研团队装备。

我们一直倡导将运动与生命、工作紧密结合,主张健康并快乐的生活、工作着,作为一家高起点的新型企业,得到了市体育局和各大体育运动俱乐部、协会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凭借2011奥运会的东风、国家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成功运营,公司的发展将会更进一个台阶。将凭借专业精准的市场运作经验,全力打造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体育产业营运公司。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有时,在新的世纪里,力奥(北京)体育文化公司将以党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全民健身、全民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乘中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之东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加速综合性、高水平的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基地建设,向全中国一流体育文化公司的发展目标迈进,努力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大牛坊跆拳道馆开业典礼"圆满成功!感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中午好!在这两节到来之季,我们学院经济管理系开设了工商模拟市场实训,这是我院 “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的又一个创举,体现了重在让学生综合实践各门专业课程,全面培养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而设立的实训环节。实训是为了实现经济学、管理学、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公司理财、会计实务、税收实务、经济法规、公共关系、广告实务、电子商务等各门学科的全面知识的有效整合及综合实践。学生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完成模拟企业的人员组合、市场调查、企业注册、摊位的招投标、资金筹集、采购进货、摊位的策划、装饰布置、营销方案的制定、广告宣传、市场开业、商品经营、企业管理、财务核算和照章纳税、总结完善等全过程的深入全面的实训,

开幕式上,王晓敏副院长致开幕词。她代表学院向到场的嘉宾表示欢迎,向工商模拟市场的开业表示祝贺,并指出这是学院第一次将职业辅导活动月与工商模拟市场活动紧密联系到一起,两个活动协调一致的开展游离于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广东大隆集团潘妮女士也代表赞助商发言,她高度评价了工商模拟市场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表示大隆等赞助商会继续给予大力支持。随后,院领导为赞助商代表颁发了纪念牌匾,工商系领导和课程负责老师也为参加实训的学生代表颁发了营业执照。伴随着热烈的掌声和满天飞舞的礼花,焦书记宣布了本次工模正式开市,院领导和嘉宾也共同为开业进行了剪彩仪式。

据悉,本届工商模拟市场共有摊位196个,其中实训摊位88个,由工商系06级406名学生组成,非实训摊位108个,由全院各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竞标中得。在11月5日至9日期间,同学们都会真切地体验一回当“小老板”的滋味。

各位代表、各位嘉宾、同志们:

在这金桂飘香、喜获丰收的日子里,江西公路摄影协会正式成立,同时迎来了公路摄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隆重召开,并将开启全省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新的一页。

这次大会,是在省交通厅、省公路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省摄影家协会领导的亲切指导下,在全省公路摄影爱好者的共同努力下,历经数个月的精心筹备顺利召开的。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大会筹务小组,向出席本次大会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们表示诚挚的祝贺!向仍然奋战在工作一线的公路摄影爱好者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推动公路事业新一轮又快又好发展的起步年,召开这次大会,对于团结和动员全省公路摄影爱好者,宣传我省公路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公路三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的大会,将审议并通过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江西公路摄影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公路摄协第一届领导机构。我们相信,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会议一定会开成一次团结、鼓劲、胜利的大会。

第9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摊贩经济”合法化依法行政 加强管理

案例及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殴打摊贩的报道屡见报端;少数摊贩为维持生计在常年与城管“追逐”与“逃跑”后往往选择了极端的手段。

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来到北京科贸电子商城北侧查抄时,发现商贩崔英杰无照经营,城管队员将其三轮车罚没。正当执法人员准备撤离现场时,崔英杰突然上前举刀猛刺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颈部,然后逃离现场,致李死亡。

2009年7月30日中午,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进行执法,在欲暂扣占到经营摊贩刘建平的手推车时被拒。3名城管执法人员便将刘采取勒脖子、踢打等行为,被围观群众制止后,3人暂时放开了刘。但其中一名执法人员却趁刘不备,对其胸口实施拳击,导致其当场倒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案件的结果无论对流动摊贩还是对城管执法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悲剧,尽管两个案件角度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相同的问题,即如何才能缓解当今一些地方的城管和小商贩之间愈演愈烈的冲突,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故而解决好“摊贩经济”这一争议颇多的问题关系到党的民生建设,是推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上至专家学者,下至普通百姓的讨论中,“摊贩经济”合法化的字眼逐渐被大部分人所认同,倘能变“不法商贩”为“合法经营着”,这样,无论是在促进就业还是在城市管理方面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但如何对其进行管理仍受到了多方质疑。

所以。“摊贩经济”合法化以及如何使“摊贩经济”合法化任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此之前,应明确什么是“摊贩经济”。其存在有哪些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

二、“摊贩经济”及其存在的意义

(一)对“摊贩经济”的界定

所谓“摊贩经济”,是相对于大中型商业经营者和有经营执照、有经营房屋、有固定经营时间的个体商户而言,专指那些无经营执照、无经营房屋、无固定经营时间、被纳入城管取缔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

(二)“摊贩经济”存在的意义

1、积极意义

如果摊贩的产生从一开始便受到世人的排斥,那么它绝不会存在至今。现在人们欣赏《清明上河图》,会感叹北宋时期繁华的市井经济,而那繁荣的经济正是由那些不入流的“贩夫走卒”所构筑起来的。现实中,城市居民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也不可能离开拥有便利、快捷、价廉等特点的摊贩市场,在西方国家,摊贩经济也是城市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之一,无准入门槛的跳骚市场、蚂蚁市场之类的繁荣景象便是例证。

在我国,其积极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摊贩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它是人们维持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它是促进就业的有效便捷渠道。

2、消极意义

虽然流动摊贩有上述优点,但是其先天的消极因素也不容忽视,其诸多缺陷正是摊贩与城市管理这对矛盾长期存在的原因。其消极意义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摊贩经济”给合法经营者带来困扰;其二,给城市卫生带来困扰;其三,给城市交通带来困扰;其四,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困扰。

城市居民在对摊贩怨声载道的同时却也享受着来自不法摊贩价格低廉的服务,摊贩经济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集中体。既然摊贩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便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使之走上合法化的道路,利用法律来固定其经营场所、监督其卫生状况,使其摆脱“不合法”的影子,在合法的前提下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呢?

三、“摊贩经济”合法化问题

(一)《宪法》中人权的保障与“摊贩经济”合法化

人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中最基本的是生存权,前面提到的摊贩经营者多数是下岗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这些人员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加之当今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无法就业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生活来源,依靠摆摊维持生计的摊贩们希望国家能够通过法律和政策鼓励其展开合法经营。“摊贩经济”合法化能够使这些人的生存权和劳动权得到保障。

(二)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民生问题与“摊贩经济”合法化

摊贩经营者的就业、收入、幸福指数等问题理应是民生问题所关注的重点,其合法化能够使民生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摊贩经营者通过自己的合法经营,得到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财富,更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样一来,社会治安状况、城市容貌、底层人民生活水平均会有所改善。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减少贫富差距这一目标也要求国家能够通过法律和政策使得“摊贩经济”合法化,这将对我国经济建设、社会秩序的维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保障。

四、“摊贩经济”合法化后的依法治理

“摊贩经济”合法化对摊贩经营者、消费者以及政府管理者都是益处颇多的,但是摊贩合法化有,如何流动、如何规范、如何管理,无疑是对政府相关只能部门管理智慧和能力的一种更大的考验。笔者认为,对其管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其一,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根源。我国摊贩经营者人数多、规模大,大都是因为失业、就业难导致贫富差距大造成的,治理摊贩的关键在于减少摊贩数量,“摊贩经济”合法化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结果。

其二,政府相关部门协配合是基础。国家有必要对流动摊贩的规模以及潜在规模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登记制度,另外充分考虑既方便市民日常生活,又有利于街道和社区管理,兼顾经营者可能和消费者需要相结合,要对制定的场所规模规划合理。政府相关部门要落实摊贩合法经营的实践和空间条件,在此基础上对摊贩进行管理才会简单易行。